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费委托书

2024-08-17

关于缴费委托书(精选12篇)

1.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期限: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此处盖手印)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此处 盖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2.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二

一、缴费制下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够全面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以单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社保模式选择、社保费用分担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主要焦点仍然局限于为企业改革提供配套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但没有基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进行通盘设计,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被保障的范围和接受保障的方式还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有悖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初衷———为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丧而失去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生活困难时,提供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服务。

(二)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

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管者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者,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设中具有重大职责。但是,我国各级政府对各自在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划分并不清楚。由于我国城乡发展差距和各地区收入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存在,以及缺少法律的规范以及体制本身运行的缺陷,不同级次的政府部门到底负责哪一层次、哪一类别的社会保障,还未明确规定。当前的基本运作方式就是哪里有需求,相关的管理方法就朝那个方向倾斜,许多地区和部门都相继出现了管理分散、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造成的结果是,社会保障机制并没有在一个较高的程度上按照一套较为完整的、固定的模式运作,管理工作效率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公平原则。同时,在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与管理上也存在着权责不一致的情况,基本上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与地税系统共同征管、交叉运作,使得征管上的漏洞与重复并存,成本居高不下,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三)社会保障资金运行模式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模式是一种统账管理的部分积累制度,它将现收现付制与完全基金制结合在了一起,这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新的尝试,但就基金积累的部分,目前正面临着如何运作以保值增值的难题。目前的社会保障资金运作模式并不能完全有效地对社保基金进行管理以在经济下行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保障未来支出的需要;同时,资金结余也在逐年减少,显现出收不抵支的趋势。

我国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快报数据》显示,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项上,2015年当期基金结余为721.4亿元,比上年减少了8.8亿元。《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显示,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行业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增速放缓,缴费人口占比下降,在制度赡养率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基金当期结余大幅减少,累积结余备付月数下降,基金财务可持续性面临新的挑战;同时,该报告还显示,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40 974亿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1 800亿元。也就是说,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所有结余资金都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也仍然会有接近1万亿的空账。另外,全国所有试点省份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5 001亿元,除了广东省等几个经济较发达地区能对这部分基金进行有效的运作以保值增值外,大多数地区的个人账户目前仍出于“空账”运行状态,这部分账何时能补足,目前仍是未知数。

(四)社会保险费负担较重

2015年,我国2 842家上市公司共缴纳26 600亿元税费,比2014年增加了1 003亿元,税收负担率从2014年的9.9%上升到2015年的10.5%左右。虽然2016年5月1日的“营改增”大幕已全面拉开,减税规模预计达6 000亿元,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将有所降低,但企业的社保缴费费率仍居高不下。2015年全年的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合计仍占企业工资总额的绝大部分,达到39.25%。我国绝大部分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成本权重占比大,税费占比相对重得多,面对逐年上升的用工成本和居高不下的社会保障收费,在产能过剩、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迫在眉睫。

二、社会保障资金由缴费制改为缴税制的必然性

在全国范围清费立税的大趋势下,借鉴税收在资金征管方面以及法律保障等其他方面的优越性,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由现行的缴费制变为缴税制,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具有必然性和重要意义。

(一)社会保障税覆盖面更为广泛

由于税收可以普遍地作用于所有社会成员,不会受到社会成员就业类型、地域分布、生活状况等方面的限制;再者,就经济角度而言,税收的性质并不是完全无偿的,政府通过税收收入的支撑而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都直接或间接地被社会成员所享用,大体上给社会公众都带来了一般利益,为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作为一个税种而存在。但现实中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征收的方式采取的是缴费制,缴费的对象仅是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等,资金的负担者与社会保障服务的受益者并没有完全匹配,并不具备完全的直接受偿性。

因此,不论从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还是从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角度看,社会保障税都优于社会保障费,毕竟,税收并不会把除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之外的社会成员排斥在外,在社会保障税收的体系下,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最基本生活并维护收益多者多交税的受益原则。

(二)社会保障税更有利于资金征管

将社会保障资金并入税收体系,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借助税务机关较为完善的征管系统和信息化平台,既符合清费正税的大趋势,有利于地方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升征缴权威性,也能够避免资金征收上的重复与漏洞,大幅降低征收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各个税种之间互相勾稽。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则首先依旧纳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去,由财政部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使用,对基金部分的管理则要谨而慎之,力争保值增值,然后由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支出。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方明确划分职责、三管齐下,建立收支管用分离的监督机制,保障资金运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虽然有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但居民收入日渐扩大,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强,经济的发展正处于阵痛期,社会成员面临着失业或者找不到工作的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以稳定人心的任务迫在眉睫。由于种种原因,在部分基金制的管理模式下,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已经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口,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利用税收在筹集资金上的强制性和依法征收的确定性来解决当前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使该筹资模式长期沿用,同时结合有效的资本运作,以补足以往的资金缺口、在未来形成一种长期稳健的资金征管模式,不失为一种较优的选择。

上述只是社会保障税相对于社会保障费的两个主要的优越性,但对于社会保障这部分财政资金的“一征收、一管理、一发放”整个流程以及作用范围来说能分别起到更为有效的监督运行和扩大的作用。当然,社会保障税在我国的实行,需要对原有体制进行调整以及相关政策的配合。

三、社会保障税制度在我国实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税的设置应当降率扩基

目前全世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已超过170多个,其中,实行社会保障税的国家约140个,总体来看,社会保障税已在世界范围内普遍推行,并且对大多数发达国家来说,社会保障税占据了GDP的较大比重(见下页表1)。

而由国家统计年鉴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出来的结果(详见下页表2)可知,相比之下,我国用于社会保障这部分的比重则比较低,虽然逐年增长,但增长的幅度较低,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不足。然而,这部分社保资金对于缴纳社保费的人员特别是企业而言,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这表明,若进行社会保障费改税,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如何在稳定财政总收入的规模下进行结构性调整,以求更多地增加社会保障这部分的收入与支出。之所以要“在稳定财政总收入的规模下”进行调整,是因为我国居民的税收负担已经位于世界前列。正常情况下,再开征一个所得税类的社会保障税,势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与我国目前要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相违背。因此,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收入的比重,势必要从现有税费结构入手。

单位:%

数据来源: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 Data Set Code=REV

单位:亿元

鉴于税收的作用之一是给社会公众提供一般利益,且社会保障的一大职责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不宜过高。因为一旦实行费改税,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范围将会扩大,对其所得征税,对应的所得也会变宽。据了解,为达到顺利推行社会保障税的目的,在开始实行时,多数国家会先用低税率,然后再逐步酌情提高。例如,美国在1937年开始实行社会保障税时,总税率是雇主与雇员共同负担1%,1950年增至劳资双方各1%,1960年又增至各3%,1982年再增至各6.7%,1994年增至7.65%后便一直延续至今。鉴于此,我国实行社会保障税初期,税率的设计应从实际出发,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设计相应的税率。

另外,社会保障税税基在扩大的同时,其大小的具体设定要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应效仿我国现有的所得税制,在对纳税人征税时考虑到不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或经营成本以及一些照顾或鼓励政策,设定一定的起征点或免征额,并给予他们一定程度的扣除。

因此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设计,首先要考虑税基的扩大限度,合理制定免征额、扣除标准等;其次,必须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开始阶段在不影响等同于原社会保障费收入水平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低税率,待收入资金能较为顺利地运转后,根据需要适当酌情提高税率至一定水平,并尽量保持稳定。

(二)社会保障税应与商业保险相互配合

近年来,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筹集资金方面先后进行了改革,普遍提出社保民营化、商业化和私有化的设想,强调社保缴纳义务与权利的对等。出现这种趋势的主要原因还是要归结到社会保障的基本职能以及税收的依据上来,社会保障保障的是基本生活需要,税收所产出的公共产品也仅是一般的公共利益,社会保障税在此处的运作是能够达到社保缴纳与利益享受的对等;至于更高一层次的福利需求或者是保险利益,不同人的要求是不同的,而且差距也大,该部分需求是政府无法满足也难以满足的,对于这部分需求,政府很难制定收费标准、确认受益对象,而且,不论怎么计划,以税收的形式来运作,都会违背社会公平原则,带来的会是社保缴纳与利益享受的不对等与民众的对抗。

基于财政学的视角,在我国目前大力推进的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模式下,基本生活保障和一些基础福利设施提供的职能依然由政府负责,而此水平以上的福利以及保险需求完全可由政府监管并与私人共同合作,即允许一定程度的特许经营。这样,在满足需求者需要的同时,也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商业保险以及金融业的发展。

社会保障是我国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社会补偿、稳定和公平的社会性功能,同时也具有调节投融资、平衡需求、收入再分配以及保护和配置劳动力的经济性功能。国家应及时发现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并积极实施改善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生存及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及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馨嵘.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及社会保障税开征的研究[J].企业导报,2016,(3).

[2]孙宇晖,安娜.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若干思考[J].税务与经济,2015,(3).

[3]丁芸,胥力伟.美国社会保障税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税收,2014,(12).

3.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三

一般来说养老金的比较,在同一年度退休人员中,一是比较缴费年限的长短,二是比较缴费额的多少。实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定的原则。笔者作为安徽原某行业统筹企业2012年退休人员,在去年底取得养老金计算表后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比较省内其他企业退休人员、在各项可比因素情况下养老金普遍少得一千多元。通过计算对比,可以看到问题主要发生在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差别上。经对201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比较,也同样少得一千多元,问题就是由于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差别。现以某行业企业退休职工与另一矿业企业退休职工作一对比,就能清晰看出问题的存在。将上述两位不同行业退休职工的缴费工资数据列表,并将社保部门计算的个人缴费工资指数也列表对比,就看到了差距,详见附表。从附表看到:某行业企业退休职工黄某某与某矿业企业退休职工同为1953年8月出生,并同于2013年8月退休。前者比后者早工作23个月,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多23个月;从个人账户储存额看,前者比后者缴费多积累9838.27元。在上述可比因素情况下,某行业企业退休职工黄某某养老金应该多得,但该退休职工养老金非但没有多得,反而还少得养老金1074.53元,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在对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不统一所致。

下面来分析其中的原因。从附表中看到:该省规定1991-1995年工资指数依档案工资计算,不按缴费工资计算。1996、1997两年该省规定不计算工资指数。自1998年开始到上述两位职工退休上年的2012年、一律按实际缴费计算工资指数。其中:2006年到2012年缴费工资指数差距很小,且差距是同方向的,就是说多缴费就多得缴费工资指数,少缴费就少得缴费工资指数。而1998年到2005年这8年缴费工资指数差距特别的大,且差距是反方向翻倍的,就是说多缴费的少得缴费工资指数,少缴费的反而翻倍多得缴费工资指数。如表中某行业退休职工黄某某1998年缴费工资是1302.50元,计算得指数为0.986;而某矿业977914号职工1998年缴费工资是1142.22元,计算得指数为2.036,这前者比后者缴费工资多160.28元,就是说要多缴费还少得指数1.05,缴费工资指数少得一倍多。从附表中看到,1998年到2005年某行业企业退休职工黄某某每年都多缴费,其中就有6年少得缴费工资指数都在一倍多,另2年也少得缴费工资指数近一倍,原因就在于他们分别按所在行业的平均缴费工资取指数。这样依据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的指数当然不一样,通俗地说这8年他们各自缴费工资指数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依据各自行业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的指数是对应于其行业工资的,这样计算的指数差別是由于计算口径不一样带来的。而2006-2012年是统一按省社平工资计算的,就是说两者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口径是一样的,所以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也就一致了。

在不同的计算口径下,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没有可比性。在计算养老金时也同样按照各自不同的计算口径作为计算基数来计发养老金,虽然也有些差别,但这基本是相对应的,不具有颠覆性的差别性。但要将不同的计算口径改变为统一的计算口径时,必须要对原来以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进行换算,就是把原来在不同的计算口径下计算的指数,用统计指数运算规则的科学方法进行换算。否则就会由于违背统计指数运算规则的科学原理,而带来具有根本性的错误,这是统计指数计算科学所必须要遵循的一般常识。

弄清楚由不同的计算口径更改为统一的计算口径时,要对不同计算口径期间所计算的指数进行换算后才可以累加,进而计算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那么怎么样对缴费工资指数进行换算呢?可以将不同计算口径期间的行业平均缴费工资的累计数作为行业工资的基期数,将不同计算口径期间的社平工资的累计数作为社平工资的基期数,用行业工资基期数除以社平工资基期数,就得到该期间行业平均缴费工资的基期工资指数。用这个行业平均缴费工资的基期工资指数乘以按行业缴费工资计算的行业工资指数(需要说明的是:实际缴费超过按社平工资缴费封顶的部分要剔除),就得到换算后的指数,计算的结果就基本一致了。现按上述方法截取本表1998-2005这8年的社平工资总和基期数为6192元,把社平工资三倍封顶缴费工资总和16116[(6192+458-1278)*3]元作为报告期数,除以社平工资总和基期数6192,得指数为2.6027,这个2.6027是按社平工资三倍缴费的社平工资指数。1998-2005年黄某所在行业平均缴费工资总和基期数是14989元,用报告期的同度量因素封顶缴费工资16116除以行业平均缴费工资总和的基期数14989,得指数为1.0752,这个1.0752是按黄某所在行业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的行业工资指数;再计算行业平均缴费工资所对应的社平工资指数,即用行业平均缴费工资之和14989除以社平工资之和6192,得指数为2.4207,这个2.4207指数就是行业缴费工资基期指数。把行业缴费工资基期指数与行业工资指数相乘,即1.0752*2.4207=2.6027指数,可见,所得指数就完全一致了。这就是黄某某所在行业经过换算后的年平均工资指数,才是符合统计指数计算规则的。

用上述演算的基本公式来换算黄某某1998-2005年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就比较方便了。黄某某这8年缴费工资总和是15771.96(已扣除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部分)元,用15771.96除以行业平均缴费工资总和14989,得指数为1.0522,这个1.0522就是黄某某缴费工资对应行业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的行业工资指数,用黄某某的个人行业工资指数乘以先前演算的行业缴费工资基期指数2.4207,就得到黄某某的8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即1.0522*2.4207=2.5471指数,这个2.5471指数就是退休职工黄某某1998-2005年经换算后的8年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再将2.5471指数乘以8,就得到换算后的8年累计指数20.3768。将这个累计指数带入到历年累计的指数中进行年平均指数的计算,才是公平合理的。

4.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四

乙方(付款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桐银字[XX] 65号)《关于同意对地方税、费、基金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税、费、基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项,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社保基金征收数据)经甲方确认后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账户内(含信用卡账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

付款人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付款账号:_________;

付款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

计量对象号码(用户号):_________;

账单投递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电子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兴分中心接收转发,由乙方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通知,交纳税人作税款支付凭证。

五、乙方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在上述账户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项,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若在甲方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因乙方账户存款不足等原因,开户银行无法划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补缴款项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六、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或冻结期间,应主动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并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变更或撤消手续。

七、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税申请。

八、乙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视作自动撤销。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若乙方需撤销委托,须携单位介绍信、办税员证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撤销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委托银行付款授权。付款授权经付款人开户银行电子信息确认后有效。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日起,5日内委托资料经核查无误后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委托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5.关于烟台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 篇五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上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目前,烟台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6%(单位,18%,个人8%)、医疗保险9%(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生育保险0.5%(单位缴纳)、工伤(由单位缴纳,标准费率为: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按照规定,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最低和最高基数是怎么来的

2016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烟台市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以此为依据。今年最低缴费基数取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63562/12*60%=3178;最高缴费基数取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63562/12*300%=1589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297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根据规定,最低基数的调整由社保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调整,企业不需要再次申报。也就是缴费基数在2910元至3178元之间的,将会统一调整到3178元。

最高基数的调整:原缴费基数为1459元,要进行上调的,由企业在2017年9月底前向社保部门进行书面申报,按照先稽核后调整的程序进行。逾期申报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基数调整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有哪些

最低基数将于7月份缴费前调整完毕,届时与今年1-6月份的缴费基数形成差额的,在缴纳7月份社保费时会一并补缴1-6月份保险费的基数差。

烟台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在基数公布后提前对7月份的缴费额进行测算。这里,也特别提醒下通过银行划款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应保证从7月份扣款日的前一天开始至划款日当天保持账户余额充足。

那么,1-6月份已解除合同的职工,基数差怎么补呢?1-6月期间,已经解除合同办理社保减员或调动工作的职工,基数差额的单位承担部分仍在原单位收取,个人承担部分将在新单位收取。即,无论职工1-6月哪个月份离职,该职工基数差应补缴额的企业承担部分一直留在原单位,而基数差应补缴额的个人承担部分随职工到新单位收取。

基数上涨有哪些利弊

烟台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社保缴费基数越高,每月发到医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金越多。其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的计算公式为: 35周岁以内为 基数*2.3% ;35-45周岁 基数*2.7% ;45周岁以上 基数*3.4% 。

根据现行养老金计算公式,基数越高,个人账户金越多,指数越高,因此,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会越高。好处主要在未来。

基数上涨的弊端则显现为基数越高,每月从个人工资里扣的钱越多。眼前收入缩水。每月社保费个人负担额=基数*(8%养老+2%医疗+0.3%失业)。工伤和生育险个人不用负担,全部由单位承担。

6.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六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缴费比例:20%;

2、缴费基数:分别按上年度武汉市月岗平工资的50%,60%,80%,100%,200%和300%确定;

3、月缴费金额:

a、一档547.68元;

b、二档657.20元;

c、三档876.28元;

d、四档1095.34元;

e、五档2190.68元;

f、六档3286.02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1、缴费比例:6%;

2、缴费基数:上年度武汉市月社平工资的100%;

3、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费7元;

4、月缴费金额:289.49元。

【备注】:

1、此次标准执行时间至6月30日。

2、20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20元。

3、2015年武汉市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社平工资为56497元。

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保?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武昌区由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办理时限为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相关问题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现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武汉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

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单独缴纳居民医保吗?不交社保只交医保可以吗?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

三、打算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知每月需缴纳多少?

【回答】:现行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根据缴费档次确定,例如一档每月缴费金额为547.68元,二档为657.20元等等。

7.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七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1〕129号)精神,现对2011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

二、医保待遇: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三、筹资标准1、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00元/年(财政另行补贴650元);

2、其他成年人个人缴纳400元/年(财政另行补贴550元);

3、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个人缴纳60元/年(财政另行补贴90元)。

四、参保及缴费办法

1、原已参保并按时缴费对象,医保费在缴费时间内从已办理的“社保一本通”中扣缴。

2、新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时间内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经报市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带医保手册,身份证(未成年人带户口簿)到社保签约银行办理“社保一卡通”存款缴费。

属可免缴的人员,须另带《上虞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上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原已参保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续缴医保费(断保)的对象,按本款第2条“新参保”方法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在校学生由学校于即日起至5月31日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后待遇含学生意外险。在校学生自行在户籍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的,待遇不含学生意外险。

2、已参保对象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即为断保,须按“新参保”方法重新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全年费用,待遇从缴费次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3、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参保缴费的新参保对象,缴纳全年费用,待遇从缴费次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4、可办理“社保一卡通”的银行有:上虞市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和上虞市邮政储蓄银行

特此通告。

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8.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八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

2011至2012学年的学生参加芜湖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已经开始。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关系到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以及省级调剂金补助等医疗保障。为了尽快做好我校学生的参保工作,现将相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为35元∕每人∕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由学校组织缴纳;

2、学校发给新、老生(包括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的农行或建行储蓄卡内除去需缴纳其他费用的金额外,至少预留有50元以上余额,才可以成功划扣保险费。

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于2011年8月31日之前将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内,由财务处一次性代扣缴纳,逾期将不再办理。

校医院

9.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九

财务处:

2012年6月西安电大第五轮机构改革后,原直属二分校城北学习中心变更为现直属四分校。自机构变更一来,直属四分校延续承担原城北学习中心在籍学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且支出费用一直核算在直属四分校账目中。

依据相关招生方案,学生可以在报名之初一次性缴清两年半的学费。在2012年6月直属四分校成立之前原直属二分校已经全额收取了该部分学生(涉及12春及其以前注册未毕业的学生)的学费,共有79人,实交学费金额共计316988元整,除去2012年春季及其以前学期已发生学费金额139280元之外,剩余178868元整,目前这部分资金仍在直属二分校账户中。

自直属四分校成立以来,这些涉及全额缴费的学生(2012年春季及其以前)的注册及教学组织所产生的费用一直由直属四分校承担。为保证这部分学生能正常注册、学习,确保四分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恳请财务处予以核实并及时解决该问题。

特此情况说明。

附件:缴费遗留问题统计一览表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四分校

10.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十

所属地区:福州地区|发布时间:2010-04-30

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参保人员,原单位需办理好减员手续,然后随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3.本人写一份转移申请(需本人签字)

4.如有补缴的应附上补缴表

5.如有代办手续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或由企业劳工(经办)人员,集中同意到我中心办理 备注: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96年前有参保缴费数据的应到我中心“双确认”科室办理“两个确认” 样本

申请报告

福州市社保中心:

本人 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因与(XXXXX)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要求将福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此致

敬礼!

本人签字:

11.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十一

各参保单位:

2010年,《市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将由原来邮寄到参保单位,改为邮寄到参保职工本人选定的地点,需要参保单位核对部分基本信息,并与申报2010年度缴费工资同时进行。根据京社保发[2010] 4、6、8、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期限:

为减少参保单位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我区实行分时段小户前台办理和大户提前预约的方式申报缴费工资和核对基本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1、5人(含)以下单位自2010年3月05日至3月31日申报;

2、5人以上单位自2010年3月05日至4月20日申报;

3、为方便百人以上大户及申报3户(含)以上单位办理,我们在区中心1005室开辟了大户办理专柜,实行电话预约制。请相关单位在2010年3月05日至4月15日之间通过电话82071188-1005预约办理。

二、缴费工资确定:

参保单位以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到元)作为申报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前,拟申报的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确认。

三、申报方法:

参保单位应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2.0版本)及“企业管理子系统升级补丁(V4.2.1)”(以下简称“企业版”)或网上申报方式完成本单位参保人员2010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

(一)使用“企业版”软件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卸单位、人员信息。参保单位持社保登记证和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或分中心下卸四险及医疗保险的单位、人员信息(下卸的文件为加密文件,不能修改内容和文件名。其中:四险文件名为:社保登记证号_SX_导出日期及时间.dat;医疗文件名为:1080_社保登记证号_单位名称_V2.2.2.dat)。

第二步,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并录入缴费工资

1、安装“企业版”软件(V4.2.0版本)及“企业版升级补丁(V4.2.1)”

参保单位必须将已安装的《医疗保险企业版》软件卸载,再重新安装V4.2.0版本“企业版”软件。安装时先运行setup.msi文件,再运行setup.exe安装程序,再运行企业版升级补

丁(V4.2.1)。安装完毕后,登陆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

2、将下卸的单位和人员信息导入企业版软件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先通过企业版中“数据交换→医疗基础数据导入→浏览→选择从社保中心下载的医疗数据文件→打开→导入”操作导入基本医疗数据后,再通过企业版中“数据交换→四险基础数据导入”模块导入四险数据。(必须按先医疗后四险的顺序导入)

3、使用“企业版”软件核对修改参保人员信息

通过软件中“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模块核对、补录缴费人员“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栏内信息,具体内容为:

(1)核对、修改邮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由参保人员本人选择单位地址、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本人居住地地址的其中一项。

(2)核对、修改参保单位所有参保人员联系电话和参保人手机。

(3)核对、修改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身份”,主要进行干部与工人身份的界定。

(4)核对在职职工的“缴费人员类别和参加险种”(尤其是生育保险),参加的险种为“灰色且不可选”表示已参加该险种。核实后,如缴费人员类别有误或增加、减少险种的需同时上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参保人员增加表》或《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如上述信息有修改,需打印《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修改底色为“粉色、蓝色、绿色”的项目,还需在“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下分别生成报盘文件,一同报送。

4、录入参保人员缴费工资

通过企业版软件中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变更业务年度修改为“2010”→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包括医疗人员列表和四险人员列表)→在申报月工资收入处填写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收入→保存(在“参加医疗人员列表”中录入工资并保存,对于四险与医疗人员一致的系统自动复制到“参加四险人员列表”工资栏内,再将“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中工资收入为空的人员补录完毕后,保存)→设置存盘路径→工资导出(须在“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中分别导出)→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在表格右上角分别标注出医疗保险及四险的总人数和工资总金额。

注:

(1)导出及上报的医疗保险工资申报数据和四险工资申报数据是两个文件。

(2)导出及上报的医疗保险工资申报数据文件名格式为:2010+1080+社保号.xls。

(3)导出及上报的四险工资申报数据文件名格式为:日期+社保号+2010.xml。

(4)导出的报盘文件名及文件内容均不能修改。

第三步,将第二步生成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文件、医疗保险工资导出报盘文件、四险工资导出报盘文件及打印出的相关报表(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和有关材料报送区中心或分中心五险收缴业务窗口。

(二)网上申报方式

根据京社保发[2010]9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各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增加、减少、信息变更及缴费查询等业务,我市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现已实现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2010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具体操作请浏览http://bjld.gov.cn/csibiz中“参保单位使用须知”。

请未实现网上申报的单位积极办理开通业务,详情可登录北京市人保局网站:

http://bjld.gov.cn/csibiz查询相关业务办理或到区社保中心一层业务办理大厅网上申报业务窗口进行咨询。北京数字证书社保站:http://services-bjrb.bjca.org.cn。

四、特别提示:

1、在数据下卸与申报期间如发生人员增加,需同时办理增加人员2010年度的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2、所使用的“企业版”软件(V4.2.0版本)、企业版升级补丁(V4.2.1)及使用说明请登陆北京市人保局网站http://.cn/或直接到区中心、分中心五险收缴业务窗口下载。技术支持电话:96102。

3、参保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的,社保中心将按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缴费工资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如实申报。单位如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海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2.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十二

一、“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1、参保人员2012年缴费基数上、下限

唐山市2011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2元,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01.2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0506元。

2、在职人员:按2011 统计口径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退休人员:按2011年底社保局核发的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

注:统计工资总额,由计时、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即扣除一孩补贴、夏季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后的各项收入之和。

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否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不论是否列入“应付职工薪酬”账簿中,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单位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单位缴费基数=2011单位统计口径工资总额月平均数+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口径与往年相比有两点不同:

1、范围比往年宽。参保和未在本单位参保的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

2、取消了缴费基数上限。不再受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控制。

三、2012.8~2013.7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本次核定的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当月新增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当月减少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

四、调整审核基数依据资料

1、劳动统计年报

参保单位向统计局填报的2011《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财务帐

2011财务总账、“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明细账。账簿必须是用来财务归档的套打格式的已装订成册的正式账簿。

3、会计凭证

2011.12记录职工工资奖金收入的会计记账凭证。必须是装订成册的正式凭证。

4、参保人员工资表

在职人员提供2012.6工资表,退休人员提供社保局核定的2011退休人员养老金清册,2011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审批表(未发放可套用标准)。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须经2011年检过,且与本单位开设的医保名称一致。

6、缴费基数签字确认名册 300~800人签字确认率不低于70%,未签字的职工在备注栏注明原因。7、2011个人账户对账表 盖章后交医保局技术部门。

五、时间安排

2012.6.27~7.10到医保局拷贝新单位端信息采集软件、缴费基数调整说明、新的《缴费基数调整情况表》、新《缴费申报表》、参保单位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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