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2024-09-10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精选12篇)

1.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一

光明路下穿南林高速立交桥及道路工程

项目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52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承诺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到位。

(六)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情况 “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达标率100%、裸露土方覆盖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设置扬尘监督牌率100%、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100%

二、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管理到位

(1)围挡高度2.5米,围挡底部设溢尘座,围挡外1米内保持清洁,围挡每隔4米设置一个喷头,每隔一小时喷一次;

(2)大门口设置冲洗台,车辆出入必须全车冲洗干净,冲洗台到门外主干道铺设土工布;

(3)施工现场硬化或绿化率要达到100%;

(4)工地门口必须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规格3米*1.5米,内容包括监督牌、明白卡、承诺书,蓝底白字;

(5)视频监控:工地必须设置PM2.5、PM10扬尘在线监测仪和扬尘监控,保持信号畅通,并接入市住建局扬尘监督平台;

(6)工地塔吊必须安装高空喷淋,每隔一小时喷一次;(7)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焚烧塑料、废料等材料;

(8)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理不出去,严密覆盖,覆盖必须采用六针防尘网;施工现场不得裸露黄土,均要用六针防尘网覆盖;

(9)渣土车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覆盖完整、干净上路;渣土车必须使用行政执法局注册正规的车辆;

(10)施工过程中的楼层干一层,清理一层,确保无尘,施工现场扫地采用拖布式,或在竹扫把上加绑布条,扫前先洒水,扫时慢慢扫;

(11)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割房,所有切割作业必须在室内进行;

(12)土石方作业雾炮相随,湿法作业。

三、“四级主管”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98% “四级主管”即:一级是企业法人,二级是分管生产的主管领导,三级是项目经理,四级是现场监督员。

四、做好三件事

“做好三件事”即一是施工工地健全监控平台,将工地的各项信息直接上传到全市统一的云平台,实行实时监控。二是施工工地全部架设公示牌,上面写有当天的天气质量情况,工地是否合格,是否被允许施工,以及请全市人民监督等内容。三是施工工地使用装配式围挡或实体围挡。

五、做好三查

“做好三查”即:一是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和拨付情况,二是网格化管理的落实情况,三是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兑付到位。

六、“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即:全市所有的施工工地,第一次被省市督导组发现通报的,停工整改3个月;第二次被发现通报的,停工整改6个月;第三次被通报的,停工整改9个月。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五份,市(县区)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

(三)如未按照以上承诺施工或因大气污染问题被市住建局或市蓝天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单、群众举报,我项目部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工整改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进行的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公章)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责 任 人:

2.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二

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 金华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 主要污染源来自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锅炉烟气、工业有机废气、餐饮业油烟以及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 属于复合型大气污染。目前金华市城市发展迅速, 建设项目众多, 由于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 由于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 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 造成扬尘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占成较大比重。

1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金华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 高层建筑施工、高架桥等市政工程改建、建筑拆除等工程在大量开展, 使得各种建筑施工扬尘给城市空气造成日益严重的扬尘污染。该研究者调研过程中走访部分建筑施工现场, 遇到部分工地新楼竣工前打扫卫生时工人直接干扫, 或清扫后图省事, 直接从窗户往外倾等, 造成粉尘从高空向外扩散。或者在水泥搬运过程水泥袋破损, 水泥粉尘局部污染严重, 水泥倒人搅拌器的过程中更是不断地冒出许多粉尘, 由于水泥颗粒较细, 遇风更是满天飞扬。市政工程方面, 在城市道路拓宽、改造及公用设施时渣土不能及时运走, 又无妥善处理措施或及时填埋、硬化等, 轻风一吹, 沙尘泛起黄天黄地。综合各专业各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情况, 总结该市在城市建筑领域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已有建筑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2) 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3) 城市道路拓宽、高架桥施工等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4) 施工现场筛砂、砂浆搅拌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污染; (5) 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污染; (6) 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当时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7)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 比如个别工程野蛮施工、违规操作产生的扬尘污染等。

2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在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 已经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政策, 扎实开展了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等推进行动, 着力解决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但在政策落实和环境监管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严峻问题, 导致施工现场管理不严,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依据突出。其中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未形成。建筑扬尘污染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 包括施工场地内的污染、材料运输道路上的污染等, 涉及到政府多个管理部门, 需要环保、公安、住建、执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 联合行动, 但目前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存在监管薄弱, 职责不清等问题。

(2) 社会各层对扬尘污染认识还不到位。建筑扬尘污染相比工业粉尘和燃煤窑炉等颗粒物排放污染更隐蔽、来源更零碎, 导致多年来, 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公民都缺少对其重视力度。而近年来, 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拆迁改造力度不断加大, 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 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 使得扬尘污染越来越凸现出来, 对这些开放源, 查阅资料几乎没有采取过有效的防治措施, 更没有相应的标准和法规。

(3) 施工现场管理粗放, 组织不严密。缺少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周边居民的监督举报, 加上工地负责人节省开支、施工人员贪图省事, 导致实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比要求的要差得多, 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难以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工地由于施工单位只注重工期、安全等, 施工中环保问题根本就无人顾及。而市政道路施工因为施工组织不严密, 往往导致过早开挖路面, 又不进行必要洒水、围护等防尘措施, 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

3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主要举措

针对前面对建筑施工带来扬尘污染问题的描述, 对扬尘污染问题必须提高认识, 把建筑扬尘作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 完善法规标准, 配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针对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存在监管薄弱, 职责不清的问题, 建议制定法律或条例赋予环保部门实际的、可操作的统一监管权。政府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职能部门, 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统一监管, 有效地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针对施工单位贪图经济利益, 消极节能环保的作为情况, 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 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 核发施工手续, 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

(2) 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单位, 应明确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 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等;施工单位是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 应做好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 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源头减尘和降尘工作;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 应加强日常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劳务单位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 应将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工法, 提升自身从业水平, 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野蛮施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扬尘污染。

(3) 强化宣传教育, 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防治扬尘污染人人有责, 艰巨的环保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 还必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 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促进全社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紧迫感, 增强他们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使他们真正自觉担负起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应鼓励居民积极举报有扬尘污染的企业, 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N].

[2]王瑞芳.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对策和措施[J].科技信息, 2011 (15) :364.

3.施工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三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

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4.扬尘治理工程监理细则 篇四

扬尘治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黄石市民之家项目监理部

2017年1月10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02)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02)

三、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02)

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的依据 ……………………………(05)

五、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06)

六、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07)

七、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07)

八、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08)

九、监理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0)

前 言

根据黄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在整个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黄石市民之家工程

2、工程项目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博园滨湖路北侧、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地上部分为5层(高28.45m),地下部分为1层,基础桩基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以及抗浮锚杆。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整个施工全过程扬尘整治满足黄石市人民政府及安监站的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

1.公司行政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本公司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责。4.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二〉扬尘整治工作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扬尘整治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整治监理人员的分工(详本细则三.〈一〉 条)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整治监理责任的履行。(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策划项目扬尘整治监理方案,组织编写扬尘整治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整治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5)审批扬尘整治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6)主持扬尘整治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工程局部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

尘整治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扬尘整治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整治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2.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整治机构组织、保证体系和扬尘整治工作责任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

(5)核查施工扬尘整治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6)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7)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8)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整治监理日志。负责扬尘整治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整治监理工作。(2)监督施工方扬尘整治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整治工作检查。(5)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的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2.本建设工程项目文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的施工方案和安全协议文件。

五、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

六、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2.扬尘重大污染源交底监控制度; 3.扬尘整治监理巡视制度; 4.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7.扬尘整治监理报告制度。七.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

1、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2、土方进出工地时,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4、将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5、工地在清扫时,必须洒水或雨天清扫。

6、根据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 2 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要采取防尘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8、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天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准备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9、垃圾、工程渣土在 24 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 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1、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绿化。

12、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运送物围挡、遮盖。

13、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4、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5、本工程使用自拌式混凝土,自拌砂浆及干粉砂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6、工程完工 30 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八、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一)扬尘整治的事前控制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扬尘整治工作管理体系,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主要是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整治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是否符合扬尘治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整治教育培训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得走过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4.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语,标牌的执行情况,警示要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加强对污染源部位和污染源物品的管理,有明显的标示; 6.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和文明施工检查。

(二)扬尘整治工作的事中控制

1.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4.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

5.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6、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2米的遮挡围护设施,重要地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金属或硬质板材围档。

7、施工过程必须设置密目防尘网,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物料、渣土外逸,粉尘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8、建筑工地扫尾阶段,楼房内清扫出的垃圾必须装袋清运;外架拆除必须先用水喷洒后拆除,避免粉尘飞扬。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对在扬尘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扬尘整治工作的事后控制和监督

1.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扬尘事故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签发停工指令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

2.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的扬尘污染事故报告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3.参加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扬尘污染事故调查分析。

4.对扬尘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用以教育广大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九、监理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现场围档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须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工程围档高度不低于 1.8m。2.封闭管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门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的一侧。(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3.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场区其他次要道路地面应同时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5)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和随地大小便。(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4.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类别,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细颗粒材料必须进行可靠的覆盖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5.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防、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6.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九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安全无事故计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建筑职工职业道德牌工地卫生制度牌防火须知牌监督电话牌 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行出口处,严禁将“九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7.社区服务检查要点(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5.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五

我作为 *********************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项目章):*****************************

承诺人(签字):

6.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六

韦好鹏局长就我市堆场扬尘污染治理进行动员部署, 要求:一是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 全面排查;二是参照整治规范全面整治, 不乱开口子, 不降低标准;三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个堆场单位一个整治方案;四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五是强化督查, 用效果来检测行动。

梁勇强调,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内涵, 而随着近年我市建设规模加大, 扬尘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严重影响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各城区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加强宣传, 从严标准, 联合作战, 下决心、想办法、出实招, 对我市堆场扬尘污染进行全面整治, 以扎实的整治成效, 向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7.南安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七

南安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做出积极贡献,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和持续不断的工作推进,使我市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面貌取得显著改变。

(二)近期目标:到2014年底,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照治理措施达标率达到100%,其它乡镇项目达到90%以上;蓬华、翔云、眉山、向阳等山区乡镇项目达到80%以上。

(三)阶段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对照治理措施的要求,达标率达到100%。

三、落实责任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督促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扬尘治理管理工作。

在出现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市政府要求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停工时间不得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二)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应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要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进行认真审核;施工企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施工企业要及时总结、优化扬尘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果,使扬尘治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推动扬尘防治设施、设备向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转利用方面发展。

扬尘专项治理期间,各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方案,按月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

(三)监理企业

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逐步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新、改、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当同步实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

四、治理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

(二)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四)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五)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六)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

(七)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八)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九)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按审批路线行驶并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十)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十三)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十四)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

(十五)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十六)搅拌楼应当实行全封闭生产,搅拌层应当设有冲洗设施,称量层平台应当有除尘设施。

(十七)搅拌站厂区内道路及生产区地面应当进行硬化、绿化处理,配备洒水车辆,定期冲洗,保持清洁,不得有粉尘堆积。搅拌站厂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未冲洗清洁不得出场。清洗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进行集中沉淀处理,有条件的可实现循环利用。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途中滴撒漏。

(十九)搅拌站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必须密闭存放。运送散装水泥、掺合料、粉状外加剂、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滴漏的车辆应当采取封闭或遮盖等措施。

(二十)搅拌站砂石骨料堆放必须设立分隔挡墙进行有效分界,并按种类和规格分类分仓堆放。砂石骨料的装卸、搬运应当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散装水泥等粉料的装卸应当有防尘措施,严格控制粉料上料过程,防止粉料泄漏。

(二十一)预拌混凝土垃圾应当分类收集、集中堆放。浇捣剩料应当运输至指定场地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硬化混凝土应当及时清理。

五、加强监管

(一)南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督工作;南安市建筑废土砂石管理办公室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覆盖、运输线路监督检查工作;南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施工企业、在建施工项目部应在11月30日前,要根据本企业或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三)局相关科室要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凡发现的不合格的企业或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或项目,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曝光相关项目或责任企业。

(四)违法工程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重点,也是治理的难点。我局将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按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违法企业或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

六、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2014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对照治理措施和本行动方案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地开展自查,每个工程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八

按照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及肃宁县住建局《肃宁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项目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方案。

1、项目部扬尘治理自查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带头,结合相关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的情况立即整改。

2、检查内容根据《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具体包括:

(1)、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且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严禁高空抛撒建筑拉圾,防止尘土飞扬,清除建筑物楼层废弃物时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拉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养活养活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拉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拉圾堆放场地或拉圾箱进行存放。

(3)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4)、运输砂、石、水泥、土方、拉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5)、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设置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6)、进行土方施工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的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7)、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8)、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9)、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3、对检查出现问题的班组及个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4、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保存归档。

5、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应先经项目部研究制定有效防尘措施方可施工作业。

保定建业集团

9.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九

为继续推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近日,X城市城市管理局在梳理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一季度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六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到位。

(二)工地规范化整齐化落实到位率80%以上。

(三)严把关口,确保有序复工复产。

二、治理范围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具体区域范围包括:城区一镇七办、X城经济开发区(含金匠工业园区)。

三、精细化管控措施

进一步引深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巩固和完善好的经验做法,在“抓牢三级包联、落实三个标准、保持三个常态、坚持两个结合”的基础上,推进精细化管控,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

(一)强化事前监管,确保在开(复)工准备阶段扬尘治理相关软硬件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开办“施工扬尘治理培训班”。在春季建筑工地全面开(复)工之前,组织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单位和企业代表,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签订承诺书,提升其治理扬尘的意识和自觉性。

2.督导配备和提升硬件设施。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配备远程视频监控、PM10监测、施工围挡、喷淋(雾)设施、车辆清洗、防尘布、垃圾贮存池等设施设备,硬化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区域,确保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到位。

3.督导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和企业签订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等协议,建立施工现场清扫保洁制度,明确施工扬尘治理具体责任人并公示。

(二)严格事中监管,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阶段管控到位,“六个百分百”全面落实。

1.场地平整阶段。严格落实湿法作业,使用雾炮机、洒水车等设施设备压尘抑尘,确保施工场地作业面保持湿润,避免扬尘。已经平整的场地,在完工当天要使用无纺布覆盖,确保覆盖严密、平整。

2.基坑开挖阶段。要分区开挖和覆盖。坚持湿法作业,在挖掘土方、桩基钻孔、截桩破碎等作业过程中,使用雾炮设施。基坑边坡覆盖无纺布,要铺设牢固、拼接严密,无露尘现象。裸土和暂未清运的堆土要堆拢规整,按标准覆盖和固化。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等起尘作业。

3.主体修筑阶段。及时硬化新增施工道路,确保道路两侧无裸土。建筑物料按标准堆放和覆盖。外脚手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塔吊喷淋设施、脚手架上端喷雾设施要正常使用。切割墙(地)砖、石材、砌块、木料和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杜绝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现象。渣土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时按标准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场区内及门前道路100米范围内路面保持清洁,无“脏乱差”现象。

(三)加强事后监管,确保工程收尾竣工期间管控不缺位、不断档。

1.楼体清扫期间。工程结束后,在打扫楼内外卫生、清理建筑垃圾和拆除工棚、围挡等临时建(构)筑物过程中,要采取湿法作业、密闭清运。

2.拆除监控设备。主动联系环保、住建部门或相关技术人员,拆除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监测设备。

3.落实抑尘措施。对暂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督促使用全新的可降解环保聚酯防尘布覆盖。

(四)严把开(复)工关,确保有序复工复产。

1.建立两级开(复)工验收制度。初审由相关执法大队负责;复审由局里统一安排。初审合格后,相关执法大队将《复审申请》报局施工扬尘治理办公室;局里安排进行实地复审验收。

2.联合把好开(复)工关。将“六个百分百”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复)工。验收通过后由市重点办、大气办审批盖章。动态管理中一旦发现有“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第一时间向市重点办、大气办通报,立即停止保供,责令限期停工整改并立案处罚,整改不到位不准开(复)工。

3.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于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根据空气指数情况,优先对其施工工地进行开(复)工验收,除土石方作业,确保其他施工作业正常进行。

(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严查严处。

10.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关于研究起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第三条 为鼓励建设单位为控制工地扬尘、创建绿色安全工地加大投入,本市设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指导、项目自律、银行监管、专款专用、社会监督的原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北京市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人行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有关规定行使对相关账户的管理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银监局)按照银监会风险内控相关监管规定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

第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该费用不得低于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同时,还应当明确该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在专业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扬尘治理标准和责任人,并约定相应的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该费用应当能满足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的要求。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费用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银行专用存款账户内。专用存款账户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应取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建设单位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本办法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与开户银行签订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协议,明确支付条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同时,协议中应当明确建设单位在办理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支付时,须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关管理规定,只能用于该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开户银行仅对协议中约定的支付要件齐备性履行审核义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凭证、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支付计划以及与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协议等材料。获知扬尘治理专项资金账户信息的单位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相关规定要求,利用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验收及拨付扬尘治理专项资金。

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申请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时,可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完成安全监督手续后,施工单位可申请支付比例不低于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总额50%的预付款。

第二阶段为基础工程完成后主体结构施工前或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施工现场相关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可申请第二笔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申请额度应保证支付后扬尘治理专项资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总金额的10%且不高于总金额的20%。

第三阶段为房建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配套市政工程施工前或完成工程总量的80%时,施工现场相关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可申请全额支付剩余部分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

第八条 建设单位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支付节点,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验收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审查、签认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监理单位的支付意见3个工作日内,按照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协议,向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开户银行提交支付资金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开户银行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的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协议,以及专用存款账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支付相关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当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后,存款人(建设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交销户申请,及时办理专用存款账户销户手续。

第十一条 对因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工程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将相关单位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并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对施工单位予以不良信息记分、依法限制其投标等处理,并取消该工程项目“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的参评资格。对违反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规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区县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对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开户银行存在违规开户的,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按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11.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十一

1、射程远、覆盖范围广、工作效率高、可以实现精量喷雾

2、喷出的雾粒细小、与粉尘接触时,形成一种潮湿雾状体,能快速将粉尘抑制

3、配套动力灵活,即可用三相380V的市电,也可配套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4、可固定安装在混凝土浇筑的平台上,也可配套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在运输车辆上

5、操作灵活,可遥控或人工控制,并可随意调节水平旋转及喷雾角度,使用安全可靠

耗水量相比其他抑尘喷洒设备可节约70%~80%(喷淋喷枪、洒水机车),且水雾覆盖粉尘面积远远大于其他抑尘喷洒设备。

技术参数:

12.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十二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作为xx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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