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共5篇)
1.《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篇一
序 言 强化战略管理,从更高层次把握发展方向,是自2002年以来油田上下着力探索的一项重大任务。经过三年多的尝试,基本上形成了以理念为引导,以发展战略为核心,以机制和制度为保障,以流程和执行力为支撑,以企业文化为底蕴,完整闭合、良好运作的战略体系,油田整体上已步入以战略引领发展的轨道。油田战略管理的思路、框架和措施,得到了集团公司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油田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认同。在战略总体框架下,各单位准确把握业务定位,认真谋划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思路,创新开展工作,取得了突出业绩。三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局党委、勘探局、分公司推行战略管理的方向是正确的,所制定的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是符合油田发展需要的,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措施是成功的,是符合广大职工家属根本利益的。为适应内外形势进一步变化的需要,推进油田加快发展,勘探局、分公司按照“规划三年,展望五年”的工作思路,编制了《****今后三年及“十一五”发展战略纲要(草案)》。《纲要》客观地总结了“十五”后三年发展战略取得的主要成效,系统地分析了油田面临的形势,围绕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矿区,描绘(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了今后三年及“十一五”期间油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了各项战略工作的重点,是油田今后三年及“十一五”期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第一章 “十五”后三年发展战略取得的主要成效 回首过去的三年,是油田上下风雨同舟、患难与共、苦干实干、开拓进取的三年,是广大职工思想观念发生明显变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战斗力不断增强的三年,是企业效益逐年提高、勘探开发核心业务稳定发展、市场创收持续快速增长、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三年。“十五”后三年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油气资源战略目标圆满实现 ㈠ 老区勘探取得进展,新区勘探领域得到拓宽。三年累计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3635万吨,完成战略目标的100.97%。在国内取得了塔里木盆地孔雀河和“两北”区块、望江-潜山、三江盆地的勘探权,在尼日利亚取得了OML64/66区块的勘探操作权。㈡ 老区原油实现稳产,海外份额油突破在即。累计生产原油561.3万吨,实现了186万吨以上三年硬稳定。新建产能118.3万吨,完成战略目标的100.97%。老油田技术改造恢复产能25.71万吨,动用新储量和老油田综合调整累积增加可采储量593.8万吨,阶段储采比1.06,实现了全油田储采比10以上稳定,为油田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尼日利亚STUBB CREEK边际油田的开发操作,为“十一五”期间分享海外油气资源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外创市场取得明显突破 ㈠ 外创市场“以外补内”初见成效。石油工程单位累计实现对外创收14亿元,完成战略目标的148%,创收额由2002年的2.0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亿元以上,年均增长在40%以上,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9%提高到了37%以上。㈡ 市场范围进一步拓宽,形成钻测录、物探、油建、设计、采油生产、井下作业、后勤服务等多领域、多国家、多地区进入的市场开拓格局。石油工程单位目前共有63支队伍、1786人分布在国内16个省区和5个国家的54个市场,完成外部市场队伍目标的153.66%。第二采油厂成功开拓了中石化西北分公司塔河油田油气开采市场,涧河社区进入了尼日利亚后勤服务市场。㈢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已基本适应外部市场竞争要求。队伍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钻、测、录、井下作业、物探、油建等单位设备的新度系数由0.35提高到0.51;共有106支队伍通过集团公司资质认证,其中甲级队42支、乙级队52支,分别为规划目标的184%和113%。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㈠ 总量富余、冗员过多的矛盾基本得到缓解。油田用工总量由2002年的38512人(全民工28469人),精简到目前的26978人(全民工23729人)。㈡ 薪酬激励作用初步显现。以建立岗效工资制为重点,形成了“上岗靠竞争、竞争凭能力、工资自己挣、收入看贡献”的新分配观念。通过公开竞聘,竞争上岗,2042人从机关和后勤单位调整到科研生产一线。㈢ 初步形成了操作、技术、管理“三支队伍”。高级技术工人比重提高了8.9%,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平均年龄降低3.5岁,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11%,同时还分类分层次选拔建立了集团公司级、局级和厂处级专家队伍。
四、管理创新取得较好进展 ㈠ 结构调整、主辅分离和改制分流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内部专业化重组和井下作业队伍整合分离等工作,勘探局、分公司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逐步突出。积极开展压扁管理层工作,实现了分公司会计核算层次的上移,在新庄油田进行了油公司模式试点。油田管理人员进一步精简压缩,中层管理人员、科级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分别压缩了26.70%、10.03%和25.44%。围绕建立精干高效管理机关的目标,对局、分公司机关进行了改革调整,定员、处室、科室、科级干部分别压缩了27%、7%、13.8%和11.6%。努力实施主辅分离、移交办社会和改制分流。完成了中小学和公安局等企业办社会的移交工作,移交人员1958人;完成了南阳石油机械厂等21家企业的改制分流工作,累计分流人员4785人。发展观念、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已深入改制企业职工的心中,改制企业正焕发出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活力。㈡“五大机制”初步形成。推行A管理模式,规范管理秩序和经营行为,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实施投资回报制度,优化投资结构,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发展机制;以魏178井大讨论为契机,对建立高效的生产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完善了效能监察和责任审计体系,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监督约束机制框架基本形成。全面修订完善了企业管理基本制度,在分公司全面实施了内控制度,使油田管理进一步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㈢ 管理手段得到改善。以建立“数字油田”为目标,建设完成了办公自动化和ERp系统。
五、企业文化建设初见成效 ㈠ 总结了油田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先进文化,提炼了“敬业务实,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确立了包括经营宗旨、经营理念、团队精神、工作作风、员工标准等在内的油田文化的基本内容,形成了油田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作为企业文化内容之一的HSE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得到了集团公司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㈡ 通过编印下发《河南油田企业文化手册》和《河南油田员工手册》,推广《河南油田之歌》,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办企业文化专题,设立企业文化标语牌等措施,加强了企业文化的宣传普及,使职工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㈢ 加强社区文化和广场文化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宣传企业文化和丰富油田职工家属业余生活的同时,极大地增强了油田的凝聚力。
六、科技进一步取得新突破。三年累计申请专利51件,授权专利34件,获得科技进步奖359项,其中国家级1项,集团公司级19项。攻克和解决了一批制约油田增储上产的技术难题,科技增油31.2万吨,增效4.1亿元,投入产出比达到1:4.6。
七、油田整体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五大战略”的顺利实施,确保了油田整体效益目标的实现。分公司效益逐年提高,各项成本均控制在总部调整指标之内,三年累计实现利润超过30亿元,2005年预计实现利润19亿元;勘探局亏损总额从2002年的13000万元降低到2005年的4200万元。
八、矿区面貌发展较大变化,职工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在企业发展、效益提高的同时,完成了大庆小区、泰山小区等一批住宅小区的建设,配套完善了道路和基础设施等一批建设项目,矿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增加在职职工工资,增发离退休人员企业补贴,关心弱势群体,妥善处理“协解”人员、内退职工和退岗家属工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困活动,职工家属的生活水平整体上得到较大改善。在企业快速发展,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保持了矿区大局的基本稳定。第二章 今后三年及“十一五”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抓住机遇,扬长避短,以油气资源和市场开拓为核心,夯实发展基础;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进步,为发展提供强力的人力、财力、物力、技术、体制机制和文化保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实现矿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 实现“三个确保,三个突破、三个增长”: “三个确保”:确保老区每年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800万吨。三年2400万吨。力争实现塔里木河南探区突破,三年探明储量4000万吨。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和企业大局稳定。“三个突破”:分享国际石油资源取得新突破。海外油田三年累计产油240万吨、份额油72万吨。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三年累计科技增效6亿元,科技回报率1:5以上。企业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学习型组织建设和人文企业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发展环境日益和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日前增强。“三个增长”:油气产量稳定增长。三年累计生产原油600万吨。到2008年,油气产量达到210万吨以上,其中海外油田份额油达到36万吨以上。对外创收持续快速增长。三年累计创收30亿元以上。到2008年,外部创收达到12亿元以上。职工收入不断增长。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三、2010年远景目标 到2010年,油气产量达到250万吨;对外创收达到20亿元以上;经济总量达到100亿元。第三章 五大战略
一、油气资源战略 ㈠ 油气资源勘探。继续按照“战略展开、战略突破和战略准备”的部署层次开展工作,深化老区勘探和滚动勘探,为老区原油产量基本稳产提供资源保障;加快新区和海外勘探,为油田稳产增产做好资源接替。战略展开地区是:泌阳凹陷北部斜坡带、南部陡坡带;南阳凹陷张店-白秋断鼻构造带;焉耆盆地宝浪、本部图构造带翼部和四十里城斜坡区、博南含油区块;尼日利亚OML64/66区块。战略突破地区是:泌阳凹陷深凹区深层系、毕店含油区块;南阳凹陷东庄-北马庄构造带;焉耆盆地霍拉山前推覆构造带、种马场构造带和南部凹陷。战略准备地区是: 河南外围盆地、塔里木河南探区、三江--敦化盆地、望江—潜山盆地。勘探重点是:
1、继续坚持泌阳、南阳凹陷和焉耆盆地深化勘探,重点增储区带为泌阳南部陡坡带和北部斜坡带的王集-柴庄地区,确保老区年新增探明石油地储量800万吨,三年累计探明2400万吨。
2、力争实现塔里木河南探区的重大突破,三年探明储量4000万吨。
3、力争取得三江盆地、望江—潜山盆地的勘探突破,拿到控制储量1500万吨,预测储量2100万吨。
4、加快尼日利亚OML64/66区块勘探步伐,为海外原油上产、增产提供物质基础。㈡ 油气资源开发。深化老区地质和工艺技术研究,优化方案部署,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超前介入,提高资源利用程度,增加可采储量,控制油田老区递减;紧跟新区勘探步伐,筹划原油产量的潜在接替;加快海外油田开发步伐,为油田稳产提供现实接替。工作重点是:
1、深化地质综合研究,加强老区滚动勘探开发一体化力度,提高探明储量的动用程度。三年累计动用储量1644万吨,新建产能76.3万吨,生产原油528万吨。
2、改善稀油老油田注水和产液结构,提高水驱采收率。东部稀油老油田含水上升率控制在0.5以下,采收率提高2-3%,总递减控制在3—4%。
3、进一步完善高温聚合物驱配套技术,形成三采区块的产量接替,三年安排4个接替区块,接替储量2308万吨,聚驱覆盖储量1446万吨。
4、继续加大老油田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力度,三年恢复水驱控制储量1337万吨,恢复动用储量960万吨,恢复可采储量270万吨,恢复产能43万吨。
5、加快尼日利亚勘探开发前期工作节奏,尽快形成产能,三年累计产油240万吨,获得份额油72万吨。到2008年总产量达到120万吨以上,份额油达到36万吨以上。
二、市场开拓战略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树立“依靠油田内部,而不依赖油田内部”的理念,抓住机遇,发展特色,打造名牌,创新组织管理,形成多专业整体创市场的局面,保持外部收入快速增长势头,实现外部市场份额的新扩张和外创市场效益的新提高。㈠ 市场开拓目标。三年创收30亿元,到2008年创收达到12亿元以上。其中,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专业3年创收25亿元,到2008年创收达到10亿元;其他专业3年创收5亿元,到2008年创收达到2亿元以上。国内市场的平均利润率达到8%以上,力争10%,海外达到15-20%。㈡ 市场定位
1、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单位。扩大现有的西北新区、华北鄂尔多斯、东北勘探、南方管道和海外等五个重点市场份额,切实提高创收效益。密切关注中石化、中石油、延长油矿、国内油气管道建设和海外勘探开发等方面的市场动态,争取进一步拓宽市场。在市场拓展的业务领域上,钻井、物探、工程设计和建设要再攀新高,测井、录井、井下作业要有更大突破。
2、油气生产单位。巩固和扩大西北局塔河油田开发市场,积极进入原新星公司和延长油矿等其他油气开采市场,力争取得大突破。
3、炼油化工单位。走精细化工发展之路,持续提高深加工产品与燃料型产品销售收入比,加强产品营销,巩固和扩大蜡产品市场。
4、科研单位。以为油田内部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为核心,适时合理地开拓外部科技服务市场。
5、通信公司。立足油田,扩大外联,拓宽市场;稳定发展和争取油区及周边电话业务;发挥油田信息资源优势,拓展民用互联网和增值业务。
6、社区和其他后勤服务单位。在确保内部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涧河社区重点拓展海外后勤服务市场。双河、五一社区及其他后勤服务单位,在服务好油田生产和矿区居民生活的同时,发挥自身特长,组织本单位富余人员,采用向生产单位制输出劳务、自行组织创市场等多种方式,盘活人力资源潜力;利用本单位闲置装备和场地,盘活资产潜力,增加创收手段,对外创收要达新水平,以有效化解经费不足的矛盾。㈢ 市场开拓工作重点
1、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三个统一”,做到“三不进入”。“三个统一”,即外创市场的规模与效益的统一、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增收与增效的统一。“三不进入”,即没有效益的市场不进入、有效益但信誉不好的市场不进入、有效益但资金回收困难的市场不进入。
2、采取灵活的市场策略。以增加盈利能力为目标,提高已占有市场的获利能力;以快速占领市场为目标,适当降低利润率和获利能力,开辟新的市场领域;以与国际上大石油公司直接合作为手段,立足尼日利亚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提高国际市场的盈利能力。
3、创新队伍和人员配置方式。建立以骨干人才为主的基本队伍架构,推进一般操作和一般管理岗位用工的市场化和社会化,适应市场需要,增进队伍和人员配置的弹性。允许外拓市场单位根据市场需要,按程序灵活增设岗位和增加编制。逐步推行项目全员聘用制,面向全油田选用人才。
4、加强外部市场开拓管理。加强市场开拓管理机构力量,形成上、中、下三个层次统一协调的市场开拓格局。油田市场开拓主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的整体(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组织协调,加强外部市场的研究,定期发布市场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外创单位市场提供指导和服务;二级单位负责具体的市场开拓运作,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项目部负责本业务市场开拓和项目的运行。进一步加强外创市场队伍的安全、设备、资金的管理与监控,实现经济、安全、高效创市场。
5、发展技术和更新装备。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以特色技术和优质服务打造河南油田的外部市场品牌。适应市场需要变化,加快装备更新步伐,挖掘现有装备潜力,合理确定装备配置结构,有步骤地提高队伍装备水平,增加装备总量,形成适应不同市场需求的梯级装备结构,提高队伍的创收能力、获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6、完善外创市场激励政策。对外创市场单位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局级管理费收取、市场开发费用列支、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继续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对油田内外单位和人员提供外部市场开发信息可按利润情况予以相应物质奖励。允许各单位在外创市场过程中,引进急缺人才,自行确定薪酬标准。
三、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以解决结构性矛盾、内部流动不畅和人工成本过高等问题为重点,挖掘内部人力资源潜力,建立内部动态流动机制。按需施培,建立符合油田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为油气资源和市场开拓战略的实施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重点是:
1、盘活内部人力资源。一是强化按需设岗,建立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合理调整队伍结构和组织结构,通过竞争上岗,使富余人员显性化;二是通过薪酬分配的调节作用、推行项目管理、探索和实施鼓励人员流动的优惠政策、逐步建立低水平的养人机制等多种措施,建立起机关、后勤单位富余人员向生产和创效单位流动的新机制。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切实降低人工成本。建立油田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配置各类人力资源,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用工的社会化,置换出高成本人员走出油田,创收增效。
3、强化按需施培,实施培训的全过程管理。根据油田发展需要,科学分析培训需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务实设计培训课程,规范培训过程,严格培训效果评估,努力转化培训成果,重点监控培训流程的关键质量控制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管理创新战略 适应油田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建立集中管理、授权有度的新型管理体制, 为油气资源战略和市场开拓战略提供体制保障;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持续实施改制分流、专业化重组、关停并撤、压扁管理层和社区改革等工作,进一步突出油田的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围绕建立“五大机制”,完善油田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和加强专业管理。㈠ 适应集团公司集中决策、分级管理体制的要求,构建起集中决策、授权有度、运转畅通的管理体制框架。
1、体制框架 油田分公司作为一级成本控制中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下属单位是二级成本控制主体,负责完成分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指标。分公司对油气生产单位以建立“油公司”体制为目标,逐步实现“分公司-采油厂-作业区”三级管理;在油气资源领域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管理,在科研单位推行项目化管理。勘探局是一级利润中心和一级成本控制中心,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钻井、测井、录井、物探、水电等单位是模拟利润主体,负责完成局下达的利润指标,局对其按分公司模式管理。油建、设计等单位是二级法人、二级利润主体,勘探局以出资额为限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后勤服务单位是二级成本控制主体,负责完成局下达的服务任务和成本控制目标。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局、分公司对二级单位合理授权。在油田整体战略部署、规划及实施计划的指导下,二级单位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规划、计划,在授权范围内,拥有人、财、物、生产、供应、销售等自主权,依法、依规自主经营。㈡ 大力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精干核心和主营业务。
1、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快工作节奏,推动改制分流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力争到2008年完成全部改制分流工作。
2、配合集团公司整体改革步伐,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实施专业化重组。严格定编定员,进一步精干通信队伍,提高自立生存能力。
3、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水、电、气、暖的收费改革,实现应收尽收、应得尽得;对政府公共服务类职能实行费用定额管理,严格定编定员,控制费用。
4、适应油田结构调整和改制分流的需要,加快两级机关的改革,强化决策、管理、协调职能,下移一般性操作职能,进一步压扁层次,精简人员。
5、加快出台“无产品、无市场、无效益”,经营困难的油田自办企业关停并撤的政策研究,力争到2008年完成全部关停并撤工作。㈢ 进一步完善“五大机制”,全面推行内控制度,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继续实施A管理模式,严格授权管理;发挥机关职能部门的决策参谋职能,为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二是创新生产运行机制,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对生产运行组织实行流程化管理,强化流程的节点控制,严格考核,带动油田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各环节效率的整体提高,以集中更多的队伍和人员走出油田,创收增效。三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提高发展速度,努力增加油田经济总量为目标,集中资金发展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核心技术,进一步提高油田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进一步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按需激励,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留住关键技术、管理和操作人才。五是围绕油田发展的主题,革除制约资源和市场开拓战略实施的旧观念,完善审计、效能监察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相互沟通和信息交流,为“五大战略”的实施提供切实保障。六是完善企业管理基本制度,全面建立油田内控制度体系,真正做到授权有度、风险受控、操作规范,促进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㈣ 强化预算、资金、投资和成本管理。
1、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把好预算编制、调整、月度执行和监控关,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预算管理。
2、进一步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强化制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强化计划管理,确保预算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资金向生产单位和创效单位流动;强化结算中心内部调剂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外埠资金管理,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坚持以效益为中心,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项目。突出油田勘探开发核心业务,加大勘探开发建设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提高勘探(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投资效益;突出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加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单位外创市场装备的更新步伐,促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突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培养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能力强、效益好的项目,限制一般项目;突出降低综合运营成本,重点抓好节能降耗项目,确保安全项目。
4、加大降本减费力度。抓好决策环节,从源头控制成本;抓好管理环节,探索和实施新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创新控成本;抓好科技进步环节,依靠技术进步节能降耗;抓好物资采购管理环节,降低采供成本;抓好优化运行环节,控制关键成本要素。㈤ 完善经营考核政策。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经营指标考核体系,提高指标的准确度,根据资产质量和创效能力,按业务性质核(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定指标。二是完善效绩考核兑现政策,正确反映各种队伍对油田发展的不同贡献,加大激励力度,按经营业绩兑现效绩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三是规范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政策,加大其收入与单位经营业绩挂钩力度,推行年薪制与任期目标全面考核制,试行中长期激励。㈥ 以提高队伍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切实改进和加强“三基工作”,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改进“三基工作”的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精简合并报表、资料、制度和台帐,建立基层管理工作评价体系,规范对基层的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现基层管理工作的简约化高效运行。
2.《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篇二
(讨论稿)
“十一五”时期,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省委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加快发展我区民政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发展目标,恪守“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与创新,依法实施相关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一)城乡低保制度管理规范
救灾救济工作成绩显著。制定和实施《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十五”期间,共下拨救灾专项资金249.5万元,粮食35.96万斤,食油4212.5升,棉被2400套,帮助灾民修缮住房242间,保证历年受到台风、干旱等灾害的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灾害期我区社会、政治稳定。
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十五”期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11.89万元,纳入低保人数由“十五”期初的414户1059人增加到期末的1103户3029人,城乡低保标准从“九五”末的185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社会困难救助逐步展开。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发放医疗救助金28.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2名。建立街道“爱心慈善超市”6个,社区困难居民援助站63个,募集(含物资折款)135.87万元,发放援助物资折款100多万元,资助4810户。组建区慈善会,接受社会捐赠2220万元,设立慈善门诊7个,累计发放各项救助资金68.08万元,资助299名贫困学生就学,帮助72户贫困家庭维修住房,解决83户病灾户临时困难。
(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全区拥有老年福利养老院1个,床位数180张,“十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300万元完善福利院老人生活、娱乐场所的建设和改造。面向老年群体的“星光计划”取得显著成绩,投入福利金283万元,资助建立“星光计划”示范项目64个。4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劳动力160人。与丰泽、洛江联合累计发行福利彩票1.1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30万元。“十五”期间,争取国债资金800万元,其中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转贷资金)480万元用于建设区老年人休养中心,项目选址于江南街道办事处乌石山东侧,乌石、亭店社区交接处,首期征地70亩。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精心指导和圆满完成三次村(居)委会集中换届选举。其中2002年按照《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实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在老城区调整撤并65个居民委员会,组建38个社区居委会和配套组织,社区所辖地域和人口规模趋向合理,组织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和社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2003年实行镇、村改制,撤销**、**2个镇建制,设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了江南、浮桥街道村(居)的整合任务,41个村(居)整合为39个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居民民主管理意识加强。
(四)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义务兵家属、“三属”、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优待面达到100%,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实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义务兵“安置难”得到明显缓解。“十五”期间累计投入2123.5万元帮助部队抓好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发放优抚款250.4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治理发愣功万元;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达到225人,自谋职业率达到91.5%,无历史遗留未安置对象。
(五)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取得新业绩
民间组织蓬勃发展,支持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十五”期末累计拥有社会团体68个和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殡葬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火化率年年保持100%;婚姻登记实行集中办理,累计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11365对、离婚登记873对;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累计办理国内公民收养104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勘定县级行政区域勘界42.16公里,乡镇界线12.75公里,埋设界桩15个,命名和更名街、路、巷、桥100多条。
我区民政事业在“十五”期间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政事业费投入相对不足,民政基础设施滞后。二是部分民政业务如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需要进一
事业的投入,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进程。为确保民政事业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必须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费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步提高。作为民政部门,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民政工作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保证各项民政配套资金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各项民政优惠政策,扩大发行福利彩票,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弥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缺口;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社会捐赠、慈善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争取社会对民政事业的支持,充分发挥民间的作用。
(二)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行为,使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民政法规宣传教育,实现工作方式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民政政务公开,通过各种社会新闻媒体和民政网站,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使民政工作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支持民政部门依法行政。
(三)以实现三个转变为重点,建立高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要转变工作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上,履行好政府部门的职责;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民政部门关心群众、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四)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民政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走自我发展的路子。区福利院在搞好内部服务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提高两个效益。
3.《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篇三
本世纪前二十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是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阶段。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同时,民用爆破器材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十分重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国防科工委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认真分析民爆行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制订《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本纲要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民爆行业成就和问题的基础上,阐明民爆行业2006-2010年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与措施,以指导各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改革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一、“十五”期间成就和问题
(一)成就
1、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下,“十五”期间民爆器材行业工业炸药年产量由128万吨增长到240万吨;工业雷管年产量由21亿发增长为32亿发。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产销率均达到99.5%以上,市场持续保持了产销两旺的发展态势。
2、技术创新步伐加快。通过推广新技术成果,逐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性能和质量明显改善,新产品比例逐步上升,多品种、系列化生产格局逐步形成。新型环保起爆药、刚性药头、电子雷管、特殊用途的点火具等先进技术研发成果不断涌现,性能优良的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高精度延期雷管和导爆索等新产品的生产规模及销售量逐年递增。新型炸药所占比重由30%上升到64%以上,新型雷管所占比重由50%上升到62%。
3、安全投入加大,本质安全度进一步提高。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部分优势企业加大了安全技术投入,工艺技术水平快速提升。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生产逐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摆脱了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的方式,向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转化。工业炸药重点设备及危险作业工序采用电子监控装置,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雷管全部实现编码制度,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流通企业库房安全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控制。
4、安全整治初见成效。“十五”期间,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爆器材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2100家,停产停业整顿生产流通企业160家,关闭生产流通企业54家,加大了民爆器材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5、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全行业加大了安全培训和技
术培训力度,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4435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安全培训,500多名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广泛开展了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技术与产品应用等的交流与合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6、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行业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民爆器材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各项行政许可办法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已经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共有383家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占生产企业95%以上。
7、标准体系认证取得进展。鼓励和推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半数以上的企业通过了质量等相关体系认证,有效促进企业安全、质量、环境保障体系的形成,促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问题
1、“小、散、低”状况依然严重,市场化程度不足。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全国394家生产企业和1728家流通企业分布在31个省区市,造成部分地区企业布局不合理。近一半炸药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在5000吨以下,未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地区分割、地方保护现象普遍存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脱节,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不能很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
2、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力不足,工业炸药生产中自动装药和包装设备的应用程度明显滞后,阻碍了生产连续化、自动化发展的进程。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传统产品的生产设施设备较为陈旧,生产经营服务方式落后,效率较低,环境污染还未根本治理,部分危险作业场所人员较多,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安全生产状况尚不稳定,事故时有发生。全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3、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十五”期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未能出台,原有的法规体系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制约了行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完善,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处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有利时期。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城镇化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民爆器材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为民爆行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将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同时对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爆器
材行业发展全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做好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发展、调整与稳定的关系。以深化结构调整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结构布局优化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提升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企业经营模式,确保民爆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1、企业数量大幅压缩。通过深化结构调整,促进企业重组整合,培育一批十万吨级炸药和数亿发雷管的优势骨干生产企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格局。到2008年底,生产企业数量减少100家以上,经营企业减少500家以上,2010年底生产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到200家以内,经营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到800至1000家以内。
2、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打破地区分割和保护,促进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统一,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培育一批跨地区、跨领域的生产、营销和服务一体化的连锁式企业集团,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3、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万人死亡率下降25%以上,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40%以上。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主要产品基本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全部达到安全级水平,三废排放基本达标,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产品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企业管理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
4、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加强。现有军工、民爆行业的科研力量得到有效利用,通过技术协作和攻关,解决阻碍民爆科技进步的关键难点,逐步形成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接轨、与国内生产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现代化生产方式,强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快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的进程,大幅度减少危险部位操作人员数量。
5、加快优化产品结构。到“十一五”末期,低感度、散装、系列化的含水炸药和环保型高性能粉状包装炸药占炸药能力总量的80%以上;高性能导爆管雷管、高性能导爆索,环保型高性能勘探和油气井用炸药制品和火工制品占据主导地位;基本淘汰铵梯炸药、导火索、工业火雷管和高污染的起爆药剂。
6、人才队伍建设效果明显。建设3-5家国家级民用爆破器材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素质优良的民用爆破器材科技领军团队。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将有显著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所占企业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1、完善行业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将结合行政许可事项,重新制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
品销售许可证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科技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责任,为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对监管效绩进行监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行政法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重点落实企业所在市、县政府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其监管职责。各民爆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3、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民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民爆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完善省级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积极推行民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民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控制,提高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在线质量监控能力。
4、加大企业结构布局调整力度。实施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各地方政府、各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统筹规划、提高准入标准,以龙头企业为骨干,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高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调整区域布局,重点鼓励东部地区优势企业对西部地区企业的兼并重组,推进东部地区富余能力向西部地区的转移,提升西部地区生产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5、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在民爆企业重组整合的基础上,通过鼓励骨干企业打破地区分割、实行跨省市区的兼并重组,培育若干大型企业集团,促进有序竞争、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限制技术水平落后、科技人才匮乏、管理混乱的中小企业发展,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没有保障、安全生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企业。
6、推进产销用一体化进程。促进生产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之间的横向整合,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促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与使用单位之间的纵向联合;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的延伸,实行一体化经营模式。推广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现代物流方式。实现服务、贮存、运输、供应网点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网络快捷、全方位、全时段的服务。
7、优化产品结构。工业炸药及其产品向多品种、系列化、低成本、低污染、原材料来源丰富、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方向发展,以满足各领域爆破作业要求。工业雷管等起爆器材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环保型方向发展,发展以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为代表的新型高技术产品,提高工业雷管火工元件的科技含量,实现产品技术升级。鼓励和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拓展各类火工品及炸药制品的应用技术领域。
8、采用先进的设计、生产和管理方式。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成熟的工程技术,提倡新型建筑结构形式,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企业新建和改建、扩建应采
用先进生产技术,增加在线自动检测能力。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主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要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型工业炸药生产技术和落后的制药、装药及包装作业方式和工艺设备,鼓励和推广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采用先进的工业雷管制造技术,发展集约化生产模式,改变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推进企业采用有效的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9、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进步。建立国家、地区、企业三级科技研发平台,加强各研发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型团队,充分发挥民爆行业专家群体作用,利用现有军工、民爆行业的科研力量,在有条件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中心,集中力量组织技术攻关,加快产品创新,加强工艺技术、安全技术和技术基础研究,加强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建设,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解决阻碍民爆科技进步的关键难点,降低产品的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以及水资源消耗。
10、鼓励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国家要加大对民爆安全、技术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科研、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的研究。引导、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淘汰落后产品、落后设备和落后的作业方式,发展连续化、自动控制生产线和现场混装设施,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11、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评价体系,逐步推广安全体系认证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的能力。
12、倡导安全文化,开展交流与合作。倡导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和倡导,努力创建现代企业安全文化,更新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鼓励民爆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服务方式。通过开发研制或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加快企业科技进步的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及企业层面的民爆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具有民爆专业特色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院校、中介机构和企业多方面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增加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资金投入,面向国际、国内引进急需人才,创造一个适合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的良好环境。
14、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形成与产业结构、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行业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市场要素,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功能,支持市场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规范行为,强化功能,有效地支撑政府的行政决策,深入开展政策和市场研究,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政策与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企业生产能力调整问题,综合开展区域内企业能力调整。民爆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进行审批。年产炸药5000吨以下规模的生产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受理能力调整项目。
2、严格准入条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结合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对企业的注册资金、安全条件、技术水平、环保、人才状况、生产能力、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重新进行考察、审核,重新规范企业准入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内企业按核准能力的50-80%安排生产计划,超计划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到限期后,凡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依法关闭,不予许可。
3、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重点地区的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大检查,深入落实行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到实处。对违反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违法组织生产销售的企业依法惩处。
4、积极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共享。充分利用军工安全技术,促进军转民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火工品生产中先进的电子和数码技术、耐高温、高压和复杂环境等特种用途产品、军用技术标准等向民爆行业转移,促进民爆行业科研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4.《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篇四
“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要求,全面推动“十一五”时期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快速健康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科学技术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科学技术部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十五”期间,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快速发展,初步实现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发展计划纲要》确定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发展目标,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在政策、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加强资源集成,组织信息交流、国际合作等活动,促进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共同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科技中介机构的代表第一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立了法律地
位,成为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蓬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一面旗帜。
生产力促进中心规模迅速扩大。截止2005年底,数量由“十五”初期的580家增加至1270家,居世界同类机构第一。从业人员达16000余人,其中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超过50%,博士、教授和专家的比例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模式,有力支撑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西部生产力促进行动”,帮助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大力发展以大学为依托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鼓励生产力促进中心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效推动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体制创新。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和机构性质多元化的格局,构建并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生产力促进体系。
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日趋规范。“十五”期间,科技部修订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实施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实现了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动态管理。制定和贯彻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标准,完善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业务规范。全面推行生产力促进中心参加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
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成为技术创新服务的中坚力量。截止2005年底,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实现服务收入92.3亿元,服务企业总数达9.68万家,共为企业增加销售额1078亿元、增加利税112亿元,为社会增加就业285万人。开展国际间的人员交流22391人次,引进项目1528项,引进资金29亿元。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人才队伍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制约了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整体发展。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面临着新的使命和责任。
随着中介服务机构的不断增多和壮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经历着冲击。特别是我国已经进入WTO后过渡期,国外中介机构陆续进入我国的科技服务市场,使生产力促进中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从生产力促进中心本身的发展态势看,1200余家中心如何避免产生
同业竞争、突破“做实、做强、做大”的瓶颈、探索长期稳定的发展模式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今后五年,要充分认识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我国生产力促进体系建
三、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1.指导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质量提高与数量增长相结合,坚持重点扶持与全局带动相结合,坚持加大投入与营造环境相结合,鼓励多种模式的实践,探索分类管理和指导的途径和办法,全面推动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的发展跃上新台阶。
2.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发展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推动力量,发展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兴旺的支撑力量,发展成为孵育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中坚力量,发展成为引领科技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
在继续扩大生产力促进中心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培育若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能跻身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组织、开拓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带头人;形成若干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联合其它中介机构及产学研组织共同参与的生产力促进联盟;形成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把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建设成全国科技中介机构的骨干力量。
2010年,生产力促进中心总数达到20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达到200家。扩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面,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万家,为企业增加销售额1000亿元、增加利税100亿元,培训人员300万人次。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万人,其中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推进国际合作工作,人员交流3万人次,引进项目2000项,引进资金1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1.发展行业、专业和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推动行业、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的有生力量。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000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给予支持,形成“建设一个中心,扶持一个产业,壮大一域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新局面。
2.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在加快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同时,“十一五”期间再建设1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指标,科学、客观、公正、公开和定期地进行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使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
3.推进生产力促进联盟建设。围绕中小企业国际工业分包、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推广等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能力。本着自愿、协同的原则,建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其他中介机构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服务联盟,探索发展途径和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4.推动生产力促进工作与有关科技计划相结合。继续加强生产力促进工作与星火计划紧密结合,推动面向“三农”的生产力促进服务;继续加强生产力促进工作与火炬计划紧密结合,配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引导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产业集群创新和产业升级服务;充分利用大学的人才、成果和实验设备等优势资源,加大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力度。面对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加大为第三产业提供服务的力度。
5.加强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境内外同类机构,特别是港澳台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交流。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其创造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的机会。选派中心的领导到国外先进的中介服务机构学习考察,促进相互间的信息往来。加快国内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促进服务领域国际化。
6.加强自律,诚信服务。严格按照《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等管理和考核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规范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开展创名牌、创精品服务,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整体服务能力。通过调整评价导向,加强对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类型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分类管理和指导,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由他律管理向自律管理的转变。
7.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创造环境,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加入生产力促进中心队伍;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办或领办生产力促进中心,改善从业人员结构;加速形成广
纳人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和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激励机制;形成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机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办法,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五、支撑条件与保障措施
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明确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法律地位;深入研究非营利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与法律问题,开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非营利机构的试点工作,为生产力促进中心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2.科技部将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力度,推动生产力促进联盟体系建设,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能力建设,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鼓励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公益共性服务,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3.协调出台优惠的财税政策。积极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争取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有关服务给予税收优惠。
4.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集成,建设技术创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区域交流与合作。
5.充分发挥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的作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和地方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要有效集成各种资源,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
5.《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篇五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我市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现根
据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编制**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第一部分“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http:///
“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促发展、保稳定、维权益为中心任务,立足当前保稳定,着眼长远建制度,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协调推进,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就业促进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体系,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五”以来,面对居高不下的就业压力,我市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推进劳动者市场化就业;另一方面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再就业帮扶,鼓励扶持引导他们实现再就业。5年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3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十五”以来,**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改制企业在稳定就业总量的基础上,吸纳劳动力能力有所增强;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就业形式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特点。
2、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市及4个区县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改造扩建和新建,新增民办职业介绍机构41处,全市110个街道(乡镇)全部建起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增设了职业介绍机构,城区大部分社区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每年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工种扩大到200多个,成为市场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区县及部分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安装使用统一软件,并实现了部分联网;各级共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办理就业手续以及代存档案、代缴保险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功能明显增强。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招用职工,劳动者通过市场求职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每年实现就业再就业人员中,80以上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市场就业率显著提高。
3、建立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再就业优惠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02至2005年间,通过落实减免税和发放四项补贴等政策,有6.5万人次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有148户各类服务或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3300人。通过为290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2030万元,带动6500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该做法被全省推广。同时,对一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采取了腾岗安置的办法,2003、2004两年间,机关事业单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00余人,其中“4050”人员210人。
4、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按照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要求,取消了农民工进城务工证卡管理等限制性规定,及时提供免费信息咨询、就业指导服务等,实施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开展了针对农民工专项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组织实施了“西输东接”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加快,2004、2005两年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万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搭就,社会保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五险齐全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立。2000年10月《**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12号令)的贯彻实施,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建立,2003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政发[2003]181号),实现了我市工伤保险制度与国家法令的衔接统一;2001年开始建立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三段通道”模式改为“版块式”,并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3年市政府出台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首次将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并对外来务工人员养老
保险关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04年市政府下文,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出四项政策调整,重点是制定了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贯彻实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45号令),2005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至此,我市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初
步建立。
2、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同时,狠抓了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企业养老保险落实了配套联动机制,5年新增参保职工15.2万人。失业保险由原来的仅限于企业参保,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除外),参保职工总数达41.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年新增参保职工60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从无到有,参保职工已分别达42万人和31万人。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1.6万人,参保率一直保持100,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3.4万人。在社保基金征缴上,采取了宣传、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特别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有效预防了瞒报、漏报行为,5年来,五项保险累计征缴保险费63.78亿元,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率保持在95以上,失业、工伤保险费征缴率达90以上。此外,加强了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确定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3、继续巩固了“两个确保”,各项保险费做到了按时足额支付。对照1998年实施“两个确保”的要求,“十五”以来继续巩固成果,并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也进行了保障,5年累计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5431万元;为全市1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足额支付养老金46.2亿元。同时,5年累计为11.5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50445万元,对领完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实现再就业且生活困难的部分人员,通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予了救助。5年累计支付医疗保险费10.658亿元,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20.7亿元,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参保人员支付养老金2210万元。
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自1997年以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连续8年保持社会化发放率100。2003年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2003]36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04]1号),建立完善了街道(乡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在全省首创了社区管理“星”级服务示范点制度。截止2005年底,全市17.7万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1%,纳入社区管理人员15.2万人,社区管理率达85.4%。
5、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实现了省、市、区县三级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医疗保险建成了经办机构与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之间的局域网,其它保险也实现了内部网络化办公。2003年以来,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建设“金保工程”的要求,建立了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建立并启用了视频会议系统,组建了“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核心平台二版”和“劳动99三版“在全市各级社保机构的统一应用。市及各区县全部实现了五项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所突破。“十五”期间,各级开始重视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考核、鉴定相配套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技能人才队伍有所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有所突破,技能人才待遇得到初步落实,其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明显增强。
1、技工教育走出低谷,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十五”以来,技工教育逐步走出低谷,教育规模稳中有升,教育层次提高,招生数量逐年增多,就业形势良好。2001年组建了**市高级技工学校,2003年被批准为**市技术学院,使驻**市内的高级技工学校达3所。5年间,全市技工学校累计招生30260人,其中高级班招生达到7612人;技工学校共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23364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截止2005年全市有12所技工学校面向社会正常招生,在校生达到17000余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了较大发展,全市经批准建立的民办职业学校32个,5年累计培训学员24380人。
2、在职教育总量稳定。5年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职工培训35万人次,其中有69987万余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共为鉴定合格的56073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颁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6778份,中级证书20363份,高级证书6626份,技师高级技师2308万份。
3、再就业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后再就业率有所提高。5年累计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3万人,培训后再就业保持在60以上。
4、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有所突破。2003年底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加大了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制定实施了“三年三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已先后组织了6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金蓝领”培训工程,培养年轻技师600人。制定了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标准,建立了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已评选出“**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9名,享受每月100-200元的政府津贴;评选出“技术能手”180名,给予了一次奖励。2005年开始实施“首席技师”的评选。2004、2005年两年间,全市新增技师1800余人,高技能人才溃乏的现象有所改善。
(四)劳动保障维权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十五”期间,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为基础,进一步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争议处理、信访三位一体劳动关系协调职能,着力解决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利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劳动合同签订面扩大。到2005年底,全市有2827户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共有75.2万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力推行了集体合同制度,有652户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31.2万人。先后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审核办法》等6个合同管理文件,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2、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加强了对企业欠费问题的监控。通过督促企业补发、财政转移支付为部分流通企业职工补发、劳动保障执法追讨等措施,5年累计补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8823万元,基本解决了历史拖欠问题。建立并落实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初步形成,2005年全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1.5545万元,比2001年增长了6741元。在全市265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并将这项制度扩大到所有企业。
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2003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处成立,各区县也相继组建了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力度增强。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劳动保障年检不断扩大了年检范围和内容,2005年对6659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年检,涉及职工64.3万人次。提高了举报专查的处理时效,5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495件,时效内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扩大了主动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以劳动保障年检为基础,针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检查督促;针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较好地纠正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混乱、严重侵害童工的利益、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违法现象。
4、依法及时处理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实行了举证责任制度、证据财产保全制度、部分裁决先予执行制度,强化了立案调解工作,全面实行了合议庭制度,成立了“**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仲裁庭”等,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5年来,全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784件,涉及劳动者20484人,通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9525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147万元。
5、妥善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规范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程序。5年累计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2428件;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85件,依法纠正了各类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建设。
第二部分“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在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明确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把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2、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是拉动就业的积极力量,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确定要构建“中心突出的现代组群式”的城市框架,做强做大三大比较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产业、培植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大力发展物流业,基本确立在环渤海经济圈重要的和半岛城市群特色鲜明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地位,将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将保持12左右的增长速度,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
4、全社会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观念发生变化,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初步形成,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保障意识不断提高。
这些有利条件,为“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面临的新挑战:
1、城乡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将在“十一五”期间达到高峰,“十一五”期间,全市预计城乡需要就业人员总量为70万人,其中城镇需要就业4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25万人,城乡就业压力突出。与此同时,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也非常突出,一方面普通劳动力过剩,另一方面技能劳动者短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就业难、招工难”并存,部分缺乏职业技能的长期失业和中龄失业人员难以就业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2、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水平相对滞后于产业技术发展水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新型技能人才数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经济全球化等多方面的影响。老年人口增加,必然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直接带来巨大压力,加之部分困难企业欠费严重、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基金支付和筹集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期间如果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基金38亿元,养老基金缺口达32亿元。养老金计发办法需进一步完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日益拉大。医疗保险制度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个人负担过重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难题仍然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晚,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较低,农民的养老、医疗问题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互济功能没有充分体现,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筹资机制尚未建立。
4、劳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协调劳动关系的难度增大。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化,双方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化,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将更加占据主导地位。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灵活就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劳动力流动频繁加快,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多变。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一体化,一些西方国家推行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与我国现行的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将产生冲突,这为劳动关系调整带来新的挑战。另外,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面临人员少,维权任务重的压力,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部分“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重要转型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阶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制度规范化、资金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以及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省率先崛起提供支持和保障。
根据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结合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出如下任务目标。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打破城乡界限,面向城乡劳动者改革就业失业统计制度;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基本建立起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同时,畅通劳动者输入输出渠道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职业变换的渠道,基本建立起劳动者自主流动就业机制。
2、优化劳动力市场布局结构,实现综合性市场与专业市场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四级联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市场就业服务功能,市场就业率达90%以上。
3、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就业45万人以上,力争每年实现就业人数大于新增需就业人数,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4、继续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帮扶,到2008年底,基本解决再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制定《**市社会保险条例》或是《企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2-3个单行条例,提高立法层次,推进依法行政。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1万人,占城镇职工总数的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0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50以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万人、52万人和40万人。
3、到2010年,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万人,较2005年翻一番,占全市应参保人数80以上,基金积累达到9亿元,较2005年翻两番,建立起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突破口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4、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研究基金保值增值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养老、医疗补充保险和其它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5、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退休、失业及定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6、全面实施“金保工程”,与劳动力市场网络同步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为劳动者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等提供一体化服务。
(三)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1、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未来5年培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3.5万人。
2、适度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十一五”期间,计划招收新生3万人,其中高级班招生6000人以上。
3、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范围和鉴定数量,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职工培训4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0万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8万份。
(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方式。
2、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以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税收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管理机制。“十一五”期间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在8%以上。
3、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发放工资的行为。
(五)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
1、继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
2、加强基层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建设。在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全面建立调解组织;在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大部分社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三分之一以上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机构。
3、全面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扩大主动检查的范围和数量。
4、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基本做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5、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到2010年,市及区县建立劳动仲裁院。
6、提高监察、仲裁案件的时效内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90%以上,劳动争议时效内案件结案率95%以上。
第四部分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就业
(一)促进就业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1、将就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继续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功能和行政推动作用。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三大比较优势产业、四大传统产业以及培植大企业大集团的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第三产业社会需求量大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宽社区就业渠道。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其在发展经济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积极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制度,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以及跟踪服务,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使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计划,成为推动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非全日制、小时工等就业形式,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建立经济建设项目与促进就业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将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
(二)加大就业投入,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1、建立稳定的促进就业资金增长机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和自谋职业补贴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个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
2、继续实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和过渡性就业岗位,实行托底安置,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三)加强失业监控。
1、加强重点指导和监测,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避免大量推向社会。
2、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劳动力状况抽样调查,合理确定失业预警线,及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制定失业治理预案,建立起“防”、“治”结合,长效与应急相结合的失业调控机制。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统筹城乡就业。
1、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服务,对失地农民给予重点帮扶,逐步建立起适应城乡统筹就业的资源管理、就业登记和保障维权相统一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建立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坚持就业政策向农村和农民延伸,使城乡劳动力享受统一的就业政策,特别要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3、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劳动力7.5万人以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之间自由、正常的流动就业创造条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消除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后顾之忧。
(五)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围绕人本服务,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扩大市场数量,强化市场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一批专业市场,实现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的有机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服务,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提高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意识。
二、加强职业能力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大力推进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
1、调整技工学校教育布局结构。针对市属以下技工学校提出总体改革方案,对部分已没有在校生,连续3年以上没有招生的技工学校予以撤消;对部分企业办学实行转制,改为所在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用于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对正常招生的技工学校,增加其劳动预备制,再就业培训,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等复合功能,真正建成一批集体培训、鉴定、考核等多功能的综合培训基地。
2、提高层次,进一步推进培养方式改革。依托**市技术学院、**市交通技工学校、**省水利技术学院、**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力争把**市交通技校改建为淄博交通技术学院。指导技工学校创新办学体制,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尽快实现多元化办学。招生来源上,在稳定目前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基础上,逐步向招收培养各类院校毕(结)业生和在职职工转移,面向各类愿意掌握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在学制上,要针对不同的生源,不同的专业,制定灵活的培养方式,做到高中低多层次、长中短相结合。
(二)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2、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层层建立“首席技师”选拔表彰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单位尽快建立选拔表彰技能人才的制度,规范和完善各级各类评选奖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
3、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一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二是加快培养体制和培养方式的创新。大力实施“**市三年三千新技师培养计划”确保新技师培养逐年增加;继续推进“金蓝领”培训,不断扩大规模、拓宽领域、提高层次。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构建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普遍开展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名师带徒”制度,企业一线职工每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的人数不少于20%。同时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经营者任期目标,加强监督和考核。四是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60%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4、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研究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职业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逐步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形成制度,通过竞赛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三是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到“十五”末,凡是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
(三)宽领域免费开展培训,为劳动者送技能。
继续开展技能扶贫活动,为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为目的,认真落实《**市技能扶贫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与资助对象。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择业技能,将一定数量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1、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应保尽保。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做实基金保值增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根据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拓宽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建立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拨付机制,通过市、区、街、居四级网络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
2、建立和完善覆盖广泛、水平适当、体系健全、管理科学、服务规范、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城镇职工未就业直系亲属、职工子女、学生等人员医疗保险办法,逐步将区县医疗保险、**石化、**等大型企业医疗保险过渡到市级统筹,到2010年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市全体城市居民且全市政策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同时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行适当提高,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大额救助医疗救助基金的报销比例等进行适当调整,使参保人医疗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化管理,制定定点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加强定点机构社会化监管建设,完善定点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建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改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建立起单病种结算、总额预算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结算办法;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约束,控制参保人自费项目使用量,逐步减轻个人负担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与社区医疗服务相结合的路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开展将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纳入社区医疗机构管理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预防、治疗、康复等一体化慢性病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并在全市推开。
3、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全市统筹。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促进再就业和培训工作需要。
4、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伤赔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工伤和职业病预防的科学研究工作,采取积极的工伤预防措施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办法,遏制工伤事故。完善协议医院和三个目录管理,制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完善工伤医疗费结算办法,建立费用控制的长效机制。利用工伤医疗管理网络进行工伤医疗费的网上审核、结算并建立动态监控和处理机制。逐步将所有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对工伤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的社会化管理。
5、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生育待遇审核管理,杜绝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行为。提高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
6、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十一五”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00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达到100。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形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险之间的转移和衔接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各类参保群体之间和地区之间保险关系的有效贯通,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和职业转换。
(二)建立稳定规范的基金筹措长效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基金补充渠道,探索建立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制定以有效资产抵押、抵顶社保基金的工作规范,最大限度盘活抵顶资产,增加基金收益。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构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监管,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营。
四、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1、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健全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建立和调整纳入合同管理轨道。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行为;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和办法,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
2、成立市和区县劳动仲裁院,切实增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能力;逐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水平。
3、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改制、破产和结构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政策。
(二)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
1、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健全企业调解、区域性调解、社会性调解、劳动保障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五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调解职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形式的需要,探索建立市及区县劳动仲裁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并依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测机制,做好劳动仲裁预测工作,把握劳动争议的发展规律,将“事后办案”转为“事前预防”,加强对劳动争议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2、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完善案件合议制度、仲裁员管理、案件通报、案例评析、工作考评、内部监督纠错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改进办案方式,规范程序,实行庭前调解和预备庭制度,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1、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信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引导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确定不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加强对技术工种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建立技术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2、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增强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代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通过企业、职工双方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调整,发挥企业工会、职工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3、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保证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适时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4、以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标准为重点,进一步研究完善劳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标准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区县监察机构,探索监察工作向街道、乡镇延伸的做法,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监察组织网络。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加快“三支”队伍建设。现有专职监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劳动保障系统内部聘请兼职监察员,共同参与专项或综合检查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兼职监督员”和“协管员”的作用。
2、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维权预警机制,按照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对C类企业保险费缴纳等直接关系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建立随时问讯、定期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侵权案件做到提前预防、及早介入。建立工资监控机制,设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管理台帐,对有欠薪可能或苗头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欠薪先行垫付制度。健全维权应急机制,对发生人数较多、范围较大或者影响恶劣的集体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开辟快速通道,实行现场立案、现场调查、现场处理。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维权机制。
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劳动监察员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明确办案监察员的责权,设立执法监督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行和完善调查案件、立案处理、处理通知书送达分离的制度,落实错案追究制度,预防错案的发生。
4、加大对恶意侵权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突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劳动报酬、超时强迫加班、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以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为契机,以推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建设。遵循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信访长效稳定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力争出台2-3个有关养老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多方论证机制,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对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责任制、执法案件评查制度等执法监督制度。创新执法机制,理顺执法主体,优化执法流程,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
二、优化劳动保障系统机构设置,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积极构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发展的后劲。加强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建设和谐机关活动,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有战斗力、有凝聚力、有生命力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健全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向社会开放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信息分析人员队伍建设。构建市区街居四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功能。到2010年,在城镇街道、社区和农村的乡镇普遍健全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等应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实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管理,理顺退休职工活动中心隶属关系;界定行政职能,搞好(铁路技校)基本建设。
1、规范局属单位办公地点,未来2年内将部分局属单位办公地点集中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办公,统一管理。以弥补活动中心经费不足和局属单位单独租赁办公地点浪费经费。
2、理顺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大厦)服务人员关系,明确在职事业单位人员行政管理职能。未来5年内为确保基金安全,使基金保值增值,开发利用院东、院西已征用地解决大楼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3。加强(铁路技校)内部机构调整、设置和人员管理,确保技校履行所担负的专业技术培训职责,同时,不断拓展其他专业的培训,为社会培养全方位的人才。
三、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建立便捷、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和强大的基金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在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网络覆盖面,逐步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形成“市—区—街—社区”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
(一)加快劳动保障宏观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工作预测和研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劳动力就业状况、医疗保险预警机制等数学模型,为科学制定和调整各项政策提供支持。
(二)加强劳动保障各业务经办环节的适时网上监控、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联网率达到99%,医疗费用结算基本实行网络化;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劳动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三)实现对劳动保障业务全过程信息网络化管理。在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将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系统,完成整个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和无缝连接。
(四)完善以劳动保障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系统建设。通过完善劳动保障网、呼叫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询和网上业务经办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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