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党风廉政(12篇)
1.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一
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细则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明确关于员工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安全等相关考核细则。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一部全体员工。2 职责
2.1 制造一部所有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
2.2 各对口管理人员负责对员工进行管理,对所管辖区域的事项综合监督管理。3 内容
3.1 综合监督考核细则
3.1.1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审批同意的迟到、早退、旷工者,按3.1.2~3.1.4条进行考核。
3.1.2 迟到、早退5分钟及以上者按3.1.3条处理,5分钟以下者负激励10元。
3.1.3 员工迟到、早退5分钟(含)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考核:
a)迟到、早退5分钟(含)~30分钟(不含)的,负激励50元/次。b)迟到、早退30分钟(含)~2小时(不含)的,负激励100元/次。c)迟到、早退2小时(含)~4小时(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d)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3.1.4 员工单次旷工一天,按照当月三天平均工资进行负激励;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4天,除按规定负激励外退行政管理部处理。3.1.5对于员工上下班未按规定进行打卡的,负激励10元/次。因特殊原因导致未打卡的,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备
案。
3.1.6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发放的厂服,且不得将衣服敞开;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后必须戴厂牌,厂牌正面朝外佩戴在胸前;所有员工不得留怪异发型,男员工不得染发、留长发(头发长度不超过耳根、衣领)、不戴耳环。对不符合要求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元/次。
3.1.7上班时间串岗、睡觉、打游戏、耍手机、吃零食、长时间逗留洗手间或会议室等非本人工作场所等,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3.1.8上班时间脱岗外出者,对责任人予以书面警告,一个月内累计脱岗三次退行政管理部处理,同时按以下标准考核:
a)脱岗外出5分钟(含)~30分钟(不含)的,负激励50元/次。b)脱岗外出30分钟(含)~2小时(不含)的,负激励100元/次。
c)脱岗外出2小时(含)~4小时(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d)脱岗外出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3.1.9在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自篡改、伪造各种报表、凭证、文件或伪冒他人签字,退行政管理部处理。
3.1.10 在工作时间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无理拒绝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加班安排,制造事端、消极怠工、造谣生事者,退行政管理部处理。3.1.11在公司所有场合出现不文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扔烟蒂、动作过分亲昵)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元/次。3.1.12故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休息且不听劝阻者,对责任人负激励30元/次。
3.1.13不注意资源节约、铺张浪费(包括但不限于人走不断电、不关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3.2 安全监督考核细则(生产安全、人员安全、物资安全)
3.2.1所有员工不得穿短裤进入工作场所;现场一线员工不得穿七/八分裤、3.2.12 在公司内通过语言或动作挑衅他人,可能引发吵架或打架等恶性事件者,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次;第二次退行政管理部处理。在公司内打架(含互相殴打或单方面殴打他人)、闹事者,对当事人一律退行政管理部处理;打架发生人身伤害者,同时赔偿伤者全部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触犯法律法规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找人来打架或帮人打架的,一律将找人者、帮人者退行政管理部处理。3.2.13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无论价值多少,除按损失价值赔偿外,退行政管理部处理;同时根据破坏造成的损失程度,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3.2.14 偷盗公司或个人财物者,除按盗窃原价值赔偿外,不论财物价值多少,对责任人负激励500元,并退行政管理部处理;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偷盗价值达到立案标准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2.15 对检举人、监督检查人员、质量检验人员、调查人员、执法人员进行报复打击、敲诈勒索、人身伤害等,一经查明,退行政管理部处理,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2.16 员工在职期间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处罚的,退行政管理部处理。3.3 有关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细则
3.3.1 因工作需要,对应板块、上级领导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以及虽按时完成,但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或要求,根据任务的实质情况,对责任人负激励30~200元/次。
3.3.2 工作没有按相应的管理制度、标准、流程执行,对责任人负激励30元/次;造成相关工作影响、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大小,对责任人负激励50~200元/次。
3.3.3 因工作疏忽或失误,造成时间浪费、工作被耽误、成本增加,或给相关单位、下游环节工作造成影响,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次。3.3.4 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大小,对责任人负激励50~1000元/次,对应管理者负激励50~500元/次。
监督考核过程中,如监督考核人员不能找到相应考核条款的,可以按照会议要求进行考核,或按其性质和类似条款,以及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考核。
2.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二
加油机计量的准确度, 直接关系到成品油贸易结算;根据对其生产技术、计量的稳定性的分析, 发现当前制定的计量检定规程, 还是相对比较合理的;但是在计量的过程中, 多少会引入误差, 这对于成品油交易来说, 是不公平的。误差是不能避免和完全消除的, 只能尽可能的进行降低, 同时目前对于误差控制, 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 使其很多的商家, 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而出现计量不规范的情况, 导致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受到严重的影响。对此加强吃方面的完善非常重要, 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平交易。
2 计量作弊方法概述
通过对于加油站计量作弊方法的分析, 能够为其消费者的防范, 以及外围家督工作的开展, 提供一定的依据, 其中常见的几种作弊方法, 体现在以下几点;
2.1 私自调整计量器的排量调整装置, 将其计量器内部, 活塞行程进行调整。或是将其铅封随意拆卸, 能够使加油机的付油量, 降低百分之3的付油量。
2.2 加油故意不回零。加油工在加完油后, 不用油枪使劲压一下或手摇装置回零, 致使下—次加油累加前一次加油量造成下一次加油消费者损失。
2.3 更换计数器主轴上的齿轮。不同型号加油机, 计数器主轴系统, 齿轮尺寸、模数, 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将其齿轮增加后, 就会降低不幅度的付油量。
2.4 将分流回油管装置, 安装在计量器的输出管路上, 无论是打孔加装, 或是软管切断加装, 都能降低付给消费者的付油量。
2.5 调整计量芯片、主板、附加脉冲发生器等, 增加与实际不符的加油脉冲系数, 达到少付油的目的。
3 作弊行为的现场查证
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自身利益, 对其作弊违法行为, 进行严厉的查证;同时随着检查技术的改善, 商家的作弊手段, 也逐渐的高明, 但是经过不断探索和调研, 总结了一套系统的查证工作方法。克服了取证工作的困难。
解决了种种新情况和新问题
3.1 加油机是否有作弊嫌疑, 主要查加油机的出厂、运行状态。目前加油站, 作弊的前提, 是将其计量芯片、主板、附加脉冲发生器等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更换, 但是查证过程, 也是复杂且繁琐的, 受到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目前多以出厂识别, 或是在线状态方式进行的查证。
3.2 当其加油机出现作弊调整后, 自身的计量, 或是出厂状态等方面的条件, 都是不规范的;当其从采购、安装、使用的过程中, 都在按照《计量法》进行调整, 那么就可以一系列的资料证据进行查证。以此同时, 也可以按照相关监督条例, 进行合格证、铅封印检查等。这些尤为重要, 是判断加油机是否经过改动的依据。
4 对加油机计量监督管理的建议
造成计量不准确的原因有很多, 像技术因素、操作因素、管理因素等, 都会造成计量误差的引入。使得这种现象更准确的说恶性现象的越来越来严重, 如何能够了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或者这种避免这些情况发生, 对此, 对其加油机计量误差调整, 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 希望对于我国加油机计量管理制度的完善, 奠定良好的基础。
4.1 组织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包括计量检定人员、市场监督执法、计算机等方面的人员、对企业使用的燃油加油机进行现场面对面的执法检查, 到现场去查看一下一些计算机控制, 但是, 后台计算机操作电脑, 在加油的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呢?通过和专业人士的了解我们得知, 后台电脑控制是可以通过电脑键盘热键来修改加油机脉冲系数 (即精度) 的电脑。后台计算机, 连接加油机, 利用其加油管理系统, 对其人员操作电脑、键盘, 进行一系列的复位。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 使其工作流程更加的规范。
4.2 加大计量违法处罚力度
作弊行为, 能够为其商家, 带来巨大的经济利润, 这样就使得经营者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进行造假作弊, 我国针对于此方面的管理, 以及计量法律法规、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都不是很完善, 使得经营者即使处罚了也无所谓,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经营者冒险触礁的侥幸心理。因此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必须经常对燃油销售市场计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一起处理一起, 加大处罚力度。使得部分经营者提高违法成本,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不仅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提升了计量监督管理水平。
5 结语
如何维护好加油站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稳定加油计量市场的秩序, 促进计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 以及计量诚信体系的优化、建设, 增加市场监督的权威性, 我想只要我们相关门门齐心协力。加大计量执法打假力度, 并配合计量检定机构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定期对到期的加油机进行强制检定, 做到严查紧打。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的加油站经营者遵纪守法, 诚信经营, 相信利用加油机作弊坑害消费者的情况一定会减少, 让我们共同营造稳定的油品销售市场, 建设和谐社会!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各种小汽车也走进了老百姓家中, 那么相对需言, 我们使用的成品油, 价格也在逐年增加, 与此同时, 对于燃油加油机的计量准确度, 也受到社会群众广泛的关注。特别是这几年以来, 一些不法加油站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想尽各种方法坑害消费者。对此加强燃油加油机的日常计量监督管理, 是非常有必要的, 从而更好的保证其经营行为的规范性。
关键词:燃油加油机,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JJG443-2006《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规程》, 中国计量出版社, 2006年.
3.舆论监督与党风建设 篇三
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就是强化监督。因为“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已为古今中外的历史所证明。而监督的渠道和形式有多种多样,诸如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等。
一、舆论监督的作用
我们党历来重视和倡导新闻舆论监督,表明我们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坚定信心,同时也显示了舆论监督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舆论监督作为一项社会权利,虽然受我国《宪法》的保障,有法可依,但和其他权利一样,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舆论监督权”必须在法律规范内行使,也就是要依法进行舆论监督。依法进行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同时不应侵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舆论监督要有建设意识,着眼解决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报纸搞批评,要抓住典型、有头有尾、向积极方面诱导,有时还要有意识地做好坏对比。这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才有力量,才说明是为了改进工作,而不是消极的。”因此,舆论监督要强化“建设意识”,应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带有全局性的关键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监督。
我们在强化舆论监督工作中体会到,搞批评报道不能批一番了事,不管有多大阻力和困难,都要注意跟踪报道,反应监督效果,从而使批评报道有始有终,有个圆满的结局。
二、舆论监督的形式
新闻媒体要开展舆论监督,就要担负起敢不敢于监督、善不善于监督的问题。应该说,必须要把社会效果作为衡量舆论监督正确与否的首要标志。而要想保证舆论监督取得好的效果,除了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和组织纪律等原则外,还必须注意和善于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方法。
舆论监督可以采取批评、揭露、评论、建议、希望、讨论等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传达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向领导机关通过内部参考和内部简报反映情况和问题,也是新闻媒体经常采取的方式。有时通过表扬的手段也能够达到批评和监督的目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讲求宣传艺术,把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与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基点,紧紧配合政府工作,通过舆论监督简洁、直观的方式,去披露问题,督促解决问题,达到化解矛盾、稳定大局的目的。新闻舆论监督反映问题,应当是带有普遍性、阶段性的大问题,侧重于政府当前主要工作的落实。因此,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与新闻舆论监督的重点应该是一致的。政府工作全面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新闻舆论监督则抓住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曝其一点,以小见大。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优势,督促、配合政府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殊问题,对政府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批评和监督固然是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它可以一针见血、简洁直观。但它毕竟不是唯一的、可以轻易地采取的方式。搞舆论监督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要掌握政策,有礼有节,还要顾全大局,把握分寸。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治病救人、促进工作,因此舆论监督同样需要讲究方法,注意分寸,强调效果。总之,运用哪一种方法好,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舆论监督所选择的方式要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要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其目的是端正党风,通政济民。搞好舆论监督还要注意事实准确,要正确把握舆论监督的“度”,做到依法、依理。
搞好舆论监督,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又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新闻战线的一项崇高而特殊的使命。广大新闻工作者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勇敢地拿起法律这一“护身符”,理直气壮地开展舆论监督。
4.文档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篇四
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服务质量落实管理责任保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1.3 公司实行部门值班经理日常检查、各室日常检查相结合的两级检查制度部门以下各室的日常检查考核办法由各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2 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2.1 考核对象 2.1.1 各室主管、副主管。2.2 考核内容 2.2.1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2.2 整改落实情况 2.2.3 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2.4 管理与创新情况 2.3 考核方式 2.3.1 以部门及各室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为依据结合公司运行标准办每日巡查情况、各级领导现场抽查情况对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情况进行考核。2.3.2 实行月度考核每月初通报上月考核情况。2.3.3 考核细则纳入《公司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5.7项主管副主管考核指标如有重叠不重复计分。2.4 考核细则 1值班经理考核细则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1.1 制度落实及现场监管 a.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每日巡视检查-2分 b.未规范填写并反馈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无监督检查记录2分 填写不规范1分 c.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是否能够反映当日重要工作如重要投诉、特情处理等 未能反应-2分 d.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是否能够反映当日各室工作真实情况 不能反映-3分 e.检查中能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相关各室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 发现问题并处理2分布置整改2分核查整改结果2分 f.检查中未能发现问题而经由运标办或上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的-5分 1.2 管理与创新 a.日常监督检查敷衍了事评分未拉开档次 3分 b.积极推进督查制度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并产生效果的 每项5分 2各室主管副主管考核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2.1 制度落实 a.未制定并执行本室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主管副主管-5-3分 b.未在本室执行日检查单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的主管副主管-5-3分 c.日检查单未能涵盖本室所有工作主管副主管-2-1分 d.日检查单未填写完整、保存完好主管副主管-2-1分 e.未将本室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主管副主管-5-3分 2.2 现场监管 a.日检查单未能够反映当日本室工作问题及情况 值班主管-3分 b.值班经理要求整改而日检查单未记录的 值班主管-2分 c.日检查中未能发现问题而经由运标办或上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的不与1.1.f重复扣分主管副主管-5-3分 2.3 整改落实 a.服务质量问题未于当天完成整改的 值班主管2分 b.本室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问题一周之内未完成整改主管副主管-5-3分 c.日检查单对提出问题无整改反馈的 值班主管2分 c.值班经理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中连续两天同一项目需要整改的 值班主管2分 2.4 管理与创新 a.日常监督检查敷衍了事评分未拉开档次 值班主管3分 b.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负责评分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值班主管3分 b.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有力方式方法具有
借鉴意义取得良好成效 值班主管5分
5.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从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出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为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坚持的原则(1)党管干部,分级负责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3)教育为主,惩前毖后原则。(4)从严监管,依法办事原则。
二、职责,对象及内容
(一)管理监督主体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科室是干部职工监督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的原则,坚持既要管事又有要管人的原则,增强既要抓好工作,更要带好队伍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职工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职工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抓紧抓好所辖范围内的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
各分公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负有具体的主要责任。
(二)管理监督的主体职责
(1)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局关于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2)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本单位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规定和办法。
(3)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科学的日常化教育长效机制。
(4)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监督。(5)定期听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6)认真查找在干部职工管理监督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对已形成事实的问题如实上报。
(三)管理监督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干部职工。
(四)管理监督内容
(1)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3)改进作风和遵守其它党纪国法情况。
三、谈心谈话
(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二)公司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各分公司、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所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谈心谈话可以定期专题开展,也可以与工作督查、主要教育、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五)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范围的集体谈心谈话方式。
(六)采取个别谈心谈话方式,可以是谈话双方单独进行,也可以有工作人员一起参加进行。
(七)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适时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1、岗位(职务)变动、退休时;
2、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诫勉、处分时;
3、干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干部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
5、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6、干部主动要求谈心谈话时;
7、其它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况。
(八)谈话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干部思想和工作等有关情况的交流沟通。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础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它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6、专题谈心谈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谈话内容。
(九)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和要求,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处理。
(十)要严肃谈心谈话纪律。凡涉及举报问题的谈心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单位、姓名、不许将举报信件直接交谈话对象阅看。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信息沟通
(一)为及时、准确、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解决,实现干部监督管理的信息共享、成果公用,避免在信息采集、存贮和管理上重复浪费,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信息采集。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组织体系内,运用各类监督方式、渠道和技巧,使各类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做到相互通报、相互反馈和相互交流。
(三)信息采集内容;
1、反映干部职工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报情况;
2、有关干部职工问题的调查核实、重要事实材料及处分决定等情况;
3、反映一定时期干部职工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情况;
4、其它有关信息。
(四)信息运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要认真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进行谈话教育或诫勉,属受诬陷的,组织上给予澄清并加以保护;对反映一定时期内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五、教育培训
(一)干部职工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各支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对所管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做出安排,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学习制度。要坚持学习例会制度,集体学习每周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学习心得体会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在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及撰写心得体会,并上报所在党支部审查备案。
(四)学习内容。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培训要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为基本内容,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六、“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公司干部职工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旨在督促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防止和纠正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党和政府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
2、自觉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3、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4、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四)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相互吃请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3、利用职务影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有色情服务的场所。
4、参与各种迷信、赌博、色情、涉毒等违法乱纪活动。
5、利用职务变动、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利用职务影响包庇、纵容亲友违纪违法。
7、在社会交往中做出损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形象的举止行为。
8、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活动,以及搞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9、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五)对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把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实行“一岗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构成违纪违法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责任追究
(一)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题。对因工作失职,给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各支部负责制定本支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各项具体制度。对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不建立、不健全、不到位和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将追究其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单位一年内部干部职工因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或受到被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的,因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受到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要实施责任倒查,并根据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对其日常监管情况,对所在部门及主要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各部门要定期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和自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限期
予以纠正。
6.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检查细则 篇六
一、目的:为了消除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现象,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内部的有效运行,二、范围:与合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和组织内部所有人员
三、检查周期: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模式
四、监督检查权限:检查组为各部门主管和内审员构成五、检查细则
1、每月中旬由质量管理科随机抽取2至4名内审员或部门主管组成检查组,要检查时通知本部门主管陪同检查,不另下发任何通知,力争做到实事求是
2、审核内容主要是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人员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执行,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操作规范、工艺标准、产品标准、质量记录的填写以及现场环境要求、安全防护要求等
3、检查每月质量目标执行情况是否为真实有效数据,质量目标未完成的是否得到整改,对纠正预防或不符合项整改是否形成有效闭环
4、每次检查中现场生成检查记录,交质量管理科统一保存;并在每月的质量例会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7.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七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给当前防腐斗争工作提出了新方法, 也给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根据党中央和政府的工作思路不断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落实, 需要党委和纪委工作人员加强认识, 不断进行思考与探索, 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理解
( 一) 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应该发挥好领导作用, 为各项工作的开展选好负责人, 力求在选人上就防止不正之风的产生, 要对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一些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 党委要做好监督与查处的配合工作, 对相关人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开展。可以说党委把好选人关是后续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保证, 做出正确人选之后对其各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保证其能够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党委还能够对纪委的工作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相关党政人员做好自我约束。
( 二) 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 其能够行使监督权力的范围很广, 能够对同级的党委领导班子、人大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政协领导班子、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工作计划的部署与落实、党员干部的培养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个人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时, 有权利对其展开调查。纪委与党委是密不可分的, 极为各项工作的展开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完成。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手段
( 一) 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党委与纪委的共同努力, 这就首先需要党委和纪委加强责任意识, 切实认识到各自的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党委和纪委相关成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对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理解, 并针对会议精神做好接下来工作的部署。党委和纪委需要对各自的责任予以正确的认知与定位, 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针对各自的责任进行任务的落实。党委要切实认识到在党风了廉政建设中起到的主体作用, 注意做好带头作用, 把握工作方向。在进行相关人选的选择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保证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能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并为今后工作的开展负责。纪委则需要重视监督责任,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安排, 保证监督工作的完善, 要保证每位党政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在纪委的监督之下。特别要注意对百姓关心的问题投入更多的监督力度, 保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
( 二)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提升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效率。需要党委和纪委对各自需要负责的部分进行规划, 做好工作部署, 保证日常工作安定有序的进行。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需要有一个严格的规划以及规范, 领导人要做好领导与统筹的工作, 并将各项任务进行合理的分配, 对各负责人施以适当的压力, 并建立考核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从而使党委和纪委各成员能够以一种饱满的精神面貌去对待每一项工作, 获得适当的压力与足够的动力, 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更好完成发挥功效。
( 三)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还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相关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 保证其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这就需要不断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了各自的责任, 但其承担责任的情况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 而一旦出现问题则需要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解决。这样就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党委和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多种问责, 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证, 对党委和纪委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追究。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对党委和纪委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开管理, 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合理性, 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和考核制度相结合, 对工作落实到位的人员予以表彰, 激励党委和纪委各成员都能高标准要求自己。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 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 这就需要党委发挥其主体责任, 纪委发挥其监督责任, 二者共同配合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们党的发展指明方向, 做好规范,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为百姓的生活谋福利。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党委和纪委要共同发挥作用, 分别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需要对二者进行正确的理解, 并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组人追究制度。从而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风气。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探索
参考文献
[1]陈茂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中外企业家, 2014, 24:128-129.
8.完善监督体系 促进廉政建设 篇八
关键词:监督体系;廉政建设
一、完善监督体系实施背景
近年来,国网双流供电公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国网公司、省公司和成都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源头管理,狠抓责任落实,为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与深入推进“两个转变”、深化“四化”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1、干部员工的廉洁意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制度执行上还存在打折扣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
2、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电监办、行风办等社会监督机构对电力行业的监督越来严格,要求越来越高; “95598”客户业务集中受理后,矛盾和问题呈现多元化。内外部压力的加大,供电企业面临新的挑战和严峻的考验。
3、新的管理模式弱化了监督体系。“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模式运行后,撤销了原县级供电企业稽查科,原来由稽查科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效能监察、审计等工作,均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极大的削弱了县级供电企业监督工作。
二、完善监督体系的理论依据
1、《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这一规定为完善监督体系提供了最有力的制度支撑。
2、在全社会对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党中央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社会大背景下,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中央出台“八项规定”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治理腐败、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中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要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实现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实际的有机融合。
三、完善监督体系的主要做法
1、完善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安全运检部、客户服务中心、发展建设部等部门从专业的角度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晨会、监督工作联系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公司的十项禁令、成都公司廉政预警通报等制度,举办廉洁讲座5次,观看反腐倡廉短片12次,900余人接受廉洁教育。通过学习,强化了干部员工的规则意识,明确了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构筑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了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
3、强化检查考核,落实整改。由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牵头,每周对各部门、班组的工作状态、办公环境、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进行通报考核,共发布通报15期,发现问题89个,对责任部门和个人全部给予了绩效考核。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建立符合“三集五大”体系的监督管理体系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的下,通过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强化内控检查、扎实进行整改,完善了管理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取得预期效果。
1、干部员工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完善监督体系工作的实施,将监督延伸到科室、班组,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员工的廉洁意识、规则意识得以提升。同时,加大重点岗位人员的交流和轮岗力度,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2013年,公司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事件,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0目标。
2、 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作风建设、绩效考核、业扩管理、非招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8个,堵住了管理上的漏洞,规范了业务流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靠流程管事的局面,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3、 社会认可度、满意度提升。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工作与作风整顿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广大员工在遵章守纪、精神面貌、节俭用餐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对工程及物资采购非招标工作的过程监督,使其基本达到公开、公平、公正;业扩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有效的规范了业扩流程,缩短了业扩办理时限,提高了业扩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展的“心系国网情·情系客户心”服务提升活动,及时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的用电问题,搭建了企业与客户的连心桥。
9.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九
1、生产环境条件
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检查厂区、车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1.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
2.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
3.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 问题:1.正常天气下厂区有扬尘和积水问题;
2.车间地面(或墙面)有破损或有当场不能去除的污垢、霉变、积水等。1.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检查厂区和车间附近是否有污染源
1.重点查看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查看附近是否有有毒有害污染源,或者污染源是否对生产有影响;查看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垃圾应定期清理,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不得有苍蝇、老鼠等;垃圾一般应存放在垃圾房或者垃圾桶内,不得露天堆放; 3.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
问题:厂区、车间内或附近有影响生产或可能污染食品的污染源,不能当场消除的。1.3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检查厂区卫生间设置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问题:卫生间不清洁,可能对食品生产产生影响的。1.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检查企业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查看是否有洗手设施、干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1.有与生产量或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工作服、帽等有有效消毒措施;
2.更衣室是否消毒,一般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如使用紫外线灯,检查是否及时更换,如果灯管发黑应当更换;紫外线灯能否打开正常使用)3.洗手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4.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有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并遵照执行,有记录(消毒液可以是食用酒精或者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
问题:1.个人衣物同工作服混放,更衣室没有消毒设施或不能正常使用;2.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3.无消毒液配置和使用制度,或记录。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检查方式:查看相应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可能存在的问题:1.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缺乏或不能正常运行;2.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的照明设施没有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1.6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存放情况,是否有使用记录。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专门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或包装材料放在一起;领用要有专门记录。
2.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问题:1.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存在混放; 2.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使用记录缺失。
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检查方式:查看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并有记录
问题:1.防鼠、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作;2.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记录;3.生产场所发现虫害迹象。
2、进货查验结果
2.1 查验食品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检查方式:分别抽查1-2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看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查验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查验相关检验记录。
问题:1.不能提供抽查的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无检验记录;2.索证资料未及时更新,证照过有效期。2.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检查方式:对前项抽查的原辅料品种,检查下列内容: 1.查验是否有对应的进货查验记录;2.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即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对获证超过二年的企业)。
问题:1.无进货查验记录;2.进货查验记录格式不完整、内容缺失;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检查方式:对抽查的原辅料品种,检查是否建立和保存了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1.有贮存要求的原辅料仓库,应有温湿度记录; 2.原辅料有进出库和领用记录。
3.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辅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常见问题:无原辅料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或者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完整。
3、生产过程控制
3.1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检查方式:
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查看自查记录,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处置。问题:1.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2.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未及时整改或按照要求变更。
3.2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方式:生产现场抽查1-3种使用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对照。1.是否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一致; 2.是否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一致。
问题:1.现场抽查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不一致;2.使用的原辅料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不一致。
3.3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生产投料记录 1.是否建立生产投料记录;
2.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问题:无生产投料记录,或投料记录不完整。
3.4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检查方式:现场查看1.原料仓库、生产车间不得有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应专门存放,并及时处理;不得在车间内存放;3.抽查的投料记录中不得有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重点是原卫生部公告的六批48种物质。
3.5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检查方式:抽查企业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投料记录,对照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抽检产品,进一步验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检查方式:查看使用的原料,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提取物或特定部位,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卫计委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中,应当先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问题:使用未通过批准或公告的新食品原料
3.7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检查方式:原料仓库、车间等场所,以及进货记录、投料记录以及产品配料表中不得有药品和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3.8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检查方式:检查前应当先查阅企业许可档案。抽查企业生产记录,查看生产工艺和参数是否与申请许可时提交的工艺流程一致。
问题: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不一致,未及时提出变更或者报告。
3.9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检查方式:检查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无微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检查“车间洁净度控制”)。查看是否建立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生产的成品是否每批次都有关键控制点记录(抽查1-3批次);关键控制点的记录是否项目齐全、完整,与实际相符。问题:无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与实际不相符。3.10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检查方式:查看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下列情况:1.工人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2.原辅料、成品等不得从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3.工人不得未经更衣、洗手消毒等进入生产车间;4.低清洁区的工人不得未经更衣、洗手消毒、戴口罩等进入高清洁区;5.未经过内包装的成品不得出生产车间。
问题:生产现场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3.11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检查方式:查看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情况。
1.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除外包装车间外,其他车间内是否有未经脱包的原料,原料表面外包是否有污物(有内包材的原料原则是需要去除外包材;没有内包材的原料需清洁表面后进入车间);
2.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查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常见问题:存在原料直接进车间、生熟不分等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情况。
3.12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检查方式:根据生产要求查看生产现场
1.是否有必备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是否定期校准维护,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测。是否有记录; 2.现场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
问题:1.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无必备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者控制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监测记录;2.现场温湿度不能达到要求。3.13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检查方式: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应有维修保养制度;
2.应有维护、保养记录,记录项目齐全、完整。问题:无维护保养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3.14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检查方式:在包装线上和成品仓库中抽查1-3种成品,检查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或批号,应与生产记录一致。
问题: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
3.15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或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
检查方式:现场查看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是否按规定洗手消毒;查看生产车间内是否有与生产不相关物品
问题:1.未按规定标准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2.车间内有与生产不相关的杂物
4、产品检验结果
4.1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
检查方式: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和试剂是否齐全。
问题:1.检验室中缺少出厂检验项目必备的仪器和试剂;2.检验仪器设备未按期检定;3.检验试剂超过有效期;4.有毒有害检验试剂未专人专柜管理。
4.2 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查方式:1.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般情况应有委托合同); 2.从生产或销售记录中随机抽查1-3批次成品,查看检验报告原件。
问题:1.未建立委托检验制度,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不能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原件。
4.3 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进行检验。检查方式:随机抽查1-3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符合规定。1.检验室中应配备完整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一般要有原辅材料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出厂检验方法标准;2.成品须逐批随机抽取样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满足企业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要求。
问题:1.未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2.出厂检验缺少项目,不符合出厂检验要求。
4.4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
检查方式:抽查1-3批次成品检查(对自检的企业适用):1.出厂检验报告应与生产记录、产品入库记录的批次相一致;2.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应有相对应的原始检验记录;3.企业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4.出厂检验报告一般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基本信息。
问题:1.检验报告不规范(如生产日期、取样日期、检验日期混淆,缺少检验依据);
2.缺少出厂检验原始记录;3.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不真实或伪造原始记录。4.5 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1-3批次成品的留样及记录,检查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1.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应与实际生产记录相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企业留样产品的包装、规格等应与出厂销售的产品相一致(直接入口食品),留样产品的批号应与实际生产相符;一般情况下,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留样产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留样产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问题:1.记录保存期限不符合规定;2.未进行留样;3.留样记录与实际生产记录不符;4.留样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5.贮存及交付控制
5.1 原辅料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检查方式:抽查企业主要原辅料仓库1-3个,检查:1.原辅料存放应离墙、离地,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2.库房内存放的原辅料应按品种分类贮存,有明显标志,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导致污染的物品;3.原辅料仓库卫生条件和贮存条件符合要求;4.原辅料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爆易燃等物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5.原料库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6.原料库内不得存放过期原料,即原料过期或变质应及时清理;原料库内不得存放成品或半成品,尤指回收食品。
问题:1.原辅料未分类存放、专人管理;2.通风、温湿度等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3.过期原料企业未及时处理及记录;4.原料库中存放成品或半成品,特别是回收食品; 5.2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检查方式:查看食品添加剂存放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应专门存放,有明显标示;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
问题:食品添加剂原料与食品原料混放,无专人管理。5.3 不合格品应在划定区域存放。
检查方式:检查企业:1.是否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处理不合格品,是否记录处理情况;3.不合格品应放在指定区域,明显标示,及时处理。问题: 1.未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未记录不合格原辅料处理情况;3.不合格品同合格品混放无明显区分。
5.4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检查方式:抽查相关制度和记录,检查
1.是否根据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制度,是否有记录; 2.重点检查有冷链要求的是否有相关制度和记录。
问题:1.贮存和运输条件不符合食品特点的要求;2.未对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等进行记录或相关记录不规范;3.有冷链要求的无冷链控制制度或无相关记录。5.5 仓库温湿度应符合要求。
检查方式: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要求
1.有存贮要求的原料或产品,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一般有温度要求的,应安装空调等装置;有湿度要求的,应具备除湿装置;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应具备空气洁净设备等装置,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洁净度每年的检测报告);2.各类冷库应能根据产品的要求达到贮存规定的温度,并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指示设施,装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有温湿度控制应定期检查和记录。
问题:1.有贮存温湿度要求的,仓库未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2.仓库温湿度控制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5.6 生产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检查方式:检查企业生产线和成品库中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问题:生产的产品超出许可范围(16号令的处理过轻)5.7 有销售台账,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检查方式:抽查1-3个批次产品,检查企业是否有销售记录;验证销售记录的真实、完整,同批产品的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信息要与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相符,购货者名称要与销售发票、发货单名称一致。
问题:1.未建立销售台账;2.销售记录与生产记录不一致。
5.8 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检查方式:抽查1-3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检查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问题:记录缺失或不完整
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6.1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查看相关制度和记录;是否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否将不合格品单独存放;不合格品是否出厂销售;食品是否有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问题:1.未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未记录相关处置情况;2.未按照要求处置不合格品。6.2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检查方式:查阅制度和记录检
1.查企业是否建立召回管理制度;2.有不安全食品销售情况的企业,是否实施召回,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有召回计划、公告等记录,包含有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产品的召回记录;3.召回台帐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问题:1.未建立召回管理制度;2.存在不安全食品销售的情况,未按要求报告、召回并记录;3.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6.3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检查方式:查阅制度和记录,对有召回食品的企业,召回食品应当有处置记录,可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召回和处理记录信息要相符。
问题:1.召回记录缺失;2.召回记录同处理记录不一致。6.4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
检查方式:查阅记录和车间。1.召回记录和处理记录信息要相符;2.禁止使用召回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问题:1.使用召回的食品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2.将召回的食品改换包装再行销售。
7.从业人员管理
7.1、7.2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有培训和考核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及抽查培训情况记录。1.有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任命,明确有资质的检验人员。2检查企业培训档案、考核记录及原始签到表;3.现场抽查管理人员若干,询问相关培训内容。
问题: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无任命书;2.检验人员无资质。3.未制订培训计划; 4.培训档案记录不全或伪造培训档案。
7.3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检查方式: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聘用制度,抽查相关人员聘用档案(对照黑名单数据库)
问题:聘用有禁止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食品工作
7.4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检查方式:抽查记录检查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是否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问题:企业负责人未履行相关职责
7.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查看企业健康检查制度,抽查1-3名现场人员健康证。1.健康证有效期为1年,食品加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2.健康证明应当为食品生产经营范围内适用3.患有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问题:1.抽查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2.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6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制度和记录,检查是否有培训制度、计划及相关培训内容记录。问题:未开展培训,或者没有培训记录。
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8.1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记录,检查企业是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问题:未定期开展检查,或者没有记录。
8.2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演练记录,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有相关演练记录;有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问题:1.无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3未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8.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检查方式: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其他企业合理缺项),查阅企业事故处置记录,企业整改报告,检查企业是否根据预案进行报告、召回、处置等,检查相关记录;是否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1.无记录;2.未认真查找原因; 3.未制订有效的改正措施。
9.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 9.1 原料和生产工艺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检查方式:抽查1-3批次产品原料及工艺。1.原料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2.工艺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问题:原料和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
9.2 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发生变化的,按规定报告。
检查方式:抽查1-3批次产品配方,同许可批次配方核对。1.实际配方应当同许可申报配方相符;2.变更配方按规定报告。
问题:1.实际配方同许可申报的配方不相符;2.变更配方未按规定报告。
9.3 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1-3种产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1.应在食品添加剂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2.应标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并标示使用方法;3.应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储存条件;4.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提供给消费者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注明“零售”字样,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含量。
问题:1.未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2.未按标准规定标示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3.未标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4.未标示食品添加剂的贮存条件;5.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6.提供给消费者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未注明“零售”字样。
结果及处理
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一项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选不符合。
10.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十
过去的2012年以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被检单位的执业合法性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了本单位的执业合法性,检查结果为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在岗不在岗)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了本单位的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在岗不在岗),检查结果为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3、仪器设备及鉴定情况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了我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鉴定情况,本单位每年都将仪器设备送去年检,并且取得了鉴定结论为合格的鉴定证书。因此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
4、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了本单位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本单位严格执行测绘标准规范要求及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并有专人专职负责,此项检查结果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并检查了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本单位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规范要求及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管理要求,且有专人专职负责,此项检查结果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测绘成果质量抽检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了测绘成果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为符合测绘规范标准。
11.日常监督党风廉政 篇十一
从形式上讲,企业廉政建设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监察建设。从内容上讲,几项建设都具备了威慑、倡廉、规约廉政、惩治贪污的功效。企业廉政建设从本质上体现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也代表了民意。笔者认为,畅通职工监督渠道是对企业廉政建设的完善,它具备舆论监督、生产经营过程监督、质询监督、细节监督等功效,是企业全员参与维护和助推廉政建设的可行方式。表现在:第一,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企业职工维护廉政建设的必然性。第二,助推企业廉政监察更具主动性。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亮的。更重要的是职工监督能警醒贪欲者,忧思侥幸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起到预防作用。第三,使监督方法更具合理性。职工监督方法具有多样性,大致可分为检举揭发、街谈巷议、广播信息等几类。畅通职工监督渠道为职工提供监督切入点和方法,让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方行使监督的权利。第四,有助于实施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是职工劳动价值的形成过程,一般意义上讲,职工对形成产品或服务价值的物化劳动和社会劳动两个基本要素有所了解,受市场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产品或服务最终价值面世后,职工也能够从中分析出盈亏额度,这种分析受职工综合能力的影响会得出不确定性结果,不确定性也就是疑问,正是职工监督的切入点。事实上,企业人员的贪腐行为极少发生在生产过程,但是职工在这个过程介入监督会产生引前连后的效果,引发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这是企业廉政建设没有被重视但不能忽视的方面,是完善企业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的重要方面,更是尊重职工企业主人翁地位的表现。第五,要突显预防在先作用。
鉴于企业廉政建设具有公开性,查实案件的隐秘性、立案的不确定性,职工监督渠道也需从公开和隐秘两个方面开设。公开的职工监督渠道:
一、涉廉业务公开
所谓涉廉业务是指企业报告期的产品生产或服务全过程和经营过程收入来源、支出去向及投入产出的比较结果,公开这些业务的可行性在于企业产品或服务工序化生产,各工序都可名列投入产出的收支项目。另一个可行性在于报告期的长短可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周期来确定,其必要性是为职工提供监督依据。公开的难点在于界定企业秘密的标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单一产品或服务生产企业和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其复杂性表现在产供销环节的公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上,实际上这是贪腐行为易发生环节,也是职工最关注的地方。公开与否的顾忌在于公关费用去向能否给纳取者造成后果,影响企业发展要素的培育,这种顾忌在一定程度上让贪腐者心存侥幸。从宏观角度看,市场经济不排斥企业公关行为存在,业务招待、带礼物走访、以考察名义为用户提供便利等等已成为不公开的秘密,虽然不合法但也难以遏制,企业可在把握“度”的前提下使其公开,还职工以知情权。从职工监督角度看,职工对企业公关的必要性给予一定量的认可,最期盼领导集体廉洁从政,带领职工发展企业,共享劳动成果。越是隐秘越能引发职工的监督意识,所以笔者认为公开涉廉业务既有必要也可行。在公开方式上可融入厂务公开形式,成为职工廉政监督渠道。
二、因人因事质询会
质询是一种答疑解惑方式,可以职工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个环节掌事人的行为或结果的疑问而进行问答,其目的是让掌事者说明行为和结果的合理性。质询活动可以由企业工会组织或纪检部门组织,视疑问者多寡或产生疑问环节与涉廉业务的关联程度决定质询会规模。质询会可以作为一项制度固化,但由于产生质询的疑问是不确定的,因此,属于不定期组织的一种职工监督形式。因人因事质询会本质上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方式,被质询人并非就是有贪腐行为的人,在质询会召开前,组织者应当就质询会的目的、答疑的重点向被答疑人说明,使其解答有根有据。但其目的性决定了质询会并非形式,对被质询人出现答疑并未解职工所惑,或是不能自圆其说,组织者则必须深查细究,弄清是非,给职工一个明确答复。因人因事而质询,从形式和内容上表现的是职工监督廉政,容易引起清廉被质询人甚至主管人的不理解,可能出现抵触情绪,也可能出现“一句流言查半年”的怨叹 ,这就要求组织者在组织过程中把握时机、掌握质询气氛、据实得出质询结论,让清廉的被质询人舒放能力,大胆工作。对提出质疑的职工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揶揄,保护参与监督廉政的积极性。
三、职工代表议政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职工代表代表了全体职工的意愿,是职工心声的表达者,负有参与企业管理的责任,这份责任包含了监督企业廉政建设的使命。事实上,现在企业的职工代表只是在年度企业规划和目标通报会上有表决权,而无参与管理的实际内容。这种状况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职工代表多数来自企业的基层组织,视野局限在岗位层面,汇集到企业总部参加会议表现出点不及面的尴尬。二是职工代表制度不完善,代表的价值就是“一年开次会”,参政议政只是头上的光环。要想改变这种状态,真正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首先企业要牢固树立职工是企业主人的思想,赋予他们参与管理的实际内容。其次建立起以基层工会牵头的职工代表议事组织,赋予其对所在基层组织生产经营事项的议政权。职工代表议政并非是对企业管理的干预,而是履行监督责任的一种方式,并不影响厂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从维护和助推企业廉政建设的角度看它的积极意义在于:把涉廉业务公布于众,使涉廉业务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议政形式可视议政内容而定,或座谈施政方案、或征集合理化建议、或参与经济论证过程、或听取生产活动的预结算报告、或参与过程截面分析。议政的范围视议政内容关联大小而定,必要时考虑吸纳专业人士参与,使监督更具权威性。议政的组织者可是企业部门或是下属工会组织。这样的考虑使得职工代表议政更具有可行性。
12.实施廉政监督加强业务管理 篇十二
1 实践过程
1.1 落实廉政责任制
(1) 抓好制度建设与完善。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 对原有制度的执行情况, 调研和收集相关部门和职工代表意见, 并由管理部门牵头, 逐一对各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定, 上下结合, 不断修订完善, 努力使各项制度达到科学严密,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 实施制度执行监督。公司纪委全过程参与工程物资招投标, 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开展制度执行评价, 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决策责任和责任追究, 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制度, 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 围绕职工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公示, 自觉置于职工群众监督之下。
1.2 搭建信息辅助监督系统
(1) 调查研究, 明确监督范围。通过对公司业扩工程、配网工程、物资招投标、工程拆旧物资管理等方面的分析调查, 和对公司外协单位业务中廉政风险较高项目的研究分析, 决定将业扩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工程拆旧管理等纳入监督辅助系统的主要监督范畴。
(2) 组织开发, 建立监督系统。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 结合廉政风险排查过程中梳理的高风险项目, 分别建立对应的数据库档案, 按照监督工作的要求, 设计开发信息辅助监督系统。一是建立外协单位基础档案。将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协单位信息进行登记, 并审查是否满足公司相关要求, 审查通过后由各业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汇总, 再将外协单位信息导入数据库内, 并把每个外协单位的廉政信息、诚信记录、服务水平、质量评价作为年度入围公司名单的依据。二是建立业扩工程管理数据库、招投标管理数据库、外包队伍管理数据库、工程拆旧管理数据库。
(3) 明确职责, 加强系统应用。一是明确数据库维护管理责任。公司客服中心、电建公司等单位为数据录入的主体, 按照数据库模板的要求, 按时将完成的数据录入到系统内。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为管理员角色, 主要是对数据库内的外协单位信息、业务工程数据进行抽查, 将数据库内的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验证, 以保证数据库内信息的准确性, 为数据分析打好基础。二是明确数据库处理权限。相关部门对数据库内的所有数据信息一经录入将不得随意删除和修改, 只赋予增加和查看的权限。如在数据录入过程中有数据错误的情况, 必须提供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纪委。三是做好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工作。将所有客户服务、外包工程管理、物资招投标管理的数据在公司相关管理层级进行公布, 让公司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监督指导。
2 效果评价
2.1 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 张家港供电公司共修订完善了涉及各个部门、各个专业的54个廉洁内控制度, 在抓好制度完善的同时狠抓落实执行, 建立了以基层岗位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增强了员工“干事、干净”的廉洁意识, 构建了“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企业环境, 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2 监督系统规避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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