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合并合同

2024-07-2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小型公司合并合同(共10篇)

1.小型公司合并合同 篇一

合作合同

甲方:永华广告装饰

乙方:花开富贵有限公司

因业务需要,现甲乙双方两家公司合并。

一、合作事宜

甲乙双方公司合并后甲乙双方仍用各自原公司名称。合并后由双方协商再定一个新的名称作为合并后的公司总称。原有固定资产盘点后仍归属各自。合作后甲方负责管理、制作。乙方负责联系业务,处理外界事务。

二、资产事宜

目前双方所有耗材均盘算成钱入账,由公司支付。合作期间,由于公司利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获利后利益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甲乙双方在公司合并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公司资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调配,若有挪用,后果自负。造成损失由挪用方承担,并限期返还。

三、公司业务事宜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各公司接任何工程都应协商决

定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所属名字。

合同签字生效,永无异议。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2.小型公司合并合同 篇二

2011年1月小曼与A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是5年,但是,2013年10月,A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后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但是在公司合并之后,B公司强行变更小曼等人的劳动合同,致使他们的岗位、薪酬变化很大且毫无选择余地。

小曼等人怀疑公司这样的做法于法无据,于是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有关公司合并后,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以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云律师观点:

公司是劳动合同上的重要内容,它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履行主体之一。公司的变化分为两类:一类是非实体变化,一类是实体变化。

非实体变化是公司信息的变化,比如公司的名字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这些不会对公司实体产生什么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针对非实体变化,无需签署变更协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实体变化包括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则指一个公司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说明通常情况下,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没有必要重新签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如果原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合并分立后会被注销,员工最好还是在公司被注销前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案中,小曼所在A公司与B公司的合并,A公司属于被吸收合并方,两公司合并后,一种情况是A公司未被注销,那么A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可以由B公司继承其权利义务并继续履行,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继承履行并不是必须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员工、原劳动合同公司、新公司三方可以共同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原公司的劳动权利义务转让给新公司。这是法律允许的。

但如果A公司与B公司并购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不能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小曼等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请求公司支付补偿。这一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解除之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根据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小曼等人还可以提交劳动仲裁。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两公司合并后A公司被注销,那么小曼等人最好在公司被注销前与其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之后在决定是否与B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小型项目施工合同 篇三

乙方:

一、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

1、校园围墙墙体260米长、高2.5米(总面积650平方米)。墙体粉批白水泥,包工包料,每平方米6.5元。计价4225元。

2、厕所墙内外三面加教师住平房东面墙体,总长230米、高1.8米(总面积414平方米)。拆除墙体沙灰、粉水泥砂浆、批白水泥两遍,包工包料,每平方米20元。计价8280元。

3、教室内墙200平方米,墙体分批水晶腻子,1.5米高墙体再外批油漆,包工包料,每平方10元,计价元。

4、学校西院墙修补、南北一致整平,包工料计价2300元。

四项总计价:16805元(壹万陆仟捌佰零伍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施工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施工完毕。

2、可以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施工帮助:如提供工人住宿、在学校大伙自费就餐、学校有能力提供的工具。

3、须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2、有权利对不合格的施工通知乙方返工。

4.小型改造维修合同 篇四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律、行政规范,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双方就校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体育新城广益实验中学校内。

3、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a、宿舍楼卫生间防漏改造处理150间;

b、宿舍楼洗脸盆台面改造290间;

c、食堂地面排水沟改建阴沟处理;

d、教学楼车库顶男女卫生间漏水改造处理;

e、教学楼二、四楼天井封闭处理;

f、教学楼两头五楼“三角形”天井封闭;

4、质量要求:优良工程

5、合同工程:本工程日历工期天。开工日期7月21日,竣工日期为20 月 日。(具体进度以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控制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价款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方式,总造价人民币:,如工程量有增减按清单报价增减总造价。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后十天内付至已完工程量款总价的60%,办理竣工结算后五天内付至已完工程量总造价的95%,其余5%作保质金壹年后无息返还。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以优良工程标准确作

为管理目标。

2、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所用水泥、钢材、瓷砖等主材品牌和厂家必须经甲方认定,方可进场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工程部熊工及学校总务相关人员现场监督施工。

2、甲方委派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监管工作。

3、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检验、试验、有权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现场技术质量进行管理、协调施工,现场签证以学校总务人员签字为准。

5、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切实可得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并交甲方总务办认可。

2、乙方应派现场管理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批准,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应对不合格工程及时组织返工,如因不及时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4、由于乙方采取措施不力或报价掉漏等而造成本合同工程一切损失、工期拖延施工费用增加等均由乙方自负。

六、质量保修

质量期内防漏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后三天内负责无偿的返工修复。如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复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有发生的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合同权利和义务履得完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纠纷的处理:本同合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人民法院审理解决,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5.2022小型饭店转让合同 篇五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饺子王”(原名叫“--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合伙经营,后因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饺子王”快餐厅--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6.小型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篇六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和做法(见附表一)

1.3工程承包方式:在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和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一)

乙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二)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峻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X。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附表三)。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查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七)。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见附表五).

7.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六)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__把交给乙方的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11.5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乙方:

7.小型公司合并合同 篇七

(1)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

地址:工作单位:

(2)乙方:(承包方)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地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总价款:【元】,大写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天。

第二条,工程施工图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施工队各持一份,甲方在确定图纸后应在施工图纸上签字认可,施工队依照图纸严格施工。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更改变动设计图纸,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甲方指定工程监理,则须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如无特殊要求,则由乙方指定本公司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四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工;

2、严格执行本地区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严格遵守施工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

4、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物品陈设,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

5、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物品,不易搬动的应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负责办理拆除原室内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管线变动审批手续;

5、物业部门需办理施工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并协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和消防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做好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入预算费用内(详见工程预算书),甲方应在变更单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变更所需款项方可施工,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工程顺延。

第七条,工程顺延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遭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预算外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工期顺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顺延;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土建及其它杂项完工;

B.木工完工;

C.油工完工;

2、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单次日内进行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房屋及钥匙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保修期为壹年,并且终生维修,填写工程保修单,移交维修部。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工程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在签订装修合同当日内,即年月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5%,元,大写作为前期主材款,第二次付款于年月日之前付清工程总价款的33%元,大写用于支付人工工资;第三次付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三日内付清剩余2%款项元,大写。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超过三日,乙方有权停工,待款项付清后方可施工,且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三款,工期顺延;

3、工程款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保修收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处罚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付款超过七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工程款按期支付的情况下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延期交工的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乙方(承包方)份,甲方(发包方)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经办人:

8.深圳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八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9.小型公司合并合同 篇九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城区各地方税务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各单位应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地税机关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的标准,负责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金融机构及时开具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详见附件)。各主管地税

机关应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及认定证明台帐的登记工作,一个纳税年度,认定一次。

二、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等)等数据,从其上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中获取。对于未满一个纳税年度的新办企业,优先审核资产总额及从业人员,若已取得营业收入换算成一个纳税年度后,未超过标准的,可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金融机构名称):

(企业名称)属(行业划型)企业。201年,该企业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精神,本年度内,你单位与之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主管地税机关章

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10.小型建筑施工合同 篇十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商住楼两栋。

2、工程地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9月

竣工日期 ;10月

三、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承包方式: 包工。

(2)计价方法:每平方米 260元

(3)合同价总价;260平方米x10层x260元=676000元

四,付款方式

(1) 开工预付176000

(2) 竣工:付清余款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2份(发包方执1 ,承包方执1)。

发包方: 承包方: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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