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2024-06-11

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精选11篇)

1.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篇一

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05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下列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㈠户籍不在我省,在我省内居住30日以上的;

㈡户籍在我省,在省外居住30日以上的;

㈢户籍在我省,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在省内城市的其他区或者者乡(含镇,下同)居住30日以上的;

㈣离开户籍所在地,在现居住地居住未满30日,但已经怀孕的。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上学、出差和在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以及省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除外。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交通、建设、民政、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实行节育的必须落实节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必须中止妊娠,并与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后,再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办理婚育证明。

第六条 组织流动人口外出劳务的单位,必须在外出前与当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负责所属外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督促其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在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后,方可出具婚育证明,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和定期联系制度。第八条 流动人口必须在到现居住地3日内向当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取得查验证明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或者务工许可证等证件。

第九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法规宣传、查验婚育证明、出具查验证明,督促落实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定期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情况。

第十条 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或者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查验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没有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的,不得为其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或者务工许可证等证件。

第十一条 单位在外地办理施工、经营等许可手续时,已与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应当出具计划生育责任书;没有签订的,应当与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对既无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责任书又未与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经营等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具体负责被招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向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的,必须出示女方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生育证明材料,经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准后,准予生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每季度参加一次孕情检查,将检查结果寄回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其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其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的孕情检查费、节育手术费,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暂由本人支付,凭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和优待,由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伪造、出卖、骗取婚育证明或者查验证明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

告,并按每例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3日内未交验婚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15日内交验;逾期拒不交验的,由现居住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以50元为基数,逾期每日加处5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第十九条 户籍在我省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发生计划外生育的,视为现居住地发生计划外生育,由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并统计上报;在现居住地居住未满6个月发生计划外生育以及在省外发生计划外生育,视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发生计划外生育,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并统计上报。

户籍在外省的流动人口,在我省发生计划外生育的,由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其中居住6个月以上的,视为现居住地发生计划外生育,由现居住地统计上报。

第二十条 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覆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由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因收费、处罚管辖权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第二十三条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交通、建设、民政、房产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检查婚育查验证明或者明知无查验证明而予以批准的,由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拒绝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每证最高不超过5元。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篇二

一、河南省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近年来, 河南省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在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工夫, 初步形成了流动党员工作的双向共管、动态组建、教育培训、服务保障、典型带动、智能管理以及组织保证等机制。

但是,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在总体上仍然停留在“外延式”发展阶段, 工作的主要内容局限在建立新的流动党员组织、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制定规章制度等量的扩张上, 而对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切实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等“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还无暇顾及;并且由于缺乏“质”的提升, “量”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使当前以“外延式”发展为主要特征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始终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目前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底数难摸清、人员不稳定、组织不巩固、管理不规范、作用难发挥的问题。

二、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 更新管理理念

1.规范化管理。为使流动党员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 及时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和帮助, 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 应突出“三个有”, 实现流动党员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管理网络, 做到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有家可归”。二是健全管理制度, 做到流动党员管理“有章可循”。三是规范管理程序, 做到流动党员办事“有条不紊”。

2.人性化管理。一是增强服务功能, 实现人性化管理。由于流动党员的特殊性, 他们在工作地或创业地往往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 更希望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得到组织上的关怀和帮助。因此, 应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自觉改进传统的党员管理模式, 树立大管理的理念, 融服务于管理之中, 坚持人性化的管理, 切实为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服务, 改善流动党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二是改进教育方法, 推进人性化教育。我们要调整充实教育内容, 坚持统一性与多样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改革教育形式, 坚持行前教育、跟踪教育、远程教育相结合, 推进人性化教育, 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真正取得实效。三是简化工作程序, 推进人性化办公。

3.现代化管理。目前, 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 党建工作应该借鉴, 应积极推行电子党务。开发软件构建电子党务管理系统;利用系统处理程序性的党务工作, 有效解决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 变更就业地点、联系方式, 参加活动, 收缴党费等实际难题, 开发互联网的党务活动平台, 利用网络实现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个人之间的沟通联系, 完成学习培训、群众意见、听取汇报、开展调查等各项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

(二) 完善管理制度

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还要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目标, 因势利导, 管好管活, 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用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努力做到教育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1.建立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制度。各级党组织每隔半年要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排查, 确认流动党员身份, 逐人登记建立档案, 掌握流动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从事工作等情况, 加强跟踪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电脑网络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网络。流动党员所在流出地党组织要切实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去向、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 并要落实专人负责, 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与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 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 妥善解决他们参加选举等问题, 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

2.建立流动党员汇报联系制度。对长期外出且务工经商地不固定、流动性较大的党员, 实行流动党员联系卡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批准后填写联系卡, 外出落实工作地点后, 及时按照联系卡的要求, 通过适当方式 (电话或信件等) 向原党支部报告 (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 党支部做好相关记录。原党支部在掌握外出流动党员的详细地址后, 每月通过适当方式 (电话或信件等) 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 掌握其生产、生活、工作等情况, 并向其传达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党支部的各项决议。流动党员要按规定向原党支部汇报 (书面或电话) 一次在外生产、生活、工作等情况, 按时缴纳党费。流动党员每变更一次工作地点, 要及时向原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做好联系卡相关记录, 每季度向基层党委汇报一次本支部外出务工党员的人数、名单、流向、工作、生活、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等情况。

3.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量化管理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与流动党员签订《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目标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应尽可能细化, 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 对不同层次的流动党员采取不同形式的考核办法, 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 要表彰奖励先进, 鞭策落后, 确保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党委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以便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的, 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 情节严重的, 要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坚持定期分析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研究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每年年底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

4.建立流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针对流动党员权利保障难落实的现象,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试行) 》的规定, 切实保障流动党员应享有的权利, 建立流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多关心流动党员, 主动为他们解决生活、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尊重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 让他们参与基层组织重大事务的决定, 参与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的推选, 引导他们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街道 (乡镇) 、社区 (村) 党员服务站 (点) , 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经济权利、生存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等, 以权利的保障促进党员义务的自觉履行。

5.建立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双重管理模式, 主要是指依靠党丰富的组织体系资源实现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立体、动态管理模式, 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 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第二, 党组织管理与工作单位管理相结合, 流动党员既要接受所在党组织的管理, 又要接受所在工作单位的管理。第三, 党组织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 社区管理教育流动党员在享受个人生活的同时, 还要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和乡规民俗, 服从大局, 多为邻里着想。

6.建立流动党员激励约束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制定激励措施、研究约束机制, 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

(三) 创新管理方式

1.组织设置方式创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通过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建立一个完善的、能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 可以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 使党员无论在哪里工作或生活, 都能找到党的组织,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履行党员义务, 享受党员权利, 是保证流动党员教育培训落到实处的前提和基础。

2.组织活动方式创新。一是注重创新, 增强活动形式多样化。二是利用科技, 推进党员管理的信息化。

3.教育管理方式创新。针对流动党员岗位分散、分布面广、流动性大的特点, 应突出“灵活、便捷、实用”原则, 明确教育管理职责, 丰富教育培训内容,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不断增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对策研究 篇三

关键词:毕业生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策

毕业生流动党员,是指已经毕业走上社会,党组织关系还未转走、挂靠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2006年,广东省出台了毕业生在毕业后可将其档案继续挂靠在原学校的管理办法,挂靠期为两年,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管理问题也随之出现。毕业生流动党员是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多样,渠道增多,大部分毕业生就业于非国有经济组织、非集体经济组织或自主创业,表现出比较大的跨行业、跨地域流动性。这些组织大部分还未建立正式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入职后无法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流动党员。根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毕业生流动党员流动性不断增强,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已成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管理难度增大。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大部分没有建立正式的党组织,这部分毕业生只能选择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或返回生源地。不论选择哪种方式保留组织关系,由于其具有流动性、分散性的特点,使党员教育在时间上、人员组织上都难以落实,管理难度很大。过去在学校里那种集中上课、统一培训、一起过组织生活的静态性教育方式显然已经不符合这一群体的特点,在操作上也不可能实现。这部分毕业生党员急于找就业单位或忙于工作,缺乏组织上的管理和约束,形成了组织上断线、学习断档、思想掉队等现象;管理机制不健全,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后,学校检查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转出单位与接收单位缺少有效的沟通衔接,在管理上出现脱节现象。虽然高校和一部分用人单位已对目前毕业生流动党员在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均难以落到实处,并未形成一种高效合理的管理机制,造成“流出地管不了,流入地不想管”的普遍现象。

二、健全毕业生流动党员的高校管理机制

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工作,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上党课、开展离校教育专题学习讨论等,让毕业生党员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党的纪律的认识,切实增强组织观念,特别是让毕业生党员认识到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对自身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杜绝出现一部分毕业生党员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而使政治身份飘忽不定的现象,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提高他们对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服务指导工作,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工作,可以结合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向毕业生党员说明办理离校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操作步骤。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一般顺序是:1.就业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没建立党组织,可转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辖区党组织。3.暂无固定工作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落实到居住地党组织或生源地党组织。4.档案关系挂靠人才市场的,将组织关系一起转交人才市场托管。5.将党组织关系临时挂靠在就读学校的党支部;延续在校时的集中学习制度,为加强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应坚持“人走组织生活仍在”的原则,延续在校时的集中学习制度,在学习形式上做适当的变通。比如,将毕业生流动党员按区域科学、合理地设立党组织;在毕业生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单位,根据人数多少,建立流动党小组、流动党支部或流动党总支,做到哪里有大学生流动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定期组织毕业生流动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确保每位流动党员每季度接受至少一次学习教育,并写出书面学习心得,以供相互之间学习交流;及时在掌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下,应做到如下几点:

1.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对流动党员的流动去向、通讯地址和联系办法等要进行造册登记。

2.在学校或人才中心网站建立网上“流动党员之家”专栏。及时发布党内信息,提供党费缴纳查询、学习园地、组织生活等服务,搭建沟通信息、交流体会、征求意见的平台。同时,还要利用电子信息平台、电子邮件、QQ群、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广大毕业生流动党员的联系。

3.建立毕业生流动党员数据库,做到动态管理。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有专人跟进,保持联系,对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辖区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人才市场、生源地党组织的要定期回访。

4.推广《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要求毕业生党员持证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写出书面思想汇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真正履行党员义务。

5.建立毕业生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对毕业生流动党员进行跟踪服务。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就业与生活情况,掌握毕业生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困难或要求,对有心理负担、思想情绪波动大的党员要及时沟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对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水平,增加凝聚力,毕业生刚刚走向社会,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困难,学校党组织应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进而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热爱和信念。比如,学校党组织可通过组织招聘会、培训活动、就业指导讲座等形式,培养提高其技能,为就业或转岗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建立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社会管理机制

挂靠期满后,毕业生已逐渐适应工作,基本上度过了刚参加工作时的调整阶段,工作逐渐稳定,跳槽率降低。这时应坚持党组织关系随工作關系走,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同时原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跟进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保证组织关系无缝对接,杜绝脱节现象。

参考文献:

[1]胡颖蔓.高职教育毕业生流动党员群体的管理与思考[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2]郑跃辉.浅析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J].商情,2008,(13).

4.流动党员管理 篇四

运河街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的新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教育难适应,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的问题,对于确保党员先进性。

一是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员流动性越来越大,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教育管理上却存在着“五不管”现象,即流动性大、不好管;认识不清,不想管;模式老化、不会管;党员思想复杂、不服管;两地缺乏沟通、互不管。这种情况的存在,势必使党员失去管理和监督,无法保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对此,街道党委坚持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按照“条地结合、内外结合”的模式,先后制订了流动党员和离退休职工党员管理办法,实行由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双向管理”,变“两不管、两头松”为“两地管、双落实”,激发了落实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让流动党员“有家可归”。坚持因地制宜,健全基层组织。针对流动党员大多集中在“两新”组织、社区、企业和离退休干部中的分布特点,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时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确保科学管理。做到了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清、流动方向清、联系方式清、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截止目前,全街所有流动党员落实了“双找”制度,将那些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流动党员,重新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5.流动党员管理总结 篇五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市委组织部要求,自觉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小组,深入调查摸底,完善组织设置,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力求“管住、管好、管活”每一名流动党员。

(二)严格制度,规范程序。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繁琐,流动党员在流动过程中易流失的实际,我们专门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流动党员在流动过程中“不流失”。

(三)建章立制,规范操作。镇党委在结合实际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制

度。一是实行党员外出登记制度。制定下发了统一的外出党员登记表,规定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支部同意后方能外出,支部负责将其外出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管理等情况进行登记造成册,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外出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党员,除外出前要说明外出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外,返回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对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党员,以信函和电话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支部指定专人与外出党员联系,定期把支部活动情况、要求和有关学习资料寄送给他们,加强对他们的教育。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去向难掌握。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因此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导致一些党员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2、管理难落实。在流动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备考察期,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有的外出预备党员则到期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有的大学生党员,毕业后无法落实工作单位,只能将组织关

系挂靠在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人却长期在外流动,难以管理。

3、作用难发挥。相当部分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发挥不了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委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制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细则》,对流动党员的基层组织设置、组织关系接转、教育管理的实施和监督,组织领导和纪律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对党员管理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特别是要强化他们为流动党员服务的意识。

中共简阳市江源镇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篇二: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 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

(2011年8月2日)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7]14号)和《关于做好接收流动党员关系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服务,整体工作有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构筑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管理体系。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动而不散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流动党员中既有下岗失业,也有失业后到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户中再就业的党员,还有企业内“两新”组织中暂未具备条件单独组建党支部的零散党员。流动党员结构的多元化,对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在把握其中流动党员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实际,选出工作有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通过这种“划整为零”的方法,使流动党员管理有了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更趋科学,管理起来更加简便。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定期或每月召开流

动党员党委会,研究分析党员各时期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每年初拟好流动党员党委及各党支部全年的组织生活内容的计划安排,每月的组织生活分两次进行。除了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外,各党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这一精心组织、灵活安排的做法深受党员的欢迎。

二、调查摸底,建立管理台帐

一是创新排查方法。主要通过“三访三查三找”,即:访流动党员家庭、访流动党员亲朋、访流动党员知情人;拉网排查、户籍民警协查、档案资料核查;原党组织找、流动党员相互找、利用媒体找。做到了“五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外出时间、新住址、联系方式、所从事的工作。二是建立专门台帐。结合《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基层党组织普遍对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一季度一调查,半年一更新。三是实行流动党员动态信息管理。建立了定期登门走访制度。通过流动党员家属、朋友、同学等关系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子女上学等突出困难,以便有针对性的帮扶。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备案制度。凡是要外出的党员,都要填写《党员流动申请表》,说明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经所在支部同意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 是建立双向联系制度。要求流动党员主动将在外面流动的情况与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三是建立“三查一报”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普查,重点查流动党员是否办理了《流动党员活动证》,是否转接了组织关系,是否交纳了党费,是否与流入地党组织建立联系等,要求检查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流动党员联系人会议,及时掌握、通报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研究管理服务办法,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区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支部关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改进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在建立流动党员台帐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主要采取“五个一”的管理模式,即“一人一证”,党支部对每个外出党员统一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待他们回乡时检查其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一站一岗”,在镇、村(社区)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对外出流动党员设立了“我为家乡添光彩”示范岗;“一季一访”,党支部每季度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一次,跟踪了解流动党员和家庭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一节一问”,每逢“七一”等重大节日,党支部向每名党员发信息、打电话,鼓励他们更好地创业,创好业支持家乡建设; “一年一评”,党支部根据流动党员实际情况,年终对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在合法经营、创业致富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对流动党员评议结果进行格次认定。

五、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形式

一是强化行前教育和返乡教育。基层党组织通过行前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和返乡查验活动证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行前教育和返乡教育。二是集中教育。基层党组织每年春节期间举办外出党员座谈会,听取回乡党员的学习和工作的情况汇报,教育他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积极鼓励外出经商的党员把在外积累的资金、技术带回家乡,领办企业,参与家乡建设。同时,要求外出党员及时向所在支部提供市场信息。三是利用网络,开展流动党员跟踪教育。区委借助现代网络信息的技术支持,将区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或重要事件刊登在网上,为流动党员建立了相互交流和学习的良好平台。篇三:流动党员工作总结

流动党员工作总结

一年来,流动党员在我村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流动的积极探索及全体党员的努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为配合我村的各项工作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

1、在全党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我村党支部的安排,根据流动党员党委活动的特点,紧紧围绕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这个中心,结合实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抓、联、督”相结合“三位一体”式的先进性教育新平台。要求流动党员以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为主,按部署的“保先”教育活动安排进行学习和活动,以我村党支部为单位负责召集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我村流动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切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当前形势,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提出“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和《当前为什么强调学习贯彻党章》、《领导干部要做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等文章。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用学习“八荣八耻”重要思想进一步武装头脑,约束广大党员的行为,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纪律性有所增强。

一、强化流动党员的管理,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

1、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动而不散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流动党员结构的多元化,对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在把握其中流动党员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实际,通过“划整为零”的方法,使流动党员管理有了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更趋科学,管理起来更加简便。

2、定期召开党委会会议,做到有研究、布置、分析党员的工作情况,流动党员与我村党支部的支委密切分工合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做到了“六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时间,掌握所从事的个体私营经济项目,掌握新住址,掌握联系办法,掌握党费缴纳情况,把他们的从业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填入相应资料存档。并经常与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短信、祝贺慰问和通知具体活动的时间、内容。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既灵活又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或每月召开流动党员党委会,研究分析党员各时期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每年初拟好流动党员党委及各党支部全年的组织生活内容的计划安排,每月的组织生活分两次进行,固定在每月的10日和20日晚上。除了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外,各党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这一精心组织、灵活安排的做法深受党员的欢迎。

二、实施目标管理,健全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实施目标管理。要求流动党员做到“五个一”目标:即年初—次交齐全年党费,一季度汇报—次思想,“七一”参加一次活动,每次外出工作或回村必须到流动党委汇报一次,每年至少做一件以上有意义的事情,明确了流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要让党员重新找到维系他们的组织,找到让他们发挥作用的阵地,首先就是要坚持过好组织生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tml篇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总结 xxx 村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xxx村党总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在“管住、管好、管活”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要工作

1、建立组织,构筑组织机构。村党员总数达152名,其中常年在外的流动党员有32名,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而不散、流而不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推选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为联络人,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使流动党员管理有了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更趋科学,管理起来更加简便。

2、规范管理,构建管理机制。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我们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变“有组织无活动”为“有组织有活动”。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发展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强化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作用,以信息交流、网络教育等为裁体,积极开展“三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三是加强联系,跟踪服务。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

3、发挥优势,激发创业热情。流动党员大多在外闯荡,信息量非常大。党支部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春节期间,通过座谈会形式为党

员们提供交流机会,让大家互相熟悉、互相交流、互相帮助,鼓励他们创业致富。

二、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尽管我们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而有益的探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了流动党员素质的提高。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个体经商的党员越来越多,党员流动会越来越频繁,流动党员管理面临的新问题也多了起来。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组织难运作、管理难到位、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几点措施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积极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流动党员管理的个性化。

1、创新组织设置,促进组织建设网络化。(转载于:流动党员管理总结)

2、创新管理制度,促进党员管理长效化。

3、创新活动举措,促进活动方式多元化。

4、创新考核机制,促进党员创业活力化。xxx村党总支篇五:社区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半年总结

社区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半年总结 ****社区党支部在街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流动党委的积极探索及全体党员的努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为配合街道的各项工作和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

1、在全党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街党工委的安排,根据流动党员党委活动的特点,紧紧围绕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这个中心,结合实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流动党员以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为主,按部署的“保先”教育活动安排进行学习和活动,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流动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切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当前形势,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提出“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和《当前为什么强调学习贯彻党章》、《领导干部要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等文章。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用学习“八荣八耻”重要思想进一步武装头脑,约束广大党员的行为,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纪律性有所增强。

一、强化流动党员的管理,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

1、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动而不散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

2、定期召开支委会会议,做到有研究、布置、分析党员的工作情况,党支部的支委密切分工合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做到了“六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时间,掌握所从事的个体私营经济项目,掌握新住址,掌握联系办法,掌握党费缴纳情况,把他们的从业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填入相应资料存档。并经常与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短信、祝贺慰问和通知具体活动的时间、内容。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既灵活又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或每月召开流动党员会,研究分析党员各时期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每年初拟好流动党员党委及各党支部全年的组织生活内容的计划安排。

4、为增强党员的凝聚力,以党组织为“家”开展活动,年初组织了春节团拜茶话会;

二、实施目标管理,健全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实施目标管理。要求流动党员做到“五个一”目标:即年初—次交齐全年党费,一季度汇报—次思想,每年至少做一件以上有意义的事情,明确了流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要让党员重新找到维系他们的组织,找到让他们发挥作用的阵地,首先就是要坚持过好组织生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三、关爱帮助党员,开展“送温暖、聚党心”主题实践活动

1、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关爱党员、增强党性”长效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我们流动党委在党组织中开展了“送温暖、聚党心主题实践活动。

四、新一年的设想和期望

在新的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 ****街党工委提出了“夯实基础、强化队伍、服务群众、完善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工作目标,流动党员党委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继续加强党委和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民主生活、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关心下岗党员的再就业问题;加强党员之间的互相沟通,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平安和谐社区的建设,发挥流动工会的作用。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作出一份努力。

1、以“学党章、知荣辱、保先进、促和谐”为主题,促进****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2、结合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新建立党支部的支委进行选举。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内容,组织一次红色之旅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爱党爱国意识。

6.党员流动规定 篇六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单位或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原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的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组织关系的,应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去所在单位的地方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政府党委同意,可以接受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并根据不通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组织生活。

十、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受。

十一、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加盖基层党委印章后登记发放。

问题摘录:

1、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或外出6个月以上;

2、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

3、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

4、如何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 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加盖公章、骑缝章,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

5、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加盖基层党委印章后登记发放。

6、什么情况下党员外出可以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组织关系凭证。

7、介绍信、证明信、活动证丢失怎么办: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审查后交原党组织补办,并通知接收单位原介绍信或证件作废,对丢东西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适当的党纪处分。

7.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篇七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一个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牢固的阶级基础, 党就无以立党;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党就难以执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党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 就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必须把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使每个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是实现“建设和谐校园”总体目标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其本质和核心, 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作为培养人的场所, 是引领社会发展与文明的重要基地, 从教育的作用来看, 学校教育具有促进人的发展和促进社会发展两大功能, 在启迪心智、传授知识、确立人生价值、实现人类进化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 学校教育理应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 创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没有和谐的校园, 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先进性建设中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有些流动党员长时间没有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 党性观念逐渐淡薄, 不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离, 不能起表率模范作用, 影响了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和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与目前建设高校和谐校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存在差距, 随着流动党员人数在高校的不断增加, 高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逐步成为值得研究的新课题。

二、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途径初探

(一) 合理设置党组织, 不断扩大流动党员管理的覆盖面。

要根据流动党员的高校后勤分布广泛、流动性大的实际, 按照有利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有利于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有利于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的原则, 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使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 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 也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根本措施。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 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外出报告制度、流动党员登记卡制度、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接待登记制度、情况反馈制度、主题活动制度等。

(二) 创新教育管理方式, 加强教育培训, 不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

要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和实际, 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教育内容和活动载体, 坚持“业余”、“小型”、“务实”的原则, 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党内活动。要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模范, 做致富不忘家乡、帮助家乡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 做“家”在高校、奉献教育、遵守公德、遵纪守法、维护稳定的模范。要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对他们的关心结合起来, 从感情上贴近他们, 从生活上关心他们, 从思想上帮助他们, 为他们排忧解难, 激发他们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 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同时与流动党员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根据工作状态抓教育、根据生活状况抓教育、根据党员身份抓教育、根据文化水平抓教育。在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纪、党的知识教育的同时, 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 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与他们密切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流动党员交流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 以管理为基, 活动为媒, 努力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让流动党员永葆先进性。加强流动人员中的党员的教育管理, 对于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 使其真正成为党联系、动员、组织流动人员群体的桥梁和纽带, 更好地凝聚流动人员为高校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对于维护校园安定和团结, 健全社会管理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新活动方式, 增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要围绕高校育人创新活动方式, 把党组织活动同流动党员的本职工作统一起来。要立足优势, 创新活动方式, 发挥好高校在高新技术等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 尝试推广网络党日活动、创建流动党员活动基地等, 通过活动方式的创新, 有效解决流动党员“活动无场地、缺资金、时间无保证”等实际困难。要立足服务创新活动方式, 通过开展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维权讲座, 建立流动党员利益诉求渠道等方式, 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增强党内活动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

(四) 努力提高流动党员四个意识。

一是创新意识。要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 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 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相适应;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兼具开放、协调、服务、教育和监督的功能。二是资源意识。要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的高度, 深刻认识流动党员群体对促进高校和谐发展的重要价值, 充分发挥组织功能, 真正把这一重要资源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服务意识。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 针对他们生活、工作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责任意识。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流出地、流入地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要改变地域之间、城乡之间相互隔离的工作状态, 明确责任, 协调配合, 共同把流动党员教育好、管理好。

(五) 创新服务体系, 建立党员利益诉求渠道。

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增强党内活动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尝试成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政策咨询、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党务服务、教育培训和管理创新等工作;主要为校园内党员开展活动提供阵地, 为党员提供上岗就业、职业培训、文化学习、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参与党内互助、服务群众等活动, 并及时了解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 做到平时有人访问, 难时有人帮扶, 老时有人惦念, 病时有人探望。采取更加切合实际的措施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利。一方面, 保证他们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一方面, 使他们享有对本地区本单位事务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为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 那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 那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 那里就有健全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摘要: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先进性建设中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有些流动党员长时间没有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 党性观念逐渐淡薄, 不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离, 不能起表率模范作用, 影响了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和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笔者结合高校流动党员的现状, 就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建设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8.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篇八

【关键词】流动党员 管理教育

当前,在党员在各地区间的流动性加快成为历史潮流和现实存在。如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使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迷失方向,始终保持先进性,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正确面对、认真应对和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元氏县域流动党员的现状谈一点认识和看法。

一、现状及特点

目前,元氏县共有党委36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558个,党员17200人。流动党员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截止9月底,县域内流动党员842人,占党员总数的4.8%,比2011年同期的663人增长26.9%。二是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过去流动党员多数只限于在本县、本市内流动,现在全县跨市流动党员达到460名,占流动党员总数的54.6%。三是流动的时间越来越长。流动时间超3个月的392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46.6%,比2011年增加了12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来看,尽管近年来我们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流动性强,不便掌握去向。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流入、流出无登记,返乡后不向党组织报告。特别是有的党员不断更换务工地点,更新联系方式,造成党组织联系沟通上的困难。

二是规范化差,不易教育管理。因为在基层党组织运作模式、设置方式等,党组织没有办法全面覆盖多数流动党员从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使这些党员很难方便的受到党组织的教育与管理。

三是约束力弱,不好发挥作用。有一些员对党的信仰和追求明显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在推动所在地和家乡建设等方面根本无法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思想认识的偏差。从党组织来说,一些党组织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存在一些误区,看不到流动党员是一支重要的先锋队和生力军,把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视为可做可不做的事情,缺乏工作主动性,出现了工作学习上的“死角”。部分流动党员受各种思潮影响,思想日益复杂,出现“逐利”趋向,影响着党员的党性意识和作用发挥。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流动党员对于党务知识的掌握欠缺,不知道在流动时应履行的责任,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难度。

二是管理机制的缺陷。首先是现有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上是按行业隶属、地域条块设置的,适应于管静不管动,达不到流动党员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动态管理需求。其次是传统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缺乏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所有制、多样化经营方式的特点,与流动党员分散、灵活、多变的特点相斥,客观上造成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事业不热心,先锋模范作用难以体现。

三、对策思考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切入点、关键点、落脚点三个主要环节:

第一,必须抓住问题症结,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教育机制,这是破解流动党员工作难题的切入点。流动党员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因此,建立起一套反应灵敏、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开放性动态管理机制,成为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了流动党员教育机制,积极地推行流动党员“行前教育”、流动期间“远程教育”、返乡之后“补课教育”,有效提升了流动党员的素质和形象,使广大流动党员成为促进流出地与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第二,必须协调理顺关系,坚持双重管理、科学设置,这是破解流动党员工作难题的关键要素。能否打破地域界限,实行“全国一盘棋”,是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能不能落到实处的关键。在这项工作中,当前应注意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树立大党建观念,理顺流出地、流入地与流动党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配合的双重管理模式。流出地党组织以联系汇报、返乡管理、远程送学等工作为重点。流入地党组织协助抓好日常管理工作,邀请党员以“双重”身份参加学习和组织活动。同时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互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12371”党员信息平台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实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无缝对接、双重覆盖”。二是要按照“方便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方便党组织进行教育管理”的原则,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超越区域、行業等的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在外出党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尽快建立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通过建立党组织这个“流动堡垒”,为流动党员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三,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使流动党员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这是破解流动党员工作难题的落脚点。发挥流动党员的先进性,保持和弘扬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最终目的。各级党组织要树立起流动党员是人才资源的理念,找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教育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最佳结合点,从优化政策环境、健全服务机制、打造发展平台、积极创业就业、发挥模范作用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工作渠道,进一步深入开展流动党员主题活动。流出地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流动党员眼界宽、信息多的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引导流动党员积极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牵线搭桥,传信息、引技术、上项目,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流入地党组织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同时,要积极营造氛围,畅通渠道,结合流动党员实际,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店”、“党员诚信经营户”、“党员服务区”等方式,引导流动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当先锋、作表率。

参考文献

[1]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教育.中国人事报,2010-12-31.

[2]常玉芳.关于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探索与创新——浙江省劳动保障理论研究论文选集(第五辑).2005.

[3]陈晓丽.新时期城市社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12.

9.流动党员管理情况报告 篇九

xx县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做好流动党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我乡流动党员管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设立流动党员服务机构、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乡党委根据特区组织部的要求,成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设立了“xx乡流动党员服务站”,具体业务由乡党政办办理;各村设立流动党员联系登记点于各支部活动室,具体业务由村支部书记办理。“xx乡流动党员服务站”、流动党员联系登记点实行挂牌管理。乡制订了“xx乡流动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各村拟定相关制度。

二、对流动党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

认真组织各支部对本辖区内的流入党员进行排查,经排查,我乡暂无流入党员,流出党员有9人。

三、认真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我乡在春节前后,对9名流出返乡的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同时建立相关台帐,实行建帐建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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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工作

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乡流动党员服务站已明确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统计台帐。

五、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

对流出返乡的党员,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集中学习《党章》、十七大精神、重温入党誓词,认真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特别是今年春节我乡遭遇几十难遇的雪凝灾害,在抗雪救灾工作中,组织返乡的流动党员参与,帮助困难群众送救灾物资、送技术、送知识、修路、铲冰护路等,让他们经受一次活生生的体验,接受了一次党性考验。

掌握流动党员联系方式,有事或有必要时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教育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本支部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履行党员义力,在外出务工地点(单位)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教育他们按期交纳党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岗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给村党支部压担子、下任务,以村支部为主体,随时关心外出务工党员的组织生活,经常邮寄学习资料给他们,让他们在外打工期间既熟悉掌握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能学好一技之长,回乡后带动一方群众发展经济。乡党委要求各村支部、各有关站所在搞好常规工作和自身的业务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为流动党员做好各类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随时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共xx乡委员会

10.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一般应包括:

(一)短期外出在六个月以上,外出地点不确定的党员;

(二)长期外出在六个月以上,无法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的党员;

(三)在集团公司内临时借调、短期工作,未与集团公 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外来党员。

第三条 下列党员不属于流动党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管理。

(一)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具党员证明信,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二)因公外派承担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任务,党员达到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到3人的,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则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开具党员证明信。

(三)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保留;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第四条 流动党员的管理应遵循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的管理责任

(一)制定流动党员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研究部署和指导基层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第六条 基层党委的管理责任

(一)掌握本单位流动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有关台账、底薄;

(二)检查督导所属党(总)支部的工作落实情况。第七条 党(总)支部的管理责任

(一)党员外出前,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后,掌握其流动去向、联系方式、就业情况,通报党内重大事项,通知参加组织生活;

(三)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第八条 对外出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外出前,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及联系方式,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后,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外出期间,党员要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就业地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告。

返回后,党员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原单位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第九条 外出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

《流动党员活动证》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

(二)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制度

基层党委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对外出党员的姓名、年龄、职业、时间、流向、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邮寄学习资料情况等进行登记,保证党员信息及时、可靠、完整。

(三)建立外出流动党员联系汇报制度

外出党员所在党支部要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每年至少联系外出党员两到三次,并将有关学习资料及时传递到党员手中。

外出党员应定期以信件或电话向所在地党组织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和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情况,每年至少一次。

第十条 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权限

参加党员大会、党课、政治学习、交纳党费,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

参加民主评议,参加党内选举,以原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统计报表,仍在原单位党组织在册。

表彰和处理,主要由原单位党组织根据所掌握情况,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外出预备党员的管理

原单位党支部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当预备党员外出流动时,党支部将《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密封,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由本人带到流入地党组织,由流入地党组织培养、教育、管理。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原单位党支部写出书面转正申请。原单位党支部在向流入地党组织了解情况后,召开党员大会,决定预备党员是否转正。预备党员本人应回原单位参加党员大会。

第十二条 外来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外来党员在集团公司短期借调、临时工作期间,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并将他们及时编入党支部及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二)外来党员参加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党课、政治学习等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但不参加党内选举、民主评议等活动,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外来党员离开集团公司时,所在党支部要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是预备党员的,所在党支部还应写出书面鉴定,邮寄至原单位党组织。

(四)外来当眼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如经教育不改,应按管理权限,向原单位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集团公司流动党员管理机构设在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也要明确机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抽查。

第十四条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11.辽宁省流动党员之家 篇十一

建立城乡一体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系统性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关键在于统筹和整合城乡资源。要实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就必须在党建工作中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充分发挥现有党建资源的最大效率。随着各地党员服务机构的不断完善、党员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为流动党员城乡一体化管理带来了优质资源和良好契机,依托现有的党建资源足以形成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一、依托构建社区大党建格局,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流动党员动态管理责任机制

社区是所有党员的“家”,是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平台和主要抓手。流动党员来到城市,必然会在社区生活下来。社区党组织担负着承接者的角色,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好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就有了保障和基础。

1.形成社区流动党员网络化管理新格局。扩大社区党的工作覆盖面,要积极创新社区党组织新模式,形成覆盖广泛的社区流动党员网络化管理新格局,确保社区外来流动党员有“家”可归。上海浦东新区通过创新党组织设置,加强了流动党员的集中教育管理,在流动党员集聚地,采用了双重管理、属地管理、联建管理等多种模式建立了“新家园”党组织,为实现流动社区网络化管理丰富了载体。同时,要延伸社区党组织链条,整合社区驻地单位流动党员的管理,实现两大“组织整合”:一是要把社区中从单位游离出来的流动党员组织到社区党组织中,实现社区党的组织对辖区流动党员的组织整合。二是要使社区党组织与住区流动党员所在单位、社区中的各类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新的联系,推进流动党员的双重管理,实现党对社会基层组织的整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区内各单位资源共享、工作共做、责任共担、优势互补的运行体系,不断丰富社区大党建工作。

2.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的协调机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与整个基层组织建设密切相关,与党的方方面面工作都存在紧密联系。因此,抓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组织部门不能关起门来自己搞,要善于整合各方现有党建力量,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街道(镇)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主动参与、村(居)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主抓落实的党员管理责任机制。同时,要加大与公安户籍、人口办等人口综合管理责任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构建流动党员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流动党员管理与流动人口管理“互通、互补、互促”的工作思路。

二、依托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起统筹城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信息互享机制

实行城乡一体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需要一个全面统筹的平台作为支撑。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和现代党员远程教育工程是全国实施党员教育管理的主平台,它的特点是涉及面广(全国、全市可以共享党建信息)、工程规模大(从中央到地方,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巨大),我们应该利用好这样优质的党建资源,深挖它的党建价值。

1.以党建信息化工程为载体,规范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跟踪服务。一是要充分发掘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价值。2008年,上海市全面实行了党员信息入社保卡工作,利用这一平台的信息,各区(县)可建立自己的区(县)、街道(镇)、居委(村)三级流动党员信息库,重点做好对流动党员刷卡信息的跟踪和完善,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确保“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全覆盖,对“流动党员活动证”实行每年一次审核,切实达到持证规范管理的要求。二是按照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建立地区、城乡间的信息交流、互享制度。在流动人口登记中,同步进行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逐步建成“信息采集—新进党员筛选—各街镇获取名单—排摸核实—数据反馈上报—纳入管理”的工作环路。三是运用各地的“党建网”平台,结合党员服务中心机构网络,建立起城乡一体化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工作网络互动模式,完善流动党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党员网络化管理。

2.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为平台,统筹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在流动党员教育培训上,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站点分布广泛、学习灵活的特点,不断创新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模式。如上海浦东新区东明社区(街道)提出的支部集中学习和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就地就近学习的教育形式,就是针对远程教育方便灵活的特点设置的,有效解决了流动党员过于分散、集中活动难的问题。在学习方式上,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有着党建新闻播出特别及时、适合党员学习的内容特别丰富等其它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我们可按照流动党员不同文化层次、工作性质及个体特点,灵活安排收看时间,以增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为关键,分层施教。就是说除了党的基本知识外,还应在远程教育平台中选取劳动技能类、经济法律类等多方面内容,提高流动党员学习的兴趣。也要适时结合学习的相关知识,组织开展流动党员讨论和现场教学,不断提高流动党员就业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素质,真正使远程教育平台成为流动党员一体化教育培训的主阵地。

三、依托党员服务中心网络,统筹全区党员管理服务资源,建立起城乡联合一体的服务互动机制

从上海来看,各区(县)已基本完成了党员服务中心的三级管理网络,而且许多区(县)做法是将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有机融入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将党员服务点融入村(居民区)活动场所建设,较好地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也扩大了党员服务中心的服务内涵。

1.完善“安家落户”的服务制度。要在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健全接纳流动党员的服务制度。设立流动党员登记站、建立流动党员台账、绘制流动党员分布概况图,明确流动党员落户的服务细则和服务要求。在做好流动党员“安家落户”接纳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流动党员求助全接纳工作,真正体现党员服务中心网络的优势。闻名全国的上海浦东阳光驿站在流动党员的接纳服务上,开通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不仅为流动党员提供落户服务,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维权等各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2.完善温暖人心的凝聚制度。各级党组织从党员需求出发,通过策划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活动,寓教于乐,化激情为凝聚。如上海浦东周浦镇创建的“新周浦人俱乐部”,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各类培训,组织策划活动,极大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各级党组织应实施流动党员亲情化服务制度,建立联系流动党员制度,以“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将本地党员与流入党员结成联谊“对子”,为流入党员主动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在此基础上,党组织可建立“大节庆”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制度,以各级党员服务中心为主体,上门走访慰问流动党员,送上节日问候,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

3.完善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的服务制度。有针对地设计流动党员活动内容,充分调动流动党员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鼓励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勇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模范,特别是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村居党组织可以把流动党员纳入到党员“三岗”活动和党员志愿者队伍中来,特别是发挥他们在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健康生活指导方面的作用。也可建立流动党员联系若干名外来务工者制度,以此带动流动人口的管理。组织党员主动签订社区责任岗协议,参加社区社情民意采集、治安维护、计划生育指导、社区卫生整治志愿者工作。以这些活动为载体,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员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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