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2024-08-26

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精选9篇)

1.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一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岗位操作规程

一、加油操作规程

1、加油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油机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毛料服装和使用该类物质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机起动计数器加零过程中,不得打开油枪开关。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油口,防止油的渗漏、溅洒。

5、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不得折弯加油软管,不得将软管拉到极限位置。

6、加油过程中随时注意加油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7、加油机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8、发现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油。

9、雷击天气应停止加油。

10、停止作业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

11、操作规程

(1)准备:

a.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b.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c.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2)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b.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c.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d.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f.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结算

a.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b.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时找零。c.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

(4)清理

a.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b.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c.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缴收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b.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c.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d.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e.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f.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g.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h.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I.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量表中。(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不大于0.5度。b.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c.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缺罐液面高度测量。(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a.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b.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c.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d.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g.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h.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4)油品温度测量 a.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b.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c.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d.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大数。e.使用分度值为0.5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摄示度;使用分度值为1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摄示度。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a.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b.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风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d.测量油样的温度。

e.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1)准备

a.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b.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2)验收

a.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b.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c.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d.逐项填写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3)卸油

a.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b.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c.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d.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e.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f.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g.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b.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c.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分罐保管帐。

遇雷雨或高温情况禁止卸油。

四、开票规程

(1)销售

a.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b.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c.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合数量。

d.记帐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记帐卡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2)收款

a.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b.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3)开发票

a.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b.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c.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d.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e.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4)结帐

a.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b.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c.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品销售数量金额。d.依据开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记帐规程

(1)进货记帐

散装油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2)销售记帐

散装油品

a.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b.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整装油品

a.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b.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的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明细帐。

六、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2、无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的加油机,或计量器无技术监督部门铅封,或铅封不完整的加油机,不得给用户加油。

3、加油员在启动加油机前,汽车必须灭火并打开油箱盖后方可启动加油机。

4、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枪不得交给顾客,由顾客自行加油。

5、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7、操作加油机时要注意油枪轻拿轻放,加油胶管不得拆扭,或强行拉长,不得用油枪支撑身体,防止损坏设备。

8、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七、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1、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遇雷雨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作业是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6、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7、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2.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二

加油机主要是由油泵, 分离器, 计量器, 以及计数器等几个部分组成。活塞是计量器中的一个组件, 计量器中有四个活塞, 安放在计量器壳体的互相垂直的孔中。其中两个是调量活塞, 两个是进油活塞, 同一类型的活塞安放在同一孔中。本论文分析的活塞为调量活塞, 该活塞作用主要是用来调节油量。

2 活塞工艺规程设计

2.1 零件的总体分析:

2.1.1 活塞的结构特点分析:

活塞工作条件为活塞滑动时, 保证动作必须灵活, 不许有卡滞现象, 密封试验油压为3kg/cm2时, 保持一分钟。不许有渗漏现象, 要保证计量精度±1.5/1000公升。打压实验后, 非配合外表面涂灰色耐油化。

活塞件较小, 外表面为圆柱形。内部结构较复杂。内孔φ19用于安装弹簧, 内孔φ12H7与连杆配合, 其配合为φ12H7/g6, 属间隙配合, 上下连杆两端各安装一个活塞, 偏孔φ15H7安装一个铜套, 其配合为φ15H7/s6属过盈配合, 其内安装一个调节流量组件, 调节流量由调节螺钉来实现, 技术要求严格, 因此在设计工艺过程中, 首先要考虑到技术要求的保证问题。

2.1.2 活塞材料的选择分析:

活塞在工作时要受到较大的压力和磨损。φ69.8外圆表面镀铬以提高其耐蚀, 耐磨性。根据零件结构特点及加工要求分析选择HT21-40。

(1) 材料选择的原则:

a.材料的使用性能满足零件的技术要求。

b.材料的加工工艺性良好。

c.材料便宜, 零件总成本要低, 有较好的经济性。

(2) 材料的机械性能:

a.HT21-40为灰口铸铁, 其最低抗拉强度σbb=40kg/mm2。

b.抗拉强度低, 但硬度和抗压强度与相同基体的钢相仿, 这是因为铸铁里的石墨好比裂纹和孔洞一样。故受拉时抗拉强度大大降低, 但在受压时则影响不大。

c.灰铸铁的塑性, 韧性较差, 不能进行锻造。

d.石墨本身的润滑作用以及它从基体中掉落后所遗留下的孔洞具有存油的作用, 故它具有优良的减磨性。

e.石墨组织松软, 能吸收振动, 故灰铸铁具有良好的消振性。

f.由于石墨片本身相当于许多裂纹, 故灰铸铁具有低的缺口敏感性。HT21-40为一级铸铁, 能承受较大应力和较大磨损。

(3) 材料的切削加工性:

灰铸铁的切削加工性良好, 石墨在切削时对刀具起润滑作用, 并促使切削容易碎断。这是因为灰铸铁在凝固冷却过程中析出比容较大的石墨, 使灰铸铁的收缩率减小, 由于石墨分割了金属基体, 从而使灰铸铁切屑容易脆断。

2.2 活塞工艺分析:

活塞在往复运动下工作, 外圆φ69.8-0.01与计量器壳体内孔中的铜套相配合, 必须具一定的耐磨性和气密性。因此要求外圆φ69.8-0.01的圆度与圆柱度为0.005, 而且本身精度为0.01, 还要镀铬5~20μ以增加其耐磨性。另外, 还有两个配合孔φ15H7, φ4H7, 粗糙度为1.6, φ15H7中压入一个铜套, 安放限量的调节阀。φ4H7中压入一个配合销, 还有一个内孔φ12H7用来与连杆配合。

从活塞的构形来看, 各个表面并不复杂, 从零件的整体结构看, 两端是一个刚性很低的薄壁件, 壁厚为3.9mm。

零件的主要表面是零件与其它表面相配合的表面, 或是参加机器工作过程的表面。 (图2-1) 。

从精度方面看, 主要工作表面的精度为IT5~8j级, 外圆c的尺寸公差为0.01, 圆度与圆柱度为0.005, 粗糙度为0.2。且φ69.8与φ12H7的同轴度为φ0.03。对于零件的主要表面, 它对工作的可靠性和零件的使用寿命有很大影响, 其它非配合表面, 两个端面A, B粗糙度为3.2, 其余均为6.3, 三个配合孔φ12, φ4, φ15精度为IT7级, 粗糙度为1.6, 且小孔φ4H7中心线在槽28±0.1的垂直方向上对φ69.8-0.01轴线位移的对称度允差0.05。

从零件的材料看, HT21-40要求去应力退火处理, 以消除变形对精度的影响, 由于HT21-40的硬度为HB170-240, 达不到要求, 因此配合表面φ69.8外圆镀铬以提高其耐磨性, 而且镀层也具有耐磨性, 外观美的优点。

总的来看, 工艺规程都应在不断实验的同时进行改进, 以提高生产率, 增加经济效益, 以适应高度自动化生产的要求, 组成流水线的生产作业。应尽可能用自动机床, 或数控机床来加工, 以缩短生产周期, 大大提高利润。

摘要:目前全国大小活塞厂家有120多家, 其中年产销10万只、销售收入上500万元的却不到30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其市场变化越来越大, 企业受市场的影响越来越深, 用户对市场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 对产品开发、生产周期的需求越来越短。目前国内活塞市场竞争很剧烈, 国营企业与乡镇企业和民营个体企业之间的竞争, 加之其购买力的相对减弱, 使一些活塞企业面临生存的危机, 但国外市场的一些机会, 也导致国内企业为了生存去努力开拓。因此, 所有的活塞企业, 应抓住机会, 针对国内外活塞市场的需求, 拓展市场, 增加出口, 以求发展。

关键词:活塞,产品开发,生产周期

参考文献

[1]柯明杨, 航空航天机械制造工艺学, 北京航空航天出版社, 1990年11月。

[2]周泽华, 金属切削原理,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10月。

3.有机黄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 篇三

【作者简介】王斌才(1965—),男,高级农艺师,从事有机蔬菜栽培及育种工作;*周国林为通讯作者。

随着生产技术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环保、生态意识的增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机食品特别是有机蔬菜逐渐被广大市民接受和认同。有机蔬菜是指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平衡,使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且经过以及认证机构鉴定认可,并颁发以及证书,在此基础上生产的蔬菜。特制定有机黄瓜露地栽培技术操作规程,以期为有机蔬菜生产者提供帮助。

1.基本技术

肥料。各生产基地使用的基肥,必须符合有机产品肥料施用原则,包括自制有机肥和购买的有机肥料产品。畜禽粪便必须是完全腐熟的;购买肥料产品需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肥亦应堆积或在土壤中进行充分分化和腐熟。基肥随翻地时先撒入地块中再旋耕,每667m2用量原始腐熟畜禽粪便2000~3000kg或商品有机肥400~500kg,其中80%作基肥,20%作追肥。

水。浇灌所使用的水,需通过有关部门环评检测达标。为了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更优质、环保卫生、持续地力,还需对这种浇灌用水进行了净化处理。根据蓄水渠内水量按比例施入适量光合菌液,处理24小时后方可使用。

2.生产操作规程

品种。新星黄瓜(吉林延吉市蔬菜批发经营部)、京研迷你黄瓜二号(北京京研益农科技发展中心)

播种育苗。黄瓜采用穴盘育苗方式播种。基质采用无菌的国产泥炭基质和珍珠岩混合,装盘时基质不参入任何化学肥料,可按比例掺入适量的腐熟厩肥或有机肥。播前对黄瓜种子进行温烫浸种处理,方法为:用55℃温水,水量为种子量的6~8倍,将种子慢慢倒入,不断搅拌,经10~15分钟后,常温条件下浸种4~6小时,然后淘洗干净,甩干明水,用湿布或网袋装好,置于25~28℃下催芽,出芽前种子每天清洗一次,包布拧干,保持湿润,24小时即可出芽,70%露芽始播种。黄瓜于3~4月播种,播时,将穴盘摆放平整,做成宽1.2m,长30~40m的厢面,基质浇透水后喷一遍光合菌液防病虫。每穴播一粒,覆盖1.5~2.0cm基质,用小拱棚覆黑遮阳网保湿保墒。三天后出苗及时通风降温,晴天白天覆盖遮阳网,夜间揭去;阴天揭遮阳网见光透气;雨天盖遮阳网,大雨时加盖薄膜免伤苗。出苗时若子叶‘‘带帽’’出土,用喷水壶喷温水或撒湿润细土促使幼苗‘‘脱帽’’。在保证温度的条件下早掲遮阳网,尽可能延长光照时间,促根系生长。穴盘基质育苗容易缺水,应经常观察幼苗生长情况。前期保持苗床湿润,且需经常通风透光免生徒长苗,后期叶面喷施光合菌液增加营养和抵抗力,促根系生长。此时应控制好水分,‘‘宁干勿湿’’,尽可能不浇水或减少浇水次数。定植前5~7天炼苗,降温降湿。栽前一天可少量浇一次水,以利栽后活苗发棵快。注意:幼苗对连阴猛转晴时见光易“闪苗”,需逐渐见光且防大风扫苗,出现弱病苗和老僵苗。黄瓜苗岭一般25~30天,3~4片真叶时即可定植。由于育苗时地温和气温均较适宜黄瓜秧苗生长,因此苗床可不用地膜和薄膜等覆盖来增温保湿进行育苗。

整田作畦。按包沟1.2m开厢,沟宽40~50cm,畦宽70~80cm,畦面平整,土块尽量细碎。

定植。黄瓜于4~5月定植。定植前对幼苗进行一次防病虫处理,喷施1%浓度的高锰酸钾液。选晴天下午栽植,穴土要细碎,以刚埋没根沱为宜,不宜过深。新星黄瓜株行距为30cm€?5cm,每667m2栽3000~3200株;京研迷你黄瓜则为40€?5cm.,每667m2栽2000株,每畦栽二行。及时浇足定根水,如遇连续高温(30℃左右)翌日还需补浇一次水。4~5天缓苗后,浇一次缓苗水。如墒适宜时及时中耕除草1~2次,促苗早发棵和生长整齐并清除杂草,减少病虫害对幼苗的侵染和危害。

田间管理,中耕。缓苗或定苗后到插架之前进行一到二次中耕,并视苗情及时补水。做到清除杂草、疏松土壤、保湿保墒。

植株调整。伸蔓后,距苗7~8cm处插一根竹竿,一苗一根,搭成人字架或花架,引蔓上架。以后每3~4节绑一次蔓,并清理侧枝和卷须。新星黄瓜主侧蔓均可结瓜,以主蔓结瓜为主。根瓜下面的花和侧枝均摘除,所生侧蔓留一瓜二叶摘心。主侧蔓都爬满架时及时打顶,促子孙蔓结回头瓜。京研迷你黄瓜为主蔓结瓜品种,肥水充足时根瓜以上每节都能座瓜,留一到二个侧枝,其余侧枝全部清除。后期及时清除下部老叶、病叶及采收完的侧枝。绑蔓在晴天下午进行,人站在沟中操作。

肥水。从定植到根瓜出现,应控制水分,不旱不浇。追肥遵循的原则是少量多次,浇水要浇“跑马水”,要在晴天早上进行,切忌阴天浇水。做到三沟配套,高畦栽培,以利排灌。根瓜座住后铺施一次生物有机肥,第二批瓜采收后再追一次肥,第一次轻第二次重,同时浇施净化水。以后根据黄瓜的长势施肥水。盛果期除根际追肥外,还用光合菌液进行一到二次叶面喷施。黄瓜根系浅,怕积水,需做好清沟排灌工作。

病虫防治。有机黄瓜的防治方针完全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原则进行,以农业防治为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辅,很有限地施用BT制剂,坚决不使用化学制剂进行防治处理。黄瓜主要病害有霜霉病、疫病、细菌性角斑病、枯萎病。虫害为蚜虫、蓟马、黄守瓜、潜叶蝇。

农业防治。采用抗病品种,培育壮苗,提高抗逆性;清洁田园,加强通风调节种植地块的小气候环境的温湿度;深沟高畦,严防渍水;合理施肥,满足各生育期生长发育需要;轮作换茬,减少土残病菌侵染。

物理防治。利用防虫网、黄粘板等设施进行诱杀和驱赶害虫,减少飞蛾等虫口基数;人工捉杀害虫,清理病残株,减少侵染源等等措施防病虫。

制剂防治。黄瓜出苗后用0.5~1.0%的高锰酸钾液进行叶面喷施,7~10天一次,连续2~3次可预防多种病害。抽蔓前喷一次白醋液,兼防病虫。抽蔓至开花前喷一次臭肥皂液驱虫。开花期特别注意防虫,用白醋液、肥皂水、红辣椒水、大蒜水等生活制剂交替轮换使用,一到二次即可。结果期用1~2%高锰酸钾液防病,果期以防虫为主,防病为辅。根据黄瓜后期生长情况,可考虑施用一次BT制剂,BT制剂使用全生育期不超过二次。

4.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四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接卸油品操作,以2008年版《加油站管理规范》为依据,在广泛征求公司相关处室和所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加油站卸油操作规程》,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油站卸油操作规程

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加油站卸油操作规程

1.设置警示。罐车到站,引导车辆停在卸车区域内,熄火后加防溜器,驾驶员用锥状桶设置安全警示区并负责警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警示区。

2.卸前准备。将静电接地夹接在油罐车专用接地端子板处,不准接在距装卸油口1.5m之内。准备好消防器材且处于临战状态。

3.核对品种。核对汽车油罐内油品与即将卸入的储油罐所装品种无误。

4.卸前静止。

(1)地罐交接:计量前后均要暂停所有与所卸储油罐连接加油枪的加油业务3分钟。以保证地下油罐液面平稳,液位仪读数准确。

(2)罐车交接:计量前静止稳油15分钟。以保证油罐车内液面平稳,计量准确。

5.卸前检查。

(1)检查并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2)卸油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登上罐车撑起罐车防护栏,进行质量检查和计量验收。

6.确认罐容。通过液位仪或人工计量确认储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7.连接管线。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8.开始卸油。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在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现场,应集中精力监视卸油管线、相关阀门和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9.卸净确认。卸油完毕,卸油人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是否卸净,并将罐车防护栏放回原位。严禁用隔爆灯具深入罐内照明察看。

10.拆卸管线。关好阀门,拆卸连接管线,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并对卸油口、计量口、操作井上锁,整理好静电导线。

11.填写单据。填写或打印并复核《油品验收计量入库单》,承运人和卸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12.引导离站。按规定的路线引导罐车离站。13.清理现场。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14.登记入账。《成品油配送单》、《出库油品随车运单》、《油库装车单》、《验收计量入库单》四种单据一并作为加油站进货的记账凭证。

5.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五

危险性作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一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一、进入本站区域内的各类管道、容器装置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者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三、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加油站负责办理,并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相应内容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包括清洗和转换),有加油站的站长和作业单位的负责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共同确认、共同审批签字后有效。

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四、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必须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可燃物质浓度符合以下要求【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氧含量在18%-21%,各种有毒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容许容度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设备作业,达不到清洗或转换标准的受限空间,不准进入作业时。

五、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入前应由安全员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应注意事项,并将已批准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交给监护人,以便于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锁有外部监护人掌握,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及时将作业人员救出。

六、设备外部的监护人员,事先要与内部作业人员确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绝对不许脱离岗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除施工单位指定监护人外,加油站安全员也要到现场检查和监护。

七、进入有动力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由电工联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告牌”,必要时加锁,钥匙有作业人随身携带。

八、不得进入正在运转或没有切断进出料口的设备作业。

九、在受限空间作业时,要打开设备的所有人孔和通风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取风机通风。

十、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用12伏。在易燃易爆环境内作业的,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不准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良好绝缘。

十一、在受限空间对有毒有害物质作业时,必须戴防毒面具,只准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时,监护人必须保证导管口置于空气流通处,管子不能折叠堵塞。

十二、在受限空间作业,连续作业不能过长,一般情况下每作业一小时,须到外面空气流通处休息片刻,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时间应相对缩短。

十三、进行受限空间登高或动火等其他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对有毒、有腐蚀性设备进行作业时,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物品。

十五、封闭设备前必须由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双方当面封闭。

第二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1、设备检修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c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检修现场应根据 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9)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加油站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1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 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11)、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1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1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14)、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15)、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 间应设警示红灯。(16)、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17)、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1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3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4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第三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口头提出申请并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订出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作业指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

2、站长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批准安全作业。

3、一级高处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和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负责审批。

4、二级、三级高处作业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或在无平台、无护栏的罐、槽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审批。

6、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的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7、《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加油站留存。

五、对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对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和精神不振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登高器具和设备。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八、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九、高处作业现场需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十、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兰、吊架、手拉葫芦等材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损坏、损伤、断裂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十一、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备有工具袋,用完工具要放入工具袋中,较大或较重的工具要加拴系绳,找一固定点系牢,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将工具乱扔乱放。

十二、高处作业中,除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外,不允许同时进行多层垂直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十三、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低压线1米以上,高压线2.5米以上,并防止搬运物料时,触碰电线。

第四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一、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其中吊装过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三、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四、对《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站长负责管理;

2、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编制吊装方案,制定切实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填写各项内容,由施工单位批准;

3、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站长批准;

4、不得私自涂改、变更作业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作业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加油站各一份;

六、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七、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控,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八、吊装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九、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2、在吊装前必须对起重机的机械、安全制动装置仔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各种超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吊装机具绳索必须通过计算来选择;

5、超重设备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十、不得利用加油站的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做吊装管定点利用加油站预埋钓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否则不准任意挂接。第五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一、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二、动土作业申请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加油站申请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三、对《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 :

1、动土作业申请单位在作业证上填写相关内容,待负责人签字后,将其交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动土区域制定并填写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示灯等),施工负责人及施工地段负责人签字后交还动土申请单位。

2、动土申请单位将作业证交给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等部门审核,由审核部门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在作业证上签字,最后由站长审批。

3、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项目施工单位和加油站各一份。

四、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五、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并恢复地面设施。

六、在动土中如果漏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加油站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七、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爪斗等机械工具。

八、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现场。

九、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第六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场所。

二、要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加油站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三、固定动火区是允许从事焊接作业的区域,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2、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固定动火区内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固定动火区的划分,由站长批准。

四、加油站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需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五、禁火区内动火,根据危险程度划分三级: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运输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区: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动火

3、二级动火区:特殊危险动火及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

4、三级动火区:一般危险动火及一级、二级动火范围外的动火

六、对《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

2、申请动火单位应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进行动火分析,制定可行、可靠的安全措施,按要求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内容,落实动火中各项安全措施;

3、一级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经过申请动火负责人确认签字,并报送站长,站长应到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安全作业证》;

4、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经落实防火措施后,签发《动火安全作业证》,批准动火;

5、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6、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安全作业证》批准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的作业证,有效期限为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72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监火人、当班班长和安全员分别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有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作业证上签字;

8、《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9、《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档;

七、动火的安全规定:

1、凡在贮存、输送易燃物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加堵盲板,经清洗、转换后,分析管道、容器或设备内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应小于0.2%;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取样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得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5%,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2%;

4、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将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清除干净,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完毕,应等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加油站的站长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请专业消防队到现场监护;(2)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

(4)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的排走。第九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加油站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条 危险识别

1、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

2、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第四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运行的加油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点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第五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使用期限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第六条 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得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和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临时供电值班人员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确认栏内签字方可送电;.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才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用电工排除;8.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人员负责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加油站留存,第 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

6.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六

鲁财库„2007‟3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处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参与山东省各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做出处理决定,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公告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事项,以方便供应商投诉。

第四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投 诉

第五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被投诉人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质疑;

(四)《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五)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六)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七)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八)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投诉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

第七条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 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应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第九条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第十条 投诉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事宜,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投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证明材料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三章 审查与受理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且投诉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四)投诉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五)初审阶段投诉人撤回投诉的,视为未提出投诉。第十二条 经审查,发现有投诉书副本数量不足、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清晰、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投诉书署名不符合规定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在投诉审查期间,财政部门认定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当要求投诉人将采购人追加为被投诉人,并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查,发现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投诉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的,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之日。

第十四条

对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对不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格式见附件4);对转送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向接受转送部门和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转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6)。

第四章 投诉处理与决定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并以《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的形式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

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应自收到投诉书副本和送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

第十七条 财政部门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在调查取证前向被调查人送达《调查取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调查取证应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填写《调查取证笔录》(格式见附件9),调查人、被调查人应在《调查取证笔录》上签字,调查取证中调取的其他证明材料,应由个人或者单位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认为需要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当面质证的,应在质证前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送达《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当面质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0)。质证应由两人以上主持,质证过程应记入《质证笔录》(格式见附件11)。

第十九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主持人应在《质证笔录》上签字。调查人、主持人在笔录尾页签字,被调查人、参与质证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逐页签字。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就质证事项出具书面结果。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当与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查过程中的证据、相关证明材料及投诉处理意见进行评议。

评议应形成《评议笔录》(格式见附件12),参加评议并发表意见的,应在笔录尾页上签字;拒绝签字的,记录人应在笔录上注明;没有发言的,可以不在笔录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

(一)经协调,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解决;

(二)投诉人自愿放弃投诉的;

(三)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的;

(四)在受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的。

终止投诉处理后,投诉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投诉。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格式见附件13、14)。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决定书》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七条 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被投诉人或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5)。被投诉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期最多为30日。暂停采购活动期满或者收到财政部门《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6)之前,被投诉人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7),并记明投诉处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投诉事项,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受理日期、处理日期,内部协办机构、处理结果、是否涉及行政复议(诉讼)及结果,填表人及负责人签字等。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每一件投诉(除因不符合条件予以退回或转送的以外)应当予以装卷入档。卷宗应分成正、副两卷。

正卷装订顺序:卷宗目录、投诉登记表、投诉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质证通知书、质证笔录、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处理决定书(正本)、送达回证(格式见附件18)、备案表。

副卷装订顺序:卷宗目录、评议笔录、工作笔记、投诉处理决定书(副本和正本各一份)、备案表。

卷宗由承办人装订,定期(一年)入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鉴定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财政部门及知情人应当保密。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投诉书

2、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登记表

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转送通知书

(一)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转送通知书

(二)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

8、调查取证通知书

9、调查取证笔录

10、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当面质证通知书

11、质证笔录

12、评议笔录

13、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14、投诉处理决定书

(二)15、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

16、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

17、备案表

7.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1.掌握必要知识

(1)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 经过收获机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并具有田间作业的经验。

(2) 为了人和机具的安全及效率, 请认真阅读该机具的使用说明书。

(3) 要做好防止事故及防火准备, 预备一个急救箱及灵便的灭火器, 要熟悉及正确使用灭火器。

(4) 着装整齐利索:驾驶员应穿合体的紧身衣服, 不许穿肥大的外套、衬衣和系领带。

2.联合收割机驾驶

(1) 发动机启动前变速杆必须在空挡位置, 脱谷离合器必须在分离位置。

(2) 机组起步转弯和倒车时要鸣喇叭, 观察机组周围情况确保人机安全。

(3) 新车或大修的机器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磨合后, 方可投入使用。

(4) 在坡地上作业时要特别防止联合收割机翻车, 不准挂空挡。

(5) 清理、调整或检修机器时, 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在割台下工作时, 应将割台支牢。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停车或进行修理, 不允许平行于高压线方向作业。

(7) 地面不平时不得高速行驶, 以免机器变形或损坏。运输时, 割台应升起, 有支承的应支承锁定。

(8) 在联合收割机工作时, 不允许用手触摸各转动部件。停止工作后, 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

(9) 不允许在联合收割机上和正在收割的地块吸烟, 夜间工作严禁用明火照明。机器上应配备灭火器。

(10) 公路上行驶时, 要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

3.联合收割机运输及安全要求

(1) 带割台运输:

在交通规则允许带割台运输时, 要卸掉分禾器, 并在护刃器全长上安装保护罩。

(2) 不带割台运输:

在某些地区, 联合收割机的运输宽度不许超过3 m。在这种情况下, 割台必须卸下并单独运输。在获得特殊允许后, 可挂在联合收割机后面, 但要按当地要求采用附加灯或其他装置作为报警信号。

(3) 梯子运输位置:

运输时把驾驶室的梯子向上折叠, 并固定在要求的位置。

(4) 收音机天线:

运输时把天线折起, 并用夹子固定。

(5) 运输时卸粮搅龙的位置:

运输前卸净粮仓内粮食, 把卸粮搅龙折到运输位置, 并用锁杆锁定操纵杆。 ‘

(6) 运输灯:

把尾灯转到运输位置, 检查其他灯的位置是否恰当。

(7) 后桥负荷:

联合收割机安装玉米割台时, 按要求安装配重。

(8) 驾驶台上的安全要求:

只允许驾驶员一人在驾驶台上, 不允许驾驶台装运任何货物。

(9) 注意人身安全。

①联合收割机运转时要装好护罩。在拆卸护罩前要分离脱谷分离器, 并关闭发动机。严禁手、脚、衣服靠近运动部件。②在未分离脱谷离合器和关闭发动机前, 不要用手清理割台上出现的故障。在发动机启动或联合收割机运转前每个人都要离开割刀。

(10) 安全保养要注意:

①在进行发动机保养时, 要利用保养平台, 确保安全。②在进行润滑保养和调节时要先关闭发动机。③在维修联合收割机电气部件时, 要首先分离蓄电池接地线。④防止高压油泄漏:在压力下泄漏的液体 (液压油、柴油) 有足够的能力穿透皮肤, 引起严重的烫伤, 所以切断管路前要减压;给整个系统加压前, 所有接头必须拧紧, 各种管路及软管必须处在完好状态。在非常小的孔中泄漏的压力油几乎看不出来, 所以, 检查泄漏时要用纸板或木片, 千万不能用手。如果由于泄漏的高压油而受伤, 应立即去医院。如不及时地进行必要的治疗, 可能会引起严重的感染及反应。⑤发动机过热时在拧下散热器盖前, 要先轻拧松以便减压, 防止烫伤。⑥在加冷却液前, 要先关闭发动机。⑦燃油:在往油箱里加油时, 要先关闭发动机;接触燃油时, 要严禁烟火。⑧轮胎保养安全规则:在往轮子或轮网上安装轮胎时, 如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有可能产生爆炸。这种爆炸会引起严重伤亡, 所以在没有适当设备及安全工作经验时, 不要安装轮胎。不要超过规定的轮胎最大充气压力。超过最大压力时, 会发生轮胎边沿裂纹, 甚至发生爆炸。当已经达到推荐的充气压力时, 如果轮胎的两侧边沿仍没有定位, 就要放气, 再重新固定轮胎, 润滑轮胎边沿, 再充气。⑨割台油缸锁定:在带割台运输或是有人在割台下面工作时, 除锁定割台高度操纵杆外, 还要装置割台油缸锁定罩。作业之前, 要把锁定罩用开口销固定在存放位置。⑩长期在噪声大的环境中工作会引起感觉不适或心脏衰弱, 所以戴一个适当的听力保护装置, 如耳套或耳塞, 可防止有害或不适的过量噪声的影响。

(11) 安全停放:

8.无公害尖椒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篇八

关键词:尖椒;技术;操作

中图分类号: S64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4-33-1

1 生产场地的选择

选择空气、水质、土壤等无污染地区,蔬菜生长区没有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土壤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必须限制在国家规定含量以下,如汞、镉、砷、铬及油的含量。灌溉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为保证水质稳定,尽量使用地下水。

2 品种的选择

要选择对辣椒病毒病、枯萎病、炭疽病有较强抗病性、耐病性的品种。尖椒类型:中椒六号、9515、9723等品种。甜椒类型:中椒四号、沈椒四号、农大40等品种。

3 播种育苗

3.1 播种期

日光温室栽培播期为11月下旬;大棚栽培播期为1~2月。

3.2 播种量

每亩本田用种0.1公斤左右,每平方米苗床播种量为0.03~0.05公斤。

3.3 浸种催芽

将55℃的热水倒入种子中,边倒边按顺时针方向搅动15~20分钟,当水温降至30℃以下后停止搅动,浸种8~10小时,然后在25℃~30℃的环境下进行催芽,每天用清水淘洗1~2次,3~4天即可发芽。

3.4 适时播种

先用废炉渣育子苗。播前平整床面,用温水打足底水,然后在床面上撒一层薄土再播种。播后覆土1厘米,再覆盖地膜,当小苗80%出土时揭去地膜。

3.5 移苗

当真叶2片左右时分苗到营养钵中,尖椒每钵双株,青椒每钵1株,营养面积为8×8厘米。营养土中腐熟鸡粪(或马粪)与阳土的比例为2∶l,每立方米营养土中加入0.3公斤尿素,3公斤过磷酸钙。分苗后2~3天内以保温保湿为主,缓苗后及时浇一次缓苗水。

4 苗期管理

4.1 温度管理

出苗前温度保持在28℃~30℃,子叶出土后,白天温度控制在23℃~30℃,夜间保持在15℃左右;移苗后为促进缓苗,白天温度保持25℃~28℃,夜间不低于20℃,缓苗后白天温度在23℃~25℃,夜间12℃~13℃。定植前一周进行低温炼苗,采取适当控制水分和加大通风量的方法。

4.2 水分管理

苗期保持土壤湿润,一般在播种前和分苗时浇足底水,其他时间视情况而定,如叶片出现萎蔫时酌情浇水。炼苗期间不浇水。辣椒的壮苗标准是:日历苗龄为80~85天,生理苗龄为株高20厘米左右,12~14片真叶,茎短粗,现大蕾。

5 合理轮作,整地施肥,棚室消毒

合理轮作是进行无公害生产的重要措施,既能调节地力,促进作物的生长发育,增强抗逆性,又能对病害起到一定的防治效果。在入秋前深翻整地,把土中的病菌、害虫翻到地表,经阳光烤晒,起到杀菌除虫的作用。春季平整土地,增施有机肥。每亩施腐熟的大粪和腐熟的鸡粪混合肥5000公斤,磷酸二铵50公斤,硫酸钾5公斤。施肥方法为开沟深施,以避免污染环境,三分之一深施,三分之二撒施;或施用无公害蔬菜生产专用肥。每亩施用量为100~135公斤,或施用珲春绿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生态肥B型,每亩施用量为20~25公斤,但在不同生长时期要进行追肥。将肥料与田土充分混合后做畦,畦高10厘米,畦宽100~120厘米,上覆地膜,有条件的可在膜下畦中央铺滴灌带,通过膜下灌水和采用滴灌系统以降低空气湿度。定植前要清洁田间枯叶、杂草,达到减少病源、虫源的目的,同时进行棚室消毒,在定植前一周进行,每亩用1公斤硫磺粉、敌百虫0.5公斤、锯木屑0.5公斤,分几处放在铁片上,下边烧炭火进行熏烟处理,密闭24小时后放风至无味。

6 适时定植

当10厘米地温稳定在10℃以上时即可定植。德惠市地区定植日期一般为日光温室2月中下旬,大棚4月上旬。定植要选择连续阴天后的第一个晴天进行,一畦双行,行距50~60厘米,株距25~30厘米。

7 田间管理

为减轻病害发生,要合理调控温度、光照和水分,创造一个适宜作物生长、不利于病害发生的生长环境。

(1)温度管理定植后缓苗前以保温为主,不通风,白天温度应保持25℃~28℃,夜间为20℃。缓苗后,白天温度应保持22℃~25℃,夜间为15℃~18℃,如果温度过低或过高会引起落花落果。(2)水肥管理除浇定植水和缓苗水以外,还要控制浇水追肥,门椒长到直径3厘米大小时结合浇水进行第一次追肥,每亩随水追施腐熟大粪2000公斤。此后每隔6~8天浇一次水,每浇2~4次水进行一次追肥,每亩追施尿素15~20公斤,每次追肥、灌水后要及时通风以排除潮气,防止氨气中毒。(3)植株调整及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提高辣椒坐果率。进入盛果期后,要剪掉过密的叶子,摘除老叶、病叶、黄叶,以保证通风良好。

8 病虫害防治

要掌握病虫害发生规律,适时进行防治,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化学农药以粉剂和烟剂为首选,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的农药。

9.加油站操作规程的通知 篇九

发布时间:2011-08-24 编辑:俞茜

苏安监〔2011〕15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生产流程工艺、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特点等),建立并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安监局。

《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涂装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三)酸洗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四)磷化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五)反应釜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六)油库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四)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职业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2、范例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危害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等)。

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2、范例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2、范例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七、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

2、范例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企业应设臵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臵;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臵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编制要点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臵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一、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臵设臵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二、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均应编制相关操作规程)

2、范例

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加氨操作工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加氨操作工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范措施;

3、操作工必须了解氨的性状,毒性作用,中毒症状,掌握防治要点(摘录氨气特性表);

4、操作工必须站在上风位臵作业,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现场;

5、氨瓶必须妥善安臵,严禁暴晒,安臵氨瓶的场地必须通风,道路保持畅通;

6、氨瓶的阀门必须装上防护帽,以防碰撞损坏,引起泄漏;

7、加氨现场必须备有化救防护、抢险用品和水源;

8、加氨系统进行停役检修时,必须先把系统冲洗干净、穿着好防护用品后方可开始检修;

9、应急电话。涂装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料的调配必须在专门的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臵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臵应继续运行3至5分钟后关闭。

2、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先打开通风装臵,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臵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完成每批的涂料调配作业和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臵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的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留物。

4、涂料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臵时应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酸洗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先开通风15分钟,并检查好工具、夹具,启动设备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发理问题应及时修理更换.操作前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制酸液和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保证良好的通风。

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应用专用的抬具和夹具并缓慢注入以防飞溅。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不准站在槽沿上。严禁翻越酸槽。

4、配制酸液时,不可单人操作,应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将酸液缓慢注入槽内。如配制混酸时,则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向槽内注入盐酸,再加硝酸,最后加硫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在槽的附近配备必要的冲洗装臵。

5、工件入槽应尽量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在槽面上空工作时应对槽加盖。工作中应注意风向,避开酸烟,避免将头伸到酸槽上方工作。

6、酸洗工作过程中庄严格遵守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浓度、时间要求。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洗。

7、酸洗工件落入槽内时,应用长柄工具捞起,严禁赤手操作。

8、混酸洗通风有故障时不准操作。

磷化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C。

4、配制各种溶液时,必须熟悉化学药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5、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物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6、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7、工件入槽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槽附近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反应釜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开车前

(1)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水、电、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开车中

(1)加料前应先矛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加到釜内,加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2)打开蒸气阀前,先开回气阀,后开进气阀。打开蒸气阀应缓慢,使之对夹套预热,逐步升压,夹套内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值。

(3)蒸气阀门和冷却阀门不能同时启动,蒸气管路过气时不准锤击和碰撞。

(4)开冷却水阀门时,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冷却水压力不得低于0.1兆帕,也不准高于0.2兆帕。

(5)水环式真空泵,要先开泵后给水,停泵时,先停泵后停水,并应排除泵内积水。

(6)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7)清洗钛环氧(搪瓷)设备时,不准用碱水刷釜,注意不要损坏搪瓷。

3、停车后

(1)停止搅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2)铲锅时必须切断搅拌机电源,悬挂警示牌,并设人监护。(3)反应釜必须按压力容器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开车运行。

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臵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并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按照要求使用并及时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化学物质溅到皮肤或者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5、附相关化学物质特性、危害因素、防范(治)要点。

油库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

1、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2、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3、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4、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5、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6、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7、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8、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9、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有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粉尘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粉尘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臵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臵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有毒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有毒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有毒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限制有毒气体,可燃气体聚集,对可能有毒气体挥发的地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对各种可能产生毒物的过程,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无毒、低毒工艺与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6、有毒物产生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企业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企业应安排接触毒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企业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噪声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噪声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噪声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四)、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高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高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应设臵员工休息室。

8、按规定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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