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13篇)
1.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一
党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
为加强支部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发挥加强班子理论学习的表率作用,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支部班子,应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努力学习税法、会计学、法律、金融等各方面的知识。
2、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注税工作实际,结合员工思想现状,立足于科学理论的运用,立足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立足于创新和发展。坚持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新形势下驾驭复杂局面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其他成员学习情况。宣传委员负责和组织学习活动。登记学习出勤情况,及时组织学习资料,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台帐。
4、支部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遇特殊情况可另时进行调整,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4小时。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制定自学计划,认真阅读推荐的学习书目,个人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8小时。为保证学习的效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时事系列讲座,以拓宽视野、拓宽思路、拓宽知识面。
5、支部成员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要结合全局工作和各自分管的工作。集中学习交流前应根据预先通知的内容,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二
1研究对象与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调研对象为北京8家三甲大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 医院 、 北京儿童 医院 、 北京天坛 医院 、 北京同仁 医院 ) 在职的党支部委员。其中,党支部书记占46.1%,支部其他委员占53.9%。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3份, 有效应答率为97.67%。
问卷主体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党龄、教育程度、职称、职务、专兼职、任期等;第二部分为“支委对角色 的认识 ” , 包括参选 时的心态、支委任职条件、支委对角色的认识;第三部分为“支部及支委发挥作用的情况”,包括党支部每年举办活动几次为宜、支部工作投入精力比例等;第四部分为“支部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包括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如何处理党务与业务的冲突、支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等;第五部分为“对支部工作的设想”,包括希望行政领导提供的支持、上级党组织提供的帮助、希望提高的能力、希望做好的工作等。
问卷应用Epi Data3.1软件进行录入,对调查数据使用SPSS20.0进行分析,P<0.05认为有统计学意义。
个别访谈的对象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党支部书记,共25人。访谈内容包括支部书记工作的目的和态度、工作职责、发挥的作用;支部书记应具有哪些基本能力和素质、培训的需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加强支部建设的建议等。
2医院党支部建设及支委队伍建设的调查分析
2.1支部委员的基本情况
从问卷统计结果看,支部委员的年龄大部分为40岁以上,占71.4%,党龄在10年以上的占到70.3%,说明支委大部分具有一定的资历。支委普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占47.4%,说明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接受调查的支委中57%来自临床和医技科室,所以回答能够反映出医疗机构的特征。 有一定职务的支委接近50%。中级职称占42.3%,副高以上职称为40.2%, 说明在支委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绝大多数。96.2%的受访支委为兼职; 86.3% 的受访支委没有补贴,说明从某种程度上说,担任党支部委员的工作是义务和奉献。
2.2支委对角色的认识
在“任职条件”的调查中,支委们认为党性、品行和群众威信是第一要素(93.9%),其次为对党务工作的热爱(76.8%)和具有党务工作的经验 (41.6%)。
而其中 , 5 3 . 9 % 的人在参 选时 “希望当选”,有接近96%的支委表示喜欢或比较喜欢支部的工作,表明大部分 支委对这 项工作抱 积极的态 度。有21.2%的支委表示是被动参选, 理由是 “ 领导信任 群众支持 不好不干”,这部分支委具有做好工作的能力和群众基础。
另外,在访谈中,问及担任支部书记最重要的目的时,多数受访支部书记认为可以提高对党的认识,为党多做贡献;其次可以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同时可以积累一些党务工作经验。
由此 , 可以看出 , 医院党支 部队伍在角色认知上整体表现为忠诚勤勉、积极向上、稳妥可靠,整支队伍的政治素质符合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要求。
2.3党支部和支部委员发挥作用的情况
通过调查 “ 党支部组 织活动投 入的精力”,可以发现为“落实上级党组织 交给的任 务 ” 花费的精 力最多(78.5%);“组织支部学习和开展活动”次之(77.5%);“参加各种党的会议”和“党员发展工作”也占据了较多的精力,分别为55.3%和51.5%;而党的主要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当前比较受关注的“探索创新党支部活动形式”这两项工作则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分别为44.7%和39.9%。
党支部和 支部书记 “ 在单位或 科室的行政和业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这一问题上,被访谈的支部书记中,大部分认为自己在其中主要起到协调和配合的作用,极少数认为起到了参与和主导的作用。在医院或科室重大事件上,大部分支部书记表示会偶尔参与并行使建议权。另外,在问卷调查中有93%的支委认为有一定行政职务对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有积极作用。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在医院行政和业务工作中能够起到一些作用,但参与讨论决定医院和科室重大事项的机制还不健全,发挥的作用有限,有些支部和支部书记甚至不能及时了解医院中心工作情况。
2.4党支部和支部委员工作的热点和难点
在“支部需要做好的热点工作” 的调查中 , 占前四位 的选项分 别为 “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90.1%)、“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75.8%)、“抓好支委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68.3%)、“定期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和服务”(67.6%)。表明,大家对支部工作的重点认识上大体是一致的。但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这被认为最应该做好的前两项工作支委们投入的精力则相对较少,分别为44.7%和39.9%。对此,被访谈的支部书记们认为,平时支部活动主要围绕及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组织学习、开展活动,思想教育工作是融入其中的,但被动性的、执行性的因素比较多,而主动的、开拓性的、有针对性的工作开展的则相对较少。
在“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的调查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业务工作繁重,很难抽出时间”,占72.0%。 而如何处理党务和业务工作的冲突, 53.6%的被调查者选择“工作时间先做业务,业余时间做党务”,另外有48.5%的人选择“看情况”,而选择 “先做党务工作”的仅占7.8%。同时,有35.2%的人认为担任支委影响或比较影响自己的业务工作。排在第二位的支部遇到的困难是“缺少活动经费”,占63.1%。第三位是活动缺乏有效的载体,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占52.2%。前三项困难的选择比率都超过了50%,这些困难具有共性。
在个人访谈中,绝大部分支部书记认为,医疗机构支部书记们愿意主动干好本职工作,并且也希望用新的方式与方法,但普遍存在因为兼职, 而与业务 工作在时 间上相冲 突的情况。多是利用业余时间或与行政领导协商,进而取得支持来做党务工作。 这种解决方法也普遍被认为具有短期效应,不是长久之计。没有时间保障是影响支部委员工作和党务工作质量的重要难题。支部活动经费有限,也被认为是限制支部有效生动开展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另外,许多支部书记认为支部活动形式相对单一,在开展活动上多以开会、学习、完成工作部署和检查为主,缺少独立自主、 积极主动、创新性的工作;致使支部活动多流于形式,缺乏生动性和对党员的吸引力。
3完善和创新医院党支部和支部委员队伍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根据调研和访谈的统计分析,我们看到医院党支部工作整体是好的,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一支忠诚党的事业、勤勉进取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奉献在支部工作的一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各医院党政都重视党建工作,对党支部在制度保障、经费拨付和人 员配置上 都能给予 支持和指 导;三是在京的医疗机构,由于有得天独厚的政治环境,各医院基本都有比较好党建文化传承,为党支部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文化氛围。但也存在着党支部工作发展不平衡、医院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工作的定位不够明确、 医院支部活动内容和形式创新性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为此,还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3.1明确医院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医院的中心工作是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服务百姓健康。党支部应“围绕中心做工作,融入业务起作用”, 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中心做工作”就是要使党支部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医院的根本任务,这是党支部的工作定位;“融入业务起作用”就是要防止党政分离、 “ 两张皮 ” , 要使党支 部工作紧 贴临床等业务工作,把“围绕中心做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通过做好党员工作 , 发动群众 , 充分发挥 促进发展、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等作用,与同级行政共同负责,使临床科研工作不断上台阶。首先要不断完善党支部组织设置,使党支部的设置与医院工作特点、部门规模、党员人数以及骨干党员干部分布情况相契合。另外, 在责、权、利相一致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因为支部委员多数为兼职,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评比、培训、研讨、交流、奖惩、经费补贴等方式给予鼓励。同时,建立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报告工作制、考核制、 信息反馈制,将党务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一同评估。通过评估对支部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分析,帮助支部改进工作, 改变支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依赖性强, 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的局面,使基层党支部互相交流,查找差距,拓展思路, 从而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3.2创新党支部工作方法和活动形式,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色鲜明 的活动可 以有效调 动党员的 积极性和 创造性 , 激发党员 参加组织生活,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为此,医院党支部要突出特色,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形式,通过扩大支部活动范围,寻找有教育意义的、 广大党员关注的主题和内容形式。例如党支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飞速发展的特点,通过各种新媒体来实现党员间的交流互动、知识共享;也可以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意大赛”, 发动党员动脑筋想办法,寻找业务工作与支部工作的结合点,丰富党支部的活动形式,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创新性和能动性。党支部开展活动,还需要行政 领导的支 持和上级 党组织的 帮助 。 在调查中 , 对经费方 面的支持 和帮助的 需求占到 了首位 , 行政领导 要对支部 活动给予 理解和支 持 (76.5%);上级党组织要给予工作方法(65.5%)、政策指导(61.1%) 等方面的帮助。
3.3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党支部书 记是党支 部建设的 领导者和 组织者 , 在党支部 建设中起 着重要作用。党支部书记的素质高低和投入 精力多少 , 是党支部 建设水平 高低的关 键因素 。 在支部队 伍建设中 , 被调查者 也认为最 重要的是 “选好人”,占48.5%,这一选项远远高于“保障待遇”(8.9%)、“加强管理”(15.7%)、“提高能力” (27.0%)。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探索解决支部书记兼职化带来的难以将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党的工作中的问题, 让他们做到兼而有责、兼而负责。要给予他们做党务工作的时间保证,引导其不断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 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努力探索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党支部书记与同级学科负责人是同一辆车上的两个车轮,虽然两者工作职责有所不同,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是共同的,因此在组织体制上应建立党政共同负责的组织保障,即党支部书记与同级行政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支部书记可以担任同级行政副职,行政负责人可以兼任支部书记。这样更有利于在组织体制上夯实和强化党支部在基层的政治核心地位,使党支部书记真正发挥参与、支持、协调、保障作用。
3.4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3.宪法委员会制度问题研究 篇三
【关键词】人性;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7-0240-01
1 宪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法中的人性规定
从胡建淼、杜仪方编写的《世界宪法法院选编》中可以看到,作者也将宪法委员会收入期内,由此可见作者认为宪法委员会也是宪法法院的一种类型,然而通过对比具有代表性的《德国宪法法院机构设置法》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法》,我们可以看出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有许多独到之处,且充满了人性。
宪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法的第一编“宪法委员会的组织构成”,主要都是保证宪法委员会的独立性。其中诸多条款都是从人性本为出发,如第五条“宪法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限内,不得被任何公务职务或者如果他们是公务员,不得予以晋升”,这主要是从委员会人员身份的独立性给予保证。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多重的身份,那么在自己当前的职务内就可以本正身直,少了其他职务的行事矛盾,少了许多职务上的顾虑。又如第六条“宪法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应当各自得到相当于无类别国家职位中最高两类工资的一份津贴”,这一条有对其的工资收入免除了后顾之忧,不会因为经济的问题左右其工作的顾虑。由此可以管中窥豹,认识到《宪法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法》充满人性的人性特点。
2 宪法委员会人员规定的人性化
从整个法国的行政机构设置上,表面上看宪法委员会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部门,仅有九个年迈的委員,一年的办公经费也不过五六百万欧元,但是它在法国的政治生活和法治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宪法委员会被视作“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人”,宪法委员会主席被称为是“共和国第五号人物”,在民众中享有极高的威望。
根据1958年宪法的规定,宪法委员会由任命制委员和法定委员组成。任命制委员由9名成员组成,任期9年,不得连任。这就排除了为了获得连任而进行政治交易的可能。
翻开德国的《宪法法院的机构设置法》,对于宪法法院法官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只有年满40周岁的才可以被任命为法官,第四条第三款又规定法官的退休年龄是68周岁。相比而言法国的《宪法法院机构设置法》对委员的年龄并没有过多的要求,而事实上法国宪法委员的平均年龄都是在70岁左右,历史上最年长的委员西蒙妮•维叶女士79岁的高龄,最年轻的奥利维亚•杜特耶•拉莫斯先生也有57岁。之所以要任命这么多“老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宪法委员会所涉及的问题往往非常复杂、棘手而又极其重大,甚至关系国计民生,这就需要其成员具有丰富的经验、知识、阅历和威望。二是因为年龄是独立性的重要保证“。对于这些“老人”来说,利益的诱惑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他们有着光辉的过去,和此时荣耀的身份,绝不可能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晚节不保”。这是宪法委员会成员设置的又一人性体现。
3 在整个国家所起作用的人性化
在《宪法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法》的第三条规定,委员会成员在任命之前都要在总统面前宣誓,但这并不能说明委员会的成员都会效命于总统。
宪法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任何担任与宪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冲突职位或者丧失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委员将由宪法委员会自动作辞职处理。上述委员将在8天内被新委员代替。”第十一条规定“:在宪法委员会委员遭受永久性的身体损伤以至于确定无法担任其职务的情况下,适用第十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无权罢免宪法委员会委员,只有宪法委员会自身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免除某一成员的职务。宪法委员会应当由其成员,包括法定成员通过秘密投票的方式以简单多数做出决定处理这类问题。这就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了其职务的独立性,防止外界的干扰和控制。
对于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来说,有了这样的保证,就有可能即便是总统提名的,在工作也有可能做出与总统相左的事情,并不会完全授命于总统。大有被人认为“忘恩负义”之感,但恰恰就是这点保证了宪法委员会委员行事独立性。
在宪法委员会的成立之初,宪法委员会被称为“一门对准议会的大炮”。而现在,这门大炮的炮口却不一定对准的是议会,有时也会对准政府。如1971年结社自由法案和1974年宪法修改也说明了这点,在整个国家的体制结构中,宪法委员会更像一个平衡国家权力的“缓冲剂”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稳定作用。这是宪法委员会设立的又一人性化特征。
4 宪法委员会对中国宪政发展的借鉴意义
放眼世界各个国家,法兰西这个,情感丰富、热情奔放且在历史上政局多变的民族与中华民族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无疑宪法委员会对中国宪政之路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有许多学者认为完善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再建立一个独立的宪法委员会。作者认为这也确实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然而也要考虑中国的文化和现实情况,切不可盲目。
建立一个类似宪法委员会的机构,以此来平衡国家权力,缓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矛盾,起到一个“缓冲剂”的作用,这与中华的“和谐文化”是相符合的,然而怎样建立,还是要慎思酌虑,在国家中增设一个宪法性的机构这无疑对国家的时局是一个不小的冲击,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稳定的发展是中国当下最重要的,所以需要谨慎行事,如“法国的宪法委员会由任命制委员和法定委员组成,历届卸任共和国总统均为终身当然委员,除非他们另外担任与宪法委员会委员相冲突的其他职务”。
げ慰嘉南:
[1] 陈云生.《宪法人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2] 吴天昊《法国宪法委员会独立性的制度保障》,载《人大研究》,2007年第1期
4.达和村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篇四
三年一晃而过,本届“两委”班子任期将至,回顾三年的工作,得失颇有,感触尤深。三年来,村“两委”班子在镇政府、镇党委的领导、关心、支持下,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共同努力,依靠广大党员、群众,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置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至此,现就村“两委”班子三年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本届村“两委”班子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中心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见实效
按照镇政府镇党委对我村发展 “生态、种植农业”方向定位,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了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户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稳粮增收。以百香果、沙糖桔、三红密柚为主打产业,扩大种植面积,增加经济收入。百香果种植面积每年在保持300亩,沙糖桔种植面积250亩,三红密柚种植面积230亩,新发展的60亩水香柠檬正在实施中,争取到国家农业特色项目扶持。
二、农业基础、公共设施更加完善,公益事业整体推进
三年来,我村积极争取国家农业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和环保项目,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25个小组990户安全饮用水全覆盖,卫生改厕650户,村投入建设管理垃圾池11处,争取上级部门扶持政策资金修建村组道路硬化8.5公里,实现部份小组主道路硬化。
三、狠抓综合治理,保持和谐、稳定态势
做好安全防范,加强两劳人员转化教育、监管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及时矛盾纠纷,预防矛盾激化和恶化,有效处置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努力,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实现了民风纯正,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的新局面。
四、为民服务,把实事办好,好事办事
走科教兴农,科技富民之路。三年来,我村在农委、科协、农林服务中心支持下,举办水果技术培训班共5期,阳光就业、创业培训2期,免费受培村民达380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2000余份。每年国家种粮综合和良种补贴,如实落实到户,计生奖励扶助补贴,计生家庭儿保费落实到人,及时发放。困难家庭申报低保困难补助金发送到位。新农合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生活保障宣传广泛、工作扎实,村民参保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基层民主建设上台阶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社财务有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定期审核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公开。村内重大事情和重点项目构建以及集体资产处置,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通过,土地流转必须由农户委托,流转站公开公示,村总支纪检委村委会全程监督直至流转合同签订。低保评定,必须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决定。广泛推行民主,工作得到改进,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总之,本届村“两委”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但工作中也存在差距和不足,有待于下一届村“两委”不断完善和改进。
中国共产党达和村支部委员会
2017年7月
5.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五
切实抓好党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是学校党支部的重要工作和职责,本我们根据区教育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研究和部署了我校政治业务学习计划,规定每周不少于2小时,合理安排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力求增强学习效果。学习活动分三个层面进行:即学校中心学习组成员带头学,充分发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引领作用;全体党员重点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般教职工广泛学,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政策水平。我们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章》、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人民日报社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与节水型社会》、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等文件精神等内容。我们组织集中辅导学习6次,专题研讨3次,上党课4次,经验交流会3次,参观学习1次,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从学习的效果看,每个学习成员都能按照确定的学习内容认真自学,专题研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了心得体会,达到了学习一个专题,调研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目的。
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本党支部高度重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凝聚工程”: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也制定了专门的计划并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了队伍建设。学校建立有专兼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其中,党支部、党小组、团委、政治教研组为专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机构;政教处、班主任、其他教研组为兼职的思想政治工作机构。专兼职机构相互配合,共同构建起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网络。三是加大了考核力度。支部每学期都精心制订《政治业务学习计划》,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落实,做到定期检查,分等评价,并和政治思想考核挂起钩来,做到了真抓实干、虚功实做;实行了分级负责制,针对教职工,支部抓党小组、团委、工会,校长抓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小组、心理咨询室,然后层层落实到全体教职工中间;针对学生,学校制定了“四线六体”的德育管理模式,层层落实到对学生的教育教学中去;学校及时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并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四是狠抓落实。支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每次学习有安排、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中心组学习基本落实了“五个一”要求,每个人每年均完成了一篇体会文章,一份调研报告,一个典型剖析,一场学习辅导报告;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干部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攻战,今年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全面完成。总之,通过“凝聚工程”凝聚了力量,激发了教职工的创造力。
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6.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六
营业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于2012年8月16日下午在科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支部大会,会议由营业中心主任、支部副书记任洪宾主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郭星、联系点领导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施微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清点了到会党员人数,由主持人任洪宾同志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员43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41人),人数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人数(支部有正式党员44人,到会人数不得少于35人),可以进行选举。
其次,营业中心党支部书记李之孝同志向支部大会作了近几年来营业中心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并由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讨论,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工作内容详实具体,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届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支部工作报告。
另外,由支部书记宣读了《合肥供水集团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提请大会表决,支部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换届选举办法,同时还向与会党员公布了候选人员名单,分别是李之孝、任洪宾、朱波、冯强、姜华开、李永忠,并介绍了6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提请大会表决。
经各党小组推选,支委会讨论,推荐李军、汤淼、孙旭东分别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经提请大会,举手表决后得以通过。三位
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检验票箱,并分发选票。主持人将填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向大家做了说明,填写选票,并按照先由监票、计票人投票,后其他同志投票的顺序依次进行投票。
投票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共同统计选票结果,并由监票人李军将计票结果交由大会主持人,由主持人任洪宾同志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者名单,其中李之孝41票(全票)、任洪宾39票、姜华开36票、朱波34票、冯强27票、李永忠23票,其中李之孝、任洪宾、朱波、姜华开、冯强五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8月16日下午,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李之孝同志为支部书记,任洪宾同志为支部副书记,朱波同志为组织委员,姜华开同志为宣传委员,冯强为纪检委员。
营业中心党支部
7.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制度研究 篇七
[关键词]检察委员会制度缺陷改进措施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议事决策机构,其在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中,具有其他任何机构不能替代的职能作用。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是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检察委员会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近几年来检察委员会改革的客观分析
(一)检察委员会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
高检院自99年推行检察委员会改革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检察委员会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
1、检察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检察委员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检察院都能把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程序的规范作为重点来抓,各级院都能基本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2、检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得到了普遍加强,工作的规范运作有了组织保障。目前,各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在研究室,具体负责议案初审把关、议案移送、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作、决定执行督促和文件归档等工作。
3、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逐步走向合理化。随着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的进行,各级检察机关及时更换调整了本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大胆选拔任用一批年富力强、学历高、懂专业,有工作经验又有议事决策能力的检察官为检察委员会委员,为检察委员会补充了新鲜血液,为推进检察委员会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检察委员会改革仍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
几年的检察委员会改革实践的现实效果并没有达到推行检察委员会改革的初衷,检察委员会作用的发挥程度离理想目标仍有很大的距离。
1、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健全。许多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没有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没有为检察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虽然有些基层检察院明确了检察委员会的兼职办事人员,但是由于是兼职,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检察委员会议案的审查工作,导致有些议案的审查把关严,或者造成会前准备不充分,影响到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2、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偏低。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组成通常与所任职务挂钩,由正、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组成。这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方式,与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不相匹配,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是检察业务中重大的案件和问题,需要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的较完备的法律知识,而实际上有些委员不具备这一条件,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3、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不明确。按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是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但目前在基层检察院有时出现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是有些应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为了某种目的故意避开检察委员会程序而自作主张;而有些不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害怕承担责任却提上检察委员会程序。二是混淆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与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造成议事范围和程序的混乱,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4、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必要的权威。由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大多实行的是一事一议,没有形成例会制度,缺乏规范的保障和督促机制,以没有专门人员负责决定的跟踪督办,有时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并不能很好地落实,导致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权威性,也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讨论的议案只注重程序性审查,而未注重实体性审查。
(二)缺陷存在的原因分析
检察实践证明,检察委员会的现有格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但是整个检察委员会制度并没有得到实质性优化,法律赋予检察委员会的地位、职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检察委员会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违背了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
1、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管理方式过分强调行政化、属地化。
(1)、党委掌握着委员任用的决定权,任命只不过是这一实际权力的程序化。
(2)各地检察机关对委员的任用过份强调职务资历,如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必须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门领导等,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级别一直套用行使级别,专职委员也是“因人而设”的象征性位置。
(3)、委员的任用不注重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忽视了检察工作对委员个人专业性与独立性的要求。
2、检察长在检察委员会中的地位和身份不明晰。
检察长与检察委员会委员居于不平等的地位。长期以来,检察长行使的行政管理权与履行法律职责之间没有明确、法定的界限,因而检察委员会委员在履行职责时往往听命于检察长,致使检察长的意见经常在检察委员会议事表决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检察委员会工作程序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目前各级检察机对决定上会的议案,由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程序性审查,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对事实的认定由承办人负责,委员在此基础上讨论表决并对自己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的运作形式,实际上是实行“个人阅卷、集体讨论、领导决定”的管理体制,沿用的仍是用行政管理的方式对办案活动进行管理。委员不审查案卷材料,而只依赖于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这种决策方式,对案件承办人员难以形成真正的制约,如主诉(办)检察官在检察委员会上汇报案件过程中,很可能由于个人业务素质因素以及非正当动机的影响,使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不能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面貌,进而误导检察委员会作出错误的决定。
二、深化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的思考与设想
(一)确立司法化的检察委员会的管理方式
1、严格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选任,实行委员任职资格制度。
检察官的职业特质要求检察官具有不同于行政官员的任职条件。选任委员应有以下资格要求:一是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二是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二是具有良好的品德。要建构检察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制度,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学历、办案年限、理论水平及道德素养等条件,提高检委会委员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
2、明确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责任。
(1)检察委员会委员在履行职责是要赋予一定的权利,以保障检察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的有效性。检察委员会委员相应地应拥有以下职权: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决定权和督办权,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导督查权,对各类案件的质量的审查权。这样才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确履行职权提供有力保障。
(2)检察委员会委员应承担一定责任,并接受监督和考核。第一,要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以增强委员的责任心。第二,要加强对委员的监督,针对检察委员会做出决策的整个过程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第二,建立检察委员会委员考核机制,对委员每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由领导和群众对每位委员的工作质量予以综合评定,并把评定结果纳入岗位目标,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条件。
3、改善检察委员会委员结构,提高议事水平。
(1)、设立专职委员,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业务骨干中选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加强对议案的审议,有利于把关、制约和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
(2)、聘请专家、学者作为咨询委员,利用他们的知识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作用,提高议事质量。
(二)逐步实现正规化的检察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
1、进一步划清检查委员会议事范围,扩展检察委员会职能。检察委员会职能在于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要实现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应增加对检察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的成份,使之逐步成为检察机关行使职责最主要的权力机构。检察委员会应加强两种职能:
(1)决策职能。这是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最权威组织机构的最本质特点,也是检察委员会现有的职能,集中反映在对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权上。检察委员会在履行该项权力时,首要地是要把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具体化、明确化,实现检察委员会议案范围标准化。
(2)监督职能。检察委员会除对经其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以外,应强化对其他案件的监督。在检察委员会职能中增加监督职能,有利于主诉(办)检察官独立地、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活动。
2、改进提交议案的审查方式。在检察委员会对议案的审查方式的选择上,应采取程序性审查与复核式实体性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即检察委员会既要从程序上审核把关,又要开展复核式实体性审查。复核式实体性审查的主要方式是: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已查证属实,由承办人承担,检察委员会采取以提请材料为基础,以案卷为主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查,一是汪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二是证据之间、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否关联。
8.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篇八
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反腐倡廉,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工作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从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着手;以让顾客满意为目标。
二、具体工作和措施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责任制 支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责任制。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站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实行廉政承诺制
度。支部班子全体成员实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从党支部到党员,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和坚持执行党风廉政与行风工作的责任追究制;五是加强平时的教育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支部将对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行目标考核,使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抓宣传、抓教育、抓预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实现党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二要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对内对外的宣传,强化信息收发、调研调查,主动向社会公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成效,促进党风廉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三是继续在社会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宣传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举措;四是落实“三会一课”的学习教育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党课);五是认真落实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局有关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系列文件和读本。六是支部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要抓好警示与
典型教育活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上述工作,牢固构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抵御腐败、拜金主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依法治企的自觉性。
3、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自觉遵守“八个不准”规定。二是狠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三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严格实施《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4、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切实转变领导作风
9.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示例 篇九
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大家好!
自20XX年X月本届党支部成立至今,已经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XXX党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本届党支部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本届党支部作工作报告请,各位党员同志们审议。
三年来,分别在XXX党委、XXX党委和XXX党总支的正确带领下,在公司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支部的职责,坚持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原则,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全面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即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好的履行了党支部职责,现将三年来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抓党建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从严洽党职责。
提高书记主责意识,强化牵头抓总,以最大精力履行抓党建、谋全局、管大事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管理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同谋划部署,同督促检查,先后多次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建工作。今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全年开展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参加主题党日、双报到活动X余次,每名党员定时按期每月撰写心得体会。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党建责任制度体系分级负责责任,支部根据XXX党总支的工作安排,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制定了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划分了党建工作的“责任田”和“主阵地”,支部成员划分各个负责问题清单,并向全体党员进行公示,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认真加强党支部建设。
严格落实各项党内生活规定,抓严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XXX党委下发的《理论学习意见》,再此基础上,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采取个人学、集体学、专家辅导学、书记上党课等方式,进行了多样化的学习教育,今年先后组织集体学习X次,书记上党课X次,参观学习X次,观看专题片X次,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书记讲党课等党内制度。20XX年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20XX年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公心为先、摒弃私心杂念,坚持名誉为先、不为名利所累,坚持自律为先、牢记纪律约束,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市质安站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今年X月,按照XXX党总支的安排,支委成员立即研究部署了具体安排,下发了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全体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中,全体党员与自己的服务管理岗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工作与学习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活动目的。(四)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費。
缴纳党费每个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关心支持党的事业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现实反映。“做合格党员”不在于口号喊得有多响、决心有多大,关键在于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从每月交纳党费这样的事情做起,把按期交纳足额党费作为党性来修炼,以实际行动诠释交纳党费的神圣意义。支部首先在集体学习中重点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党章》中党员义务章节进行重点学习,解读了规范缴纳党费的规定和标准,并明确了党费的计算方法,向支部党员宣读了每位党员需要缴纳的党费数额,让全体党员切实弄清楚党费“为什么交”、“怎么教”的问题,也让党员干部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按期足额缴纳党费时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检验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最基本的标准,通过学习培养了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习惯,增强了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达到了引导和强化党员党性教育的目的。支部全体党员在缴纳党费时积极踊跃,支部安排组织委员负责收取党费并且在党费证上进行如实填写。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支部班子仔细对照上级党组织及群众职工期望,认真查找了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之处:
(一)抓责任落实不严谨。
一是思想深处没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没有摆正“显绩”和“潜绩”关系,对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身份定位比较模糊。比如,平时对经济工作,业务管理关注较多,用力较大,但对党建还不够重视,没有完全领会和贯彻党建理念,以党建促发展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抓责任落实压力不够,对党建工作安排多,盯住落实少,传递压力的方法不够多,工作成效打折扣。比如,在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时,个别党员学习进度拖拉疲沓,影响了单位整体的工作进展。(二)抓工作创新不开拓。
一是对党建工作研究不透彻,学习党建新理论、新方法不经常、不系统,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掌握不透,围绕发展推动党建与重点工作协调发展不够,抓党建主动意识不强。二是党建管理思想老化,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新形势下开展党建管理工作管理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标准不高,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生活淡化等问题,不能创造性的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三)抓党员教育不扎实。
一是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均衡。在平时党建教育管理中,特别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对一线党员、政治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等情况未足够重视,从而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硏究、谋划、部署,推动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二是抓党员管理“措施不硬”,在学习管理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比如,在学习十九大精神教育中,个别党员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笔记记录不完善的情况检查开展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四)抓党建投入不到位。
近几年在上级党组织的大力帮助下,单位党建投入较往年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单位抓党建依旧还是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由于单位财力有限,办公经费少,将有限的资金更多的放在了日常管理、单位运转、发展经济、改善职工待遇上,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功能发挥不足,难以跟上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组织生活需要。
2、问题原因分析:
透过存在的问题,我和支部成员进行了深入剖析归纳,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
对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将精力过多的用于业务管理、单位发展、项目实施等工作,缺乏对党建工作的入思考和整体谋划,没有很好的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单位整体发展中去,导致支部党建工作推动企业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不够明显。(二)思维创新有弱点。
对新时期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习惯于凭经验、老套路解决间题,方式方法不灵活,且就党建抓党建,没有完全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党建工作新思路,缺乏创新载体、培育典型、打造优秀支部品牌的能力和动力,在树立典型、推进整体上急需突破。(三)督促指导有漏洞。
虽然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帮扶、跟踪问效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对党员提要求多,指导工作少,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三会一课”等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督促还不到位,没有形成长效的党建责任监督落实机制,重安排轻落实,对制度落实不严格,缺乏及时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制约手段,“主动抓、带头抓、直接抓”的责任意识还需加强。三、对下届党支部的建议
现对即将成立的新一届支委会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继续抓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仆意识,从我做起,从严治党,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三严三实”为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做群众的楷模和时代的先锋。
3、加强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性修养,使党支部工作更高效、团队更有战斗力。
4、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到明确分工,定期检查,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同志们,党支部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是与上级党组织的正确指导和在座全体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本届支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大家对本届支委会工作的支持。
10.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工作要记 篇十
3月1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副巡视员郭俊英在省政府参加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主持召开全委维稳工作会议。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参加省纪委工作会议。
同日,《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在人民广场、文化宫等地组织宣传活动。省农委副主任刘丰艳赴现场参加活动。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在省政府参加全国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电视电话会议。
3月1日~3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带领省政府督查组赴松原市督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3月1日,省农委主任助理孙邦群赴敦化调研。
3月2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上午在省政法委参加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下午在省委开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刘丰艳赴公主岭调研。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强、主任助理孙邦群赴梨树调研。
3月3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在吉林电视台参加全省“3·15”打假活动。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陪同农业部调研组下乡调研。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在省政法委参加全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刘丰艳赴吉林电视台接受采访。
3月4日,上午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副主任于文波、吴晓光,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副主任刘丰艳、柳涛,副巡视员吴国良、主任助理孙邦群在省宾馆参加省直机关农口部门领导干部会议。
同日,下午省农委举行委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大会。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主持会议。副主任于文波、吴晓光,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副主任刘丰艳、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吴国良,主任助理孙邦群及委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参加竞聘上岗的20位同志先后进行了演讲,演讲结束后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强赴北京参加通化市政府举办的中国人参基因组图谱新闻发布会。
同日,省农委副巡视员郭俊英在省商务厅参加2011年“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
3月4日~11日,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赴泰国考察。
3月6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赴北京出席吉林省——全国知名大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
3月7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副主任于文波、吴晓光,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副主任刘丰艳、于强、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主任助理孙邦群在省农信社出席农业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在辽源市东丰县猴石镇出席省工商局“红盾护农保春耕”启动仪式。
3月8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在省政府参加《吉林省志》编纂工作调度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在南湖宾馆参加2011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
3月9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主持召开2011年第4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干部工作。党组成员吴晓光、王俊岩、刘丰艳、于强等出席会议;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主任助理孙邦群等列席会议。
3月10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在省政法委参加省综治委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同日,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在省宾馆召开吉林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县(市、区)主管新农村项目建设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到长春市蔬菜、果品批发市场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3月12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赴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出席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3月14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在省政府参加全省201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月15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参加全省农广校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院内参加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同日,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在省政府参加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月15日~18日,省农委主任助理孙邦群赴农业部汇报工作。
3月16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赴朝鲜考察。
同日,吉林省第六届优质水稻品种鉴评颁奖会在长春召开。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及相关单位、育种单位、育种者参加会议。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同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农委副巡视员郭俊英主持会议。各市、州农委(农业局)、长白山管委会主管领导参加会议。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下午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在省政府参加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
3月17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赴大安市参加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柳涛在省宾馆参加省委召开的全国“两会”精神传达会议。
同日,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赴四平市参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月18日,“2011年中国·吉林现代农业装备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开幕式”在长春会展中心举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宣布开幕。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致词;副主任吴晓光主持仪式;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等出席会议。
同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副主任于强上午参加省政府2011年第3次常务会议;下午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主持召开省农委2011年第5次党组会,研究讨论有关干部工作。党组成员于文波、吴晓光、王峻岩、刘丰艳、于强等出席会议;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吴国良,主任助理孙邦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同日,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峻岩上午在省纪委参加中央纪委落实2012年底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电视电话会议。下午副主任吴晓光赴省水利厅参加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刘丰艳上午在万龙宾馆主持召开全省林蛙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
3月20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赴河南省许昌市参加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
3月23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在省宾馆参加省就业工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11年第1次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出席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同日,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在省宾馆参加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总结表彰暨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动员大会。
3月24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赴香格里拉大酒店参加副省长陈伟根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韩国浦项代表团工作会谈。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在省政府参加食品安全评估考核会议。
3月25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在省政府参加第十届长春农博会筹备情况汇报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在省政府参加吉林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总结表彰暨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启动大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赴长春市人大常委汇报会,协调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土地等问题。
3月27日,省农委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由于省政府3号办公楼装修,正式迁到省农机鉴定站和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等临时办公地点办公。
3月28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在省发改委参加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座谈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副巡视员郭俊英等赴长春市中级法院汇报、协调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土地等问题。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在省政府参加邮政业发展会。
3月30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参加省政府会议。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在委机关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3月31日,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军在委机关会见美国约翰迪尔公司中国区总裁卢克·盖斯塔尔一行。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赴北京开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赴松原市参加全省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春季防火攻坚战松原现场会。
同日,省农委副主任于强上午在委机关主持召开全国农经管理工作会议筹备会,主任助理孙邦群参加;下午参加全国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试点电视电话会议。
11.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计划 篇十一
下午好,去年很荣幸能够成为第七支部的宣传委员,为第七支部和各位老师服务。现在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就我的职责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做了如下计划:
一、及时了解本系部各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本支部的凝聚力,营造和把握支部正面健康的舆论导向。
二、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事实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做好党支部会议、支部活动的记录。配合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对党员综合考察情况,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情况的记录。
五、积极了解其他党支部的最新动态,对外宣传党支部开展的各种特色活动。
1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十二
关于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
今年是全乡换届之年。我乡地处城郊,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由于独特的区位特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政治意识很强,参政议政呼声很高,在换届工作期间,各种矛盾较为突出,各种社会关系尤为复杂。因此,两委换届一直是制约我乡社会稳定的一大瓶颈。为了搞好新一届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酝酿讨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各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这次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保持稳定为前提,从实际出发,以“五个好”为目标,把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
1村建设重任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是:
(一)优化班子结构。支委职数按有利于集中领导,便于工作,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一般设3-5名,要注重推选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以及妇女党员进班子。
(二)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村要扩大“一肩挑”的比例。
(三)因地制宜,确定换届选举方式。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根据村情因村而异,一村一策,采用以下两种选举办法:第一种是“一次直选法”,第二种是“差额选举法”,原则上党员总数在30人以下的支部,一般采用“一次直选法”,党员总数在30人以上的支部,一般采用“差额选举法”。
(四)时间任务要求。全乡20个行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11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方法步骤
全乡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开始,至2011年12月30日前圆满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村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全乡支部换届动员大会之后,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召开支部换届预备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一是通过谈村情、讲党性、谋发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酝酿讨论新一届支部人选;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纪律,严格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支部换届风清气正。
三是为了保证换届期间的工作秩序,除军人组织关系和学生组织关系以外,原则上换届期间党员组织关系一律冻结。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要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是要严格遵循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要谋定而后动,成熟一家换一家。切忌草率上阵,做成夹生饭。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以片为单位,各片片长要深入下去,认真做好调研摸底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党员队伍的整体状况,从而最终确定各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和时机。
第二是要严格把握参会党员人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基
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支部换届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党员总数的80%,否则选举结果无效。为了保证到会人数,针对新时期农村党员队伍的特点,中组部曾做过明确规定:常年外出打工的、长期不在本村居住的、长年卧床不起的、年老体弱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可从应到党员总数中剔出。
第三是准确把握好差额比例和当选门槛。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当选名额超过规定职数依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人。
第四是各支部在换届选举大会正式召开之前要组织有选举权的全体到会党员认真填写《换届风气测评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各村自查与乡党委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换届选举的有关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村要写出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党委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事关我乡今后几年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乡党委对这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
视,成立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上下沟通,妥善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重点做好落选干部、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对在选举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拉帮结派,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或暗中策划、诬陷他人或采取威胁、恫吓、冲击会场等其它违法违纪手段,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选举工作全过程要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严格要求,严格时间。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片、各村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级支部建设上来,抓好对干部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农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领导机构
为组织好本次支部换届,乡党委专门成立换届工作领导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乡长)
XXX(党委副书记)
XXX(人大主席)
XXX(纪检书记)
XXX(副乡长)
XX(副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13.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十三
[关 键 词]检察委员会制度 中国 检察制度 检察机关 法律责任制度
一、检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可动摇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四种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即通过对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严格依法办事;通过追诉犯罪的活动,伸张法律正义,督促全体公民尊重和遵守法律;通过参与诉讼,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适用的合法性;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维护司法公正。而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内设的业务上的最高决策机构,就决定了检委会在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中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决策的把关作用。但从目前我国的现状看,检委会的集体决策机构在保证司法公正、弥补个人素质的不足和实现内部监督机制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由此,在我国相当一个时期内检委会的存在是必须的,其法律地位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具有对检察机关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决定处理上的严格审查把关职能,直接决定和影响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结果和形象。
二、检察长在检委会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检察长在检委会中依法具有双重身份,一是召集主持检委会的主持者,二是检委会中讨论和表决的参与者。他是成员之一,具有与其他成员相同的权力与义务,但他又同时具有与其他成员不同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这说明了检察长在检委会中处于重要的决定性的地位。其一,他决定检委会的召开与否;其二,他决定检委会研究的内容;其三,他决定检委会议事议案的程序和方式;其四,他决定检委会议事议案的决策结果。他的法律地位其他任何人都不可替代。当然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检察长与检委会及检委会成员的关系十分重要。不能以检察长在检委会中的特殊权力,不能替代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检察长在主持检委会时,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检委会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主持与最后决断,完成集体智慧向检察长决策的转化。这是检察长保证检察工作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决策的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方法。
三、建立检委会成员在检委会议事议案中的法律责任制度
检委会研究案件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因此检委会议案具有合法性,检委会成员及检察长对案件的定性和决定意见也相应的具有法律责任。检委会讨论案件时,主办案件的检察官或办案人应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负责,检委会对案件所做的定性和处理决定负责。检委会成员亦都应对各自发表的案件定性和处理决定意见负责。主诉检察官或办案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负责的依据是结案报告,检委会和检委会成员对定性和处理决定负责的依据应当是检委会记录。检委会专职委员承担着会前阅卷审查的职责,因此他具有对所研究案件的承办人在事实认定、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是否全面准确提出意见的责任。检委会记录的准确性由检委会办公室记录人员负责,保证每一委员发表的意见和观点,逐一样记准确,并在检委会结束后,请与会委员进行核实并签名,以此增加其执法的责任感和公正感。法律责任的追究应按照有关错案追究规定进行。
四、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的法律程序
检委会议事议案过程的法律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规范检委会的法定程序。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程序:(1)确定检委会研究案件和研究重大事项的范围。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捕和复议复核案件,抗诉案件,拟做撤消和不诉处理的案件、检察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向同级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专题报告、检察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检委会成员认为需要检委会研究的案件或重大法律适用问题等等。(2)确定提请程序。承办部门的负责人对需要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或事项,填写申请表,附案件审查报告,或填写研究事项的主题及处理意见,送检委会办公室,由检委会办公室专职委员对进行预先研究,提出是否提请检委会研究的建议,报请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决定召开检委会研究的案件或事项,应在检委会召开前三天送交检委会成员。(3)讨论程序。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应依据结案报告进行,说明实施、证据和适用法律的依据。检委会专职委员发表预研意见,对所研究案件的承办人在事实认定、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的汇报是否全面准确提出意见,并做出补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法律政策资料。然后,检委会成员进行讨论,分别充分发表意见。检察长在讨论程序中的发言只作为个人意见。(4)决策程序。先由检委会委员分别对研究的事项或案件提出决定性意见后,检察长再做最后决定。(5)检委会结束后,检委会记录人员将记录交与会委员分别审阅。检委会委员对记录中结论性意见进行审阅,并签署姓名。(6)检委会专门机构对会议决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负责进行检查督办,并向检察长报告。
五、界定检委会公开议事议案的范围
研究检委会议案议事是否应该公开和如何公开的问题,笔者对检委会程序的社会公开化观点提出异议。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又是最高决策机构,其研究内容和决策意见就具有非常强的保密性。在当前,就因检委会研究案件情况泄漏给犯罪嫌疑人或当事人,给侦查、起诉等案件的审查造成被动的局面,有的甚至会使一些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失之东隅。同时,这样的后果又无形中给检委会成员造成较大的工作压力和社会压力。因此,检委会议事议案应处于保密状态,没有必要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均须保密,不得泄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也确定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均可属于国家秘密。如果从加强对办案人员监督的角度讲,检委会议事议案制度本身就是相对于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在审理案件中的公开制度,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既是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方法,又是对承办人和承办部门的公开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制度,并不等于要求检委会形式应对社会公开。
六、检察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
检委会委员的资格应当是:(1)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政策水平、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业务素质;(2)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的检察员;(3)应有同级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4)一般应具备检察机关任命的同级检察官以上职称;(5)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或有失职、渎职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能担任检委会委员。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最高的业务决策机构,其成员的构成应具有科学性。从职务角度,应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委会办公室主任。从业务角度,应当按照主要部门的专业进行人选安排,保证各业务精英的参与。从资历角度,应当选择各项检察工作资深人员。从学历角度,应当选择法学专业的、有实践经验的高学历人员。
检委会委员任免应随着检察长考核而考核,检察长换届而换届。检委会委员可以连任,废除其任职的终身制,使其任免职竞争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七、完善检委会制度建设的构想
(一)建立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检察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检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高素质人才,不仅需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很高的业务素质。199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中已经高度关注到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及其改善人员结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笔者认为检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了基层检察院由于规定的职数限制原因外,地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原则上应当兼顾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未担任领导职务的资深检察官或优秀检察官等有一定的员额,公诉、反贪、渎检、纪检、研究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选任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逐步过渡到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取得法律职业证书资格。还必须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即检察委员会委员是法定的职责岗位,责任重大,不能当作待遇、名誉来分配。在法定员额有限的情况下,对于那些不合适的检察委员会委员应随时按程序及时调换。要坚持严格的选任标准,建立竞争上岗、能中选优、定期述职、全面考核的选任机制,对于员额缺位的及时补充,以保证检察委员会委员能够尽职、廉洁、高效。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议事机制。检察委员会议事决定的是重大问题,不能事无巨细、大包大揽,更不能越俎代庖而取代党务会、院务会。
检察委员会议案要规范标准,它包括议案的实体内容和提出程序都要规范化,便于提高议事质量。审查逮捕的案件至迟应在期限届满前三日、其他案件至迟应在期限届满前五日,按程序将议案文书等有关汇报材料移送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其他事项的议案,应将议案先期移送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经专职委员或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按规定对议案材料进行程序审查和必要的实体审查后,及时报送检察长决定。会前,应给检察委员会委中留有熟悉议案材料的必要时间。
例会规定有没有必要,是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一般认为,每月应有定期的例会,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迟召开。但是,从对检察委员会的法律定位和人民检察院党组织以及行政事务活动的关系来看,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更侧重于实施法律方面的事务。一方面,案件的处理具有及时性,另一方面,法律的贯彻实施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样一来,检察委员会活动的内容,就不一定具有阶段性,预先设定会议模式对它意义不大。检察委员会的会议事活动应当确保体现“必要、及时、效率”原则,首先是确认会议有召开必要;其次是当断即断,保证及时性;第三是强调会议的效率。检察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只能作一个原则性规定,如“检察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召开检察委员会委员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在本院正常工作的委员每年会议缺席一半以上的,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的原因,都说明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职务,应按程序免职。
(三)建立及时高效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督办、检查、落实、反馈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机制,是检察委员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应建议以执法检查为纽带,执法检查、责任追究、备案审查互相作用的“三位一体”执行机制,推进检察委员会建设创新发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是上对下、院对部门进行检查,自查的成效是很有限的。要确保执法检查时间、人员、质量的落实,如果人手、时间紧张,可以一次或者一个年度集中对一个或者几个下级院进行专项检查,保证每隔几年能对下级院的执法情况轮回检查一次。形成制度,巡回检查,部属才不敢怠慢。
对于检察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要建立责任制,尤其对于案件质量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个案,要由检委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程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备案表》,以便审查、总结分析和指导办案。各院自身的年度案件评查工作,也要形成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由纪检组长、专职委员负责日常事务,在年终总结之前集中组织检查本院一年中办理的全部案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量评分,纳入年度总结考核,并实行通报制度。
(四)建立严格公正的考核机制。对检察委员会委员实行监督考评制度。检察委员会是一个专家型精英首脑,法律在检察院通过它的具体决策得到有效实施。检察委员会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检察院司法文明建设的程度,但是,目前对于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对于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业绩应当进行考评监督,激励鞭策检委会委员更新知识、增强能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可行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制度,把委员就具体事项的议决意见予以综合,实践证明正确的(或意见被形成的检察委员会决议采纳的)有多少、被证明意见错误或不被决议采纳的多少,年度内正确意见率占不到决议事项总数的60%的,视为不称职委员,需作适当调整;正确意见率在60%--80%的,为基本称职,连续三年为基本称职的应予调整。这种作法可以防止“只发言不负责”,甚至不公公、不廉现象,可以提高检委会的整体议事决策能力。
(五)建立功能全面的保障机制。检察委员会建设的保障,主要包括组织、技术、物质保障。要加强检察委员会的全面建设,就应建立相应的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可能的条件下努力充实机构人员,做到名副其实,使之能够确保会前的议案审查、法律法规收集、会务筹备等工作到位,并做好检察委员会议事档案的建立、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传达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指示、以及对检察委员会情况的调研分析等工作。要加快信息化步伐,逐步实现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材料录入微机等办公室自动化。会前,由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将案件及相关法律上网,使各委员可以将自己的观点、意见、理由在网上充分交流、酝酿。让委员事先熟悉案情,是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物质保障方面应做到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所需和条件,如资料费、业务支出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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