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精选8篇)
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 篇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 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特别是法律(即成文法)作为一种规范人们外部行为的规则,可以被 任何人在法定的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的 可能性,指的是()
A.法具有规定性B.法具有明显的国家强制性
C.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D.法具有切实的可诉性
2。以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法律关系的主体、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分为()
A.国内法和国际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
C公法和私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法律适用的形式可以分为()
A.执法、仲裁、司法B.立法、司法、行政
C.立法、仲裁、执法D.立法、执法、司法
4.人们实施法律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指的是(A.法具有规定性B.法具有明显的国家强制性
Q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D.法具有切实的可诉性
5.下列哪项是构成法的整体的基本要素()
儿法律规范B.法律原则C.法律概念D.法律条文
6.—卜列哪项是不属于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所进行的分类()
A.禁止性规范B强制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
7,规定公民或国家机关有权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即规定允许作出的 行为是()
A.禁止性规范B.强制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8.下列哪项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表现形式或渊源的是()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D.地方性法规
9.以法律的制定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把法律分为()
A周内法和国际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
C公法和私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0.根据我国法律适用工作的实践经验,要求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活动做到
()
A.公正、合法、准确
C.公正、合法、及时
B. 合法、准确、及时
D.便民、准确、及时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 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从理论上,法律效力可以分为()
A.法律的时间效力B.法律对物的效力C.法律对权力的效力
D.法律的空间效力E.法律对人的效力
2.下面关于法的基本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A.法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一般性规范B.法具有明显的国家强制性
C.法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为其主要内容D.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E.法具有切实的可诉性
3.按照我国传统的法理学观点,构成法律规范必备的三要素是()
A。决定B.处置C.假定D,处理 E.制裁
4.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分为()
A.确定性规范B.委托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强制性规范
E.任意性规范
5.法律适用的特征有()
A。具有特殊的主体B.具有专业性C.具有国家强制性
D.具有程序性E.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文书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律规范
2.法律事实
3.法律关系
4,法律效力
5.法律解释
6.法律适用
四、简答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3.简述法律适用的概念及特征。
4.简述执法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
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棍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部门规章()
各,由国家立法机:关组织起草B,由国家权力机关组织起草
C。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D.由国家司法机关组织起草
2。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规章的解释()
A.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B.不具有效力
C.效力大于规章的效力D.效力小于规章的效力
3。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A,国务院B.全国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行政法规在发布后的()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15B.20C.30D.60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
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遵循宪法的原则B.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C.立法民主的原则
D.平等原则E.立法符合国情的原则
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法律的立法程序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
组成()
A,法律案的提出B.法律案的审议C.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
D.法律的公布E.法律案的解释
三、名词解释题
1.立法
2.立法体制
3.立法程序
四.简答题
1.简述立法的含义及特征。
2,简述立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
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
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属于()
A.社会法 B.民法 C.特别行政法D.一般行政法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属于:()
A劳动法律 B.劳动行政法规 C.劳动规章 D.地方性劳动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属于()
A.社会法 D.民法 C.特别行政法D.一般行政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
A.1994年7川5日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7月5日D.1994午1月1日
5.下列哪项不是劳动法具有的自身的特征的是()
久“公法”与“私法”兼容的法律 B.属于实体法 c.劳动者保护
与劳动关系调整统一的法律D实体法法和程序法兼有的法律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属于》()
A.劳动法律 B.劳动行政法规 C.地方性劳动法规 D.劳动规章
—.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
埴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米选均无分。
1民法主要包括()
A.民事主体制度B.物权法律制度c.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D.债权法律制度E信托法律制度
2.商法主要包插()
A.公司法律制度B.票据法律制度c.保险法律制度
D.证券法律制度E.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3.劳动关系具有的特征是()
A..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B.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C.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平等性,在具体劳动过程中也具有平等性
D.劳动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属性的社会关系
E.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在法律地位
上具有乎等性,但在具体劳动过程中又具有从属性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A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B劳动条件的基准化c.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D.劳动执法的范化E.劳动关系固定化
5.劳动法的作用有()
A.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B.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c.调整劳动关系
D.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
E.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社会保险法的基本特性有(A.广泛的社会性B.社会的互济性c严格的强制性
D,待遇的差别性和部分的救济性E.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7.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A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B社会保险
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c实行一体化和社会化原则
D.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E.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的原则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律体系
2.社会保险
四、简答题
1.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2.筒述劳动法的主要特征及基本原则.
3.简述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
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 篇二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档案意识不强。
劳动和社会保障普遍存在部门主要领导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 缺乏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职责不明, 各项管理措施不能到位, 档案管理工作纪律松懈, 以致档案材料胡堆乱放, 该归档的材料长期不能归档, 档案残缺不全现象较为严重等,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
2. 档案分散管理。
就业管理机构及其他的一些机构把档案看作是小部门财产, 各类档案分别由职能科室分散管理, 难以形成统一规范集中。
3. 管理不够完善。
档案材料没有及时收集、转递和归档, 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 各类都有缺失。即使归档了, 档案材料也不规范, 纸张不符合要求, 记载不实、审核不准等问题。
4. 人员素质低。
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 人员素质低, 水平差, 对档案缺乏责任感, 不经过培训就上岗, 不具备最基本的业务知识, 不懂档案知识及微机的使用, 现代化管理手段缺乏, 难以适应档案工作需要。
5. 保管条件差。
档案保管没有专室, 不具备最基本的保管档案的通风、防潮、防霉、防盗、防火条件要求, 档案材料随处撒放, 造成极大隐患, 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档案丢失现象时有发生。
6. 缺乏服务意识。
不能及时收集档案信息归档, 档案不能满足利用者了解和掌握全部信息的要求, 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相关领域对档案材料的需求, 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有权威的证明材料。档案利用价值低, 因此服务功能越来越弱化, 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难以发挥作用。
二、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措施
1. 领导重视, 落到实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要把它放在全局建设的高度来认识, 将其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定期研究档案工作, 定期监督、检查与指导档案业务。并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 建立综合档案室, 实现全部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切实强化档案意识, 有效避免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 抓起来次要, 用起来需要, 忙起来忘掉”的现象。要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 档案工作人员要勤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使领导受触动、受启发, 还要及时为领导提供档案利用信息, 使领导逐渐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 自觉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良好氛围。
2. 明确人员, 提高素质。
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好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 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尤为重要。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员要注重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 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 来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 尤其是对材料的鉴别、分类, 更是要了如指掌。要热爱本职工作, 忠于职守, 忠实肯干, 发挥主观能动性, 干出业绩, 干出水平, 让领导满意, 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服务。要在繁杂琐碎、枯燥单调的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 不厌其烦地去收集材料, 认真鉴别材料的真伪, 按照要求将材料及时归档、整理成册。要努力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档案质量, 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使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更科学、更实用, 为不断进步发展的社会提供有利的人事资源。
3. 科学管理, 达到规范。
要有高标准完善基础设施, 确保安全管理, 实现档案室、办公室、阅档室三室分开, 档案查找实现微机化, 并且平时注意做好防火、防光、防潮、防蛀、防盗、防高温等预防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收集归档程序化、鉴别整理规范化、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制度, 以管理来保证档案质量, 使档案劳动和社会保障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4. 信息开发, 全程服务。
要在提高档案案卷质量的同时, 充分利用现有计算机设备, 档案日常工作方面尽量实行微机化操作, 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设备, 将文字、图片等资料变成数据资料, 使档案信息化, 建立起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数据库系统, 利用档案日常管理软件进行档案编目、检索及日常的传递、借阅、材料催缴、查询统计等工作, 保证档案信息的实效性、真实性。
5. 依法治档, 加强监管。
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 篇三
关键词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 档案管理
一、引言
我国当前的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施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其主要内容就是扩大就业面,努力完善当前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我国人民群众的是情况发放补贴,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然而就当前的社会形式来看,我国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专业档案管理严重落后各项业务工作。给管理工作带来严重的困难。
二、劳动就业专业档案管理现状
劳动就业装专业档案主要指的是在各个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就业管理,并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维护,以及个人信息统计,形成的专业档案。由于当前的工作流动性非常强,然而在为了保障已在企业的、事业单位的员工其切身利益,就需要对其就业档案进行相关的整理保存。目前,无论是企业单位、行政部们还是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能力以及欧管理方案。
然而当前在劳动就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企业破产、改制。这样来就会涉及到很多的员工档案在人才市场上流转,这样一来就使得其他的私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出现大量的人员流入,使得企业的员工档案管理进行更新,同时由于档案管理的数量增多,使得各个私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加快劳动就专业档案管理创新模式;同时各个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档案管理随意、基础档案管理设施差、档案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劳动就业档案内容存在缺失,以及档案转交手续不全面等现象还有待解决。
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的经济以及地域的影响,导致我国城市和农村出现管理上的区别。因此在加强城市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企业单位劳动就业专业档案管理同时,还需要对农村企业的档案进行管理,同时对大量的农民工企业劳动就业专业档案进行整理齐全。由于当前的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不够,无法认识到劳动就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而对企业要求填制的一系列档案不重视,对农民工的劳动利益存在的一定的影响;另外现在农村人口流动性强、受教育程度不够、档案管理意识差,对当前的农村社会建设管理造成非常大的障碍,严重影响农村人员的劳动权益。因此,当前的农村企业劳动就业专业档案管理部门要针对这一现象及时上报企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农村劳动力输出档案,将农村输出档案进行归类、汇总。在农村建立劳动资源信息库,对当前农村的劳动力信息进行集中管理,保证农村劳动力档案管理完善。
三、社会保障体系专业档案管理现状
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保障方面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一)社会保险专业档案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在2013年12.月底,我国参与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9427x108,办理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1243x108,办理生育保险的人数为5.247x107,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以及庞大的档案资料,在当前的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方面,社会保险部门出现严重的管理失衡,各种规章制度知识表面上的存在,社保部门档案管理部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也越来越低,工作效率不够导致很多的缺档、漏档现象。对社会人们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的影响。
当前一些地区的档案管理局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针对社会保险专业档案上出现的问题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在促进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制定新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方法。随着心的社会保障专业档案管理方法的提出,对社会保障专业档案进行规范整理,讲不同地区的档案进行归类,然后在当地进行集中式管理。同时针对医疗保险方面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制,对保险目标进行管理考核,推动各级医疗保险标准化,使得医疗保险服务流程规范化,被保险者信息网络化,实现多层次,多方面的而集中式管理。
(二)社会救助专业档案
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上举办的各种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专业档案指的是档民政部门在对各种社会上的各种救助事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形成的专业档案。然而随着当前社会的进步,社会救助档案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是对社会上救助档案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同时,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专业档案上提出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整体工作水平进行一个提高,从最基本的标准入手保障社会群众的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建设公益性社会。
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事务处理机构,对社会救助对象的个人档案、综合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的采集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并及时对救助对象的信息进行更新,使档案与社会救助人员的是信息保持同步。同时建立完善的分来档案管理制度,主要以“三无人员”为社会救助的对象,并及时的掌握对象家庭人员减少现象,实施定期更新原则,并对收入来源明确,经济环境差的家庭,每年進行复审制度,并按时给予一定的人均经济补偿,对于外地户口同样进行社会救助专业档案管理,但是由户籍所在地发放救助资金。
四、结语
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 篇四
总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工作总结2007-02-06 09:53:17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支持监督下,根据市第九届党代会六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奋斗目标,扎实苦干,努力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
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⒈加强街道(重点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经济分布特点,以市区为中心,逐步向乡镇延伸,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在去年投资万元分别在两个乡镇(官桥、洪濑)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多万元在三个街道办事处(溪美、柳城、美林)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个事务所均已实现“六个到位”,配置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与省、市中心市场联网,实行劳动力供求信息异地查询、发布,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工档案寄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咨询于一体。省新、诗山、水头、石
井等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也正积极筹建中,个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站也已正式启动运行。
⒉铺设职介快车道。今年来共成功地举办了四场劳动力供需洽谈会,为企业免费提供场所,免费为用人单位引进劳动力和各种技术、管理人才,免费为下岗职工、城镇待业青年、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择业机会,建立和完善了就业体系,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参加劳动力洽谈会有多家用人单位,共提供万多个就业岗位;有近万人参加现场应聘,其中人当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发展。
⒊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接受用工单位招工委托家,发布空岗信息条,受理求职登记人,共为用人单位推荐所需员工人;免费为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本,组织两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接受下岗失业人员求职咨询人次,进行职业指导
人次,推荐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⒋保证再就业基金投入。全市按照“三三制”原则筹集再就业基金万元(财政预算安排万元,社会负担万元),实际支付万元(其中用于职业介绍万元,用于职业培训万元,其他万元)。
(二)社会保障基金规范管理,构筑了一个社会保障安全网
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筑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目标,继续巩固“两个确保”,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工伤、生育保险协同推进,初步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覆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共征收社会保险基金万元,社会保障征缴率,支付保险金万元,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⒈养老保险
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参保企业家,参保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全年预计征收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养老金支出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序运转。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个,参保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支出离退休金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新增参保人数人,全市参保人数累计达人,收取保险费万元,享受保险待遇人,支付保险金万元,基金积累达万元,居全省第一。
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作用显著增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个,参保职工人,征收基金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率,发放失业保险金万元,基金滚存结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
生活。
⒊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有个,参保人数人,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率,实现了基金运行安全可靠。同时,负责全市名离休干部、·退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报销审核工作,共审核报销人次,支付医疗费万元,报销率达。
⒋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家,参保职工人,基金收入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率,享受工伤待遇人,支出万元;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家,参保人数人,基金收入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率,享受生育待遇人,支出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保险有个,参保人员人,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工伤、生育保险金征缴率。
(三)建立和完善新型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职工就业能力。今年来,市劳动保障部门抽调人员深入个街道(乡镇)走访家企业,提供个就业岗位,详细了解企业就业需求和岗位需求情况,根据岗位需要而确定培训专业,开设了电车工、服装设计与缝纫、电工、电焊工、美容美发、中式烹饪、电脑应用、针织、工艺美术等十二个专业,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免费培训,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人次,免费培训未安排工作的随军家属人,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培训的情况输入电脑,纳入职业信息网络,每天定期向企业提供人才信息,解决了劳动力的供求矛盾。
其次,下大力气抓好新增劳动力的培训。大批新增劳动力未经任何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作业,这是当前一个较
为突出问题和普遍现象,因此对新增劳动力的培训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个重点。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保证新增劳动力的基本素质,目前,我市有所劳动预备制学校,今年新招收学员人,家社会力量培训点,今年来共培训各种人员人次,为企业输送了素质较高的技术人才。
再次,抓好常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深入到各乡镇的用工单位,组织美容、美发、服务员、烹调等专业的从业人员多人进行培训,并对合格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大大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举办电工、锻造工、轴承磨工、钳工、家用电器维修工等工种技能鉴定期,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期,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此外,还对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复审,并通过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验收。
⒉工资福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家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人,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工效挂钩家,工资总额包干家,开展个工种(岗位)的工资价位检查,测算了××年最低工资标准,为上级制定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三是办理工资福利相关工作。开展期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伤残人员人;办理审核审批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人;办理企业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人;办理异地职工退休回原籍安置人。
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共接待来信来访件,涉及人数人次,办理工伤调查认定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件,涉及人数人,追回拖欠工资万元,解决一次性工伤抚恤补偿费万元,结案率;共监察企业家,涉及职工人数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份,提出整改意见条;新增
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篇五
2、简述法的作用。答:1 法在政治,一是具有体现阶级统治的作用,二是具有调整本阶级内部关系的作用。2 法在经济方面的作用,必须为巩固和加强自己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积极服务,保护和发展现存的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3 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执行一些具有全社会意义的公共职能。3表现形式。答: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4 地方性法规。5 行政规章。6 国际条约。
4、论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答: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关系以相应的现行法律规定为前提。3 法律关系一经形成就带有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5、简述法律关系的要素答:从构成上讲,法律关系具有三个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简述法律效力的概念。
答: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和以法律为根据而产生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法律效力的实质是法律的生效范围问题。法律的效力分为三个方面: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法律对人的效力
6、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答:法律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理解立法意图,由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法律的意旨、内容、意义所作的阐述和说明。
7、简述法律适用的特征。答:1特定的主体2专业性 3强制性 4程序性 5权威性的法律文书
8、简述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答:根据我国法律适用工作的实践经验,要求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活动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9、简述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答:1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 同位法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3 前法服从后法。4 不溯及既往原则。5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适用变通规定。6 法律法规不一致时的适用。第二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
1、简述立法的定义及其特征。答: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一种专门性活动。立法的特征: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2 立法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而进行的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所制定的法律无效。3 立法既包括创造性的制定法律,也包括对已有的法律进行补充、解释、修改甚至废止的活动。
2、简述立法的基本原则。答:1 遵循宪法的原则。2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3 立法民主的原则。4平等原则。5 立法符合国情的原则。6 法定权限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7 惩罚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3、论述什么是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答:立法权限,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有: 1 国家主权的事项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 犯罪和刑罚。5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 民事基本制度。8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 诉讼和仲裁制度。10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4、论述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答: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一方面是指最重要的立法权—国家立法权即立宪权和立法权属于中央,并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国家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和其他人和方面都没有这个权利。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另一方面是指国家的整个立法权,由中央和地方多方面的主体行使。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通过多级并存和多类结合两个特点进一步表现出来。所谓多极并存,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分别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各地区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所谓多类结合,即上述立法及其所产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及其所制定的自治法规,以及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及其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类别上有所差别。
5、简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答:1提出 2案审议 3表决4 公布
6、简述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答:1立项。2 起草 3 审议4 通过行5公布和备案 6解释。
简述劳动保障规章的立法程序。答:1 规章的立项 2 规章起草3 规章草案的审议与公布 4 规章的解释与备案 第三章 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体系 简述法律体系和部门法的含义。
答: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部门法是指由同一类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
1、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1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2 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3 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属性的社会。4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平等性,但在具体劳动过程中又具有从属性。
2、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答:1 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2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3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4 劳动执法的规范化。
3、简述劳动法律体系的表现形式。答:1 宪法的规定 2 劳动法律 3 劳动行政法规 4 地方性劳动法规 5 劳动规章 6 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7 其他规范性文件
4、简述劳动法的作用。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 调整劳动关系 3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 4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简述社会保险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答:1 社会保险管理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3 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关和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
6、简述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答:1 保险人 2 投保人 3 被保险人 4 受益人 5 管理人 6 监督人
7、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特性。答:1 广泛的社会性2社会的互济性 3 严格的强制性4 待遇的差别性 5 部分的救济性 6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8、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答:1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2 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3 实行一体化和社会化原则。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4 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11、简述我国社会保险体制建立的成效。答:1 在全国城镇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2 确立了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国家、社会多方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的机制。3 加强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建立与规范运作。4 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保险事务的社会化进程。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 简述行政行为的含义。答: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治权、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对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产生直接或间接法律后果的行为。
1、简述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共同要件。答:1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2权限必须合法。3内容。4程序必须
2、简述行政执法的含义。答: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它是国家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述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内容。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1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应满足:依法确定、依法活动、亲自实施、责权统一。2 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应满足:依法授权、符合条件、依法活动、亲自实施。3 依法受委托的组织有以下明确规定:条件合法、依法委托、实施监督、不得扩权。
3、简述如何理解行政许可。答:1 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对许可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经过依法审查确认后,才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3 行政许可行为是国家为实现对特定领域的社会事务、经济事务进行有效调控而作出的行为。
5、论述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答:1 属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 属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 属于提供共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6 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
4、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特征。1 行政许可属于管理性的具体行。2外部行政。3依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4授益性5颁发许可证照和批准文件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
6、简述行政检查的含义。答: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义务等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行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行政检查的特征。答:1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即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相关的行政机关。2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的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和其他从事劳动保障业务的组织。3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主要是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正确行使或履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或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所决定的权利义务,并不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
7、如何理解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答:1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相关的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2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范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实施的制裁。3 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带有惩戒性。
8、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答: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罚款 4 责令停产停业 5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6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行政拘留
9、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1 处罚法定2 公正公开3 权利保护 4 一事不再罚与重罚吸收轻罚 5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6 行政处罚不得和解原则7设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 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1、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答: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3、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答:1 劳动保障监察是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2 劳动保障监察是推动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3 劳动保障监察是规范和治理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2、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答:1法定性。2行政性。3专门性。4 劳强制性。5 劳动保障监察的全面性。
4、论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答:1 合2 公正。3 公开。4 高效便民的。5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6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如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复议权等。7 接受全社会监督原则。
5、简述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答:1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 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3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6、简述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答:1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4 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且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组织和个人。5 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个人。
7、论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答: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8、简述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检察职责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答:1 调查和检查权 2 询问权 3 书面调查权 4 查阅复制资料权5 当场处理权 6 委托审计权7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9、简述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履行监察公务时应履行的义务。答:1 监察员实施监察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或调查,并向被检查或调查者出示证件。2 要求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3 勤政廉洁。4 保守秘密。5 依法回避。
10、劳动保障监察实施中的基本制度。答:1 回避制度2 告知制度。3 听证制度。4 罚缴分离制度
1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查处的程序1立案 2调查取证3案件处理4撤销立案 5案件移送6文书的送达。11依法开展书面审查的一般程序。答:1
8、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
7、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民事责任。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2 提交书面资料。答:1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劳动保障行答:
1、违反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
2、3 开展书面材料审查。4 提出审查意见和政管理领域的正确实施。2行使职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依法处理。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
8、行政责任的特点答:1 承担行政责第六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法制监督
1、行政法制监督的法律关系的主体:1 国家权利机关。2 国家司法机关。3 专门实施行政监督机关。4 政府行政机关。5 公民个人和各类组织。
2、论述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的区别。答:1 从监督的主体上看,对行政主体实施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实施行政监督的机关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监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 从监督的对象来看,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其被监督的对象是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其被监督的对象是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3 从监督的内容来看,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是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公务人员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主要是对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遵守行政法律法规和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
3、简述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形式。答:
1、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3、实施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
4、政府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5、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4、论述行政法制监督的作用和意义答:行政法制监督的作用1有利于确保立法的高度统一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的和谐2有利于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3有利于保证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行政法制监督的意义:1有力地捍卫着宪法的最高权威。2有效地维护着法制的统一和尊严。3切实地保护着广大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
5、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特征。答:1是在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开展的一种行政监督。2存在于具有领导或指导关系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和法制机构与业务机构之间。3的范围是行政机关及其法定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为。
6、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答:1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2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4 重大具体劳动保障行政行为的审核制度。5 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
7、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方式。答:1 自查与抽查 2 独立检查和联合检查 3 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4 听取汇报和材料审查
为,督促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3推动劳动保障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
9、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答:1 协调本行政机关各内设机构和下一级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活动2 纠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3 研究解决和完善规范性法律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4 督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5 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
1、简述法律责任的含义。答:法律责任,一般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某种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答: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3、简述劳动保障法律责任的特征。答:1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2律制裁为必然后果。3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4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来执行。5由不同性质的法律加以规定。4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的主体 答:1 用人单位和有关管理相对人。2 劳动者。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5、简述劳动保障法律责任的作用。答:1 惩罚违法者,使其不再犯。2 通过制裁违法者,教育和警戒其他可能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有关当事人,督促其自觉遵纪守法 3 通过惩戒违法行为,可以对广大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其劳动保障法制观念。4 通过制裁违法者,保护和恢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害者的利益,使劳动者的权利切实得到依法保障。
6、简述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征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侵犯了当事人对方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规范、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由于民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征:1救济责任。2财产责任。3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4 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民事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2 导致承担行政责任的原因主要有:⑴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⑵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行为。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⑷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一般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⑸行政机关的行政不当行为。⑹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责任的情况。3 根据行政法律规定,为严格落实责任而实行过错推定的责任。
9、劳动保障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特征。答:概念: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法定的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劳动保障等行政执法活动,对劳动保障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 劳动保障行政处理的前提,是劳动保障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2 行政处理的目的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3 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10、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特征。答:1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法定的其他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2罚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行为。3以惩戒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为目的。4具有强制执行性。
11、简述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答: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 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得理由的。6 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12、简述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答:1 行为主体必须达到法定年龄。2 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人。3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4 行为危害的客体,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了危害后果,而且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13、简述行政救济的分类。答:行政救济按照当事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不服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和侵权的申诉控告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救济、提起行政诉讼救济、请求国家赔偿救济。
第八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
1、简述什么是行政复议。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该申诉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简述行政复议的作用。答:1 行政复议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克服长期以来行政立法中存在的只注意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进一步确立政府机关的行为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的观念。2 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3 通过行政复议,找出下级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简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答: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和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除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发放的。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简述行政复议的条件。
答:1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是具备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明确的被申请人。3 侵害其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复议的范围。4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5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 尚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论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答:1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3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5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6 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7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9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6、不能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事项 答: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 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3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案件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7、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受理。P3 答:1 受理。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作出受理决定。2 不予受理。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3 告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劳动保障复议机关收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但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提出。
8、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概念和特点。答: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政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物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实现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主要特点: 1 涉及的当事人多样性。2 存在于多种社会关系中。争议的焦点与社会保险权益相关。4 争议处理不得收取费用
9、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受案范围。答:1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的。2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3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纪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4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5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6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7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8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9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
1、简述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2、简述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答:1一种司法活动。2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4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5 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
3、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答:1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6 司法不变更原则。7 解决行政争议的选择原则。
4、简述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答:1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案件。3 认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案件4 认为依法申办许可证明,而遭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5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6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行政案件。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
5、不可诉行政行为有哪些?答:1 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2 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3 对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6、简述什么是证据?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用来证明其诉讼请求和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也是人民法院用来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作出判断的主要手段和依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共分为7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7、简述什么是举证责任。
答:举证责任,是指法律上规定的诉讼当事人,对应当确认的案件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原告、被告双方都有举证责任。
8、简述行政诉讼程序。答:1 起诉 2 起诉的审查和受理 3 审理和判决 第十章 国家赔偿
1、简述国家赔偿及其特点。答: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国家赔偿的特点:1 国家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但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2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引起的。3 国家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4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国家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
2、简述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答:1 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不以违法为前提。2 两者的性质不同。国家赔偿目的是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目的是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3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国家补偿则可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4 两者补救的范围不同。国家补偿只赔偿直接损失,国家补偿一般以直接规定的损失为限。
3、简述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答:1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是行使职权的行为。3必须是违法行为。4 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使职权有因果关系。5 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承担赔偿责任
4、论述国家行政赔偿制度的概念及范围。答:国家行政赔偿制度是指代表国家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1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政赔偿;2 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5、简述什么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答:行政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有权向国家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侵犯,因此遭受损害而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6、简述行政赔偿程序答:1请求的提出。2行政程序。3诉讼程序。
7、简述赔偿方式有哪些? 金钱赔偿 2 返还财产 3 恢复原状
8、论述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答:1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计算标准,每日赔偿按照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⑴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用和误工费,误工费最高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⑵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付医疗费和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的残疾赔偿金⑶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付医疗费和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的残疾赔偿金3 侵犯财产权造成的计算标准:⑴返还财产 ⑵恢复原状 ⑶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文书概述
1、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文书的概念。答:劳动保障行政文书是指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格式规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文书的分类。答:1 按照行政文书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司法文书。按照行政文书的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外发文书和收来文书。按行文关系划分,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照文书时限,可以分为特急文书、紧急文书和常规文书。按照文书的保密要求,可以分为保密文书和非保密文书。
3、简述一般行政文书的适用。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使用的行政文书包括:部令、决定、通知、通报、公告和通告、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
答: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 用语必须准确严谨、恰当得体、文字通顺精炼3 书写、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使用规范汉字,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二章 国际劳工公约概述
1、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组织原则。答: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的生活与健康”。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原则,即三方原则,每个国家的代表团成员除政府代表外,还必须有雇主代表和工人代表参加,三方代表自由参加讨论,独立进行表决。
2、简述基本权利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1 关于结社自由的公约和建议书。2 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和建议书。3 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公约和建议书。
3、简述社会保障公约的主要内容。答:社会保障公约涉及9个部分,即医疗护理、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年津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生育津贴、残废津贴和遗嘱津贴。
6.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改报告 篇六
荆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荆区劳社令字
[2009]085号的要求,我院认真开展自查,作出以下书面报告:
一、关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李埠卫生院因历史的原因,人员负担重、服务半径小,医院的经济状况窘迫,目前职工的基本工资尚不能到位。故在短时期内没有资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医院的业务如果能有所上升,情况有所好转,一定积极筹措资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也是今后势在必行的事情。
二、积极筹措资金,逐步缴纳养老保险
因历史的原因,李埠卫生院现欠缴养老保险的金额较大,如果要一次性缴清显然不太符合实际,但医院会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来逐步缴纳,在九月份已筹积了五万元上缴保险局。
李埠镇卫生院
7.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选择题 篇七
一、坚持把为用工单位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 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在工作中大力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 着力维护好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核心权益, 重点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对实名举报和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众突发事件, 优先受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减少专项检查、日常巡查, 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寓于服务之中, 慎用处罚权, 轻犯不罚、整改到位不罚, 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两年来, 他们先后深入2000多户用人单位采取上门宣传、集中讲座、现场办公、一对一户政策解答等方式, 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障, 保障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等方面的权益, 稳定了劳动关系。通过举报专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的执法活动先后立案375件, 书面审查4600多件, 专项检查486件, 行政整改213户用人单位, 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为了支持区非公经济发展, 多次深入津东工业园区及科技园区等地宣讲政策, 帮助用工单位理顺劳动关系, 指导办理劳动保障业务, 为用工单位经营与发展提供优质的劳动保障服务。如:河东区某民营企业在成立之初, 由于对劳动保障业务不熟悉, 劳动用工手续不齐全, 本应受到相应处罚, 由于企业资金紧张, 老板态度诚恳, 监察科同志本着处罚不是目的, 关键是规范用工、帮扶企业、促进企业发展起来的原则, 没有采取简单的处罚, 而是给予了政策指导, 使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当企业发展起来以后, 在外省市建立了分公司, 由于外省市的一些规定与天津市有差别, 在用工方面出现了问题, 企业找到监察科要求再次给予指导, 他们就结合当地的用工规定为企业进行后续服务, 使该单位被当地劳动部门授予劳动用工先进单位, 企业多次送来锦旗和感谢表示感谢。
二、坚持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职责, 在执法中服务, 在服务中执法
近两年来,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因此, 他们紧紧围绕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在就业招聘、工资报酬、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受侵害的问题开展工作, 畅通渠道, 通过热线电话、举报投诉接待岗,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自2007年以来为2985名职工追回抵押金、保证金和被拖欠工资591万元, 追缴社会保障费779万元, 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464人。在工作中他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 处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如:2007年8月中旬的一天, 13名失业女工来到劳动监察科, 反映她们在一个家政服务部干物业保洁, 工资拖欠将近三个月了, 老板总是找借口说没钱或被保洁的企业不给钱。由于该单位无固定办公地点, 劳动监察人员主动出击直接到她们服务的位于南开区黄河道大型电器超市总部讲明情况, 积极干预。通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找到物业公司老板, 向老板做出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讲明国家法律法规, 终于使老板将总计1.9万多元的工资发放到下岗失业女工们手中。
类似给下岗失业人员想方设法维护权益的事情还有很多。特别是在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中, 企业抵触情绪大, 农民工情绪比较容易激化, 在他们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闭门不见或是恶语中伤的情况。例如:在给太阳城建筑工地农民工讨要工资中, 由于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冲突, 七八十名农民工将他们连同企业一起关了起来。经了解采取这种激化手段, 就是为了通过给政府施加压力从而解决他们的问题,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的考验, 监察科的同志们没有退缩、回避, 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 分别向开发商、承包商、施工队和包工头调查、了解情况, 讲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 耐心地给农民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告诫他们暴力讨要工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并表示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政府一定会给予解决的。通过反复做工作, 开发商和承包商终于达成了一致, 表示第二天立即结算工程款, 发放农民工工资。就这样, 他们再一次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兑现了党和政府对百姓的承诺。
三、夯实基础,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全科同志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 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区委党代会精神, 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大讨论, 认真钻研原著, 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撰写体会文章, 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思想保障。同时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2.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近几年来,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坚持勤政廉政, 规范权力运行。该科共制定了14项内部管理规定, 通过设立监督岗、投诉举报、群众民主评议等措施,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科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 确保劳动者投诉维权案件结案率100%, 无行政过错无行政责任追究,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无败诉情况, 在全区行风评比中多次名列前茅。
8.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 篇八
关键词:社会责任劳动权保障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因公司机关会议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纠纷、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应运而生。
一、社会责任视角的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意涵分析
国家对公民劳动权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保障义务?从义务内涵与外延着手分析,可以归纳国家义务具有如下基本意涵:
首先,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具有如下内涵:其一,制度性保障内涵。正如中国台湾地区学者所言:“宪法所保障之各种基本权利国家均负有使之实现之任务。为达成此项任务,国家自应就各个权利之性质提供适当之制度保障。”。国家为何要提供这种制度保障?其原因在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对于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规定相对要较宏观和抽象,有赖于立法机关进一步创设相应的部门法律及其实施制度以使其具体化、可操作化。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这类法律制度一般包括工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纠纷解决制度等,由此构成了实现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重要前提。
其二,组织性保障内涵。“徒法不足以自行”,故在生产高度集中化的现代社会,法律制度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各种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与实施,因而组织性的保障是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国通常通过设立工会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劳动监管组织、劳动仲裁组织以及劳动法庭等组织机构来促进国家义务的实现。
其三,程序性保障内涵。国家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正是对实体正义的追求,而“实体正义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程序正义的调节,人们需要按照纯粹的程序正义观念来设计社会系统,以便它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正义的”。
二、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未能够严格履行社会责任
目前,用人单位经营者或管理人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未能够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同时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实现效益价值最大化一味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后,部分企业功利心思想较重,即企业为增加自身盈利,不惜放弃自身的社会责任,违反各种法规政策,以致拖欠工资、无故加班等现象频繁发生。
(二)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未能够发挥积极效应
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未能够发挥积极效应,由于部分地方领导一味强调投资环境及投资方利益,对广大职工利益的保护问题重视力度不够;诸多企业经营者指出,构建工会既会增加成本又给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受上述种种思想及行为的影响,致使劳动者参与工会的积极性较低、能动性不强。同时因工会难以发挥代表工人开展集体谈判的主体作用,导致中国劳动者有限的集体谈判权难以实现。以行业协会为例,由于行业协会起步较早,诸多相关规则、模式尚未成熟,致使其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并且行业协会独立性不足,发展空间相对狭窄。
(三)我国的职工监事制度所发挥的维护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的职能相对薄弱
在我国,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地位基本等同,只不过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大都集中于监督方面。所以该治理结构下,与欧洲国家的职工监事制度相比,我国的职工监事制度所发挥的维护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的职能相对薄弱。
三、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结合职工管理机构意见解决
一方面,如果涉及到职工利益的相关问题上发表意见时,可依托集体合同的谈判与签订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到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或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时,可结合职工管理机构给予的相关意见予以解决。
(二)工会组织落实好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监督职能
要求工会组织落实好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监督职能,并及时将企业的动态状况以报告的形式上报于上级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应构建一个有效的平台,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能够顺利与企业各阶层直接对话。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机构仅起到监督、协调各组织正确发展的作用,以防止各种社会力量体系失衡。同时,基于相关行业协会能够深入了解自身行业,因此需要行业协会针对于本行业的特点自行制定相关社会责任的规范性文件。
(三)通过科学合同管理予以解决
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而我国对有关雇佣活动的法律解释,仅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其第9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同时,我国许多司法解释均对雇主和雇工责任进行了规定。根据以上相关理论和司法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只要雇主与雇工存在着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就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即使雇工行使了超出约定范围的职务行为或与职务相关的行为,也仍然可以认定两者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这就意味着,作为雇工的打工大学生,只要提供了一定的劳务,雇主一方也给付了相应的报酬,即可认定存在雇佣关系,双方之间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利用民事雇佣关系可以较好的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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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列加.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J]. 四川劳动保障,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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