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精选10篇)
1.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篇一
法院执行局长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
我被任命为法院执行局长,今年5月份被任命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根据区委办发〔2010〕82通知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履职、学习、廉政及学法守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年来,我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院党组的工作重点,紧扣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在上级法院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勤奋敬业,努力工作,完成了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案件执行和管理
今年以来,我针对积案较多、执行案件上升幅度过快的工作实际,加大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管控力度,集全局集体智慧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提升执结率的措施,成立了快速反应小组和集中查询机制,归建了开发区法庭执行小组,将目标任务细化、执行案件量化、人员管理优化纳入管理细则,坚持分工负责、分权制约、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强化实施、细致裁决的原则,共同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提升。
(二)围绕执行工作,努力攻克执行难
5月份,我被任命为党组成员后,如何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进入工作状态,实践中我注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本职工作,明确指导思想。针对今年执行工作特点,我与同志们认真分析和探讨,研究确定了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示范法院为目标,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抓手,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核心,为做好执行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2、把握工作大局,注意工作运作方法。围绕全院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维护集体声誉,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参谋与决策的关系,在工作运作指导思想上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汇报,集体决议认真执行,分管工作尽职尽责。在工作运作方式上实行层次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求我本人和执行干警自觉坚持不处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不上交职权范围以内的工作,不提交没有处理意见的报告,保证分管工作正常运转。
3、坚持执行工作首问责任制。作为执行局长,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执行工作首问责任制,敢于较真和承担责任,积极完善了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区委政法委制定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联联席会议规则,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重点、疑难执行积案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区委、院党组及上级法院和机关保持沟通。
4、下大力抓联动机制的运作。在已经建立协助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我着重抓了联动机制的动作,以实现当事人权利、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互为明确联络员,积极主动地联系联动单位,要求联动部门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企业注销、查扣被执行车辆、置房购地、经营贸易、高消费、接受荣誉和提拔使用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等基层协助法院执行网络的作用,在各街道办事处设协助执行小组,行文委任办事处分管综综治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本辖区协助人民法院个案时的协助和协调工作,在村(社区)设协助执行员一名,协助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信访稳控、执行环境政治和协助调查取证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等工作,切实保证执行效果。
(三)着眼条线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提升执行干警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为目标,坚决在市院执行条线争位创先。
1、建章立制。今年执行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性文件和措施,在认真调研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我的指导下,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十二项一整套执行工作规定和措施,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执行纪律等各个方面,要求大家经常学习,遵照执行,不仅使我们的执行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程,而且得到了中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同时,还根据执行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2、咬住目标。去年,我局在市条线排名为第三,我个人荣立了三等功,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的争位创先一直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我在大目标的框架内,区分了阶段和月目标,将任务区分后每一个人头,在院“三比三看”规定的任务内,我要求能执尽执、能执应执、能执必执,举全局之力攻难案,我带头、局领导执重点案和信访案,坚持集中强制执行制度,开展了一系列诸如“凌晨堵窝、中午堵桌、晚上堵门”及“执行会战”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执行效果。
3、积极清理执行积案
2.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篇二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执行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案件,一是执行本院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是执行上级法院指令、交办以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各类案件;三是执行行政庭移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四是执行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涉案资产评估、拍卖等工作。目前我院执行局下设三个执行组,共有执行工作人员14名,平均年龄35岁。
20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员、经费、物资等各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院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充实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三年来,我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45件,执结854件,执结率81.7%,执行到位金额8519万元。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收案多、结案多、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积案率低、信访量减少的良好态势,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单项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共有1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兄弟县市区法院多次到我院执行局学习取经。
二、执行工作主要措施
(一)创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
近年来,我院从内部、外部、内外结合三个不同层面着手,健全和强化监督管理、联动威慑、财产查找、执行和解四大执行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始终把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执行工作问责办法》、《执行监督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从人、案、物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详细电子档案,确保执行日志录入完整、及时,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有效促进规范执行。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39.8天,同比缩短11天,未发生一起超执限案件。
二是建立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做好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联合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土地和银行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的监控,共对381名不讲诚信、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银行征信备案、限制车辆、房产过户、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等手段进行威慑,促使359名被执行人兑现914万元执行款。同时,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先后拘留18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批“赖账者”,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三是完善财产查找机制。严格财产申报制度,向每一位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依法申报财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执行110”热线,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都能及时出警执行。三年来,共收到有效执行线索435条,紧急出警900余人次,查控财产金额960余万元。如今年3月9日周六晚11时左右,我院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现身我县的执行线索,15分钟内就组织好警力火速前往,依法扣押其轿车,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及时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案件得到执行。三年来,我院通过银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达1890万元,查扣车辆57辆,查封房产64处,执结及部分执结案件392件。
四是强化执行和解机制。始终贯彻“和谐执行”工作理念,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主动自觉地履行,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如曾某与张某买卖合同一案,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但执结了案件,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三年来,共和解执行案件344件,占结案数的47.2%。
(二)多措并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服务大局,高效执行。积极服务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大局,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指派专人从事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加快立案审查速度,加强与计生部门及乡镇的联系,确保计生非诉案件及时立案、快速执行,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仅仅三年时间,我院就受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1177件,执结或部分执结687件,执行金额340多万元,带动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余万元。
二是维护稳定,和谐执行。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执行工作矛盾。如某五金塑胶公司系列执行案,涉及案件47件93人,执行标的400余万,债权人抵触情绪严重,多次扬言上访、闹事。为避免矛盾恶化,我院多次召开债权人代表会议,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通过向每位债权人发放分配顺序表、分配金额清单及《执行告知书》,消除了债权人的疑虑,最终顺利把案款全部发放,成功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给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三是集中力量,突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将执行案件分类分区域进行梳理,集中时间、车辆、人员,专项突击执行。如春节前夕,我院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短短8天时间共传唤被执行人21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6名,执行到位标的168万元,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关注民生,便民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依法缓、减、免收申请执行费。如我院为港盛针织厂73名农民工免收申请执行费,将该厂的设备进行查封变卖,兑现了所欠的工资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以解决其实际困难。三年来,我院共执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197件,标的426万元,协助14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低保。
(三)强力突破,实现执行工作新跨越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将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作为改进执行工作的突破口,扎实部署,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穷尽措施,围歼积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年以来,我院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未结执行积案759件,重点执行案件167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92件。针对所有执行积案,我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对有财产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无财产案件进行“四查”(即查工商登记、车辆信息、房产情况、银行存款),依法进行程序终结。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先后传唤被执行人547人次,拘留56人次,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执结重点案件167件,圆满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
2、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针对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现状,我院于启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案件。一是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共采集116名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如被执行人李某因无故拖延履行,办案法官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导致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被迫到法院缴纳案款,使此案得以顺利执结。二是将财产查询范围扩大至债权、股权、预期收益,调查对象从被执行人本人延伸至被执行人近亲属,共清理出规避执行案件102件。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赖账不还、虚报财产、恶意逃避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活动开展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3、明确责任,各个突破,执行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我院不断健全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与责任人稳控工作机制,积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密切加强县委、人大、政协、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转办的执行信访件,指派专人负责抓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三年来,共处理与执行有关的来信45余件,同比下降11.2%,接待来访300余人次,未发生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
4、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稳步推进
涉党政机关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于启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活动,共排查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90件,涉案标的517万余元。一年来,我院通过深入一线调查走访,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积案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共执结或部分执结此类案件11件,执行标的9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
(四)整体推进,树立执行队伍新形象
提高执行能力,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等各类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狠抓执行业务培训。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加强对执行政策、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选派执行干警37人次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充实执行力量。先后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向执行局倾斜,先后购置更新了电脑、摄像机、照像机等执行工作辅助设备,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一辆工作用车,取消油费、修理费包干制度,充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过去,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缓解“执行难”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一线执行人员年人均办案近200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行法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案件执行难度加大。一是被执行人难找,经常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逃避执行;二是被执行财产难寻,有的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登记、变相藏匿,造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现象;三是协助义务主体难求。有些协助执行人从本位利益出发,不积极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四是特殊主体难碰。受机构变革、人事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执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
三是计生非诉执行工作压力增大。我院计生非诉执行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县各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虽然县里已批准成立非诉执行大队,但是人员、经费、车辆等尚未得到落实,部分乡镇对非诉执行工作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导致执行难度加大。
四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作风拖拉、态度消极的现象,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说服和劝解工作不够耐心细致,造成当事人、群众误解和质疑。
五是执行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执行人员短缺,没有专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能及时将执行人员的艰辛、执行工作的风采向社会进行宣传,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甚至采取上访、闹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加剧了法院工作的难度。
六是执行救助力度不够。我县目前尚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仍有相当数量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稳定。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改进,并认真加以克服,但有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恳请人大予以关注和帮助。
四、今后执行工作的打算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次县人大会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意识,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观摩执行过程,耐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增强执行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执行力量,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和纠正违纪违法执行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完善执行案件管理,探索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解决执行财产查找的难题;加大执行信访件督办力度,有效解决执行不力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执行救助基金,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公开曝光拒不执行典型案例,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继续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在月31日前完成100%的化解任务。
3.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 篇三
见。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这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区法院根据“三项承诺”的要求,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单位。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等24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十项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执行听证制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区各街道、镇和农场聘请了18名执行联络员,加强了对涉及农村案件的执行;启动“曝光工程”,充分运用执行网、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2006年和2007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334件,执结率为89.3%,其中有效执结率均达到60%以上。今年1至6月,共执结各类案件967件,执结率为63.8%。
(三)执行群体性案件处置稳妥。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工作重点,坚持高效、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执行群体性案件。自2006年以来,先后处理此类案件5 起。特别是对乐客多超市涉及288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和浙江水晶电子集团公司近600件的劳动仲裁争议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我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区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注重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本级法院的自训工作,坚持每周一晚上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研讨会制度。同时,鼓励干警参加更高层次的在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执行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3.3%,先后有2名中层干部选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有10名执行干警受到各级表彰,连续七年未发现执行干警有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区法院在执行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因审判阶段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裁判表述存在问题,给执行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无法或难以执行;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和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造成当事人损失;有的案件因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咨询相关问题时,态度不好或答复不够注意方式方法,引起当事人情绪过激,致使反复上访。
(二)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特别是在同一被执行人的多个案件中,不同申请人无法了解被执行款物的分配状况,误认为法院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还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尽管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效执结率仍然偏低。三是执行工作内部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泄露消息的情况还有存在,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而易举地躲过追查、逃避执行,使赖债者更加嚣张,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4.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篇四
一、主要业务工作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同在。在执行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和共同努力下,我市预算执行和国库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市财政收支任务均超额完成,我市XX预算执行分析在全省综合评比中获得第一名,XX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分别被省厅评为先进单位。
1、预算执行工作科学有序。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均衡财政支出。XX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亿元,居全省第××位,比上年增长××,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完成了省定××的奋斗目标,为市委市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XX年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支出××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超额完成省定××亿元的奋斗目标。二是不断拓展预算执行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态势,准确预测财政收支趋势,特别在一些关键时点提前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为领导提供最新的财政收支信息。三是提高决算编审质量。XX年我市部门决算数据显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总收入82.59亿元,较上年增长6.9%;总支出81.59亿元,较上年增长6.6%;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国有资产总量63.39亿元,较上年增长10.9%。四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市审计局、上级审计部门先后对我市XX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协调局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年终共清理回收暂付款××亿元、清理入库暂存款××亿元。
2、国库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XX年6月底将国库支付系统连接到全部市一级预算单位,为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开通了网上申报用款计划、预算执行查询、对账等管理功能。二是继续深化县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调研,及时出台了《继续深化县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继续拓宽国库改革范围,推动县区国库改革向乡镇推进,建立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坚持改革的方向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会计集中核算、乡财县管和国库集中支付有效融合的新途径,保证了全市改革的规范、统一和高效。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中央专项转移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和支付范围,尝试市财政将涉农、惠农等资金直接支付到农户或基层用款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资金审拨程序,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审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用款计划,加强项目资金审批拨付事前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截止12月底,财政国库累计集中支付资金××亿元,其中直接支付××亿元,直接支付比例为××,有力保障了部门预算的顺利执行。
3、财政国库基础管理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强国库会计基础工作。4—5月份,对六县(市)四区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库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对会计岗位设置、拨款印鉴管理、资金拨付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完善的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对财政各项资金的核算,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对账制度和总预算会计信息报告制度,为财政管理、领导决策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抓好内部稽核,推进国库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完善业务科室的工作流程管理,加强与人行国库、代理银行和相关单位会计对账,保障国库及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做好会计服务工作,巩固提高了国库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进一步降低审计风险。三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坚持做好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建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联合市人行、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查工作,强化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管。开展了县市区财政专户清理撤并和集中管理活动,进一步适应了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现实要求。四是全面提升财政统发工资透明度。XX年,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顺利完成机关公务员清理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增加地方补贴审核工作,建立完善了统发工资数据库,按月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工资数据,开通投诉监督热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年财政统发工资系统累计向市直预算单位发放工资16.54万人次,财政应发工资总额3.76亿元,累计代扣住房公积金2108万元,累计代扣个人所得税243万元。
4、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大办制”,努力建设统一规范、管理有序的公共财政收支体系。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之间建立横向联网系统,在确保安全、准确、快捷、高效的前提下,简化纳 税缴库程序,实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税收资金实时划缴,实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的信息共享。根据我市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预算执行归口管理、收支信息同源采集”的管理原则,初步建立了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为内涵,预算执行各环节相互衔接为外延的“大执行”财政管理模式,在规范收入缴库程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5、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厅推行公务卡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借鉴其他地方改革经验,以“积极稳妥”为试点原则、以“先进实用”为建设标准、以“广泛认同”为实现目标,大力加强公务卡改革社会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对改革的认知度和主动性,“小卡片做出大文章”。XX年,两次组织到郑州、上海等地参观学习,初步确定四家银行为公务卡代理银行,选择市审计局等四家单位为公务卡试点使用单位,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12月4日,第一笔公务卡消费款划入公务卡个人账户,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正式运行。通过建立公务卡制度,不但能有效地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而且对于强化现金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二、队伍建设方面
对执行局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加强团队整体执行力建设,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执行向新时期科学执行的转变。
1、开展“三新”活动,构建服务财政。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公共财政改革创新”系列学习和实践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主动保持与预算单位的联系,想其所想、急其所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预算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2、开展创建活动,塑造形象财政。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争创活动,以效能为抓手,以团结协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一盘棋”意识,科室间分工不分家,重要工作齐上阵,形成了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得到了广大预算单位的充分肯定。XX年4月执行局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3、强化绩效考核,打造效能财政。对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科学设定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规范各个岗位的职能、职责、目标与标准,建立起长效激励机制,做到奖优罚劣、赏罚分明,激发大家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绩效考核“考”出竞争力,执行局每个干部都在合理的工作程序中科学地执行每项工作。XX年,执行局多篇调研文章发表在国家期刊、分获中国财政学会和市社科联奖项。
三、个人素质和廉政建设方面
5.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篇五
报告
农业局局长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报告 区农业局
年十二月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经意间,岁月的年轮又画了一圈。盘点,我们用辛勤、用汗水、用努力走过。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的支持协助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无止境。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跟上这日新月异的时代步伐,唯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提高,完
善自我,只有通过不懈的学习,才能扎实打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建功立业的功底,为此,我不断从实践中学,从书本中学,从网络上学,也自觉向班子成员和同事学。一年来,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有选择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己的理论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进一步升华。坚持不懈的学习,使自己的知识底蕴不断增厚,从而为做好分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知识基础。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度,努力做到“学习上有新进步,做人上有新境界,做事上有新成效”,并做到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按分工,我依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市场信息和土肥工作。一年
来,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细致地抓好办公室工作,值班、文件、档案、信息、机关事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按上级要求和有关规章进行规范操作和严格的管理,获得了上级部门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好评。二是严格履行监督职能,特别在财务监督上,从勤俭节约的角度,认真监审全局开支。三是扎实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国家补贴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与土肥站工作人员一起努力,深入乡村,认真地进行土壤取样、土样检测、图表制作和田间试验,圆满完成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三年总体实施目标,顺利通过了省厅的总体验收,土肥站也因工作扎实出色而被评为全市土肥工作先进单位。四是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在今年全区防洪造拆迁工作中,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和局其他干部一起,不分工作日与休息天,有时甚至利用晚上去找拆迁户做工作,精诚所至,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五
是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争资立项和全局其他工作,只要是局党组、局长安排的工作,都尽心尽职地去完成。
三、重抓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务实高效型机关
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支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营造一个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区委、区纪委的要求,年初根据党组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并且在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分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股室还根据工作职责与局党组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良好,全局党员干部中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和
行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抓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对局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地完善和修改,加强了对机关的管理。在财务支出问题上,在加强联审会签和分管财务副局长一支笔审批的同时,增加了局长把关这一环节,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开支。作风建设上继续实行了党组人员每天带班制度和每天上班签到制度。
坚持了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挂牌上岗。对财务收支情况,后备干部推荐、人事任免、新党员推荐呈报等一些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关系到全局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了应公开能公开的全部进行公开公示。在今年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全部委托招投标公司按正规程序进行阳光操作,保证了项目建设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干部的勤政廉洁。另外还加强了对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经济建设软环境的优化,一年过去,这两方面都没出任何问题。
四、严于律己,自觉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常常这样想:身为局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在严格要求别人的同时,首先得从自己做起。结合对“八荣八耻”及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平常能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方面的学习,注意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份之念,常修为仕之德,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坚持把轻名利、远是非、躲酒场、正心态和纳言、敏行、轻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努力朝这个方向去实践、去争取。自我回顾检查,没有任何违反中央、省市区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6.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篇六
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2001〕执他字第13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陕执请字第09号《关于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处分被执行人国有资产适用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7.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篇七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2009年以来,涧西区法院在中共涧西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涧西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现就我院2009年以来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执行工作
2009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43件,结案2856件,结案率93.85%;上诉案件380件,上诉率13.3%,发还、改判46件,发还、改判率1.61%;民商事案件调撤数1879件,调撤率65.79%。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90件,执结669件,执结率96.96%,执结标的额12218.67万元。
2010年1-9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43件,结案1591件,结案率67.90%;上诉案件137件,上诉率8.61%,发还、改判21件,发还、改判率1.32% ;民商事案件调撤数为907件,调撤率57%。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85件,执
结695件,执结率78.53%,执结标的额18601.06万元。
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突出审判重点,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增幅较大的涉及房地产的群体诉讼案件,充分依靠区委、人大、政府的支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维护了辖区的稳定。2010年,我院开展了“优质服务企业年”活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导向,切实处理好涉及企业的案件,主动回应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优化辖区经济发展环境。具不完全统计,院领导分头带队民商事庭室人员共走访辖区企业10余家,征求各种意见建议30余条,解决企业实际问题20余个。
二是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在审理婚姻、债务、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求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狠抓全程调解,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联办的诉前调解庭的工作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庭2009年全年受理案件234件,调解结案97件,和解57件,转立案程序80件;2010年1-9月份,诉前调解庭共结案154件。使部分案件在立案前得以解决,一方面使大量有可能影响社
会稳定的民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有力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大大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司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的房地产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农民工保护等类型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9年1月份以来,我院共审结以上类型案件757起,凸显出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中国特色法理情的有机结合的良好效果。如2009年以来,我院成功审理了涉及大地房地产公司的一系列关乎民生的群体性房地产纠纷,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2010年3月我院开展“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出台举措,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实行优先立案、简化审理、及时过付,积极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努力使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新的实效,一个月时间内,涉及总标的72378元的7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得到了审理并执结。
四是坚持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带动工作开展。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等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困难,我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定期安排执行力量集中执行,对具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和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去年我院又加大了对“拒执
罪”的适用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制裁权限,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去年以来,我院共向区公安分局移交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4件,对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我院于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百案执行攻坚”活动,由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各列出50起共计100起执行案件,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列明案件所处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及承办人等信息,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执行措施,及时妥善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执结。通过开展该项活动,短期内实际执结43起,执结金额812.24万元,使部分积案和大量难以执行的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防止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今年八月份开始,我院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执行攻坚” 活动,仅一个月时间,就执结各类案件150件,执结标的额2139.01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
二、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廉洁
我院坚持对内强素质树正气,对外重廉政树形象,通过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等措施,多管齐下,全面加强民商事
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制度建院,规范队伍管理。规范300分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的规范化,完善了执行分权机制改革。在执行工作中,推行分权制衡、执行长负责、执行合议、指定执行、换员执行等制度,建立起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审执分立、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以及探索实行执行听证、执行和解、公证执行等新的执行方法,使执行运转机制更加科学,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二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强化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案件流程审判管理办法》和《案件执行程序管理办法》,对立案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办案期限、文书质量、卷宗检查及归档程序实行综合系统管理,进行认真的评查,评查结果每月以《目标管理通报》的形式下发,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建立有效的法官执法档案。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情况、办理案件被投诉、举报、信访查处情况、廉洁执法情况等八个方面的执法情况细化量化,将“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计入法官执法档案,将执法档案记载情况与法官年 5
终考核紧密挂钩,作为任职晋职、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严重执法问题的干警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四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全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狠抓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在职培训、业务考试、举办专家讲座、年度优秀办案和执行能手评选等方式,督促干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和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0年,我院共有5名干警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其中4名干警充实到民商事审判庭,加强民商事审判力量。
五是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完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召开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全体干警签订廉政保证书,强化廉政保证金和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促进司法廉洁。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全体干警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不使干警掉队落伍。
三、开展法院服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为人民司法,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
我院将2010年确定为“法院服务年”,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注重以人为本,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是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并建立了执行救助长效机制。2009年全年,共对122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50.1496万元, 共发放执行救助金24.1248万元;2010年1-9月份,我院共对71件涉及困难当事人的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43.13万元,共发放执行救助金14.3080万元,使36起案件的37名生活真正困难而又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下落不明等客观原因而无法获得执行款的当事人得到适当的救助。2010年以来,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建立详细台账,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办结,及时有效的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2010年5月份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15件,审结14件。
二是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以来,我院积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在回访的过程中,我院法官逐案将回访对象的具体情况,意
见建议,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下来,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就案件写出综合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等。2010年上半年,我院共回访75名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的人民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8月23日,我院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开展了“走社区楼院居民,访平安和谐之计”专题走访调研,100余名政法干警深入到社区楼院和居民家中,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对群众提出的对平安建设和政法工作意见进行了收集归纳,经梳理,共收集到意见、建议30余条。下一步,我院将针对群众意见、建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以利政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三是在区委领导,人大、政府支持下,在辖区推广社会法庭。2009年以来共设立社会法庭11个,聘任社会法官146名,其中常驻社会法官34名。2009年以来社会法庭共调处矛盾纠纷119件,大量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在社区德高望重的社会法官的调解下,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既方便了群众,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健全文明接待、首问负责、诉讼引导、风险提示、服务承诺、办案公开等制度;以规范管理为突破口,投入资金,提高标准,强力推动立案文明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印制便民诉讼的相关彩页;在已开设的社 8
会法庭、假日法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真正做到方便诉讼、服务群众。
五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监督和纽带作用,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2009年以来,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同审同权,共参加案件审理 2445件,出庭 4886人次,出色完成了陪审工作。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审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包息诉停访”的“四包”责任制,规范涉诉信访,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坚持院长接待制、首访负责制、畅通信访渠道,从制度到措施上保证涉诉信访工作的落实。发挥立案、审监、纪检部门职能,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群众举报属实的问题,由纪检部门坚决处理。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防止恶性信访事件的发生。2009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01起,解决了一批涉诉信访问题。2010年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排查信访案件共计46起,现已结案43起,结案率为93.4%。特别是今年省委政法委重点管理交办的17起案件,除有一起非我院管辖但已经三级终结的案件,另外16起案件已全部办结。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突出抓好内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009年以来,我院坚持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结合,自觉接受包括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各界和诉讼当事人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公正司法。
一是将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主动向区委汇报,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反馈整改措施以及个别走访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监督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交办的案件,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复。2009年我院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件,转办交办信访案件30件,均已办结并已答复代表及相关部门。
四是充分发挥我院聘任的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人员、社区人员在内的十八名廉政监督员的重要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按照“有人监督、有权监督、有效监督”的理念,建立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
量评查网络,以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违纪查究网络,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干警绩效考核网络,保证了队伍建设与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六、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我院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方面。虽然从总体上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上呈好的发展态势,但发展不平衡,所反映出的问题不容忽视: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被当事人抓住,成为当事人屡次上访的理由;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错漏别字仍有存在;有的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识不强,大局意识差,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有的案件执行效果不理想,执行效率不高。
(二)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突出,2009年,我院民商事法官人均结案为179件,有六名法官结案达到200件以上,2010年1-9月份,我院民商事法官人均结案也达到了138件,甚至是正常休息和休假得不到保证,健康状况不佳,培训和学习因此受到影响,也因为如此,造成案件积压和少部分案件久拖不决,影响案件质量,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另外,民
商事审判和执行队伍也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职级待遇未落实等现状。
(三)外部司法环境方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当事人以闹访、自杀、围堵法院大门等相威胁,甚至是冲击法庭,侮辱、谩骂法官,使民商事审判法官和执行工作人员面临挑战和压力。由于交易风险的存在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当事人法制意识薄弱,一些案件客观上已经没有实际执行的可能,当事人却把这一责任转嫁甚至迁怒于法院;有些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给执行工作人为设置了障碍;当事人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行风险越来越大;外部环境对执行工作的制约因素仍然较大,阻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等等。
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点
2010年10月13日上午,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干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蒋岗平及部分人大代表到涧西区法院视察了2009年以来的民商事及执行工作,对涧西区法院一年多以来的民商事及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肯定,与会领导及代表对涧西区法院的民商事和执行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杨干修副主任对下一阶段民商事及执行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干警自觉奉
行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司法,廉洁为民;二是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做到程序完善,适用法律准确,力求庭审规范,力求文书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降低涉执信访比率。会后,院党组根据与会领导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决定我院今后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中心,紧紧围绕三项政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审判管理,坚持内部挖潜,确保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平稳运行。并确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司法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继续坚持审判执行不忘发展、不忘稳定、不忘和谐,充分发挥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和谐涧西”建设。将更加注重维护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更加注重依法支持基础建设的力度;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注重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宣传,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强化责任意识,打造平安和谐辖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民商事
审判和执行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的大局,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将在一定的领域内对社会生活产生导向作用,因此,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必须切实置身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听取监督指导意见,对重大热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出席审判法庭,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慎重处理下判。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发挥其独特的优势,更好的调解案件和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全面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加大执行改革力度,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要努力在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审查、辩法析理和裁判文书制作方面下功夫。通过强化和创新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审判和执行流程管理工作,健全和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切实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促使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法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继续以强化执行质量、提高执行效率、注重执行效果为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提高执结率,降低涉执信访比率。在对执行机制创新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行之有效、得到上
级法院认可的改革措施,如执行分权改革、执行听证、执行和解等,以制度固定下来,使之更加统一、规范、有序。更加注重诉讼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参与和共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调解工作贯穿全程,切实加强“三调联动”对接工作,以在各办事处(乡)设立社会法庭为契机,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调解工作网络。
(四)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和执行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要紧密联系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干警自觉奉行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司法,廉洁为民。努力提高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重点是驾驭庭审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能力,尤其是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做到程序完善,适用法律准确,力求庭审规范,力求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加强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建设,在“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纠正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商事审判和执行重点环节的制度化建设。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队伍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督察问责力度,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促进司法廉洁。
8.法院执行汇报材料 篇八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
一、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收案数为***件、收案标的为***万元、结案数为***件、结案标的为***万元。
二、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未结案件的数量为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执行难”问题客观上仍然存在,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
(一)申请执行人方面:
1、市场交易、经营风险意识差。经营和交易时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信用状况等没有主动和足够的了解,没有防范意识。从一开始,就已为日后难以履行埋下隐患,其实就是等于把自己原本的经营风险转嫁到了法院的身上。
2、诉讼风险意识差。表现在诉讼不及时,诉讼前被执行人就已经下落不明或者诉讼时不知道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
3、执行风险意识差。申请人一般认为只要打赢官司,案件到执行阶段法院就得负责还钱,不闻不问,无执行风险意识,或者盲目地要求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稍有不慎就会认为法院是在袒护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方面:
1、被执行人难寻。我县经济相对落后,被执行人主要集中在农村,外出务工较多,这给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带来很大的困难。
2、部分被执行人缺乏诚
信意识,故意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因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形式有很多种,可以是存款、股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以及各种收藏等。它们的处所以及流向,只有被执行人自身最清楚,被执行人如把自己的存款以他人的名义进行存储,法院难以取得确切证据。
3、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在农村有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家徒四壁,整个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比较低,根本无力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大多已被关押,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家庭共有财产难以分割,这类案件基本上也就随着被执行人的入狱服刑而“冷冻”,难以执结。
4、不动产执行变现难。在处理债权与生存权的矛盾中,我国法律为保障生存权,选择了后者。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实际生活当中,被执行人有两处房产的很少,且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其难以变现,所以造成有财产也不能执行到位。
(三)法院自身的原因:1、审判上的原因。民事案件在审理阶段审判人员一般只注重的实体处理,而往往忽略对被告的财产的注意,没有充分考虑今后案件的执行问题;个别案件由于判决主文语义模糊不清,执行时难度很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既判力强,执行率差。2、执行上的原因。我县人口较少,关系比较复杂,打官司拖关系、找熟人,无形中法院办案就受到制肘。加上近年来信访形势日益严峻,少数执行人员存在消极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思路不宽,综合办案能力不强,削弱了司法权威,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产生不信任或抵触情绪。
3、法院执行力量、经费、装备比较缺乏。对可能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外出下落不明,要经常去寻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法院的人力、物力难以支撑。我院执行局办案只有手拷加上*辆执行用车,有*辆使用年限超过*年,车况很差,其余再没有什么可以依托的,如遇暴力抗法时,显得很无助。目前,*名执行干警中有法官资格的只有*人,执行力量、装备和执行人员素质与所承担的任务和执行难度不相适应。
(四)执法环境方面:
1、社会诚信度不够。社会诚信缺失、被执行人违法成本较低,有故意拖延履行的情况。以信用社案件为例,相当一部分债务人认为公家的钱全部偿还太“吃亏”,能拖就拖,往往最终是以信用社放弃了部分债权为代价结案,被执行人在违法中尝到了甜头,这在客观上使得执行难度加大。
2、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依然存在。有些案件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但在地方或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或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地方或部门利益往往占上风,法院执行承受着来自各方面所谓“合乎情理”的压力和阻挠。在执行行政机关、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是被执行人的案件时,负有法定协助义务的部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积极协助配合,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严重制约着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3、司法救助基金机制仍不健全。对于申请
人为弱势群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由于政府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拨付司法救助基金,致使这类案件长期不能执结,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五)立法方面:“执行难”虽然有复杂的社会原因,但更关键的是缺乏一部专门、系统的民事强制执行法,造成了立法滞后的状况。有些方面需要法律作出相关规定却还是空白;有些规定太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操作性;有些规定又过于保守和人性化,严重地束缚了执行工作的手脚;而有些规定不太合理。比如作为强制措施的拘留,法律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十五日,达不到震慑被执行人的效果,有些被执行人认为拘留与履行判决相比还是划算,法院最多也就是把人关个十五天就放出来。还有的更是错误地认为拘留可以代替履行义务,法院既然把我拘留了,那钱也就不用还了。
四、希望人大帮助解决的问题。
1、视察评议法院执行工作。
2、专项调研法院执行工作。
3、个案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4、助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9.法院强制申请执行书 篇九
申请人:张庭杰,男,汉族,1933年12月2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日化公司家属院九号院2号楼3431号。
委托代理人:张长安,男,汉族,1956年8月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南路沣惠小区735楼28号。系申请人之子。
被申请人:王强,男,汉族,1983年6月2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漳浒寨村29号。
被申请人:王工农,男,汉族,1953年11月25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被申请人王强之父。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你院审理,于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审理完毕。贵院(2011)雁民初字节0050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条规定:“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廷杰经济损失186252.4元,及诉讼费1808元”,共计人民币:188060.4元(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肆角)。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10.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 篇十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
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在审理时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大部分案件从审理到执行都没见到过债务人,无法执行。
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法院执行案件的标的物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才能保证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真正实现。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或者有意采用多种手段隐藏财产,加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不健全,个人故意以其他人名字存款,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有些单位以个人名字在银行存款,给执行设下重重障碍。有的将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躲避债务,有的夫妻协议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等等。当法院进行调查时,找不到任何财产,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而且引起权利人的不理解甚至质疑,更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协助法院执行是一条法定义务,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及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法院执行。但在实际执行中,有时个别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于怕麻烦,怕得罪人等原因,推诿、拖延协助执行。一些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因选举、民主评议、利益相关等原因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不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事屡有发生。少数部门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为设置障碍,甚至制定法外的内部规定,抵制执行工作的正常行使。
5、执行机制差。目前,基层法院执行机构一般是执行庭和基层法庭。基层法庭审执不分,力量薄弱所呈现的问题自不待言,执行庭也因与设立初衷不一致而无法发挥联动应变效应。执行政策缺乏连续性,对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有缩手缩脚现象。另外,基层法院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法官老化,业务不精因此而造成的执行率低下,执行方式落后的现象暂无法解决。
二、新形势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
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综合症,其成因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执行难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生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越来越普遍。随着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执行案件的数量也就相应增多,难度也会在一定时期相应增大。
2、从道德文化的角度看,执行难源于市场主体诚信观念的缺失。当前适应经济发展新的道德观尚未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责任意识等普遍低下。突出地表现在“逃债”等恶性债权债务关系上。对这种行为,社会批判的声音过于微弱,法律上也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得尝了甜头的人越发肆无忌惮。另外不少债权人认为一旦诉至法院,法院就可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自己却坐享其成,个别申请执行人难缠,如我院有三件执行案件,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不领,讲要按照他的理解执行,四处上访。
3、从案件审判来看,以往法院、社会舆论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与否,而忽视了法律文书的落实。又因法院实行分权控权,审、执分开,审判人员多注重审判而少考虑执行,形成了判的只管判,没有责任去考虑执行问题,忽视了执行的可能性,有时可能错过最佳的执行时机,使得案件最终无法执行。
4、从当事人来看,诉讼时被告人往往夸大自己履行协议的能力、随意承诺并随意达成调解协议,借调解之机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然后转移财产或销声匿迹。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出现调解容易执行难的怪现象。尤其在农村相对来说,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经常不到庭、不露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配合积极性不够。而且协助执行难,农村一些村庄的群众或基层组织不愿得罪人,不愿协助法院执行,特别是一些被执行的农民还经常聚集亲友或煽动他人妨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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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得到申请人理解难。农村的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自己拿不到钱一定是法院没有尽到责任,故经常责难法院执行人员或干脆找法院要钱,如果案件因特殊原因一旦被中止执行,有的人则不断到法院来纠缠。从社会信用体现来看,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欠债还钱应当是法律意识人士的基本理念。可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在逐步完善,在基层不讲信用的行为被发现和追究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责任的可能性还较低,对失信行为的处罚程度还远不够严厉。加之深层次的基层社会经济、文化前景、司法权威的弱化,导致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低下,相当数量的债务人千方百计逃避执行。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矛盾综合交织的结果。这几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健全机构,建立各项新机制,强化了执行措施的运用,部署了多次集中清理未结执行积案活动,加大了执行力度。但是,执行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它涉及到立法,执法、普法和守法。需要法院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争取多种渠道获取执行线索,并不断强化执行威慑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一是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确实有效地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扫清执行障碍,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力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法院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同时,就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
二是完善执行管理体制,主要是加大执行局的执行管理权力和能力,加强上下级法院执行局指导和联系方面入手,改变基层法院执行力量分散,装备落后,信息不够畅通的情况。实行高级法院对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体制,加强执行监督和提级,指定执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供现实执法条件。实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的互相制约,防止执行时人员权力过大。同时,也让执行员专司执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将中央政法委布置的由相关22家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改变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并真正形成合力。按照中央政法委法发[2006]36号《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甚至干扰人民法院执行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执行队伍建设一方面指执行力量的加强。按照中央1999年11号文件规定,要把执行人员的比例增加到法院总人数的15%,更主要的是要加强执行队伍素质建设,即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养、严格守法、认真执法,要加强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公正执法意识,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法。
五是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审、执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做好民商事调解与执行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调解容易执行难的情况;审判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合理把握调解的尺度,努力提高对调解协议可执行性的认识,注重在调解中释明执行风险;加强法院之间横向联系,以此营造一种执行声势,让被执行人明白只要自己债务未了,逃到哪里都会受到执行,从而打消外逃被执行人的逃债心理。
六是各部门联合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感,改善执行难的人为环境问题。如前所述,信用观念的缺失是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要教育公民依法办事,使人民群众掌握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文化道德和法律意识,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全社会范围内信用意识的形成也非自然形成,还需要外界的配合,所以要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让人们认识到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录入到此系统,并与银行、工商登记、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使得被执行人如出现严重资信问题,那么其无论融资或出入境等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赖账者要想在市场经济舞台上重树自己的形象,只有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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