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财税顾问协议

2024-10-12

常年财税顾问协议(共9篇)

1.常年财税顾问协议 篇一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协 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委派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至少委派两名固定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

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协议期满后,可按双方的要求续订续签。

第三条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提供法律咨询。

对甲方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包括:

(1)提供法律解释;(2)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3)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拟定可供甲方选择的多种方案,同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便于甲方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2、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其它法律文书的内容包括:公司章程、劳动协议及配套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以及甲方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业务往来中可能发生的非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项目等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合同文件及背景材料;

前款所述文件及背景材料包括服务事项进展过程中时可能发生的文件、材料及情况;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

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前款所述其它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安排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为便利服务,在甲方职权范围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办理相关证件等;

3、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当乙方律师代表或协助甲方进行重大事项的处理或担任甲方诉讼或仲裁

代理人时,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订立服务协议,并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前款所述重大事项主要指:甲方企业的投资与融资行为、企业的合并与分立、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重大合同的谈判、及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迅速地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予以确定及调整;

4、应甲方要求,准备有关证件,以便随时出境提供服务;

5、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法律顾问费为:*****元(人民币)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

2、甲方承担或支付乙方和乙方律师在从事与本协议服务有关的事宜在外埠

时所实际花费的住宿、翻译、交通费用及其他垫支费用。支付方法如下:乙方凭实际发生单据经甲方审核以后报销。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于二○一○年月日签署。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请单位(简称乙方):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

甲方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2、根据法律和政策协助甲方审查有关合同、协议、契约、声明、章程等法律文书,为甲方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3、甲方对外发生争讼事件时,法律顾问应代表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争讼时,甲方应到乙方另行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费用,乙方应优先代理和优惠收费。

4、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定期联系,了解情况,就有关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参考意见。甲方

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二、甲方为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指派________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为乙方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方便。

2、甲方为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上所需要的原始材料和依据,详细介绍有光情况。

3、甲方若需要乙方外出(离开南昌市)办理事务,应提前一天通知法律顾问,差旅费由甲

方承担。

4、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后_____

天付清。

三、其他

1、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需要修改、补充需经双方同意。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南昌市阳明路79号

3.常年财税顾问协议 篇三

(编号: 龙银企财)

甲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乙方:

本着“平等、守信、双赢”的原则,为达成甲乙双方在企业财务顾问方面紧密合作,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信守。

第一条在乙方的密切配合下,甲方利用自身网络、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指甲方针对乙方近期经营管理需求和远期发展战略目标,在全面诊断、评价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整体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根据乙方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一定期限内分步确定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常年财务顾问。甲方委派指定人员(以甲方行长委派书为准)为乙方财务顾问,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

第三条常年财务顾问采用定期合作、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本协议合作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___日。

第四条本协议合作期间的费用。总服务费用为元, 具体付费时间和金额为:

第五条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常年财务顾问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内容(打“√”选择):

1.日常服务□信息咨询;□企业诊断;□业务培训;□商务谈判;□高峰交流;□公司管理咨询;□其他

2.增值服务□我行研究产品

3.企业理财咨询服务□企业投资咨询;□企业融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

一、信息咨询

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分析、金融财经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二、企业诊断

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指出乙方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方案策划。

三、业务培训

为乙方提供投融资政策与法规、财务管理、银行业务、从业人员个人理财计划等方面的培训。

四、商务谈判

收集乙方商务谈判涉及的背景资料,参与商务谈判,为乙方商务谈判提供金融方面的智力支持。

五、高峰交流

组织乙方与其他企业CEO之间、与行业专家间、与甲方中高层间的不定期高峰会,学习、交流管理经营之胜道。

六、其他服务内容

第六条甲方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更换所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2、企业财务顾问人员有权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和财务情况,协助管理有关财务工作,参与乙方战略性重大决策。

3、在同等条件下,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在甲方办理各项结算、信贷等金融业务。

第七条甲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必须是甲方的正式在职员工,具有金融业务、企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在对乙方企业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中了解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有信贷需求时,为乙方设计合理的筹融资方案。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

第八条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有权优先向甲方申请信贷支持。

2、建议甲方委派或更换指定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3、向甲方咨询经济、金融相关问题。

第九条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甲方需要的资料,说明重大变化事项。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战略投资计划。

2、按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支付企业财务顾问费用。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在甲方办理存款、结算、贷款

等业务。

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顾问合作的各种协议书、报告、合作方式、合作理念等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甲方因开展财务顾问服务而向乙方出具的任何书面文件必须经委派的财务顾问人员签字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仅作为乙方决策参考,乙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第十二条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臵之不理,则应对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

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积极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

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四

**律顾字(2013)第***号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其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派出熊更新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职责范围为:

1.法律咨询事务:

a)就甲方不时咨询的有关甲方日常营运中的重要事项,提供专业上的咨询意见或法律意见。b)c)d)根据甲方的需要,审查甲方拟签署的重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就甲方合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给予专业建议及法律意见。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完善和制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便甲方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公司管理。e)就甲方客户之欠款发出律师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其它具体法律事务

a)代为起草甲方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合同、员工培训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

b)为甲方聘用、续聘、辞退、解聘员工提供法律意见; c)代为甲方草拟、整理和规范各类合同文本的范本;

d)就甲方内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及维护提供咨询意见及法律意见; e)就甲方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法律文件提供审查意见。

3.代办法律事务

a)代为办理甲方委托的收购、合并等业务中的基本法律调查,参加甲方有关收购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事实调查报告,代为草拟 谈判提纲等。b)代理甲方办理各种类型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等。c)d)e)f)与客户进行追收欠款的谈判和协商。

为甲方进行知识产权案件的详细的侵权事实调查。为甲方单项或专项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服务。

4.代理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

除有关法律禁止代理的外,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申诉或仲裁;代理申请行政复议;代理甲方的索赔、追收债款、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声誉。5.项目代理及融资、重组

a)代理甲方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等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

b)参与进行甲方企业的改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本重整、股份转让、债务重组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 万元,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支付。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从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第2项所列项目咨询服务及其它具体事项服务时,不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但有关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第4项及第5项所列项目服务时,按附件一的标准收费或另外协商收费,双方应另订委托合同。

六、工作方式

1.乙方律师可以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为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根据甲方委托的事件的性质,双方约定时间,到甲方处理相关事务。

七、工作原则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服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或干涉甲方内部事务。即使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事务,也需征求甲方意见方可做出处理,甲方应把法律顾问当作本企业的参谋、助手,主动、及时征询顾问意见,对合理化建议、法律意见认真听取,以避免失误、纠纷。

八、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实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保证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

九、忠诚义务:乙方及其指派的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及指派的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与甲方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个人、销售商、供应商、消费者等)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乙方代表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件

一、收费标准

一、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2500元

(2)劳动争议案每件4000元,包括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3)追收货款或侵权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50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每件先收取8000元的办案费,胜诉后按胜诉的标的额收取5%的提成。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4)以上费用不含办案差旅费,如需出差,甲方按乙方实际支出,凭发票报销。

代表律师(签字): 乙方:****律师事务所

二、如果甲方决定同意以上收费标准的,乙方应予以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

三、其他需收费法律事务,具体收费,双方另行协商。

5.常年财税顾问协议 篇五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武汉福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甲方兹同意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聘 请

1.1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期限5年,即从 2017 年至 2021年止。

1.2 乙方指派律师 邓俊波、杜娟等,按照甲方指示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之服务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按甲方指示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就一般性法律事务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

(2)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完善各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甲方要求为其每年安排员工法律知识培训;(4)协助修改或完善一般性法律文件;

(5)协助或代表甲方参与一般性商业谈判或调查;(6)处理涉及项目融资、担保安排、债务重组等法律服务;(7)提供资产重组、公司上市、债券发行等证券法律服务;

(8)从事专项的法律尽职调查取证和协助审核具体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9)其他法律事宜。第三条 法律顾问服务费

3.1.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壹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2017基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乙方应在每年12月18日前支付下一法律顾问服务费。

3.1.2乙方协助以非诉讼、诉讼或仲裁方式进行债务追收或处理其他商业纠纷收费标准:乙方代理甲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在立案前按诉讼标的额1%一次性支付基本案件服务费,待具体个案回款后3日内再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的9%向乙方支付专案法律服务费;乙方代理甲方作为被告应诉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3.2 甲方指定余东为联系人(tel:***)与乙方联系。3.3 法律服务费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支付:

(1)以“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为抬头,开具支票交付乙方;或(2)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将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三阳路支行 开户名称: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 银行账号:42001***3926 第四条 费用支出

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如须到武汉市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办案费用,包括合理的交通、食宿和政府收费,应由甲方负担。如乙方预先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正式发票或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实报实销。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为进行法律服务所必需的、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甲方签署合同前需交由乙方审批,否则,由该合同导致的一切诉讼或非诉纠纷乙方将按以同类法律服务标准另行收费。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 乙方应对甲方的咨询或询问应作出及时和全面的回答; 6.2 乙方有义务依甲方要求向其定期提供书面业务进展报告;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披露;

第七条

终止

若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单方在期届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所付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若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退还协议未履行期间的顾问费。

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及律师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户(签章)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二○一七年

二○一七年

6.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xx

地址:xx0层xx03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代理记帐报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会计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检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账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2、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资讯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3、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财经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站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4、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5、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6、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网站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网站(http://)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乙方网站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网站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分次)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户 名:武汉汇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发展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8618xx1710756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网站上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公司网站,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篇七

A类

律师顾问费:人民币50000元/年,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由我所指派一至二名律师或组成律师团队负责处理,事务所派律师在贵公司上班,报酬2000元/月左右,一般的诉讼活动由该律师代理,根据办案的质量,给予一定数额的提成奖励,补助一定数额的通讯费和交通费。涉及到的重大商务活动,我所派专业律师一起参与;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仲裁和疑难案件,原则上由我所再指派律师,共同参加诉讼活动,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优惠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诉讼案件的代理质量,有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利。

B 类

我所受聘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由我所组成律师团队并指派一名律师负责处理一般的诉讼活动由该律师代理,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仲裁和疑难案件,原则上由我所再指派律师,共同参加诉讼活动,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优惠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诉讼案件的代理质量,有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利。

固定服务:

顾问律师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上门作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讲座;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具体范围包括:.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件或法律文书;.制定、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商业秘密及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就客户对外投资、担保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5 .就客户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提供与客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法律信息;.参加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清理客户的债权债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就客户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的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10.根据客户的需要,对客户员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11.根据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12.根据委托,代理参加客户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咨信调查、投融资、股份制改选、企业并购与上市);

13.根据委托,代理参加重大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收费标准:

基本顾问费为30000元起。客户需要顾问律师代理第11、12、13项法律事务时,需另行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律师费;

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

C 类

固定服务:

每年18个工作日(或共36次)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一个工作日(或共两次)上门作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讲座;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二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

服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2 .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与模版制定4 .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取得、保护与利用6 .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协调.冲突与纠纷的处理8 .员工法律培训与法律信息提供。

收费标准:

基本顾问费为20000元,上述内容外的法律服务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75%收取律师费;

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

D 类

固定服务:

每年8个工作日(或16次)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

服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2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与模版制定.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4 .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取得、保护与利用.冲突与纠纷的处理6 .法律信息提供。

收费标准:

基本顾问费为10000元,上述内容外的法律服务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

E 类

个人法律顾问业务:

为个人提供包括求职、购房、买车、消费纠纷、离婚=遗产等多个与个人生活、教育相关的法律服务。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

收费标准:

8.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篇八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行业精英,以及高速准确的信息平台,与社会各界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专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定位、风险规避及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为公司全面解决经营方案的综合性机构。

在法律服务行业,决定其能否成功的根本因素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理解的厚薄、技巧运用的娴熟,知识和技巧到达一定程度,大家都是一样的,能分出高下的是人的心境,恒心、信心、和责任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团队,也是一个充满自信能够持之以恒和坚持职业操守的团队,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服务目标

基于对以往法律顾问单位与相关利益主体间发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及相关活动总结所得经验,我方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研究和解决对象而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内部主要有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雇员,外部主要是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考虑到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司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防范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隐患,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我方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该方案将通过对公司的行业特点、资本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监管体制、公司生产营销、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等方面的考察、评估,通过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等重要环节勤勉尽责地跟进,配合公司建立与完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体系,将律师事务所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用到公司商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包括公司设立、治理、投资、营销等综合事项及公司合同制度的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和各类纠纷处理方面,通过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和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士经营风险。

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不可抗力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下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体系下的法律风险。公司权责不清、决策草率、制度缺位和监管失控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因,而违法违规、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外因。前述法律风险都将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各项处罚,使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造成损害。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与服务内容都是围绕相关法律风险的预判、防范、控制和化解而确定和展开的。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一)法律咨询、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建议。

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商务活动能在事前、事中乃至事后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其效果不仅体现在法律风险的避免与或然损失的减少,而且将贯彻在公司员工的工作思维中,从而养成对公司十分有益的工作习惯。

我方在下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有助于公司之公司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和权利的保障性,并有助于经营损失与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的减少:在合同、税务、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合作、企业并购,行政刑事及诉讼、仲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法律问题及事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调研和尽职法律调查,将调研、调查之结果以书面法律意见报呈,供公司决策参考。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我方希望,通过下述主要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帮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损失,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由此,我方将以公司法为核心,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建立和完善。

1、公司章程

作为公司“宪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资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忽略。现公司普遍使用的格式章程,因其对公司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可能使公司高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无法依据章程操作而导致公司僵局。为此,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十分重要,即使无法修订,也应尽量作可操作性方面的补正努力。对股东、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对此作出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权或侵权风险。

2、公司议事和工作规则

议事和工作规则包括股东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行力的高低是现代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对于议事和工作规则公司可能均已制定,但制定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执行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我方建议公司,可以实行顾问律师对上述规则的跟进制度,将公司运行的程序法赋予实施,并有建议权向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合同书的保管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合同基础资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其主要作用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辅助作用是事后补救。该制度的作用将体现在合同缔约准备、审核签订、依约履行、争议处理和违约救济等方面。

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将使公司职员在合同范本使用、授权委托、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评审、合同纠纷预警、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统计和合同监督检查等细节方面有章可循。

4、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等方面。详见(四)

5、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详见(五)

包括各类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在每个进程的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的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行业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公司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公共场所的突发治安事件、“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雪灾、铁路列车脱轨相撞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航空公司返航事件、银行金库被盗事件、酒店福寿螺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使企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者而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成功地处置与媒体应对将成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良好时机,有助于增加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此,公司必须针对某些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作出合理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我方根据新近发生的实例及自身的研究探讨认为,顾问律师可以在突发事件中扮演多种角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重点解析、预研企业突发事件公关预警机制体系与整合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媒体报道、媒体危机的积极应对,及如何降低法律责任。

(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谈判及模版制定

1、合同审查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签订前的审查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和在实务中培训一线员工;即使是签订后的审查也有助于依约履行与控制对方违约风险。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力争使公司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公司交涉

在涉及重大合同谈判,品牌招商时,我方律师团将随同公司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办公,以便公司做出有利的决断。

3、公司法律文书模版

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送货单、验收单等法律文书是物权与合同履行的重要书面依据,也是今后获得法律救济的根据。任何法律文书的准备都不排除此后可能的诉讼或仲裁中作为证明权利与义务的证据。相关模版的建立可以使一线工作人员减轻临阵时的犹疑和压力,也利于公司商业风险的控制。希望我方多年积累的法律顾问服务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公司有所帮助与借鉴。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流程特点,与公司共同设计与跟进相关文书的模版建设,力求规范相关的法律风险。此外,鉴于商业活动的复杂性与灵活性,我方一般在制定模版时推荐可选择援引的不同条款,并会对一线合同签订或履行职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以便他们灵活使用相关模版

(四)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1、劳动人事

公司的竞争归根究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长盛不衰的关键,对照欧州、日本与我国的公司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公司在人才的培植观念及制度上仍亦步亦趋。理顺劳动人事关系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发展壮大了公司。我方将重点集中在公司在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与应用上,形成制度化+顾问律师跟进的工作机制,并同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向职工宣传职工手册对其的法律效力。健全职工违纪的证据保留制度,完善职工辞职与解雇规程,以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与诉讼。

2、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针对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公司最具有“利润率”的武器。我方将重点操作如何使公司有价值信息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如何使公司客户名单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建立并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制度),不定时向员工培训侵权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教育。

3、竞业限制

我方为从源头上维护公司的利益,将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合理设计竞业限制补偿金,做好职员离职时的告知工作。(五)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本,这就必然涉及如何保护并发挥公司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机制。我方的意向是全面审查公司知识产权的现有状况,重点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的保障体系。

建立并完善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机制,建立并完善商标权侵权预防及救济机制,并有工商,司法部门培育对公司商标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公司的相关文件受著作权法,通过合法程序有效的保护公司产品宣传品的著作权;预先向公司报告其专利产品所涉专利仿制的可能性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以便在专利的行政与司法保护程序中有备无患;同时,在信息时代,公司域名的开发和权利保护以及对侵犯域名的救济保护,也是我方工作的重点。

(六)纠纷的处理及司法救济

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纠纷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纠纷,它包括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与公司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加盟店面之间的纠纷,这主要由我方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来解决。二是外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消费者、合作商、供应商、媒体的纠纷,以及公司在税务等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纠纷。对此,我方将双管其下,即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运行和证据保全机制,又通过运用成熟的智慧来化解上述纠纷,以维护公司的利益。(七)员工法律培训与法律信息提供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是我方进驻公司后日常工作的组成要素。全面向公司原告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培训,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培训,雇员法律责任培训,以及公司特别需要的行业法律信息的动态提供。

(八)、法律风险防范业务

法律风险是企业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或了解甚浅,更不知道规避或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技巧,他们或将不幸都撞到了法律风险的暗礁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如影随行,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各类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

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控可防。我方将着重帮助对公司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通过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实际问题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和操作流程,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工作原则

1、我方建议公司采取顾问律师,固定工作方式和不固定工作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顾问律师每周至少一天到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固定日期以外,如发生需要顾问律师办理的事务,公司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公司办理;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公司办理时,顾问律师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工作原则

(1)及时,法律顾问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勤勉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文本制作、文书审查等法律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优先,法律顾问律师将优先从速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优惠,如涉及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之外需另行收费的特别法律事务,我方提供优惠报价。

(4)专业,法律顾问律师不仅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每件法律事务均在穷尽法律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意见与建议。

(5)团队,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提供社会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和负责律师缺位补进等团队配合服务。

五、法律顾问费用

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

(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法律顾问费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收取,除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减收法律顾问费外,其余法律事务不再收取。

(3)采取签约费+个案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每年的基本法律顾问费一般为5万元,具体个案的收费减半收取。

结束语

9.常年财税顾问协议 篇九

聘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三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为甲方的合法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业务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件; 3.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4.应邀向甲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宣传; 5.为甲方专门性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6.对甲方有关事项进行律师见证; 7.对甲方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8.应邀列席甲方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建议或咨询意见; 9.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法律事项处理;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 11.接受甲方委托就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2.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履行上列范围的各项法律事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应妥善安排时间,以保证法律顾问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 法律顾问的权利:

1.根据律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向甲方决策机构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2.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帐册、报表及其它资料,向有关单位、部门及员工了解,调取证据;

3.若应邀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提供必备的会议资料;

4.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第六条 法律顾问的责任:

1.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2.严守甲方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不得随意发表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言论;

3.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冲突之人委托,代理诉讼及非诉讼事务。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加以阻挠。因甲方的不正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可根据事实情由解除合同。

第八条甲方按每年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此项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每年支付一次。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有变动,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没有通知则视为自动顺延壹年,每年如此。第十条 甲方在委托法律顾问从事本合同第三条第9—12项所及法律活动时,应单独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并另计收费用;乙方应酌情按收费标准的低限给予优惠。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务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法律顾问为承办甲方委托事务所实际开支的必要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资料复印费和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等),依乙方开列之明细并依票据或甲方规定的有关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代表:

乙方:(公章)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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