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业管理办法

2024-10-12

废品收购业管理办法(精选8篇)

1.废品收购业管理办法 篇一

废品回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 2014年4 月1 日至2015 年 4月1 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三、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种制度,每天及时清走要处理的废物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2.废品收购承诺书 篇二

1、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营业执照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或者授权机构备案,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经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新居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2、矿区、油田、港口、机场,军高禁区,大中型金属历练加工企业周边后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3、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出卖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厂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信息,物品为大宗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废旧专业器材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合法来源证明,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物品改变原貌前应当拍照留存。

4、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人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5、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禁收购下列金属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

(2)、公安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

(3)、无民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

(4)、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6、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缉寻查的赃物或者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7、废旧物品的收购、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8、人民警察到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任务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说明情况。积极协助工作。

9、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治安责任人:

签名:

3.废品收购业管理办法 篇三

甲方: 乙方:

乙方

为甲方废品收购(取)方,双方本着“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为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取)甲方废品后,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收购甲方废品后,必须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最终处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环保的有关法律与其它要求。

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自觉地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3.1废品的运输,要采取纸箱或袋;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4.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摆放,污染环境。

5.甲方有责任及权利对乙方的处置废弃物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取消其收购(取)资格或报当地环保局处理。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废品收购方(取)合同终止时自动终止。

甲方:

(签名盖章)年

日 乙方:

(签名盖章)年

4.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篇四

签发:

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回收范围

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边角料、包装物及容器。

3.2.各部门经审批后同意报废,以废弃物变卖的物资。4.废品回收分类

4.1.纸壳类:主要是瓦楞包装箱、小纸盒、商标用后的黄纸、波音皮料背面纸。

4.2.塑料类:主要是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板边角料、PVC塑料型材头料、玻璃胶胶筒、塑料乙醇瓶。

4.3.玻璃类:大板玻璃边角料,玻璃瓶。

4.4.金属类: 机修组下料的角钢、矩管边角料,设备维修拆卸下来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零部件。

4.5.垃圾类:散落在地上的PVC塑料屑、压克力粉末、锯末灰,用于原材料包装的少量塑料薄膜、泡沫,地面的灰尘。

4.6.审批报废类:无法使用的工装夹具、零配件,不能再利用的废旧设备,有严重缺陷无法销售的有机缸体、玻璃缸体和地柜,外地发回来有质量问题的又无法退货的原材料。5.回收方法

5.1.瓦楞包装箱、小纸箱,折叠打捆后放在车间或库房规定的位置由外来回收人员拉走。其它废纸应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处理。

5.2.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边角料要放入各车间的回收处理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5.3.玻璃胶胶筒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4.玻璃边角料要放入专用的玻璃回收箱内并定置,定期由外来回收人员回收。钢化玻璃、镜面玻璃和玻璃瓶要放在可回收垃圾场,不能放入玻璃回收箱。

5.5.角钢、矩管的边角料、废旧零配件要放入金属回收箱内并定置,每天由外来人员回收。5.6.外来人员回收时,材料仓库库管员应确认是否是上述废旧物,确定后要和外来回收人员一起过称并详细记录物料的名称、公斤数及金额。

5.7.回收地点:组装车间侧门外。

5.8.需审批报废物料,要在《废品、废料审批表》或《不良固定资产处理审批表》上填写物料名称、存放地点、库存期(有必要的填上金额)交由品管部(固定资产需由设备科)相关人员确定责任部门、报废原因,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及时驳回,如同意,交总工判定,如同意但需改制或拆卸的须作书面的处理方案,物料类3000元以下的,总工审批;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需交副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不良固定资产类10000元以下的由总工复核,副总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物品保存部门按最终判定协助供应部处理。7.回收管理

7.1 回收物料在车间现场的,必须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7.2.需要将回收物料送到回收垃圾场的,要将垃圾车摆放整齐。

7.3.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夹杂有公司规定可循环利用(供应商回收品)的周转箱、包装袋及可用物料等,一经发现当场责令其整改,并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7.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产生料或试制品、试验品拆卸废弃物料均须按此办法执行。8.奖惩条款

8.1.凡送交垃圾场的废品,要按上述要求分类,不能混装,如有此现象,责令其整改,如不整改或无效则处罚责任人10元/次。

8.2.如在不可回收垃圾桶清查出有可回收垃圾,处罚责任人10元/次,如是有用材料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8.3.车间、仓库、职能部门对于需进行审批才能报废的物品未按要求处理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200元/次。

8.4.对投诉有功人员奖励10-20元/次。

5.不良品报废品管理办法 篇五

一、目的

为规范不良品、报废品的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使之有章可依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造、加工、装配、重检等作业中产生的不良品或报废品,除有特殊规定外,均适用于本办法

三、定义

1.不良品

本公司的物料、在制品或成品,不符合品质标准,具有缺陷或瑕疵,不可再修复,未经修复或再加工不可使用或销售的,称为不良品,2.报废品

本公司的物料、在制品或成品,不符合品质标准,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再修复,未经修复或再加工不可使用或销售的,称为报废品,四、不良品管理规定

1.不良品的种类

(1)品质部在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最终检验、出货检验等工作

中发现的不良品

(2)制造部门在制造、加工、装配、重检、盘点等作业中发现的不良品

(3)技术、品管等单位在试验、测试等工作的良品、试验、测试

后产生缺陷或瑕疵而成为不良品

(4)存货在挤压、摔跌、潮湿、日晒或其他原因而成为不良品(5)客户退货重检、拆解、处理等作业中产生的不良品 2.不良品判定依据

品管部制定“品质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书”作为判定不良品的依据,其来源有:

(1)客户提供的检验规范、标准或样品(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设计指标、技术参数(4)品质历史资料(5)企业品质方针、策略(6)同行业或同类产品样品 3.不良品确认流程

(1)各经办人员在作业中,发现与品质标准不符或不易分辨的物

料时,应将视为异常品予以隔离

(2)经办人员提请品管人员做不良鉴定工作,以确认隔离的异常

品是否为不良品

(3)品管员依据“品质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书”及样品等资料

判断异常品是否属于不良品

(4)判定良品的,可以继续使用;判定不良品的应提出处置方式(5)如品管员无法判定,或经办单位及主管不认可品管员判定的,应向上级品管主管申诉

(6)逐级申诉由品管经理做最后的核定,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核定 4.不良品处理规定 处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1)修复使用。将不良品经整形、削边、去污、重组等作业予以

修复,修复后应有品管员或制造主管核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代用。将不符合特定产品标准,但可符合其他产品标准的不

良品,经技术、品管单位鉴定后,用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上,即为代用

(3)拆解使用。将不良组合品,拆解成零组件,取符合使用标准的零组件使用,或取部分零组件修复或代用

(4)报废。无法重新利用的。(5)退料。不良品是指上工程或协力厂商、供应商送料的原不良

时,可以以退货形式或换货形式

5.不良品退料规定

(1)领料单位将上一工程供料单位的原不良物料整理,依原包装

方式包装,填写“退料单”

(2)“退料单”应写明制造命令、客户、物料名称、编号、规格、退料等原因、数量

(3)领料单位领料员经退料不良品及“退料单”交品管部检验(4)品管员对不良品逐一确认,并贴上不良标签,以确认不良品

位置,并在“退料单”上签名

(5)物料员凭“退料单”与仓管员交接(6)仓管员区分物料来源,属本公司上工程的,则每日与供料单

位交接;属于供应商的物料,通知供应商前来交接

(7)退料单一式五联,退料单位、品管、仓库、财务、供料单位(8)仓管员对退料作进出登记

五、报废品管理规定

1.报废确认流程

(1)用料单位发现品质严重不良,判定应予报废的物料,予以隔

(2)用料单位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制造命令、物料编号、名

称、规格、报废原因及数量,送品管部鉴定

(3)品管部根据品质标准,判定是否应予报废,对可修复使用的,提出建议,不准报废;对供应商造成的原报废,责令退料处理

(4)用料单位持品管部签准的“报废申请单“,将报废品退至资

材部处理

(5)报废单一式四联,用料单位、资材部、财务部、品管部各存

一份

2.报废品处理规定

6.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篇六

节约材料、盘活资金、降低生产成本。

2.适用范围

全厂全部下角料的回收、再利用,工序报废品和退厂报废产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废品区的定点、定位提供废品箱便于堆放废铁、废渣、铁屑。

3.2各工段配合生产部对下角料进行清理和废品回收,各工段将废品放在规定的.地方分类倒入废品箱。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废品回收厂家的联系、运输的联系。

3.4财务部负责资金回收。

3.5综合库房负责废品的出库和票据的交付及废品的处理通知报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处理,回收处理。

3.6品管部负责工序报废品C类的鉴定批准,技术部负责报废品B类的鉴定和批准,顾总负责报废品A类的鉴定和批准。

4.工作程序

4.1工段下料完毕,下角料专一堆放,由生产部废品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挑出可利用品另行存放,再利用,本厂不能利用的

料头,由品管部鉴定。分类放入指定地方,统一处理。做到物尽其用。

4.2工序中和退厂产品报废品和试验产品废品定期进行处理,废品处理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技术部审核。

4.3回收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选择与我厂有供货关系的厂家,可进行抵帐以盘活资金,其次可选择收购价格相应较高的收购商。

4.4废品管理人员监督过磅,磅单一式三份,自存一份,综合库负责开据出库单,返回出库单附过磅单红票交财物进行账物结算。

4.5除专职废品管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变卖厂内废料。

4.6废品管理人员须备齐废品清理帐簿,必须记帐清楚,便于财务核对。

7.不合格品及废品管理制度(宝泰) 篇七

审核:

批准:

日期: 年 月 日

景泰宝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原材料是预拌混凝土的物质基础,原材料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原材料必须确认质量合格方可采购,每批进入搅拌站的原材料必须遵循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

1、水泥的不合格品与废品

1.1进入搅拌站的水泥是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及出厂合格证,不全的属于不合格水泥。

1.2样品送检到实验室常规检查,凡3天抗压强度≤

17、抗折强度≤3.5MPa,28天抗压强度≤42.5MPa、抗折强度≤6.5MPa;细度比表面积<300㎡/Kg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不合格水泥。1.3在检验试验过程中凡初凝时间≮45min,终凝时间≯600min;安定性沸煮试饼法无裂纹、无翘曲,雷氏夹法测差<5mm;等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是均为废品水泥。

1.4不合格的水泥和废品水泥不得进入搅拌站,如进入搅拌站的应封存或清除场地。

2、砂、碎石的不合格品

2.1进入搅拌站的砂碎石原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2检验砂的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中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判该产品合格,仍然不符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2.3检验碎石的颗粒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碎石的压碎值指标和有害物质含量,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中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便准要求时可判该产品合格,仍然不符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2.4对检验不合格的砂、碎石不得用于混凝土中,应清出搅拌站。

3、混凝土掺合料的不合格品

3.1混凝土掺和料进入搅拌站时,应根据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检验,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便准要求时可判该产品合格,仍然不符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3.2不合格的混凝土掺和料不得进入搅拌站,如进入搅拌站的应封存或清除场地。

4、混凝土的不合格品

4.1混凝土的试样应在出机后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有关规定。4.2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4.3当试件的强度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时,出现强度值偏低或对混凝土构件强度产生怀疑时,应查明原因对混凝土实体或构件进行回弹,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取样法、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实体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补救措施。

8.报废品管理规定 篇八

1.1 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的报废物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处置,特制订本程序 1.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报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定义

2.1 【报废品】是指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或成品,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再修复,因而不可再使用或销售的,称为报废品。2.2 我司报废物主要分为:

2.2.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如冲压产生的边角料报废;生产中报废的标准件(螺丝、垫片等),托盘,纸箱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渣。

2.2.2 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

2.2.3 市场上退回的三包件或者主机厂、外租库退回的不良品。

2.3 【报废】是指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生产中、市场上退回产生的报废物的评审和最终判定; 3.2 生产部负责生产中产生的报废物的标识,集中放置,保管和定期申报处理;

3.3 仓库管理员负责生产中产生的标准件报废物的收集,保管和定期申报处理;

3.4 营业部负责废弃物定期集中买卖处理; 程序

4.1 报废物的报废申请:当日生产结束后,各班长需对当天的不良进行统计,认为不可再返修的需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由品管部确认。4.2 报废品的判定

4.2.1 当品管部接到生产开具的《报废申请单》时,由品管部主任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评审后作出报废的最终判定;评审过程中不仅需要确认机种是否真的要报废,还要确认填写的机种型号、数量、批次号是否正确,若有不一致的地方,退回所在班组进行更改,并对相应责任人做出处罚。

4.2.2 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机油等,无需评审,由产生部门分类,标识,集中放置在规定的位置定期做报废处理;

4.2.3 市场上退回的三包件或主机厂、外租库退回的不良品,仓库对其确认机种和数量并联络品管对不良进行品质确认,确认完毕后,品管将确认得到的信息填写到《三包件、质废件品质确认单》,对可以回用的返回车间重新喷砂使用,确定无法再利用,确实需要报废的,由品管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由相关责任人确认后报废。完毕后将《三包件、质废件品质确认单》和《报废申请单》复印件递交仓库和生产课,进行登帐处理。

报废品管理规定

4.2.4 当品管确认需要报废后,生产部需将要报废的排气管(包括三包件)定期进行切割,取出触媒在还可以利用的情况下,将触媒入库作为二次触媒使用。反之连同触媒报废。处理

5.1营业部相关责任人定期对已切割的排气管进行相应处理;并将买卖过后的单据交由财务。

5.2若确定为是生产过程中的工废,则按销售价格进行报废,将报废金额划入班组,在当月奖金中扣除。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

7.1 报废申请单

7.2 三包件、质废件品质确认单

三惠技研(常州)有限公司

上一篇:作文 那一刻我长大了下一篇:银行贷款收入证明通用模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