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2024-11-13

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共14篇)(共14篇)

1.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一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京财综[2000]760号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京财综〔1999〕1347号),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八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和区县财政局、建委负责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和区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简称建筑节能墙改办)具体实施。

第四条 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下一专项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预算内个别项目的调整,由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同级财政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坚持重点使用,优选扶持的原则。

第六条 专项基金除按规定返还外,主要用于扶持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有关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业务类经费三个方面。

第七条 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包括:

(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编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中间试验、试点示范工程。

第八条 企事业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以下称:申请人)进行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申请使用专项基金,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科技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二)项目符合本市建筑节能墙改发展规划要求。

第九条 区县企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可向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市企事业单位及专家学者可向市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都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设立事业单位的政府批件、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证明);

(二)科研人员和设备设施情况;

(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 申请人向市或者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后,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当在专项基金支出预算范围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入相应的建筑节能墙改专项支出户。

第十一条 建筑节能墙改办与资金使用人双方应当订立科技开发书面合同,必须约定资金专款专用和成果归属。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所拨付资金没有用于科研与开发,建筑节能墙改办和财政部门应要求申请单位立即偿还已拨付的资金。

第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鉴定或验收,使用的资金不再偿还,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按合同执行。研究开发报告及鉴定验收资料由建筑节能墙改办建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

(一)符合建筑节能墙改政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采暖供热系统设备、器具、产品的生产项目;

(二)符合建筑节能墙改政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使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项目符合建筑节能墙改政策的要求;

(三)具有实施该项目的物质技术条件;

(四)项目自有资金不少于该项目总投资的50%;

(五)具备偿还担保条件。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需使用专项基金时,应分别向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专项基金不敷应用时,经区县建委核准,申请企业可向市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申请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代码证书或其他有效职务证件;

(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五)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50%的资信证明,或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六)偿还资金的担保方式。

第十七条 申请项目经建筑节能墙改办审查,由同级建委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到同级建筑节能墙改办专项支出户,由建筑节能墙改办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对资金控制使用。

第十八条 建筑节能墙改办委托银行贷款,应签定委托贷款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贷款企业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特殊项目最长也不得超过五年。贷款利率执行银行现行利率。贷款单位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必须签订还本付息担保合同。

第二十条 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贷款企业,建筑节能墙改办可视还贷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贴息。不履行贷款合同的单位,按担保合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收回的贷款本息,均入收缴过渡户账内。

第二十二条 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对贷款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完成后应对贷款使用情况和项目效益进行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建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业务类经费包括专项经费、业务经费补助和其他业务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经费按本市上年收缴专项基金总额的1%左右计取,主要用于会议、培训、交流、宣传、资料印刷等。

第二十五条 业务经费补助按本市上年收缴专项基金总额的1%计取,主要用于市建筑节能墙改办办公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经常性的经费支出。

第二十六条 其他业务经费包括委托银行贷款的手续费和对建筑节能墙改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定),奖励由市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市建委审核同意,并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专题报告,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经费、业务经费补助和其他业务经费,由市财政部门将资金分别拨付到市建筑节能墙改办相应的专项支出户和基本帐户内使用。

第二十八条 各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业务类经费的计取和拨付,应以保证本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由区县建委作出业务类经费的计取方案,报本区县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即日施行,原《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94)京建财字第180号〕同时废止。

2.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二

在建筑业节能减排方面, 《白皮书》指出, 近年来, 北京市大力推动建筑业节能减排, 成效突出, 对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取得了较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并对上下游产业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

健全完善标准体系

北京市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建设性工作, 在建筑业领域形成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体系。

修订并发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热量与能耗指标提高到节能75%的水平, 比目前居住建筑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了10%, 达到世界同类气候条件地区的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出台, 标志着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

《关于印发<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情况作为绿色建筑标识与各类优秀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并根据建筑功能特点, 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中心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地区、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使用的砌筑、抹灰、地面类砂浆, 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设立水泥砂浆搅拌机, 安置的散装移动筒仓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和污水回收措施, 提倡择优使用预拌砂浆供应备案产品。

此外,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带防火构造的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法》等一系列配套标准规范的出台, 为推动建筑业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面推动建筑节能

根据《白皮书》, 2012年, 北京市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共有19项, 总建筑面积达265.2万平方米。其中, 公建项目8项, 住宅项目11项。截至2012年底, 北京市累计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有42项, 总建筑面积428.5万平方米。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 北京市共完成民用建筑节能与项目验收备案工程2584项、面积3218.34万平方米。组织完成新建抗震节能农宅21742户, 采暖季平均每户节约2吨标准煤。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2012年计划完成面积1000万平方米, 实际完成面积1361.46万平方米。

在墙材革新方面, 北京地区有203家墙材生产企业, 总产量为50亿块标砖, 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比例为95.6%, 利用废弃物414万吨。

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方面, 全年完成了65栋市级政府机关、258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的分析和804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建及22个抽样街道2490栋民用建筑的能耗数据统计, 开展“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和四所高校节能型校园建设, 全年大型公建单位面积平均电耗较上年下降3.1%。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 全市共有3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完成验收, 总装机容量2749千瓦。10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太阳能中温集热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均获得批准, 获得中央补贴资金8391.5万元, 其中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光电装机总容量为19061千瓦。

在农村住宅抗震加固改造方面, 组织完成4户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试点项目;印发《北京市既有农村住宅建筑 (平房) 综合改造实施技术导则》, 对抗震构造措施、保温节能改造、农宅综合改造竣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北京还不断加快开拓散装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应用市场需求。目前, 散装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行业已呈现供需两旺的可喜局面。

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根据《白皮书》, 北京将在建筑业继续纵深推进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及住宅产业化发展, 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 同时注重建筑业与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管理服务业的融合, 促使建筑业对关联产业的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带动效应。

一方面, 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应用, 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力度;实施建筑废物的减量化和再生利用,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 逐步形成建筑原材料——建筑物——建筑废物——再生材料的循环利用模式。另一方面, 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落实节能75%的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怀柔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等绿色建筑示范园区的建设, 推进绿色建筑区域化发展;在商品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试点, 加快完善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等多环节的住宅产业化标准体系。

3.建筑节能技术展望 篇三

【关键词】建筑;节能

1.建筑节能概论

在建筑发展的大潮流中,建筑节能是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建筑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关键环节,发达国家为此进行了长久的努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我国是个耗能大国,人多地少、资源和能源相当匮乏,而建筑业是高能耗产业,目前约占社会总能耗的30%,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工程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节能建筑,降低建筑耗能,充分保护好宝贵的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我国建筑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和不容推卸的历史责任。

2.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宽广,从北到南分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我国严寒地区、寒冷地区以及夏热冬冷地区的部分城镇冬季都需要采暖,采暖燃煤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同时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我国大部分地区夏季炎热,空调又日益普及,建筑空调能耗正在迅速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办公的舒适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将会增加采暖和空调设施,建筑耗能必将大幅度增加。我国与气候条件相近地区的发达国家相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年耗能量要多出2倍以上,从而导致空气中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钠等大气污染物日益增多,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正使全球气候日趋变暖,随之而来的是自然灾害如沙尘暴,这些情况已日益引起我国政府关注,已采取了很多措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激励政策,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化,但总的来说,我国的建筑节能市场还远未被充分的挖掘,我国建筑节能目前主要还存在下列问题:

⑴建筑节能的法规与标准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统一适用的建筑节能评价体系。我国目前的建筑节能标准和只是针对有限的几种建筑或仅有总的要求,难以推广到不同的建筑类型。另外这些标准总体偏于陈旧,没能反映目前的经济发展和能耗水平。而且,目前针对已有建筑,没有一个标准去规范和衡量其使用能耗,这使得对当前建筑能耗的判断、实施改造后的能耗评价都存在着一定困难。

⑵节能受益主体不明确,节能缺乏积极性。建筑节能在参与者上涉及政府、建筑师、设备工程师、业主、物业管理人员和建筑实际使用者等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和平衡,由于节能措施将增加建筑的初投资,而开发商(业主)多数考虑节省初投资,只有10%的业主主动考虑节能,而在设计人员建议下采用节能的只有25%。建筑师、设备工程、物业管理人员,由于建筑运行能耗的多少与他们收入无关,即使他们意识到节能的重要性,也没有热情对节能问题进行研究和实施,而与直接利益挂钩的大楼用户,由于个体分散,所得利益不统一,节能缺乏积极性。

⑶政府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经济政策的市场激励。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建筑节能工作不够重视,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全不力,建筑节能重要性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教育不够,政令不通。另外政府对建筑节能设计改造没有多少经济激励政策,大家对于一次性投资过大能否收回投资存在不少疑虑。

3.建筑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

3.1政策措施

目前建筑节能存在着部分的“市场失灵”,政府的作用就更加突出,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规范和激励建筑节能市场的发育和成长:

⑴制定节能政策,包括限制性政策(如节能标准规范)和激励性政策(如节能标识,节能补助和税收减免)。

⑵支持建筑节能相关技术的科研项目,并积极开展市场化操作。

⑶加强执法监督,鼓励政府部门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带头履行相关标准。

⑷充分利用传播媒体的多元化技术进行节能宣传,提供建筑节能领域最新的商务和技术信息。

⑸对既有建筑应全面规划,分期分批地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对新建建筑规划和审批时,就明确要求采用节能建筑。

3.2技术措施

⑴建筑节能市场化一个较大的障碍就是评价体系,应尽早开发并推广一种适合国情的简单、直观、有效的评价方式和评价工具,建立节能研究检测中心及实验室。

⑵加强建筑节能从业设计人员的素质培养,增强节能建筑设计与环境质量相统一的迫切感和责任感,把建筑节能作为建筑设计是否达标的重点考核项目,建筑师应率先执行有关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结构师和设备师及建筑师之间应互相学习,密切协作,共同实现节能建筑设计的真正统一,确保节能设计的质量。

⑶大力发展节能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建筑施工技术即建筑节能技术。尤其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较多层次的专家学者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跟踪国际先进的建筑能源管理方式,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和建筑节能技术,并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技术合作,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建筑节能理念的更新。

4.我国建筑节能前景展望

在我国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率潜力十分巨大。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最直接、最廉价的根本措施,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总结我国近20年来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笔者就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前景作如下分析:

⑴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建筑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因此,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将在克服诸多困难中逐步前进,只要加快技术、组织及政策方面的措施落实,在不久的将来,建筑节能定能结出丰硕之果,接近或赶上发达国家的节能水平。

⑵在当前和今后若干年内,建筑节能的进展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推动,依靠立法和执法。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行政监督,将会使建筑节能工作出现一个崭新的面貌。

⑶建筑节能在20年前从北方采暖居住建筑启动,是由于当时北方采暖能耗占建筑能耗的主要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住房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购房消费已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人们改善建筑热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因此,南方地区建筑节能的工作也将得到推广。笔者建议加快节能示范建筑、示范区、示范村建设,让更多的群众从亲身的感受中得到启发,形成共识,得到实惠,并从中总结经验,进而推动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更快发展。

5.结束语

4.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四

第一,太阳能技术的应用。太阳能技术已经应用了较长的时期,此种能源具有高能量、无污染等特点。在太阳能较为丰富的区域可以采用太阳能设备,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太阳能热水器方面的应用。另外,太阳能光伏技术由于具有无噪声、无污染等特点应用起来较为安全可靠,因此在绿色节能建筑中应用广泛。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并且能够进行近距离供电,这样不但能够节约长距离输电的费用,同时能和建筑进行有机结合,这就使得其能够有效应用在现代建筑中。

第二,风能技术的应用。与太阳能一样,风能也属于清洁能源的一种。我国是风能储量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利用率相对较低。再加上风能利用知识相对欠缺,这也造成了绿色建筑施工中忽视了风能的利用。因此,需要加强风能利用的宣传力度,增强清洁能源的使用力度。将风能有效转变成为电能,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3.2保温墙体施工技术方面的应用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保温墙体的设计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保温墙体常常会采用导热系数较小、容量低、吸水率较低以及强度较高的材料。为了实现保温节能的目的,现阶段在保温墙体材料主要分为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其中有机节能材料主要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硬泡聚氨酯等等。施工工艺一般采用抹灰、喷涂、干挂、粘贴、复合等方式。针对不同的保温材料、不同的施工方法,采用不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各种轻骨料(如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超轻陶砂、聚苯乙烯粒、浮石、火山灰、粉煤灰等)加入水泥、石灰、石膏、化学聚合物等胶结料,并加入少量助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保温砂浆,一般都采用抹灰的施工方式。保温砂浆应在基层质检验收合格,屋面防水层完工,与墙体相连的隔墙、门窗框、管线施工不破坏保温层的情况下方可施工,施工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夏季应注意保湿养护。

3.3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技术应用

第一,施工现场污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并且要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现场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沉淀池、蓄水池、水泵),作为洗车、绿化、养护用水、现场消防用水、防扬尘用水。第二,在现场大门处设置二级沉淀池,基坑抽出的水和清洗混凝土搅拌车、泥土车等的污水经过沉淀后,可再利用在现场撒水和混凝土养护等。第三,生活区厨房设置隔油池,下水道口安装过滤网的隔油池。每周清理隔油池一次。食物残渣桶每天晚间由专人收走。第四,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4门窗节能施工技术的应用

绿色节能建筑施工中,门窗节能施工技术也是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第一,采用节能建筑材料。为了避免热量的快速散失可以采用多层玻璃的方式,对于那些高层用户来说,可以通过开平窗技术、空中玻璃技术以及塑钢等来进行门窗设置。在当代绿色建筑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为节能门窗以及玻璃,但是为了有效提升建筑的采光率,绝大部分建筑都会使用全玻璃幕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筑的热损失(约40%左右),所以要加强玻璃保温隔热的性能,采用新型的节能玻璃.第二,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门窗时,要复查其抗风压性、空气渗透性、雨水渗漏性等性能指标。安装门窗框时要反复检查框角的垂直度.变形严重、缝隙超标、密封条不密闭的门窗扇不能上墙。在框与扇、扇与扇之间须设密封条,以防渗水、透气,推拉窗的轨遭处须增加密封处理,局部缝隙较大的位置可用单组份密封膏挤注。在门窗框四周与墙或柱、粱、窗台等交接处,须用水泥砂浆进行严密处置,在靠室外一侧须结合外装修进行处理,以防渗水、透气。粘贴密封条或挤注密封膏时,应事先将接缝处清理干净干燥,无灰尘和污物。

4结束语

本文主要阐述了绿色建筑发展以及建筑节能技术的运用,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绿色建筑节能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1]林敏.新农村发展绿色建筑的节能技术与成本效益分析[J].生态经济,(10):15~17.

[2]杨敏.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研究[J].建材与装饰,(7):18~19.

5.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五

【发布文号】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 【发布日期】2013-08-26 【生效日期】2013-08-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2006年10月1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3年6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农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的,暂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以非黏土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具有节能、节土、环保等功能的建筑墙体材料。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建筑物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降低建筑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第四条 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人身健康安全。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市)发展改革、经济、国土资源、房产住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审计、税务、工商、供热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规划区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

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应用以新建民用建筑为重点,逐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应用,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市、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和建筑节能相关的活动;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的建筑节能、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推广生产、使用下列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

(一)非黏土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质墙板、轻质复合保温墙板以及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型墙体材料;

(二)新型墙体节能技术;

(三)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产品;

(四)节能门窗保温和密闭技术;

(五)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六)采暖供热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七)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设备;

(八)建筑照明、采暖、通风、空调节能技术与产品;

(九)其他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

第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新研发的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依法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以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名义销售、使用墙体材料和建筑产品的,应当取得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确认。

需要进行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确认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准、新产品鉴定书等资料。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对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予以确认,并颁发确认证书。确认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年。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外埠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应用的,应当到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确认或者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目录。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使用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确认或者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第三章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或者使用客土生产实心黏土砖。

对已建成的占用耕地的黏土砖瓦窑(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逐步复垦;占用非耕地的,建设、科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六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墙体和临时建筑设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县(市)建制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停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为保持原建筑风貌,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维修项目,可以使用实心黏土砖。

第十七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使用或者变更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实心黏土砖进行工程建设;

(二)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墙体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违反规定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设计,予以审查通过;

(四)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擅自变更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或者搭建临时建筑设施使用实心黏土砖;

(五)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允许施工单位使用实心黏土砖施工;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行为。

第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预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按照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 市、县(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征。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财政、审计以及上级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或者减、免、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第二十条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墙体抹面前10个工作日内通知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墙改节能管理机构接到核查通知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出具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证明。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单位不得将返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下列支出:

(一)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贷款贴息;

(二)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含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

(三)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

(五)扶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六)代征手续费;

(七)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本条前款

(一)、(二)、(三)、(四)、(五)项支出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总额的90%。

第二十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计划,由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第四章 建筑节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规划,制定全市建筑节能规划。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建筑节能规划制定本县(市)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有节能专篇,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建筑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

(二)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技术、产品、建筑构配件和器具,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第二十七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一并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

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填写《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报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节能设计。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监理。凡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或者不合格的节能技术、产品、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器具,不得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实施建筑工程保温体系隐蔽工程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进行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形成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备案。第三十一条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根据国家规定范围应当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申请标识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申请标识,并予以公示。

第三十二条 对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应当逐步进行围护结构和采暖供热、空调通风、供电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

大型公共建筑应当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对既有建筑实施大型修缮的,应当同步进行节能改造。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三十四条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物能耗情况测评。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耗热量指标、节能措施以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公示或者载明的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可靠。

第三十六条 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对超过用能指标或者未达到室内环境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 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在日常使用和装修建筑物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和室内采暖系统。造成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或者使用客土生产实心黏土砖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使用或者变更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实心黏土砖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使用实心黏土砖量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罚款;

(三)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墙体设计中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擅自变更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或者搭建临时建筑设施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使用实心黏土砖量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罚款;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违反规定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设计,予以审查通过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允许施工单位使用实心黏土砖施工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责令限期补交;逾期不补交的,责令停止施工,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未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建设单位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技术、产品、建筑构配件和器具,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按照单位工程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将未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按照单位工程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情节严重的,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五)监理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或者不合格的节能技术、产品、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器具的,按照单位工程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责令组织验收或者重新组织验收;逾期不整改的,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未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耗热量指标等基本信息,或者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的,责令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节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2月1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六

分析报告

新型电冰箱采用双温摈系统,常采用单片机控制,内设优化程序,其控制过程为:冷冻和冷藏都未达到调不定式温度时,两室都制冷,而冷冻室达到调定温度后,电磁阀供电,冷藏室制冷,冷藏室达到调定温度时,温控器断开,压缩机停机。当压缩机运转时,主控板中的化霜定时器通电,同步电机运转计时,累计开机24小时后,接水盘和蒸发器通电加热,处于化霜状态,化霜至蒸发器表面温度达60C时,化霜温控器断开,化霜结束,重新制冷,而蒸发器温度达0.50C时,化霜温控器又闭合,为下次化霜作准备。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3-2018年中国节能技术行业市场情报及发展前景展望分析报告》共九章,对我国的市场环境、生产经营、产品市场、技术水平、产业链运行、企业竞争、产品进出口、行业投资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详实系统地分析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预测。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进行投资决策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权威、充分、可靠的决策依据。客服:400-600-8596 010-86825756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银行采集数据、税务部门采集数据、证券交易采集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以及经济信息中心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第一章 2012年中国冰箱市场运行状况综述

第一节2012年中国冰箱市场运行总况

一、中国冰箱市场的发展阶段

二、冰箱行业加速市场洗牌

三、中国冰箱产业逐步向上游扩容

四、国产冰箱产业全面进攻个性高端市场

第二节2012年中国冰箱节能新形态分析

一、冰箱进入节能时代

二、冰箱节能战全面打响

三、家电“以旧换新”将促进冰箱节能升级

第三节2012年中国冰箱市场消费分析

一、冰箱市场消费者行为分析

二、2012年中国冰箱市场的消费热点

三、低能耗的节能冰箱市场倍受关注

第四节2012年中国冰箱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本土高端品牌冰箱难获消费者钟爱

二、国产冰箱存在市场短板

三、冰箱企业面临新一轮淘汰危机

四、平静中国冰箱行业面临四大发展隐患

五、中国冰箱产业发展的突破口

第二章 中国新型冰箱节能技术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二、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三、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预测分析

第二节 中国新型冰箱节能技术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第三章2012年中国冰箱产业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2012年家用冰箱制冷系统部件节能研究新进展

一、箱体保温层的研究和改进

二、采用新型制冷剂的换热器设计

三、新型节流装置的采用

第二节2012年中国冰箱技术水平解析

一、先进技术解析

二、中外技术对比

三、技术发展趋势

第三节2012年中国电冰箱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一、提高品牌知明度

二、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突出产品特点(性能、外型、体积)

第四章2012年中国冰箱行业节能产业运行形势分析

第一节日耗电0.29度变频冰箱创节能新记录

第二节消费者认知度增长节能冰箱推广有望

一、节能冰箱不再是销量的“杀手”

二、节能冰箱一年能省90元

三、选购冰箱认清能效标识

第三节耗电量非节能冰箱唯一考量指标

一、推广节能冰箱意义重大

二、节能冰箱五一唱主角

三、不能只看耗电量一个指标

第四节冰箱企业应该更好发挥节能减排作用

第五节国际冰箱行业节能减排发展的经验借鉴

第五章2012年中国冰箱行业节能产业运行动态分析

第一节2012年中国冰箱节能技术分析

一、新飞冰箱将走节能环保高技术型路线

二、容声冰箱获评中国冰箱业“节能标杆产品”

三、冰箱行业整体节能技术进步

四、家用冰箱的节能减排技术

五、国家新能源总投资将超3万亿节能减排不可逾越

第二节2012年中国冰箱节能产业运行态势分析

一、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分析

二、冰箱能效标准再攀新高

三、家电“以旧换新”将促进冰箱节能升级

四、冰箱能效标准将提高消费者看重节能

五、苏宁启动冰箱节能补贴计划

第三节市场上流行的节能冰箱产品分析

一、容声BCD-179S/V

二、新飞BCD-186GSVI

三、美菱BCD-186ZM2SG

四、海尔BCD-215KCF

五、美的BCD-199GSM

第六章2012年中国冰箱企业节能及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第一节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二节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三节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四节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五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六节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七节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八节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九节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十节泰州乐金电子冷机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十一节略……

第七章2012年中国冰箱节能产业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冰箱企业工业管理的系统化设计

一、大中型电力企业节能环保设计

二、小型电力企业节能环保设计

三、全厂综合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方案的实施

第二节2012年中国冰箱行业节能资金来源

一、国际节能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

二、国际节能服务投资的发展

1、国际节能服务模式

2、主要投资方

5、节能服务方案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节节能减排行业风险投资状况及前景

第八章2012年中国冰箱行业与“绿色信贷”分析

第一节“赤道原则”与“绿色信贷”

第二节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贷款政策

二、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贷款文化

三、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流程

第三节“绿色信贷”助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

一、银行业对电力行业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信贷政策

二、银行业对电力行业“绿色信贷”企业分类

三、银行业“绿色信贷”优化电力行业结构及影响

第九章2013-2018年中国冰箱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一二级城市冰箱销售市场空间大一、一二级城市销售量预测分析

二、价格出现下探趋势

三、高端冰箱市场前景预测

第二节2013-2018年中国冰箱三大流行趋势

一、保鲜冰箱永恒的主题

二、节能金融危机凸显重要性

三、杀菌健康功能受到关注

四、提醒对“螺丝刀冰箱”说“不”

第三节2013-2018年中国电冰箱市场消费趋向分析

一、舒适为主流变频成首选

二、节能促使消费选择与厂商推广逐渐契合三、服务质量左右消费心理意向

四、电冰箱行业消费市场趋向成熟

第四节2013-2018年中国冰箱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冰箱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扩展方向

二、需求发生变化高端电冰箱消费进入提速期

三、中国冰箱技术竞争分析

四、节能冰箱将促进冰箱行业可持续发展

五、节能保鲜时尚成为冰箱产品的发展方向

六、节能与家电下乡:09年冰箱市场双引擎

图表目录:

图表: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速度

图表:全国粮食产量及其增速

图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月度同比)(%)图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月度同比)(%)图表: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图表:广义货币(M2)增长速度(%)

图表: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情况

图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情况(%)图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图表: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速度

图表: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率变化情况

图表: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速(%)图表: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速(%)

图表:2013年中国GDP增长预测

7.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七

本次论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集团) 、中国建筑节能减排产业联盟联合主办, 由《城市住宅》杂志社、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承办, 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品牌企业负责人、建筑节能领域专家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坛旨在交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经验与成效的基础上, 研究十二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和举措, 探讨如何充分调动企业及社团组织的社会责任感, 促进我国房地产业与市政公用

“建筑节能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 也是十二五期间能否完成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关键之一”,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强调,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减排, 一定要确立“两个理念”——第一个是要确立提高建筑使用寿命是最大的节约理念, “如果我们的建筑使用寿命提高一倍, 从目前的30年提高到60年, 就可以节约一半建材生产的资源和能源”;第二个理念是从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拆除再利用全过程和建筑全寿命周期综合考虑建筑节能的理念, “拆除以后的材料要考虑能够循环利用, 像在一些发达国家, 有整个房屋拆除以后平均回收利用率达到了80%, 我们却大部分变成建筑垃圾, 还占用了大量的地方来填埋”。

统计数据显示,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 同时也是高能耗、高排放的大户。民用建筑领域包括建造和使用过程消耗了水资源的50%和原材料的50%, 产生了42%的温室气体效应。民用建筑在建材生产、建造和使用过程中, 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9.5%, 其中建材生产能耗占20%, 建造能耗占1.5%, 使用能耗占28%。我国民用建筑在达到相同室内热舒适度的情况下, 使用能耗高出同等气侯条件下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到3倍, 因此十二五期间, 建筑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副司长郝雅风在会上指出, 当前全球范围内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 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不少发达国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提出绿色新政, 制订发

工程建设发展高峰论坛

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建筑节能举足轻重

展战略, 投入巨额资金支持节能环保, 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研发, 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新领域。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由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重要阶段, 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 资源环境约束突出, 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新挑战。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的目标, 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在这种新形势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李佐军提醒建筑节能领域从业企业, “要找准自己新的定位”, 最重要的是在十二五时期适应国家发展战略性升级的需要, 推进自身的产品服务的升级, 发展一批新的产品, 高附加值、高端的产品。“十二五时期相对具有比较好的发展潜力的产业, 第一个产业是新能源产业, 第二个产业是节能环保产业, 第三个产业是新一代IT产业, 第四个产业是绿色制造业, 所谓绿色制造业就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这样一种制造业, 我们现在战略型新兴产业七大新兴产业中, 其中有三个可以纳入这个范畴, 我们要建设‘两型’社会, 在这种新的约束条件下, 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要适应节能减排、适应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 如果在绿色低碳、在节能上率先取得突破, 企业就能够形成新的竞争力, 占领新的制高点”。

同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部科技委常务副主任李秉仁强调, 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从1980年的10%, 跃升至2010年的47%, 中国的城镇化为世界关注,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 中国城镇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推进城镇化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战略。“到人均GDP超过1.5万美元的2020年, 中国能源需求量为51.6亿吨标准煤, 到本世纪中叶能源需求量达到77.4亿吨标准煤, 2050年中国能源需求总量控制在55.6亿吨标准煤, 二氧化碳排放量为87.2亿吨。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的能源总需求也将持续增长,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形势, 这种挑战是现实的, 也是很严峻的”。

8.审视北京大型公共建筑节能 篇八

近年来,北京市的城镇供热问题及普通公共建筑的照明节能已陆续得到市政府及相关科研单位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就北京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问题而言,由于所有权及管理机制情况复杂,能源消耗种类多却没有统一指标,又缺乏有效的推动机制和激励政策,节能工作多年来一直没有充分开展起来,这一问题应成为北京市今后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

北京市的民用建筑用能现状

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厂房和仓库外用于居民生活和公共活动的各类房屋,根据服务对象和所有权的不同,包括住宅、商业用房、服务业用房、办公用房、教育用房、科研用房、文化体育用房等多个种类。为便于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开展节能工作,民用建筑依照其用能特点的不同,应划分住宅、普通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几类。单幢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2万平方米以上但没有安装中央空调的商业用房、服务业用房、办公用房、教育用房、医疗用房、科研用房、文化体育用房等为普通公共建筑;单幢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且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高级写字楼、星级饭店、大型商场、政府办公大楼、医院门诊及住院大楼、体育馆、博物馆、广播及电视台等为大型公共建筑。

经过新中国成立55年来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北京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截至到2003年,全市即有房屋建筑面积已达4.75亿平方米,其中3.83亿平方米为民用建筑,民用建筑用能已占到全市终端能耗的30%以上。各类建筑的面积和能耗情况如表1所示。

由此,北京市民用建筑的能耗特点如下:

1.住宅单位面积冬季采暖能耗和全年用电能耗不大,但由于总建筑面积大,采暖能耗的总量也大,是北京市冬季采暖能耗的主要组成部分。

2.普通公共建筑在民用建筑总面积中所占比重较大,采暖能耗与住宅基本相当,由于办公设备耗电和较为普遍的白天开灯现象导致用电量大,全年耗电量指标是普通住宅的2~3倍。

3.大型公共建筑在民用建筑总面积中所占比重很小,冬季采暖能耗指标要低于住宅和普通公共建筑,但是由于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的运行,耗电量指标高达普通居民住宅的10~15倍。

根据上述特点,对北京市的建筑节能来讲,应针对性地开展如下3个方面的工作:

1.住宅及普通公共建筑应重视其冬季采暖的节能,即解决北京市低能耗、低污染的城镇供热问题;

2.普通公共建筑应重视照明节电工作;

3.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指标最高,应对其节能予以足够的重视;

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存在的问题与节能潜力分析

北京市的大型公共建筑现有2070万平方米。其中高档写字楼和商务楼150家,总建筑面积约1130万平方米;大中型商场33家,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三星以上的高级酒店249家(五星级27家、四星级46家、三星级176家),总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此外,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首都北京拥有中央各部委的办公大楼、医院医疗和门诊大楼、电视台、博物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约300万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面积耗电量远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根据对包括数十家大型商场、高级写字楼和星级宾馆的现场实测与统计,大型商场单位建筑面积年电耗为200~350kWh,写字楼和星级酒店单位建筑面积的年耗电量为80~200kWh。北京市各类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全年平均耗电量高达150kWh,是普通城市住宅单位面积用电量的10~15倍。

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虽然仅占北京市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但全年总耗电量已达到33亿度,接近全市所有居民生活用电的一半。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的主要特点是相互之间的差异大。以宾馆为例,相同星级的酒店之间用电量的差别达两倍。对北京市几个大型商场的调查与测试表明,营业情况相近的商场之间的用电量差别也接近两倍以上。

大型公共建筑相互之间的能耗差异表明这类建筑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根据对部分大型商业建筑的节能改造发现,通过加强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可实现节能5~10%;通过提高水泵风机等输配设备的运行效率及应用变频调速技术可实现节能10~20%;此外通过改善过渡季节设备运行方式、避免冷热不均、增加自动控制系统等措施,也可实现10~20%的节能效果。综合各项节能措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潜力应在30%以上。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继续加大第三产业比重的需要,未来几年内写字楼、公寓、饭店、会展中心及奥运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会大幅增加,同时一批普通公共建筑由于使用功能改变进行改造后,能源需求成倍增长,在用能特点上转变成为大型公共建筑。加上现有存量,北京市的大型公共建筑面积将达到4000万平方米,按照现有的能耗指标推算,全年北京市仅大型公共建筑的电耗就会高达60亿度,用电量将和80%的全市居民生活用电总量相当。占北京市民用建筑总面积不及10%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将对北京市的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造成巨大压力,并制约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因此,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综上所述,对北京市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和节能潜力可总结如下:

1.便于统一管理和开展节能工作:与住宅不同,单幢大型公共建筑规模大,一个项目即相当于约300~400户家庭的住房面积之和,用能量为3000户居民的用能总量。

2.能耗指标高: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15倍。全年总耗电量已占到全市居民生活用电的近50%,能源消耗大。

3.节能潜力大:大型公共建筑相互之间的能源消耗差异大,能耗高的几乎是能耗低的两倍。应用综合节能技术,可实现节能30%以上。

推进大型公共建筑

节能工作的建议

根据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现状,在具体分析其能耗特点和节能潜力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北京市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目前应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切实执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估

目前能耗高的大型公共建筑,相当一部分是“先天不足”,在设计方案中就留下了一系列的隐患,如采用大面积高透过率的玻璃幕墙、不合理的空调系统、低效率的能源转换系统等,由此给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严格设计方案审查,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不当导致高能耗建筑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首要环节。

按照北京市实施国家节能法的办法,大型公共建筑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在项目建设前期,应依照设计方案进行节能评估,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方能开工建设。近年来由于缺乏可操作的评估方法,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开展起来。今年4月,由有关单位协作完成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方法》,该方法是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对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本身、能源转换和设备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三个环节进行详细的模拟计算并给出与节能相关的十五项被评内容的量化评估结果,并实际应用到了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节能评估工作。这一方法为今后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评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今后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估,满足节能要求的设计方案才能予以通过,准许开工建设。

2.对大型公共建筑执行合理用能配额管理

通过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的评估,还可同时计算得到被评大型公共建筑在建成使用后天然气、热力、电等能源消耗的预测数量,作为建筑今后的合理用能配额。如果实际的设备选型及运行效率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同时施工过程中围护结构、设备系统均正确安装,系统调试及建筑试运行阶段各环节均调整到设计要求工况后,建成后的建筑能耗不应超过节能评估计算给定的合理用能配额。因此合理用能配额约束了建筑部件及设备选型、安装、系统调试、物业管理等四个与实际建筑能耗密切相关的环节。从而促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调试和运行管理工作。

同样,对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也可用类似的方法计算得到在现有的建筑和设备条件下,系统合理运行时全年的电力、天然气和热力的消耗量,作为该建筑的合理用能配额。合理用能配额可成为建筑的管理者、维护运行者了解运行能耗水平的参考,可作为考核物业管理公司业绩的依据,还可进一步作为建筑节能执法的尺度。

3.推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分项计量措施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而言,能源消耗情况非常复杂。建筑物的空调、照明、办公设备耗电三者性质不同。例如空调系统用电决定于运行方式和物业管理水平,而照明和办公设备用电则在很大程度上和建筑使用者的节能意识有关。对上述三者应采用不同的政策和管理手段。但是目前北京市的各类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上是一块总电表,因此业主和物业公司以及统计部门得到的仅是数万平米的大楼的总电耗一个数据,对开展节能工作需要的各耗能环节的状况往往难以了解,能耗不合理的部分存在的问题被掩盖了,实际用能量和合理用能配额之间存在的具体差异也难以发现。

此外,近年来国内一些节能改造项目开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执行,效果并不是很好,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合同双方对最终节能量的认可存在分歧。

由于建筑物实际能耗还和天气情况、使用条件、入住率、设备效率衰减等诸多因素相关,只有建筑内各耗能环节实现分项计量,才可能真正把实际各类系统的能耗状况和各自的用能配额相比较,确定差异是由于天气状况或实际使用条件等因素造成还是由于运行管理所导致,明确进一步的节能潜力。

4.逐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

监察和执法工作

在上述三项工作基本完善落实后,就可逐渐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察和执法工作。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属于市场机制失灵的部分,应通过罚款或征税、财政补贴等执法措施才能实现。对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执法部门根据合理用能配额每年对其进行用能监察,根据建筑内分项计量的实际能耗数据,结合当年建筑的使用情况和室外气候条件的变化进行修正后,和节能评估时审批的合理用能配额进行比较,超过用能配额的能源消耗,政府节能执法部门将对其征收超额能耗费,类似于目前实施的阶梯水价制度。反之,当大型公共建筑通过完善管理、节能改造等手段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当年实际能源消耗低于用能配额,则政府节能执法部门可对其予以奖励。通过这样的罚劣奖优机制,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偏高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改善。

9.福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篇九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能耗和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为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范,围绕绿色住宅小区、绿色保障性住房、绿色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路灯节能改造、村镇太阳能应用和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八个方面开展示范, 累计示范面积1950万m2,完成投资460亿元。建成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等一批高水平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厦门、莆田、龙岩等地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容积率奖励等方面对绿色建筑项目赋予优惠政策。出台加强绿色建筑管理系列文件,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价等技术标准,建立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等三项基本制度。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效明显。发布福建省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等应用技术规程,大力推广应用地表水地源热泵技术。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财政部、住建部示范市县9个,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15亿元,其中福州、武平、连城、华安、永安、将乐于2015年通过示范验收。建成福州东部新城办公楼、贵安新天地等一批成规模、有影响的地源热泵示范项目。完成省建科院闽候铁岭办公楼等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工程9 个,装机容量9MWp,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434万元。累计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16万m2,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690万m2、地源热泵建筑应用303万m2,超额完成十二五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3000万m2的目标。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突破。编制发布福建省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技术标准。2012年启动三明、南平、宁德-6模拟优化设计等十大类节能技术;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工作,加气混凝土砌块等401项节能材料得到规模化应用。

6.宣传培训得到加强。举办2011年全国绿色建筑工作交流会、第四届热带及亚热带绿色建筑联盟大会,连续举办四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发布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536项。开展同英国、德国、荷兰、新加坡、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国际合作。召开全省绿色公共建筑现场观摩会、建筑信息模型研讨会,在福建日报刊登绿色建筑专版,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不定期举办了多场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达2万多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建筑发展任务艰巨,面临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除福州、厦门外,其余地市绿色建筑在人才、技术、政策扶持、工程示范、产业培育方面比较薄弱。

二是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较慢,省、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大部分地市未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氛围还未形成。

三是绿色建筑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政府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设计阶段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和运营阶段降低建筑能耗并重,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总目标:到2020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5亿m2,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m2,节约标准煤8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76万吨。具体目标:

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七条措施;总结“十二五”示范经验,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

2.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评价标准,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到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1.5亿m2。

3.培育绿色节能产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厦门创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推动福州、泉州成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绿色产业发展。

4.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到2020年,基本-10能系统和建筑外窗。2016年,率先启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及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示范改造,推动福州、厦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试点工作。到2020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m2。

4.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福建省太阳能、风能、海水源、污水源、生物质能等建筑应用可行性研究。鼓励新建建筑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适用类型、应用规模专项论证,对具备应用条件的项目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研究不同建筑类型、不同用户类型等建筑项目中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形式和运营维护机制,在医院病房、酒店、学校宿舍和农村住宅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推广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技术,鼓励住宅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支持太阳能光电应用新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降低太阳能光电上网转换或蓄电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实现太阳能光电设备的稳定运行。在沿江、邻河、近海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地源热泵技术,解决采暖、制冷的部分需求。

(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范围。加快绿色建筑常态化、普及化发展,除“四类项目”继续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外,其他建筑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实施。到2017年,福州、厦门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18年,其它设区市市辖区新-12

(三)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标准体系

1.完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深入我省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形成以被动式技术为主、主动式技术为辅,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推广天然采光与照明系统结合、自然通风与空调系统结合、遮阳与建筑构件结合、景观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结合等具有福建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

2.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编制《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建筑节能相关标准,逐步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编制《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验收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修订《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绿色建筑相关标准,逐步将一些常规、适宜的评价指标或技术列为控制项和强制性条文,强化对绿色建筑项目的把控。编制《福建省建筑雨水收集与利用设计标准》、《福建省节能门窗系统定额标准》等促进适宜性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应用的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与计价体系,及时发布投资估算概算指标、造价指数。

(四)推广绿色建材,培育节能产业

1.加快发展绿色建材。贯彻执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加快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预拌砂浆、自保温墙体、节能门窗,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加强绿色建筑适宜性技术和产品推广,适时发布产品目录。探索建立绿色建材标识制度,开展评价-142.加快关键技术研究。结合试点项目和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组织开展BIM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建立基于BIM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应用体系,完善部品部件模型族库,提升标准化设计、施工质量和效率。提高基于BIM的模拟分析水平,提升绿色建筑在通风、日照、噪声、节能方面的分析和优化能力。

3.建立应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BIM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编制适合福建省实际的技术应用、协同设计、数据传递、交付验收等技术标准、应用指南或导则。制定满足BIM应用的招投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基于BIM的城市建筑物基础数据库,实现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对现有二维城建档案和数据库数据的整理和挖掘,逐步实现向BIM档案转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县(区)政府是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重要内容。将绿色建筑行动与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评选相结合,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等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绿色建筑项目。

(二)强化法制建设

10.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和能源之间的问题愈加显著,且人类对居住的需求的不断提高,促进建筑行业迅速发展,但相应而来的问题就是资源环境过度的使用以及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要不断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

2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指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条件下合理有效的使用资源,以降低建筑能耗及提高舒适度为基本目的。通常来说,建筑节能主要包含了建筑围护结构、建筑采暖、照明等方面。总的来讲,建筑节能包含范围较大,内容具较广,建筑节能工作也需具备相应的广泛性,是比较繁杂且系统的重要工程。在建筑技术层面上而言,建筑节能覆盖了许多的新技术,例如经常看见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照明技术等。在建设程序的层面上而言,建筑技能不论跟建筑规划、建设设计以及建筑施工三者之间的都是相互并存、相互依靠的关系。在建筑材料层面上而言,建筑节能就是把节能限制与材料便利,例如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节能玻璃等。

3建筑节能现状

3.1有关建筑节能政策

20世纪末我国建筑节能领域才开始发展,尽管起步比较晚,但随着不断的努力和改变,我国建筑节能水平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以及长足的进步。国家为了在本质上加强建筑节能的管理,不断建立和颁发了相关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及要求,例如《节能能源法》等,尽管说我国建筑节能依靠法律法规当作根据,但在根本上来说,法律法规并不能够对建筑节能现状和建设详细的进行制定,而且在法律当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建筑节能的主要地位。另外,因为我国建筑节能领域的范围比较的宽广,要将行政审批责任制建立起来,对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与验收的企业要进行追查,进而确保我国建筑节能可以在健全的建筑管理中实处落实。

3.2建设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设计是建筑节能实行成功的主要环节,尽管我国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具仍有一定的差距,但它发展脚步并没有停下。当前,在同样条件下,我国多数地区围护结构的热损失跟发达国家比较相差较大,外墙平均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5倍,屋顶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4.5倍,外窗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2倍。依据有关资料进行表明,我国采暖所消耗的资源是发达国家高达2倍之多。可以看出我国很多建筑的保温性能薄弱,建筑节能设计水平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另外,要从根本上把建筑节能设计工作落在实处,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高效切实的开展,虽然国家制定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其他相关规范,但因为缺少有关部门的监督,节能设计的推行状况并不是很好。

4建筑节能新技术的研究

4.1建筑围护结构技术

(1)节能技术在墙体中的使用。一般情况下,墙体节能技术主要有两个形式,分别是保温隔热材料,以及墙体保温隔热的性质。保温隔热材料在进行选用的时候常常选择价格适当、导热系数比较小、密度轻的材料,不管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还是其他的材料以及岩棉板等都是目前外墙保温和屋面节能技术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墙体的保温隔热性质,通常来说,墙体的保温主要分成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等。第一,外保温不但能够在施工中使用比较的便利,而且对墙体外墙的垂直度的标准不是很高,可以快速的完成施工;第二,外保温就是可以把温度变形的几率降低,可以加长架构墙体的寿命;第三,自保温不但工序单一,施工便利,而且具有比较好的安全性能,是目前建筑节能工程发展的方向之一。(2)节能技术在屋面中的使用。屋面节能技术是外围护结构中重要构成部分,屋面节能技术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传统正置屋面,一种是倒置式屋面。在这当中,倒置屋面可以有效的处理房屋渗透的问题,是目前房屋节能施工内主要使用的方法。影响屋面问题的因素比较的多,不但跟外界环境相关,还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有关。通常情况下,顶层房间的耗热量非常的大,从建筑节能角度,需要不断增强屋顶的热工性能。现阶段主要采用的屋面节能问题主要具有:保温热通风屋顶等其他。

4.2暖通空调节能技术

(1)辐射型采暖空调节能技术。辐射型采暖控空调主要包含了底板辐射、天花板辐射等,辐射型采暖空调技术不但能够防止吹风感,而且可以一起应用高温冷源和低温热源,可以不断的提高热泵的效率。此外,在低温废热的时候,把辐射型采暖空调安装末端装置可以节省去标准的冷热源。(2)采暖系统。在城市中进行供暖的的时候主要分成区域供暖和集中供暖,不仅可以使得高热效率提高。在管网系统中进行平衡阀的安装,可以确保管网系统实现水力评更,而且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使得平局室内温度降低,进而实现节能的目的。4.3太阳能技术太阳能的原理即把太阳的光能转变为其他的能量,使可再生能源的一种。比如电能、热能。当前我国多数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都在加大推广太阳能,而且达到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发电。另外,是由太阳能可以给建筑物供应热水,可以供应夏季空调的电力需求。所以,在建筑节能中要大力的推广太阳能技术。

5结语

建筑节能所接触到了建筑技术、材料技术等其他方面,当前,我国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不是和好,需要各个方面的不断综合,才可以在本质上确保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作者:高睿阳 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1]郝东辉.我国建筑节能现状及其新技术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2]张孟.试论建筑节能新技术的施工工艺[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2):2109.

[3]程衡怀.浅析建筑节能现状及建筑节能新技术[J].江西建材,2015(22):67+126.

[4]邢春杰.建筑节能现状及建筑节能新技术[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6):1701.

11.建筑节能的绿色建筑发展探析论文 篇十一

建筑能耗主要包括供暖、照明以及各类电器的消耗等等,建筑业的发展中能源的消耗也与当地的气候特点、城市规划以及人们的风俗习惯等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我国的疆域比较辽阔,从南到北会跨过多个气候带,而且各个地区的经济特点也有着不同的特点。

1.1.1北方与南方的差异

北方天寒,南方温暖,两地的气温差距非常大,北方的能源消耗主要以冬季的取暖为主,而南方在夏季里,天气较热,主要的能源消耗以空调为主。

1.1.2城市与农村的差异

城市相对于农村来讲,比较先进和发达一些,在能源的使用和消耗方面主要依靠电、煤、油等等商品能源,而农村则利用本身的优势会以一些生物质为主要能源,如秸杆等,而电、煤等商品能源只是一些辅助性能源。

1.1.3居住建筑与商业建筑的差异

居住建筑的.能源消耗与人们的生活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商业建筑则会在能源消耗上更大一些。

2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的社会需求及价值分析

2.1建筑能源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建筑总商品能源在占全国总能耗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与相比较,增长了近一倍以上,而且增长速度快、涨势明显。究其主要原因:

2.1.1城乡一体化进行的加快

在我国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建筑过程中,各地的建筑面积大幅度增长,建筑总量直线上升,不仅居民建筑量在增加,而且企业、商场等等的建设也是与日俱增,使得能源消耗量越来越大。

2.1.2建筑档次和要求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品质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他们对于建筑的要求更是越来越高,在现代化科学技术水平的促进下,建筑能源持续上升,仅仅空调的安装数量就比20增长了三倍以上,而且各地居民对室内居住的舒适度要求也变得非常的有品味,不仅要求居住舒服,而且还要上档次,够高端,这就使能源增长的速度变得愈加的迅猛,尤其在采暖方面,以前长江流域属于非采暖区,但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改变,他们已经不再忍耐寒冷,这就使采暖的能源大幅度增加[1-2]。

2.2建筑节能的价值及发展水平

2.2.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价值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不可佰的价值,它不但可以为我国的能源开发创造有利的条件,而且还能够保护资源,减少浪费,尤其对于再生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更是我国国家战略制定的方向,为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2.2绿色节能建筑在我国的发展水平

虽然在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的今天,建筑面积增长迅速,但建筑节能技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这就造成建筑施工过程的能源浪费现象严重。建筑节能技术融合在整个建筑的规划、设计及施工阶段,需要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加强能源的维护和利用,在满足各项建筑需求及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方法,以达到建筑施工过程的低消耗,提高能源的使用率,达到建筑节能的目的。而且绿色、节能建筑不但可以节约能源,而且还能够起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作用,可以为广大人民提供一个更加高效、和谐、健康的生存空间。

3国内外绿色建筑的现状

3.1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

3.1.1有效的提高能源利用率,达到绿色节能的目的

我国虽然是一个资源大国,但随着肆意的开采和挖掘,很多资源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工业建筑项目建设,更是我国自然环境的一大杀手。因此,要想改善这种现状,就必须要对建筑开发和建设中的节能技术进行提升,不仅要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浪费,而且还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比如说,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各种材料的使用可以采用可再生能源,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对生态平衡的破坏,更能够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尤其是在进行建筑建设过程中采暖部分的设计是最消耗能量的,所以在一些民用建筑里对这部分进行设计时,一定要找到一种更适合建筑改造和发展的技术方法,既要从建筑结构方面进行考虑,更要保证各种散热及供暖设备的有效性。如果建筑面积较大就不适合采用蒸汽或热水对整体房屋实行无差别供暖,因为这种供暖方式不仅浪费,而且达不到供暖的要求。而对于企业厂矿方面来讲,可以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采用辐射式的采暖方式,但如果只是某一区域或狭小空间进行采暖的话,就可以安装空调设备[3-4]。

3.1.2加大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我国对于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发展很快,风能、太阳能、海洋能以及各种生物质等等能源,早就已经成为工业建筑方面的良好能源,而作为建筑开发商一定不能图省事儿,不愿意采用再生能源,要正确认识到再生能源的优点和好处,尤其在进行商业建筑施工和建设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建筑施工时的节能化设计,尽量避免对于一次性能源的浪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是要以再生能源为主要原料来进行建设和施工。当然我国在工业建筑施工方面对于新能源的使用目前尚且处于试验及摸索阶段,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应用,而作为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大新能源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为再生能源在工业建筑改造中的合理应用扫除障碍,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进步,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比如说,我国在上海举行的世博会,所有建筑的宗旨和理念也是以绿色、环保为前提的。另外万科大楼也是绿色建筑的一个代表,不仅灵活的利用了自然风、自然光、自然降水,而且创造了绿色建筑的一个样板。

3.2国外绿色建筑的发展

12.浅析林木育种现状和展望 篇十二

[摘 要]林业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生态发展的重点之重,林木育种属于现代生物技术的一部分,也是林业高新技术的一部分。目前,林木育种在中国已得到快速的发展,要促进林业的快速发展,提高林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行林业新技术革命是关键。本文通过对林木育种相关方面的详细研究和总结,结合林木育种的现状,浅析了我省林木育种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林木育种;现状与展望

中图分类号:S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0-0326-01

引言

种苗建设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随着青海省退耕还林(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的启动和实施,我省林木种苗生产呈现出了供不应求的现状。根据该现状,我省林木种苗工作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研究种苗生产的新特点,调整结构,建立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的新格局,以加快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进程,满足生产需求。

1.加快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承担着负载林木遗传基因、森林世代繁衍和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使命,林木种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林木种苗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林木种苗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种苗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国有场圃为骨干,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林木种苗生产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林木种苗不仅要满足数量需求,更要满足品种多样化、品质优良化的需求,质量需求成为社会进步和林业发展对种苗的第一需求。但目前林木种苗发展的问题还较多,突出表现在:林木种苗质量资源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种苗基地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林木种苗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等。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种苗工作,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要优先发展种苗,要赋予林木育种建设以重要的基础地位。我省种苗建设现状

过去在计划经济的调配下,我省在种苗建设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技术力量差,苗圃基础设施差,苗木品种单一,资金短缺,土壤改良力度不够,2个国营苗圃入不敷出,经常靠林业主管部门扶持生产。自1999年“三大”工程的相继实施以来,苗木需求量相对加大,苗木产量供不应求,我省苗木市场相对匮乏和被动。在空前的机遇面前,我省加大了苗圃经营力度,从技术环节上做文章,从苗圃基础设施上下功夫,从苗木品种上找出路,从争取项目上促发展。鼓励个体经营育苗,解决苗木的需求量,谋划苗木市场经济,推动林业经济和县域经济。由于气候因素和思想观念的制约,个体育苗起步较晚。该县苗木无法满足“三大”工程的用苗量,只能从气候特征相近的外州县调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007年鼓励成立了2个个体育苗基地以及多个小型育苗户,培育了适应当地生态环境的云杉、圆柏等针叶树种,沙棘、金(银)露梅、红沙柳等适应性较强的灌木树种,丁香、榆叶梅等庭园绿化树种,定向培育了圆柏、云杉大苗。2012年为我省造林工程提供了逾300万株优质壮苗,为创建林业“精品”工程和推动区域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我省种苗工程发展对策

3.1 搞好林木种苗扶持政策

要充分考虑林木的生物学特性和生产的长期性、区域性、多样性、技术性、计划性、公益性等特点,在认真落实现有林木种苗发展扶持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更大的优惠政策,促进林木种苗的生产和发展。我省自然条件差,苗木周期长,品种单一,经济效益低。因此,除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外,还必须要给予政策性的经济扶持,才能保证我省种苗生产正常发展。在继续实行免征生态苗木农林特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建议国家财政、计划、林业等有关部门依法研究制订和实行林木种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林木良种基地补偿办法,以及对林木种苗生态公益性生产应给予生态效益补偿等优惠政策。

3.2 鼓励周边集体、个体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种苗,推动国有苗圃的体制创新

林木种苗不仅是造林绿化的基础,而且作为一个新型产业和新型的经济增长点,随着种苗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种苗工程日趋呈现市场化。我省种苗建设要针对该种新情况,认真开展种苗市场研究,搞好种苗市场预测,正确引导国有苗圃、个体育苗圃调整育苗树种和品种结构,不断提高种苗科技含量。同时,也要注重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稀树种,积极筛选、引进、推广优良新品种。

苗木生产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苗圃,建议国有林场大力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苗圃,凡生产条件和技术条件具备的,都可以凭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培育和经营。要深化国有苗圃改革,通过实行承包、股份合作改革,使投资、劳动、技术等各方面充分发挥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国债资金投入的苗圃,一定要解决好今后的发展问题,使国有苗圃真正增强市场意识,活化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要通过国有苗圃技术、基础设施、信息的优势,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实施种苗基地化、专业化生产,走“苗圃+农户”的路子,将苗圃龙头和个体育苗户结成联合体,建立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生产经营规模化的苗木生产基地,促进苗木产业化进程。

3.3 大胆创新,推广适用新技术,进行科学育苗

我省种苗生产应根据当地的立地条件和乡土树种的特性搞好种源普查、种源试验、优良种源区划、良种选育、优良无性系繁殖、抗性育种等工作。抓好组培育苗、容器育苗、种子育苗、ABT生根粉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在积极推广乡土树种的同时,特别要探索适于该县生态立地条件的造林新品种的试验。要认真总结成功试验,在推广适用的育苗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把一些适用的先进种苗技术引进来,为全省的林木种苗生产服务。组织林业科技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工作,从而提高全省育苗技术的总水平。

3.4 提高苗木质检员的水平

苗木质检是影响造林成活率的重要部分。苗高、胸径、地径、根系完整、冠幅、病虫害、人为损害等各方面严格按标准执行,坚决杜绝不合规格苗木上山,以保证造林工程顺利实行。

综上所述,林业是生态和环境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每种树木有不同的作用,也为大自然做出了不同的贡献。随着生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推进,林业在以后势必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林木育种作为林业发展的基石也注定会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林木育种也必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未来要推行林业新技术,林木育种是关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参考文献

[1] 江泽慧.对林业新科技革命的内涵、突破口和途径的探讨.林业科技管理,1997,(4):

13.绿色建筑节能发展趋势论文 篇十三

关键词:建筑节能;建筑设计;发展趋势;节能改造

1建筑节能发展现状

14.北京市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展望 篇十四

作者: 撰写时间:2013-06-19 点击率:78

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

第255号

(2007年2月5日发布,2010年12月1日第一次修订,2012年1月10日

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扶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第四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墙革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财政、环保、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科技、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日常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墙体材料革新

第七条

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限制生产粘土多孔砖(空心砖)。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生产线。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砖瓦窑业逐步实施关闭:

(一)小土窑、小立窑和18门(含18门)以下简易轮窑;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粘土砖企业;

(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沿江河湖渠边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范围内的砖瓦企业;

(四)国道、省道、铁路、机场和重要旅游路线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砖瓦企业;

(五)没有土源、占用耕地的砖瓦企业。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向上述粘土砖生产企业发放《采矿许可证》。

第九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以外的粘土砖企业,应当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用地面积、取土范围内安排生产。

第十条

各类建筑不得使用粘土实心砖。砌体结构的建筑限制使用粘土多孔砖(空心砖),其他结构的建筑不得使用粘土多孔砖(空心砖)。

古建筑修缮工程对使用粘土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中使用粘土实心砖或者其他不得使用的墙体材料。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设计、施工中使用粘土实心砖或者其他不得使用的墙体材料。

监理单位不得同意使用粘土实心砖或者其他不得使用的墙体材料。

第十二条

鼓励利用粉煤灰、炉渣、工业尾矿、建筑垃圾、城市污泥、江河淤泥、脱硫石膏、农作物桔杆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符合税收政策条件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的优惠。

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固体废弃物生产墙体材料。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展下列新型墙体材料:

(一)承重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及复合保温砌块;

(二)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石膏空心条板、金属面夹芯板和钢丝网架水泥夹芯板;

(三)烧结非粘土多孔砖和空心砖、蒸压粉煤灰砖;

(四)其他鼓励发展的墙体材料。发展上述新型墙体材料的,墙革节能管理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贴息或补贴。

第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满足建筑物使用的技术要求。

新型墙体材料执行企业标准且在本市使用的,生产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无质量标准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第十五条

墙体材料以新型墙体材料名义生产、使用的,应当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认定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墙革节能管理机构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按规定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征、免征、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拖欠、挪用专项基金。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金额返退预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工程部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按国家、省规定标准部分返退预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三章

罚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新建、扩建、改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生产线,以及超核定用地面积、取土范围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建设单位未进行建筑节能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墙革节能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补缴。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墙革节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规划、设计、建造(改造)、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通过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和供热制冷系统效率以及开发利用新能源,使建筑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不以消耗粘土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合理利用废弃物,生产的具有轻质、高强、节能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的墙体材料。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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