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4-06-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精选14篇)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乌海德晟煤焦化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乌海德晟煤焦化有限公司。

3职责

1生产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化学品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2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贮存等的监督检查。3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编写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审核、发布、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收集、整理、检查、危险化学品供应方的相关资料,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4销售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检查危险化学品顾客方的相关资料,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车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情况是否齐全合规。5 各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及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4控制要求

4.1组织机构

4.1.1成立乌海德晟煤焦化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环保部。

乌海德晟煤焦化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表:

组长:张 华

副组长:黄天生、田永胜

成员:常瑞平、史国章、张晓红、白云飞、姚春喜、刘瑞强、徐志惠、恽佳奇、张 艳、郝 磊、赵 斌。

乌海德晟煤焦化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

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白云飞同志兼任。

4.1.2所属相关部门要建立以车间、部室负责人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4.1.3危险化学品领导小组是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的组织机构,对所辖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负总责。

4.1.4各部门“一把手”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2危险化学品管理

4.2.1管理范围:

a)生产原料有浓硫酸、碱液、洗油等;

b)化工产品主要有轻苯、精重苯、煤焦油、硫磺、硫铵等

4.2.2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随时对各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抽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公司危险化学品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日常监督检查。

4.2.3各车间要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领用、运输、清退、销毁等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记录要齐全且记录保存三年备查。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或记录不全的,在期限内未整改罚款200元—500元。

4.2.4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账目不清、帐物混乱的罚款200元。

4.3危险化学品运输

4.3.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3.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装运危险化学品前对装运车辆的槽体仔细检查,防止泄漏。如发现装运车辆的槽体在厂区内发生泄漏,则要对运输单位和个人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处理。

4.3.3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时,排气管必须戴上阻火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处理。

4.3.4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化学品,如因违反此项规定导致恶性事故发生,则要对运输单位严肃处理,并由其承担责任。

4.3.5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如因违反此项规定导致恶性事故发生,则要对运输单位严肃处理,并由其承担责任。

4.4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

4.4.1剧毒易爆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并在销售部门建档,由生产安全环保部重点检查。

4.4.2库房、场地存放危险品要严格执行危险品装配规定,对不能装配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4.4.3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装置, 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4.4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4.5危险化学品岗位工要做好槽体、管路、阀门的巡查工作,发现有泄漏现象,要及时撤离泄漏地点,向上风侧逃生,并通知工段长、车间主任、调度,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4.6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4.7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4.8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4.9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4.10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如因此导致事故发生,则要视情节处理。

4.4.11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

4.4.12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严防危险化学品的流失。每发现一次帐、卡、物不符,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5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必须遵守《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4.6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

4.6.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销售部门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否则,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执行,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6.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生产安全环保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6.3危险爆炸化学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生产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采样

4.7.1采样量和采产次数不要超过试验需要量,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2当需要用待采物料去清洗样品容器,而该物料又存在危险性时,就应该准备适当的装置去处理那些清洗用的物料。气体应排放到远离采样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地方去。采样设备(包括所有的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例如:样品容器要能密闭并附有泄压装置。样品应和容易与它相互作用的化学产品隔离。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3应在采样前或尽快在容器上作出标记。标明物料的性质及其危险性。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4采样者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装备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护眼镜和防护服等。采样前及采样后应

向质计部领导汇报,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若对毒物进行采样,采样者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4.7.5采样者应有第二者陪伴,此人的任务是确保采样者的安全。采样操作时,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地看到采样点的地方并观察全部操作过程。陪伴者应受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什么行动的具体训练,这些训练要求他首先发出警报,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单独一人去进行营救。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6采样工作的指导者必须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如溅出、阀门失灵等。要使采样者和陪伴者受过特别训练,熟知应急救援方法。

4.7.7禁止吸烟、使用无防护的灯以及可能发生火花的装置。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8采样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和穿上防护服,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7.9采样者必须知道警报系统及灭火器的位置,否则,每发现一人不知道警报系统及灭火器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4.8危险化学品剩余量处理

化工产品化验后的剩余样,要由当班班长和化验员及时送回装置,由装置岗位工倒回贮槽,双方做好记录。否则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其责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问:《危化品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着手修订工作的?

答:《危化品条例》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现行的《危化品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对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深刻变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一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 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 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发生事故较多,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等;三是现行《危化品条例》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机关规定不够明确, 对有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偏弱等;四是近年来形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成熟经验和做法, 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制度和措施。因此, 非常有必要对现行《危化品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更有利于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发展。

《危化品条例》的修订作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 历经4年多时间,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经反复研究、协调、修改, 现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 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问:此次《危化品条例》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考虑现行《危化品条例》与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之间的衔接, 针对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暴露的问题,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 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解决《危化品条例》在执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逐步与国际接轨。本次修订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规定, 体现了联合国关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的理念,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和措施设计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与现行《危化品条例》最大的不同在哪儿, 亮点是什么?

答: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确立了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调整机制。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 并适时调整。对于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 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 依照《危化品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 , 应当按照《危化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并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适当下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下放到市级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时, 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合并为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以及公安机关审批的时限。

四是补充、完善了保障危险化学品内河运输安全的规定。在继续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同时, 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内河非封闭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五是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规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单独列出来, 并做了详细的规定, 如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 除应当符合第28条的规定外, 还应当具备一些条件: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做这些修订是基于什么原因?

答:从实际情况看, 原《危化品条例》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提出了生产条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但没有对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亟待规范和加强, 我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数量远远超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发生事故较多, 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1/4, 需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堵塞漏洞, 加强管理。强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是非常必要的, 而且随着产业分工更为细化, 有些并不直接生产、储存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因为使用危险化学品造成事故, 因此本次修订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做了相应的完善。

此次修订, 在满足修改后的条例第28条规定的一般条件的基础上, 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增加了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等4项条件, 进一步严格许可准入条件。

问:针对我国近年出现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危化品条例》内容做了哪些相应的修改?

答:为吸取近年来发生的输送危险化学品管道爆炸火灾等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 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是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充实有关保障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 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的7日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 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三是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选址应符合保障安全要求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 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中对于生产、经营、使用及运输危化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所加大, 如第86条的违法情形中, 由交通部门处罚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现行《危化品条例》则为2万以上10万以下。除了加大罚款金额外, 还有哪些强硬措施?

答: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完善了有关监督检查措施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为了保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加大执法力度, 除了加大罚款金额外, 《危化品条例》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包括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同时, 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对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做了完善:如未按照《危化品条例》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明的品种、数量及销售剧毒化学品等, 都做了相应规定, 明确了法律责任。此外, 进一步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施行后, 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什么样的促进作用?想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标和成效?

答:化学品 (含危险化学品) 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 有关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是对安全生产、使用和处置化学品的规范和调整。此次《危化品条例》修订是继2002年修订之后的第2次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危化品条例》的修订, 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旨在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加强政府监管,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政府行为、保障社会民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具有重要意义。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篇三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由于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总体上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绝大多数企业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都在10到20辆之间,因而管理人员数量偏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亦难以完全到位。一些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责任不明确,似包代管,挂靠经营的松散管理现象在个别企业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一是大部分企业缺少槽罐车专用停车库,有车库的也没有配备专职值班人员;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地与其它场地未设立隔离栏,危险专用停车场地无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停车场地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3、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全且可操作性差。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都同时承担着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4、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够。主要是安全学习、安全教育缺乏计划性;学习记录不详细;参学人员没有实行签名制度;缺学人员普遍没有补学记录;安全知识培训也缺乏针对性。

5、政府相关部门间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是管理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消防监管责任没有明确,造成了这一块监管工作的脱节。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还有“死角”。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将危险化学品配载给无运输资质的企业或车辆运输。按现行法规,交通运管部门只能对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实施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则无处罚权。交通运管部门仅靠路查,一方面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源头违法配载的问题。另一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法运输车辆要实施驳载。这对于既无运输工具,又无储存场所和驳载设施、设备的交通运管部门来说,无疑是两难的。一旦明知违法运输不查处或查处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又都将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外地非法制造、改装的运输车辆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从根本上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要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情况宣传教育,引导有关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等一系列举措,使危险化学品运输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引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运力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走集团化、规模化运输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运输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保障机制,切实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和措施。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的投入。要按照最新资质要求,加强企业专用槽罐车停车库的建设和专用停车场地的建设,设置隔离区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库消防器材配备,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承担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高危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逐步推广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技术设备,以对车辆运行、驾驶员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运输安全保险系数。

3、进一步强化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关键在驾驶员和押运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要使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产品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要加强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督促驾驶员加强车辆保养和例行检查,选择适当的行车路线,按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督促押运员切实做好装卸指导、验收和途中押运及途中停靠的看管等工作,确保装车不超限、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混装,对不符合规定包装要求的不装车。

4、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一是各有权部门针对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违法配载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把好运输源头关;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联系与沟通,使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取缔违法运输行为。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试题 篇四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判断题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法人单位,不包括非法人单位。

()2.对于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二年内办了登记手续。

()3.新建的生产单位应在投产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4.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属应登记的内容。

()5.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迁移经营、储存场所不必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6.首次进口危险化学品时,有生产国家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安全标签即可。

()7.危险化学品实施全过程管理,是因为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不安全因素。

()8.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储量 不需要进行登记。

()9.《安全生产法》对事故的报告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部。()1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不适用于环境污染事故。

()13.事故发生后,不管情况如何,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不得直接想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1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不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1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事故调查权限不变。

()18.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19.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酌情提供。

()20.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1.事故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2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企业为了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所需的企业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2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补充作用的要素。企业为了实施职业安全管理所需的企业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2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管理方案目的是制定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计划,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

()25.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管理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2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与响应要求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要。

()

2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检查与纠正措施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及时地发现体系运行过程或体系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确定问题生产的根源或存在持续改进的地方。

()28.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绩效测量和监测中被动测量是一种预防机制。

()2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绩效测量和监测中被动测量是对与工作有关的事故、事件、其他损失、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失效情况的确认、报告和调查。

()30.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调查,目的是建立有效的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识别和消除此类情况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通过程序的实施,发现、分析和消除不符合的潜在原因。

()3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目的是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和程序,评价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其要素的实施是否恰当、充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

33.持续改进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不断寻求方法持续改进自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从而不断消除、降低或控制各类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

()34.建立一个完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3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制度。

()36.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采取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的技术措施。

()37.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3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39.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4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不可以为工伤。

()4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42.在工作岗位上酗酒导致伤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43.《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职业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4.职业安全健康各类体系运行模式,其核心都是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个全员参与的管理过程。

()4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初始评审过程不包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

()4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可以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表现为全员参与,领导重视与不重视并不重要。

()47.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8.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

()49.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接到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接到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5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其核心都是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目标。

()5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5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纵向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横向方向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4.班组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55.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56.按照导致事故的原因把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消除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57.个人防护是把人体与意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隔开,是一种不得已的隔离措施,但却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5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9.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2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0.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可经车间(工段、区队)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确认合格后可上岗作业。

()6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62.扑救气体火灾时,首先应扑灭火势。

()63.闪点是表征固体化学品燃爆危险性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64.化学品的爆炸下限越低,爆炸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65.风险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结合。

()66.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67.风险不具有可测性。

()68.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

69.《化工企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C23011—1999)将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

70.安全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不相容的。

()71.安全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安全。

()72.安全文化的建设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不明显。

()73.重大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只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有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

()74.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标准。

()75.人体工程学又叫人类工效学,它把人—机器(工具)—环境视为一个系统,协调人—机关系,使人在操作中感到安全和舒适,使系统获得最高的效率。

()76.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分析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77.安全是指不会引起死亡、职业病、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的一种状态。

()78.一个未形成良好的群体安全规范的群体,会有许多不安全的违章行为出现。

()79.群体压力和从众行为对安全管理可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生产消极作用。

()80.隐患是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81.开展安全标准化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不需要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

二、点选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A.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B.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C.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2.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

A.安全评价

B.安全监督

C.安全监控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A.审核

B.备案

C.批准

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A.培训

B.考核合格

C.评议 5.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报告。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公安部门

C.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6.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

A.月

B.周C.天 7.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每()年更换一次。

A.1

B.3

C.5 8.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个标志。

A.2

B.3

C.4 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本单位负责人

B.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本单位安全部门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个等级。A.3

B.4

C.5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要求,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

A.完整

B.详细

C.全面 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事故。A.10

B.30

C.50 1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A.50

B.100

C.200 1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A.0.5

B.1

C.1.5 1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事故。

A.3人以上30人以下

B.10人以上30人以下

C.10人以上60人以下 16.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A.10人以上30人以下

B.30人以上100人以下

C.50人以上100人以下 1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B.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C.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8.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A.3

B.7

C.30 1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B.地市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使人民政府

C.国务院 2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C.地市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使人民政府

C.国务院

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D.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使人民政府

C.国务院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同时报告本级().A.工会

B.公安机关

C.人民政府

23.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2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A.2

B.6

C.12 25.特别重大事故由()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A.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授权

B.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

C.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 26.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负责调查。

A.县级人民政府

B.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27.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负责调查。

A.县级人民政府

B.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28.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负责调查。

A.县级人民政府

B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29.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A.单位

B.社区

C.上级部门

30.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较大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派人参加。

A.人民检察院

B.事故单位

C.事故单位上级部门 3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儿女们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做出批复。A.15

B.30

C.60 3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B.工会和职工

C.人民政府

3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A.40%~80%

B.60%~100%

C.80% 34.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的罚款。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A.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C.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5.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A.40%—80%

B.60%—100%

C.80% 36.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的罚款。A.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C.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7.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A0.30%

B.40%

C.60% 38.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A.50%

B.60%

C.80% 3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可以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安全管理表现为()。A.被动安全管理

B.主动安全管理

C.全面安全管理 4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可以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事故管理表现为()。A事故处理

B.事故预防

C.事故的“三不放过” 4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改进措施主要包括()。

A.纠正与预防措施

B.持续改进

C.A和B都是

42.《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条的职责。A.5

B.6

C.7 43.下列()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A.班组长

B.岗位工人

C.基层技术人员 44.《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A.班组长

B.岗位工人

C.特种作业人员

45.下列()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A.安全技术措施

B.安全管理方案

C.安全保障方案 46.隔离是把被保护对象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等隔开,属于()。

A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B.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C.A和B都是

47.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任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A.48

B.32

C.72 48.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A.48

B.32

C.72 49.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48

B.32

C.72 50.下列()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的。

A.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B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C.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51.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属于()检查法。

A.常规检查

B.安全检查表法

C.仪器检查 5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按条例规定参加工会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B.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

C.A和C 53.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故称为()。

A.事故

B.不安全

C.危险源 54.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系统中人员免遭()的伤害。

A.事故

B不可承受风险

C有害因素

55.海因里希对5000多起伤害事故案例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后的出海因里希法则,事故后果为严重伤害、轻微伤害和无伤害的事故件数之比为()。A.1:29:300

B.1:10:300

C.1:10:100 56.《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UN号是指()。

A.中国危险化学品编号

B.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C.美国危险货物编号 57.《火灾分类》(GB/T4968—2008)标准把火灾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I类火灾、II类火灾、III类火灾、IV类火灾

B.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D类火灾 C.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和混合物火灾

58.判定某一化学品是否是有毒品的判定依据中的毒性数据LD50,所使用的实验动物是()。A.大鼠

B.小鼠

C.豚鼠 59.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行业标准

B.专业标准

C.企业标准 60.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A.总厂、分厂、车间

B.集团公司、车间、班组

C.厂、车间、班组 61.根据能量转移理论的概念,事故的本质是()。

A.能量的不正常作用

B.造成人员死伤

C.造成经济损失 62.石油化工产品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可分为()。

A.甲类、乙类

B.甲类、乙类、丙类

C.甲类、乙类、丙类、丁类

6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或者在承包合同、租凭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A.管理标准

B.生产合同

C.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4.现代安全管理是以()为中心。

A.事故处理

B.安全培训

C.预防事故 65.需要向使用者提供危险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的是()。

A.生产单位

B.销售单位

C.安监机构 66.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是指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的过程。

A.数量

B.性质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即要依据《安全生产法》,也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二、工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审批权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三、工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查处权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

(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五)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本条的内容有些归工商,有些归其他部门。比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主管部门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经营行为归工商管辖,因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工商是主要的监管部门)

四、工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处罚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再重复。

2、《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未依法取得批准”的情形包含无证、无照经营,被吊证、吊照后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工商部门属于“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知道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该法第九十六条解释了危险物品包含危险化学品,该法条指出“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所以就同一事项法律有规定的应该依据法律规定(依据上位法)。

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该条规定我们看出:

(1)工商部门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决定《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也规定了工商部门是对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3)“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是对执罚机关的规定,不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法律没有说在罚则上可以依据其他法律、法规,那么,应该依据法律(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篇六

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危险化学品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九十九条 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机关接收。公安机关接收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交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其认定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或者交由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第一百条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7.浅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点 篇七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风险评估

引言

在大规模的工业生产中, 部分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平品的使用中会出现一定的疏忽, 从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 一旦发生事故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周围的工作人员以及工作环境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危害, 如果出现大规模的爆炸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国内部分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在管理意识上较为淡薄, 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 有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从而采取了一些违章甚至违法的行为, 这就让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了[1]。因此企业、相关部门必须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给予高度的重视, 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具有很多特性如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助燃性等。在运输、生产、储备的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将会来巨大的危害。为了让危险化学品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更加安全, 企业首先应该对其生产环境以及生产工艺进行改良, 很多危险化学品本身并不会存在爆炸、燃烧的情况, 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以及特定的环境下, 或者周围的环境因素与危险化学品产生了一定的反应, 会让危险化学品出现燃烧、爆炸的情况。通过对生产环境以及储存环境的改善能够有效地降低危险化学品所带来的隐患。另一方面, 企业或者相关机构应该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 让他们能够采用正确的操作手法对这些化学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其中的关键点在于让工作人员能够对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性质以及作用进行了解, 这样将有助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2]。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生产工艺老化, 安全设备落后;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落实。

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过程中, 危险化学品等级评估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基本的管理手段。但是仅仅通过危险化学品等级评估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让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得到保证, 政府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同时要加强相应的监督力度, 而企业应该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来进行管理, 这样才能够让危险化学品所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地降低。

三、如何管理

1. 加强化学品的分类工作

对不同类别的化学品进行详尽的归类以及鉴别, 在各个区域建立国家认可、公众认可并具有实力条件的鉴别分类机构。这样将能够有效地将危险化学品有效地分离出来。

2. 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面加强管理

运输管理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一个很重要环节。这就要求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机制。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事故, 如危险化学品出现泄露的情况, 就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对于一些违章运输行为特别是超载行为进行严惩, 以此来加大执法力度。

3.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

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当中, 仓库储存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 也是必须要重视的一个环节。首先应该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并且要在公安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够将这些危险化学品放在仓库当中。在仓库保管人员的筛选上一定要选用专业的技术人员, 同时要求他们具备上岗资格才能够参与到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当中。在储存的过程中应该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的分类,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同时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要将其密封好, 防止其出现泄漏的情况, 不能与液化气体共存[3]。总之, 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要求工作人员严谨、认真, 将各类物品妥善放置, 保证整个仓库环境的安全。

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在对危险化学品的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来进行。坚决不能向环境中排放有害物质。在销毁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燃烧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 处理人员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对于一些可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应该尽量进行回收。

5. 加强相关的化学品操作培训

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化工生产企业, 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也很多, 特别是一些发展中的中小型化工企业在生产安全这个环节上存在着一定的缺乏。另外, 部分企业为了追求高回报而忽视了化工生产中的安全。某些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一味求快, 没有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这就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安全教育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教育, 比如生产线上的员工应该督促他们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来对自己进行保护, 在某些环节上要求稳不要求快;而对于仓储的员工应该让他们能够熟练地分辨出各种化学原料及危险化学品, 并能够对其进行熟悉、准确的操作。另外, 安全部门应该对生产线、仓库进行定期的检查, 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 对一些应急处理设施如消防喷头、灭火器等进行定期的维护[4]。

6. 建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应该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给予重视, 通过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相对来说, 国外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已经较为成熟, 因此我国可以对国外一些优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进行借鉴, 这将是对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很好的补充。

结语

化学产品在生活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范围, 但是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环境问题以及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对于一些危险化学品而言, 如果没有进行妥善的管理, 一旦出现事故将带来巨大的损失。首先企业自身要加强管理, 同时相关部门在监督环节上也要加强执行力度, 让化学危险品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孙云, 庞奇志.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探讨[J].化工管理, 2012, 18 (12) :136-137.

[2]崔政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1, 14 (32) :110-112.

[3]苏大勇, 耿继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2012, 25 (6) :113-115.

8.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探讨 篇八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 制度体系

1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若处理不当疏于管理,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设备多样化、复杂化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造成极大灾难。危险化学品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会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现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它们之间存在着互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执法者无章可循,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登记中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这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

2.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3.1 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3.2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3 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其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要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其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其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我国已在全国8个地市(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

[2]苏大勇,耿继原,耿志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25(6).

[3]李合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废弃中安全问题及对策[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6(6).

[4]韩丹琦,范礼彬.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机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1.

9.仓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入库

1.1 所有入库的危险化学品,都必须按危化品说明书上要求,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入仓库,并登记。

1.2 保管员必须对其管辖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存在泄漏现象的气体钢瓶不得进入仓库。

1.3 出入仓库的危化品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2贮存

2.1 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必须分开存放。

2.2遇热和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应采取隔热、降温或防潮、防雨等措施。

2.3 对仓库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明确标识,并分类存放,保持通风良好。

2.4 存放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防雷装置。

2.5 易燃易爆危化品仓库必须采用防爆电器,其他仓库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要求。

2.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2.7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危险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2.8 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达到公司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规定要求。3搬运

3.1 搬运工在装卸仓库所放的危险化学品时,仓库主管应对其进行理化性质及安全教育,并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装卸。

3.2 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危险化学品。

3.3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搬运应防止丢失、被盗或误发,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

3.4 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接触剧毒物品,严禁直接接触,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并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场所饮食。

4发货

保管员发货时必须核准发放的品名、数量,严禁误发、错发。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课程大纲 篇十

课程目的:学员通过此次课程可以:

了解危险化学品立法情况

熟悉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特性

认识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志

了解燃烧、爆炸的基础知识

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掌握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理

◆ 课程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及装卸、运输等部门主管、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 培训时间:1天

◆ 内容摘要:

第一讲 化学品与立法

国外危险化学品立法概况

我国危险化学品立法概况

《170号公约》和《规定》

第二讲 危险化学品分类、特征及标志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与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与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

第三讲 燃烧、爆炸基础知识

物质的燃烧

物质的爆炸

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

第四讲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五讲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要求

第六讲 应急处理

化学品事故报告、紧急疏散、现场急救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一

按照“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工作要求,福建省安监局确定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强化监管。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延期和备案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现状级别评定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全面抓好新颁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17项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督促政府或有关部门完成化工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结合安全许可,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

五是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危险化学品市场管理经验;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安全技术协会、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服务于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果。

12.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 篇十二

目前, 随着人们对是食品、用品质量的关注, 各类检测机构也日益增多、检测范围日趋完善, 检测市场繁荣的同时, 我们也不能忽视了潜藏在检测机构内部的安全隐患。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 世界范围内化学品的品种及生产量以惊人的速度在增加, 迄今为止己为人所知的化学品种类己超过1000万, 化学品的年产量己超过4亿吨。日常使用的化学品约有700余万种, 市面上流通的就超过8万种,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化学品的不断创新应用极大地改善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许多方便, 成为了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与此同时, 化学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给我们的生存也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威胁。危险化学品作为化学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潜在的危害近些年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由于危险化学品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 而这些特性的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到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理等全过程中, 如果控制不当, 极易发生事故, 如人员中毒、火灾爆炸、污染环境等等。今年8月12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爆炸事故震惊全国, 遇难者100多人, 经济损失不计其数;2005年石油吉林石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等一系列重大恶性事故给我省松花江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水污染, 甚至影响了哈市等地居民饮水长达数天。

综上所述,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 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而检测机构的日常工作离不开危险化学品, 所以研究加强检测机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2 检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 被广泛应用于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墨菲定理”中提出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 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 它总会发生[1]。安全事件虽是小概率事件, 但在许多情况下, 这一小概率事件也往往会发生。而化学品事故的一再发生, 正是由于一些单位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宣传教育, 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较为淡薄, 疏于对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监管, 再加上一些商家违法销售, 使得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存在一些漏洞, 从而形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2.1 规章制度不健全,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就目前来看, 危险化学品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 多数检测机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部分商家盲目追求利益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 加上机构内部疏于管理、贪图方便, 使得检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漏洞, 例如未备案违规采购、化学品标识不清、入库未分类存放、存放位置不合理、使用后违规排放等等的问题, 易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这些不规范管理所造成漏洞甚至可能会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2]。造成恶性安全事故, 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测机构工作人员 (包括后勤人员和检测一线工作人员) 缺乏必要安全培训, 致使许多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匮乏, 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在思想上“重检测、轻安全”, 因而造成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细,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力。

2.2 化学品种类繁多, 分类约束力度不够

检测机构实验室内常用的化学试剂中包含大量易燃、易爆、易制毒和剧毒的危险化学品, 其中除了部分需要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购买外, 实验室内还有许多有毒性、腐蚀性和感染性的危险化学品, 缺乏相应审批约束, 这也就造成了这部分危险化学品去向不可追溯, 成为危险化学品管理上的盲点。

2.3 化学品存量过大, 失效未及时清理

有些实验室购置化学品需招标, 甚至规定每年只能采购几次, 这就使采购周期过长, 使得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检测部门不得不每次采购申请量均有一定比例的放大。同时, 部分检测机构化学品管理部门疏忽, 造成试剂存放具体位置不详, 还有过期失效化学品未能及时清理等情况, 因而实验室内化学品存放量无形增加, 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2.4 标准品容易忽视, 特殊样品不重视

有一些标准样品或待检样品 (重金属标准品、农药等) 本身就是危险化学品。但标准样品由于其的常见性, 我们往往会忽视其危险化学品的本质, 从而马虎大意、监管不严。同样的一些特殊待检样品检测机构通常也不够重视, 视作常规样品, 在检测的全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安全监管, 导致存在安全隐患。

3 加强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一点建议

危险化学品现在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起着积极作用, 比如我们家家都在用的天然气。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它的危险性就降低了, 反而因为其处处可见的普遍性降低了我们自身的警惕性, 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引发重大事故。现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整治攻坚阶段。检测机构难以避免危险化学品的集中出现, 结合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实践和体会, 笔者认为加强检测机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除了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外, 还应该针对以上常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 以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因此, 现提出以下一点建议, 以期检测机构能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使得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3]。

3.1 健全规章制度

国家重视, 及时更新相关法规。目前, 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确要求并与检测机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344号令) 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其中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 但是更新不够及时。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科研、检测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制定、调整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提高违法成本, 使各级检测机构更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 为产品质量控制保驾护航。

自身重视, 严格规范单位管理。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单位自身情况, 完善自身管理体系, 做到重视教育、培训及时、分级负责、制约有力, 重点抓监督、抓落实。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 贯彻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 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做起。检测机构可通过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知识竞赛、举办专题内部培训等方式, 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贯,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使得大家深刻理解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意义, 同时检测人员也丰富了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了相应应急救护措施, 保障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3 完善健康监护

鉴于部分危险化学品的隐蔽性、持续性、蓄积性等危害特性, 完善的健康监护制度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健康安全的有力保障。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操作人员, 应进行定期体检,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对检测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并对保管和操作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测, 做好记录备案。

3.4 加强日常管理

单位内部,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坚持“谁使用, 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4,5]实现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

3.4.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因其物理化学性质特殊的原因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等特性, 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对人及环境造成伤害。首先, 科研、检测机构实验室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存放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 库房内要设置通风系统、电源要有防爆系统。存放前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分类摆放, 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分类存放 (如易燃易爆物品与助燃物、氧化剂不混放) , 需特殊条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特殊的措施进行储存 (如蜡封等) 。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由专人负责管理, 要有严格的账目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流向如实记录, 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被误用。现在一般对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制度, 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帐。该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人为因素使危险化学品外流, 危害社会安全。

3.4.2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检测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 首先应仔细查阅其具体物理化学性质及实验过程中会发生的化学反应现象, 了解并掌握其危险性, 尤其需要关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不要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或会经皮肤吸收引发中毒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要加强通风, 有毒有害物的前处理或分析要在密闭的通风橱或中进行。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检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 通过皮肤渗入体内[6]。

其次, 检测全过程中人不离岗, 按检测标准的规定步骤严格执行, 保证“水、电、气”的不间断供应, 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要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的火花, 化验室要符合防火规范, 有专用的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有爆炸危险的玻璃器皿要用金属网保护, 有爆炸危险的物质绝对不能用直接火加热, 其使用量限制在保证试验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的最小量[7]。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给予良好的通风, 远离有精密仪器的化验室。

3.4.3 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一般均为国家严格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因而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 应该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检测机构要有明确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程序,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程序严格遵守。一般检测机构无权自行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有毒和其他危险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应当将其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3.4.4 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一节。检测机构内危险化学品贮存、操作、处理都是常规工作, 因而潜在危害大, 事故几率大。为了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检测机构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宣贯到个人, 单位领导带头形成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提高检测人员的防灾、消灾意识和遇灾救生技能。

4 结语

检测机构中实验室安全是开展各项检测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日常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因此我们应该在健全规章制度、贯彻安全教育的同时扎扎实实的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使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和处置等一系列环节均无安全隐患。而且在日常工作中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 不断完善实验室室制度的和创新管理方法, 使我们检测机构能健康、稳定的往前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翔.从统计学谈安全管理的警示职能[J].水利电力科技, 2009, 35 (3) :34-36.

[2]孔祥威.浅谈食品检测机构的实验人员安全[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 2012, (2) :60-62.

[3]张明, 穆建平, 范志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2, 29 (10) :5-7.

[4]阮俊, 金海萍, 冯建跃.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的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0, 27 (9) :190-192.

[5]胡婧.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共建和谐育人环境—浅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J].中国水运, 2008, 27 (1) :246-247.

[6]吴举祥.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与可持续发展[J].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 2009, 25 (1) :11-13.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1、仓储区域严禁明火;电气、防静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包装容器留有容积空隙≥5%;封口要严,无泄漏;桶装只容许堆三层,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晒;不得与氧化剂共存。

3、控制储存温度。

二、毒害品仓储安全条件

1、包装封口必须严密,贴印标志,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酸类接触。

2、装卸作业穿戴防毒用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害性物质。

3、毒害品泄漏时用木屑、吸收剂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闭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三、腐蚀品仓储安全条件

1、腐蚀品种类多,性质各异,应区别对待。

2、有些腐蚀品易吸潮,与水反应可生成有毒气体。包装封口要严,对储罐最好采用氮封技术。

3、酸碱类腐蚀品具有强烈反应性,要有效隔离。

4、腐蚀品对人体具有强烈化学灼伤性,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四、危险化学品储运罐区管理规范

1、设置罐区分布图。

2、机动车辆防火、限速,人员禁带火种及易燃品入内。

3、执行散化进出操作运行工艺规程。

4、遵守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

5、建立罐区巡回检查制度。

6、遵守罐区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7、建立防冻、保温管理措施。

8、控制液体流速和压力。

9、完善计量手段及管理制度。

10、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制定应急预案。

11、控制槽罐接地措施,人体消除静电。

12、作业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严禁穿脱-衣物。

13、作业现场严禁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物品。

五、装汽车操作要求

1、监督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好手刹,拔出钥匙,人下车。

2、放好停车牌及三角木块。

3、检查确认槽车罐进出阀是否关好。

4、接好两根静电接地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5、打开车顶盖,检查车内有无残留液体或其它杂物。

6、用鹤管控制阀及装车台最后一道阀来控制装料。

7、打开泵回流阀,使泵出口压力控制在0.15-0.3MPa。

8、控制灌装量不超过车容量的92% 。

9、装料后提升鹤管离开液面进行吹管。

10、装车结束盖好车上盖板,打好封条。

11、拆除软管,装上管线封盖和软管堵头。

12、装车过程中,司机不可离开现场。

13、临下班前关闭所有储罐出口阀。

六、灌桶操作要求

1、将检验用地磅用标准砝码检测。

2、仪表空气压力应达到0.4MPa以上。

3、确认灌桶机已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4、按要求贴好标签或喷好客户指定的麦头。

5、确定废气排放系统运行正常。

6、用客户自备旧桶灌装,须请客户填写《货主自备桶品质确认单》。

7、第一次灌桶操作,根据客户要求,应在灌桶台放废料 。

8、灌桶适宜的速度为180-200公斤/分钟。

9、在每一桶上用粉笔写上目前所灌的桶数。

10、重桶应竖直堆放,两层堆放错开宽度大于3厘米。

11、叉车司机持证上岗,安全驾驶。

12、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七、罐区动火技术要求

1、动火前应由生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动火设备进行置换、扫线、清洗等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不要在动火期间进行放料、进料、放空等作业;对较为复杂的施工动火项目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

2、凡能拆卸到安全区域动火的,不应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尽量减少在危险区域的动火工作量;

3、动火设备应与其它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其它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

4、将动火区域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如设石棉板墙),防止火星飞溅而引发事故;

5、将动火周围10米范围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破布、木框、残液桶等)移到安全场所;

6、动火现场应确保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完备;

7、动火分析不要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取爆炸下限的10%以下;

8、动火前必须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决不能无证动火;

9、动火期间还必须遵守安全用电、高处作业、设备安全等各项规定;

10、加强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

11、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

八、预防静电危害的措施

一)、减少静电产生

1、控制液体装卸流速,初始流速小于1米/秒,正常流速小于3米/ 秒;

2、禁止使用化纤碎布抹擦罐壁;

3、装汽车槽车、铁路槽车时,鹤管口距罐底距离不大于20厘米;

4、灌桶作业,禁止喷溅装料;

5、储罐装货完毕后,等待120分钟后在进行取样和测量。

6、操作人员穿防静电服和工作鞋;经常触摸导静电球;禁止在防爆场所(如储罐顶部)穿脱-衣服。

二)、控制易燃蒸气的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

1、吹扫管线时用惰性气体,如氮气、水蒸气;

2、清罐时先用惰性气体置换。

三)、通过接地以疏导静电

1、储罐本身已装有避雷接地线,管线、罐体附件、监测和其它设备也应接地;

2、取样器及量液尺在取样或测量时应接地;

3、汽车槽罐、鹤管应接地;铁路铁轨应接地(防止杂散电流);

4、灌装桶装容器时应接地;

四)、增大空气湿度

在灌装台及槽车周围事先洒水,控制相对湿度50%-70%为宜。

五)、静电检测

用静电仪来检测液体静电积聚情况。

九、储罐清洗技术及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2、尽可能排空罐内物料,使残留量达到最小值。

3、清除罐底残液,对危险化学品一般不带料进罐,其它货品也应采取可靠措施。每次进罐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4、清除铁锈、污物等固体废物必须按规定处理。

5、应将储罐所有孔盖敞开,加强自然或机械通风。未达到规定浓度,不得进罐作业。

6、遇雷电,不得敞开孔盖,防止遭受雷击。

7、向罐内喷入蒸汽要注意静电积聚危险,用低压低速缓慢进汽。

8、洗罐污水应集中排放。

9、储罐除锈质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10、使用热水或蒸汽清洗后,必须冷却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罐内。

11、参加储罐清洗、除锈人员下班后,应洗澡、更-衣。

12、储罐修理、试漏应按有关技术、安全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

13、清洗储罐时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14、作业现场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15、登高作业,必须安全可靠,系好安全绳。

16、使用工具严禁投掷、碰撞,防止产生火花。

17、储罐清洗后,进行全面验收,达到使用要求。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四

危险化学品

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与岗位操作流程

目录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3

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4

业务员安全职责......................................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9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0

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11

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12

业务员安全操作规程..................................14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企业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单位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9、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10、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单位安全员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运输工作,协助经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运输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

5、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的行为,安全员有权制止和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6、负责企业安全总结、评比和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对单位全员全安全工作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作为单位评先的依据。

7、应带头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能把相关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

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尤其是本省及周边省市区的货源要做到心中有数。当单位联系到客户后,采购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联系到货源。

3、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既要注重价格,又要追求质量,尤

其是可能影响产品安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避开,要严把采购质量关,不合格或过期产品不得采购,否则本单位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从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厂家购进。应和供货放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向厂家索取所购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从事企业危险品的运输,双方应签订安全运输协议。托运前要检查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格资质。委托运输时本单位人员应向承运方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目的地等。

6、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应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在销售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销售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不得销售给应有准购证但无准购证的单位或个人。

7、必须建立严格的经营、销售台帐,严格实行三对照。台账中应明确每批货物来源,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流向等。台帐由专人管理,每天核实对照,并报单位领导核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硫酸、硝酸、液氨、双氧水、纯碱、硫磺、片固碱、液碱、硫化碱。同时盐酸硫酸又属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3、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4、本公司属危险化学品无仓储批发及零售经营单位,需按时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6、每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

7、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8、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每天要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0、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

或者以其他

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保持完好、不破损,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雷雨天气装卸车。

8、不得随意分装、改装和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品。

9、运输车辆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0、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在处理、扑救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事故时,救护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应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单位负责。

2、运输车辆必须时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吧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备上岗资格的押运人员。运输途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5、在委托运输时,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6、强雷雨天气,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上路。避免雷击或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运输途中,应尽可能避开繁华、人员集中场所,尤其是不得停靠、滞留在这些场所。

8、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0、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11、搬运、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包装要完好、密封,不得撒漏,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12、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应彻底清扫,严防混入杂质。对散落的毒害品、易燃物、可燃物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所用的消防器材必须保证可靠、有效。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1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外,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15、驾驶员、押运员应懂得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险品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经营。

2、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及时采取回收、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

6、运输、搬运过程中应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7、接触危险化学品,应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8、新职工进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9、职业安全卫生应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本单位应对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因给以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减轻其受害程度。

10、应保证位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为防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环境货造成其它化学品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本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员工应了解、掌握本单位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物化特性,以便正确处理废弃物品。

2、含有危险物质的废物应实行和其它危险物质同样的安全防护措施,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危险性非常小。这些废物应在适用于危险货物工作场所安全和运输的法则所要求的相同条件下进行处理。

3、极端危险废物特别是粉状物质,应装箱进行储存和运输。所有强反应性废物应按相同的方式处理。

4、废物的储存需要有与任何其他危险物质的储存同样的考虑。应避免大量的暂时的储存。装箱废物应使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条件。桶不应露天存放。所有的废物容器都必须有适当、明显和不可消除的标签。应张贴紧急系统的适当的告示和备有如防护衣、呼吸器和灭火器的急救装置。

5、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应有正确、切实可行的方法,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废弃物,选择诸如填埋法、焚化法、地下处置法、深井处置等方法。

6、废物处置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1)人的健康不受威胁;

(2)家畜及其他野生动物不受威胁;(3)土壤、植物不受危害;(4)环境不受污染;(5)对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

(6)法律和公共秩序不受浸扰和破坏。

业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业务人员根据本单位业务范围接到订单后,与有关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2、联系到供应厂家后,签订供应合同。

3、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车辆经检测、检验合格,并配备合格的押运人员。

4、业务员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5、在购进危险物品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销售时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购、销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

上一篇:关于乡畜禽防疫工作的调研报告下一篇:祖国的60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