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法律法规

2025-03-16

征信法律法规(精选8篇)

1.征信法律法规 篇一

我国个人征信运转模式的法律构建

信用是人类社会交往的基本行为准则,而个人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有基础性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制度的缺失已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摘要:个人征信运转模式就是以个人征信机构设置为核心,包括监管模式以及立法模式的制度系统。“公私兼顾”模式下,在个人征信机构设置上,以公共征信机构为基础以私营征信机构为主导;在监管模式上,采用专门机构集中监管与其他监管体制有机结合的综合性监管;在立法上采用专门立法与配套制度结合的混合式征信立法。

关键词:个人征信运转模式;个人征信机构;征信监管个人征信运转模式是统一的、普遍的个人征信制度运转的基础,根据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特征,采用公共个人征信机构与私营个人征信机构并存的“公私兼顾”模式是恰当的选择。

1.“公私兼顾”个人征信运转模式的具体设计

1.1“公私兼顾”模式下个人征信机构设置。公共个人征信机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个人征信机构,因此以其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在成本和效率上都是最优选择;在性质上,有关领导曾表示该机构目标是成为独立于央行的第三方股份公司,但笔者认为此做法不妥,理由有二:其一,该数据库是央行主导下运转的,股份制公司性的转化难免造就一个全国性垄断的征信业巨型企业。其二,公共机构是作为行业公共基础设施而设立的,应当面向征信市场平等开放,而股份制公司形式就意味着其将数据库据为营利的工具,这无疑不利于私营个人征信机构的立足。因此,公共个人征信机构在性质上只能是一个公共部门,也只有这样才会充分实现其作为基础数据库的公共服务职能。

随着我国人口流动性的加剧,需要对个人信息经常地更新,若由公共征信机构负责则难保效率。笔者倡议:一要发挥网络的功能,将央行数据库与公共部门信息系统连接,实现基础数据随公共部门对个人信息的更新而更新;二发挥私营机构的主动性,开设通道便于其及时将在业务开展中了解的更新状况反馈给基础数据库;三借鉴当前个人社保号查询系统,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为依据为每位公民建立账户供公民登录相应信息目录核实自己的信息。

对私营个人征信机构而言,其管理与运作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在组织形式上,可学习美国采用公司制,统称为个人征信公司。在市场准入上,笔者认为不加区分采用核准制原则是不恰当的,理由有二:第一,我国征信实践从发起到推动都是依靠公权力实现的,个人征信市场存在自主经营不足行政干预有余的.缺陷,再加上核准制下苛刻的准入条件和繁杂的审批程序,新生个人征信公司发展必将难上加难。第二,对从事征信评级业务的征信公司理应采用高标准准入制度规范其业务,而对仅从事基础性征信服务的公司也实行审批,对提高服务水平的作用不大反而提高了运营成本,增加了腐朽机会;也正因信用评级业务更高的专业性,我国征信条例修改稿才专门删去适用于信用评级活动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应借鉴证券法律对证券业务分项许可的做法,根据个人征信公司从事业务的不同区别门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

私营个人征信机构的运作设计应当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征信服务有效性。笔者认为其运作应如下设计:首先授信主体要征得信息主体对于其信用进行调查的允许,此为前提;接着由作为征信产品使用者的授信机构直接与征信公司进行征信服务的交易,并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最后,授信主体将具体的征信产品交由信息主体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这样一方面利于降低征信公司与信息主体利益勾结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以受信主体作为服务对象来甄选个人征信公司,激励着征信公司改善其业务水平;同时信息主体对征信产品的自我确认,为异议权的及时行使提供机会,也为侵权救济的实现明确主体和争议内容。另外,此机制中对征信服务的收费标准可以交市场自由决定,节约社会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2.“公私兼顾”模式下个人征信的监管设置

2.1征信业集中监管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在集中监管机构的设立上,有学者主张设立征信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对征信业的监管职能。然而单独的监督机构首先应以充分发展的征信行业和市场为依托才能发挥必要的效用,其所必需的大量的专业征信管理人才也须由征信行业来提供,而我国征信业尚处初步发展阶段,行业的规模发展和统一市场的建立都尚待时日。因此笔者认为,设立单独的征信业监管机构利于保障执法的权威性和中立性,然而目前只是理性构想和长远目标,非制度设计的最优之选。

面对我国个人征信监管主体不明、监管效力不高等理由,笔者认为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集中监管是明智之举:一方面我国征信实践过程中人民银行承担了主要的工作,由其来负责监管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公私兼顾”模式下央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征信行业的基础设施,以其为平台由人民银行对个人征信进行集中监管也是有效的便宜之举。在监管内容方面,除了依法受理并审查个人征信公司的设立申请、公司变更名称等重要情形的批准等通常事项、接受征信机构年度业务开展报告外,监管机构还应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对取得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推动专业人才的培养。

2.2其他监管机制的完善。首先,要完善我国个人征信机构的内控机制,对业务开展流程全程监控,以保障信息安全和征信产品的真实有效性。笔者倡议借鉴证券法律,建立个人征信业务的回避制度,对于征信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执行职责时,凡被征信对象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防止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

其次,要健全个人监督和司法救济体制,发挥信息主体对于自身信用信息维持的主动性。征信条例修改稿有征信机构每年向公民个人免费提供一次本人的信用报告的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笔者倡议由公民个人在任意工作日都可向征信公司提出免费报告获取申请,征信公司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相应报告并以电邮等适当形式发给申请人;在范围上应限为除法律禁止外的一切内容,具体内容由信息主体自由选择;另外,设立异议反馈通道,便于信息主体对异议信息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要求。在个人征信行为而产生的侵权救济体制的完善理由上,笔者倡议应当建立相应侵权民事责任,直接对受害人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才是实现权利救济最有效的方式,才能充分地调动个人对于征信活动监督的积极性。

2.征信法律法规 篇二

信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发展, 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无论是发达国家, 还是发展中国家, 担负国家经济力量的主体, 构成一个经济社会真正脊梁的是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虽然占我国企业的90%以上, 却普遍面临着严重的信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商业信用缺失。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也是交易最频繁的信用关联方, 大量的商业、商品往来都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 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 常常利用信用合同、协议、授权、承诺等信用交易方式。但实际上, 信用交易的背后是大量的违约行为。

2、融资信用不足。

融资信用不足, 直接表现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目前,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虽然深圳创业板的开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 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难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方式仍然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但是, 在社会陷入信用危机的大环境下, 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行了“信任透支”。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 不愿意守信还贷,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没有还款能力, 信用风险偏高, 银行不愿意放贷。

3、财务信用缺失。

财务信用缺失是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一个最重要的表现。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提供过虚假财务报告, 这些中小企业为了偷逃税款, 经常与审计、会计机构串通起来, 为了达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目的而制作一些不真实的财务数据, 蒙骗交易相对人、投资者、银行和一些管理机构, 造成相对人的巨大损失、资本金的大量流失和银行的误贷。有的中小企业虚设分公司, 开立不同的多个账户, 从而实现套利。企业财务信用的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自身, 但会计师、审计师行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它的危害同样是非常严重的。

当前, 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一般没有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人员, 缺乏对企业财务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方面的有效监督, 即使在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下, 信息的真实性也难以保证。如, 在受理贷款卡申请发放行政许可业务中, 发现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情况时有发生, 其原因是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或根本就没有财务报表。

4、生产信用缺失。

生产信用缺失表现为企业隐藏事实, 欺诈消费者, 追求暴利。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认证,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 采用非法生产方式, 而这些消费者是不知道的。

5、企业不讲诚信不会受到严厉制裁。

企业信用缺失不讲诚信与整个社会大环境信用缺失有着密切联系, 道德因素的制约力本来就比较弱, 在整个社会诚信观念淡漠的情况下就更发挥不出什么作用,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然而法律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明确、严厉的制裁措施, 在利益的驱动下, 为了追求高额利益, 某些企业便将诚信抛于脑后, 出现严重的信用不足。

二、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征信的困境

中小企业信用的缺失, 不仅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也将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监管的征信工作导入困境。主要体现在:

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在诸多法律空白。

第一, 征信数据的市场价格无明确统一的法律进行规制, 造成市场价格难以把握, 这是导致我国当前普遍存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成本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 有关信用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的不明确使得信用数据的征集渠道和手段难以合法化。总体来说, 我国中小企业资信数据基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 无法律为依据, 因此无法合法、合理地利用这些渠道获得其需要的信用信息, 使得信用信息收集困难, 游走于法律的边缘, 人为地增加了征集成本, 这也是成本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也导致企业资信报告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被调查企业资信情况, 征信报告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第三, 信用信息的公平享有无法律保障。由于缺乏法律规制, 市场不公平竞争日益严重, 破坏了征信行业的市场秩序。有的征信公司利用自身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特殊关系, 可以低价、顺利地获取相关实用资料, 而有的征信公司却没有这种“天然”优势,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导致信用信息享有的不公平性;第四, 信用信息征集管理的从业人员人数、素质无相应的法律规制。目前, 由于法律的缺乏, 导致征信市场进入的门槛过低, 对从业人员的法律规制不到位, 使得我国的企业信用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 素质参差不齐,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而企业信用征信从本质上要求采用专业的调查手段, 高超的数据分析技术, 对信息进行筛选, 去伪存真, 以保证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具有更高的可信度。较高的技术含量相应的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技术要求, 很显然, 现实中由于法律规制的不到位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直接后果就是使得信用信息收集的技术手段落后, 收集成本增加, 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可信度降低, 公司举步维艰, 将严重影响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开放法律规定不明确。

企业信用征信体系运转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商品化。所谓开放, 即指拥有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 如企业和消费者个人, 从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和获得信用交易的目的出发, 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披露自己的信用信息;所谓商品化, 即信用商业化的机构———征信公司把自己所搜集到的各方面的信用信息, 经过加工整理后形成的信用评价报告提供给用户。目前, 我国信用数据的开放法律规定不明确。我国中小企业众多, 占经济比重比较大, 存在征信数据保密的传统, 再加上一些中小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强, 不愿公开非必要性数据, 同时也不清楚应该开放何种数据, 因此无法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很难界定数据开放与保护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同时, 征信数据被一些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垄断, 客观上制约了信用数据的开放。同时, 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中国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委、银行等政府和业务部门, 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和数据直接来自于企业。但迄今为止, 除了在人民银行的强制要求下得到来自商业银行的部分企业信用信息以及工商部门的信息服务中心提供工商数据的有偿服务外, 大部分机构的数据都不对外开放。即使是在银行, 中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保密义务, 规定对于单位存款, 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银行保密义务的例外规定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等有关法律之中。依据上述法律, 有权行使查询权的只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海关等机关, 而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无权查询企业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信息, 事实上企业的资信状况仍然是作为商业秘密看待的, 因而无法向企业信用征信机构开放。而企业信用的基础在于资产信用, 现在各国民商法无不把资产作为衡量商事主体信用高低的主要尺度。因此, 在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开放方面, 现行法律规定还存在盲区。

三、中小企业信用评定与征信法律建议

1、健全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和资信调查制度。

与大型企业相比, 中小企业缺乏财务报告制度和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 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提供的信息可信度较差, 这决定了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状况更加严重, 所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客观上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机构和银行可以利用其组织优势, 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协会等信用组织收集或购买企业信用信息, 运用网络传输给各银行或其他信息使用者, 建立商业化运作的信用管理制度, 健全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

2、培育独立、公正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本身应是一个中立的、具有独立性的法人组织。在我国现有的信用评级机构中, 大多数机构是从原来银行系统或其他政府内部的评级机构或资信评级委员会演变而来的, 在人员组成、资金来源、业务性质等方面仍与原机构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 为了确保评级过程的独立、公正、科学和权威性, 首先我国必须尽快建立独立于政府部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应进行适当的重组, 以扩大其规模和影响力;其次应积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的经验, 学习有关技术, 如返回检验、违约统计、跟踪评级等;再次应积极提高评级机构的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 引进人才;最后要真正落实客观、独立的评级精神, 努力提高评级水平, 树立权威的评级机构形象, 赢得投资者的信赖。

3、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业的法律体系建设。

信用评级业的法律体系建设需要从各个层次进行, 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由于信用评级业的重要性, 在目前重新对整个金融法律体系进行布局时需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 并做好配套的法制建设,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 应当涵盖以下方面:监管主体、市场准入、评级依据、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等。政府应尽快出台生产、融资、商业、财务信用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支持体系, 为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4、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两方面, 即建立信用评级业务的许可制度和“淘汰出局”制度。由于我国目前信用环境尚不具备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条件, 为避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尤其是信用评级机构一哄而起、恶性竞争, 有必要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 并对资信评估机构保留一定的垄断性。为有效监督信用评级机构, 必须建立对评级结果的复审、评价等制度, 并建立相应的“淘汰出局”制度。通过对评级结果违约率等指标的考察, 一方面对违规操作、评级结果的违约率过高的评级机构, 取消其评级业务资格;另一方面鼓励那些评级质量较高的评级公司尽快成为全国范围的大型评级公司, 确保评级市场的相对集中建立在高质量的评级结果基础上。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 建议在我国建立对信用评级机构统一监管, 对信用评级业务资格或评估结果分别认定或认可的统分结合的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孔英杰.企业信用评级方法探索.首都经贸大学.

3.台湾网球征信社 篇三

在台湾能被称为运动产业的项目只有棒球和篮球两项,这两种运动长久以来一直受台湾民众的热烈追捧,当地的职棒、职篮体系早已十分完善,发展得很成熟。棒球在台湾的发展已有百余年历史,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而篮球也因“林书豪效应”备受关注,是台湾校园中最流行的体育运动。在新兴运动项目中,曾雅妮的出现让高尔夫运动在宝岛有了一席之地,加之这项运动本身在招商、门票方面的收入十分可观,能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办好赛事,所以也可称为运动产业。直到2010年卢彦勋进入温网八强,才为台湾网球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关注网球的人较之以往多了不少,网球成为第四项在台湾可能迈入产业化的运动。

在台湾,由于办理签证较为便捷,又因本土职业赛事还未达到一定水准,所以部分铁杆的网球球迷会自掏腰包去其它地方欣赏高水平的赛事。在台湾,真正关注网球运动的球迷很富激情,也很懂观赛礼节。

本土职业赛事中以台北海硕国际女子职业网球公开赛最为人所熟知,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五届,相比今年的高雄海硕国际男子网球挑战赛,在赛事的成熟度和球迷的热情度上,台北都更胜一筹据记者观察,此次高雄挑战赛的观赛人数并不是太多,说明赛事的影响力和男选手的号召力还有不少提高的空间。

据台湾网球协会秘书长刘中兴透露目艮下网球在台湾的发展方向有以下两个第一.打造明星球员,成功的赛事要有好的代言人台湾目前在亚洲范围内有几位优秀的选手,但更需要有国际影响力的球员。第二,承办比赛的硬件设施需加强在台北和台中已经开始糸斤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网球场馆。

目前.台湾观众可免费欣赏如高熊挑战赛这样的网球赛事、不售票的原因正是考虑到当网球在台湾还没有真正成为一项产业时,赛事主力方需要有一个养赛的过程。当硬件设施符合国际标准,赛事管理机制和明星效应更为成熟时,比赛的等级自然会提高,到那时再售票,更容易被人接受,网球运动的产业化也能顺理成章。

在曝光率方面,台湾媒体对网球运动的报道仍十分有限。与大陆相比,台湾媒体在网球方面的确很“萧条”,几乎没有专职的网球记者,大部分都是以篮球、棒球为主,网球为辅的体育记者。在台湾,没有一本专门的网球类期刊,针对这一点,来自台湾《联合报》的体育记者彭薇霓表示:“办网球类杂志并不能强求,在台湾杂志的需求量并不是很大,理论上讲是没有办法存活下去的。我们只能在报纸上多下一些功夫,让更多的人了解网球。”媒体的介入对提高网球运动在台湾的受欢迎程度会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本次高雄挑战赛上,大赛裁判长Ed Handistv也呼吁当地媒体应更加重视网球赛事,努力将赛事传播到世界上去。

一哥一妲并非风光无限

大部分台湾网球选手在亚洲地区还是排得上号的,随着台湾网球大环境的转好,一些企业或多或少还是会给予他们赞助。众所周知,从事职业网球的开销巨大,奖金也并非像固定收入那般稳定,球员的主要经济来源仍需靠厂商代言和企业支持来维系。台湾一哥卢彦勋在温网打进八强后,经济状况好转了不少,但远未达到风光无限的地步,每天的开销仍然吃紧。卢彦勋尚且如此,更别提其他在职业网坛打拼的台湾选手了,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台湾的职业网球运动员习惯了单打独斗,卢彦勋的哥哥就常开玩笑说他们是个体户。多数情况下,台湾职业球员想得到任何资源支持都需自己去争取,并非像大陆这样有网球协会的保障做后盾。台湾有关部门所要做的并不是直接给球员钱,因为如果球员发展不佳,那这笔钱也就失去了意义,通常这些钱来自于每个台湾人的税金,可并不是每个公民都愿意支持这些球员,这也是相关部门的不得己之处。过网球协会将球员推荐给企业或许会成为一种对本土球员资助的新方法。像海硕集团这样的企业越多,台湾网球选手的日子就会越好过。在海硕运动的项目中,除了赛事运营外,还会对本土球员提供一系列的帮助,从球员包装、聘请教练、出国比赛等方面为球员制定全方位的服务内容,也使球员对职业网球运动员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

赛事升级一步一台阶

在大陆举办的中网与上海大师赛都拥有超级豪华的场馆,制约台湾承办更高级别赛事的最大问题恐怕就是场地条件欠佳。本次高雄挑战赛的裁判长说,五年前他曾来过高雄市阳明网球中心,五年过去了,这里的场地条件没有得到改观,设施没有很好地进行维护和升级。赛场较偏僻,交通不便利,不利于推动市民的看球积极性。台湾的主流媒体大多在台北,高雄的赛事想要通过媒体推广也就变得比较困难。然而台北的状况也不容乐观,符合标准的场地数量太少,即便是设施先进的小巨蛋,也是经过改建后的临时室内网球场地。台湾若想承办更高级别的赛事,必须新建网球中心。好消息是这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据悉,为了筹办2017年台北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一座大规模的网球中心的筹建已被提上日程。

在资金方面,台湾民间企业更愿意赞助棒球和篮球类赛事,台湾的网球市场还不成熟,仍需要时间去积累,像海硕集团这样对网球运动如此执着的企业在台湾仍属凤毛麟角。台湾的网球赛事目前还是以推广网球运动为前提,等网球这个项目火了,各方对赛事的支持才会多起来。

至于天气气候,本次高雄挑战赛可谓是饱受雨水困扰,几乎无法按时完成比赛。其实这些自然方面的不利因素都可避免,对高雄来说,10到12月份比较适合举办比赛,那时高雄温度比较适中,不会经常下雨。台北的赛事是在室内进行,所以无需担心天气不佳。

除此之外,每年ATP和WTA职业赛事的站数有限,球员又抱怨赛程过长,台湾若想在其中新增加一站比赛并不容易,一般得要有某站赛事出让主办权才行,而愿意放弃办赛权利的实则少之又少。

可见,目前台湾想要直接申办高级别的职业网球赛事并不现实。眼下,台北和高雄这两站赛事的主办方十分清楚这一现状,他们并未喊出不切实际的口号,而是把现有的比赛办好,再着眼一步一台阶的发展。

业余网球不温不火

台湾的业余网球圈不像大陆以俱乐部形式的体系支撑,相对来说比较偏重于个人,台湾网球爱好者常私底下约朋友打,并非像大陆的球友会附属在一个俱乐部里约球,或是代表俱乐部出去打比赛。但海硕运动创意总监韩骏铠认为,台湾业余网坛也可参照这样的俱乐部模式,或许可以推进未来业余网球的发展。

在台湾的业余赛事中以过去民生报(2006年底停刊)举办的比较出名,在台湾北、中、南三区选八队,再集中进行总决赛。比赛分为国小组,国中组、高中组、成年组(分甲、乙组),以团体性质的双打比赛。可惜如此大规模的业余赛事在宝岛早早夭折,近几年在台湾,以“阿迪达斯杯”和当地的业余排名赛较为火热。

据了解,如今台湾的业余赛事相对过去变得比较少了,资金缺乏的原因占很大一部分,另外网球的曝光率没有棒球和篮球那么高,推广难度也相对较大。场地流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在台北小巨蛋对面曾也有一个球场,现在都已拆掉,挪作他用。像这种情况在台湾屡见不鲜,有关部门在推行这项运动的过程中忽略了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场地因素,这让每个曾经热爱打网球的台湾同胞有点失望。球场的减少会直接影响一般民众使用球场的频率,也会影响他们对网球这个运动本身的亲近感。

现在很多台湾人可以欣赏到网球比赛,但他们不可能长期花很多时间去很远的地方或是花很多钱去打网球,这也直接阻碍了网球成为台湾人民的全民运动。当地网协也开始重视起业余赛事减少的问题,但办法不是很多。在台湾,每一项运动存在的价值就意味着该运动能够实现全民运动和竞技娱乐的目的。如果网球运动无法像棒球、篮球一样在民众中得到普及,那么要得到很大的发展实在是很难上加难。

4.征信法律法规 篇四

日前,辖内部分小微企业对企业信用报告中关于自身企业的关联信息提出异议,即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信用报告中信息不准确,由于“担保人关联”导致企业征信出现提示,影响银行贷款审批效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关联信息的甄别存在“高管信息认证难、高管关联甄别难、担保企业分析难”等问题,直接影响中小微企业融资,亟需引起关注。

一、存在问题

(一)企业高管信息认证难。在企业高管信息核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信息可通过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来验证,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信息只能依据企业所填写的贷款卡申领(年审)报告书内容来认证。部分企业为避免其实际管理的几家企业成为高管关联企业,瞒报甚至错报企业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企业高管信息真实性造成影响。

(二)高管关联情况甄别难。因部分小微企业无专职的财务负责人,多由同一会计兼职几家小微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财务负责人是作为企业的高管人员记录的,因此同一会计兼职的几家小微企业即显示为高管人员关联,但实际上企业之间并无任何关联。如常山的注册会计师刘朝金就兼职着常山骏马橡胶有限公司和浙江常山冠元家俱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两家企业信用报告中则显示为“高管人员关联”。

(三)担保企业分析难。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融资担保条件不足,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会寻求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多家企业由同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时,在企业信用报告中的都会出现“担保人关联”的提示,影响贷款发放。如常山县银河企业担保有限 公司为常山县文庆轴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导致该公司与常山县柚缘食品有限公司、衢州鸿鼎臵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常山茶叶有限公司等企业发生“担保人关联”。给该企业在银行贷款造成关联提示,对企业在银行贷款造成阻碍。

二、对策建议

(一)统一信息录入口径,确保高管信息真实有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企业高管人员认证,尤其是财务负责人的认证。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高管人员信息处增加一条“是否在其他企业兼职”信息。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的信息甄别工作,确保关联信息的真实性。

(二)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关联信息及时准确。一是建议金融机构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遇到企业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报备人民银行,确保企业征信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二是加强同工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在注销企业的同时,应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注销手续,避免该企业信息与其他企业发生关联关系,确保关联信息的准确性。

5.征信合规题库 篇五

一、填空题

1.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和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 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上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3.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4.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5.征信相关信息系统的检查或调整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6.征信服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该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7.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8.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应当根据操作规程,为得到相关授权的人员创建相应用户。管理员用户不得直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9.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10.数据报送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文报送后,应及时通知征信服务中心,同时提交“报文报送明细单” 11.个人征信系统涉及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村镇银行等)可以分为三类:数据报送机构、信息查询机构和业务发生机构。

12.各类机构管理、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用户,包括管理员用户、报送用户、查询用户、异议处理用户。1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14.对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的借阅应严格限定范围。无业务主管书面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15.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应在接收异议信息之日起20日内,向个人或代理人提供《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16.数据报送机构接到征信服务中心反馈的出错文件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报文数据进行处理,重新生成报文,通过校验后报送征信服务中心。17.金融数据报送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报送本机构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业务的个人信用信息。

18.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19.商业银行应当在接到异议申请核查通知的12个工作日内向征信服务中心作出核查情况的书面答复。

20.各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得互相兼任。一个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不得混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21.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应当根据操作规程,为得到相关授权的人员创建相应用户,管理员用户不得直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22.《个人信号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个人征信系统采用多级用户管理,各级用户管理员只能对本级普通用户和直属下级用户管理员进行管理,不能越级管理。

23.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不得互相兼职。

24.信息查询员由金融机构负责个人贷款、贷记卡核准、贷记卡审核、风险管理的业务和管理人员担任。25.金融机构应将各级普通用户和用户管理员名单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同时,将名单报总部,由总部汇 总后统一报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26.各查询机构申请停用或新增查询用户时,要填写《个人征信系统用户申请表》报上级查询机构,同时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备案。

27.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28.用户停用、权限和基本信息有变动时,应立即向管辖自己的用户管理员提出申请,用户管理员根据申请对该用户进行相应的系统操作。

29.用户管理员权限具体为: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下级机构权限维护。

30.用户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清理用户登记册,用户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用户管理员停用离岗的用户。31.用户的基本信息变动时,应立即向管辖自己的用户管理员提出修改本人信息的申请,用户管理员根据申请修改该用户的信息。用户管理员不得随意修改各用户的基本信息。

32.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33.《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34.《征信业管理条例》总共分

(八)章(四十七)条。35.《征信业管理条例》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

36.《征信业管理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37.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38.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39.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40.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41.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42.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3.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4.信息使用者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征信业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答案:6 46.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起开始采信贷信息?

答案: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交易信息

47.中国古代最早有关征信的说法“君子之言,信而有 征”源自哪本著作。

答案:《左传》

48.征信信息的核心是()。

答案: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

49.个人信用报告中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指正常状态,即当月的最低还款额已被全部还清或透支后处于免息期内。

答案:N 50.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变更备案。

答案:2 51.《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答案:3 52.哪部法律赋予人民银行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的权利。

答案:物权法

5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答案: 3 54.在个人信用报告中“C”表示的含义是()。

答案: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

55.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制度和()程序。

答案:内部授权、查询管理

56.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建立内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机制,将借款企业()作为贷款决策和风险定价的重要参考。

答案:信用评级报告

57.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 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答案:准确、完整、及时

58.金融机构要保存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原始文档,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行查询的()性、()性进行检查。

答案:合法、合规

59.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服务中心在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向异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说明异议处理程序、时限,以及对处理结果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手段。

答案:救济

60.征信就是()机构为您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您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您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

答案: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61.《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万元。

答案: 5000 6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于()年由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

答案:2005 63.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答案:30 64.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答案:30 65.《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 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5 50 66.征信机构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其上一开展征信业务情况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2 10 67.《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中规定,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答案:5% 5% 6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电信欠费信息是指电信用户从电信企业月末帐单日算起超过()个月仍未缴纳而产生的欠费信息。

答案:2 69.“本人声明”一般是在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回复有不同见解或者认为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时,征信中心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即本人声明。其真实性由()负责。

答案:异议申请人

70.依国际惯例做法,大部分破产记录保存时间为()年。答案、10

71.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国际惯例做法,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的时间为()年。答案:7

72.机构信用代码证号为“G***0R”。其中“G”代表是()。签案:登记机关为工商部门

73.《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标准。答案:二级或二级以上

7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征信合规管理的通知》(银发〔2017〕300号)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征信合规认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向人民银行备案)。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人行咸阳中支对所收集的非现场监管信息进行分析时,发现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可根据情况采取———————方式进行确认和核实。(1、2、3、4)(1)电话询问;(2)书面询问;(3)走访金融机构;(4)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

2.人行咸阳中支书面询问金融机构时,应填制《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问询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达被询问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自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被询问的问题。(2)

(1)3(2)5(3)10 ;(4)15 3.金融机构对《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意见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相关处理文书之日起——————————日内向发出文书的人行征信管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述、申辩意见。(3)

(1)3(2)5(3)10 ;(4)15 4.人行咸阳中支在评估中发现金融机构在征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发出 ——————————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

⑴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意见书 ⑵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走访调查记录

⑶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问询通知书

⑷征信管理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 5.征信系统记录(A)的信用行为。

A、过去 B、现在C、未来

D、以上都是

6.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主要用于(A)。

A、帮助商业银行等机构全面了解个人的信用状况

B、为委托人在选择贸易伙伴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C、为委托人在处理逾期账款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D、为委托人在处理经济纠纷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7.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要填写(C)。

A、个人简历

B、个人银行信贷情况

C、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D、个人收入情况

8.除(D)时无需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A、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

B、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C、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

D、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9.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一个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依法向(ABCD)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A、商业银行

B、个人 C、相关政府部门

D、其他法定用途

10.委托别人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时,不需提供如下材料的是(D)。

A、委托人(您自己)和代理人(如您的生意合作伙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复印件备查

B、您本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

C、代理人要如实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D、代理人单位介绍信

11.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A)上报的。

A、商业银行

B、公安部门

C、公积金中心

D、人民银行

12.征信服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该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的(B)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A、3 B、5 C、7 D、10 13.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可以通过(ABCD)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A、贷款 B、贷记卡 C、准贷记卡 D、担保申请书

14.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以后至少(B)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

A 1 B 2 C 3 D 6 15.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C)直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只有查询用户在得到相关权限的情况下才可查询。A.可以 B.在特殊情况下可以 C.不可以 D.随时可以

16.金融机构的总部级用户管理员由(C)负责创建。A.金融机构 B.人民银行 C.征信中心 D金融机构总部 17.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B)A 15 B 30 C 60 D 90 18.(BD)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A、银监会B、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人民银行派出机构E、国务院有关部门 19.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ABCD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A、宗教信仰B、指纹C、血型D、基因E、疾病和病史信息 20.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ABCE)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A、纳税数额B、存款C、商业保险D、信用卡E、有价证券 21.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查询工作人员的(ABDE)。

A、姓名B、时间C、地点D、内容E、用途

22.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ABDE)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A、借贷B、赊购C、理财D、使用信用卡E、担保 23.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ACDE)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A、转移B、损毁C、销毁D、隐匿E、篡改

24.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对在工作中知悉的(AC)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A、国家秘密B、企事业单位秘密C、信息主体D、个人隐私E、商业银行

25.异议标注分为哪两种形式?()A、普通标注和特殊标注 B、普通标注和特别标注 C、一般标注和特殊标注 D、一般标注和特别标注 答案:A 26.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信用报告的“异议标注”?()A、对于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征信中心会对该条信息添加标注,表明该信息正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还没有最后结果。

B、对逾期的进行异议标注 C、对可疑信息进行异议标注 答案:A 27.在异议处理工作中常见的异议申请包括以下哪种类型 ?()A、对信贷信息有异议 B、对个人基本信息有异议 C、对担保信息有异议 D、对查询记录有异议 答案:A B C D

四、判断题

1.用户管理员可以随意停用用户、修改各用户的基本信息、增加或删除用户的权限。(错)

2.各级用户管理员对本级普通用户、直属下级用户管理员、下级机构的普通用户进行直接管理。(错)3.本系统的所有用户均能删除,也可以对用户进行停用或启用。(错)。

4.金融机构的总部及用户管理员负责创建总部的普通用户和直属下级机构的用户管理员,以此类推。(对)5.金融机构是否有查询行为以个人信用信息登记薄上的查询记录为准。(错)

6.金融机构要保存于查询目的相关的原始文档,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行查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

7.本人可不经授权,直接查询包括配偶、子女在内的直系亲属的信用报告。(错误)

8.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除身份证外,其它所有证件均无效。(错误)

9.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采集外国人在中国的信用信息。(错误)

10.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尚未采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错误)11.在管理员用户与查询用户不兼任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将非正式员工作为企业征信查询用户(错误)12.异议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问题暂时无法更正异议申请的,征信中心应当等异议信息更正后,向异议申请人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供书面答复,并提供更正后的信用报告。(错误)

13.金融机构直接受理的异议事项,只需进行信息核查或纠改,并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答复异议申请即可。(错误)

14.对于采取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商业银行,是否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正确)

1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存款信息。(正确)

16.征信查询点应对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相关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正确)

17.商业银行可以未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错误)

五、简答题

1.《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哪些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2.《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办理备案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

2、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3、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4、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3.《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征信机构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向备案机构报告上一年征信业务开展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报告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信息采集

2、征信产品开发

3、信用信息服务

4、异议处理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5信息安全保障情况等

4.《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对不良信息含义包括哪些内容?

答: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 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5.《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哪些条件? 答: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6.《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规信息安全保护规定的原则有哪些?

答:原则包括:各类用户应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询信息主体的信息,对知悉的信息主体 信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泄露、违规使用,不得违法向第三方提供。

各类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系统密码,依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系统功能设置定期更改;因 密码保管不善、密码更改不及时而导致信息安全事故的,泄露密码的用户及其所在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存在哪些行为时?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行为包括: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商 业银行办理哪些业务时,可以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答:

1、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2、是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3、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4、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5、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9.个人信用报告中,都包含哪些信息?

答:主要包括五项信息:1.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2.信贷信息,包括借钱还钱信息,是信用报告中最核心的信息。

3.非金融负债信息,如电信缴费等。

4.公共信息,包括社保公积金信息、法院信息、欠税信息等。

5.查询信息,包括过去两年内,何人何时什么原因查询信用报告。

10.征信活动中,信息主题个人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包括知情权、异议权、纠错权、司法救济权。义务包括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 11.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查询信息”项目中,主要记录哪些内容?

答案:主要记录过去2年内中,查询个人信息的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原因三个要素。

12.《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权限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询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请问主要记载哪些信息内容?。

答案:记载内容包括:查询工作人员的姓名、查询的时间、内容及用途

13.客户对向金融机构提出的异议处理的结果不满意,还有哪些渠道可以使用,维护自身权益?

答:1.客户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添加“本人声明”,说明情况。

2.客户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受理机构在30日内会回复相关情况。

3.客户可以向有管辖全的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客户诉求。

14.《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对用 户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答:1.权限控制原则,各类用户的权限应与其职责相适应,机构应对用户权限严格控制,明确规定各类用户的权限和岗位职责,为用户分配权限时,应遵循权限最小化原则。用户岗位调整时,及时调整用户权限。2.监督制约原则 通过对各类用户权限的合理分配,建立不同用户之间权力制衡机制,形成各类用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3.责任落实原则用户机构应确保对报送、查询信息、处理异议的人员的业务操作行为做到可追溯,责任可落实,用户操作痕迹均保存在日志中,各类用户及其操作行为均不能删除;用户机构的业务操作行为应与其具体 用户相对应,操作记录不因用户离职离岗等原因删除;用户机构发现本机构各类用户有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

15.《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对信贷机构征信查询方式不同的机构,用户创建中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要求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实施单笔页面查询的,业务查询用户实行一人一户、实名制,不得多人共用一个查询用户。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实施接口或批量查询的,可以设置统一查询用户,但接口或批量查询系统设置 应确保后台发起查询或使用查询结果的具体人员操作有记录、可定位、可追溯。从事 信贷业务的机构无论采用单笔页面查询还是接口查询或批量查询的,都应保证征信业监督管理 部门能够提取本机构的查询明细,不得以统一查询用户为名拒绝提供查询明细。

16.《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规定,信贷机构查询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前,应审核哪些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查询。

答:规定要求,信贷机构查询用户应审查信息主体是否同意查询、是否在授权期限内、个人信息是否约定用途范围。相关资料完备的,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信息主体信息。

17.《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规定,哪些情形,要在系统中停止该用户查询权限?。答:1.业务查询用户因离职、离岗等原因不再承担查询职能,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或上级一般管理员用户停止其查询权限。

2.业务查询用户有违规查询行为的,一般管理员用户应停止其查询权限。

3.一般管理员用户发现业务查询用户有异常查询情况时,或接到上级管理员用户或征信中心一般管理员用户发出的异常查询提示时,可暂时停止异常查询用户的查询权限,并通知业务查询用户所在部门进行核查。18.《征信业管理条例》适用于什么范围? 答案:《征信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而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如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纳税人的欠税信息,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公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公布被执行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等,不适用《征信业管理条例》。

19.《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中规定,一般信贷机构异议处理用户的职责有哪些?

答:1.接受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申请,核实、处理、答复异议申请,汇总异议处理信息。2.负责与异议核实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异议

20.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征信业务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适用于辖区哪些机构?

答案: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⑴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 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⑵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从事信贷业务的已加入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

21.金融机构按季度向人行咸阳中支报送哪些征信管理信息?

答案:⑴信用信息查询授权执行情况; ⑵不良信息告知情况;

⑶信用信息资料保管情况; ⑷征信系统用户变更备案情况;

⑸拒贷客户信用信息保管情况; ⑹征信系统网络安全执行情况;

⑺征信业务涉及到的诉讼案件情况。

22.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息?

答: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的信息有以下几类:(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2)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3)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4)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包括部分地区电信用户缴 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等。

23.为何不向消费者本人征集信息?

(1)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性。信用信息的核心是您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从道理上讲,负债信息从债权人那里采集要比从债务人那里采集更客观。

(2)保证信用信息采集更加可行。征信机构如果从本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工作效率会远远低于从商业银行等已经实现电子化的部门集中采集信息。

(3)保证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征信机构需要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从个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信息更新很难得到保证。

24.“信息获取时间”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有什么关系?

答:信息获取时间一般早于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因此,有些在信息获取时间后发生的信用交易,例如,某些还款行为,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可能尚未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25.简述2012银行版企业征信系统信用报告提供的信息内容。答:报告头、报告说明、基本信息、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信息、财务报表、信息概要、信贷记录明细、公共记录明细、声明信息明细。

26.《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该规定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1)有助于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2)具有督促信息主体履约的积极作用;

(3)告知制度有助于提高征信机构的数据库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相关数据的质量。

27.征信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案: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鼓励守信履约、惩戒失信、增加交易机会。

28.《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提供者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

29.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中心允许异议申请人加载个人声明,对本人提交的个人声明有什么规定?

一是个人声明在100字以内;二是不得包含与异议信息 无关的内容;三是异议申请人对个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0.《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应采取什么监督检查措施?

答案:

(一)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31.《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什么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答案:

(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

(二)不能依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

(三)不能依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

32.《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征信业管理条例》鼓励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透明,为企业征信业务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多个渠道采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对外提供时都不需要取得企业的同意;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视为企业信息,采集和使用时也不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不得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

33.《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案:

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

三是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

四是否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34.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受理投诉,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情形的,可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答:

(一)约见其高管人员谈话,要求说明情况。

(二)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整改。

(三)在金融系统内予以通报。

(四)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5.假若你是本单位的征信主管人员,你认为如何搞好本单位的征信管理工作?

答案:

一是落实上级行或制定本单位的征信管理办法,督促相关人员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二是督促数据上报员按时上报信用数据,及时回复复核数据。

三是管理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管理用户管理员密码,并监督其工作情况。

四是督促普通用户合法合规操作,建立完善贷后管理授权、内部检查制度。

五是督促相关人员保存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原始文档,备查。

36.假若你作为一名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员,你对普通用户应该如何管理?

答案:

一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创建普通用户。并对普通用户进行造册登记。

二是将新建普通用户名单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三是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

四是根据需要,重置普通用户的密码。

五是定期检查清理用户,并对离岗用户及时停用。

3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答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行政推动与群众创建相结合;坚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坚持信用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3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要求

是什么?

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不得向未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39.《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严格规范个人征信业务规则;

二是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 三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四是严格法律责任,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规行为出规定。

40.《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异议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41.某客户在某商业银行办理了贷款,并关联了其存款账户,每月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其存款账户扣款,还款情况正常。2011年5月,该客户在外地的一项工程涉及了诉讼,33 其在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由法院查封,商业银行无法从其存款账户中正常扣款,因此该客户有逾期情况出现,2012年1月,法院判决客户胜诉,解冻了其账户,但客户的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还款记录仍然存在。请问:此客户对此处理有什么权利?商业银行该如何处理?

答:(1)是该客户有提出异议申请权利,商业银行有义务进行核实并将异议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

(2)是该客户有向征信中心提交“本人声明”的权利,提交成功后,其信用报告会在详细描述一笔业务时,把与该业务相关的本人声明紧跟在业务数据后展示;

(3)商业银行一是应告知客户其享有的权利,二是应向其说明,信用报告如实展示还款情况,情况属实就不能随意更改。

42.客户孙女士称为帮朋友完成发卡任务,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并通过电话激活。前几天在办理贷款时发现有透支,并且拖欠5个月,孙女士表示从未收到任何催缴通知。经该银行核查,每月都向客户邮寄对账单,但因孙女士通信地址发生变化,且未及时通知发卡银行,导致未收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该银行有没有违反规定,依据是什么?

答:(1)该银行没有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2)因为在本案中是信息主体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后

没有及时到银行更新,才导致未收到通知的。因此,不应视为商业银行未履行通知义务;

(3)所以该行履行了告知义务,其不违反《条例》规定;

43.人民银行某市中支征信管理科工作人员A持执法证进入农业银行B支行,要求检查该行征信业务开展情况,B支行配合A进行了相关检查。请问B支行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样?

答案:

① B支行的做法是错误的。

②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业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调查的人员不能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A一人仅持人民银行执法证且未出示检查通知书,农业银行B支行应该拒绝A进行征信业务现场检查。

44.金融机构A县支行向征信中心报送某个人借款客户B借款一笔,金额1亿元(误将100万元错报为1亿元)。征信中心和A县支行应该如何做?

答案:

征信中心有理由认为工行A县支行报送的此笔信息可疑,并应该及时向A行发出核查通知。

② A行在收到核查通知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征信中心,并请求征信服务中心修改错误信息。

③ 若A行及时发现向征信中心报送的B客户借款信息1亿有误,应及时报告征信中心信息有误,并报送正确信息。④ 证信中心收到A行纠错报告应立即将错误的金额予以更正。

45.人民银行某县支行在对某商业银行A县支行的征信业务现场检查中发现正在使用的A县支行查询用户某甲已于两月前离职。A县支行的做法对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答案: ① 不对

②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某甲离职时应及时向本系统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用户申请停用已离职的某甲用户,同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46.某金融机构征信人员A将生成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文件拷贝到U盘上,由其办公室出差人员B捎给征信服务中心,征信服务中心报文管理员拒绝受理,为什么?

答案:

① 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13条规定,“数据报送机构采用介质报送方式报送

报文时,应指派专人作为本机机构的人个信用信息报送员,负责将介质送至征信服务中心。数据报送机构应该将个人信用信息报送员的名单及其相关资料报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② 人员B并非在征信服务中心备案的专门的数据报送人员,故,征信服务中心报文管理员拒绝受理此项报送业务。

47.A商业银行征信合规管理自查过程中发现本行查询用户某甲近一个月内集中查询大量异地查询客户,A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答案:

① A行应立即停止该用户查询权限;

② 查清有无外泄客户信息情况,若有外泄客户信息情况,应立即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③ 用户某甲若涉嫌犯罪,应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8.某征信查询机构2017年5月14日销毁了一批2016年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档案。请问该机构的做法对吗?

答: ①不对

②根据“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规定,个人信用报告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2016年的档案销毁时尚不足三年。

49.简要回答征信接入机构采集和查询人就授权委托书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答:

①授权人合规的称谓 ②授权人个人签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复印件

③授权事项及用途 ④为授权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签名、签章、授权日期

⑤责任约定 ⑥采用合同条款经征信主体同意的,必须有引起信息主体同意的提示

50.简要回答信息主体不良信息包括哪些?

答: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51.甲银行查询用户A工作期间外出,未关闭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同事B乘A不在,进入查询系统查询了某小贷公司委托的100多人的信用报告,试分析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

①A因过失泄漏个人信息。

②甲银行管理不善,泄漏他人信息应处以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③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A处以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④对涉嫌犯罪的B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A公司法人代表某甲代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贷款,B银行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B银行胜诉,甲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征信报告记录了这一败诉案件。试分析B银行有无过错。

答: ①B行有过错

②征信管理符合的13条规定“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B银行采集了某甲履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为个人信息,构成某甲不良信用记录

③B银行应在接到某甲异议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异议处理删除不良记录。

53.某甲到某行征信中心查询某乙的个人信用报告,并提供了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某行征信查询人员办理了相关业务,请问某行征信服务人员的做法对么?为什么?

答: ①不对

②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显然甲B并没有向某行征信查询人员提供乙A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某行应依法追究征信查询人员的责任。

③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某行征信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予以查询了乙A的个人信用报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4.张某在贷款买房时,意外发现因日常疏忽出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为避免该不良记录影响其购房,经人介绍张某搜索到承诺修改不良信用记录的互联网有关网站,并交付了不菲费用。结果不仅没有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还遭受了经济损失,个人信息也被泄露。请结合本案例简要说明不良信用记录可以消除吗? 案例分析: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客观、如实记录个人信用活

动,真实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历史数据,无论是报送数据的银行,还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均无权随意更改或删除。除非是因为银行报送信息错误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出现差错,银行才会从纠正自身错误的角度消除客户的错误记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告知、督促银行对错误信息进行核实、反馈和修改,但无权主动修改银行报送的信息。切莫轻信任何人和网站有偿修改个人信用记录的承诺,以免泄露个人信息,遭受经济损失。张某当务之急应弄清不良记录产生的原因,如果属于贷款或信用卡逾期,应尽快还清欠款,以免产生新的不良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55.大学毕业生卫某2006年在校期间曾向A行办理过一笔8000元助学贷款,毕业后,因疏忽未按时履约还款。2012年经A行贷款催收,如数归还了所欠贷款本息及滞纳金。2014年初,王某向B行申请住房贷款遭到拒绝,购房计划落空。随即卫某向人民银行投诉,要求A行为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请分析B行为何拒绝向卫某发放住房贷款?A行能给卫某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吗?

案例分析: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组

织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卫某办理助学贷款之后,其贷款信息及日后还款信息均被A行如实报送到该数据库当中。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是银行信贷审批的重要环节,B行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查询到卫某曾经有过逾期记录,虽然欠款已经结清,但基于风险偏好差异,B行选择拒绝发放贷款无可非议。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不良信息保存5年的有关规定,卫某的不良信用记录直至2017年才能消除,5年期间,A行无权消除卫某的不良信用记录,而且,卫某的信贷需求仍有可能受到影响。为此,珍爱信用记录,避免信用污点尤为重要。

56.2013年12月,王某在人民银行某征信分中心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时,意外发现A机构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以贷款审批名义查询了其个人信用报告,鉴于此,王某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A机构违规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核查王某确实未在A机构办理或咨询过任何信贷业务。请解释A银行是否侵害王某的个人信用权益? 案例分析: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 A机构在没有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查询他人信用信息,侵害了信息主体对个

人信用报告的同意权。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57.某日,李某前往A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被客户经理王某告知需查询李某与其妻子张某的个人信用报告后,才可办理后期贷款手续。随后,客户经理王某拿出两份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让李某分别签署本人与其妻子张某的姓名,授权A银行查询两人个人信用报告。请问:客户经理王某在办理该笔业务期间是否存在不合规行为,若存在,具体是什么问题?

答:客户经理王某存在不合规的行为,即在取得客户李某与其妻子张某征信业务授权书时,客户经理王某直接让李某签署两份授权书,并未让其妻本人前来签署授权书。此行为已经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58.B银行客户经理钱某在审核客户申请办理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时,取得客户授权书后查询了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并结合银行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给出是否予以办理的

初步意见。在拒绝客户贷款申请后,直接将包括个人信用报告的拒贷客户资料退还给其合作方C汽车消费贷款公司。请指出客户经理钱某的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答:客户经理钱某将包括个人信用报告的拒贷客户资料退还给其合作方C汽车消费贷款公司的行为是不合规的,存在泄漏客户信用信息的问题,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59.某日,赵某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显示,D银行在20X1年4月20日查询了其信用报告,但赵某并未在该银行办理过任何业务,也未向该银行签署过任何授权书。请问D银行违反了哪些规定,征信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什么处罚?

答:D银行在未与赵某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也未取得赵某本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查询了赵某的个人信用报告,其行为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征信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第四十条的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

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取得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 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60.邓某于20X6年前往A银行申请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被拒后,得知其信用报告存在一笔逾期十多次且尚未还款的信用卡不良记录。邓某思前想后也不清楚自己有过信用卡,遂前往记录发生行B银行询问,得知其不良记录为在大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卡产生的,原来是B银行客户经理未明确告知所办银行卡为信用卡,导致邓某以为是借记卡,多次刷卡消费,产生了逾期未还的透支欠款。请问:B银行是否存在过错,具体是什么过错。

答:B银行存在过错。B银行在办卡时未明确提示客户为信用卡,未书面告知客户用卡规范,未尽到不良信息告知

的义务,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61.D银行审核办理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的流程为:首先,客户前往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贷款资料;第二,公积金中心将客户资料转给D银行;第三,D银行审核客户资料,并查询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决定是否贷款,给出意见;第四,D银行将带有意见的客户资料和客户个人信用报告返还给公积金中心;第五,公积金中心二次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办理。请问银行在办理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时是否存在不合规之处?

答:D银行在审核客户资料,给出意见后,直接将客户资料和客户个人信用报告返还给公积金中心的行为是不合规的,存在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信用报告的问题,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62.A在某商业银行名下有一笔10年期20万元的购房贷款,2015年10月15日到期,其已于2015年4月15日还清,而个人信用报告上依然显示尚未还清,影响其办理其它贷款。A在该行申请异议处理,而该行经办人予以推诿,随后

A在人民银行进行投诉。请问A的做法是否正确?人民银行应该如何处理?

答:1.正确。《征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有权对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贷信息提出异议,信息提供者应按照规定予以核查处理,并书面答复异议人。对于不予受理的,信息主体有权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人民银行在受理投诉够进行核查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人。

2.人民银行受理之后,应立刻与该商业银行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如为该商业银行经办人员处理不当,应依据《征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该行7天内改正,并对A进行电话回访。

63.由于E的个人信用报告存在不良记录,不能正常在商业银行贷款,故E找到在征信服务中心工作的朋友F帮助,提供一份虚假个人信用报告以暂时贷款,请问F的行为违反了哪条规定?

答:违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征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64.经人民银行现场检查,B银行开设了管理员用户、数据报送用户和查询用户各1个,出于节省人力考虑,上述用户均由该单位员工陈某兼任,假设您作为检查组成员,请分析,该种现象可能导致什么不良后果?违反了哪个法规的什么规定?并提出对该单位的处理意见。

答:(1)三种用户有不同的职责权限,由一人兼任,容易造成岗位职责不清,权限混乱,进而产生法律风险。

(2)违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第五章“安全管理”之“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不得互相兼职”的规定。

(3)处理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5.2012年3月,央视315晚会曝光部分银行内部员工违规出售客户信息及个人信用报告,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请分析该行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答:(1)《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因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48 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6、请简要叙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异议标注? 答:异议标注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需要在个人信用报告上添加的说明文字。需要使用“异议标注”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对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对该条信息添加标注,表明该信息正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还没有最后结果。另一种是经过核查,证实个人信用报告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误,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立即进行更改的。

67.对信用报告持有不同意见时,可向哪些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答案:到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数据报送机构核实情况和协商解决;还可以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6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等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障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规范运行。

答案: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

规处罚。

69.信用评级的原则是什么?

6.征信工作计划 篇六

为了更好地构筑我售票处信用建设工作,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办公室的要求和党团委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售票大厅的具体情况,把信用建设工作列入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以“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特制定年信用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及行动思路和主题

我售票大厅的信用建设示范行动的口号是:“信用第一,信誉至上”。动员全体职工加强信用建设教育、公开信用承诺、开展主题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建设成为信用道德优良、信用行为过硬、信用制度健全、信用效果显著的具有高信用度的标杆单位,为推动我售票大厅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以“诚实守信”为主题,教育职工树立“讲信用,重信誉”的思想,以信誉为目标、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手段,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有效的服务,促进我售票大厅的信用建设工作上新水平,达到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售票大厅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管理与协调。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几位同志组成。

三、基本标准

1、信用道德优良。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集体成员爱岗敬业,文

明从业,具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实守信。

2、信用行为过硬。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切实兑现各种承诺,无不守信用的行为。

3、信用制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行信用责任制,把信用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监督措施有力。

4、信用效果显著。树立了良好的信用形象,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要内容及实施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信用教育的宣传。集中组织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要求做到人人讲诚信,人人争当诚信模范。同时,要加强对团员的素质培养,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宣传诚信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从而使共青团组织能更发地帮助党组织做好青年工作,发挥青年先锋队作用。

2、公示承诺,制定规范,倡导信用自律。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及上级主管单位,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建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我售票大厅的工作实际,规范服务卡的制作,将信用公约“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二十字置于服务卡的醒目位置,有必要时公示上墙,激励职工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向来大厅买票的群众发放服务卡,此来监督售票员的文明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落实诚信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开展技术

比武、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思想道德水平高、综合素质强、业务技术精的方向进步。促使广大青年职工多学新知识、总结新经验。鼓励团员青年增强诚信服务的本领,评选最佳售票员,表彰在岗位中敢于冒尖、善于钻研的青年岗位能手。

4、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线的信用建设活动。全体职工要深入基层,切实为下岗特困职工、特困户及其子女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通过扎扎实实的服务工作,展示 “为民办实事”的良好窗口形象。窗口在遇到急、难、险、重、危的情况时,要通过“绿色通道”、“特办窗”,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体现高效优质的服务特色。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体职工要找准工作实际,高扬职业道德建设旗帜、参与信用建设工作的切入点,从公司所急、社会所需、群众所盼、职工所能几方面入手,制定富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2、树立典型,加强宣传。要挖掘、培养、树立一批在信用建设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展示重信守诺、争创一流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诚实劳动、重信守诺的良好氛围。

3、形成机制,常抓不懈。要把信用建设工作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实施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信用建设示范活动,将其作为广大职工参与信用建设工作的有效途

径,常抓不懈并不断取得新成效。篇二:2010年征信宣传计划

2010年征信宣传计划

为了普及征信知识、培养信用意识,促进征信工作和开展,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立足于实际情况,以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展征信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宣传效果,特制定本年宣传计划。

一、宣传主题

主题之一为“我与我的信用记录”,宣传口号为“农民要致富,信用来铺路”,宣传内容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征信知识。宣传对象为各级区乡镇领导干部、农民、涉农金融机构基层信贷人员。宣传目的为:一是通过开展全面的征信知识普及活动,使农民了解到农民信用档案征集的意义;二是引导更多的人关心自己的信用,主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使区乡镇领导干部和涉农金融机构基层信贷人员更好地了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编发《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操作手册》,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主题之一为“读懂我的信用报告”宣传口号“积攒点滴信用,创造幸福人生”、“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请珍爱个人信用记录”。宣传对象为广大市民。宣传目的为:让市民了读懂自己的信用报告,从小事做起,积累自己信用财富。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月至12月之间。

三、活动方式

(一)组织宣传人员在重点乡镇及行政村办公处的政务公开

栏内,张贴征信宣传单,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交谈、利用农村乡镇集日,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农村信用知识。

(二)6月14日,各金融机构要在各支行级(含)以上营业网点悬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请珍爱个人信用记录”的宣传横幅,在营业大厅设臵征信宣传资料索取处,并向个人客户发送“温馨提示:今天是信用记录关爱日,请珍爱您的信用记录”手机宣传短信。

(三)通过座谈、推进会等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交流工作经验。

(四)深入社区、乡镇和学校集中开展信用报告的现场查询和讲解个人信用报告等活动。

(五)整合部门资料,参与其他宣传活动,普及征信知识。

篇三: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系统接入实施方案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系统接入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全部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现将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安全高效、节约费用”的原则,采取“虚拟总部、一线接入、集中报数”的方式,实现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我省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后续经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由“虚拟总部”审核接入。

三、工作步骤

(一)申请阶段

1、我省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向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递交接入征信系统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函。申请机构要在申请函中说明机构性质、业务现状、业务系统与网络条件、申请接入的征信系统名称及接入的理由。

(2)省政府金融办开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人民银行出具的网络安全环境验收合格证明。

(六)本机构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报送、信息查询、异议处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初审同意后,报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审核同意。

(二)准备阶段

1、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准备部分

(1)机构设置。向征信中心提请在征信系统中设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虚拟总部”机构,作为省内小额贷款公司顶级机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都作为分支机构,按照总、分行模式设置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信息。

(2)运行环境准备。a、网络连接环境准备。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按照《小额贷款公司一线接入方案》(附件一),配置vpn网关设备。

b、系统运行环境准备。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征信数据报送系统软硬件配置要求》(附件二),购置一台服务器,配置好相关软件。

c、安装征信数据报送系统。征信数据报送系统由人民银行金电公司提供,安装在服务器上。

2、小额贷款公司准备部分

(1)配置征信系统专用电脑(安装必备防病毒软件,做到专机专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路由器(仅需配备以太接口)或三层交换机一台、硬件防火墙设备一台。

(2)一线接入。小额贷款公司分别当地向电信部门申请mstp专线,以mstp专线方式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网络连接。

(3)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或委托当地人民银行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技术准备部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网络安全合格证明。

(三)接入阶段

1、业务培训。省政府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首批申请接入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征信系统管理制度,征信系统概述,信用报告解读,“征信数据报送系统”的录入和维护。培训合格者,发予业务人员“征信系统岗位资格证书”。

2、数据录入。各小额贷款公司以2010年1月1日为数据起始报送点,在征信数据报送系统中,录入连续三个月的企业和个人贷款数据。

3、集中报数。“虚拟总部”集中各小额贷款公司录入数据,形成连续三个月数据文件,报征信中心进行测试。

4、缴纳征信系统使用费。人民银行金融电子化公司(以下简称金电公司)提供应用服务器软件、数据库软件、征信数据报送系统软件,以及软件升级、人员培训和数据测试验收等软件和服务,相关费用采取小额贷款公司每缴纳8000元征信系统使用费的方式支付,金电公司为各小额贷款公司开具合法发票。

5、开通查询。数据测试通过后,征信中心给“虚拟总

部”在征信系统正式环境中开通管理员用户,管理员用户给各小额贷款公司具备“征信系统岗位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设置查询用户,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接入征信系统。

6、实时监管。省政府金融办设置网络连接终端,同样采取mstp专线方式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网络连接,从而与小额贷款公司网络联通,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省政府金融办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共同负责接入时的协调、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各级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要切实指导和协调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接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征信系统电脑专机专用,网络环境达到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科技处的验收标准,并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整理信贷业务台账,做到清晰准确完整。

3、抓紧制订各项制度。征信系统关系到企业和个人切身利益,应确保依法合规查询。各小额贷款公司要根据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人民银行有关制度、文件,分别制定本公司内部用户管理、授权查询、异议处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特别是个人征信系统,一是要建立《个人征信系统逐笔查询登记簿》(附件三),二是要在《贷款审批书》中增

加授权查询的格式条款,或单独的授权查询委托书。

4、做好运行和维护。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承担“虚拟总部”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征信数据报送系统正常运行,担任好用户管理员角色,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系统使用费的协助收缴工作;每年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征信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状况和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系统使用费缴交情况,审定开通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附件一:小额贷款公司一线接入方案

附件二:小额贷款公司征信数据报送系统软硬件配置要求

附件三:个人征信系统逐笔查询登记簿

篇四:信用卡员工工作计划书

xxxxx信用卡中心人员2009年一季度工作计划

尊敬的aa信用卡中心领导,bb支行领导:

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的驻点安排,经过一个星期的适应性磨合,我们已经初步了解bb周围的环境,了解发卡人群的所在圈,并和支行理财经理和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形成工作上的默契,并着手准备合作。

在bb支行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和bb支行的理财经理讨论了以后的合作模式,并形成一定的认同。充分利用支行的资源优势进行发卡,而我们的开拓能力也将令支行理财经理的工作更加顺畅。

为了以后工作的有效和顺利开展,我们将以后的工作合理量化,我将对驻bb支行的信用卡中心人员制定以下目标:

根据卡中心对支行驻点人员要求,每人月均进件135,批核率高于60%,每人每月核卡80以上,高端客户50,我将信用卡任务指标制表如下:

驻bb支行的人员平均每天完成1---2个全产品,主要是网银,关联和特色卡,在第一季度的第二个月后,关联的覆盖应该达到活卡的50%以上。

由于这项任务指标比较活,希望配合支行拟定相应的指标:

在进行一个月的适应后,配合支行我们会相应增加在工资代发,存款和其他我们能力所及的任务,让我们在营销本身任务的同时也为支行承担相应的任务。

为了配合引导发卡量,提升中信的优质客户,同时也是为了更加全面的展开营销,我有以下的几点建议: 1 每个星期在5天中,抽出一定时间,派营销经理和理财经理共同值班,方便我们的营销经理全面经行学习,同时在大堂分担理财经理的工作压力,更迅速就地深挖资源,展开营销。

收集优质客户资源,我营销经理每日定时定点抽时间全面的经行电销,同时做到信用卡营销和帮支行维护客户资源。

3信用卡经理将信用卡说明的宣传单,支行理财宣传单,民片装订一起,同时派发,做到客户的深挖。

建立联合营销体制,理财经理和营销经理结对子互助,资源共享,共同进退。

利用支行的社区资源,高档小区资源经行设点宣传营销,同时进行多方面宣传,必要的活动座椅由支行提供。7 有一定的培训机会,在指定的时间全面学习和全面了解理财和

全产品的知识,做到真正的专业。

将优质客户的联系方式多份留存,建立相关优质客户信息库,定时进行客户的信息交流。

以上就是我在bb支行的第一季度大致的计划和几点小小建议,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进行指正。

xxxxxxx 2009年1月4日

篇五: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xxxx县“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进之年。支行总体工作思路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把握xxxx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独特性,把握县域金融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的特殊性,抓住切入点,抓好三个“一”,即每周一题、每月一行、每季一台,认真履行好基层央行各项职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基层央行履职的创新力、影响力、公信力和发展力,努力打造示范引领的基层央行履职形象,推动县域经济金融科学稳健可持续发展。

2013年支行要重点抓好6方面23项工作:

一、坚持以服务实体为根本,创新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

2013年,支行将切实把握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进一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紧密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工作,努力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引导,全力促进经济转型。重点做好一季度的货币信贷调控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创新做好绿色金融服务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推动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有效扩大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覆盖面。做好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工作,力争在文化金融创新产品上有所突破。着力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春晖行动”,以“春风行动”为主题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继续用好中小企业信贷政策评估、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两项政策工具,确保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根据县域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发展碳金融市场。

(三)保民生,深入推进普惠金融。重点做好金融支农工作。围绕农民致富工程、城乡一体化建设、“两新”工程、小城市建设工作等领域,进一步通过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涉农贷款平稳较快增长。创新做好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农民宅基地抵押贷款。着力做好普惠金融 工作,努力支持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有效推进教育、经适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信贷业务,积极鼓励开办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小额担保贷款、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业务。

二、坚持以系统稳定为根基,规范推动区域金融安全发展

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持以“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区域金融风险的预警防范处置应对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金融道德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努力营造稳定良好的县域金融环境。

(四)加强综管,有效推动县域金融业务规范发展。进一步抓好“两综合两管理一保护”工作。重点加强金融机构开业管理,加强业务准入审核。组织好对新设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考试工作,同时完善考核规章,组织对新提拔人员开展任前考试。认真开展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扩大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综合业务检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选择试点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规范金融投诉处理流程。

(五)严防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着力构建全县金融服务点信息台账,确保辖内所有金融机构服务点信息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落实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做好风险排查。重点关注实体经营企业、企业担保互保、房地产市场、政府融资平台、民间借贷市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影子银行等关键领域发展情况及潜在风险。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交叉性理财产品、历史遗留问题和民间融资风险的监管和管理。加强银行业机构流动性、资本充足情况和资产质量状况的监测。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探索构建与融资性非金融机构监管部门间的有效合作机制,防范非正规金融及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高度重视支付结算和信息网络领域的风险隐患,提高业务系统、信息系统的运维监测和应急处置水平。充分发挥基层行的优势,维护>证券期货业稳定。

(六)推动改革,不断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关注农村合作银行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推进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积极引进和支持新设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发展社区类金融服务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利率浮动定价权合理定价。加强对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县域金融服务功能。

(七)加筑诚信,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新一轮建设。做好《征信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全面推进《xxxx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建立以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为基础、以信用对接和信用增级为核心、以信用文化为保障的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新模式,力争2013年全县70%农户信用档案纳入浙江省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三信”评定工作,不断完善征信基础服务。做好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征信接入及信用评级工作。严格征信业务管理,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的征信相关行为,加大对侵犯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常态化和规范化,扶持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发展。

三、坚持以便民利民为方向,统筹推动金融服务协调发展

大力发挥并不断扩大便农支付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改革支付结算管理与服务,努力构建现代化服务型国库,严控国库资金风险,加大反假人民币、反洗钱力度,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八)深化服务,发挥“便农支付工程”实效。引导并督促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采取直接加入支付系统或借助上级行清算网络等方式提高对私营业网点支付系统覆盖面。加大atm等自助设备在农村地区的布放力度,改进配套服务。开展“金融知识乡村行”系列活动。通过成立一支金融知识宣讲队伍、培养一批金融知识宣传员、构建一个金融知识农村宣传服务网,深入基层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加强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监督管理,积极协调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通过服务点与附近农户签订互防协议、将服务点纳入社会治安重点保护对象等方式,提高服务点的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对服务点按季巡检,定期>培训。开展“便农自助金融服务终端”试点工作。

(九)优化环境,推广现代化支付工具。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准备,优化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加强宣传和考核,进一步推进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继续推广电子汇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委托收款等传统支付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刷卡无障碍示范区、镇”和“网银村、镇”创建,努力扩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的使用范围。指导银行机构在农村对外交易频繁、管理先进的企业推广网上支付。强化支付服务市场监管。督促银行机构做好单位账户年检工作,并实现与银行卡特约商户年检工作的有机衔接。处理好联网核查社会公众投诉。与公安部门探索建立打击银行卡、票据等支付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处罚力度。

(十)推进改革,构建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开展好西塘镇全省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财税库银关国库风险控制联动机制。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内控,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隐患,建立防范措施。

(十一)强化监管,提升“双反”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反假货币网络,提高农村“反假工作站”的效率。重点关注现金流通重点区域。以“非现场评价”为核心、以提高非现场监管报表质量为重点,逐步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分级管理体制,有选择性地对部分银证保金融机构开展走访与评价。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对新设或新升格银行机构、证券>保险机构的业务培训。开展好“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十二)注重调研,提高金融研究分析能力。积极围绕基层热点、难点、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提高调研分析和政策研究的前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现实转化。进一步办好xxxx县>金融学会,通过金融学会平台,增进辖内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工作研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以管理转型为探索,有序推动县域经济开放发展

根据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的要求,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加速,不断加强完善外汇服务经济能力,优化外汇贸易环境。

(十三)创新外汇管理方式。扎实做好货币贸易外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汇主体监管办法,以“真实性审核”和涉外主体义务性报告为主,强化分类管理,适当提高 b、c类企业的比例,提高涉外企业对外汇管理重要性认识。以外汇年检为切入点,增加数据指标和有关>会计科目监测内容,加大对可疑线索、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监测制度,通过对重点监测企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向企业通报外汇政策和业务办理提示,并通过优秀监测企业评比和货物贸易考核等手段,切实发挥好重点联系企业的反馈作用。进一步细化银行管理职能,加强对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测试。

(十四)提升外汇服务水平。积极参与政府对外贸易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到外汇政策提前介入。稳步推进投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设置外汇服务热线,积极宣传货物贸易改革新政。针对出口加工区在货物贸易改革后区外外汇服务比区内更有优势这一情况,加强政策研究支持县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发展,助推加工区跟上货物贸易改革步伐。

(十五)严格外汇风险监测。充分利用外汇业务监测、直接投资管理、抽样调查等监管系统,建立可疑或异常外汇收支行为企业非现场监管案例库,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核查。开展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加强国际收支申报主体现场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五、坚持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合力推动基层央行和谐发展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努力打造“科学发展示范”的基层央行文化特色,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铸就基层央行发展硬功夫。

(十六)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xxxx县“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通过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谈体会、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等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全面准确领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

(十七)不断提升基层央行文明建设水平。积极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思路、创建载体、创建形式。大力开展基层央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宣传。结合文明礼仪、岗位流程、内部规范等内容,制定支行员工行为规范,推动员工良好的行为养成。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主题活动,倡导快乐工作理念,提升全行凝聚力。

(十八)合力推动党政工青妇分工协作联动发展。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业务竞赛活动,深化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队伍建设,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鼓励和推动青年发展。

六、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推动基层央行规范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致力推进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构建严谨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为基层央行高效履职提供坚强的内部支撑。

(十九)着力道德领域建设。以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理想信念和形势教育为载体,坚持文化培养和业务发展相结合,宣传学习党的重要政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大力开展金融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好“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对内通过金融系统道德模范推选和宣讲活动,努力提升金融从业人员道德素养。对外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提升社会诚信意识,防范道德风险。

(二十)着力职业素质建设。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全员远程培训学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积极创新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学习发展意识,注重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综合能力的培养,努力提升基层央行干部职工的从业素养。

(二十一)着力党风政风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同级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内部审计,形成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常态化机制。深化>行风建设,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回头看”活。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一栏、一网、一屏、一月、一平台”暨宣传栏、局域网、电子屏、宣教月和党务公开平台,以学习思廉、读书养廉、上课倡廉、座谈警廉等形式,深入开展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养心·养身”廉洁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中启智修身养廉。

(二十二)着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化推进县支行同级监督机制建设,深化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内控规范化管理,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对外依法行政、改进窗口服务、高效履职为重点,提高行政效率。做好舆论引导。深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坚持开展综治创安活动。加强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7.央行开启个人征信市场 篇七

@邓一鸣 (蚂蚁金服芝麻信用副总经理) :这主要是针对2013年颁布的管理条例, 希望市场化后参与者都能合法合规, 这背后需要一些配套的机制和系统。比如:用户授权, 数据采集, 处理、产生报告、评级, 异议处理等等。对于一般企业而言, 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没有大量的数据基础, 靠合作很难形成大的规模。

@俞吴杰 (蚂蚁金服首席信用数据科学家) :互联网发展给个人征信行业带来了跳跃式的发展。随着互联网活动的普及, 用户各类行为数据的获取会变得更为容易、及时和全面。因此, 相比传统征信行业, 互联网征信数据涉及范围更广, 种类更多, 实效性更强。但整体而言, 个人征信还在起步阶段, 相关法律法规也正在逐步健全。

@OB叔 (普通网友) :个人感觉, 监管不是鼓励市场行为, 这不像是支付机构已经太多, 需要监管。目前, 信用市场需要鼓励, 共建诚信社会。监管应该更关注用户的反应, 要注重用户隐私和信用这把双刃剑。

8.大数据征信初探 篇八

关键词:大数据;大数据征信;价值;挑战

一、 大数据与大数据征信

1. 什么是大数据。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的今天,我们已经迈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发明和新服务的源泉”。什么是大数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维基百科将大数据定义为“一种广义的数据集,因其体量巨大、复杂,传统数据处理方式不足以处理”。高德纳咨询公司(Gartner Group)认为“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国内有学者将大数据定义为“是指伴随着可作为处理对象的数据外延不断扩大,依靠物联网、云计算等新的数据搜集、传输和处理模式的一种新型数据挖掘和应用模式”;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大数据界定为“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多种多样的定义为我们从不同视角理解大数据提供了有益参考,但无论如何界定,“多数定义都反映了那种不断增长的捕捉、聚合与处理数据的技术能力,而这个数据集在数量、速率与种类上持续扩大。换言之,现在,数据可以更快获取,有着更大的广度和深度,并且包含了以前做不到的新的观测和度量类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大数据的几个基础特征:数据规模庞大、具有多样性、较高应用价值和较高的处理速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4V特征,即Volume、Variety、Velocity、Value)。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更直观的理解什么是大数据,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现日益增长的数据中隐藏的价值,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

2. 什么是大数据征信。随着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大数据征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大数据征信主要通过对海量的、分散的、多样化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数据进行快速的收集、分析、挖掘,运用机器学习等模型算法多维度刻画信用主体的违约率和信用状况。大数据征信从其本质上来看是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征信活动中,突出强调的是处理数据的数量大、刻画信用的维度广、信用状况的动态呈现、交互性等特点,这些活动并未超出《征信业管理条例》中所界定的征信业务范围,本质上仍然是对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只不过是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全新的视角来进行而已。

3. 大数据征信与传统征信。与传统征信相比,大数据征信呈现出与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相契合的诸多时代特点和印记。

(1)数据来源广泛。大数据征信的数据来源既包括交易、消费、支付等交易数据,也包括社交活动、网络行为、地理位置等交互数据,还包括通过可穿戴设备、RFID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获取的传感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获取,可称之为网络大数据。“网络大数据有许多不同于自然科学数据的特点,包括多源异构、交互性、时效性、社会性、突发性和高噪声等,不断但非结构化数据多,而且数据的实时性强,大量数据都是随机动态产生”。与传统征信仅依靠信贷记录、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刻画信用主体信用状况不同,大数据征信基于网络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从多个维度刻画、描述信用主体的违约状况、人际关系等,丰富了传统信用评价的维度和深度。

(2)市场定位清晰。大数据征信作为传统征信的补充,主要针对的是央行征信系统无法覆盖的没有信用记录的人群。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截至2013年底,国内没有信用记录的人群达3.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3.7%;央行征信系统收录的8.39亿自然人中有5.18亿人没有信贷记录,这部分未被覆盖的人群也有融资需求。借助于互联网这个大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较为快速、高效刻画这部分人群的信用状况,市场潜力巨大。

(3)应用场景多样化。与传统征信运用具有强相关性的信贷数据刻画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不同,大数据征信基于大数据技术,应用机器学习等模型,对海量的弱相关性的互联网大数据进行采集、清洗、匹配、整合和挖掘,转换成信用数据,使得信用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基于大数据征信的这些优势和特点,沉淀了大量用户的电商、社交媒体、P2P等互联网公司纷纷涉足大数据征信,运用数据挖掘等技术来实现快速的身份识别、风险识别、反欺诈、精准营销、个性化服务等,而这些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则进一步丰富了大数据征信的内容和结构。

四是技术高度复杂。大数据征信的应用是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为基础的,需要在技术及研发上持续不断的投入。技术上看,由于大数据征信的数据源较为复杂,需要处理的变量远超传统征信模式,开发一套针对用户的信用评价系统通常需要经过数据收集、数据清洗、关联分析等环节,再由一套复杂的模型算法最终得出用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分,需要从事大数据征信的企业在大数据收集、分析、挖掘等技术上持续不断的投入。理论上看,由于互联网数据的多源异构性,发现、理解进而熟练运用互联网数据背后的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的机理以及互联网信息涌现的内在机制,使之服务于对信用主体的信用刻画中,确保信用刻画的准确性,还需要充分吸收、利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又进一步加剧了大数据征信的复杂性。

此外,大数据征信不能仅仅强调数据的大,更重要的是强调数据的准,数据维度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关联度要强。由于互联网时代数据产生速度很快,很多数据都需要及时更新才能保证准确性,因此大数据征信要求对实时的数据进行实时的处理,才能保证信用结果的准确性。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7.9%。如此巨量的互联网用户产生的数据也是巨量的,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支离破碎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挖掘并最终开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投入、资金投入和管理投入,门槛较高。

二、 大数据征信的价值与意义

大数据征信在政策夹缝中快速发展,除了中国征信体系不健全等客观原因外,还与其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紧密相关。从业务应用上看,一些大的征信公司、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大型电商平台等都将已经或者正在布局大数据征信,将其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芝麻信用、鹏远征信、前海征信、腾讯征信、宜信、京东金融等都已经或正在开发大数据征信产品,并不断扩展其产品的应用场景;从市场价值来看,大数据征信可以化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扩展交易范围,可以使用户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取多元化、可持续、高效、低成本、高质量、多样性的金融服务,享受公平信贷机会,有利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有利于个人通过融资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从应用场景上看,大数据征信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互联网金融,除此之外,一些大的互联网征信公司如芝麻信用,通过与机场等第三方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将芝麻信用分用于快速通关等场景之中,大数据征信产品的全面应用时代已经悄然来临。从可拓展性看,大数据征信除了应用于金融风险控制,还可用于客户画像、行为研究、产品跟踪、精准营销、企业内部治理优化等多个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可拓展性;从市场需求看,除了央行征信系统未覆盖的近3亿人群外,还有海量的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处理,形成企业信用档案,提高交易的透明度;从社会效应来看,大数据征信在控制市场风险、重塑市场信用体系方面具有积极的正面示范作用。

三、 大数据征信的发展应用

1. 大数据征信在国外的应用情况。在国外,政策层面,美、英、日、澳等国纷纷将发展大数据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实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加大数据基础设施研发、促进政府和公共部门应用大数据技术。实践应用中,谷歌、EMC、惠普、IBM、微软、甲骨文、亚马逊、脸谱等企业很早就通过收购或自主研发等方式布局大数据发展,成为大数据技术的主要推动者,并快速推出大数据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为各领域、各行业应用大数据提供工具和解决方案。在征信领域,一方面传统的征信公司开始涉足大数据征信,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开发新的信用衍生服务,如Experian(益百利)开发出跨渠道身份识别引擎,布局投入研发社交关系数据,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与征信的关系;Equifax(艾克飞)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及收购行为布局大数据产品与服务;FICO(费埃哲)在传统FICO信用模型中引入社交媒体、电商、移动用户数据,提高了模型的用户区分度。另一方面,一些新兴的创业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通过走差异化道路,给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如ZestFinance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缺乏征信数据而只能接受高利贷的人群进行信用评估服务,采集了海量跟消费者信用弱相关的数据,利用基于机器学习的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信用评估,处理效率提高了近90%,模型性能提高了40%,相关贷款人的违约率降低了将近50%。总的来看,由于国外征信体系较为完善,大数据征信作为传统征信的补充,仅在市场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更多的是以提供征信增值服务的形式出现的。

2. 大数据征信在国内的应用情况。政策层面,我国政府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顶层制度设计文件,将“互联网+”、“大数据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发展大数据征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实践应用中,BAT、京东、宜信等公司也纷纷涉足大数据征信。2015年年初,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包括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等8家企业做好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开启了个人征信市场化的大门。就征信领域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催生大数据征信在风控、消费金融及精准营销等领域的应用。各大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及网贷公司纷纷搭建自己的信用评价模型,推出各种信用分,如芝麻信用的芝麻分、考拉征信的考拉分、前海征信的好信度、京东金融的白热度等等,在服务于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同时,力图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来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但总的来看,由于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市场的巨大需求和目前落后的征信体系形成较大反差,迫使企业利用科技和大数据的力量在征信与信用管理领域进行一次真正的创新,加之央行对个人征信市场开放的限制,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迅猛,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催生了大数据征信的快速发展。

四、 大数据征信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征信将在金融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大数据征信在中国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1. 大数据征信重构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准确性问题。大数据征信的数据主要来自互联网大数据、企业大数据、政府大数据和个人大数据等几大块,其中刻画个人信用的数据又主要来自互联网和个人提交的数据,包括身份数据、行为数据、社交数据、网上消费及交易数据等。如何科学确定信用评价的维度并赋予这些数据在各个维度中的权重决定着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刻画的精准度,这也是大数据征信企业最为核心的竞争力所在。此外,准确刻画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除了要获取足够多的有价值的数据外,还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文化背景、社情民意等因素,需要充分吸收利用这些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来印证、丰富大数据信用评价模型,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学界和业界形成良性的互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 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大数据征信的核心是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个人隐私保护与信息利用关系到产业创新与隐私保护的协调问题,至关重要。从大数据征信的数据获取途径看,主要有自有平台累积数据、通过交易获取数据、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数据、用户自己提交数据、基于综合分析获得数据等。在获取数据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技术、运作机制等因素对个人隐私保护的影响,如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数据交易过程中的匿名化处理、原始数据采集授权及二次加工使用授权、侵犯个人隐私的救济渠道等,这些都是大数据征信需要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3. 数据的所有权、控制权、收益权问题。由美国倡导并实践的数据开放运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共鸣。而英国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了“数据权”的概念。数据承载着信息,信息蕴含着价值。数据权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数据价值的归属需要明确界定,由此引申出数据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问题。由于大数据征信具有数据来源的多源性、技术处理的复杂性以及应用场景的广泛性等特点,在中国不完善的征信体系及特定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数据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问题也尤为复杂。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有:不同途径获取的数据所有权归谁?二次加工、三次加工的数据所有权归谁?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个人是否有控制权?如何实现控制权?数据交易过程中,个人如何实现数据的收益权?这些问题仍需要我们在现有法律及政策框架下作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

4. 政策及监管的不确定性问题。大数据征信作为传统征信的补充,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但作为一种新兴的征信形式,大数据征信涉及问题的复杂程度已经超出了这些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特别是在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和交易方面,多数大数据征信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法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只不过是以一种不平等或隐蔽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管制,如将获取个人信息与提供服务捆绑在一起,利用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等弱点,使用复杂的免责条款来规避法律责任,使用流氓软件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利用技术优势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手段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行的立法及监管措施的缺乏。随着隐私观念深入人心及互联网活动对个人生活的全面深入,这些问题都将倒逼监管层出台更多措施来保护个人权利、规范行业发展,特别是近期央行拟发放个人征信牌照,即是对此做出的积极回应。

五、 结论

大数据征信作为一种新的征信技术面临诸多挑战,同时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国家政策层面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的支持、积极推进互联网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大数据征信将大有可为。与国外业已形成的较为完善的征信体系相比,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创新是主线,作为在征信领域的本土化创新,中国的大数据征信完全可以实现弯道超车,引领征信发展的新潮流。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发展大数据征信需要政府加强引导与适度监管,从构建和完善适应大数据征信的监管法律制度入手,做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大数据征信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真正使大数据征信成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助力器。

参考文献:

[1] (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著.盛杨燕,周涛,译.大数据时代[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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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忠.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规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4] 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大数据:抓住机遇、保存价值,2014-5.

[5] 李国杰.大数据研究的科学价值[J].中国计算机学会通讯,2012,(9).

作者简介:孔德超(1979-),男,汉族,河南省信阳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征信理论与实务、大数据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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