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共11篇)(共11篇)
1.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一
2014年第2次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材料
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通知,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风、校风建设,现决定开展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我校《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比实施办法”,现将有关评比要求说明如下:
一、评比额度:
本科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专科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专科毕业生总数的3%;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专科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专科毕业生总数的8%。根据以上比例,本次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评选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人数要严格控制在额度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学生中起带头作用。
2、自觉遵纪守法,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诚实守信。
3、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获得过一次一等博学奖学金,或两次二等博学奖学金的,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出。
4、代表学校在各类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及预征入伍、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后退伍复学的等突出贡献者可
2014年第2次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材料
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评比条件,组织落实评比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统计表》(签字盖章书面稿及电子稿)及市、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表附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学生处,联系人:倪昀(请至学生处网页下载表格)(特别提醒:请勿使用旧的电子表格,务必下载最新表格)
2.学生处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如公示有异议,则在调查清楚后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市级优秀毕业生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报市教委审批。
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的意见,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并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评比比例、评选条件以及评选格式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学生处
2014年3月12日
2.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二
加强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是培养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广大外语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不断提高外语教科研的质量和效益, 经研究, 我会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育教学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教育科研是外语教育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发展个性、提高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保证, 是培养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广大外语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 不断提高外语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参评人员:主要为中小学外语教师、中小学外语教研员和其他从事中小学外语教育科研的有关人员。
第二条参评作品内容:应是中小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评作品包括研究论文、专著、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
第三条参评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由第一署名者申报, 署名最多不超过三人。凡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20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曾获过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每人限报一篇参评。所有申报作品都需原创, 文责自负。
第四条评选标准: (详见学会网站) 。
第五条组织机构: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由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正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任正副主任和委员, 正副秘书长任组委会正副秘书长。组委会负责统筹评选工作,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评审程序:本项评奖每两年一次。
1、省教研单位推荐:
由县级教研部门推荐, 地市级教研部门初评, 省级教研单位组织复评, 名额按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下属地级市 (自治州、区、盟等) 数量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每个学段各一名 (参见附件4) , 送评论文和参评表加盖省 (直辖市、自治区) 组织单位公章, 报送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2、学会会员直接报送:
我会会员可把论文和参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至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分小学、初中、高中三组进行终评。
第七条奖项设置: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设置的奖项包括: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七条成果展示与推广: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将在2009年秋季。
召开的“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第15次学术年会”上宣布获奖名单, 颁发获奖证书。除特别指定的大会或分会场报告人, 此次年会的主会场或分会场报告人将在论文获奖者中选定, 并由我会向报告人颁发证书。获奖证书颁发前在本学会网上公示十天后 (网址:www eltchina..org) , 在本学会会刊和会报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并择优发表。一、二等奖成果将择优汇编成集, 正式出版。
第八条评审经费来源:参评者交纳的评审费。
二、论文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Word电子文档 (勿用WPS) ;A4型纸, 页边距设置上、下为2.54cm, 左、右为3.17cm;
2、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小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及所在单位;正文前的内容摘要请用五号楷体, 不超过300字, 并注明“内容摘要”字样;正文下方请标明页码 (页码格式为阿拉伯数字, 居中) ;
3、论文中的图形要“组合”, 并环绕编排;
4、论文封面请按所附格式填写;
5、其它信息请勿放在正文中, 可放封底页;
6、具体论文稿件格式及写作要求请登录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网站查阅 (http://www.eltchina.org) 。
三、交稿、交费方式:
1、报送论文、参评表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 一式两份寄至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2、将校对好的论文、参评表电子文稿发E-mail至nfltra@163.com;邮件主题处请注明“省份、姓名及论文评比”字样, 附件中请注明“论文评比”和“参评表”字样。
3、论文评审费每篇100元。交费方式:邮局汇款 (请注明收款人:陈玮;请在附言栏中注明:论文评审费) 。
请各地积极组织、参加论文评选, 并于2009年8月10日前将参评论文及参评表、评审费邮寄至我会秘书处办公室, 论文及参评表电子稿发邮件至学会邮箱, 逾期视为弃权。我会将于8月组成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 (北区) 4号楼5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389388/62381700传真:010-62363656
电子信箱:nfltra@163.com网址:www.eltchina.org
联系人:陈玮李娟
3.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三
根据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及校历安排,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13年9月2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
2014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时间统一为一个学期或一年,分三种模式进行。
1、日程安排
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1),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组织开展教育实习工作。
2、实习模式
(1)师资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16周校外教育实习。
(2)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八周科研训练。
即选择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师范生,必须参加为期两周的校内教育实习和八周的科研训练,学院要把此项工作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安排好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的指导教师。申请的学生将来必须提供考研成绩单。
(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16周校外专业实习。
3、关于支教实习的问题
本学期我校将派遣实习生到辉县、获嘉等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支教实习,具体需要专业和人数待有关地区和基地学校确定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再予以安排,届时由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支教实习学生,能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实习支教单位将提供免费食宿,并将按照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非师范类专业实习
1、日程安排
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2),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专业实习工作。
2、实习模式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16周校外专业实习。
(2)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八周科研训练。(有关要求同上)
(3)师资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16周校外专业实习。
3、工作安排
设有非师范专业的学院应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分专业编制《××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并依此编印含《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河南师范大学本科实习生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实习日志》等在内的《××专业实习手册》(实习生人手一册,并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以明确实习任务,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编制的《××专业实习手册》务必于下学期开学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以此开展实习工作检查验收,同时将所有实习生校外阶段的实习安排以基地为单位编排报教务处备查。
三、有关要求
1、关于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问题
今年的校外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仍采取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原则。原则上参加16周校外教育实习的实习生由学校统一安排、统一分派到各实习基地学校,参加学院专业实习的实习生要由学院统一安排、统一分派到各实习基地。但是,确需自己联系实习的,比如需要到有工作接收意向的单位进行实习的,需要由实习生个人写出申请,说明缘由,接收单位盖章证明,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盖章,并将分散实习学生一览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有师范专业的学院,要组织本学期本学院微格教学指导教师,将在微格教学训练中教学技能最好的和最差的学生名单报到本学院。对于最差的学生需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学技能。
3、实习经费应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实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应发给实习生的生活补助应足额发给学生。
4、各有关学院应进一步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确保所有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和质量。
5、凡由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的,须自行录制不低于2节课的中学课堂讲课的视频录像,并于校外实习阶段结束后交至所在学院。请学院利用这些资料组织实习生开展教学研习。各学院对自行联系实习的非师范生采取必要的质量监控措施。
四、上报材料
(一)所有学院组织实习工作的材料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包括教育实习(校内阶段)指导教师登记表;教育实习(校外阶段)指导教师登记表;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其中,参加校外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除美术、音乐学院各选派4名教师外,其他学院需各选派6名教师。请各学院选派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副教授担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附件3)
3、专业实习日程表
4、××专业实习手册(非师范专业,2013年9月2日前交)。
5、师范生材料
(1)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学期校外教育实习名单。(附件4)
(2)自行联系的一学期校外教育实习学生名单(包括实习学校、实习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附件5)
(3)参加两周教育实习+八周科研训练学生名单。(附件6)
(4)应用型方向参加两周教育实习+为期1学期的专业实习名单。(附件7)
6、非师范生材料
(1)参加学院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名单。(附件8)
(2)自己联系专业实习名单(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联系人、实习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附件9)
(3)参加两周专业实习+八周科研训练学生名单。(附件10)
五、其他事项
1、请有关学院于2013年7月3日前将以上实习材料通过OA系统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杨秀婷处,同时提交纸质文件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因校历变动,实习工作整体时间提前,日程安排也做相应调整,请各学院以新的日程安排为准,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秀婷电话:3326192
教务处
4.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学院学工组:
经学生院研究决定,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定于10月19日开始进行。
一、评选条件:
1、参照《大学生手册》2011年版“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及二百四十六条、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进行评选。
2、未交学费者(享受学费减、免、缓待遇及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除外)不参加本学年度各类奖励的评选。
3、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评选比例:
按各学院实际毕业生总人数的20%进行推选上报,学生院将进行审核。对于登记表格填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填写以及填写虚假信息和有错误等情况,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通知各学院或学生本人进行修改,同时缺少的名额不再补充。
三、参选人员:
2012届全体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二学位的毕业生)。
四、具体要求:
1、此项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报学生院审核,校党委审批。各学院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公布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履行民主评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各类表格全部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印章,同时根据各类附件的相关要求上交纸质材料,并将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三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603969344@qq.com。
纸质材料必须在10月25日11:00时前报送学生院教育指导部(大学生活动中心204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各学院的评选结果汇总后,学生院将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学生评议。
4、学生姓名要核实准确,以避免证书打错。由于审查不严等出现的同音不同字等情况,证书将无法补发,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所有需要填写的材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院
5.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五
各院(系):
我校2014届毕业生2014年6月份即将完成学业,顺利毕业。为了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就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毕业生教育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毕业生提供切实帮助和科学指导的关键环节,是对毕业生真诚关怀和周到服务的集中体现,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稳定的重要保证。
各院(系)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深入探索有效的毕业生教育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增强针对性,扎实高效地做好2014届毕业生教育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好毕业生的各项教育工作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院(系)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解决学生比较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采取专题报告、座谈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理想信念教育的时代内涵。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身觉悟,认清当前形势,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在自我奉献、促进国家建设和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创立自己的美好人生。
(二)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正确把握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了解专业前景,正确处理就业与深造、职业与事业的关系,增强毕业生就业的信心,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各院(系)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积极向毕业生宣传国家的服务西部、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在毕业生中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主旋律。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情感、学业等方面的压力。在注重开展全面教育的同时,特别做好各类困难学生、重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加强感恩、诚信教育。注重引导毕业生回顾自己的大学成长历程,心系母校,情留母校,感念老师培育之恩,感谢同学互助之情,强化爱校尊师意识。各院(系)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师恩难忘,母校难忘”系列活动,对毕业生进行感恩教育。对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教育他们诚信考试,按期还贷。通过各种宣传途径,积极宣传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在择业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在低年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考研指导等活动,以个人亲身经历指导低年级同学就业、考研。
(五)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和纪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通过就业安全教育,劳动法、合同法
教育等,增强毕业生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学生严禁酗酒起哄闹事,保持毕业生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宿舍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等教育,强化毕业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各种方式,缓解毕业生因各种压力产生的焦虑和不稳定情绪,鼓励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走向社会,确保各项毕业生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七)加强文明离校教育。在广大毕业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物;引导广大毕业生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禁止酗酒闹事;教育毕业生严格自律、善始善终,保持文明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毕业教育的意义,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在毕业生中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毕业生做到不欠交学费和及时还贷,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并按照学校制定的离校方案,要求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和参加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典礼等活动。
2.各院(系)要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成立毕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毕业生教育活动计划。计划要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
面报告。各院(系)将活动计划于2014年1月10日前交学生处教育科,于6月30日将本院(系)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的总结及相关材料交教育科。
学生工作部(处)
6.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准备工作,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管理,优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2014届毕业生因参加毕业实习或工作,长期不住学校,由学生本人征得论文导师及其家长同意,向辅导员申请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认真核实,确定学生请假事由,并做好详细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将《2014届毕业生就业实习请假登记汇总表》(院系送宿管站)及《毕业生请假条》(附件1,学生本人送管理站),学生方可到宿管站办理离站手续。
2、请假时间段为:2014届毕业生期末考试结束起至2014年4月20日止。
3、请各学院加强毕业生实习离校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要求学生本人做好宿舍内贵重物品保管,无人入住时将宿舍内水电全部关闭。
4、除因实习需请假学生外,其他2014届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全部住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同意。
5、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及不参加学校统一部署安排者,将按照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处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
毕业生请假条
老师:
我是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班的学生,学号:,需请假天,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在学校。
我承诺:
1、请假事由真实,并已获得家长同意,家庭电话:
2、离校期间我保证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注意安全、所发生的一切与学校无关;
3、如请假期间,有事需回校办理,会及时与老师联系并返校。恳请老师批准。
(请假时间段:期末考试结束至2014年4月20日止。具体时间导师可自行安排)
毕业论文导师签字:
申请人:
审批人:
年月日
7.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七
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13日 来源: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人人网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核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
(二)各学院均应成立7-9人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额调配和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其以上,成绩(含奖励)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具体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学习成绩所占比例应不低于85%。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65分(或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60分(或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推免生指标共152个,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指标93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59个。
2、作物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专业内可推荐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20%。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内选拔推荐20人在本校兼做辅导员工作一年。推荐程序及条件见附件2。
4、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若学院受推荐条件限制完不成推荐任务,应及时将指标上交,由学校进行调整。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下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测评,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本院应届毕业生中公示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填报《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河南省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接收
(一)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查阅2014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统一使用A4纸),并于2013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送(寄)至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⑴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校外考生需提供2位导师的推荐表各1份。
⑵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⑷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不接收推免生。
2、资格初审。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符合基本接收条件者,由有关院(系)于2013年10月20日前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3、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复试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学校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体检。复试时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4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二)推免生资格确认
1、申请人应到本校研究生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2、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3、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寄(送)到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者;
(2)第四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低于60分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受到违纪处分者。
四、时间安排 1、9月12-16日,各学院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公布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7-19日,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8.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八
各院(部):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包括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即:大学四年操行评等均为优良且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二分之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愿献身国防事业,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遵守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校级(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五项奖励中的一项)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取得过优秀成绩且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在校期间操行评等为良好以上;
5.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或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予以破格推荐,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三、评选办法
1.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必须首先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并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之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班级认真讨论,民主评选;
3.各院(部)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各院(部)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4.学生工作部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3天。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做好;
2.各院(部)请于2012年3月21日前将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单(附电子版)、评审表(一式三份)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张艳波 联系电话:82192328。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12日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
3.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5.2012年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9.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九
校学发〔2014〕 36 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监测系统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填报要求,按照学校《关于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学〔2014〕17号)文件和学校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要求,紧密结合本院毕业生就业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要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
计工作放在展现本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成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情况是本院人才培养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进行科学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要全面动员,发掘资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此项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形式及所需证明材料
1.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毕业生上交到学生处就业工作办公室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
2.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具体格式不限,可参考附件1表样)。
3.其他录用形式: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形式,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证明,或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具体格式不限,可参考附件1表样)。
4.科研助理:需提供由高校人事处或科研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征义务兵:需提供由部队签发的入伍通知书的复印件。
6.国家基层项目:需提供相关录用文件或证明材料。
7.地方基层项目:需提供相关录用文件或证明材料。
8.自主创业:需提供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自由职业:需提供毕业生本人从事自由职业的声明(毕
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包括自由职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材料)。
10.升学:需提供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11.出国出境:需提供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以上就业形式所需证明材料为一般要求,对于个别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完整证明材料者,由学生本人填写《兰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经学院核实后纳入就业率统计。
(二)毕业生就业统计方式
以签订就业协议书方式就业的毕业本科生、研究生,由学生处就业工作办公室统计上交的就业协议书,直接纳入就业率统计。
以其他方式就业的毕业本科生,由学生本人在兰大就业网签约系统中登记就业信息,学院审核通过,学生处就业工作办公室以学院填报的《兰州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汇总表》(见附件3)为依据纳入就业率统计。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
以其他方式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核实。学生处就业工作办公室以学院填报的《兰州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汇总表》为依据纳入就业率统计。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
(三)毕业生就业统计时间
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的时间点为2014年7月1日(初次就业率)、9月1日和12月31日(年底就业率),每次就业率统计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就业情况统计全面准确 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组长是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在全院范围内统一统筹,精心谋划,提早部署,选派工作能力突出,熟悉毕业生情况,责任心强的干部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不错报、不漏报,完整准确地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好毕业前的这一段时间,逐个仔细了解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深入动员,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第三,要根据“离校不离心”的相关要求,全面收集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建立毕业生离校后的帮扶、联络机制,为统计7月1日和12月31日就业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要对毕业生就业相关材料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材料要统一装订,建立目录,妥善保管备查。学生处将组织对部分学院毕业生就业材料的专项督查,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责令整改。
附件:1.兰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2.兰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个人申报表
3.兰州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汇总表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4年5月16日
10.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十
作者:新闻部 来源: 日期:2014/6/5 18:25:35 人气:3 标签: 各班级团支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因此必须认真负责地组织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提出如下意见:
一、填写规定
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本材料为档案材料,每人一份,字迹要工整、清楚。表中严禁涂改勾画,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建议先用铅笔填写,班委审核无误后再用签字笔填写。
二、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学校”:填“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2.“系科”:填该生就读专业所在系部名称的全称,如“工程系”、“人文艺术系”。
3.“专业”:填所学专业全称,如“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填表日期”: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二)表格中的项目
1.“姓名”栏目:应写法定姓名(须与高考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有“曾用名”者则填,没有写“无”。
2.“出生年月日”栏目:应用阿拉伯数字,如“1987年11月30日”。
3.“照片”栏目:请贴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可参照毕业证照片。
4.“籍贯”栏目:填祖籍所在地;
5.“现在家庭住址”栏目:要具体到寄信能收到的通信地址,后面写邮政编码。如“烟台市芝罘
区文盛庄路118号栋×单元××室。(264000)”。
6.“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栏目:如“2009年5月1日在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由×××介绍加入共产党/共青团”记不清先空着。
7.“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栏目:如无异常填写“良好”。
8.“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栏目:填写系级和系级以上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如“2011-2012学第一学期在人文艺术系获一等奖奖学金”等。处分情况本人不填写,统一由学院填写。本栏要求加盖系公章。
9.“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栏目:应从小学开始填写,统一用“×年××月至×年×月”的格式,时间要衔接。如“1989年9月—1995年7月×省×县(市)×小学学习;1995年9月—1998年7月×省×县(市)×中学学习并担任班长一职;2007年9月—2011年7月山东省莱阳市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习;“证明人现在何处”要写出证明人(一般填班主任或队长)的姓名和现所在地的地名。
10.“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目:填写姓名、年龄、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政治面貌、与本人关系。“家庭成员”指日常与自己一起生活、户口有登记的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自己有血缘或姻亲关系并保持密切来往的社会关系。如:
张某某90岁祖孙中共党员广东省梅州市凯月有限公司退休张某某46岁父子(或父女)中共党员广东省梅州市凯月有限公司经理丁某某46岁母子(或母女)群众广东省梅州市××县×村务农张某某20岁姐弟(或姐妹)共青团员广东省梅州市凯月有限公司职工
11.“自我鉴定”栏目:毕业生认真回顾进入大学以来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自己在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主要缺点、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整个人的基本情况、自我鉴定等栏目。
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等方面的表现。
②入学以来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专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情况如何。
③参加科研、学术、职业技能训练活动和创新、创业等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或成绩。④担任学生干部、从事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性活动的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
⑤坚持体育锻炼、参加文娱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
⑥个人特长、特点和适合从事的工作。
以及其他可以肯定的方面。
12.“班组鉴定”栏目:在班主任指导下,班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小组评议的意见,综合概括出每位同学的主要优缺点,对同学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写出鉴定意见,填入毕业生登记表,由班主任签名。
该部分用第三人称填写,鉴定内容必须依据个人自我鉴定的内容进行鉴定,如:“该同学„„”。其中,必须包括对学生个人优缺点的评价;对于受过纪律处分的必须写明该同学受过处分后到现在的表现;
13.“学校组织意见”栏目:由各系代为签署。各系将“学校组织意见”栏目从中间用横线平分划线隔开(可以不划线),分成两部分,上面部分填写“同意班组意见”,加系公章,并写上日期“2011年6月*日”;下面部分填写学校意见“同意系意见”,并写上日期“2011年6月*日”;此为存档材料,禁止加盖自刻的“同意”的印章。各系全面审核后统一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加盖学校行政章,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14.“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栏目:填写毕业实习的单位全称及相关工作内容,如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从事业务咨询实习”。
15.“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栏目:填写毕业论文或设计的详细名称。如“中国加入WTO后珠三角地区经济的发展模式探讨”。
16.“有何特长”栏目:填写最具优势、擅长的能力或技能,最好有资格或技能证书证明,只是有兴趣、爱好的项目不要填写。
17.“懂何种外语程度如何”栏目:已获得证书的,填写“获得国家英语(或其它语种)×级证书”;没有获得证书的,填写英语(或其它语种)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18.“本人工作志愿”栏目:填写已经落实的具体工作单位,如青岛市公安局;或想要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适合从事什么工作,可参考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填写:愿意到所派遣单位工作、愿意到沿
海地区工作,愿意到国营企业工作、愿意到与所学专业联系较密切的单位工作及其它等填法(注意不要范围过窄)。
19.“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栏目:由各系代签署“同意”,禁止加盖自刻的“同意”的印章。
三、具体要求
(一)每位毕业生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作出自我鉴定,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必须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清楚。
(二)班组鉴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衡量,综合分析。
(三)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也是毕业生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院将鉴定完毕的表格及时归入学生档案
(四)时间安排:
6月10日上午前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班组鉴定,上交至系团总支办公室。
(五)系团总支将鉴定完毕的表格及时盖章归入学生档案。
11.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各系:
为做好2014年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我院学位数据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年报系统的检测,请各系于2014年5月20日之前组织毕业生填写2014届毕业生年报信息表(见附件1),学生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系主任签字,加盖系公章),一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各项填写要求如下:
一、姓名拼音:小写汉语拼音(注:一律小写英文字母,中间不能有空格)。
二、政治面貌:
从以下选项中选择(表中填写汉字):1)中国共产党党员2)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5)中国民主同盟盟员6)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7)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8)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9)中国致公党党员10)九三学社社员11)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12)无党派民主人士13)群众。
三、籍贯:填写最小单位到县。
四、英语水平:填写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或无。
五、毕业去向:
从以下选项中选择(表中填写汉字):1)机关2)省级以上党政机关3)省级以下党政机关4)科研、设计单位5)高等学校6)其他教学单位7)医疗卫生单位8)其他事业单位9)金融单位10)国有企业11)三资企业12)其他企业13)部队14)待就业15)自主创业16)录取研究生17)出国(境)及退学18)其他。
六、注意事项:以上信息请均以文本格式录入。
附件1:2014届毕业生年报信息表(注:电子版已上传到工作伙伴群共享,请各系及时下载后在附件1中筛选出本系学生名单,按要求填写,带表头横向出表,上交纸质版。)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教务处
【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推荐阅读:
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0-12
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问题的意见06-12
【江西专用】2014届高考语文二轮复习高频考点训练及答案解析06-23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07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08-12
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08-21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09-17
关于韩山师范学院管理系导游技能大赛的通知07-30
江西师范大学二外法语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