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代理合同

2024-07-11

演唱会代理合同(共6篇)(共6篇)

1.演唱会代理合同 篇一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冠名合同

甲 方 :(全程赞助主办和独家冠名方)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安徽星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合肥经开区大学城电 话:

(承办方)法定代表人: 金星翡翠soho写字楼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甲乙双方就“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于 演出(以下简称“演唱会”)之合作事宜,本合同签约方确认:甲方为本次的全程赞助主办和独家冠名机构;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于[ ](地点)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事宜:

1.合作项目名称:[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2.演出日期: 年 月 日 3 演出城市及地点: 4.演出场次:壹场 5.演员阵容:

领衔

名特邀演艺明星、、、专业伴舞人员

安徽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女)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以任何形式对演唱会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的录影、录音录像、拍摄权均属于 乙方,反转片、胶片、盒带、电脑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演唱会录制品以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此次排练活动录制品、关于此次演唱会图片、书籍、任何出版物、互联网及电信ISP产品的版权均为乙方及乙方演员演出公司所有。甲方可以拥有该录影录音,但不得用该录影录音直接作为甲方产品广告代言形式出现在演唱会结束后任何公共、商业传播介质上。

2.提供经过排练的演唱会,演唱会时间不少于[ ]分钟 3.乙方与艺人议定演唱会演出曲目,并于本次演出前20个工作日内将曲目提供给甲方鉴赏;

4.提供演唱会的整体制作方案(包括基础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现场拍摄等)5.提供专业的工作人员参与演唱会制作、现场管理等

6.提供演唱会有关资料及演职人员名单以协助申请所有和演唱会有关的演出批文等。7.提供艺人资料以协助演唱会进行的票房宣传。

8.除在医生或有关部门证明艺人严重生病、受伤或意外而不能参加表演及不可抗力的 因素外,负责保证艺人如期及尽力在演唱会中按本合同参加演出。

9.制定整套安全保卫方案,并指派2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保卫方案,并在演出前20天与负责安全人员沟通确认。(酒店必须2条以上的安全通道;艺人走台彩排期间必须有足够的警力维持现场次序;确保酒店至演出现场交通的往返安全问题)

10.负责支付所有艺人、演出工作人员就演唱会演出而引致在该地区需缴纳的全部 税项及其他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艺人演唱之曲目的相关著作权使用费。11.演出场地、文化部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工商税务等一切工作

12.负责提供演唱会全程统一宣传设计、标识、文稿资料、演出流程、工作人员名单 13.所有舞台及演出模式方案通过甲方认可签字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

14.负责办理当地演出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公安、消防、冷焰火燃放、歌曲版权部门的报批手续等)

15.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冠名赞助演出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1.演唱会之总独家冠名权归甲方所有,供宣传推广演唱会使用。

2.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演唱会之冠名赞助费用 元 3.提供50套甲方之品牌服装作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服装,以体现甲方主办方统一形象和品牌效应,并负责演出现场的部分协调配合工作;

4.配合乙方进行演唱会当地的宣传广告。甲方负责票务销售配合; 5.在所有对外途径中,统一使用乙方指定的“星耀亚洲· 金曲盛典演唱会”的独家冠名称呼

甲方拥有演唱会在演出城市超越当地其他赞助商赞助的权利,甲方必须遵守以下安排:(1)甲方需于合同签订时书面通知乙方该演唱会的赞助机构详细和准确名单,赞助机构或其生产之商品、提供之服务名称不得与艺人的商业或个人道德、信仰等守则有所抵触或与艺人曾或正在推广的商品或商品服务合约有所抵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赞助机构参与。(2)因艺人与乙方的合约为商业秘密,乙方无需告知甲方艺人与乙方的合作模式。6.如乙方艺人演唱会结束后同意参加于演出地之庆功宴可参加 如艺人不同意则有甲乙双方代表参加,庆功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更多回报性权利:

☆ 荣誉回报:

·本次活动冠名在对外媒体发布及印刷品上全程体现,冠名企业将成为主办单位之一; ·冠名企业领导获邀在现场开场致词;

·冠名企业领导获邀出席庆功宴会等活动,与明星合影留念。☆ 门票回报:

·甲方获赠价值 万元的门票,建议作为冠名商市场产品促销奖品,可迅速直接拉动安徽区域产品销售或市场业绩

· 独家豁权获得最终全省门票销售额的 %作为投资性利润回报。按实际票房销售收入完成后一次性 方式回报给甲方

·海报 份,体现冠名企业字样。

·门票 张,提供门票广告版,由乙方指定独家设计公司量身印制 ☆ 比赛现场回报:

·可在观众席组成 人的企业方阵(独家设计方阵现场互动广告,可以举横幅或者翻板广告);

·可自行配备体现企业LOGO的服装等;

·甲方可自己制作 舞台2侧及观众席广告牌;

·活动当日可在体育场外设展位(由承办方指定位置);

·甲方可亲自制作并现场销售含有冠名单位Logo的观众道具(如充气棒、彩色气球等),供其它观众使用,数量 ;

·主持人在现场口播特别鸣谢甲方冠名企业名称和冠名称呼。

甲方企业产品,现场可安排明星与歌迷近距离互动演唱,将企业产品现场赠与歌迷观众,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拉动企业品牌传播消费者喜好度。☆ 其它回报:

·甲方冠名单位可获得所有明星签名海报若干份;

·为本次活动的新闻发布会及庆功宴会所印制的请柬上,甲方独家冠名赞助商和其他协办办单位名称和LOGO 将作为联合邀请单位列于其上。甲方独家冠名赞助商名称作为排名第一和字体最大形式出现。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演唱会冠名费用为共计

(含伴舞人员演出费,含化妆造型费,体育场场租,工作人员和设备酬金,舞台搭建费、音响,技术人员,灯光,烟火技术人员,道具、拍摄,票务宣传费,门票印刷和检控系统,治安,消防费,报批及当地的演出管理费,涉外所得税,版权税)

人民币 万元整(¥ 元)。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约之日内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50%,用于支付歌手艺人出场费用及舞台搭建场地租赁费用,即人民币万元 整(¥ 元);余款须于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用于广告启动和票务销售,即人民币万元 整(¥ 元)。如甲方不能按上述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指定帐户为: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若甲方未能遵照上述付款方式如期支付全部费用给乙方,或未能执行本合同书内所定条款的要求,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而所有已付给乙方的款项将全部作为违约赔偿,甲方不得要求退款,乙方并有权保留以法律途径向甲方追讨其它有关违约所引起的损失之权力。

第五条、演唱会之宣传活动:

1、乙方负责演唱会全安徽省范围内媒体宣传;甲方须配合媒体计划建议乙方。

2、按乙方提供的样本印制演唱会有关的宣传资料如海报、单张、手册,甲方不得将该等宣传资料用于任何非此次演唱会票务宣传用途。甲方亦不得将任何艺人的宣传资料包括声带、影带、相片、形象、名称、艺名、签名、个人资料等,直接或间接使用于任何其商品或服务广告代言,或用于任何其商品或服务宣传目的。

3、如甲方违反此项条款,则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之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关于采访和录制

1、除事先征得乙方允许, 甲方应确保演出过程中禁止一切私人性质录音、摄影、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摄像及献花;在后台的任何地方禁止摄像和录音。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应向场地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传达上述警告。

2、乙方允许当地媒体在演唱会开始后十五分钟内拍摄以供宣传用途,其后乙方必须督促该等媒体终止拍摄活动。除上述规定或事先征得乙方允许之外,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在演出过程中在演出场所的任何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后台、观众席)禁止一切录音、摄影及摄像,甲乙双方应保证在演出开始之前,演出场地的安保人员均熟知上述要求。

3、在未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人不得在彩排期间逗留于演出场地内观看艺人排练。而当演唱会正式演出期间,除佩戴有乙方发放的有效通行证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表演区域和后台,以免妨碍演唱会的正常进行。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出面解决。

2、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之前,不得安排任何电视、电台、报章及杂志等媒体的访问。

3、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允许或授权他人以任何形式拍摄、录音及录影该演唱会的演出、排练或演唱会的其他活动。

4、若乙方指定录音或录影机构拍摄演唱会现场,甲方应予以全面配合,以确保拍摄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关于版权

1、乙方享有以任何形式对演唱会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进行录影、录音、录像的权利。反转片、胶片、盒带、电脑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演唱会录制品以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录制品的版权均为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将上述权利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而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需尽力维护乙方的上述权利并遵守如下规定:

 与演出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图像、音乐等  关于演唱会证件

所有的后台通行证、舞台通行证和嘉宾通行证应由乙方发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印制和发放任何上述通行证件。

第九条、双方理解并同意:

1、若当地演出需要加场,所加演场次需先征得乙方的书面认可。在加演场次得到认可后,双方将就加场费用等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其中需约定甲方应于签订补充合同之日立即向乙方全额支付加演费用后方可开始售票和宣传。

2、如因艺人患病或受伤或遭受意外而导致不可避免的延误,而不能为演唱会如期提供演出服务,则各方同意通过协商在快乐男声获奖选手中调换艺人进行补充。

3、由于艺人或乙方原因导致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且经延期[30]日后仍无法举行,以致演唱会取消,则乙方必须向甲方退还其已向乙方支付的有关费用.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且经延期[30]日后仍无法举行,甲方仍然应全额支付甲方演唱会场地费用,此种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时,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原因不

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

限于:演唱会所需批文未能得到、上座率低导致停演等。

5、各方同意确定本合同书为各方的商业机密,受法律保护,为了确保各方利益, 在未得到其他方认可及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书内容向除本合同缔约方之外的其他方披露、复印、散发,若任何一方未按本条款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以下简称“泄密方”),则该泄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双方一致同意由于不可抗力条件而导致演出不能正常进行时,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各方应友好协商以解决相关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1、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约定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安排其他赞助商或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所有之包括“星耀亚洲·金曲盛典演唱会”等商标及标识或乙方艺人之姓名、肖像在任何其自身广告、宣传物料上体现其企业名称、产品或其他利益时,一经核实,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违约金壹佰万元。

第十二条、文本及其它: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将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本合同书内的所有条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执行及解释,如有争执之处,各方同意依法交由安徽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

盖章:

1、

2.演唱会代理合同 篇二

一、货运代理的身份认定

众所周知, 货代企业可以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两种身份进行经营活动。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称“货代司法解释”) 中提出结合合同约定、报酬、发票、交易习惯等方面判断货代企业的身份。 (1) 其中, 就收取报酬的名义和方式而言, 有观点认为, 以赚取运费差价牟利的货代企业实际就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应被视为承运人。 (2) 对此,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指出, 收取差价符合商业效率的需要, 是货代合同的特殊性。另外, 《货代司法解释》中第四条还明确将货代企业有无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海运单等运输单证作为是否承担承运人责任的标准。从欧信提交的几份证据看, 包括航空公司主运单等, 欧信并未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运输单证, 也未曾矫饰承运人的身份。由此我们可以明确欧信在此案中是作为货运代理, 由此验证相关单证的性质和与方岩之间是否存在货代合同关系。

二、单证定性

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缮制单证属货代企业合法业务范围, 但相关定性并不明确。在此案中, 欧信虽然在运输代理业务开具三张单证, 但其本身定性混乱。对其提出的三组概念, 本文先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 “货代提单”

House B/L与Forwarder B/L二词意同, 互联网上多见将其翻译为“货代提单”;实际上, 二词的正式涵义为“分提单”。《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分提 (运) 单所给出的释义是, “在总提 (运) 单项下, 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 (运) 单。”但其后, 海关总署又单独对分提单给出了更为具体的限定———在总提单项下, 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签发的提单。 (3) 根据此定义, 欧信在此案中却并不作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出现, 其在一审中将三份单据称为“提单”本身不符合货代业务的规范要求和交易习惯。

在空运领域, “货代提单”经常被作为另外几种单据FI-ATA-FBL、FIATA-FCR等的简单代称。 (4) 但FIATA-F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是多式联运提单, 实乃运输单据而非货代单据;而FIATA-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才是正式意义上的货代单据。 (5) 本案中未明确欧信所出具的是FIATA单证, 故不作过多引申。

(二) 副本提单

欧信在一审庭审中提及的“副提单”是实务中所称的副本提单。其一般是正本提单的复制件, 无背面条款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 供各方安排联系工作使用, 无物权效力; (6) 但与正本核对无误可具备证明效力。由于无法与正本提单进行比对, 欧信难以证明其所持三份单证的真实性。

(三) 分运单

上文中提到的《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的释义细化到国际航空运输领域, 相对于航空运输企业与货代企业间的主运单而言, 分运单是货代集中托运货物前、从各处收取货物时开立给真正托运人表明货物已经交接的凭证, (7) 此类分运单在术语定义和结构模型等方面有统一的规范, (8) 且其上所记载的托运人应与运输公司出具的主运单上的托运人一致。 (9) 而欧信所出具的“分运单”与主运单上的托运人明显不一致, 其单据真实性仍旧无法验证。

三、原被告间是否存在货运代理合同关系

在一审中, 原被告都没有提交书面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对于同样的情形, (2013) 厦海法商初字第411号海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中结合原被告的委托、单据交换和金钱来往, 据《货代司法解释》第三条, 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货运代理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 两审法院均认为, 欧信提供的证据均仅为单方记述, 不足以证明方岩系该货运代理合同的委托方。由于方岩与其客户Rofra之间签订的是FOB价的买卖合同。此类合同一般由买方付费订立货运协议, 故不能排除由Rofra委托原告代理运输的可能性。

四、诉讼策略分析

3.演唱会代理合同 篇三

关键词 任意解除权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逐年上升,关于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此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与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双方的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由于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因此,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由此可知,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合同有无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所作的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当然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对债权人根本无意义,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就诉讼委托合同而言,合同解除后,如果允许将已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就意味着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将使第三人的利益失去保障,因此不必恢复原状。

那么,诉讼委托合同解除后还能否请求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依据本条规定,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为,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解除不溯及既往,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因此,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正因为上述原因,《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对于委托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的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个诉讼案件从启动到终结往往耗时数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通常会在合同中作一些特别约定,对合同解除权作出限制,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既然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法律上是不承认解除委托合同有违约责任问题的。即使当事人特别约定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但该特约有违于委托的基本性质,也违反法律规定,特约应无效。

四、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与基础,根据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表现形式,可以把民事责任分为三类:第一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第二类: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

既然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任意解除权,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无效,那么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并未违约,合同解除后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性质也就不是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赔偿损失”的责任应为民事责任的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少获报酬,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显然意味着委托人不履行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承担对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五、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数额是否应包括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分为两部分,即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即受托人因已完成的这部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而应得的报酬。可得利益损失即因为委托人在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完成前解除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

结合《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及上述《合同法释义》对该条款的解释,笔者认为,对于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应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合同法释义》中对《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作出如下解释: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就委托合同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的情形。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具体到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而言,笔者认为,应针对两种情况分别作不同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而是受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则委托人不应支付受托人对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即委托人不须赔偿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第二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可归责于其自身,换句话说就是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有过错,则基于公平原则以及禁止利益损害原则,委托人应当将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作为受托人的损失予以赔偿。例如,双方在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中已对报酬支付的时间及比例作出约定,而受托人已经基本履行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或即将完成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委托人依约支付所有的报酬为受托人完全可期待的利益,如判决即将生效或者已经确定能够取得执行款项但未真正取得时,而此时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委托人报酬而解除委托合同,显然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依据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委托人赔偿受托人的相应可得利益损失。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王利明.民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江平. 民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4]吴庆宝,赵培元,孟祥刚.委托类合同裁判原理与实务[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

4.委托代理合同 律师诉讼代理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保守秘密,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诉讼或进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法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收取的费用退还甲方;如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解除委托,终止本合同,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此规定为违约补偿性质,与乙方工作量多少无关;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第____项:(1)特别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参与诉讼、调解、和解,提出反诉、上诉等;(2)一般代理:参加诉讼、调解等程序性工作,对甲方实体权利不做处置。

七、经双方合理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为。乙方办理案件发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八、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

九、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向甲方解释收费规定及标准。本合同为乙方已准备好标准文本,在本合同签署前已提交甲方进行详细研究,乙方愿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采纳甲方的合理意见。甲方对本合同的所有异议均在签署之前与乙方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甲方自行解除委托、非诉讼解决等)。

甲方:乙方:

5.演唱会代理合同 篇五

项目招商

前期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XXXX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投资开发之XXXX的商业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解释:

本项目:指项目商业部分。

合同:指“XXXX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即本合同。

服务内容: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独家整体招商代理顾问服务。

招商成功:以甲乙双方与第三方签订商业运营招商协议为准。

第二条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协助甲方梳理本项目整体招商方案,提供招商整体策略的建议;

(二)依托乙方资源,协助甲方为本项目引入品牌运营公司入驻;

(三)协助甲方同政府沟通,为本项目向政府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二)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第五条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拥有的本项目相关顾问服务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2)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对接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文件并加盖甲方印章后方可视为甲方确认。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甲方权利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2)甲方对乙方任何阶段工作的回复,可以自由选择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回复,并以发出时间为有效回复时间。

3)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项目顾问工作成果提出调整要求,并拥有对乙方所做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完不成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开展项目整体招商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整体招商工作进度。

第八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已持有的完成本项目相关顾问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各阶段咨询服务费,并在甲方费用不及时支付时停止服务,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前期顾问工作服务目标

1)乙方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完成对符合标准的品牌运营公司的实地调研与对接。

2)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家品牌运营公司,如XX商城、XX集团等,与甲方对接洽谈合作事宜。

第十条 招商成功的认定

第十一条 前期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月人民币30,000元定额专业服务费用,持续时间为3个月。

2)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月定额专业服务费用。

3)乙方根据甲方相关付款流程出具付款申请、出具相应合法发票等。

4)如项目招商成功,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另行签订备忘录约定。

5)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后1年内,甲方和/或乙方不得雇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雇用对方公司员工。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第十四条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泄露方应当据实赔偿对方损失。

2)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各类费用。如甲方延迟付费超过10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阶段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阶段工作成果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但乙方未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服务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7.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17.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7.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和政府指令。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1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8.2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条款及乙方实际工作阶段及成果结算咨询服务费。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

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第二十条合同转让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继任方说明该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条款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6.服务代理合同 篇六

项目名称:XXXX

委托方:XXXX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XX

(2)建设单位:XXXXXX

(3)建设内容:XXXX

(4)建设地点:XXXXX

(5)项目四至:XXXXX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3

合同目录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金额及付费标准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方式

第五章 支付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第七章 侵权责任

第八章 税费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十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1.1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1.3 乙方承诺其在法律上为合格之主体,并在该服务项目上具有相关资历,并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1.4 乙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各类广告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与《广告法》及有关条款相违背,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同范围

1.1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产品的广告服务代理商,提供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媒介服务。

2.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3 作为甲方指定广告代理商,乙方承诺提供以下广告服务内容(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同收费标准

3.1 收费标准

1.有关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甲方应支付整个项目相应的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不含税)。甲方同意全额支付该服务费,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乙方有权依上述规定的费用全额收取。若以后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服务费用随之增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收费标准

a) 有关媒介发布服务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媒介发布服务,乙方除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外, 另再收取媒体发布费用的____%作为佣金。.

b) 有关广告制作

c)电视/广播广告的相关制作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c)平面摄影及后期制作输出(插图、租片、出片打样等)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d) 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的制作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制作服务,乙方向

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e) 有关市场调研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f) 有关活动执行

如甲方需要乙方进行活动的实施与执行,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

发生的费用。

g) 其他服务费收取

菲林、打样、出片等第三方费用另行收取(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

竞争品牌_____:_____元/条

其他费用:如快递、运输等按实结算

3.有关差旅费

如因业务需要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向甲方实报

实销机票(经济舱)车票和住宿(不高于三星级)费用。在甲方指定的旅行开始之前,乙方应估计出有关预期旅行和住宿费用,阐明目的、地点、期限、旅行者人数和成本并报告给甲方,并留出充裕的时间以便同甲方交涉并得到其批准。只有这样,甲方才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_)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凡涉及第三方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收取。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支付时间:在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月基本服务费(甲方应在当月_____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工作的业绩考核)

4.2 项目服务费:

甲方对发票有疑问或有反对意见,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咨询,乙方必须对此做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示之异议,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未给予回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发票所示之金额。若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提出之异议,在乙方未做出明确回复之前甲方也有权拒绝支付该异议发票所示金额,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3 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业务转予第三方完成。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必须保密的资料和文件,乙方按协议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和创意的设计稿的素材及合成版的电子版、打印版和各项活动效果评估或活动总结等文件。

5.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资料不拥有所有权,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一部分或全部被甲方或第三方公布,则乙方不再承担

保密义务。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6.1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该项目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资料、图片、数据、信息的所有

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予任何第三方知悉。

6.2 甲方承诺对于未采用的乙方创意及策略等,甲方不得在以后的广告中使用投放。

6.3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代理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相关产品,合同执行完后一年内不得代理与甲方同类型产品之广告。

6.4 甲乙双方同意保护合同项目下的相关知识产权。

1)甲方在支付了所有费用后,合同项目下乙方所有的全部版权,包括广告后续的修正及完善,将自动转移至甲方所有。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拥有版权的、相同的创意及素材用于其他客户。

2)对于第三方所有的版权,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该版权的归属及转移该版权所必须的费用和程序。

3)乙方同意在版权归属甲方所有后,无须支付额外费用,甲方即可将该版权在其集团所有的公司中使用。

4) 合同执行完毕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资料和信息作自我宣传等合理使用。

6.5乙方保证并同意,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不会将其所获知的非公开信息,这包括但不局限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广告物质、观念、计划、技术、账目、产品、商业、顾客、客户或其成员的运作方式, 散布或透露给任何人或用于自身的目的,除非是依照甲方的要求以完成其职责,或是应任何法律、法庭、法定程序、强制规定或检查机构(政府性的)的要求。乙方在与其它单位签订与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和物品有关的合同时,都应加入与之相一致的保密条款。任何与本条款不符之处都应受甲方指导并作书面记录。

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有效。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所拥有的有关这方面信息的文件都应归还给甲方或加以销毁。乙方可能遵照地方法律出于税务目的而保留这些文件,在此条件下,本条款将继续适用于这些保留下来的文件。

第七章 侵权责任

7.1 乙方作为广告代理商按甲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材料,真实、全面地推广甲方产品,因甲方产品内在瑕疵而致消费者受损的,乙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2 本项目推广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对其制作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手段和违法而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税费

8.1 依照目前XX市政府规定,开具广告专用发票各项税收按总额的_____%收取;如遇XX市政府或相关税务机关调整交税比例,乙方可随之相应调整。

8.2 双方同意的免息期后,如甲方仍未全额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按当时银行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第九章 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由于该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之过错或疏忽之事件或事情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该方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该迟延发生起合理时间内就该延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快对此做出相应的协商解决方案,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9.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若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结束后,可以履行合同,且另一方也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

10.3 因具体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以协议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0.4 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结束后,自动延续____年,合同意向____年。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 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一方违约而遭遇不

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责。

11.2 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

11.4 乙方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合同中单项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请求予以增加。若该违约金超出了对方损失的,应按该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纠纷,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若双方同时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就双方合作事项提出诉讼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各项有关制作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议,具体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合同附件之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后达成的协议为准;若附件之间有矛盾,可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13.2 甲、乙双方应指定承办人、负责双方联络或协调事宜,并承担相关附随义务以利合同的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以上内容达成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甲方现将坐落于湖南省 市 镇 路的 物业委托于乙方全程招商代理和招商策划业务,为促进商业物业的招商工作和商业策划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独家招商和招商策划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范围及方式:

1、委托范围

甲方所开发的 ,商业面积约为平方米,含( )(具体面积以设计院出具最新规划设计图的商业面积计算,并附为本合同附件)。

2、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招商、租赁、全程招商策划业务。

甲方给予乙方独立操作、独立进行策划顾问的权力。

3、委托时间:

由 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若提前完成招商,并提前开业,则开业完成后即为合同期满。)如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协议。

二、法律文件

1、甲方在通知乙方公开招商本物业之前,应取得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物业具备招商法律条件,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乙方可进行本物业的招商行为。

2、乙方提供公司经营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之责任

1、提供本物业招商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复印件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开展招商代理工作,负责解答客户对物业的疑问和质询及投诉等。

2、安排和解决商家申请办理公证和工商税务办证等手续。

3、甲方必须在项目商场内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作招商策划部,场地应足够乙方5名工作人员使用,并具备对外的接待功能(功能参考售楼部或与售楼部共用),承担乙方在招商代理期内产生的所有办公费用(包括场地费、电话费、管理费、空调费、办公用品等)。

4、甲方指定 (手机号码: )全权负责与乙方指定专人进行工作协调及配合,其它未接受委派之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插手乙方的工作范围。在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服务范围内进行独立工作。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定期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和招商策划费。

6、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所需配合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及相关工作。

7、甲方承诺合作范围内的商业物业,于 年 月可交付使用,签约经营户可如期进场装修。

四、乙方之责任

1. 在委任期间乙方将为商场作独家代理招商策划推广服务,内容涵盖整个商场商铺全程的策划、招商,包括市场策划顾问、独家租赁代理、宣传活动、广告推广、联络及服务租户、招商条件的制定、合同的起草等。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前期策划费用之日起 25 天内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报告待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正式展开招商,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50%-80%的招商;

3. 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综合测评,测算出最终招商方案、招商租赁价格、优惠政策等,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及政策执行招商之行为;

4. 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广告策划、设计等工作;

5. 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任务;

6. 本协议结束前,乙方应再提供一年至两年的旺市经营及策划推广方案给甲方,以协助甲方后期的整体经营和管理。

7. 乙方在合同期内,协助甲方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相关事宜,含人员招聘、培训、前期工作开展等系列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细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全程代理招商租赁策划工作,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6万- 10万 (小写: .00);

2、项目启动金 4万 元/月, 个月共计 (小写:¥ .);

3、招商代理费用以招商租赁合同签署的实际租金金额为准(不计免租期),提取

2.5个 月租金作为招商代理佣金。

4、优秀主力大商家招商牵涉到的一系列本地接待费、公关费及其它费用,乙方凭实际消费票据向甲方报销,或由甲方直接参与并负责费用。

5、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7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7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9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8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奖励不累计)。

6、开业策划及执行全案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

(一)、招商全程策划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大写: 。在乙方提供了招商调研、定位及招商全程策划方案给甲方后,甲方应将策划费尾款部分,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元)在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全程招商

1. 该项目需由乙方派驻专业团队参与(不低于4人),前三个月内甲方需支付月基本费用 元/月,进场前支付第一个月费用,其后每月第一天支付该月费用。其中该费用含招商总监、招商经理、招商员、策划师、设计师工资,出差、公关以及团队人员租房及日常开支费用。

2. 在甲方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后,即视为招商成功,甲方按招商面积依约与乙方结算招商的佣金80%,经营户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后,再结算剩余20%佣金;

3. 甲方每月三日前需按时支付上月招商佣金给乙方;

4.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定时支付合同的招商代理费,如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每拖延一日,乙方则向甲方收取按应付款总额5%作滞纳金,超过十五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则视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的招商代理费不予退还,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 由乙方独立完成的自购自营客户,佣金结算方式应参考同期同等条件门面(隔壁左右两个)的租金平均水平,进行招商佣金结算。

6. 乙方全程独家代理合同规定商业物业的招商后,其它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再参与和阻碍招商过程(含甲方),凡在合同时间内,合同规定物业产生租赁或自购自营之行为,不管是否由乙方出面并签署协议,乙方均可依据合同提取同等佣金提成。 00

六、法律责任

1. 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物业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做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

3. 在合同代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第三者的`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或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4. 在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影响到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时,则乙方不须承担相关责任,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经济及其它责任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5. 甲方的债权及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

乙方将与甲方紧密联系,所有本项目之计划须由甲方审批作实后才可进行。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约所订的内容绝对保密及不得向其他人士泄露其中之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或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加立补充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5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设计、策划、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五、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六、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每年______000。00RMB

1、结算方式与时间: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乙方项目启动资金。3个月后,每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55%作为乙方代理广告服务费用。

2、滞纳金: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期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3、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在甲方未付合同款项的80%之前,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九、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二、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8

甲方:

电话: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甲方负责外观拍照制图,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全额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户为:工商银行账户

开户名:x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城南支行

账 号:xxxxxxxxxxxxxx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未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两日内给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七、签订协议后,甲方须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如甲方在十日内未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资料,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八、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九、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9

甲 方: 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及期限:

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

(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

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元/月, 每 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付款时间:

2、本办公费、资料费_ _元/年。

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户名:孙再华 帐户:62284 8012 02679 00013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罚款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系正版在线财务软件做帐,帐本年终一次性打印,帐本和报税资料终了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帐本等资料完整、合法。

7、如因乙方所属税务局需要,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乙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生效。

2、如双方合作不满意,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季度(三个月)提出解除要求,便于双方会计做好各项资料交接事宜,乙方如有未付款项一并结清。并处以1个月代帐费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以资料交接单双方签字为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存在分歧,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0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与逝者的关系: 。

三、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四、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臵

(一)地址: 。

(二)时间: 。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 。

(二)遗体接运地点: 。

(三)追悼会场所: 殡仪馆 厅。

(四)追悼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三、租车服务

第三条 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 。 第四条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其中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业务员

乙方业务员上岗证书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3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

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二、销售区域:

双方预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北京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和北京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代理销售甲方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三、销售价管理

甲方的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市场统一销售价为365元。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低于市场价销售。

四、销售佣金:

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特制定佣金回馈轰动,以支持和鼓励乙方的销售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月销售量在20张以内(含20张),佣金为每张服务卡50元;

2、月销售量在21张—50张(含50张),佣金为每张卡60元;

3、月销量在51张以上,佣金为每张65元

五、销售结算:

1、甲方投入20张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以支持保障乙方的前期销售工作。

2、乙方售卡数量的正确以客户提交激活信息并成功激活数量为准。

3、双方确定按自然月度结算,每月5号前双方确认上月度销售数量,在扣除双方销售佣金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销售款。

4、如月度期间内,乙方销售数量超过20张需要甲方补充产品时,在乙方结算上皮货款后甲方予以补充,期间佣金扣除标准按每张卡50元计,月度结算时再按对应标准扣减。

六、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的安全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等必须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做注销和更换处理。

2、因乙方保管责任造成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丢失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失窃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已经在市场上进行消费刷卡的,此卡的费用由乙方取款承担。

3、乙方须按照用户手册规定的流程通知客户采用拨打电话4006—199—365或登陆会员专属网站,进行服务卡的激活。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未果,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0_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日止,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需在本协议期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重新续签代理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图片、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宣介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oem/odm)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gscm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

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5

甲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1、甲乙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及执行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采购执行服务,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事宜。

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国内采购执行行为,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垫付货款采购协议产品,然后将协议产品交给甲方予以销售。

二、采购事项

2、1甲方必须于乙方履行采购的3个工作日前将已加盖甲方公章(或公章授权其它章)的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和《付款委托书》,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乙方。

2、2 乙方收到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付款委托书》后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的书面回复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的 %作为为订货保证金。该订货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批货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要约,乙方不返还该订货保证金。

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保证金后,以乙方的名义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的方式支付100%的货款给甲方指定的供应商。

2、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按时(不超过乙方向供应商付清全款后7个自然日)发货,因供应商交货迟延导致乙方受损的,由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损失。

2、5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期、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物流

3、1乙方不负责任何运输,且无论是甲方指定的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是甲方到供应商处自提,在此期间产生的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除垫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四、费用及结算

4、1代理费:乙方以其向甲方提供的国内采购执行服务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标准为《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金额的 %。

4、2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日起计算,直至乙方收回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日截止计算乙方资金占用时间,乙方按照每单采购货物总货款的 %/每 天收取(不足天按天计算)。

4、3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付款日起 天内,无论甲方供应商供货与否,或甲方提货与否,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代理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如甲方逾期提货和支付应付款项,甲方须按应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超期10日,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没收该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服务和下单的操作,且有权处理在库货物,甲方不得就处理价格提出异议,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处理费用和应付乙方之全额款项,不足部分,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 个自然日内支付给乙方。

4、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一单委托。

五、担保

5、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应约束并要求其境内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其完全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配合签署相应的担保文件。

六、不可抗力

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以挂号信件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

6、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6、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者部分责任或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4双方同意如因政策法律变更或其他合理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比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保证条款

8、1甲方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承诺对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甲方的义务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详细内容见附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

九、其它

9、1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有效印章及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 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

9、2本协议若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前/后 个自然日内清理账款、财物。

9、3本协议涉及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费率、保证金率、违约金率等)如有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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