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2024-12-20

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精选5篇)

1.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一

高安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宜春市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局《关于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推动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的指导意见》10项制度30条措施的规定。我局以服务“三农”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履职尽责,加大了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创新了监管制度、措施和手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政府的好评和上级的表彰,先后被国家总局和省局评为“红盾护农”先进单位。

一、建立七项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我局自2005年以来就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抓落实,市管、消保、公平交易、12315指挥中心、注册、个体、法制及各分局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管股,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为了落实农资市场目标监管责任,市局与分局、分局长与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员与农资经营户,层层签订《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建立责任制,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11年共签订责任书600多 1 份,该项制度的建立促进并形成政令畅通的良好局面。

3、建立农资市场准入制度。①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我局把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经营者证照齐全,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仅2011年取缔农资无照经营32户,罚没12万元;②农资质量报备制度,对农资商品质量实行跟踪监管,要求每级农资经营户必须向上级农资供应商进行索证索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辖区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进行抽查,对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依法予以查处,2011年共抽检农资210批次,对19个不合格的农资进行了查处,共没收21吨不合格化肥,案值70余万元。

4、建立完善农资监管“两票一档”制度。我局按照总局45号令规定,结合本地市场特点,将农资监管 “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整合成“两票一档”,即:将“销货发票”、“销货台帐”“承诺书”“信誉卡”整合成“农资商品销货单,”该“销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经营者留存,第二联消费者保存,第三联交辖区工商分局备查,这样既方便了经营者操作,又保证了分局的监管,这项制度已在全市485户经营户推行,使农资可溯源监管得到了落实。

5、建立农资商品示范店制度。我局按照省局《指导意见》的要求,采取经营户自评,分局和个私协会推荐,市局评定出50户农资经营户为“农资商品示范店”并予以了授牌,从而 推动了农资市场的诚信建设。

6、建立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我局对辖区485户农资经营户建立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并实行了分类监管巡查。新街分局把化肥批发市场15户化肥批发商组织起来成立了“高安市个私协会化肥分会”,在农资市场中推行行业自律制度,并把监管工作和行业自律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

7、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在市场巡查中做到“六查六看一记录”即查主体资格、看证明有效性和合法性;查进货凭证、看索证索票执行;查农资商品、看农资质量;查农资包装标识、看包装标识内容真实性;查农资商标广告、看商标侵权违法情况;查农资经营帐目、看“两票一档” 建立及种子留样备查;做好《农资市场巡查记录》。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不法行为

我局在建立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七项制度的同时,针对重要时令季节,重要农资品种,重点区域范围,开展“保春耕”“保双抢”“保秋收”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阶段性布置,阶段性抓落实,阶段性总结的工作方法,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卓见成效。

1、“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春耕季节的种子、化肥市场的经营活动,采取“种子留样备查”,“化肥抽样检验”的方式,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违法行为。2011年“保春耕”行动,共办案17起,案值50 余万元。

2、“红盾护农保双抢”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夏季农用机械市场的经销活动,聘请农机专家到现场对市场上的农机具进行抽检。2011年查封不合格农机具20余件,案值25万余元。

3、“红盾护农保秋收”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作物秋季用药量大,农药市场较为活跃的特点,我局适时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保秋收行动。重点查处夸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虚假宣传的违法案例,保护农民的权益。2011年共查处农药虚假宣传案例10起,案值40余万元。

三、加强部门联络,形成监管合力

我局在农资市场监管中,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络和互动,并促成了由政府主导,公安、农业、农机、供销、安监、技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使各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合力打假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由于政府重视,各部门职能到位,近年来,高安农资市场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农业连年丰产丰收,我局连年被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高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2.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二

关键词:农村食品市场,市场特点,监管难点,监管对策

一、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分析

市场交易活动是在一定的交易环境中完成的, 市场表现出的状况绝非一种因素作用的结果, 它受到交易环境中若干因素共同作用的影响, 因此要管理好市场, 就必须深入分析和充分了解交易环境中的因素, 对市场的管理实际上是对交易环境各因素的规范, 和对交易环境的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管理。

观察市场管理活动可以发现, 交织作用于市场交易环境中的因素主要是:人的因素, 有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物的因素, 包括卖方质量检测设备、监管方的检验和执法装备以及监管手段的技术设备;布局因素, 指市场分布的状况;信息因素, 指信息的广泛性和通达性;制度因素, 指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监管的具体制度等。

(一) 人的因素

农村食品市场是交易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监管的层面上看, 作用于该市场的人的因素, 由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三部分组成。

1、经营者的特点。

(1) 合法经营的意识不强。在农村经营食品的许多摊贩, 特别是存在于农村学校和食堂以及分散于村庄里的小卖部经营者, 有相当数量处于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状态。他们有的不知道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相关证照, 有的知道却嫌麻烦, 为省事, 大多不去办理。他们不知道这属于违法经营, 是要受到查处和惩罚的。正是这种认识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监管人员在深入农村监督检查, 进行罚没处理时, 经常遭遇暴力抗法的行为。 (2) 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这样的经营观念, 很难保证食品安全, 也为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埋下了隐患。 (3) 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农村食品经营者大多文化程度较低, 对食品安全的知识更是知之甚少, 加之对自身消费食品的卫生标准就不高, 他们多数对食品安全标识的标准和食品本身质量的要求基本上处于无知状态, 这又怎能保证所经营食品的质量。 (4) 进货食品质量把关不严。尽管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及时发现和有效追踪伪劣食品的源头, 一些地方工商部门积极推行一种索票索证制度, 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 查验对方合法证件、进货和生产手续, 注意检查所售商品上的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标识。然而大多数的经营者或是不知如何查验, 或是不愿查验, 很少有始终坚持这项制度的。

2、消费者的特点。

(1) 对食品质量标准不高。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 农民收入普遍偏低, 购买力有限, 迫使他们不得不降低对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因而越是贫困地区, 食品安全问题越严重。 (2) 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农村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一样, 存在着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加上农民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传统观念, 更助长了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盛行, 甚至形成了城市不合格下架商品流入农村, 城市包围农村现象的出现。 (3) 维权意识不强。就维权意识而言, 一是受到“避事”、息事宁人观念的影响, 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 他们多数忍气吞声, 自认倒霉了事。加之农村乡情较重, 碍于情面, 他们也不愿意换货或退货;二是维权成本较高, 也是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弱的客观原因。三是维权效果不佳, 处理时间较长, 甚至不了了之, 也影响了农民的消费维权积极性。 (4) 维权能力不足。农村消费者的文化水平通常较低, 对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了解不多, 农村的信息相对闭塞, 相当数量的农民没有食品辨别能力不能维权, 缺少维权常识不会维权。

3、管理者的特点。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是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者。他们在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中, 呈现出以下特点。 (1) 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农村市场分布一般较为分散, 监管范围较广, 市场巡查所需的时间较多, 受人力所限, 使得监管的覆盖面和频率都受到限制, 一些农村的个别的零散摊点成为监管盲区, 为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高。基层监管人员由于日常工作压力较大, 受自身文化程度的制约, 自我学习的时间和能力都十分有限, 受培训体制的影响, 获得培训学习的机会也相对较少, 这些都阻碍了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增长, 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 有些跟不上变化, 常常是事倍功半。

(二) 物的因素

1、经营者的检测设备。

农村经营者大多经营规模较小, 经济实力较弱,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出发, 他们没有条件购置检测设备, 用以检验食品的质量。日常经营的食品, 基本上依靠经营者的观、摸、闻等落后方式来把关, 这就使食品质量的检验缺少客观性的保证。

2、监管者的装备。

(1) 监管检测设备。这些年, 全国工商系统积极推广先进省份已经采用的食品安全检测车和检测箱, 使食品质量的监管科学化。但检测设备的配备和掌握检测设备的使用都需要一个过程, 此外购置设备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保证。目前全国能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的也只是在一些省会类的大中城市, 广大的农村基本上还没有条件配备。 (2) 监管执法装备。农村市场分布较为分散, 监督管理地域广泛, 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 必然出现监管缺位。近两年, 河北工商系统加大基层工商的装备投入, 使每一个基层工商所都配备了相应的车辆, 加强了基层工商监管装备水平。 (3) 监管手段的技术装备。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国家对工商监管职能要求的提高, 工商监管的信息化、电子化成为监管手段发展的大趋势。电子计算机配备的水平和使用电子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的水平, 直接影响到工商监管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三) 布局因素

农村市场分散、不集中。大的有大型批发市场、小的有零星小卖点, 形形色色, 分布十分广泛, 一些小规模的、零散的农村食品经营摊点时常脱离监管视线, 成为监督管理的盲区。

(四) 信息因素

农民居住较为分散, 信息传播手段有限, 农民主动吸收食品安全的信息能力不高, 给食品安全信息的快速流动造成了障碍。因此, 农村的信息不通畅, 一些信息不能及时到达等现象还会在较长时间内存在。

(五) 制度因素

由于制度问题较为宽泛, 这里仅就监管的具体制度进行探讨。目前在农村食品监管中实行的制度主要有市场日常巡查制、多部门多层次信息联报交流制度、进货索票索证查验制度、食品监管的查验检测制度等。这些制度目前还在推广完善阶段, 还缺乏用以评价检查落实的相关办法和措施, 许多制度规定还没有能够很好地转化为日常的工作规范, 制度中的一些内容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给人的感觉是这些制度似乎更像为突击检查专门制定的, 形成监督管理紧一阵松一阵的状况。

二、难点问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 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还存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 主要表现在:

(一) 食品安全的保证与食品质量需求较低的矛盾

在调研中, 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严格按照食品准入和退出管理的要求, 县以下的农村食品市场 (含县城) 有70%-80%的商品都应退出, 那么, 农民买什么?

(二) 食品安全保证与执法成本的矛盾

抛开财力不足, 短期不可能全部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不说, 即使是设备齐全, 由于农村交易摊点分散, 日复一日的经常性的开着车、拉着设备、带着检测箱和检测药剂, 一个一个摊点进行检测的方法, 执法成本怎么核算?建设经济型的政府岂不是一句空谈?

(三) 食品安全保证与管理人员监管能力的矛盾

这是一个可以解决, 但短期内解决难度较大, 需要一个较长期过程的问题, 而且这种矛盾呈动态性的长期存在, 就是说今天解决了, 不注意维护二者的协调发展, 明天还会呈现新的不适应和矛盾。

三、对策

针对上述难点问题, 工商执法监管除继续推广一些先进的经验以外, 还应该重视一些长远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研究, 以适应农村食品市场管理的要求。

(一) 适应农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

农村的消费水平低和消费观念落后, 关键还是受经济发达程度的制约, 经济收入低而图便宜, 是食品质量标准不高的根本原因。假冒伪劣商品没有了购买欲望, 就无处可去。那么, 怎么能够让农民不去购买质次价低的伪劣食品, 又能够满足农民对食品的需求, 还能适应农民价格便宜的要求呢?商务部正在全国推广的农村供销社连锁经营的方式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统一供货, 统一检测, 保证了食品质量;通过实现现代化的物流方式, 降低了价格;农民购买价格低、质量有保证的食品满足了消费需求。工商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流通体系的建设中, 这一体系一旦正常运行发挥成效, 也将大大缓解工商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压力。

(二) 适应经营者素质偏低、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实际

1、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

设, 加快“一会两站”建设, 实现对农村消费维权的全覆盖。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 不仅可以及时处理农村群众的消费纠纷, 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还可调动广大农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使他们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力量, 进而弥补监管部门因力量达不到而监管不到位的工作漏洞。

2、利用多种形式,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农村最常见的宣传工具就是墙报和小广播, 充分发挥这两种宣传工具的作用, 配以相应宣传资料, 向农民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 帮助农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完善食品安全警示制度, 使农村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制度化。

综合申诉举报、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 发布消费警示, 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公示出来, 指导消费。

(三) 适应行政执法的特殊要求

工商行政监管人员担负着监督市场、保证群众安全健康消费的重要职责, 而其面对的农村食品市场又是一个点多、面广、线长、市场发育参差不齐的状况, 再加上人手少、设备装备水平低等问题, 工商行政监管人员还应狠练内功, 加强学习, 丰富自身的食品监管知识, 提高食品质量的辨别能力, 用高素质的专业能力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1]、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Z].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

[2]、肖学文, 江林.抓好当前, 谋划长远[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2) .

[3]、乐贵忠.假打监管执法力度, 维护食品消费安全[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2) .

[4]、宋涛.推行“一户多档”制, 扎实做好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2) .

3.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三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2004、2005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

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2005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005年,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 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2006年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书、责任区和责任人分布图,有市场巡查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登记簿,有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同时,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制定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强化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五、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努力构建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因素,逐步形成“珍爱生命,关爱生活,杜绝伪劣,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我局不断整合社会资源,畅通监督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首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跟踪督办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减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监管工作效能。第三,与消费者协会,食

品行业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四,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予以曝光。第五、积极发挥工商行政检查职能,组织行政效能检查组,日常监管、临时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强监管,并将履行职责的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单位工作效能、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六、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显得有些股单力薄。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加强与质检、药检、卫生、经贸、公安、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形成协调、统一、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在历次联合执法工作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作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责任落实到位,使联合执法行动去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执法12次,涉足全县范围,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64人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食品经营,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乘节日之际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和“三无”产品坑害消费者。二是对购进的食品有的业户仍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企业(经销商)的资信档案,对库存商品自查自验和登记备案查验制度执行的不太好,对到期或过期食品以及工商部门有文件通知要求扣缴的商品不作自行撤柜、下架、退货或就地封存处理,更不造册登记,有的甚至还不接受工商部门监督管理。三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四是一些餐饮业户和从事粮油、肉、禽、蛋、奶、水果和水发食品经营者不能严格依照食品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建立餐具消毒、卫生保洁和检疫挂牌制度,有的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不全,对所售食品的质量合格、商品安全、食品卫生无完全保证。五是部分执法人员在贯彻落实《规范》上,思想还不够重视,重专项检查、轻日常监管,重查处、轻规范,在“五个到位”和“六查六看”的落实上的存在差异。六是食品安全检验设备基本上是空白,检验技术不高,基本上靠执法人员直观感觉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4.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四

作的汇报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市政府: 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时强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7月日温总理签署第号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为了确保《特别规定》落到实处,现就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是国家总局确定的“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我们以关注民生、维权护法为主线,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着力点,以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为重点,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周密部署,典型引路,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进展顺利

在今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将确定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要求全系统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今年年初,省局根据山东实际,提出以整体提升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保证消费安全为目标,在农村食品市场引导经营者试点推行“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裸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4月,市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确定先行试点,成功后迅

速在全市推开。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建立“一户多档”6187户,从业人员登记6315户、9043人,熟食证明登记1102,制作设立散、裸装食品公示牌7417户、3011块,“四制”建立平均79%。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点292个,聘请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477人,设立假冒伪劣食品展厅66处。检测食品113种,发布消费警示304条,下架退市食品8021公斤、货值万元。检查食品业户2万余户,各类市场、超市、商场1478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732户,吊销营业执照5户,补办执照1673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8件,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6150公斤、货值万元。受理申诉举报案件2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惠民县已基本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山东省局多次到惠民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了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的“四制”建立情况,非常满意,对滨州市局、惠民县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四制”推行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以强烈的

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求真务实,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认识到位、思想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提高则是工作深化的力量源泉。为强化系统干部职工对推行“四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进对“四制”内容的了解,市县两级局分别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的要务;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设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的要务;是“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的要务。一定要做到履行职责、监管到位、服务社会、展示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先行试点。市局党组决定: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是“一把手工程”,“实行考核一票否决”。按照市局党

组的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工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任务责任到人。市局首先在惠民进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5月20日,在惠民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和推广“四制”试点工作。省局有关领导到会讲话,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针对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五项要求: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监管标准一定要提高,监管方式一定要创新,监管工作一定要抓实,督察考核一定要严格。

三是营造声势,强化协调。为强化宣传教育,市局起草《关于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的报告》,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各县局也以不同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惠民县政府转发了县局起草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组织召开

了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动员大会,反响强烈。目前,全系统先后召开相关会议128次,发表宣传稿件272篇,印发宣传材料近30万份,发布户外公益广告3211条。举办各类培训班79期,培训人员5255人次,制发“致广大食品经营业户的公开信”---份,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村、走进业户,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的目的、意义与具体做法。有的县局在县电视台、电台、县级报刊上开辟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介绍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市局通过编辑《食品安全监管专刊》的方式将全系统推行“四制”、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六大班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和交流。同时,在市局的支持下,各县分局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监执法局的协调配合,开展积极有效的联合执法和现场办公,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为“四制”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精心组织,稳步推开。惠民县局现场经验交流会后,我们加强对县分局工作的督导。首先,市局于5月初研究制订下发《滨州市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考核标准》、《滨州市工商局食品监管“四制”打分标准》,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和标准,重点对如何落实“四制”提出具体的要求。第二,各县分局选择部分工商所、食品经营业户和乡镇首集进行试点,树立起工作样板,作为推行“四制”工作的教学基地,逐步在辖区展开。第三,狠抓督查指导,很好地执行了“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核”制度。邵立勇局长多次带队到县区一线视察调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市局已先后组织三次较大规模的观摩。6月底,各县分局进行交叉观摩考评,现场打分。7月下旬,市局组织各县区局长对六县两区推行“四制”工作进行现场观摩、派出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并就观摩和查访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标准”进行点评通报。8月初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会上有做了

重点部署,第四,在确保“四制”效果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积极宣传教育,坚持不给经营业户增加任何额外负担。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上。第五,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全市统一建立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不作为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各县分局分别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起局长巡查日制度。在推行“四制”的同时,各县分局不断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巩固了监管成果。、成效显著,反响良好 实践证明,农村食品监管“四制”确实达到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合法化,经营行为制度化、规范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真正实现了政府满意、工商放心、经营者安心、农民群众拍手叫好的多赢

局面。

一是农村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户说:建立“四制”,使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增加了安全知识;签定合同、索证索票,能帮助我们防范经营风险,消除了后顾之忧;发放信誉卡、公开投诉电话,树立了良好商业信誉,提高了经营效益,实现了农民增收。二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四制”的推行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老百姓说:现在到商店买食品,环境整洁了,商品信息公开了,工商的提醒、投诉电话挂在眼前,买什么还不放心?赶大集,户户都有防蝇防尘罩,人人都挂着身份牌,食品干净鲜亮,吃着味道感觉更好了。三是市场监管效率提高,展示了工商良好形象。建立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理顺了监管次序,转变了事后监管的被动局面,增加了监管的针对性,提高了监管效率,促进了职能到位;“四制”的推行,完善并强化了经营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排除了众多安全隐患,防止并

化解了大量消费纠纷,促进了和谐;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群众由衷赞赏:工商真正有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四是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通过建立“四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团结配合意识;增加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食品监管能力;培养和强化了吃苦耐劳、攻坚破难、敢于胜利的精神;全面提高了与群众打交道、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队伍素质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正视问题,实事求是 我们在落实“四制”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离国家总局、市委市政府、省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仍有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思想不统一,决心不大,信心不足,即使投入了、工作了,未取得应有的成效。因此,急需深化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再动员、再统一,下定决心,狠抓落实。二是有的单位宣传教育开展力度不够,对“四项制度”的培训教育不足,个别单位对业户和群众宣传偏重形式,忽视了效果,业户积极性、主动性较差。三是尤其是偏远农村仍有工作死角,没有完全达到“无缝隙覆盖”的总目标、总要求。四是需要更多创新,需要更加积极地探索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五是部门协作配合、实施综合监管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职能到位的必然要求,《特别规定》以严格责任为主线,明确和强化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加重了相关责任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强各级工商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尽快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

5.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五

各股、室、所:

根据锡盟工商局和阿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乳制品市场清查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如下问题乳粉清查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为使流通领域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决定成立问题乳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宝日(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鸾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雁滨(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全杰(党组成员纪检员)

成员:吕晓昱、王玉林、海涛、边秋贤

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消保股,工作人员:张利英、张金富、图力古尔,联系电话:12315。

二、工作重点。

结合我旗实际,集中对城乡结合部、牧区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绝对不留死角,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及所经营乳品及含乳食品标签、合格证明文件、保质期等内容。对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液态奶,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

销售、下架退市;对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液态奶,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责成经营者按照原销售价格退款,不得减价压价;将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和液态奶就地封存,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退回生产厂家的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液态奶登记造册,严格跟踪监管,严防再次销售;对其他可疑乳粉要实行封存。要发挥好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和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时掌握乳品及含乳食品市场供应动态,完善经营乳品及含乳食品可追溯制度。对流通领域里的问题乳制品退出市场率和下架率要达到100%,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检查中要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乳制品索证索票制度,对所有乳制品的索证索票率要达到100%。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确保问题乳制品不流入我旗市场。

三、加强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力度,严把乳制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各工商所要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户规范流通领域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

四、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和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渠道,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维护和净化乳制品消费环境。

五、加强问题奶粉的清缴,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公告,督促所辖区域有问题乳粉(卫发密电

[2010]13号、内锡食安办[2010]6号通告确定范围)的经营者主动上缴问题奶粉。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予处罚,对查出的有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登记造册,由锡盟工商局派出人员和我局人员到流通环节现场监督销毁。不允许经营者将问题奶粉退回上线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不允许经营者在监督销毁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自行销毁,销毁现场及过程要有影像资料。

六、加强食品责任状的签定工作,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内工商密字[2010]4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按要求在内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外,各工商所还需做到同所辖区乳品经营者签订乳制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认承诺不存在、不经营问题奶粉,确保经营者做到不进、不存、不销问题奶粉。

七、加强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对在清查、清缴问题工作中发生延误、失职渎职、漏报瞒报而导致所辖范围再次出现问题奶粉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落实信息反馈制度,要按文件要求将清查、清缴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准确上报。各工商所要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节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车辆。

九、各工商所要在每日下午15:30分前,将本日的整治情况同时以文字和表格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公平交易消保股,由公平交易消保股汇总后报旗问题乳粉整顿工作办公室。于10月20日15:30分前将2008年问题乳粉集中清查结果登记表、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登记表、怀疑含非法添加物质和三聚氰胺超标乳粉登记表报送公平交易消保股,由公平交易消保股汇总后报旗问题乳粉整顿工作办公室。于2010年11月1日前将2008年问题乳粉清查销毁情况登记表、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销毁情况登记表送公平交易消保股,由公平交易消保股汇总后报旗问题乳粉整顿工作办公室。于2010年11月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公平交易股。

阿旗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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