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选16篇)
1.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xxx镇商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xxx镇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商会工作,根据全联章程有关规定,经我会研究决定,xxx镇商会第二届理事会请于xxx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本次换届在县工商联的指导下,在xxx镇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商会换届工作,以选好配强基层商会会长为重点,加强基层商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为基层商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企业,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换届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各方面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望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接此通知后给予密切配合,积极推荐或自荐人选,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本次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xxxx
xxx年11月6日
2.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应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信息,该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为把这项措施落实到位,方便车船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公告》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介绍《公告》内容。要求保险机构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公告》的内容。
二、为满足纳税人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制作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告知书,列明换开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具体办理流程等内容,在保险机构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将告知书交给要求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
三、进一步抓好首问责任的落实,向纳税人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精准解答纳税人疑问,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
四、加大对税务干部和保险机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对纳税人进行正确有效指引。
3.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2016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1.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并于4月30日前将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www.msheas.com)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3.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高校,要进一步增加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资格考生情况在有关省份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1.严格实施区域范围。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招生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将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有关高校。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帮扶和服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有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扩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要。要优化选拔办法,方便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报考。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考核提供便利。要对专项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发力。有关单位要依靠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完善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举报方式,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在上述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4.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四
曲阜校区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曲阜校区2013届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信息采集日期:2012年11月29日;地点:西联五教室。共分三组,具体分组及时间要求见时间安排表(附件一)
二、要求:
1.毕业生图像信息将用于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查询平台,采集工作是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毕业前仍没有电子照片的,将影响毕业,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毕业信息。院系务必通知本单位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根据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按学号顺序排队参加采集。
2.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着装应整洁大方,不要穿蓝色服装(背景为蓝色),不戴眼镜,头发不盖住耳朵,不要化浓妆。
3.各专业辅导员务必按时到场组织学生,并为每专业安排一名联系人(如果专业有分班,可以安排多个联系人),负责在现场为本专业同学填写拍摄序号信息,联系人一般安排班长。请填写“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人数统计及联系人一览表”(附件二)。
4.采集工作由新华社山东分社派人负责,每生收取采集、制作费用15元。请以院系为单位将费用存为学校东门建设银行定活两变存单,勿设密码。
5.照片采集联系人一览表、采集费存单请于11月26 日下午5:00前交教务行政科。
三、其他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可于2013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到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其中采集费15元、邮寄费22元,去济南照相时直接交新华社山东分社)。新华社山东分社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联系电话:0531-82024793,0531-82024739。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5.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五
大委〔2007〕11号
关于认真做好大源镇残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第五届残联于2003年4月换届至今,任期已满三年,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我镇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经镇党委研究,拟在3月下旬(初定3月28日)对我镇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是我镇残疾人事业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有效保障残疾人、孤残儿童、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的要求,围绕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一个“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富阳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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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表基本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同时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坚持原则,讲政治、顾大局,有优良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
3、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4、残疾人代表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初定60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
2、代表由行政村或企事业单位民主推荐产生,代表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不少于60%,残疾人工作者应占一定比例。
三、有关要求
各村、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残联换届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推荐产生好残疾人代表,并于3月21日前以工作站为单位上报到镇社会事务办。
附件:
1、大源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大源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中共大源镇委员会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残联换届选举通知抄送:市残疾人联合会,镇各工作站、办公室、中心,镇领导班子成员、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
6.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六
关于做好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换届办: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全城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城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已制定下发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意见)正式文件,于8月25日前报送。
2、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阶段性工作汇报,由原来的每月半月一报,请于每月15日、30日按时报送。
3、做好换届相关信息上报工作,为城区村(社区)换届办编印简报和情况汇报提供素材,提供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具体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
4、做好换届中的突发事件报送工作,如出现违反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事件,第一时间内上报。
5、请各镇、街道和仙葫经济开发区将制定出台的有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文件材料提供给城区选举办,为指导青秀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以上材料需纸质及电子文档同时报市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杜彬、彭芳
电话:5709712(传真)、5701276
邮箱:xcqmzj@163.com
青秀区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7.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七
《通知》指出,日常监管要落实一个制度。各地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构筑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落实体系,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日常检查,通过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的执行来落实监管职责。
《通知》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两次行动,为确保今年全国两会和国庆期间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的稳定,各地要在2月下旬和9月下旬组织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大检查。
《通知》强调,监督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对印刷企业重点检查印制政经类等涉及重大选题出版物以及少儿出版物的情况,特别是印制涉及民族宗教的出版物;二是对光盘复制企业重点检查光盘模具蚀刻来源识别码(SID码)以及报送样盘的情况;三是对发行企业重点检查网上书店、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和少儿出版物、中小学教辅以及政经类等重大选题出版物销售情况。
《通知》还强调,落实职责做到四个结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结合量化指标细化监管任务,结合网络平台创新管理手段,结合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的建设,北京、河北两地今年要完成网络平台互通工作,长三角地区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取得进展等。
8.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八
同学: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换届指导思想
学生会换届工作是我院学生会整体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学生会换届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会组织机构建设,有利于促进学生整体工作的开展。公开竞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完善学生会机构建设,培养学生干部骨干,建立高效、灵活、团结、务实的学生会组织。
二、组织机构设置 1.2.3.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下设办公室、实践部、学习部、文艺部、女工部、生活部、体育部、设计部、《学桥》编辑部。学生会主席团其中一名副主席负责管理团委下设学生社团。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三、选拔条件 1.2.3.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上积极进步,思想道德素质过硬,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严格自律,以身作则,遵守纪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敢于创新,在各方面起带头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学生会副部长、学生会委员、年级干部、班级干部或者具有学校相关社团同等职位的任职经历,并有良好表现者优先。
四、日程安排 1.2.3.4.5.6.7.****月***日-***月***日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公开竞选,尽力争取更多优秀人才,完善学生会队伍自身建设。报名方式:报名表于***月***日在学生会办公室领取或直接登录学院网站下载。报名申请材料于***月***日中午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学院办公楼五楼)。主席团、部长选拔面试时间是***月***日,地点待定。
面试要求时间:演说时间为5~8分钟,涉及内容主要是自我介绍、职位理解、工作设想等;面试问答时间为5分钟,题目由面试人员拟定。***月**日公布拟定人员名单,以便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反映。***月***日公布最终结果。
五、其他要求
1.2.3.学生会换届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直接指导下由学生会具体落实。
换届工作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吸纳到学生会组织中来。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到学生会。
六、换届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联系电话
2011***-----*** 联系回信:是否参选
9.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九
各乡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全县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进行全县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经县委、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规定,通过进一步完善选举各项程序,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切实加强村支“两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乡党委、政府成立第八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将必要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村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是加强选举教育和培训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负责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乡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对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得匆忙组织换届选举。
三是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要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力。
三、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换届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召开支部、村民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作出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认真做好推荐和考察换届人选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推荐。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二是做好组织考察工作。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支“两委”对推荐产生的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即每个支部设定一个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支“两委”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
第三阶段:召开大会进行选举。
由上届村支“两委”主持召开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村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村民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四阶段:做好村支“两委”委员会选举后续工作
做好新老村支“两委”委员会交接工作。新老村支“两委”委员会工作移交由村支“两委”选举委员会主持,乡级政府监督。原村支“两委”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支“两委”委员会。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的,乡级党委和政府、村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乡级党委和政府、村党组织要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支“两委”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
四、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为了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成立福海县第八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斌同志任组长,库丽努〃努尔哈力、焦晓凡、武春声、张继勇、冯国栋、木拉利〃哈依沙、沙丽塔娜提〃对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领导、干部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督导员、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全程负责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调处,调处不了要及时上报,全力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
2、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等违纪行为。各村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查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未经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换届选举的,将依法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选举机构要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要积极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3、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乡、村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对有可能超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
中共福海县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30日
主题词:第八次村“两委” 换届 选举 通知
10.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
(2008年1月11日)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贯徹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和有序,促进高考改革和招生管理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抓好考试安全工作始终是高考的第一要务。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从命题到施考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并完善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工作保障机制,会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要制订并落实有效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在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以及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地区,所有考点要配置防范无线电信号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相关设备及考场监控设备。针对个别考风考纪较差的省际交界地区,要加强省际协调、联合治理。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的管理、监督及信息公示,报名过程中基层招考部门、集体报名单位与当地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考试期间要组织精干队伍,加大巡考、督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证件和考场管理,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
二、实施阳光工程,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全面规范和细化各类各项资格、条件的公示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具体要求,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等考生资格及录取名单的规范化公示和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规范化管理,建设国家、省两级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及查询网络平台;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务平台建设;制订完善网上评卷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在数据管理、设备管理、防范攻击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办法。
三、从严治招,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在巩固对招生乱收费、体制外招生、高考移民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突出问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须对本部门所属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要加强审核与监督,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各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各省级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各省级招办、高等学校要全面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专门研究部署,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工作进程和舆论关注实际,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为考生考试发挥水平、实现报考意愿积极创造和谐、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各省(区、市)要进一步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各省(区、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试行独立学院及民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在其批次录取开始前分别单独填报志愿等办法,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努力降低新生报到流失率。继续妥善处理好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始终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行的招生考试岗位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和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机制;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逐步建立招生考试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政策落实、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招生宣传、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情况实行逐级检查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实化、细化高校招生“六不准”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进行行政处理;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清除出招生考试队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积极稳步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市)高考综合改革,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高中新课程实验省要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未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市)要按照我部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对本省(区、市)高考方案的调研论证,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进一步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进一步深化高校选拔录取模式改革,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测试方法,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积极探索高考、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自主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严格测试管理,加强工作自律和监督,健全入校生跟踪评价机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份在高等职业技术人才选拔上,要在考试内容、考核方式、录取标准等方面注意把握导向、体现特色,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努力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各省、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改革、管理两手抓,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11.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各系:
我院2007年“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9日。为加强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全院同学度过一个安全、舒适、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教育
各系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要认识到学生安全第一,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要在“十一”假前集中对全体同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事故隐患。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留校学生和外出学生两个方面:留校学生的安全涉及外出购物、饮食、卫生、用电、财物安全和宿舍安全等;外出学生安全包括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回家旅途时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容易被骗子利用其单纯进行欺骗,旅途过程中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前往。
要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遇到紧急情况,知道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果在校内出了紧急情况,应马上报告校保卫处、学工部;在校外出了重大安全问题,应尽快拨打110、120报警,并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二、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
各系辅导员在“十一”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注意宿舍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学习生活用品,发现有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宿舍,要及时与学工部联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留在学校的同学在寝室不要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点蜡烛、烧酒精炉,在宿舍晒衣服要注意安全。此外,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要泡网吧,严禁夜不归宿,不要带外来人员留宿学生宿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十一”期间,各系、各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各系辅导员放假前要按照要求,让每个学生都填写《“十一”假期离校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外出学生的动向及联系电话。各系辅导员、主要班干部要在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假期结束后(10月9日晚),各系辅导员要做好学生返校考勤工作,对缺勤的同学要及时了解原因,查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十一”期间,学工部干部和辅导员轮流在学工部办公室值班,处理学生的应急事务。
学工部
12.关于学生会换届竞选的通知 篇十二
制学字(2012)30号
关于xxx团总支学生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xxx系全体同学:
我系团总支学生会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中进步,深得广大学子热爱。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职能,真正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团总支学生会现面向2011级全体同学公开竞选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换届选举对象:航空制造工程系2011级全体同学
二、竞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要求积极上进、品行优良;
2、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团结同学,富有责任感;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能吃苦耐劳,富有挑战精神和奉献精神;
5、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6、成绩优良,上学期至多有一门补考通过。
三、报名方式1、2012年9月26日中午12:00以前向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电子档的“干部竞选志愿条报表”;
2、换届选举程序:报名参加——竞职演讲——面试——公布名单;
3、竞职演讲时间: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晚18:00;
4、竞职演讲地点:教学楼副楼118教室;
5、竞职演讲程序:自我介绍——竞聘职位——2~4分钟演讲——评委提问。
四、换届选举办法
1、报名截至时间: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晚20:00整;
2、报名方法:向部门部长申请,填写电子文档“干部竞选志愿条报表”,提交至办公室即可;
3、换届选举程序:报名参加——竞职演讲——面试——公布名单;
4、竞职演讲时间: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晚18:00整;
5、竞职演讲时间:教学楼副楼118教室。
五、竞职演讲要求
着正装出席演讲会场,演讲内容应结合实际、根据个人竞选职位而定,要求简洁,明了地介绍本人以及工作设想,从学校和学生实际出发、措词得当,语气真诚。
xxx系团总支学生会
13.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教育部网站,2015-12-30)
教育部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在京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并会同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国外教育政策形势研判会”,分别邀请60多位专家学者到会,与中心研究人员共同对“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问题提出建议,对国外教育政策最新趋势进行评析。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到会听取了部分专家代表发言,围绕学习贯彻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的部署作了深入解读。他代表教育部党组对与会专家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同志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积极服务全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深入开展宏观教育政策研究和咨询,研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国际社会承诺如何化为本土行动;二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根据中央新的部署要求,从加强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好;三是继续汇聚专家智慧共商教育大计,教育决策需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努力。
14.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各院系:
为做好学生证补办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理程序,现将学生证补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院系汇总时间:11月15日
学院办理时间:11月18日
二、学生证补办程序
1、统计补办学生证信息。各院系于11月15日11:30,将补办学生证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的电子文本发送至学工部信箱。上交时重命名为(XX学院 学生证补办);
2、补办学生证领取。各院系于11月15日15:00,到行政楼102室,持补办学生证信息统计表的纸质文本领取学生证;
3、学生证填写。各院系按照学生证填写要求,完成学生证填写;
4、学生证交送。11月18日15:00将学生证报送行政楼102室;
三、学生证信息统计表填写要求
1、【序号】、【学号】、【学制】的数据格式为数值,其他数据格式为文本;
2、【班级】一项中填写专业全称+年级-班级,如英语12-1;
3、【家庭住址】一项按照学生登记卡家庭现住址填写,填写为省+市+区(县),如山西大同小店 山东枣庄滕州(该项不得超过8个汉字);
四、学生证填写要求
1、学生证须由专人负责填写,要求使用黑色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真实,不得涂改。
2、学生证粘贴1寸彩色照片,不得使用大头贴和双面胶。
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6日
15.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领导班子建设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各省管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省管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团体建设,切实做好社会团体领导班子换届(含成立、调整领导人)选举工作,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鲁办发[1999]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团体领导班子职数、领导干部兼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社会团体领导班子职数。原则上设会长(理事长、主席)1人;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1—3人,一般不超过5人;秘书长1人。其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一般不超过3人。
2、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一般由学术水平高的专业人员担任。省级领导可兼任省级及省级以下社会
— 1 — 团体的名誉职务,市厅级领导可兼任顾问或常务理事,有的也可兼任名誉职务,原则上不兼任社会团体的正副会长(理事长、主席)或秘书长。
因特殊情况确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正副会长(理事长、主席)或秘书长职务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按以下原则掌握:(1)其社会团体必须是在国家、地区、行业和社会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中介组织中有一定影响,并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行业性、联合性社会团体组织。(2)所兼职务与本职业务相关,且无其他社会团体兼职。上级社会团体有相应部门的相应职级或相应职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3)同一班子中一般只能有1名领导成员在该社会团体兼职。(4)在省级社会团体兼职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市级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5)现职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的领导职务。(6)兼职的领导干部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7)到达退离休年龄时,其退离休手续按国家规定办理。
3、省委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需要在请示中说明的情况。(1)社会团体的性质、任务和成立时间,批准社会团体成立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2)领导干部现任或原任职务,兼职的理由,是否兼任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否已在其他社会团体中兼职。(3)附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干部兼职的会议记录、拟兼职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社会团体现任领导干部名单一式3份,社会团体章程和登记证书副本(新成立的附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文件)复印件各l份。
二、关于社会团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各社会团体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章程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负起管理监督的责任,重点审核社会团体是否按期进行换届,章程修订是否规范,领导职务候选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领导职务候选人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是否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法定代表人候选人是否还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等。
l、实行社会团体换届(含成立、调整领导人)选举事先报批制度。社会团体应在换届(含成立、调整领导人)选举会议召开30日前,填写《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报批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同意后实施。会议召开7日前,社会团体应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派人出席,对选举进行具体指导。
社会团体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半年以上进行换届选举时,属提前换届的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属延期换届的需呈报《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选举报批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延期换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以上的,登记管理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确定该社会团体当年年检为不合格。
2、及时报送换届选举的有关材料。社会团体换届(含成立、调整领导人)选举会议结束后,应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
— 3 — 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和核准章程申请书。(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社会团体原领导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于5日内将社会团体证书、印章及文档等移交新任领导人。拒不移交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社会团体管理法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3、要依法进行换届审计和离任审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社会团体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时,登记管理机关要及时组织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登记管理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关于社会团体党建工作
加强和改进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措施,是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社会团体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社会团体党的建设。
要加大在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凡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上级党组织可向社会团体选派、输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也可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由其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会
— 4 — 团体中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从其他单位选派。社会团体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开展工作。要从社会团体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关于加强对社会团体的领导
16.关于做好龙山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篇十六
实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重要保证。教育系统作为国家加快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把中央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完成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有关教育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程建设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地区,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逐级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学校和个人。实施工程项目的县和学校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系统落实中央投资项目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章立制,为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建设。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西部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高校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科研基础设施IPV6技术升级和应用示范项目等教育项目建设的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要求,确保项目立项符合中央政策规定投向和教育事业需要;通过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透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合格,达到教学设施安全要求,为扩大内需教育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按照中央加强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等项制度。要建立起重点督查、定期巡查和经常性自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防范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等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中央、地方和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在教育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找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政风险点,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在教育系统全面落实,促进教育发展。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违纪行为。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和学校,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在工程建设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以及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教育部已明确分管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我部报送本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实现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教育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协调、有效地开展。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对本地区、本校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对扩大内需投资有关教育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本部门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一并于7月20日前报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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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暑工作的通知10-21
关于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08-26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办理2013-201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07-17
乡镇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汇报09-04
关于做好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07-05
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