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2024-09-15

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精选9篇)

1.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篇一

大宗物流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区局备案)

1、备案依据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12]23号)渝地税发[2012]23号文件规定如下: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符合上述减税条件的物流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程序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所提出申请,税务所初核后上报区局备案登记。

3、应提供的材料

纳税人办理大宗物流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时,需报送以下资料:

(1)自用:

①《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件复印件; ③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④申请减免土地上相关设施照片(图片); ⑤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它需备案的材料。(2)出租:

①《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件复印件; ③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④申请减免土地上相关设施照片(图片);

⑤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它需备案的材料。

2.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篇二

发布者:佚名 | 来源:国土资发〔2008〕24号 | 时间:2008-12-17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土地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doc

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doc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分类 行业 代码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地区分类 行业 代码 29 30 31 32 33 34 市县等市县等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第七、八第十一、十二第十三、十四第十五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九、十等 别 等 等 等 等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555 ≥1815 ≥1935 ≥2590 ≥1935 ≥2590 ≥2590 ≥388

5一类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245 ≥1450 ≥1555 ≥2070 ≥1555 ≥2070 ≥2070 ≥3105

二类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900 ≥1055 ≥1125 ≥1505 ≥1125 ≥1505 ≥1505 ≥2260

三类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625 ≥725 ≥780 ≥1035 ≥780 ≥1035 ≥1035 ≥1555

四类

≥660 ≥660 ≥660 ≥660 ≥660 ≥660 ≥660 ≥520 ≥605 ≥660 ≥865 ≥660 ≥865 ≥865 ≥1295

五类

≥590 ≥590 ≥590 ≥590 ≥590 ≥590 ≥590 ≥470 ≥555 ≥590 ≥780 ≥590 ≥780 ≥780 ≥1175

六类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七类

第七、八第十一、十二第十三、十四第十五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九、十等 别 等 等 等 等

≥3885 ≥2590 ≥2070 ≥1555 ≥3105 ≥3105 ≥2590

≥3105 ≥2070 ≥1660 ≥1245 ≥2485 ≥2485 ≥2070

≥2260 ≥1505 ≥1210 ≥900 ≥1815 ≥1815 ≥1505

≥1555 ≥1035 ≥830 ≥625 ≥1245 ≥1245 ≥1035

≥1295 ≥865 ≥690 ≥520 ≥1035 ≥1035 ≥865

≥1175 ≥780 ≥625 ≥470 ≥935 ≥935 ≥78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35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36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3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39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40 ≥4400 ≥3520 ≥2575 ≥1760 ≥1470 41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42 ≥1555 ≥1245 ≥900 ≥625 ≥520 43 ≥1555

≥1245

≥900

≥625

≥520

注: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

行 业 分 类

代 码 名 称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加工业 17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35 ≥440 ≥935 ≥440 ≥1175 ≥440 ≥935 ≥440 ≥1330 ≥440 ≥935 ≥440 ≥470 ≥440 ≥470

≥440

容 积 率 ≥1.0 ≥1.0 ≥1.0 ≥1.0 ≥0.8 ≥1.0 ≥1.0 ≥0.8 ≥0.8 ≥0.8 ≥0.8 ≥1.0 ≥0.5 ≥0.6 ≥0.7 ≥0.8 ≥0.8 ≥1.0 ≥0.7 ≥0.6 ≥0.6 ≥0.7 ≥0.7 ≥0.7 ≥0.7 ≥0.7 ≥1.0 41 42 43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0 ≥1.0 ≥0.7

附件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指标应用

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

二、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附件2:土地等别划分

五等:南宁市(江南区 良庆区 青秀区 西乡塘区 兴宁区)

六等:柳州市(城中区 柳北区 柳南区 鱼峰区)七等:桂林市(叠彩区 七星区 象山区 秀峰区)九等: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贵港市(港北区 港南区 覃塘区)梧州市(万秀区 蝶山区 长洲区)桂林市雁山区

十等: 钦州市(钦北区 钦南区)防城港市防城区 北海市铁山港区 南宁市邕宁区 武鸣县 玉林市玉州区 来宾市兴宾区 十一等:百色市右江区 北流市

十二等: 岑溪市 东兴市 桂平市 合浦县 合山市 桂县 柳城县 柳江县 容县田东县 昭平县 钟山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 贺州市八步区

十三等:荔浦县 灵川县 全州县 兴安县 阳朔县平乐县 富川瑶族自治县 藤县 博白县 陆川县平果县 田阳县平南县 上思县 宜州市 苍梧县 南丹县

十四等:宾阳县 崇左市江州区 大化瑶族自治县 扶绥县 横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鹿寨县 兴业县 蒙山县灵山县 浦北县 乐业县 田林县 西林县 凌云县 隆林各族自治县

十五等:都安瑶族自治县 恭城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兰县 凤山县 天峨县 靖西县 德保县 那坡县 融安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武宣县 象州县 忻城县 永福县 资源县 灌阳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隆安县 上林县 马山县 凭祥市 大新县 龙州县 宁明县 天等县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0谷物磨制 132 :132 1320饲料加工

:133植物油加工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1340制糖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1畜禽屠宰 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136 :136水产品加工 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3水产饲料制造 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 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豆制品制造 1393蛋品加工 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14:食品制造业 141:焙烤食品制造 1411糕点、面包制造 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蜜饯制作。143:方便食品制造 1431米、面制品制造 1432速冻食品制造 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罐头制造 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 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1味精制造 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其他食品制造 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493盐加工 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15:饮料制造业 151 : 1510酒精制造。

152:酒的制造 1521白酒制造 1522啤酒制造 1523黄酒制造 1524葡萄酒制造 1529其他酒制造。

153:软饮料制造 1531碳酸饮料制造 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535固体饮料制造 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54 1540精制茶加工 16:烟草制品业

161 1610烟叶复烤。162 : 1620卷烟制造 169 : 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7:纺织业 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721毛条加工 1722毛纺织 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 : 1730麻纺织。

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741缫丝加工 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丝印染精加工。

175:纺织制成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丝制品制造 1755绳、索、缆的制造 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57无纺布制造 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81 : 1810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183 : 1830制帽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91 : 1910皮革鞣制加工。

192:皮革制品制造 1921皮鞋制造 1922皮革服装制造 1923皮箱、包(袋)制造 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I931毛皮鞣制加工 1932毛皮服装加工 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1羽毛(绒)加工 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1:锯材、木片加工 2011锯材加工 2012木片加工。202:人造板制造 2021胶合板制造 2022纤维板制造 2023刨花板制造 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203:木制品制造 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2032木容器制造 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204 : 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21家具制造业

211 : 2110木质家具制造 212: 2120竹、藤家具制造。213: 2130金属家具制造。214 : 2140塑料家具制造。219 : 2190其他家具制造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21: 2210纸浆制造。

222:造纸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手工纸制造 2223加工纸制造。223:纸制品制造 223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31:印刷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2 : 2320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233 : 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41:文化用品制造 2411文具制造 2412笔的制造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2414墨水、墨汁制造 2419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242:体育用品制造 2421球类制造 2422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23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24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2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243:乐器制造 2431中乐器制造 2432西乐器制造 2433电子乐器制造 243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4: 2440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51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5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人造原油生产。252: 2520炼焦 253 : 2530核燃料加工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2612无机碱制造 2613无机盐制造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

262:肥料制造 2621氮肥制造 2622磷肥制造 2623钾肥制造 2624复混肥料制造 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其他肥料制造。

263:农药制造

2631化学农药制造 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1涂料制造 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颜料制造 2644染料制造 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 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合成橡胶制造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动物胶制造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72化妆品制造 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香料、香精制造 267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医药制造业

271: 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272: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3 : 2730中药饮片加工。

274: 2740中成药制造275 2750兽用药品制造276 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 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化纤浆粕制造 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282:合成纤维制造 2821锦纶纤维制造 2822涤纶纤维制造 2823腈纶纤维制造 2824维纶纤维制造 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9橡胶制品业

291:轮胎制造 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力车胎制造 2913轮胎翻新加工。

292 : 2920橡胶板、管、带的制造。293 : 2930橡胶零件制造。294: 2940再生橡胶制造。

295 : 2950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6 : 2960橡胶靴鞋制造。299: 2990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30塑料制品业

301: 3010塑料薄膜制造

302 : 3020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303 : 3030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304: 3040泡沫塑料制造。

305: 3050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306 :3060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307 : 3070塑料零件制造。

308 :日用塑料制造 3081塑料鞋制造 3082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309 : 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

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3111水泥制造 3112石灰和石膏制造。3I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3121水泥制品制造 3122砼结构构件制造 31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31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3129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132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133建筑用石加工 3134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3135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4: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3141平板玻璃制造 3142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3143光学玻璃制造 3144玻璃仪器制造 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146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147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14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315:陶瓷制品制造 315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15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315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315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1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161石棉制品制造 3162云母制品制造 316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31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199其他非金用矿物制品制造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21: 3210炼铁。322 : 3220炼钢。323 : 3230钢压延加工。324 : 3240铁合金冶炼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11铜冶炼 3312铅锌冶炼 3313镍铬冶炼 3314锡冶炼 3315锑冶炼 3316铝冶炼 3317镁冶炼 33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2:贵金属冶炼 3321金冶炼 3322银冶炼 3329其他贵金属冶炼。33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331钨钢冶炼 3332稀土金属冶炼 33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334 :33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35 :33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1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2贵金属压延加工 3353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34金属制品业

34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11金属结构制造 3412金属门窗制造。342:金属工具制造 3421切削工具制造 3422手工具制造 3423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34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31集装箱制造 34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433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44: 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

34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34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4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47:搪瓷制品制造 3471工业生产配套用搪瓷制品制造 3472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34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348: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3481金属制厨房调理及卫生器具制造 3482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制造 3489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349:他金属制品制造 3491铸币及贵金属制实验室用品制造 3499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5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9其他原动机制造。35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3523铸造机械制造 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3525机床附件制造 35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53: 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35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3543阀门和旋塞的制造 3544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3551轴承制造 3552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356 : 3560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357: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 3571风机、风扇制造 3572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3575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3576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3577衡器制造 357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358: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 3582紧固件、弹簧制造 3583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35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359:金属铸、锻加工 3591钢铁铸件制造 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61: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 36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3613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3614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3615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36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22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4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5模具制造 36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31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2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3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1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3642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643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36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3645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6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9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5: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51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365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53缝纫机械制造 3659其他服装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63武器弹药制造 3669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6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671拖拉机制造 36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3673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3674畜牧机械制造 3675渔业机械制造 36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36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及机械修理。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6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3682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683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36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36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3686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36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69: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3692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3693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3694商业、饮食、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 36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3696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制造 36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36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1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 3712工矿有轨专用车辆制造 3713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3714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3719其他铁路设备制造及设备修理。

372:汽车制造 3721汽车整车制造 3722改装汽车制造 3723电车制造 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726汽车修理。

373:摩托车制造 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 373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74:自行车制造 374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3742助动自行车制造。375: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3751金属船舶制造 3752非金属船舶制造 3753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 375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3755船舶修理及拆船 3759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的制造。

376:航空航天器制造 3761飞机制造及修理 3762航天器制造 3769其他飞行器制造。

379: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791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3792交通管理用金属标志及设施制造 3799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91:电机制造 39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3912电动机制造 3919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

39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3922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39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39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39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931电线电缆制造 3932光纤、光缆制造 3933绝缘制品制造 3939其他电工器材制造。394 : 3940电池制造。

39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51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39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3953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3954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3955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3956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 39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3959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6:非家用器具制造 3961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的器具制造 3969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97:照明器具制造 3971电光源制造 3972照明灯具制造 39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39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991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3999其他未列明的电气机械制造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1:通信设备制造 4011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4012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4013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14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9其他通信设备制造。402 : 4020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40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32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4039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04:电子计算机制造 404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4042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404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405:电子器件制造 4051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05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4053集成电路制造 405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406:电子元件制造 406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4062印制电路板制造。407: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4071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4072家用音响设备制造。409 : 40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1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41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41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4113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4114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4115试验机制造 4119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41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1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2汽车及其他用计数仪表制造 4123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4124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5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4126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4127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4128电于测量仪器制造 4129其他专用仪器制造。413 : 4130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414: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4141光学仪器制造 4142眼镜制造。415: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4151电影机械制造 4152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415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4154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4155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4159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419 4190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物流公司仓储成本控制 篇三

分析德邦物流公司仓储成本控制

作为国内比较著名的物流公司,德邦物流近年来采用物流本钱横向控制的方法来加强企业仓储成本控制,通过在运输本钱控制、具体仓储本钱控制及配送本钱控制这三方面的具体运作来实现整个物流公司的仓储成本控制。(一)、运输本钱的控制

运输作为物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仓储成本的控制活动起到很大的决定作用,它直接影响物流企业的仓储布局问题。在运输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装卸、搬运及包装和劳动力等多种因素,围绕整个运输活动如何消除相向运输、迂回运输等不合理的现象是控制运输本钱的关键。如下图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德邦物流公司苏州至其他区域的公论专线网络费用并不是价格所有的同样重量价格都完全一样的。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运送地点,其货物的报价是不一样的,同样,不同的运输工具及运输线路的优化程度都对其成本控制有着总要影响,这点希望大家予以重视。就德邦物流而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手段来进行此方面的成本控制工作。

1、合理选用运输工具

工具的经济性、迅速性及平安性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根据不同货物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通过对所有交通工具的特征进行综合评价是选择运输工具的依据。

2、运输优化

扩大运输批量,注重运输方式是运输优化中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采用零担凑整、1 专业定制各类报告,淘宝ID;华中秘书网

集装箱、捎脚慧空运输等方法,减少运输次数,采用合装整车运输是降低运输本钱的有效途径,盒装整车运输的基本方法有:零担货物拼整车直达运输,零担货物拼整车接力直达或中转分运,整车分斜,整车零担等。

3、改善车辆转载技术及装载方法

通过此项工作,企业可以运输更多的货物,提高装载率。另一方面,通过充分使用车辆转载容积将不同的货物分放在不同的运输位置也是节约运输成本的重要方法。这些都为德邦物流的具体仓储成本控制提供较大的发挥空间。

(二)、具体仓储本钱的控制

德邦物流在进行具体的仓储本钱控制方面的工作时,主要通过以下几点进行控制:

1、减少库存点,优化仓库布局

目前许多企业通过建立大规模的物流中心,将过去零星的库存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对一定范围内的用户进行直接配送,这是优化仓储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德邦也是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具体的仓储成本管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仓库的减少和库存的集中,有可能会增加运输本钱,所以要在运输本钱。餐厨利息和配送成本的综合角度来考虑仓库的布局问题,让物流的总利息达到最低。

应对这种状况,德邦物流主要采用物料需求计划及准时制生产机供应系统等来合理地确定原材料、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每个物流环节最佳的库存量,采取现代化库存计划技术来控制合理困村量。

2、实现货物存储优化

德邦物流货物从生产到客户之间需要经过几个阶段,运用存储论确定合理的库存量。几乎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存储,究竟在每个阶段库存量坚持多少为合理?为了保证供应,需要多长时间补充库存?一次进货多少才干达到费用最少的目的这些都是确定库存量的问题,也都可以在存储论中找到解决方法。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方法是经济订购批量模型。

做好库存物品种类的重点管理和库存安排,库存管理中,德邦物流主要应用ABC分类管理法。以提高保管效率。ABC分类法管理符合“抓住关键的少数”,“突出重点”原则,库存利息控制中一种比较经济合理的常用方法,对于品种少但占用自己额高的A类货物,应该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必须严格逐项控制;而B类则作为一般的控制对象,额可以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面对C类物资,则不作为控制的主要对象,一般只需要采取一些简单的方法即可。

3、降低日常开支

德邦物流在保证货物质量平安的前提下,加强仓库内部管理。更好的堆放和储存货物以节约保管费用。提高仓库与仓储设备的利用率,掌握好储存额的增减变化情况,充分发挥仓库使用效率,提高长裤保管人员对通风。倒垛。晾晒的工作效率,减少临时工工资支出,物品保管中所需保养、擦油、防虫药剂、托保及代保和仓库小修理等费用支出也被德邦纳入计划,节约使用,做好仓库盘点工作,尽可能的减少货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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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送本钱的控制

如上文所述,配送本钱对仓储布局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要解决好仓储成本控制问题,配送本钱的控制也应考虑在内。德邦物流在此方面的工作具体表现如下:

1、降低配送本钱

优化配送作业的主要手段主要有混合配送、差异配送及共同配送等。德邦物流主要通过这集中方式的混合利用来使配送利息达到最小。

2、优化配送路线

在选择配送路线上,德邦物流主要采用系统分析技术。实现货物配送优化。具体的配送路线是指各送货车辆向各个客户送货时所要经过的路线,合理与否,对配送速度、车辆的利用率和配送费用都有直接影响。目前交成熟的优化配送路线的方法是节约法。德邦就是采用这样的方法来优化配送路线,降低配送成本的。

3、提高配送作业效率

配送作业包括入库、保管装卸、备货、分拣、配载、发货等作业环节。入货恶化发货效率的提高可以通条形码技术来实现,而保管和装卸采用自动化技术。德邦物流通过这些技术可以比较完善的解决配送过程中的效率低下问题,从侧面也实现了配送本钱控制。

4.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篇四

1、仓储首先是一项物流活动,或者说物流活动是仓储的本质属性。仓储不是生产、不是交易,而是为生产与交易服务的物流活动中的一项。这表明仓储 只是物流活动之一,物流还有其它活动,仓储应该融于整个物流系统之中,应该与其它物流活动相联系、相配合。这一点与过去的“仓库管理”是有重大区别的。

2、仓储活动、或者说仓储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处理等六个方面,其中,物品的出入库与在库管理可以说是 仓储的最基本的活动,也是传统仓储的基本功能,只不过管理手段与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物品的分拣与包装,过去也是有的,只不过现在更普遍、更深入、更精 细,甚至已经与物品的出入库及在库管理相结合、共同构成现代仓储的基本功能;之所以将“配送”作为仓储活动、作为仓储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因为配送不是一般 意义上的运输,而是仓储的自然延伸,是仓库发展为配送中心的内存要求,如果没有配送,仓储也就仍然是孤立的仓库;至于信息处理,已经是现代经济活动的普遍 现象,当然也应是仓储活动的内容之 一,离开了信息处理,也就不成其为现代仓储了。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3、仓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这与过去仅仅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深度与广度方面都有重大区别。谁委托、谁提出需求,谁就是客 户;客户可能是上游的生产者、可能是下游的零售业者,也可能是企业内部,但仓储不能仅仅满足直接“客户”的需求,也应满足“间接”客户即客户的客户需求;仓储应该融入到供应链上下游之中,根据供应链的整体需求确立仓储的角色定位与服务功能。

4、仓储的条件是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与现代技术。说“特定”,是因为各个企业的供应链是特定的,仓储的场所当然也是特定的;有形的场所当然 就是指仓库、货场或储罐等,现代经济背景下,仓储也可以在虚拟的空间进行,也需要许多现代技术的支撑,离开了现代仓储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技术,也就没有现代 仓储。

5.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篇五

1.单位编码: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2.企业性质:填报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3.完好仓容:指能保证储粮安全或经过简单维修以后能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

4.统计对象:指从事粮食储藏、中转、收购及加工业务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超过1000吨的企业。

5.仓容的计算:统一以储存标准中等质量小麦(密度750kg/m3)为计量标准。小麦与稻谷仓容比例按1:0.75计算。

散装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93%(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包装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70%×堆包高度×粮食密度(750kg/m)。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6.平房仓:指满足仓储功能的单层建筑物。

7.浅圆仓:一种仓壁高度与内仓直径比小于1.5的圆筒式地上仓。

8.立筒仓:一种仓壁高度与内仓直径比大于等于1.5的圆筒式地上仓。

39.地下仓:指地下喇叭仓、洞仓和半地下仓。

10.低温准低温仓房:指具有隔热密闭设施、具有人工制冷源(包括空调、谷冷机等)的仓房。

11.待报废:指已经不能安全储粮的仓房。

12.需大修:指需进行防水、防潮、结构、地面、墙体、门窗等维修比例达50%以上才能保证储粮安全的仓容。

13.简易仓:指封闭式的用于储粮的简单建筑物,包括罩棚仓、拱棚仓、钢化玻璃仓、钢板PVC仓等。其中,罩棚仓是指四周经过封闭而成的简易仓。

14.罩棚:指无墙身或无完整墙身,仅有防日晒雨淋的货棚,包括铁路罩棚。

16.地坪:指库内已硬化的地面面积,包括库区道路、晒场、仓间地坪等。

17.占地面积:指企业长期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8.从业人员:指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9.保防员:指保管员和防治员。

20.储粮药剂:指在储粮的特定要求条件下,适合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包括食品及副产品)及其仓厂建筑、设备的害虫、螨类、鼠类和有害微生物的药物,包括用于防治储粮害虫、霉菌及储粮防尘的添加剂。本栏目填写本内使用储粮药剂总量。

21.铁路专用线:指为粮库配套建设的向外与国家铁路运输网相连,向内延伸到库内的专门用于粮库调运的铁路线。

22.有效长度:指能够进行粮食装、卸作业的铁路专用线长度。

23.专用码头:指隶属本单位或由本单位使用的且单个泊位在100吨以上的码头。

24.烘干设备能力:指烘干设备设计烘干能力(折算成吨/小时填报)。

25.移动式设备:包括清仓机、打包机、补仓机以及输送机等各类移动式输送、清理、计量设备。

26.运粮设备:包括汽车、火车和船舶。其中汽车指5吨以上载重量的汽车。

27.接收能力:指企业通过卸粮坑等固定设施或吸粮机等固定及移动设备将粮食从交通工具卸载入仓的能力;

28.发放能力:指企业通过备载仓或装车(船)机等固定设备装载粮食的能力;

6.物流仓储用地控制指标 篇六

摘要:本文通过对《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9〕7号)中长输管道站场用地指标的分析,提出了指标调整、设计、用地申报等方面的见解,为从业人员理解用地指标、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较为实用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燃气工程论文

随着国家对土地利用的严格控制和管理,各行业均对各类建设用地编制了相关的用地指标,中石油行业的建设用地也在管控的范围之内,2009年,国家发布了《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9〕7号)。为更好地理解、使用该指标,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寻求新的设计手法,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参考依据。

1用地指标解读

1.1用地指标数据来源

用地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当时已建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和正在投产运营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对这些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以后,按照同类别的站场分别取值的原则,考虑到用地面积能概括大多数场站建设用地的因素进行确定。

1.2用地指标概念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所说的用地指标指的是场站围墙轴线以内的用地指标,因为围墙范围以内的区域其面积是可控的,各功能区块的面积以及防火间距均是有依据和有章可循的;而围墙以外的区域是不可控的,包括边角地、夹心地、边坡、挡墙、截排水沟等,其面积无法预料。所以用地指标指的是围墙轴线范围以内的用地面积。

1.3规范及环保安全理念对用地指标的影响

用地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当时已建或已投产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该用地指标开始编制的时间为2005年底),被统计数据的这些项目设计时所采用的主要规范为《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而2005年3月1日以后的项目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为《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同时老规范《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废止,这两本规范在站内各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有较大的区别,比方说按照老规范,工艺区与综合值班室之间的距离为10~15m就已经满足规范要求,而新的规范其间距需要22.5m以上。另外为提升场站的安全系数,进出站ESD区都从工艺区分离出来独立成区布置;为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控制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从生产区分离出来独立成区布置,详见图1;为贯彻环保设计理念,场站内雨水均设置雨水收集蒸发池集中起来不四处散排。以上这些均对用地面积有较大的影响,相对于老规范以及用地指标而言,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1.4用地指标中站场类型的功能解释

各类型站场的功能介绍是根据站场的数据来源,多个同类型站场共同覆盖这些基本功能,而不是指单个站场包含了该类型站场的所有功能。比方说某类型的站场有A、B、C三座,而该类型的站场具有功能1、2、3三种功能模块,其中站场A包括了功能1、站场B包括了功能2、站场C包括了功能3,这样,该类型的站场其功能模块就会概括为A、B、C三种。

1.5功能的变化

1.5.1功能替代该类型站场原有功能采用了不同于标准的新方法予以实现,尽管该新的方法会导致站场用地面积的增加,但该方法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并有利于支持民族产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种情况导致用地面积的增加,可以向有关部门作出合理的解释。详见图2。该类型站场出现以前没有出现过的功能模块,比方说天然气的分输站,由于干线来气压力较高、分输支线压力较低,在高压差的情况下降压保持流量不变,会出现冷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分输站增加一套加热系统。这种情况导致用地面积的增加,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作出合理的解释。详见图3。

1.6用地指标中附表数据来源的精简

用地指标中附表中的数据对收集的大量的原始数据进行料精简,原因是国土资源部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将用地面积较大的、利用系数较低的站场从统计数据中进行了剥离,对用地面积相对较为节约、利用系数较高、量值差别不太大的比较集中的数据予以保留,并取其平均值作为基础进行指标确定。

1.7调整系数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所说的调整系数是指地形地貌等场地条件的变化,会使场站内竖向布置方式不同,如台阶、放坡、挡护等处理方式,所以要采用一定的调整幅度。站场建设用地指是指平原地形地貌站场围墙内用地面积,站场建设用地在此基础上考虑不同地形地貌的差别按地形地貌调整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用地面积包括了填方边坡、挖方边坡、截水沟等设施的占地,不包括站外边角地及代征地部分,站外边角地及代征地面积要根据具体情况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1.8指标调整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的大部分站场用地指标是采用典型站场分档统计分析法,以典型站场分档用地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的,在实际运用中,适用条件和相关标准与本标准设定条件和标准不一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要附调整原因的详细说明。

2指标调整应注意的问题

当适用条件和相关标准与国家用地指标设定条件和标准不一致时,根据实际情况论证后对指标进行调整。站场设定条件主要有功能设施区块用地和管径序列。如果某类站场增加了用地指标中没有的功能或设施,应加上由于增加该功能或设施而增加的用地作为指标调整。这部分用地包括功能或设施区块实际用地、防火间距用地及因需要规整站场边界而增加的用地。对于管径超过指标的管径序列范围,且超过附表中用地指标测算表中相应输送介质最高管径的站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指标调整。在设计文件和专门的用地报批文件中,当站场用地面积超过经地形地貌调整系数调整后的用地指标值时,应详细说明原因。

2.1由于管径增大需要说明的内容

(1)经过本站的干线最大管径;(2)指标中同介质、类型站场进行用地测算时的最大管径;(3)由于管径的增大导致哪些设备的体积尺寸、间距增大,以及相应增加的土地用量。例如:同一站场涉及多种管径,应取其最大管径作为指标套用的依据,且由于管径的增大,导致相应设备尺寸及各种配套设施用地面积的增加。

2.2由于发变电设施规模增大需要说明的内容

(1)采用的电压等级;(2)变配电设施与常规相比,增大的内容及由此到来的用地面积的增加量。例如:电驱压气站中110kV变电站,为了便于与压缩机组之间的联系,缩短电缆长度,减少线损,变频间单独设置、靠近压缩机厂房,这样多出来一个单体,且体量比较大,导致用地面积的增加。详见图4。

2.3增加的工艺区需说明的内容

(1)说明增加的工艺区名称以及因此带来的用地面积的增加量;(2)对于因储罐数量、压缩机机组数量增加的站场,应按指标规定的算法计算增加的用地量;(3)除了按照指标规定的要求计算增加的用地量以外,指标中找不到对应项的,应说明增加的工艺区的功能、自身用地面积及其所带来的安全距离、道路等增加的用地。

2.4增加多路分输需说明的内容

说明分输的路数、各分输的去向以及由此带来的用地增加量。例如:同样是分输站,但分输用户数量不一样,即分输的路数不一样,分输路数多的其用地面积自然会增加,所以不能单纯的以分输站去套用指标。详见图5。

2.5增加的站场类型需说明的内容

对于用地指标中没有的站场类型,不要在站场用地规模的指标值中套用相似类型的站场指标,而应在说明中说明这属于指标值没有涵盖的新型站场。(1)原油站场类型:注入(输入)站、注入(输入)泵站、分输站、分输泵站、减压站、减压热站、注入加热站等。(2)成品油站场类型:注入(输入)站、注入(输入)泵站、减压站(。3)天然气站场类型:分输压气站。以上站场类型都是在已有的工程项目中出现过的,但指标中并没有将其纳入进来,所以要逐个功能进行核实,不能简单套用指标。

2.6规划原因导致用地增加需说明的内容

当管辖站场位置的规划等有关单位对站场防火间距、规划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说明由此带来的用地面积的增加量。例如:规划要求站内各设施与站外周边各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达到一定的量值,但这个距离又包括在围墙范围之内。详见图6。

2.7由于消防安全、环保、灾害等专项报告要求的原因说明

应说明专项报告中对高于防火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及由此带来的用地面积的增加。例如:西一线西段鄯善、雅满苏、哈密、红柳等无水站场,由于没有水源,无法设置水消防,功能区块之间的防火间距是规范要求的三倍。详见图7。2.8标准的改变导致用地增加需说明的内容应说明带来用地变化的新标准的具体条款,以及由此带来的用地面积的增加量。例如:规范的修编与更新,会对以前不太合理的间距适当调整,使之符合客观实际、更加安全,新规范间距的加大会增加用地面积。

3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1)工艺专业在确定进行站场类型的时,既要体现其主要功能,又不要忽略影响站场用地面积的次要功能,全面的.站场类型名称,才能防止因站场名称不准确而造成用地指标套用的偏差。例如:具备分输、加压功能的站场,不能只说压气站或泵站,更不能只说分输站,应取名为分输压气站或分输泵站。(2)在防火规范不禁止的前提下,火灾安全性质类似的工艺设备尽可能合并,以减少功能区块和占地面积。例如:各设施之间留有必要的安装距离、巡检空间,满足防爆间距的要求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人为地分成多个区块、增加用地。(3)在不影响使用及美观的前提下,建筑设施尽可能合并,以减少占地面积。例如:站内建筑单体只出现值班室或办公楼、综合设备间、压缩机厂房、变频间、泵房或泵棚等,如果除此以外还有别的建筑单体,则有合并的必要。(4)与其他设施具有较大防火间距的设施,如消防泵房、变电所、加热炉,尽量靠近角落布置,其次靠近围墙布置。以减少因防火间距而造成站场用地面积的增加。这种布置方式可以减少设施一侧或两侧的防火间距所需要的占地。(5)充分利用功能区块之间的安全距离设置道路,并尽量减少环型道路的设置,以减少站场用地面积。在两功能区块之间的安全距离里面设置道路,意味着道路并不占用额外的用地面积;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环道的设置,不仅能节约用地,而且能提高道路的利用率。(6)在满足站场功能实现的同时,不要过分的追求外形的规整,以减少不必要的用地。当规整站场外形需要增加较多用地时,建议保持不规则形状,节约用地。(7)确定各功能区块及各设施之间的距离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起算点进行,区块之间从设施边缘算起,避免从区块边界算起而认为的增大距离、增加用地面积。例如:加热炉、水套炉、锅炉从烧火口或烟囱算起,如果单纯的从这些区块的边界算起,虽然能满足规范的要求,但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详见图8。(8)合理采用新的设计手法,既满足功能要求,又能有效的减少用地面积。例如:储罐区采用下沉式罐组设计,四周消防道路采用高路堤形式,由于能很便利地达到罐组内有效容积的要求,无需人为地扩大罐组占地面积去满足有效容积的要求,所以能有效地缩减用地面积。详见图9。站内管网采用地上多层桥架敷设形式,既能解决埋地管道防腐难处理的弊端,又能缩减管廊用地面积。详见图10。

4用地申报材料

在用地申报材料中,应明确各站的用地指标值、地形地貌调整系数、经地形地貌调整系数调整后的用地指标值、站场围墙内用地面积、其他用地组成等。如需进行指标调整,或称超指标用地,应说明调整的原因。建议场站用地面积申报材料应分成如下几个部分:(1)围墙轴线范围以内的用地面积(如有放空区时,应单独计列,用地指标中有放空区这一项);(2)围墙轴线范围以外的用地面积(如不在围墙内的边坡、挡护、截排水设施、边角地、夹心地等);(3)站外道路用地面积(含路边沟、桥涵等附属设施)。在用地申报材料中,建议强调总、分的层次问题,应对该项目总的用地、各分项用地都有详细的数据。按照指标的要求,如果各类型的站场用地面积均控制在用地指标要求的范围以内,那总的用地肯定不会超标。如果个别站场的用地面积超过了指标的要求,但对超标部分的原因有客观、充足、详尽的说明文件作为支撑,而且该项目总的用地面积并不超标准,那么该项目的用地报审时也能较为顺利通过。

5关于设计深度

由于各项目在可研、初设的审查时,会用《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来衡量,这样就要求我们的前期工作做的更细,尽可能的往施工图的深度靠拢,因为用地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各项目的实际用地,而设计前期的用地面积一般都会偏大,所以为了符合用地指标的要求、达到国家节约用地的方针、政策,这就对项目前期的设计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设计周期及设计投入方面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当然,这需要各部门、各专业通力合作,包括业主对项目的总体协调。

6结语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出发,对各项目的用地提出了控制指标的要求,促使设计人员在技术方案的确定时精益求精,不仅使国家用地指标能够得到较好的贯彻,而且使设计水平得到了逐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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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仓储物流规划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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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仓储物流口号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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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篇九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土地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2 年12 月1 日

关于批准发布 《 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 的通知

建标〔1992〕527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厅)局,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等的通知》(计标〔1988〕281 号)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编制的《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1992 年 12 月1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 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 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标 〔1988 〕281 号 《 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等的通知 》 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研究院会同我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机械第十、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与本建设用地指标对口的机械工厂用地方面的情况和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在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行业技术经济政策,吸取了近年来工艺技术发展和设计研究的成果,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规划方案论证和模拟设计,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全国会议审查,并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审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十一章和一个附录。这次编制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以及汽车类,电机、电器类,石油化工机械类,动力机械类,工程机械类,机床类,轴承类,仪器仪表类,工艺专业化厂等建设用地指标。

鉴于机械工业门类多,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本次先编出部分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机电部设计研究院(邮政编码:100740,北京王府井大街)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邮政编码:100081,北京西直门外大柳树21 号),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1992 年5 月27 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建设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

第1.0.2 条本建设用地指标是编制和审批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

第1.0 , 3 条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机械工业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指标内容包括:生产、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厂区行政管理、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用地,未包括厂外工程和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1.0.4 条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从全局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发展专业化生产,扩大社会化协作范围,统筹兼顾,精心规划,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1.0.5 条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2.0.1 条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应根据机械工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资源、市场、资金、动力等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第2.0.2 条厂址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利用荒地、劣地的不应占用耕地或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第2.0.3 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缩短工艺流程,减少建设用地面积。

第2.0.4 条分期建设的项目用地,应远近结合,统筹规划,分期征用。近期建设用地应合理集中,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应预留在厂外;当后期工程与前期工程在生产流程、运输要求有密切联系,确需预留在厂内的用地,亦应严格控制。

第2.0.5 条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征用地面积口

第2.0.6 条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应贯彻专业化协作原则,扩大毛坯件、零部件以及动力、运输等公用设施的协作范围,减少工厂组成项目。

第2.0.7 条厂区建、构筑物和运输线路,应按照生产工艺和物料流程,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合理布置。对生产联系密切的车间、仓库和辅助建筑物,在满足生产使用和符合安全、卫生条件下,宜组成联合厂(库)房或多层厂(库)房。

第2.0.8 条厂前区设置方式应根据工厂规模确定。厂前建设宜合理组合,集中布置。

第2.0.9 条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计算确定。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架空管线宜集中共架布置;埋地管线宜共沟布置。

第2.0.10 条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应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宜以无轨运输为主。当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必须采用铁路运输时,厂区铁路线的布置,应尽量减少被铁路分割不能充分利用的土地。

第2.0.11 条工厂总平面布置应作多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合理性。

第三章汽车类

第一节轻型、微型汽车厂

第3.1.1 条轻型、微型汽车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分别为20000辆、60000辆轻型汽车和年产分别为20000 辆、40000辆微型汽车;属于大批大量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的先进生产工艺:薄板材下料采用开卷线;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均采用连续式生产线。

三、生产协作工厂生产任务为制造车架、车身、车厢总成和底盘零件,并进行整车装配调试。其他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水箱、车轮、转向机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采用汽车制造厂通常采用的联合厂房和多层库房布置形式。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当厂区用地20hm,以下时,一般不超过2 % ;用地20hm2 以上时,一般不超过1.5 %。

八、成品车停放场按10 ~ 15d 的贮存周期确定停放场用地。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3.1.2 条用地指标

一、轻型、微型汽车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1.2 的规定。

二、当厂区内增设试车跑道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宜乘以调整系数1.02 ~1.04。

第3.1.3 条轻型、微型汽车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8 %。

第二节客车厂

第3.2.1 条客车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分别为1500辆、3000 辆大中型客车和年产分别为3000 辆、6000辆、20000 辆小型客车;属于成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薄板材下料采用开卷线;车身侧围、车门分别组成冲压、焊装生产线;涂装和总装采用连续式生产线。

三、生产协作工厂生产任务仅为车身制造、整车装配和调试。其他零部件如汽车三类底盘、靠背座椅、电器仪表及非金属制品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措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采用客车制造厂通常采用的联合厂房和多层库房布置形式。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20 %。

八、成品车停放场按10~15d 的贮存周期确定停放场用地。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3.2.2 条用地指标

一、客车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2.2 的规定。

二、当厂区内增设试车跑道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宜乘以调整系数1.02 一1.04。

第3.2.3 条客车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8 %。

第四章电机、电器类

第一节变压器厂

第4.1.1条变压器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中小型变压器分别为500MVA、1500MVA,属于小批或成批生产性质;年产大型变压器分别为3000MVA、5000MVA、10000MVA,属于单件小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的先进生产工艺:大型变压器器身真空处理采用煤油气相干燥设备;铁芯片剪切采用硅钢片纵剪线和横剪线;变压器油箱的加工采用高效设备;中小型变压器的波纹油箱采用生产线进行成型和焊装。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铸件、锻件、热处理件、电镀件、成型绝缘件、套管、有载分接开关、无载分接开关、风冷却器、片式散热器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装配、铁芯、线圈、绝缘、焊接、金工等生产车间和试验站、高压试验室等生产部门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装配、铁芯、线圈等车间组成变压器厂房;油箱及油箱附件制作、酸洗、油漆等工段组成焊接厂房;金工、工具、机修等车间组成金工辅助厂房。

六、运输方式生产大型变压器为主的工厂,原材料运入和成品运出以铁路运输为主,其余采用无轨运输。生产中小型变压器为主的工厂,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建设规模为500MVA 的变压器厂一般不超过3 %;1500MVA 的变压器厂一般不超过2.5%;3000MVA、5000MVA 的变压器厂一般不超过2 %; 10000MVA 的变压器厂一般不超过1.5 %。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4.1.2 条变压器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1.2 的规定。

第4.1.3 条变压器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4 %。

第二节中小电机厂

第4.2.1 条中小电机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中小型电动机分别为300Mw、600Mw、l000Mw、1500Mw,单机容量从0.55kw 到1250kw ;属于成批或大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机械加工配备有数控机床、高效机床和组合机床;冲压配备有高速冲槽机;装配设有装配线。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的部分零部件、铸钢件和电镀件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铸铁、锻工、冲压、机械加工、热处理、线圈、装配、产品试验、油漆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上述生产车间中的机械加工、装配、产品试验等车间和成品库组成联合厂房。

五、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六、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建设规模为300MW、600MW 的电机厂一般不超过2.5 % ;l000MW、1500MW 的电机厂一般不超过2 %。当工程建设项目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4.2.2 条用地指标

一、中小电机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2.2 的规定。

二、当铸铁件外协,不建铸铁车间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应乘以调整系数0.85。

第4.2.3 条中小电机厂津筑系数不宜低于36 %。

第五章石油化工机械类

第一节石油化工容器厂

第5.1.1 条石油化工容器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石油化工容器l0000t,其中:单重为200 ~ 600t 的重型和特重型容器共4500t,单重为50~200t 的大中型容器共4000t,单重为10 ~ l00t 的不锈钢、铝容器共1500t ;属于单件小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从备料到组装焊接、热处理、产品检测等各工序都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铸件、锻件和板厚32mm 以上的热旋压封头以及电镀件、仪表、阀门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备料、冲压、大中型容器、重型容器、不锈钢及铝容器、金工、油漆等生产车间和热处理工部、探伤室、酸洗工部等生产部门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备料、冲压、大中型容器、重型容器等车间和模具、中间成品等库房组成第一联合厂房;不锈钢及铝容器、金工、工具、机修等车间和金属材料、毛坯等库房组成第二联合厂房。

六、运输方式原材料运入和成品运出以铁路运输为主,其余采用无轨运输。根据工厂厂址条件,重型及特大尺寸容器产品亦可采用由车间的重型行车直接运至码头装船的运输方式。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1.5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5.1.2 条石油化工容器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5.1.2 的规定。

第5.1.3 条石油化工容器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5 %。

第六章动力机械类

第一节工业锅炉厂

第6.1.1 条工业锅炉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低、中压工业锅炉蒸发量分别为1500t / h、3000t / h、s000t / h ;年产3000t / h 以下的,以生产单台蒸发量4 ~ 6t / h 锅炉为主;年产3000~5000t / h 的,以生产单台蒸发量6~20t / h 锅炉为主,并适量生产35t / h 及以上的中压小型热电站锅炉;属于成批生产性质,少数产品为单件小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自动气割和自动或半自动焊接生产线等国内同类厂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

三、生产协作锅炉配套辅机如上煤机、出渣机、除尘器、水处理设备、省煤器、水泵、风机、阀门以及锅炉铸件毛坯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汽包、管子、金属结构、机械加工、油漆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汽包、金属结构、油漆等车间和金属材料库组成锅炉厂房;管子、备料等车间和管子库组成管子厂房;机械加工和机修车间组成加工辅助厂房。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建设规模为1500t / h 的锅炉厂,一般不超过2 % ;3000t / h、5000t / h 的锅炉厂,一般不超过1.5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6.1.2 条工业锅炉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6.1.2 的规定。

第6.1.3 条工业锅炉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4 %。

第二节中小功率柴油机厂

第6.2.1条中小功率柴油机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中小功率柴油机分别为750Mw、2250Mw、4500Mw ;属于大批或大量生产性质。中小功率柴油机通常是指额定功率在331kw(约450HP)以下、缸径在160mm 以下的高速柴油机。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机械加工采用专机、组合机床组成的流水线;装配采用连续式装配线、流水线。

三、生产协作工厂主要生产机体、缸盖、曲轴、凸轮轴、连杆等五大件,并进行整机装配、试车、油漆、包装。大型锻件毛坯、中小杂件和其余零件、部件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铸工、热处理、金工、装配、试车、油漆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金工、装配、试车、油漆包装等车间和外协件库组成联合厂房;综合仓库为多层库房;外协件库为高架库房。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建设规模为750MW、225oMW 的柴油机厂,一般不超过2 %;4500MW 的柴油机厂,一般不超过1.5 %。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6.2.2 条用地指标

一、中小功率柴油机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6.2.2 的规定。

二、当建设规模在表6.2.2 档次范围内,其厂区用地宜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建设规模在750 ~ 2250MW 之间,宜按750MW 的厂区用地为基数,每增加产量750MW,增加用地 5hm2。2 .建设规模在2250~4500MW 之间,宜按2250MW 的厂区用地为基数,每增加产量750MW,增加用地3.5hm2。. 建设规模在4500MW 以上的,可按4500Mw 的厂区用地为基数,每增加产量750MW , 增加用地2.5hm2。

三、当铸件外协,不建铸工车间时,其厂区用地应乘以调整系数0.8。

第6.2.3 条中小功率柴油机厂津筑系数不宜低于36 % ,第七章工程机械类第一节推土机厂

第7.1.1条推土机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103~235kw(约140~320HP)推土机400 ~600 台,包括配件共重5000 一15000t ;属于成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机械加工配备有数控机床、高效机床和加工中心;焊接配备有钢板预处理线、数控切割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及自动焊机;装配设有装配线。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柴油机、液压件、履带总成、变速箱总成、液力元件以及铸铁件、电镀件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铸钢、锻造、金属结构、机械加工、热处理、油漆、装配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含煤气站)、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金属结构、大件加工、油漆、装配等车间和配套件、外协件、半成品等库房组成联合厂房。

六、运输方式原材料运入和成品运出以铁路运输为主,其余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1.5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7.1.2 条用地指标

一、推土机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7.1.2 的规定。

二、铲土运输机械类的铲运机厂、平地机厂、装载机厂在未编制建设用地指标之前可参照使用本指标。

三、当铸钢件外协,不建铸钢车间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应乘以调整系数0.9。

第7.1.3 条推土机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4 %。

第八章机床类

第一节棕刚玉磨料厂

第8.1.1 条棕刚玉磨料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棕刚玉磨料分别为40000t、52000t,其中棕刚玉块占25 %、棕刚玉磨粒占67.5 %、棕刚玉磨粉占7.5 % ;属于大批大量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计量采用电子秤;冶炼采用倾倒炉;生产全过程采用连续运输系统。

三、生产协作设备的大中修外协。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原材料库和备料、配料、冶炼、碎选、制粒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运输方式原材料运入和成品运出采用汽车,生产线上全部采用连续运输,其余采用汽车和手推车运输。

六、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2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第8.1.2 条棕刚玉磨料厂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8.1.2 的规定。

第8.1.3 条棕刚玉磨料厂建筑系数:当建设规模为40000t 时,不宜低于34 % ;当建设规模为52000t 时,不宜低于36 %。

第二节碳化硅磨料厂

第 8.2.1条碳化硅磨料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 年产碳化硅磨料分别为7500t、15o00t,其中绿碳化硅占47 %,黑碳化硅占40 %、绿、黑碳化硅磨粉占13 % ;属于大批大量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 采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计量采用电子秤;冶炼采用活动电阻炉;破碎采用颗式破碎机;生产全过程采用连续运输系统。

三、生产协作 设备的大中修外协。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原材料库和备料、配料、冶炼、碎选、制粒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运输方式原材料运入和成品运出采用汽车,生产线上全部采用连续运输,其余采用汽车和手推车运输。

六、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2.5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8.2.2 条碳化硅磨料厂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8.2.2 的规定。

第8.2.3 条碳化硅磨料厂建筑系数:当建设规模为7500t 时,不宜低于34 % ;当建设规模为15000t 时,不宜低于37 %。

第九章轴承类第一节钢球厂

第9.1.1 条钢球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铬钢钢球5 亿粒(平均粒重3.0kg /千粒),产品总重1500t ;属于小件大批大量专业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配备有自动高速冷墩机、带无级变速水平输球盘磨球机、研磨主轴自动加压研磨机等自动或半自动高效设备;对以5/16 英寸为代表规格的产品,采用自动生产线生产;其他大部分产品采用机群式布置组织生产。

三、生产协作机修用铸件及生产用锉板、磨盘等工具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热前、热处理、热后、专线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热前车间和金属材料库;热处理车间和专线车间分别组成二个联合厂房。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3 %。厂区避开对工业噪声有特殊隔离要求的单位。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9.1.2 条用地指标

一、钢球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9.1.2 的规定。

二、建设规模为年产4.0 ~ 6.0 亿粒的同类钢球厂,其单位产量用地均为1.0hm2/亿粒。

第9.1.3 条钢球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7 %。

第十章仪器仪表类第一节压力仪表厂

第10.1.1 条压力仪表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以单圈弹簧管压力仪表为代表产品,年产分别为6 万台、16 万台、26 万台,三种规模的压力仪表厂均属于大批大量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机械加工配备有数控机床;弹性元件的加工制造、测试以高效专用设备为主;装配设有专用校验台。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的铸铁件、电镀件、油漆件、冲压件及机床大修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和解决。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机械加工、弹簧管元件加工、装配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五、厂房组合元件加工车间和部分生产管理部门组成多层厂房。生产规模较小时,将机械加工、装配等车间和零件、成品等库房组成一座多层厂房;生产规模较大时,机械加工车间、装配车间、综合仓库则分别组成多层厂房。

六、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七、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3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0.1.2 条用地指标

一、压力仪表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10.1.2 的规定。

二、当外协条件变化需自建冲压车间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宜乘以调整系数1.07 ~ 1.08;自建表面处理车间时,宜乘以调整系数1.08 ? 1.09。

第10.1.3 条压力仪表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4 %。

第二节气动调节阀厂

第10.2.1 条气动调节阀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以阀类耐压铸件为主体的气动薄膜单(双)座调节阀为代表产品,产品公称直径6 ~ 500mm,以中小口径为主,年产7000台;属于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机械加工配备有阀杆滚压机、数控机床等高效设备;装配设有装配流水线及产品校验的专用仪器。

三、生产协作产品所需的铸钢件、铸铁件、铸铝件、橡胶件以及电镀件等均由外厂协作供应。

四、工厂组成厂区设有机械加工、饭金、冲压、弹簧、装配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上述机械加工和装配车间组成联合厂房;部分仓库组成多层库房。

五、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六、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2.5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0.2.2 条用地指标

一、气动调节阀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10.2.2 的规定。

二、建设规模为年产5600 ~ 8400 台的气动调节阀厂,其单位产量用地均为7.8m2 /台。

第10.2.3 条气动调节阀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4 %。

第十一章工艺专业化厂

第一节铸钢专业厂

第11.1.1条铸钢专业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铸钢件分别为 5000t、8000t、12000t,产品最大件分别为2 ~ 3t、4 ~ 5t 和8 ~ 10t。三种规模的铸钢厂均属于单件小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主要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水玻璃有机醋自硬砂造型和复杂泥芯采用树脂砂制芯的生产工艺。

三、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铸钢、铸件粗加工并在 5000t 和8000t 两种规模的厂设有精密铸造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四、运输方式5000t 和 8000t 两种规模的厂采用无轨运输;12000t 规模的厂原材料运入和产品运出以铁路运输为主,其余采用无轨运输.

五、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2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1.1.2 条用地指标

一、铸钢专业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 11.1.2的规定。

二、当不建精密铸造车间时,5000t、8000t 规模铸钢厂的单位产量用地应分别乘以调整系数0.95、0.96。

第11.1.3 条铸钢专业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1 %。

第二节锻造专业厂

第11.2.1 条锻造专业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锻件分别为3000t、5000t、8000t,产品为盘形件、轴杆件、阶梯轴件等中小锻件毛坯。三种规模的锻造厂均属于小批或成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锻造采用模锻为主,自由锻为辅及火焰炉加热的生产工艺,属于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

三、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锻造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四、燃料锻件加热是按燃煤或燃气考虑,在厂区留有自建小型热煤气炉的可能。

五、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六、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3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1.2.2 条锻造专业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 11.2.2的规定。

第11.2.3 条锻造专业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6 %

第三节热处理专业厂

第11 , 3.1 条热处理专业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按热处理工艺分类计重,年产分别为5000t、10000t、15000t,属于单件小批生产性质的中小型热处理专业厂。生产任务的构成比例为:淬硬件60 %、调质件24 写、渗碳件12 %、氮化件3 %、真空热处理件1 %。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

三、工厂组成厂区设有调质、淬硬热处理和感应加热、化学热处理等两个生产车间以及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四、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五、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3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1.3.2 条热处理专业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 11.3.2的规定。

第11.3.3 条热处理专业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5 %。第四节电镀专业厂

第11.4.1 条电镀专业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条件制定:

一、建设规模年产电镀件表面积30 万~50 万m2;属于多镀种成批或小批生产性质。

二、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同类厂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以无氰和低氰工艺为主;装饰性镀层采用光亮镀铜、光亮镀镍等光亮电镀工艺;镀后清洗采用多级逆流清洗工艺;工艺装备以机械化生产线为主。

三、工厂组成厂区设有酸洗、抛光、电镀等生产车间以及辅助生产、动力站房、仓库、运输和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设施和部门。

四、运输方式采用无轨运输。

五、场地条件场地较规整,无不良地质,场地横向自然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3 %。厂区避开对电镀污染和腐蚀性有特殊隔离要求的单位和设施。

当工程项目建设与上述条件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指标。

第11.4.2条用地指标

一、电镀专业厂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 11.4.2的规定。

二、建设规模低于30 万m的电镀专业厂,厂区用地不宜超过2.0hm,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5 %。

三、当采用二层生产厂房和库房时,其单位产量用地应乘以调整系数0.85。

第11.4.3 条电镀专业厂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5 %。

附录名词解释

一、单位产量用地:系指单位产量使用厂区土地面积的数量。即: 单位产量用地=

二、厂区用地面积;系指厂区(含生产区和厂前区)四周围墙内的用地面积,按围墙轴线计算。当厂前区面向城市道路的一侧不建围墙时,则以城市规划部门给定的厂前区用地范围一侧的建筑红线为计算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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