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25-01-08

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一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中心、有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长 “挂帅”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主任——班主任”三级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推广经验。

二、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学校与班主任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并与年度考核、班主任月津贴直接挂钩。

三、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大纲》,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发挥课堂的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

四、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五、经常性地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规范和矫治学生不良行为,组织远离“黄赌毒”、告别“三室三厅”法制实践活动。

固镇县顾庄小学2012年度

2.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二

关键词:思想品德教育;预防;违法犯罪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06-204-01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人”数量上占据着较大比例,统计数字显示,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全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为4954人,10年后的1989年猛增至42766人,2004年突破7万,达到70144人,且同比上年上升19.1%。所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是我们不容忽视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层次,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犯罪人本身的主观原因。

一、家庭因素

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未成年人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未成年人在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因素

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抵抗诱惑力不强的未成年人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的未成年人的感官,侵蚀着他们纯洁的心灵。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未成年人进入,严重毒害、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以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勒索设置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因素

学校对于教学生学会做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有:一是法制教育不到位,只在思想政治课开了极有限的法律常识课程,及每年请当地公安部门到校做几次法制讲座,这远远达不到普法的要求 。二是有的教师对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态度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主观因素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比较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却严重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的逆反。加之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没形成了很多错误的价值取向,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等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从以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加强规范未成年人行为、治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及早对未成年人的早期危害倾向进行教育,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校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阵地,然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尤其是作为教育主导部门的学校政教工作的一道难题,仅靠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仅靠老师声嘶力竭的说教,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要解决此问题,文章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美国公民,面向社会,实现价值认同”是其教育理念。让学生从小就懂得作为美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我国两法虽然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但是,学校现行的教学内容是由上级部门规定,而法制教育在其中所占的份量很小,有必要增加规定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所占的比例,从而促使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法制教育,对现行的课程进行重新设置,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法制觀念。其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做出解释,何谓“有关规定”?使学校有个操作依据,从而改变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存在着“软”、“束手无策”的现状,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也会起到警戒作用。第三,学校应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作为德育主阵地的思想品德课,更应该以现有教材为依托,结合学生实际,有的放矢,加强思想教育,富有成效的完成思品课的能力目标和思想目标。

3.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三

关于上报《***市2009年上半年未成年人保护及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上半年以来,我 市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建 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未保及预青工作的深入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健全网络,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领导高度重视。我 市将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青工作提高到更高的一个层面来认识,树立“少年强则国强”的思想,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优先发展教育战略高度来抓,坚持一年两次的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听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 与保护工作力度,把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起密切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狠抓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网络不断健全。一是健市、乡(镇)、学校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二是在 建成三级网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进一步整治,“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进一步落实,创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工作队 伍。三是以团市委牵头,在各乡镇学校设立了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13个,进行心理辅导与法律咨询工作,开展了15个系列维权活动,受理了青少年投诉案件 322起,解决306件,切实把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充 分发挥学校综治副校长作用。目前全市学校综治副校长配备率已达100%。市综治办与市教育局联合下文,规范了我市综治副校长任命、管理及表彰等各方面工 作,使我市学校综治安全副校长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大学校综治副校长工作力度,今年3月,市综治办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了16名先进综治副校 长,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学校配备卫生指导员,明确学校卫生指导员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目前全市卫生指导员已配备23名,配备率达62%,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三是调 整充实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作为精神文明城市、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等考评的重要指标,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更具实效性,更便于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宣传,提高意识,不断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市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采取上街宣传、进校普法、下厂宣讲、到社区座谈等方式,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印发普法宣传材料3万份,召开各种会议13场次,放映有关电视、录像15多场次,制作200张宣传图片、展板,并组织2万人次 观看,全市共创建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2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组织开展了法制维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8多场次。大大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意识,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发挥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未成年人读好书活动,举办了第四届读书活动,开展了征文、演讲、讲故事等比赛,有3万多未成年人参加了此项活动。二是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道德践行系列活动。三是开展评优评先系列活动。树立榜样、表彰典型,激励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勤奋有为。四是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市阳光体育活动和“迎奥运”乒乓球、羽毛球等六个项目的比赛,以及举办音乐伙伴比赛,增强了未成年人体质,提高竞技水平。五是各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主题,采取诵读、讲座、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征文、参观、评论等进行宣传教育,激发青少年爱国、爱乡的热情。六是开展学校法制系列教育活动。如“每日一法”、“以案释法”、法制宣传周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采取“小手拉大手”、“一人带动全家”的教育方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七是各 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逃生教育,大部分学校还根据本地本校特点,模拟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紧急环境,组织学生进行疏散演练,使学生基本掌握了紧急情况下如何 保护自己的知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掌握了基本逃生本领。如:市教育局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即设 立一个防震减灾科普展室;组织一项课外防震减灾科普活动;采用一本教材;安排一个科普教育课程;确定一位负责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辅导教师。

2、部门配合抓宣传。一是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市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团市委等成员单位依 托全市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法制宣传栏、宣传刊物、学校社区宣传窗口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 乐的法制教育活动。如:举办了第三届“爱祖国、爱甘肃、爱***”校园歌手大赛和“永远跟党走,青春献闽北”为主题的校校园青年文化艺术节。由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联合于3月4日在市文化广场开展大型的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并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等活动。市教育局等二十多个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置宣传台,为过往市民分发法规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市教育局在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中,共发放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000份,向群众分发了“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宣传画1000份,并热心解答了居民咨询的有关教育法律疑问,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普法的氛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以检查整治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1296份,开展法律咨询16次。市公、检、法、司等 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在庭审、执法等工作中深入做好“两法”的咨询、宣传工作,坚持审教结合、控教结合,效果显著,市中级法院、司法局深入学校、社区等对 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为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检察院长期在当地中学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四个一活动”,即在每 个中学上一堂道德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一次典型青少年法制案例展览;开一次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座谈会,在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 法犯罪教育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市工商局在2009年“3〃15”消费者维权活动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组织1900名学生参加了本次竞赛;市卫生局借“六一”国际儿童节、“艾滋病宣传日”等时机,集中开展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和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市关工委离退休老干部也积极参与青少年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结对帮教等活动,在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三位一体”的育人环境

1、创建“平安校园”。市、乡两级继续抓好“平安校园”的创建与考评工作,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施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制,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要求,进行考评,坚持每年一复评一考评,对已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进行复评,对新申报的学校进行考评,并对平安校园进行科学管理,适时走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通过平安校园考评并挂牌 的有4所,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创建任务。

2、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市公安局进 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集中开展了内部保卫础调查与治安隐患专项行动。行动中,共出动警力37人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32场次,检查校(园)23所,发现安全隐患26处,督促整改;在校园周边共设立治安岗亭和报警点32个;市城所有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和较大规模的幼儿园全部确定了治安保卫重点单 位,实施重点保护。

4.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四

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让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精心构筑教育平台,着力整和教育资源,使我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当前社会上、校园内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依然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且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的特点。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学校在紧抓教学质量的同时,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此,学校成立专门的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工会、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各班主任、健康心理教师为组员。校长全面负责,各成员协同配合。定期组织班主任、课任教师、团员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生自我安全防范常识。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做到思想认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使“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日常工作要求各部门有计划,工作过程有记录,工作信息要做到学校、学生家庭双向反馈。确保该项工作不留于形式,要有实效。

二.争取支持,联防联控。

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街道上游戏娱乐场所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铲除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三.重视家教,加强沟通。

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建立“家教联系卡”,及时报道有关情况;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和监护能力。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教育家长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不能只顾赚钱,否则会误了孩子一生。要求他们每周与班主任通一次电话,每两周与班主任见一次面,并严格控制学生零花钱。

四.正面教育,积极引导。

学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大纲》,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发挥课堂的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结合“四五、五五普法”,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两法一条例”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通过法制讲座、法律课程、班会、宣传橱窗、黑板报、队角等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要求全体任课教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防控对象,鼓励他们积极上进,要求全校学生不歧视他们,主动帮助他们;每年开学初,排摸行为偏差生、落实帮教人员、制定帮教措施。

五.加强辅导,注重帮教。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提高学生的心理知识,矫正学生心理误区,化解学生的心理矛盾,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心态。落实帮教措施,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原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及对违法犯罪自我防范。对于贫困学生的教育措施主要有:

(1)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学校以班级为核心,摸清困难学生数量,了解他们的状况,登记存档。

(2)为贫困生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供助学基金,真情温暖真正需要帮助的优秀贫困生。

(3)对于贫困学生,学校除了给予相应的减免之外,还不定期的在生活上给以关心、扶助。在精神上给予宽慰、鼓励,使他们真正感觉到学校、老师并没有歧视他们、放弃他们,相反却在更多地关心、照顾他们,此举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老师们定期与困难学生谈心,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学校向困难学生极其家长、监护人公布校长、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电话号码,加强了学生、家长、教师三者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

(4)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教育活动,有序地强化学生文化习惯养成训练,组织社会活动,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将评价过程变为教育过程,实现由纪律到自律的转变过程。

总之,我校重视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理顺了领导体制,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机制,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城中心小学

5.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 篇五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

前言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在这里,温老师要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举养老事例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6.10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六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益突出,并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忧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影响未成年人自身的成长及其家庭幸福,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未来和发展。因此全社会都要来关心支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开展思想品德和纪律法制教育,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和学会做人,并为他们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前了二至三岁,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大幅上升,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已由1991年的1.3%上升到2001年的2.1%。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有关负责人分析,未成人犯罪在经历了1995、1996年的低潮期后,最近再次呈上趋势。从这些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其

一、犯罪主体低龄化,在校生增多。有的学生逃学、弃学,并擅自离家出走,流浪各地,以盗窃、抢劫所得为生。

其二、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劫持人质、非法拘禁和盗枪、抢枪杀人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不断出现。当前未成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且有充分准备。作案手段日趋成人化,作案后毁灭罪证、破坏现场。

其三、团伙犯罪增多,有些地方的未成年人还参与带有“帮会”“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偷盗、敲诈、抢劫无所不干。

其四、强奸及奸淫幼女等性犯罪突出,受害对象大多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危害性大。其

五、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又贪图享乐,挥霍无度,因此这些未成年人犯罪中仍以财产犯罪为主。

据媒体报道:2000年5月12日,湖北省公安机关依法将一名初三学生龚某刑事拘留,因为他在当年4月间先后四次蒙面持刀对母校的10多位低年级学生实施暴力抢劫,致使两名无安全感的学生被迫辍学,一时间成为“校园幽灵”。

1999年11月,宁波某山区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因缺少零花钱而去勒索钱财,将一名同学用刀活活砍死。

前些年发生在浙江金华的一名初中生,因不堪承受学习重负,竟然置自己的亲人于死地。人们震惊之余不禁要问:现在的孩子怎么为了一件小事甚至一个念头,就可以杀人,全然不计后果?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孩子变的如此残忍与冷酷?

笔者认为,诱发这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外乎三个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

一、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第一责任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首先是家庭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在有些家庭基本上是空白,大多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德育,认为学习成绩好,孩子的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哪有闲工夫去学坏、变坏。但在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班干部,学习尖子也参与作案。因为法制教育的落后,导致了法制观念淡薄,尤其是在好成绩的掩盖下,更忽视了孩子身上潜在的不良倾向。其次,有的家长信奉,不打不成器的教条,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使孩子产生逆反对抗心理,再次有的家庭缺乏健康向上的环境,家长不注意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语言粗俗,行为出轨,甚至酗酒、赌博、嫖娼样样沾,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家长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无人可以取代的。如果家长不以身作则,做好表率,那么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得不到良好的关心、抚养和教育,养成孤僻、放荡不羁的性格,甚至因生活无奈而过早流入社会,一受不良因素诱惑便走上犯罪的道路。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只有不合格的家长,没有不

合格的孩子。如何学会做一个合格的家长,这是每一个家庭都不能回避的现实。

二、学校教育重智轻德教育方式陈旧,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

首先,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又称为“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这不是思想品质的培养问题,而是心理健康问题。我们的学校和家长除了关心孩子的学习以外,还应学会理解和尊重孩子,想想我们对孩子的压力是否超过了极限。学校的恨铁不成钢,父母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可以理解,但在这样的心态支配下,就有可能引起孩子的反常行为或精神崩溃,意志脆弱,自控力差的孩子甚至会做出自杀或者杀人的极端行为。

其次,有的学校没有把思想品德、法制教育、生理卫生课落到实处,在学校教育中处于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有的虽然开设却照本宣读,不能结合实际教学,使学生兴趣索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没有把后进生转化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对学生日常生活不管不问,对个别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却一无所知。在学校师资配备中,政教一线的力量薄弱,而学生一天的主要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求学的孩子主要知识来源于课堂,因此学校在教书育人中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肥沃土壤”。

其一、社会上屡禁不止的消极庸俗文化和低劣的精神产品,是思想尚未定型,生理、心理发育尚未健全的未成年人,步入歧途的腐蚀剂和催化剂。遍布街头巷尾的发廊、歌舞厅、录像点、游艺室等,对未成年人形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时刻诱惑、污染、侵蚀着下一代的身心,许多涉足其中的未成年人无限沉迷而深受其害,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其二、社会中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潮,“黄赌毒”现象以及收入差距的拉大和财富的两极化,促使一些未成年人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

在孩子们身上的悲剧一幕幕发生,我们的心一次次被揪紧,难道我们的法律不能很好地保护这些花朵般的孩子吗?难道我们不能让法律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在孩子们的心中扎下根吗?我们爱自己的孩子是永远的,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下一代的成长,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一、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让广大未成年人不仅能分清法与非法的界线,而且还能让他们知道法律的威严,从而引导他们领悟人生的真善美。通过聘请公检司法干警兼作中小学校长,开展送法律进学校活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学校”,使学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充实广大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二、组织少年犯巡回演出,以现身说法,把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诉大家不懂法,不守法的后果。我们学校近年来曾多次组织学生观看这种演出,他们的心灵由此一次次地被震动:原来不遵纪守法,可能被剥夺自由,留下一生数不尽的遗憾和痛苦,不能享常人在蓝天碧云下人间的欢乐。

三、采用多种多样和生动有效的方式,从小在孩子的灵魂深处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法制观念。如我们当地一所学校因材施教,在讲授有关法律内容时,专门开设“模拟法庭”,从审判长、到陪审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等,都由学生自己扮演,学生自己不清楚,不了解的,一律通过自己去查找资料,或走出去请教司法干部来解决,真正做到了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法知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教育部门已经明确:校园周边要达到“六无”,无占路市场,校园门前50米内无游商;校门两侧50米内无美容美发厅,汽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经营场所;校门口两侧200米内无电子游艺厅、电脑屋、网吧、歌舞厅、台球室、卡拉OK厅、洗浴中心、性保健用品商店等经营场所;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无治安乱;无环

境脏乱。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空间。

五、提倡素质教育,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合格率,开展丰富、健康的个性教育,使学生从沉重的学习,心理负担中解脱出来,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教师要充满爱心,情感饱满地去教育好孩子。

六、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保护。在他们成长的每个环节都要细心呵护,特别是当一个孩子走入歧途时,学校不能一推了之,家长不能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社会更不能放弃帮教。在审理、审判少年犯时,教育部门必须有人到庭,就该生今后的就学问题同法院和所在学校一起协商予以解决落实,保障那些符合就学条件的少年犯的学习权利。

7.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七

今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始终把此项工作摆上全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培养造就“四有”新人为目标,本着着眼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了值班、信访、保密、档案管理、矛盾排查调处等多项工作制度。坚持节假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工作不间断有效运转。今年4月,在市第五次团代会召开期间,团市委召开了“**市共青团系统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团委负责人、乡镇团委书记、学校团委书记及辅导员参加了会议,重点研讨了我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现状、工作方向和发展目标。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要利用上团课、开队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青少年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要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档案,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到实处。

二、强化各项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我们以组织各种活动为载体,对青少年重点实施了六项教育,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

1、抓好青少年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道德新风。

2、利用重大节假日,以生动活泼的主题教育凝聚青年、引导青年。与市邮政局联合举办了第五届“汉字书写节”暨书信感恩活动,组织学生给自己的父(母)亲撰写感恩信;与市关工委联合举办了“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革命经典诵读比赛,激发了青少年民族自豪感引领青少年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六一期间,组织城区几所中小学开展了“传唱优秀童谣、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在青少年中形成正确的文化导向;8月份,结合全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举办了**市首届青年干部技能比武大赛;10月份,与市委宣传部一起举办了全民阅读“爱我**”演讲比赛;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编写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的材料,并邀请经验丰富的同志与老师为学生和企业青年结合他们的学习和工作进行培训讲课,大力弘扬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3、全面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围绕文明创建、扶贫帮困、敬老助残、法律援助、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3月,团市委主办了志愿服务月主题活动,组织市人民医院、市消防中队等单位,为广大青少年进行了义诊、消防知识、健康知识宣传;组织中洲中学学生到福利院义务劳动、看望老人;组织杨林沟中学学生到杨林福利院,为孤寡老人送食油、大米、水果等慰问品,并进行义务劳动。4月底5月初,结合五四纪念活动,组织市人民医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志愿者到仙女山泵站河社区开展了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并举办了纪念建团90周年专场晚会,为广大农村青少年送去了文化大餐。通过这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初步达到了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深入发展的目的,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是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板和挂图,组织单位同志和志愿者走上广场、街头、社区,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活动。此外,各级团队组织结合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台、网站、红领巾小广播等宣传渠道,进行学习和宣传,增强对学生对《两法》内容的了解。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团委书记和辅导员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培训学习,使广大青少年工作者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帮助青少年解决法律问题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我们还聘请了法律专家为校外辅导员,定期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讲座,从而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今年六月,配合市禁毒办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通过树展牌、拉横幅等方式,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禁毒宣传。推荐实验中学团委书记袁宝华参加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第一次集中师资培训,这对提高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通过社会实践教育,培养了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今年,结合纪念建团90周年,我们开展了“喜迎十八大,纪念建团90周年”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广大青少年开展了各项实践活动。4月份,**市第五团代会召开,全市青少年中的优秀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青少年的盛会,对强化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大会开幕式上,**市实验小学数百名少先队员代表全市少先队员向大会致祝词,充分展示了**市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10月份,开展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组织专人到全市各中小学开展问卷调查及座谈,了解到了青少年上网现状,掌握了我市青少年的思想动态;11月份,结合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解放思想,青年先行”征文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15篇到**参赛。

四是强化对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教育。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求各学校团组织在上团课中都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同时,组织城市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三下乡”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增长了才干,磨炼了意志,体验了生活。此外,我们为倡导青少年远离网吧,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追求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生活,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和打击黑色网吧进行了检查和治理,积极为未成年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文化、社会环境。此外,学校团组织还设立了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及时解答青少年心理和生理问题,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五是强化对青少年的典型教育。在共青团五四表彰会议上,认真组织评选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青年岗位能手等一批先进模范个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表彰和宣传,通过先进典型来带动其他青少年发现和感悟人生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增强他们积极奋进的意识。其中,里潭乡周卉妮子、庙头镇马子杰、城关中学杨烈被评为**市“优秀共青团员”,城隍镇谭忠萍、**一中陶群方、**二中唐艳华被评为**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熊宇等10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共青团员”,颜建峰等8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高谦义等10名同志被评为**市“青年岗位能手”。

六是强化对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劣和家庭教育水平的高低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利完成社会化过程。因此,无论家长本身还是社会其他成员,为了青少年一代的成长都有责任和义务从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法律机制和社会舆论的保护作用,有效地解决和调解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防止家庭关系的破裂;另一方面,调动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其他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举办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密切家长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造出和谐民主的家庭气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实施整体联动,健全工作机制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在工作中,我们逐步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团内联动,充分利用团内的行政手段,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考核基层团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好局面。二是团队联动,共青团与少先队联动,将六项教育延伸到了少先队员中,做到加强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学生抓起,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部门联动,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联合教育局、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来开展各项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8.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总结 篇八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掌握预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家长责任,完善学校教育,加强行政干预,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惩防并举,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大格局。

会议要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的18个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市县二级预防办自身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为提高我市综治工作水平,构建法治黄冈、平安黄冈、幸福黄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9.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篇九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综治部门的关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各级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和工作者群策群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7人,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例***%,2011年***月份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人,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例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今年区预防办被授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项目载体建设,不断丰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多样化途径。

一是集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争取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我们定期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引导青少年合理有序表达普遍利益诉求。同时建立与人大、政协机构的沟通协调制度,经常性开展青少年事务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初,团区委、区预防办邀请来自区政法委、人社、教育等部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大学生村官、企业员工等青少年代表围绕“新市民如何融入幸福***建设”主题进行面对面座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会后整理形成两项提案,目前已有一项提案得到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零违法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2009年11月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会议在***召开后,区预防办更加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和机

制建设。依托“基层青年服务中心+专职社工+青年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模式,由区预防办聘请专职社工147名,新聘以大学生村干部为主体的35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实现了青少年事务社工对全区所有社区的全覆盖,以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为平台招募热心青少年工作的社区民警、法律工作者、医生、教师、高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组成青年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工开展预防工作。同时,在全区所有社区统一实行“五步工作法”,即“建好一本台帐、组建一支队伍、打造一个平台、开展一系列活动、营造一种氛围”,有序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

三是拓展延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领域。以推进“两新”组织团建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团组织对广大外来务工青年的覆盖面,将预防工作深入到各企业和广大外来务工青年。凡是具备建团条件的“两新”组织都将严格制定建团时间表,分批分类建团,其中区青联、青商会委(会)员企业成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表率,委(会)员企业年内建团率超60%,全年共新建“两新”组织团组织154家,有效覆盖团员青年7727人。

二、实施分类管理帮扶,切实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效。

一是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建档。连续多年对全区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跟踪排查摸底,建立并动态更新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台帐资料,摸清底数,掌握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截至目

前,我区共有闲散青少年304名,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23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25名,农村留守儿童13名。

二是设立颜色区分服务管理制度。以基层青年服务中心为平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由社工带领青年志愿者对社区进行摸底、情况记录和定期跟踪,针对社区不同类型青少年,设立“红、橙、蓝、白”的颜色制度,实行分类帮扶——“高危”的红色人群(刑释解教青少年、两劳青年、吸毒青少年)、橙色人群(三失青年、有不良行为的青年)采取个案专业方法“点对点”,即由社工和社区综治干部、社民警、团干部、民政干部共同进行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对于“红色”人群,每月回访不少于2次,对于“橙色”人群,每月回访不少于1次,并对回访情况及时录入重点青少年档案信息,确保了帮教工作开展的连续性;普通的蓝色人群(双差生、两后生、辍学生、服刑或刑释解教人员子女)、白色人群(残疾青少年、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特困青少年)采取团体专业方法“一对多”、“多对多”,即由社工、青年志愿者、青联委员多方进行帮扶。

三是实施闲散青少年“三大关爱行动”。开展青春邀约走访活动,由各级基层团组织和教育经验丰富的老师组成走访队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对闲散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家访谈心活动,了解掌握其思想表现动态、困难和要求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感化和心理矫正。开展青商捐岗助学行动,通过运作青商会,每年向失业青年捐助一定数量工作岗位,同时设立关爱基金为区内困弱青少年争取社会资助,目前已筹集资金12万元。开展就业帮

扶行动,通过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年为闲散青少年提供50个见习岗位,提升闲散青少年就业技能。

三、优化成长成才环境,着力引导青少年筑牢预防违法犯罪思想防线

一是联合司法、教育等职能部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自去年以来,已累计举办13 场次,发放宣传材料 5800 份,提供法律咨询 4387 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2 场;二是积极将触摸屏电脑、博客等现代新媒体引入村、社区和学校,加强对本地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如钱桥街道晓丰村团支部利用手机和网络,将本村青年凝聚到团支部周围,开展网上谈心、发布手机报等活动。

10.广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十

第 14期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 年10月8日

团省委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

根据团中央权益部《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充 分发挥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系列活动。并于9月26日至28日开展了第一期活动,组织了四名人大代表、一名十六大党代表与一名十七大党代表,深入高校、工厂、农村,与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举行面对面的交流,倾听青少年的意愿呼声,反映青少年诉求。

9月26日,作为活动的第一站,代表分别到华南农业大学和私立华联学院与学生代表举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会。会上,学生们踊跃发言,就废气污染、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等生活环境问题,专业设计、专业研究等学生作品专利问题,以及学费、就业压力、研究设备、勤工俭学、公私立大学生待遇不平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向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代表认真倾听了学生们的意见,一一给予答复并商讨可行的解决方案。晚上,省人大代表还与私立华联学院近3000同学一起欣赏了私立华联学院2007级迎新生暨国庆晚会的精彩节目。

9月27日,代表们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员工村与20多名青年员工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座2 谈。在近2个小时的交流中,青年员工们就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个人发展等问题踊跃发言。特别是在珠三角地区房价持续高涨的情况下,住房问题更是成为大家探讨的焦点,许多员工代表希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更多地员工村,使更多的外来青年员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会后,代表还看望了生产一线的工人,与他们亲切交谈。

9月28日,代表们来到肇庆市德庆县农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倾听来自农村青少年的心声。大部分留在农村创业的青年特别关注农村创业中的政府引导、贷款支持和科技帮扶等问题,农村中小学生特别重视减负、维权等问题,而农村的青少年工作者则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性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以及如何戒除网瘾、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人大代表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得到了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所有参与者的交口称赞,代表们认为,这对今后自己履行职责很有帮助。十七大代表 张树源在活动中认真记录了青少年和负责青少年工作的基层党政干部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他表示,要将这些好的建议进行梳理,并把它带到北京去。代表表示,这种形式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为人大代表走近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呼声和青少年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诉求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能够一以贯之保持下去。

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高级

研修班赴新加坡、香港考察学习

2007年9月21日至25日,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高级研修班在团市委副书记赵嘉同志的带领下,赴新加坡和香港两地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考察。此次研修班由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深圳市青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具体安排,研修班成员主要包括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 市直机关工委、市驻深工委及部分区综治办等15个单位的18名有关领导和干部。研修班主要以加强《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学习、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升相关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目的。

研修班在新加坡参观考察了新加坡国家青年理事会、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等单位,听取了《新加坡青少年罪案》专题讲座,参观了新加坡最早的公共居民社区——大巴窑,走访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城市展览厅、新加坡公共事业局新生水展览馆等体现城市规划、循环经济先进理念的单位。在香港参观考察了香港惩教署壁屋惩教所、香港协青社,听取了《香港隐蔽青少年状况与工作方法》专题讲座,了解了新加坡、香港两地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工作经验。在整个培训考察过程中,研修班的学员们带着了解、比较、扬弃的目的认真学习、仔细观察、踊跃提问、深入思考,对新加坡、香港两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有了较直观的感受,同时,通过不断的分析比较,思考本市相关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探求在整合深圳本土资源、结合深圳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移植一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法。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帮教

工作引入心理矫正见成效

从8月份开始,禅城区法院在未成年犯罪审判中引入心理矫正措施。该措施实施至今,共为7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7名被告人均当庭悔罪,表示立志重新做人,且案件判决后无一上诉。主要做法是:

一、界定心理矫正的案件范围。进行心理矫正的范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立案时以权利告知的方式通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家属可以申请心理咨询6 师到场辅导,而未成年被告人或其家属提出了申请;另一类是未成年被告人具有单亲背景、年龄低于16周岁、心理存在明显扭曲等情形的,由法院主动安排心理辅导。

二、安排心理矫正的步骤。分三阶段进行:庭前阶段,主要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以阅卷或会见被告人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效的心理评估,同时做针对性的压力释放,缓解他们庭审前的紧张焦虑心理;庭审至判决前阶段,当庭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为认知、罪因剖析、责任承担、未来设计、判决心理预期等方面辅导,从心理上、性格缺陷上分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找准改过自新的着眼点;判决后的刑罚执行阶段,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特别是对缓刑犯做好心理过渡辅导,调整其重新面对人生和积极融入社会的目标、压力认知,从而避免重新犯罪。

三、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心理矫正。目前,该院在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矫正 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团委合作推出“展翅”计划,以院少年法庭牵头,以法院优秀团干、团员及少年法庭青年团员为法院代表,其他社会组织人员或心理咨询专家为社会代表组成“展翅青年志愿服务队”,对区内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通过法律教育、刑罚监督、心理咨询、技能培训、义务劳动等多项帮扶手段,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监督、矫正并帮助其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报:团中央书记处、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团省委书记、副书记

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团省委各部室

发:各地级市团委、各地级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校团委

1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责任 篇十一

主讲人:谢志东,北京教育学院教育科学与管理部副教授

主讲人简介

谢志东,中共党员,北京教育学院教育科学与管理部教师,副教授,法学硕士。课程简介

本课件是北京教育学院副教授谢志东做的题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责任”的专题讲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日益突出的全球性社会问题,本讲中谢教授通过大量的实例向我们阐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原则、责任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目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各方责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责任;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的学生的主要权利等。

录制时间

2008年1月

课程时长

100分钟

提纲

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目的1.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各方责任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原则;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方责任。

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责任

1.学校的主要教育责任;

2.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3.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四、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的学生的主要权利

1.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

2.学生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3.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4.依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学生人身自由权的保护;

6.学生表达自由权利的保护;

7.学生财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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