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

2025-03-05

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共8篇)

1.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 篇一

邓小平的对外战略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主要奠基者,也是具有世界眼光的大战略家,他始终关注着国际风云的变幻,并及时把握历史机遇,对中国对外关系做出了新的战略布局,并在为实现现代化努力奋斗的历史背景下,全面地推进了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

邓小平对外战略的理论与实践,体现了一个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和务实精神,成为指导当代中国外交的锐利武器。伟人已逝,思想长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回顾和体会邓小平的对外战略思想,对于处理当今错综复杂的中国对外关系,把握中国外交的方向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创新时期中国对外关系的新局面

早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邓小平就在对苏外交以及中苏论战中,积累了丰富的国际斗争和外交的经验。1973年3月,邓小平在文革中艰难复出,并介入外事活动,成为周恩来在外交方面的有力助手。1974年,由于周恩来病重,邓小平逐步担负起中国对外高层会谈的主要责任。此后,邓小平注意分析和研究国际战略格局的发展和变化,参与制定中国的对外政策。

他先后与美国国务卿基辛格、美国总统福特进行了重要会谈,为促进中美关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积极促成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进一步发展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由此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思路,为后来制定中国外交新战略打下了基础。

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再次复出。他积极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重新审视国际局势和中国对外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外交政策的新思想。

1978年,在他的极力倡导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并且确立了改革开放基本路线。为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内在的动力。

在此背景下,邓小平从世界格局和中国现代化需要的战略高度出发,指导了中国的对美谈判,加速完成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邓小平访问美国,加固了中美关系之间的协调关系,并在中美关系中突出经济因素,中美经贸关系开始加深并且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世纪80年代初,美苏角逐的战略态势出现了新的变化,苏联的对华政策开始出现某些积极的变化,长期紧张的中苏关系出现了缓解的迹象。

1982年3月2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勃列日涅夫在塔什干发表讲话声称:“虽然中国现行政策中有许多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东西,但苏联从不否认在中国存在着社会主义制度;苏联从未以任何形式支持‘两个中国’的概念,过去完全承认、现在仍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苏联从未威胁中国,从未对中国有过任何领土要求,并准备在任何时候就现存的边界问题进行谈判;苏联愿意在不带任何先决条件、不损害第三国利益的情况下改善苏中关系。” 从勃列日涅夫的讲话来看,虽然仍有对中国的无端指责,但他明确承认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突出强调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并表示愿意同中国改善关系,从而把苏方的意图表达得明确和具体,在对华问题上的语气上是历年来最为缓和的。邓小平注意到了这个讲话所传递的信息,打电话到外交部,指示立即对勃列日涅夫的讲话做出反应。根据邓小平的指示,钱其琛以外交部发言人的身份发表声明,提出要“听其言,观其行”。此时僵持已久的中苏关系开始出现了曙光。在此过程中,邓小平对国际形势做出新的判断,在中国外交思想方面实现了两个重要转变。一是改变了长期以来认为战争危险迫在眉睫的看法,二是抓住中苏关系有所缓和的机遇,适时调整了对美政策,在1982年正式改变了联美抗苏的“一条线”战略,实行真正的“不结盟”、“不打牌”的全方位和平外交政策。

1982年至1989年,邓小平提出了系统的对外关系理论,在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下确定了中国外交的战略目标、基本指导原则,并突出了对外关系中的经济因素,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关系的稳定发展。在此期间,邓小平逐步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问题的论断,提出了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揭示了科技、经济因素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提出了对外开放是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来处理国际争端的新思路,以及一国两制的方针等。这些重要的论断对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89年6月,美国在西方国家中带头对中国实行制裁使中美关系发生逆转,中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关系跌入低谷。进入90年代,原苏联以及东欧发生剧变,使美国等西方国家关系受到鼓舞,由此加大了对中国的压力,企图以压促变。为应对“北京**”和冷战后的国际风云变化,邓小平提出了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对等一系列战略策略方针,中国外交指明了方向,并逐步稳定了国内的政局。在此期间,邓小平为了不使中美双边关系完全破裂,还提出了“中美尽管有一些纠葛、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分歧,但归根到底中美是要好起来才行。这是世界和平和稳定的需要”的战略思路,并与美国总统布什特使斯考克罗夫特和国务卿贝克进行了重要会谈。

与此同时,为排除美国国会以继续延长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的干扰,中国方面在邓小平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战略方针的指导下,陆续采取了一些缓和中美关系的措施。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在对美关系方面提出了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加强合作,不搞对抗的方针,使中美关系逐步走出僵局。到了1992年,中国外交面临的态势和国内的经济形势已有好转。邓小平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看到了新的机遇,他决心运用其巨大的威望把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再向前大大推进一步。然而,前进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正以很快的速度向前发展,给中国带来一定的压力,而国内长期以来“左”的积习仍在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由此影响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改革开放前进的步伐。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于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到南方视察了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做了重要谈话,尖锐批评了风行一时的“左”的和保守的思想,并从战略的高度,回答了人们所关心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因此,他提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他还提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他特别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 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邓小平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此,他提出“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是他多年以来改革开放思想新的发展,对于中国的发展走向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1992年3月9日,江泽民主持召开政治局全体会议,对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表示完全赞同。中国由此形成了又一轮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潮。

邓小平晚年发出的振聋发聩的南方谈话,为中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寻找到了一个现实的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使世界各国更加重视中国这个大市场,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越来越紧密,由此为中国对外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随着对共同的现实经济利益认识的不断加深,中国对外关系渐渐摆脱了被动局面。而中国对外关系的好转和国际环境的改善又使中国的改革开放有了更多的机遇。正是由于这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使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基础,更加宽阔了。

透过冷战的重重迷雾指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 对于时代主题的认识,是最高层次上的战略判断,也是一个国家制定和调整国际战略的重要依据。世界局势在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的紧张和动荡之后,开始出现了由对抗转为对话,由紧张转为缓和的趋向。

邓小平及时、敏锐地注意到这种重大变化,对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特别是长期困扰人们思想的爆发新的世界大战的可能性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思考,并且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精辟论断。

1983年3月2日,他在同几位中央领导人谈话中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要注意争取时间,该上的要上。大战打不起来,不要怕,不存在什么冒险的问题。以前总是担心打仗,每年总要说一次。现在看,担心得过分了。我看至少十年打不起来。”

1984年2月19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时,公开对中国过去关于战争与和平的看法作了修正,他说:前几年毛主席在世时和整个70年代、80年代的头一、二年,我们强调战争的危险。现在我们感觉到和平力量在壮大。经过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邓小平于1985年6月4日,在军委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详尽地阐明了他对国际形势的新判断。他指出:“过去我们的观点一直是战争不可避免,而且迫在眉睫。我们好多的决策,包括一、二、三线的建设布局,‘山、散、洞’的方针在内,都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这几年我们仔细地观察了形势,认为就打世界大战来说,只有两个超级大国有资格,一个苏联,一个美国,而这两家都还不敢打。” 他认为:“世界很大,复杂得很,但一分析,真正支持战争的没有多少,人民是要求和平、反对战争的。还要看到,世界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经济、科技在世界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这种形势,无论美国、苏联、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能不认真对待。由此得出结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

邓小平的分析和结论,为中国树立和平外交的新形象,并在一个相当的历史时期内,排除干扰,一心一意地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首先把经济搞上去,分三步走,使中国在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此基础上,他经过慎密的思考,又逐步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问题的新论断。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转变,是新形势下中国处理国际事务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中国对外关系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984年5月,邓小平在会见巴西总统菲格雷多时提出:现在世界上问题很多,有两个比较突出。一是和平问题。二是南北问题。他说:“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是争取世界和平。在争取和平的前提下,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发展自己的国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会见巴西总统菲格雷多

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进一步指出,和平问题和南北问题“关系全局,带有全球性、战略性的意义”。

1985年3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商工会议所访华团的谈话中又说:“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有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南北问题是核心问题。”

1987年5月11日,他又在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时说:“我们关心的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发展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联合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国的政策与阁下一样,是把战争与和平问题、南北的经济发展问题,以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问题,作为主要任务。这就抓住了要害。”

据此,同年召开的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和平与发展概括为“当代世界的主题”。这些科学的论断成为中国决策层认清世界大局的有力武器。

邓小平提出的上述论点,对中国的国际战略具有深远影响。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中国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问题上,更加成熟,并公开宣布,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来决定亲疏好恶,对一切国际事务都根据其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态度和立场,并把反对霸权主义同发展国家间的正常关系区分开来,坚定不移地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这对于中国对外关系相对平稳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进入21世纪,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邓小平的科学论断仍然是认清当今世界大局的基本依据。

从总体上看,国际局势仍然趋向缓和,世界上维护和平,制约战争,牵制霸权的力量仍在增长,争取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是完全有可能的。新世纪以来发生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是局部战争,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流。

当前,重视发展战略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主要政策取向。当前对每个国家来说,悠悠万事,唯经济发展为大。发展不但关系国计民生,国家长治久安,也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全。经济的确越来越成为当今国际关系中最首要的、关键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国家都希望在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尽快发展本国的经济,并通过对话、谈判来解决各种矛盾和争端,尽可能地寻求合作,避免对抗。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共同要求和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这种局面下,世界和平以及中国的安全环境要比冷战时期好得多。当然,“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领土、民族、宗教、资源等因素引发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绵出现。但总体而言,世界将趋向和平与稳定。

由于各国特别是各大国在可预见的未来,都将战略重点放在振兴本国经济之上,大国之间严重对抗的局面不会重现,世界大战的危险尚不存在。因此,中国还要抓住机遇,增强判断国际形势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尽快发展自己。终结中国结盟的历史,实行不结盟的、全方位的和平外交 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领导人从反对霸权主义和捍卫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实行了“一条线”的联美抗苏的国际战略,组成了包括美国在内的最广泛的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关于这一点,邓小平在1985年9月14日会见奥地利总统基希施莱格时说:“1969年发生了珍宝岛事件。我们当时面临的形势是,从美苏力量对比来看,苏占优势,而且张牙舞爪,威胁中国。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的判断是,苏联处于进攻性态势,全球性进攻。毛主席当时从力量对比中作出了这样的判断。为了制止战争的危险,当时毛主席提出了建立从日本到欧洲到美国的‘一条线’战略,以对付苏联的挑战。这有个好处,促进了美国和欧洲的联合。美国和欧洲在军备上赶上来了。美国同中国的关系改善了,日本、欧洲同中国的关系也赶上来了。” 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际局势逐渐发生了变化。美国由于摆脱了越战的包袱,实力有所恢复和增强,特别是里根政府上台之后,提出了“重振国威”的口号,增加军费开支,实行强硬的对苏政策,志在从苏联手中夺回争霸的主动权,为此不惜在地区“热点”搞“低热度战争”,从而加剧了国际间的紧张局势。

而苏联由于陷入阿富汗泥潭,四处伸手,又力不从心,逐渐从扩张的顶点衰落下来,失去了战略优势,由此形成了美苏对峙转入僵持、互有攻守的局面,美国在某些方面甚至重新占了上风。

由于美苏角逐的战略态势出现了新的变化,长期紧张的中苏关系也出现了缓解的迹象,一方面使中国方面在外交上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另一方面,也使邓小平感到,中国作为国际格局中独立于美苏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块头大,分量重,如果加在美苏任何一方,都会使国际战略力量失去平衡,而不利于国际局势的稳定,而且对中国也不利。

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做出新的战略决断,及时改变了联美抗苏的“一条线”战略,与美国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与苏联缓和关系,实行真正的“不结盟” 不打牌的政策。1982年8月21日,邓小平会见来中国访问的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时说:“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理解自己的责任。有两条大家是信得过的,一条是坚持原则,一条是讲话算数。我们不搞政治游戏,不搞语言游戏。我个人爱好打桥牌,但中国在政治上不爱好打牌。” 此后,中国在同苏联举行副外长级磋商的同时,声称不与两个超级大国中的任何一个结盟。1982年8月22日,中国外长黄华进一步表示:中国不会依附于任何一个超级大国,中国不会打“美国牌”去对付苏联,不会打“苏联牌”去对付美,也决不允许任何人玩“中国牌”。

20世纪80年代中国对外战略的转变终结了中国外交结盟的历史,在改善了对苏关系的同时,与美国也保持了正常的关系,从而成功地在美苏争霸两极格局下采取了一种相对超脱的姿态,由此拓展了自己的外交空间,增强了自身的外交地位,增加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发言权。

此后,中国的对外战略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可以说,这是中国对外战略最具深远意义、最为成功的一次转变。全面对外开放,溶入国际体系 邓小平1977年复出后,十分关注意世界发展的大趋向,着眼于对世界经济与政治形势的观察,尤其是关注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外开放的战略思路。随着对国外情况调研的深入,邓小平深切感受到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差距太大了。1978年9月8日-13日,邓小平率中国党政代表团赴朝鲜参加朝鲜国庆三十周年活动。他对金日成指出:最近我们的同志出去看了一下,越看越感到我们落后。什么叫现代化?五十年代一个样,六十年代不一样了,七十年代就更不一样了。另一方面,国际上也出现了一个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时机,许多工业国家正期待着中国打开巨大的市场。20世纪70年代末正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再次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时期,这就为中国吸纳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提供了历史机遇。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进一步号召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指导下,中国终于抓住了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习仲勋向邓小平汇报,谈了广东经济的现状,以及广东省开放、搞活的设想。其中着重提到,省委要求允许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定地区,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类似海外的出口加工区”。邓小平对广东省委提出的举办出口加工区的设想表示支持,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1979年7月15日,中央在中发「1979」5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出口特区”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1980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将出口特区改为办经济特区。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从法律上批准了在深圳、珠海、汕头设立经济特区。

1981年11月,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广东、福建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单行”法规,实际上也批准了厦门经济特区的设立。中国的对外开放,在中国南方毗邻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打开了突破口。

1984年1至2月,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的特区。回到北京后,他强调:“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他总结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邓小平的重要谈话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最后形成了《纪要》,提出了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新的重要步骤的意见。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会议的《纪要》。这样,进一步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的重大举措正式启动。随后,进一步开放开发海南岛的设想也提上了中央的议事日程。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正式对外透露了中国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消息。

他说:“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别的热带亚热带作物。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1988年4月,海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个省,同时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经济特区终于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海南经济特区的建立,使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最终形成了从南到北连接在一起的广阔地带。中国的对外开放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进入1991年,中国在抵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制裁的较量中逐渐稳住了阵脚。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逐步形成了以开发上海带动长江流域发展,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1991年1月28日,邓小平同志在上海进行视察的过程中,同上海市负责人谈话时指出:“浦东如果像深圳经济特区那样,早几年开发就好了。开发浦东,这个影响就大了,不只是浦东的问题,是关系上海发展的问题,是利用上海这个基地发展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问题。抓紧浦东开发,不要动摇,一直到建成。只要守信用,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人家首先会把资金投到上海,竞争就要靠这个竞争。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那要好多年以后,但现在就要做起。”

在邓小平的直接关切下,开发浦东的战略开始实施。1992年,中国正式以上海浦东为龙头,开放五个沿江城市,同时开放哈尔滨等四个边境、沿海区省会城市及十一个内陆省会城市。由此形成了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

由于邓小平的对外开放战略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同各世界大国之间的战略需求和经济互补已成为一个不能否认的基本事实,从而使中国全面溶入国际体系,与世界接轨,并将中国对外关系置于一个更加坚实的基础之上。坚持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战略方针

1989年6月,美国在西方国家中带头对中国实行制裁使中美关系发生逆转。中美双方在人权、对华贸易最惠国待遇、武器扩散等问题上出现一系列的磨擦和争斗。邓小平及时提出了应对政策的基调和斗争策略。

他指出:“中国自己要稳住阵脚,否则,人家就要打我们的主意”,要“不信邪,不怕鬼”。在1989年7月召开的中国驻外使节会议上,传达了邓小平言简意赅的重要指示:对美国采取什么态势很重要。不要怕,要立场坚定,礼貌周到。用软弱态度不能稳定关系。硬一点,反而能促使它转弯子。中国方面据此重新估量了中美关系,并适时调整了对美方针。外交部长钱其琛指出: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经过这次震荡之后,不会很快恢复,也不会一直恶化下去。由于中国在国际上的重要战略地位,和西方在中国的巨大经济利益,他们还不敢把文章做绝。随着中国国内局势的进一步稳定,估计美方迟早要转弯子。据此,中国方面沉着应对,坚决顶住西方的压力,在扑面而来的惊涛骇浪中站稳了脚跟。与此同时,邓小平在外交战略层面赋予“韬光养晦”这一中国历史典故以新的涵义。1989年底,中国外交部在一份全年形势分析报告中引用邓小平的“二十四字令”对外政策方针,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冷静观察,韬光养晦,站稳脚跟、沉着应付,朋友要交,心中有数”。

邓小平的意图是,面对黑云压城的不利局势,中国不要惊惶失措,盲目行事,而要稳定情绪,冷静观察形势的变化,对外要尽量低调,收敛锋芒,避免成为焦点,先稳定国内局势,等待形势改善后,再图发展,要以此为准绳,沉着应付国际上的各种挑战,要尽量多交朋友,少树敌人。由此避免引火烧身,避免因大国对抗而导致局面失控、影响国内现代化建设大局的不利情况的出现。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还提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不是无足轻重,能够并且应该有所作为的。此外,邓小平还提出了“决不当头”的重要思想。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中指出:“现在国际形势不可测的因素多得很,矛盾越来越突出。过去两霸争夺世界,现在比那个时候要复杂得多,乱得多。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失掉了。但在国际问题上无所作为不可能,还是要有所作为。我看要积极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我们谁也不怕,但谁也不得罪。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办事,在原则立场上把握住。”

“决不当头”思想贯彻实施,避免了把国际斗争的锋芒集中到中国身上,减轻中国当时面临的压力。

邓小平的上述战略思想,使人们透过纷繁表面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看到了事物将要起变化的内在因素和长远发展趋向,使中国外交能够以冷静沉着的姿态面对世界。进入21世纪后,国际形势有了新的变化,但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战略方针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中国既然要和平发展就需要尽量减少阻力,避免过分张扬,避免把目标引向自己。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的迅速崛起已引起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甚至引起一些国家不安的情况下更应如此。

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已经处在一个迅猛崛起的过程之中,但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力量的对比的现实来看,仍然是西强东弱,因此,我们既要有雄心壮志,又要善于守拙,决不当头,埋头苦干,坚持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战略方针,避免引火烧身,分散精力,成为国际斗争的焦点,卷入冲突对抗的漩涡。

坚持韬光养晦并不意味着中国外交将是无所作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量力而行,要把发挥中国独特作用的重心,放在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上,放在通过合作共羸,增强自身实力上,放在减少和化解前进阻力上。

在直接涉及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重大经济利益等问题上,中国不能没有声音,没有影响。关键是要区分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一般利益,分清轻重缓急,要善于把握形势和利用机遇,顺势而为,这样才能在韬光养晦的基础上有所作为。这说明韬光养晦和有所作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消极的方针而是积极的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战略方针。值得指出的是,当今的国际秩序仍然是以西方为主导的,确有许多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但中国在现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已呈逐步上升之势。在此情况下,中国应低调行事,不应挑战现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应以负责任的大国身份参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建设与变革,以渐进的方式、和平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改革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的不合理的方面。应确立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和平形象,建设性而不是造反者的形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作为后起的大国要在激烈的国际斗争和竞争中站稳脚跟,正确应对国际风云变幻,实现和平崛起的战略目标,就要顺应时代潮流,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以代价最小、阻力最小、最能为国际社会接受的方式到达胜利的彼岸。

因此,中国要努力寻求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同所有国家开展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发展。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模式多样化,维护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倡导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在新世纪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抓住机遇,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快把经济搞上去,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争取在本世纪中叶实现中国的和平崛起:即综合国力站在世界前列,基本上实现现代化,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此,中国要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同时又以自身的发展来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不争霸,也不称霸的战略选择,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争取在21世纪的世界舞台上有所作为。

2.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 篇二

一、对马克思主义时代观的创新

对时代问题的认识属于最高战略层次,正确估量和把握时代主题,是正确制定国内外政策的基础和依据。

邓小平在时代问题上的突出贡献,是作出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题的新结论。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审时度势,对世界大势和时代特征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问题;新的世界战争的危险虽然不能说已经消失,但是可以避免的;要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就要想办法“把世界局势稳定下来”,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的关系。[1]邓小平这一系列论断,是准确地把握住了“二战”以来时代发展内容、特点的显著变化,指出和平与发展已代替战争和革命而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任务。在不同时代的大背景下,邓小平作出了时代主题转换的马克思主义新结论,并且对在这一新的时代主题下不同社会制度竞争的关键、世界格局的整体走向作出了科学分析,指导我国调整了内政外交的方政和政策,走向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之路,为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学说贡献了新的内容。尤其应当强调的是,邓小平在考察时代大局时,善于从全球战略的角度提出问题和考虑问题。他不仅多次谈到美国和苏联的全球战略,而且明确指出:“对我们中国来说,考虑问题历来不从中国自身利益一个角度考虑,而是从全球战略来提出问题,考虑问题的。”[2]明确指出“全球战略”概念进而提出社会主义国家的全球战略问题,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战略理论,而且对于我国今后努力寻找自己的全球战略开了先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对马克思主义独立自主原则的创新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独立和统一是无产阶级国际合作的基础。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各国之间的国际联合只能以各自的独立自主的发展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还特别强调,出于革命中心地位的工人政党必须尊重其他工人政党的独立自主,不能干涉他国工人政党的内政,更不能以“领导党”自居。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中一再强调国与国之间、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独立自主。毛泽东集成了马克思的这一重要原则,早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在彻底打倒日本侵略者,保持世界和平,互相尊重国家的独立和平等地位,互相增进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及友谊这些基础之上,同各国建立并巩固邦交,解决一切相互关系问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虽然在外交上实行“一边倒”,但在实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毛泽东仍然坚持了独立自主,捍卫了国家的主权与尊严。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独立自主原则的新贡献主要在于,科学揭示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独立自主原则的基本内涵,把独立自主原则提升到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高度。邓小平指出,所为独立自主,就是指国家的对外政策主要依据自身的长远利益自主的做出决定,不依附于他人,不受他人制约,不依任何国家或任何集团划线。[4]

三、对马克思主义和平外交思想的创新

和平外交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苏维埃俄国在粉碎了国内外敌人的进攻、与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某种均势之后,为抓紧进行经济建设,恢复国民经济,列宁进一步强调要实行和平外交,用一切力量来维护和平。以毛泽东和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和平外交作出重要贡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就确立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毛泽东提出:“我们愿意用和平地方法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打仗总是不好的,特别是对西方国家是没有好结果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5]“我们要争取和平的环境,时间要尽可能的长。”[6]

邓小平在和平外交问题上的重要贡献是,不仅仅把和平外交作为创造国内经济建设良好环境的重要手段和策略,而且从全人类的视野来看待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强调我国的对外战略必须为实现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服务。为了维护世界和平,邓小平特别重视核不扩散问题。第三世界国家在这方面进行战略合作,有百害而无一利。”[7]这样,就把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利益、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与全人类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仅强调了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树立和平外交的形象,而且进一步向全世界展示了社会主义热爱和平、努力创造和平地的内在本质。国外学者高度评价邓小平维护和平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国把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综合概括为对内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对外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特别把维护世界和平同会主义统一起来,具有深刻的意义,……表示钦佩。”[8]

四、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利益思想的创新

各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既具有共同利益,同时也具有本民族国家的自身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提出对外交往和最早提出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是列宁。列宁强调,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存的时代,社会主义苏联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进行交往是正常的,但是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毛泽东发展了列宁的思想,他强调对外交往必须站在民族立场上,对于帝国主义国家需要斗争则斗争,不需要斗争则交往;与社会主义国家交往要不依服,不屈服。我们首先是中国人,我们寻求友好关系,但我们不听从任何人指挥;在涉及国家主权利益问题上,既使是对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讲政治条件。”[9]

在国家利益问题上,邓小平做出的新贡献主要有:摒弃以意识形态为分野,着眼于国家的长远战略利益处理国家间关系。邓小平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以国家利益作为中国外交出发点的中国领导人。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互相尊重,平等对待。”[10]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利益的基本观点,同时又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思想运用于解决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代世界的国家间关系,抓住了当代世界国家间错综复杂的矛盾体系中的主要矛盾和联接纽带,为我国对外战略的科学制定与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国际关系的处理与外交战略理论实践

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直接关系到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冲突不可以调和,解决冲突的方法也并非一定要采用武力不可。因为,利益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彼此各有所求的表现。既然各有所求,在冲突的背后,就必然存在着某些共同点、互补点或契合点,蕴含着解决冲突、建立利益联系的可能性。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关于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要善于寻找各方利益共同点的思想在列宁那里是存在的。

邓小平在这一问题上的重大贡献是,他着眼于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全球化发展加速,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的事实,一方面,强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要基于经济联系,加强相互合作。另一方面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角度出发,把处理我国统一问题上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延伸到解决国际争端的问题上,为具体解决国际冲突提供可以操作的方法。他指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根据中国自己的情况提出来的,而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两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好多国际争端,解决不好会成为爆发点。我说是不是有些可以采取‘一国两制’的办法,有些还可以用‘共同开发’的办法。”[11]他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12]纵览当今世界现实,邓小平提出的这一新路子,其实践意义是相当突出的。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坚定地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第三世界”的思想,并结合新的形式做出了新的发展,他一再强调,中国属于第三世界国家,必须坚定地站在第三世界国家一边,处理好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其具体内容有三:其一是针对当今世界国际政治的特点,进一步强调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间的合作。其二是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国家一边。其三是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帮助他们开创出适合他们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邓小平指出,由于我们目前还不发达,财力也比较有限,还不能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大量的经济援助,只能量力而行,但是,“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经验教训告诉朋友们,这也是一种帮助。”[13]希望它能够对兄弟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有所启迪和借鉴。

3.邓小平与对外宣传工作 篇三

[关键词]邓小平;对外宣传思想;探析

[中图分类号] A8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11-0012-03

对外宣传工作是对外开放的先导,也是展示中国形象,架起与世界沟通的桥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规划和设计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战略目标时,始终把中国的发展同世界的发展、同国际形势的发展趋势和世界主题变换的现实紧密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他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科学论断,为我国对外宣传主题的转换提供了理论依据;他关于对外宣传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规律的论述在今天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邓小平关于时代主题的科学论断,为新时期对外宣传主题的转换提供了理论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逐步摆脱“左”的思想束缚,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大转变。邓小平以他深邃的世界眼光和强烈的国际意识,深刻认识到“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1]他客观、冷静地分析了当时的国际环境,提出了“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他还多次提出, 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是争取世界和平,“我们对外政策还是两条,第一条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第二条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这两条要反复讲。”[2]他说:“我们诚心诚意地希望不发生战争,争取长时间的和平。”[3]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科学论断,改变了过去一直认为的战争与革命是时代特征的认识,阐述了我国所处的国际大环境。依据这一判断,我们党对时代特征的认识实现了从“战争与革命”到“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对外宣传的主题也从过去宣传革命和战争转为宣传和平与发展。通过中国声音的传播,让世界人民了解中国求和平、谋发展的心声,了解我国的政策和主张。

二、邓小平关于对外宣传意义与宗旨的论述,为新时期对外宣传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加强对外宣传,既是恢复中国在国际上地位的需要,也是让世界了解中国,树立中国和平形象的需要。

由于我们过去的失误和西方舆论的误导,长期以来中国给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社会以贫穷落后,政策多变,社会不安定的形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在国际社会上影响的扩大,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又把中国“妖魔化”,制造“中国威胁论”,力图把中国描绘成一个专制、没有自由的国家。这些言论对我国的对外开放十分不利,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对此,邓小平指出:“恢复我们党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决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同时又指出:“在国际上,肯定会进一步增加国外的同志、朋友和各种程度的合作者对我们的信任。这一点,对于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对于加强国际反霸斗争, 都是有利的。”[4]

针对对我国进行的攻击污蔑,邓小平一方面强调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揭露西方大国的煽动性宣传;另一方面,他认为,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必须反复宣传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在世界上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让世界人民了解“中国最爱和平”。他说:“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也永远不当头。但在国际问题上无所作为不可能,还是要有所作为。”[5]对外宣传就是要展示中国爱好和平的真实形象。

对外宣传是架起中国通向世界的桥梁。随着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日益紧密,向世界介绍中国和向中国介绍世界,便成为了对外宣传工作的宗旨。邓小平说:“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6]他一再强调:“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7]通过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可以让中国更深入地了解世界,让世界更深入地认识中国,在这一过程中,对外宣传要先行一步,把中国的真实形象展现于世界人民面前,为中国走向世界架起沟通的桥梁。

外交活动是对外宣传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开展广泛的外交活动,通过与各国政党、政治组织及各界人士之间的接触,坦诚交换意见,广交朋友,宣传中国的国情和外交政策,以实现增信释疑,扩大共识,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邓小平在外交活动中身体力行,利用各种场合,做了大量的对外宣传工作,为我国对外宣传树立了光辉的典范。1986年3月28日他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奉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外交。谁搞和平,我们就拥护;谁搞战争和霸权,我们就反对……我们这种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最有利于世界和平。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现行政策不能变,无论对内还是对外政策都不能变。我相信,只要坚持现行政策,搞它几十年, 中国会发展起来的。”[8]

三、邓小平关于对外宣传理念方法规律的论述,为新时期对外宣传工作提供了实践思路

4.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 篇四

(1982年8月21日)

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理解自己的责任。有两条大家是信得过的,一条是坚持原则,一条是讲话算数。我们不搞政治游戏,不搞语言游戏。我个人爱好打桥牌,但中国在政治上不爱好打牌。不仅今天如此,建国以后,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领导我们国家的时候就是如此。所以,国际上许多朋友都信任我们。我们对许多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境遇也是理解的。中国的对外政策是一贯的,有三句话,第一句话是反对霸权主义,第二句话是维护世界和平,第三句话是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和合作,或者叫联合和合作。为什么现在我特别强调第三世界这一点,因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对第三世界有特殊的意义。霸权主义的受害者是谁?难道是美国、苏联?美国和苏联是搞霸权主义的,他们不是受害者。欧洲、日本、大洋洲、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不是受害者。东欧有一点受害。如果世界和平被破坏,首先受害的是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实际上没有什么和平,大战没有打,但小战不断。小战在哪里打?在第三世界。根源还不是超级大国霸权主义在那里挑拨,在那里插手!长期以来,超级大国就是利用第三世界的冲突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以,尽管第三世界本身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受害的还是第三世界的国家和人民。这就决定了有切身利益的第三世界是真正的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的主力。这不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由第三世界所处的地位和切身利害关系决定的。

我们不是悲观主义者,我们只是提出战争的危险性。我们说,战争的因素在增长,但制止战争的因素也在增长。从联合国的角度可以看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政治中积极的因素是第三世界的兴起。在联合国中,第三世界的成员增加了。对这个变化的价值要给予充分的估量。霸权主义还要继续横行下去。但是,他们像过去那样随意主宰世界人民命运的时代已经过去。第三世界国家尽管穷,但在国际政治中的分量已经大大增加,这是任何人不能忽视的。当然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目前协调得不理想,这个问题复杂得很,在这方面要做工作。至于中国,我们的力量有限,作用也有限。人们说,中国在第三世界处于特殊的地位。我们说,中国只是第三世界的一员,作为第三世界的一员,要尽到我们自己的责任。很多朋友说,中国是第三世界的头头。我们说,头头可不能当,头头一当就坏了。搞霸权主义的名誉很坏,当第三世界的头头名誉也不好。这不是客气话,这是一种真实的政治考虑。

我们历来不大相信裁军谈判会有什么效果,但是我们是赞成谈判的。有人说中国好战,其实中国最希望和平。中国希望至少二十年不打仗。我们面临发展和摆脱落后的任务。我们摆在第一位的任务是在本世纪末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初步目标,这就是达到小康的水平。如果能实现这个目标,我们的情况就比较好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取得了一个新起点,再花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不是说赶上,更不是说超过,而是接近。所以我们希望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一打仗,这个计划就吹了,只好拖延。从现在到本世纪末是一个阶段,再加三十至五十年,就是说我们希望至少有五十年到七十年的和平时间。我们提出维护世界和平不是在讲空话,是基于我们自己的需要,当然也符合世界人民的需要,特别是第三世界人民的需要。因此,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们真实的政策,是我们对外政策的纲领。世界上有人怀疑一旦现在中国这些领导人不在了,中国的政策是不是会变。我刚才回答了这个问题,不会变,变不了!如果中国想自己发展起来就需要这样做,谁也变不了。但这也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如果国际上有人把战争强加于我们,我们也不害怕,无非拖延若干年,打完仗再搞建设。现在,我们国内的情况不错,一心一意搞经济、搞建设。我们的对外政策是符合我们这个宏伟目标的,尽管这个目标人家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我们自己仍然称之为宏伟目标。

选自《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15~417页。

5.邓小平思想历史意义 篇五

首先,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原则上回答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科学地揭示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客观规律。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对100多年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作出回答。解决这些问题的任务,历史地落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这里的关键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结合得好就能找到正确的道路,并不断取得胜利;相反,采取教条主义、生搬硬套的态度,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到挫折和失败。这已为无数的事实所证明。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经过不懈努力和多次曲折,终于找到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取得了革命的成功。毛泽东同志对此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毛主席最伟大的功绩是把马列主义的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结合起来,指出了中国夺取革命胜利的道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来说,也同样需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找到正确的道路。在这方面,我们曾走过不少弯路,有过不少曲折与失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20多年的实践,正确地总结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才逐步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用这个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取得新的伟大胜利。

其次,邓小平理论是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基本路线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愈是深刻理解和掌握这个理论,就愈能深刻领会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理论和路线的关系上,我们党是有过教训的。党的八大曾提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与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尽快地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但是,八大以后不久,党就在指导方针上背离了八大路线,以致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的错误。八大路线为什么未能坚持下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我们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搞了阶级斗争扩大化。这种错误的理论最后发展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错误和挫折教育了我们,我们终于从迷雾中解脱出来,找到了正确的理论,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制定和执行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中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归根到底取决于我们自己,取决于党的理论和路线,取决于党同人民的团结奋斗。这里,路线是关键,理论是根本。理论和路线是党能够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基础。只要我们坚持邓小平理论,坚持以这个理论为指导的基本路线,坚持用这样的理论和路线去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使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奋斗,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就是无限光明的。

邓小平理论的历史意义

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这是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

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经过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党的七大又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 ———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总结建党二十四年经验作出的历史性决策。现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十三大、特别是十四大的基础上,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我们党经过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作出的历史性决策。作出这个决策,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决心和信念,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心愿。

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中广网 08月05日 11:3

4江泽民

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这是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

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经过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党的七大又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总结建党二十四年经验作出的历史性决策。现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十三大、特别是十四大的基础上,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我们党经过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作出的历史性决策。作出这个决策,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决心和信念,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心愿。

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

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因为:

第一,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一九七八年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讲话,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开辟新时期新道路、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是在国际国内政治**严峻考验的重大历史关头,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深刻回答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在走向新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艰巨课题,邓小平理论要求我们增强和提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不断开拓我们事业的新局面。

第二,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归根到底都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拨乱反正,全面改革,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这个进程,还将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下去。

第三,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世界变化很大很快,特别是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进步深刻地改变了并将继续改变当代经济社会生活和世界面貌,任何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能不认真对待。邓小平理论正是根据这种形势,确定我们党的路线和国际战略,要求我们用新的观点来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强调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墨守成规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这是邓小平理论鲜明的时代精神。

第四,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它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他把毕生心血都献给了中国人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他对党、对人民、对马克思主义的最大贡献,他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就是邓小平理论。这个理论,集中体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著作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中。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而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近一百多年来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对待马克思主义,有个学风问题:究竟是从本本出发,还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就强调:“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现在提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提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发扬这个优良传统。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同时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没有出路。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

注释:这是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的第三部分。

6.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论析 篇六

所在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 法律系

通信地址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政法学院 法律系

邮政编码 130000

摘 要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一理论的提出,是对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重大发展。二十几年来,我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正是在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指导下顺利进行的,研究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对于认清我国现时期法治发展规律,明确法治建设方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目的,旨在于通过深入地分析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条件,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深入地分析我国法治发展的规律,为我国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系统的理论参考。

本文在写作中阅读了大量相关书籍和材料。在对邓小平相关论著认真研读的基础上,深刻地分析了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条件,创造性地对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整体结构作了充分的阐释,并通过对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主要内容的详尽论述,明确了其对我国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历史意义。同时,通过全文的论析,总结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文的论证,我们看到,正是在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指导下,才有了我国二十几年来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才形成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使得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大踏步地前进。他的法制建设思想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法宝,是我们过去和现在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南,也是我们在今后法治建设中需要始终贯彻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理论武器。

主题词: 邓小平法制 法治

引 言

关于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国内理论界的研究较多,但所使用的概念、阐释的角度多有不同,诸如“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法律思想”以及“民主与法制建设思想”,从论述的内容上看,大都阐释了其法制建设思想的某一个方面,目前尚没有从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结构上深入地分析,理论上缺乏整体性论述。国外的部分学者,对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虽也高度重视,但研究就更为有限。本文将对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从总体上加以分析、论述,使我们清楚、明确地掌握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整体脉络,这对我国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首先要明确“法制”和“法治”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制通常有三种意义上的理解。(1)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这是从广义上、静态意义上理解的法制。在此意义上,只要有国家制定法律和制度,便有法制,《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这两门法学学科中的“法制”指的就是法律和制度。(2)是指按照依法办理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方式、原则和制度,这是从狭义上、动态意义上理解的法制。在此意义上,君主专制和封建特权的社会制度下不可能实现“以法治国”,只有在民主的社会制度下,才能实现“以法治国”,故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没有法制,只有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才有法制可言。这种意义上的“法制”同“法治”含义相同。(3)是指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结合起来协调运行的有机统一整体,这是从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意义上理解的法制。这种意义上的法制,既包括国家创制的法律制度,又包括法律在现实中的运行和实现的过程,且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环节看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在此意义上,只有近代以来的国家,即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才有法制。对法治的理解也有两种不同的含义:(1)是指中国古代法家提出的治国主张。源于春秋时期管仲、子产、邓析等革新家的思想,经战国时期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发展,至韩非时集其大成,秦始皇以其为立国指导思想,大力推行。(2)是指西方政治家、法学家提出的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方式和理论思想。西方的法治思想最早是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其主张建立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反对一人专制和“贤人政治”,与人治相对立。这种思想为近代启蒙思想创立民主与法治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卢梭。他们主张依法治国,并把法治与民主联系起来,提出主权在民,宣称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夺取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提供思想武器。现代法治是与民主密切相关的,它除了强调以法治国,还注重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以极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1]

应当说,邓小平在其论著中所使用的“法制”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体现了上述法制的第(1)种含义和法治的第(2)种含义,为了阐释的便利,本文在论述中所使用的法制即为其第(1)种含义,使用的法治为其第(2)种含义,而对邓小平关于“法制”思想的整体性论述,称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

一、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条件

任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历史、现实根源。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伴随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而逐步完善的。它的形成同样有着深刻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起共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实现了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1848年到1883年,恩格斯在直接参加无产阶级革

命斗争的过程中,进一步分析批判了剥削阶级法律制度,论证了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法律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具体途径,更加深入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和运动规律。从1883年到1895年,恩格斯继承马克思的遗志,更加全面、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在斗争中捍卫和发展了他们的法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自己的理论中只是阐明了法的起源、法的本质以及法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其他现象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对于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如何建设法制并没有提出具体、系统的观点,但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形成和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后人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空间。

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则为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创造了前提。从苏维埃政权建立的第一天起,列宁就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在列宁的参加和指导下,苏维埃政权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决议。其中,1918年颁布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则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列宁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崭新的理论,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宝库。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创者,他们从理论和实践上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早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纲领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当时中国人民的大宪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设想在中国建立一个比较理想的法制国家,并为此做出过巨大努力。1954年,毛泽东亲自领导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强调了宪法应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并指出:“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明确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同时,他还强调指出:“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 [2]1956年,刘少奇在党的八大的政治报告中讲到“国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后来他又讲到“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3]

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论述是一脉相承的,从邓小平的法制建设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制理论有着深刻的理解。例如,他在后来强调法制对经济建设的重要性问题上,就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与经济基础论述的现实阐述,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法制理论的现实补充。对于列宁的建国法制理论,邓小平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给予了大部分的肯定,并吸收、借鉴了其合理部分。他的许多论证,诸如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立法思想、经济法治思想等都是对列宁法制建设思想深入阐述和合理借鉴。对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所完成的我国法制建设工作,邓小平是持批判地继承态度的,既肯定和继承了其合理成分,同时又将一些错误予以及时的纠正。例如在邓小平指导下制定的我国82年宪法,就是对54年宪法的肯定,对75年、78年宪法的错误思想的纠正。

可以说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是在充分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代中国社会实际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再创造。

第二,建国以后我国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成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形成的历史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面对中国法制基础薄弱、人们法制观念淡薄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将法制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1950年4月30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54年9月20日,由全国一亿五千万人参与讨论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得以通过,国家根本大法的诞生为中国法制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但是从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党和毛泽东对国际国内形势估计的失误,加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党的指导思想陷入了“左”倾,并逐步走向极端。阶级斗争被盲目扩大化,同时社会上个人崇拜、个人专断之风盛行,法律形同虚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科学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法制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这就成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得以形成的历史依据。

第三,改革开放和工作中心的转移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条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度地进行宏观调控,增强市场竞争活力。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逐步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加以保障,需要有法律将已有的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同时市场经济的建设是全方面的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领域的改革和调整都需要在法律的指导下有序地进行,社会迫切地需要健全的法制。这就为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现实条件。事实证明,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形成也正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第四,国际法制日渐趋同的大趋势,是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在各国谋求经济发展,以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各个国家以及各种国际经济组织都在加强立法,以更好地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使得各国的法制建设与发展也在谋求平衡和统一,只有各国法律的相互融通才能更好地促

个有序的社会环境。这种社会环境的确立应当照顾到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有一个前提,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例如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方面保护了智力劳动的成果,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商标法》即确立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同时又营造了正当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可以将党和国家发展经济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使之规范化、条文化,便于操作,并赋予它们普遍的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贯彻实施,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也是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重要原则。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健康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相结合的具体实践,只有保证其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而这种实践活动要有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才能顺利进行。在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中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法律,在社会主义法律所营造的社会环境中才能使我国经济建设矢志不渝地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健康发展。邓小平曾深刻指出,决不允许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4]另一方面,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使法律切实地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做主,而四项基本原则正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要使作为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就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改革开放服务。

改革开放是我们打破闭关锁国,增进国际交流,吸引外资,学习外国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重要手段,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邓小平指出:“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改革,其基本内容和基本经验都是开放,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更加开放。”,“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要善于学习,大量取得国际上的帮助。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 [5]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有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作为保障,用法律将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才能更好地实行改革,进行开放。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许多外商有意来我国投资,但由于当时我国还没有制定有关保护外国人投资的法律,以至许多外商担心政策会变,不敢进行投资,有的外商虽进行了投资,但数量和规模都很有限。直到我国相继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才打破这一僵局,来华投资的外商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中始终坚持为改革开放服务,才能使改革开放深入进行,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在邓小平的法制建设思想中,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使用了“法制”一词,极少使用“法治”这一概念,但分析其具体环境和精神实质,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在他所使用的“法制”一词中是包含了法制和法治两种不同含义的。邓小平将传统的“法制”升华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这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其所根源的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基础却是天差地别。其所标志的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程度也是不可等同视之的。传统的“法制”与现代的“法治”有着迥然不同的含义:

首先,二者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法治必须以国家的民主为前提和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的成活土壤。法治是与任何形式的专制相对立的,是民主的具体贯彻和执行。法制却不需要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它只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国家制度基础上。法制的存在并不需要民主,使得它与各种专制并不相互排斥,而且还可以建立在专制的国家制度之上,从而与民主相互对立和排斥。

其次,二者的性质明显不同。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体制和治国机制。它的性质与人治针锋相对,格格不入。厉行法治,就是要从根本上确认和实施“法律至上”的原则,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从而排斥人治,排斥权大于法、言大于法或者领导人的意志高于法律的现象。法制从性质上讲,只是一国的基本制度,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而言的法律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它并不针对于人治,因此并不排斥权大于法,将领导人的讲话作为“法”而至于权威的地位,这并不与法制相悖。

再次,二者所治理的内容、对象和范围均有所不同。法治所治理的内容、对象和范围是广泛的,在法律至上的情况下,几乎整个国家的各个领域都被法治所涵盖。处理、解决任何事情的标准不是个人的意志或什么领导人的讲话,而应当严格以法律为标准。而在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传统的国家,厉行法治所针对的对象首当其冲的便应当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用宪法和法律规范各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而在此基础上,其次才是规范社会运行和社会公民的行为。法制的内容、对象和范围相对狭小,作为一定阶级所确立的法律制度,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社会的普通百姓,主要内容表现为“治民”。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对历史深刻反思的基础上,认识到文化大革命这一将人治发展到极端的历史时期的沉痛教训,在大力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上,开始逐渐明确地提出要实行法治,反对人治。早在1978年邓小平在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思想的同时,就开始表达了法治的思想。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

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0年12月,邓小平再次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3]邓小平在这里清楚而准确地表述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社会主义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目的和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保障;没有社会主义的法制,民主就没有保障。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法制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义。二者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邓小平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就是强调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把社会主义民主的各个方面用法律形式全面、具体地确定下来,依靠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第一,要在国家根本大法上对人民民主制度加以严格确立。“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4]宪法是对人民民主的最基本也是最权威的保证。第二,要对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做法律上的规定。要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享有各项公民权利”。[15]第三,要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人民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为了使人民能真正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邓小平还提出了“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然而,民主通过法制确立下来,就不是任意的,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行使。邓小平多次批判那种不要法制,不受法律约束的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阐明了民主自由权利必须依法进行的思想。1979年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当时一些社会现象,邓小平指出:“有个所谓‘解冻社’,发表了一个宣言,公开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说这是分裂人类的,我们能够允许这种公开反对宪法原则的‘言论自由’吗?”民主和法制是不可分的,“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 “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象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 [16]这些论述是邓小平在新时期的历史条件下关于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纲领性表述,说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向是从人治走向法治,努力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二)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提出了我国法制发展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这是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他指出,要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7]这十六字方针对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领域都提出了基本的要求。有法可依是对我国立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有法必依是对全体社会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关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下文的论述中将有所涉及,这里只重点阐述一下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克尽职守,执法如山,不徇私枉法,不放任任何违法行为,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一部好的法律能否发挥出良好的规范作用,这其中严格执法是一个决定性环节。没有严格的执法,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意义。执法必严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这是妥善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所必要的。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很好地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纠纷,避免人民内部矛盾的扩大,使全体人民团结一致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违法必究要求司法机关对于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不承认任何等级的特权。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说,在我国不因违法者的性别、民族、种族、身份、地位等的不同而有差别待遇,在法律面前只有守法和违法之分,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的作用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违法者予以惩罚和教育;一方面是保护大多数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对一切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惩罚、教育作用,同时也就更多地维护了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二者是密切相关的,统一起来,就要求在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中做到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所提出的四方面要求是互相联系,辨证统一的,四个方面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成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没有健全的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就没有依据;没有一切公民的守法,立法的效用和执法、司法工作就会受到影响;没有严格的执法和司法,法律的权威就不足以树立,守法也就失去了有力的保障。实践证明,邓小平提出的这十六字方针,已经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法制建设的长期指导方针。

(三)关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制的关系

邓小平明确指出,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制的关系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一是应当明确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共产党居于执政党地位,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实施方面,具有特别重大的责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二是指出法律范围内的事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理,过去,法律范围的事,党管的比较多,这是由于当时司法部门不完备,法制不太健全,党管还是可以的,在法律逐渐完

会主义法治意识》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5.《法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8年第2版

6.《邓小平思想精华》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3年版

7.《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 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7年版

8.《邓小平理论全书》 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8年版

9.《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现代化》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5年版

10.《邓小平发展思想研究》 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7年版

11.《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思想研究》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

12.《邓小平思想宝库》 红旗出版社 1993年版

13.《邓小平理论体系研究》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14.《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巡理》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15.《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研究》 国防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

16.《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红旗出版社 1997年版

17.《马恩选集》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18.《列宁全集》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19.《毛泽东选集》 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20.《刘少奇选集》 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

21.《恩格斯和马克思主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5年版

22.《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若干问题》 法律出版社 1982年版

23.《中国共产党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纪实》 法律出版社 1995年版

7.浅析邓小平经济思想 篇七

一、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1. 对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科学判断。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 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这段话告诉我们, 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当前,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因此,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 围绕这个中心, 决不能干扰它, 冲击它”。

2. 科学地提出社会主义本质。

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 邓小平最终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科学精辟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 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的“平均主义”, 把“共同富裕”狭隘地理解为“同步富裕”, 结果不仅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 而且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针对这一现象, 邓小平指出:“在经济政策上, 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 生活先好起来。”

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这的确存在着出现人群之间、地区之间的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的危险。因此, 邓小平告诫我们:“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他认为:“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 也要有一些限制, 例如征收所得税, 还有提倡有的人先富裕起来以后, 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通过纳税手段, 适当平抑收入差别, 更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想办法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的经济实力。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突破传统观念, 对于社会主义实行市场经济的问题, 提出了全新的理论。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 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论述, 党的十四大明确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4. 对外开放思想。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 邓小平还提出对外经济开放的政策。他指出:“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当然, 中国这样的大国搞建设, 不靠自己不行, 主要靠自己, 这叫自力更生。但是, 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同时, 还需要对外开放, 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帮助我们发展。”这段话告诉我们, 通过学习和吸收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和一些具体管理建设经验, 是可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生产力的。“独立自主, 自力更生, 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 都是我们的立足点”, 对外开放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我们必须长期坚持。

二、邓小平经济思想的突出特点

邓小平的经济思想, 不仅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 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

1. 实践性。

邓小平指出:“离开自己国家的实际谈马克思主义, 没有意义。”邓小平经济思想就是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 总结人民群众从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这也是邓小平理论的本质特征和生命力所在。

2. 科学性。

邓小平在坚持生产力决定论原理的同时, 进一步提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 同时指出各种经济成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 提倡共同富裕;坚持和发展毛泽东的经济思想, 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建设方针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相结合, 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3. 开放性。

邓小平指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 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 孤立起来, 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 不加强国际交往, 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 是不可能的。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对外开放政策。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 自己的资源, 自己的基础。但是, 离开了国际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应该充分利用世界的先进的成果, 包括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 来加速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他还指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 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 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

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闭关锁国的传统国度里, 他提出了对外开放的经济思想, 把对外开放提到实现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这样高度来认识, 形成了他经济思想的又一个特点———开放性。

8.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 篇八

关键词:社会问题;收入差距问题;腐败问题

一、邓小平社会问题思想

社会问题,是社会在运行过程中,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失调造成的,是社会运行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现象。根据郑杭生教授的定义“社会问题是指影响社会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1]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因此,对于社会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及早预防,一旦发生,必须尽快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改革是一把双刃剑。改革在带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邓小平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现象,多次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收入差距、腐败、人口等社会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从而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中邓小平关于收入差距问题、腐败问题的论述对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本文在研究邓小平社会问题思想时,主要从这两方面着手。

二、邓小平关于收入差距问题的论述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发展,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实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但是,他同时也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在与弟弟邓肯的谈话中提到:“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已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2]

(一)防止两极分化的根本: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非洲民族联盟主席、政府总理穆加贝时指出:“至于搞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3]之后,在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再一次讲到“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4]

(二)消除两极分化的具体途径:共同富裕。要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带领后富的人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5]“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避免出现两极分化(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出现新资产阶级),但这不是要搞平均主义”。[6]

总之,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是不能“发展下去”的。邓小平对分配方面出现的问题看得如此之重,展现了一个成熟政治家的眼光。这不仅仅是对收入本身的关注,更着眼于对我国发展的关注,对人民获得实惠的关注,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关注。

三、邓小平关于腐败问题的论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党和国家机关中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邓小平一直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并强调如果不坚决惩治腐败,我们的世界就会变成盗贼横行的世界。

(一)腐败现象与社会风气。腐败现象的蔓延和发展同社会风气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邓小平高度重视社会风气的发展变化。改革开放以后,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原则逐步侵入到政治生活领域和其他非经济领域。市场经济的自发趋向是引导人们追逐金钱,社会上出现了价值观的多样化和多元化,社会风气开始变化,“一切向钱看”成了一部分人的行为准则。这种现象,引起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党的第二代领导人的警觉。陈云同志说,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几乎同时,邓小平说:这几年“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的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7]“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8]在这里,邓小平明确地点出了社会风气与腐败现象的关系:社会风气不好,会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和发展。

(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措施。腐败现象的产生,严重影响到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反腐败斗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面对腐败现象的屡屡发生,我们必须制定一系列措施,打击腐败,制止犯罪,保证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被侵害。邓小平的反腐倡廉论对如何开展反腐败斗争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第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对于如何才能处理好改革开放和反腐败的关系。邓小平论述到:“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但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9]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也指出:“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情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10]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也谈到:“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11]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改革开放必须抓好,措施要具体扎实。反腐败斗争也要抓紧抓好。

第二,加强理想教育,提倡廉洁奉公。党员领导干部要有理想。共产党员的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理想教育的效果要体现在具体的行为规范上,就是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1978年,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说:“后勤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不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一定要廉洁奉公,当好红管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要同假公济私、开后门的现象作斗争”。[12]“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务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13]

加强理想教育,提倡廉洁奉公,是反腐败措施之一,重点在于提高自律精神,使领导干部对私心筑起一道反腐败的堤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的第一个要求领导干部发扬自律精神的重要文件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对反腐败的自律要求是“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的教育,把廉洁奉公,反腐倡廉建立在干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是廉政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第三,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党。邓小平早就说过:执政党如果失去监督,就会犯错误,而且要犯大错误。解决之道,是“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14]对权力层必须建立制约其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这是防止和反对腐败的一条重要措施。邓小平的监督思想主要有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加强人民群众和党员对干部的监督;监督要制度化、规范化;重视专门机构的监督检查等等。

在邓小平反腐倡廉论的思想指导下,党和政府在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长远看,如何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认真的探索。

四、邓小平社会问题思想小结

社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是必须解決的。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向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邓小平发现社会中出现了收入差距、腐败等严重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从而有效地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虽然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但邓小平社会问题思想中折射出的巨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还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去借鉴的。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58页

[2]邓小平年谱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364页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39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9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2页

[6]邓小平年谱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014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54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5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06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14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78页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25页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67页

上一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下一篇:实习内科护士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