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9篇)
1.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一
2014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纪律自律责任书
我自愿申请留校度暑假,并承诺留校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自律。经过学习,对以下管理要求已经知晓。
一、申请留校的学生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必须按要求由宿舍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不得擅自在其它任何地方留宿,严禁夜不归宿,寝室内不准留宿他人。留校学生如须离校应书面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二、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留校期间,尤其要注意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严禁存放和使用蜂窝煤炉、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等违章用具;注意食品卫生,禁止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外出活动要向学院值班老师报告并获准。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不到校外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不参加无安全保障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不到非正规企业和非合法单位打工实习,防止受骗或陷入传销组织。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到泄洪河道等禁止活动区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危险交通工具,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未经学校许可不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未经专业培训不参与高危作业;防范暴风雨、洪灾、雷电、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事故。
三、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凡因擅自违反管理规定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责任。本人保证,暑假留校及有关事项已告家长知晓。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24小时安全值班电话: 舍管中心假期值班电话: 本院暑假值班时间 值班电话: 班主任电话:
本人家长有效联系座机: 本人家长有效联系手机: 本人假期有效联系电话: 暑假居住寝室:
本人签名(按手印):
学院: 班级: 学号: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2.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二
为规范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留校住宿学生自愿做到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由自己妥善保管,进出门主动登记。
三、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提前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公寓楼栋管理人员处登记,外出时需要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
四、保证凭本人有效证件,主动刷本人校园卡出入学生公寓,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按时就寝,自觉接受值班员的查寝、核对证件。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生火做饭、煮菜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异性等。
六、保证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财产,爱护消防设施,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七、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保证不到稷下湖或其他无安全设施保障的江河、湖泊游泳、戏水。
九、承诺在自愿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未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或由于个人过失或过错,导致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失或不良后果,由此造成的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十、本承诺书在公寓楼宣传栏张贴,向全体学生公开,每个住宿学生自觉在所住宿舍楼门卫处签字承诺。
2014年 7月 8日
本人已阅读以上承诺书内容,自愿遵守。
3.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三
为规范我院学生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学生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愿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2010年暑假留校居住系本人自愿,并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已经征得家长同意。
二、保证留校期间能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保证留校住宿严格遵守《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区管理条例》,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由自己妥善保管。
五、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能提前向系部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公寓楼栋管理人员处登记;如中途需离校者,能向负责老师请假,并把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未按规定办理者,一切后果自负。
六、保证严格执行我校现行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宿舍,不得夜不归宿,并按时就寝。
七、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不生火做饭、煮菜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保证不到深水区游泳等。
八、保证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公共财产,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九、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十、本人承诺在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学生留存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级班
4.暑假留校期间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四
为维护假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假期在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营造一个良好地校园氛围。我承诺:
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申请留宿手续。未经学校同意,不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二、在假期的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接电源;不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劣质电器;不存放或使用炊具;不乱挪用消防器材;不违章用火、用电、用水;不存放管制刀具和危险品;不男女混宿;不私自接纳学校没有准许住宿的人员;不携带外来人员到宿舍留宿。爱护公物,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四、不酗酒、不吸烟、不赌博、不吸毒、不养宠物、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健康信息、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
五、不贪图小便宜;不贪意外之财,增强防骗意识,放止上当受骗。
六、不私自组织野外旅游、探险、游泳、野炊等活动,以免发生火灾、生命安全等事故。
七、注意人身、财产、宿舍、交通、饮食等安全,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存入银行,关好宿舍门窗,保证通信畅通,出行返校注意安全。
八、不擅自到校外租房住宿;不晚归或夜不归宿;按时就寝,特别是晚上不在宿舍外(特别是校园外)游玩逗留太晚。
十、遵守作息制度,不大声喧哗,不作影响他人的事。
十一、牢记作息时间,自觉持学生证和工作证明出入公寓。公寓开关门时间为:上午:6:00-8:30中午:11:00-14:00晚上:17:00-22:00,如有变动以宿舍楼管理员通知为准。
十二、中途退宿向公寓管理中心及所在系部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十三、如违反上述承诺,随时取消住宿资格并自觉接受学校处理,出校意外伤害事故自己负完全责任。
承诺人:辅导员(签字):
联系电话:系部(盖章):
学号专业班级:
原公寓楼栋寝室号:
家长意见:
5.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五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确保暑假期间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厦门校区具体情况,现将暑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学离校回家前,应将自己的现金、电脑及相机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尽可能带回家,倘若遗失、损坏应由学生自行负责。携带贵重物品离开本楼栋,应自觉到楼栋值班室按规定进行登记。同学不得将个人物品寄存在楼栋值班室。
二、为确保假期宿舍安全,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应自觉关好宿舍门窗,尤其住在一楼的同学要关好前后窗,把物品放置远离门窗位置,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关闭宿舍电源开关、水龙头,将门窗锁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暑假期间要留校的同学需到信息门户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留校申请,同时还需到楼栋值班室办理相关留校登记手续,领取并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暑假留校学生用电申请表及安全自律承诺书》,于6月29日前交回楼栋值班室;6月29日前未递交申请书的宿舍,视为暑假期间没有同学在宿舍住宿,从7月2日上午10:00起停止宿舍供电。
四、放假后,未申请留校的宿舍最后一位离校同学请到楼栋值班室领取封条并与楼栋管理员一起张贴封条,否则从7月2日起由学校统一张贴封条;凡是暑假期间回宿舍楼者,不得私自拆封,应先告知学院返校原由,并到楼栋值班室登记后,在物业管理员陪同下一起拆封条,打开宿舍门。
五、留校同学要认真遵守《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若有外出者,务必到所在楼栋值班室进行去向登记备案;禁止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如遇到紧急或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物业相关部门或拨打学校值班电话:6163322(物业维修部)、6160000(校园总值班)、6161777(信息处值班室)、6160110(保卫处)、6160120(医务室)、***(学生处)。
特此通知!祝同学们一路顺风,假期愉快!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
2012年暑期学生社区宿舍住宿管理须知(厦门校区)
一、假期离校前同学须知
1、离校前应做好宿舍物品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易腐烂的食品等适当处理。携带贵重物品离开本楼,应自觉到楼栋值班室按规定进行登记,不得把私人物品寄存在楼栋值班室。
2、关闭所有电源开关、水龙头,拔下所有电器电源插头,关好窗户、锁好门。
3、宿舍门锁更换的,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提交一把备用钥匙给楼栋管理员,以便紧急状态下使用。
4、每个宿舍最后离开的同学,应到楼栋管理员处登记,并与管理员一起在本宿舍门上粘贴封条并签名。
5、暑假期间有返校的同学不得私自拆除封条,应与管理员一起拆除,同时应及时告知学院返校原由,并在管理员处做好登记,下学期开学时,各宿舍第一个到校的同学应与管理员一起拆除封条,并在相应登记表上签字。
二、假期留校同学须知
1、留校同学不允许单住,必须至少有两名同学一起住,只有一人留校的宿舍,必须服从学院安排与其他宿舍合住。未申请留校住宿的宿舍,学校按规定锁门、贴封条和切断水电供应。
2、暑假期间要留校的同学需到信息门户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留校申请,同时还需到楼栋值班室办理相关留校登记手续,领取并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暑假留校学生用电申请表及安全自律承诺书》,于6月29日前交回楼栋值班室;6月29日前未递交申请书的宿舍,视为暑假期间没有同学在宿舍住宿,从7月2日上午10:00起停止宿舍供电。
3、按学校规定,假期留校同学不享受宿舍用电免额度。假期宿舍用电费用由留校同学承担,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天内按实际用电量结算。
4、假期学生宿舍实行夜间不断电管理,学生出入楼栋一律实行刷卡进出,晚上11点前学生必须回到宿舍,11点以后学生不许外出,确有特殊情
况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值班老师进行审批。
5、暑期留校期间,离校一天以上者,须提前向学院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到所住楼栋值班室办理外出登记手续。
6、留校同学须自觉遵守《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严禁酗酒斗殴、使用明火、违规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学校工作人员将定期对学生宿舍生活秩序、违章用电现象进行检查,若检查发现违规违纪,则一律按照学生社区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禁止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包括亲属、本校同学等),假期男女生互访时间为1.5小时,超时仍不离开者,将由物业管理员将其抵押证件没收并交至学院值班老师处。校外人员来访时间为45分钟,超时不走者,将由保安将其带出。
8、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住宿期间携带贵重和大件物品离开楼栋时,应按规定自觉到楼栋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
9、为确保暑期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应自觉关好门窗,尤其住在一楼的同学要关好前后窗,把物品放置远离门窗位置,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关闭宿舍电源、水源开关,将门锁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0、暑假期间将24小时供电及开放网络信号,若宿舍出现停电、停水、及网络信号等情况,请自行拨打服务电话或在值班楼管处登记报修。
11、如遇到紧急或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物业或拨打学校值班电话:6163322(物业维修部)、6160000(校园总值班)、6161777(信息处值班室)6160110(保卫处)、6160120(医务室)、***(学生处),以便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6.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六
各系部:
为确保2015年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教学实训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留校学生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就2015年暑假学生留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申请对象
暑假留校仅限于参加教学计划内安排的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竞赛训练的学生。其余学生一律不能留校。
二、申请时间
学生提交留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留校申请程序
申请留校的学生,由各系统一进行审核、汇总,系书记签字,加盖系部公章,于7月2日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张霓处。
四、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管理”为原则,系部及有关部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
学生动态。请各系部7月10日前将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老师、值班时间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张霓处。
(二)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留校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四)学生留校前应签订留校安全责任书,留校期间务必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现金等)须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后勤服务总公司
武装保卫部
7.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七
集中住宿的通知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假期之间对部分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对所有宿舍进行维修,遵照学院的管理要求所有留校学生必须集中入住。目前我们暂考虑开放以下楼栋,男生B3、B4、B5、E1、E2(教师公寓),女生C1、C2、C3、D11、D12。以上开放楼栋的留校学生可以不搬动。而其它楼栋留校的学生则要集中入住在B5(男生),C1(女生)。凡要留校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申请上必须作出假期之间在校入住的安全承诺),由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经所在系和宿管科批准后,方可办理留校住宿手续。
希望留校学生了解具体规定后再作留校决定,留校学生请自觉维护假期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的防范意识,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如若违章违纪,必须作出处理并以通报批评,根据其不守承诺的违约行为,记入宿舍诚信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假期住宿资格,通知其所在系,开学后报学工科进行处理。
具体集中入住时间为7月1号——8月22日,7月6号开始封楼(除规定入住楼以外的宿舍楼全部断水、电进行维修)留校学生必须在6号以前搬到指定的房间入住。未办入住手续的这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封楼前通知广大学生贵重物品带走,需存放的6月29日集中存放在C2进行保管。
留校住宿学生每人交近期1寸彩照一张,并在入住区域填写入住登记表。(进入宿舍需对照相片)
注: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8日。
后勤部、学工部、保卫部
8.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八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4]158号)精神及《中卫市教育局关于放暑假的通知》卫教发[2014]143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9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为了防止学生在暑假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我校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雷电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与家长签定假期学生监督安全责任书,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学生在假期期间要做到:
1.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内外各项规章制度。
2.在家听从父母安排,未经家长同意或陪同不准私自离家外出,更不能夜不归宿。
3.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准在沟、渠、湖、塘等水域旁边逗留玩耍或者到里面去游泳,以防发生落水溺水事故。
4.在家中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玩弄电器,不得摸弄电器插座、开关,不得私拉电线。
5.严禁开摩托车或者其他机动车辆。不坐无牌、无证、违规驾驶的机动车辆,禁止乘坐手扶拖拉机和农用卡车;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不追逐,不互相打闹;横过马路,需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不在道路倚坐、扒车、追车或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乘坐车时,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6.不在公共场所内追逐、嬉戏、打闹;上下各式楼梯、楼道要有秩序靠右走,不允许前推后拥。不爬越任何阳台、围栏和窗户,不攀越防护栏。
7.不进营业性“二室三厅”(电子游戏机室、桌球室、录像厅、营业性歌厅、舞厅)和网吧等不适合青少年学生进入的场所;不观看黄色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不和社会上不正当的人来往。
8.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参与任何危险性的团体活动。
9.在假期期间不得喝酒、酗酒,不参与赌博和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携带和使用三品(易燃品、易爆品、毒品)。
10.不打蜂窝,不逮蛇,不逗狗等动物,不爬树不玩火,不放鞭炮,不携带和玩弄凶器(匕首、仿真枪和其他管制刀具)。
11.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危险因素或者险情立即避开或及时报告家长、教师或报警。
学生家长在假期期间要做到:
1、平时注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雷电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严禁家长带领学生到沟、渠、湖、塘等水域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3、严禁家长带领学生外出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农用三轮车、及无牌照车辆和超载客运车辆。
4、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5、家长要随时掌握学生的去向,监督学生不进营业性“二室三厅”(电子游戏机室、桌球室、录像厅、营业性歌厅、舞厅)和网吧等不适合小学生进入的场所。
6、家长要参照上述“学生在假期期间要做到”事项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监管。
学校已对学生做到安全宣传、教育、防范的职责,希望各学生家长要遵照本责任书的规定,要求自己的子女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班别:年级班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9.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篇九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暑假留校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辅导员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暑假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院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院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不允许学生单独在一间寝室居住,由学院统一安排调整寝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暑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暑期住宿管理规定》。,暑期寝室作息时间调整为:早上7:00-11:00,下午15:00-22:00,学生必须凭学生证进出学生寝室,并按规定住宿,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学生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学生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禁止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应主动提高防火、防水、防电的安全意识。
四、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暑假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不得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泳玩耍,由此造成意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签字:
辅导员签字:
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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