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共9篇)(共9篇)
1.规划建设项目 篇一
作为现代城乡规划体系的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 的出台, 打破了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 也使得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法律规范由现行的“行政法规”上升到“基本法律”的高层面。该法特别注重城乡统筹, 以立法方式将“乡规划”、“村庄规划”纳入了城乡规划的统一体系, 并相应设立了较多针对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的具体规定。《城乡规划法》定义的“城乡规划”包括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即不仅分离了“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更是前所未有地以立法方式将“乡规划”、“村庄规划”纳入了城乡规划的统一体系。同时该法也分别规定了乡、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编制主体、编制内容、审批程序、规划的修改、法律责任以及规划许可制度的建立等内容。
尽管《城乡规划法》把乡、村庄规划的内容纳入到了法定规划体系中, 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城市规划法》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下, 对于乡、村庄的研究比较薄弱, 《城乡规划法》对于乡村规划的法律条文明显比城镇规划的要少, 导致《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 乡村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也由于我国城乡发展的区域不平衡, 我国乡、村庄的经济社会条件与城市、镇有较大不同, 目前多数乡和村庄还没有制定规划, 要求所有乡和村庄、都要依法编制和实施乡村规划, 短期内还难以做到。如果《城乡规划法》对此做出硬性规定, 难免会流于形式。这就要求各省市应根据实际情况, 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 拟定符合本地的地方条例。
二、《城乡规划法》赋予地方“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立法空间
由于我国国土幅员辽阔, 各地发展差异很大, 宏观政策对地方的要求不一致, 国家立法不可能作出适用于各地一切事项的具体规定。因此地方在制定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中, 必须在保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允许地方立法具有一定的因地制宜的针对性, 必须创制性地规定一些适用于地方特点的立法, 甚至允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较大的变通和补充性的规定。通过深入学习研究《城乡规划法》, 笔者认为, “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地方立法过程中有必要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 编制范围
第3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 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 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 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因此地方立法应根据当地乡村的实际情况, 明确哪些区域需要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二) 明确权责
第11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同时, 该法也明确了乡政府的事权, 主要包括第22条的规划编制权、第41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初审权、第65条规定乡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从条文看, 乡政府“有权无责”, 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中理清关系, 明确责任。
(三) 规划期限
第17条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作了规定, 但该法第18条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期限未作规定, 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如新近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由于《城乡规划法》中对乡、村庄规划期限的缺失, 使得上述援引性规范得以落空。因此, 地方立法应对村乡规划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四) 许可制度
第44条规定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用地审批的相关程序, 但是未确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以及并未全部涉及乡村建设规划涉及到的诸多问题, 例如不是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定等。同时该条第二款也是授权性立法, 授权“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类似的问题不少, 地方立法应予说明。
(五) 临时建设
第44条第3款规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但是第一款又限定该条的临时建设应在“城市、镇规划区内”, 从而缺失了对乡、村庄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的规定, 而第66条中对临时建设的处罚中又没有“城市、镇规划区内”的限定, 前后不一致。对此, 亦应做出合理合法的调整与补充。
(六) 法律责任
对于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第64条以其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为标准, 对其法律责任作了区别规定。而对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65条未区别不同情况, 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拆除”等管制措施。如此做法实践中很难行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 (建规[2008]21号) 提出, 要“区分不同违法建设情况, 做出相应处罚规定,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贯彻实施部指导意见, 地方立法必须对此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三、城乡规划地方立法中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手段。总之, 从《城乡规划法》两年多来施行的情况看, 该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划分、规划许可实施、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管理及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均较原则, 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具体化, 以便操作。因此各省市纷纷制定了《XX省城乡规划条例》或者《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以下均以《XX省》简称) 。本文将部分省市在《XX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关于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总则、编制、实施、修改、监督及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整理如下, 供彼此交流参考;还有相当多的问题, 地方立法尚未出台或尚未作出相应规定, 亦有待今后予以补充完善。
(一) 总则——编制经费、编制范围、管理权限
机构、人员、经费和监管的缺失, 制约着乡村规划的实施。其中, 经费紧张是羁绊乡村规划管理最棘手的问题。虽然, 《规划法》和《条例》都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 在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入紧张的情况下, 要保障乡村规划实施的足额经费是比较困难的。
编制经费:《城乡规划法》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城乡规划法>释义及使用指南》解释“乡 (镇) 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经费应当由基层政府财政保证, 经费保证是指编制、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的支出”。但是, 在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入紧张的情况下, 要保障乡村规划实施的足额经费很难做到。而在地方立法中, 安徽、广西、湖南、天津、新疆等地则规定了城市、区和县应当对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给予财政支持, 值得参考。
编制范围:《城乡规划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 确定应当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 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村庄制定村庄规划。”这种“指定编制”和“鼓励编制”的做法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一般要求基础上, 充分考虑我国城乡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 区分城乡不同情况而做出的“区别化”规定。关于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 分析地方立法可以发现:第一, 编制范围最广的是江苏, 规定所有乡、村都要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第二, 规定乡规划全覆盖, 村庄规划量力而行的有湖南、辽宁和安徽。第三, 其他省市基本上都是沿用《城乡规划法》规定, 或部分只对村庄要求可以编制而对于乡规划没有硬性的规定。可见, 对于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具有多样性和很强的地域性, 各地可因条件量力而行。
管理权限:《城乡规划法》第11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法>释义及使用指南》解释“乡和村庄因为不具体设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因此其规划由乡政府或者镇政府负责”。但是城乡规划法的条文规定的具体内容给人直观的理解是乡、村庄规划的管理工作也应该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因此有些地方也对此给出了具体的规定, 例如安徽、湖南规定“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和乡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并确定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广西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配备专门管理人员, 负责镇、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这样做, 便于实施。
(二) 编制——编制内容、审批程序、规划修改
《城乡规划法》第18条及第22条分别规定了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及审批程序, 内容较为全面, 且部分省市出台单独“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来规范编制、审批及修改的具体规定, 因而该部分内容大部分都不在地方城乡规划条例中涉及。对于编制内容中争议最大的就是乡、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 由于缺少期限的规定给实际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但是地方条例中涉及对乡、村庄规划期限的规定很少, 只有贵州规定“乡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村寨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 其它省市均未对规划期限作出规定。村、乡规划期限究竟多少年合适, 尚有待进一步实践确定。
(三) 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村临时建设
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一款设立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二款对地方又作了授权立法, 第三、四款规定了规划许可程序及审批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授权, 各地《条例》可总结为三种情况:一是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 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是需占用农用地的, 先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三是无需占用农用地的, 先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如此划分是基于村民个人建房活动的差异对《城乡规划法》作的补充和细化。然而各地《条例》在明确许可权限下放的情形后, 对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期限、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许可行为没有进行必要的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任何一项行政许可都应当明确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实施机关。
《城乡规划法》第44条第一款对“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进行了规定, 而第二、三款的临时建设并没有限定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 且第三款对地方又作了授权立法, 规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因此地方立法中有必要对乡、村庄的临时建设的相关程序和期限进行规定, 有待各地出台相应措施。
(四) 监督检查
《城乡规划法》未规定乡政府的监督检查权。第51条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众所周知, 监督检查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紧密相连。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原则, 《城乡规划法》框架下的乡政府承担着相应的规划编制、许可、处罚等行政权力。如该法第41条规定乡政府具有初审权, 再如该法第65条规定, 法律明确授予乡、镇政府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 却没有授予其监督检查权, 显然是疏漏。对此, 亦有待地方立法明确。
(五) 法律责任
对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65条未区别不同情况, 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拆除”。而对于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64条以其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为标准, 对其法律责任作了区别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 (建规[2008]21号) 提出, 要“区分不同违法建设情况, 做出相应处罚规定,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此“一刀切”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行得通, 而大多地方立法中也很少涉及到此内容。希望上下沟通, 统一口径, 明确具体办法。
四、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地方立法内容建议
从对上述关于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法律条文和地方做法的有关分析可以看出, 或出于法律法规本身先天不足, 也有出于法律法规出台后的后天失调, 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除了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以外, 其它的不足可以进一步斟酌。因为只有不断地修改补充, 才能使立法日趋完善。
在不重复上位法和地方立法创新的原则上, 笔者认为以下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内容应纳入到城乡规划地方立法中 (以《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为例 (见表1) )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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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浅谈城市规划的文化建设规划 篇二
关键词:城市规划;文化;建设
引言
文化是人类发展进步的主要产物,是城市的主要内容资源,它的发展和提高实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城市之间往往将文化照搬,互相参考,长此发展失去了城市的特点。如何在城市规划发展建设中找寻适合城市快速发展建设的方法,提高城市发展建设,保证城市未来文化建设,确保城市文化的传承。通过研究城市规划文化的主要意义,确保城市规划建设快速发展,保证城市文化的独特性和历史性作用,提高人类综合文化建设发展是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文化的设定标准
城市以人类经济发展建设为基础中心,通过建立经济、文化、政治综合体,确保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使每一个城市都具有发展内涵,从而影响人们依据城市硬件的不同风貌进行不同风格的建设。城市文化建设的规划是城市特点特征的规划,合理的城市规划安排需要各种工程部署,通过划定城市文化规划标准,确定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提高城市文化建设的标准。合理的城市文化标准设定可以实现人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的综合发展,从而标记城市文化的品格,确定城市未来综合发展的标准。
二、城市文化规划的合理性
良好的城市规划要具有文化内涵,展现不同地域风情、不同生活风格。人们通过文化风格的表现,对城市文化进行宣传表现,将良好的城市规划传承下来,形成特有的文化表现形式,提高城市的文化特征,逐步形成城市特点。良好的城市規划需要不同的特有表现形式,可以是旅游景点,可以是历史文化、地理文化、人文文化等等。每一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城市规划管理方式,根据年代的不同,充分考量文化特征,分析城市文化规划发展魅力,确定城市规划发展意义,以先进的规划初衷提高城市文化内涵,确保城市文化规划的合理性。
在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城市的内容问题表现。通过分析城市特色发展形势,确定城市发展活力,提高城市文化特色竞争力,确定城市核心发展方向,从而塑造我国城市独特、合理、具有特色表现形式的状态,以良好的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我国城市文化规划的快速进步。
三、城市文化规划的快速发展
城市的快速发展中,文化的规划是具有主要导向的。文化作为城市的“软件”,参照城市规划硬件标准,提高城市文化建设水平。大型的城市文化需要现代科技的注入,逐步提高城市的文化发展元素,进而实现城市规划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文化规划发展建设上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城市文化硬件设施不齐全,文化结构体系不合理,城市建设无特点等等。为了有效的提高城市文化发展规划,大力的提升我国城市文化建设水平,确保适合城市自身的体制结构特点。采用合理的城市文化快速发展模式,建立良好的城市需要改善城市规划发展观念,重视城市整体文化形象的展现,凸显城市文化特征特性,加深城市历史文化的建设。
1 建立城市管理理念
城市规划过程中有关文化的规划是内在的核心。人们根据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精心设计适合城市发展的内涵,精心的提高综合管理,以细致化的数据标准,专业的科技信息手段,完善城市制度的规划,从而获得较为合理的收益。城市规划的管理是一项大型的、细致的工程,需要总体规划,又需要细致优化。建立全套完成的城市规划需要确定城市各个部门运营的基本设计原则标准,根据精细化管理细则标准,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方向,明确城市建立规划发展的基本框架,提高城市管理的准确有效性。
2 加强城市形象的塑造
加强城市文化的发展,提高城市综合规划建设,以良好的设计方案,确定适合城市各个空间布局定位的方案,从而保证城市的综合文化发展品质。依据城市历史背景和现代科技水平,建立自然与科技相匹配的和谐发展模式。通过合理的融合发展,确定城市基本建设标准,提高人们历史文化、科技文化、人文文化的发展,加强城市景观规划建设、城市绿化、城市景观设定,完成各个环节之间的综合整合,确保城市中各个标准部分都适合城市的综合发展。
3 突出城市规划标杆
城市的规划需要基础性借鉴,但是不可以全套照搬仿造。城市的规划建设需要文化的充实,文化的发展是基于不同历史背景、不同人文特色,不同主题思想综合发展而形成的。大力推行城市文化主题产业链的发展,提升城市文化的发展,以主题形式,突出重点,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城市综合文化历史表现,文化的发展是人文思想的发展,城市的规划建设是人文思想的体现,文化的传递是城市建设的标杆,是展现给世界的,是不同城市的不同文化发展规划。
4 城市文化风格特点
城市建设需要整体规划,但更需要细致的细节管理规划。不同的城市基本硬件是一样的,但是每一个城市的硬件又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根据街道文化历史不同,设计符合城市基本设计标准的细部特征。联系城市历史文化的特色,对城市文化进行风格特点改造,依据文化建设的主体不同,对城市文化内容进行风格区分,确立统一的城市文化发展风格,确定城市文化发展内涵,有效的提升城市文化建设。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需要历史文化作为基础,城市的发展需要文化的建设,依据城市规划的标准,突出每一个城市文化建设发展的方向,明确每个城市文化发展的目标,提出符合城市文化的城市规划管理方法,保护和延续城市的文化底蕴,从而有效的加强城市文化建设,让城市更有魅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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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规划书 篇三
2009-2010年专业带头人建设项目规划书
——祁阳县职业中专 颜建国
按照“爱岗敬业、理论扎实、技能过硬、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为达到省级专业带头人建设项目的标准要
求,在今后一年内,结合工作与学习的实际,制订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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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措施
学校已经制定《湖南省祁阳县职业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专业带头人提高业务能力;设立了专业带头人培养专项经费,并按相关规定逐项落实。
二、师德师风
目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各种学习活动;
3、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安心在中职学校任教;
5、热爱任教专业,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6、业务考核为合格以上。
7、为人师表,在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养上率先垂范;
8、关爱学生,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9、奉献精神强,关心关爱同志,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历职称
虽然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省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都已达到要求,仍加强学习和培训,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四、专业水准
目标: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过硬,专业指导水平提高。措施:
1、系统掌握任教专业理论知识体系;
2、对本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技能体系有较强的把握能力;
3、及时了解、跟踪本专业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4、更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3种以上的主要操作技能;
5、对本专业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标准有较强的跟踪能力;
6、对本专业教师专业水平提高进行示范和指导,每学年为校内外本专业教师开展专业教学、教研教改、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本专业最新成果专题辅导报告、讲座4次以上;
7、每学年为校内外本专业教师上示范课、观摩课4次以上;
8、教案在校园网上公布,实现资源共享;
五、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
目标:提高课程教学最佳效果,积极参与专业建设,积极学习和应用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措施:
1、在课程教学中,注重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教学,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充分的培养。
2、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观,初步形成以现场作业流程、任务、案例、项目、产品为导向来设计教学模块的能力;
3、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校本教材开发等方面起到规划和把关作用;
4、准确把握任教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主干课程的课程目标以及在职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中的地位、作
用和价值。
5、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总体原则;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以案例、真实的项目或作品设计综合实训项目。
6、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业绩突出,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学生专业技能合格率达90%以上;专业技能获证率达90%以上;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良。
六、专业研究
目标:教研教改有新突破,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进行市场研究,调整专业教学内容。措施:
1、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以上。
2、有较强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和研究成果;
3、主持1项以上应用技术引进、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4、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5、进行一次以上的市场调研,有一篇以上市场调研报告;根据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专业教学内容。
4.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文件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进行规划选址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批准、核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 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制度。
下列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 见书:
(一)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
(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详见附件);
(三)跨设区市的建设项目;
(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缆车、索道,公路,大型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宾馆酒店,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性建筑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包含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内必须异地迁移保护的历史建筑的建设项目。
其它由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本条第二、三款规定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下放权限给计划单列市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由计划单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但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八条 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逐级提出审查意见。
第九条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 料:
(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的选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需要批准、核准的证明文件;
(三)建设项目依据的城乡规划的相关图件(包含建设项目在总体规划上的位置图、建设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专项规划上的位置图、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及拟建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城乡空间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论证报告。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规定。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选址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参考。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可以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选址论证报告的专家论证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核发选址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布。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告、公布。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选址审查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应当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选址意见书后一年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申请延续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续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失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浙江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浙建法〔2007〕71号)同时废止。
附件:由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省级重大建设项目
附件:
由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
省级重大建设项目
一、水利
需要省政府协调的省管河流、涉及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1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百年一遇及以上海塘、300公顷及以上的滩涂围垦项目。
二、能源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电源项目、22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接受、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输油输气管网及接受存储设施。
三、交通运输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铁路、公路、内河航道上500吨级及以上码头和通航建构筑物项目、1万吨级及以上海运港口码头、机场新建飞行区。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跨大江大河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四、制造业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炼油、化工、纸浆项目和有冶炼的钢铁项目。
五、城市市政公用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轨道交通、供水、污水处理、桥梁和隧道项目。
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垃圾焚烧、垃圾填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项目。
六、其他
5.规划建设项目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艺术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用于资助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和培养文化艺术科学人才,重点支持关系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支持对艺术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等。
第三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科学界专家学者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文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方向和资助重点;
2.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预算和项目选 1 题规划,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3.审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章;
4.管理、监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的使用,筹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
5.评选和奖励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是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主任由文化科技司司长或主管文化艺术科研工作的副司长兼任,日常工作由文化科技司社会科学处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和落实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预算和项目选题规划;
2.受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 3.监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和资助经费使用; 4.组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鉴定、审核、验收以及宣传推介;
5.组织建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 6.制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章;
7.组织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8.承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组织成立 2 省级艺术科学规划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中级管理机构),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委托,协助做好本地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本地区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人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审核本地区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督促落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 4.配合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审核和宣传推介。
5.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中级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艺术研究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艺术机构,作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本单位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人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提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的条件;
4.跟踪管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使用;
5.配合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各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各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对责任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八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学科设立规划评审小组,作为学术评议机构和咨询机构。学科规划评审小组成员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中遴选,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聘任。
学科规划评审小组的职责是:
1.定期开展本学科发展状况调查,对制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规划提出建议;
2.评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提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建议;
3.协助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4.对重要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审核和评介; 5.推荐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根据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和学科规划评审小组专家履行职责情况,对学科规划评小审组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 项目类别
第九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
第十条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有重大项目、项目、西部项目、委托项目等项目类别。
重大项目资助我国文化艺术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资助对艺术科学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艺术科学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文化艺术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
西部项目资助涉及推进西部地区文化艺术建设、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等方面的重要课题研究。
委托项目资助因文化艺术发展急需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重大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
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设有项目、委托项目等项目类别。资助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第十二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类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艺术科学发展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通过项目选题规划明确优先支持的研究领域和范围。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四条 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进行推荐;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课题指南或申报公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遵循课题指南或申报公告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应当根据课题指南或申报公告的要求确定研究课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
申请人申请基础研究课题,应当瞄准国内国际学术发展前沿,突出研究的原创性;申请应用研究课题,应当紧贴文化艺术发展实际,突出研究的现实针对性。
第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已受理的项目申请,先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学科规划评审小组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项目类别和评审项目内容,按照1:5的比例从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中遴选,再进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评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应当从政治方向、学术创新、实践价值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同时综合考虑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必须通过投票表决。第二十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拟资助项目。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应当将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在公示期内,凡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数额行使最终审批决定权。决定予以资助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及时予以公布,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责任单位。
第二十二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工作中,评审专家、学科规划评审小组秘书、工作人员是申请人、课题组 7 成员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也可根据掌握的情况直接做出回避决定。
第二十三条 文化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工作人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五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资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照批准的资助经费数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批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责任单位、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资助经费。
第二十五条 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要求以当年《立项通知书》所附预算编制说明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承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责任单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责任单位应当审核项目进展报告,查看项目实施情 8 况的原始记录,并向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提交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并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提交汇总报告。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对各地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作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整体情况报告,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汇报。
第二十七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同意后,由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审批:
1.变更项目负责人; 2.变更项目名称;
3.变更最终研究成果形式;
4.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 5.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6.延期1年以上;
7.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准备出版、发表;
8.中止研究协议; 9.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同意后,报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审批并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备案:
1.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2.延期不超过1年; 3.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三十条 为科学评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审核、验收后,方可正式结项、公开出版。
第三十一条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鉴定一般采取双向匿名通讯鉴定的方式,分类组织实施。必要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可单独组织对有关项目成果进行会议鉴定。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鉴定,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等最终研究成果鉴定,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委托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鉴定结果须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审核。
第三十二条 选定通讯鉴定专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鉴定组织单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 2.每个项目的鉴定专家不得少于5人;
3.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及其所在单位人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
4.地域性研究项目必须有本地区专家参与鉴定; 5.课题组不能参与选择本项目的鉴定专家,也不能参与 10 鉴定的具体事务;
6.鉴定组织者须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撤销项目: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
4.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可申请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的,而研究成果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第三十五条 验收合格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或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资助。
第三十六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报 11 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推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及项目研究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并建立稳定的宣传推介载体和渠道。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获得资助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作出撤销项目决定。
第三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可作出撤销项目决定:
1.不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承诺开展研究的; 2.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3.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在延期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的;
5.提交虚假的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6.违规使用、侵占、挪用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九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项目被撤销的,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四十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建立项目申请人、负责人的信誉档案,并将其作为批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12 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1.未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的;
2.未履行保障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3.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
4.纵容、包庇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5.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6.不配合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省(区、市)中级管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的;
7.截留、挪用资助经费的。
第四十二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全国艺术规划办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不再聘请:
1.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 2.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回避的; 3.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4.未公正评审项目申请的;
5.利用评审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中,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给予处分:
1.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回避的; 2.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3.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4.利用评审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研发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立项、重要事项变更、检查、鉴定结项、成果管理等工作逐步纳入管理系统。
6.规划建设项目 篇六
一、宜昌市重大项目建设特点
宜昌市地处鄂西渝东地区,是我国的相对地理中心,具有“承东启西、呼应汉渝”的重要作用,一直以其优越的区位地理优势、军事战略、特色资源优势成为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布局的重要集聚地。宜昌市也正是在这一轮又一轮的重大项目建设中实现了由一个长江边的码头小城发展成今天现代化的大城市的飞跃。目前,宜昌正向着“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方向快速发展。
无论是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葛洲坝工程、三峡工程,还是国家当前正在实施的战略性交通重大项目,集聚在宜昌市及周边区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
首先表现为一些重大项目规模的极其巨大性。不仅有着全世界最大的水电枢纽工程——三峡大坝,也有着建设规模仅次于三峡大坝的葛洲坝水电水利枢纽工程,还有目前正在实施的沿江铁路、沪渝高速、沪蓉高速等我国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交通重大项目集群,都有着巨大的工程量、巨大的资金流、物质流和交通流。
其次重大项目建设的密集性。从解放以来直到今天,宜昌区域的大型重大项目就一直没有间断过。解放初期“三线工程”一系列大中型工业项目选址宜昌;70年代初葛洲坝水电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兴建;90年代初三峡水电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而今以沿江铁路、十宜铁路、沪渝高速、沪蓉高速等为核心的战略性交通项目集群已进入建设攻坚阶段。
同时,宜昌市及周边的大型重大项目建设的影响都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一方面项目建设本身具有极为广泛的包容性,虽然建设项目本身是以水利水电和交通等为基本目标,但其建设涉及到本身以外的各个方面,也要求较为全面的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另一方面项目建设的作用极为广泛,通过自身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要素传递延展,影响到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的每一个方面。
二、重大项目建设对宜昌城市发展的巨大作用
重大项目的至关重要性、规模大、影响广泛等特点决定了它必将对社会经济、城市发展等各个方面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宜昌市重大项目更是以其规模的极大性、作用的综合性对宜昌市的社会经济、城市建设产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也带动了宜昌市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每一个方面的飞跃性发展。
以三峡工程为例,三峡工程在宜昌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宜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经济增长速度连续多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均位居湖北省前列。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026.56亿元,是1990年三峡工程建设初期的17.4倍。正是三峡工程强大的吸引力,吸引的大量资金、项目等成为宜昌市发展的主力军,造就了90年代以来宜昌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宜昌市的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到2008年,宜昌市规模以上工业就达847家,逐步形成了以电力、化工、食品医药为支柱的工业体系,并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全国卫生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
重大项目的建设对宜昌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是最直接的,也是显易可见的。一方面重大项目的建设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城市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临近城市重大项目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城市发展催化剂,会加速发展以重大项目为中心的城市新区建设。
重大项目的建设对于城市建设的影响是巨大而广泛的,它不仅包括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形象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它从根本上凸现了城市地位、体现了城市特色,从本质上实现了城市发展的飞跃。正如上海同济大学陈秉钊教授所说,“葛洲坝把宜昌从小城市变成中等城市,三峡大坝把宜昌从中等城市变成大城市”。当然这仅仅是从城市规模角度来说的,其实重大项目的建设对宜昌城市的影响是举足轻重、难以比拟的。它的影响在城市地位、功能、规模、布局结构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每一方面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三、城市规划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至关重要性
一系列的重大项目建设对宜昌社会经济、城市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让宜昌市的城市规划产生了许多有积极意义的探索和发展。在不断探索重大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相互作用的具体实践中,对我们今后重大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规划是建设龙头,城市规划应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作用。重大项目的建设离不开城市,离不开城市的配套服务。只有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加强与城市的服务功能融合,才能更好地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服务,推动重大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作用和今后与城市的一体化奠定良好的基础。70年代葛洲坝工程建设时期,由于工程本身的国家级重大项目,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城市规划中也仅仅将该区域作为一个独立区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独立考虑,因此在葛洲坝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在与宜昌城市融合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道路系统、给排水工程、公共设施等各种基础设施难以一体化,在此后几十年的融合过程中付出了许多的不必要代价。而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单位三峡开发总公司充分吸取原有重大项目建设过于独立的经验和教训,积极加强工程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沟通衔接,实现了三峡工程服务区域与宜昌城市良好对接,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坝区内部设施建设、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使三峡工程建设地及其周边区域成为宜昌城市一个独具特色的新区组团,并为今后完全融入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重大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城市规划应积极地服务于重大项目。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围绕重大项目的建设,以优化功能、完善配套等为重点,努力加强城市规划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作用,是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的着力点。围绕葛洲坝工程、三峡工程的建设,宜昌市积极编制规划,重点加强了为建设服务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真正做到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是一个联系的整体,他们在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共同前进。一方面城市规划需要在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中得到实施,让美好的蓝图得到具体的实现;另一方面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城市规划为其保驾护航,为其提供基础保障作用,为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并为建设后遗留问题的解决奠定基础。
四、正确认识重大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关系
坚持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是重大项目建设的立足点。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为重大项目的建设奠定保障基础,并进一步引导重大项目向更加有利的方向发展、向发挥更大影响力的方向发展。
坚持城市规划服务于重大项目建设,是城市规划走向科学的必由之路。通过全面分析、研究项目本身及其外延的方方面面,考虑重大项目对城市可能带来的深刻影响,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在更广的层面、更深的层次对项目进行研究,要将其规划建设放到整个城市发展的高度进行统筹考虑。
坚持城市规划与重大项目相互作用,推动重大项目与城市的发展规划统筹互动,是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更大作用的基础,进而达到项目的建设与城市发展互相推动。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期研究论证,建设过程中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加强建设后遗留问题的研究与解决,都是城市规划作用于重大项目的重要手段。
五、结语
重大项目是社会经济、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重大项目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管是昨天、今天还是未来它都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都将会通过自身的特点对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产生巨大而深远的作用。为此,我们应该充分重视重大项目与城市规划建设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强化城市规划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推动作用的最大化,并进一步在重大项目建设中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让城市规划更好地服务于重大项目建设。城市也可以借助重大项目开发与建设的机会,发展自己,提升综合竞争力。
7.规划建设项目 篇七
【关键词】城乡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管理;规划建设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is accelerating, coordinating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the spatial layout,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urbanization proceeded steadily in the backgroun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gradually reveal some lag and irrationality, which for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esults had a certain impact. This paper aimed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capacit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issues related to a simple discussion.
【Key words】Urban and rural planning;Urban construction;Planning and management;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城乡规划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时期,对城镇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进行规划和部署,同时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监督,从而促进城乡布局的合理化。城乡规划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以及管理的有效性,对于城乡布局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存在随意性。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项具有行政能力的管理方式,是当地政府意愿的体现,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特征。由于城乡规划过程中的城镇储备能力有限,因此经常处在应急的状态。当地的政府在城乡规划进程中缺乏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目光,往往是每一届政府出台一届新的管理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也难以持续有效的开展。
(2)城乡规划体系不健全。
城乡规划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城乡规划工作缺乏宏观的指导,因此在实际规划建设决策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城镇的体系规划缺乏层次,而且性质雷同,在同一个区域内存在较多的重复建设,不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也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带来的更大的难度。另外, 由于针对小城镇的规划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得小城镇在城乡规划中处在尴尬的地位,也失去了自身的特色。由于城乡规划体系不健全,使得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办公程序,只能依照领导者的意愿进行。近几年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相应的技规程和政策指导,但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仍然任重道远。
(3)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执法难度大。
执法难度大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顽疾,长期存在,却始终没有获得有效的制止。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受到政府权力的牵制,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阻滞而无法顺利执法;第二,个别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利用金钱打通关系,而大量的占用公共资源;第三,很多按照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筑物,往往周旋在罚款与拆除之间,甚至利用罚款来躲避拆除,使得执法工作面临两难的境地;第四,个别领导干部带头违法,以重点项目作为掩护,从中谋取利益。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使得执法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4)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匮乏。
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提供保障。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由于人才的缺乏,使得建设管理技术十分滞后,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城乡规划建设的正常运转也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2. 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的途径
(1)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视。
城乡规划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必经之路,通过科学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够促进城镇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能够促进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进而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其在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城市人口相对饱和的状态下,大力发展城镇经济,能够在促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提升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城镇经济的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依靠完善的法规体系作保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的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行政决定的依据必须要明确规定,因为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会导致程序的混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明确,时期符合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等相关程序的要求。同时,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体系中,应当对规划审批与法定规划、法定通则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形成一个严密的管理体系,确保城乡规划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另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开展,要与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相符合,并且根据城市规划中关于土地、基础设施等资源的规定,经过申请、审批等相关的环节,否则视为违法。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能够有效的消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随意性,制止滥用职权和越权的现象。
(3)加强对规划管理的监督。
城乡规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这也决定了规划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不间断性,为了保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且做好日常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顺利的实施。对于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督促相关人员坚守岗位,完成自身的职责。只有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监督,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在这些年的规划管理实践中,很多地方存在着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缺乏监督的现象、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对此必须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并且促进内部控制度的完善,从而实现对规划管理的有效监督,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力。
(4)增强人员素质。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很多繁琐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过程,因此作为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道德水准,能够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自觉坚守工作岗位,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的提升。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也将不断加快,对于城乡规划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的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的提升,必须要充分重视城镇建设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并且积极地促进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增强人员素质,鼓励公众参与,同时实施有效的监督,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的增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同时促进城乡规划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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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规划建设项目 篇八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吕冠嵘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对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城乡规划法》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我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贯彻《城乡规划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湛江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城乡规划法》规定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必须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也就是说城乡规划工作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协调城乡空间合理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湛江市迎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时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就是要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科学布局,合理配置有利于湛江城乡发展的各种资源,为城乡之间、县(市)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优势互补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湛江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二,贯彻《城乡规划法》是履行市政府职责的要求。湛江作为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实现省委提出的“把湛江建设成为粤西城镇群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和省委书记汪洋视察湛江时提出的“要把湛江建设成为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要求,迫切要求政府提供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共需要,如城市空间布局、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绿化、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水、电、气的安全供应等。因此,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一定要从民生民意的角度思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通过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满足城乡人民的公共需求,充分保护人民的公共利益,实施还权于民,为人民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认真履行政府的职责。
第三,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原《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规划管理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颁布的,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了人大、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对规划部门的监督,强调社会公众充分享有城市规划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些方面的规定,是《城乡规划法》的新内容和特点。
关键是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一)认真学习,广泛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
抓好《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贯彻实施,有利于湛江市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
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为此,我们非常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一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活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局先后三次组织近30人分别到北京、广州、桂林等地参加国家建设部等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宣传。2008年1月1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潘那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当日在湛江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2月14日“法制宣传日”,我局在海滨公园组织了宣传活动,发放了《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资料近2000份,2月2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300多人参加的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动员大会,我做了专题辅导;3月2日-9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图片资料展览;共购买《城乡规划法》单行本2000本发至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县(市)区政府机关、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3月初开始,我局先后到部分县(市)、大型企业进行了学习宣传辅导,4月22日,我到廉江市向该市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近250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三是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职能,严格按《城乡规划法》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近期我局已制定了《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报市政府审批。
(二)构建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的基本设想
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天,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湛江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城市发展存在“二元”分治、区域不协调、城乡不协调、生态环境越来越脆弱等问题。
2007年12月23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湛江海滨宾馆对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提出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的战略目标。这是省委书记对湛江这块土地的厚爱,这是湛江人民的福份,在广东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湛江得天独厚,这说明省委书记独具慧眼。
要把湛江构建为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必须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首先要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要把城乡规划列入各级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城乡规划法》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制,真正做到规划一条龙,管理一盘棋。同时,要将编制资金列入财政计划,加大规划编制的力度。其次,要制定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构建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关系到方方面面,牵涉到各行各业,没有现成方案,要靠实践探索。尽管国家把重庆、成都两市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政策试验区”,可作借鉴,但不同城市也不同实际情况,一定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开展工作。目前湛江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参与”的方式,组织省、市专家对湛江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开展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意见和配套的政策指导湛江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第三,要对我市近几年的城乡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在城乡协调、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方面,哪些工作我们做对了,哪些工作还没有做好;做对了,应当给予肯定,没有做好,抓紧整改。
9.轮胎项目规划方案 篇九
规划方案
泓域咨询/ / 规划设计/ / 投资分析
报告说明—
该轮胎项目计划总投资 9324.4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6831.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3.27%;流动资金 2492.8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73%。
达产年营业收入 19654.00 万元,总成本费用 14762.96 万元,税金及附加 191.78 万元,利润总额 4891.04 万元,利税总额 5757.45 万元,税后净利润 3668.28 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 2089.17 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52.45%,投资利税率 61.75%,投资回报率 39.34%,全部投资回收期 4.04年,提供就业职位 257 个。
中国轮胎行业在过去十五年中无论收入还是全球市场份额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今天的情况,坏消息是全球轮胎市场进入慢速增长,好消息是中国轮胎行业在全球的份额还不高,距离天花板还很远。中国轮胎行业的平均开工率只有 70%左右,重点要关注的还是需求以及竞争优势去满足何种需求。
第一章
项目概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
轮胎项目
(二)项目选址
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
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所选场址应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性目标。项目建设区域地理条件较好,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完善,并且具有足够的发展潜力。
(三)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27707.18平方米(折合约 41.54 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 79.88%,建筑容积率 1.52,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6.2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64.46 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 27707.18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 2213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2114.9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 26354.33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 2634.18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 121 台(套),设备购置费 2562.10 万元。
(七)节能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 491694.74 千瓦时,折合 60.43 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 8103.91 立方米,折合 0.69 吨标准煤。
3、“轮胎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 491694.74 千瓦时,年总用水量 8103.91 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61.12 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 23.77 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 22.01%,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八)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符合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 9324.4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6831.67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3.27%;流动资金 2492.8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6.73%。
(十)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 19654.00 万元,总成本费用 14762.96 万元,税金及附加 191.78 万元,利润总额 4891.04 万元,利税总额 5757.45 万元,税后净利润 3668.28 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 2089.17 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52.45%,投资利税率 61.75%,投资回报率 39.34%,全部投资回收期4.04 年,提供就业职位 257 个。
(十二)进度规划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 12 个月。
在技术交流谈判同时,提前进行设计工作。对于制造周期长的设备,提前设计,提前定货。融资计划应比资金投入计划超前,时间及资金数量需有余地。将整个项目分期、分段建设,进行项目分解、工期目标分解,按项目的适应性安排施工,各主体工程的施工期叉开实施。项目承办单位要在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施工机械、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二、项目评价
1、本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及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轮胎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轮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2、xxx 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拟建“轮胎项目”,本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促进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职位 257 个,达产年纳税总额 2089.17 万元,可以促进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3、项目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52.45%,投资利税率 61.75%,全部投资回报率 39.34%,全部投资回收期 4.04 年,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 4.04 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 36 条”、“民间投资 36 条”、“鼓励社会投资 39 条”、“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10 条”、《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保持在 8%以上,前 7 个月达到了 8.8%,始终高于整体投资增速,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 62.6%。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过河拆桥式的策略性利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三个没有变”的判断:“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同
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写入党章和宪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进入新时代,中国的民营经济只会壮大、不会离场,只会越来越好、不会越来越差。改革开放 40 年来,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已日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从投资总量占比看,2012 年以来,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已连续 5 年超过60%,最高时候达到 65.4%;尤其是在制造业领域,目前民间投资的比重已经超过八成,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力军。
基本实现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转变,创新内涵式增长成为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到 2020 年,规模以上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 8%左右,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 1.2%,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件)达到 0.6。
三、主要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707.18
41.54 亩
1.1
容积率
1.52
1.2
建筑系数
79.88%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164.46
1.4
基底面积
平方米
22132.50
1.5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2114.91
1.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634.18
绿化率 6.25%
总投资
万元
9324.47
2.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6831.67
2.1.1
土建工程投资
万元
3426.44
2.1.1.1
土建工程投资占比
万元
36.75%
2.1.2
设备投资
万元
2562.10
2.1.2.1
设备投资占比
27.48%
2.1.3
其它投资
万元
843.13
2.1.3.1
其它投资占比
9.04%
2.1.4
固定资产投资占比
73.27%
2.2
流动资金
万元
2492.80
2.2.1
流动资金占比
26.73%
收入
万元
19654.00
总成本
万元
14762.96
利润总额
万元
4891.04
净利润
万元
3668.28
所得税
万元
1.52
增值税
万元
674.63
税金及附加
万元
191.78
纳税总额
万元
2089.17
利税总额
万元
5757.45
投资利润率
52.45%
投资利税率
61.75%
投资回报率
39.34%
回收期
年
4.04
设备数量
台(套)
121
年用电量
千瓦时
491694.74
年用水量
立方米
8103.91
总能耗
吨标准煤
61.12
节能率
22.01%
节能量
吨标准煤
23.77
员工数量
人
257
第二章
投资单位说明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xxx 集团
(二)公司简介
本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主要客户在国内、国外均衡分布,没有集中度过高的风险,并不存在对某个或某几个固定客户的重大依赖,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商数量众多,在采购方面具有非常大的自主权,项目承办单位通过供应商评价体系与部分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风险。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最高机构为股东大会,日常经营管理为总经理负责制,企业设有技术、质量、采购、销售、客户服务、生产、综合管理、后勤及财务等部门,公司致力于为市场提供品质优良的项目产品,凭借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全新服务理念,不断为顾客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优质的产品和贴心的服务。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面向未来发展,服务公司战略,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及实施计划,进行核心工艺和关键技术攻关,建立了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督、效果评价、成果奖励等方面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大的订单承接能力、快速高效的资源整合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公司与国内多家知名厂商的良好关系为公司带来了新的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研发产品能够与时俱进,为公司持续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推广创新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经济效益分析
上一,xxx 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87.50 万元,同比增长29.83%(3489.35 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轮胎生产及销售收入为13957.9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91.90%。
上营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
3189.38
4252.50
3948.75
3796.88
15187.50
主营业务收入
2931.16
3908.22
3629.06
3489.48
13957.92
2.1
轮胎(A)
967.28
1289.71
1197.59
1151.53
4606.11
2.2
轮胎(B)
674.17
898.89
834.68
802.58
3210.32
2.3
轮胎(C)
498.30
664.40
616.94
593.21
2372.85
2.4
轮胎(D)
351.74
468.99
435.49
418.74
1674.95
2.5
轮胎(E)
234.49
312.66
290.32
279.16
1116.63
2.6
轮胎(F)
146.56
195.41
181.45
174.47
697.90
2.7
轮胎(...)
58.62
78.16
72.58
69.79
279.16
其他业务收入
258.21
344.28
319.69
307.39
1229.58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3580.46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280.39 万元,增长率 8.50%;实现净利润 2685.35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410.17 万元,增长率 18.03%。
上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完成营业收入
万元
15187.50
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13957.92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1.90%
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
29.83%
营业收入增长量(同比)
万元
3489.35
利润总额
万元
3580.46
利润总额增长率
8.50%
利润总额增长量
万元
280.39
净利润
万元
2685.35
净利润增长率
18.03%
净利润增长量
万元
410.17
投资利润率
57.70%
投资回报率
43.27%
财务内部收益率
27.30%
企业总资产
万元
22637.05
流动资产总额占比
万元
35.43%
流动资产总额
万元
8021.26
资产负债率
29.41%
第三章
背景、必要性分析
中国轮胎行业在过去十五年中无论收入还是全球市场份额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今天的情况,坏消息是全球轮胎市场进入慢速增长,好消息是中国轮胎行业在全球的份额还不高,距离天花板还很远。中国轮胎行业的平均开工率只有 70%左右,重点要关注的还是需求以及竞争优势去满足何种需求。
如果以乘用轮胎或商用轮胎、配套市场或维修市场来拆分需求,还只是停留在表层。而以中国需求和外国需求来区分市场,那更是没有抓住实质。轮胎在地理市场层面是充分竞争的,中国的轮胎出口全球,而全球的老牌轮胎企业不管是产能还是市场早就做到了充分的全
球分布。国际领先的轮胎企业们在分析市场时,往往是把市场分为高、中、低端三个层次。这个分类方法初看起来模糊不清,其实却对应着 3种泾渭分明的消费需求。
现阶段,我国轮胎行业的竞争优势是制造优势,提供高性价比轮胎。其实这也和很多其它中国制造的优势一样,即便在格力全球市占率第一的空调行业,高端市场仍然是大金的优势市场。因此,把握好目前的比较优势,就更加需要关注高性价比轮胎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判断轮胎行业增长的空间在哪里。
2017 年底中国乘用车销量迎来拐点,2018 年乘用车销售 2367 万辆相比 2017 年的 2474 万辆下降了 4.5%。2019 年乘用车销量 2143 万辆,相比 2018 年又同比下滑了 9.5%。
乘用车销量的下滑,影响因素很多,如宏观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 GDP 增速降档、居民杠杆率高企导致的消费意愿下降等,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可能是 2018 年初开始爆发的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
虽然从长期看,全球经济不断增长、人均收入不断提高的趋势的不用质疑的,对应在人们出行需求的满足上,人均汽车拥有量也应该不断提升。尽管汽车价格与人均收入的比值在不断降低,消费汽车应
该变得越来越容易,然而土地、道路资源却是有限的,会构成乘用车消费的限制条件。乘用车的使用会从单纯的车数量提升逐渐向使用效率提升转变。
在过去十年中,多样化的汽车使用方式快速萌芽和成长。共享汽车包括传统的汽车租赁、出租车,和近年出现的网约车、P2P 租车、B2C 的分时共享,以及未来自动驾驶技术成熟时的无人驾驶汽车服务。共享汽车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另一方面提高了汽车的使用效率。全球最大的共享汽车公司优步成立于 2009 年,近年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成熟,业务量快速增长,目前每个季度都保持着近30%的同比增速。
被称为“硅谷精神之父”和“世界互联网教父”的美国作家凯文〃凯利(KevinKelly)在其分析科技发展趋势的著作《必然》中提到:“当我们推进减物质化、去中心化、即时性、协同平台化和云端等所有这些方面的发展时,使用权将逐步取代所有权。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事物,对事物的使用将会胜过对其拥有。”
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出现不少这类案例,汽车、自行车、住宿、高档服装,甚至充电宝,消费者可以方便的享有其使用权而不再必须拥有其产权。
共享个人交通工具是目前这个趋势中最大、最成功的品类,分时复用提高了交通工具的使用效率,降低了使用者的成本。但另一方面的影响是,会抑制或降低对交通工具的需求数量。
造成乘用车销量的下滑原因中,共享汽车可能今天尚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未来却是最大的威胁因素。
共享汽车情景下,消费者更多的享有使用权而不拥有汽车。汽车的产权将向上游转移。乘用车车主中运营者的比例将会提升。而运营者对乘用车轮胎的采购将从消费品转换为生产资料。运营车辆目前在整体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但是运营车辆的平均行驶里程比普通的私家车高一个数量级。例如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数据表明北京私人小汽车年均行驶里程约为 1.5 万公里。而运营车辆年行驶里程要在 10 万公里左右。
那么运营车辆采购轮胎在整体乘用车轮胎市场中的占比将越来越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正如过去十五年中全球商用车轮胎市场中发生的变化,乘用车轮胎市场中需求结构的变化将给中国轮胎行业新的机遇。虽然全球轮胎市场低速增长,但未来五到十年中,中国轮胎行业在全球轮胎市场中的占比将继续提升,中国轮胎行业总体销售收入的增速将高于行业增速。
当然共享经济带来需求结构变化的逻辑并不影响中国轮胎品牌的不断做强,这是并行并不冲突。同时也不要狭义的理解做品牌就是做高溢价产品,事实上米其林等企业的产品价格虽高,但净利润率并不比中国龙头轮胎企业高。做高性价比品牌同样是做品牌,同样可以做成全球行业龙头,这在家电、手机等。
2010-2018 年全球轮胎市场消费量整体呈现稳定上升趋势。根据米其林公司口径数据,2018 年全球轮胎市场需求量达 18 亿条。从市场属性维度来看,全球替换市场需求量占比达最大。2019 年全球轮胎市场消费量大约在 18.22 亿条,较 2018 年稍有增长。
另外,根据《轮胎商业》与 2019 年发布的数据,2019 年 top75 轮胎企业榜单总销售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在前 75 强中,中国大陆占 29家,中国台湾 5 家,印度 7 家,美国 5 家,日本 4 家,韩国及泰国各 3家,意大利、巴基斯坦、俄罗斯、越南及土耳其各 2 家,此外法国、德国、新加坡、芬兰、白俄罗斯、荷兰、瑞典、阿根廷及印度尼西亚分别占有 1 席。在 75 强中,中国企业占 34 席,其中前 10 强占两席,前 20 强占 6 席。
同时,2019 年,英国品牌评估机构 BrandFinance,发布“2019 全球最有价值的十大轮胎品牌”排行榜。轮胎世界网发现,这次上榜的十大轮胎品牌,与 2018 年相同,但排名出现一些变化。其中,邓禄普排名上升至第四位,倍耐力排名上升至第六位。固特异和韩泰轮胎的排名,均相应下降一位。值得一提的是,总部位于中国台湾的玛吉斯轮胎,是唯一土生土长的中国品牌。其中,拥有意大利基因的倍耐力轮胎,已被中资企业控股收购。
中国轮胎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过去十五年中从全球轮胎市场中分得的蛋糕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额都有了大幅的增长。共享经济的逻辑也支持未来十五年中国轮胎企业继续分得更大的蛋糕。但是,中国轮胎企业并不是一个整体,并不能目前说看好中国轮胎行业,中国轮胎企业正在明显的分化。
轮胎制造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有轮胎产业布局的国家和地区多数会有贸易壁垒对本国产业进行保护。中国轮胎出口的主要市场美国、欧盟、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对中国轮胎都有或高或低的反倾销税。例如,美国对中国的半钢胎和全钢胎都要征收反补贴、反倾销税,根据企业不同,税率在 40%至 70%之间,并且并不是从中美贸易战开始的,而是从 2009 年奥巴马执政时期就开始了加税;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卡车轮胎也要征收附加的双反税,征收方式是每条轮胎固定征收 62 欧元。沉重的加税,使得中国出口轮胎在全球的竞争力逐渐下降。
国内不管是化工行业还是制造业,在开始引进国外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后,往往一窝蜂扎堆投资,在短短几年之内就会出现产能过剩,开工率降低。中国的轮胎行业也不例外。雪上加霜的是,出口市场又受阻。目前国内轮胎行业的平均开工率只有 60%至 70%左右。
2015 年开始,国内轮胎行业开始了自发的供给侧改革。与其他化工子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不同,轮胎行业的环保、安全风险水平较低。大部分化工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是自上而下通过政策推动的,强度大但不持续,效果有反复。而轮胎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是自发的,效果没有那么立竿见影,但趋势坚定不反复。
2010-2015 年的 6 年间,我国共淘汰轮胎企业 14 家。而近三年,2017 年淘汰轮胎企业 27 家,2018 年有 25 家破产/被拍卖,2019 年则飙升到 36 家。轮胎业兼并整合,已有愈演愈烈之势。
未来全球轮胎供应链布局可能出现两种趋势:一方面,企业更加重视自身供应链的完整性和自主可控性,从而促使某些供应链区域化集聚;另一方面,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轮胎企业会更加重视对供应链实施多元化布局。
这些趋势都是供应链布局的演变而非终结,受政策影响,欧美轮胎出口难免减少,而“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将不断增加。
同时,伴随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那些原有供应链承接关系紧密、且率先与合作伙伴达成供应链恢复安排的国家和区域将占据先机。
疫情重创众多产业部门,轮胎经销商和门店这些中小企业首当其冲。尽管政府出台减税、减租、放宽金融贷款等救助政策,不论初衷如何,往往更利好大企业集团,难免引发“马太效应”,强化资源垄断。
疫情影响下,债务恶化、金融歧视、“劫富济贫”等因素会恶化中小企业处境,导致其遭到大量兼并和清算,重蹈“危机加剧垄断”的戏码。据统计,2020 年 5 月份之前倒闭、拍卖、破产的轮胎企业和经销商共计 16 家。
作为“世界工厂”、“世界市场”,中国在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后,率先复工复产,使中国经济成为“稳定可靠”的代名词,疫情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可能增强国产轮胎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国产轮胎拥有完整的产业链、高效稳定的社会治理和广阔开放的消费市场,在技术和产能上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技术上,随着国产轮胎对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在研发技术和研发工艺方面都做了有效的提升,有些轮胎企业的生产设备已经与国外轮胎企业相匹敌。
产能和体量上,国产轮胎占比国际市场份额越来越大,美国《轮胎商业》发布的 2019 全球轮胎企业 75 强排行榜,中国企业有 34家,占了近一半。其中,中策橡胶连续 8 年位列世界轮胎前 10 名。
疫情后,国产轮胎品牌有望担当国际供应链的枢纽站、将开拓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国际共赢格局。
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成为新形势下的一大旋律,轮胎行业也迎来出口转内需的关键时期,但产能过剩、需求偏弱的大环境不变,市场竞争只能更加激烈。
此外,新冠疫情催逼传统行业向新经济模式演变。数字经济、线上营销、无接触零售、共享员工……这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大小企业在必须紧跟市场步伐,某种程度上,谁掌握先进信息技术、拥有数据优势,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章
建设规划方案
一、产品规划
项目主要产品为轮胎,根据市场情况,预计年产值 19654.00 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项目承办单位所生产的项目产品市场风险较低,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因此,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投资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市场可拓展的空间巨大,倍增效应显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空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提出了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目标,国家出台并实施了加快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对于相关行业来说,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筹措发展资金、参与国际分工,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逐渐融入全球经济大循环,各行各业面临市场国际化,相应企业将面对极具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的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将会形成新的分配格局。项目承办单位计划在项目建设地建设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与 xx 省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拥有“立地条件好、经营成本低、投资效益高、比较竞争力强”的优势,因此,发展相关产业前景广阔。
二、建设规模
(一)用地规模
该项目总征地面积 27707.18平方米(折合约 41.54 亩),其中:净用地面积 27707.18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 41.54 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42114.9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 26354.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42114.91平方米;预计建筑工程投资 3426.44 万元。
(二)设备购置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 121 台(套),设备购置费 2562.10 万元。
(三)产能规模
项目计划总投资 9324.47 万元;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 19654.00 万元。
第五章
选址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某某产业发展示范区。
园区围绕《中国制造 2025》10 大重点发展领域,通过改造、提升、补链、拓新,延伸产业链,发展高端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等产业链条,围绕项目引进一批延链、补链企业,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链。2017 年园区实现工业产值 20 亿元,利税 2 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45%和 63%。园区作为区域经济的龙头和现代化的新城区,正上着新的目标奋进。
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所选场址应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性目标。项目建设区域地理条件较好,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完善,并且具有足够的发展潜力。
近年来,项目承办单位培养了一大批精通各个工艺流程的优秀技术工人;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建设始终走在当地相关行业的前列,具有显著的人才优势;项目承办单位还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并建立了向科研开发倾斜的奖励机制,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产品及关键工艺开发的奖励。企业管理经验丰富。项目承办单位是以相关行业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生产技术、科研开发、工程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其项目产品制造技术和销售市场已较为成熟,在生产制造的精细化管理方面、质量控制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管理优势;在项目产品的生产和工程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管理上的有力保障。
二、用地控制指标
投资项目绿化覆盖率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中规定的产品制造行业绿化覆盖率≤20.00%的规定;同时,满足项目建设地确定的“绿化覆盖率≤20.00%”的具体要求。
三、地总体要求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建筑系数 79.88%,建筑容积率 1.52,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 6.2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64.46 万元/亩。
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707.18
41.54 亩
基底面积
平方米
22132.5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2114.91
3426.44 万元
容积率
1.52
建筑系数
79.88%
主体工程
平方米
26354.3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634.18
绿化率
6.25%
投资强度
万元/亩
164.46
四、节约用地措施
采用大跨度连跨厂房,方便生产设备的布置,提高厂房面积的利用率,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原料及辅助材料仓库采用简易货架,提高了库房的面积和空间利用率,从而有效地节约土地资源。投资项目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化生产的原则,除了主要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由项目承办单位实施外,其他附属商品采取外协(外购)的方式,从而减少重复建设,节约了资金、能源和土地资源。
五、总图布置方案
1、
2、投资项目绿化的重点是场区周边、办公区及主要道路两侧的空地,美化的重点是办公区,场区周边以高大乔木为主,办公区以绿色草坪、花坛为主,道路两侧以观赏树木、绿篱、草坪为主,适当结合花坛和垂直绿化,起到环境保护与美观的作用,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统一协调”的建筑空间。
给水系统由项目建设地给水管网直供;场区给水网确定采用生产、生活及消防合一系统的供水方式,在场区内形成环状,从而保证供水水压的平衡及消防用水的要求。投资项目用水由项目建设地给水管网统一供给,规划在场区内建设完善的给水管网,接入场区外部现有给水管网,即可保证项目的正常用水。
3、项目建设地内规划的排水方案采用分流制,并已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完全能够保证全场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及时排出。
车间电缆进户处要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00 欧姆,其他特殊设备的工作接地电阻应按满足相应设备的接地电阻要求。变压器低压总出线设有功计量和无功计量,照明用电和动力用电分开计量,动力用电每个配出回路根据需要装设有功电度表。用电设备单台电机容量在 75.00KW 及以上,电热设备单台容量 50.00KW 及以上的设备均应单独装设电度表。10KV 配电室设有专用防雷柜,低压系统分级配有避雷器,弱电系统配有电
涌保护器(SPD)。配电系统采用 TN-C-S 制,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接地电阻 R≤4.00 欧姆,高压配电设备采用接地保护,低压用电设备采用接零保护,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构架、穿线钢管均应可靠接零。
4、
卫生间均设排气扇,将湿气和臭气经排风机排至室外,通风换气次数一定要大于 10.00 次/小时。
六、选址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位在项目建设地工业项目占地规划区,该区域地势平坦开阔,四周无污染源、自然景观及保护文物;供电、供水可靠,给、排水方便,而且,交通便利、通讯便捷、远离居民区;所以,从场址周围环境概况、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拟建工程的场址选择是科学合理的。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符合产品制造行业、重点产品的厂房建设和单位面积产能设计规定标准,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undefined
第六章
工程设计方案
一、建筑工程设计原则
项目承办单位本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遵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进行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在满足投资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布局合理、造型美观、色彩协调、施工方便,努力建设既有时代感又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建筑群的新形象。项目承办单位本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遵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进行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在满足投资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布局合理、造型美观、色彩协调、施工方便,努力建设既有时代感又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建筑群的新形象。
针对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快进度”的要求,为了达到这一共同的目标,投资项目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始终贯彻这一原则,以“尊重自然、享受自然、爱护自然”为基点,全力提高员工的“学习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实现项目承办单位经济快速发展的奋斗目标。
二、土建工程设计年限及安全等级
砌体结构应按规范设置地圈梁及构造柱,建筑物耐火等级为Ⅱ级。undefined
三、建筑工程设计总体要求
四、土建工程建设指标
本期工程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 42114.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2114.91平方米,计划建筑工程投资 3426.44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75%。
第七章
工艺概述
一、技术管理特点
验收材料应根据领料单或原始凭证进行清点实测验收,发现规格、质量、数量不符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处理;做好原辅材料原始记录和资料积累,及时准确地做好月报、季报和各种统计报表工作。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实行统一采购集中供应,并根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价格、运输条件做到货比三家。
项目产品数据管理技术(PDM):项目承办单位数据管理技术即是以软件技术为基础,以产品为核心,实现对产品相关的数据、过程、资源一体化集成管理的技术。PDM 明确定位为面向制造企业,以产品为管理的核心,以数据、过程和资源为管理信息的三大要素。投资项目将通过 PDM 与 ERP系统的结合,把设计项目承办单位生产工艺、原材料定额预算、原辅材料仓储、生产制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承上启下信息共享,通过 MES 系统实现原辅材料需求分析和准确调配和管理,为企业信息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软件技术支撑。ERP 及 PDM 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在投资项目中的充分应用,将有效提高项目产品的制造成本控制能力及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了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项目工艺技术设计方案
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应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尽可能降低总的物耗、水耗和能源消费,通过物料替代、工艺革新、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在建筑材料、能源使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可重复利用资源。工艺技术节能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原则:项目建设中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的需要;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要有利于环境保护,不会对生产区域内外环境质量构成危险性或威胁性影响;尽量采用节能、污染少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污染源,严格贯彻“三同时”原则,搞好“三废”治理;项目承办单位要大力采用现代化的生态技术、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循环技术和信息技术,采纳国际上先进的生产过程管理和环境管理标准,要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最佳平衡。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原则,注重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及节能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技术含量和自动化水平较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产品质量水平上相对其他生产技术性能费用比优越,结构合理、占地面积小、功能齐全、运行费用低、使用寿命长;在工艺水平上该技术能够保证产品质量高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根据初步测算,利用该技术生产产品,可提高原料利用率和用电效率,在装备水平上,该技术使用的设备自动控制程度和性能可靠性相对较高。节能设施先进并可进行多规格产品转换,项目运行成本较低,应变市场能力很强。
三、设备选型方案
投资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以工艺需要为依据,满足工艺要求为原则,并尽量体现其技术先进性、生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的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因此,工艺装备必须选择国内外著名生产厂商的产品,并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产的名牌节能环境保护型产品。主要设备的配置应与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及生产规模相适应,同时应具备“先进、适用、经济、环境保护、节能”的特性,能够达到节能和清洁生产的各项要求;投资项目所选设备必须达到目前国内外先进水平,经生产厂家使用证明运转稳定可靠,能够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项目承办单位通过对相关工艺设备、检测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力量及信誉程度进行详细的了解,并通过现场参观、技术交流等方式,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较全面的对比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在交货期、质量保障、价格优惠、售后服务及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一定优势的厂家。
项目拟选购国内先进的关键工艺设备和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预计购置安装主要设备共计 121 台(套),设备购置费 2562.10 万元。
第八章
环境保护
工业生产是物质财富的主要来源,工业化是现代国家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必须认识到,人类的工业化进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但历史和辩证地看,工业生产的创造性与污染排放破坏性之间的矛盾,正是工业活动持续改善人类生存境况的内在动力机制。
一、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质量监测部门最近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建设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Ⅱ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Ⅱ类区标准:昼间 60.00dB(A)、夜间 50.00dB(A)。投资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定为Ⅱ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Ⅱ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二、建设期环境保护
(一)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同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并定时洒水抵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二)建设期噪声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噪声是居民特别敏感的污染源之一,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即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计算结果表明,在施工过程中高噪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范围昼间为 45.00 米-120.00 米、夜间为 140.00 米-350.00 米,项目所处位置为区域环境噪声的Ⅱ类区项目建设期噪声污染是影响环境的主要问题,投资项目噪声源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根据调查可知,项目建设期间其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桩机、吊车、装载机、电锯、空压机、混凝土搅拌机、砸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建筑机械和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不同施工机械噪声强度相差很大,重型和中型载重车辆在加速下的噪声级范围分别可达 88.00dB(A)-93.00dB(A)和 82.00dB(A)-90.00dB(A),打桩机的噪声级范围可达95.00dB(A)-105.00dB(A),施工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最大值约为110.00dB(A),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根据类比调查和现场资料分析,确定投资项目建设期主要施工设备产噪声级(源强)。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通过场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和选用低噪音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后,使施工现场噪音满足(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限值》的要求,即昼间≤60.00dB(A)、夜间≤50.00dB(A),从而减少施工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三)建设期水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废水:建设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区域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石料等建材的洗涤、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砂,主要污染物为 SS。
(四)建设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由此产生的泥沙会对场址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在施工场地上,雨水径流将以“黄泥水”的形式进入排水沟,“黄泥水”沉积后将会堵塞排水沟及地下排水管网,对场址周围的排水系统产生影响;同时,泥浆水还会夹带施工场地上的水泥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受纳水体的污染。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五)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土地利用资源影响:项目建设前土地使用功能以农业生产为主,随着项目的建设,土体可利用潜在资源受到一定破坏,开发利用时应边建设边
征用。进出施工区的道路先期进行硬化,并在干燥多风天气条件时对路面适当洒水降尘,减少因车辆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污染。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
(一)运营期废水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运用物理方法进行处理,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的污染物,采用沉淀、过滤、离心分离、气浮、蒸发结晶、反渗透等方法,将废水中悬浮物、胶体物和油类等污染物分离出来,从而使废水得到净化,排放指标达到:CODcr80.00mg/L,SS70.00mg/L,BOD520.00mg/L,氨氮 25.00mg/L。
(二)运营期废气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 15.00 米烟囱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标准表 2 中颗粒物Ⅱ级排放标准要求,经过以上的处理措施后,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机械加工的磨床、砂轮机及清理机等设备工作时将产生金属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进行粉尘过滤后经排气筒引至室外排放;机械加工所用车、钻、铣床工作时产生烟尘,采用排风罩收集产生的粉尘,然后通过除尘排风系统过滤后引至室外排放。危险废弃物治理措施,包括:废弃矿物油、含油废布或手套等,场区暂存后送至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合理处置。
(三)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采用建筑隔声结构、厂房内加装隔声、吸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安装隔音板等措施降低噪音污染,根据吸声材料的吸声系数,建议选择超细玻璃棉、矿渣棉、岩棉板等性能良好的隔声、吸声材料,在建筑中采用薄板共振吸声结构,使其具有低频的吸声特性。
四、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要完成国民经济“十三五”及 2020 年远景规划,项目建设地必须加强工业载体的建设,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增强项目落户的承载力,发挥和创造好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增强产业聚集效应,培育特色产业群,形成规模效应,做强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才能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地的建设将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大好时机,随着项目建设地的交通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工业发展的硬件和投资软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将会吸引大量外来投资,因此,项目的实施,必将为项目建设地工业的腾飞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由于项目建设地有比其它地区拥有更优惠、更灵活的政策,还可以通过减免税收、降低土地使用费等手段,吸收外来资金投入和规模较大企业的引进,对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当地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有力提高。同时而来的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方式也可以带动该区域的企业踏上现代化的生产和管理之路,促进企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大力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还可以带动相
关行业的发展,如迁入人口增加,促使住房需求量增加,进而促进商业和建筑业的发展,交通行业及服务行业也随之发展起来。
五、废弃物处理
源头管理首先要求项目承办单位使用清洁生产原料、工艺和产品,禁止物耗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进入项目建设区域,生产设计过程中要改进工艺,降低废物毒性,有利于减少最终处置的废物量。项目承办单位环境管理部门要通过环境审计制度正确引导废物产生者的行为,对废物产生量和产生环节、企业削减和循环利用废物的能力做出评估,提出防治对策,促进危险废弃物的最小量化管理。对于项目承办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可以相容的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置。不能在项目建设区域内回收利用的部分按危险废弃物收集、保存、管理、运输等相关规范和规定运送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六、特殊环境影响分析
七、清洁生产
车间内均设置了通风系统,以降低室内温湿度,减少对操作人员的影响。采取得力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减轻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边余废料等将全部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即减少了废物污染,又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材料共享。投资项目使用电能、新鲜水、天然气作为能源,就能源本身而言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投资
项目对其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进行比较彻底的预防性治理,符合清洁生产、循环使用的环境保护理念。
八、环境保护综合评价
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实处。建议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投资项目污染物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项目建成后,项目承办单位将加强环境管理监测工作,配置专业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管理工作;通过对施工、运营过程中所排污染物均实施一系列确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受纳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同时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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