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协议范本

2024-09-22

资产收购协议范本(精选9篇)

1.资产收购协议范本 篇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鲜奶供应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

1.利用_银行对_政府的奶牛发展专项贷款_元(以下简称_贷款),用_时间,为乙方在_投资的_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企业)建立牧场,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业享有上述牧场(养牛户)及所辖奶区的独家收奶权。这种权利不受任何其它协议的约束。不转让给除新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当新企业该权利受到侵犯时,将迅速进行干预、制止。

3._贷款用于发展_头以上规模的牧场(养牛户)。在_年内使这种牧场(养牛户)所提供的鲜奶完全满足新企业的需要。

4._贷款将用于下述牧场(养牛户)的建设:

5.当政府有其它奶源设施(收奶站、挤奶设备、贮运设备等)方面的投资时,向新企业享有独家收奶权的牧场倾斜,重点扶持,优先配备。

6.在同牧场(养牛户)签订_贷款养牛合同中,必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须明确规定,所产牛奶交售给新企业。

7.根据新企业对鲜奶收购量的要求,在_天内增减鲜奶供应量。

8.及时向新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在制订有关规定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二、乙方承诺:

1.在鲜奶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2.制订合理的牛奶收购价格。实行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3.按时足额发放奶资。

4.收奶量需调整时应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实行奶证管理。为牧场(养牛户)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甲方提供的牧场(养牛户)贷款合同及通知可为其代扣

三、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时的奶源供应。

1.新企业维修、改造。(从合同生效、资产交接完毕开始计算以下同)完成后进入试产期。试产期开工所需鲜奶量新企业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2.试产期第一天需提供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鲜奶_吨。以后按每_天增加鲜奶_吨的速度增加。到试产期结束时达到日供鲜奶_吨。

3.试产期间新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计划内鲜奶。遇特殊情况时,新企业应同甲方友好协商共同处理。

3.新企业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所需鲜奶甲方将制订具体计划组织实施。试产期间及正式投产_天内由甲方组织奶源到厂交售。

四、_乳业有限责任公计划:

1.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2.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3.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五、违约责任:在试产期内,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鲜奶量计划供应,则由甲方与_市政府连带承担,按协议收奶量价格乘以天数赔偿损失,同时应切实保证在试产期内稳定持继供应,不详部分以主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2.资产收购协议书 篇二

资产收购协议书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3.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______________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____________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___________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___________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______________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____(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收购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愿意将本合同约定的资产(下称目标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目标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目标资产

甲方拟出售给乙方的资产包括甲方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在内)。资产具体详情见资产清单。

二、债权债务处理

甲方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等)不在本合同约定的转让资产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而发生诉讼与纠纷,由甲方处理,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为__万元。

2、甲方同意乙方先付__元,在所有目标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再支付__元。剩余款项作为保证金,在收购完成后一年内,如甲方没有违约情形,全额支付。

四、资产交付

1、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依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的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和移交工作。

2、甲方承诺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转移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当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和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如发生有关目标资产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经履行了所有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已履行相关资产转让的法律手续。

六、人员安排

1、甲方应当在本次资产收购前与甲方的重要技术人员和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2、上述人员原则上转入乙方安排。

七、竟业禁止

资产收购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从事原来所从事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万元。

八、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文件、数据、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重要情况,导致收购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应当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及由此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资产收购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资产和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具有金融领域业务能力的个人),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和融资经验。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能力的优秀融资机构(或者个人),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有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人脉关系。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地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提供人力和技术对乙方即将收购的资产或债权进行前期调查梳理,开展事前协调和资产摸查工作,事后由乙方出资购买相关资产和债权包。

2、甲方协助乙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3、甲方对乙方收购资产(债权)包的债务人所提供的抵押或者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4、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促成资产出售方的资产或者债权转让的洽谈、协商和合同签订事宜。

5、在乙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甲方协助乙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方案和文本。

6、资产和债权收购后,清收变现过程中需要合作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配备人员参与乙方的合作事项。

2、乙方出资__元,并配备人员参与甲方的合作事项。

3、资产包收购成功后,双方按照下列步骤分工细化工作:

4、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否则被侵权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侵权方赔偿相关损失。

5、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见第九条保密条款),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将合作的相关细节、具体方案等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6、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因单方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法律责任。

7、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内,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损益分配

3、亏损分担:

4、收益分配:

第六条税负分担

第七条律所联系及律师费分担

合作期间,由方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法律服务事宜,并与其签订与合作有关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律师费计算与支付方式如下:

第八条资金回笼账户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回笼资金及账户由方管理,回笼资金的走账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资产收购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鉴于:乙方和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关于共同组建_________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下简称“组建协议”),约定甲方在成立后分两期购买乙方的部分资产。其中第一期资产在甲方成立后_____个月内接收;第二期资产暂交甲方无偿使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分两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设立、并完成了对乙方上述第一期资产的收购,甲方愿意继续收购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资产。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收购

1.1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略)(下简称“转让资产”),乙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出售转让该等资产。

1.2资产交接:转让资产按下列方式分两期交付:

(1)_________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1.3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1)乙方应在将附件1所列房产按本协议第1.2条交付时协助甲方到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缴还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2)乙方同意在根据本协议第1.2条交付相关资产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产的发票、购买合同、资料等文件。

1.4解除抵押合同:由于乙方已经把_________房屋抵押给丙方,丙方和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第一期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终止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和缴还房屋他项权证手续。丙方并应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当天将有关抵押登记注销证明传真给甲方。

第二条支付价款

2.1收购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出售转让资产(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资产)的对价,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价款(下简称“收购价款”)。

2.2收购价款来源: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贷款_________元(下简称“承债式贷款”),甲方承诺该承债式贷款将全部用于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并同意以未抵押的部分房产及其他未抵押的资产为该贷款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丙方则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定相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下简称“抵押贷款合同”)。

2.3支付方式:甲方承诺将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1)第一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将在本协议第2.2条抵押贷款合同签署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将在甲方收到丙方_________元承债式贷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3)剩余的收购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将自_________年起从甲方税后利润中支付,_____年支付一次。其中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如果当期税后利润不足以支付应付收购价款,则该期因此未能支付的价款顺延至下一期支付,但最迟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4)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5)其对转让资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有权出售转让资产,不存在附件一清单未披露的包括抵押在内的各种担保负担;

(6)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转让资产全部交付之日止,在转让资产上不设置新的包括抵押在内的各种担保负担;不以任何方式处置转让资产;转让资产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已经对转让资产投保了必要的财产保险,保单在相关资产交接前一直有效。

第四条前提条件

4.1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收购价款的前提条件是:丙方和甲方按本协议签署承债式贷款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到期收购价款,则对迟延支付价款应按日_____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到期应付收购价款,并在收到乙方书面催付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_________日后终止本协议;

(3)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全面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收购价款中抵扣相应的赔偿金额;

(2)转让资产在按本协议约定交付给甲方之前产生的对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责任、罚款、赔偿或税收负担等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由此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收购价款_____分之_____的违约金,但无论如何,不超过收购价款的_____分之_____。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办理产权转让通知后_____天内仍未办理,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_____天后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延期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_____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其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原因。

6.2免除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书面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7.2组建协议:本协议是《组建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二者之间有任何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7.3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7.4争议解决:如果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在发生争议后_____天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有约束力。

7.5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各方已经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资产收购协议书5

甲方(被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收购方资产

1、经甲乙双方清点核算,本次收购的资产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保证乙方所收购的资产没有设立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3、若甲方有股东会的,已经甲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给乙方。

4、若本次资产收购需经相关部门批复同意的,本次资产收购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二、资产收购款

1、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收购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本次资产收购产生的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

3、乙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收购款。

4、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收购款。

目标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收购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rmb,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__%。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__%,注资期限共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号起算。

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rmb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协议书签订地点:

3.资产收购协议范本 篇三

本协议由[ ]公司和[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鉴 于:

1.[ ]有限公司(“[甲方]”)是经 [ ] [ ]年[ ]月[ ]日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组建的一间[ ] 公司;

2.[ ]有限公司(“[乙方]”)是经 [ ] [ ]年[ ]月[ ]日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组建的一间[ ] 公司;

3.乙方根据其公司合同、章程的规定合法拥有的 [ ]资产(“目标资产”);

4.双方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目标资产委托甲方管理,甲方将作为前述资产的管理人,以[ ]的代理乙方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利,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

基于此,甲方、乙方就目标%资产托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 ]有限公司(“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有限公司(“乙方”)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定义和释义

2.1 在本协议(包括引述部分)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另有规定的除外:

2.1.1“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于二○○ 年[ ]月[ ]日在[ ]签署的《资产托管协议》及根据双方协商对《资产托管协议》作出的书面修改或变更;2.1.2“目标资产”指乙方交由甲方托管的资产;

2.1.3“保证及承诺”指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及附录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2.2 本协议中所指的任何附录及附件是指本协议内的附录及附件,除非另有所示,这些附录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1“托管目的”:本协议项下甲方受托管理目标资产的目的是:为双方共同利益,在有关资产转让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可根据具体事由),管理目标资产并行使与目标资产相关的相关权利。

4.1 “托管权限”: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股权的权限为:根据乙方的书面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管理并行使部分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同时,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托管权限内,指定其认为适当的第三人行使该等权利。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目标资产或促使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三、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及保证:

3.1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2 本协议是在甲方的权力范围内、并经其正式授权而签订的,对其构成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且该义务可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予以强制执行;

3.3 本协议不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亦不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对其或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

3.4 甲方已获得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授权、同意、许可、登记或其他应有的条件且此授权、同意、许可、登记或其他应有的条件仍为有效。

四、资产托管

4.1 甲方将作为目标资产的管理人,以其自身名义代理乙方行使相应的资产管理权利,履行相应的资产管理义务。

4.2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依善良管理人的原则管理目标资产。

5.1 甲方乃基于乙方之委托,持有托管资产及资产上产生之所有收益。甲方同意依乙方不时之书面指示,以乙方拟采取之方式处臵所持有之资产及收益;

5.2 甲方应依乙方要求,出席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他资产持有人应参加之会议,并依乙方事先之书面指示在前述会议上行使投票权。若乙方事先没有做出书面指示,甲方依其应有之谨慎尽职行事。依乙方之要求,甲方应签署必要的文件,以使乙方、或其代表人、或其指定人,或其代理人代替甲方在有关会议上投票;

5.3 甲方应将其作为管理方而获得之信息提供给乙方;

5.4 未经乙方之书面指示,甲方无权行使任何托管资产的处分权利。该等处分权利包括转让、赠予、抵押和其他任何形式之保证。如有违反,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 甲方在行使托管权过程中如出现损害乙方利益或[ ]利益行为或违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时,乙方有权制止并要求甲方予以纠正。如甲方因遵循乙方指示行使管理权利而使乙方利益蒙受损害,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5.6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资产托管费。

六、托管费及费用负担

6.1 因本次资产托管,乙方应每年[ ]向甲方支付资产托管费人民币 万元。

6.2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签署前所涉资产托管的审计、评估、政府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6.3本协议签署后因执行本协议及其附件而发生的政府费用、法律费用或交易费用由协议双方分别各自承担。

6.4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承担和缴纳的税收。

七、保密义务

7.1协议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次资产托管无关的任何其他方泄露与本次资产托管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

(2)因法律要求或为遵守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发出的强制要求而需做出的披露;

(3)向各自的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或有关合作企业的资料,以取得专业意见;

7.2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所涉之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但因本协议10.1条的规定披露信息的,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且协议双方同意:各自促使其董事及职员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资产托管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7.3 信息披露费用和保密费用由承担披露义务和保密义务的本协议 5 双方各自负担。

八、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抗拒的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

(2)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地震、台风、洪水、飓风等;(3)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国内外骚乱;

(4)本协议签署后至资产托管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协议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8.2本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直至本协议终止;但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时,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终止本协议。甲方收到该通知后,本协议应即时终止,但其终止不影响协议一方对于另一方因以前违反本协议之行为而产生或享有的权利。

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协议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应由时间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九、违约与赔偿

9.1 因甲方在行使托管权时的故意或过错致使乙方资产或资产相关的权益蒙受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9.2 协议一方未有或延迟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构成对其先期有关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协议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任何特定违约行为,不影响其对另一方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的追究权利;协议一方单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排除其再度行使有关权利或补救措施;协议一方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影响其行使任何其他的权利或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0.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生效的修改应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协议:

(1)发生本协议第8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无法履行;(2)协议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一、其他规定

11.1本协议包括了协议双方之间的有关资产托管的全部协商内容并取代在此之间有关资产托管的所有意向及协议或补充协议。11.2在涉及资产托管之过程中,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并签订及采取其他有关的文件及行动。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 ],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为约束力。协议双方应执行裁决,仲裁费用败诉方负担。

十三、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 ]法律的管辖。

十四、通知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须用航空挂号加以确认,迅速发往并寄往有关方。一切通知和通讯应发往下列适当地址,直到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电子邮件: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电子邮件

十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签署

本协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首页标明记载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资证明。

【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 ]

代表:

签署:

附录一:附录二:

有限公司 [ ]代表:

签署:10

4.资产收购协议范本 篇四

乙方:某某回族自治区某某针织厂破产清算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原某某回族自治区某某针织厂破产资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收购标的:

本合同附件一《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某某针织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

二、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

甲方出资玖佰万元(900万元)人民币收购《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某某针织厂破产资产。

三、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1、收购价款共计900万元由甲方分两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签订成立当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万元人民币。

3、自本合同签订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款即万元人民币。

四、资产移交

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如数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五日内,甲乙双方具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乙方将《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

3、甲乙双方应在某某针织厂原办公场所进行交接,交接时按《收购标的清单》所列资产逐项交接,甲方有异议的现场核对。甲乙双方还应制作至少一式两份的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当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完成交接后甲乙双方代表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时间即为资产移交的时间。

5、资产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负责对资产进行保管、维护、看护等,此后发生的丢失、损坏、减值等由甲方承担。

6、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购资产以外的资产(机器、设备、机物料等)由乙方制作详细清单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资产现状,甲乙双方履行相关手续后存暂存在原存放地点,甲方应负有保管看护责任。

7、乙方暂存由甲方代为保管看护的资产,在甲方收购价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关费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购价款后,如乙方还需继续寄存,由双方对寄存、保管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五、收购资产移交后办理的相关证照的更名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以甲方为主进行办理,乙方给予积极协助,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违约金并应偿付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价款足额付清后的剩余款项迟延30日仍未足额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数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仍未足额付清,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购资产,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七、甲乙双方移交资产时,甲方应给乙方预留办公用房数间,用于乙方完成破产终结程序和安置职工等善后工作所需,工作结束后归还乙方。

八、权利义务转让:

乙方在破产程序终结被依法撤消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由原某某回族自治区某某针织厂的上级主观部门继受。

九、争议处理:

涉及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解释等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本合同涉及的收购标的中主要不动产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各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不受本条的限制。

2、如有变更事项,应至少于15日前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然后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二、本合同成立后至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前,甲方或乙方发生的一切可能影响或必然影响本合同的生效及履行等的重大事件(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因改制、分立、合并、撤消而导致的主体更迭、一方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等)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生效、履行等进行的重要商谈应制作会议记录进行保存或由双方互相交换备忘录或共同制作备忘录以供备忘备查。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某某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文批准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某某回族自治区某某针织厂破产清算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5.资产收购合同 篇五

资产收购合司是收购双方就收购条件和程序达成的合意。资产收购合同,购买方购买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买方一般不承受目标公司的债务关系,因其着重点在于资产的转让。

资产收购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陈述与保证条款

买方可要求卖方的主要经营者或大股东共同作出陈述与保证,承担违反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希望能在卖方公司隐匿、转移资产或依法强制解散的特殊情况下得到较为周全的救济,买方希望卖方作出全面和真实的陈述与保证,而卖方为限制自身的责任范围。往往在“卖方所知”的范围内作出相应的陈述与保证。

为平衡双方的利益与责任,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该陈述与保证的内容应为①被收购方应就该转让资产的品质作出真实的陈述,包括质量、使用年限、使用性能等,如果该转让资产存在品质瑕疵,被收购方应作出陈述,不得遗漏、隐瞒和虚假陈述;②被收购方应就该转让资产的权利状况作出陈述,以保证被收购方是该资产的合法处分人。如果该转让资产存在权利瑕疵(包括该资产上负担着的第三人的合法的抵押权、租赁权等),被收购方也应作出陈述,不得遗漏、隐瞒和虚假陈述;③如收购方同意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被收购方就债务状况的陈述和保证;④双方可以约定陈述与保证义务的期间,即陈述与保证条款的有效期间。

(2)价格及费用承担条款

不同于资产的无偿调拨和企业的合并重组,资产收购具有有偿性。价格条款是买方为取得资产支付价款义务的体现,主要有价款的数额和形式。以转让资产的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如果收购方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则应在转让价格上作相应的扣除。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付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的应当约定每期支付的数额和时间。

在收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中介服务费用、资产评估费转让的税费等,对该费用的分担应合同中作出合理的安排,(3)履行条款

履行条款的约定必须全面而细致,包括履行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期间的义务和履行日程的安排。

在资产转让的合同中,不同的资产交付时间各不一致。为明确转让资产风险负担转移的时间,当事人会指定履行期中的一日为交割日或约定交割日的确定方法。为了保证双方诚信履约,当事人一般采用提存的履行方式。但是,若买方收购资产的目的是想在异地借资产重新进行生产经营,则在签订收购合同时,除关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约定外,其他,要特别注意有关资产的盘点交割。[4]

(4)债务承担条款

一般而言,收购方仅受让被收购方资产而无须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但是被收购的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如收购双方同意,收购方可以以承担被收购方债务为条件受让被收购方的资产。[5] 我国《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第1项对此就作出规定。另外,在卖方资产和负债并不等价时,如果收购双方同意,买方也可以以承担债务为条件受让资产,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金钱补足差额(在资产大于负债时),或卖方向买方支付金钱以补足差额(在资产小于负债时),双方也可以约定免除差额的补足义务(在资产和负债差额不大时)。

被收购方转让资产,可能会影响到他与第三人已经订立的合同的履行。所以,收购双方可以约定资产转让后卖方与第三人的合同的承担条款,以明确这些合同的履行义务。收

购双方可以约定“合同总让”条款。美国判例法认为,受让人在接受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时候默示同意履行转让人依合同而生的义务。如果资产的转让可能导致卖方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法履行,收购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可以同第三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卖方承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法律责任,买方代替承担上述法律责任,但必须相应降低资产的转让价格。

(5)抑制竞争承诺条款

收购方购买资产的目的,多数想直接利用该资产继续或重新进行生产经营。为了防止卖方利用经营经验生产同类产品与买方竞争,直接影响收购资产的使用效益,买方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卖方作出“拟制竞争”的承诺,即卖方承诺在某一地域、某一期间内不与收购方竞争。在英国法中,“拟制竞争”的承诺是“承诺人缩小他将来与非合同当事人贸易自由。”一般而言,从竞争的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如果该承诺从内容和结果上来讲并不具有“合理性”,该“拟制竞争”的承诺条款会因限制竞争,违反竞争法而导致无效。“合理性”的界定因个案而不同,而在资产收购合同中、“合理性”的内涵解释得更为宽泛,给予当事人更大的自由。如英国合同法中Nordenfelt v.Maxim Nordenfelt Guns & Ammuition Co.判例,枪械制造商在出售其军火厂时,承诺

不直接或间接参与枪械制造业务,为期25年。法官裁定该承诺合理,理由是该工厂是世界范围经营,顾客是各国政府,任何竞争极易影响军火的价值。其他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律中也有规范“拟制竞争”合同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一问题的法律规范,在个案中可视具体情形适用民法中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的相关规定.(6)担保条款

在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在不违反担保法律的前提下就担保责任范围和担保期限等具体事项作出约定。担保条款和陈述与保证条款有根本不同。担保条款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观,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而陈述与保证条款的目的在于促使买卖双方就设立债权债务达成一致。而且两个条款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也完全不同。

(7)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中可约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纠纷后守约方可以依此条款行使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请求权等违约救济权利。

(8)争议解决条款。

6.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篇六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目标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并购是否得到了相关的批准和授权、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目标公司章程是否有反收购条款、目标公司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否有瑕疵、目标公司合同的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目标公司有无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及知识产权的审查等。

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的信息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这些法律方面的关键问题对并购产生极大影响,而成功的法律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改变收购方与出让方或目标公司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可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收购方可以主动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从而为实际进行收购活动奠定成功基础。

但是在并购实践中,一些初涉并购的投资者或者目标公司对于尽职调查却认识不够,忽视并购活动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甚至出于利益诱惑或机会成本的考虑彻底放弃规范专业的尽职调查。有些投资者盲目自信,仅凭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了解以及感觉就作出最终的决定,结果步入地雷阵。有些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投资者的重要性,也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促成交易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抵制或者消极不配合的态度。正是这些不良做法或行为方式导致本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剔除的风险变为现实的不可挽回的错误,从而构成并购市场上一个又一个令企业家扼腕叹息的失败案例。

二、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

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就是风险管理。

其次,法律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第三,法律尽职调查,还可以了解那些情况可能会给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买方通过法律尽职调查,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7.中环股份收购协议 篇七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中国〃天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一、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光

二、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由华东

鉴于:

1、股份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股票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现时为一家 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

2、中环集团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 事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制、开发和销 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中环集团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3、为进一步提升股份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扩大资产规模,避免同业竞争,实现股份公司资产和业务优化,提高股份公司盈利能力,推动股份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股份公司现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向中环集团发行 A 股股票购买资产。

4、股份公司本次拟向中环集团发行股份 2,360 万股,收购中环集团持有的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31.38%的股权,中环 集团以其持有的上述股权认购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协议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定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协议另有所指,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指股份公司本次采用非公开方式向中环集团发行股 票收购中环集团资产。

2、以资产认购股份:指由中环集团作为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本次股份公司发行 股票时以其拥有的资产认购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

3、标的股权、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股份公司收购资产:指中环集团用 于认购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资产,即中环集团持有的环欧公司 31.38%的股 权。

4、审计报告:是指以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为目的,由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进行审计并出 具基准日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指以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为目的,由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进行 评估并出具基准日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6、基准日:指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 2007 年 9 月、30 日。

7、发行股票完成日:指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之日起。

8、相关期间:基准日至发行股票完成日的期间。

第二条 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范围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股份公司与中环集团一致同意,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即股份公司收购中环 集团资产为中环集团持有的环欧公司 31.38%的股权,股份公司目前持有环欧公 司 68.62%的股权,如收购完成环欧公司将成为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值

1、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 事务所和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收购 资产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2、依据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 评协通 评报字

(2007)第 09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评估价值 为 127,072 万元人民币。

3、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值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的评估价值为 127,072 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股份公司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发行价格

1、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本次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数量 为 2,360 万股,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确认: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的价格,参考股份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 16.89 元。若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每股发行价 格高于或低于 16.89 元,导致本次发行的 2,360 万股不足或超出购买资产的收购 价款,则差额部分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 2,360 万股股份完成后的一年内,由不足 一方向对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第五条 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款的支付方式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1、中环集团与股份公司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价款以股票方式支付。根据本次交易的转让对价,公司就购买目标资产向中环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2,360 万股,发行股份的价值为 39,860.40 万元(发行的股份乘以发行价格,即2360 万股×16.89 元/股),与标的股权评估价值 39,875.1936 万元之间的差额14.7936 万元(即不足部分)由中环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以现金补足。

2、中环集团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条件:中环集团承诺,中环集团本次认购 股份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六条 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的移交

1、股份公司和中环集团同意,于增发完成日后应尽快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环集团积极配合股份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中环集团认购股份资产项下的股权即标的股权的损益(含收益权)在相关 期间由股份公司享有。

3、股份公司、中环集团一致同意,双方应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 的相应税项和费用。

第七条 中环集团以资产认购股份涉及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中环集团承诺,股份公司本次向中环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标的股权完成后,中环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中环集团在中国境内及境外 将不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项目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新 增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中环集团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中环集团对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 梳理,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 则确定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确保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中环 集团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第八条 中环集团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中环集团具备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和 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中环集团未在标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物权。

3、中环集团未在标的股权上做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影响或限制股份公司行使 权利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中环集团保证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权的权属 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标的 股权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在相关期间及股份公司收购标的股权的行为过户 完成后,如若出现上述情形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中环集团负责。

5、中环集团已就用标的股权认购股份公司资产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因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而产生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第九条 股份公司向中环集团声明、承诺及保证

1、严格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中环集团发行股份。

2、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具备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和 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3、保证其完成股份公司收购中环集团资产(即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承 担我国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环欧公司人员安排

本次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收购中环集团资产完成后,环欧公司的董事、监事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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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履行职责,环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与环欧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 续有效。股份公司如拟改组或者改选环欧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予以选举或聘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承担

本次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收购中环集团资产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股份公司与中 环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股份公司、中环集团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签署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份公司、中环集团一致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和义务。

2、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 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股份公司、中环集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均不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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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完整性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约定之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2、未经协议其中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 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七条 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六份,中环集团及股份公司各执一份,其他四份报有关机关备案。六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满足下述条件产生法律效力

1、本协议经股份公司、中环集团双方签字、盖章。

2、股份公司、中环集团各自有权机关(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

3、根据我国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中环集团以资产认购股份 获得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

4、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中环集团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以资产认购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股份公司豁免。

6、在相关期间,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关业务经营和前景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第十九条 其他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须由股份公司、中环集团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 认。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 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办公地 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 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3、本协议于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天津市签署。

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关于向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协议》之 签字、盖章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旭光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8.紫菜养殖收购协议 篇八

需方:

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品种

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申福1号”紫菜品种,养殖面积______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______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

第二条 养殖及采割要求

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______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条 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

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_____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_____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其养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20%的赔偿金。

第六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0.05%,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身份证号 代表

电话 电话

9.公司收购协议书 篇九

转让方:XX(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方委托中介:

受让方:XXXXX(以下简称为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09年9 月9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文 ;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3.甲方拥有XXXX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国税地税无任何不良记录,无任何税务机关规定的应缴款项,无任何罚款;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甲方不得有隐形投资人,隐形债务,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以及不得有向自然人以及任何金融机构的借款和贷款的情形。无任何经济纠纷。

④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____________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协议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4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XXXX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XXXX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万元整(RMB)。

3.1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XXXX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3.2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XXXX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四条转让方之义务

4.1甲方和甲方委托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XXXX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4.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5.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之全部转让价款。

5.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XXXX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5.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XXXX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之背景及XXXX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XXXX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甲方及甲方的委托中介保证法人委托书真实合法有效。

⑧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6.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4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7.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8.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8.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一条协议之生效

11.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1.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委托的中介公司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二条其它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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