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养护总结报告

2024-08-24

桥梁养护总结报告(精选7篇)

1.桥梁养护总结报告 篇一

桥梁养护工作总结

桥梁养护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共完成。。。,完成金额。。万元。

二、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1、安全管理 开工前,由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共同排查危险源。针对关键危险源,施工方制定专门的安全控制方案,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施工中,监理、业主按照一定频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一般每旬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组织复检,若整改不彻底或未予整改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同时,施工、监理、业主均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及记录,做到安全控制全过程记录。

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人员控制、原材料控制、工艺控制。①、人员控制 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对照投标文件、审核施工人员到场情况,对于主要人员不能到场的,施工方必须提供具有相应水平的工作人员,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处罚。②、原材料的控制 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对照投标文件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审批,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入场。由于工期限制,部分原材料不能及时的检测到位,由施工方出具承诺书,承诺原材料质量不合格的全部返工,且事后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用量较少的原材料尽量送检,实在不具备条件的必须是在类似工程中使用过且证明合格的或拥有正规的出厂质保书。例如伸缩缝的钢纤维砼,未要求做配合比试验,但要求施工方把砼标号比设计标号提高一级,砼价格不变(事后砼试块及回弹结果全部符合设计砼的标号)。对于用量较大且为关键原材料必须有出厂质保书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样送检。例如:钢筋、水泥、沙石、封缝胶、灌缝胶、粘钢胶、粘贴钢板、碳纤维布。③、工艺控制 ⑴伸缩缝的维修近年来重车日益增多,伸缩缝砼经常出现破损,在维修中,应注意平整度、伸缩装置的锚固以及预留槽的清理。在本工程中,有两处表面表现为伸缩缝砼损坏,打开后发现空心板顶部破损,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并经业主代表同意后实施局部补强;在以后的维修中,应考虑损坏的深层次原因,再予以实施,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⑵封缝、灌缝 封缝的工艺为先开V

型槽,用封缝胶涂抹V型槽。灌缝的工艺为在首尾及分叉处布置胶嘴(胶嘴间距不大于30cm)、封闭胶嘴之间的裂缝,再采用高压进行注射。灌胶饱满的标准为相临的胶嘴溢出胶液。每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取芯试验。⑶粘贴碳纤维布 粘贴碳纤维布之前对梁板底部进行处理,确保平整无孔洞。粘贴布使用的底胶、找平胶、面胶均为A、B组分,为保证搅拌均匀,使用搅拌器搅拌,若人工拌和需搅拌5分钟以上。碳布的裁减整齐、无散丝,若搭接,搭接长度≥150毫米。粘贴前先在梁板底部放出基准线,粘贴过程中每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结束后及时检查粘贴效果,对于空鼓的地方,采取针管补充注射胶液。⑷粘贴钢板 首先在梁底放出基准线,按规定间距钻孔,钻孔时若碰到钢筋,在相临位置再钻孔,待钻孔完毕后,用模子刻下每个可用孔的位置,再在钢板上对应的打孔。钢板焊缝饱满、无气泡、粘贴到梁板上之前做到钢板打磨光滑、平整。粘贴过程中每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结束后采用敲击的方式检测粘贴效果,对空鼓处采取针管补充注射胶液体。⑸支座更换 施工方按支座更换原则施工,支座更换后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同时不得有脱空现象,经现场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卸顶、拆除脚手架。⑹桥面系改造 桥面系改造主要是控制原材料。砼不做配合比试验,但施工方要采用经过其他工地验证过的比设计标号高一级的配合比。砼的现场搅拌杜绝人工拌和,采用商品砼或强制拌和机现场拌和。同时,留下三组试块,同等条件下养护到规定龄期做抗压试验。钢筋用量较少,也可不做检测,但必须是马钢的钢筋,并拥有出厂质保书。施工中每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3、费用控制 费用控制方面,工作重点是工程量的控制和统计分析。①、工程量控制 ⑴封缝灌缝 封缝、灌缝在实施中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它是工程量控制的关键点和难点。施工方进场后对梁板进行打磨、清洗、查找裂缝,对查出的裂缝登记造册,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记录带

回复印一份、以防施工人员修改工程量)。待施工结束后,三方再会同对缝的量进行审核。施工方查找裂缝不再另付报酬,比专门请检测单位查缝要节约一笔资金。⑵粘贴碳布、钢板 碳布、钢板的粘贴均是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给的量进行施工的 在监督管理中,只需查看是否按设计图纸下料即可。⑶更换支座 支座一经更换,就很难再检查,因此应加强现场控制,由现 场监理填写支座更换台帐,并以此作为支付的根据。⑷桥面系施工 桥面施工按实际发生的量由监理在现场测量签认。⑸伸缩缝增设 对增设部位将桥面铺装打开检查板端和背墙间隙,若无间隙也无法形成就不再增设,否则形同虚设,浪费资金,待设计部门提出相关方案后再予实施。②、统计分析 开工后,业主会同监理、施工三方对工程量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分项的具体工程量,平常做好日周月工程量的统计,并以记录为基础加强现场核实,对超出范围的作好记录汇报工作。另外、在发生意外的时候,业主代表要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若是由施工方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不能什么都由业主买单。在本次支座更换中,由于千斤顶操作不当,顶坏了桥面伸缩缝,经三方洽谈后一致认为是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维修的费用应自负。

4、进度控制 开工后,施工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以此作为进度控制的基础,实施中若发现有滞后于计划的,及时召开工地会议,研究制定加快工期的实施方案。

5、关系协调 协调主要有两方面:对内协调和对外协调。对内:要协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对外:要协调与施工有关的各单位部门。甲方与施工方的关系。除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外,还有协作、配合的关系。业主代表除了依照工程合同、图纸、规范对施工活动认真严格监督管理之外,对其施工中的实际困难应尽其所能给予帮助解决;对于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应给予保护。甲方与设计方的关系。设计单位是工程的主要技术部门,甲方代表必须充分尊重设计单位,但若发现设计的不足,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做修改或补充,做到既尊重设计方又不完全依赖设计方。甲方与监理方的关系。监理为业主提供了一定的技术和现场支持,工程实施中,应充分发挥监

理的主观能动性。做为业主代表,应在规范的基础上依靠监理进行管理监督;同时,业主代表也应经常去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避免出现监理人员不到位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发生;施工现场出现问题后要及时了解施工和监理双方的反馈意见,为自己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甲方与外界的关系。在桥面施工中,因为桥面铺装和沥青层施工是分开施工的,因此,甲方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另外甲方还应好与外界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今年在K192+548施工时,遇到了地方政府的阻力,造成工期一再滞后。

6、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合同谈判、签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和反索赔等。在合同谈判过程中,需仔细分析施工方分项报价。对于工程量清单里没有的项目,业主方和施工方就单价问题进行洽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以合同为基础,经常检查甲乙方是否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既不给对方留下索赔的依据,也要切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索赔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索赔,在工程发生变更的时候首先分析原因和责任,如系对方过错造成的,应及时收集证据进行索赔;另一方面是反索赔,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如对方已提出了索赔,应积极寻求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实施反索赔。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我们发现养护工程与新建工程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不同,这种情况下,完全参照新建工程的模式或照搬养护工程规范都是行不通的,只有通过实践、实践、再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加强自己的业务素质锻炼,逐步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尽全力把桥梁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做到更好。

2.XXX桥梁改造施工总结报告 篇二

一、工程概况

原xxx县xxx大桥位于省道S888xxx至xxx段xxx县境内横跨xxx桥梁,建于2005年,为18孔*20m简支箱梁桥,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超20、挂-120,桥梁全长366.12m,共分三联,桥面净宽0.5m+14m+0.5m,横向7片低高度箱梁,箱梁顶宽2.12m。下部采用三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铺装采用7cm沥青混凝土8cm钢筋混凝土,联间及桥台处设JHSF-100型伸缩缝,其余墩顶采用桥面连接。

由于该路段交通量增长较快,超载超限的运输车辆较多,使原有xxx大桥负荷超出设计要求,箱梁受到损伤,经交通厅专家组现场勘查确定为五类危桥,已不能满足正常交通的需求。

xxx县xxx大桥上部结构改造全长366.12m,桥面总宽15.0m,18跨20m简支箱梁,每跨更换中间4片中梁与2片边部老箱梁通过翼缘板湿接缝及增设的三道横隔板连为整体,共同受力。新建箱梁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层采用10cm厚,内设单层钢筋网,边梁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层采用15cm厚,内设双层钢筋网片。护栏、伸缩缝等附属结构工程拆除重做。桥两端两侧增设标牌、警示牌。

本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为了确保工期的实现,我们将精 心组织,合理安排,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根据我公司以往完成的类似工程的经验,本工程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2012年2月2日开工,2012年5月31日竣工。

二、组织机构

我公司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迅速按招标书的承诺在全公司范围内选调富有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组建了精干、高效的项目经理部,作为我公司现场的指挥机构,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总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下设施工科、安全质量科、合同计划科、物资设备科、财务科和办公室。

三、施工过程

3.1施工布置及施工步骤

根据本标段的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我们安排有施工经验的队伍负担施工,配备了各工种的技术工人,另外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套拌合站,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支架、模板等,确保该桥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3.2桥梁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1、桥板采用板低粘贴钢板加固。

2、挡土墙加固工程。3.3重点、关键工程施工措施

为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桥的施工任务,我们主要采取的施工措施如下: 3.1队伍选择与任务分配

根据本桥维修的特点,选择具有丰富桥梁施工经验的队伍担负本桥的施工 3.2拌和站安排

根据该工程的情况,在桥台右边建立了一座拌和站,确保桥梁所需砼供应的及时、连续。3.3桥板加固施工

为了确保加固的质量,我们定制了钢模板,砼仍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合的砼,确保其和易性满足要求。为了确保防水砼的质量,我们采用了商品砼,砼由灌装车运输到施工现场,人工配合车进行布料,平板振动器振捣。

四、质量管理情况

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经自检达到了交工验收条件,同时完成了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各分项工程均达到了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评定为97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进入我们施工工地你便看到这样的醒目标语。对我们来说,这不光是口号,更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质量保证同步进行,为了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了下列几个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4.1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了完善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张贴上墙,供管理人员对照自己的责任进行管理。

4.2经常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人员学习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有关质量标准,牢固树立质量观念。4.3项目经理经常抓工程质量,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当进度与质量矛盾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

4.4项目执行三大员抓质量,经理、技术负责、质检工程师每天都要巡视工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5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禁止使用,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实现了质量控制。

4.6做到旁站施工,每个施工工程作面都有施工人员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指正。

4.7把治理质量通病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抓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密切配合监理工作,协助监理及时完工工序进行检验。4.8建立、健全奖罚奖励机制,奖优罚劣,对工程质量实行优质优价,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进行返工,调动全员的创优激情。

4.9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工作,对特殊工序和关键过程制定书面作业指导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施工有规律可循、有据可查。

4.8制定重点难点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首先开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钢筋、水泥、砂、石料等)的材料源进行调查并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在材料到达工地后,分批按规定取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混泥土施工时加强砼坍落度的检测频率,控制好砼的和易性,确保砼的振捣和浇筑质量。

五、进度控制情况

我们已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按业主要求完成了各阶段的施工计划,为使工期目标满足合同和业主的要求。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加快本合同段的施工进度,保证工期,在工作中,配备先进、足够的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突出重点,拉开工序。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对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实行行动动态控制。

施工中选配责任心强的物质采购和管理人员,固定专门的材料运输车,提前制定各工程项目的年、季、月材料计划,按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提前备足施工所需的材料。各料场要有一定的储蓄能力,确保施工不发生因料源供应不足而中断。

不断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科学安排施工计划,搞好工序衔接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中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中要对实施性施工组织中的有关工序衔接、劳动组织、工期安排上适时调整不断优化,使其更加完善、可行。

搞好与地方政府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群众联系,为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施工安全与施工文明情况

6、施工安全措施

本项目在桥梁主体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成绩斐然。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6.1针对工程的特点建章立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本项目虽然路线不长,但是影响安全因素多:

1、现场无法封闭,属开放式工地,行人频繁穿越,安全因素多、安全防护严;

2、高边坡的防护治理;

3、合作的劳务队伍多,人员复杂,素质良莠不齐,安全工作难度大。

针对上述工程特点和不利因素,项目部在成功之初,首先及时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检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管理网络。其次是根据“全员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了各级人员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责任追究,对出现的问题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从项目经理到施工员到职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明确各级领导、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制,并把安全生产与工资奖金挂钩。在施工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并把安全生产纳入平时和阶段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主要内容之一。再者为了是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交底制度、事故分析和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靠制度来约束、规范按职工的行为,保障施工生产安全的正常进行。6.2、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面对当地居民人流大频率穿越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复杂等特点,加之工期紧、投入的施工员多、每个职工的知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参差不齐,使安全教育工作尤显得重要。为此,我们把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作为安全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把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首先是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其次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安全宣讲、个别提醒等方式,使职工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还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安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从而提高了职工自觉树立“学安全,守安全”的思想,大力营造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建设和谐平安工程。三是开展重点岗位职工培训、安全知识问答、岗位安全自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特别注重对车辆驾驶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手等特殊岗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考核。四是注意引导大家树立“安全生产就是制度、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思想。五是为了保证安全制度在施工中得到执行和落实,我们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问题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开工以来,我们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现场阶段性布局和规划,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各类固定性安全标志标牌,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氛围。同时还借助各类检查、会议的机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6.3搭建全过程控制平台,消除安全施工隐患

安全与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质量贯穿工程项目的始终,只要工程不结束,我们就必须在抢进度、抓质量的同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否则就有可能酿成事故。

一是关口前移,从源头抓好控制。在选用劳务队伍时,尽量选用有一定资质的,如确实无法使用有资质的,也要注意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施工队伍中选用,并在签约劳务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我们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安全技术措施: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4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于未然

在安全生产中,要求安全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由安全长、安质科、办公室、技术和物资等部门组成安全巡检组,不定期地深入施工一线排查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是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案是否得到项目部的审批、是否进行了安全验算。着重抓好“十个有没有”,即领导有没有重视、组织有没有到位、责任有没有落实、专职安全员有没有到位、工作重点有没有突出、措施有没有落实、应急预案有没有建立、抢险设备、机具、队伍有没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有没有落实、安全教育有没有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按照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奖罚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由安全管理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6.5、制定防灾预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一年来,我们树立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按照“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理念,通过全体参战人员的共同努力,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根据公司多年的施工经验,在本工程中采用环氧砂浆进行灌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八、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支持、相互沟通交流的原则,共同完成该项工程。8.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积极听取建设单位有关施工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或向建设单位提出自己有关施工设施方面的合理化的施工方案,与建设单位共同商讨方案的可行性,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8.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8.3、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8.4、积极配合迎接上级领导莅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8.5、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工程验收工作。

8.6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邀请建设单位及监理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8.7、在成品保护方面,积极听取建设单位及现场监理建议,采用土木布覆盖成品洒水养护的方案。

8.8、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工作,促进与监理及地方的协调。

九、施工体会

两年多以来,在建设单位、监理等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下,我阿门按质按量顺利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经验收工程质量评为合格工程,为发展当地的交通事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如果有机会,我们将愿意为当地的建设事业继续添砖加瓦。

3.桥梁养护管理 篇三

第一章 工程概况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是四川高速网规划和成都综合运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全长约223.5Km。其中东段项目起于彭州市濛阳镇南侧的成汶铁路附近,经过广汉、青白江、金堂、龙泉驿、简阳、双流共7个区县市,止于双流永兴镇,路线全长108.9Km,概算总投资166.623亿元。全线设计时速100Km/h,双向六车道,项目共有桥梁40699.065米/156座,其中特大桥11549米/6座,共有涵洞429座。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6座,其中5处为与高速交叉的枢纽互通。

第二章 编制目的

1.本方案为桥涵养护专项方案,故仅针对桥梁及涵洞,其他专业不在赘述。

2.桥梁涵洞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桥涵结构在建造与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利环境影响(如有害化学物质的侵蚀,遭受车辆、风、地震、疲劳、人为事故等外来作用),加上结构自身的自然老化,桥涵在寿命周期必然发生结构状态的退化,若不采取相关养护措施,将给集团财产和社会人生安全带来巨大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故必须进行桥涵养护管理。

3.为经济有效的进行桥涵养护管理,特编制本方案。4.桥涵检查分类: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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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绕桥涵养护专项方案

第三章

1.准备工作:

经常检查

桥梁养护工程师及其他检查人员上路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检查重点,带齐检查工具、器材(照相机、卷尺、粉笔、绳子、碳素笔、手电筒、观测仪器等)及所需表格;检查车司机检查车辆,保证安全。

2.桥梁的经常检查周期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而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涵洞经常检查每月对重要构件至少进行2次全面检查,并填写经常性检查记录表;在洪水、冰雪前后及行洪期间应加强检查;对于三类以上的病害桥梁,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桥、特殊结构桥梁视病害严重程度增加检查频次。

3.检查人员上路应着安全标志服,禁止随意穿行高速公路,检查车一般以60km/小时的速度靠慢车道行驶。车上人员禁止与司机打闹、嬉笑,以确保行车安全。检查停车时,司机需在车后50米摆放锥形交通标志,并开启警示灯。

4.桥梁经常检查的内容:

a.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

b.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混凝土桥面是否有剥离、渗漏,钢筋是否露筋、锈蚀、缝料是否老化、损坏、桥头有无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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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绕桥涵养护专项方案

c.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d.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e.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f.观察桥梁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异常的竖向振动、横向摆动等情况、然后检查各部件的技术状况,查找异常原因;

g.支座是否有明显缺陷,活动支座是否灵活,位移量是否正常。支座的经常检查一般可以每季度一次;

h.桥位区段河床冲淤变化情况;

i.基础是否受到冲刷损坏、外露、悬空、下沉,墩台及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j.墩台是否受到船只或漂浮物撞击而受损;

k.翼墙(侧墙、耳墙)有无开裂、倾斜、滑移、沉降、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l.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有无塌陷、辅砌面有无缺损、勾缝脱落、灌木杂草丛生;

m.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它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n.其他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病害。5.涵洞经常检查内容:

包括进水口是否堵塞、沉砂井有无淤泥、洞内有无淤塞及排水不畅;洞口周围是否有杂物堆积、涵洞是否清洁、漏水;周围路基填土是否稳定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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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绕桥涵养护专项方案

整;涵洞结构是否有损坏。

6.检查人员若发现病害,视病害严重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核实责任人后即刻下发《养护任务通知单》通知责任单位进行修复整改。

7.检查过程中要做到“观察细致,不留死角,判断准确,记录详实,措施到位,报告及时。”检查中发现的病害及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到《高速公路桥梁检查日志》上。

8.检查过程中,发现重要部件存在明显缺损或严重病害时,应对其进行拍照并妥善保存;

9.发现四类及以上的桥梁,检查人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加固维修前要设专人值守,看护人保持24小时通行畅通,密切观察病害的发展变化情况;

10.检查时若发现桥梁出现结构性破坏等突发事件,对安全行车造成严重影响的,检查人员应停止检查,按照相关流程,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使用安全标志进行封闭,保证通行安全。

11.检查结束后,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汇总填写《高速公路桥梁检查日志》。填写记录内容应注明检查的起始时间,检查路段应以大桥、互通立交桥为控制观察点,以各控制观察点为分界点,注明到达控制点的时间,且内容填写齐全完整,记录真实准确、清楚、及时,签字齐全。每月月末,把填写完整的《高速公路桥梁检查日志》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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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绕桥涵养护专项方案

第四章

定期检查

1.定期检查周期根据技术状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新建桥梁交付使用一年后,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

2.在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

3.按照《公路桥梁养护规程》(JTGH11-2004)的要求,定期检查以目测观察结合仪器观测进行,要求检查主要工作内容:

(1)现场校核该桥基本数据;

(2)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做出技术状况评分;

(3)实地判断缺损原因,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

(4)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要求;(5)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桥,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议;(6)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查的时间。4.桥梁检查内容

(1)特大、大型桥梁的控制检测

应在墩台、桥面设立永久性观测点,定期进行控制检测。观测点的相关资料应归档到竣工档案内。

(2)桥面系构造的检查

a.桥面铺装层纵、横坡是否顺适,有无严重裂缝、坑槽、波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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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绕桥涵养护专项方案

头跳车、防水层漏水。

b.伸缩缝是否有异常变形、破损、脱落、漏水,是否造成明显跳车。c.人行道构件、栏杆护栏有无撞坏、断裂、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d.桥面排水是否顺畅,泄水管是否完好、畅通,桥头排水沟功能是否完好,锥坡有无冲蚀、塌陷。

e.桥上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是否损坏、老化、失效,是否需要更换。

f.桥上避雷装置是否完善,避雷系统性能是否良好。g.桥上的路用通信、供电线路及设备是否完好。(3)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的检查

a.梁端头、底面是否损坏、箱型梁内是否有积水,通风是否良好。b.混凝土有无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有无碱集料反应引起的整体龟裂现象。混凝土表面有无严重碳化。

c.预应力钢束锚固区段混凝土有无开裂,沿预应力筋的混凝土表面有无纵向裂缝。

d.梁(板)式结构的跨中、支点及变截面处,悬臂端牛腿或中间铰部位,刚构的固结处和桁架节点部位,混凝土是否开裂、缺损和出现钢筋锈蚀。

(4)支座的检查

a.支座组件是否完好、清洁,有无断裂、错位、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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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活动支座是否灵活,实际位移量是否正常,固定支座的锚销是否完好。

c.支承垫石是否有裂缝。

d.简易支座的油毡是否老化、破裂或失效。

e.橡胶支座是否老化、开裂,有无过大的剪切变形或压缩变形,各夹层钢板之间的橡胶层外凸是否均匀。

f.盆式橡胶支座的固定螺栓是否剪断,螺母是否松动,钢盆外露部分是否锈蚀,防尘罩是否完好。

g.四氟滑板支座是否脏污,老化,四氟乙烯板是否完好,橡胶块是否滑出钢板。

(5)墩台与基础的检查

a.墩台及基础有无滑动、倾斜、下沉。b.台背填土有无沉降或挤压隆起。

c.混凝土墩台及帽梁有无风化、开裂、剥落、露筋等。

d.基础下是否发生不许可的冲刷或掏空现象,扩大基础的地基有无侵蚀。桩基顶段在水位涨落、干湿交替变化处有无冲刷磨损、紧缩、露筋,是否收到污水、咸水或生物的腐蚀。

5.桥梁定期检查应提交的资料:(1)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2)典型缺损和病害的照片及说明;

(3)两张总体照片(一张桥面正面,一张桥梁上游侧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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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桥梁清单;(5)桥梁基本状况卡片;(6)定期检查报告。6.涵洞检查内容

(1)涵洞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接到较大损坏情况的报告后应增加检查。

(2)涵洞定期检查内容包括:

a.检查涵洞过水能力,包括位置是否适当,孔径是否足够,涵底纵坡是否合适。若过水能力明显不足,经常造成内涝及路基损毁的,应考虑改造。

b.进出水口铺砌、翼墙、护坡、挡水墙、沉砂井、护坡等是否完整,洞口连接是否平整顺适,排水是否顺畅。

c.涵体侧墙是否渗漏水、开裂、变形或倾斜,墙身砌体砂浆是否脱落、石块是否松动,基础是否冲刷淘空。

d.涵身顶部盖板或拱顶是否开裂、漏水、变形下挠,拱顶砌块是否松动脱落。

e.涵底是否淤塞阻水,涵底铺砌是否完整。

f.洞口附近填土是否有渗水、冲刷、空洞,填土是否稳定。g.涵洞顶路面是否开裂、下沉。行车是否安全。

第五章 桥梁特殊检查

1.根据桥梁定期检查结果,桥梁定期检查单位提出桥梁特殊检查意见,8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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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出现以下情况需进行特殊检查:

(1)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的桥梁;(2)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者;(3)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4)条件许可时,特殊重要的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周期性进行荷载试验;

(5)桥梁遭受洪水、流水、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害的,应进行应急检查。

2.桥梁特殊检查应根据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作出鉴定:

(1)桥梁结构材料缺损状况。包括对材料物理、化学性能退化程度及原因的测试鉴定;结构或构件开裂状态的检测及评定。

(2)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包括对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的检算、试验和鉴定。

(3)桥梁防灾能力。包括对桥梁抵抗洪水、流水、风、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等能力的检测鉴定。

3.桥梁特殊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概述检查的一般情况。包括桥梁的基本情、检查组织、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等。

(2)描述目前的桥梁技术状况。包括现场调查、试验与检测的目的及方法、检测数据与分析结果和桥梁技术状况评价等。

(3)详细叙述检查部位的损坏程度及原因,并提出结构部件和总体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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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加固或改建的建议方案。

第六章

1、桥梁突发事件的定义

桥梁应急处置

(1)桥梁突发结构性破坏,发生突然坍毁的;

(2)人为对桥梁造成破坏、影响桥梁安全、车辆通行安全的;(3)在桥梁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影响桥梁安全的:(4)发生自然灾害,影响桥梁安全的;

(5)大件运输、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桥梁、对桥梁造成损害、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

(6)在桥梁养护、施工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7)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桥梁破坏、影响桥梁安全、车辆通行安全的。

2、现场应急处理

(1)现场巡查发现人员:

a.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手段提示过往车辆绕行或停止通行,避免事件影响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b.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助,并通知120等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护; c.通知辖段养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和监控中心;

d.向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如可能),以便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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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段养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安排,并尽快赶赴现场:

a.安排事件地点就近养护人员赶赴现场,同现场发现人员一同处理未完事宜,并做到向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

b.进一步判别现场情况,判断事态发展,根据本预案的现场处理程序组织现场的交通控制,如有必要,可向相邻收费站请求支援;

c.将现场初步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向公司领导口头报告。(3)监控中心接报后;

a.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掌握的情况; b.通知相邻收费站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c.接收公司领导指令,随时准备好利用可变情报板发布信息; d.搜集文件处理和发展情况的有关信息,按照“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公司领导接到求援后:

组织力量参加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竭尽全力提供必要的人员、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撑。3.桥梁突发事件应急交通组织预案

(1)在桥梁出现突发事件或接到桥梁突发事件通知后,养护人员到达桥梁突发事件现场后,应首先对桥梁安全状况进行判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2)桥面系出现局部突然沉陷,塌陷、宽度小于1车道,桥梁底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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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结构未发生变形的,应:

a.立即隔离病害位置车道,实行1车道断交施工,另外2车道维持通行; b.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规定摆放施工安全交通标志,辖段养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交通疏导;

c.养护部门主管领导通知公司监控中心,在相应可变情报板发布桥梁维修信息。

(3)单幅桥梁下部结构发生倾斜、明显沉陷,结构受力状态明显异常;上部结构桥面系破损宽度大于1(含等于)车道,发生严重变形的;单幅桥梁发生全部或部分坍塌的,应:

a.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手段封闭单幅公路,禁止车辆通行,实行单幅断交; b.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规定摆放施工交通安全标志,辖段养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交通疏导;

c.养护部门主管领导立即口头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监控中心在相应可变情报板发布绕行信息,通知各相关站口发布绕行信息(绕行信息应标明可选择的绕行线路),必要情况下,应封闭有关站口,协调交警部门,禁止全部或部分车型通行;

(4)双幅桥梁同时发生下部结构倾斜、明显沉陷,结构受力状态明显异常;上部结构桥面系破损宽度大于1(含等于)车道,发生严重变形的;桥梁发生全部或部分坍塌的,应:

a.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手段封闭双幅公路,禁止车辆通行,实行双幅断交; b.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规定摆放施工交通安全标志,辖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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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交通疏导;

c.养护部门主管领导立即口头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监控中心在全线可变情报板发布绕行信息,通知所有站口发布绕行信息(绕行信息应标明可选择的绕行线路);

d.由监控中心通知封闭发生突发事件区段两端收费站上口,两端站口应将入口全部改成出口,保证车辆快速通过。期间,发生车辆长期滞留主线,无法下路情况的,启动延伸服务实施方案。

(5)在桥梁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生施工点半幅交通堵塞达5km以上,由辖段养护负责人(或当日值班领导)落实情况,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分流方案:

a.首先通知监控中心,在沿线可变情报板上发布信息,及时告知沿线司乘人员,以便提前选择绕行路线或减速慢行为分流做好准备;同时通知所要分流的收费站,做好配合工作,如增加收费车道、疏导人员等。

b.通知沿线辖段高速交警、路政部门,在发生交通堵塞路段的前方路口进行分流,在站口进行车辆的疏导工作;

c.如车流量较大,采用一个路口分流,时间长、压力大时,可及时与监控中心、收费站、交警、路政部门及时沟通,采取多个站口同时分流的方案;

d.在分流的同时,收费站口遇有疑问的司机要耐心进行解答,并向其提供可行的绕行路线。

(7)各收费站、养护工程部应对二绕高速周边路网变化及时进行了解,及时对绕行路线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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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桥梁检查过程中发现四类桥梁的,应按照重大事件上报制度进行上报,对病害位置进行隔离,立即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采用隔离车道、单幅断交、全幅断交的交通组织形式。

4.总结

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对事件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持续识别可能的意外因素,不断提高预防能力。对事件处理过程中,在发现时间、反应速度方面不断挖掘潜力,持续改进以便应急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将现场实际情况与本应急预案进行对照,并对事件全过程的文字、图像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4.高速桥梁预防性养护技术 篇四

高速桥梁预防性养护技术

高速桥梁预防性养护技术 曹维江(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河北 秦皇岛 066300)摘要:首先对各种高速桥梁病害进行介绍,并对不同的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性养护技术措施,从而对不同的桥梁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以期帮助高速桥梁管理单位在有效识别桥梁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问题的修补,进一步促进我国高速桥梁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关键词:高速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技术 1 预防性养护技术的概念及相关分析 预防性养护是指在桥梁还没有发生结构性损坏之前,采取的一系列改善和保养措施,从而保证桥梁能够延缓未来的破坏,延长使用年限[1]。事实上,预防性养护是一种周期性的强制保养措施,主要是在桥梁没有产生结构性破坏,仅出现表面性的损坏和功能的衰弱时,为了恢复相应的功能性能而采取的措施,该项措施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根据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相应的保护。预防性养护技术需要相应的护理时机,只有把握好养护时机,才能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养护时机的确认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析,从维修工作的开始到结束,都需要对桥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维护,在此之前,需要对桥梁的剩余使用寿命进行推测,根据使用寿命的长短确定预防性养护技术的时间,从而保证维修状态达到最好,即用最低的维修成本使桥梁的功能恢复到最佳的使用状态,以避免因维修太晚造成维修的无效[2]。因此,合适的养护时间是预防性养护的关键。2 高速桥梁常见的病害及措施分析 对高速桥梁进行预防性养护技术的实施必须掌握高速桥梁常见的病害,在对病害进行有效了解的基础上,才能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3]。高速桥梁的损害主要包括桥面系破坏、个别桥板损坏、梁体出现纵向裂缝、桥梁边板损坏、翼墙裂缝、伸缩缝损坏等六个方面。本文将针对该六个方面出现的桥梁病害,进行相应的养护性防护。2.1 桥面系破坏 桥梁系统面破坏主要是指桥梁桥面出现的各种损坏,比如桥面出现凹槽、露筋、渗水等情况,从而引发铰缝脱落等现象的发生。下面将从该类破坏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措施进行分析。2.1.1 产生原因 造成桥面系破坏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4]。一是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由于对标高控制不到位,导致在铺设桥面时只有薄薄的一层,桥面厚度上远远低于标准要求,导致后期桥面更易受到外界对桥面的影响,从而受到破坏;二是由于近年来,各种大吨位货车的增加,导致桥梁的负荷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桥面造成损失,使桥面出现凹槽等现象。2.1.2 预防性养护技术的具体措施 桥面问题的解决主要在于解决桥面建设和桥面运行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施工路段进行封路,按照规范要求摆放交通标志牌,保证施工路段的通畅,避免因各种过往车辆造成的对桥面的一次性伤害;②做好原材料质量检测,这是保证桥梁质量的关键,要对原材料进行质量合格检测,保证钢筋的抗压性,检查混凝土的混合比例,使其达到相应的指标;③对原桥面的残留物进行凿除,保证铺设桥面的平整,并采用植筋的方式修复梁板绞缝;④重新布置钢筋网,并在新布置的钢筋网上进行纵横布置绑扎,对钢筋网的稳固性进行检查后浇筑混凝土;⑤做好混凝土养护的后续工作。混凝土在凝结期间,需要对其进行重点的养护,不同时期其养护的方式不一样,在夏季,需要采用洒水草帘等覆盖物进行保湿养生即可,而冬季由于气候比较干燥,气温较低,需要用蒸汽进行养护,在养护过程中,混凝土逐渐形成一定的强度,经检测合格即可进行防水层的涂刷;⑥最后一步即为铺设沥青、加固墙面,待沥青经过碾压紧致后,便完成了桥面的养护工作,并同时进行路面的开设。2.2 个别梁板损坏 这是一种局部性的桥面损坏,主要发生在预制板上,当车辆行驶过行车带时,会导致梁板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导致桥面出现局部性的网裂和坑槽。下面将对该种现象进行原因和措施分析。2.2.1 原因分析 由于桥梁长期暴露于空气中会出现积水等现象,长期的积水造成桥梁渗水严重,单板受力,长期承载车辆,形成个别梁板的破坏。2.2.2 预防性养护技术措施分析 这类损失虽然属于局部性的损坏,但是却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病害,需要加强养护。此处主要有两种养护方法:①将有问题的梁板凿除,进行局部的更换,该解决措施能够有效节约处理问题的成本。但是,由于单独更换问题梁板需要动用吊装机,会带来周边梁板的损坏,容易影响破损梁板周边的梁板。②将梁板全部凿除,进行整体式路面的浇筑,从而形成完整的桥面,能有效避免局部梁板出现损坏,但是该项措施需要较长的时间,会导致桥面交通的不通畅。2.3 梁体出现纵向裂缝 主要表现在梁体上出现一道或多道纵向裂缝,裂缝长短不

一、纵向贯通,但是承压力良好。2.3.1 原因分析 梁体出现裂缝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是纵向裂缝的出现却具有特殊原因,主要是在混凝土硬化期间造成的,在混凝土硬化初期,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提高非常缓慢,使得梁体上下表面的拉力在气温的影响下可能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从而使得梁板拉裂,造成纵向的裂缝贯穿梁板。2.3.2 预防性养护措施分析 虽然梁板出现长短不一的纵向裂缝,但是由于裂缝方向一致,使得梁板承压能力受到的影响并不大,桥面承压能力良好,从而在进行该类病害的治理中,只需要对出现纵向裂缝的梁板采用环氧树脂等材料进行缝隙的填充并进行封闭即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其抗压力。2.4 桥梁边板损坏 桥梁边板即为桥梁的边缘部位,该部位的损伤或脱落会造成梁板钢筋的外露,极大地影响了桥面的承压力。2.4.1 原因分析 桥梁边板的损坏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在桥面建造过程中,铺设的混凝土厚度不够,造成侧板在长期风吹雨打中,薄层的混凝土脱离并露出钢筋;另一方面是在修建完成后,由于桥面净空较低,极易使车辆碰上桥梁边板,长久以往也会导致钢筋的暴露。2.4.2 预防性养护措施分析 桥梁边板损坏属于轻微的病害,不会对过往车辆造成伤害,但是会影响桥面的美观和桥梁边板的结实程度,在进行养护时,只需要加厚混凝土,通过保护层提高厚度对桥梁边板进行保护,并在此处摆置一道限高门架以提醒过往车辆提高警惕。2.5 翼墙裂缝 此处的翼墙主要指通道的八字翼墙,该翼墙与桥梁连接处出现的裂缝称之为翼墙裂缝,主要表现在翼墙倾斜和翼墙出现横向裂缝。2.5.1 原因分析 翼墙裂缝的出现与其承载的压力有极大关系,当桥梁的台背出现沉陷时,相关技术人员会采用铺设沥青的方式进行填补,以弥补沉陷带来的凹陷。由于台背不断沉陷,桥梁得到不连续铺设,使得翼墙反复多次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加大翼墙承载负荷,导致翼墙的倾斜,在压力下产生裂缝。2.5.2 预防性养护措施分析 由于翼墙裂缝主要表现在翼墙倾斜和出现裂缝两个方面,因此在进行养护时主要有两个方面[5]。一方面,对出现裂缝的翼墙只需要进行缝隙的填充即可;另一方面,如果翼墙已经出现倾斜,就必须对翼墙进行进一步加固,或者将其拆除重建,从而保证翼墙的承载能力。2.6 伸缩缝损坏 这是一种普遍出现的桥梁病害,在桥梁的使用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损害,伸缩缝即为这种常见的桥梁病害。2.6.1 出现原因分析 由于高速桥梁负荷较重,各种大吨位货车反复行驶,给桥梁带来了极大的压力,造成混凝土桥面的破损,从而引起钢筋的弯折损坏,形成伸缩缝。2.6.2 预防性养护措施分析 伸缩缝的损坏包括混凝土损坏和钢筋的损害,如果只是混凝土损害,则只需要采用更高强度的混凝土进行破损处的修补即可,如果钢筋受到了损坏,则需要对整条钢筋链进行更换,以保证钢筋网的完整性,保证桥梁的行驶质量。3 结语 通过对各种高速桥梁病害的认识,我们对不同的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性养护技术措施,从而对不同的桥梁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能够帮助高速桥梁管理单位在有效识别桥梁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补,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高速桥梁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参考文献: [1] 王峰娟.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策略[J].交通运输研究,2014(8):39-41 [2] 高敏,姚仲阳.关于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技术措施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0):50.[3] 魏敬.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存在问题分析及预防措施、方法[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4):69-69.[4] 王鑫.目前仍存在的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6):26-27.[5] 王海龙,张增科,张同贤.积极推进公路预防性养护和科学创新[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09(11):72-73.(编辑:蔡海霄)中图分类号:U445.7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7-05-17 作者简介:曹维江(1973—),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5.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篇五

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桥涵和隧道管养单位(所、站)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每月至少一次对桥涵和隧道做经常性检查与评定,参与每年春秋两季的桥涵和隧道的定期检查与评定,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养护维修建议计划。参与制定桥涵和隧道的养护维修方案和措施.(二)负责桥涵和隧道的日常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桥涵和隧道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提出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涵和隧道的申请报告。协助领导应急处理公路桥涵和隧道安全事故,落实桥涵和隧道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三)组织桥涵和隧道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直接负责桥涵和隧道的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桥涵和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四)监督、检查桥涵和隧道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参与桥涵和隧道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五)负责所管辖桥涵和隧道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涵和隧道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辖区桥涵和隧道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以及养护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六)负责对下级有关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桥涵和隧道的养护工作。

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处、公司)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桥涵和隧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管养单位桥涵和隧道的日常保养工作,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辖区内桥涵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养护计划的落实。负责桥涵和隧道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以及桥涵和隧道养护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桥涵和隧道的定期检查,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涵和隧道的评定工作。监督桥涵和隧道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协助领导应急处理桥涵和隧道安全事故.(四)参与制定桥涵和隧道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养护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负责特殊检查的桥涵和隧道的申请上报工作。

(五)负责大、中修、加固和改建等专项工程的现场管理,组织、参与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桥涵和隧道的内业管理、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区内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和上报桥涵和隧道的技术状况分析报告。

三、公路管理机构(局)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收费公路管理局桥涵和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汇总、审核辖区内桥涵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养护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检查、指导桥涵和隧道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审核、汇总桥涵和隧道技术状况分析报告。

(三)监督、检查桥涵和隧道的定期检查,组织桥涵和隧道的特殊检查。组织专家对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涵和隧道的鉴定工作。监督桥涵和隧道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协助领导应急处理公路桥涵和隧道的安全事故.(四)组织制定桥涵和隧道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审核特殊检查桥涵和隧道的申请报告。

(五)检查、指导桥涵和隧道大、中修工作的工程管理,组织、参与桥涵和隧道养护工程的验收工作。检查、指导桥涵和隧道的内业管理工作。

6.2附件: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全省普通公路桥梁(简称“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保障桥梁运营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及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内公路路线上(或符合年报条件)的桥梁的养护管理。公路桥梁按管养性质分为专养公路桥梁和群养公路桥梁。

第三条

【总体原则】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原则,提高桥梁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

【资金保障】建立长效、稳定的养护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桥梁养护资金足额投入。

第二章 管理责任

第五条

【管理分类】公路桥梁由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分别承担管养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其中:

管养单位具体组织桥梁养护及日常管理,组织桥梁维修改造实施。

监管单位负责监督所管辖桥梁的养护工作,审核桥梁养护计划及桥梁技术状况,检查、指导和督促桥梁管养单位开展工作。

第六条

【职责划分】全省公路桥梁分级管理职责如下: 专养公路桥梁管养单位为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为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群养省道、县道桥梁的管养单位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单位为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群养乡、村道桥梁管养单位分别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监管单位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普通公路路线上产权属水电、林业、农业等其他部门的桥梁,产权单位为管养单位;收费公路桥梁收费单位为管养单位。所在公路沿线桥梁的监管单位指导上述管养单位开展管养工作。

第七条

【新改建桥梁管养职责】新建、改建桥梁(或改建路段桥梁)交工验收后应同步移交接养单位管养。已完工尚未验收的桥梁,由建设单位履行管养单位职责;已通过验收但未同步移交接养的桥梁,由监管单位负责协调后续移交接养,协调期间暂由监管单位指定相关单位代养。存在异议的,报请同级政府协调解决。

第八条

【桥梁工程师】各级桥梁管养、监管单位应设置桥梁养护工程师或养护管理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其中:

市、县两级设桥梁养护工程师:市级桥梁养护工程师由具有五年以上桥梁养护管理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县级桥梁养护工程师由具有三年以上桥梁养护管理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市、县桥梁养护工程师主要承担桥梁的检查、养护计划编制及实施、维修改造工程管理、档案维护、技术培训等的组织或落实。具体工作职责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乡(镇)、村委会设桥梁养护管理员:桥梁养护管理员由乡(镇)、村委会委派具有公路养护知识的人员担任,主要协助县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开展桥梁养护管理,负责桥梁经常检查和日常巡查,其具体职责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技术培训】省公路管理机构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桥梁养护技术培训会。设区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桥梁工程师和养护管理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条

【一岗双责】公路桥梁按照“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双岗责任制要求,分别由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桥梁管理行政责任人,由桥梁养护工程师或管养单位、监管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技术责任人。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十一条

【桥梁检查组织】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经常性检查;桥梁监管单位组织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由管养单位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桥梁检查周期】经常检查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通行交通量大、重型车辆多的桥梁和老桥、技术状况三类以上桥梁,以及洪水汛期期间,管养单位应加强不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国省道重点桥梁监控】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采取定期监测或特殊检测手段,加强辖区内国省道及重要专养县乡道上的特殊复杂结构、跨江海、大跨径、重载交通、运营年限长等重点桥梁及地质灾害区域桥梁的监控,确保重点桥梁运行安全可控。

定期监测或特殊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相关业绩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重点桥梁监控】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参照国省道桥梁组织本辖区群养农村公路重点桥梁的定期监测或特殊检测,加强农村公路重点桥梁运行安全监控。

第十五条

【国省道桥梁重点监控资金】省级部门预算中安排桥梁监控检测专项费用,用于省级补助各地开展国省道重点桥梁定期监测或特殊检测等监控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应提出具体监控检测工作方案及预算,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六条

【桥梁专家库】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省级桥梁专家库,成员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省交通质监局、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科研所、省交通监理公司、省交通设计院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参照建立市级桥梁专家库。

第十七条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管养单位结合桥梁检查对桥梁技术状况开展评定。

监管单位应加强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的监督。

第十八条

【危病桥认定】国省道桥梁评定为三类及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评定为四、五类的,应报监管单位复核后,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桥梁专家认定,省公路管理机构组织省级桥梁专家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抽查结论为最后认定意见。

省级认定难以判定技术状况的,应由管养单位安排特殊检测判定;管养单位也可根据需要直接安排特殊检测。

省公路管理机构将抽查后的桥梁技术状况认定结论(及特殊检测结论)汇总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第十九条

【数据库管理】以公路桥梁养护统计年报为基础建立全省桥梁养护信息数据库。桥梁养护信息数据库应予及时更新。桥梁管养单位具体承担桥梁养护信息数据库录入、更新工作,监管单位负责数据的审核、监督。

推行使用桥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桥梁养护电子化管理。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现有桥梁资料缺失的,管养单位应根据历年检查、日常养护以及必要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等资料,逐步建立完善技术档案。

新建桥梁应及时建立档案资料,并纳入桥梁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报告制度】管养单位应加强桥梁运行信息的收集、发布及宣传报道,并建立定期管养报告制度。专养公路和群养公路桥梁定期管养报告分别由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报省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底将全省桥梁管养情况汇总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四章 维修改造

第二十二条

【总体原则】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中检查、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记录养护内业档案,并及时安排维修或改造,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第二十三条

【工程分类】桥梁维修改造分为维修处治和加固改造两类:国省道一、二类、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下桥梁列入中、小修养护计划进行维修处治;

四、五类桥梁(国省道三类及以上)列入桥梁加固改造计划进行加固改造。

其中:加固改造工程按养护工程进行管理,并分“整桥重建类、上部结构重建类和加固类”三类改造方式。第二十四条

【工程组织】桥梁管养单位为桥梁维修改造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桥梁维修改造的组织实施。监管单位对所辖桥梁的维修改造进行监管。整桥重建项目应向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监督。

第二十五条

【特殊桥梁】设计年限到期的吊索(杆)桥梁的索杆应及时更换。逐步将设计荷载低、稳定性差的刚架拱、桁架拱、双曲拱等拱桥予以拆除重建。

第二十六条

【审批管理】技术简单的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可直接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合并实行一阶段设计。

国、省道大桥及以上桥梁的加固改造设计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其余桥梁的加固改造设计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备省公路管理机构。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单座桥梁改造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设计图纸应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技术要求】整桥重建类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公路-Ⅱ级且桥梁宽度不应小于4.5米;原桥设计荷载低于汽-10标准的,应予以拆除重建。加固类和上部结构重建类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桥设计荷载;加固改造后桥梁行车道不小于桥梁接线路基宽度,且桥梁宽度不应小于4.5米。

第二十八条

【综合要求】桥梁的维修改造应按相关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监理。

第二十九条

【工程验收】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可按交、竣工验收合并方式开展验收,验收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并邀请监管单位及主管部门参加。整桥重建项目验收前,应由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开展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经鉴定为合格的项目,方可组织验收。项目验收结论报备省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计划及补助】拟列入省级桥梁加固改造计划的项目,需在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列入省级桥梁加固改造计划的项目按定额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补助标准见附件,适用于2012年起列入省级改造计划的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库内国省道三类及以上桥梁,由省公路管理机构提出改造计划,报厅审定后下达省公路管理机构转下达执行。

库内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按“以库立项、资金切块”方式安排改造计划: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分批统筹提出计划改造项目,省公路管理机构汇总审核并提出切块补助额度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下达切块补助额度至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已按标准给予省级补助的桥梁加固改造项目自验收之日起3年内不再纳入省级改造计划范畴。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桥梁计划备案】农村公路桥梁加固改造省级切块额度下达后,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从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内确定计划改造项目,报备省公路管理机构。五类桥或中桥及以上桥梁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第三十二条

【完工核查】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完工后,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分别组织对农村公路、国省道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完工情况逐座进行核查,省公路管理机构以县(农村公路桥梁)或设区市(国省道桥梁)为单位,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并以抽查项目的实际核定规模与设区市核定规模比例值,统一核算省补资金。实施项目核销报备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未按时上报视同未完成,下达的项目计划和省补资金予以扣回。

第三十三条

【资金拨付】桥梁改造省级补助在省级计划或切块计划下达时预拨60%,计划项目完工并经市级核查、省级抽查后,兑现剩余省补资金,并从项目库中销号。

第三十四条

【计划管控】当未能完成切块改造任务的设区市,调减次省级切块资金。超额完成的,计划外完工项目可在次省级资金切块中优先安排。

桥梁改造省级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扣回省补资金,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全省通报。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总体要求】各级监管、管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的保护,及时制止并报告各类可能危及桥梁结构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经管养单位评定技术状况达四、五类的桥梁,管养单位应立即采取限载、限速、封闭通行等安全措施,并在桥梁两端设立现场告示牌,明示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存在危险迹象的,管养单位应落实监控措施,定期观测病害发展情况并报监管单位。

第三十七条

【限载管理】各地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辖区内专养公路桥梁限载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群养公路桥梁限载标志的设置和维护。限载标志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第三十八条

【超限运输防范】桥梁管养单位应及时将公路桥梁运行状况通报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危(病)桥梁的监控和通行管理,严防超限车辆上桥行驶。

第三十九条

【作业安全】桥梁管养单位在开展桥梁养护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要求,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安全。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条 【应急预案】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单独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制定应急预案。

第四十一条

【保障方案】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应逐桥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明确绕行路线),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

第四十二条

【安全处置】管养单位一旦发现桥梁处于危险状态、有危险迹象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有效开展处置工作。

第四十三条

【报告要求】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桥梁监管、管养单位应立即将有关信息报送当地政府,同时上报省公路管理机构:

(一)公路桥梁垮塌并中断交通;

(二)特大桥及国省道大桥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

(三)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第四十四条

【应急储备】各级管养、监管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辖区内管养桥梁的养护管理检查,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辖区内管养桥梁养护管理检查。

设区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本级政府,同时抄送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十六条

省公路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国省道桥梁定期监测、特殊检测承担单位或省级桥梁专家,对全省公路桥梁的养护制度落实、应急预案、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桥梁监控等事项开展省级督查。

第四十七条

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薄弱、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到位,养护效果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7.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精)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路桥梁(指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下同)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区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公路的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三条 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 全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措施,对所 辖公路桥梁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 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部颁《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自治区公路局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业务管理工作。

各盟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各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县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 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由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费用中列支。

第二章 管理责任划分

第八条 各盟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根据养护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要多方筹集资金,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及时安排投资,不断加大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 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第三章 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第十三条 全区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均要配备桥梁养护工程师,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 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二)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三)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四)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五)负责对下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 训、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四)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

(五)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 盟市级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盟市级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下一级桥梁养护工程师的具体资格条件可适度放宽。第十七条 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自治区公路局定期对持证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 训,并核发上岗证。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

第四章 桥梁检查与评定

第十八条 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桥梁管养单位应对辖区内所有桥梁建立“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将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建立永久性档案,并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第二十条 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其检查周期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桥梁每半年定期检查一次,农村牧区公路、经营性公路及专用公路桥梁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定期检查要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并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定期检查作业完成后,应按要求汇总,撰写检查报告,及时上报公路桥梁监管单位。第二十一条 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特殊检查应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所列情况及时开展。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检查期间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并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组织有关专家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形成的检查报告进行评审确认,根据评审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 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二十三条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定。对非收费公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上评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按以下规定进行复核。复核期间,管养单位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桥梁运营安全。

技术状况为四类的中、小桥梁以及结构简单、病害清楚的大桥,由盟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复核。

技术状况为四类的特大桥、结构或病害较复杂的大桥,以及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由盟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工程师提出初步复核意见后报自治区公路局,由自治区公路局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提出最终复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 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40米及墩高10米以上大桥的检测评定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必要部位埋设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一、二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每季度至少一次,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密度。

(二)应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的特殊检查。

一、二类桥每五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应立即安排进行特殊检测。

(三)对特别重要的特大桥,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

第五章 桥梁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桥梁养护工程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对技术状况为一、二类的桥梁应加强小修保养,防止出现明显病害。

对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应及时进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扩展,影响桥梁安全运营。

对技术状况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应及时采取管理措施,保证安全。并依据桥梁特殊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

对荷载等级、宽度、抗灾能力、安全防护标准等技术指标低于所在公路技术标准的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六条 桥梁小修保养、中修工程由管养单位组织实施,并制定日常巡视和小修保养工作的实施细则,保证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大修、改建工程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桥梁大修、改建工程设计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要增加设计施工科技含量,提高加 固改造效益。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桥梁设计,要进行多方案比选,并经专家会审后确定。

第二十八条 桥梁大修、改建工程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并视工程具体情况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各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桥梁大修、改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情况特殊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对被委托人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二类。

第三十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

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公布绕行路线和封闭时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的断交施工信息应及时按规定报自治区公路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桥梁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六章 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桥梁技术数据,保证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实现电子化管理。

特别重要的特大型桥梁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养护管理系统。

第三十三条 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应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桥梁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桥梁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结构计算分析报告。

(二)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及科研资料。

(三)工程事故处理资料。

(四)施工全过程的结构位移或变形测试资料。

(五)观测或监测点(部件)资料。

(六)交(竣)工验收资料。

对新建桥梁,接养单位应参与交(竣)工验收。桥梁建设单位应向接养单位移交桥梁基础资料,并协同做好接养工作。

第三十五条 桥梁管理资料包括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及其分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等的基本资料。

管理资料中对桥梁养护工程师除应归档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归档其业务考核情况和主要工作情况。第三十六条 桥梁检查资料包括桥梁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结果、养护对策建议、特殊检查建议报告、养护建议计划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的时间、实施人员等基本资料。

特殊检查还应包括检测(试验)方案、检测(试验)报告、照片及多媒体材料,检测(试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以及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第三十七条 桥梁养护维修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技术资料和养护质量评定结果,以及工程实施的时间、组织实施人员等。

(二)桥梁的中修、大修、改建工程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监控(监测)资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交(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控(监测)等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其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第三十八条 桥梁特殊情况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超限运输等特殊事件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处治方案等。

第三十九条 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第四十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技术档案。

第七章 应急处置管理

第四十一条 桥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第四十二条 桥梁一旦发生坍塌等突发事件,桥梁管养单位及监管单位应立即按照制定的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做出快速处置。

具体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单孔跨径40米及墩高10米以上大桥的应急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预案要求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并报监管部门核备。

第四十三条 接获公路桥梁突发信息后,桥梁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按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桥梁管养单位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接获有关信息后立即上报自治区公路局:

(一)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

(二)大型、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

(三)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深入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检测手段,不得流于形式。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

(三)桥梁检查、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工程管理情况。

(五)桥梁技术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情况。

(六)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七)公路局规定的其它监督检查项目。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向有关单位反馈书面意见。

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薄弱、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由自治区公路局负责解释。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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