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精选12篇)
1.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一
1、鼓励员工多提正确提议预案,公司给以充分重视,对书面提议均有正式恢复,采用者,给予必须奖励,鼓励员工进取参与公司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期望公司改善的地方》
2、制定的方案在没有确定时不要下发通知,既然方案确定通知也下发到各部门就应当很好的实施,特殊原因没有执行应当另行通知,方便各部门安排其他工作。需要各部门协助工作的通知应当把主要的事项和工作的分配写上,以免出现不清楚问相关部门也没有准确的答案。
3、关于绩效考核的通知从五月份下发以来一向都没有执行,并且最基本的考核奖金是多少奖金发放的依据也不清楚。
2.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二
一、国有企业青年员工行为特征分析
1. 熟练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技术
当前的青年员工均出生、成长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中, 是率先跨入中国信息新时代前沿的新生代, 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 有着独特的理解能力。在当今时代, 传统媒介已使生活环境具有很大的开放性, 而网络为青年员工拓宽了一条信息来源和沟通的渠道, 开阔他们的视野, 使之了解更多的未知领域, 快捷、高效地获取大量的需求信息, 这就使他们有机会获得更加广泛的知识, 在自我学习和钻研下不断提升自我, 增强创新能力。
2. 主体意识和自我观念强, 个性鲜明
青年员工渴望并且善于发现展现自我的平台, 从而获取一种成就感与满足感;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带来了创新意识的增强, 不甘于“随大流”, 乐于创新, 张扬个性。他们在行为上追求自我支配自主决策, 在生活中追求自立自强, 在精神中追求自我价值实现, 价值主体总体实现由社会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向的趋势。在企业中, 他们偏重于自身权利以及权利的实现, 他们敢于向权威挑战, 讨厌论资排辈, 追求平等竞争[1]。
3. 职业规划较模糊, 注重结果公平
与未来发展相比, 当前的青年员工更为重视的是眼前短期的经济利益, 对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较模糊, 缺乏远大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 因此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缺乏长久的目标。他们的思维很具有创新精神, 但又较为理性、务实, 在工作中注重结果公平, 目标与成就导向强烈。
4. 渴望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情绪中又存在波动性
当前的青年员工基本为独生子女, 优越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形成了“唯我独尊”的思想, 但他们的内心又非常渴望独立, 希望通过张扬自我、表现自己来获得他人认可。这导致在参加工作后, 他们更加渴望获得领导对他们的认可, 渴望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渴望“被关注”, 对人际关系的需求就表现得更强烈一些。他们在情绪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波动性, 由于自小成长环境较为优越, 也很少受到挫折, 因而导致了他们自我认识不够, 极易产生挫败感, 再加上如今青年员工面对高房价、严峻的生活压力、婚恋的不如意等, 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也是突出显现。
二、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与青年员工职业发展的关系分析
1. 青年员工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青年员工是企业发展的生力军, 青年员工所具备的知识、技能以及学习能力等方面也高于之前历代人, 青年员工会随着个人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 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力和关键;青年员工无所畏惧、勇于超越的创新精神, 能为企业不断赢得发展的新机会;青年员工是企业发展重要的有形和无形资产, 企业的未来发展将依靠青年员工的打拼。
2. 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期青年员工与企业发展面临的窘境
青年员工极富进取心, 拥有成就一番事业的热情、信心与力量, 很容易满足;但同时由于青年员工性格中的多变性与情绪上的不稳定性, 导致他们极易受挫折、受环境的影响, 从而远离自己的人生目标。
当今,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主流, “人才强企”已上升到企业发展的一项战略决策。但当前国有企业面临大量人才管理问题:人才流失严重、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外来人才引不进、企业内部人才留不住;企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位、高级人才难与企业资源相匹配,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企业人才链断缺、人才阶梯难以形成。企业因解决不了人的制约问题, 导致企业管理跟不上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变化, 对企业生存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 企业发展受到阻碍, 因而也限制了人才的成长与发展, 陷入相互牵制的恶性循环圈中[2]。
三、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期青年员工的管理建议
1. 对青年员工采取人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鼓励青年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国企应该尊重青年员工的自我价值和人格尊严, 并适时地引导和支持青年员工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 增强青年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促进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共同实现。同时, 企业要对青年员工科学授权, 充分信赖他们的能力, 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青年员工的独立自主性, 激发他们的内在潜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在管理模式上, 应对青年员工实行宽松式管理, 为其构建宽松、开放的工作环境, 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使他们能够围绕既定的组织目标, 自主、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3]。
2. 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实现企业和青年员工的互利发展
国企必须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建立选拔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用人机制, 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充分体现现代管理的“人本主义”思想, 不压抑人、管束人, 而是为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 引导、激发青年员工共同为企业的发展目标而奋斗。必须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青年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追求企业和青年员工的互利发展, 实现双赢[4]。
3.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
薪酬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主要制度, 薪酬制度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到青年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和企业经营效率的高低。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利于增强企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也有利于更好的激励青年员工, 使他们愿意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合理的薪酬制度必须以岗位设计和岗位评价为基础, 薪酬必须结合岗位实际、技术含量等因素, 并将绩效考核与业绩挂钩, 使每个青年员工的收入与他们的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 以显示公平公正性。同时, 必须奖惩分明, 关注重要岗位和特殊岗位, 政策适度向这些岗位倾斜, 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应关注本企业在同行业中的薪酬水平, 分析企业薪酬制度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为更好地完善薪酬制度奠定坚实基础[5]。
4. 构建有鲜明特点的企业文化, 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企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这是由国企的性质决定的, 也是国企的独特优势, 在青年员工的管理中尤其要发挥这一优势。企业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对青年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引导青年员工正确解决价值观、世界观、生活观的问题, 关心他们工作的同时, 更应关心他们的生活, 调动他们为企业发展目标努力奋斗的积极性。国企企业文化建设在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同时, 还应吸取外来文化精华, 将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精华融为一体, 融合于人力资源管理中, 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年员工的行为。
摘要:青年员工决定着企业特别是处于转型发展期的国有企业的命运, 如何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尤其是对青年员工的管理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转型期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青年员工独特的个性特征和工作特点、心理和能力特征上的特殊性, 决定了企业不能运用传统的控制式的管理模式, 而应运用参与式的管理理念, 对青年员工采取人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鼓励青年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实现企业和青年员工的互利发展;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构建有鲜明特点的企业文化, 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关键词:国有企业,青年员工,管理策略,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林泽炎.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思路[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3, (8) :7-11.
[2]徐涛.成长环境对“80后”员工影响分析[J].经营管理者, 2013, (25) :136.
[3]李中斌.中小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模式研究[M].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9.
[4]于冬爱.人力资源管理柔性化——柔性管理的关键[J].人力资源管理, 2013, (11) :56-57.
3.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三
吴律师:
一家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我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一个月内迟到5次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前,我由于家中房屋装修,需要购买材料等曾有6次迟到。近日,公司据此作出了将我解聘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了工会。工会出于同情,以事出有因、处理过重为由,建议公司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可公司却我行我素,执意拒绝留我,并再次书面告知工会。我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本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责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近日也被驳回。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读者:张艳兰
张艳兰读者:
的确,公司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劳动者要想获得赔偿金,必须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本案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你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一个月内迟到5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却在一个月内6次迟到,且理由只是由于家中房屋装修,需要购买材料等,即并非具有正当理由,从而决定了公司的行为当属合法有效。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从中可以看出,“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的程序,并不等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工会审批,否则便属于无效,便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用人单位认为正确的,应当予以采纳;认为不能成立,则可以拒绝。正因为工会之所以不同意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你不同意和出于对你的同情,而认为事出有因、处理过重,并不是由于该决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且公司已经再次告知工会,也就意味着这并不能影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吴律师
下属部门擅自招聘单位能否拒绝支付工资
吴律师:
三个月前,一家公司的销售部在网上发布招聘启事称:受公司委托,招聘业务员10名,月工资为底薪1500元+提成。我们应聘并被录用后,至今没有领取到分文工资。面对我们索要工资的请求,销售部负责人以该部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可供支配的自主资金为由,让我们去找公司。而公司认为,招聘业务员是销售部为完成内部考评任务所擅自进行,并未向公司报告,也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公司既未与我们达成口头协议,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彼此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自然没有向我们发放工资的义务。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朱梅芳等10人
朱梅芳等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必须向你们支付工资。
一方面,你们与销售部的约定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分别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即虽然销售部的招聘没有得到公司批准,其以公司的名义发布启事乃至实施招聘,属于超越职权,事后也一直没有得到公司的明确认可,其行为的确构成无权代理,但这并不等于你们与销售部的约定便对公司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销售部的一系列行为属于经营活动之一,只要你们有理由相信销售部的行为代表公司,公司便照样难辞其咎。而从本案情形看,你们构成“有理由相信”:销售部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启事,公司应当知道却没有否决;在你们从事工作的三个月时间里,公司明知你们的存在却没有提出异议;你们不知道也无法真正了解到销售部系无权代理,之所以应聘并开展工作,只是根据外部表象认为其确实代表公司,即具有主观上的善意。另一方面,你们与公司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正因为你们与公司均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且你们已经执行公司对销售部所规定的规章制度,从事的销售工作属于公司整个经营的一部分,决定了公司不能借口没有与你们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而推卸责任。
吴律师
老人参与争抢免费礼品受伤商家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吴律师:
三个月前,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吸引顾客,促进楼盘销售,策划并举行了“千把遮阳伞,全城免费送”活动。71岁的我路过现场时,情不自禁地加入了争相领取遮阳伞的行列。可由于现场人多拥挤、场面混乱不堪,不到10分钟,我便被挤倒踩伤,并导致左骨股骨粗隆间骨折,共计住院治疗21天,花费医疗费用27000余元。近日,我曾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却不顾自身安全主动参与争抢,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只能自食其果。同时,我的伤情系他人所致,与公司没有直接关联,故即使需要赔偿,也只能找将我挤倒踩伤的人索要。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姚志英
姚志英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即其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你也必须自负主要损失。
一方面,公司难辞其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也分别指出:“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明确表明,只要相关管理人、组织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必须对他人(包括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参与而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公司事先应当预见现场可能会出现混乱局面,活动过程中也已经看到拥挤不堪,却既没有安排活动顺序,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甚至没有对参加的人员做出年龄限制,明显是对隐患听之任之,即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你所受到的伤害恰恰与此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你应当承担主要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也指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正因为你已年逾古稀,明知现场混乱,却没有考虑自身状况,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一味盲目参与等,是造成自身损害的主要原因,决定了必须减轻公司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情形,对你的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30%、你自负70%为宜。
吴律师
他人用伪造借记卡连续取款银行已用短信提示也应当担责
吴律师:
我持有一张银行借记卡。半个月前,我下午下班后,发现遗忘在家中的手机上,有银行发出的借记卡当日支出、消费的短信提示:10时33分21秒至17时02分09秒,通过ATM方式取款5次,转账2次,合计154000元;通过POS方式消费3次,合计123689元;余款仅剩1.33元。我当即到附近的ATM机上核查,发现密码也被篡改。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系他人用克隆的借记卡在外地所为。事后,我曾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但银行认为,他人第一次取款20000元时,其就已向我发出手机短信,我没有及时发现异样并挂失,只能对此后扩大损失自行担责,即其只能对第一次被取走的20000元承担相应责任。请问:银行的观点对吗?
读者:郦晓琴
郦晓琴读者:
银行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面,银行短信提示并不能引发客户及时挂失的法定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银行开通短信提醒义务,正是为了向客户履行账户变动通知义务,保障客户知情权。该内容虽然在客观上有助于客户发现银行卡是否被盗刷,但由于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决定了这一目的不可能导出客户在收到短信时必须即刻止损的责任。退一步说,即使银行在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合同中,附加了收到提示短信后不立即挂失,损失应由客户自担的条款,也因为属于加大客户责任、免除己方主要责任的格式条款,其是否有效也要根据该条款是否经过明确说明和提示来进行判定。如果银行没有明确说明或提示,依然不能就扩大的损失免责。同时,按照一般的生活经验推断,不会有人在发现借记卡被盗刷后,无动于衷、置之不理,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一些客户由于诸多原因,没有及时查看到手机短信,你将手机遗忘在家中,便是其中之一。如果苛求客户必须无条件的承担注意义务,无疑等同于要求客户务必随时随地关注手机短信,导致手机短信提示服务成为引起客户心理不安、生活不便的因素乃至累赘,明显具有不正当性。另一方面,银行难辞其咎。银行对借记卡信息具有绝对保密的义务,且必须保证借记卡的使用安全,可本案所涉借记卡竟然能被克隆、盗刷,表明银行未能尽到主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当然,鉴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即鉴于你对密码保管不善,是导致借记卡被盗刷的原因之一,也应分担20%左右的损失。
吴律师
未成年人能带刀防身吗
吴律师:
有些同学常把弹簧刀等刀具带到学校来,他们说是为了防身自卫,因为常有不良青年到学校门口骚扰滋事,但也有一些同学是因为受影视剧的影响,赶时髦扮酷。最近,学习开展了杜绝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可一些带刀的同学却和老师玩起了捉迷藏。那么,携带刀具是否违法,会受到何种处罚?读者:史航
史航读者:
将弹簧刀带到校园肯定是不对的,属于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实施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对未经许可携带管制刀具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人实施携带管制刀具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就应受到治安处罚;对不满14周岁的人虽然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众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不少就是因为随身携带管制刀具,遇到矛盾或纠纷时动辄捅刀子,以致被判刑入狱,不仅给他人造成痛苦,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教训深刻。所以,同学们还是不要以“自卫”为由携带管制刀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至于自卫问题,可以向学校或公安机关反映受骚扰的情况,相信学校和公安机关会采取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的。
吴律师
孩子捐赠爱心无价但行为无效
吴律师:
前不久,我儿子所在学校举办向贫困山区儿童献爱心捐助活动。我儿子在未征求家里大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家里一台价值5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偷偷拿到学校,然后捐了出去。我得知此事后,找到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某,要求拿回被捐的笔记本电脑。李某对我儿子向贫困山区儿童捐赠电脑的事实不予否认,但他认为此次活动是公益性捐赠,该捐赠行为已经完成,不可以撤销,故不同意我拿回被捐赠的电脑。请问:我儿子现年才11周岁,他的捐赠行为是否有效?
读者:叶梅
叶梅读者:
你儿子出于好心将家里的笔记本电脑捐赠给贫困山区儿童,其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他的这种捐赠行为如果得不到你的追认,那么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完全可以拿回你儿子捐出去的电脑。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该条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只能从事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超出该范围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如何判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根据该解释规定,实践中,法院主要根据行为与本人生活的关联度、行为人对行为的理解度、能否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社会经济环境、交易数额的多少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承上所述,结合你反映的情况,首先,你儿子现年才11周岁,在法律上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该捐赠行为与你儿子的生活并不具有关联性;再次,对于一个只有11周岁的孩子来说,5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应属大额财产,明显超出了他的智力范围。综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你儿子捐赠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因此你儿子捐赠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必须经过你追认,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但这是建立在赠与行为有效的前提下,你儿子的捐赠行为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当然就不存在撤销问题。
吴律师
夫妻离婚切莫忽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
吴律师:
我和向某是1998年结婚的,现有一个女儿。日前,我们的婚姻生活宣告结束,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严重分歧。
其中有处房屋是2007年因市政工程建设,政府部门与我们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调换合同得来的。当时的政策是按拆迁户人口数进行安置,我们因此获得了现在这套房产。我建议,将这套房产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折合成现金后,女儿也应当分得一份,却遭到向某的强烈反对。他认为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由我们两个人分割,是不能分给女儿的。
请问:我女儿是否可以与我们共同分割这套房屋的财产权?
读者:尹倩
尹倩读者:
我们先来纠正向某的一个观点,现在的这套房屋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家庭生活中,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常常处于交织形态,正常情况下没有人去区分。但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区别的。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包括夫妻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财产两类。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或者虽然没有共同创造但是该家庭成员有意愿将该财产作为家庭共有的,家庭共有财产归属于整个家庭,供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其功能是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家庭成员的生存与发展。狭义的家庭共有财产专指夫妻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一般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在许多人眼里,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肯定是对半分割,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也是拥有分割权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离婚后夫妻可以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但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说,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拆迁是按照原有住房面积来安置房屋,则一般不改变安置前后房屋的共有性质,但如果是按照注册人口来安置,同一户籍的其他成员就有自己的份额,这个房产就属于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离婚时双方既要保护好自身权益,但也不能忽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从尹女士在咨询中所介绍的情况来看,这套房屋是因市政工程建设占地拆迁,而按照拆迁户人口数进行安置的。按照这一实际情况,这套房屋并非尹女士与向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他们家庭重要成员的女儿是拥有这套房屋的财产分割权的。
吴律师
网店以格式合同言明“发生诉讼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效
吴律师:
一家网店在其系统中设置,凡消费者购物都必须先注册账户,注册账户时会显示《服务协议》,消费者只有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才能进入。《服务协议》中写明“所有消费者与本网店因购物引发的诉讼,均由网店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但并未作出任何醒目提示。三个月前,我看中一件商品后,因为《服务协议》条款太多而没有细看,加之如不同意也无法注册账户,便点击了同意。谁知,所购商品质量太差,虽经三次调换仍未能让我如意,我只好决定通过诉讼解决。可由于我距离网店住所地相距数千里,如果为了1900元损失而前往诉讼无疑得不偿失。请问:在已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我能否向我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读者:符丽萍
符丽萍读者:
协议所涉管辖内容无效,你可以向你地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也指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鉴于本案所涉管辖内容,是网店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也就意味着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网店的目的是否在于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网店是否“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而网店的行为恰恰与之相违:一方面,消费者通过网站购物,一般都是针对价格不高的商品,尤其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往往与网店相距甚远,网店之所以让消费者在发生纠纷之后,前往其住所地的法院诉讼,无疑是为了将额外的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等转嫁给消费者,减少自身的麻烦和责任,甚至是为了以此阻止诸如你一类考虑得不偿失的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这里所说的“合理方式”,是指以明确且显而易见的方式提醒,使消费者可以正常获悉与其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而网店在条款很多的情况下却没有作出任何提示,甚至消费者只有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才能进入,不仅明显违反职责,甚至是对消费者的强制。
4.老员工对公司意见建议 篇四
进行公开的奖励和惩罚。
激励措施的到位虽然不能说是员工责任心和积极性的原动力,但却是最有效的手段,如果员工都处于一种干好干不好都差不多的状态,企业实现宏伟的发展蓝图也无从谈起。公司领导应该不断地该批评的批评,该鼓励的鼓励,要树立好的典型好的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明确任务标准并切实执行,让员工时刻以一种负责任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工作,公司不接受任何关于任务未达成的借口。
目前公司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状态尚停留在“要我做什么”的意识阶段,而不是“我要做什么”,这种理念导致员工工作被动,缺乏创造力。并且在目标执行过程中,如果员工执行工作任务出现偏差或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领导是否接受借口和理由?因此,在目标执行过程中,目标什么时候能够完成?这个目标由谁来做?做到什么程度?(以上是我们目前做到的步骤),但是如果没有达成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以往公司在对待理由和借口上的宽容态度必将使我们的员工产生懈怠情绪或侥幸心理,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如果责任的氛围不够浓,大家遇到问题、遇到困难、工作完不成就找理由、找借口,很少去分析自己个人在这件事上到底应该负有多大的责任,出现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补救措施,今后应如何避免。只有以责任者的心态对待工作,我们的产品品质和人员素质才能得到切实地提升,所以公司的管理层不应该接受理由和借口,这样造成员工责任意识的淡保
公司文化的总结和提炼到几条公司精神。
公司文化应该是经过时间和经历来沉淀的,在文化理念的总结和提炼上,不应该存在领导“拍脑袋”现象,因为由几个人生硬总结出来的东西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不会被员工接受并认同。文化理念的总结和提炼,也不是属于某一部门甚至某一领导的责任或义务,这是一个需要全员参与的工程,应建立在广泛征集员工意见的基础上。
新的企业应该建立企业价值观(简单到几句话)、企业精神(简单到几条),其它的文化应该是在岁月沉淀中所形成的 具有自身特点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综合, 必须具有宏聚房地产公司的个性化。
5.员工对公司的建议工作辞职报告 篇五
从20xxxx年xx月至今,进入公司半年的时间,得到公司及水电家园项目部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各位同事。
在过去的半年时间,我在水电家园项目部工作的很开心,感觉项目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项目也学会了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分包员工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并在项目的半年时间里,利用项目给予良好的学习时间,学习一些新知识充实自己,并增加生活和工作的实践经验。我对公司和项目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非常感谢领导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凯悦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凯悦公司的一员感到荣幸。我确信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凯悦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并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xxx
6.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篇六
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征集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创造性和聪明才智,培养员工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合理化建议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集团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2.合理化建议受理的范围
集团公司员工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议。
包括:(1)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
(2)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
(3)新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议;
(4)业务往来、业务开发的建议;
(5)员工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培训方面的改进等合理化建议;
(6)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建议;
(7)企业文化建设、团队精神、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等;
(8)办公信息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9)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方面的改进建议;
(10)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议;
(11)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
(12)其他各项有利于集团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3.建议的申请
公司员工个人或集体有某项建议提出时,可以如下两种方式提交:(1)提交给所在分公司或部门负责人,由分公司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给总经理办公室,(2)如认为不方便提交给分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将为提交人保密。总经理办公室将从提交建议格式、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通过总理办公室初审合格后将员工建议提交给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
4.建议书的内容
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内容:
4.1 提交人基本信息:提交人姓名(可多人)、提交人所在公司或部门。
4.2 建议题目: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4.3 问题现状: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4.4 建议解决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4.5 预期效果: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收到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效果。
4.6 其他信息:包括反映问题所在的部门、提交时间、希望解决时限、分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意见(选填)。
5.建议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及职责
5.1 为保证员工的建议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公司成立“员工建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议评审委),建议评审委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的召集人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5.2 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5.2.1 员工建议的评议;
5.2.2 员工建议案评审标准的制订; 5.2.3 员工建议奖励等级的评定; 5.2.4 员工建议实施部门的确定; 5.2.5 员工建议实施情况的监督、跟进; 5.2.5 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等。 6.员工建议的评议(周期:每月一次)
总经理办公室在收到员工建议书后,认为合理化建议内容和格式符合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的,应在收件后三日内将建议送达建议评审委员会,每月日由总经办主任召集建议委员会成员对建议书进行评议。如因建议特殊,由分管副总确定评议时间和评议方式。
7.建议的奖励
7.1集团公司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经评审委员会审议,认为该建议的实施将对集团公司有以下方面改善作用,集团公司将对员工合理化建议提出者给予奖励。
7.1.1 对公司组织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7.1.2 对公司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效益者。7.1.3 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的。 7.1.4 对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者。
7.1.5 对于公司未来经营、技术创新,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7.1.6 经建议评审委审议同意的其它奖励事项。
7.2对前项的奖励,由建议评审委进行评议,确定奖励等级,给建议人员以下奖励。 评议纬度和金额:
8.合理化建议的评议结果
审委会收受建议书后,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分处理:
(1)合理化建议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集团公司现阶段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大,应予以否定,集团总经办退还建议人并说明情况。
(2)合理化建议提案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予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做些调整修改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应视为基本通过,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定稿,报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3)建议提案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又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有集团公司组织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4)建议提案经审议确认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分管副总汇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提案报分管副总审批后,审委会安排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9.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① 经评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经分管副总核准实施后,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② 实施部门在接到分管副总批准实施后,必要时需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③ 对某些需要分阶段实施的提案,应先进行试验性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在进行全面推广和实施。
④ 提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列出实施进度表,报分管副总审批后组织好实施。
⑤ 有关部门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若发现实施状况不佳应及时加以分析,如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建议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⑥ 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是实施失败,也不能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从中总结经验,特别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4、效果评审
① 每项建议案实施完毕,实施部门应根据结果,写出总结报告,实事求是的说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报审委会评审。
③ 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管理。8.员工建议评议纪律
8.1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呈送员工建议时,应去掉建议人的姓名,不得向委员会成员透露建议人姓名。
8.2 总经办在汇总评议结果时,不得随意涂改评议结果,统计结束后,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将统计结果呈分管副总批准。
9.下列建议不予奖励
9.1 各级人员对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项所作的建议;
9.2 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的;
9.3 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得的改进建议的;
9.4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励的。10.备注
10.1 建议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时,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10.2本公司各部门遇到问题或困难,需要解决或改进时,经分管副总核准后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的,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依本制度办理。
10.3 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并将建议整理归档。经批准给予奖励的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表彰。
7.债权融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及建议 篇七
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是企业获得外来资金的两种主要的途径。债权融资在融资成本方面更具优势,可以增加公司短期的现金流入,弥补资金周转问题。股权融资不需要支付固定的融资利息,是一种酌量成本,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调整股利分配政策,但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对原股东而言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对融资方而言,无论企业最后采取何种方式都会引起企业的资本构成变化,这对公司治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最终通过公司业绩水平体现。因此,合理的资本结构对公司和投资者双方意义重大。
由于公司不同的融资方式将会影响到公司剩余收益的分配、公司剩余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最终影响公司绩效。无论公司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融资会对公司的资本构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资本构成的变化对企业的治理效应有不可小视的作用,而企业的绩效水平又是治理效应最真实的反映。本文主要着眼于债权融资方式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与建议。
二、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对债权融资与公司治理等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债权融资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理论研究;二是债权融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三是债权融资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实证究。
张维迎(1996)提出中国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实际上是政府对企业股权的占有,这种资本结构存在投资主体错位的问题,导致在资格和能力上更具优势的投资人成了企业的债权人。通过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性、公司资金的筹集、实体经济的投机和金融信贷危机的研究发现,信息的不对称性完全极有可能引发企业在资金筹集过程中的反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阻碍了资本市场健康持续稳的发展,还会导致市场预期的迅速破灭与金融危机的出现。
陆正飞(1996)对企业负债水平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在考虑企业具有的既定的经营风险的前提条件下,负债水平的高低是由负债的利息、减税的利益、预期财务的拮据以及企业代理成本共同决定的。并得出负债水平与企业经营风险呈一定负相关性,经营风险越高负债水平应该越低,并为中国企业的适度负债水平应在50%左右。
忻文(1997)提出中国国有企业资本债务率高的真正原因是政府或银行没有继续坚持原先的商业约定条款,而非企业入不敷出的经济效益水平。了解决资本债务率高的根本途径在于明晰产权,将竞争市场的主体归还给企业,增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并发挥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制约作用。从根本上改变“预算软约束”,将国有企业的债务水平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张昌彩(1998)提出中国企业的资金筹集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自己的储蓄,具有一定的内源性。以国家为委托人的银行和企业是同源的,这也是引起公司出现高债务率的重要原因。并指出股权融资要想成为主导融资方式,在克服自身缺陷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建立兼并收购机制。
于东智(2003)认为公司的负债比例越大公司的绩效就越低,两者呈明显的负相关。同年,汪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债务融资能够促进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市场价值,但并不太适用小部分负债率高的企业。
综上所述,学术界从整体上认同了债权融资的公司治理效应,这也就意味着是间接认同了债权融资对公司绩效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债权融资对提升公司绩效水平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性。
三、经济新常态下的对策建议
公司作为经济发展的活跃动力因子之一,高效的公司业绩水平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方向,应对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格局、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势在必行,笔者将从公司债权融资对绩效水平的影响角度出发,试图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银企关系合理化,加强债权融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银行贷款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权融资中占有很大比重,在融资渠道中处于主导地位。由债权融资而产生的债务,主要是来自银行方面的,这些严厉的债务条款和银行专业化的监督对公司经营者有一定约束作用,不但可以减少股东的监督工作,而且还能使监督更加客观有效。
首先要将贷款结构进行合理化改造,防止债权人出现危险的消极状态;其次银行要保持资源配置决策的独立性,尽量不受政府强迫的干预,并加强对企业项目的筛选力度。
(二)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减少政府行政干预
企业债券的市场化是指取消政府对其不必要的行政干涉,让企业债券市场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发展空间,以发挥其在市场决策的经济效益。将上市企业不同的信用级别、不同的流动债券的风险溢价和流动性溢价综合利用起来,充分调动发行主体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是尽量简化企业或公司债券的发行审批程序和所需时间;二是;要提高企业发行申请的效率,缩短发行申报时间,并在政策上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给予支持;三是真正落实减少行政干预,充分给予企业债券利率强的生命力和灵活性,在债券市场上形成不同的利率水平。
(三)培育活跃的债券交易市场
建立一个成熟完善的债券市场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保证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渠道的通畅便利的必要条件,而成熟完善的债权市场与活跃的债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休戚与共。
适当的扩大企业债券的品种和市场,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对那些信用等级高、经济实力雄厚、经营业绩稳定的企业公开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的门槛,以期提高企业债券在市场上的流通性。
(四)建立并完善企业信贷评用体系
企业债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离不开资信评估机构的积极参加,能够公平规范地对企业、融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并完善的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来保证一个规范、统一、公平的行业氛围来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债权融资和公司业绩。
适当加快信用评估体系建立的步伐,合理制定统一的评估体系指标和评级方法,争取早日实现对债券交易市场上的发行主体进行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与有效监督。必要时采取一些强制性的评级方式,通过法律手段让信用等级公众化,对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债券从严审批,防止垃圾债券混入市场。
参考文献
[1]杜莹,刘立国.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1997,12.
[2]陆正飞.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6,8.
[4]忻文.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J].经济研究,1997,8.
[5]汪辉.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公司治理与市场价值[J].经济研究,2003,8.
8.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八
关键词:员工队伍;企业文化;要求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进步,企业员工队伍的年龄、思想、教育水平等都会出现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严峻的挑战,迫使企业文化建设必须改进和完善措施与方法,适应员工队伍变化提出的新要求,以便于能够增强企业文化建设水平,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符合其需求的精神食粮,为员工的工作与发展创造更好的氛围和条件。
一、新时期员工队伍变化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尊重员工主体性的要求
新时期,企业员工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八零后已经成为企业员工队伍的主力,八零后这一群体是我国第一代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现在正处在青壮年最好的阶段,独生子女政策让其从小就产生了自我为中心的思想,主体性比较突出,不愿意被动的参与漫无目的的文化活动,希望自己的主体性得到充分的尊重。而现在,很多企业在文化建设上大多数是从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进行,在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等方面,是由负责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或管理者做出的决定,在决定做出之前很少询问员工的意见,这样做一方面会引起员工的不满,认为自己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在文化建设上自己的主动性无法得到发挥,最终挫伤员工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决策者在决策的过程中没有了解员工的需求,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与员工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极大的影响到文化建设的效果,也影响到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二)适应员工文化层次的要求
伴随着教育的快速发展,多数企业员工队伍的文化层次有了明显的提升,在一些企业当中专科、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占了很大一部分,员工的素质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文化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的提升,已经不满足传统的文艺晚会、演讲等形式的文化活动,而是希望有更富有创新的文化活动。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文化建设当中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一味的以传统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没有适应员工文化层次的变化进行创新,导致文化建设活动的效果差强人意。当然,从员工的角度来讲,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与他们的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更愿意开展对他们工作和生活有促进作用的文化活动,传统的企业文化活动,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文化活动很多无法满足员工的新的文化层次要求。
(三)员工文化个性化需求
此外,在企业员工队伍的发展当中,很多企业的员工的年龄结构逐渐年轻化,尤其是对学历、能力比较高的高科技企业。形成了老年、中年、青年逐渐递增的特点。而青年职工的文化需求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特点,简单的来说不同的员工文化需求差异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文化建设无法达到多样化的需求,员工文化的个性化需要就无法满足。这一点在八零后、九零后的年轻员工当中表现的更加明显,他们的学历层次比较高,从小接触了很多不同类型的文化娱乐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不同的爱好,很多人上学的时候都是班里的文艺骨干,如果企业在文化建设上不尊重其个性化需求,很难吸引他们参与文化建设,也会极大的影响文化建设的效果。
二、新时期员工队伍变化对企业文化建设
(一)引导员工参与企业的文化建设活动
员工企业企业的主人,自然应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如果将员工片面的当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参与者,而将企业的管理者作为文化建设的主体,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企业在文化建设上,要积极引导员工参与,使员工真正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体。第一,要引导员工参与文化建设的决策,让员工自己决定企业文化的发展,比如说定期召开员工企业文化活动座谈会,让员工针对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问题等提出相应的意见,整合员工的智慧与力量为企业的文化建设服务,对员工提出的建议,企业领导要认真了解,对一些比较先进的、可操作性的建议,可以在文化建设上尝试。第二,领导搭框架、员工填内容,引导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不是将文化建设的主动权交给员工,员工毕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站在企业战略发展的角度来审视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这就要求企业领导要把握好文化建设的大方向,在勾画出文化建设主题的基础上,让员工在主题之下,为文化建设添砖加瓦,这样既能保证企业文化建设能够与企业的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又能引导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尊重了员工的主体性,对破解当天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企业文化建设应该以服务员工为主要目标,企业文化建设当然是为企业的发展服务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文化建设要想为企业发展服务,除了通过产品、服务直接影响消费的外在文化影响力之外,只要通过文化建设,作用于员工,发挥其内外影响力,这就意味着,企业文化建设在内部上,必须明确为员工服务的目标,为员工提高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工作实效性服务。
(二)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措施的质量和层次
有句话说的好艺术没有高雅之分,只有人民喜欢与不喜欢之分。企业文化建设却有高低之分,其评判的标准就是能否适应员工队伍的发展要求,能够满足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这就要求企业在文化建设当中必须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的质量与层次。一方面,要将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到企业战略的角度,将文化建设与员工的发展、企业战略的执行等结合起来,将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润滑油来使用,将文化建设的内容与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结合起来,鼓励员工创作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文化活动,比如说反应员工日常工作的小品、反应职工心理的相声等,这些文化创作符合一定的艺术特征,通过创作能够让员工将自己的工作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让二者在发展上形成良好的互动,通过文化活动来激励员工、娱乐员工、引导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思想与态度,改变一些员工懒惰、功利思想,从而让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保持一致;同时,这样的文化活动对员工来说也是一种挑战,非常符合年轻员工敢于挑战自我的性格特征,也尊重了员工的主体特点。另一方面,文化建设既要喜闻乐见,又要与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除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之外,教育活动、中央的文件精神学习和宣传,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点,不能单纯的注重前者、忽略后者,实际上后者应该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当然这里不是单纯的学习,而是能够让员工从自身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这些文件精神,将其与自己的工作、思想结合起来,达到促进和影响的作用,企业在文化建设当中,必须带领员工形成学习文件精神的良好习惯,在学习的基础上将其通俗化、具体化,转化为企业具体文化内容。比如说在社会主义核心思想的学习当中,企业可以将其编辑成一首歌曲,让员工作为创作者进行创作,在创作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作品,创作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达到创作与学习双赢的目的。
(三)利用员工的个性提高企业文化的创造力
八零后、九零后已经成为企业员工队伍主力军的情况下,他们的个性、文化活动能力,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文化建设当中必须发挥八零后、九零后文化建设的骨干作用。比如说开展青年职工企业歌曲创作大赛活动,鼓励具有一定的创作能力的青年员工,自己或者组合的形式进行创作,当然老青年也可以积极参加,在众多优秀作品当中选择出最能反映企业文化精神和风貌的歌曲,作为企歌进行宣传,让歌曲成为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动力。同时,要满足员工个性化需求,文化建设活动的内容上实现多样化,比如说企业可以鼓励员工自己成立文化娱乐活动小组,小组设立小组长一名,经常性的带领员工开展小组成员共同喜欢的文化娱乐活动。比如说可以成立斯诺克爱好者小组,定期举办斯诺克大赛,让所有的喜欢斯诺克这项运动的人都能积极参加。小组文化活动的形式,满足了员工个性化需求,是未来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方向。
总之,新时期企业文化建设中必须以员工为主体,充分尊重员工的主体性、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文化建设服务,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 辛杰.企业文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领导风格与高管团队行为整合的作用[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4(06).
[2] 王艳,阚铄.企业文化与并购绩效[J].管理世界,2014(11) .
9.对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篇九
一、熟悉图纸,变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精心施工,科学管理,编制周进度计划,审查复核班组料单,贯彻技术交底。
二、过程中遵照各项施工工艺,进行质量控制,做到跟班作业,班前喊话(质量、安全),工序交接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合格后交项目部,认真整改来至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监理意见,对存在的各项隐患通病,在要求时间内检查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长会议,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先教育后上班,不得使用未成年人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非机电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触碰机具,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到位,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每周组织检查机电情况。
四、工完料净,场地清,各种材料分类整齐、并安全堆码。宿舍、厕所干净卫生,搁物有序,有各种应急预案,夏天做好防暑工作,准备好中成药,做到文明施工,卫生环保,组织消防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关心工人健康,有病回家就医,夜间有人值班。
五、配合社会管理及项目部各项工作开展,同心同德,牢固树立工地就是家的概念,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勇于管理,敢于管理,管理出效益,坚决践行:质量是生命,安全第一,兑现工期承诺,工作于细微处。
10.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建议和期望 篇十
如今房地产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当公司竞争环境更加激烈,除要求公司“埋头拉车”追求卓越之外,还须“抬头看看”做好自已的战略规划。因此经营战略、发展战略、竞争战略、合作战略、品牌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人力资源战略„„等等“抬头看看”和“把握机会”便成为目前的日常工作内容之一。
但现实情况是,现在公司把战略管理仅仅当成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少数人参与的精英主义”,而造成执行力差的结果。因此,公司战略的管理必须走向“全体员工参与的群众主义”,不成为纸上战略,才能真正让战略发挥出它的威力,这便是公司战略的执行,强有力且方法适宜的执行。因此我认为需要定期召开员工大会,参与人员为各部门员工(后勤除外)。
有关战略执行的观点在国内的实践也不少,如企业资源规划、流程再造、企业核心能力等,还有最近两年在国内渐近普及的平衡记分卡,其共同之处就是告诉我们战略的执行必须有为“价值链”服务的内容并对其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具体到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到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体系、薪酬体系、人员的选育用留评,还有企业文化等内容。
一、对企业文化建设的看法:能为战略执行输送价值观认可程度较高的员工。企业文化通常是公司过去的理念沉淀、现在的行为准则、未来的继承内容,因此企业文化对战略的执行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其核心内容:价值观。某一战略执行,具体到某一员工可能是一个任务,而员工从心底里认为这一任务需要付出的行为和自已意识深处的价值判断存在茅盾时,战略的执行便会打一次折扣。对人力资源管理而言,宣传并引导员工认可公司价值观、建设并维护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便成为其主要内容之一了。首先是在人才选拔阶段,确保选拔出同公司价值观念一致的人才,至少保证80%的员工一致;其次是新员工入职培训。当然公司前辈们的言传身教、全体员工大会等都是有关企业文化宣传和引导的有效方式。因此,当高层管理即使制订了很好的战略,而中层管理、基层员工不能“正确的做事”,有必要首先想一想公司是不是在价值观方面出现了分歧;反之,良好的企业文化及其推行体系将为公司战略的执行解放思想包袱,扫清前进障碍。
二、对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体系设计的看法:能为战略执行提供与之匹配的组织职能建议。
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已不再是一成不变的事,三至五年一变的情况已是过去式了,在公司快速发展和扩张期,有时一年一变、两变甚至三变,大的方面有公司治理模式的调整、部门的设立或变更,小的方面有岗位的增减、人员的变动引起的职责调配等,这此都离不开组织职能的重新定义与梳理。
比如,公司决定进行内部业务的重组,以加强在某一领域的专业化(例如工程部,缺乏资质高的人才),在此战略公布之前,就应确定新的组织架构和一把手及副手的人选,从而一把手选部门、部门选员工,不但应留的人留下了,该走的人也走了,既起到优化人才的作用,又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转。如果战略公布前,组织机构未定,关键人员未定,此经理与彼经理前途未卜,又怎能顾及眼前的工作?更不用说一般员工。前期确定结构和一把手重要,后期选择骨干和优秀员工,厘定职责体系也很重要,这些方面如果有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建议和监督实施,那么整个重组将会从容的多、有效的多。集权性的事务管理向分权性的事务管理抑或相对分权管理调整,组织职能的重新设计必将为战略的执行起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三、对薪酬福利管理的看法:能为战略的执行提供适宜的激励组合建议。
薪酬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现金的部分,也有与职务相关而特有的非现金部分。在不同的公司生命周期,应适用不同的组合,以达到激励作用,如公司初创至成长期,可采用高于平均行业水平的工资,聚集人才促进发展;在公司成长至成熟期,可采用中等水平的工资和奖金,稳定发展以求利润;在成熟至衰退期,可采用低于平均水平的工资和以控制成本为主的奖励,退出或平稳过渡到其他产业。
建立以比能力和比业绩为核心的薪酬体系是解决内部公平的关键所在。它不像一般工厂计件岗位那样易于核算劳动创造的价值,但也要说出职位平级(工程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特别是数个董事之间为什么工资相差这个数,就给职位评价体系、能力评价体系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带来巨大的挑战。工资方面不能做到彼此相对公平,奖金方面不能体现各自业绩,这对公司士气和员工的工作热情的影响尤为值得关注,因为当问题出现后很难找出问题的症结是出于此。
从战略执行工具平衡记分卡之四个角度内在因果关系可以看出,解决好这些问题,尽量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是确保公司绩效水平、战略得到良好执行的最基础要求之一。
四、对人才招聘的看法:能为战略执行招募到合适的执行人。
人才不好招,工作不好找,这是现今供需茅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现公司存在浮燥,比如,用人的衡量标准,从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个性特质等,有的非得用这个标准去套而且要求特高;有的初试人与复试人面试标准差异太大或变来变去。
因此,建立以任职资格为基础的岗位价值评价体系和员工能力评价体系,关注公司项目发展并据其特点做好人才规划,对人才供应市场保持高度关注并和中介建立融洽关系,才是对招募到合适人才的根本保证。
五、对员工培训的看法:能为战略执行培养一定数量的后备力量。
现在公司严重缺乏工程类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而这短缺也是是许多公司特别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最容易也最经常遇到的问题,当公司购并一家公司需外派管理人员、当公司新上一项目准备启动、当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提干”,公司现有人员比来看去,总觉得存在不足,对外招聘中高级管理人才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但难找而且成本较高,且有许多顾虑。(资料来源所重视。
11.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十一
关键词:供电公司;思想政治教育;意见
思想政治教育是供电企业养育并且留住自己人才的必要手段。在供电企业完善自身的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于处理企业内部矛盾及各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并且对企业能够和谐健康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供电企业能够为企业员工起到指南的作用,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概念,这项工作能够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对企业施加积极的影响,来保证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目前供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需求
1.更加关注物质利益
在大环境下,大部分电力系统职工的收入虽然普遍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但职工仍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更高的经济收入。根据调查显示,一线职工在企业各项制度完善后,他们比以前付出了更多的劳动,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但是工资却没有太大的变化,很多福利也因一些因素消减掉了,很多人都对这种状况有看法,并且极大的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由此可见,实现经济利益是职工的普遍要求。
2.工作职位保障的忧虑
供电企业职工由于职工性质不同分为全民、劳务、农电三种。对工作职位最忧虑的一般是劳务职工,他们待遇水平低,从事相对简单的工作,很容易就被替代,身份上的尴尬造成了对其职位的担忧。从事技术岗位的职工由于技能要求问题所带来的担忧,如农电工,单位有技术考核不过关就面临下岗威胁。特别是从事安全生产的,只要发生安全问题职位就面临动摇危机。企业对学历有硬性指标的,督促职工提高自身学历,如不能按时达到就面临被淘汰的危机。
3.安全文化建设的需求
对于从事抢修工作的农电职工,他们的工作地点一般都在农村广袤的土地,相比城区抢修人员,其地形复杂,条件艰苦,任务具有艰巨性和高危险性,在处理突发电力状况时,他们对工作中的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更渴望得到保障。从事输变电的职工则需要按照技术操作安全规范进行工作并加强学习,保障自身安全。
4.实现自我价值的诉求
基层职工很希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他们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休息并参加锻炼,拥有一个健康的身躯。他们希望有机会去学习跟自身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在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上,传统上都是师傅带徒弟1带1式培训,缺乏系统性,很多新来的职工都希望能得到系统性的,针对性强的技能培训,他们带着极大的工作热情,希望能最快速度掌握技能,实现自我价值。
二、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考
1.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员工成长成才。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前提是要先了解广大员工的实际问题,通过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积极关注企业员工的生活经济情况,家庭教育情况,从企业员工在生活上的困难入手,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样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关心才能产生企业凝聚力,工作时会更加认真并认同自己是企业的一份子。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后第二步开展工作则要开展一些活动如技术比武,师傅带徒弟比拼一些良性竞争活动来促使员工努力提高自己成长成才。
2.加强培养动态化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所以企业需要一支有持续战斗力的队伍来实现这项工作。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加强供电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使员工在生活上,工作中都能积极的面对难关,克服难关。所以培养一只动态化的队伍对于企业的稳定有着难以估量的意义。
3.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
在基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先要坚持领导讲廉的形式,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应定期开展讲授党课,廉政课,开展党性教育。其次开展专题报告课,邀请专业人士作专题报告,结合一些实时案例进行剖析,对全体干部职工产生警示作用。再次可以组织观看专题宣教片,利用影视资料的正反典型加深大家的思考并警惕深思。行政组织部门可以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小品表演、诗歌朗诵等,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吸引力。
4.努力实施多元化教育方法。
为了防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化,供电企业应建立工人反映意见和建议的动态信息反馈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及时收集工人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开大会的形式来解决问题解答疑问并对提意见和建议的行为进行鼓励。并且要多渠道的进行调查和收集工人们反映的普遍问题,并要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具有集体性质的问题及时解决,积极为工人排除困难和焦虑,使其安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要细致化的进行,建设企业文化凝聚员工,开展多项活动贴近员工,培养企业员工的企业向心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及思想道德情操。使员工多方位的参与到企业活动中来,加强自身荣誉感,多方位接受企业的培养。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呈现多元化发展。
总而言之,对于供电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在大的方针上总体不变,以人为本,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贴近员工的内心,把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很突出的位置,才能从根本上防微杜渐一些深层次问题,如腐败、渎职、沾染不良社会风气等现象。建立一支有持续战斗力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形成一种系统化覆盖化教育模式,通过综合治理产生的教育合力使供电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的加强和改进,切实提高供电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的总体政治素养,使干部职工一起为企业献计献策,团结一心,从而使企业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员工对公司管理建议 篇十二
一、 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的 形成原因
(一)人力资本理论。所谓人力资本理论, 顾名思义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及其在接受教育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表现为蕴含于人身上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而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正是综合了“人”的管理与经济学 的“资本投资回报”两大分析维度,将企业中的人作为资本来进行投资与管理, 并根据不断变化的人力资本市场情况和投资收益率等信息,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从而获得长期的价值回报。
与之相对应的高管与员工作为人力资源,在学历、经验、能力、对公司作出的贡献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各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 即将其作为资本进行的投资不同, 因而产生的资本回报不同, 具体则体现在高管与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上。高管,即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这些人大多拥有较高的学历, 丰富的工作和管理经验。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协调管理,亦或是判断决策, 他们都拥有普通员工所不具备的过人之处。高管人员的作用 在企业的经 营活动中是无 可替代的,同时,他们也需要肩负着企业发展的重担,对企业的未来负责。目前,企业多以人力资源的绩效考核来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高管由于对企业的贡献较大,绩效考核较为突出,因此他们的薪酬会比普通员工的薪酬丰厚。
(二)锦标赛理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所组成的执行机构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高层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进而与董事会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在有关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理论中,锦标赛理论被广泛的认同与采纳。这种理论通过加大执行机构负责人同其他高层管理成员之间的薪酬差距, 来降低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控成本, 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相连、目标一致,最终提高公司绩效。锦标赛理论形成的薪酬差距不仅能够激发企业内部的高管与员工付出更多的努力,还有利于吸引市场上优秀的人才,使社会资源达到最优配置。
(三)社会现状。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贫富差距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公司内部的薪酬差距实则为整个社会现状的一个缩影。在这一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开始建立,并臻于完善。但是,发展不平衡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大特征。其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全, 使得相关制度体系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具体而言,企业薪酬制度与监督制度尚不完善, 并由此导致了企业内部权力分配不均。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是将集中于国家的权力下放到企业自身,使企业能够进行自主化管理。但是, 相应的薪酬制度和监督制度并没有完善和有效的实行, 导致了一些企业管理层借所谓的激励制度为个人谋求利益,侵占员工权益, 从而导致普通员工与高管的薪酬差距被不断拉大。这也是导致高管与员工的薪酬差距过大的原因。
二、 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的 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样本统计结果显示, 我国目前高管与员 工薪酬差距 的平均值为12.83倍左右 ,最大值可高达1 636.25多倍。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影响 这种差距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本文仅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研究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股权性质。通过上述结果 ,可以初步了解到影响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的影响因素。根据国有企业与非国 有企业薪酬差距的不同, 可以得知企业的控股股东的性质影响了企业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的差距。国有企业员 工所能接受的薪酬差距要低于非国有企业。具体分析其原因,其根本区别在于激励制度的不同。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面临的“代理成本”的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虽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 好途径, 但是鉴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 使得这一解决办法在实施上就存在一个如何保证国有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问题。国有企业引入该 机制,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经营者无偿或以低成本获得企业股权, 拥有企业资产。在此过程中就伴随一个所有权从公有向私有转换的过程。因此如何既保证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性 质, 又能有效激励经营者使国企激励待遇具有竞争力,这就存在一个问题, 即股票授予数量的限制问题。当激励制度中的奖励受到了限制, 高管与员工之间的差距也就受到了限制, 这样一来, 国有企业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便小于非国有企业的差距。此外,国有企业激励制度的形式化问题普遍存在, 非国有企业虽然不能保证绝对公平,但是还是会更加注重效益。
(二)经济地区。东、中 、西部公司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的不同, 也说明了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影响了员工与高管之间的薪酬差距。我国的经济 区大致可以划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 其中东部地区背负大陆, 面临海洋, 地势平缓, 有良好的农业生成条件,水产品、石油、铁矿、盐等资 源丰富。优越的地理位置、开发历史悠久、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较高、 技术力量较强,使东部地区的工农业基础雄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中部地区位于内陆,地理上承东启西,北有高原, 南有丘陵, 众多平原分布其中, 属粮食生产基地, 能源和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 占有全国80%的煤炭储量,重工业基础较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 地势较高, 地形复杂,高原、盆地、沙漠、草原相间,大部分地区高寒、缺水, 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因开发历史较晚,经济发展和技术管理水平与中、东部差距较大,但国土面积大,矿产资源丰富,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由于所处地理环境不同,地区间的文化差异以及开发时间的早晚, 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同, 使得同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相比,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 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开放, 更能够很好地接受较高水平的薪酬差距。
(三)行业领域。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差异存在于各个行业领域, 不同行业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异不同。近10年来 ,我国的收入分配总体趋势是从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 型行业和新兴行业倾斜, 某些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更是高的惊人, 不同行业由于其行业特征差异产生的员工薪酬差距越来越明显, 其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也不同。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行业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异普遍高于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 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特别是金融行业, 其巨额高管薪酬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
(四 )垄断性质。所有制性质也是影响 职工收入与薪 酬差距的重 要因素。在当前薪资水平直接与企业业绩 挂钩的制度下 ,资源性、垄断性 国企的员 工薪资水平明 显高于其他国 企和非国企员工。相对于非垄断企业, 垄断企业薪 酬差距与企业 绩效的相关性相对较弱, 在非垄断企业中,企业内部 薪酬差距与企 业绩效是呈 现倒“U”型关系的,而在垄断企业中,这一关系并不显著。
三、 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如 何影响公司业绩
早在1985年,西方学者就开始研究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问题, 并提出了“经营者报酬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这一阶段的西方学 者主要将公司业绩、经营规模、高管薪酬以及高 管的个人特质 作为研究对 象。接下来学者开始分会计指标和市场指标来研究不同指标下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关系。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 学者们更是从多角度研究诸因素对薪资—业绩敏感性的影响。
在我国, 随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出台,上市公司普遍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激励制度, 这一举措将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同时, 也将国内学者的目光吸引到高层内部薪酬制度的研究领域。有关高管团队薪酬差距的衡量, 以往的学术研究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第一种,高管团队的薪酬差距=高管团队的最高年薪-其他高管的平均年薪 (曾思琦, 2007);第二种,高管团队的薪酬差距= Ln (CEO层级的平均年薪-非CEO层级的平均年薪)(鲁海帆,2007); 第三种,高管团队的薪酬差距= Ln(总经理的年薪-高管团队的平均年薪)(张正堂,2008)。
由此可以看出, 目前国内学者对员工之间薪酬差距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高管团队内部,研究面较窄。因而,我们此次的研究面向的是更广大的员工群体,进行更全面的研究。
根据斯塔西·亚当斯提出的公平理论, 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 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 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而这种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并进一步影响企业的业绩。2013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已经披露完毕,上市公司高管的“天价”薪酬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据统计,2013年全部上市公司高管的年薪总额高达122.3亿元,相较于2012年,2013年央企上市公司总经理人均薪酬77.3万元,上涨4.33%, 将近70%的上市央企总经理薪酬低于平均值。而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869.7万元, 不但夺取了央企总经理薪酬之冠, 而且在所有已披露上市企 业总经理薪酬 中也居于首 位。麦伯良2012年也曾以998万元年薪居央企总经理之首, 连续两年蝉联央企“打工皇帝”。事实上,麦伯良年薪已连续4年超过500万元。据年报显示,麦伯良2010年、2011年的年薪分别为596.22万元和957.74万元。2010-2013年中集集团净利润分别为28.51亿元、36.59亿元、19.30亿元和26.34亿元。
图1、图2分别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高管与员工的薪酬差距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国有企业的薪酬差距比变化不大, 但是在民营企业, 薪酬差距的变化十分显著 , 从2003年的71.8倍到2010年的585.9倍,持续高速增长了7年, 后两年才有所下降,但是仍然保持在245倍。根据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情况, 高管薪酬整体呈上涨趋势, 民营企业的涨势尤其显著。但是,这些高管的薪酬并未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 部分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仍旧 发给高管巨额 薪金甚至加 薪。通过2012年业绩下滑幅度最大的50家上市公司发现,50家公司中有28家公司的高管薪酬不仅没有下调反而集体上涨, 其中还有亏损几十亿的公司高管薪酬同比增长高达36.7%。这样的事实让我们不禁产生质疑, 高管薪酬是否能恰当反映其实际价值,高管与员工的薪酬结构是否合理, 高管薪酬是否 已经与企业绩 效无太大关 联。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合理定价成为企业决策机制的当务之急。本文所研究的高管包括执行董事(含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薪酬总额仅包括货币薪酬部分。
1.因变量。本文的研究内容是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合理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因此选择公司业绩作为因变量。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业绩情况, 我们选用ROE即净资产收益率来表示公司业绩。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 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该指标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该指标越低,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获利能力越弱。该指标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种是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另一种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出的指标含义是强调年末状况,是一个静态指标,说明期末单位净资产对经营净利润的分享,常用于确定股票价格或分析每股收益指标。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出的指标含义是强调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 是一个动态的指标, 说明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利用单位净资产为公司新创造利润的多少。它是一个说明公司利用单位净资产创造利润能力的大小的一个平均指标,该指标有助于公司相关利益人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因此,我们选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自变量。高管与员工的薪酬差距都是采用绝对薪酬差距指标。其中, 员工薪酬是指公司全体员工中除高管之外的员工。高管总薪酬中的高管则包括执行董事(含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员工的平均年薪=公司支付 给员工以及为 员工支付的 现金/(员工总数-高管人数), 高管的平均年薪=高管的年薪总额/(高管总人数-未领薪的高管人数)。
从图3、图4可以看出, 近十年来, 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都在逐渐上涨,高管薪酬涨幅普遍大于员工薪酬, 民营企业薪酬增幅普遍大于国有企业薪酬增幅。对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差距与ROE进行Pearson相关分析,得到表1、表2。
由表1、表2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和国有上市公司的ROE与高管薪酬/ 员工薪酬在.01水平(双侧)上均呈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员工与高管的薪酬差距对公司绩效起积极的正向作用, 且较大的薪酬 差距更有利 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因此,应保持员工与高管间适度的薪酬差距,这一结果符合本文的锦标赛理论预期。在开始的假设当中,本文认为员工对于报酬分配的公平与否做出判断,而这种公平感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并进一步影响企业的业绩。当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过大时,员工会产生不公平感并降低工作效率,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然而研究结论恰好相反:高管团队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不仅没 有带来员工强 烈的被剥削 感或不公平感,反而成为激发他们不断努力争取高绩效的动力,这表明在高管团队与普通员工之间,薪酬差距对公司绩 效带来的激励 效应超出了 它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见,根据我国现代企业的实际情况,锦标赛理论更有适用性,因此企业应该合理制定高管和普通员工的薪酬,保持合理的薪酬差距,并倡导员工之间公平、良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不同性质的控股股东,不同水平的经济发展都会影响员工与高管薪酬的差距,影响着人们对 于这种差距的 接受程度。 而人们的接受度、认同度又继而影响了个人乃至团队的 工作效率 , 从而影响 企业绩效 。因此, 企业的员工 薪酬与高管薪酬差 距, 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 、所处的经济地区进行合 理规划, 制定适应企 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员工激励制度。
四、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 我们发现,企业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差距的设置应当视企业自身的性质而定。通过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研究,我们发现,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差异虽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国有企业可以设置相对小的薪酬差距;通过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研究我们发现,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差距对企业的影响十分显著,非国有企业可以适当的拉大薪酬差距。中部、西部地区企业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 距要小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只有这样,适应企业性质与自身发展的员工薪酬与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差距才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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