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小额信贷

2025-01-29

p2p小额信贷(共8篇)

1.p2p小额信贷 篇一

借款人十二种风险识别(p2p风控、小额贷、担保公司看)

客户风险是指借款人本身的风险,即从借款人角度来来看有哪些风险。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

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借款人品行较差,有欺诈或欺骗行为。如那些长期上访户(无多大理长期找政府麻烦)、长期赖账不还的、家住廉租房或简租房骗吃骗喝的、坑骗的、曾被司法机关判监坐牢的。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好赌、涉毒、涉黄等。3.借款人不想让家人和其合伙人知道贷款(借款人很有可能会将贷款用在非正常渠道)。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如果是一个品质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虽有可能会拖欠,但他会很配合,积极还款。但如遇到品质及道德很差的人,他会想方设法地拒还贷款。所以只要确定借款人是品质、道德很差的人,则不应给予贷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1.借款人身体不健康或有严重疾病。2.借款人家人有重大疾病。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借款人往往会花费巨资用在治疗上,从而会影响到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债务往往也会得不到落实,从而使贷款落空。对于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最好不给予贷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可考虑增加担保。

六、借款人信用风险1.借款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前贷款有拖欠或已有逾期的拖欠贷款。2.借款人拖欠供货商的货款。

3.借款人拖欠税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4.借款人拖欠其员工的工资。对于有上述不良信用行为的人,如果是恶意的,则应拒绝为其提供贷款。如果是借款人虽有上述拖欠,但是非恶意行为,且时间都不长,只是其信用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同时借款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与借款人就信用意识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增强其信用观念,让他认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则可先向其提供小金额的贷款,并要求提供担保。如果以后还款记录良好,可逐步增加贷款金额。

七、经营资质风险经营资质风险,即借款人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法定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许可。1.借款人经营项目需特种许可的,没有特许经营证明。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消防证明等。

2.污染严重、消防安全不达标、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等其他情况。一种情况是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属于无证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企业有可能随时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后一种情况虽有可能有相关可证件,但实质的经营活动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可能被关闭停业整顿。所以对上述情况最好不要给予贷款。

八、股权风险1.在合伙企业中股份占比少,借款人在企业中不占主导地位。2.虚假股权风险。在企业中,借款人本来没有股权,但为了能贷款,制造虚假的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对于前一种情况,由于借款人没有决策权,对收入和资产的分配不能自己做主,债务的偿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也意味着借款人只有较少的收入,还款能力有限,因此,放款金额不能超过其收入水平,同时,应要求具有决策权的合伙人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为了防范第二种情况,一是要对提供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进行真实性调查;二是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走访,核实合伙行为是否真实;三是要求其他合伙人提供担保。一旦核实是借款人虚构股权,应拒绝贷款。

九、借款人管理不足风险1.管理制度缺失,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账务混乱。3.生产经营营场地脏、乱、差。4.工人生产积极性不高,士气低落。5.安全、消防存在重大隐患。

6.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窝工、偷工现象。7.仓库管理混乱,存货乱堆乱放,存在丢料、盗料现象。8.其他管理不足的情况。由于借款人对企业的管理不足,其企业的资产就可能受到损害,企业的收人就会明显下降,如果情况严重,会危及企业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闭,最终会影响到偿还贷款,从而使贷款面临风险。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管理不足的现象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纠正;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采取整改措施,有明显效泉果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经营风险1.借款人使用或经营的原料或产品品质低劣。2.进货成本费用很高,进货中间环节多。

3.借款人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机器设备老化、陈旧,生产工艺差。

4.安全生难产条件差,消防安全隆隐患严重,没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事故风险高。

5.销售渠道单一,过分依赖少数客户。6.应收账款收款期长、余额大,收款困难。7.营业利润率低,费用大,经营杠杆高。8.产品技术含量低,无竞争力。

9.学习营业绩中,主营业务盈利较小。毛利润率和净利润率低,甚至处于亏损状态。

10.存货周转率低,且存货中有大量废品。

11.其他的经营风险状况由于存在上述的经营风险,当某一情况严重后,会变得很糟糕,可能会使得借款人的企业处于不稳定的经营状态。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有上述的经营风险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如果借款人企业虽然有某些方面的经营风险,但并不严重,或短时间内无法改变,预计将来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形成大问题,不会损害其还款能力,可考虑提供贷款,视情况可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企业消除或减轻这种风险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一、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风险1.经营项目投资较小或固定资产少、很容易转移或出让。2.经营项目利润少,收入不足。3.调整后的资产负债比率过高。

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过低(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为

2、速动率为1较合适)。

5.现金流入量相比每期的还款额较低。

当借款人出现贷款申请额与其还款能力不足时,应降低贷款额度,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内发放贷款;也可要求提供抵押或保证担保。

十二、借款人过度负债风险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各种应付税费等债务很大,超过了其资产的承受能力。

2.借款人有大量的民间借贷,特别是有高利贷。3.借款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借款人过度负债,导致其经营破产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最终不能偿还贷款,这是目前小额贷款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原因是:

(1)目前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众多,竞争激烈,使得借款人能很方地在多个贷款机构贷款。

(2)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活跃,利率较高,借款人也能很方便地借到资金。

(3)目前征信系统不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包含了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众多的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不在征信系统内,又无其他查询平台,这为贷款机构全面评估借款人的债务带来了难度。为了能获得贷款,对于其拥有的资产,借款人会充分地展示,评估人员可通过实地查看和提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掌握;但对于其负债,借款人有可能会隐瞒,对借款人债务的评估是整个评估工作的重点,也是评估的难点。由于存上述问题,借款人的负债往往不能被全面掌握。除了与借款人充分交流沟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债务信息外,还可通过以下方法进一步进行分析:(1)对借款人的员工、邻居、朋友等进行访问,了解其有无大额的应付资、民间融资、高利贷债务等信息。

(2)对借款人的供货商、客户等进行访问,了解有无大额的应付货款、其他欠款信息。(3)将借款人的发展历史、收入来源与其现有的资产实力进行对比分析,如其历史收入大大小于其现有资产额,则有部分资产有可能是通过债务形成的,借款人没有公开这部分债务,应进一步与其沟通确认(如果其历史收入大于其现有赏资产额,则有可能借款人隐瞒了资产)。(4)如怀疑借款人有其他大额负债,但又难以查实的,可要求借款人签署《债务声明书》,声明书中规定,借款人对其所有的债务必须全面向贷款机公开,贷款机构以此声明书为依据之一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如借款人隐瞒债务的,将构成合同欺诈,贷款机构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负债较高的借款人(负债率已达50%,未到70%),一般不应再为其提供贷款,如要贷款,则应提供抵押或担保。对于负债很高(已达70%以上)甚至有高利贷的,应坚决不给予贷款。

2.p2p小额信贷 篇二

P2P网络小额信贷, 是一种将互联网和小额借贷结合在一起的创新型民间借贷模式。在此模式下, 有投资意愿的个人以获得一定收益为前提, 通过第三方平台, 将资金出借给他人。它有助于搞活民间金融, 使民间闲置资金得到更好的利用, 解决个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2007年8月, 我国第一家P2P网络信贷公司———“拍拍贷”在上海成立。2011年以后, P2P行业进入野蛮生长阶段。到2012年末, 全国P2P公司已从2009年的几十家发展到将近300家, 规模达到600亿元。

在迅猛发展的背后, P2P网贷平台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手段, P2P网贷平台基本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卷款跑路, 挪作他用”的现象频繁发生, 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据统计, 全国累计已有119家P2P平台“倒闭”或“跑路”, 涉及资金约21亿元。

二、当前P2P网络信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借款人信用违约风险

与传统的信贷形式相比, P2P网络信贷平台上借款人的信用违约风险更大。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 借款、审核程序简单。借款人只需填写个人资料、借款用途等信息, 经网站简单审核后就能拿到贷款, 无需抵押, 因此平台缺乏对借款者的有力约束。其次, 平台对违约借贷人缺乏有效制裁。列入黑名单是比较常见的方法, 借款人违约成本很低。另外, P2P市场普遍高利率也是增加信用违约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状况恶化的借款人可能会因负担不起高利率而不得不拖欠贷款。最后, 网络的虚拟性也进一步放大了P2P市场的信用违约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监管, 冒用他人材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骗取贷款的情况数见不鲜。

(二) P 2P机构的经营管理问题及道德风险问题

当前, 经营管理问题制约着我国P2P平台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坏账问题。

P2P网贷平台还未被官方正式认可, 因此无法像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拥有查阅用户个人征信的权利, 这就加大了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的难度。为了吸引社会闲置资金, 很多P2P平台为贷款人提供贷款保护, 一旦借款人无法及时还款, P2P平台就需要为其垫付。目前, 网贷公司担保倍数大都突破10倍警戒线, 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 大面积的违约将拖垮网贷平台。即使网贷平台仅充当信用中介, 不提供贷款担保, 坏账率过高也会使投资者望而却步, 影响到平台的经营效益。

2. 信息安全问题。

网络技术的发展对P2P小额信贷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在相关技术的支持下, 信用关系得以简单、迅速地发生, 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但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困扰着网贷平台。黑客攻击网站, 造成用户信息大量外泄, 给用户个人带来极大损失。

3. 经营上的不确定性问题。

P2P平台业务种类、规模有限, 缺乏固有的利润来源, 受利率波动影响极大, 具有经营上的不确定性。P2P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 即会员费和根据交易额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当市场利率升高时, 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银行理财等更为安全的投资方式, 导致P2P平台活跃度下降、收益锐减。

4. 道德风险问题。

由于交易机制上存在的缺陷, P2P网贷平台也面临着极大的道德风险问题。目前, 网贷公司可以通过开设第三方账户来调拨资金, 因此存在利用账户沉淀资金从事高风险项目的可能性。

(三) 市场准入门槛低, 法律制度缺失, 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 成立一家网贷公司几乎没有门槛, 只需拿到工商局的营业执照, 在工信部备案即可。专门针对P2P网贷公司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也没有建立起来, P2P行业完全处于监管真空状态。P2P行业鱼龙混杂, 稂莠不齐, 在市场异常火暴的背后也隐藏着巨大风险。近年来, 非法集资、跑路问题频繁发生, 敲响了行业的警钟。

三、促进P2P网络信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一) 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跟传统的信贷形式一样, 网络信贷要持续健康发展, 离不开个人信用状况的改善。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高社会主体信用意识, 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 加大对信用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 P 2P公司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 防患道德风险问题

针对坏账问题, P2P公司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严格信用认证、评估制度, 对拖欠等信用违约行为采取有效制裁。同时, 还应使担保金额与自身资产保持合理比例,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针对黑客攻击、用户信息泄露问题, 要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 搞好网站维护;要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严惩黑客违法行为。

针对平台违规利用第三方账户沉淀资金的道德风险问题, 要提高网站的公开透明度, 建立健全投资者对平台资金运用的监督机制, 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还可以委托银行等专业性金融机构来管理沉淀资金, 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率。

(三) 积极拓展新业务, 创新盈利模式

追求利润是所有商业组织的重要目标, P2P网贷平台也不例外。当前我国P2P机构缺乏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收入来源单一、易受市场利率波动影响。对此, P2P行业必须积极开展新业务, 创新盈利模式。如, 实行收益多元化战略, 将保障金、账户维护费、广告费等纳入到平台的收益模块中, 增强自身盈利性。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 P2P机构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如, 可以发放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和针对农户的种植贷款。

(四)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制定法律法规, 加强行业监管, 整顿行业秩序

作为新兴行业, P2P网贷平台处于基本无管制状态, 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对此, 应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把资信状况差、实力薄弱、投机性强的机构阻挡在行业外。同时, 要加紧制定行业法律法规, 对网络信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 明确信用交易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最后, 还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 对平台业务扩展、贷款发放等行为进行监督, 严格取缔非法借贷平台。

四、结论

P2P网贷平台作为一种金融创新, 有助于节省交易成本, 提高社会闲置资金的使用率, 搞活民间金融。但由于现阶段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缺失, 网贷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和道德风险问题突出, 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前景尚不明朗对此, 网贷公司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积极开拓新业务, 创新盈利模式。要防范道德风险, 注重社会效益。政府要加强对P2P行业的监管,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营造充满活力、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P2P行业的发展提供信用支撑。只有各方协同努力, P2P行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 成为民间金融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1]刘文雅, 晏钢.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J].北方经济.2011年第7期:90-92.

[2]倪月娟.我国P2P小额网络信贷研究[J].现代商业.2013年第27期:267-268.

[3]刘继兵, 夏玲.发达国家P2P网络信贷监管的比较分析[J].武汉金融.2014年第4期:12-19.

[4]吴心怡.P2P网络信贷在国内的发展浅析[J].现代金融.2014年第3期:30-31.

[5]魏李良.P2P网络信贷行业的规范发展[J].北方经济.2013年第7期:47-48.

3.P2P网络信贷平台运营模式研究 篇三

摘 要 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大趋势下,P2P网贷公司数量骤增,但是同时也存在其经营困难甚至频频倒闭的现象,所以选择一个合理稳健的运营模式成为P2P网贷公司的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国内外经验,探索出几种可行的运营模式,对每个模式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描述,并分析总结各个模式的特点。

关键词 P2P 网络信贷平台 运营模式

一、引言

P2P网络信贷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团体客户通过注册第三方网络平台并通过信用认证后,根据自身可以接受的利息进行互相借贷的经济行为。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简写,翻译为“个人对个人”,P2P网络信贷平台体现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筹资或投资,表现出一种广泛性和高效性。同时,由于网络虚拟性这一不可避免的特征,信用违约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目前行业问题逐渐暴露,出现了大量提现困难甚至老板跑路的现象,这都严重地破坏着市场秩序和客户利益。所以,公司的经营需要一个规范有效的运营模式。

二、P2P网络信贷平台具体运营模式

1、纯线上中介平台运营模式。这种运营模式只有线上服务,包括一下若干部分。第一,用户注册。所有想要进行借贷行为的客户需要先进行注册,这样才可以实现平台对参与者的管理和服务。第二,身份核实。平台需要对客户实行真实身份进行有效认证,包括居民身份证认证、手机认证、电子邮箱认证等。第三,信息安全保护。由于客户提交了私人信息,平台就有义务为其保密,而且信息保密也是网贷平台经营能力和商业信用的重要体现。第四,客户信用评级。网贷平台根据客户提交的个人信息对其进行信用分析和评级,评级的高低要直接与借款利率挂钩,且两者呈负相关。第五,科学完善的交易规则。可以有针对性交易和有竞价交易等方式。针对性交易是指客户向自身指定的一方进行借贷,如贷款方甲就想和借款方乙交易。竞价交易可以先按照交易金额数量进行分类,借款方们分别提供各自可以承受的最高利率,按从低到高排列,贷款方们再分别提供各自可以接受的最低利率,也按从地到高排列。然后将这两列结果进行匹配,利率相同的按出价时间早的成交,同时将匹配过程公开,这样做一是可以提高透明度,二是若某一客户的交易申请没有成功,在其看到匹配过程后可以调整自身的报价利率,以助自身交易成功。

这类模式的优点是方便快捷、效率高,客户访问量大,交易活跃,平台公司自身承担风险小。缺点是将交易风险主要转移到了贷款方客户身上,借款方存在一定的信用违约概率。

2、公益性非营利信贷平台模式。具体运营需要和线下的某种贷款机构相合作,因为由于该类平台主要就是将贷款发放给居住在农村的低收入人群,由于互联网信息设备不一定能够覆盖到他们的居住地,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有一个具体的贷款网店才可以方便有效的进行借款活动。如Kiva就有这合作关系的小额贷款机构(简称MFI)。可以要求有借款意愿的农村居民先向平台指定的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如自身家庭情况、农作物收获情况等等。贷款机构先将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核,然后建立一个申请者账户,再将具体申请资料输入到该账户中。申请账户资料填写完整后,平台工作人员再进行信用审核等必要工作。审核结果合格后,网贷平台先将贷款转入贷款机构,贷款机构再通知申请者领取使用。

这种模式特点是利率极低或者无息,数额较小,主要体现一种金融扶持性质,贷出的款项也有些就是机构或个人捐款。

3、线上线下结合商业运营模式。根据侧重点的不同,这种模式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线上平台向线下延伸的模式。传统的纯线上贷款平台在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并获得了理想的客户认知度之后,就可以发挥自身数据统计的科学性和高效率优势,利用自有资金组织建立线下贷款网点进行与客户面对面的贷款业务。这样给在网络平台上审核不通过或者信用评级后借款利率高的客户提供了优化自身信用的机会,贷款网点可以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等措施来进一步获取客户信用资料,这样一方面给客户借款增加了机会,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平台的业务范围和数量,易形成规模效应。

线下吸储线上放贷的模式。该模式的第一步是线下吸收放贷资金,这就需要一个专业的权威的金融存款机构来实现,并为每个存款客户提供必要的资金安全保障。对于网络平台的借款人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如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认证、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认证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信用优良的借款人,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方的风险。所以该模式特点是合格借款人数量少,借款利率低,贷款资金安全性高。

线上宣传线下放贷模式。这种模式中的线上平台主要作为一种宣传的媒介,客户可以在平台上了解贷款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公司的经营状况、历史违约概率等信息,也可进行简单的会员注册等活动。主要的贷款行为发生在公司的机构网点中,网络平台只起到一个辅助作用。

三、结语

要想让国内的P2P网贷平台真正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需要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同时做出努力。宏观层面上完善对P2P网贷公司的立法,对其进行合法定义,在经营形式、公司规章、风险控制等进行规范。微观层面上,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利用先进的金融统计和互联网技术保证经营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艾金娣.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观察思考.2012(14)

4.P2P行业监管 篇四

以下言论均来自于专业p2p平台——杨梅理财

2014年3月6口,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书翻译并收录了该《监管规则》有关P2P借贷(被称为借贷型众筹)部的全文,见附录一。

据英国P2P金融协会的统计,2013年1-11月,英国替代性金融市场(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产品众筹、票据融资等业务)规模已超过6亿英镑,其中P2P网络借贷所占比例高达79%。

2013年10月24日,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先发布了《关于众筹平台和其他相似活动的规范行为征求意见报告》(cp13-13),详细介绍了拟对“网络众筹”的监管办法。霍止至2013年12月19日,这份征求意见报告共收到98条反馈意见,受访者普遍认可这份报告推行的方案。FCA结合反馈意见,正式出台了《网络众筹监管规则》,该规则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FCA计划在2016年对监管规则的实施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修订。FCA表示,制定这套监管办法的目的,一是适度的消费者保护。二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促进有效竞争。

FCA将纳入监管的众筹分为两类:借贷型众筹(CrowdfundingBasedonLoan.即P2P借贷)和股权投资型众筹(CrowdfundingBasedonInvestment),并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从事以上两类业务的公司需要取得FCA的授权,对于捐赠类众筹(Donation—BasedCrowdfunding)、预付或产品类众筹(Pre-PaymentorRewards-BasedCrowdfund.ing)不在监管范围内,无须FCA授权。

FCA对于借贷型众筹的规则要点如下:(1)最低资本要求及审慎标准

《网络众筹监管规则》规定以阶梯型计算标准来要求资本金,具体标准如下: ①5000万英镑以内的资本金比例为0.2%;

②超过5000万英镑但小于2.5亿英镑部分的0.15%10; ③超过2.5亿英镑但小于5亿英镑部分的0.1%; ④超过5亿英镑贷款部分的0.05%。

FCA考虑到错贷型众筹几乎没有审慎性要求的经验,所以为公司安排过渡期来适应。FCA决定,在过渡期实行初期2万英镑,最终5万英镑的固定最低资本要求。其中,被FCA完全授权的公司在2017年3月31日前都可以实行过渡安排,同时提醒在OFT监管下的借贷型众筹平台不必实行审慎标准直到被FCA完全授权。

(2)客户资金规则

若网络借贷平台破产,应对现存贷款合同做出合理安排。如果公司资金短缺,将会由破产执行人计算这部分短缺并按照比例分摊到每个客户身上。而执行破产程序所涉及的费用也将由公司持有的客户资金承担。这意味着无论公司从事什么业务,一旦失败,客户资金将受到损失。公司必须隔离资金并且在CASS条款下安排资金。

(3)争端解决和金融监督服务机构的准入

FCA将制定规则以便投资者进行投诉。投资者首先应向公司投诉,如果有必要可以上诉至金融监督服务机构。争端解决没有特定的程序,只要保证投诉得到公平和及时的处理即可。FCA主张公司自主开发适合其业务流程的投诉程序,尽量避免产生过高的成本。投资者在向公司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金融监督服务机构投诉解决纠纷。

如果网络借贷平台没有二级转让市场,投资者可以有14天的冷静期,14天内可 以取消投资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或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特别注意的是,虽然从事P2P网络贷款的公司取得FCA授权,但投资者并不被纳入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范围,不能享受类似存款保险的保障。

(4)P2P网络借贷公司破产后的保护条款

为了建立适当的监管框架以平衡监管成本和收益,目前FCA不对P12P网贷公司制定破产执行标准。因为即使制定严格标准,也不能避免所有的风险。如果这些标准没有按照预期运行,消费者依然可能受到损失。FCA希望投资者清楚,制定严格标准不仅代价极大而且也不能够移除所有风险。同时FCA希望可以由公司自己制定适合其商业模式及消费者的系统和方法。

(5)信息披露

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其商业模式以及延期或违约贷款评估方式的信息。与存款利率作对比进行金融销售推广时,必须要公平、清晰、无误导。另外,网站和贷款的细节将被归为金融推广而纳入到监管中。

(6)FCA报告规范

5.P2P基础培训 篇五

1.什么是P2P?

P2P来自英文中的person-to-person,即个人对个人。P2P借贷是为社会中的资金需求方,和理财需求方建立一种点对点联系的方式,通过资金的有效配置,实现金融普惠。即一方面为社会中低收入群体解决资金难题,另一方面为有闲置资金的大众理财者提供稳定收益,同时解决了社会金字塔上位于中部和下部的两大群体的生存发展难题,为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P2P和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我司推出P2P即“个人对个人”信用借款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平台两端的客户,即一端是有富余闲散资金的人群,另一端是急需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而又不能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有信用的人群。我司为他们搭建服务平台,在平台与借款人和出借人各自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我司平台分别为他们提供信息咨询、信用借款咨询与管理服务,平台基于两端客户的委托,为平台两端客户分别匹配借款人与出借人信息,并尽力撮合其民间借款关系成立等。最终促成签署《借款协议》,而该协议的签署主体均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我司不吸纳资金,不发放贷款,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经由相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而我司平台既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也不从债权处让人吸收或募集任何贷款资金。我司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运作,除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外,绝对不从借款人或出借人处收取其他款项,且不向出借人保证任何收益,出借人的出借资金及借款人的还款资金均不会进入我司银行账户或由我司进行实际控制,我司作为一个提供专业P2P信用借款服务平台的公司,所提供的每项服务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违背的地方,我司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资行为。

3.P2P是不是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金字塔传销的模板之一,是一种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得名于查尔斯·庞兹,他1920年开始从事投资欺诈,不断吸纳新投资者的钱,并将其付给前期投资者。前期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就宣称他是投资天才,于是,更多新投资者携带现金纷至沓来。而此时,庞兹却卷走了这些新投资者的钱财,逃得无影无踪。大约4万人被卷入骗局,被骗金额达1500万美元。庞兹最后锒铛入狱。庞氏骗局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在于通过新投资人的资金来为老投资人提供收益,投资人的回报并非来自于还款人的还款收益,而来自于虚假债权和债权重复转让形成的现金流时,才能明确其为庞氏骗局。庞氏骗局的核心问题是,不存在真实资产或交易,或者刻惫隐瞒债权的风险信息循环转让,而不是出现坏账。

我司的债权都是真实有效的,可以通过特殊查询对名下债权进行查询,我司对债权的真实性提供担保。

4.我们的钱会流向哪里? 借款人目前大多是工薪阶层、小微企业主、大学生、农户等。他们借去的资金往往用于兼职创业、扩大生产、参加职业培训等,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和消费贷款不同的是,他们用资金创造了效益,因此更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5.什么是债权转让?是合法的吗?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第一出借人先行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第一出借人由此形成对借款人的特定债权,第一出借人再将该特定债权转让给新的出借人主体(P2P平台为该债权转让事宜提供服务)的形式。这种模式是在传统P2P网贷模式,即公民之间进行小额分散的资金出借模式,(该种出借模式符合《民法通则》关于公民借贷法律关系规定,或称“民间借贷”)以及《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相关条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允许公民之间相互借贷资金,但是民间借贷行为需要遵守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从法律角度上讲,债权转让指在出借人通过出让个人债权方式取得对借款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出借人与债权转让人之间为债权转让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第79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可见,债权转让形式是有法律依据的,债权转让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P2P行业之所有会产生债权转让模式,在于出借端的客户所提供的资金一般是小额、分散的,以一个借款人借10000元为例,可能有100个人,每人借100元给他。但是,若要等100人把钱凑齐,会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过程,而借款端客户的资金需求一般都很急,筹钱时间过长很可能导致当钱到位时,事情己经耽误了。因此,我司创新的推出债权转让模式,首先由第一出借人将自有资金借给借款人,然后再把其持有的债权转让给其他出借人,实质上后来的出借人通过出让第一出借人的债权与借款人建立借贷关系,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借款人对于资金时效性的要求,同时也促进了资金的利用率,进而去帮助更多有资金需求的人。

6.你们和线上的P2P有什么区别? 线上线下模式的讨论,没有十分明确地法理或实践的边界。两则的主要区别在于销售方式和风控方式是否线下完成。线上和线下只是P2P开展的两种不同形式,我们采用的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这是源于中国的社会特色。首先,中国的征信体系还不成熟,无法和欧美一样单凭网络就能确保信用信息的合格审查,很难控制风险,所以我们在风险管理中借助了大量的线下控制措施。第二,我们也在不断使用新技术和互联网,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便利。我们并不拘泥于某种形式,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采用最适合国情,最符合客户需求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7.收益大概有多少?是否能承诺收益或者写到合同里? 从我们过去的历史数据来看,平均年化收益大概在12%左右.这是我们根据过去的历史数据得出的结果,而并不是我们的承诺能达到的收益率。我们只提供咨询、推介服务,并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不存在承诺

收益,我们只能在合同里面标明预期年化收益率。同时在您收到的债权文件里面也有收益率的显示。

二、操作类

8.借款人都是哪里来的? 我们通过公司金融平台为有创业、培训、周转、消费等资金需求的农民、学生、工薪阶层、小微企业主等高成长性人群提供包括信用咨询、评估、信贷方案制定、协议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的全程信用管理服务,便捷、安全地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改善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目前我司的借款人主要包括工薪阶层、小微企业主、农户和大学生,他们分别从传单、广告新闻、朋友介绍、网络等不同途径了解我司、相信我司,进而成为我司的合作伙伴。

9.我怎么确认借钱的人是真实存在的?我的钱真的借给他了? 在您确认出借前.我们会给您邮箱发送债权列表,债权列表上会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您可以作为参考,而且我司每个月会给您寄送对账单,以及时向您反馈借款人的还款情况。除此之外,出借人还可向我司公司提出查阅借款合同。我司平台推荐的每一位借款人都有身份验证信息,都是可以核实的,每一位出借人在选择借款人的时候,都可以看到这些信息,因为您的钱可能借给了几十名甚至更多借款人,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因此出于节省时间的考虑,没办法让您接触到每一位借款人。但如果您有这样的需求,且有充足的时间,我们可以帮您一一验证。

10.我可以和借款人直接签合同吗? 当然可以。如果您要考虑资金的分散以确保安全,那可能需要跟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几十名甚至更多借款人分别签订合同,这会是一个繁琐的过程,请您提前准备好时间。如果您要简化流程,把钱直接给一个或几个借款人,那您就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万一这个人没有还款的话,您的钱将全部无法拿回。因此,我们为您推荐的是最佳方式,希望您了解。

11.一个借款人的债权会不会被卖很多次? 我们是帮助出借人找到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进行债权的转让和撮合服务,所有的债权转让和出让行为都受到系统的严格管理和控制,确保不出现任何债权重复转让的行为。

12.我是否可以中途换资质更好的借款人? 所有借款人都是经过我司严格的信用审核后才和出借人做撮合匹配的,所以不建议出借中途更换借款人。

13.你们的投资模式周期有多长?不同周期的投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根据投资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非固定期限类和固定期限类产品:非固定期限类出借方式以一年为封闭期,一年以后可以进行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12.68%。固定期限类出借方式分别为3、6、12、24个月,预计年化收益分别为8%,9%,11%,14%,不同周期的投资模期限和收益上都是不同的。

14.最低出借额是多少? 最低的出借金额是5万元,是月满盈,期限是在一个月以内,综合年化收益率在5.8%。除此之外,还有固定期限和非固定期限的出借方式,金额是10万元以上,收益率在化8%-14%左右。

15.我的钱是否可以随时赎回?资金回收的流程是怎样的? 是可以赎回的,但您需要考虑到的是如果未满封闭期赎回是需要交纳服务费的,合同上有详细的标注,相信大家都可以接受,比如甲把钱借给了乙,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下月还款,但突然甲让乙明日必须还款,那么乙是可以不接受的。我司的投资模式更具有人性化,如果未到期急需用钱,严么可以申请赎回,赎回的费用在5%-2%不等,当到期,三个工作日内资金会返还至您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中指定的账户内。如果您选择签署的是非固定期限类协议,当满足协议所约定的封闭期(1年)后之前的15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在任意时间提出赎回要求,我们的客户经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当所有债权转让工作完成后资金将在封闭期到期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您指定的帐户内。

16.债权转让模式的转让人都是XX,我们的钱是不是汇到xx账户了?

债权转让模式中.先有借款人提出借款需求,然后我们会对其做信用审核.我们只为合格的借款人(即通过信用审核的借款人客户)去寻找相应的出借人,在这个过程当中,xx或其他第一出借人以个人名义根据借款人的时效性需求将自有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其他出借人可以通过出让夏靖或其他转移第一出借人的债权的方式进行资金的出借,在完成债权转让手续后,出借人即与借款人建立借贷法律关系。出借人的出借资金作为债权受让对价支付给夏靖或其他第一出借人。

17.如果第一出借人出现什么问题,是否会对我们的钱有影响? 我们的流程是,第一出借人先把钱借给借款人,然后再把债权转让出去,在这个过程中您所选择的是己经生成的债权,即钱己经借出去了。在完成这个交易的过程后,您将会替代第一出借人成为借款人法定债权人。因此,XX或其他第一出借人并不会在后续对您有任何影响。

18.你们借款的利息远高于我们的收益,是不是中间赚取了差价? 我们平台的借款人利息与出借人的利息是相对应的,我司仅作为第三方提供见证和信用管理服务,不属于借贷任何一方,也就是我司平台不收取资金,也不贷出资金,资金的借贷和偿还都是直接发生在借款

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我们只收取相应管理服务费用。上述行为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操作的,没有任何违法违规操作。

19.我们的钱是不是汇到我司的账户上?你们会不会用我们的钱吃利息? 债权转让模式下,您的资金是以委托划扣的形式由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平台中转,资金作为受让债权的对价会流向债权转让人手中,以完成债权的转让及受让,但是资金并不是汇到我司的银行账户。

我司平台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用审核与风险评估服务的居间平台,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收取咨询服务费用。我司平台不接受客户的资金,通过我司服务平台促成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交易中所产生的利息是全部属于出借人所有,我们不会收取任何利息。

20我要怎样才能确认你们所说信息的真实性? 对于公司的情况您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 cn/或者拨打全国客服电话0874-000000查询了解。除此之外,很多国内外主流的媒体都报道过我司和我们的P2P产品运作模式:如中央电视一台,财经频道,江苏卫视,江苏公共频道,山东卫视,黑龙江卫视,中国人民日报,中国证券报,湖南日报等您可以进行了解。

21.合同上涉及到好几家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做什么的? 我们的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是一式三份的,甲方是出借人;乙方是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是寻找出借人,并为其提供财富管理服务;丙方是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台),是P2P的平台,主要提供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撮合服务和后期账单寄送等服务。其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中都有明确说明。

22.我司的收入来自哪里? 我司提供专业的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我司作为服务平台与借款申请人与投资申请人签署服务协议,接受借款申请人与投资申请人双方的委托,为借款申请人提供信息咨询、借款需求展示、协议制定、还款管理等服务,为投资申请人提供推荐符合其需求的优质借款申请人、协议制定、收款管理等服务。我司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了平台与各方之间的服务关系,平台也通过提供这些服务收取服务费。

23.借款人的资金去向是哪里? 通过我司获取借款的高成长性人群包括小微企业主、工薪阶层、大学生和贫困农户。小微企业主和工

薪阶层的借款主要用于创业或提升企业产能,大学生的借款主要用于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贫困农户的借款主要用于种植养殖项目。

三、风险类

24.P2P是否有风险? 任何投资性行为都存在风险,P2P也不例外。我们为客户配置的资产,都是经过我司公司的专业审核,选择还款能力和意愿较高的优质借款人。因此,资金的安全是较有保障的,投资者承受的风险比较低而且是可控的。

25.我司怎样控制P2P风险? 我们引进国外最先进的信用风险理念和技术,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积累,建立了一支由几千人组成的信用管理团队,并且有很多在国内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如台新银行、花旗银行、建设银行、平安保险等金融机构工作多年的资深信用风险管理专家加盟。2012年,我们通过建立评估的模型、建立评分卡,抓住信用人群的关键点、正确看待这种守信的意愿和守信的能力。通过评估借款人职业的稳定性、居住的挂定性、项目的稳定性、家庭社交网络的稳定性等等,通过这些关键点的把握,对每一位借款客户进行实地考察,初审,机审,复审最终有一个评估结果,这为我们评估借款人的信用和资质提供了很重要的信息。在基于系统决策的客户审批技术上,我们部署了国际先进的决策引擎系统,可以依据客户情况进行部分自动化的决策,减少审批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影响,同时也能够提升处理的效率,为客户提供更优秀的体验;我们非常注重基于数据的决策,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更科学更有效地进行数据模型的应用。在服务中,我司合作担保公司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决定其借款额度上限,信用程度越高,其上限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审核结束后,信用状况良好的借款人会被推荐给理财者.由理财者选择是否出借、出借资金多少。在促成双方交易之后,还会提供资金催收服务,以帮助理财者回收资金。

在严格的信用风险审核过程中,己经为理财者过滤了大部分风险。同时,在投资人的资金分配上,我司采取小额分散模式,比如,你有10万元要出借,可以选择借给一百个人。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这样风险就得到了分散,当其中一两个人出现不能还款的情况,也不会对整体有太大影响。从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到科学的资金分配,形成了一个多层的风险过滤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理财者的资金安全,极大的降低了不良借款的比例。

26.你们会不会拿我们的钱去做别的投资?或者去放贷? 您每月收到的《债权转让及出让协议》上面有款项的借款去向。每位出借人都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钱借给了哪些借款人,这些借款人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随时查询任何人的信息,以了解自己的资金现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未参与到资金交易中,因此不存在我们是否会把钱拿去放贷的可能。

27.如果我司倒闭了,我们的钱怎么办? 我们己经走过了6年的发展历程,服务了数十万客户。现在我们的线下平台我司财富与线上平台金信网己经是在盈利的过程中,平台月新增25亿左右的资金,2014年我们的业绩是突破了100亿,2015年的目标是500亿,同时作为中介平台主要的利润来源是收取合法的服务费用,这样一家在盈利同时合法合规的企业为什么要倒闭呢?(同时可以使用反问法:您觉得我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倒闭?)即便出现您所说的情况,您的钱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因此我们只是作为咨询、中介的角色存在,您所签订的出借协议或者债权转让协议,和借款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受法律保护。您可以按照协议,向借款人追偿损失。

28.你们有没有政策风险,万一哪天政策不允许了怎么办? 我们一直合法合规经营,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时汇报业务和企业发展。有关部门非常了解这个行业的情况,也希望能和我司这样的行业领军企业一起,探索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化、阳光化的路径。不久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发布了“P2P网贷评价体系”,并首期发布对部分优秀P2P网贷平台的评价结果,我司大金融交易平台和金信网荣获A级平台体系;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华盛顿举行的国际货币和金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提高金融资源的效率及改善货币政策框架。从央行的态度来看.小额信贷中介服务帮扶了小微企业主和广大农户,对中国的民生和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央行对这个行业是持肯定态度的。无须担心。同时从法律角度上来讲,P2P走的也是借款的方式,出借人收回本金以及利息也是出借人合法的权利。只要出借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非国家出台一条法律规定不允许人与人之间进行借贷行为。

29.如果借我钱的人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为了最大程度确保您的资金安全,我们会对每一位借款人进行严格的审核,确定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即便出现部分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我们也会通过后期的催收服务,尽力为您回收资金。万一最终无法回收款项,我们设置的风险专用金也将为您先行赔付,尽最大努力优先保障您的权益。

30.你们是不是能保证零风险? 任何投资行为都是有风险的,我们是作为咨询、中介、服务机构,并不能承诺您的资金完全没有任何风险。过去多年的历史数据表明,没有任何一名理财者的本金和利息遭受损失。

31.现在你们的风险情况怎样,不良贷款率有多少? 目前的不良借款率约为1%,同时我们的还款风险金的最新一期覆盖倍数是在2.7倍一3.17倍,完全可以覆盖坏账的。而且还款风险金我们每个季度会披露一次,随时可以观察到现在坏账的情况从而调整还款风险金的提取比例,现在我们的提取比例为2%-4%,分为固定提取与浮动提取两种方式。

32.你们宜传过去多年没有任何一个人遭受损失,有什么证据? 最好的证据就是客户的反馈,过去包括银行在内,很多机构理财产品出现亏损而被客户投诉诉诸法律、被新闻媒体报道的事件数不胜数。而我司从未有过类似事件,正是因为所有客户都通过我司实现了满意的收益。

33.如果你们是合规经营,为什么会有P2P行业的媒体负面新闻? 既然您认为媒体的报道是值得相信的,那您也应该看到,目前所有的媒休报道。对我司是赞赏和肯定的。但是我们稳健守法经营的企业并不能保证其他的P2P公司不违法经营最后破产或跑路,所有客户更加应该选择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全国有众多客户收益并且持续稳定发展的企业;国家也在陆续出台对P2P行业的监管条例,相信我们公司会在国家规范的法律法规中更加稳健的发展和服务更多的客户。

34.了解到你们有风险准备金,这个钱从哪里出?怎么能确认这笔钱是肯定在的? 风险准备金是我们从服务费中拿出的一部分,我们引入国际上先进的风险动态管理模式,不再按传统方式按比例提取,而是动态地监察业务平台的违约情况,定期合理地调整还款风险金,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出借人的利益,在出现还款问题时先行赔付。同时还款风险金设置目的也是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他的效力与银行设置的存款准备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为了企业的风险考虑是必须要提取风险准备金来降低风险。

35.我司模式的运作是否公开透明?如果不是,谁来确保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 每个理财者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钱借给了哪些借款人,了解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是怎样的。我司作为一个提供信用管理和中介服务的机构,不为双方做担保,不承诺保本保息,但我们会通过信用风险管理,尽最大努力确保理财者的资金安全。截至目前,没有出借人的本金和收益受到损失。

36.目前有网络平台出现虚假借款人,我司是否也有这种情况? 我司的每个借款人都是真实存在的,理财者可以了解到他们的身份信息,如果理财者有意愿的话,我们也愿意促成理财者和借款人见面,以帮助理财者确认信息真实。

37.目前我司没有理财者受到损失,应该是坏账在风险金的覆盖范围之内。而当坏帐过高,风险金制度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发展? 我司作为一个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本身并没有责任负担理财者的损失。但出于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客户负责和我们对于信用技术的信心,我司设立了风险金制度。风险金的设立,其本质是为逾期还款进行先行垫付,而风险的控制,最终还是要靠科学、系统、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我司在服务不断发展的

同时,致力于提高和优化我们的风险管理水平,比如引进国际上最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持续投入后台体系的发展和网络安全,使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有力推动了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四、监管类

38.我司由那个部门监管? 我司是一家创新型服务企业,P2P的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目前是银监会牵头监管。

39.相关部门是不是开始在打击P2P了? 对于这个创新型的行业,国家和相关政府部门始终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就在不久前的央行还刚刚组织了对P2P行业的调研、座谈,我司作为行业礼表参加,和央行的领导进行了积极的互动,共同就行业规范化展开讨论,收获了积极的成果。

五、行业类

40.别的公司收益比你们高,为什么要选你们? 我司建议,在选择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时,需要兼顾风险、收益的均衡性,不能只盯着高额的收益。在财富管理领域,有一个共识是,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因此,如果单纯考虑收益,而忽略个别机构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不理智的行为。我司有着多年的实践,在全国200多个城市拥有400多家分公司,17000多名专业理财顾问,以及由多名来自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风控机构资深从业者组成的管理团队,可以帮助理财者更好的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在确保较高收益的情况下把风险控制在最低。

41.你们的P2P产品为什么收益比银行理财产品高? 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投向股市、债市、货币等虚拟市场,收益水平受上述市场影响较大,因此在风险和收益的平衡上也较为谨镇。P2P固定收益理财模式往往由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利息,行业约定俗成的利息水平在10%上下区间,这是借款人能够接受,同时也是出借人比较满意的额度。这更多是市场关系决定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受出借人的意识引导。

42.我司和银行有什么区别? 银行的业务模式是通过存贷的利差开展它的业务的,对于银行来说,任何一个客人都是银行存款来源的储户,银行一定是会围绕着利差收益在给客人设计产品。

我司作为专业的独立的财富管理机构,是根据客人自身的人生目标、财务目标来设计资产配置方案和资产组合的。在这个过程中,我司会在市场上客观的帮助客人挑选适合的投资模式,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

43.我司是第三方理财公司吗? 我司不是第三方理财公司,第三方理财是代销别的机构推出的信托、有限合伙等产品,他们没有自己的产品,商业模式上以产品推介为主,一般很少涉及深入了解并满足客户全方面的财务需求。我司则不同,我们不仅为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合理投资组合,还有自己研发,并经过时间和市场长期验证的出色的固定收益理财模式,今后也会持续进行自我研发,更好地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44.我司的模式和国外P2P一样吗? P2P是一种源自国外的创新模式,但并非完全适应中国。这是因为,第一,中国征信体系不完善,这就意味着无法像在国外一样,完全通过网络征信就能实现低风险对接。因此,在国内更加需要线下的面对面信用审核,才能更好的降低风险;第二,国外通过P2P借款的人多数是出于消费型需求,而国内则主要是创业、扩大生产的需求,后者无法长期在网上被动等待一笔笔相继到账的资金,因为这可能会让他们坐失生意机会。因此,在很多时候只有通过债权转让形式,才能确保满足借款人的时效性要求,并同时不会影响出借人。

45.现在国内有多少家P2P公司?我司的地位是? 据《2013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显示,目前国内具有规模的P2P企业有200余家,不成规模、较小型的各类P2P公司在这一数量的几倍以上。我司是P2P行业的知名企业,是目前全国内排名前列的P2P企业。

六、公司类

46.我司成立几年了?现在规模有多大? 我司P2P网上平台上线于2012年,目前在全国200多个城市,拥有数千名专业理财师,管理资产规模达到百亿。

47.我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我司是中国财富管理行业的知名企业,是我司专注于从事财富管理行业的企业。我司致力于国内外优秀的固定收益类、公益理财类、股权类等理财模式和产品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带给千千万万的客户,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安全的财富增值。

48.为什么我要相信贵公司? 首先,我司经过年的深厚积淀,累计为数十万名大众富裕阶层理财者提供专业财富管理服务,有着专业的财富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并且在业内有若良好的口碑。

其次,至今来委托我司进行财畜管理服务的客户,实现了约12%的平均年化收益,我司的专业能力,确保了为客户配置最优秀的产品和模式,实现财富的诀速、稳定增长。最后,我司在过去的7年中,在风险管理上有着深厚的积累和独到之处,从未让1名客户蒙受损失。

49.我司不是做小额贷款的吗?和小额贷款公司有什么区别? 我司公司创立于2008年,早期主要以P2P小额信用借款服务为主,2012年开始已经不仅仅局限于P2P小额信用借款服务,而是成为了是一家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贷款行业投资、小微借款咨询服务与交易促成、公益理财助农平台服务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服务业企业。我司推出的P2P小额信用借款服务管理平台,系为出借人客户与借款人客户搭建的服务平台,基于两端客户的委托,为平台两端客户分别匹配借款人与出借人信息、并尽力撮合其民间借款关系成立等,我司并不吸纳任何资金,也不放任何贷款。

而小贷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和我司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员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及从银行融入的资金对外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诱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有明显的业务经营特点,其经营地域、资金来源、资金运用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我司公司的经营业务完全不同。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公司。

6.P2P 金融之惑 篇六

作者:Leo

来源:华夏理财

发布时间:2014-04-24

一年一度的央视3·15 晚会,给火了两年的P2P 金融头上浇了一瓢冷水。金玉恒通一案受害人数超过1 万,被骗金额超过100 亿。虽然从技术上来看,P2P 金融是非常先进的金融模式,但不断爆发的个别平台倒闭和跑路事件,浇醒了国内投资者对于P2P 的疯狂崇拜。毁誉参半之下,在3月28 日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春季峰会上,业内人士对于P2P 金融项目做了重新的评估。

草根的P2P 金融

和国外的先行者比起来,国内的P2P 金融项目要草根得多。从公司和从业者的背景来看, 大致可以分为4 类:小贷公司、IT 公司、担保公司和传销团伙。从风险上来看,前两者的风险大致相当。

由于受政策限制,小贷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提供放贷业务,这极大地束缚了小贷公司的经营能力。而对接P2P 项目后,资金来源的问题绕过了政策红线,针对同一个贷款项目,小贷公司自有资金和P2P平台募集资金在利率上的差异形成了类似分级债券的结构化设计, 既分散了风险又提高了收益。

从2013 年下半年开始,P2P 机构与小贷、信托等机构的合作明显增多,其中部分P2P 公司还参与了贵州、重庆、湖南等多地的地方融资平台融资项目。这些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融资平台由于募资能力有限,不得不选择与P2P平台合作。不过类似的融资项目规模至少在亿元级别,产品设计和资金汇集均由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机构负责,P2P 只是其募资的通道之一,其角色还停留在浅层次的代销方面,不过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项目一般有商业地产项目做抵押,资金出借利率10% 左右,风险相对较低。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CM 华夏理财》记者,目前P2P 金融行业大概有五成以上的从业者以前是做小额贷款公司的,而老总一级的比例更高,大概有七成。

IT 公司背景的P2P 项目从诞生之日起就有几分荒诞的色彩。受人委托开发一个P2P 线上投资平台,完工后拿着源代码买个域名直接上线。这样的平台最大的问题是项目太少,导致出借人的资金效率偏低。活下来的公司往往也是依靠从小贷公司批发债权。

纯线上的P2P平台活得更加艰难。2007 年成立的拍拍贷虽然是国内成立最早的P2P平台,但是一直没能盈利。如果不是凭借“中国第一家P2P 网络信用借贷平台”的名头获得了风投的青睐,恐怕早就难以为继了。而同样专注线上P2P 的陆金所则严重依赖平安银行的高收益项目支持。P2P 中的恶之花

与小贷公司和IT 公司相比,由担保公司转型的P2P 项目风险明显偏高,至于遇上传销团伙包装的P2P 项目,投资者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担保公司转型P2P 自2012 年始。由于宏观经济的持续恶化,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的下滑,原本就利润微薄的担保公司业务量大幅下滑。

根据北京信用担保协会对北京134 家担保机构的统计,2012 年上半年,北京市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582.99 亿元,同比下降28.07%,其中新增担保额347.77 亿元,同比下滑19.89%,新增非融资担保额239.22 亿元,同比下滑37.27%。仅2012 年前六个月北京就有58 家民营担保机构出现亏损,亏损额总计约1.06 亿元。

担保业务全面受阻,民营担保机构不得不各出奇招,依靠担保机构强大的风险把控能力,以及担保以往业务的特点,越来越多的担保机构选择向P2P 转型。不少担保公司的总经理认为,担保机构的风控能力能够确保这种转型的成功。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成功转型的担保公司只是少数,更多转型P2P 的担保公司或出于习惯,为借款行为提供担保;或开展“自融”业务,从而累积了巨额的坏账。而“资金池”设计又为这些P2P 公司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一旦资金链紧张,这些P2P平台不得不选择借旧还新来缓解资金紧张的状况,进一步抬高了平台的资金成本,最终只能选择关门跑路。

传销型的P2P 公司则是P2P 模式在国内金融实践中结出来的罪恶之花。涉案金额超过100 亿的金玉恒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冠群驰骋CEO 刘广东谈到金玉恒通时毫不掩饰地说:“天生的坏人并不多,大部分时候都是不得已做了坏事,但是金玉恒通背后这些人绝对是故意的。35% 的月回报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把客户的钱放到他们那里去,业务员什么都不用做,不到半年个个都能成土豪。这种事情可能么?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么?”

然而就是这样荒谬的事情,竟然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欺骗了几万名投资者,诈骗金额超过了100 亿。面对这种P2P 项目,再谈什么风险控制已经没有意义,投资者只需牢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结合国外的金融实践来看,首先从服务方面,一个安全的P2P平台应该提供详实的借款人身份验证和准确的信用记录。这也是为什么线下P2P 活得比线上P2P 要好的原因之一。目前国内最大的线下P2P 某品牌,拥有近万人的线下审核团队。这种资源配置极大程度上保证了借款人信息的准确性,降低了资金风险。其次从投资方式上,借款人一定要清楚了解资金的投向,同时用分散投资的方式来降低风险。

拨开P2P 迷雾

谈到P2P 投资的风险控制,首先要远离高危的P2P平台。在3 月28 日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春季峰会上,一位与会者公开表示,除去平台收取的服务费,年收益在10% 至24% 之间属于正常范围,但实际上用收益率区间去衡量一个P2P平台的安全性并不合理,因为不同的P2P平台运营能力千差万别。一些新成立的P2P平台没有品牌,只能用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即使年化收益率低于24%,其风险依然偏高。事实上,危险是有迹可循的。

骗术一:真假李逵。想方设法和一个知名投资机构或是大型集团建立某种关系,用其商誉为P2P 业务背书,是很多虚假P2P平台常用的招数。

在被称为P2P 网贷第一案的“优易网卷款2000 万”中,涉案人员就凭借和香港亿丰国际集团某高管的亲属关系,骗取了投资人的信任,达到了吸纳资金的目的。

在金玉恒通一案中,涉案人员声称瑞士百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金玉恒通(英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进而将金玉恒通包装成一个背景深厚的跨国集团,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因此,一旦有P2P平台声称自己的股东或是投资人实力雄厚,投资者就要多留个心眼。查一查是否真有其事。

骗术二:虚假投资。很多P2P平台在创建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加入,都会将一部分市场推广费用拿出来当成给投资者的回报。虽然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但是投资者需要警惕P2P平台的运营者虚构项目。有些P2P平台运营者虽然没有虚构投资项目,但是存在“自融”行为,这也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做平台是P2P 金融最安全的模式,一旦P2P平台存在“自融”业务,其风险将急剧放大。

除了远离以上这些高危的情况,投资者还需要关注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存在的风险,包括商业模式的风险、运营能力的风险、技术黑客风险等,另外还需要注意特殊的“地域性风险”。

7.p2p小额信贷 篇七

(一) p2p网络小额借贷的概念、起源

p2p网络小额借贷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 技术是作为必要支撑, 不仅仅是金融技术的互联网化。p2p是 (peer to peer) 翻译过来就是个人对个人的小额借贷。p2p网络小额借贷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像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方式, 平台作为中介机构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不参与到借贷过程中。借款者发布借款信息包括 (金额、期限, 利息、用途) 等信息, 投资者根据借款者发布的信息可以自行借出款项。

p2p小额借贷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默罕默德尤努斯教授首创。尤努斯教授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为该国贫困人口 (特别是妇女) 提供小额贷款, 极大地促进了孟加拉农村社会和经济的进步, 建立了孟加拉的普惠金融, 使贫困人口也享受到金融服务, 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 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

p2p网络小额借贷在英国首次出现, Zopa (w w w.zopa.com) , 它于2005年3月上线, 之后美国的Prosper网站是目前最大的网络小额借贷网站, 他成立于2006年2月。2007年在美国成立了Lending club。2006年11月成立的Kiva平台是唯一一个公益性质的网络借贷平台, 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外的p2p网络小额借贷模式归为三类:单纯中介型 (Prosper) 、复合中介型 (Zopa、Lending club) 、公益型 (Kiva) 。

二、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发展迅速, p2p网络小额借贷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2010年自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之后, 同期还有宜信、红岭创投等平台相继出现, 但总体看来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 2007~2010年间, 我国社会融资的需求导向还没有从资本市场中转移, 融资观念没有改变, 大部分资金集团还寄希望于资本市场的再次转暖, 尽管市场对于新形式的融资平台期望较高, 但是从业者相对较少。

第二阶段:2011~2012年网络小额借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民间借贷、金融脱媒的火暴, 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 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比较活跃的有300多家2012年底的市场规模来看, 保守估计借贷余额在200亿以上。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涌现, 各种劣质产品也涌向市场。而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和法律约束, 导致2012年多家平台接连发生跑路、卷款逃跑的恶性事件, 给我国的正常金融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市场因此重新审视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的发展, 对行业的期待开始回归理性, 各p2p网络小额借贷公司开始组成行业联盟、出台行业自律规则, 并积极向央行靠拢, 寻求信用数据对接, 市场开始呼吁法律法规的监管。

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我国网络小额借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 每天以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 同时每天都有网络借贷平台倒闭, 市场上不正规的劣质企业将被淘汰, 幸存下来的优质企业将有更多话语权。

(二)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发展迅速的原因

随着中国金融管制的逐步开放, 在中国日渐旺盛的需求, 由于内现行金融体制对小微客户的“排斥”现象, 使得对小额贷款、无抵押贷款和短期周转的资金需求旺盛, 这种网络借贷新型金融模式有望在中国推广开来, 获得爆发式增长, 得到长足发展。

国内的P2P平台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 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随着网络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 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 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 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作为民间借贷的一部分, 它弥补了正规金融没有覆盖的需求。

三、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业务模式在借鉴国外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的同时, 并延伸出许多模式。其中一些实际操作跨越了p2p的概念范畴, 有触碰法律边界的嫌疑。我国的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形式呈多样化发展, 各个平台的业务形式多种多样, 已经超出了中介的范畴, 甚至有的平台自身已经参与到业务中去, 蕴藏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分析,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有四种运作模式。

(一)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是比较安全的p2p模式。该类型的平台仅作为中介, 只是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不吸储, 不放贷。由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提供双重担保。有利网是典型的代表, 该种模式由国内的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 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果遇到坏账, 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该模式的缺点是涉及的关联方过多, 如果p2p企业不够强势, 则会失去定价权。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一对多”, 记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同时有利网还借鉴推债权转让模式开展债权转卖交易, 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 可以通过转卖债权, 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

(二) 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目前, 陆金所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陆金所有强大的平安集团为背景, 与其他注册资金只有几百万的平台相比, 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金显得尤其亮眼。陆金所是强大金融集团有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金融的布局, 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 更“专业”, 在风险控制方面, 陆金所的p2p业务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 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 还从境外挖专业团队来做风控。该模式的优点:线下审核、全额担保, 采用“一对一”模式, 一笔借款只有一个投资人, 依靠金融集团的强大资金优势、拥有行业领先的风险控制能力。该模式的缺点线下审核、全额担保导致成本高, 并非所有的平台都能负担高成本, 投资期限为一年以上, 流动性不高。2012年陆金所也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 缓解了流动性不足的的问题。

(三) 模式也称之为“多对多”模式, 以宜信为代表

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的, 甚至有时候平台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将资金吃借给借款人, 然后获取债权, 对债权进行分割后, 又把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 获得借贷资金。平台制定了“双向散打”风控, 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 获得一年期的债权, 然后对债权进行金额和期限的同时拆分, 将金额和期限交错配比。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该模式左边对接资产, 右边对接债权, 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 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 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该模式的缺点有政策风险, 程序繁琐往往需要线下审核, 受到地域限制。

(四) 以交易参数为基点, 结合O2O (online to offline将互联网与线下商务机会结合) 的综合交易模式

该种模式最典型的做法为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 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 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 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四、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风险分析

(一) 信用风险

1. 信用风险 (源头风险) 。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业务主要是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贷款服务, 是纯信用的没有担保和抵押, 从而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是依靠承担高风险来获取高收益。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无法向银行一样进入征信系统, 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只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渠道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 对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及贷款用途很难调查, 存在巨大的风险。网络小额借贷企业大多都可以转让债权, 转让比例无人监管, 投资人的融资杠杆比例无法控制, 当杠杆率无限扩大之后风险加大。即使是几个国外运营较为成熟的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 其逾期率和坏账率仍达到3%以上甚至更高。国内社会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不健全的情形下投资人承受着很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单纯依靠网络来实现信息对称性和信用认定的模式的难度和风险较大。

p2p网络小额借贷中借贷资金并不是由投资人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 而是必须通过平台实现周转, 有些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 第三方不对中间账户进行监管, 甚至有些平台直接控制账户, 平台在某个时期能够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 形成体制外循环。平台经营者还可以通过虚拟账户和在途资金, 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 引发信用风险。

2.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者失误或者外部事件造成的潜在损失。p2p网络小额借贷网络借贷平台对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假的辨别能力有限, 而这些信息可能不准确或者没有正确反映借款人的信用可信度。由于P2P平台掌握的贷款历史数据有限, 没有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检测指标, 它们的信用评级系统可能无法正确预测贷款的实际情况, 因为实际的贷款违约情况和违约率可能跟预期并不相符, 一旦借款人违约, 放款人只能依靠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其委托的第三方收款机构来取回款项, 而无法亲自追偿。由于手握收益权凭证的放款人在对应的贷款上没有直接的票据利息, 所以放款人拥有的权利就变得不确定了。p2p网络小额借贷中借贷资金并不是由投资人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 而是必须通过平台实现周转, 有些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 第三方不对中间账户进行监管, 甚至有些平台直接控制账户, 平台在某个时期能够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 形成体制外循环。平台经营者还可以通过虚拟账户和在途资金, 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 甚至卷走客户的资金, 造成操作风险。

五、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趋势分析

(一) 出现更多行业联盟, 形成覆盖广的行业自律组织

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是“零起步, 自生长”的发展路径, 而且我国国内的信用环境和受投资者意识的局限性影响, 需要逐步发展完善, 一方面, 培养良好的投资环境, 逐步普及投资知识。另一方面在整个行业内进行信息共享, 完善信用体系。2012年内不断有平台跑路和捐款逃跑等恶性事件, 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面临生存环境恶化的问题, 2012年形成了第一个地方性的行业联盟, 从业者们吸取了经验, 意识到这个行业是一个开放性极、兼容性都很强的行业, 所以为了自身的发展, 同业间信息的自由沟通对行业发展很重要, 行业亟待需要自律, 通过自我约束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预计2013~2015年, 将会有更多的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联盟和自律组织的出现形成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运营模式、不同行业的多维度的自律体系。

(二) 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对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的监管从下面三个方面:

1. 制定行业标准。

目前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处于监管真空, 随着许多恶性事件的出现,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同时随着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 行业内标准逐步趋向统一, 随着个平台交易数据的积累, 风险控制水平将大幅提升, 这种良好的改变会引起政府监管机构的重视。金融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网络管理等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将已有的监控体系与联盟内对接, 方便管理。

2. 利用社会征信体系, 完善社会信用环境。

由于央行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开放, 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在信用评价环节得不到央行的支持, 因此它们所构建的信用评级方法和所收集到的数据也是央行所缺失的, 我国唯一的地方性P2P行业联盟正在积极争取与央行的信用体系数据库进行对接, 这种积极的态度对于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十分有益, 央行应该以积极的态度, 挑选业内声誉良好的企业或联盟, 与它们的信用数据库对接, 实现共享。

3. 发放牌照。

业务许可是我国金融行业由来已久的运作体系, 这种体系在银行脱媒之前对我国金融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在面对金融脱媒的背景下, 更多非传统的金融机构将会大量涌现, 因此金融牌照的类型也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相应的类型。今后,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牌照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

(三) 建立开放型的风险控制模型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控制, 一个开放型的风险控制平台, 对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开放型风险控制平台的设计原则和主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开放的数据。个人征信系统没有完全开放, 但也未对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 这为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自行开发风险控制平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从国外经验看, 用户的社交媒体账号, 上传的照片, 等资料可以作为p2p企业审核个人信用的信息来源, 这些信息不但在时效性、数据量以及精细化程度上都优于央行数据库, 且收集成本非常低。

第二, 数据的兼容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是, 不同的机构掌握着仅供自己使用的数据库, 自成一体, 这些数据在向外对接的过程中, 往往会因为不同机构间的竞争、标准差异等而不能兼容。但p2p企业的信用数据库不存在这一问题, 其从零开始积累的特性使得任何现有的数据库对其都意义重大。所以, 在数据平台设计之初, 就会对其他企业的数据进行加权赋值并予以利用, 这样就实现了数据跨企业跨行业的兼容。

最后, 模型的普适性。p2p行业兼容了其他行业、企业的数据, 所形成的风控模型不仅适用于所有p2p企业, 也适用于所有企业, 对于我国社会征信体系都将是有效的实践和数据补充。

(五) p2p纯线上模式的爆发

p2p企业本土化的过程中, 结合我国的情况, 衍生出一些本土化特点, 在资金需求的挖掘、抵押物担保、提供投资资金等方面都结合了大量的线下经营活动, 违背了p2p企业的初衷和精神。

p2p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的原因:

首先, p2p网络小额借贷便捷。通过p2p网络小额借贷完成投融资业务的速度和效率高于传统金融机构, 如果涉及大量线下操作, 那么将极大降低投融资效率, 进而影响用户使用的便捷性。其次, p2p网络小额借贷使金融门槛更低。金融活动在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中, 涉及复杂的交易过程和金融技术, 普通的小额投资者没有能力掌握金融活动的核心。所以, 必须通过大型金融机构才能够参与金融活动。p2p网络小额借贷信息透明度, 协议达成的全过程, 以及对资金规模的要求均低于传统金融机构, 这使得金融门槛大大降低。如果再次涉及大量的线下操作, 不但透明度会下降, 交易成本也会增加, 无形之中又提高了金融门槛, 使整个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失去吸引力。最后, p2p网络小额借贷在网络环境上才能发挥最大效用。p2p网络小额借贷降低了金融活动的门槛, 就需要扩大p2p网络小额借贷的用户规模, 用于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目前, 互联网是传播效率和广度最为优秀的一种, 除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收集信用资料外, 还能够帮助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用户规模的积累。如果引入过多线下操作, 这些优势就会消失。

综上所述, 未来线上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发展潜力远高于过度依赖线下操作的企业。短期内, 线上线下的结合为p2p网络小额借贷在国内初创起到了保护作用, 但长期来看, 过多的线下活动将使p2p网络小额借贷失去其普惠性, 变成只服务于个别资金集团的工具, 从而失去生命力。

摘要:近年来p2p网络小额借贷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发展迅速, p2p网络小额借贷起源于英国, 在美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美国prosper.com和lending club的模式起了先驱作用, 以后各国的发展都借鉴了该国的模式。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发展迅速, 作为民间金融的一部分它弥补了正规金融无法覆盖的部分, 填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 同时也呈现出问题, 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从监管、行业自律、和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等方面来风险控制促进该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8.p2p小额信贷 篇八

【摘要】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从贷款方式、收入水平、贷款额度和贷款用途、贷款影响因素、P2P认知情况等五个部分调查了284名农民,基本了解了农民小额贷款的需求,然后利用搜集的一手资料运用扎根理论对吉林省农村对P2P小额贷款需求进行定性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吉林省农民为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资金需要对小额贷款存在需求,并且对借款方式能够提出具体的需求点,但是传统金融机构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借款需求,P2P网贷公司小额贷款业务也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在成本、安全性和借款难度方面的诸多顾忌,再加上农民自身难以越过自身意识方面的障碍,导致农民的小贷需求成为了一种尚未开发的潜在需求。并就此对农民和P2P小额贷款公司给出建议。

【关键词】扎根理论;吉林省农村;P2P网贷;小额贷款;需求分析

1.理论综述与问题提出

1.1P2P网贷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过程及现状

小额信贷起源于1983年尤努斯创办孟加拉银行提供小额贷款。随着互联网发展,新兴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一定利息向他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网络借贷起源于2005年英国的Zopa。目前国际上比較有名的个人借贷平台有Kiva,Prospe等。2007年8月,中国第一个P2P借贷网站拍拍贷成立。目前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P2P借贷网站有红岭创投、易贷365、齐放网、宜信、人人贷、哈哈贷、E速贷等。

1.2农村借贷现状

传统农村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口头约定,无手续。靠个人感情及信用行事。二是简单履约,双方简单履行手续,凭借条或中间证明人成交。三是高利贷,个别农民将闲置资金以高利率借给急需资金的农户或农村企业,赚取利润。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农村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扩展。P2P的出现正符合了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

1.3西方视角的理论研究

西方学者Zeldes发现穷人借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Evans和Jovanovic认为缺乏资金影响穷人脱贫。BondandTownsend发现在芝加哥银行贷款不是低收入企业主启动资金的重要来源。James和Houston认为网络借贷给信息不透明公司提供了机会,使更多借款人获得更低的借款利率。Freedmanetal.认为网络贷款降低了成本。Chircu和Kau_man,SundayTelegrap认为它可以提供更低的利率并对收入不稳定的自由职业者更有吸引力。

1.4吉林省农村小额借贷的发展情况

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吉林省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2008年,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工作;2012年成立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截至2014年5月27日,经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设立开业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650家。

1.5进行吉林省农村对P2P网贷公司小额贷款业务需求研究的目的

一方面通过研究短期内吉林省农民对P2P网贷小额贷款业务的需求,将互联网金融和农村金融问题之间的问题综合研究。目前此类学术研究较少,可为之后的研究者提供参考文献。

另一方面,政府制定文件时可更了解农民需求,规范P2P网贷小额贷款业务;P2P网贷公司可为农民提供恰当的金融产品获利;农民得以更方便地贷款进行生产经营,提高收益并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城镇化和解决“三农”问题。

2.基于问卷调查法的数据分析

为了获得吉林省农村现有的借贷情况和对P2P小额网络贷款的认知情况,本项目走访了吉林省公主岭、农安县等地,共采访了284名农民。问卷主要分为五个部分:贷款方式、收入水平、贷款额度和贷款用途、贷款影响因素、P2P认知情况。

2.1贷款方式

在调查对象中,农民选择的最多的借贷方式还是民间借贷和亲友借贷,占总体的86%,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借贷占少数,占比为13%,其他方式例如:小额公司贷款,占比不到1%。在调查当中,农民的学历集中在初中学历,绝大多数年龄处于40-60岁之间,对于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借款条件和相关信息了解甚少,部分坦言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正式借款和人脉关系有所联系,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借款较难。

2.2收入水平

在本次调查的284名农民当中,11%的个人平均年收入在5000以下,有19%的农民年收入在5000~10000,38%的农民年收入在10000~15000,18%的农民年收入在15000~20000,8%的农民收入在20000~25000,年收入在25000以上的占比仅为6%。

2.3贷款额度、贷款用途

关于农民最近一次的贷款额度情况,借款在1000元以下的占29%,借款在1000-5000之间的占39%,借款在5000-10000之间的占比为25%,借款在10000以上的占比7%。而借款用途包括生产型用途: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和偿付土地流转费用等,和消费性用途:家庭开支、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在调查当中,72%的农民贷款出于生产性用途。28%出于消费性用途。生产性用途的贷款集中于1000-10000之间,而家庭支出则主要在1000元以下借款,几乎都是亲戚间的零碎借款。

2.4贷款影响因素

在关于贷款方式选择方面,农民提到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期限的可变化性、到账快、无抵押、无手续和零利率,绝大多数农民贷款的数额都小于1万元,使得农民不想花太多的精力去申请银行贷款,宁愿尝试向几个亲戚进行借款。

2.5P2P认知情况

在调查当中,有95%的农民称其从来未听说过P2P网贷,5%的农民因为村委会的宣传而有所耳闻,但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在本次调查当中,仅有14%的农民家里联网,所以联网情况也是很大的一个障碍。在本小组成员对P2P进行介绍之后,大多数人表示对其安全性和操作难度存在担忧,农民对于可能面临的欺诈和完全陌生的申请过程感到害怕,仅有少部分人认为希望深入了解P2P网贷后进行尝试。部分希望对P2P网贷进行深入了解的农民对于P2P网贷服务提出了期望:如希望与借款人见面、工作人员亲自教授借款流程、服务时间灵活等。

在调查过程中,有两个村的村委会对P2P网贷进行了相关的宣传,占比很小,并且鉴于农民居住地较为分散,村委会的宣传人员表示宣传效果不是很理想。

3.对吉林省农村对P2P小额贷款需求的研究——扎根理论方法的具体利用。

3.1研究过程

3.1.1研究方法概述

扎根理论是一种定性研究的方式,其主要宗旨是从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研究者在研究开始之前一般没有理论假设,直接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然后上升到系统的理论。这是一种从下往上建立实质理论的方法,即在系统性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寻找反映事物现象本质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建构相关的社会理论。扎根理论一定要有经验证据的支持,但是它的主要特点不在其经验性,而在于它从经验事实中抽象出了新的概念和思想。重要步骤有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等。

3.1.2开放式编码

本文进行开放式编码的资料是将与农民进行深度访谈的录音转换为文字后所得,整个录音时常共计7小时15分,最长1小时26分,最短34分钟。其中两位农民以种菜收入为主要来源,两位农民以畜养牲畜为主要来源,一位农民以做小生意为主要来源。

开放式编码是指将收集的资料打散,然后以概念的形式对这些资料进行编译的过程。开放式编码分为逐词编码、逐行编码、逐个事件编码三种编码方法。开放式编码的程序为定义现象(概念编码)一挖掘类属一为类属命名。

经过开放式编码的概念编码提取过程,本研究从5份访谈文件中共提取了95个概念编码。通过初步归纳整理,确定了12个类属:安全性、快捷性、简便性、人情关系、成本代价、借款门槛、资源、身边人的反馈、面子问题、宣传、人脉、违约风险。在开放式编码阶段,概念的数量巨大且互相交叠,而类属则是对诸多概念进行分类与整合。

3.1.3关联性编码

关联式编码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通过对各个概念间的关系进行反复分析,总结出现象上一级的类属,及主类属,而在开放式编码中的范畴则是副类属。通过结合对农民借贷的调研资料,我们总结出各类属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将上述12个类属进行梳理,我们得到以下4个主类属:成本、安全、借款难度和意识。

成本,统领3个副类属,包括成本代价、快捷性、简便性。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农民在选择借贷方式时,会考虑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及学习成本。大多数农民对于借贷的要求首先是利息在承受范围以内;然后是所贷款能在数天内到账;最后是借款流程不复杂易操作。

安全,统领4个副类属,包括安全性、身边人的反馈、违约风险、宣传。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由于民间借贷是基本没有法律保障的,出于对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考虑。一方面,对未接触过的借贷方式,农民一般不愿意第一个尝试,希望能从熟人那里得到使用的反馈,再决定是否使用,这里的反馈主要是看是否是高利贷和是否能相信;另一方面,借款方式的宣传也会影响农民的使用,农民会愿意使用听说过的、与放贷方接触过的借贷方式。

借款难度,统领3个副类属,包括借款门槛、资源、人脉。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如果农民想要通过有法律保障的借贷渠道进行借贷,由于农民对网络认识不够,能够接触的有保障的贷款渠基本只有信用社和银行,借贷门槛较高,需要农民提供抵押或担保等,这其中往往还隐含着一些内幕交易,使得部分本来条件不够的农民能够快速贷款,而一些条件足够的农民反而贷不到款。所以农民希望能够有一个门槛低,公正的借贷方式。

意识,统领2个副类属,包括人情关系、面子问题。其主副属类属间建立的逻辑关系为:农民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虑,目前往往采用向熟人借款的方式,但农民向熟人借款存在人情和面子不好处理的现状,所以农民的熟人借款需求不是刚需,只是目前没有能够真正满足农民借贷需求的方式。

3.1.4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在分析主类属的基础上选择核心类属,使其能够涵盖所有类属,并由此成为了整个扎根理论分析的最关键之处。选择性编码的思维过程与关联性编码的过程类似,但内容会更加抽象。

通过对安全性、快捷性、简便性、人情关系、成本代价、借款门槛、资源、身边人的反馈、面子问题、宣传、人脉、违约风险12个类属以及对关联性编码中成本、安全、借款难度和意识四个主类属及其涵盖的副类属的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借款难度為本文的核心类属,由其来统领其它三个主类属:成本、安全性和意识。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借款难度在资金方面的表现是成本,即农民能否承担网贷P2P小贷业务所带来的相对银行较高的利率;在信息方面的体现是安全性,即农民是否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卷入高利贷等不安全的借贷关系中;而在可行性方面的体现是意识,即农民能否接受这样一个相对传统农村借贷方式来说全新的方式进行借贷,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来源对各个方面的信息加以筛选和思索,最终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借款方案;同时也涵盖借款难度本身的属性,即农民能否相对容易地跨过P2P小额信贷的借款门槛去顺利拿到借款。

同时将借款难度延伸开来进行思考也能发现其确是影响农民借贷行为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在农村,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取代银行贷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等贷款方式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借款方式就是在于其借款难度小:亲友之间能够彼此互相信任,能够省去长时间的审批时间而快速拿到借款,并且利率较低,约定灵活,能够满足农民对借款的需求。由此可见,借款难度也同样是农民在考虑借款方式时首要考虑的因素。

3.2结果分析

从整个扎根理论质性研究方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个步骤的分析,得出本文的结论是:吉林省农民为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资金需要对小额贷款存在需求,并且对借款方式能够提出具体的需求点,但是传统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借款需求,新兴的借款方式——P2P网贷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相比之下虽有所改进,也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在成本、安全性和借款难度方面的诸多顾忌,再加上农民自身难以越过自身意识方面的障碍,导致农民的小贷需求成为了一种尚未开发的潜在需求。换言之,如果农民对借款的诸多问题都能够很好地解决,那么农民的潜在需求将被开发成为真正的需求,而农村的借贷方式也将逐步走向现代化。

4.给农民和P2P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4.1给农民的建议

给农民的建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给农村村委会的建议。首先,建议农村村委会在进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注重学习并及时向农民宣传新生事物,使农民的思维能够走出村庄,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具体方法有:建立学习小组和宣传小组,定期召集村民进行统一讲解和学习,在村里的广播、公告板等媒体上及时进行新闻更新,帮助农民建立一个学习平台。其次,为农民创造一个便于接触外界社会的硬件设施,例如改善交通、增加网络覆盖率并提高网速等。最后,可以积极与企业合作,为农民创造一个开拓创新、敢于尝试的经济环境。

另一方面,是给农民自身的建议。积极接触新鲜事物,面对新生事物要敢于发问、大胆尝试,积极配合村委会的工作,共同发家致富。

4.2给P2P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加强市场调研,听见来自农民内心的声音,努力改善自己的商业模式,使其能够有效地满足农民的需求点,将潜在需求真正地开发出来,这样才能够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促进农村的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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