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精选9篇)
1.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篇一
于田县人民院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
兹证明 同志 2015年10月12日参加检验科生物安全培训合格,特颁发此证。
于田县人民医院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
于田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单位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
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实验室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不擅自改变、增加活动范围。
本单位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章):
承
诺
日期:
年
月
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于田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本人已熟读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等相关受控文件,意识到本实验室存在病原微生物获得性感染的风险和危害,对所读内容无任何疑义,对部门告知单内容已完全清楚和全面了解,并能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全面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3.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不更改病原微生物技术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各种标准化操作程序,认真如实填报各项实验记录,认真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和灭菌规则及规范。
4.有权拒绝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一切操作,对实验室存在的生物安全等所有缺陷或隐患有权向生物安全责任人或生物安全主管进行书面报告并自留有效文件备查。同时有义务完成上级生物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5.本人已知在实验室工作,有可能感染《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确定的已知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感染性疾病及由于医学学科发展的局限性等尚未了解的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感染。
6.本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7.对于上述内容和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本人已被详细告知并能全面遵章执行,本人愿意亲笔签署“知情并同意”意见,同时,自签名之日起将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及其义务。
8.承诺书签字生效后一式两份,由科室和个人保管以备查询 本人已知情并同意
部 门:
实验室责任人:
成 员:
日
期:
2.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篇二
1.1 培养或采样的实验或工作进行时, 能否近或进入实验室、动物设施, 由实验室或动物设施负责人裁决定。
1.2 工作人员于操作培养液及动物后、脱除手套后及离开实验室前, 均需洗手。
1.3 在动物设施内, 禁止饮食、抽烟、处理隐形眼镜及化妆。戴隐形眼镜者需戴护目镜或是防护面罩。
1.4 所有操作程序须小心执行, 以减少溅出或飞沫发生。
1.5 工作台表面于使用后或有任何活性物质溢出之后, 均需去污。
1.6 动物房舍的门需往内开启且能自动关闭, 在有动物存放时需保持关闭。
1.7 动物房内的废弃物在丢弃前需适当地去污, 最好以高温高压灭菌处理。
感染动物尸体与需以防漏、有盖之容器运出、焚化。
1.8 设施内有效防治所有昆虫及鼠类。
2 特殊操作程序
2.1 进出动物设施需由实验室或动物设施主管限制, 仅预先被告知有潜在危险的人员及当时实际工作需要的人员方得进入。一般来说, 对于易受感染之人员, 或感染后病症特别严重者, 须禁止其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举例来说, 免疫力差 (免疫力下降) 或免疫抑制的人员, 可能有较易受到感染的风险。
2.2 实验室或动物设施主管须订定守则, 仅容许被告知潜在危险性者, 以及符合特定要求者 (例如疫苗注射) , 才得以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
2.3 动物笼内垫料之清除需尽量减少飞沫产生, 并依机构或地方政府规定处理。
2.4 笼子可用手洗或洗笼机洗。如以机器洗涤, 其最后冲洗温度需为1800F。
2.5 在动物房舍尽量穿着实验衣、或罩袍。在动物房舍所穿之实验衣尽量不要穿到别的区域。
2.6 需准备生物安全手册。工作或需进入人员需事先阅读并遵守规定。
3 安全设备 (初级防护设备)
3.1 动物感染生物安全等级一的物质, 通常不需要特殊的防护隔离装置或设备。
3.2 建议穿着实验袍或制服以防止便衣之灰尘掉落。
3.3 手部皮肤有伤口或疹子最好穿戴手套。
3.4 穿戴防护眼罩, 避免微生物或其它有害物质飞溅至脸部。
4 实验室设施 (二级防护设备)
4.1 动物设施之设计与建筑须易于清洗与易于保持清洁。
4.2 动物房舍需设一个洗手台。
4.3 如果实验室具有可开放式的窗户, 则须加装纱窗。
3.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篇三
摘 要 生物教师实验能力的提高是落实生物基础课程改革的关键。为了提高教师实验能力培训的针对性,本文从教师实验研究能力、实验教学能力、实验培训形式三个方面对250位中学生物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实验需求。结果显示:实验方案和实验教学方案的设计是教师最为需要的;当地实验资源的开发利用、实验试剂配制、实验教学组织是教师在操作层面急需熟练的实验技能;培训形式希望以理论向实践的转化为主。
关键词 生物教师 实验研究能力 实验教学能力 需求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继第八次基础课程改革后,实验教学已从辅助角色转变为生物教学的中心[1]。但教师实验能力的滞后成了阻碍实验教学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及时提高生物教师实验课程开展的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2]。可目前专门为教师开设的实验培训课程较少,且成效不高[3],为了提高教师实验培训的针对性,本文对生物教师实验培训的需求做了问卷调查,以期为教师的实验培训提供实践理论依据。
一、研究方法
1.方法
首先采用文献检索法对相关的概念进行梳理与确定;其次采用自制问卷经过预测筛除不合理选项完成问卷编辑,并随机抽取了海南省所管辖的18个市县250位初中生物教师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发放问卷250份,回收240分,有效问卷226份,回收率96%,有效率为94%;最后调查所得数据采用Excel软件和人工核查方式进行统计,结果用图形来标识,并对图形进行分析归纳总结。
2.样本
本次调查样本的具体情况:男女教师比例接近1∶1;教龄一般都有5年以上,其中15年以上的居多,占43.6%,5~15年的34.9%;教师职称集中在中学一级和中学二级,占调查人数的82.9%;生物专职实验员只占2.7%。
3.调查内容
教师的实验能力是指教师所具备的实验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能力。其中实验研究能力包括教师自身对实验材料的采集、实验仪器设备的认识与使用、实验玻璃器皿的规范操作、实验试剂配制、实验方案的设计等;实验教学能力包括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方案设计、实验教学组织、实验教学指导、实验教学评价等合理组织各种类型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能力。实验研究能力是实验教学开展的前提,所以本问卷设计主要以教师在日常实验研究、开展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困难为切入点来探讨教师在实验研究、实验教学以及培训形式方面的需求。
二、结果分析
1.生物教师实验研究能力需求
教师要完成实验教学的前提是个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实验研究能力,上课前要清楚即将可能完成实验的原理、设计、操作以及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等,只有在对实验了解比较透彻的情况下才能掌控整个实验教学的过程。调查结果显示(见图1),中学生物教师在实验研究的整个过程中,感觉最困难的是对实验的设计(10%)和对实验的操作(56.6%),针对这两项再深入调查分析(见图2),教师在实验设计中实验材料的选择(53.3%)和在实验操作中实验溶剂的配制(43.1%)方面的困惑显得比较突出。究其原因是以往实验条件的不完善,教师在实验教学中常常是纸上谈兵,很少有机会到实验室当中进行动手操作,渐渐这方面的能力就开始退化模糊了。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实验教学量的增多,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实验研究中较凸显,如何根据实验教学内容和当地资源进行实验材料的重新选择,并制定出新的、可行的且能适合当地实验开展的方案,教师渐渐感到力不从心。
2.生物教师实验教学能力需求
实验教学能力体现在教师充分理解掌握实验操作的过程,在实验教学理念的指引下,依据教学目标对学生、教学环境整体情况分析后制定出最为优化的教学方案,并以这个方案为蓝本进行教学实践的诠释。调查结果显示(见图3),教师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感到最困难的是实验教学方案的设计(44.00%)和实验教学的组织(44.00%)。一个好的教学方案背后凝聚了教师丰厚的教学理论知识以及对教材、实验目的、学生、教学环境综合准确的分析。实验教学的组织则更多体现了教师娴熟的教学技能,比如课堂教学环节节奏的掌控、学生心理变化的洞察、教学的应变等随着课堂教学进程综合技能的灵活切换。
3.生物教师实验培训形式需求
图4显示教师以往实验能力的获得途径主要为学生阶段专业的学习(43.00%)、工作研究中自我的摸索(35.00%)、同行学习交流(13.00%)、短期培训(9.00%),可见教师在工作后能参与相关的实验能力培训的机会很少或从参与的培训中获得实验能力提高的成效不高。
图5显示在这种实验能力培训过程当中,受训教师最希望出任课程培训的师资团队依次为大学实验教师(65.60%)、一线的中学教师(51.37%)、学科教学论教师(45.00%)。大学实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经常进行实验操作研究,比较能满足受训教师对实验设计、实验操作的指导要求;中学一线优秀教师相对比较熟悉中学教学的实际,相同的背景在教学培训中能为教师提供比较切合的案例示范;学科教学论教师在教学实践方面能给予一定的理论指导。
图6显示受训的教师最希望采取的培训方式依次是实验操作(74.77%)、课堂观摩(69.72%)、案例分析(59.17%)。受训的教师都是具有一定的教学基础的成年人,随着课程改革为了适应当前的教学变化也学习过新的课程理念,单项内容的学习比较容易,但如何根据实际教学综合运用则需教师内化知识来分析,所以教师更希望从操作层面去分析感悟,提升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中学生物教师实验培训需求有以下几点:首先,在实验研究与实验教学能力提高方面,方案的设计是教师最为需要的。其次,当地实验资源的开发利用、实验试剂配制、实验教学组织是教师在操作层面急需熟练的实验技能。最后,教师职后从培训中获取实验能力提高的机会少,希望理论向实践操作运用能力转化的案例分析、课堂观摩与实验操作的培训模式。培训教师希望由大学实验教师、中学优秀教师和学科教学论教师来担任。
针对中学生物教师的需求,提出两点建议:一方面增加教师实验培训的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职后实验能力。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是教学改革实施推进的保障,教师没有具备一定的实验开展能力,就是再理解教学改革的实质也无法顺利开展实验,所以要在生物教学培训过程中适当地增加一些实验培训的内容,组建一些教师相互学习交流实验开展经验的平台,例如,当地政府教育培训机构对当地生物教师学习小组的搭建,有利当地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和校级之间的利用。
另一方面,培训内容与形式遵循成人学习规律,注重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提高教师实验知识的内化与运用。教师职后的实验能力的提高是面向在职岗位教师的学习,他们在各自的岗位教学中都带有各自的想法,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在实验培训内容形式的设置方面更应侧重于教师实验知识的内化与运用,不是帮助教师解决“是什么”,这些教师通过发达的网络都可以搜集与理解,更多的是“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遇到不同的情况应该怎样去处理”,这才是教师比较迫切想获取的内化运用知识,而不是单单一节课的教法。所以在教学培训过程中我们只是以“一个案例”“一节示范课”“一个设计方案”为载体让教师感悟背后的为什么,并在多次的尝试操作运用当中去领悟提高实验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 王桔红,马瑞君.新课程背景下粤东地区高中生物实验教学现状调查与思考[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4(5).
[3] 刘天学.欠发达地区中学生物教师实验技能培训刍议[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7(3).
[4] 韩素兰,王全乐.教师培训需求转化为培训课程的策略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33).
[作者:陈坚(1970-),女,海南琼海人,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史宏晖(1966-),女,湖北武汉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
4.生物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篇四
1.积极主动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
(1)了解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根据教学进度,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的准备工作(教师要提前一周提出实验清单)。(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制订出每学期实验仪器、药品的采购计划,安排好采购工作,以及实验材料的采集、培养和处理等,保证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的供给,保证实验的开出率。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药品和仪器和性能及使用方法;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和组织课外活动,不断改进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实验方法,做好教具自制和维修工作。2.妥善保管好仪器、药品
(1)每学期结束,清点仪器、药品、教学挂图,填写使用报告。(2)损坏的仪器,就尽力及时维修和保养好,不耽误实验和使用。学生损坏的仪器,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3)化学药品分类型、分性能特点(有毒、易燃、易爆等)分门别类保管,专人入库保管,防止意外事故。
(4)购进仪器、药品要有计划,库存仪器、药品要有明细帐(立册)。(5)使用过后仪器要及时维修和保养、保管要到位,防尘、防潮、防火和防盗。
3.建立好实验技术档案(1)做好实验开出记载,作为学校实验开出率、仪器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实验教学评估的参考资料。
(2)研究并记录每个实验使用的仪器、药品的规格、浓度以及实验成败的关键、教师的实践经验以及改进的实验方案等,作为资料长期保存,供任课教师查阅,这对提高实验成功率、交流教师之间的经验、提高业务素质十分有益。
4. 保持实验室整洁,确保实验室安全。(1)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2)实验室无人时或课后应及时将水、电、药品、仪器回归安全位置。5.坚守岗位,做到按时上、下班,协助教师做好验证实验和探究实验的辅导。并不断总结经验,写出具有世界科学前沿的高科技论文。为学校的教学、教改做出新的贡献。
生物实验室试剂使用规则
1.使用固体试剂要用洁净的药匙(或镊子)取用,禁止用一支药匙同时取用两种试剂,药匙用后应擦干净。液体试剂从试剂瓶中倒出后,要随即塞好瓶塞,不可搞错瓶塞。
2.必须按实验规定用量取用试剂,不得随意增减。
3.取出的试剂未用完时,不能退回原试剂瓶,以免污染原瓶试剂,剩余试剂应倾倒在教师指定的容器中。
4.用滴定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时,不能用未经洗净的同一滴管或移液管取用不同试剂。
5.开启易挥液体试剂的瓶塞时,瓶口不能对着眼睛,以免瓶内蒸气喷出伤害眼睛。
6.使用危险药品要特别谨慎小心,严守操作规程,遵从教师指导。实验后的反应物残渣、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特别是有毒危险品,应处理后倒入废液。
7.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经实验教研组长批准,作好记载,不准超量领用。
生物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设计好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进入实验室后,要遵守纪律,对号入座,按指定的组别进行实验。实验前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若用品不齐全应请老师解决,不能随意挪用其它组的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操作规程和试剂的使用规则,不会使用的仪器和药品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实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4.要节约药品,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公用的药品或仪器,用完后应立即放回原处。如有仪器破损,应报告老师并在记录本上登记。5.实验时要注意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填写好实验报告。
6.实验完毕,将废液倒入废液缸,废火柴棍、试纸、滤纸等杂乱物放入桌上小杯内。
7.将用过的药品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将试管刷洗干净倒扣在试管架上,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者方可离开实验室。
8.每次实验课后,各班要留一小组学生打扫实验室,将废液倒掉,把桌在和地面扫干净,并检查水池是否堵塞,门、窗、水、电是否关好。9.要爱护公物,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
(1)了解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根据教学进度,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的准备工作(教师要提前一周提出实验清单)。(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制订出每学期实验仪器、药品的采购计划,安排好采购工作,保证仪器和药品的供应,准备好实验使用的药品。(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药品和仪器和性能及使用方法;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和组织课外活动,不断改进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实验方法,做好教具自制和维修工作。2.妥善保管好仪器、药品
(1)每学期结束,清点仪器、药品、教学挂图,填写使用报告。(2)损坏的仪器,就尽力及时修好,不耽误实验和使用。学生损坏的仪器,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3)化学药品分类型、分性能特点(有毒、易燃、易爆等)分门别类保管,专人入库保管,防止意外事故。
(4)购进仪器、药品要有计划,库存仪器、药品要有明细帐(立册)。(5)使用过后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要及时保养、保管(如幻灯机、投影仪、幕布、电表等)。3.建立好实验技术档案
(1)做好实验开出记载,作为学校实验开出率、仪器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实验教学评估的参考资料。(2)研究并记录每个实验使用的仪器、药品的规格、浓度以及实验成败的关键、教师的实践经验以及改进的实验方案等,作为资料长期保存,供任课教师查阅,这对提高实验成功率、交流教师之间的经验、提高业务素质十分有益。
4.坚守岗位,做到教师在实验室,管理人员不离开实验室。5.保持实验室整洁,确保实验室安全。(1)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2)实验室无人时或课后应及时将水、电、药品、仪器回归安全位置。
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设计好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进入实验室后,要遵守纪律,对号入座,按指定的组别进行实验。实验前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若用品不齐全应请老师解决,不能随意挪用其它组的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操作规程和试剂的使用规则,不会使用的仪器和药品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实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4.要节约药品,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公用的药品或仪器,用完后应立即放回原处。如有仪器破损,应报告老师并在记录本上登记。5.实验时要注意观察实验现,认真记录。
6.实验完毕,将废液倒入废液缸,废火柴棍、试纸、滤纸等杂乱物放入桌上小杯内;没有作用完的金属入在教师指定的地方。
7.将用过的药品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将试管刷洗干净倒扣在试管架上,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者方可离开实验室。
8.每次实验课后,各班要留一小组学生打扫实验室,将废液倒掉,地面扫、墩干净,并检查水池是否堵塞,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9.要爱护公物,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安全规则
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把握好实验室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消除事故隐患,为学生营造一个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现定以下规则:
一、加强安全教育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参与实验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2、准备实验时,所用的设备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实验装置摆设要牢固稳妥。
3、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实验教师要掌握实验室伤害事故救护常识,能独立处理急救工作。
二、防触电
1、实验室供电要符合安全用电的标准,其内容含:每个实验室要设有总配电盘,装有漏电保护开关,电线的绝缘要符合部颁标准,电线的截面和保险装置能满足各个实验用电量的要求,装有接地良好的安全地线(安全地线截面不少于4mm平方的铜芯线)。
2、每次实验(要用电的实验)前都要对实验室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总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能否正常工作,线路绝缘是否良好,插板和接线柱是否有损坏,环境是否能满足安全用电要求,仪器的外壳要求接安全地的一律要接地。以上任何一条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的都不能开展实验。
3、实验时如有故障,必须断电检查。实验完毕:关总电源开关。
三、防中毒
1、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环境。做有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的实验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水银做实验,要强制通风,防止水银蒸汽中毒。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有毒物质或腐蚀性物质侵入人体的途径(呼吸系统、皮肤、消化系统)。接触过有毒物质或腐蚀性物质的身体各部位,应及时清洗干净。
3、剧毒药品,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
四、防火灾
1、使用电烙铁、电炉、电烤箱等电热器时,不能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离开时要切断电源。
2、易燃、易爆药品应按规定存放,当有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药品撒落或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要立刻打开窗户,严禁室内有明火,室内用电器不能有开关动作,防止电火花引爆。不准用汽油代替煤油或酒精作燃料。
3、实验室内应配齐消防器材(灭火器、砂、水、水桶),保证应急使用。
五、防创伤
1、进行弹、喷、射击等实验时,不能对着人进行,以防伤人。
2、使用钻孔器、手钻、锥子、刀子等工具时,要注意操作,以免造成损伤。
3、正确使用玻璃器材,如有损坏,报告老师,停止使用。
六、实验完毕,整理好实验仪器,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人员的岗位职责
(—)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 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內容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 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 研制,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
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及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的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
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5.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篇五
Dr.Tiger
(修订说明:CNAS-CL09实施后,对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提高了要求,对实验室人员在配制培养基过程的生物安全、高压锅的生物指示剂还有菌种的传代次数均提出明确的要求,为适应新要求,对旧版的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过程作了补充,同时修改和完善了一些小问题)
一、目的
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
1.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实验人员在配制培养基过程中,需尽量避免接触性或吸入性危害,特别是配制TTB和碘液等对人体有害的培养基或试剂时,要穿戴工作服、口罩和手套,并在通风橱中进行。
1.10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1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
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2.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2.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2.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5% 乙醇等消毒剂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2.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灭菌后通无菌风至少30min以上人员才能进入。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
2.8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2.9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2.10吸取菌液时,必须用移液器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2.11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2.12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或巴氏消毒液的消毒桶内消毒,24小时后取出冲洗。
2.13如有菌液洒在桌上或地上,应立即用5%石碳酸溶液或3%的来苏尔倾覆在被污染处至少30分钟,再做处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高压蒸汽灭菌后洗涤。
2.14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2.15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在层流无菌风开启的状态下,取内径90mm的无菌营养琼脂平板5个,分别放置无菌室四周及中央位置,开盖暴露30分钟后,倒置于36℃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100级洁净区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平皿,10000级洁净室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平皿。如超过限度,应用臭氧发生器等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3.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安全使用操作程序:
3.1堆放:将需灭菌的物品予以妥善包扎,各包之间留有空隙,依次堆放在灭菌桶的筛板上,以蒸汽穿透,提高灭菌效果。需灭菌物品外需黏上高压指示胶带以检验灭菌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3.2 加水:在锅体内注入生活用水,水位一定要超过电热管2厘米以上(不宜过多);连续使用时,每次操作前,必须补足上述水位,以免烧坏电热管和意外发生。
3.3 密封:在每次使用高压锅前,都必须认真检查高压锅的出气伐和安全阀,确保其状态完好,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得使用高压灭菌锅。把堆放好物品的灭菌桶放在锅体内,盖上锅盖并锁紧。
3.4 加热灭菌:将灭菌器接通与铭牌一致的电源,按下电源开关,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源已正常输入本器,按下开始按纽电热管开始加热工作;非全自动的高压灭菌锅要注意排空空气,确保灭菌时高压锅内是饱和水蒸气,高压灭菌锅内灭菌期间工作人员需监视高压锅指示面板上的压力、温度和时间等。
3.5 开盖:灭菌结束后,切勿立即将灭菌锅内的蒸汽排出,否则:由于液体物品的温度未能下降,而压力蒸汽突然释放,会使液体剧烈沸腾,造成溢出或容器爆裂。应待压力表指针归零位后,方可开启锅盖。
3.6 灭菌后无菌工器具及培养基应存放于无菌区域(如灭过菌后的无菌室或生物安全柜内),无菌物品需有明确标识。
3.7 每年至少2次用嗜热脂肪芽孢杆菌作为生物指示剂检查灭菌效果并记录,指示物需放在不一达到灭菌的部位(如堆放物品的居中位置)。4.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
4.1确认玻璃窗处于关闭位置后,打开紫外灯,对安全柜内工作空间进行灭菌。灭菌结束后,关闭紫外灯。安全柜使用前后均需灭菌。
4.2抬起玻璃门至正常工作位置。打开外排风机。打开荧光灯及内置风机。检查回风格栅,使之不要被物品堵塞。在无任何阻碍状态下,让安全柜至少工作10分钟。
4.3用消毒液彻底清洗手及手臂。穿上工作褂,戴橡胶手套并套在袖口上,如有必要的话,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4.4按实验程序放入实验材料,要将工作区域内的污染物质与洁净物质分开放置。尽量将所需要的物品在正式操作前全部放入安全柜,但不要过载,不要挡住前后风口。4.5尽量避免使用可干扰安全柜内气流流动的装置和程序。在操作期间,避免随便移动材料,避免操作者的手臂在前方开口处频繁移动,尽量减少气流干扰。
尽量不要使用明火,接种环之类用红外灭菌器灭菌。
4.6在操作过程中,如果有物质溢出或液体溅出,在将物品移出安全柜前,要对其表面进行消毒,为防止安全柜内有任何残留的污染物,在安全柜工作过程中,就要将安全柜内表面全部消毒。所有接触了污染材料的物体,在从安全柜中取出前,要进行表面消毒。所有开口容器,从安全柜中拿出前要盖好。
4.7全部工作结束后,用70%的乙醇或适当的中性消毒剂,擦拭安全柜内表面,让安全柜在无任何阻碍的情况下继续至少工作5分钟,以清除工作区域内浮沉污染。
4.8关闭照明灯和安全柜风机。关闭玻璃门,打开UV灯消毒。灭菌结束后,关闭UV灯。4.9定期抬起工作区域下面板,擦拭或冲洗工作面底下空间。
5.标准菌株安全操作规程
5.1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至少应包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来源、购买日期、购买数量、保存方法等。
5.2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保存于专用冰箱中。
5.3标准菌株不能随意转借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供。
5.4必须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标准菌株实验,操作过程中,不要穿戴巳经污染的防护性手套触摸门柄、仪器或污染区以外区域,避免扩大污染范围。
5.5试验结束后,操作过程中所有可能与生物危险物接触或被污染的试验器械和物品,能够高压消毒的必须高压消毒,不能进行高压消毒的物品,应使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处理。
5.6 标准菌株传代原则上不超过5代。
6.微生物培养物废弃物安全处理程序
6.1 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防止利器损伤。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6.2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应用次氯酸消毒液或其他有效药品进行消毒。
6.3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须经巴氏消毒液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置于专门污物袋内,交由专业卫生处理公司处置。
6.4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7、微生物实验室紧急事故处理办法
7.1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受伤人员应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进行消毒,必要时进行医学处理。同时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7.2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7.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暴露人员应接受医学咨询,同时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若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应推迟进入实验室的时间,同时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待气溶胶排出、较大的粒子沉降后,在生物安全负责人的指导下,清理人员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进行污染的清除。
7.4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被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并倒上消毒剂。作用适当时间后,将覆盖物以及破碎物品清除,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已污染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对其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所有操作过程中要求戴手套。
若实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应将这些信息复制后,再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按废弃物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7.5未装可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适当时间(如30min),使气溶胶沉积。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不开盖或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如30min)。同时应通知生物安全负责人。玻璃碎片应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棉花进行清理。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入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进行消毒。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消毒后回收。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多次擦拭,再用水冲洗后干燥。
清理时,应戴结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在外面再戴适当的一次性手套。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7.6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所有的密封离心桶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若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也可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进行处理。
7.7生物安全柜内生物危害溢出。等待至少5min,让安全柜充满气溶胶,清理时应穿戴实验服,安全眼镜和手套,且让安全柜继续工作。使用浸泡消毒剂的消毒纸巾吸附溢出物,进行消毒处理应保证一定的接触时间(至少20min)。并用同样的消毒纸巾擦拭安全柜内壁、工作台表面和柜内所有设备。按照正确的生物废弃物处理步骤处理被污染的物质,将可回收的被污染物品放入生物危害物回收袋或高压灭菌盘并且用报纸包起来,然后进行消毒或清理。用消毒剂对无法进行高压灭菌的物品进行至少20 min的消毒处理后再拿出安全柜。最后脱下个人防护服并放进污染物收集袋中进行高压灭菌处理。若所要清理的物品达到2级生物安全水平或者更高,应联系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6.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篇六
一、实验室资质和备案情况
医院检验科已于2017年六月向区卫计委申请BSL-2实验室备案。PCR实验室资质已于2016年10月通过**市临检中心现场评审!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我院已成立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会明确了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详细了规划了生物安全管理的工作细则。检验科在此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安保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人员培训与管理
目前检验科共有工作人员*名,其中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历*名,中专学历*人,均获得医学检验专业资格资质(副主任检验师*名,主管*名,检验师*名,检验士*名),全体人员获得艾滋病检测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两名人员获PCR培训上岗证,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所有实验室的活动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非实验有关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操作人员防护水平符合相关规定。
四、实验室环境、设施及设备
实验室入口处及内部张贴有生物安全危害标识,走廊设置紧急撤离路线标识。实验室内干净整洁无与实验无关物品,门禁系统已安装使用。实验室内各消毒用品均在效期内,实验室内设有洗手池及洗眼装置。各仪器运行状态正常,均有相关操作及维护程序。实验室内配备4台生物安全柜,放置位置合理,使用规范,均已定期更换滤网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实验室备有高压灭菌器,运行状态良好。
五、实验室记录和档案
目前实验室尚未通过生物安全审批,但已申请BSL-2实验室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均有记录,样本保存及销毁均有记录,消毒液配置及使用均有记录。实验室备有紧急安全防护装备(隔离衣,防护服,防护眼罩,N95口罩,橡胶手套。)定期检查,均在效期。实验室各设备均有使用及维护记录,操作人员已通过考核。
六、实验室应急预案
实验室有针对相关意外事故的紧急预案,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并可以及时处理,意外事故的物资储备在设备科及院感科。目前尚未发生意外事故。
七、个人防护
有专门人员承担院感工作,实验室人员每年有体检,并有健康档案,个人防护物品充足。
八、菌(毒)种和样本的储藏与管理
目前本实验室不保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病原微生物。样本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样本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对于阳性留存样本有唯一识别编码,并及时登记,按规定冷藏或冷冻保存。样本在离开实验室前均进行高压灭菌销毁时同时做好销毁登记。
九、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符合标准,警示物醒目,不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按照感染废物进行销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完整。从业人员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并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实验室高压灭菌巨鹿完整,交接记录完整,废弃物由专业公司定期运走。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7.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篇七
关键词: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是从事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和研究等的场所,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否则,轻则导致实验室人员的感染,重则造成病原外泄、疫病的流行和蔓延,甚至可能导致生物灾难的发生。因此,农业部有必要尽快将我国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纳入规范性管理,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1 病毒研究中出现的生物灾害
一是相关实验研究人员的感染。许多国家均发生过实验技术人员感染病毒病原的事故,尤其是诸如肾综合征出血热之类的烈性传染病。据一项早期调查研究,美国于1900~1976年共有3 921例实验室感染,其中以布氏杆菌、Q热、各种类型的肝炎、结核等多见。近20年来,由于细菌病得到有效控制,感染病例则多集中在严重的病毒性疾病,除上述肾综合症出血热、病毒性肝炎以外,还有伪狂犬病病毒感染、口蹄疫等。二是病毒对环境的污染。由于实验操作失当或实验材料处理不当,造成病毒病原从实验室或通过实验动物逸出,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引起重大疫病的发生。某些疫病往往发生于一些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产单位的附近,甚至成为疫病的疫源地之一。三是生物制品的污染或遗传性不稳定。生物制品被病毒病原污染在许多国家均有发生,主要是一些血源性疾病和输血性肝炎、艾滋病等。有人推测,艾滋病的出现是人们使用了被病毒污染的非洲绿猴肾细胞制备的人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所致。动物活疫苗的污染也比较常见,如猪用细胞培养苗中常带有牛病毒性腹泻病毒、猪圆环病毒;禽用疫苗中带有禽白血病病毒、网状内皮细胞增生症病毒等。遗传稳定性是活疫苗的基本要求之一,有的科研单位或生产厂家制备的中试产品(甚至正式产品)缺乏严格区域试验,造成病毒散播,甚至疫病的暴发流行。
2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
鉴于病毒研究与实践中已经出现的生物灾害,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83年颁布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Laboratories Biosafety Manual.WHO, Geneva, 1983)。
病毒学研究中的生物安全性主要应从病原的危害性分级、实验室防护和实验操作规范等方面考虑。其中病毒的安全分级主要是根据病原对人和动物的危险性进行划分,在实验室的体外试验和实验动物的体内试验基本相似。一般分为如下4级。
安全1级:指不会引起人和动物疾病的病原,如各种安全稳定的活疫苗病毒(不包括痘苗病毒)。
安全2级:指可能引起人和动物疾病,但发病可能性较小,常规微生物操作程序可以防止实验感染,即使发生轻度感染,也可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预防和治疗的病原,包括大多数动物病毒,如麻疹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新城疫病毒、猪瘟病毒等。
安全3级:指可能引起人类重要疾病,但发病后其他个体传播的可能性较小的病原,如狂犬病病毒的野毒、各种出血热病毒的强毒、各型马流行性脑脊髓炎病毒、人免疫缺陷症病毒等。
安全4级:指可能引起人或动物的重要疾病,并可从病原体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其他个体,且又缺乏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的病原,如埃博拉病毒、疱疹病毒B、黄热病病毒等。这类病毒的危害非常大。
对于安全3级和安全4级所涉及的病原,其研究和实验应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相应的防护措施下进行。
3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3.1 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一是重视病毒学研究中生物安全规则的制订和实施。政府职能部门专门立项,社会团体和相关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尽快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且又具有前瞻性的病毒学研究生物安全规划。必要时可以法规、条例或行业规范的形式发布。二是普及病毒学研究中的生物安全性知识,加强对有关病毒学研究与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性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生物安全意识。主要是使有关人员了解病毒病原的特性,按技术规范操作,做好病毒污染时及时消毒,充分认识病毒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而主动进行安全防护和无害化处理。三是制订病毒病和实验动物感染的生物安全标准。根据病毒本身的特征和我国研究的现状,尽快制订各类病毒的安全度指标,作为指导病毒学研究的技术文件,必要时可组成专家研讨小组进行充分的论证。标准一旦形成,即向社会和研究实验部门公布,使之成为病毒学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依据。四是加强对病毒学研究和实践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核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研究和实践部门(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物制剂研制单位等)进行安全检查和核查,是减少病毒学研究中生物危害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病毒危害环境的重要环节。检查和核查的重点应包括技术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实验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实验操作规范、实验设备设施等,尤其是感染或死亡动物的消毒处理、污水排放情况等。
3.2 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制建设
当前,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建前论证、建后验收、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等缺乏相应的评判标准、验收规范及管理办法。虽然农业部以第302号公告颁布了《国家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但因其配套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国家兽医实验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也尚未成立,在本质上造成《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更谈不上监督管理。因此,尽快制订出台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对我国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实行统一的认证管理制度,负责对实验室论证、验收、审核和监管等。同时,成立农业部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技术咨询。尽快将我国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纳入有序管理轨道,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应尽快制订农业部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培训机制,并监督实施。
3.3 实验室硬件设施建设与规范化操作及管理相并重
高等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建设相当重要,在实践中也往往更容易被人们所重视,但这里笔者认为应该强调的是实验室的正确使用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极其必要的,应牢固树立硬件设施建设与“规范化操作及管理”并重的管理思想。比如对进入实验室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参考文献
[1]野秀芬, 吴海芹, 郭耀棋.高校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J].北京农学院学报, 2008 (S2) :35-36.
[2]章金刚, 殷震.重视病毒学研究与实践中的生物安全性问题[J].中国兽医学报, 2000 (5) :417-418.
[3]李世敏, 杨剑.日本高校生物技术类实验室的运行特点简介[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03, 20 (2) :150-171.
[4]王晓文, 丛媛媛等.浅析实验室管理[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 2003, 26 (6) :615-616.
[5]项玉燕, 王世清等.浅议加强县 (市) 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J].浙江畜牧兽医, 2001 (3) :26.
8.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篇八
【关键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临床实验室除了满足质量和能力要求外,还要符合生物安全要求。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体系由实验室的管理、人员、环境、设备、供应品、方法等要素构成,它们之间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或相互依存,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人员安全、样本安全和社会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1]根据病原微生物对人或环境的危害程度,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分为Ⅳ个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而我们基层医院实验室面对未知疾病的标本,则无法预先判断标本中所带的致病微生物的高危程度,更难确定哪种类型的检测应该在哪级微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因此,基层医院实验室的设施、建设、设备、操作规范等必须达到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标准,以防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目前,基层医院实验室存在布局不合理、消毒设备落后、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薄、生物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笔者经过多方面了解,结合本室情况,浅淡基层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1 主要存在的问题[2]
1.1 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如实验室的布局不合理,结构老化,废水排放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物安全柜的安装不达到要求。
1.2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缺乏操作性,难以落实。
1.3 实验人员配制及培训不足,生物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
1.4 缺少实验活动危险度评估和应急体系与预案。
1.5 生物安全管理力度不够,领导层更多的重视质量管理、经济管理、信息管理,相对忽视了生物安全管理。
1.6 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够规范。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实验室在选址和建筑物间距虽没有特殊要求,也不要求有单独的建筑物,但还是强调要与办公用房的其他公共用房隔离,尽量自成一区或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公共活动场所。对功能接近的实验室最好集中布局,尽可能减少对其他区域的影响。实验室的内部布局一般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必要时应增加半污染区。若为负压实验室,最好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考虑增设缓冲区,以保证实验室的压力梯度。一般实验室废水的排发的种类不同,采用不同的排水和消毒方式对废水进行无害性处理,才能对外排放。这就要求实验室必须设立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应备有生物安全柜,安装生物安全柜时,要考虑到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与致病微生物接触[3]。
2.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对于一个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形式只是为目的服务的,只要考虑到涵盖生物安全的一切要素,紧密联系单位实际,依法建章立制,设计科学、合理、可行、便于管理和使用的制度,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不管其形式如何都是可以接受的。
2.3 “硬件、软件和操作者”是构成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三要素,而其中人是核心要素。如果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多高级的设施也发挥不了作用,再好的制度也得不到落实。因此,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培训以提高实验室相关人员的素质甚为重要。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意外感染而导致传染病的传播。
2.4 实验室设计建造之前应进行规范的危险度评估,在实验活动中实行实时评估,并在随后进行定期阶段性再评估。评估主要依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4]划分微生物危害程度以及相关背景资料,同时考虑实验室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传染或潜在传染因子与预防措施、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等其他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它帮助实验室的设计者和操作者确定实验室的规模、设施和合理布局,评估职业性疾病风险,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与管理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危险性事件的发生。生物安全实验室发生意外事件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因此在从事某项危险的实验活动之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感染事故应急体系预案,并通过培训,定期演练,使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熟知。
2.5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力度不够,直接导致规章制度不完善,给生物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工作,加大对基层医院的扶持和指导的力度。对基层医院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改善医院设施和实验室的环境。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2.6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要求建立实验器材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程序。應遵循根据我国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及时检查、督促、落实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5]。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科学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高检验人员生物安全的防护意识,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规范实验室操作技术,做好应急体系与预案,持续不断地对具体过程进行评估、审核和改进,同进制定出更高的标准,确保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确保各个环节的完善,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基层实验室目前存在的生物安全问题,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上级医院、上级专业技术人员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基层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靠大家共同努力 。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OO4.
[2] 王利平.基层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2,9(13):1672-1673
[3] 丛黎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M].浙江文艺出版社,2008.4:12-1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OO6.1
9.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篇九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级(涵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临床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生物因子操作的临床实验室。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文件。3.1 气溶胶 aerosol 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粒径一般为0.001 jim--100 jim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 散体系。3.2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以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3.3 生物因子 biological agent 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3.4 生物安全柜 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BSC 具备气流控制及高效空气过滤装置的操作柜,可有效降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溶胶对操作者
和环境的危害。3.5 定向气流 directional airflow 从污染概率小区域流向污染概率大区域的受控制的气流。3.6 危险 hazard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7 危险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WS/T 442-2014 3.8 高效空气过滤器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HEPA 过滤器通常以0.3 im微粒为测试物,在规定的条件下滤除效率高于99.97%的空气过滤器。3.9 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3.10 临床实验室 clinical laboratory 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
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适用于二级(涵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
体检验,不适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体检验。3.11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 clinical laboratory biosafety 保证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
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临床实验室保证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3.12 材料安全数据单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详细提供某材料的危险性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的技术通报。3.13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用于防止人员个体受到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等危险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3.14 风险 risk 危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严重性的综合。3.15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是否可接受的全过程。3.16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而采取的综合措施。3门7 消毒 disinfection 去除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过程,但不一定能杀灭细菌芽抱。3.18 灭菌 sterilization 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所有微生物的过程,包括杀灭细菌芽抱。临床实验室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4.1 临床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持续进行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实施
必要的控制措施。
4.2 当临床实验室活动涉及致病性生物因子时,实验室应进行生物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考虑(但不
限于)下列内容: 2 WS/T 442-2014 a)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一效应(反应)关系、致病性(包括急性与远期效应)、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相关实验数据、流行病学资料、预防和治疗方案等; b)适用时,临床实验室本身或相关实验室已发生事故的分析;
c)临床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不限于生物因素),包括所有进人工作场所 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如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d)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风险; e)适用时,实验动物相关的风险;
f)人员相关的风险,如身体状况、能力、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 g)
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 h)
被误用或恶意使用的风险; i)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 j)危险发生的概率评估;
k)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后果分析; D 确定可接受的风险;
m)适用时,消除、减少或控制风险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及采取措施后残余风险或新带来风险 的评估;
n)适用时,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应程度评估; 0)适用时,应急措施和预期效果评估;
p)
适用时,降低风险和控制危害所需资料、资源(包括外部资源)的评估; q)
对风险、需求、资源、可行性、实用性等的综合评估。
4.3 应事先对所有拟从事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化学、物理、辐射、电气、水灾、火灾、自然灾害等 的风险进行评估。
4.4 风险评估应由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限于本机构内部的人员)进行。
4.5 应记录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报告应注明时间、编写人员和依据的法规、标准、研究报告、权威资 料、数据等。
4.6 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或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复审,评估周期可根据临床实验室活动和风险特征而 确定。
4.7 开展新的临床实验室活动,或欲改变经过评估的临床实验室活动(包括相关的设施、设备、人员、活 动范围、管理等),应事先或重新进行风险评估。4.8 操作超常规量或从事特殊活动时,临床实验室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其生物安全防护要求,适用
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4.9 当发生事件、事故等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4.10 当出现原因未明的突发性、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且有必要时,临床实验室应根据临床资料、流行
病学资料和其他可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紧急风险评估。
4.11 当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4.12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时,宜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如果可行),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降低潜在危害 发生的可能性或严重程度),最后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备。4.13 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不仅适用于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常规运行,而且适用
于对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或关停期间。
4.14 除考虑临床实验室自身活动的风险外,还应考虑外部人员活动、使用外部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带来 的风险。
4.15 临床实验室应有机制监控其所要求的活动,以确保相关要求及时并有效地得以实施。3 WS/T 442-2014 4.16 临床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的复杂程度取决于实验室所存在风险的特性,适用时,临床
实验室不一定需要复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
4.17 风险评估报告是临床实验室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
4.18 风险评估所依据的数据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应以国家主管部门和世界卫
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或行业权威机构发布的指南、标准等为依据;任何新
技术在使用前应经过充分论证,适用时,应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4.19 风险评估报告应得到临床实验室所在机构生物安全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未列人国家相关主管部
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生物因子的风险评估报告,适用时,应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5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5.1 根据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4级,1级防护水平最
低,4级防护水平最高。
5.2 以BSL-1.BSL-2, BSL-
3、BSL-4(BSL , bio-safety level)表示仅从事体外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
5.3 以ABSL-1 , ABSL-
2、ABSL-3.ABSL-4(ABSL ,animal bio-safety level)表示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
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5.4 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a)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b)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d)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5.5 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
临床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6.1 临床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环境保护、卫生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 要求。
6.2 临床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
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6.3 临床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6.4 临床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 要求。
6.5 临床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
受程度内,并防止对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造成危害。6.6 临床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6.7 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6.8 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遇紧急情况时门锁应能快速打开。6.9 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人口处应有警示和进人限制。
6.10 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
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6.11 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措施,应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 WS/T 442-2014 度、标识和安全防护物品。
6.12 临床实验室内通风、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 关要求。
6.13 临床实验室设计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6.14 临床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6.巧 临床实验室应参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现分区及分流。7 临床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7.1 BSL-1实验室
7.1.1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7.1.2 应设洗手池。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7.1.3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7.1.4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7.1.5 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以防意外伤害。
7.1.6 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7.1.7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7.1.8 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 碍逃生和急救。7.1.9 实验室可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7.1.10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7.1.11 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7.1.12 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 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7.1.13 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7.1.14 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
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1.15 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7.1.16 应设应急照明装置。7.1.17 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7.1.18 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
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7.1.19 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7.1.20 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7.1.21 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7.1.22 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设备。7.2 BSL-2实验室 7.2 7.2.2 7.2.3 7.2.4 7.2.5 适用时,应符合7.1的要求。
实验室主人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设备,所配备的消毒设备
WS/T 442-2014 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7.2.6 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
7.2.7 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
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 排出。
7.2.8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8 管理要求 8.1 组织和管理 8.1.1 临床实验室(包括独立医学检测实验室)或其医疗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从事相关活动的 资格。
8.1.2 临床实验室所在的医疗机构应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咨询、指导、评估、监督实验室的生物
安全相关事宜。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至少是所在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有职权的成员。8.1.3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维持和改进,应负责: a)为临床实验室所有人员提供履行其职责所需的适当权力和资源; b)制定涉及生物安全机密信息泄漏的防范政策和程序;
C)明确临床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包括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d)规定所有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e)安排有能力的人员,依据临床实验室人员的经验和职责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监督; f)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赋予其监督所有活动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制定、维持、监督临床实验室安
全计划的责任,阻止不安全行为或活动的权力,直接向决定临床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管理层报
告的权力; g)指定各专业组的安全负责人,其负责制定并向临床实验室管理层提交生物安全防护计划、风险
评估报告、安全及应急措施、专业组人员培训及健康监督计划、安全保障及资源要求; h)指定所有关键职位的代理人。
8.1.4 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应与实验室规模、实验室活动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相适应。8.1.5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政策、过程、计划、程序和指导书等均应形成文件并传达至所有相关人
员。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保证这些文件易于理解并可以实施。
8.1.6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通常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安全手册及操作规程、记录等文件,应有
供现场工作人员快速使用的安全手册。
8.1.7 应指导所有人员使用和应用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其实施要求,并评估其理解和运用 的能力。8.2 管理责任
8.2.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对所有员工、来访者、合同方、社区和环境的安全负责。8.2.2 应主动告知所有员工、来访者、合同方可能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8.2.3 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权利和隐私。
8.2.4 应为员工提供持续培训及继续教育的机会,保证员工可以胜任所分配的工作。8.2.5 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免疫计划、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医疗保障。
8.2.6 应保证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体防护装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
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
8.2.7 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适用防护用品和器材。6 WS/T 442-2014 8.2.8 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适用实验物品和器材。
8.2.9 应保证员工不疲劳工作和不从事风险不可控制的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工作。个人责任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 8.4.1 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
应自觉遵守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在身体状态许可的情况下,应接受临床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和其他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应主动报告可能不适于从事特定工作的个人身体状态。不应因人事、经济等任何压力而违反管理规定。
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生物安全事件或事故。如果怀疑个人受到感染,应立即报告。
应主动识别任何危险和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手册
8.4.1.1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明确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针应
简明扼要,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实验室对遵守国家以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承诺; b)实验室对遵守良好职业规范、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c)明确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宗旨。
8.4.1.2 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应建立在对本实验室所从事工作范围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对本实验
室所从事工作范围、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制定明确的安全指标,指标应该明确、可考核。临床实验室安
全负责人应制定监督检查、考核计划,定期组织评审安全管理目标。8.4.1.3 安全管理手册至少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和描述: a)实验室的组织结构;
b)各类人员岗位及职责、安全要求;
C)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文件架构,如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 责任等;
d)安全要求不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8.4.2 程序文件
8.4.2.1 应明确规定实施具体安全要求的责任部门、责任范围、工作流程及责任人、任务安排及对操作 人员能力的要求、与其他责任部门的关系、应使用的工作文件等。8.4.2.2 应保证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确保工作流程清晰,各项职责和制度能够得到落实。8.4.3 操作规程
应详细说明使用者的权限及资格要求、危险因子、设施设备的功能、具体操作步骤、安全防护方法、应急措施、文件制定的依据等。8.4.4 安全手册
8.4.4.1 应以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依据,根据临床实验室的需要制定一份方便实用的实验室安全手 7 WS/T 442-2014 册,应保证所有员工阅读安全手册并在工作区可随时使用。安全手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紧急电话、联系人;
b)实验室平面图、紧急出口、撤离路线; c)实验室标识系统; d)生物危险因子; e)化学品安全; f)
辐射;
g)
机械安全; h)电气安全; i)低温、高热; j)
消防;
k)
个体防护;
1)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m)事件、事故处理的规定和程序; n)从工作区撤离的规定和程序。
8.4.4.2 安全手册应简明、易懂,临床实验室管理层至少每年对安全手册评审一次。8.4.5 记录
8.4.5.1 临床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记录的管理程序。至少包括应记录的内容、记录的要求、记录的档
案管理、记录使用的权限、记录的安全(索引、访问、存放、维护)、记录的保存期限及安全处置的程序等。
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或标准的要求。
8.4.5.2 原始记录应真实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信息,保证可追溯性。
8.4.5.3 对原始记录的任何更改均不应影响识别被修改的内容,修改人应签字和注明日期。8.4.5.4 所有记录应易于阅读,便于检索。
8.4.5.5 记录可以原始纸质、计算机、硬盘等媒介存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或标准的要求。
8.4.5.6 原始记录应具备适宜的存放条件,以防损坏、变质、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外传。8.4.6 标识系统
8.4.6.1 临床实验室用于标示危险区、警示、指示、证明等的图文标识是管理体系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用于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标识,如“污染”、“消毒中”、“设备检修”等。8.4.6.2 标识应明确、醒目和易区分。只要可行,应使用国际、国家规定的通用标识。8.4.6.3 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办公区、辅助工作区、防护区。
8.4.6.4 应清楚地标示出具体的危险材料,包括生物危险、有毒有害、腐蚀性、辐射、刺伤、高温、低温、强光、振动等;需要时,应同时提示必要的防护措施。
8.4.6.5 应在须验证(校准)的临床实验室设备的明显位置注明设备的可用状态、验证周期、下次验证
(校准)的时间等信息。
8.4.6.6 临床实验室人口处应有标识,明确说明生物防护级别、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实验室负责人
姓名、紧急联络方式和国际通用的生物危险符号;适用时,应同时注明其他危险。
8.4.6.7 临床实验室所有房间的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应有在无照明的情况下也可清楚识别的标识。
8.4.6.8 临床实验室的所有管道和线路应有明确、醒目和易区分的标识。
8.4.6.9 所有操作开关应有明确的功能指示标识,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止误操作或恶意操作的措施。
8.4.6.10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至少每12个月组织一次对实验室标识系统进行评审,确保所有在用标
识适用于现有的危险提示。8 WS/T 442-2014 8.5 文件控制
8.5.1 临床实验室应对所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制定和维持文件控制程序,确保实验室人员
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8.5.2 应将受控文件备份存档,并规定其保存期限。文件可用任何适当的媒介保存,如:纸张、电子文 档等。
8.5.3 临床实验室应有相应的程序以保证:
a)安全管理体系所有的文件应在发布前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核与批准;
b)动态维持文件清单控制记录,并可以识别现行有效的文件版本及发放情况; c)在相关场所只有现行有效的文件可供使用;
d)定期评审文件,需要修订的文件经授权人员审核与批准后及时发布;
e)如实验室允许在换版之前对文件手写修改,应规定修改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
注、签署并注明日期。被修改的文件应按程序及时发布; f)有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文件的相应规定; g)
及时撤掉无效或已废止的文件,或可以确保不误用; h)
适当标注存留或归档的已废止文件,以防误用。
8.5.4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具备唯一识别性,文件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
b)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 C)页数; d)生效日期; e)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f)参考文献或编制依据。8.6 安全计划
临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经过管理层的审核与批准。需要时,临床实验室安全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的说明和介绍; b)安全和健康管理目标; c)风险评估计划;
d)程序文件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定期评审计划; e)人员教育、培训及能力评估计划; f)实验室安全活动计划;
g)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洗眼器、灭火器等)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
h)危险物品(包括样本、毒菌种等)使用计划; i)消毒计划;
j)废物处置计划;
k)设备淘汰、购置、更新计划;
D 演习计划(包括泄漏处理、人员意外伤害、设施设备失效、消防、逃生、应急预案等);m)监督及安全检查计划(包括核查表);II)人员健康监督及免疫计划; 0)审核与评审计划; p)持续改进计划; 9 WS/T 442-2014 q)与生物安全委员会相关的活动计划。8.7 安全检查
8.7.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实施安全检查,每年应至少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系统性地检查一次,对关键控制点可根据风险评估报告适当增加检查频率,以保证: a)安全设施设备的功能和状态正常; b)警报系统的功能和状态正常; C)应急装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
d)安全防护装备和消防装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 e)危险物品的使用及存放安全; f)废物处理及处置的安全;
g)人员能力及健康状态符合工作要求; h)安全计划实施正常;
i)实验室安全活动的运行状态正常;
J)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及时得到纠正; k)所需资源满足安全工作要求。
8.7.2 为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应依据事先制定的适用于不同工作领域的核查表实施检查。8.7.3 当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发生事件或事故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并评估后果;必要时,停止工作。8.7.4 应有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参与安全检查。
8.7.5 外部的评审活动不能代替临床实验室的自我安全检查。8.8 不符合项的识别和控制
8.8.1 当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临床实验室所制定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时,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按需要
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 a)将解决不符合项的责任落实到人; b)明确规定应采取的措施;
C)只要发现很有可能造成感染事件或其他安全问题,立即终止实验室活动并报告; d)立即评估危害并采取应急措施;
e)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只要适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f)进行新的风险评估;
g)采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验证其有效; h)明确规定恢复工作的授权人及责任;
i)记录每一不符合项及其处理的过程并形成文件。
8.8.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按规定的周期评审不符合项报告,以发现趋势并采取预防措施。8.9 纠正措施
8.9.1 纠正措施程序中应包括识别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的调查程序。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及
风险的程度相适应。只要适用,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9.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将因纠正措施所致的管理体系的任何改变文件化并实施。8.9.3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监督和检查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效果,以确保这些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
已有效解决了识别出的问题。8.10 预防措施
8.10 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方面的不符合项,都应确定其来源和所需的改进,定期进行趋势分析 1(〕
WS/T 442-2014 和风险分析,包括对外部评价的分析。如果需要采取预防措施,应制定行动计划、监督和检查实施效果,以减少类似不符合项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进。
8.10.2 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对预防措施的评价,以确保其有效性。8.11 持续改进
8.11.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定期系统地评审安全管理体系,以识别所有潜在的不符合项来源、识别对
管理要素或技术要素的改进机会。适用时,应及时改进识别出的需改进之处,制定改进方案,形成文件,实施并建立可以系统地监测、评价实验室活动风险的客观指标进行监督。8.11.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有机制保证所有员工积极参加改进活动,并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机会。
8.12 内部审核
8.12.1 应根据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对所有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证实管理体系 的运作持续符合要求。
8.12.2 内部审核由安全负责人负责策划、组织并实施审核。
8.12.3 内部审核程序应包括审核范围、频次、方法及所需的文件。8.12.4 正常情况下,每年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每个要素进行内部审核。8.12.5 员工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8.12.6 安全负责人应将内部审核的结果提交临床实验室管理层评审。8.13 管理评审
8.13.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每年应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全部活动进行一次评审,包括安全设施
设备的状态、人员安全状态、实验室相关的安全活动、事件、事故等。8.13.2 管理评审应考虑以下内容(不限于): a)前次管理评审输出的落实情况;
b)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状态和所需的预防措施; c)管理或监督人员的报告; d)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e)安全检查报告;
f)
安全设施设备的状态报告; g)
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h)
人员状态、培训、能力评估报告; i)员工健康状况报告;
i)
不符合项、事件、事故及其调查报告; k)风险评估报告; D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m)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更新与维持情况; n)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o)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与维持;
p)安全计划的落实情况、安全计划及所需资源。
8.13.3 只要可行,应以客观方式监测和评价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8.13.4 应记录管理评审的发现及提出的措施,应将评审发现和作为评审输出的决定列人含目的、目标
和措施的工作计划中,并告知临床实验室人员。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所提出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11 WS/T 442-2014 8.14 临床实验室人员管理
8.14.1 必要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若干适当的人员承担临床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管理职责。临
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应: a)具备专业教育背景;
b)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c)熟悉所负责的工作,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专业培训; d)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e)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或继续教育。8.14.2 临床实验室所在机构应有明确的人事政策和实验室内人员的岗位设置及安排。
8.14.3 应对所有岗位提供职责说明,包括人员的责任和任务,教育、培训和专业资格要求,应提供给相
应岗位的每位员工。
8.14.4 应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承担临床实验室所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承担管理体系涉及的 工作。
8.14.5 如果临床实验室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确保其有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了解并遵守临床实验
室管理体系的要求。
8.14.6 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安排不应影响临床实验室活动的质量和员工的健康,符合国家法规
及所在医疗机构要求。
8.14.7 在有规定的领域,临床实验室人员在从事相关的实验室活动时,应有相应的资格,如大型仪器
上岗证、聚合酶链反应上岗证、执业医师证。8.14.8 应培训员工独立工作的能力。
8.14.9 应定期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评价员工可以胜任其工作任务的能力。
8.14.10 应按工作的复杂程度定期评价所有员工的表现,应至少每12个月评价一次。新员工应在人
科前接受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准予人科参与临床工作。8.14.11 人员培训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上岗培训,包括对较长期离岗或下岗人员的再上岗培训; b)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 c)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d)实验室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的安全使用; e)应急措施与现场救治; f)定期培训与继续教育; g)人员能力的考核与评估;
h)内部及外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
8.14.12 临床实验室或其所在机构应维持每个员工的人员档案,可靠保存并保护隐私权。人员档案应
包括(不限于): a)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证明;
b)培训记录,应有员工与培训者的签字及日期; c)员工的免疫、健康检查、职业禁忌症等资料; d)内部和外部的继续教育记录及成绩;
e)与工作安全相关的意外事件(事故报告);f)有关确认员工能力的证据,应有能力评价的日期和承认该员工能力的日期或期限; g)员工表现评价(个人评价及科室评价);h)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12 WS/T 442-2014 8.15 临床实验室材料管理 8.15.1 临床实验室应有添置计划,上报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应有选择、接收、使用和存储
实验室材料(包括外部服务)的规章和程序,以保证安全。
8.15.2 应确保所有与安全相关的临床实验室材料只有在经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检查或证
实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之后,才能在临床实验室投人使用,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应保存所
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8.15.3 应评价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保存评价记录和允许使用的供应商名单。
8.15.4 应对所有危险材料建立清单,包括来源、接收、使用、处置、存放、转移、使用权限、时间和数量等
内容,相关记录安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8.15.5 应有可靠的物理措施和管理程序确保临床实验室危险材料的安全和安保。8.15.6 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和管理临床实验室危险材料。
8.15.7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临床实验室材料的采购与管理。临床实验室负责使用中 的管理。
8.15.8 应建立所有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单。8.16 临床实验室活动管理
8.16.1 临床实验室应有计划、申请、批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实验室活动的规章和程序。8.16.2 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每项实验室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同时见8.1.3g)。
8.16.3 在开展活动前,应了解临床实验室活动涉及的任何危险,并为实验人员提供如何在风险最小情
况下进行工作的详细指导,包括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8.16.4 涉及微生物的临床实验室活动操作规程应利用良好微生物标准操作要求和(或)特殊操作要
求。临床实验室良好工作行为可参见附录A。临床实验室应维持并合理使用实验室涉及的所有材料的
最新材料安全数据单。
8.16.5 临床实验室应有针对未知风险材料操作的规章和程序。
8.16.6 临床实验室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应在院及上一级医疗管理机构备案。
8.16.7 应对实验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生物安全的风险评估,完成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应至少每年审 核一次。
8.17 临床实验室内务管理
8.17.1 临床实验室应有对内务管理的规章和程序,包括内务工作所用清洁剂和消毒剂的选择、配制、效期、使用方法、有效成分检测及消毒效果监测等政策和程序,应评估和避免消毒剂本身的风险。
8.17.2 不应在工作面放置过多的实验室耗材。8门7.3 应时刻保持工作区整洁有序。
8.17.4 应指定专人使用经核准的方法和个体防护装备进行内务工作。8.17.5 不应混用不同风险区的内务程序和装备。8门7.6 应在安全处置后对被污染的区域和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进行内务工作。
8.17.7 应制定日常清洁(包括消毒)计划和清场消毒计划,包括对临床实验室设备和工作表面的消毒 和清洁。
8.17.8 应指定专人监督内务工作,应定期评价内务工作的质量。
8.17.9 临床实验室的内务规程和所用材料发生改变时应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8.17.10 临床实验室规程、工作习惯或材料的改变可能对内务人员有潜在危险时,应通知实验室负责
人,并书面告知安全管理负责人。13 WS/T 442-2014 8.17.11 发生危险材料溢洒时,应启用应急处理程序。临床实验室生物危险物质溢洒时的处理方法可
参见附录B。发生职业暴露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所在医疗机构的职能主管部门。
8.17.12 建立科室外来人员的准人程序,加强外来人员的监管,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8.18 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
8.18.1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主管部门应有对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的规章和程序,包括:设
施设备的完好性监控指标、巡检计划、使用前核查、安全操作、使用限制、授权操作、消毒、禁止事项、定期
校准或检定、定期维护、安全处置、运输、存放等。生物安全柜的使用、维护及校检可参见附录C。高压
灭菌器的使用、维护及校验可参见附录D.8.18.2 临床实验室应制定在发生事故或溢洒(包括生物、化学或放射性危险材料)时,对设施设备去污
染、清洁和消毒的专用方案。
8.18.3 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临床实验室前应先去污处理;但应意识到,可能仍然需要要
求维护人员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8.18.4 应明确标示出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
8.18.5 在投人使用前应核查并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可满足临床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
8.18.6 每次使用前或使用中应根据监控指标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记录。
8.18.7 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8.18.8 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和维护,现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应便于有关人员使用。
8.18.9 应依据制造商的建议使用和维护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
8.18.10 应在设施设备的显著部位标示出其仪器名称、购人日期、仪器负责人、维修电话、唯一编号、校
准或验证日期、下次校准或验证日期、准用或停用状态。
8.18.11 应停止使用并安全处置性能已显示出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的设施设备。
8.18.12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设备脱离了临床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待该设备返回后,应在使用前对其性
能进行确认并记录。
8.18.13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主管部门应维持设施设备的档案,使用时,内容应至少包括(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
服务合同;
k)
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D 安全检查记录。
8.18.14 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由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临床实验室负责使用环
节中的管理。8.19 废物处理
8.19 临床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14 WS/T 442-2014 8.19.2 临床实验室应制定本实验室废物安全处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应
设置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
8.19.3 临床实验室应有足够的设施和能力按国家要求对某些废物在离开实验室前进行处理。
8.19.4 临床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室从事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
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8.19.5 临床实验室应对实验室从事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
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8.19.6 临床实验室应遵循以下原则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 a)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实验室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b)减少废物产生的源头,将废物的量减至最少;
C)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物的危险减至最小; d)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
e)只可使用被承认的技术和方法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 f)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8.19.7 临床实验室应根据废物的类别,将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
识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8.19.8 在盛装废物前,应对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8.19.9 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生活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8.19.10 盛装的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
口紧实、严密。
8.19.11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 包装。
8.19.12 临床实验室应尽量减少使用可生成锐利物的用品,锐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置
于有明显标记、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容器内。
8.19.13 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或锐器不得取出。
8.19.14 临床实验室废物产生地应有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8.19.1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8.19.16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
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19.1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
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8.19.18 废物运送人员应每天从临床实验室将分类包装的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疗机构
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8.20 危险材料运输
8.20.1 应制定对危险材料运输的规章制度,包括危险材料在临床实验室内、临床实验室所在的医疗机
构内及机构外部的运输。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要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者样本的运输应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8.20.2 应建立危险材料保存和运出清单,清单至少应包括危险材料的性质、数量、交接时包装的状态、交接人、收发时间和地点等,确保危险材料出人的可追溯性。
8.20.3 危险材料的运输应置于安全的、具有防破损、防渗漏的容器中,临床实验室应向危险材料的运
输部门提供适当的运输指南或说明。运输危险材料应遵循国家有关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的法规和标
准。运输危险材料的方式应保证不对人员或环境造成污染及损害。15 WS/T 442-2014 8.20.4 a)b)c)d)临床样本的运输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有临床样本应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患者及周围环境的方式进行运输;
样本在医疗机构内运输时,应置于被批准的、安全的、防漏的容器中运输,容器中的样本架应
能使样本保持直立,容器应可耐高压灭菌或耐受化学消毒剂的作用; 样本的运输人员应了解样本对身体健康的各种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用正确的防护原则 的培训,尤其是针对样本容器破碎或泄露时的处理方法的培训; 样本在医疗机构内运输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输的规定。8.21 应急措施
8.21.1 临床实验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各种意外紧急情况的应急
措施和方案(如化学性、物理性、放射性、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等)。
8.21.2 应急措施和方案至少应包括:负责人、组织机构,应对程序,报告程序,应急通迅,应急设备,撤
离计划和路线,污染源隔离和消毒,人员隔离和救治,个体防护和应对程序,现场隔离和控制,风险评估 和沟通等内容。
8.21.3 临床实验室应负责使所有人员熟悉应急行动计划、撤离路线和紧急撤离的集合地点。8.21.4 临床实验室应有安全撤离路线的明显标识。
8.21.5 临床实验室应每年组织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8.22 消防安全
8.22.1 临床实验室应执行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8.22.2 临床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8.22.3 临床实验室应对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其内容至少包括火险的识别和判
断,减少火险的正确操作规程及失火时应采取的所有措施。8.22.4 临床实验室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22.5 在临床实验室内应尽量减少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存放量,应在适用的排风罩或排风柜中操作可
燃气体或液体,应将可燃气体或液体放置在远离热源或火源之处,并避免阳光直射,输送可燃气体或液
体的管道应安装紧急关闭阀,可燃气体或液体应存放在专用的贮藏柜或库中,贮存量应符合国家相关的
规定和标准,需要冷藏的可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爆(无火花)的冰箱中。
8.22.6 临床实验室应配备控制可燃物少量泄露的工具包,如发生明显泄漏应立即寻求消防部门的 援助。
8.22.7 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寻求消防部门的援助,并告知临床实验室内存在的危险。8.23 事故报告 8.23.1 临床实验室应有对实验室事件、伤害、事故、职业相关疾病以及潜在危险进行报告的政策和程
序,该政策和程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事故报告的规定和要求。8.23.2 所有事故的报告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存档(包括所有相关活动的记录和证据等)。报告应包括事
实的详细描述、原因分析、影响范围、后果评估、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的追踪、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建 议及改进措施等。
8.23.3 事故报告(包括采取的任何措施)应提交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和医疗机构管理层。8.23.4 临床实验室任何人不得隐瞒实验室所发生的事件、事故、伤害、职业相关疾病以及潜在危险,必
须按国家规定上报。16 WS/T 442-2014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临床实验室良好工作行为指南 A门 总则
本附录旨在对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制定良好的操作规程。本附录的内容不一定满足或适用
于特定的实验室或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应根据实验室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适用的良好操作规程。
A.2 临床实验室的清洁
A.2.1 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按照专门的规程清洁临床实验室。外雇的保洁人员可以在临床实验室
消毒后负责清洁地面和窗户。
A.2.2 保持工作表面的整洁。每天工作完后都要对工作表面进行清洁并消毒。宜使用含氯的消毒液
反复擦拭。宜使用可移动或悬挂式的台下柜,以便于对工作台下方进行清洁和消毒。
A.2.3 定期清洁墙面,如果墙面有可见污物时,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宜无目的或强力清洗,避免 破坏墙面。
A.2.4 定期清洁易积尘的部位,不常用的物品最好存放在抽屉或箱柜内。
A.2.5 清洁地面的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不在日常工作时间做常规清洁工作。用浸有清洁剂的湿拖
把清洗地板是最常用的方法;家用型吸尘器不适用于临床实验室;不要使用扫帚等扫地。A.2.6 临床实验室应配备可移动紫外灯,对实验室台面及空气进行紫外消毒。A.2.7 用普通废物袋(黑色)收集塑料或纸制品等非危险性废物。
A.2.8 用医用利器盒收集带针头的注射器、碎玻璃、刀片等锐利性废弃物。
A.2.9 用专用的耐高压蒸汽消毒的塑料袋(黄色)收集任何具有生物危险性或有潜在生物危险性的 废物。
A.2.10 根据废弃物的特点选用可靠的消毒方式,比如是否包含基因改造生物、是否棍有放射性等其 他危险物、是否易形成胶状物堵塞灭菌器的排水孔等,要监测和评价消毒效果。A.3 临床实验室标准的良好工作行为 A.3.1 建立并执行临床实验室准人制度。
A.3.2 进人临床实验室实验应进行洗手、淋浴(适用时)等个人日常清洁和消毒。
A.3.3 在临床实验室工作区不得饮食、抽烟、处理隐形眼镜、使用化妆品、存放食品等。A.3.4 正确使用适当个体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口罩、帽子、鞋等。
A.3.5 戴手套工作。每当污染、破损或戴一定时间后,更换手套;每当操作危险性材料的工作结束时,除去手套并洗手;离开实验间前,除去手套并洗手。严格遵守洗手的规程。不要清洗或重复使用一次性 手套。
A.3.6 如果微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有可能溅出,佩戴防护眼镜。A.3.7 存在空气传播的风险时需要进行呼吸防护,用于呼吸防护的口罩在使用前要进行适配性试验。
A.3.8 工作时穿防护服。在处理生物危险材料时,穿着适用的指定防护服。离开临床实验室前按程
序脱下防护服。用完的防护服要消毒后再洗涤。工作用鞋要防水、防滑、耐扎、舒适。17 WS/T 442-2014 A.3.9 安全使用移液管,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
A.3.10 配备降低锐器损伤风险的装置和建立操作规程。在使用锐器时应注意:
a)不应试图弯曲、截断、破坏针头等锐器,不应试图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针头或套上针头护套。
必要时,使用专用的工具操作。
b)使用过的锐器要置于医用利器盒中,不要超过规定的盛放容量。
C)重复利用的锐器要置于专用的耐扎容器中,采用适当的方式消毒和清洁处理。d)不应试图直接用手处理打破的玻璃器具等,尽量避免使用易碎的器具。
A.3.11 按规程小心操作,避免发生溢洒或产生气溶胶,如不正确的离心操作、移液操作等。A.3.12 工作结束或发生危险材料溢洒后,要及时使用适当的消毒剂对工作表面和被污染处进行处
理,处理方法参见附录B.A.3.13 建立良好的内务规程。
A.3.14 临床实验室内不应放或养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
A.3.15 所有生物危险废物在处置前应可靠的消毒。需要运出临床实验室进行消毒的材料,应置于专
用的防漏容器中运送。
A.3.16 从临床实验室内运走的危险材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进行包装。A.3.17 在临床实验室人口处设置生物危险标识。
A.3.18 采取有效的防昆虫和啮齿类动物的措施,如防虫纱网、挡鼠板等。
A.3.19 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与确认。需要时,员工要接受再培训,如长期未工作、操作规程或
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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