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024-11-23

稻谷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精选11篇)

1.稻谷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篇一

目的:建立预胶化淀粉检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范

围:适用于预胶化淀粉的检验。责

任:质检室。内

容: 试剂

碘、碘化钾、盐酸、硫代硫酸钠、无水碳酸钠、淀粉、重铬酸钾、硫酸、醋酸、甘油、乙醇、草酸三氢钾、无水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邻苯二甲酸氢钾、硼砂、氢氧化钙、盐酸、过硫酸铵、硫氰酸铵、硫酸铁铵、甲醇、氯化钠 仪器

垂熔玻璃滤器、容量瓶、分析天平、烧杯、碘量瓶、酸式滴定管、碱式滴定管、具塞棕色玻璃瓶、磁力搅拌器、聚乙烯塑料瓶、酸度计、50目筛、100目筛、研钵、称量瓶、烘箱、干燥器、坩埚、电热板、纳氏比色管、分液漏斗 操作步骤

3.1 性状: 本品为白色粉末;无臭,无味。3.2 鉴别: 3.2.1 取本品约1g,加水15ml,煮沸,放冷,即成半透明类白色的凝胶状物。

3.2.2 取本品约0.1g,加水20ml,混匀,加碘试液数滴,即显蓝色或蓝黑色,加热后逐渐退色。

3.2.3取本品,用甘油醋酸试液制片,在显微镜下观察,为原淀粉和残片的聚集体,外形失去淀粉粒原有的球形,表面为不规则的颗粒。

3.2.4取本品,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其部分颗粒的偏光十字完全消失。3.3 检查

3.3.1 酸度 取本品10.0g,加中性乙醇(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10ml,摇匀,再加经煮沸放冷的水100ml,电磁搅拌5分钟,取上清液,依法测定,PH值应为4.5~7.0。检查法:见PH值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

3.3.2 粒度 取本品15.0g,称定重量,依法检查,左右往返,边筛动并拍打15分钟。能通过六号筛的样品量不得少于供试量的90%,不能通过三号筛的样品量不得过供试量的0.5%。

检查法:见粒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3.4 干燥失重

取本品,取本品,在120℃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4.0%。检查法:见干燥失重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

3.5 灰分 取本品1.0g,置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碳化后,逐渐升高温度至600~700℃,使完全灰化并恒重,灰化不得超过0.3%。

3.6 铁盐 取本品0.50g,加稀盐酸4ml与水16ml,振摇5分钟,滤过,用少量水洗涤,合并滤液与洗液,加过硫酸铵50mg,用水稀释成35ml后,依法检查,与标准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溶液1.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2%)。

检查法:见铁盐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

3.7 二氧化硫

取本品20.0g,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200ml,充分振摇,滤过,取滤液100ml,加淀粉指示液2ml,用碘滴定液(0.005mol/L)滴定,消耗的碘滴定液不得过1.25ml(0.004%)。

3.8 氧化物

取本品5.0g,加甲醇-水(1:1)的混合液20ml,再加6mol/L醋酸溶液1ml,搅拌成均匀的混悬液,精密加临用新制的饱和碘化钾溶液0.5ml,混匀,放置5分钟,不得有明显的蓝棕色或紫色(0.002%)。

3.9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每1g供试品中除细菌数不得过1000个,霉菌及酵母菌数不得过100个外,还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检查方法: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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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稻谷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篇二

1 临床资料

1.1 诊断标准

参照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医病症诊断效果标准》, 诊断标准为:头痛、眩晕、耳鸣、耳聋、视物不清, 有体位性猝倒, 颈椎侧弯后伸时, 症状加重。X线检查显示颈椎横突间距变小, 钩椎关节增生;CT检查显示左右颈椎横突孔大小不对称, 一侧相对狭窄。

1.2 纳入标准

(1) 符合前述疾病诊断标准者。 (2) 头晕伴体位性猝倒病史者为重症, 头晕伴X线片病理改变者为中症, 头晕排除颅内病变、美尼尔氏综合征、X线片异常者为轻症。 (3)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排除标准

(1) 不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和纳入标准者。 (2) 已接受其他治疗者。 (3) 合并颅内病变、美尼尔氏综合征、精神病患者。 (4) 混合性颈椎病合并脊髓压迫症状患者。 (5) 年龄在18岁以下及65岁以上的患者。

1.4 一般资料

选择符合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600例, 男228例、女372例, 年龄19~62岁, 病程2周~15年。其中症状以头晕、头痛为主342例, 伴有眩晕462例, 伴有颈肩痛564例, 伴有恶心、呕吐264例, 伴有视物模糊198例, 伴有记忆力下降216例, 伴有四肢麻木150例, 伴有猝倒史24例。X线检查颈椎失稳600例。颈椎CT检查示椎间盘膨出或突出600例。经颅多普勒超声 (TCD) 检查示单侧或双侧椎基底动脉血流速度加快或双侧血流速度不对称318例, 单侧或双侧椎基底动脉血流速度减慢138例, 动脉弹性减弱216例。

1.5 分组方法

将600例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 采用简单随机方法 (第四军医大学SPLM统计软件) 分为旋牵手法治疗组 (A组) 、旋转扳法对照组 (B组) 、颈椎牵引对照组 (C组) , 各200例。

2 治疗方法

3组均用对应方法治疗:A组采用旋牵手法治疗, B组采用旋转扳法治疗, C组采用颈椎牵引治疗。治疗6个疗程, 1次/周, 4次/1疗程。分别于治疗前后、治疗1疗程和6个月后进行TCD检测和X线检查, 治疗结束后采用门诊预约来诊随访, 必要时出诊随访。

2.1 旋牵手法

准备手法:患者取坐位, 背部紧靠椅背, 使肩背部肌肉放松, 医生立于患者背后, 以双手拇指在颈根部从下到上, 直达双风池穴, 来回横向交叉推揉, 使膀胱经与督脉交通。反复操作3分钟, 然后在颈、肩背进行滚法治疗。

点穴:以双手拇指依次从上到下点、按、推、揉哑门、风府、风池、百劳、天柱、大杼、肩井、肩中俞、肩外俞穴位, 反复揉按5分钟。

复位手法:以患者右侧椎动脉受压为例, 医生立于患者背后, 右手拇指抵于患者左侧风池穴, 食指、中指置于待复位椎体横突, 左肘窝绕于患者下颌, 双手配合, 边左旋边牵提, 头部由屈到伸, 一般可听到一串小关节响声。另一侧同法再做一次。

放松手法:用拿法放松颈部肌肉, 搓肩关节, 作梳头、擦汗动作。按压臂髎、曲池、手三里、内关、合谷穴。

2.2 考核指标

效应指标:临床症状、体征。

TCD检测:两侧椎动脉 (VA) 、基底动脉 (BA) 的收缩峰期血流速度 (Vpeak) 、舒张末期血流速度 (Vmin) , 搏动指数 (PI) 、阻力指数 (RI) 值。

X线检查:进行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检查。

2.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3组治疗前后主要症状、体征有效率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3 治疗结果

3.1 效果评定标准

参照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医病症诊断效果标准》。效果评定标准: (1) 治愈:眩晕及其伴随症状、体征消失, 即时超声多普勒示椎基底动脉供血恢复正常, 半年内未复发。 (2) 显效:疗程结束后, 眩晕消失, 其他症状、体征基本消失, 椎基底动脉供血明显改善, 或已达到临床治愈标准, 而随访不足半年或在半年内复发。 (3) 有效:眩晕程度减轻, 发病次数减少50%以上, 其他症状有所改善。 (4) 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者。

3.2 结果

3.2.1 3组治疗前后血流参数比较 (见表1)

3.2.2 3组治疗后X线检查结果

治疗后X线 (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 检查结果:治疗前后通过X线检查可发现4种体位变化不甚明显, 3组比较无明显差异。治疗1疗程后3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有恢复的迹象。治疗6个月后A组有25.4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恢复, 达到了静力平衡, 原有症状完全消失;66.6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 生理弯曲基本恢复, 基本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8.00%的患者颈椎颈椎横突孔增大不明显或未增大, 生理弯曲未恢复, 未达到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而B、C组分别有23.00%、13.2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恢复, 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消失;60.00%、53.6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 生理弯曲基本恢复, 基本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17.00%、33.2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不明显或未增大, 生理弯曲未恢复, 未达到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无改善或加重,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注:治疗前后比较, △P<0.05, ○P<0.01;各组比较, ●P<0.05

3.2.3 3组随访结果 (见表2)

治疗6个月后随访:A组有28.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未复发;64.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未加重;8.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加重。而B组、C组分别有27.00%、13.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未复发;56.00%、50.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未加重;17.00%、37.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加重,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注:与B、C组比较, △P<0.05

4 讨论

颈椎病是因颈椎间盘退变本身及其继发性改变刺激或压迫邻近组织, 并引起各种症状和/或体征的疾病。颈椎病现在的基本概念, 是以颈椎间盘退变为主要病变基础, 包括颈周围肌肉、关节继发性改变和相邻椎体退变增生直到压迫神经血管等, 并引起与之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1]。目前国际上较一致的看法是指颈椎间盘退行性变, 及其继发性椎间盘关节退行性变所致脊髓、神经、血管损害而表现的相应症状和体征[2]。临床上主要分为神经根型颈椎病、脊髓型脊椎病、交感神经型颈椎病和椎动脉型颈椎病4种。颈椎病属于中医学“痹证”“痉证”“瘫证”“眩晕”等范畴[2], 而椎动脉型颈椎病主要属于中医“眩晕”的范畴。

旋牵手法是由我院首创的一种无创伤、简单易行、效果良好的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的方法。旋牵手法将旋转扳法和颈椎牵引相结合, 使这2种各具特点、效果较好的手法融合在一种手法中, 取得迭加的治疗效果。

采用旋牵手法, 旋头将上部小关节锁住后牵引、复位上部小关节, 边旋边牵, 逐步锁定、牵引、复位中下部小关节, 一气呵成, 可听到一串小关节响声, 从而达到复位关节微小移位, 调整椎间关节紊乱, 扩大椎间孔, 恢复生理弯曲的作用, 有效解决了横突孔狭窄、钩椎关节增生、关节突关节增生、颈椎失稳、颈椎活动对椎动脉的影响和颈部软组织病变[3], 缓解了颈部交感神经受刺激引起椎基底动脉继发性缺血[4]。

1957年德国Auton等提出, 椎动脉在枢椎横突孔至枕骨大孔有4个弯曲。倪文才报道[5]人体椎动脉在这一段有6~7个弯曲。徐德永等[6]认为椎动脉多位于骨性管道 (横突孔) 内, 其游离段亦与颈椎的骨性结构 (如钩椎关节、关节突、小关节等) 有关, 并且当其进入颅内之前弯曲多、折角锐、血流速度不均匀, 常易发生管壁硬化, 这是椎动脉型颈椎病的主要病因。经TCD[7]检测也显示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的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通过旋牵手法的“点、按、推、揉、拿、搓”一体治疗, 能将膀胱经与督脉交通, 使肩背部经穴达到治疗作用, 发挥了理筋整复、滑利关节、疏通经络、行气活血的作用。

旋牵手法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 为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开辟了新的途径。

摘要:目的 观察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的效果, 研究旋牵手法的治疗机理, 并制定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标准操作规程, 为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开辟新的途径。方法 将600例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 采用简单随机方法分为旋牵手法治疗组 (A组) 、旋转扳法对照组 (B组) 、颈椎牵引对照组 (C组) 各200例。治疗前后、治疗1疗程和6个月后分别进行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两侧椎基底动脉供血情况, 并拍颈椎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X线片, 进行效果评定。结果 A组优良率92.00%, B组优良率83.00%, C组优良率63.00%,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结论 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有良好效果。通过标准化研究, 使操作手法规范化, 有利于旋牵手法的推广。

关键词:旋牵手法,椎动脉型颈椎病,标准操作规程

参考文献

[1]贾连顺.颈椎病的现代概念[J].脊柱外科杂志, 2004, 2 (2) :123.

[2]吴在德, 吴肇汉.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3]翟宏伟.椎动脉型颈椎病的发病机制[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 2006, 21 (7) :668.

[4]张清.椎动脉型颈椎病发病机理的研究概况[J].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 1998, 6 (4) :59.

[5]倪文才.颈椎综合征[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7.

[6]徐德永, 栾红梅.椎动脉型颈椎病发病因素与检查方法的探索[J].临床放射杂志, 1998, 17 (16) :371.

3.尺寸检验员操作规程 篇三

1、熟悉和掌握所用工卡量具性能,能熟练准确的操作仪器,并懂得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

2、检验人员在进入车间检验前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检验时注意周围环境;

3、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资料进行检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4、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检验产品是否与图纸尺寸相符;

5、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对工卡量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在检验前必须对工卡量具进行检查和校正;

4.汽车维修检验试车员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路试起步前,首先检查保修项目完成情况,检查油、水,拉紧驻车制动器,挂入空档并踏下离合嚣踏板后方可发动,待发动后慢慢松开离合器踏板,注意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起步前必须关好车门,检查调试制动系时,气压制动系的气压不得低于294—392DA[3---4KG/CM2]。

3、倒车时必须前后看清楚通道情况,并与指挥倒车人员取得联系,按手示进行。

4、试车时车辆前后必须挂试车牌,并在指定地点进行路试,参加路试随车人员不得超过3人。

5试踏制动踏板时应先与车上人员示意后再进行试验。

6、试车完好后,应按规定检查有关部位,待各部位通过检查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并出具出厂合格证批准出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将电源总开关关闭,挂低档,拉驻车制动器,并通知车主前来接车。

5.glp标准操作规程(精选) 篇五

标准操作规程(SOP)是为了有效地实施和完成非临床研究而针对每一工作环节或操作制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SOP的制订、管理和实施是GLP实验室建设的重要软件内容。如果说研究方案规定了在研究过程各个部门、各种有关人员应当做什么的问题,那么SOP则规定了具体如何做的问题。SOP的制订应当基于GLP原则,但应当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如果说,GLP的各面原则是“树干”的话,那么各项SOP就是树干的“枝叶”。SOP一经制订就具有内部法规性质,有关人员必须知晓并严格遵守。

一、制定SOP的范围

按照我国GLP的规定,非临床研究机构的SOP应当包括如下各方面:

1、供试品和对照品的接收、标识、保存、处理、配制、领用及取样分析;

2、动物房和实验室的准备及环境因素的调控;

3、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校正、使用和管理;

4、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5、实验动物的运输、检疫、编号及饲养管理;

6、实验动物的观察记录及实验操作;

7、各种实验样品的采集、各种指标的检查和测定等操作技术;

8、濒死或已死亡动物的检查处理;

9、动物的尸检以及组织病毒学检查;

10、实验标本的采集、编号和检验;

11、各种实验数据的处理;

12、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3、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

14、质量保证部门的工作规程;

15、SOP的编辑和管理;

16、有必要制定SOP的其他工作等。

二、SOP的制定程序

在国外许多公司具有制定SOP的SOP。SOP的制订一般遵循如下程序:首先由专题负责人或有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起草;然后经质量保证部门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经机构负责人书面批准后生效执行。在SOP制订后必须遵循。如需任何修改要再经质量保证部门审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更新。

三、SOP实施

6.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的) 篇六

…………………………12 3.2停电

……………………………………………………………………12 3.3验电………………………………………………………………………13 3.4装设接地线………………………………………………………………14 3.5使用个人保安线…………………………………………………………15 3.6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5 4 线路运行和维护¨…………………………………………………………16 4.1 线路巡视…………………………………………………………………16 4.2 倒闸操作…………………………………………………………………16 4.3 测量工作…………………………………………………………………17 4.4 砍剪树木…………………………………………………………………18 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18 5.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8 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19 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20 5.4 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21 6 线路施工 ……………………………………………………………………22 6.1 坑洞开挖与爆破 …………………………………………………………22 6.2 杆塔上作业 ………………………………………………………………22 6.3 杆塔作业 …………………………………………………………………23 6.4 放线、紧线与撤线 ………………………………………………………24 7 高处作业 ……………………………………………………………………26 8 起重与运输 …………………………………………………………………27 8.1 一般注意事项 ……………………………………………………………27 8.2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28 8.3 人工搬运……………………………………………………………………28 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9 9.1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29

9.2架空绝缘导线作业…………………………………………………………30 9.3装表接电……………………………………………………………………30 10 带电作业 ……………………………………………………………………30 10.1一般规定……………………………………………………………………30 10.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31 10.3 等电位作业

………………………………………………………………33 10.4 带电断、接引线

…………………………………………………………34 10.5 带电短接设备………………………………………………………………35 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6 10.7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6 10.8 保护间隙……………………………………………………………………37 10.9 带电检测绝缘子……………………………………………………………37 10.10 配电带电作业………………………………………………………………37 10.11 低压带电作业………………………………………………………………38 10.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8 11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40

11.1 一般规定 ……………………………………………………………………40 11.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41 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46 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46 12 电力电缆工作 ……………………………………………………………47 12.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47 12.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48 13 一般安全措施……………………………………………………50

13.1 一般注意事项………………………………………………………………50 13.2 设备的维护

………………………………………………………………50 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51 13.4 工具的使用…………………………………………………………………52 13.5 焊接、切割…………………………………………………………………53 13.6 动火工作……………………………………………………………………53

附录……………………………………………………………………57

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57 附录B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8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61 附录D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65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67 附录F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69 附录G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71 附录H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72 附录I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格式………………………………………………74 附录J 标示牌式样………………………………………………………………75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77 附录L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79 附录M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83 附录N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85 附录O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88 附录P 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90 附录Q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92 附录R 紧急救护法………………………………………………………………93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1 现场勘察制度。2.1.2 工作票制度。2.1.3 工作许可制度。2.1.4 工作监护制度。2.1.5 工作间断制度。

2.1.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2 现场勘察制度。

2.2.1 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

2.2.2 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3 工作票制度。

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2.3.1.1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2.3.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2.3.1.3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2.3.1.4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2.3.1.5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F)。2.3.1.6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2.3.1.7 口头或电话命令。

2.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2.1 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2.3.2.2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2.3.2.3 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2.3.2.4 在直流线路停电时的工作。

2.3.2.5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工作。2.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3.1 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3.2 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3.3.3 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4 直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5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2.3.6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 2.3.6.1 测量接地电阻。2.3.6.2 修剪树枝。

2.3.6.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

2.3.6.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

2.3.6.5 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2.3.7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2.3.7.1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2.3.7.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2.3.7.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2.3.7.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2.3.7.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3.7.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2.3.8 工作票的使用。

2.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2.3.8.2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H)。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2.3.8.3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2.3.8.4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2.3.9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2.3.9.1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2.3.9.2 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第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2.3.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2.3.10.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2.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2.3.10.3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2.3.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2.3.11.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2.3.11.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2.3.11.3 工作许可人: 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3.11.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2.3.11.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2.4 工作许可制度。

2.4.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2.4.2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操作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2.4.3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2.4.3.1 当面通知。2.4.3.2 电话下达。2.4.3.3 派人送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2.4.4 若停电线路作业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后,才可开始工作。

2.4.5 严禁约时停、送电。

2.4.6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2.5 工作监护制度。

2.5.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2.5.2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2.5.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2.6 工作间断制度。

2.6.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2.6.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2.6.3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挂接地线。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2.7.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2.7.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2.7.2.1 当面报告。

2.7.2.2 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若有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线路,还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2.7.3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2.7.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7.电动牵引车标准操作规程 篇七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合肥搬易通MIMA电动牵引车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掌握电动牵引车的基本操作技能,司机必须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

2、定人定车,相关人员要对自己所指定车辆负责,不可交付给其他无操作资质的人员使用。

二、MIMA电动牵引车的检查及操作

(一)、电动牵引车的作业前检查

1、开车前应检查各处情况是否正常,仪表盘各项指示是否正常,电量指示是否充足。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正常,必须保证安全, 喇叭、大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检查车辆蓄电池电解液是否正常,并及时补充电解液。

5、见车各部位是否有漏油、漏液现象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动牵引车除以上各种检查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动牵引车电路进行检查。

(二)、MIMA电动牵引车的起步

1、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2、起步时驾驶员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MIMA电动牵引车的驾驶作业

1、随车乘员驾驶位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2、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转弯时,如附近有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性而导致侧翻。

3、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4、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5、非特殊情况下,禁止行驶中急刹车。

7、行驶时,禁止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8、禁止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电动牵引车。

(四)、MIMA电动牵引车作业结束后的停放

1、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大灯,司机不得远离

2、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电动牵引车停至指定区域,并将车辆手刹拉起。

(五)、突发情况处理

8.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sop 篇八

1、手术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手术前

1、择期手术患者应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充分控制糖尿病手术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避免术前高血糖。

3、尽可能缩短术前住院时间。

4、若无禁忌症,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或皂液洗澡。

5、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应术前即刻进行,尽量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如剪毛或脱毛。

6、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术前一天分次口服非吸收性抗菌药物即可。

7、有明显皮肤感染的工作人员,未治愈前不宜参加手术。

二、手术中

1、有预防用药指征者,应切皮前30min或麻醉诱导期静脉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失血量大(>1500ml),术中应追加一剂。

2、严格遵循《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手套穿孔率较高的手术,如部分骨科手术,应戴双层手套。

4、做好术前皮肤消毒。

5、术中应主动加温,保持患者正常体温。

6、手术野冲洗应使用温(37℃)的无菌生理盐水。

7、需引流的切口,首选闭式引流,应远离切口部位戳孔引流,位置适当确保充分引流。

三、手术后

1、接触切口以及切口敷料前后均必须进行手卫生。

2、换药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3、除非必要,尽早拔除引流管。

2.医院内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内肺炎(HAP)是我国最常见的医院感染类型,呼吸机相关肺炎(VAP)是其中的重要类型,预后较差。

1、对存在HAP高危因素的患者,建议使用含0.2%的氯己定(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2-6h一次。

2、如无禁忌症,应将床头抬高约30°。

3、鼓励手术后患者(尤其是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患者)早期下床活动。

4、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利于痰液引流。

5、提倡积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80-110mg/dl。

6、吸痰时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吸痰前、后,医务人员应做手卫生。

7、应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有关预防措施的教育培训。

3、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插管前

1、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管的适应症,应避免不必要的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使用。

3、根据年龄、性别、尿道情况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口径、类型。成年男性宜选16F,女性宜选14F。

4、对留置导尿患者,应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

二、插管时

1.使用0.05%-0.1%的碘伏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黏膜,每一个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程序如下。

(1)、男性: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注意擦净包皮及冠状沟。

(2)、女性:先清洗外阴,其原则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然后清洗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肛门。

2.插管过程应严格执行无菌原则,动作要轻柔,避免尿道黏膜损伤。

三、插管后

1、悬垂集尿袋,不应高于膀胱水平,并及时清空袋中尿液。

2、保持尿液引流系统通畅和完整,不应轻易打开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

3、如要留取尿标本,可从集尿袋采集,但此标本不应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

4、不应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生理盐水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来预防尿路感染。

5、疑似导尿管堵塞应更换尿管,不得冲洗。

6、保持尿道口清洁,日常用肥皂和水保持清洁即可,但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以后应消毒。

7、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把导管浸入水中。

8、导尿管不慎脱落或导尿管密闭系统被破坏时,应更换导尿管。

9、疑似出现尿路感染而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更换导尿管。

10、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定期更换导尿管可以预防导尿管相关感染,不提倡频繁更换导尿管。建议更换频率可为导尿管2周1次,普通集尿袋2次/周。

11、应每天评价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尿管。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感染性手术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SOP

一、填写通知单

已知具有感染或传染性的手术患者,手术医师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

二、手术安排

感染性手术应安排在感染性手术专用手术间内实施,条件受限时则应安排在当日最后一台。

三、患者转运

1、患有空气或飞沫传播疾病的患者应戴外科口罩。

2、患有接触传播的患者应更换清洁患服并使用敷料覆盖裸露的感染部位;转运过程中,应避免不必要的停留。

四、隔离措施

医务人员应在遵循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病原菌的传播途径遵循相应隔离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一)术前

1、普通手术间应开启动态空气消毒机。

2、将手术间内本次手术不需要的物品移到室外。

3、患者转运床上粘贴隔离标识,手术间门口根据病原菌的传播途径悬挂相应的隔离牌,如接触隔离、空气隔离、飞沫隔离。

4、手术间外应配备1名巡回护士,以便传递短缺物品。

(二)、术中

应尽量保持手术间房门关闭。

(三)、术后

1、手术中未使用的物品使用清洁包布集中打包,由手术间外护士使用清洁污衣袋收纳,注明感染性标识后,按照相关标准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的处理操作流程应遵循相关规范要求。

3、医务人员在手术间按照规定脱卸防护用品。

(三)环境清洁

做好手术间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接台手术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SOP

一、物品

1、标本:由专人使用清洁的容器运送至标本间。

2、废弃物:将分类收集的固体废弃物采取隔离转运措施,运送到污物间;将液体废弃物消毒后倒入下水道。每日清洁消毒容器。

3、医疗器械:按照我院的器械清洗流程规定执行。

4、手术床单位:手术床、栏杆等没有明确污染时,清水擦拭即可;被血液、体液污染时,还应消毒。

5、仪器表面:如呼吸机、监护仪等,尤其是频繁接触的仪器表面如按钮、操作面板等,应用75%乙醇擦拭或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要求进行保洁、消毒处理。

6、常用诊疗用品:如听诊器、血压计等,没有明确污染时,清水擦拭即可;被血液、体液污染时,还应消毒。

二、地面

当没有明确污染时,清水擦拭即可;被血液体液污染时,还应消毒。

三、人员

1、手术人员应在手术间内脱掉手套、手术衣,非接台手术人员洗手后方可离开手术室;接台手术人员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再按要求更衣、戴外科手套。

2、接台麻醉师和巡回护士等应重新洗手,根据需要戴手套。

3、口罩:手术人员应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口罩潮湿或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四、空气

普通手术室:有人情况下应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且可连续消毒的方法,无人情况下可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五、清洁用具

1、不同区域的清洁用具应专区专用,用后清洗、消毒、晾干。

2、抹布应做到每清洁一个单位物品(物品表面)一清洗,不得一块抹布连续擦抹两个不同的医疗表面。

3、拖布清洁过程中应随时清洗,不得一把拖布连续擦拭两个不同的手术间。

产房感染预防与控制SOP

一、建筑布局

1、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邻近,周围环境安静、清洁。

2、分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分娩室、待产室、治疗室,辅助包括无菌物品存放间、洗手池、办公室、污物间等。

3、墙壁、地面、天花板无裂隙,表面光滑,便于清洁与消毒。

二、人员管理

1、医务人员,包括辅助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知识培训。

2、医务人员患有皮疹、腹泻、呼吸道综合征及传染病等感染性疾病时应离岗或调岗。有条件的医院应接种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等疫苗。

3、诊疗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

4、接生或助产前应按照手术人员要求进行外科手消毒、戴口罩和帽子、穿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

5、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入室前应做手卫生。

三、环境管理

1、保持空气清新,每日通风≥2次,每次≥30min。

2、每台分娩后应湿式擦拭地面及产床周围的各种物体表面,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3、窗台、墙面定期湿式擦拭,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4、清洁用具专室专用,标识清楚,使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四、物品管理

1、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感染性疾病患者和明确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织物应分开收集、标识明确。不应在产房内和走廊上清点脏污织物。

2、接触患者的所有诊疗物品均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3、脐部护理使用的敷料及脐包应无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备皮用具应一次性使用,否则应采取有效的消毒处理方法。

5、接送产妇的平车保持清洁,隔离产妇使用后应立即消毒。

五、隔离管理

对有潜在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隔离分娩。医护人员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分娩结束后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新生儿沐浴感染预防与控制SOP

一、沐浴间基本设施要求

1、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2、沐浴区与储存区应分区明确;应设流动水沐浴池。储存柜保持清洁干燥,柜门有良好的密封性。

3、应有空调等保温设施。

4、具备必要的沐浴用品,如毛巾、无刺激性浴液、护臀霜等。

二、沐浴基本管理要求

1、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新生儿。

2、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手卫生意识,指甲不超过指尖,不得配戴首饰、手表等物品。

3、每日沐浴前、沐浴后沐浴间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

4、病情允许时宜选择淋浴。淋浴应一人二巾一垫;盆浴应一人二巾一盆(消毒)。

5、感染性疾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儿应分时沐浴。

6、每日沐浴结束后应清洗消毒沐浴用品,如沐浴池、沐浴喷头、沐浴垫。并清洁擦拭台面等物品。

7、新生儿沐浴使用的毛巾应清洗消毒,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8、沐浴液等沐浴用品使用时瓶口应避免接触新生儿和工作人员,使用中应避免污染。

9、治疗、护理用品如眼药水、油膏等应一人一用,有效期内使用。

三、沐浴流程

1、关闭门窗,调节室内温度在26-28℃。

2、做手卫生,穿抗湿罩袍或围裙。

3、调节水温,以手背或手腕部皮肤感觉不烫为度。

4、在操作台拆褓,查看新生儿皮肤及脐带情况。

(1)、头部沐浴顺序:用拇指和中指捏住新生儿双耳,按眼睛(由内眦洗向外眦)→脸部→头发→擦干顺序。亦可沐浴结束后使用消毒棉签蘸0.9%NS洗眼。

(2)、身体沐浴顺序:颈部→胸部→腹部→腋窝→上肢→腹股沟及外生殖器→翻身→下肢→后颈→背部→臀部。

(3)、将洗完的新生儿抱至包褓台,用擦干毛巾轻轻沾干全身。(4)、按相应操作规程护理脐带。

(5)、工作人员清洗双手后继续为下一个新生儿沐浴。

医院常用液体消毒剂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消毒剂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包括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和低效消毒剂。

一、基本要求

1、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产品说明、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2、消毒剂应放置于阴凉通风处,避光、防潮、密闭保存。

3、按产品说明,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稀释定律配制所需浓度。

4、多数消毒剂配制后稳定性下降,应现用现配、使用前监测浓度。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每日监测浓度,或每次使用前监测浓度。

5、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除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

6、用于浸泡消毒时容器应加盖,并存放于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7、消毒剂均有一定的腐蚀性,不宜长时间浸泡物品或残留在物品表面,作用时间达到后应取出或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残留消毒剂。

8、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戴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时,人员应尽可能离开现场或加强环境通风。

二、常用消毒剂

(一)、戊二醛

1、属灭菌剂,广谱、高效、毒副作用大、腐蚀性小、受有机物影响小、稳定性好。常用浓度为2%,增效的复方戊二醛可按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浓度使用。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的浸泡消毒与灭菌。达到灭菌水平

2、浸泡法:10h达到灭菌水平;10-45min达到消毒水平。

3、用于碳钢制品的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前应先加入0.5%亚硝酸钠防锈。碱性戊二醛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说明加入碳酸氢钠调节pH值,此时稳定性明显降低,使用时应注意。

(二)、含氯消毒剂

1、属高效消毒剂,广谱、低毒、腐蚀性强、受有机物影响大、稳定性差。

2、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喷洒与干粉消毒等。浸泡法:低效消毒用250-500mg/L,作用10min以上;高效消毒用2000-5000mg/L,作用30min以上; 擦拭法: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喷洒法:低效消毒用1000mg/L,作用30min以上;高效消毒用2000mg/L,作用60min以上;

干粉消毒:对排泄物的消毒,加入干粉,使有效氯达10000mg/L,作用2~6h;对污水的消毒,加入干粉,使有效氯达50mg/L,作用2h。

(三)、乙醇

1、属中效消毒剂,速效、无毒、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对金属无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易挥发、不稳定。适用于皮肤、物品表面及医疗器械的消毒。

2、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法和擦拭法。

浸泡法:低效消毒用75%,作用10min以上。

擦拭法:用浸有75%乙醇的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待干。

4、乙醇易燃,忌明火。必须使用医用乙醇,严禁使用工业乙醇消毒和作为原料配制。

(四)、聚维酮碘(碘伏)

1、属中效消毒剂,速效、低毒、对皮肤黏膜无刺激、不使皮肤黄染,受有机物影响大、稳定性好。适用于皮肤、黏膜等的消毒。

2、常用消毒方法有擦拭、冲洗等。

擦拭法:用浸有0.25%~0.5%聚维酮碘的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皮肤部位2~3遍,待干;用浸有0.05%~0.1%聚维酮碘的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黏膜或创面部位2~3遍,作用 3~5分钟。

冲洗法:用0.025%~0.1%的聚维酮碘冲洗阴道黏膜及创面,作用3~5分钟。

4、聚维酮碘对铜、铝、碳钢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1、购入前,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根据医疗器械、器具的类别,审核相关证件并查验其分类与产品性质、审批机构是否相符,并签署审核意见。

2、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以及产品招标意见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

3、审核的证件及主要内容。

(1)、医疗器械、器具应具备如下证件的复印件。

1)FDA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无)。2)FDA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3)FDA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其他证件的复印件。

1)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2)各级授权委托书原件。

3)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3)证件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审批机构是否与产品类别相符:进口产品和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分别由国家、省、市FDA颁发。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是否与产品相符。3)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产品是否在证件所批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5)营业执照有无年检印章。

9.病例报告表记录标准操作规程 篇九

1.目的:为加强对药物研究的监督管理,保证药物临床病历报告表记录真实、规范、完整,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档案法》以及药物申报和审批中的有关要求,制订本规程。

2.凡在我机构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其病例报告表记录均应遵循本操作规程。

3.药物临床试验病例报告表是指按试验方案所规定设计的一种文件,用以记录每一名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的数据。每位受试者在试验中的有关资料均应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

4.病例报告表记录的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规范,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不得伪造、编造数据。为确保达到以上要求,记录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4.1 病例报告表中的数据来自原始文件并与原始文件一致,试验中的任何观察、检查结果均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于病历和正确地填写至病例报告表中,不得随意更改,确因填写错误,作任何更正时应保持原始记录清晰可辨,由更正者签署姓名和时间;

4.2 临床试验中各种实验室数据均应记录或将原始报告复印件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在正常范围内的数据也应具体记录。对显著偏离或在临床可接受范围外的数据须加以核实。检测项目必须注明所采用的计量单位;

4.3 病例报告表必须使用本研究机构统一专用的带有页码编号的病例报告表。病例报告表的幅面,根据需要设定。

4.4 病例报告表中记录的内容要有必要的依据。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据资料,临床研究中的检验报告书、体检表、知情同意书、试验图片、照片等应按顺序粘贴在病例报告表的相应位置上,并在相应处注明试验日期和时间;底片装在统一制作的底片袋内,编号后另行保存。用热敏纸打印的试验记录,须保留其复印件。不宜粘贴的,可另行整理装订成册并加以编号,同时在病例报告表相应处注明,以便查对。

4.5 病例报告表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页、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

4.6 病例报告表的记录不得使用容易擦改的记录工具如铅笔等,宜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先用铅笔填写,最后根据需要再擦去后用钢笔填写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原始资料记录应用字规范,字迹工整。

4.7 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试验试剂的外文缩写)应符合规范。首次出现时须用中文加以注释。病例报告表中属译文的应注明其外文名称。

4.8 病例报告表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符合试验要求。

4.9 临床试验过程中所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应详细描述和评价。4.10 入选的未按研究方案完成疗程的病例作为脱落病例处理,需说明脱落原因并记录在案,用于分析研究的质量。脱落病例的数目一般不宜超过10%~15%,比例高时表明随机性很差,意味着试验不够成功。

5.为保护受试者隐私,病例报告表上不应出现受试者姓名。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

6.监查员可在试验的前、中、后期查访试验点和研究者,确认病例报告表中所有的记录及时、准确和完整。对出现的错误或遗漏进行改正、签名和注明日期。

7.必要时对一些指标的判断记录可同时由多个研究者进行判断,以提高报告表的正确性。

8.病例报告表应由观察医生填写,有时还需患者或其家属提供记录。9.病例报告表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10.病例报告表的签署、检查和存档。

10.1 每次试验结束后,应由试验负责人和记录人在病例报告表后签名。

10.2 试验研究负责人或上一级研究人员要定期检查病例报告表记录,并签署检查意见。

10.3 每项研究结束后,应按归档要求将药物研究病例报告表整理归档。

10.稻谷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篇十

买方(授信申请人):

卖方(回购方):

授信行:

①授信:买方凭借与卖方签订的采购协议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对买方授信后,与卖方、买方三方签署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

②承兑:买方向银行缴存 保证金,银行开出限定收款人为卖方的银行承兑汇票;

③提货:卖方收到银票后,及时储备相应货品,经销商存入的首笔开票保证金允许在限度内自由提货;后续提货严格按款到提货方式办理;④赎单:买方每次提货前,均需向保证金账户追加存入等于提货金额的提货保证金,银行确认款到账后向卖方发放“提货通知书”,买方方可提取相应金额的货物;

11.QA巡检标准操作规程 篇十一

1.目的:为保证产品质量,按照GMP要求生产,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2.范围:适用于制剂事业部制剂生产全过程。3.责任人:QA人员、QA经理 4.程序: 4.1 检查频次

QA人员对整个生产区域每日进行两次巡检,并记录检查情况,对违反GMP要求的行为立即提出进行整改。

4.2 检查人员为各工序的QA人员(附各工序的人员名单)巡检项目如下(做好巡检记录,见RD-ZL-042-02)4.3 对于处于:“已清场”状态的区域。

4.3.1检查操作间内设备状态标识、门牌标识是否正确。

4.3.2检查操作间内设备、地漏、回风口、墙壁、地面、除尘管道是否清洁。4.3.3检查操作间内是否存放物料,是否存放工器具。4.3.4检查本操作间的文件、记录是否正确、完善。4.3.5检查操作间状态标示牌内是否有《清场合格证》。4.3.6凡清场合格的操作间门是否已关闭。4.3.7检查其压差显示是否正确。

4.3.8检查“已清场”状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超过有效期由QA在清场合格证上盖“已失效”章。4.4对于处于:“待清场”状态的区域。4.4.1检查工作室的门是否已关闭。4.4.2检查其压差显示是否正确。4.5对于处于:“清场”状态的区域。4.5.1检查其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正确。

4.5.2检查设备的清洁是否按本设备的清洁SOP进行,容器具的清洁是否按《容器具清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环境的清洁是否按《十万级、三十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标准操作程序》、《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4.5.3凡清场合格的工作室检查门是否已关闭 4.5.4检查其压差显示是否正确。

4.6对于处于:“正在进行生产”状态的区域。

4.6.1检查各操作间门牌标识(包括所生产品种的品名、批号、规格)是否正确;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正确。

4.6.2检查操作间内物料、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或废品)、包装材料、工具是否定置摆放。

4.6.3检查生产过程中各岗位所领物料的批号、规格、品种是否符正确。4.6.4检查生产环境是否清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物料、混批的情况。4.6.5检查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

4.6.6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若有异常是否及时停机通知机修人员,不在设备异常状态下生产。4.6.7检查各操作间的本岗位SOP文件都在现场,所有文件只与本岗位有关,无相关文件在现场。4.6.8检查生产过程各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规范、真实准确。4.6.9检查各操作间压差指示是否正确。

4.6.10检查工作室内温湿度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温湿度是否符合所处区域。4.6.11检查生产区域的门是否已关闭。

4.6.12检查生产人员的工作服的穿戴是否符合相应区域及生产情况。4.6.13检查其操作是否按SOP执行。

4.6.14检查物料交接的各工序是否有双人复核签字,物料的称重是否有双人复核签字。4.6.15检查各操作间内是否有清洁工具的存放。4.7清洗间

4.7.1检查房间内地面是否干净,无积水;地漏是否无味,表面清洁,无可见异物或污迹。4.7.2检查清洗池是否洁净,无可见异物或污迹。4.8洁具间

4.8.1检查洁具间内的各清洁工具是否洁净,是否按相关要求定置存放,是否按 GMP相关规定区分使用。

4.8.2检查洁净区所使用的拖把、毛巾是否符合GMP规定。4.8.3检查毛巾的使用是否根据不同的使用范围加以区分使用。4.9器具存放间:

4.9.1检查器具摆放是否摆放在器具架上,是否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4.9.2检查器具架上的器具是否具有状态标识,标识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清洗时间、有效期和清洗人签名。

4.9.3检查已清洗的器具、容器是否保持清洁。

4.9.4检查清洗后的器具、容器存放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超过有效期的是否重新清洗,并及时更改标识牌。4.10仓库 :

4.10.1检查仓库现场卫生状况,应整洁、不凌乱、无杂物、积尘,防鼠设备有效。

4.10.2检查其物料、产品、包装材料、摆放区域是否正确,状态标志“合格”、“不合格”、“待验”等状态明显,无误,货位卡、物料卡齐全,填写正确。

4.10.3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情况,应无破损,外观清洁,破损外包装的,成品必须退回车间换包装。原辅料外包装破损的,若内容物受到污染的必须退货,内容物未受污染的,应申请QA检查员确认,更换外包装后入库。

4.10.4物料的堆放情况,应分品种、分库、分批号堆放,应有一定的间距。4.10.5检查进库成品的编码应符合“物料编码规程”的规定。

4.10.6检查工作室内温湿度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温湿度是否符合所处区域。

4.10.7检查标识材料的存放是否在专用柜或专用库, 记录是否齐全,是否遵守《标签、说明书、标识材料管理规程》。

4.10.8检查仓库内门窗、地面、仓库货架、托盘是否清洁;照明设施是否工作正常。4.10.9检查仓库是否按规定放置防鼠灭虫工具;相关记录是否填写完整。4.10.10检查仓库中货物入库时及已入库货物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管理。4.11中间站:

4.11.1检查中间站的温湿度是否满足GMP要求。

4.11.2检查进入中间站缓冲区的原辅料是否按规定清除其外包装或对其外部清洁处理。4.11.3检查中间站内的原辅料是否按相关规定放置于相应容器或上托盘或货架。4.11.4检查中间站内的原辅料是否按品种依次整齐排放;是否有标识牌,其标识牌上的 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的填写是否准确无误。

4.11.5检查中间站内装有物料(中间体、成品)的容器具表面是否清洁,器具内外是否具有双桶签,并注明品名、批号、重量(皮重、毛重、净重)。

4.11.6检查进入中间站的物料(中间体、成品)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依次整齐排放;是否按“待验”、“合格”、“不合格”分区堆放,各区间应有一定距离。

4.11.7检查进出中间站物料的登记台帐填写是否及时、是否准确、是否完整。4.11.8检查物料进出中间站是否严格遵守物料交接制度。4.11.9检查现场相关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是否标准。4.12包材暂存间

4.12.1检查包材暂存间的温湿度是否符合GMP要求。4.12.2检查该处的两道门不能同时开着。4.12.3检查现场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定置摆放。4.12.4检查包材的存放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识。4.13公用系统

4.13.1检查纯化水处的纯化水监测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是否完整。

4.13.2检查空调系统的空调系统运行记录、过滤器检测、清洗、更换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4.13.3检查空气压缩系统运行记录、真空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4.13.4检查制冷系统的制冷机运行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

4.13.5检查污水运行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是否有质量管理部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4.14洗衣房

4.14.1检查洗衣房的地面、门窗及把手、洗衣机、烘干机、消毒灭菌柜表面、工作服整理台等是否清洁。

4.14.2检查十万级、三十万级洁净服清洗人员是否每二天洗一次;凡更换产品时,工作服必须换洗。万级区洁净服必须每天换洗。

4.14.3检查洗衣房清洁是否按《洗衣房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

4.14.4检查工作服、工作鞋是否按《工作服清洗标准操作规程》、《工作鞋清洗标准操作规程》清洗。4.14.5检查消毒液的配制是否按《消毒剂的配制与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记录是否填写及时、完整。

4.14.6检查地漏清洁是否符合GMP要求,无味,表面清洁,无可见异物或污迹。4.15公用卫生

4.15.1检查万级、十万级、三十万级洁净区是否按照《一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标准操作程序》、《十万级、三十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地面、墙壁、鞋柜的清洁和消毒, 并记录。

4.15.2检查一般生产区按照《一般生产区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地面、窗户等公用区域清洁,并记录。

4.15.3检查清洁人员是否每日及时清理垃圾。4.16人员

4.16.1检查上岗人员的健康档案是否齐全,符合GMP要求。新进人员是否有体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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