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共8篇)(共8篇)
1.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篇一
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考核办法
根据湖北省工商局《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15条、第29条的规定和省工商局“一季一考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指标及考核标准
(一)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
1、发现食品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现一户已开业半个月以上不到一个月的扣2分,已开业一个月以上不到半年的扣3分,已开业半年以上的扣5分。证、照过期失效的视同无证无照经营。
2、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悬挂《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的,发现一户扣10分。
3、食品经营者悬挂的《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内的内容不全的,发现一处扣2分。
4、食品经营者实际经营范围与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发现一户扣2分。
(二)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
5、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发现一次扣2分。
6、食品经营者进货票据未粘贴或未按月装订成册的,不合 —1—
格食品退市未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
7、食品批发经营者未建立购销台账的,发现一户扣2分;购销台账记录不全的,发现一次扣1分。
8、食品现场制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公示的发现一次扣2分。
9、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进货、使用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建立食品加工、销售、库存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台账的发现一次扣2分。
10、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未现场张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现一户扣1分。
(三)食品经营者经营情况
11、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2、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3、食品经营者销售无“QS”标志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4、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5、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发现一次扣2分。
16、食品经营者销售“早产”食品、虚假标注保质期食品的,—2—
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7、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不合格食品的,发现一种商品扣1分。
18、食品经营者应当下架而未下架的,发现一种商品扣2分。
19、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有明显虚假违法内容的,发现一次扣1分。
20、食品从业人员不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的,发现一人扣2分。
(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责情况
21、建立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总台账和分台账,未按要求建立的,发现一次扣5分。
22、对城区和镇政府所在地集镇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食品经营户每月不少于1次,对乳品、散装食品(白酒)和地产品经营户每周不少于1次,达不到巡查频次的,发现一户扣2分。
23、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市场清查,未按要求进行的,发现一次扣5分;工商所未安排实施的或者没有督办落实的,所长扣发10分。
24、认真填写市场巡查记录,填写不全的,发现一户扣1分。
25、各所要指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责任人,工商所每周要开展3个以上品种5个以上批次的食品快速检测。少一个品种扣2分;少一个批次扣2分;不开展的,发现一次扣5分。工商所未 —3—
指定快速检测责任人的或者没有督办落实的,所长扣发10分。
二、考核对象及责任比例。食品安全监管实行“谁监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考核对象:具体监管责任人、监管执法队长、分管所长,其责任比例分别为7:2:1。在“一季一考核”中扣分的,扣考核对象的相应分数,上级机关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加重一倍扣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考核主体及时间安排。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实行辖区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工商所是食品安全监管考核的主体单位,分局人事监察科、消保科是督办单位。工商所每月25日前必须组织考核一次,月底前将考核资料分别报分局人事监察科和消保科。分局人事监察科和消保科每季组织对工商所抽查一次,并将抽查及考核结果公示后在全分局通报。
四、考核的奖惩兑现。本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100分,每扣一分扣10元。工商所按绩效考核的要求,每月从被考核人员的岗位目标考核奖中扣除。如考核未扣分的,岗位目标考核奖全额发放。如应扣发岗位目标考核奖的,经分管督查工作的局长审批后,由人事监察科通知办公室当月执行。工商所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分局同意后,可将相关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另行奖励。分局将根据消保科、人事监察科抽查的情况,对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五、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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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篇二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则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最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政府威望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因此,食品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作为基层工商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更是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的现状
1、农村食品经营“小、低、散、乱”。当前食品经营主体绝大部分规模小、档次低、分布散、管理乱,大部分是家庭小作坊形式。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硬件设施简陋,环境卫生较差,副食经营者绝大部分为妇女、老人或病残者,经营商品也以日常生活所需的调料、小食品为主。
2、无照经营较为普遍。在农村,大多数食品生产经营者都是利用自家房屋生产经营,检查来了便关门歇业,因此,遍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无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按照规定,从事食品经营者必须凭前置审批手续即《卫生许可证》方可办理《营业执照》,由于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收费额度较高,部分农村经营户无力承受,从而使经营者前置审批手续缺失,也滋生了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
3、假冒伪劣产品突出。农村市场销售的“三无”食品多,有的即使有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也大多属假标识;一些经营者把销售的食品裸露在外,食品上常有蚊虫叮咬、灰尘洒落,卫生环境很差。另外,部分城区经营者和上级批发商瞅准农村市场的“商机”,将大量假冒伪劣、档次低、质量差的商品批发给农村经营户,也给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供了诱因。
4、许多农民消费时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由于受地理、文化、生活及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消费者缺乏在消费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般消费品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难以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基层工商所监管中的难点问题
基层工商所作为最基本的执法力量,处在执法的前沿地位,必须为保障食品安全做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管理体制、消费现状和自身等主观客观的原因,当前工商所在食品监管中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消费者维权意识差,经营者自律意识弱。基层工商所,大多集中在农村地区,总体来讲,农村经济还不是很发达,有的农村群众收入有限,消费能力相对较弱,买东西求便宜是农村消费的普遍心理。名牌产品、正规厂家生产的商品由于价格高等原因使老百姓感觉不实惠,加上其自身缺乏维权意识,甚至存在知假买假的情况。而另一方面,由于有这样畸形的市场需求,经营者也乐于经营低档产品,而且低档产品的利润要比同类名牌产品高得多。在乡下,买不到一瓶正宗 “可口可乐”、一袋正宗 “汰渍”洗衣粉的现象不足为奇。而低档、伪劣商品的食品安全陷患是不言而喻的,这就给食品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许多经营者也存在 “只要不吃死人,没有什么大问题”的想法,经营者不主动自律,仅靠管理部门的被动监管,是很难实现食品安全的。
2、执法力量薄弱、装备落后。农村经营户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差。在食品安全工作日益重视的今天,很多工商所每天忙于应付检查,都感到人手紧张,力不从心。虽然近几年按照“小局大所”理念不断充实基层力量,但还是普遍感到吃力。工商所除了食品监管外还有很多日常工作要做,山区的许多工商所,一个专项检查就需要几个工作日才仅能将辖区主要乡镇检查到位,经常一个专项检查还没搞完,另一个专项检查已在等待。在经济相对落后山区的许多基层工商所,没有基本的交通工具,部分偏远地区全靠管理人员步行,如遇突发紧急事件极为不便,而且信息闭塞,这些无疑给监管工作造成了很大障碍。
3、监管手段落后,专业知识不足。目前,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的检查仍集中在食品包装的商标使用、文字标注等感官检查上,随着制作工艺的不断提高和发展,这样基本的外观检查有时很难发现食品的质量问题,面对种类繁多的商品,基层工商所的食品检查一般只能做到重点抽查,但很有可能食品安全问题就出在那些被遗漏的抽检食品中,这就更需要用先进的仪器来辅助,而大部分基层工商所缺少最基本的检测仪器,这就给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很大阻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一系列新“工艺”、新“名词”、新“标准”不断出现,非专业人员根本无法了解,基层监管人员大部分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时难以适应商品的不断变化,直接影响食品监管的效果。
4、源头堵不住,市场管不住。当前食品安全监督存在着多头管理、权责不分现象,特别是源头管理与市场管理严重脱节,普遍存在着“源头堵不住、市场管不住”的现象。虽然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对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职能,在宏观角度上有原则分工,但现实市场是错综复杂的整体,生产、流通等环节并非泾渭分明。诸如豆制品加工销售之类自产自销的行为到底属于生产还是流通环节,到底应由谁去监管?由于市场监管主体多元并存,且都有相关性专业法律法规,相互之间又缺乏协调配合,造成市场监管的部分“真空带”,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等商品真正流入市场再进行监管,增加检查难度和执法成本的同时可能已经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和危害。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各部门联动协作、从源头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基层工商所处于执法最前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已成为重中之重,责无旁贷。搞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一会两站”(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应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上自下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不断推进“一会两站”的建设,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可以将站点的建设推进到比较偏远的乡村,目的在于通过对联络站点的宣传和培训培养一批《消法》义务宣传员,再通过他们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延伸工商监管的触角,拓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渠道,以弥补工商执法人员人力不足和信息不畅的难题。
2、引导经营者自律,加强商品准入制度法制化。商品准入制度是当前工商部门在食品流通领域实施的一项重要规定之一,商品准入制度作为规范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一项制度,很有必要。实施好可以达到长效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的效果。但这个制度在实践中还停留在指导阶段,主要表现在商品索证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农村经营者文化程度不一,大多为老人和妇女,且进货渠道和形式不一,要实行统一的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在客观上很难做到。因此,对经营户的自律制度形式应不拘一格,可以先选定重点食品经营户进行试点,以点带面。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经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合理调配时间,制定学习计划,不间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规定,新知识,充实自己,以迎合时代发展需要。农村市场的无照经营是食品监管的一个较大漏洞,要根据流动性大等特点,调整监管时间和方式,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对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到位。
4、整合执法力量,实现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从源头搞好食品安全。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是多部门,按职能进行监管。各部门职能交叉,执法资源分散,监管保障不利。因此,应在职能交叉处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在监管“真空”处明确监管部门和职责,逐步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一个多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完整的监管体系。仅仅工商部门自身的信息共享远远
3.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篇三
四季度是我矿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的关键时期,机电科紧紧围绕矿“决战四季度确保全年原煤总量和块量”的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把关口,多措并举,做好机电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完成矿下达的任务,特制定四季度机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考核办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李小喜
副组长:宇文慧彪
郭新亮
成员:机电科、西井机电室、物资供应部、综采一队、综采二队、井下机电一队、井下机电二队单位正职及队组机电队长
二、职责分工
机电科:牵头东井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机电设备现场的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西井机电室:牵头西井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机电设备现场的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物供部:负责东西井区工具、材料、备品备件保障工作,以及厂家服务人员的联系工作;
井下机电一队:负责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保障工作;
井下机电二队:负责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保障工作;
综采一队:负责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保障工作; 综采二队:负责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1、主运系统
1)每班对东主斜井胶带机、东胶大巷胶带机的主电机、CST及各滚筒的轴承声音、温度、运行状态进行观察,并每隔1小时做一次记录,如发现故障立即通知矿机电科处理。
2)确保胶带机各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如有需要强制的保护必须经机电科同意,方可强制。
3)保证东主斜井胶带机、东胶大巷胶带机巡检次数(每班一次),巡检人员要做好巡检记录。
4)机电科定期派专人对主运系统进行检查,将隐患汇总,督促队组按时整改,并做好复查。
5)将备品备件常备井下,码放整齐,并做目录表明下井时间及功用,如发现电器备品备件有超过存放时间的应即时上井更换。
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干部上岗制度,做好设备管理和包机制度,要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
7)检修班要保证设备的检修质量,如有重点检修需延长检修时间,必须立即请示调度室并通知机电科。
2、综采工作面
1)每班胶带机的主电机、CST及各滚筒的轴承声音、温度、运行状态进行观察,并每隔1小时做一次记录,如发现故障立即通知矿机电科处理。
2)每天检修班要根据我队各项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出详细有效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检修计划;在检修计划执行过程中,当班验收员要认真落实,确保检修计划的顺利完成。
3)工作面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尽快查找故障原因,并反映给值班室,如本队技术人员不能处理,立即通知调度室及机电科联系厂家服务人员。
4)工作面在采煤机割透机头、机尾时必须坚持捡锚杆、铁器,防止铁器损坏三机设备。生产过程中,三个除铁器严禁随意停电,确保各种铁器不流入下一个环节。
5)检修班要加强机电质量标准化,定期检查、试验各种开关电气,避免电气故障的发生。
6)生产班在操作设备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爱护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将备品备件常备井下,码放整齐,并做目录表明下井时间及功用,如发现电器备品备件有超过存放时间的应即时上井更换。
3、供电系统
1)每班逐级检查机电设备防潮情况,每班更换干燥剂,防止电气设备漏电、短路故障;
2)各接地装置必须齐全、紧固、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当场立即更换,各接地系统摇测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大于2Ω;
3)在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停电,首先弄清停电的原因,立即向队值班干部汇报。队值班干部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针对故障原因对应检查,并且通知用电单位查找问题,处理故障完毕后,方可试电。
三、奖惩管理办法
1)根据矿领导四季度相关安排,机电系统每月奖励基金15万,分配如下:综采一队4万、综采二队4万、井下一队2万、井下二队2万、机电管理1万。
2)综采一队、综采二队每月允许事故影响时间为18小时,超出1小时扣除奖励基金的10%直至扣完为止,如事故影响时间超出奖励基金按每小时5000元考核。
3)井下一队、井下二队每月允许事故影响时间为6小时,超出1小时扣除奖励基金的10%直至扣完为止,如事故影响时间超出奖励基金按每小时5000元考核。
机电科
4.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四
首先从统一职工思想认识着手,全所上下牢固树立起“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第一要务”观念,并将作风建设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
其次是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干部分乡镇包干,做到定员、定岗、定职、定责。每个乡镇或乡场确定一名工商干部全面、专职负责该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片包干,从食品经营户证照办理、日常经营、票证索取、台帐建立、食品质量等情况对该局域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登记、监管、规范、清理、负责一体化。
第三是坚决落实“六查六看”和四制两查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和完善工商食品监管台帐,做到监管有记录、有专人、有专职;二是发放特别印制的《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资料》和《规范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进一步宣传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检查和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填写粘贴式台帐,并装订成册;三是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四是对综合市场食品经营摊点逐户登记造册,监管和督促并行,做到监管有痕迹;五是普查和快速检测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饮料、儿童食品、豆干和腌腊制品等食品有无过期、变质、三无和含吊白块、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问题,要求经营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六是查验经营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情况,敦促经营户在期限内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七是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工作,要求蛋糕店、卤肉店等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添加剂,不得违法违规乱添加。
第四是因地制宜,五个统一,标准化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xx工商所已按照市局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打造了2户监管栏(含工商徽记、监制单位)、店招墙柱、亮证亮照、经营者承诺书、监督投诉电话等“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5.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篇五
象述职述廉工作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党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制度反腐方面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建设勤政廉政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执法行为,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在外延和内涵上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
一、当前述职述廉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践,有效扩大了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对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述职述廉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述职述廉内容和形式的随意性较大,部分领导干部在 1
述职述廉时,趋利避害,报喜不报忧。讲成绩时头头是道,唯恐不周不全,甚至文过饰非,“到处十枝五枝花”;讲问题时蜻蜓点水,能不讲就不讲,甚至掩耳盗铃,“有时三点两点雨”。有的领导述职述廉时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使述职述廉流于表面化、形式化。还有一部分领导把勤政廉政体现在嘴上,跟踪整改停留在纸上,没有起到一点实效。
二、健全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的建议
述职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领导干部的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要健全、完善及落实好述职述廉制度,应从深化思想认识着眼,从规范述职述廉内容、程序和方式着手,从加强监督检查着力,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述职述廉制度的落实,离不开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放在述职述廉工作的首位,并作为重要的预防腐败工作来抓。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诚信、警示教育。二要加强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监督述职述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的载体,对本单位述职述廉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公示,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实现监督立体化,以形成对述职述廉干部的震动效果,扩大宣传、促进效应。
(二)科学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应尽快出台明文规定,统一规范各地的不同操作方式,防止随意性,并在稳定基本做法和程序的基础上,对述职述廉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测评方式、结果运用,以及效果的评判与处置等问题做出规定,使述职述廉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具体讲,述职述廉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二是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拒礼拒贿及上交礼金礼品等有关情况;三是配偶、子女及亲属的有关情况,必须报告其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与变动的情况,报告购买、装修和调整家庭住房的情况,报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以及亲属出国情况等等。另外,应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入手,坚持日常述职述廉,如,与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进行述廉,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与工作总结报告相结合述廉,以利于上级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真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相结合进行述廉,以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
过去述职述廉只是在机关内部或向上级汇报的方式,应直接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这种形式,构筑起监管服务对象与行政执法部门平等沟通的平台,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工作新举措,寻找到了工商机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效能的提高,也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为开发区工商发挥职能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具体的政治工作。因此,每次述职述廉结束后,必须跟踪督促领导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建立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督促整改落实。除书面整改意见外,加强监督检查,使整改工作同述职述廉干部的个人工作及其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必要时可以使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处分等刚性手段,促进整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以保证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效果。
6.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篇六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医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医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考核激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医院基层党组织党建考核工作,引导和激发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增强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医院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范围
医院5个基层党组织。
三、考核内容
1、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2、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3、医院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4、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医院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对医院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医院党委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支部党组织自查与党委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医院基层党支部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每年12月初,各支部要对照《医院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结合本支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重点是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在年终集中考核时,交付考核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医院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并根据各支部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医院党委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自查、抽查、平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最后得分。
五、结果激励运用
1、医院党委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支部(1个支部),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评选1名,优秀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医院党委对考核优秀的支部,给予奖励,按当年度支部人数,奖励每人每年300元的支部活动考核奖;其他合格支部按当年度支部人数,奖励每人每年200元的支部活动考核奖,作为支部活动经费。(活动经费原则上用于基层支部学习资料采购、授课费、交通费、志愿者活动经费、慰问、奖励等)
3、医院党委对考核优秀的支部书记予以年终一次性4000元的补贴奖励,其他支部书记3000元。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库车县考核优秀人员标准(800元)进行奖励。
3、支部特色亮点工作在医院党委得到推广的奖1000元,上级党委推广的奖2000元。
4、对考核优秀支部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医院基层党组织要把完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支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健全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
3、强化检查。医院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考核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党宣办要根据医院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力度。通过检查整改,确保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医院党建工作水平。
7.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篇七
在市卫生局党委领导下,市卫生局监督所遵循“履职有责、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和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及任务细化表。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县)所重点开展了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检查,启动落实2010年天津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工作(餐饮服务部分),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制定和部署2010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制定了2010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餐饮服务部分),确定了10项工作目标,5项重点工作,8项工作措施,10项整顿任务和3项检测重点;同时对风险检测评估、新闻发布、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要求。3月24日市所召开了全市各区(县)卫生、食药局分管局长,监督所长和整治办主任会议,传达了张俊芳副市长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两个意见”,会上林立局副局长、张铁军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餐饮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13个薄弱环节,提出了10项工作目标,6项保障措施。
(二)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为保证今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餐饮服务部分)和专项整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按照林局长的指示,市所专项办在对南开、西青、宝坻、津南等区(县)所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餐饮服务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由实施方案、网格化区域监管责任图、网格化监管示意图、被监管单位基本档案构成,该方案提出了“科包街,组包片,人包店”的监管模式工作思路,进一步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监督员及对应的每个被监管单位。
(三)开展彻查“问题奶粉”工作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请再次清查2008年问题乳粉处理情况的函》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视频会议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和市食药局遵循“履职有责,守土有则”的工作原则,自1月19日至2月19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的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全市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乳与乳制品情况开展了“地毯式”检查,在检查中主要对全市餐馆、集体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采购、台账记录、索票、库存等关键环节进行彻底清查。在为期一个月的检查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526人次,监督车辆2280辆,对全市14215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进行了彻底清查,未发现问题乳粉和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根据卫生部《关于立即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进行检验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0】11号)的要求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卫生监督所组成6个抽检组,在两天内对我市市售乳制品及含乳制品进行抽检。2月5日、6日两天,抽检组对我市8个区、县15家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抽检,其中包括食品商场2家、超市9家、批发市场3家、农贸市场1家。采集乳及乳制品10类共119种,包括婴儿配方奶粉14种、普通奶粉15种、液态奶13种、酸奶9种、奶酪7种、含乳饮料11种、冷饮7种、奶糖12种、夹心饼干20种、其他11种,并连夜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其中抽检结果显示,在河北区金耀市场采集的黑龙江大庆市金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00g袋装“金泰牌”全脂速溶锌钙奶粉(生产批号为2010/01/20)三聚氰胺含量为6.31mg/kg,严重超标。2月8日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该情况通报黑龙江省卫生厅。
(四)努力做好“两节”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为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1月下旬市卫生监督所提早行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重点对有承接节前单位聚餐、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查验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避免发生交叉污染、餐饮具消毒情况、48小时留洋制度落实,库房湿度、温度条件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做好春节放假每天都有人巡查,值班人员及时受理举报投诉等方面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市所每天都由领导带队与2个区(县)所监督员组成10余人联合督导组,配备快速检测车,对市内六区及塘沽区的42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查,对252件餐饮具、人员手等进行了快速检测,确保了两节期间全市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的食品安全。
(五)圆满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督导检查工作
3月24日、25日两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局长携相关司长及中央电视台等国家主流媒体记者共十余人,对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按照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的指示,市所召集部分区(县)所长开会,部属迎检工作。国家检查组对西青区中北镇汪庄村20户小餐馆、南开区水上北道客家公馆现场卫生状况、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餐饮服务卫生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治理餐饮无证经营经验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应该推广。
(六)开展“地毯式”专项行动,严查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
为贯彻和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发的《关于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6号)和《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生局和市食药局领导指示,3月22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会议,紧急部署工作,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自3月23日至4月23日分两阶段,采用“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开展历时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各餐饮单位原辅料采购、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库存情况等关键环节展开拉网式清查。据统计,共出动监督员7391人次,出动监督车1884辆次,检查餐饮单位21175户次,发现原料索证资料不全和进货台账记录不齐全单位5630户,其中食用油脂2580户、一次性筷子3050户。查处可疑食用油脂共计1031公斤,查没未索取改批次检验报告的一次性筷子共计10箱。
针对存在食用油和一次性筷子索证不全、现场检查不能提供资质档案材料等问题,相关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9259份,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要立案查处,对可疑的食用油和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一次性筷子依法进行销毁,对问题单位追根溯源,查明其进货渠道,责令其改用非一次性筷子。同时要求各区(县)所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恪尽职守、举一反三,查细查实各种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监管空白的现象出现。
(七)淡水鱼、煎炸油、食用油、餐饮具监测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0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中的餐饮业食品抽检工作计划,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任务细化表》进度要求,第一季度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采取随机采样的方式,分别对大中型餐馆的淡水鱼和小型餐馆(早点部)的煎炸油、食用油以及学校和工地食堂的餐饮具进行了样品采集。据统计,此次抽检工作,全市共对99户餐饮单位的鲈鱼、草鱼、鲫鱼、鲤鱼、桂鱼等淡水鱼类的99件样品进行了孔雀石绿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9件,合格率100%;对99户餐饮单位99件食用油样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极性组分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9件,合格率100%;对94户餐饮单位的95件煎炸油样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极性组分的化验室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样品94件,不合格1件(极性组分不合格),合格率98.9%。对学校食堂、中小餐馆等单位使用的餐具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两个指标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对174户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手、熟食刀、熟菜板等700件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合格样品478件,不合格样品201件,合格率71%;对274户的526件餐饮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合格样品455件,不合格样品71件,合格率87%;对97户的481件餐饮具进行了化验室检测,合格样品452件,不合格29件,合格率94%。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问题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杜绝再次发生不合格情况。就此次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监管工作,市卫生监督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从餐饮具检测结果来看,化验室检测合格率高于现场快速检测8个百分点,各区县监督所要对两种方法的对应性做进一步分析研究;二是各区县监督所要针对从业人员手、熟食刀、熟菜板的现场快速检测合格率较低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查明并分析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合格率;三是合格率较低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合格率较低的单位进行再次检测,直至合格为止;四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八)信息汇总、简报编发和档案建立情况
在第一季度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全市彻查问题奶粉工作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指导区(县)所制定了网格化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起草下发6个会议及工作通知,起草完成了14期问题奶粉工作日报,汇总14期问题奶粉检查情况报表,汇总完成4次彻查“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全市各区县的工作报表,完成淡水鱼、食用油、煎炸油、餐饮具的全市情况汇总,起草编发了9期工作简报。建立了问题奶粉工作动态、上级文件等方面内容10个档案。完成彻查“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和全市抽检三项工作总结。
二、主要做法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第一季度日常监管和专项政治工作中,市所严格按照市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始终强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落实岗位责任,始终遵循“履职有责,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全面实行“科包街,组(队)包片,人包店”的网格化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监管网络图和树状图。将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每个卫生监督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监管多少户单位;检查什么内容,达到什么标准,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不留空隙和死角。
在第一季度工作中采取了五项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任务和时限要求,具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现场检查时要有的放矢的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餐饮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其自觉地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从根本上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市发生。五是,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做好每项工作的总结,要将好的经验尽快形成日常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还要警钟长鸣,随时警惕问题奶粉、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等类似违法事件在我市发生。
8.季度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八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完善监管机制。
二是制定食品“五小”摸底普查方案,对“五小”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全面完成有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初始化,实现“一户一档”制度。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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