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2024-11-28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精选9篇)

1.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篇一

“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爱国精神”主题班会

一(3)中队

【教育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故事比赛,让学生对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有更具体、详实的了解。

2、情感目标:通过故事、写文章知道要爱父母。通过录象、朗诵知道我们的爱要更远大,我们要努力学习,担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通过小品、真实事件的讨论,知道网络游戏、毒品威胁着我们生命,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就会减少许多麻烦,社会才能更和谐。

3、行为目标:通过活动能认清自己的不足,学会好好学习、热爱生活、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班级、爱社会,远离游戏和毒品。

【课前准备】

1、与清明相关的知识、图片、歌曲、小品、故事。

2、清明节和父母一起去纪念自己的亲人,写下感受。

3、录象片段:解放战争

4、小调查:家乡的清明节 【教育过程】(一)、了解清明节

师:同学们,本周的队会主题是: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精神”。4月4日,就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清明节了。你知道清明节扫墓的来历吗?说到清明节扫墓,我们也一定回想起那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革命先烈们。让学生知道清明节的日期;清明节的别名;随着网络发展,清明节有了不同的纪念方式;我们家乡清明节的食品和习俗。

(二)、学会去爱

1、故事 《刘邦祭祖》

汉高祖刘邦在功成名就后想到谁?如果是你,你是怎么想的? 汉高祖刘邦在功成名就后想到的是自己的父母、祖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只有爱父母的人,才会爱同学、爱老师、爱班级、爱社会。

2、交流作文:《在坟前》

3、录象片段:解放战争

为新中国献身的叔叔阿姨们是怎样想的?怎样做的?如果是你,你敢吗? 体会: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们的道路是先辈用鲜血铺成的。是他们为我们民族的解放,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不计个人得失,不畏艰难险阻。“东方红,太阳升”,是他们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掀开了我们祖国崭新的历史篇章!他们把生存的权利留给了后代,用血肉筑成了新的长城。认识到刘邦是小我,是小爱,他们才是大我,是大爱。

4、诗朗诵《站在烈士纪念碑前》

学生明理:我们会完成你们未完的遗愿,努力学习,将来使我们祖国更富强。

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因为世界上唯一买不到的药就是——后悔药。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小事,多去换位思考,就能给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快其实,生活很平凡,爱很简单,只要我们能心中装着他人,多为别人着想,做乐。

谈谈你以后怎样爱父母、爱同学。

5、结合我们的生活实际,我们该如何珍爱生命。(1)远离毒品

毒品在全球蔓延,威胁着我们的生命,我们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学生可以展开讨论。

(2)生活中的危险

通过讨论:知道不玩水、不玩火、不玩电;不乱穿马路;不做危险游戏。

6、诵读和清明节相关的诗句,加强感性认识。【教师总结】

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好好珍惜现在的一切,就是对逝去的亲人最大的慰藉!最后随着歌曲《清明的月》,结束这次主题教育。

2.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篇二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概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是准确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 是全面反映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精神, 是集中代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先进理念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和保障人权, 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等。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本质特征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 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元素。没有法治的社会主义是虚伪的社会主义, 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也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一是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 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 审视立法、执法、司法。二是要把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 通过法制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必须以依法治国为内容。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 前提是有法可依, 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核心是依宪治国, 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 基本要求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必须以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倾听群众呼声, 反映群众愿望, 关心群众疾苦, 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善于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范围内,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管理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人民造福。

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要性

(一) 目前法治精神缺失的表现

1.“权力主治”而非“法律至上”。“权力主治”而非“法律至上”最典型的表现是权大于法。2013年7月25日晚, 河南省信阳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豫SA7098小轿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 突然从该车下来一个中年男子, 一边推交警一边把驾驶员往回拉, 并不停地喊:“我是处级领导, 谁敢查我的车?谁敢查我?我是处级领导!”男子的喊叫声, 立即引来众多路人的围观。经查该车为信阳市体育局公车, 男子为该局副局长姚世斌。

2.“守法机会主义”而非“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守法机会主义表现为:一是守法上的“搭便车”。就是从别人遵纪守法形成的法治环境中得到好处, 当事人在法律对自己有利时就遵守, 对自己不利时就试图违反。对法律采取规避甚至公然违反的态度, 在合法与违法之间打“擦边球”。二是违法上的“法不责众”。是指当人们认为某一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 尤其是涉及人员越多时, 就越难以处罚。

3.“选择性执法”而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选择性执法, 是指法律实施主体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区别对待。也就是说, 一部法律是否适用, 对谁适用、在何时适用以及适用程度, 皆取决于执法者自身的判断甚至好恶。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 或多或少存在“选择性执法”的事实, 或者至少是公众认为存在这样的事实。而“无论是选择对象执法, 还是选择时间执法, 归根结底, 都源于法治精神的缺失。

4.“走关系”而非“走程序”。法律用不用?守不守?都离不开掂量、权衡, 这其中的关键要素被称为“关系”。在与法律打交道的过程中, 只要“关系硬”, 什么规则、程序都可能网开一面。是故, 从达官贵人到普通百姓, 无不深知“关系”之厉害, 遇到麻烦事则殚精竭虑“走关系”、四处活动“走后门”, 以求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时至今日, 社会公众一方面抨击、斥责“关系”带来了司法不公、正义受损;但另一方面, 一旦遇到法律问题, 每个人仍然是毫不犹豫地“跑关系”。法治精神的应然立场和社会行动的实然立场似乎没有得到有效弥合。

(二) 法治精神缺失的原因分析

1.重德轻法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孔子曰:“听讼, 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在古代中国人眼里, 诉讼过程中无论原告还是被告, 都被认为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诉讼是道德败坏的结果或表现, 打官司就成了不光彩的同义语。古人在说到诉讼行为及其参与者时, 常常要加上明显带有贬义的前缀或后缀词, 以示鄙弃。如“滋讼”、“讼棍”等。

2.君权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封建社会皇权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总揽全国一切大权, 既掌握国家最高军政大权, 又拥有最高立法权, 还控制着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只剩下“君主”这样一位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 从而为人们信仰权力奠定了牢不可破的政治基础。人间的一切法律都来自于君主, 君主既可一言废法, 也可一言兴法。权大于法, 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至今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中。权力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所酿造出的不信仰法律的悲剧, 使当代中国法治精神的构建困难重重。

3.有法不依, 助长了法律虚无主义。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 法律是被作为参照样本来执行的, 诸多的法律法规, 明文规定了禁止做什么, 但没有规定违反了怎么办, 没有详细说明违反了的具体惩罚措施。所以违法被当成了部分单位、个人的家常便饭。因为执法单位无权也没有更多的时间研究没有明文规定的惩罚措施, 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 则某些违法在一定程度下变成了合法。《劳动法》的违法惩罚措施不明的现象比较突出是造成众多单位非法延长工时, 工人敢怒而不敢言的根本原因, 《环保法》的违法成本过低是造成环境保护执法无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法律的实用化程度和违法成本过低将法律法规的有效性降低了一半。

4.执法不严, 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执法不严助长了有法不依现象的蔓延。如果一个人违法, 就马上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则下一个人违法的人出现的几率将会降低。但是如果一个人违法没有及时受到惩罚, 将会有更多的加入到违法的行列。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 诸多的法律赋予了诸多的执法主体资格, 诸多的执法部门享有着属于全社会的执法权力, 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 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或者胆怯于其他力量的阻挠, 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多见。环境状况长期得不到彻底改善, 难道于环保执法不严没有关系吗?执法不严将法律法规的有效性降低了四分之一。

5.司法权依附于行政权, 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在中国, 由于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财政经费有赖于同级行政部门的拨给, 人事制度上受制于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委, 案件审理时如果地方政府来说情, 来干涉, 法院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一些重大或有争议案件的最终决定要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的“协调”, 使得司法的独立难以真正实现。

三、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路径

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是一个系统工程。执政党要依法执政, 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 司法机关要依法司法,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守法, 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当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时候, 法治精神就会形成”。

(一) 克服轻法思想, 信仰法治精神

一是克服重人治轻法治思想。在剥削阶级统治的旧时代, 国家官吏居高临下支配社会、统治者意志决定一切、权大于法等现象非常突出。时至今日, 仍有少数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 不愿意受法律的约束, 滥用权力。这与他们的法治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有些干部只对上级领导负责, 而不对人民负责、不对法律负责, 仅靠作批示、下命令处理问题, 乃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认为个人的意志和权力可以大于法律, 如此等等势必削弱和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是克服重人情轻法治思想。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 一些人经常以亲情乡谊为纽带, 通过熟人之间的相互交往, 结成严密厚实的“关系网”。他们往往以情代法, 无论做什么事情, 首先想到的仍然是靠亲属、老乡、朋友、同学、战友、上下级等各种关系, 习惯于以人情而不是以法律来调整利益关系, 认为离开熟人难办事。狭隘的人情和义气重于法律, 这种认知方式和思维定式, 冲淡了法治氛围, 使一部分人对提倡法治产生抵触情绪。

三是克服重伦理轻法治思想。宗法伦理是世俗社会行事的基本准则, 长期以来, 它对民间百姓的慑制作用在许多时空层面上要超过国家法律。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 要克服过分强调伦理, 无视法律条文、法律程序, 忽视法律的刚性约束的作用, 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应当有机结合起来。

(二) 坚持普法教育, 培养法治精神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要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使人们明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和期待, 给公民带来更多的好处。公民只有带着希望和期待学习法律, 才能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从而使之真正成为一种公共精神。

二是要把为民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不断变教育型普法为服务型普法, 以“服务者”的姿态出现, 以“人性化”的方式开展普法。不断的更新普法内容, 是增强群众学法自觉性的有效途径, 变过去“我们宣传什么, 群众就学什么”为现在的“群众需要什么, 我们就宣传什么”, 真正从群众对法律法规需求出发, 从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点、热点问题入手。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载体作用。以“法律六进”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为重要载体, 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渗透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来, 让法治精神在各个领域结出硕果。

(三) 坚持依法治国, 贯彻法治精神

一是党要依法执政。首先要求党转变思维方式。变政治思维、政绩思维为法律思维, 即维护权利、制约权力的观念;法律神圣、宪法至上的观念;以人为本、人民主权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其次要求党转变领导方式。变“替人民当家作主”为“由人民当家作主”, 即改变以党的决定、决议、政策的方式实施领导为依靠法律的实施来实现党的领导;改变对各项工作的直接的、具体的领导为宏观的、政治的领导。第三要求党转变干部管理方式。变任命制为选举制, 改对上负责为对下负责。

二是政府要依法行政。 (1) 各级组织和干部以提高法律认识为前提,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2) 各级组织和干部以提高法律意识为重点, 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 各级组织和干部以提高执法素质为关键, 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4) 各级组织和干部以深化监督机制为突破口, 促进依法行政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司法程序和司法行为的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坚持全面、立体的司法公正观强化四个统一意识:强化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意识;强化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相统一的意识;强化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意识;强化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相统一意识。

(四) 坚持自觉守法, 滋养法治精神

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 在指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中, 全国共破案近3万起, 打掉制假售假等犯罪团伙6 700余个;在指挥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 全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 215万处。他有一个姐姐, 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为官以来, 他亲手审批过近20万个“农转非”指标, 可自己的38个亲属, 无一人因为他打招呼跳出“农门”。他侄子考警校差了几分, 让他说说情办个自费, 也被回绝了。

他在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中说:我是人民公仆, 如有不自觉守法, 有不廉洁、不公正、不负责、不作为的任何一点, 定将主动辞职, 坚决言行一致, 决不失信于民!

(五) 强化监督机制, 彰显法治精神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从中国实际看, 主要监督机制有三大类:

一是党内的监督。包括: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党的专门监督机关 (纪委) 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员的直接监督等四种基本方式。

二是政府内部的监督。包括:政府专门监督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 的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公务员相互之间的直接监督等三种基本形式。

三是外部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司法监督 (主要是指检察院和法院的监督)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 (主要是新闻媒介) 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主要是指通过信访举报、直接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直接选举等) 等五种基本形式。

(六) 依法严惩腐败, 提振法治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 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八大以来已有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被查;李春城、衣俊卿、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付晓光、童名谦、李东生、杨刚、谭栖伟、万庆良等32名位省部级官员先后被查。其中刘铁男、郭永祥、郭有明、童名谦等10多人已移送司法。特别是2013年9月22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薄熙来案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 再到法院宣判, 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整个审理过程以微博直播等方式公开, 彰显了司法正义, 提振了法治精神, 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科学内涵入手, 分析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必要性, 提出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路径, 即克服轻法思想, 信仰法治精神;坚持普法教育, 培养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 贯彻法治精神;坚持自觉守法, 滋养法治精神;强化监督机制, 彰显法治精神;依法严惩腐败, 提振法治精神。

3.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篇三

摘要: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过程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爱国主义依靠人民群众,人民团结凝聚无限力量。爱国主义不是某几个国民的思想意识,而是所有国民形成的共识。国家主义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培养国民的爱国情感。着重以国家主义为切入点,论述爱国主义教育的原因、内容及其途径,最后提出国家主义教育的情感归一即爱国,热爱自己的祖国。

关键词:国家主义;全球化;爱国主义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22-02

一、全球化观照下的国家主义

进入20世纪以后,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不断改进,推动着全球化的浪潮滚滚前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深化,无论是资源、经济发展还是政治事务都打上了深刻的国际化烙印。与此同时,人类共同利益如臭氧层的保护、海洋的和平利用、全球气候问题等等,在国际关系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地球村”,“全球公域”等概念也相继提出与发展。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活动的范围已经涉及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并日益发挥着重大而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拟在这个全球化的潮流下,探讨如何以国家主义教育为切入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从长期看,当代人类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正发生着历史性变迁,全球主义呈现出一种历史必然。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性制度框架的作用已经处于主导地位,当代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单元,仍然是社会资源与价值的主要分配者,是社会生产与生活的主要管理者,是社会秩序的主要保障者。国家依据法律和各项制度,通过自身的机构去组织社会生产与再生产,保障社会秩序,提高社会福利,推动社会进步。毋庸置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民族国家仍然会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支点,是组织、管理社会生活最有效的工具,国家利益也仍然是一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石,是当代国际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1]。在这个问题上,正如美国耶鲁大学历史学教授保罗·肯尼迪所说:“即使国家的自治和作用由于超国家的趋势而减弱,也没有出现一种足够的东西来替代它,并成为答复全球变化的关键单位。”[2]

可见,国家的历史作用远未终结,国家主义尚有不言而喻的现实合理性,急于抛弃国家主义显然是不明智的。也正是基于此,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过程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国家主义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血缘伦理道德支撑着民族国家,要进行国家主义教育。血缘关系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关系,家族就是这种血缘关系所维系的基本单位。以家庭为中心进行扩大,这种血缘关系发展到家族、民族、种族的范围内,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国家。对于国家而言,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关系与其他的物质关系相比,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和深刻性[3]。因为国家就是我们共同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之内,我们同宗同族同根,我们与这个大家庭息息相关,因而对她充满了情感,无比认同。比如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几千年来,我们一直信奉自己是龙的传人,是炎黄子孙。正是基于这个认同,我们共同创造了五千年的文明史。也正是基于这个认同,我们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国家有耻辱危亡之险,要进行国家主义教育。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更有甚者,则会有亡国灭种的危险。现今世界各国的名称及其版图,无不是几经变更之后的产物。遍布于全球各地的国家,犹如夜空中的诸多繁星,有的星光灿烂,熠熠生辉;有的却暗淡无光,奄奄一息。纵观历史,鲜有国家能够长盛不衰,楼兰古国的覆灭,玛雅文明的绝迹便是明证。我们中华民族就曾有过亡国灭种的切肤之痛。鸦片战争之后,大清国一步步沦为西方列强的半殖民地,对外割地赔款,几无主权。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更是变东北为完全的殖民地,进而妄想独占整个中国。正所谓,“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每一个中国人都经受着国家危亡的痛苦。“皮之不存,毛将附鄢”,在历史的长河中,任何一个民族都可能遭受此种苦难,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需要将热爱祖国的国家主义情怀根植于心。

国家有发展壮大之需,要进行国家主义教育。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便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另一方面,血缘伦理关系为纽带的民族国家,也如同我们一个个鲜活的主体一般,都有一种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都有一种屹立于民族之林的强烈愿望。那就是,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祖国欣欣向荣,繁荣昌盛。正是这种无时不在的热切需求,呼唤着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呼唤着人们的爱国主义行为,这本身就是国家主义的核心内容。当今世界,正处于和平发展的大好时机,各个国家无不千方百计,把握发展机遇,以求能够获得长足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当然更应加强国家主义教育,以国家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指导我们的现代化建设。

三、国家主义教育的途径

依托国家现状,进行忧患意识培养。所谓忧患,就是本民族国家所遭遇的潜在危机。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威胁,如果能够巧加利用,也可以成为我们国家主义教育的良好素材。比如日本,国土面积狭小,资源匮乏,但日本国民却多具忧患意识。为了培养国民的忧患意识,日本政府和社会各界也经常向国民提出日本存在的各种危机,诸如列岛沉没论,资源匮乏论,生存危机论等。在日本的文化中,中国传统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教诲也已经深入人心。近代以来日本快速崛起,并在其后赶超西欧,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这与日本国民强烈的忧患意识不无关系。正是这种强烈的忧患意识,时刻激励着一代代日本国民不甘落后,奋发图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立足不同的国情,对我国国民进行忧患意识的培养,应该成为国家主义教育的重要方面。

依托国家苦难历史,进行国家主义教育。一个民族国家的苦难历史,往往是该民族无法抹去的阴影,是他们难以忘却的伤痛。经历这种伤痛的民族国家是不幸的。但是,这种苦难也同时历练着这个民族,从而使得他们更加顽强,团结,不屈不挠。说起苦难历史,再也没有比犹太民族更为不幸的了。这个命运多舛的民族,千百年来一直流散于世界各地。在这个漫长的流浪生涯中,犹太人不是被驱逐,就是被隔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更是遭受了灭顶之灾,六百万犹太人,相当于全部犹太人口的三分之一毁于希特勒的纳粹主义。饱受屈辱与苦难的犹太人心中不灭的依然是国家,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国家。在众多犹太精英的努力下,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终于重新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从而结束了长达两千年的亡国离散之苦。

依托国家强大历史,进行国家主义教育。一个有着辉煌历史的民族是幸运的,这些辉煌历史,是先民们留给后代的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他们犹如一颗颗灿烂的明珠,不仅照亮了本民族的发展历程,更会在黑暗中成为引导和激励国人奋发向上的不竭动力。我们中华民族就是一个这样幸运的民族,提起历史,如文景之治、汉武盛世、光武中兴、贞观之治、开元盛世……这一个个繁华盛世,是一股股清泉,滋润着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浇灌着我们的爱国主义心田;也是一个个富于吸引力的巨大磁场,牢牢地凝聚着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正是基于我们辉煌而强大的历史,我们更加珍爱自己的祖国,盼望她能够再次辉煌,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

依托国家发展需要,进行国家主义教育。国家要发展,民族要振兴,这是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共同任务。我们国家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需要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个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极大的尊重,从而国家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得到统一,国家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成就了个体人本价值的不断实现。一个不断经历着这样发展的国家,将会是一个人人向而往之的国家,而参与其中的国民,也会有一种自豪感、成就感、满足感。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样,国家与国民就是密不可分的整体了,国家主义当然也会深入人心。

四、国家主义教育的情感归依——爱国

爱国主义依靠人民群众,人民团结凝聚无限力量。爱国主义不是某几个国民的思想意识,而是所有国民形成的共识。国家主义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培养国民的爱国情感。人心齐,泰山移,爱国主义也要依靠人民群众,只有人民团结才可凝聚无限力量。无论是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战胜西方列强,取得民族独立;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不是依靠热爱祖国的所有民众。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仁人志士,他们是民族的脊梁、祖国的骄傲,是激励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

国家领导承担天下责任,万众一心谋求国家发展。国家主义教育归结到每一个国民,那就是国家领导承担天下责任,万众一心谋求国家发展。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强调参与政治,担当社会责任。从孔子的“已欲立以立人,已欲达以达人”,到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及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4],无不体现着一种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的担当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国家领导,更是责无旁贷。而普通的民众,则需要在国家领导的带领下,万众一心谋求发展。没有人愿意在一个消极、落后、不思进取的集体中工作,而一个积极、先进、团结向上的集体则是人人所向往的。在这个大集体之内,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我们这个共同的家而共同努力,这应该成为爱国主义的理想境界。

参考文献:

[1]蔡拓.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J].中国社会学,2000,(3).

[2]保罗·肯尼迪.为21世纪做准备[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4:127.

[3]李长泰.从血缘到到伦理——论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的情感切入[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9).

4.弘扬雷锋精神主题班会 篇四

—— 六(1)班主题班会 2014年3月

主持人:有一个名字很普通,但我们从小就知道要做个像他那样的人,有一个名字很伟大,一说出来就代表着着一种精神,这个名字就是——雷锋。每年的三月五日是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周年纪念日。全国人民都展开如火如荼的学雷锋活动,我们作为新一代接班人责无旁贷的要将雷锋的精神传承下去,我们要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发挥雷锋精神,勤奋好学、助人为乐,共同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雷锋事迹我来讲

对于雷锋这个名字刚开始时是陌生的,后来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才慢慢了解了他的伟大事迹,今天我们用这个机会来全面的学习雷锋叔叔的生平和动人事迹。

首先请苏雨茵同学为我们介绍雷锋叔叔的生平: 雷锋生平介绍:雷锋于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村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一九五六年夏天,从荷叶坝小学毕业,在毕业典礼上,他上台发言,毅然要求留在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一九六零年一月八日,雷锋领到了入伍通知书,新兵训练结束后,雷锋被分到运输连当汽车兵,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被记了一次二等功.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八日,雷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钟,雷锋这个劳动人民的好儿子,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年仅22岁,因公和我们永别了!接下来请大家听几位同学为我们讲讲雷锋叔叔的动人事迹。

黄和艳:《大方与小气》

有关雷锋做好事的故事多少年来脍炙人口,他的名字成了做好事的象征。入伍时有200元的积蓄。后来,他把100元钱捐献给公社,辽阳地区遭受水灾时,他又将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雷锋入伍当年每月有6元钱的津贴,全用于做好事。自己的袜子补了又补,平时舍不得喝一瓶汽水。

欧志华:《一心为他人》

在部队里,雷锋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帮助同班战友乔安山认字、学算术;为小周病重的父亲写信寄钱;为小韩缝补棉裤。每逢年节,雷锋想到服务和运输部门最忙,便叫上同班战友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帮着打扫候车室,给旅客倒水。孩子们学雷锋做好事,曾受到一些人在背后非议。不少同学不解,问雷锋为什么做好事这么难?雷锋朴实地说:“做好事就不要计较别人说什么,只要对人民有益,就应该坚持做下去。”

欧志明:《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二、雷锋日记我来读

雷锋叔叔留给我们的除了那些值得学习的动人事迹之外,还有流传至今的不朽篇章,那就是雷锋日记。我们的父辈都曾将雷锋日记中的名言名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这些闪亮的语句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发扬雷锋的伟大精神。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雷锋日记中的这些篇章吧!下面请听雷锋日记联读。

a:青春呵!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b:要记住:“在工作上,要向积极性最高的同志看齐;在生活上,要向水平最低的同志看齐。”

c: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世界上最体面的人-----劳动者。

d:人生总有一死,有的轻如鸿毛,有的却重如泰山。我觉得一个革命者活着就应该把毕生精力和整个生命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全部献出。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e:当祖国和人民处在最危急的关头,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

三、雷锋精神我来议

刚才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了雷锋的事迹和伟大精神,每个人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下面请大家畅所欲言:为什么我们要向雷锋学习,要学习他的什么精神,怎样学习他的精神。

同学们思考后各抒己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a: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和雷锋所处的时代有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缺少雷锋的许多优秀品质。b:我们要学习他不怕苦的精神。在学习上刻苦用功。c:我们要学习他那种无私、善良、友爱的精神。

d:我们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的小事都能体现雷锋精神。。。

四、雷锋传人我来找

大家谈得都非常好,“学习雷锋”不是一句口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找到雷锋的影子,每个人都可以是雷锋。其实我们班就有许多雷锋,谁能来找找看呢? 这些虽然是些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展示了一个真理:于细微处见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默默的发扬这种精神,那么我们的校园会更美。希望大家向这些同学学习,每个人都能成为新世纪的雷锋。

五、雷锋歌曲我来唱

从小就有一支歌曲我们耳熟能详,那就是《学习雷锋好榜样》,下面让我们一起敞开喉咙,充满激情的唱响这支歌,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要将这支歌代代唱下去并能永远以雷锋为榜样。

《学习雷锋好榜样》

学习雷锋好榜样 忠于革命忠于党 爱憎分明不忘本 立场坚定斗志强 学习雷锋好榜样 艰苦朴素永不忘 愿做革命的螺丝钉 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

学习雷锋好榜样 毛主席的教导记心上 全心全意为人民 共产主义品德多高尚 学习雷锋好榜样 毛泽东思想来武装 保卫祖国握紧枪 继续革命当闯将

5.弘扬宪法精神班会计划 篇五

一、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目标: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任意识。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三、活动准备:多媒体课件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乙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甲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语、数、英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20多岁了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

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6.弘扬广东精神主题班会教案 篇六

一、活动地点:龙山中学初二九班

二、活动时间:2012年十二月三日

三、活动目的:通过这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广东精神的教育,从不同角度领略广东精神的含义,弘扬和培养广东精神,做个好学生的重要性。

四、活动准备: 1.广东精神的由来

2.举缺乏“德、信、行”的例子 3.搜素关于道德的名人名言 4.搜素不道德图片 5.“德”的含义 6.关于诚信的故事

五、活动流程:

(1)主题班会主题:厚于德

诚与信

敏于行

(2)广东精神的由来:

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文化引领。要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充分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弘扬岭南优秀文化传统,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民众生活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

(3)缺乏“德、信、行”的例子:校园常见行为:

1、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2、讲粗话脏话,无礼谩骂,乱取绰号

3、便后不冲厕所

4、浪费粮食、水电

5、无视他人隐私,偷窃他人财产

6、课前无人(或不及时)擦黑板

7、上课、集会等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缺席

8、上课睡觉、讲话、随意进出等影响正常课堂秩序

9、考试作弊、作业抄袭

10、在公共场所衣着不整(如光膀子、穿拖鞋、穿睡衣等)

11、在公共场所行为不雅(如喧哗、剔牙、拉挤、不守秩序)

12、课间操无故缺勤,出操拖拉,做操不认真

(4)阅读名人名言: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的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

——马丁· 路德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

(5)问题:生活中有那些不道德现象?回答:公交车上不主动让座。乱过马路。把鞋印印在墙上。随地大小便。偷东西。垃圾乱丢。(附图片)

(6)讲述“德”的含义:

什么是德?德即道德,它是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温馨和谐。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是没有希望可言的,也不会走的长久。法治作为强制性的惩罚手段是对道德约束的补充,但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道德约束人的作用。道德能使人们主动去遵守行为规范,法律永远只能是使人们被动的接受。因此,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和实现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7)诗朗诵:尚道者

崇尚夜路的明灯,犹如道德的母体将我牵引,一路高歌而去,人世的宁远,人心的纵深,一直潜在心底,我决定做一个不再从前的自己。

道师存。道德生生在我心灵,涵养我青春生命,无论时间的迁移,彼岸的虔虔之音,夜夜敦促我谨记道德的涵义。夜不寐,自思量,弱水三千我取一瓢,自这一个梦醒起,保留我灵魂的尚道者。(8)不诚信故事:《烽火戏诸侯》、《博士应聘被拒绝》(附图片)

(9)问:不诚信现象有哪些? 答:欺瞒父母在学校里的情况等。(附图片)

(10)知识竞答:

1、“不学礼,无以立”的古训是哪位古人说的。()

A、孟子

B、荀子

C、孔子

2.路遇他人应()。

A、靠右侧行走

B、主动侧身让路

C、快步行走

3.与他人在正式场合交谈时要严肃认真,还要注意语言的()。

A、准确规范

B、慢条斯理

C、声音洪亮

4.客人来访时,我们要为客人打开房门。当房门向外开时()进。

A、客人先进

B、我们先进

C、同时进门

5.正式交往场合我们的仪表仪容要给人()的感觉。

A、随意、整齐、干净

B、漂亮、美观、时髦

C、端庄、大方、美观

6.礼仪是一个人性格、()、文化程度、道德修养的外化。A、仪容仪表

B、服饰打扮

C、气质

7.做客时入座动作要()。

A、快捷

B、轻稳

C、缓慢

8.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

A、互尊互谅

B、互不来往

C、不必考虑邻里关系

9.礼仪是人与人之间在接触交往中相互表示()和友好的行为。

A、尊重

B、友谊

C、关心

10.介绍他人或为他人指示方向时的手势应该用()

A、食指

B、拇指

C、掌心向上

11.()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由于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素的影响而形成,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的。

A、礼仪

B、礼节

C、礼貌

12.礼仪是以建立()为目的的各种符合礼的精神及要求的行为准则或规范的总和。

A、同等关系

B、和谐关系

C、平等关系

13.在社交场合初次见面或与人交谈时,双方应该注视对方的()才不算失礼。

A、面部

B、上半身

C、胸部 14.一般情况下,男子不宜佩戴的饰物是:()。

A、戒指

B、项链

C、耳环 答案:CBAAAABAACABAC

(11)呼吁同学努力学习:

亲爱的同学们,学校在关心着我们,爸爸妈妈在期待着我们成才,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明白自己在道德建设中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逐渐具备良好的公民道德,长大后成为一个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的响当当的中国人!

7.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篇七

1 观瞻武侠影像——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弘扬沧州精武自强精神之中

大凡青少年对武艺超群、侠肝义胆的武术大侠都格外仰慕, 而身体素质优秀的体校学生更是如此。在被誉为武术之乡的沧州, 受人尊敬的武术英雄及教头大有人在。

祖籍沧州东光的“津门大侠”——霍元甲, 是享誉国内外的一代武术宗师, 顺应青少年敢作敢为, 争强好胜的心理特征, 多次组织学生观看电影《精武门》。观看后组织学生讨论:我们应该从霍大侠身上学到什么?我们青少年今后应该怎样做?经讨论, 同学们一致认为, 应该学习他包容各派、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 学习他面对挑战毫不退缩, 勇往直前的民族正气, 学习他致力精武、以武兴国的自强精神。我们体校学生今后应该勤学苦练, 顽强拼搏, 时刻准备为国争光。

头戴风帽、身披风衣, 肩扛铁枪的林冲石膏像, 该校组织学生前去瞻仰。曾为大宋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被构陷而发配沧州, 省悟后的他枪挑陆虞侯, 火烧草料场, 彻底与官府决裂, 成为性格刚烈、有仇必报的梁山英雄好汉之一, 可以说, 沧州因林冲而名声大振。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林冲自立自强的精神, 做一代血性男儿, 时刻为当今沧州的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大刀王五, 燕子李三, 被誉为“神枪手”的沧州盐山李叔文, 古老而又年轻的沧州, 卧虎藏龙, 体校学生更应该刻苦磨砺, 精武自强, 多处武术名家, 使沧州人永不愧对“武术之乡”的美誉。

2 走进文坛才子, 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弘扬沧州治学强国精神之中

在沧州土生土长的大清才子——纪晓岚, 应该说他是我们沧州人永远的骄傲。秋假中组织学生来到沧县的崔儿庄, 观看他的旧居, 踏寻他的墓地, 了解他的生平事迹。组织学生讨论:纪晓岚一生的突出贡献是什么?他们的一生给我们什么启发?经引导, 学生懂得;纪晓岚曾花费十年心血组织编写世界宏著《四库全书》, 晚年笔耕不轰而著《阅微草堂笔记》24卷, 仅此两点就足以体现出沧州人勤奋好学, 孜孜以求的治学精神, 尤其《四库全书》的编纂成功, 为保存中华古代文化典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的一生, 启迪我们:“知识就是力量”, “知识就是财富”, 体校学子不但要强身健体, 还要严谨治学, 要“文 (文化) ”“体 (体育) ”兼修, 成为有聪慧头脑的一代体育新人, 将来去担负起强国重任。

3 祭奠抗日英雄, 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弘扬沧州保家卫国情怀之中

去沧州胜利公园祭奠半个多世纪前的抗日民族英雄马本斋。马本斋出生于献县东辛庄, 在那艰苦的岁月, 他勇谋兼备, 注意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民族平等政策, 在冀鲁豫地区为粉碎日军扫荡、建立巩固的抗日政权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的军人胆识和韬略, 使学生深刻感受到一位屡建战功、令日寇闻风丧胆的沧州英烈的伟大之处。尤其是生身老母陷入敌人魔爪直到牺牲的时刻, 身为孝子的他以民族大义为重, 强忍悲痛, “继承母志, 与日本人血战到底!”这更使学生感受到一位抗日英雄的可亲可敬, 感受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从而坚定了祖国青年将来保家卫国的坚定信念。

4 过好民族节日, 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弘扬沧州传统美德之中

4.1 信实礼让、精忠报国是沧州人的传统美德, 体校学生在解读

端午节:布置学生搜集战国名士屈原的资料和作品, 各班组织“屈原作品在我心中演讲”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 使学生懂得;作为楚国的大臣, 屈原对祖国忠诚;作为体校的学生, 我们要对祖国忠诚。

清明节:组织学生到沧州烈陵园祭扫烈士墓。去之前, 组织学生通过查阅图书、上网等方式, 解答一下两个问题: (1) 清明节的来历; (2) 沧州烈士陵园中所供奉烈士中, 你所熟悉的两位英烈的名字。经查阅, 学生明白, 清明节的来历与春秋时期的晋国忠臣介子推有关, 他曾“割股食君”“背母隐山”, 一生淳厚尚俭、信实礼让, 淡泊名利, 深沉赤诚, 使一位千百年来令人传唱的忠义之士。扫墓中, 学生得知:沧州烈士陵园墓碑中, 有智勇双全、关心战士疾苦的冀鲁边区一一五师副旅长黄骅, 有牺牲在上饶集中营中年仅30岁的新四军连指导员我市新华区小赵庄的热血青年李桐铭;有牺牲在朝鲜战场上的时任志愿军一二四师团政委的河间景和的杨家保, 巍巍华夏堪回首, 一寸河山一寸备, 坚贞不屈, 英勇斗争, 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慷慨悲壮的乐章。学生既缅怀古人, 又追念革命先烈, 心灵得到净化, 境界得到提升。

4.2 敬老爱幼、无私奉献是沧州人的传统美德, 体校学生在继承

每年三月, 我校组织“武术小分队”一行15人赴沧州福利院、慰问演出, 学生们的精彩表演给老人和孩子们送了温暖和快乐, 而且看到了自身的价值, 更重要收获是, 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二十一世纪孩子们身上得到传承, 人们看到中国的强盛和发展, 后继有人。

5 走访人士, 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弘扬沧州进取创新精神中

改革开放以来, 沧州各界涌现出一批批开拓进取, 自强创新的新人新秀, 走访这些成功人士, 使学生坚定了自立创业、不懈奋斗的远大志向。

学生到文化馆观赏了李德瑞、刘化一等书法家的作品, 领悟到书法家对人生的思考;去沧县枣业公司参观, 感受到创新的内涵;同时体验了“诚信才能生存、创新才能发展”的道理。

总之, 通过开展特色活动, 大大增强了体校学生的爱国义情感, 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夏艳.关于新时期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几点思考[J].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 (3) .

8.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班会 篇八

收稿日期:20130921

作者简介:施业家(1970—),男,湖北省大悟县人,江汉大学期刊社副编审,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和检察制度研究;

吴忠良(1962—),男,湖北省阳新县人,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

*基金项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重点项目“检察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HJ2012A01)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际上是综合了法治的内在精神本质、法治的价值追求以及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根本任务的规范性价值体系,在内容上既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又体现了法治的一些基本内在价值与规范要件。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的监督者,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者,是社会主义法治改革的推动者,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履行犯罪追诉职能、对刑事侦查和审判的监督、进行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行使司法解释权以及行使立法建议权推动法治改革进程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监督

中图分类号:DF83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4.04.022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7卷第4期施业家等:论检察机关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依法治国的法治方略以来,我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逐步深入和完善。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际上是综合了法治的内在精神本质、法治的价值追求以及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根本任务的规范性价值体系,在内容上既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要求的“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项基本原则之外,还应该体现法治的一些基本的内在价值与规范要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1\]。

一、检察机关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力量

胡锦涛同志曾在讲话中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锦涛还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全民守法进程。各级党委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依法办事,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2\]。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关键是权力的监督制约。检察权的运用就是对国家其他公权力的监督制约过程。检察权的运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深刻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检察权的运行是常态社会条件下最深刻地影响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运作程序。在现代人权保障理念的影响下,个人不再是国家权力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不再是国家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而成为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主体。因此,为了保护这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或少受国家公权力的无理侵犯,检察机关这种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决定了检察机关是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行使以下权力: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等。由此,检察权就有这些具体功能:防止权力异化的功能;保障司法公正的功能;维护法制统一的功能。检察权这些功能的实现有力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政治架构体系的重要环节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权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对其负责。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总体来看,我国检察机关是与“一府”(人民政府)并列的“两院”之一,是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在法律地位上是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平行的政治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权力结构中,检察权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既不隶属于行政权,也不隶属于审判权;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处于同一系列之中,并对行政机关的执行行为和审判机关的司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法负有监督的职责\[3\]。通过参与国家的政治体制运行,保障各项政治活动合法、公正、高效,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享有充分的职权,承担重要的职能,对于整个国家的法治的顺利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

(二)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的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政治权力机关,其行使的检察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权。对于检察权的性质,法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力\[4\],他们认为从组织机构体制、行使权力的法律性质以及权力行使主体不具备中立等方面看,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权是具有司法性质的权力,检察官与法官一道承担重要司法功能,作为“法律守护人”的检察官和“以遵从法律为天职”的法官具有相似的使命和目标,履行职能的方式以及检察官地位独立性等方面均具有相似性,认为检察权是一种司法权\[5\];此外,有人主张检察权兼具司法、行政双重性质的权力。我们认为,检察权从根本上是一种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使在国家公诉、审判监督、对公职人员公务活动廉洁性进行监督等多种权力,这些权力具有共同的属性,即监督法律的执行,监督法律的公正、公平运用,即法律监督权。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权的本质特点,司法属性和行政属性都只是检察权的兼有特征和局部特征,任何对检察权性质的全面把握,都必须立足于法律监督,兼顾其司法性和行政性\[6\]。检察院作为国家机构中具有法律监督和法律执行的“看守人”,具有对于各种违法行政、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代表国家对于违反法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国家追诉,对于利益受到非法侵犯的各类弱势群体给以公益性起诉以及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廉洁性进行监督。检察院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功能,其所享有的采取行政、司法措施的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权,最终目的是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权,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公正高效运行。

(三)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宣传者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措施的坚定的执行者,检察机关通过法律赋予的独立于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之外的法律监督权力,可以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活动中享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力,这些权力伴随着法律的执行与司法裁判的全过程,是全方位、多角度和立体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是被动的依照法律履行法律的消极监督权力,而是充分与各项社会活动以及人民群众的各项管理国家的权力行使紧密结合,这种结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法律,主动调查各类执法、司法活动中有可能违背法律规定、触犯法律基本精神的各类行为,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检察监督权;二是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职能活动与公民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息息相关,人民检察院是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基本权利的正常行使,而不是与人民群众的行使权力活动隔离;三是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的法律职权,本身是对于相关当事人的法律教育与法制宣传,同时通过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从而对于国家和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间接地向不特定的多数群众宣示法律的基本精神,重申法律的各项禁止性或者否定性条款,以及预示着对于相关社会行为将会给公民带来的法律后果或者法律制裁。各级检察机关本身即是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检察机关的日常活动,可以更好地结合法治实践,对于全体公民进行普遍、细致、深入的法治宣传和教育,从而为社会主义法治舆论环境产生积极和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改革的重要推动者

检察机关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的“守护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者,而且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广泛地参与国家的政权运行,与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可以感受到整个社会法制建设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执行情况可以接触到大量的第一手反馈情况,特别是通过人民群众向人民检察院的各种申诉和呼声,可以准确把握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运行中的问题,可以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法律解释与法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自己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国家的法定程序,推动整个法治建设的改革和进步。

三、检察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履行犯罪追诉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机关,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国家追诉职能。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要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和师生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行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国家公诉职能是维护整个社会主义法制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民主、自由权利的重要保障,不仅要打击危害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要随时处理人民内部各类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将公诉职能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职能,推进内部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公诉行为的公正高效行使。检察机关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死刑执行监督)的职能,既处在同犯罪直接较量的第一线,又处于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既是侦查程序的审查把关者,又是审判程序的启动者和诉讼程序的纠错匡正者,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证法律在诉讼中得到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7\]。因此,检察机关为更好地行使公诉职能,应该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 贯彻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正视敌对势力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区别。对于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充分体现刑罚的宽恤精神,尽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社会和谐秩序。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策划实施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三股势力”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黑社会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级领导关系体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通过对重要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指导,健全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8\]。

2. 推进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官行使国家追诉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维护法治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监督行为,这种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于犯罪的准确追诉与对于无罪者免受国家权力侵犯来实现的。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囿于对于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级领导下级制度的片面理解,造成了检察官基于对于法律的忠诚,独立行使检察权变成了履行检察院系统行政命令的工具性行为,造成了国家追诉权受到了各方面的制约,影响了检察权的公正与权威。有部分学者认为可以借鉴西方检察制度的成功经验,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9\]。而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可改变过去的公诉权由检察机关按照行政科层制由上级分配给下级行使的弊端。由公诉部门的主要检察官担任主诉检察官,同时配以适量的辅助官员,使主诉检察官成为相对独立的检控官署,保证检察官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诉检察官制度实施,可以使检察官站在超脱的立场上,完全依照法律和正义精神独立行使国家追诉权和监督权,可以有效避免检察长决定一切而又不对具体的国家追诉行为负责的弊端,从而凸显检察权的权威性。为此,对于公诉人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追诉权的独立行使,赋予主诉检察官对一般起诉业务问题(如提起公诉)的决定权和重大业务事项的建议权;二是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扁平化,即在检察长和检察官之间不再设置过多的行政中间机构,检察官有权独立作出决定,检察权行使唯一的依据就是法律,检察官接受检察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检察官的任命,采取更加严格的选拔方式,并且实现检察官的巡回检察制度,在最高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之间设立巡回检察庭,代替目前检察院过于地方化和行政分割的管理体制。

(二)通过对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就是通过对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实施监督,确保任何人非依照法律不受逮捕和其他强制措施侵害,不受不公正审判的刑事后果,公民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以充分保护公民基本的人权。

1. 严格审查公安机关侦查行为。检察机关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享有对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活动的司法监督职责,但是如何将检察机关的刑事侦查监督权落到实处,保证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当前刑事司法研究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一些领域检察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在西方法治完善的国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检察官享有对于侦查行为的指导、监督的重要职权,警察的司法行为受到检察官的领导和指挥,确保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为此,当前的刑事侦查监督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检察官与刑事司法警察的职务协调机制。由于目前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领导体制,检察官无权对于公安机关的司法警员实施直接的指挥与监督,应该尝试建立检察官与司法警察之间直接联系的侦查监督体制。根据大陆法系经验,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不仅享有警察的全部权力,而且还享有警察所没有的特殊权力,如强制证人到场作证、延长拘捕期限、紧急情况下授权警察进行强制侦查、指挥警察进行必要的侦查和补充侦查等。此外,警察在着手侦查时特别是发现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及时向检察官报告,然后根据检察官的指示继续侦查。警察侦查终结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移送检察官处理,警察个人无权直接作出处理\[7\]。通过刑事司法改革,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建立运转顺畅,权力透明与执法公正的刑事侦查机制。

二是检察官享有对于司法警察业务活动的奖惩的建议权,并在一定阶段将刑事司法警察从警察系统独立,受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由于当前从事刑事司法的警政人员受到公安系统化管理,难以做到专业化管理,许多基层司法警察人员均是临时抽调,难以确保刑事侦查警察职业化建设。应该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警察体制的改革,在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将从事刑事司法的警察独立出来单独管理,并接受检察官的双重领导,在检察官的统一监督和协调下,完成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任务。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改革,可以避免当前刑事司法警察力量运用的无序和浪费。

2. 严格执行审判监督规定。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权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行为行使监督权,以促进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主要集中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对于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相对薄弱,还有许多制度性问题有待解决。目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中,需要加强检察机关对于审判活动全方位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首先是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审判监督的地位和角色。检察机关不是司法裁判者,只是代表国家,从中立立场对于诉讼过程的程序正当性和是否违反法律进行监督。因此,检察机关始终是法律监督者,是人民权益的维护者,是国家利益的最直接代表者,通过诉讼程序履行法律监督的使命。其次,检察机关应该通过行使监督职权,将诉讼活动的程序公正性与诉讼实质结果的公平性结合起来,不偏废于某一方面。再次,检察机关应当兼顾司法监督与权益保障双重任务,检察机关参与各种审判监督活动,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各项合法权益,比如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根据法院的邀请,或者根据有关社会组织、团体的请求,积极参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其公权力的法律资源,保护诉讼者的弱势群体,确保诉讼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的实质性平衡”\[8\]。最后,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的活动,实际上是参与社会对于法律的重新评价和认识,是接受社会对于法律普遍价值和规范选择的一个互动过程,因此,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的决定,应该更多的吸收社会公众和媒体对于诉讼案件的意见和建议,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由公共舆论中形成的公共意见“所具有的影响,当然是一种可以起举足轻重作用的经验变量”\[9\]。因此,检察机关应该将公众舆论中形成的代表性的舆论以法律监督的程序行使进入诉讼过程,从而充分体现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三)直接侦查职务犯罪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以下四类案件享有立案侦查的权力:一是贪污贿赂案件;二是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四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案件。从检察院的自行侦查案件的性质来说,主要是与公务员执行职务有关的犯罪活动,即通常所说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等类型案件。通过加强检察院行使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和起诉权,可以实现对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情况的刚性监督,从而保障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能够得到实质性的体现和支撑\[10\]。通过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机制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可以对于一切违反法律规定的各类公职腐败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维护国家机关干部的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清除少数利用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各类腐败行为,为社会主义法治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和公正性,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通过司法解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享有除法律规定的监督职权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可以行使法律监督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针对有关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法律解释权。依法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是法律赋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神圣职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全国各级检察院正确掌握立法原意,规范检察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11\]。检察机关通过单独行使司法解释权,也可以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适用相关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来行使司法解释权。检察机关的司法解释,可以有效解决在行使广泛的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确保监督措施、监督机制和监督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可以提高法律监督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法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出全国统一的适用规定,以确保法治在全国的统一和普遍执行,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立法具有的滞后性、抽象性和法律本身的矛盾,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行提供统一性、规范性的保障。

(五)通过推动法治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作为法治原则和法律精神的监护人,负有对于维护整个法治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所有职权都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12\]。作为检察机关本身也是需要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法律执行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和引导公众舆论和人民群众对于法律规范本身的改革需要,将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与法律本身的真正精神,通过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治本身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比如,对于山西等部分地区出现的强迫少数公民进行奴役性劳动的违法行为,建议修改我国刑法,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加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在广泛的法律监督中,可以更多地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公民和法人等不同的法律主体进行接触,可以广泛地汇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于法律修改、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公共领域的信号传导机制,检察机关可以更好地听取民意和民声,充当法律运行过程中的舆论传送带,将合理的人民舆论向国家的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传递,从而可以进一步推动法律在社会中的法治化和合理化运行,实现从应然之正义向实然之正义的法治精神的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建制化的法律支持。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新华每日电讯20121116(1).

\[2\]胡锦涛.推进依法行政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EB/OL\].(20110330)\[20140210\].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4270221.html.

\[3\]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J\].法学,2000(2):1417.

\[4\]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J\].法学研究,2002(2):319.

\[5\]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J\].法学,1999(10):27.

\[6\]朱孝清.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J\].人民检察,2010(14):614.

\[7\]张平,张明友.侦查监督权能配置之完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10):5359.

\[8\]汤维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模式的定位及完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6674.

\[9\]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459.

\[10\]陈卫东.论法治理念下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J\].人民检察,2005(13):1619.

\[11\]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权应当保留\[J\].中国律师,2000(7):1012.

\[12\]王磊.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机制下的职务犯罪侦查\[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9395.

9.弘扬民族精神主题班会教案 篇九

1、促进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承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成才报国的远大志向。

2、让学生懂得名人、伟人之所以取得成功,与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分不开,“习惯就是素质”和“好习惯成就未来”的道理。

3、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养成文明的习惯以实际行动继承中华民族的文明礼仪传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二、活动过程

(一)、民族精神概念的界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几次关于民族精神问题的讨论,不断深化了关于民族精神的认识。但对于民族精神的概念尚未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民族精神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和精神力量。 第二,民族精神是一种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的品格。 第三,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和灵魂。

第四,民族精神是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范畴。

(二)、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中华民族精神是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有着博大精深的基本内涵和丰富内容。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着丰富历史内涵的与时俱进的概念,它与民族一样,有其历史、现在与未来,具有传统性、时代性的特点,因此,其内涵也可以分为传统精神、时代精神。今天,我们就传统精神和时代精神来谈一谈民族精神的内涵。

1、从传统精神来看,作为历史的概念,中国人民的民族精神植根于中华民族数千年绵延不绝的优秀文化传统之中。可以概括为: ①、为国而忘家的爱国精神; ②、与民忧乐的济世精神; ③、兼爱天下的仁爱精神; ④、勤劳节俭的立世精神; ⑤、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⑥、威武不屈的大丈夫精神; ⑦、舍生取义的尚义精神 。

2、从时代精神来看,作为与时俱进的概念,民族精神能够适应现时代的民族生存与发展要求,它是时代文明内在、深层的精髓和内核,是在一个时代起主导作用的精湛思想、最高指导原则的时代精神。近代中国,人的革命精神逐渐成为现代中华民族精神的主体,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人生主旨、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情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等。在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华民族精神又增添了新的内容,丰富了它的内涵,如:长征精神、抗战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孔繁森精神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任长霞精神等,这些都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争做文明学生应把握要点:

1、抓养成、促创新,培养讲文明、懂礼貌的合格中学生。

2、倡导“五个习惯 六种品质” 在当今精神文明飞速发展的时代,在当今日新月异竞争的时代,培养中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这是新时期对你们的要求,也是国家社会和学校教对你们的要求。所谓“文明”就是综合素质的体现。具体应从“五个习惯,六种品质”做起。五个习惯是:文明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健体习惯。

3、真正的民族精神不是一堂主题班会所能完全体现的,真正的文明素养也不是一时能养成的,它应该体现在平时的一点一滴中。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二十一世纪,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存在忧患意识,首先要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掌握过硬的本领。我们提出的这五个习惯和六种品质,是人格健全的基本要素,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认真学习和领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逐步形成健康的人格,讲文明、懂礼貌,做一个合格的文明中学生,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就是我对你们提出的五个习惯和六种品质。

三、班会总结

上一篇:《感恩伴我成长》主题班会教案讲解下一篇:二年三班亲子运动会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