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精选11篇)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一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0-2011学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杜绝评审把关不严格、材料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审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在上学期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已认定的同学。特殊情况请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二、评审办法及奖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
必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励志奖学金
必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教[2007]9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必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2007]9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2000、3000、4000元三个档次发放。
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全额发放统一由计财处打入学生的农行卡中,请各系通知学生提前做好卡号核对工作。
三、评审程序及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150字以内个人简介:,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不得写成就业简历形式)。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200字左右教师评语。
2、由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初评,按1:2的比例确定系候选人选。在广泛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结合考评,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由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通过投票或表决的方式等额确定系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意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必须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每份限1页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证明学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材料除另附。
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先按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围绕“知恩、感恩”主题,以记叙文、散文、诗歌为主体撰写2000字以内的表现大学生在国家奖助学政策的帮助下学习成长的感人事迹,表达学生受助的真挚感。(篇数不限)
四、审核上报
学生处资助中心对各系上报的材料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材料报省教育厅。
对在评审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扣减该下一的奖励、资助。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奖助学金的学生,学校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受表彰、资助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并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助学金,引导他们进一步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五、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系于10月11日上午10:3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材料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工作总结。
学生处资助中心于10月11日下午4:30分前进行材料审核汇总,12日上午8:30报校长办公会。未按时上报属自动放弃名额不接收补报。
2、所有材料必须统一格式,需签字栏目必须本人亲自签字,如出现代签字、签字不统一按不符合条件处理,不再进行补报。
六、名额
国家奖学金:本科:各系1名;专科:各系1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专科:
电力工程系
28、动力工程系
25、土木工程系
13、管理工程系
6、自动化系
10、电子信息工程系
3、计算机工程系
2、本科:
电力工程系
28、动力工程系
21、土木工程系
15、管理工程系15
自动化系
9、电子信息工程系
8、计算机工程系
7、环境工程系5
国家助学金:
附件:
1、关于开展2010-2011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3、《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7、《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
8、《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
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0、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1、(-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12、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二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规定了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 生活俭朴。
办法中对于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并不是很具体和严格限制, 因此, 每个学校都会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些具体的条款。当然, 最基本的一条提出了, 应该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是, 如何准确界定贫困生?一些学校给出了这样一些具体标准:有电脑、手机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但是大家知道, 随着手机的普及, 贫困生就不能用上手机吗?还有的规定:经常出入网吧的学生不能申请。试想, 在当今高速信息化时代, 贫困生也没有权利进入网吧获取信息?谈恋爱的学生不能申请, 个人认为更是无稽之谈, 连人的生理需求都限制了。如何对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定的, 在此谈谈个人看法。
1 出具的相关证明
虽然开据证明看上去很规范, 但是学校确定受助名额时有时间限制, 很多偏远山区的学生, 办理这些手续相对比较麻烦。邮寄资料时间也较长。有些真正的贫困生由于没有及时拿到相关的贫困证明, 加上有些假贫困生手续齐全, 争抢名额, 反而不能入选。 并且很多同学认为, 开具一份贫困证明其实很容易。写好材料后, 先到村里和镇里盖章, 然后到民政局盖章, 有些地方, 甚至连民政局的章都省了。对于考出去的大学生, 当地政府都乐意照顾“自己人”, 并不会太为难他们。
由于贫困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造假风险太低导致出现了假贫困生, 因为即使造假事件东窗事发, 学生也不必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学校能制定相关政策, 令造假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利益时, 就能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 光看开据的证明是不够的, 还应参考其它的一些相关条件。
2 学生资料
辅导员可以在新生刚入校时, 就与送新生的家长交谈, 通过观察通过“绿色通道”进校的学生, 列为重点照顾对象。平时, 老师还应该通过班上同学了解这些学生的真实情况, 并定期给学生家长打电话, 根据学生家长的工作单位, 以及身体健康情况, 作为一个评判的参考因素。根据这些收集到的资料制成一个“贫困生数据库”。 在评定助学金时, 只需点开“贫困生数据库”, 学生的家庭情况便一目了然, 也是很好的借鉴资料。
当然, 如果家庭成员中, 兄弟姐妹过多, 导致的贫困, 也是一个讨论激励的话题。有的人认为, 由于子女多造成的贫困, 本身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违背, 不应该获得资助。但是事实也确实证明, 这样的家庭经济条件很困难, 同样也应满足资助条件。这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不违背。
3 学生平时表现
通过观察学生平时吃穿用的具体情况, 进行适当考虑。那么, 这点中就涉及到评定人员的组成。基本上, 很多学校都会以班委加宿舍代表的形式构成评定小组。因为同寝室同学相处时间长, 掌握情况多, 反应问题快, 准确性较高。但此做法也存在不妥。有的同学认为, 由于是一个寝室的同学, 或者是关系较好, 也会存在“抱团”的情况。那么收集到的情况同样会失真。因此, 有的班级决定采用很民主的方法——投票。结果很多人“串供”:你们都投我, 钱下来了大家一起分。此类做法也没有良好的机制给与控制。因此, 辅导员平时应加强对学生的了解, 做好相关的真实资料收集。
4 适当考虑学生学习情况
既然国家给出的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内包括了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这个条款, 那么学生的学习情况当然应该是考虑条件之一。但是, 个人是相当反对以班级前几名作为限制条件。勤奋学习的学生, 不一定都能取得前几名的好成绩。
5 诚信
通过了解这名同学为人是否诚信作为评定的一个考虑因素。当然, 这也需要从基层着手了解。“外信于人, 内诚于心”, 诚信话题是目前大学生的焦点话题。我们现在接触很多大学生, 他们有可爱积极的一面, 但也在诚信问题上有很多问题。目前全国助学贷款还款率为28%, 有的学校是20%-30%, 不还贷原因很多。有的同学碰到助学金评定时, 就到辅导员面前声泪俱下, 哭诉自己家庭经济有多穷, 老师也不敢确定其所述是否属实。
6 考虑突发事件
如果有些同学家里出现意外事故、有人重病或自然灾害等, 这类同学应该优先考虑获取评定助学金资格。比如像2008年的5.12大地震受灾家庭的同学, 应具有评定的优先权。
当然, 在评定助学金过程中, 有些困难学生不敢申请, 或者是放弃申请, 原因主要有:①认为贫困生不光彩;②内向或有“骨气”宁可自己苦一点;③愿自己勤工自助或贷款;④打贫困证明怕麻烦;⑤评了助学金对自己花钱不自由;⑥风格高让给更困难的同学。对于这类困难学生, 辅导员应根据他们的具体原因, 给与适当帮助, 让困难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对自身的关怀和照顾, 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摘要:国家加大对于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去完成自己的学业。但各高校在开展此项资助工作的同时, 面临各种困难, 受资助生评选办法亟待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防止过度资助和无资助现象的发生, 确保各项资助的公平合理, 需要从事学生工作部门的人员认真思考。
3.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三
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设立的一项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每年4000元,3000元及2000元三个等次,主要用于资助贫困生生活费。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将我校开展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名额分配及额度见附件1。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
(一)评审依据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2011-2012学年基础性素质排名前1/5(评选范围内),当年无补考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三本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三本学生及留学生)。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原则上当年无补考记录,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当年有补考记录的学生可考虑降等级评审。
(二)评审程序
1、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学院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
5、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复审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6、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最后将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终审。
三、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学院(部)于2012年10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1、《内蒙古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份。
2、2011-201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附件3)。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于2012年10月1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1、内蒙古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1份。
2、2011-201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部)将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档次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人数、占本学院学生比例,名额分配及实际受助人数分析、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
四、其他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形成两个文件分别报送。
(二)报送地点:金山校区E楼102室
(三)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继续加强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4.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四
2011-2012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学工[2011]19 号
管理学院各专业: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2011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2010-2011大二学年评选的)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1-2012学年新评选的)身上。
二、工作进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0月11-14日各专业完成初评工作,同时以专业为单位向学工办上报相关材料。
三、相关奖项名额的分配情况
见附件1
四、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奖助学金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程序与时间。
各专业于10月14日前完成本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上交管理学院学工办(屏风:07324),电子版发至管理邮箱(guanlixueyuan@glite.edu.cn)。
(二)需报送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组织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 2010-2011 学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3格式填写。
(2)本学院《 2010-2011 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请按附件6格式填写;
2、国家助学金
(1)组织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2011-2012学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5格式填写。
(2)按附件8格式填写《2011-2012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组织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 2010-2011 学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3格式填写。
(2)请按附件7格式填写《 2010-2011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三)报送要求。
1、各专业电子稿压缩打包后报送到管理学院邮箱,并注明标题“××专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2、各类表格务必按照指定的格式填写,不能自行更改表格的样式;所有材料负责班干一定要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其中国家奖学金材料将会最终上报教育部,其它材料将最终上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大家严格按照 附件9《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学【2011】55号)或见2011最新版《学生手册》第132页之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评选工作,宁缺毋滥。在整个评定工作中要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本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二)相关奖助学金的表格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格式,否则后果自负;在填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时,专业写全称,不能缩写(如工商管理不能写成工管)
(三)从今年起上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5000元。
(四)其中2009级专升本同学被评上特困生的自动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资格,一般贫困的自动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资格;
(五)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2010-2011学年暨大二学年评选的,见附件10)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1-2012学年新评选的,见附件11)身上。
附件:
1、2010-2011管理学院2011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2、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2010-2011学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4、2010-2011 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5、2011-2012学年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6、2010-2011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7、2010-2011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8、2010-2011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9、《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学【2011】55号)
5.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五
模具是能生产出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要求的零件的一种生产工具。也就是通常人们说的模子,大到飞机、汽车,小到瓶盖、钥匙,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是用模具制造出来的。可以说没有模具就没有产品的生产。
模具专业学什么?
我们所要学习的就是利用理论学习、造型软件、各种机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来设计完成模具的加工制造以及产品设计。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免学费的对象是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6.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六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助学金真正落实到困难学生身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4年秋季学期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550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与原则
(一)主要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原则:
1、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培养立志、报效国家等优良品质。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生、班委、班主任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出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
二、主要内容
(一)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占我校高中应届学生总人数的10%。
(二)资助金额:我校实行每生每学1500元的标准。
(三)申请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同时提交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政府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优先认定: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8)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和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孤儿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民政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四)资助申报审批发放流程
我校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流程分学生申请、班级受理评议、年级复核筛选、学校团委审核评定、校长支委会讨论及汇总上报等阶段:
(1)每学年上学期*********转发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后,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需要申请认定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应向学校提交《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委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校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由班主任签订审核意见后报年级复核筛选、学校团委审核评定、校长支委会讨论。
(3)学校团委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校长支委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先后需三次公示:班级公示、年级公示、学校公示。
(4)学校团委将学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5)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资助卡。
(6)区教育局将资助资金款拨回学校后,再统一发放到学生手中(汇入银行卡)。
梅州市******************
2014年1月6日
2014年1月6日
梅州市******************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注意事项
班主任要认真阅读《梅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在班级内做好宣传工作。为帮助我校班主任更好的做好国家助学金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事项,以供参考。
一、所有困难学生均可申请,要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其中,表内的“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要详尽)。凡是申请的学生都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一般是村(居)委会开出的贫困证明,要有镇政府(街道办)的印章。年级最终选出人选后,这部分人要上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户主姓名+自己姓名那两页,用A4纸复印在同一面,户口本原件由班主任审核后即退回学生本人,班主任和学生在复印件后面签名),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面和背面用A4纸复印在同一面)。
二、具备《梅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中的8种情况的学生优先认定,这部分学生需提交民政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三、对于提交了申请的学生,班主任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校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由班主任签订审核意见后报年级复核筛选。
四、班主任应向学生说清楚,申请的为当的助学金,不一定连续资助,每后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会有所改变。
五、班主任要做好本班的筛选汇总,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人。由班主任在EXCEL表格填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会发到各年级邮箱),上交年级,由年级整合核对后上交学校团委。
六、确定了助学金人选后,要先后三次公示:班级公示、年级公示、学校公示。
梅州市******************
7.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七
各学院: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电话预通知的名额分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国家为了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申报条件看附件一)。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我校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名额分别为606、2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申报者统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见三)。
五、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四),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发送一份电子版至“学生处”邮箱)。
六、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下午5:00之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059冯老师、梁老师
另:国家奖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账号发放,请同时收集学生银行账号(见附件五)(时间截止至11月底)。
学生处
2009年10月9日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获奖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达到学校奖学金以上标准,高考成绩排在本专业前10%,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受资助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8.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八
尊敬的领导、老师:
我是XX级XX班的XXX,来自XX省XX市XX区XX镇XX村。家有X口人——父亲,母亲,我和弟弟妹妹们。父母都是农民,因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全家以务农为生,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田收入,家里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人承担,家中一直过着清苦贫困的生活。但父亲为了让下一代有文化,有出息,改写家中历史,十几年来一直默默地劳苦耕作,给我们创造上学的条件和机会„„从幼小的心灵开始,我感受到父亲和母亲的伟大——即使他们是地道本分的农民。小学,初中,中专,我刻苦学习,努力奋斗,XXXX年X月的一天,我接到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双手捧到了父母面前,我们喜极而泣。我终于圆了大学梦!但是,相比初中,高中,大学每年的学费成了天文数字。它远远超出了我们全家的总收入,这让我们全家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忧虑。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我们却债台已筑。
家里的处境令我明白一切来之不易!所以在学习上,我一直勤奋刻苦,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在过去的两年里,我虚心向周围的同学与老师请教。在大学这个学习环境相对宽松,课余生活丰富多彩的环境中,我并没有放松学业。而是有计划的坚持并不懈地学习专业知识和感兴趣的其它知识。我在专业课上的学习和实践毫不放松,认真学习课程知识,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学习中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我不忘提高自己的学历,为了圆自己的本科梦,大一我报了“专升本”,每个周末我努力攻读本科学历,经过老师的悉心指导和自己的努力,我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远近!不管怎样,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会始终保持向上的姿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已经顺利通过大学英语X级考试,我还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奋斗过X级!学习之余,我始终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巩固和扩大我们在课内所学的知识,拓宽解题思路,我积极参与学校及系里组织的各种活动,它们能充分考验我们的洞察能力、创造能力、综合应用分析能力、联想能力。同时,我加入了学院XX(组织),大一担任XX部干事,大二升任XX部部长一职,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在过去两年担任干事期间,我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态度,积极主动服务同学,一如既往地,用最初的心,做永远的事!学习之余,也经常和同学一起去跑步,适当的减压锻炼自己。身体是“学习的本钱”,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仅能强健体魄,缓解压力,放松心情,还使身心愉悦,动力加倍,在学习上获得更好的提高,何乐而不为呢?作为学院莘莘学子中的一员,我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于生活方面,我艰苦朴素,乐于助人。在生活中,善于和同学沟通,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本人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家庭的贫困使我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比一般人更加能吃苦,努力,从不与人比吃比穿。三年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我会尽力在各方面加强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争取做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将来成为一名国家的有用人才,回报国家,学校和父母。
大学,我人生中新的起点。大
一、大二两年我收获了很多,同时我也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这将在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被改进。我想通过申请这个奖学金,鞭策自己继续提升,同时也为家庭减轻一定的负担。特此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请评审老师们监督考察。
申请人:XXX
9.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九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1]147号和《关于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说明的函》教助中心[2011]7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指标和预算金额已经确定,现就我校具体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绩优秀,原则上符合当年校内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
三、评审原则: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并可申请一项社会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四、评审流程:
1、各院系根据分配指标组织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2、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分别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本院系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可在助学中心网下载http://202.206.208.40/assistance)。
3、各院系根据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班级民主评议等情况,结合学生经济困难的认定等级,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名单,并在本院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汇总各院系提交名单,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和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的初审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月底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五、其他评选要求:
各院系要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人选要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肃批评,并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1年9月28日
附件1:各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 指标人数; 国家助学金分配金额=人均每年2000元 × 指标人数,等额评审。
附件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0.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十
各系:
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1.各系要根据我院有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辅导员、系领导在审核时,要认真核对,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通知内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与以往评审条件略有不同,请各系按本通知内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报大学生资助中心,由大学生资助中心视情况另行处理。
4.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为3500元,二等助学金为2500元,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
二、评比项目及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但综合表现未达到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旷课、早退、处罚、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家贫志坚;
7.积极参加学院及各级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乐于奉献;
8.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9.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同一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评审时可优先考虑:
1.学院奖学金获奖次数多者及获奖等级高者;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活动、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
3.在各类活动、比赛中或学院重大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或表现突出者,为学院赢得荣誉者;
4.各级各类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较高者。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从今年起,上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5000元。该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奖励品学兼优但综合表现未达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旷课、早退、处罚、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院及各级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乐于奉献;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8.同一学年内,申请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评审时可优先考虑:
1.学院奖学金获奖次数多者及获奖等级高者;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活动、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
3.在各类活动、比赛中或学院重大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或表现突出者,为学院赢得荣誉者;
4.各级各类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较高者。
(三)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院及各级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乐于奉献。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三、各系需上报的材料: 由电子表格编辑的表格内部分项目已设置数据有效性,如性别、年级、系别等,填报电子数据时请在表格的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的一项,获得多次资助的选择资助金额高的。若需自行输入其他内容,请选择单元格后操作“数据-有效性-设置-全部清除-确定”即可。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纸质版(不少于800字);
3.按附件3格式填写《XX系2010-2011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按附件8格式填写《XX系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纸质版(不少于500字);
3.按附件5格式填写《XX系2011-201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按附件8格式填写《XX系2011-2012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纸质版(不少于500字);
3.按附件7格式填写《XX系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按附件8格式填写《XX系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六、奖助学金的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必须待教育厅批复获奖学生名单后才可一次性发放;本次下达的国家助学金的资金预算为2011年秋季学期的资金(即原该项奖助学金标准的一半),2012年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将另行下达,因此本学期仅能发放助学金的一半。
学院将通过农业银行卡发放国家各项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必须提供本人本地农业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如无卡,可到学院附近的农业银行办理农业银行借记卡,新生可根据学院安排统一办理。如本人原因提供的银行卡号有误,影响发放,后果自负。
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补充事项
本国家奖助学金的工作,由应用外语系陈佳佳老师统一负责,资料汇总、疑问咨询等可直接联系陈老师。
新生办理农行卡事宜由吴刚老师负责,近日将正式下通知,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吴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国家各项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XX系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5.《XX系2011-201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6.《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7.《XX系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8.XX系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大学生资助中心
1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和国家奖学金? 篇十一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教务处提供并盖教务处公章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原始表格)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
3、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教务处提供并盖教务处公章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5、《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原始表格)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要有系部审核签字并盖章)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原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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