广阳区调解能手实施方案

2025-01-26

广阳区调解能手实施方案(共4篇)(共4篇)

1.广阳区调解能手实施方案 篇一

瓜司发„2011‟22号

瓜 州 县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报:市司法局

瓜州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 主题词:争当人民调解能手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县委政法委

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意见》(司法通[2011]20号)要求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决定,201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成效,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紧紧围绕深化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程序,拓展工作领域,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人民调解能手”的条件

“人民调解能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刻领会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熟练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程序各项规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实践中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二)具备较强调解技能。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会做群众工作,善于针对不同的类型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和措施。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积极创新、提练、总结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手段,在调解活动中取得实效。

(三)调解纠纷工作质量高。调解纠纷数量多,所调解的案件数占到所在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的50%以上,其中复杂纠纷不少于2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履行率高达到95%以上;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高,社会反响好。通过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四)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调解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其他条件:2010在司法局登记上岗的各级各类调委会、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3年以上,形成的卷宗规范。

四、方法和步骤

活动于4月启动,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至4月底):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要按照通知要求,把“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下发通知、召开现场会或者电视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动员部署,使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深入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1月底):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纠纷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有针对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及时、就地、依法调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全力推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全力推动。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了解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纠纷调解活动的不规范现象,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评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分三个步骤:自评推荐。由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自行评定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县司法局。考核评议。对各级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的人选,由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考核;审核认定。考核组对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推荐的人选全部考核完毕后,根据考核情况,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最终人选。在此基础上,县司法局要向市局推荐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候选人及相关调解案例,省厅将向司法部推荐一批“人民调解能手”。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5日至31日)。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活动结合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局办公室。县局选择恰当时和其他工作中评选出的先进一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县司法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基层股、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活动的开展。司法所和乡镇调委会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及时汇报活动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把“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和“全县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县攻坚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认真做好日常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注重抓源头、抓苗头、抓热点、抓难点,确保把一般性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司法所要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活动各阶段工作。充分发挥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的作用,丰富栽体,完善措施,细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结合起来,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调解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掌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指导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建立健全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和“三调联动”机制,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调解;积极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为正确实施人民调解法、顺利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供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规范文书格式,完善调解纠纷登记和统计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要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使这次活动为领导所重视,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要大力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报表,认真编辑活动简报、信息或专刊,介绍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2.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个人事迹 篇二

九十一团地处天山以北,是博尔塔拉自治州的“东大门”西距博乐市160公里,与精河县托托乡毗邻,东距首府363公里,随着团场的大规模建设,来团务工人员多达5000余人、弱势群体多、民间纠纷矛盾多,“三多”现状给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

庞志宇,九十一团司法所干警,2009年以来负责91团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在岗期间调解了多起重大疑难民间纠纷,有力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团场稳定,热情诚挚的服务、较强的业务技能和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91团各界的一致称赞.主要事迹:

一、善于学习、勤学好问、工作认真、将书本知识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

该同志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平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经常到律师事务所探讨律师业务,同时和法院法官多沟通、多学习,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工作中他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利用各种机会向广大群众讲授法律知识,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工作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依法调解.二、认真、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解决了多起多年未得到解决的疑难纠纷,妥善稳控了重访人员,消除了91团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利益。

2009年成功调解了14个拾花工劳动争议上访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五万多元的损失;2010年四月调解了石禅老人赡养案,化解了老人的家庭矛盾;2010年11月调解了少数民族农民工哈依沙尔。哈德尔木拉等6人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要回了拖欠的劳务工资5674元;2011年7月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3.9万的少数民族农民工20人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8月成功调解了纠缠已久的强智华、曾随江工伤纠纷案件,11月份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5万5千元的马玉全工伤纠纷案。

二是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专项活动”活动中,对群众关心的个别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连职工白某拒绝交纳暖气费纠纷、石禅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王建军交通事故导致郑建国人身损害案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沙哈提等十三人劳务费问题等4起疑难纠纷,全部进行了调处解决,正确处理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当事人专门送来了“为民服务、不辞辛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身正气、百姓清官”。。等五面锦旗以示感谢;一个个案件顺利的调解大大提高了司法所人民调解的声望,寻求人民调解的人日益增加,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

三、服务热情、调解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有良好的奉献精神。2009-2011年,司法所共受理案件131起,十二起诉讼至法院,八起协助法院成功调解,司法所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19起,其中45起为口头调解,正式立卷74起,确保了团场的稳定,得到了团党委和纠纷当事人的认可,获得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如:2010年调解的一起一起跨的劳动纠纷案

2009年10月,团二连的职工张水亮雇用马黑麦等11人为长工,因张水亮拾花要求过于苛刻,生活方面伙食也差,因此发生纠纷,双方欲解除劳动关系,但就劳动报酬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激化;连队数次调解,始终未达成协议,由于张水亮挂账3万元,无力支付工资,师劳动局成立工作组下团场也未能解决问题,2010年9月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垦区法院法官来到连队,协同连队领导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讲事实,以法院审判为后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11名农民工领到了血汗钱,化解了长达一年未能解决的矛盾;

同年还调解了一起长达四年的法院不判、律师不代理的李娟(精神病人)重大疑难婚姻纠纷案

李娟和魏军2007年结婚,婚后发现李娟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后经治疗无好转,反而加重,四年里经常吵架、打架;精神病人结婚是无效的婚姻,魏军两次起诉,请求判决婚姻无效,但此案非常棘手,李娟的父母拒不接受其回家,强行判决,李娟可能流落街头,因此法院未作出任何判决,律师两次代理均未代理成功。

后来庞志宇通过矛盾排查了解到此情况,他深知此案非常棘手,法院未判、律师不代理,如果调解不好不仅会加深双方父母、亲戚之间的矛盾,很可能会造成李娟流离失所,最后的不利后果和脏水都将泼向承办人。但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考虑,他毅然决定介入此长达四年的重大疑难精神病人婚姻纠纷。为有效化解此纠纷,他顶住压力十一次上门调解,自掏腰包,以登门走访、提点水果、普法谈心等方式找魏军、李娟的父母、姐妹,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于法,致使众人思想有了一定转变,魏军七拼八凑拿出了25000元钱给李娟治病,李娟的家人也同意照顾其生活,此长达四年的重大疑难精神病人婚姻纠纷案通过调解妥善解决。这起案件91团电视台给予了报道,同时电视台录制了专访,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影响。诸如此类的调解案例,还有很多!

3.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材料 篇三

徐维民,男,现年50岁,中共党员,现担任羊郡镇东朱皋村支部委员,同时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维护全村治安稳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0年来,徐维民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村庄稳定,构建和谐村庄,保障人民安居为己任,在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调解网络、健全调解制度上下功夫,坚持把村民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从未发生当事人反悔、案件反复的情况,为维护稳定和谐村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学习调解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调解工作中,徐维民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他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业务本领有了较大提升,在调解纠纷时,也能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建立排查队伍,完善调解网络

调解工作中,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是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的保证,是调解工作的重点,他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选出调解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干部每月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同各小组联系沟通,同时与信息员定期碰面交流,深入了解村民工作生活情况,通过层层调解网络,确保了全村大事小情能够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

1间发现并采取处理措施。

三、严格工作程序,健全调解制度

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圆满结束,结果能得到较好执行,他在调解开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调解过程中同当事人积极沟通,力求结果使双方满意,调解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回访结果执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

四、重视预防工作,坚持调防结合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他始终努力带领村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五、保持公道正派,甘于默默奉献

法律是公正的。但掺和进了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自然就会失衡。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他始终严格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遇到人情因素干扰调解时,能够始终坚定地做到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几年来,他对自己自警自律,面对怀有目的或者善意的请吃、送礼,一概拒之。严格自律、笃守公正的品德,赢得了领导、同事和村民的好评。

羊郡司法所

4.矛盾纠纷调解能手镇罗司法所高伟 篇四

——矛盾纠纷调解能手镇罗司法所高伟纪实

【导语】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矛盾发展到打官司的程度,调解必然有一定的难度。多年来,镇罗司法所所长高伟,一直奋战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成功调解了无数起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配片】高伟,市司法局镇罗镇司法所所长,自1990年调入司法战线,他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已战斗了21个春秋,多次获得省、市、县表彰,为镇罗镇的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琐碎而辛苦的,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更看重的是,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20多年来,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高伟共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平均每年制止械斗5件以上,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5件以上,制止群体性上访10件以上,防止非正常死亡4人以上。

【同期声:镇罗镇司法所 所长 高伟】

做人民调解工作,几乎天天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高伟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 转为刑事案件”。尤其是今年上半年以来,高伟成功调处了几起复杂疑难案件。李园村的李兆祥长达12年到北京、银川、中卫市等各部门的缠访、闹访,高伟带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反复调解,并提出了司法建议,最终使这一起缠访、闹访长达12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家住东园镇郑口村农民马天银在新华冶炼厂工时,不慎跌入上料斗坑中死亡,当事人双方协商时,因赔偿数额分歧过大,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接案后,高伟首先稳住死者家属情绪,充分运用情、理、法等多种调解手段,经过连续1 8个小时的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这一影响恶劣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同期声:当事人 李新华】

高伟深知重大的矛盾纠纷的调解更需要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要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以法律规定,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才能成功调解纠纷。为此,对于重大纠纷问题,他总是“跑烂鞋底子,磨破嘴皮子”不厌其烦的进行调解,成功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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