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2024-12-15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精选10篇)

1.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一

关于加强中医特色医疗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为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医疗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门诊医疗中,提倡中医药的治疗,每周检查一天各科门诊处方中的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比例,每小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各科指标详见附表。

2、在住院病历质量检查中,无中医药参与的治疗扣1分,无中药饮片参与的治疗扣1分。并具有相应中医辨证施治的内容,理、法、方、药俱全,少一项扣1分,共计4分。

3、各科住院病人的中医药及中药饮片参与治疗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3。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门诊,一般科室2个以上,重点科室3个以上,并做好人员固定、病种登记、疗效分析总结和评估,每月定期检查门诊登记,无记录扣奖金5分,记录不全扣3分。

4、每科应有专科专病中药自制剂,一般科室3种以上,重点科室5种以上,少一种扣2分。

附表:各科中医药及中药饮片参与治疗率

中成药中药饮片

(自制剂)

内科消化90%80%

呼吸90%80%

肿瘤90%80%

肾病90%80%

心血管90%80%

内分泌90%80%

肝病90%85%

针灸科90%70%

妇科90%70%

儿科70%60%

眼科80%70%

五官科80%70%

皮肤科80%70%

男性科90%80% 外科

普外60%50%

脑外60%30%

胸外60%30%

泌尿外60%30%

急诊70%60%

肛肠科90%60%

推拿科80%60%

整形科60%30%

口腔科70%60%

康复科80%50%

ICU60%20%

2.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二

我院实行绩效考核已有2月,但仅把工作量指标纳入考核是不完善的。应把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纳入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分配。目前临床科室的临床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考核结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观察病人

2、医患沟通

3、术前讨论和会诊

4、尤其是病案书写、病历归档的及时性等。以上问题均是属于执行力问题。科室管理不到位,各级医师的职责执行不到位。前期采取了问题公示的方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逐渐发现仅靠此法不解决问题。近期多方征求意见尤其是一线医师的建议。完善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建议:

一、将每月医疗质量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分配。比重工作量占70%,工作效率占10%,工作质量占20%。工作效率指标见附件一。

二、病历书写和归档的考核纳入单项奖惩。甲级病历:96分以上奖20元/份,95-86分奖10元/份;乙级病历:85-76分扣10元/份;丙级病历:扣200元。

三、科室质控人员管理责任和奖惩:科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控制考核结果与科主任的绩效挂钩;科室质控医师是兼职,每月满分奖300月,并与质量控制考核与病历考核结果挂钩。附件一:临床科室工作效率指标 1 病床使用率≥85%

3.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三

本:1.0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危险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单位名称:库车县喀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编号:KCKZ01-ZD07 文件名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本:1.0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优秀员工奖励2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员工奖励1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输工作。

五、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员工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驾驶员、员工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员工奖励2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员工奖励1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500元。

六、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单位名称:库车县喀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编号:KCKZ01-ZD07 文件名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本:1.0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驾驶员、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2)、无故报警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3)、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5、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单位名称:库车县喀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编号:KCKZ01-ZD07 文件名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本:1.0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七、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库车县喀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规范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以下简称告诫谈话)的对象是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以下简称谈话对象)。

第三条 告诫谈话由负责该医疗机构登记、校验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卫生部可根据需要,对发生重大影响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

第四条 告诫谈话应当一事一告诫。

告诫谈话以个别进行为主,对普遍性问题也可采取会议告诫谈话或集体告诫谈话。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告诫谈话: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二)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第六条 组织告诫谈话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 谈话对象接到告诫谈话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接受告诫谈话,不得借故拖延;接受告诫谈话时,应当如实陈述事件经过及调查处理情况,不得捏造或隐瞒事实真相。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告诫谈话工作:

(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及讨论分析,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归因分析,提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改进建议,做好告诫谈话计划安排;

(二)提前5个工作日将告诫谈话时间、地点及拟告诫谈话的主要内容通知谈话对象,并要求谈话对象准备书面说明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告诫谈话人员(以下简称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四)参与告诫谈话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登记表》(附件),做好谈话记录,并由谈话对象签字。谈话资料应存档保管。

第九条 告诫谈话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介绍参加告诫谈话的工作人员;

(二)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相关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严重性和危害性;

(三)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效果;

(四)对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五)现场填写《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登记表》并签字。

第十条 告诫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应当立即组织落实整改意见,并在整改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辖区卫生系统内通报告诫谈话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并在告诫谈话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应当将辖区内告诫谈话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卫生部。

第十二条 谈话对象无故不参加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且3年内不得受理其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各项评优申请。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经告诫谈话后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负责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

第十四条 负责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及时进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安全环境保护奖惩考核办法 篇五

为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在检查、教育、监督的基础上,采取经济手段,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促进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矿区环境,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环保奖励

1、设立安全环保单项奖金(以下简安全奖)。

(1)根据安全风险、生产性质、工作难度和责任大小的不同,区分不同类别,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单位人员类别归属附后。

(2)月考核:凡在岗职工,月出勤在二十天以上的(包含国家法定假),列入考核范围,按月考核发放。

(3)分类奖励:一类人员奖励180元;二类人员奖励170元;三类人员奖励150元;四类人员奖励140元,安全员按单位奖金金额的150%奖励。

(4)年终考核:实现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按人员分类嘉奖1个月安全奖,安全员按所在单位执行150%奖励标准,矿安全员奖励500元。

2、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有功人员,包括及时制止违章或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人身伤害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在发生事故后,对事故抢险有突出贡献的视情形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二、安全事故考核

1、发生工亡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指应发工资,下同)50%及6个月安全奖,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发给生活费500元,下同),单位安全员当月工资的50%及9个月安全奖,扣其他单位当月工资的20%及3个月安全奖。

2、发生重伤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的20%及3个月安全奖,扣单位领导岗薪50分,单位安全员当月工资的30%及3个月安全奖,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及9个月安全奖。

3、发生轻伤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及6个月安全奖,扣主要责任单位1个月安全奖,单位安全员2个月安全奖。

4、发生人身伤害险肇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人身轻微伤害事故、其他重大险肇事故、或造成生产线停产1小时以上的责任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的10%,扣直接责任人3个月安全奖。

5、发生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火灾事故,无人身伤害的,除矿已有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外,视情节轻重扣直接责任人3~6个月安全奖;未承担赔偿责任的,另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20~50%。

6、发生矽肺病等不可逆职业病的,参照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7、发生多人伤害或重特大人身安全事故或因严重违章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情节,按照上述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的1.5~2倍处罚。

8、与矿签订了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对各类事故负有责任的,若合同中胡规定,按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中无规定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违章违纪考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人次,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10%,扣单位安全奖100元,扣责任人当月安全奖。

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

2、安全帽不系带。

3、在有粉尘场所作业不戴防护口罩。

4、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5、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6、上方有人作业的下方作业时不戴安全帽。

7、有碰撞或滑倒可能场所作业不戴安全帽。

8、有飞来物或飞溅物场所作业及周围人员不戴安全帽。

9、气割或氧焊及敲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生产检修场所。

11、穿拖鞋、打赤膊驾驭车辆。

12、站(坐)在防护栏杆上或台阶边缘等不安全位置。

13、检修电器设备时,控制开关处未挂安全警示牌。

14、机床加工时未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或不戴防护镜,穿围裙,女工长发外露。

15、戴手套开机床或打重锤。

1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和重要岗位。

17、在台阶底乘凉躲阴。

18、上下楼梯(行车)手不扶栏杆。

19、上班时打闹、干私活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人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20%,扣单位安全奖300元,扣责任人安全奖400作业。

1、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酒后上岗作业。

3、未停机就检修、跨越、清扫旋(运)转设备设施。

4、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5、高处或多层作业随意向下抛物。

6、重要岗位无人在岗值班(如炸药库、尾矿库、变电站)。

7、乙炔气瓶卧放使用。

8、在禁火区吸烟或擅自明火作业。

9、爆破物品随意摆放,无人监护。

10、爆破作业过程中吸烟。

11、爆破作业时未按规定发出信号和进行警戒。

12、爆破作业无专人指挥,未正确避炮或未到爆破后检查等待时间即进入爆区检查。

13、出现盲炮未及时处理,或暂不能处理时未做警示标志。

14、剩余爆破器材未及时退库,或将加工好的起爆器材在不解体的情况下退库存放。

15、爆破作业后现场残存爆破器材的。

16、带火种进入爆破器材库、油库或在库内使用手机。

17、在原矿仓放炮炸大块。

18、破坏或拆除各种安全装置,或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

19、不按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四、安全隐患考核

(一)发现下列隐患,扣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10%,扣单位安全奖200元。

1、作业现场“五有”不符合要求。

2、电器接线不规范或线头裸露。

3、各类电气开关缺盖,保险丝为铜、铝丝等。

4、氧气、乙炔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或摆放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5、电焊机进线端无安全防护罩。

6、危险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场所有油渍、杂物,文明卫生差。

8、电源控制开关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

9、在无人看守时,配电室房门未上锁。

10、行车的大车、小车刹车及联锁装置失灵,限位装置有缺损或失效。

11、电动葫芦的大车辆刹车失灵,限位有缺损或失效。

12、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超过使用期限。

(二)发现下列隐患,扣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20%,扣单位安全奖500元。

1、掘切巷道顶板发育出现漏顶未及时处理。

2、物料摆放凌乱,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

3、固废物料未能及时清理,影响环境达6小时以上。

4、污水处理站未能及时处理污水达4小时以上。

5、起吊重物时吊绳存在断丝、断股等缺陷的。

(三)被查出本条所列任意一项隐患,另圆括号隐患单位当月安全奖10%,当月累加,扣完为止。

(四)未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扣单位安全员1个月安全奖,扣单位安全奖500元。在重新规定隐患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

五、安全管理考核

1、基层单位未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或安全例会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2、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和新岗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分配上岗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3、指挥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分。

4、检修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项目,未按要求填报安全检修报告书,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5、进行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填报危险作业安全报告表,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安全奖400元,扣单位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6、在高陡或有裂缝的边坡底下或其他需要监护的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安全员不制止,不提出建议,扣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7、将爆破器材擅自销毁、转借、出售、遗弃、丢失或赠送他人,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扣单位3个月安全奖,有关责任人离岗。

8、在爆破器材被盗、被抢、丢失后不立即报告,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扣单位6个月安全奖,有关责任人离岗。

9、重伤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在1小时内,轻伤、险肇事故在12小时内未报安全部门,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发生死亡事故不立即上报,加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的10%;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按事故管理权限,无特殊情况在15天内不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的,每次扣组织单位领导岗薪2分。

10、安全管理台帐有欠缺的,每项扣安全员安全奖的20%。

11、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有下列情形的,对单位进行处罚。(1)班组活动造假,每次扣300元。

(2)检查时不提供安全学习记录本,每次扣300元。(3)班组活动有欠缺,每次每项扣100元。

六、环境保护考核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1月个安全奖,扣主要责任人3个月安全奖;5000元以上的,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10分,扣单位3个月安全奖,主要责任人6个月安全奖。

2、出现油料、垃圾等有害物外排,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

3、环境卫生差,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4、车辆运输途中漏矿污染环境,每次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5分,如车厢未按规定添塑堵缝,扣责任人当月安全奖的50%。

5、破坏矿区花草树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砍伐树木200元/棵,损坏花木50元/棵,破坏草坪50元/m2。

七、重复违章,隐患在整改后再次发现和重复出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均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

八、对单位领导岗薪、安全奖均按月考核,累计不超过100%。

九、各单位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附则

1、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2月10日开始执行,矿内其他规定与本办法重复之外,执行本办法,未涉及或不具体的部分,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6.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篇六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桥 上 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全乡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100分)

1、各行政村、各景区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15分)

2、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支持配合乡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0分)

3、按时参加乡政府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对本村安全工作情况按时上报。(10分)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15分)

5、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15分)

6、加强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不少于四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积极

进行治理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15分)

7、要制定本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0分)

8、发生事故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不报,并积极组织处理。(15分)

二、工作考核

1、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小项得分(负分累计计算)累加得出总分。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先进单位,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单位,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3、在工作中有创新,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加5至10分。

桥上乡人民政府

7.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七

(月份)

评价指标

评价要点

评价方法

分值

评分

一、科室管理(50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一票否定或倒扣分(做到打√,做不到打×)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重点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科室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完善,酌情扣分。核心制度缺失的不得分,少一条扣1分。

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每月随机抽查医护人员一至两名,不熟悉相关制度者,酌情扣分。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1、医务人员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发现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能遵循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酌情扣分。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

无相应预案不得分。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无联系渠道酌情扣分。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无科室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的酌情扣分。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无科室继续教育培训目标和实施目标的酌情扣分。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未进行考评的不得分。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区级以上(含区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门诊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100分)

1、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门诊确诊能力,保证门诊诊疗质量。

1、科室严格执行门诊医疗工作管理相关规定,服从门诊部统一安排。

未按规定执行者不得分,不服从门诊部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门诊医师按时上班,坚持专家/专科门诊,不套排,不随意停诊,不随意顶替,更不允许进修生、培训生、实习生单独上门诊。

发现不按时出诊,套排,顶替者不得分。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门诊会诊制。

未严格执行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对门诊医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有具体的监督措施。

无监督措施不得分,监督措施不到位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做好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有突发意外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及完整抢救物品配备)。

无相应预案及措施不得分。

6、医师以上职称门诊所占比例≥60%。

未达比例者不得分。

7、在病人外出检查未归时,医生不能擅自离岗。

发现医师擅自离岗者不得分。

2、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1、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2、门诊处方及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3、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报告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并有登记。

未及时上报疫情者不得分。

2、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到指定隔离室诊治,并做好必要的隔离和消毒。

未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酌情扣分。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未执行好消毒隔离措施,酌情扣分。

4、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

未做好无菌操作,酌情扣分。

4、口腔专科门诊管理规范。

1、口腔门诊标识清楚,专业布局合理。

未按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分。

2、严格执行口腔科疾病诊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未按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不得分。

3、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口腔门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未按《办法》执行不得分。

4、做好门诊口腔病人出现突发意外事件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及完整抢救药品、药品准备。

无相应预案及措施不得分。

5、口腔专科病例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三、病区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200分)

200

1、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师、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1、病区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未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不得分。

2、普通患者入院后由当班医师和护士接诊,并根据病人病情确定初步诊疗和护理计划,并在2小时内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的酌情扣分。

3、危急重病人入院后当班医师和护士立即进行初步评估,立刻通知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处置病人,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并立即执行。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2、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药物、手术、康复)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

1、普通病人应在48小时内有主治医生评估结果及诊治方案,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医师评估结果及诊治方案,并逐步实施。

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2、危重病人应成立相应抢救小组,并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担任组长,随时记录病人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未成立抢救小组的不得分。未随时对病情变化进行记录的酌情扣分。

3、在72小时内不能确诊的患者,科室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确定诊治方案,并加以实施。

科室未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不得分。

4、急诊手术必须请示主治以上医师,查看病人确定治疗方案,方能执行。

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3、应用临床实践指南和临床路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应用临床路径使诊疗流程标准化。

1、根据病人临床特征,辅助检查及初始诊疗效果,确定病人下一步诊疗路径,根据专业特点,尽力达到诊疗流程的标准化。

无诊疗路径的不得分,诊疗次序混乱的不得分。

2、执行临床路径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医疗原则,特别是核心制度必须落实。

1)交接班制度:实行晨交班制,每日应有值班医师与当班医师对病区患者进行交接,并有记录。危重病人及当日手术后病人应实行床旁交班。

2)查房制度:入院2小时内应有住院医师查房,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查房;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看一次,危重病人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3天至少查房一次,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诊断不明的病例,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

4)术前讨论制度:择期手术应进行术前讨论;对于疑难、复杂等可邀请相关科室参与,应在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下进行。

5)手术分级制度:病房严格执行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制度管理。

6)会诊制度:急诊会诊随请随到,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平诊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会诊。

7)转科、转院制度:需转科患者,应有转入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应按新入院患者标准进行处置;精神类疾病或特定传染病需转外院治疗患者,需经医务科同意执行。

8)临床用血制度: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成分输血达到卫生部要求;输血前患者应签署用血知情同意书,并进行输血前检查;血袋必须及时回收;输血应有记录。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死亡病例,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

未能落实相应核心制度的,视其情况发现一条未执行该项不得分,对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严格执行病历的时效性。应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要求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一周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术后连续三天有病程记录。住院病程满一月需进行阶段小结。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记录的,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严格遵循病历的真实性,如实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及病情变化。严禁出现电子病历复制及提前书写病历等不良事件,严禁伪造病历。

一旦出现伪造病历,提前书写病历,电子病历复制的均不得分。

3、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的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病历,不泄密。

出现泄密或相关病历资料遗失的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5、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

1、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及时告知患者家属的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并有记录。

无相关记录者不得分。

2、特殊检查、治疗及用药患者及家属应有知情权,并签知情同意书。

无相应知情同意记录的不得分,无患者或患者法定代理人签字的不得分。

四、护理质量与持续改进(200分)

200

1、加强病房管理工作,为病员提供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及舒适的就医环境。

1、病房环境整洁、安全、秩序良好。

病房环境部整洁、秩序不好扣1分;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

2、护理人员行为规范,仪表整洁,监护室护理人员职责分明,分床到位。

不符合要求各扣1分。

3、护士长管理到位,工作有计划及总结,资料记录规范。

无工作计划及总结各扣2分;护士长资料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各扣1分。

4、物品放置规范,标识、标牌醒目。

物品放置不规范扣1分,物品放置与标识不符扣1分;标识不清扣0.5分。

5、病房设施、设备性能良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病房基础设施、设备不全扣1分;设施、设备性能不好,不能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扣2分。

2、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疾病的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患者转入、转出监护病房有记录。

1、护理部下发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按要求组织学习,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建立护理常规及时,护理常规有补充、有修改,体现护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的持续改进。

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的每项扣0.5分,护理常规建立不及时扣0.5分,无补充、无定期修改的酌情扣0.5分。

2、护士知晓相关护理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现场询问3名护士,上述内容掌握不全每人扣1分。

3、护士落实护理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现场查看,落实有缺陷各扣1分。

4、护士有效落实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护理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核心制度,监护室有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流程。

现场查看落实各项核心制度的情况,未落实扣1分,落实有缺陷扣0.5分。

5、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按工作质量标准落实到位。

现场抽查3名护士,执行有缺陷每人扣1分。

3、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达100%。

1、科室有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计划,措施有落实,有记录。

科室无相关培训及考核计划的每项扣1分;无培训、考核原始资料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2、“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大于100%。

现场抽考护士“三基三严”情况,1人不合格扣1分。

4、临床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根据病人的病情级别有效落实分级护理制度,确保病员的安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1、临床护士实行分床护理,责任护士工作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未实行分床护理的不得分,未体现以病人为中心或不充分的酌情扣0.5~1分。

2、临床护理工作体现人性化服务,体现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的责任,执行操作前实行告知义务。

抽查3名患者,不知道责任护士的每人扣0.5分;未落实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的酌情扣05.~1分;对患者隐私保护落实不到位扣1分。

3、入院教育、住院教育、出院教育落实,记录规范。

抽查3名患者,健康教育落实不到位每一例扣1分。

4、床单元整洁、平整、无渣屑,物品放置规范,不杂乱。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5、病人衣着整洁,“三短六洁”落实到位。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6、各种管理清洁、通畅,固定妥善,管道有标识。

抽查3名患者,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管道护理未落实扣0.5分,未标识扣0.5分,未达到有效引流扣0.5分,固定不妥善扣0.5分。

7、护理人员了解患者病情,主要治疗、护理要点等情况,能正确指导或协助病人采取各种标本。

抽查3名护士,未达到要求每人扣1分。

8、根据医嘱及病情开展分级护理服务,护理级别实施与医嘱护理级别相符,按照分级护理的标准和要求对病人实施护理服务。

抽查3名患者,护理级别与医嘱不符扣0.5分;未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对患者实施护理各扣1分。

9、提供适宜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检查术前健康指导和术后康复训练的情况。

抽查3名患者,未落实的各扣1分;落实不到位各扣0.5分。

10、各种特殊检查护理措施到位。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人扣1分。

11、每月科室有质控自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有分析、改进措施和效果反馈,记录完整。

无自查原始资料扣1分,对存在问题无分析、无改进措施和效果评价扣2分,无记录扣1分。

5、加强对急救药品及器材的管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1、病区、门诊的抢救药品、器材齐备,抢救车中药品器材、吸痰器、简易呼吸器、氧气枕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2、抢救车实行专人管理,物品、药品定位放置,数量固定,补充及时。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3、急救药品保存规范,无裸装,无变质及过期,基数固定,有交接、有记录。

急救药品过期、变质不得分;未按要求固定基数、未做到班班交接及交接无记录每 一项扣0.5分。

4、保证护理人员对急救仪器能正确操作。

抽查3名护士,未达到要求各扣1分。

6、加强护理缺陷管理,制定并实施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1、病区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重点包括输血反应、用药错误、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等。

无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的各扣0.5分。

2、制定预防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上报制度及流程,不良事件报告率100%。

无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上报制度及流程的不得分;隐瞒不报者不得分。

3、护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执行医嘱,有签名、有登记。

抽查3名护士,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每人扣1分;医嘱漏执行扣2分。

4、毒麻药基数固定,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交接班记录及时,未用完的毒麻药品有销毁记录,空安瓿回收。

未按规定要求管理不得分;交接记录执行不到位扣1分。

5、药品分柜放置,标识明确;药敏标识规范、醒目,高危药品有红色标示。

药品混装、裸装各扣1分;药敏标识不规范扣0.5分;高危药品无红色标识扣1分。

6、保证对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实施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危重病人有护理常规,措施要具体,检查对危重病人实施护理操作是否正确、迅速、有效;对危重病人是否实行床旁交接;对有坠床危险的病人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及悬挂警示标识。

对高危患者未进行风险评估扣1分;无警示标识扣1分;护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患者发生烫伤、坠床、非难免压疮不得分。

7、输血前核查制度,输血操作规范,输血过程实施监测并有记录。

执行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

7、按照医嘱要求观察病情,根据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规范记录。

1、护理计划及时落实到位,措施有针对性。

1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2、体温单填写规范,记录完整。

体温单填写不全每项扣0.5分。

3、医嘱处理及时,查对认真,记录规范。

医嘱处理不及时扣1分;未做到班班查对扣1分。

4、护理记录客观、真实、及时、完整,重点突出,能体现专科特色,记录要具有连续性,频次符合规定要求。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8、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1、护士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并有效实施。

抽查3名护士,不熟悉上述内容或执行有缺陷每人每项扣1分。

2、护士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护理活动。

执行有缺陷发现一次扣1分。

3、护士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坚持“七步” 洗手法,定期接受手卫生监测。

洗手不规范扣0.5分;手卫生监测不合格扣2分。

4、各种消毒监测达标,资料齐全,记录完整。

监测未达标不得分;资料记录不全扣1分。

5、无菌物品及无菌液体包装完整,专柜放置,无过期及破损。

无菌物品及无菌液体过期不得分;放置不规范扣0.5分。

6、使用中的消毒液有监测,有标识,无过期。

消毒液过期不得分;监测不合格不得分;标识不清扣1分。

7、用后物品处理规范。

用后物品处理不规范扣1分。

8、垃圾分类存放,锐器有专门容器收集,处理及时。

垃圾存放不规范扣1分;处理不及时扣1分。

五、患者服务与持续改进(50分)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保证本专业患者从急诊、门诊到住院、出院及健康教育和随访具连贯性。

服务流程秩序混乱不得分。

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3、患者对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等具有知情权。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与益处、费用和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具有知情的权利,患者及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的权利。

不尊重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知情权,违背患者或法定代理入意愿或选择,不得分。

2、科室具有告知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真实病情及诊疗方案的义务,特殊检查,治疗和用药应签书面“知情同意”。

无相应知情同意记录的不得分,无患者或患者法定代理人签字的不得分。

3、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宗教信仰。

泄露患者隐私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3、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

1、科室应建立投诉渠道,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纠纷,并有记录及整改意见。

科室未建立投诉渠道,无相应记录及整改意见不得分,记录或整改意见不完善酌情扣分。

4、患者及其家属教育与沟通。

1、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价值观和信仰、维护患者和家属权利。

不尊重患者价值观或信仰,遭到患者或法定代理人投诉,不得分。

2、科室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防治知识教育和指导,支持其参与诊疗活动。

未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教育或指导,不得分。

5、就诊环境管理。

1、科室应尽力向患者提供清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环境脏乱,遭到患者投诉者不得分。

2、保护患者的隐私。

泄露患者隐私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6、患者评估。

1、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管理。

无患者病情评估不得分。

2、患者评估的结果应在住院病历中有记录,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住院病历中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酌情扣分。

3、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评价,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填写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科室,一份交医务科。

六、患者安全目标与持续改进(50分)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1、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未执行查对制度不得分,不足3种识别方法者酌情扣分。

2、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应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不得分。

3、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作为实施操作、用药、输血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

患者无腕带识别标示不得分。

2、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表明该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术前准备工作部充分酌情扣分。

2、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

无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的不得分。

3、严格执行多部门共同合作制度的手术安全检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无相关手术安全检查与手术风险评估的制度与工作流程不得分。

3、提高用药安全。

1、病区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并上报。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未上报不得分。

2、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出现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不得分。

4、建立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1、必须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科室未建立报告制度不得分。

2、科室对“危急值”报告应有登记。

无“危急值”报告登记不得分。

3、科室对“危急值”报告结果不确定时,应立即重复检查。

未对阳性报告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不得分。

5、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事件发生,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1、病区应有警示标识和语言提示等,防止患者跌倒、坠床事件发生。

无相应警示标识不得分。

2、建立跌倒、坠床报告制度与措施,并有处理流程或预案。

未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措施不得分。

3、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无相应评估与报告制度不得分。

4、认真实施有效的预防压疮护理。

出现不良后果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1、医护人员应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未主动上报安全(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未对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3、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介入、手术等有创检查和治疗前及药物治疗时。

未进行该项目时酌情扣分。

七、医院感染防控与持续改进(100分)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常规,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2、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耐药菌株监测。

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掌握非限制类抗生素、限制类抗生素及特殊类抗生素使用指征。

未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视其情况酌情。

2、严格掌握抗生素预防性使用和治疗性使用原则。

违反抗生素使用原则酌情扣分。

3、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必须符合卫生部要求。除社区获得性肺炎、社区性泌尿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可以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外,其他感染需使用氟喹诺酮时必须要有病原微生物支持。

违反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使用要求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4、严格执行“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标准”。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应预防使用抗生素,术中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应追加一次抗生素,术后按照手术切口使用抗生素,I类切口不使用或24小时内停用抗生素,II类切口48小时内停用抗生素,III类切口抗生素使用3至7天内停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种类选择参照卫生部《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

每月抽查30份围手术期病历,发现一份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5、积极开展病原微生物的送检及培养,特别是血、尿、便、痰或其他体液。

未开展送检及培养的不得分。

6、积极配合医院多重耐药菌(MDRO)的检测,服从医院感染办公室的工作要求。

不配合医院耐药菌监测的不得分。

3、病区院感防控

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技术、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

未严格执行相应技术规范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2、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管理符合规范。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械的管理符合规范。

未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执行的不得分。

3、常用无菌敷料缸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4、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等应在诊室或病室换药,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未按操作要求的不得分。

5、特殊感染病人需进行隔离。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6、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管所致的各项措施。

未严格执行相应措施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7、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

未对耐药菌感染实行监控不得分。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及污水分类管理,标识清楚。

未严格执行分级分类管理不得分。

4、门诊手术院感防控

1、设置独立的手术操作间,区域划分符合要求,标识清楚,环境卫生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手术操作间人员,设备实行专人专管专用。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3、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药械的管理符合规范。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4、实施手术操作前必须进行血源性感染疾病的实验室符合检查。

未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不得分。

5、手术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未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灭菌不得分。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及污水分类管理、标识清楚。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5、口腔诊疗院感防控

1、严格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未按《规范》执行不得分。

2、三区划分清楚,标志清晰、流程合理;进出通道分离。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4、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6、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有记录。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不得分。

7、医护人员应做好个人职业防护工作。

未按要求执行不得分。

6、教育与培训。

1、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

每年抽查医护人员医院感染培训记录,未参加培训的不得分,培训次数不足的酌情扣分。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8.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八

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

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园长对安全负总责,各班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园长—班主任,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安全责任突破事故控制指标,发生中等以上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的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第五条

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六条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园长每年向教管中心缴纳一定的安全抵押金,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其他各类工作人员分别按每年每人向学校缴纳一定的安全工作抵押金,此项资金单独列帐,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对安全工作进行层层分解的《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确定的各项工作指标。第八条

考核奖惩办法

一、突破事故控制指标、发生因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或损失一万元以上事故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外,还要视责任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上级工作指标考核细则之规定,未突破安全工作控制指标,每项考核指标应得分值用“N”表示,经过考核保持N值,除返还抵押金外,并给于适当的奖励,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三、未突破安全工作控制指标,但工作指标经考核低于N值的,每降低1分,扣减一定的抵押金。

四、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一定的奖金。

第九条

9.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篇九

本:1.0 枣阳市汽车站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考

核奖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我站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目标管理考核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汽车站各股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二、安保股负责安全奖惩细则方案的制订,报站安全生 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产讨论研究决定,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三.、站安监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五、各股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章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一、本站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本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不发生责任火灾、爆炸、中毒、治安等事故;公务、交通车及非营运车辆无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项目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月度安全考核、阶段性安全考核、安全考核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考核四个方面。1.月度考核主要是月度奖金安全考核。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2.阶段性考核包括:春运安全生产考核、“百日安全 生产竞赛”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考核考核等。3.考核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各级安全责任 人安全责任考核、年终奖励安全绩效考核。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考核。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月度安全考核和奖惩

月度奖金安全考核。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后,根据站有关文件制定的奖金考核制度,设定安全、技术考核指标,站考核小组每月根据当月全站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分别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和奖惩,具体考核办法按照《车站管理薪酬分配考核方案》执行。

二、阶段性安全考核和奖惩

1.春运安全生产考核。考核期为每年春节运输40天,站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安全目标和安全考核评比标准,春运结束后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比情况,对达标及优良以上的股室和员工进行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股室和个人实行惩处。

2.安全生产竞赛(如: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每年1月 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日至4月10日)考核。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制定竞赛方案和考核评比标准,竞赛活动结束后进行考核评比情况,对成绩达标及优良以上股室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股室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个人进行惩处,对竞赛考核评比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考核。根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岗位津贴考核制度(暂行)》的要求,由站安全领导小组实行每季度对全站各股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岗位考核后,站根据本站本季度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管理效果进行考核评定,对达到要求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惩处。

三、安全考核和奖惩

1.安全生产考核。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每年在11月至12月对本站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检查结束后,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情况的通报,对成绩合格及以上的股室、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股室进行惩处和通报批评,责成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2.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由站每年逐级签订安全生 产责任书,并且,每年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考核,对 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照责任书的考核条款,对达标股室的安全责任人进行奖励,对不达标股室的安全责任人进行惩处。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考核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与其业务相关的负有责任的责任人,按照事故的类型、责任分别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核减月度奖金和奖金,行政处分分为记小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级、撤职。

第七章 奖惩办法

一、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1:惩罚的范围:(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车站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安全管理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3)其它事故考核

(4)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5)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2:惩罚类型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全站通报、停产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3: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相关股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客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相关股室提出处理意见,按汽车站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站支部研究决定后执行。

二、奖励 1:奖励的范围

(1)在安全技术、科技创新等方面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汽车站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股室、个人;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 文件编号:BZH1-ZD02

本:1.0 彰和奖励;

(10)按照汽车站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股室;

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3:奖励程序

对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先进股室的奖励上报办公室,经支部研究决定后进行奖励。

第八章 其他要求

一、法律、法规、行业和本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更新以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调整时,以新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枣阳市汽车站

10.安全基础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篇十

安全基础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依据史丹利化肥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阳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小组汇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对象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所明确任务的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3)实地检查。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对所有科室、车间进行现场检查。

(4)综合评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二、综合评定采取百分制。具体依据《安全基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确定,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

(3)考核得分在60-79分的为合格;

(4)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科室、车间负责人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要求:

考核评分工作要在工作结束(12月31日)后1个工作周内完成考核。考核结果由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通报。

六、考核奖惩:

(1)考核“优秀”的,给予一等奖奖励,激励2000元;

(2)考核“良好”的,给予二等奖奖励,激励1000元;

(3)考核“合格”的,给予三等奖奖励,激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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