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合同(共12篇)
1.幼儿园教职工合同 篇一
幼儿园教职工劳动合同
一、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三、聘请待遇:
每月()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四、其他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践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同学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6.甲方在工作每月底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未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幼儿园教职工合同 篇二
日前, 一单位人事专员张小姐就为此感到困惑。
据她介绍, 他们公司有一名技术工, 其合同于2010年12月底到期后, 公司给了他一份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并明确告知他, 公司将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他续签。但该员工提出, 他已在公司工作了4年, 收入一直没增加, 希望企业能给他加薪500元, 使其月收入达到3000元。公司人事表示可以向领导反映。后来公司领导同意给他增加工资, 但只加200元, 于是该职工拒绝了公司的续签要求。
那公司是否要给补偿呢?该职工和公司产生了争议。职工认为, 他是想继续做下去的, 是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导致双方签不成合同, 故责任在公司, 公司应该给他经济补偿。而公司认为, 不论多少, 公司已同意加薪, 现在是职工的要求太高, 公司不能满足而导致他不愿意续订, 故不用付补偿。后来, 该职工又提出, 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其要求, 应在合同到期时就退工, 现在让他多做了十几天再退工属于解除, 仍需支付补偿金。
这起争议主要涉及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第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该法条可以看出,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取决于两个前提:一是单位确实没与职工订立过书面劳动合同;二是未订合同已经超过一个月, 因为这“一个月”, 就是大家通常理解的“协商期或免责期”。公司未与该职工订合同期只有十多天, 还没达到法律规定时间。第二, 现在由于工资增幅没达到员工的心理价位, 故员工拒签合同, 此时单位并非只能被动等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赋予了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权利, 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订的, 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该公司作出终止的决定是合法的。也就是说, 当员工拒签时, 单位只能容忍一个月, 对一个月的期限届满前仍拒签的, 应当及时终止。但有一点还是值得注意的, 职工选择不续签是他的权利, 并不构成违纪, 单位还是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三, 此种情形下的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也就是说, 单位同意续订而职工不续订, 而这种不续订的背后也不是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报酬待遇的, 那单位不用给任何补偿, 本案就是如此。所以HR们一定要把握好新问题, 尤其是注意不能超过一个月后再终止, 因为过了这个时间节点, 单位就将陷入被动。
3.幼儿园教职工合同 篇三
2013年2月,某公司招聘文秘人员,要求为女性已婚已育。小张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已婚并已生育,但她实际上并未生育,后小张应聘成功并签订3年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小张生育一子。某公司以小张在人职登记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导致公司在被欺诈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于2014年10月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分析
一、用人单位能否对女职工设置招聘条件为女性已婚已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等不同而受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如果能够证明该岗位为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岗位或者工种的,可以设置排除女职工的招聘条件。某公司招聘的文秘岗位很明显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岗位或者工种,也与是否结婚或者生育没有关联性。某公司在招聘时,可以就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设置条件。但劳动者的婚育情况属于个人隐私,不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用人单位以此为录用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构成了就业歧视。因此,为保障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利,某公司不得将女性已婚已育作为招聘条件。
二、劳动者是否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婚育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某公司在招聘时,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享有知情权,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查和询问;劳动者也有如实说明上述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本人情况的义务。但劳动者的婚育情况显然与履行劳动合同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某公司在招聘小张时调查婚育情况,小张有权拒绝回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此类问题。
三、女职工隐瞒婚育情况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构成欺诈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出于女职工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特殊时期不能够提供正常劳动考虑,不愿意招收女职工。而用人单位即使要录用女职工,也只愿意招收已婚已生育女职工。主要是认为已生育妇女相比未婚女职工,再生育的概率相对不大,使得用人单位在录用女性劳动者后可以享有较长的劳动用工期。由此迫使女性求职者往往隐瞒自己未婚或者已婚但未育的情况,而虚构自己为已婚已育,以达到能够就业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欺诈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劳动合同为手段,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下面就小张隐瞒婚育情况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是否构成欺诈行为进行分析认定:第一,小张明知某公司要招聘已婚已育劳动者,为了能够被某公司录用,主观上有隐瞒已婚未生育事实的故意。第二,小张在客观上实施了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已婚并已生育的行为,掩盖了其实际上已婚但未生育的真实情况,向某公司作出已婚未生育的意思表示,发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约。第三,某公司要求招录的文秘岗位人员条件为女性已婚已育,但因小张隐瞒已婚未育事实的行为,某公司对与小张订立劳动合同产生错误认识,违背真实意愿作出与已婚未育的小张订立劳动合同的错误承诺。第四,某公司招聘文秘岗位劳动者可以将学历、职业资格、身体状况和工作经历等与工作相关的条件列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关键性事实,但某公司将女性已婚已育列为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歧视。某公司既不享有将文秘岗位招聘条件限制为女性已婚已育的权利,也不享有应聘文秘岗位人员为女性已婚未育即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某公司限制订立劳动合同条件为女性已婚未育行为不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第五,小张在隐瞒已婚未生育事实与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有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同时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实际能力,小张不存在通过隐瞒未育事实获得不法利益的目的。某公司不能证明小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也不能够证明小张存在不胜任工作的情况。综上所述,一方当事人实施的欺诈行为,应当实际上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出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考虑,对于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应当给予相应惩罚,确认因欺诈而建立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另一方当事人并没有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当事人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也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张在求职时隐瞒已婚未生育的情况,故意告知已婚已育的虚假事实与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违背了某公司的真实意思,但实际上并没有侵犯某公司的合法劳动用工权利。所以,小张的隐瞒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欺诈行为,某公司不能以此为由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4.教职工聘用合同 篇四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何园英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浦源路118号邮政编码:20xx99
联系电话:021—57320624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沪府发[20xx]4号文件《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金教人[20xx]174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二、聘用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二)在聘用期限之内,甲方可以根据具体工作变化的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甲方的岗位调整.
(三)在聘用期限之内,乙方因自身的原因向甲方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的,甲方在不影响他人岗位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可予以适当调整.
三、岗位职责
(一)甲方应该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工作量与岗位职责要求,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岗位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工作量与岗位职责要求等,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甲方根据市、区考核规定,每学期认真组织对乙方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既是对乙方进行奖惩的依据,同时又是续聘的依据.乙方应及时按规定要求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等;乙方如不能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的,甲方可视作乙方该项工作未开展.
五、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规定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六、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期等.
(六)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甲方统一办理有关手续,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八、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上述(二)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上述(二)规定者除外);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六)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未满,除符合上述(五)的情况外,如无其他特殊原因,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甲方工作的特点,如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必须以每年教育局规定的人事招聘预测上报日为准,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天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九、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甲乙双方实际不履行聘用合同满三个月,又不属于本规定中止情形的,聘用合同可以终止.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
十一、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甲方或乙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当按照单位聘用合同实施方案内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乙双方都违反聘用合同约定,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聘用期内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使甲方需另聘教师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每少服务一年支付赔偿金为年所有工资的十二分之一.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享受市、区、校骨干教师待遇的,须在甲方服务三年,如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赔偿金伍仟元整.
2.由甲方引进的新教师,合同签订的期限为陆年.提前解约的,须付赔偿金伍仟元整.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5.东方实验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五
甲方:东方实验学校乙方:
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短期合同,合同期限为(),自 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聘用岗位和工作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聘用乙方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在岗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必须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教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或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执业资格。
3、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5、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第四条:工作报酬
l、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单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3、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4、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5、乙方应享受的因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纪律
1、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l、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0日通知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在聘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所在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6.职工劳务合同 篇六
为了维护职工的权益及经济利益,同时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展开,便于
项目部管理,特与各职工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项目部为职工提供一般性的生活条件,生活设施。
二,项目部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当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应保护
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为伤员提供医疗,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分清
责任
三,项目部为职工统一办理暂住证,就业证及上岗证,其中暂住证,就业
证工本费将在职工工资中扣回。
四,职工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及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上岗前,各职工必须经公司,项目部以及班组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并需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六,职工要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职工学校的学习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技术
交底。
七,职工到工地三天内应上交项目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证明复印件一份,以便项目部及时办理暂住证及就业证。
八,项目部定于每日至日预支生活费,工资在年底一次性结清,各
职工凭身份证,工资卡领取。
九,双方若发生纠纷不能协调时,可以请劳动部门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职工一份。
班组职工;
华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皱城金山新苑小区项目部
7.职工劳动合同 篇七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南方医科大学××部(处、所、学院等)(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9月1日起至 年 8月31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不低于 780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劳动合同范文三
用人单位(甲方):南方医科大学××部(处、所、学院等
地 址 :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为 / 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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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工就业劳动合同 篇八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月
文化程度: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省市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
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至法
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
有关规定双方约定。
(二)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
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
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
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
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
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满后,经正式录用,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
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为元/月;
(二)计件工
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元/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该按不低于当
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
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
关手续。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
纪律和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出现时亦可以解
除本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
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
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条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
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9.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九
甲方:南京东宁建筑公司清河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搞好安全施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1、2、3、负责按劳动法的规定下达劳动定额,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按月以考勤为标准发放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开发商的工程款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教育职工牢记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和日工资标准。不能及时到帐)最迟三个月发放完毕,做到不拖欠工资。十项措施,抓好工程质量管理。
二、乙方:
1、2、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到不戴安全帽不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接按甲方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每日施工任务。受罚款处理。
10.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篇十
为了确保原企业职工与改制后的企业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企业整体出售协议》 《职工安置办法》和《企业章程》中有关条款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经确认,职工在改制前有效工令为
年,安置费年金额为元,总计为元。
二、一次性安置费不发给职工本人,以不计息挂帐形式记在职工名下,经公证后,交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本合同书签字公证生效后,国企职工身份随之解除,国家不在承担无限责任。在发生职工自愿辞职或企业辞退职工时,安置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改制后的企业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不买断工令想保留国企职工身份的职工按《职工安置办法》中有关条款处理。
五、对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改制后企业安排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给安置费。
职工签字: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证处公证签字:
11.单位职工在外用餐合同 篇十一
甲方:**单位 乙方:**快餐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本着诚信、兼顾双方的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定点提供工作餐,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餐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餐费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餐费补贴15元。
三、合作形式:甲方单位员工自行到**快餐店使用工作餐。
四、用餐地点:
1、**快餐店1店:地址1
2、**快餐店2店:地址2
五、结算方式:按月(季)结算。每个月(季)支付一次,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用餐费。乙方核对无误后,应2日内将餐费打入甲方工作人员用餐卡上,每个月充值300元,实际可用金额为350元,持卡人用完卡内餐费后,可凭此卡享受菜金9折优惠(酒水除外)。此卡优惠不能与本餐厅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乙方根据甲方每个月(季)支付的用餐费金额及时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信用社 账户名称:**快餐店 账号:188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营养搭配、环境卫生等服务情况提出建议,如需整改的,乙方应及时改善,以便提供更好的用餐服务。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依法经营,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甲方在乙方用餐员工的饮食安全。若乙方提供的餐饮造成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经有关部门查明属实,由乙方负责承担医疗等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2、若乙方因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以餐费方式打至甲方员工用餐卡上,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甲方员工。
八、其他事项
1、若乙方因经营不善、停业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须终止合同的,需提前15日书面告知甲方,并退返相关钱款后方可终止合同。若甲方因政策性因素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退返相关钱款,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的,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2、若甲方员工在本合同供餐期限内尚未使用完用餐费的,乙方不得清零,可允许用完卡内费用为止。
3、发生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或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变动,须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12.职工食堂承包合同 篇十二
乙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办甲方员工膳食,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条款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饭堂:员工伙食以每天15.00元/人(早中晚三餐,当天人数以报表为准)的伙食费给乙方承包,甲方承担饭堂及厨房内燃料费。
二、供餐内容:
1、员工饭堂:早餐提供河粉,米粉,稀饭馒头,面条,炒饭等替换,中晚餐两荤一素。
2、肉类分量及标准:每餐提供肉或者鱼2.0两/人。
3、油类及调味品:乙方供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包装调和油,调味品必须为正宗品牌调味品,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4、员工加餐: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为员工加鸡腿一个。
5、高温天气的糖水供应:每年6至9月为甲方员工每周供应三次广东凉茶。
三、甲方遵循事项:
1、甲方与每日报下一日的人数,每日一报,双方在报表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2、提供厨房、住宿、厨具、饭厅、台凳。
3、提供蒸饭用具、炉灶、水池、风扇等厨房大件设施。
4、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用具和电器设备须列出清单、经双方签名后各持一份。
5、提供准确的开餐时间。
6、负责维护饭堂就餐人员的就餐秩序(排队秩序)。
7、负责办理有关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手续和费用。
8、协助乙方对卫生环境管理工作,其中主要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饭菜卫生要保证。如发现有员工普遍中毒事故,经医院检验时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保证按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节更换菜式,每天有鱼有肉、蛋、蔬菜等供应。
3、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类。若发现有腐烂变质并经双方证实后。甲方有权扣除当餐伙食费用。
4、甲方如发现乙方员工有偷盗行为,按甲方厂规进行处罚。
5、保证按时开餐,做到色、香、味俱全之菜式供选择,分配平均及就餐全过程各种服务,若未按时开餐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超过30分钟以上)须扣除乙方当餐全部伙食费。
6、负责饭堂人员的相关费用及炉具维修和购置费用。
7、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8、要求严格遵守甲方之厂规,服从领导之指示,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工帽、戴厂牌,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9、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区内,车辆出入及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
10、经常督促厨房员工注意卫生须知,做好饭堂膳食管理。
五、伙食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与甲方每月核对就餐人数确认无误后,于每月10号之前将汇总之帐单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无误后,结上月30天伙食费给乙方,甲方以现金付款于乙方,乙方开收据给甲方,乙方不承担税务。
2、本合约期限为自公元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合约期内,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膳食服务不满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改进,如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改进不了,甲方可以即时解除合约(解除合约之日甲方付清乙方所有伙食费),本合同中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同协商或另立协定。
4、本合同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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