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4-12-20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12篇)

1.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一

找准当前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0-12-22 09:24:16来 源:北京交管局法制处浏 览:3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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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部署的“三大任务”之一,是公安部部党委主动适应执法环境变化,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特别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天从事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交通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面对的对象是广大群众。作为与社会群众接触面最广、见警率最高、服务最直接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是否规范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当前,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交通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交通执法活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只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才能维护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首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

首都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涉及面广、透明度高、敏感性强,时刻处于舆论和群众监督之下,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负面炒作,决定了我们必须牢记政治责任、坚持政治标准,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维护首都和谐稳定。针对严峻的交通形势和复杂的执法环境,多年来,我局始终将规范执法视为保障履行法定职责的生命线,在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规范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在全国率先实现罚缴分离;率先推行使用执法告知词,被公安部向全国推广;率先推行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快速处理;率先推出《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等等。

2009年,为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孟建柱部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我们继续以打造“微笑北京交警”为载体,又提出了努力实现“零投诉、零败诉、零违纪、零负面报道”的具体目标。按照“执法依据公开化、执法过程流程化、执法程序标准化、执法环节人性化”的要求,制定了8大方面37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并通过编制执法教材、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教育培训、树立典型标兵、加强督察考核等多种方式,筑牢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特别是深入开展了执法为民宗旨教育,打牢民警思想根基,从说好第一句话、敬好第一个礼等细节入手,提高民警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同时,建立了多层级的督察考核体系,把“树典型”和“督后进”紧密结合,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了“微笑北京交警”落到实处。

正是由于多年来坚持抓执法制度规范、抓内外部执法监督、抓队伍法制培训,不断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问题,使全局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执法错误率不断下降,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09年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214起,同比下降39%;局属各单位发生行政诉讼53起,同比下降4%,实现了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目标;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批评和求决类信访700件,同比下降35%;,群众对民警人性化执法方式和为民服务的做法以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表扬9818件,同比上升10%。在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案卷全部达到百分,在39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中排名第一;在公安部交管局对全国32个示范城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评比中,我市名列第二。

二、当前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和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标准要求,交通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与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执法不文明、不人性,缺乏灵活性。公安部、市公安局和我局制定了大量执法规范,从执法语言、执法态度和执法动作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定,要求民警执法过程中要深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宽严相济,带着感情去执法。但是,个别民警的执法宗旨意识仍比较差,以管理者自居,在执行过程中降低标准,方法简单。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时不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语言随意,或虽能够使用规范用语,但语气冰冷,态度生硬;二是窗口单位或受理群众咨询的民警,回答问题简单敷衍,相互推诿,不能急群众所急,急事快办;三是机械执法,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考虑当事人是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是否受外界因素影响,一律从重处罚。

(二)执法技能欠缺,执法水平停滞不前。个别民警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文书制作、讯询问、执法设备操作等执法技能缺乏,限制了自身执法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文书制作要求不明,不能按规定填写、装订,文字内容缺项、漏项或表述不清,文书质量差;二是讯询问笔录千篇一律,不能按照具体案情逐步展开并设置针对性的命题,笔录前后矛盾、关键事实遗漏;三是对各类信息系统和先进的执法装备不了解,无法熟练使用,不能发挥执法设备的最大功效。

(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引发群众反感。我局通过教育培训、案例警示、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升民警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一些民警执法随意,甚至违法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降低了整个交警队伍的执法公信力。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时未严格履行核对要求,有的错误信息未经审核即上传执法系统,有的作出处罚决定时不认真审核当事人驾驶证,导致当事人驾驶证、牡丹卡被冒用;二是程序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交通违法信息超时限录入、传唤当事人不使用传唤证、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报告或认定书违反法定期限送达当事人等违反程序问题,虽屡经整改但仍时有发生;三是个别案件中取证不及时,丢失证据。如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勘查时相关数据、痕迹、提取物证记录不全,或不及时访证,导致事实无法认定;四是违法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对不属于法定扣留情形的,仍然强行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

(四)执法目的有偏差,重罚轻管。我局要求对易引发交通事故、扰乱交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速处理,对于因当事人一时疏忽,情节显著轻微,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先,真正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片面追求处罚数量,为了罚款而罚款,重处罚轻教育。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时求易避难,只愿处理易纠正处罚的违法行为,对那些手续略为繁琐、证据要求高和纠正时群众较为抵触的严重违法行为却避而远之,视而不见;二是执法时不能宽严相济,为了追求罚款数,对轻微违法行为也采取罚款措施,忽视了对当事人的教育;三是对违法行为降格处理。为了让当事人接受处罚,随意变通,有的多个违法行为只处罚一个,有的以一个处罚标准较低的违法行为代替。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直接危害了北京交警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追根求源,主要有以下几个

原因:

(一)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一些民警和领导还没有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没有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真正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中,贯穿到执法环节中。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的宗旨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强调客观困难多,强调执法环境多,强调警力、硬件保障不足多。而个别民警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也出现了宗旨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执法工作在个别干警的思想上发生了方向性、原则性的错误,甚至引发以权谋私的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直接制约了整个队伍的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的提高。

(二)学习培训成效仍需提升。一是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对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培训流于形式,往往是上面怎么布置,下面就照抄照搬,简单开个会、读个文件就算了事;二是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没有对当前执法中暴露出的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培训多停留在形式上,功夫下了不少,实际效果有限。加之个别民警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导致个别民警不了解上级的要求、不掌握新法规、不知道新的交通管理手段,使自身执法素质徘徊不前,无形中影响了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另外,在复杂执法环境下如何有效处置执法难题、如何妥善应对新闻媒体、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培训。

(三)执法环节精细化程度尚待提高。个别单位对执法制度、规范的落实细化还不够,特别在一些重要的执法环节和执法细节上,缺乏详细的基础调研,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制度规范与民警实际执法需求之间始终存在一定差距,导致民警在具体环节的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处理疑难问题时,存在偏差,工作不到位。

(四)制度规范执行力较弱。虽然在制度建设层面,交通民警的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个别领导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规范要求,自己也不能深刻领会,对新修订、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不够,导致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

(五)执法监督效力不足。在监督的范围和方法上,还是传统的、老一套的监督方法,有的单位仅限于案件审批、案卷评查等传统方式,监督重心仍停留在事后监督上,事前预警、事中执法管理力度不够,无法将执法监督效力作用在每一个执法环节;另外监督对象一成不变,不能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适时调整,有的形成了监督盲点。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规范的关键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影响规范执法的根源正是执法思想不端正问题。当前,部分民警“以管理者自居”的潜意识仍然存在,权力观念强,维权观念弱。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恤感受、保障权利的执法为民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将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变成民警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改善执勤执法形象。要教育每一位执勤执法民警,自觉维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形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的要求,自觉遵守执勤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手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对待交通违法行为人要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尽可能避免对立情绪,法到情理到,把握好分寸,让其心服口服。对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蛮横的行为人,更要态度超脱,体察感受,换位思考,谅解宽容,留有余地,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不卑不亢,化解僵局。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执法制度的完善是确保民警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重要前提,是杜绝执法随意性的重要保障。当前,迫切需要出台简便可行、易于操作的执法方式,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在程序制度建设方面,要紧紧抓住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全面梳理交通管理执法事项、执法程序、执法环节,列出每个执法事项的所有工作步骤和要求,以执法流程固化执法程序,确定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执法程序标准;在实体制度建设方面,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对容易发生偏差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证据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从制度建设上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消除执法不当问题。

四是要进一步推行人性化执法方式。“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的提出,凸现了“人本”的执法思想,体现了对管理相对人的尊重和依法办事。对此,也要求我们在执法活动中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管理相对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考虑管理相对人的情绪和处境,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综合考量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具体情节和可承受度等多种因素,选择“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理方式,既体现法律的权威,又达到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目的。通过推行法律允许、群众理解、情理相通、注重社会效果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公信力,改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当前,我们的民警还存在法律知识不扎实、执法技能不高、缺乏执法艺术等问题,我们的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不善于释法析理、不懂得用法律手段处理复杂局面、不能够巧妙应对媒体等问题。为此,亟需加强全局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能力建设。每一位民警都要精通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款要能够熟练应用,同时,还要了解一些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在执法中能够准确把握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和情绪,善于与管理相对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执法方式化解争议,避免矛盾。各级领导干部要着眼于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着力提高统揽全局抓大事的能力,预见危机的能力,用法律手段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媒体的能力。通过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在执法实践中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我局按照“三项重点工作”部署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交通执法管理体系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以提高交通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执法技能为主线,以解决当前执法不规范问题为重点,以突出教育培训效果为抓手,以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制度为保障,正确处理“两个关系”(执法与人性化服务、严管与微笑北京交警形象),实现“两个和谐”(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与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机统一,打造北京交管“第一窗口”,树立“首都交警第一形象”。

通过全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使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全警学习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错误率和批评类信访率双下降。

(一)强化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与防控

一是以开展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集中查摆、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对近年来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质量考评、各类执法问题通报等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梳理汇总,明确急需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分类拉出账单,进行深度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特别针对容易引发敏感案事件、媒体网络负面炒作、执法安全事故和行政败诉等影响和谐警民关系、损害交警形象的问题,做到坚决纠正,加强防范;对按现有制度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执法问题,不等不靠,随查随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建账立项,纳入督办,限时整改;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按职责分工上报职能部门研究解决。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梳理汇总因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负面炒作、执法安全事故、行政败诉、信访投诉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规范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方式,分析执法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引发民警思考,端正执法理念。

三是完善执法办案预警机制。每月对发现的所有执法问题全面汇总,分类评估,对未来可能成为普遍性或突出性的执法问题发布预警通报,提示相关执法单位和民警引以为戒,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防止问题的扩散、升级。

四是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健全外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和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群众等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

(二)强化教育培训的力度与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当前执法形势,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执法形象”为主题开展执法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大走访和征文等教育活动,引导全警深入思考,端正执法思想;同时,将执法理念、交警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融入全局各类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开展执法大纲学习培训。抓紧落实我局执法大纲的全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通过举办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演练、自测训练等方式,使全体民警扎实掌握执法的基本职权、基本流程和基本标准,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和技能;通过推动各单位自考、各系统专业考试、全局集中抽考三级考核,确保学习培训的成效。

三是强化执法技能培训。抓紧完善《交通民警执法技能ABC》、《交通民警现场执法难点问题处置方法》、《交通管理执法系列问答》、《交通管理执法办案典型案例集》和《交通管理执法经验汇编》,制定《执法小分队查处酒后驾车工作规范》等执法技能培训教材,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统一执法方式,传授执法技巧。不断丰富培训方式,依托我局四级培

训机制,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网上授课、比武练兵和旁听庭审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并通过模拟演练和轮岗轮训等活动,在实战环境中开展培训,进一步检验和提升培训效果。

四是创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分别以执勤大(中)队、车管分所和事故处理组、执法小分队、执法站、警组为评选对象,制定评选标准,开展全市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警组创建、评选以及经验推广等活动,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交警规范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强化法制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法制部门、专兼职法制员,特别是执法服务队的职能作用,推行法制指导培训“三个一”服务方式(即法制处领导每月一次,局执法服务队每半月一次,支、大队法制科每周一次深入基层一线),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解决执法实战中的难题和困惑。

(三)强化执法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一是不断健全执法工作规范。梳理整合现行执法规范性文件,在全面清理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业务类别、执法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修订整合,建立条块清晰、完整统一的执法规范库,为完善和执行执法规范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流程、非现场执法证据规格、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标准、重大敏感案事件盯办等一批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当前执勤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交通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交通事故快清快处、执法办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警舆情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提高合法、灵活、稳妥应对突发案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案事件得到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防止事态扩大,减少负面影响。

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继续落实执法大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健全行政复议、诉讼、涉法信访、事故复核案件执法问题倒查机制,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回访、安全防范、现场执法记录等工作制度的实施,确保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四是加强公众服务体系建设。在继续深化交通事故人性化处理、增设交管服务站等执法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扩展对外网站服务功能,推出更为便民的现场、自助罚款缴纳方式,简化事故保险理赔手续,增加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绿色告知”送达形式,在规范执法中体现公安机关善意的执法和人性化的服务。

2.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二

一、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 边防派出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 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边防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反恐维稳等执法任务日趋繁重艰巨, 在严峻的执法形势和复杂的执法环境下, 必然导致基层民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执法思想意识不端正。

一些民警执法存在惯性思维, 不能与时俱进, 对尊重和依法保障人权的内涵理解掌握不透, 漠视群众利益;部分民警不按程序办事, 不注重固定收集证据, 抵触或者拒绝群众执法监督;个别民警纪律不严、作风散慢、执法随意、依法办案观念淡薄。

(二) 执法素质参差不齐。

以公安边防部队为例, 从当前边防派出所民警构成来看, 法律专业毕业的民警约为20%, 公安专业的约占30%, 其余50%的民警所学专业均与公安业务关系不大, 虽经过岗前执法培训, 通过了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但与当前复杂的执法形势相比, 仍存在能力偏弱、经验不足等短板问题, 加之个别单位执法业务量较少, 导致民警常年得不到锻炼, 执法水平难以得到提高。

(三) 执法制度执行不力。

有的民警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制度不认真学习领会, 落实不到行动上, 制度形同虚实。对于执法责任追究笼统规定多, 具体规范少, 对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存在瑕疵的情况没有具体明确的追责规定;规定执行中问责不严、执行不力, 民警执法过错得不到有效的整改, 未起到警示作用, 以致类似问题屡见不鲜。

(四) 执法监督有待强化。

当前执法工作考核评比虽多, 但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仍然停留在案件审核、集中检查等常规方式, 监督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案件审核中, 有些法制员或者执法检查人员不能够严格执行监督规定, 对于存在细小问题的案件, 往往认为案件定性没有问题就可以, 不能及时指出并有效落实整改, 致使相关问题反复发生, 甚至引发涉法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策略

要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深入建设法治社会的深刻内涵, 运用法律思维就是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边防派出所必须紧密结合执法现状, 强化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实现民警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的目标。

(一) 端正民警执法理念。

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 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一是强化民警思想教育, 培养执法自觉性。面对新形势的考验, 转变执法理念适应新形势发展已迫在眉睫。针对少数民警执法观念陈旧落后、保护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等问题, 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以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提升执法主动性。持之以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引导民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 各项执法规定和制度符合法治精神, 增强依法管理、服务、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性, 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三是典型引路, 激发执法创造性。增强典型宣传意识,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 扩大宣传范围, 充分展示执法先进典型的新经验、新做法, 适时召开执法示范单位经验交流座谈会, 坚持开展执法典型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 用执法典型模范代表的示范作用, 影响民警执法理念的树立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 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锻造专业队伍。

能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是创新执法培训模式。要充分利用驻地公安机关和边防教学培训基地优势, 采取案例教学、专家授课、模拟执法、庭审旁听等多种方式, 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不断拓展执法民警的法律知识面, 切实端正执法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 提升边防执法队伍的思想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可采取依托公安机关建立法制见习平台, 分批组织执法民警、业务骨干及法制员定期到公安机关治安、刑侦、法制等部门跟班作业, 提升民警执法水平。二是要强化执法学习交流。要依托警营文化建设主阵地和网络平台, 积极开展法治征文、法治讲堂、法治宣传和案例点评、案件评审、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交流活动, 促使民警在交流中学习进步。每月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审, 分别评出“精品案卷”和“最差案卷”, 倒逼民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同时, 建立“案例评析”、“集中会商”等机制, 定期组织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和法制员开展座谈研讨, 交流经验, 取长补短, 有效推动案件查破。三是要加强执法人才培养。注重个体发展与整体建设相结合, 根据民警学历背景、执法经验、执法质量考评分数等, 制定民警分类分层次培训方案和规划, 建立学法奖励机制, 提供参训受训便利条件, 促使民警积极学法, 培养更多的执法专业人才。及时沟通地方司法部门, 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创造复习备考条件, 并将执法资格等级与任职、晋级挂钩, 鼓励民警通过中、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

(三) 抓好执法监督环节, 确保民警执法公开。

只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才能确保民警“能执法, 执好法”。一是以机制促约束。增强执法程序“硬约束”, 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各类案件办理的程序、依据、时间、条件等环节纳入执法监督管理, 防止出现滥用执法权力。防止随意改变或者擅自改动执法手续, 杜绝不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执法行为的发生。研究制定内部规定和措施, 对涉及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责任, 特别是针对容易引发群众上访、引起行政复议的涉及群众人身伤害类、公私财物类、寻衅滋事类等案件, 建立黄金时间调查和嫌疑人审查严格时限制度, 从根源上避免涉法信访隐患。二是以监督促养成。健全完善日常执法检查、网上视频巡查、案件审核监督机制, 通过执法公开、网络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引导民警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养成在监督状态下执法、在监控镜头下办案的习惯, 消除凭经验、凭感觉办案的执法陋习。建立派出所法制员、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两级执法监督机制, 通过车载3G图传设备对警情现场进行实时监督, 并在警情结束后督促及时上传接处警视频、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坚持每日检查通报, 增强执法监督力度。三是强化执法考评。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量化执法考核细则, 将执法质量与民警的利益挂钩, 计入全年单位和个人量化考核成绩, 促使民警严格按照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考核中将涉及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执法问题高发区域作为执法考核的重点环节, 设立专门举报箱, 由边防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直接受理, 出现执法问题按照案件办理责任分工追究相关民警责任, 切实增强执法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摘要:边防派出所执法环境日趋复杂, 因民警执法理念、执法素质和水平导致的各类执法问题引发涉法信访的情况越来越多, 要解决边防派出所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必须转变执法理念, 运用法治思维, 强化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实现执法过程更加规范有序。

关键词:法治思维,执法规范化建设,培养

参考文献

[1]于厚亮.简析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问题[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 (3) .

[2]贾方舟.论执法规范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中文信息, 2015 (4) .

3.浅谈如何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三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6-0000-01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任务也在不断增加,要完成这样艰巨复杂而庞大的消防执法工作任务。首先需要有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其次还需要有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而现有消防执法机构设置还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基层大队普遍存在专业技术干部少、执法水平低的问题。正是因为消防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保障机制尚未成熟,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政府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

消防部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当前地方政府普遍存在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创造经济发展软环境,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处罚、查封和强制执行等,面对上述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果开了“绿灯”,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失信于民。“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毕竟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

(三)执法干部队伍不稳定,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不得不面对交流、更换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为了加强对监督队伍的管理,消防部队对重要岗位做出了定期交流的規定,不同专业岗位交流也相对比较频繁。因此,监督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由此也带来了两个弊端:一是导致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的方式提高;二是任期较短也往往造成执法监督存在短期行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其次,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监督执法干部只能通过不断的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跃、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执法人员极其缺乏。

(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

近几年来,随着消防工作受到全社会愈来愈多的重视,消防执法管理的范围和纵深程度也随之增大,基层消防机构拥有较大的权力,但是少数执法人员廉政意识淡薄,缺乏职业操守,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消防部队在公众中的形象,还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消防执法的信任度。

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统一领导的责任制,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要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就必须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要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定量分解,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确实把消防工作考评当成政府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稳定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法律练兵活动作为消防部队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力争全体消防执法人员都熟悉本职岗位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正确运用,掌握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等最基本的执法办案技能;另一方面要把执法人员的能力、责任、廉政情况纳入基本考核内容,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如实记录消防执法人员的全部执法活动。

(三)坚持“廉政工程”,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首先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清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具体工作中,消防执法队伍应结合消防部队的实际,围绕严格贯彻“四个严禁”,着力抓好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工作,坚决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顶得住压力,禁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二是要坚决执行消防监督执法“问廉制”制度,通过这一方式,有效地杜绝了执法人员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四是要加强消防执法质量考评。上级部门要定期的对基层单位执法情况和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与干部的晋升、任免、奖惩挂钩,对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对发生执法过错的要严肃惩处。

参考文献:

[1]张建.试论我国未来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定位[J].武警学院学报,2011(08).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Z],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4]李根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武警学院学报,2011(06).

4.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四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建设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抓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为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一)扎实组织民警网上学法活动。要求全体公安民警,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警,都要以本职岗位为依托,围绕学法内容,做到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全市民警网上学法人均积已连续二年位居全省第一名。

(二)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棺—考试,确保所有执法岗位民警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目前,全市有477 3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2370名民警获得中级执法资格,165名民警获得高级执法资格。(三)切实改进执法培训工作。立足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与执法技能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据不完全统计,201 3年全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120余场次,受训人数11000余人次。

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一)深化警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同时,市局纪委、督察等部门不定期地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督察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效果。

(二)落实执法工作内控机制。对接处警、查办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处理、执行、监管等重点办案环节,各类公安行政管理的许可、审批、管理等重点执法环节,全市公安机关已制定并全面实行执法权力内控机制和执法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和监督、考核部门的责任,并采取督查、制定奖惩办法等措施认真执行。2010年以来,我局在重点办案、重点执法环节中,未出现任何执法错误。(三)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执法质量与打处绩效相结合、考核与评估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法制与警种相结合、阅卷与走访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同时,依托“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今年6月,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考评项目流程和计分办法的通知》,对执法质量考评项目流程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市局制定了《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记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建设切实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个案实行公开问责,坚决杜绝“发现问题不指出,指出问题不落实”、“法过错追究落实难,责任落实到领导难”等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省厅、市局部署要求,全面应用“大平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同时明确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必须将案件进展和网上流程保持同步,对没有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不予审核,分管领导不予审批,真正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生成。今年7月,下发《关于实行执法办案网上“单轨制”运行的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执法办案网上“单轨制”运行。

(二)规范使用信息化执法装备。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已为每个一线执法单位至少配备一部照相机和摄像机,2010年以来,在已为一线执法单位配备信息化装备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多方筹措资金,为一线执法民警具备录音、录像、拍照三位一体功能的胸卡式执法记录仪,便于全程记录现场情况和处臵过程。同时,加强对一线民警专门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信息化装备的使用方法,为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提供保障。

(三)建立重点执法事项和执法场所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全市公安机关通过高标准的硬件建设,已能够通过“大平台”和“督察系统”实现对讯(询)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实时监督。全市所有讯问室、提讯室和派出所户证大厅、车管所办牌办证窗口、出入境办证大厅及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均已安装监控设备,并具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数据储存功能,实时监督和事后群众投诉核查。

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整体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有理涉警投诉和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实现“零增长”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率、国家赔偿案件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数、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数实现“零增长”,民警执法违法违纪案件数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人数实现“零增长”,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四、当前公正司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需要严格的专业态度和崇高的职业精神,更需要坚定的信心和坚强的决心。一些地方和警种部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松懈,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和连贯性,有的地方和警种部门没有真正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上应有的位臵,没有作为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

(二)硬件建设保障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警种部门执法场所建设仍然达不到省厅规定要求,各县、分局普遍存在迎接省厅检查的单位执法场所建设程度好一点,未接受检查的单位执法场所建设程度差的现状。尤其是证物室不配备电脑连接公安内网,办案区询问室、讯问室单个监控探头,办案区走廊无监控探头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存在执法办案场所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的现象,民警仍在办公室询问嫌疑人员,办案区内询问室、讯问室内存放无关物品,信息采集室无存放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设施、人身检查流于形式等。

(三)执法制度执行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省厅、市局以及各县、分局制定了很多制度或标准,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在执法办案中不执行相关制度的现象十分突出。接处警调查取证不到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人身检查不细致,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办理案件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等等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

(四)网上执法办案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网上办案流转、审核、审批不及时、不全面,“网外流转”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办案信息化应用工作急需加强。从省厅、市局相关通报以及实地检查情况看,接处警信息主要项目录入存在缺、漏、错项,办理案件信息网上不登记、乱登记、漏登记,法律文书未按规定在网上自动生成,违反规定删除、修改案件信息或故意录入虚假案件信息仍然时有发生。

(五)执法责任追究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认识还不够深刻。少数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不敢动真碰硬,充当“老好人”,并未真正做到有责必究、究必严格。

五、对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保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执法主体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徒法不足以自行”,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将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摆在首位。要全面强化公安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法律信仰观、法律价值观和法律忠诚观,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日常的执法活动中,从思想上、源头上防止随意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侵犯群众权益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采取鼓励自学、案件点评、座谈讨论、经验交流、知识竞赛、法院旁听等形式,不断增大民警的法律培训力度,促使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

(二)扎实开展执法制度建设。执法制度是公安民警的行动准则,是公安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治本之策。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堵塞漏洞,确保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廉洁自律。要进一步严密执法办案制度,健全案件受理、办理、管理工作机制,细化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标准,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符合法律规范,切实防止消极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或随意性执法。(三)确保执法监督公开透明化。公安机关要积极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畅通内外监督渠道,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要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警民联系制度、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完善外部监察机制,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举报,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并以群众反映属实的情况作为民警考核、晋升、末位调整、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科学考评体系。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是引导广大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与方法。要正确认识、综合运用好案件质量考评体系,科学设臵执法办案考评标准和测评办法,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要求,严禁下达不科学、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在设定考评项目时不搞不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排名通报,使之真正起到激励引导各单位和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应有作用。

5.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五

矣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2011年8月26日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深入推进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今年6月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市区开展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建设的工作要求,分别在7月12日、8月7日、8月18日先后三次召开中心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了进驻中心窗口人员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并掌握了各进驻窗口单位的服务内容、办件流程、承诺时效等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并采取了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区两级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街道制定的岗位服务规范、五项服务制度、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再次重申并强调了中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了中心人员思想,提高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同时,在会上明确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务必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有公民就是上帝的服务意识,结合所在窗口的岗位实际,认真履职、热忱工作,切实做到中心无小事,努力开创中心工作新局面,示范并带动基层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的全面展开,深入推进街道为民 1

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抄报:街道党工委办、人大工委办、行政综合办;区纪委监察局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

6.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六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14年02月10日

来源:河南日报

2月8日,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委副书记邓凯主持会议。省领导李克、刘春良、尹晋华、刘满仓、赵素萍、蒋笃运、李亚、邓永俭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省军区副政委冷志义、武警河南总队司令员沈涛出席会议。

郭庚茂指出,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总书记在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基本遵循,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刻、旗帜鲜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思想风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战线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努力开创我省政法工作新局面。

郭庚茂对2013年全省政法战线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当前,我省具备了跨越起飞的框架基础,正处在爬坡过坎、克难攻坚的紧要关口,各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做好政法工作来提供有力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要学习贯彻好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平安河南建设,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就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政法工作,郭庚茂着重强调五个问题。

关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郭庚茂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好两个重大问题、落实好三个保证。解决好两个重大问题,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政法工作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适应依法执政的要求,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落实好三个保证,一是理想信念保证。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政法干警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法治方式保证。要善于把党的政策转化为法律法规,善于把党的工作转变为法治实践,善于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三是组织制度保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党组织三个方面的作用。

关于推进平安河南建设,郭庚茂指出,打造平安河南,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社会建设的河南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综合性载体和有力抓手,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性工程。要着力推进“双安”,维护社会安全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和谐稳定。这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目标。要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解决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权益保护问题。要着力推进“双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促进公平正义。这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途径。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要把平安河南建设与文明河南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要着力强化“双基”,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创新社会治理。这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保障。抓好基层,就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服务。打牢基础,就是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和矛盾调解化解机制,让群众感到不公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评理、有地方处理。打造平安河南,要坚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政法战线要肩负起责任使命,认真研究标本兼治的方法措施,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关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郭庚茂强调,政法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恪守职业良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用道德的力量来约束和规范行为。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政法队伍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要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制度保障,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都设置最严密的篱笆墙、最坚固的隔离带、最管用的高压线,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营造公开透明的执法司法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司法公开力度,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关于做好信访工作,郭庚茂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完善举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控制源头、减少矛盾,力争不生事。注重治本、前移关口,从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尽可能防止、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产生。二要畅通渠道、解决问题,努力化解事。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三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做到讲规矩。对待群众信访,要把握原则、依法办事。处理特殊利益群体反映的问题,要讲规矩、讲公平。四要逐级负责、稳在当地,矛盾不上交。要深入学习“枫桥经验”,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事情负总责,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负专责。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郭庚茂强调,要坚定信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执法为民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严明纪律,加强纪律意识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要提升能力,坚持精心育警、素质强警,改进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要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0条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政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惩腐败,健全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各级党委要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进一步加大对政法工作的投入,把从优待警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做政法干警的坚强后盾。

邓凯在主持会议时指出,郭庚茂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体现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上来,制定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开创全省政法工作新局面。

刘满仓作工作报告,对今年的政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7.论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七

1 消防监督的执法过程中的首要问题

多年以来执法实践和执法情况的考核与检查结合起来, 笔者经过归纳和分析发现, 日前执法的一些规范性的建设也发生了几个问题:

(一) 监督与检查不规范的

有些单位在检查与监督的过程方面仅在图形的上面走了个过场, 并且没有任何依据的严格执法程序去抽查, 单位中出现了隐患不明, 且情况也不是很明确;一部分单位在检查前并没有做好抽查的计划, 把抽查的公告发了出去;一些单位在检查时没做到细致、严格、认真, 抽查出比较大的隐患问题时, 只是口头警告, 或写一下检查记录, 经对方签字就完事, 不写规定限期的整改通知书, 命令他在特定的时间中改正, 或者到时却不能及时开展复查, 在没有整改好也不进行处罚, 有了执法中断的现象;即使有些下发的法律文件, 却也仅仅提了较为容易改的一些问题, 而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火灾问题根本不谈。

(二) 验收和审核的不规范

很多单位并不依据新的消防法则与公安部167号令的某些要求, 对待人口较为密集的特殊性建筑与一些大型场所的工程认真的审核, 对待其他的建筑工程抽查并且备案;一些没有实施主责的技术、承办的分离式的审核与复核和集体性会审的制度, 法律的文书复核与承办的人都是由某一个人去填写;有时审核的图纸中发现了某些问题, 但是却没提出反馈的意见, 而且没填写审核意见书;并且验收的时候也会出现比较多的问题, 尽管有数次验收, 然而仅仅是口头提交的发现问题, 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中填发验收的不规范意见书, 一些单位数年来几乎从来不曾发表过 (不同意) 和 (不合格) 的意见书;有些规范性质的明文规定, 也召开了专家的论证会, 却以此为由说审核经过, 留下先天性隐患。

(三) 行政的处罚开展不够规范

执法者把它当成一种创造收入的方式, 用罚代停和用罚代改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例如安康市的经济环境不是很好, 消防方面的业务费用严重不够, 致使一些单位把消防执法来当作一直创造收入的方式, 仅仅片面的重示于执法的工作量, 规定罚款的指标, 致使消防的执法过程中, 不去追求火灾中的隐患有没有改正, 消防违法的一些行为有没有改正, 单单追求一些罚款的到不到位。

2 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 还未有效建立和新消防法相配套的消防法制体系

今年的9月6日, 人民对待消防的安全意识不够强烈这个新的消防法正式的实施, 然而和它匹配的一些规章与法规却没能及时够的出台, 引起了执法不够顺利进行连接的问题。很多地方党委和政府没能重视对消防的宣传和对待消防规划以及对城镇上公共消防的设施建设;使公民消防的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团体、机关与企事业的单位法人和其他一些组织单位中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是很强, 人民对待一些消防的法规与法律上的内容了解不多;对于那些被检查出来的有安全的隐患一些问题存在某种侥幸的心理, 强调某些比较客观困难和原因, 却没有创造出来的条件在一些主观上去解决, 假如消防的执法部门对他们进行处罚, 他们就去想办法去寻找关系或者托关系、走后门, 经过人情、权利和金钱去扰乱消防执法的工作, 让部门不能够有效的进行消防的执法程序, 大大折扣了执法的效果。

(二) 个别的执法人员执法的思想是不端正的, 为民执法的观念不强, 目前在执法工作有很多问题存在, 其根本在于执法人员的知道想象存在偏差以及其执法的服务观念薄弱, 具体体现在: (1) 有一部分在监督执法时服务观念不强, 存在强权的思想, 在监督执法的工作之中, 比较随意的执法, 任意的使用自由的裁量权力, 比较任意的去收费和罚款; (2) 很少一部分监督执法者有较深的权力至上观念, 习惯按照领导的意志去执法, 依据领导批示去处理事情, 用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满意程度去判断执法过程中的好和坏, 但是忽视了一些法律上的要求, 在权利要和法律的要求发生冲突时, 常常使用权代去替法律或者舍弃法; (3) 在某些的监督执法者有比较严重的权本想法, 习惯上权力高于公民的权利, 而无视公民的权利; (4) 当处理警察与人民关系时, 定位不够公平, 主仆上颠倒, 忘记了执法上的宗旨, 特权的思想过于严重, 对待公民呼声却不去理会。

执法的规范化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 主动的适应时代上的发展, 持续满足群众们在新的期待内的新的要求的具体表现, 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一些公安的消防部门身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队伍, 应该比较清醒地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与使命, 切合实际的强化组织的领导, 深层次的变化执法的观念, 规范执法的行为, 增强执法的力度, 提升执法的质量, 为社会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摘要:目前与将来做好消防的监督和执行的一大任务是强化法规的规范性建设。从多年执行消防的监督和执法工作来看, 总结了目前在消防的监督执行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通过分析问题存在主要的原因, 提出了几条对于强化执法规范性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监督,消防,执法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8.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八

关键词:商务执法 案例 分析 点评

本文就X县商务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立案查处较为典型的成品油案件为例,探讨将法治精神融会贯通于每一起商务案件的处置行为中,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案件事实

(一)现场检查

2014年11月7日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X县**加油站”提供的2014年1-9月份的会计凭证进行查阅。经现场查询《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名录,发现有关会计凭证涉及的“***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对涉嫌违法事实进行了现场取证:一是提取了该站相关证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是提取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是提取相关业务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四是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现场检查结果未提出异议,现场签章确认。

(二)立案

11月7日当天,商务执法大队制作了《立案审批表》,经商务局领导批准对该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手中。

(三)询问调查

11月8日,执法员通知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经对当事人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以下事实:一是xx 加油站确实从发票所示的销货单位购入成品油;二是确认二家销货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三是xx 加油站对所询问的内容没有异议,没有其他相关情况需要说明或补充。

(四)核实

2014年11月15日,收到福建省商务厅回函核实:“***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 两家企业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五)案件处理

2014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制作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形成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县商务局核审机构对该案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办案程序、处理意见进行了核审,并报局负责人,经局领导批准后,办案人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2014年12月1日,我局办案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X商 罚告字〔2014〕第1号),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及证据,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加油站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法律适用

(一)定性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二)处罚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下或30000 元以下罚款处罚:……(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三、决定结果

2014年12月15日,经X县商务局案审委员会决定,对**加油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执法人员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商 罚字〔2014〕第1号),2014年12月17日,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6日,当事人未按期缴款,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罚款催缴通知书》(X商 催字〔2015〕第1号)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12日,当事人到我局财务领取了《福建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自动交纳了贰万元罚款,并到商务局财务换取《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

四、理由说明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

X县商务局对该案的调查取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案所有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相互印证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违法事实,其记载的内容与本案事实密切相关,且本局已在调查终结时向当事人逐一出示,经当事人辨认无误后,就证据事项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并无异议,本局予以采信。

(二)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

关于xx 加油站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的罚款数额问题,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依照《三明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六条规定,购进油量15吨以上的责令停业整顿或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购进成品油行为认识态度较好,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又尚属初犯,X县商务局集体研究决定给予xx 加油站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权利告知

xx 加油站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三明市商务局或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X县商务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案件点评

通过对本案的办理,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第一时间锁定证据是关键

商务局执法人员对本次日常检查中发现本案这一类型的7家加油站同时立案查处,而顺利办结案件的关键环节,是执法人员善于捕捉当事人的会计资料,作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调取了当事人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第一时间复印涉嫌违法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当事人确认,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确记载了销货方、购货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这样就锁定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批发成品油资质的企业购入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以防当事人转移或销毁证据;如遇一些较狡猾的经营者,为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与法律制裁,根本不记入财务账册,就必须通过反查销货方的财务账册或从国税局的发票管理系统入手,揪出狐狸的尾巴,迅速查清违法违规事实,甚至在当事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其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一手证据。

(二)完善的商务执法业务管理系统是法治保障

一是规范了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系统中监督检查信息按责转办、执法流程管理、在线台账记录实时添加、填写执法记录等,实现对执法业务全过程在线管理。建立健全了巡查、立案、调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等制度,规范了取证、鉴定、检测、查封、扣押等办案程序,逐步实现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本次成品油日常监督检查中,首次实行网上办案,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对7起案件的登记、立案、调查到结束的高效办理。

二是统一了执法文书。根据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了办理案件各环节所有法律文书的格式,并规范了填制方式。

三是按责转办。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制作了案件移送函,由销货单位属地有管辖权的商务管理部门,对销货单位作进一步审理,有效打击源头成品油批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确保了成品油市场有序运行。

(三)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

行政执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最终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只有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经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既维护了我们的执法权威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怀德.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M].北京:北京教育(高教版),2004(10)

[2]傅思明主编.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3]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4]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Z].2012

9.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九

日期: 2010-11-24来源:《肇庆国税调研与参考》2010年第24期作者:市局政策法规科 刘中和 任定远

在实施信息管税的今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执法信息系统)在促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方面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在总结我市国税系统执法信息系统应用的成效和不足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提出对策和工作建议。

一、执法信息系统应用以来的主要成效

执法信息系统通过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有力地促进“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夯实了税收执法考核基础,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一)规范执法程序,优化了纳税服务。执法信息系统通过规范税收执法流程,把绝大部分管理漏洞消除在过程监督和控制之中,进一步体现了纳税服务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一旦税务人员办理涉税事宜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受理,执法信息系统将自动提示错误,从而促使税务人员在全面受控的条件下,逐步改变不作为或随意作为的执法方式。

(二)增强岗位执法能力,提升了干部素质。要避免税收执法行为过错的产生,税收执法行为必须符合考核指标的要求,不能超越考核指标所设定的界限。因此,税务人员必须掌握考核指标的“考核依据”和“过错判定标准”,即掌握税收执法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税收执法行为才不致产生过错。执法信息系统的应用,促使税务人员主动学习、主动查找过错,素质得以逐步提升。

(三)发挥“电子监督员”的作用,促使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信息系统是税收执法的“电子监督员”,发挥着人为监控难以替代的全方位、全过程、客观公正的作用,特别是执法信息系统具有预警功能,能够帮助税务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应的过错行为。执法信息系统上线以来,针对发现的过错行为,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根据数据反映,全系统税收执法过错数由2008年1月的26,557条降低到2010年9月的57条,税收执法正确率由36.5%提高到99.7%。

(四)考核具有统一性,实现了考核追究的客观公正。执法信息系统以批处理方式,通过考核和追究指令的执行,快捷生成考核追究结果,解决了原来手工考核查证难、追究难的问题。考核指标涉及各个业务环节,被考核人员上到局领导、下到普通执法人员,都在统一的监控平台上进行执法行为的考核,体现了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执法信息系统采用自动考核的方式,有效避免了人工考核可能存在的人情因素、人为因素,考核过程透明,责任追究实事求是。

(五)创新了税收执法监督的手段,成为税收日常检查的重要方式。执法信息系统自动考核功能打破了以往人为监督的常规,是税收执法监督手段的重要创新,具有监督效率高、范围广等优点。充分利用执法信息系统自动考核功能,建立人机结合的考核机制,通过加强过程监控和应用执法信息系统预警功能,有利于监督部门进一步发挥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作用,有效监督税收执法行为。

二、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存在的问题

执法信息系统本身还有亟待完善的地方,应用当中也有人为因素造成产生一定数量的执法过错行为,两方面因素制约了执法信息系统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CTAIS(2.0)系统操作与纸质数据不同步,导致系统采集数据不真实。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纸质,轻软件”的思想,CTAIS(2.0)系统操作滞后于出具纸质资料的时间,在两者实际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数据表面的一致,税务人员在综合征管软件

录入数据时往往以纸质资料的时间为准,从而造成软件每一环节客观流转时间与填制的具体时间不一致。如稽查案件于2010年5月10日完成检查,在7月20日才在CTAIS(2.0)系统补充录入相关的检查数据,检查完成时间一栏仍然填制2010年5月10日,从而造成执法信息系统采集的数据不真实,在有时限限制的一系列考核环节中,就会出现误考核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执法信息系统的监督作用。

(二)CTAIS(2.0)系统操作不当,导致产生执法过错。CTAIS(2.0)系统是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所有基础数据都来源于该系统,每一位税务人员都能够熟练操作运用CTAIS(2.0)系统是税收执法正确率高的基本要求。但是,目前部分税务人员由于应用CTAIS(2.0)系统水平不高,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甚至需要启动运维程序后台解决,从而造成执法过错。一是应操作而没有操作,如税务文书没有进行销号操作,稽查案件没有挂案等;二是误操作,如重案审理、行政处罚等程序操作不当等。

(三)申辩调整不严格,掩盖了执法过错。个别单位为片面追求数据表面的执法正确率,不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申辩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辩调整。调查部门不认真调查核实申辩人的过错行为,政策法规部门对申辩调整过程监督不严,导致本应不予调整的过错行为被无过错调整处理,申辩调整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四)执法信息系统无法准确考核个别类别的执法行为,影响了其权威性和公信力。目前,执法信息系统对“入库级次准确率”指标下的“未按规定核定增值税税种”,“税种登记率”指标下的“入库级次与核定级次不符”,都存在被误考核的现象,只能通过申辩调整的方式调整为无过错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信息系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部分税务人员甚至以执法信息系统考核不完善为由扩大无过错调整的范围。

(五)被误考核的累计考核指标考核时间过长,增加了申辩调整的工作量。累计考核是指过错行为在连续几个月内实行累计考核,直到累计考核期限期满或过错行为改正为止,目的在于督促、监控责任人改正,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此项参数共涉及“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等26个指标。其中的“未按规定核定增值税税种”和“税种登记率”属于累计考核指标,由于其下部分执法行为存在被误考核的现象,税务人员无须改正其执法行为,因而每个月都要在执法信息系统发起无过错申辩调整请求,时间长达6个月之久。

(六)执法信息系统考核范围不够广,有待进一步扩大。执法信息系统刚上线时考核涉及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法制执行等四大系列56个指标106个过错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考核范围逐步缩小,停止了对5个指标7个过错行为的考核,目前涉及退(免)税管理的业务指标已全部关闭,四大系列只保留51个考核指标99个过错行为。

三、问题的成因

(一)思想认识不足,个别领导重视不够。执法信息系统运行将近三年,市局既组织了学习,开展了督办,也制定了办法,严格了考核,但各单位还是存在对执法信息系统不了解,操作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单位对执法信息系统的应用不重视,对出现的问题听之任之;有的单位在执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上措施不得力,督办不到位,致使所属执法人员过错不断;有的单位出现执法过错就作无过错调整处理,导致少数执法人员总是犯同样的错误。等等。这些情况说明,个别单位领导对执法信息系统的应用重视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推行执法信息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落实执法责任制不关心,执行不力,落实不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未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由于知识结构和年龄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基层税务人员对CTAIS(2.0)系统操作不熟练,对工作流程不清楚,因误操作而产生过错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少数税务人员执法随意性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自己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高,影响工作质量。三是税收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差别较大,对税收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也不尽如人意,导致一些不应有的过错。四是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

强,对CTAIS(2.0)系统操作程序和执法信息系统学习不够,业务操作不熟练,对执法考核工作存在无所谓的麻痹思想,马虎应对。

(三)执法信息系统本身还有不尽完善之处。执法信息系统在考核工作流、考核依据、考核范围等方面都还有改进完善的空间。如个别指标存在误考核的现象;对某些环节涉及执法时限的考核,只根据某一环节里填制的具体时间为准,而不是根据各环节流转的时间记录去考核;又如税收政策依据已修改变化,CTAIS(2.0)系统已升级,但执法信息系统没有及时更新考核依据,更新完善的速度滞后于CTAIS(2.0)。执法信息系统不尽完善使部分税务人员产生抵触情绪,认为应用执法信息系统加重了税务人员的负担。

(四)执法考核缺乏统一的配套奖惩制度。执法信息系统考核设定了责任追究与经济惩戒挂钩,但全省没有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没有强制要求各地必须实行经济惩戒。从不实行经济惩戒的地方看,税务人员没有惩戒压力,自然对执法信息系统不重视,甚至不应用,造成了过错率居高不下,执法信息系统无从发挥应有作用;从实行经济惩戒的地方看,只惩不奖也有一定的弊病。执法考核结果既没有相关的激励机制,也没有与管理考核、干部调整挂钩,责任人感受不到其努力带来的回报与尊重,两者的失衡造成部分执法干部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波动,认为“做多错多,做少错少”,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挫伤了工作热情。

四、应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一)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税收法治工作。执法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的高低,与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高低密切相关。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税收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结合执法信息系统的考核依据强化操作应用,着力提高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水平。要采取措施,全面系统地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岗位执法的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二)扩大特殊累计考核功能的适用范围,减轻重复申辩调整的负担。特殊累计考核功能解除了基层税务人员长年累月的申辩之苦,但目前执法信息系统只对2项考核指标设置了特殊累计考核功能,在加强申辩调整把关的前提下,应适当扩大特殊累计考核的指标范围。

(三)加强申辩调整流程管理,把好审核调查和监督关。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申辩调整办法》的规定,按照考核指标的具体标准、申辩调整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辩调整,情况特殊的申辩调整应建立手工调整档案备查,以使考核客观、公平、公正。政策法规部门应加强对申辩调整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调整不调整、不应调整而调整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一并纳入执法信息系统进行人工责任追究。

(四)立足业务需求,不断完善执法信息系统。以既有利于规范执法,又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为原则,建立健全更为科学的考核体系,打造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考核系统。考核意义不大的指标应尽量取消,并根据税收执法的实际需要,不断扩大系统的考核范围,如逐步扩大到退(免)税管理、税收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不断完善执法信息系统的考核功能,根据存在问题对考核工作流、考核依据及方法予以完善。根据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情况,同步调整系统的工作流和考核方法。

10.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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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和重要的执法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廉洁执法是一项基本要求和根本任务,是监狱机关的生命线,也是监狱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深入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促进监狱全面执法工作能力,是当前我们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充分认识监狱机关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

(一)深入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监。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是监狱法治的灵魂所在,也是依法治监的基本要求。只有公正廉洁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监狱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是深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必然要求。监狱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是要坚持把刑满释放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把教育人、改造人放在第一位,监狱公正廉洁执法,切实保障和尊重罪犯合法权益,为罪犯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将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是确保警察执法安全、树立监狱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监狱形象作为一种软实力,是监狱服务社会、赢得公信力的一种重

要生存和发展资源。监狱警察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威信,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为监狱工作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深入开展执法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警察素质和执法水平

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监狱应定期组织开展了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培训、岗位练兵活动。

(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巩固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成果的需要。监狱工作的宗旨是教育人、改造人,要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和水平,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和技能素质,没有良好的素质,就很难胜任自己的工作。所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于全面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监狱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及岗位技能的训练,进一步解决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理念偏颇、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缺失以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提高广大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教育罪犯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落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任务,实现专项整改活动目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始终保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教育警察“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明确要求警察冷静算好“违法违纪成本帐”和“人生价值帐”,使警察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底线。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法。在督促警察自学的基础上,采取专

家讲座、领导授课、录像辅导、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对管理方法进行了交流;组织全体民警进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强化教育筑防线,廉洁执法树形象》专题教育;组织业务科室民警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警察观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专题录像片,对警察进行勤政廉政教育,做到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特别是学习培训过程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寻求破解监狱发展难题的新方法、新举措,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座谈交流、知识竞赛、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能力。

(四)是注重宣传平台,努力营造氛围。监狱将活动强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加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板报、简报等平台的宣传力度,为培训活动营造声势,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监狱机关和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以“纠正执法问题、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使警察公正廉洁执法

(一)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为全面、认真、准确地查找我狱在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紧紧围绕执法理念、执法行政、执法作风、执法效果这四个方面,采取了灵活的方式、方法而进行了查摆。

一是自查。从监狱党委、职能科室、押犯监区到基层每名干警,紧密结合各自的职责,按照本单位本部门方案,认真开展了自上而下的自我查摆。二是督查。分局成立督查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专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三是重点查。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岗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等执法环节进行了重点查找。四是协查。按照开门搞整改的原则,监狱通过开展监狱领导“接访周”活动、召开服刑人员座谈会、服刑人员亲属座谈会、设立专题信箱、在会见室公布举报电话、举办监狱长接待日活动、与检察机关联合在罪犯中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主动征求和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查找监狱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执法环节,开展案件评查。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奖惩及计分考核等案件的评查和问题排查工作。一是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评查工作。监狱成立了由管教四科、刑罚执行和纪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对监狱近年的历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逐人逐档逐项进行了评查。二是开展了罪犯奖惩及计分考核专项检查。监狱案件评查小组成员分别对近年的罪犯表扬、记功、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和本罪犯的计分考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开展自上而下地逐级排查工作。监狱组织对各执法岗位、各执法环节,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均已备案整改到位。在整个专题教育活动中,监狱党委在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上下功夫,确保了“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四、深化狱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认真做好狱务公开工作。

将监狱概况、罪犯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执法活动办理的条件和程序、监狱长接待日和举报电话等进行了充分地公开,将监狱、监区对罪犯的日常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集体研究结果或最终决定向罪犯公示或公布,并向罪犯告知了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期限,保障了罪犯及其家属对执法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赣州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赣州;海绵城市;意义;原则;措施

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由此引发了学界对于海绵城市的热切关注。

一、海绵城市的内涵和特征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本身主要具有两个方面的特性,即水分特性和力学特性。海绵的水分特性表现为吸水、持水、释水,力学特性表现为压缩、回弹、恢复。因此可从海绵自身的水分和力学特性方面理解“海绵城市”的含义。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推倒重来,取代传统的排水系统,而是对传统排水系统的一种“减负”和补充,最大程度发挥城市本身的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

1.社会意义。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为城市老旧城区“海绵体”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大中型城市中老旧城区占的面积比较大,与新城区相比,老旧城区的洪涝灾害、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匮乏等问题更为严重,且老旧城区改造还面临空间条件有限、改造难度大等问题。相比建设大型地下调蓄池、大规模改造雨水管线等方案,改造设置一些城市“海绵体”是一个更加可行的思路。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可通过原有的老旧建筑雨水管断接技术,将雨水管线接入周边公园、水体、集中绿地等,集中贮存雨水,也可以利用小区内部的花坛、绿地等建筑设施空间布置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城市道路可结合道路绿化带、树池等绿化空间,布置生态树池、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有效地对地表径流加以蓄、滞、渗、排等。

2.经济意义。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减少了给排水管道的混凝土工程量,经济效益显著。海绵城市减少了城市水灾,以及水灾经济损失。水利的调蓄设施又往往与城市既有的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相结合,“净增成本”比较低,还能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降低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

3.生态意义。建设海绵城市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海绵城市强调增加绿地,降低城市地面的硬化比例。有研究表明,城市地面硬化直接阻断了雨水补给地下水的途径,使地下水水位难以回升。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可以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收集并处理雨洪水,这些被处理过的水可以用于生产和生活,或者作为景观用水,补给地下水等,从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可以说,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为构建绿色美好家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赣州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

一是遏制城市无限制硬化趋势。为解决城市面积成倍扩张,城市地表无限制硬化而带来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政府应以2014年城市硬化面积为基准,每年减少城市硬化面积3-5%,国家应将这一指标纳入各流域城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体系。同时,对农村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地面硬化情况进行管理,维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是高度重视水资源战略规划,将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水生态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确立水生态规划在城乡规划中的基础地位,充分认识和利用水资源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注重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文化价值,培育和引导亲水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科学的流域管理行政体制。充分理解一个城市的发展与流域上下游地区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任何城市开发措施都要照顾到本地区和上下游地区人民的合理诉求,积极参与流域地区的环境与发展对话,制定流域治理行动计划及时间表。

四是构建完备的水资源法律和政策体系。将立法先行与政策配套相结合,积极开展水生态法律和政策调研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支持构建完备的水资源法律和政策体系,立法机构应借助水利改革的契机,率先构建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1]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给水排水,2015(3).

[2]徐振强.中国特色海绵城市的政策沿革与地方实践[J].宏观视野,2015,(10).

[3]张旺,庞靖鹏.海绵城市建设应作为新时期城市治水的重要内容[J].水利发展研究,2014,(9).

12.如何深入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篇十二

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营造健康和谐环境的内在要求, 是企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文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也是提升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有力保证。在廉洁文化建设上, 既可以参照借鉴廉政文化以及其他一切精神文化建设的成果, 更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运作规律, 突出特色, 以求得廉洁文化建设取得更大的实效。

一、企业廉洁文化的特点

廉洁文化是以廉洁为内核、文化为形式的一种精神文化现象, 是廉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 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先进性。企业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体现着社会伦理价值、时代进步特征和企业发展要求。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有利于企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有利于建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

二是传承性。廉洁理念古已有之, 伴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进程, 廉洁之风是中华优秀传统的一个重要表现。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有利于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 并从中汲取营养, 陶冶员工情操, 提升员工道德品质。

三是群众性。广大员工是实践廉洁文化的主体, 企业廉洁文化反映了广大员工的利益和愿望。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有利于企业吸引群众、凝聚群众、激励群众, 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 维护企业安全与稳定。

四是实践性。企业廉洁文化看似无形, 实则表现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的方方面面, 通过丰富载体形式, 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可以使企业焕发出更大的活力。

五是实效性。企业廉洁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发展壮大企业经济。

二、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

廉洁文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但对于廉洁文化的理论研究微乎其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廉洁文化作为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其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是要加快理论研究, 为廉洁文化建设提供科学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 在认真总结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加快理论研究和创新, 改变理解和意识上的偏颇, 从理念、观念、思路到可操作性等方面指导和推动廉洁文化建设。

二是要建立健全机制, 形成廉洁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思想上、制度上和建设机制上等方面下功夫, 形成廉洁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可结合廉洁文化“六进”活动, 完善领导干部对廉洁文化的学习制度, 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讲“廉政课”制度等, 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廉洁文化的检查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廉洁文化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年终进行抽查和考试考核, 考核情况存入干部档案, 作为干部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 从而激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廉洁文化的自觉性。

四是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全局性工作, 光靠纪检监察部门孤军奋战不行, 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 形成工作合力。要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等部门以及新闻、文化艺术单位的力量整合起来, 建立廉洁文化建设分工合作责任机制、资金投入机制、廉洁文化创作机制, 同时要发挥社会力量和群众力量, 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群策群力, 在广大党员干部及全体公民中营造 “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促廉、人人保廉、人人反贪”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方法

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广泛的任务, 要加强领导, 整合各方面的力量, 认真组织协调。首先, 领导重视是关键。领导是廉洁文化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是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 只有领导重视并做好表率, 才能对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产生导向和推动作用。其次, 搞好组织协调是关键。企业廉洁文化涉及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 要搞好组织协调, 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过程中, 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齐抓共建。

廉洁文化要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需要以多样性的活动为抓手, 在搞好结合上做文章,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方式的创新。

一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文件走向文艺, 创作典型作品, 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要加大廉洁文化的创作力度, 推出精品、宣传精品。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原型进行创作, 做好“大廉洁文化”文章。要力争创作一批符合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所乐于接受的、可持续供给的高雅和通俗的廉洁文化产品。要发挥各级宣传部门的优势,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为载体, 创作一些廉诗、廉文、廉戏和廉政格言警句, 创作一批廉洁文化教育歌曲、书画、对联、相声、小品、戏曲、影碟等, 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让人们在唱廉政歌、读廉政书、看廉政影视、欣赏廉洁文化艺术、品赏“廉洁文化大餐”的同时, 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使廉洁文化进一步扎根社会、扎根群众, 形成一种时代风尚。

二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会场走向广场, 组织群众演出, 增强廉洁文化的亲和力。通过播放廉政电教片、举办廉政文艺汇演、广场演出、小品说唱等形式, 对群众进行廉洁文化教育, 使清廉之风吹遍社会的每个角落, 让廉洁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使廉洁文化从机关迈向全社会。中原油田采油四厂利用文化广场扬正气。创办了“廉洁从业、创新创业”文化长廊, 展出120幅优秀廉洁书法、漫画作品, 对15名廉洁书法获奖者、20名廉洁漫画获奖者和4个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开播了“红色七月”阳光之声广播, 每周播放4~6首廉洁、革命歌曲。在机关办公楼东侧开辟露天电影广场, 每周二、周五播放革命教育影片, 塑造起热爱祖国、崇尚劳动、廉洁光荣的从业理念, 用电影广场传播从业文明。

三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参观走向参与, 搭建活动平台, 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充分利用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宫、广场舞台等文化设施, 通过举办展览、举办讲座、放映影视作品、提供图书资料等形式, 提高廉洁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及家庭成员参与, 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廉洁文化建设重在广泛参与, 一定要广泛吸引广大员工及家庭成员参与。在职工群众层面, 要向他们渗透“廉洁敬业光荣、腐化堕落可耻”的廉洁文化理念, 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调动他们积极参与, 使廉洁文化走进企业、走进家庭, 在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让廉洁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植入群众心里。中原油田采油四厂实行廉洁承诺。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 时刻以廉洁承诺内容为“尺子”和“镜子”, 衡量自己的从业行为, 对照自己的日常言行, 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在2011年7月份举行的“廉洁聚人、律己服人、身正带人、无私感人”主题承诺签名仪式上, 领导干部郑重签名承诺, 厂党委将廉洁承诺公之于众, 展示在机关一楼大厅, 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 增强了廉洁文化的渗透力。

四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推动走向互动, 加强干群交流, 增强廉洁文化的“人性化”。贴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廉政教育, 做到警示教育常讲, 提醒之声常有, 廉政之风常吹, 让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益, 让思想情操得到升华, 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廉政监督。广泛宣传“廉典型”, 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积极营造“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中原油田采油四厂利用廉洁标牌造氛围。在机关办公楼前后、绿荫广场等多处醒目地方, 架起了廉洁从业大型宣传牌, 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建设了廉洁文化“清风路”, 一侧为廉洁从业警言警句, 另一侧为创新创业励志格言, 展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在厂办公楼一楼大厅内, 创办机关廉洁从业“教育警示栏”, 展示了廉洁漫画作品、廉洁公益广告宣传画, 将共同提炼出的廉洁从业理念制作成6张计算机屏保图片, 安装在90多台计算机上, 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 逐步使廉洁从业的观念根置于心。同时树立廉洁从业的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发掘和培养廉洁从业的“典型”, 并通过我们的内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 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环境氛围。在宣传过程中, 要着力介绍廉洁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并对廉洁典型人物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使廉洁思想在企业蔚然成风, 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廉洁文化建设。

五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传统走向传媒, 拓展宣传阵地, 增强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发挥“大宣教”工作机制的威力, 努力拓展舆论宣传阵地。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 巩固和扩大通讯、网络阵地, 通过文字、图像、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传播形式, 开展生动、直观的反腐倡廉教育;以专题报道、述职述廉等形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报道。推进廉洁从业网站建设, 在网站公布反腐举报信箱、专线电话等, 增强互动。中原油田采油四厂在廉洁从业网上设立了从业博客栏目, 开展了“一丝一粒, 我之责任;一厘一毫, 我之名节”从业岗位日记征集活动。一名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博客发表了《祖国, 我在岗位上》的岗位日记, 记述了参加工作5年来, 对从事的工作由无知、无奈, 到最后深深热爱的从业心得。厂纪委以此为契机, 开展“廉洁从业, 从我做起”网上大讨论, 截至目前已有12450余人次点击浏览、参与讨论, 扩大了廉洁文化建设的覆盖面, 增强了廉洁文化的影响力。

六是让廉洁文化建设从制度走向体系。完善廉洁从业制度体系。时代在变化, 企业在不断地发展, 要及时修改和

完善有关制度, 制定新的有用的制度, 努力形成规章制度体系。企业应规范和细化“管人、管钱、管物”的工作程序, 把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融入企业各项制度建设中, 完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对外招待等方面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 针对企业管理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陋习和“潜规则”, 用制度加以约束, 从而强化过程控制, 做到动态考核, 奖罚到位。 其次, 建立组织保障制度体系。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载体, 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保障制度。首先要建立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明确廉洁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明确党委、纪委和其他部门的职责, 切实做到分工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布置到位, 落实到位, 稳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步伐。

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成效如何, 关键在领导干部的认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因此,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措施, 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来抓, 进而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 廉洁文化建设也离不开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要注重发挥企业“大宣教”的作用, 构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宣教格局, 整合各方面的宣教资源, 调动各方面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上下联动、干群合力和广泛持久的廉政文化建设, 让廉政文化进领导班子、进区队科室、进工作岗位、进职工家庭, 在企业形成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人人反贪的良好风尚。

参考文献

[1]张晶.关于加强石油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西部科技 (学术) , 2007,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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