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2024-08-24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精选14篇)

1.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一

1、什么是民族平等的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杂散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2、什么是民族团结政策?

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人民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

3、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是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4、宗教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是什么?

第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第三,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第四,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5、任免宗教教职人员有哪些程序和规定?

从事宗教职业的人员,如伊斯兰教的伊玛目,一般应按以下程序产生: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举荐,信教群众民主评议,基层党政组织审查,县(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县(市)伊协聘任并颁发任职证书。宗教职人员主要从当地产生,本地确无合适人选需从外地搬请的,要经地、州(市)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宗教教职人员不能胜任宗教职务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当地伊协组织解聘。

6、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有那些?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民族地区的矛盾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经济发展了,民族团结才有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民族地区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用优势搞好沿边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坚持国家帮助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国家利益与少数民族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总体发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与措施;实行“对口支援”和优惠政策,帮助民族地区的发展。

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方面,国家从财力上保障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在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毕业分配上实行照顾,注重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坚持繁荣少数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人才。同时,根据少数民族的情况,制定了计划生育和发展民族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政策。

7、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概括为九点:一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二是坚持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是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五是帮助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发展;六是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少数民族的繁荣和进步;七是尊重和发展少数语言文字;八是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九是团结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

2.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二

一、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原因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信仰的国家, 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 所以, 宗教信仰状况也十分复杂。在西北地区和散居全国各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西藏、青海、内蒙、四川、甘肃等地的藏族、蒙古族、裕固族、土族等民族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白族、布依族等民族信仰佛教中的大乘佛教;阿昌族等信仰佛教中的小乘佛教;此外在我国也有不少少数民族信仰基督教中的天主教和东正教等等;所以在我国总体上来讲宗教信仰情况是复杂多样的, 虽然信仰宗教的人是少数, 大多数人是不信仰宗教的, 但是具体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情况又各不相同。在汉族地区, 有多种宗教并存:佛教、道教、基督教, 而真正信仰一种宗教的人在整个汉族人口中占的比例不大。少数民族中情况也各不相同, 而且由于历史、社会等原因, 许多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仰某种宗教, 宗教的影响深入到了这些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宗教问题的处理好坏与否, 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发展, 所以, 在我国宗教政策的制定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文化、政治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进行中,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度文明的、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要实现这一共同理想, 就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要首先得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受到保护, 所以在现阶段, 如果片面强调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 把这种比较次要的矛盾放到首要地位, 歧视和打击信教群众, 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 忘掉了党的根本任务, 那就只能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加深, 并且刺激和加剧一些人宗教狂热, 激化社会矛盾, 给社会主义建设会带来严重后果。

再次, 在当今世界国际形势复杂, 一些国外敌对势力和境外民族分裂分子利用我国宗教和民族问题进行一些分裂社会主义国家的活动, 尤其今年我国举办奥运会期间, 一些分裂主义者故意挑拨事端, 借此来阻止我国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破坏我国的统一。在国际上, 一些别有用心的反华势力企图利用中国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联合国大会上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提出质疑, 以此来反对中国, 分裂中国。所以说, 党的宗教政策的制定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正常进行, 关系到国内的团结和稳定, 也关系到世界的和平和发展。

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及其实质

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 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 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 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一句话: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 这是我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

但是, 我们看待和分析一个问题、一件事不能用孤立、片面的眼光去观察, 这样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任何一种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也有其两面性。所以具体问题我们还需要做到具体分析, 用科学的分析法一分为二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 是属于思想认识领域的问题, 公民个人完全可以自由选择, 这是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对待宗教问题的一条基本原则, 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选择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对国家而言, 完全是个人私事, 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公民去信教或不信教, 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应当相互尊重, 不应歧视对方。在我国有多种宗教并存, 各少数民族几乎都有自己本民族的宗教信仰, 而且宗教信仰状况的分布也不是很均衡, 因此, 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又要特别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 纠正歧视和排斥不信教群众现象。

还有一点不能忽视, 我党是无产阶级政党, 是一个彻底坚持无神论的政党, 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 宗教信仰不能说是个人的私事, 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宗教情况, 一些少数民族是全民信教, 而对于这些信教民族的共产党员来说, 在其坚持马列主义信仰的同时, 对于其固有的宗教信仰应当予以尊重和保护。

从另一方面来讲, 国家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进行保护和尊重的同时, 从宗教这一方来说, 宗教不得干涉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 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注册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这一点在我国的宪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我国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宗教活动, 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范围内是正确贯彻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 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 也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不能因为国家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就利用这一政策做一些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任何不受约束的“宗教自由”是不可能的, 我国是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虽然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对于超出法律、法规政策内的宗教活动是要予以打击的, 宗教不可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总之, 对于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们应当正确地、全面地、深入地理解, 并付之以我们的实践中。

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党的一项长期政策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历史现象, 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论的根源还将长期存在, 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和复杂国际环境的影响, 所以宗教在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将长期存在。宗教信仰问题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 毛泽东同志说过:“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 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 用简单的方法处理不但不会收敛, 而且非常有害”。所以, 我们对于宗教信仰问题, 不能盲目地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它、干涉它, 只能循序渐进地, 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科学地说明宗教现象, 提高人民群众认识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能力, 宣传无神论, 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 否则只会伤害到公民的宗教情感, 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 我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长期政策, 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1]陈麟书.宗教学原理[M].四川大学出版社, 1986 (7) .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M].宗教文化出版社, 1995 (1) .

3.农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篇三

1.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入户,下同)有何规定?拖拉机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答:机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失效可持户口本及复印件,以下相同)、购机发票、合格证,并驾驶拖拉机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遗失的凭销售商提供的复印件(加盖销售专用章)或者所在单位的证明。

2.拖拉机转籍、转移(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答:买卖双方当事人执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并驾驶拖拉机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手续。

3.拖拉机牌、证遗失和驾驶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拖拉机牌、证遗失的机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填写《补领、换领拖拉机牌证申请表》,补行驶证需开拖拉机到农机安全监理站检验并拍摄拖拉机照片。补办驾驶证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填《驾驶证申请表》,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4.如何申请拖拉机驾驶证?

答:①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区常住人口,持有效身份证(市常住人口还需交验暂住期为一年的本辖区暂住证)到农机校(培训单位)报名。填好《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交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7张(白底彩照),并持《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例证明表》到县级以上医院接受身体检查;②培训单位将《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7张照片送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审核。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对报名人员进行科目的约考(由培训单位通知学员,下同),约考科目,从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天,③科目考试合格后,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对学员约考科目二、三、四,从发学习驾驶证之日起20天后考试,并在20天内考完;④约考后申请人未如期参加考试的可再次约考。学习有效期为两年;⑤每个科目考试1次,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和科四的考试日期应当在10日内预约。

5.如何申请增驾拖拉机驾驶证?

答:①申請增加准驾机型的,持有效拖拉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向所持驾驶证核发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申请,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7张(白底彩照),考试科目、程序与初学相同。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增驾:持失效驾驶证;初领证一年内(实习期);有未结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或安全违法案件;年龄超过60周岁。

6.拖拉机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

答: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农机安全监理站换证,换证时需交4张一寸照片,持证人填好《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持《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到县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持该表连同驾驶证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有效期满后一年内换证的,应复考相应科目,成绩合格后方予受理。复考科目如下:①逾期3个月以内考科目一;②逾期3~6个月以内考科目一、科目四;③逾期6~12个月以内考全科。

7.农机安全监理站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件》规定,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考核、农机具检验、核发牌证等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调查、勘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农机事故。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拖拉机通行有何规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 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9.驾驶拖拉机、耕整机从事客运的如何处罚?

答:《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41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关处500~1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拖拉机、耕整机至违法状态消除。

10.拖拉机、耕整机载货、载人超过规定、人货混装的如何处罚?

4.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四

教育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组织安排 广泛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霍尔果斯邮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关于广泛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项措施,在邮政系统深入扎实的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党工会主席为组长的“霍尔果斯邮政局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健全了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印发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学习教育的内容、任务和措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落实了人员、措施和任务。

三、组织发动,广泛动员。为促进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本局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再次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动员各族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中来,做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典范,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本剧各部门按照局党组的安排,迅速行动起来,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对各族干部职工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在全系统迅速掀起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热潮。

5.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五

3、处理民族关系三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4、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下,各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统一。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8、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

(2)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特点决定的;由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社会基础)决定;由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政治基础)决定的。(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4点)

9、(1)坚持和完善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为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3)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4)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10、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原因:(1)得益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得益于我们采用了民族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策,恰当地处理了民族关系,为发展创造了条件。

(3)得益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4点)

(4)得益于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使民族关系更融洽。(5)得益于少数民族能够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的支持相结合。

11、民族原则和民族政策的关系

(1)民族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民族政策则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

(3)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则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12、宗教的本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

13、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在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可以干预政治,但政治可以干预政治。※※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14、弘扬科学精神措施

(1)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实行符合宗教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2)正确地对待宗教,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3)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形成崇尚科学的我们健康的社会风尚。

(4)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

(5)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_世界观、人生观和_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创造美好的人生。

15、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成成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理论体系是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

18、我国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

19、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6.宗教的产生、本质和国家宗教政策 篇六

宗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宗教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的认识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劳动实践确是起决定作用的根本前提。能有目的、有计划的劳动、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人类和其他动物之本质区别,在劳动实践中,人类的思维方式由简单的具象思维发展出了抽象思维能力,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为宗教的产生奠定了生理上的基础。有了抽象思维,人们对做梦现象无法理解,许多逝去的人和事物在人的梦中出现,久而久之,就产生了灵魂观念,即,人除了肉体,还有灵魂,肉体消失,而精神(灵魂)长存。灵魂是宗教的根本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宗教(灵魂)的产生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是人类思维方式进步的集中体现。宗教的核心是灵魂(各个宗教的灵魂名称各异,但本质一致,即超自然力量)。对做梦现象的不解是宗教产生的心理基础。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就面临着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即种群维持和延续)和生产、生活资料的再生产(为人类的再生产提供物质支持)。在阶级和国家没有产生之前,自然的异己力量是宗教产生的客观原因。由于当时的生产力及其落后,人的寿命普遍偏低,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又处于劣势,自然现象自然而然的被赋予某些神力,灵魂观念被放大并应用到到万物上,形成了万物有灵的思想。在这个基础之上,形成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动植物崇拜等等。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生活资料的剩余,私有制随之产生,阶级、国家出现。社会形成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两大集团。统治阶级为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往往以“天子”自居,其统治是“天意”而为,以达到要求被统治者绝对服从其统治之目的,统治阶级把宗教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鸦片”的说法是成立的。被统治阶级作为弱势群体,面对着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但又无法改变现状,于是将一切希望寄托于宗教、寄托于来世和天国。此时,宗教成为慰藉人们心灵的一剂良药。社会的异己力量的存在是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又一客观原因。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宗教产生的原因,不在天国,而是客观现实。宗教的本质是:“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反杜林论》)

解铃还须系铃人。宗教产生的原因,也是宗教长期存在的原因。社会主义的中国,之所以宗教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下去,究其原因,是因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还客观存在。即,虽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已经大大提高,但是,许多自然现象今天的科学依然无法予以解释,许多的自然灾害我们依然无法预测和无法避免,生老病死依然为许多人所畏惧和困惑。一些人依然试图去通过宗教的方式去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从中得到精神的慰藉。这即是说,宗教存在的自然因素和认识因素依然存在;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已

经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但是,社会上各种矛盾依然存在,不公平问题依然突出,许多人依然寄希望于宗教,也就是说,宗教存在的社会因素是依然存在的。总而言之,宗教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正是对宗教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我国实行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从宪法第三十六条,我们可以解读出以下内容:第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一句,其包括以下几层含义,即,公民有宗教信仰之自由,但其隐含意思是,公民也有不信仰宗教之自由。就宗教信仰者而言,有现在信将来不信之自由,有现在不信将来信之自由,在多个宗教中,公民有自己选择哪个宗教信仰之自由,在同一宗教的多个派别中,公民有权选择任何一个派别信仰之自由。第二,如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歧视信教或不信教公民,即构成违宪,情节严重者,有可能以违宪为由,受到法律的处罚。第三,国家只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不受保护,且要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第四,宗教不能干涉国家的各项社会事务。即,坚决贯彻实施政教分离政策。第五,我国的宗教事务坚持“三自”方针,即自传,自养,自治,我国宗教不受外国教会和政府的支配,其目的,一是为了保证我国教会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利用,二是为了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完整。

宗教没有自己的历史,它的历史必须到社会史中去找寻。古今中外,唯有那些不断适应社会变化发展的宗教才能够取得长足的传播和发展(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为其代表)。这个过程,本质上就是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过程。新形势下,江泽民同志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命题。这个命题的提出有其巨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作为一个以唯物主义为主导思想的国家,提出了“相适应”理论,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宗教的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次,要正确理解“相适应”理论之内涵,必须厘清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相适应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的中国是“树”,宗教是“藤”,不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去适应宗教,这是大前提。第二,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第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为了消灭宗教,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宗教自身和社会发展。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新疆宗教的历史可以简单的分为原始宗教时期;以佛教为主的多种宗教并存时期;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多种宗教并存时期。

原始宗教时期:自然崇拜、灵魂崇拜、图腾崇拜、动植物崇拜、祖先崇拜、萨满教;

以佛教为主的多种宗教并存时期:祆(xiān)教、摩尼教、景教

(基督教的一个异端分支)道教、佛教;

7.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七

关键词:兵团,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实践教学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以下简称《教程》) 是新疆的地方性思想政治理论教程。《教程》是由《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概论》和《科学无神论》这些课程重新整合的。《教程》开设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中华文化认同、国家认同、历史认同和社会主义道路认同等, 从而自觉反对分裂势力的渗透。《课程》已经开设多年,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 《课程》的课时尤其是实践课时较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教学课程的效果。为此, 如何推动《教程》良性发展是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开展兵团高校《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1.1 提升学生的理性认识

新疆是四大文明的交汇点, 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并存是新疆历史与现状的一大特色。新疆历史涉及众多古文字、古地名、和古文化。学生理解这些专业术语需要较多的时间。目前, 全疆各地有许多古代驿站、古代烽燧、钱币、丝绸、陶器、农具等。我们通过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让学生近距离的感受历史文物, 从而能增加学生对新疆历史与文化的理性认识。

1.2 弥补教材内容的不足

《教程》共十章, 主要分为三大块内容。即新疆历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目前, 《课程》的理论课时为32个学时。这么短的理论课时对教材知识的讲解是不够的。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们开展实践教学并适当的增加教材相关内容, 是对课程的极大补充和完善。

1.3 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教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和思考才能顺利完成。比如, 我们要学生撰写《一师阿拉尔市的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考察报告》。首先, 在活动开展前, 学生需要翻阅相关书籍, 同时学生需要对本组成员进行分工。其次, 在活动开展中, 学生需要实地考察红色文化遗址, 并适当拍照。最后, 在活动结束后, 学生需要撰写调查报告, 写出这次活动主要内容、意义、收获等。这些都是对学生动手能力的极大考验。

2 兵团高校《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合理的保障机制

“实践教学保障即为实践教学良性运行所提供、创设的精神氛围、基本制度与物质条件的总和, 主要包括舆论保障、领导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和实践场所保障等。”[1]目前, 兵团高校《课程》实践教学的缺少专项经费、专门实践场地、专门的实践大纲等。实践课程的开展随意性比较大, 课时保障不足, 导致实践教学多为形式活动, 没有实质性教学效果。

2.2 缺乏科学的考核方式

目前, 高校“考核的标准、学生的动态、参与的积极性等均没有客观而明确的规定, 最终的分数评定也无法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与动态性。如在评价内容上, 只注重对知识性内容的考核, 忽视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认识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以及表现出来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团队意识、吃苦品质、抗挫能力等不能给子客观评价。在评价形式上, 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还局限在书面的调查报告、观后感等。此外, 在评价主体上, 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沟通交流较少, 学生互评成绩所占比例较少, 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这些都是实践教学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2.3 缺少长效的合作机制

实践教学资源不仅是《课程》实践教学开展的重要保证, 也是《课程》实践教学实效性的重要体现。目前, 兵团和新疆拥有众多文物等。这些文物多归属于当地政府管辖。然而, 目前兵团高校的“实践教学资源的挖掘不够深入,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在数量上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不协调,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处于初级阶段, 学校与实践基地虽然建立有合作关系, 但在合作内容上不够深入。”[2]因此, 探讨高校和地方政府合作的长效机制是《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3 加强兵团高校《课程》实践教学的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教程》的实践课程的保障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 为此, 我们在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的带领下, 成立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的领导小组, 该小组专门协调实践课相关资源, 协调舆论资源、经费资源、制度资源、实践场地等。“结合《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教学目标, 精心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将课外活动学生自发实践和学院组织实践相结合, 专门理论课教学实践和寒暑假社会实践及‘三下乡’社会实践相结合, 顶岗实习和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 形成以思政课教师为主、思政部与学工系统共同指导的实践教育模式, 使《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实践教学能够覆盖大部分学生, 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3]这样整个实践教学活动就有比较好的保障, 最终能够保证实践教学的效果。

3.2 构建健全的考核方式

目前, 《课程》主要采取理论和实践教学共同评价的方式,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的地位, 我们需要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比如, 我们可以采取“实践课评价方式单列, 占到考核成绩的50%,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首先, 可以让学生根据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给学生以价值效能感, 激发其兴趣和信心;其次, 引导学生互评, 形成相互学习和相互监督的机制;最后, 教师根据学生参加实践课的具体情况, 尤其在团结协作、集体主义、感恩意识、意志品质、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 通过自我教育提升综合素质。”[4]这样学生实践活动的考核方式涉及比较多的方面。

3.3 健全长效的合作机制

高校和政府之间的紧密合作是新时期高校教育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必经的途径。首先, 兵团高校可以与自治区高校进行合作, 共同分享和借鉴自治区高校的经验。其次, 兵团可以与师市团场等建立合作关系, 合作的模式可以采取聘请主管文化工作的领导为兼职指导老师, 对我们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指导。最后, 我们邀请师团的相关主管领导为我们的学生做讲座, 讲座涉及兵团发展史、新型团场建设、西域屯田历史等。

综上所述, 兵团高校《教程》实践教学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理性认识、弥补教材内容的不足、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等。尽管兵团高校《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然而, 我们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构建健全的考核方式、健全长效的合作机制等推动兵团高校《教程》实践教学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俊英.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实践教学改革的认识[J].新课程研究, 2014 (12) .

8.法规知识小问答 篇八

有哪些处置方式?

闲置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l/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l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了6种闲置土地处理方式: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l年;改变上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但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上述规定的方式处理外,还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如何使用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所有者或者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现阶段土地储备的范围主要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同时,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确保最低价标准能在各地得到切实贯彻执行,防止一些地方随意修正最低价标准,变相达到低价出让的目的,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以下简称《标准》),对最低价标准的实施做出了八个方面的政策规定。

《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有三层含义:一是《标准》的性质是最低的控制性标准,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各地出让工业用地时确定的土地出让价格只能比它高,绝不允许比它低;二是《标准》适用于国有土地,涵盖了各市、县(区)行政单元区域范围内(包括村庄、集镇)所有的国有土地;三是在一个行政单元区域范围内,凡出让国有土地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都必须执行同一的最低价标准(即《标准》所列该行政单元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发31号文件中“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要求制订的,充分考虑了不同土地等别的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取得来源等各项因素,涵盖了相应的成本费用,体现了各地工业用地成本的平均最低水平。因此《通知》第二条中不仅重申了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规定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而且还明确规定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9.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篇九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歧视性内容。1994年1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同年2月,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中国,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这与联合国人权文书和公约的有关内容是一致的。

10.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十

为推进全县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临泽县委统战部结合“联村联户”、“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宗教基本常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紧紧围绕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广泛深入的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教堂“六进”活动。

进机关:在党校培训、中心学习小组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学习、培训活动中加设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相关内容,适时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并通过专题讲座、问卷解答等形式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利用临泽公务网、政务信息网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刊登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文章,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进乡村: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精神文明和普法宣传活动中,以服务农民、教育农民、引导农民为出发点,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抵制其他各类歪理学说的影响和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积极投身农村改革发展,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

进社区:把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活动与社区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相结合,发挥社区法制宣传园地的作用,通过组织文艺演出,主题讲座等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民族宗教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正确认识和了解。

进学校:针对青少年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通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民族宗教常识宣传册发放以及板报专栏、横幅标语、普法宣传、观看历史影片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让他们全面正确认识民族宗教及其两重性,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社会环境。

进企业: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企业活动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帮助企业建立了民族宗教事务民主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好企业内部出现的一些民族宗教问题,建立和谐企业,保障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利用企业党、团、工会等组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普及民族宗教基本常识。

11.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十一

关键词: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法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98-01

近年来,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知识产权渐渐受到各国重视,我国已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运作,湖南省颁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从省内发展情况出发,完善省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如《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湖南省专利奖评选办法》、《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力求将地方性法规条例与自身知识产权服务业生产力发展和水平互相适应,从而与国家法律法规无缝对接,在制度上为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和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与法律环境。

一、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湖南省在发展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方面加大了力度,特别是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政策法规的设置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从湖南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及落实中,暴露出来的漏洞与问题,更值得警醒与反思。

(一)行业立法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国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迅猛,而其立法工作跟不上整个行业的发展,制约了知识产权服务业法律保障制度的运行。大体上来看,知识产权的立法缺乏合理的理念和总纲,立法的机制和程序也有问题。细看湖南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立法,这几年湖南相继出台了《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湖南省专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文件,各市、州也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相关规章制度,但缺乏一个全省统一的产业体系运作制度;且国家与湖南的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区域政策互相不够协调,无法支撑起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从而阻碍知识产权运用的流畅性和高效性,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亟待建立运行,健全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需完善。

(二)规章制度保护力度不够。

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需要坚持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结合、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现阶段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多数分布于互联网,以及政府相关机构设立的的知识产权专业性网站,如湖南农业知识产权网,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提供服务,如何保护这些重要信息资源不被泄露,需要的是省内建立严密的安保规章制度。维权服务的开展不能仅靠各类知识产权公司拓展业务,更需要湖南省政府建立一整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才能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更为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由于湖南省知识经济发展滞后,知识市场目前运行机制极不规范,市场不能发挥其扶优限劣的调节作用,往往盗版侵权大行其道,而合法正版却惨淡经营,导致我省知识市场发展成为投机的、短视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畸形市场,投资环境恶化,进而影响乃至破坏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对知识市场大量存在甚至泛滥的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仅靠知识产权局一个部门的管理势必捉襟见肘,因此需要司法机关对严重侵权的违反犯罪行为进行制裁,也需要调动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多方面对知识市场一切违法侵权、有法不依现象进行检举监督。

二、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政策建议

尽管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已经取得相当大的进步,相关政策法规也正逐步完善,但是从整体看,政策法规的设置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仍然不协调,在预见性、具体化等方面急需提高,相关不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从地方特色出发,形成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湖南省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战略的整体布局,结合湖南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际,将国际惯例、国家法律、与符合省内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接轨,在提升政府组织、领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宏观管理能力的同时,促进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挥自身优势,培育出具有湖南地域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文化。为保护“白沙”、“芙蓉王”等湖南本土知名品牌的商标注册与使用,规范商标管理防止侵权行为,应该对重点商品和品牌进行分类监管,细化查处打击侵权行为的流程管理,做到有动态跟踪机制,有应急处理方法。此外,相关政策法规应明确在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出现的新的侵权方式,拓宽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二)搭建、完善、维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原则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应由湖南省政府主导建设,由全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事业单位参与提供迅速、完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整合资源,使全社会均能共享公共服务,力求降低科技创新成本,降低知识产权信息的获取门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满足社会对知识产权增值性服务的需求,结合人才、技术和资本的优良资源,达到知识产权服务的深度、高度与广度兼顾。

(三)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激励机制。

湖南省现有的知识产权资助办法、评价体制缺陷较多,在考虑行业者的利益需求方面,以及兼顾政府财政情况方面,协调性并不一致,应该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制定更为全面具体的资助激励机制。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的不对等源自信息资讯的缺失和滞后,首先应该将申请资助、申请奖励的相关资料收集起来,建立一个系统的档案,再对档案进行挖掘分析,得到相关数据,分析相关数据得到的结果汇报给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部门,从而为制定政策者提供崭新真实有效的决策依据。其次,应当将不同的服务类型分开制定资助激励政策,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本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对于本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在确保其能稳步发展的前提下,激励其在整合的基础上创新,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范德成,贾爱梅.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商业研究.2004

[2]赵键兵.有法不依现象的法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24)

[3]莫守忠.促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知识产权战略[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2

作者简介:饶玺典(1991-),女,汉族,湖南湘潭人,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2.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篇十二

1 知识产权政策的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作为制度基础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鼓励私人, 尤其是对工业和科学领域的R&D进行投资, 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 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还可以刺激企业增加自主研发投入, 增强组织学习, 从而提高技术创新加速自身的技术进程, 提高生产率。外溢效应的存在使得创新型企业的部分技术创新成果被模仿型企业所模仿,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 因此需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成果加以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组织学习的积极性, 进而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可以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来自它拥有的难以复制的知识资产以及对这些难以复制资产的利用和管理, 从而才有可能使占有的技术知识成为竞争优势的一个来源。知识产权给予创新者一个合法的权利阻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创造或者是允许他人有条件地使用。所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得企业有学习知识, 进而产生新知识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够促进一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激励知识创新和技术发明;促进信息的获取和传播;促进技术转移。然而, 学术界也存在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往往会在短期内表现为负效应, 即在享受知识产权制度的动态收益之前往往会在短期内承受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积极影响往往迟于消极影响的出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最直接影响就是导致经济活动中模仿率的下降, 侵权和盗版行业必然会被削弱。而在某些发展中国家, 大量劳动力就业于从事仿冒、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业, 有的甚至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一旦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保护, 首先就会形成极大的产业转型和劳动力转移压力[2]。另外, 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对中国吸引外资具有负的显著影响[3];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与国际接轨过程中, 需要付出大量的制度建设、实施和管理成本。有关研究证明了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双向效应的存在。例如, 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的国际趋势, 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国际技术扩散实现技术跨越产生了双向的影响——既为技术扩散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同时也提高了利用技术扩散的成本;也有研究运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分析, 认为从技术产出的角度看,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专利保护的强化使专利申请倾向有了大幅提高;但是, 从投入角度看,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研发投入带来的影响却是负面的。

以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研究大多从单一变量出发, 或者利用几个变量简单替代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再或者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定性描述。而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是完整的制度体系, 它是中国国家创新战略整体的一部分, 与创新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关系入手, 量化研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协同演变关系, 从政策的本身内容出发揭示国家政策目标的内在关系与变化趋势。

2 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量化。很多学者已经从政策本身出发探索了政策量化研究的新视角。加里·D·利贝卡普[4]将美国内华达州关于矿产权的活动浓缩成法律变革指数, 并且将政策进行了量化处理并对政策的作用效果进行统计分析;以创新政策的效力与类别为基本维度, 刘凤朝和孙玉涛[5]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中国1980—2005年的创新政策历史演变路径进行了研究。但是, 上述研究仅仅限于描述性统计分析, 忽视了政策本身的内容。本文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量化参照了彭纪生等[6]的研究方法。

为了考察两类政策的协同演变问题, 本文对两类政策的政策目标进行了量化分析。对政策的协同定义主要是从政策目标协同出发的。柳卸林[7]认为创新政策的本身就要求全面的要素协同;彭纪生从技术创新协同论的理论逻辑出发专门研究了政策之间的协同问题;Can Huang[8]等剖析了中国创新政策的组织及框架机构, 也强调政策本身需要协调一致;柳卸林总结了中国激励自主创新的金融、财政税收政策, 并强调不同政策的协调一致, 有机配合。

本文收集了从中国1978年到2008年12月31日, 国家及各部委颁布的各项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政策, 从中选择相关性最强的479项政策。然后对这479项政策进行梳理, 对每一部法律法规, 从发布时间、机构、机构属性、法律效力、法规背景、指导思想、核心理念等进行分类、整理, 将其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单独列出, 与其它创新政策一起形成技术创新政策数据库, 具体的分布统计如表1。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政策目标比较单一, 就是知识产权保护, 而对创新政策目标的赋值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四个方面进行。这四个方面涵盖了创新政策除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在经济生活中能够发挥的绝大多数功能。自主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基础, 是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是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法律保障。而技术引进是体现国家“以市场换技术”初衷的战略目标;消化吸收对于一个国家引进技术能够产生技术能力至关重要。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 更是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与2006年的全国科技大会之后, 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本文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量化标准主要参考了彭纪生等的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目标与创新政策目标的协同度计算公式如下:

undefined∈[1978, 2008] (1)

PCi表示i年颁布的技术创新政策中目标协同状况。不同的是, 此处N表示i年颁布的政策总量, Pj表示i年第j项颁布政策的力度, PDj和PDjl分别表示i年颁布的第j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当年创新政策中第l项政策目标 (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的值。

3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协同演变

改革开放以后,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变化趋势以及与创新之间的协同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 单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变化趋势来看, 改革开放初期 (1978—1981年) , 知识产权保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从1982年开始, 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逐渐开始实施, 提出了在技术发展过程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在1996年出现一个明显的拐点。这个结论与韩玉雄和李怀祖[9]的研究结论存在一点差异。韩玉雄和李怀祖的研究结果表明, 1995年开始由于中国入世的不断努力, 使得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达到一个新的高潮。而本文认为, 虽然1995年中国颁布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但是政策的实施与真正起到作用仍需要一段时间, 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增长的拐点应该从1996年开始。1996年之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上升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增长阶段。而从2004年之后,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了一个平稳的时期, 增长的速度比较缓慢。

从图1还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引进的政策目标协同度最低, 而且出现的时期最晚 (1987年) , 说明中国在引进国外技术过程中, 采取的是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这与一些发展中国家 (例如, 日本和韩国) 采取的策略是一致。无论在国际经济理论学界还是在国际政策谈判中, 都存在这样的争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鼓励创新而促进技术进步, 但同时也抑制了后发国对国外技术的吸收与模仿, 从而不利于后发国的技术赶超。基于南北技术扩散的分析框架, Helpman[10]得出的主导观点是——加强南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模仿成本, 不利于南方国家的技术进步。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后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极少数后发国家, 如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日本和韩国通过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帮助了国内企业模仿国外技术, 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技术进步。但是大多数后发国家, 如印度虽然也采用了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但却没有实现技术赶超。张亚斌, 易先忠, 刘智勇[11]通过拓展的南北技术扩散模型分析了同时进行自主创新与国外模仿的后发国的技术赶超问题, 认为在技术进步初期, 后发国较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技术进步。Gould和Gruben[12]的研究也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在竞争较弱和高度保护的市场中很小。所以,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也借鉴了其它发展中国家成功的经验, 同时也是与中国当时的市场程度相符合的。

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协同程度最高, 而且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跃迁机制, 大致的年份出现在1992年。1992年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年份。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协同自从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重视。并且在目前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仍然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从图1可以看出, 除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变化存在比较波动的状况之外, 知识产权保护与消化吸收、技术引进之间的协同都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

1978年以后,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之间的相关系数统计见表2 。

** 表示相关系数在0.01水平上显著 (双尾检验) 。

从表2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消化吸收的相关性最高 (相关系数伟0.861, 在0.01水平上显著) , 说明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显著的促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这一研究结果与Kanwar 和Evenson[13]以及其它相关研究的结论相契合。在竞争性市场中, 知识的租金价格为零。知识的排他性取决于知识的性质和决定产权的经济制度。如果知识是排他的, 则新知识的生产者可以按正的价格出售知识的许可使用权, 从而有望获取正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 使新思想的开发者拥有一定程度的市场控制力。创新者拥有对使用其思想的独占权并向最终产品生产者出售许可使用权。所以, 知识产权给予创新者一个合法的权利, 阻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创造或者是允许他人有条件地使用。垄断利润是企业对技术进行消化销售, 并最终实现自主创新的回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给予暂时的垄断尽管是一个次优选择, 但是它提供创新的动力以鼓励长期的经济增长。

同时, 从表2还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正的相关性 (相关系数为0.832, 在0.01水平上显著) 。既然知识的创造和积累才是经济增长的来源, 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成为促进新知识产生和经济增长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于优化自主创新环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于它为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创建了制度保证和法律环境, 能够激励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并促进创新成果市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起着重要作用。技术创新是实现发明的首次商业化应用, 是科技成果商业化的过程。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的积累, 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知识产权制度明确科技成果的权属并加以保护, 促进了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创新主体可以采用有形商品进行销售的方式获取常规产品所无法获得的高额利润。同时创新主体也可以通过无形商品 (知识产权) 进入市场, 采取知识产权转让方式获取比有形商品高得多的投资回报率。知识产权制度使创新主体产生高额投资回报, 使主体利用市场反馈信息及投资回报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使科技创新始终面向经济主战场, 实现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

4 研究结论

从改革开放30年来知识产权政策与国家创新政策的关系入手, 本文刻画了两类政策的协同演变趋势, 并对两类政策的核心目标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的量化分析可以发现, 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力度呈现出逐渐增强的过程, 1996年之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上升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增长阶段。而从2004年之后,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了一个平稳的时期, 增长的速度比较缓慢。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引进的政策目标协同度最低, 中国在引进国外技术过程中, 借鉴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的经验, 采取了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这个战略的选择也是与中国当时的市场程度相符合的。

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协同程度最高, 而且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跃迁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协同自从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重视, 并且在目前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仍然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另外, 除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变化存在比较波动的状况之外, 知识产权保护与消化吸收、技术引进之间的协同都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

摘要:从知识产权政策与国家创新政策的关系入手, 刻画了两类政策的协同演变趋势, 并对两类政策的核心目标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的量化分析发现, 中央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走过了一个逐渐增强的过程。中国在引进国外技术过程中, 借鉴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的经验, 采取了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具体表现为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引进的政策目标协同度最低。而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的协同程度最高, 而且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跃迁机制。另外, 除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变化存在比较波动的状况之外, 知识产权保护与消化吸收、技术引进之间的协同都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

13.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篇十三

2007年,我局坚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我局民族工作始终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宗教工作牢牢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立足实际,狠抓落实,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出亮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全国民族工作会议后,我们结合崇州实际,努力探索突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新路子,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4‟19号)精神,着力解决好民族发展基金问题,不断增进民族团结。紫坪铺水库2000多移民来我市隆兴、三江两镇落户后,我们不断完善移民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体系,参与了与市劳动、就业部门对移民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生产生活能力。使80%以上劳动力能及时适应目前就业要求,同时积极为群众服好务,上报审批更改、更正民族成份8人。

加大《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省、成都市佛协的有关规定,对我市宗教团体、场所实行内线管理,同时加强对市佛协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稳定了宗教队伍。

(二)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加大依法治理和疏堵结合工作力度

我们按照省、成都市民族宗教部门的要求,及时规范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各乡(镇)政府都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确定了乡(镇)、村、组民族宗教网络干部,较好地发挥了民族宗教工作-1-

网络的作用。3月20日,我局在蜀州广场设立创建平安崇州、民族宗教工作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使信教群众更加了解党的宗教政策。特别是在宗教工作中,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依法治理“两乱”现象和各种非法宗教活动。

(三)着力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活动,积极规范我市宗教活动团体、场所的内部管理。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前提下,我局于4月份制定了《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运作指导意见》和《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转发了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文件6份。通过建立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使各宗教团体、场所的内部管理基本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活动,凝聚力量,上下联动,责任到位,务求实效,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宗教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深挖我市宗教文化底蕴,对街子古寺、道明白塔寺进行重点打造,着力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以点带面,带动和促进其它宗教场所的全面发展。

积极争取市上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大力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月底,组织完成了公议乡高山寺道路硬化工程,完善了沙门修建,成功举办了高山寺第二届庙会。协助街子古镇指挥部圆满完成了首届西川圣水节暨街子古镇开街仪式,邀请成都市文殊院方丈宗性大和尚、大慈寺方丈大恩大和尚、昭觉寺方丈演法大和尚到街子古寺主持“和谐崇州、平安街子”祈福法会。积极配合街子古镇完善AAA景区的打造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光严古寺总体规划,确保大雄宝殿的工期和质量。

协调和配合有关乡镇和部门,指导组织善款31万元,完善了怀远祖灵寺350米长道路硬化及停车场工程。深挖我市宗教文化底蕴,对道明镇白塔寺进行了总体规划,完善了藏经楼修建工作,并对沙门进行了改造,总投入资金120余万元。6月13日,我们为了满足信教群众和外来游客的需要,在规委会上提出了永圣寺原址扩建的建议并得到通过。

(四)严把宗教教职人员“入口关”,为宗教队伍建设和宗教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我们严把宗教教职人员“入口关”,坚决查处不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切实搞好宗教代表人士的选拔和培养,积极引进高学历的宗教人才,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宗教人才3名,从而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宗教人才结构,加强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市宗教团体,场所开展惠民行动,捐款共计6000余元。为构建和谐崇州作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五)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热情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民族宗教问题

我局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做细行政审批工作,严格各项业务流程的管理。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应变应对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4.政治教案-我国的宗教政策 篇十四

教学目标

关于“我国的宗教政策”

一、知识与技能:

理解宗教的性质和社会作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区别。

二、过程与方法:

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分析说明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正确性,说明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必要性,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能够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要求,分析说明树立科学世界观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比较分析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了解和懂得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知识、我国宗教的基本概况,正确认识我国宗教政策,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增强民族团结观念,努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通过学习,使学生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增强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念,并能够积极学习科学理论,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迷信,努力树立科学世界观。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一、本节结构:

第二节:我国的宗教政策,共设四个框题。民族和宗教是既互相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种社会现象,在第一节讲完民族后讲宗教,这既和国家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又和民族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教材第一框《宗教及其社会作用》,首先讲了宗教的一些基本知识,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说明宗教的性质,产生的根源及复杂的社会作用。第二框《我国的宗教概况》分析了我国的宗教概况,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根本变化。第三框《我国的宗教政策》在第一、二框题的基础上,讲了我国宗教政策,对于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为什么实行宗教自由政策就比较好理解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要用正确的世界观来武装人的头脑,必须坚持无神论,反对封建迷信,这是第四框《树立科学世界观单队封建迷信》的内容。

二、具体内容:

第一个框题宗教及其社会作用。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宗教的本质。主要讲了两点,一是关于宗教的本质。主要是从意识形态和社会力量两方面来理解。从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宗教是唯心主义世界观,但宗教不同于一般社会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这样,就把宗教和国家紧密联系起来,和哲学上讲宗教问题有所区别,哲学上主要是从意识形态来讲的。二是宗教产生的根源,教材未区分什么是认识根源,什么是社会根源,而是从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角度说明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难度,便于理解和认识。教学中让学生明确?quot;从宗教产生来说,它是自然压迫的产物,从宗教存在和发展来说,则主要是社会压迫的存在,即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存在。

第二个问题,当代世界主要宗教。教材对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都作了简要介绍,这是属于一般性知识,让学生有所了解即可。这也是为了解我国宗教状况打下知识基础。

第三个问题,宗教的社会作用。这是本节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教材全面地讲了宗教的社会作用,既讲了消极作用的一面,也讲了积极作用的一面。遵循历史事实,教材重点分析了消极作用的一面,主要是从对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及科学发展方面,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消极作用的表现。对其某些积极作用也是从社会发展、文化艺术、道德规范方面作了介绍。宗教无小事,对宗教社会作用的全面介绍,有利于消除人们认识上的某些偏颇,强调一面而否定另一面,将不利于全面贯彻宗教政策。教材在讲其作用的正文下面,均辅以指体字,通过具体事例或事实加以说明,以便使学生对其作用有更具体更深入的理解。

本框中引用了思格斯和列宁的两段话,这两段话言简意赅。思格斯这段话对宗教本质作了深刻的揭示,说明了宗教存在的历史根源。列宁这段话深刻揭示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说明自阶级产生后,剥削阶级的压迫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深刻社会根源。教学中,在讲述宗教的本质和宗教产生的根源时,可让学生学习这段话。

本框设了一个小栏目:

“议一议:宗教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影响是什么?”主要是通过课堂议论,使学生从对宗教的本质中分析说明宗教对社会发展主要是起消极作用,可引导学生从宗教宣扬的宿命观点,从宗教与科学的对立中,来认识和分析宗教的消极作用,使学生从中进一步受到无神论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

第二个框题“我国的宗教概况”。讲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主要讲我国有多种宗教并行流传。这部分是属于一般情况和知识性的介绍,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在世界三大宗教中已作了介绍,所以在楷体字中主要对我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作了介绍。教学中可对我国信教人口的绝对数字作一介绍(约有1亿人口),让学生从中认识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还要让学生了解,宗教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宗教界的国际交往已成为对外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了解这点也是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打下基础。

第二个问题,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主要是从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宗教的办教方针、宗教组织的性质、教徒的政治思想状况这几个方面加以说明的。最后,得出结论,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教学中要强调和明确我国宗教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而不是宗教本质发生根本变化,宗教本质并未改变。

本框设的小栏目是:“想一想: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是否意味着宗教本质发生了变化?”主要是让学生明确,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是指哪些方面,明确宗教状况的根本变化并不是宗教本质发生了改变。宗教本质是宗教的内在属性,宗教只要存在,其唯心主义世界观不会改变,其相信神灵存在并支配人间世界的思想体系不会改变。

第三个框题“我国的宗教政策”。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还将长期存在。宗教的长期性是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对宗教的基本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这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依据,因此,有必要作为一个观点,从多视角进行分析,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长期存在的原因。

第二个问题,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本课的教学重点。主要讲了四点:

首先,要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四层含义,这是理解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其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多方面内容,从公民信仰来说,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因此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从宗教组织和教徒的活动来说,必须控守宪法和法律,包括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干预政治、教育,不得恢复剥削压迫制度;从办教方针来说,要坚持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等等;

再次,必须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了保障宗教基本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还有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教学中,要让学生懂得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一致的,而非对立的;

最后,指出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了四个维护,就做到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总起来说,这个问题实际是讲中央提出的三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三个问题,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必要性也是讲它的意义,也包含了正确性的意思。教材从三个方面作了说明,第一点是从宗教自身发展规律讲的,这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客观依据,办一切事情都要从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出发,正确的方针政策都反映了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这里可以联系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加以分析说明。第二、三点是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出发说明的,教学中可对宗教与民族的区别、联系作些具体介绍(参阅教学参考资料部分)。在我国,信教群众约有1亿多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正确对待宗教的问题,也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有利于团结群众。

本框引了周恩来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一文中的一段话,说明按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事物发展有自己的客观规律这一唯物主义观点,来认识宗教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引导学生用科学观点来认识宗教,才能正确贯彻宗教政策。本框里设一小栏目:议一议: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宣传无神论是否矛盾?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分析、判断,正确的、全面的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让学生进一步明确,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无神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还要让学生明确,要按法律、法规办事,宣传无神论不能到宗教场所宣传,宣传有神论不能到宗教场所以外宣传。

第四个框题“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讲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主要是让学生学会区分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教材未从宗教和封建迷信的联系区别讲,而是直接从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讲,这样讲一方面有利于正确理解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也降低了难度,因为宗教和封建迷信的关系是个复杂问题。讲宗教政策,知道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区别就可以了。教学中还要注意让学生区分封建迷信活动和群众中一般迷信思想和迷信行为的区别,前者是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取缔,后者(如朝山进香、烧钱化纸、婚丧禁忌等)则主要靠教育,宣传普及科学知识,逐步解决。

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者大力宣传、提倡迷信,使各种迷信活动得以发展、盛行,以便更好地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所以,我国把迷信习惯地称为封建迷信。教材用一段楷体字以具体材料说明封建迷信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封建迷信活动的危害性。也可以让学生就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谈其危害,以便加深对破除封建迷信的认识。

第二个问题,树立科学世界观。教材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科教兴国、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三个方面说明必须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一教学中,可着重从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角度进行分析说明,让学生能做到不仅自己不迷信,而且还要宣传科学理论知识。

教材用了一段我国东汉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无神论者王充(公元27-100年)在《订鬼篇》中讲的一段话。他否定了人死为鬼的说法,认为人与物在其自然本质上是相同的,说物死不为鬼,人死何能独为鬼?鬼神观念的产生,是人们思念引起的。二千年前,王充就用唯物主义观点对鬼神观念作了批判,可使学生从中悟出科学道理,有助于树立无神论思想。

本框题设了一个小栏目:“试一试;用具体事例说明科学和迷信的对立?”这是启发学生不仅能从理论上明确科学与迷信的对立,而且能联系具体事例、实际,说明科学和迷信的对立,从而进一步认识树立科学世界观和反对各种迷信的必要性。学生举例的范围不仅是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还可包括各种迷信思想、迷信行为,用学生已学习过的各种科学理论(人们对自然界对社会的科学认识)加以比较、说明。

教法建议

1、对于我国的宗教政策的讲解,可以把握以下几点:

(1)明确我国的宗教政策是什么→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搞清楚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①有信不信的自由→即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有信这信那的自由→即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种宗教自由。

③有信这派信那派的自由→即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的自由是。

④有过去现在信不信的自由→即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⑤“有参加与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即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3)认识到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教或不信教。

(4)理解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必要性: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

①符合宗教自身规律

②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③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

2、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每年的高考中宗教问题分值不大,但较稳定并且集中在以下四个问题上。

①我国的宗教状况和宗教本质的关系。

状况和本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状况是指事物所处的情形,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它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所规定,是事物比较深刻的一贯和稳定方面。状况具有表面性和易变性,本质具有深刻性和稳定性。现阶段我国宗教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具体表现在: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的消灭、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宗教从被剥削阶级控制和利用转变为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我国的七大全国性宗教组织和3000多个地方性宗教组织已成为联系各自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宗教徒的政治思想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他们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从宗教状况看,现阶段我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宗教问题上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并不意味着我国宗教的本质也发生了变化。宗教的本质是指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宗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只要宗教客观存在,其本质是不会由于其状况发生变化而变化的。两者没有本质必然的联系。

②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的关系。

这两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两者是统一的。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必须明确: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信教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因为在我国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既要尊重和保障人们信教的自由又要尊重和保障人们不信教的自由。

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关系。

这两者是一致的。公民具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自由是相对的,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所以,公民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宗教事务也必须进行依法管理,政府要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可见,这两者是统一的。

④党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与党主张的辩证唯物论的关系。

这两者并不冲突,而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她一贯主张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论(包括有神论),坚持不懈地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但辩证唯物论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正是基于这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我党同时强调,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还将长期存在,有其自身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党主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是尊重这一客观规律而采取的谨慎、客观、科学的选择。正如周总理所说的:按照唯物论的观点,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存在的。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宗教能不能存在,而是民族能不能繁荣。

教学重点难点

1、我国的宗教政策

[原因分析]学习有关宗教的知识,了解我国的宗教概况,都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我国的宗教政策,这在当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是本课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

[理论剖析]

宗教无小事,正确理解和执行宗教政策对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意义,学习该部分知识,要紧紧抓住中央再三强调的三句话:

1)全面正确贯彻宗教政策。可分为以下三点:

第一,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主要是掌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问题是一个人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事,因此,国家对公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主要是明确合法活动和非活动的界限。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教徒表达宗教感情,举行宗教仪式,共度宗教节日的行为和活动。超出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的活动,就是非法活动。

第三,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要坚持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问题,在这个前提下开展国际间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第一,要懂得,现代社会的基本保证就是依法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这也是国家拥有的权力,因而,对宗教也不例外。

第二,要懂得,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依法加强管理正是为了全面地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3)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弄清两点:

第一,要明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并不是要求教徒放弃宗教信仰和有神论思想,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第二,宗教能够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党和国家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条件下,能够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注意,不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面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提法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和可以做到的。

2、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的本质没有改变

宗教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宗教在本质上是对客观世界虚幻的歪曲的反映。

在社会主义条件的宗教组织及成员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宗教的性质没有改变。这是一个易错点,讲课过程必须提醒学生注意。

3、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是个人的私事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对国家而言是私人事情,也就是说,是就公民的信仰而言的。因为:

(1)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被消灭。宗教不再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是变为属于公民思想信仰问题。

(2)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原则,宗教组织是与国家政权无关的,信仰宗教的公民的联合组织,是一种社会团体。

(3)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把宗教信仰作为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宗教组织的合法宗教活动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达方式。

(4)宗教信仰不同,不影响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4、共产党不得信仰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

共产党员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坚持唯物主义,而宗教在本质上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着与共产党员的信仰是根本对立的。所以,共产党员不得信教,如果共产党员信教,就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这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矛盾。

5、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

(1)联系;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都是有神论,都是相信有超自然的神灵的存在,都是唯心主义世界观,都不符合科学。

区别:

①从概念上看,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虚幻歪曲的反映,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封建迷信活动是指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通过装神弄鬼,占卜算命等手段。愚弄群众,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

②从组织状况看,宗教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文和教规,有他的信仰和哲理,有正式的组织和神职人员,有教徒和活动场所。而封建迷活动没有教义,教规和戒律,没有正式的组织,没有固定的组织和场所。

③从活动方式看,宗教有一定的宗教制度、祈祷形式,有一定的节目活动。而封建迷信活动没有制度,其活动方式荒诞无稽,粗俗低级,甚至野蛮残忍。

④从活动目的看,宗教活动是为了宣扬神的威力,使信仰者信仰神,按神的意志办事,教徒参加宗教活动是为了行善积德和修身养性。而封建迷信活动是迷信职业者骗钱谋财的一种手段。

⑤从作用上看,宗教主要起消极作用,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封建迷信活动,则骗钱害人,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⑥从国家政策上看,国家保护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对封建迷信活动,则坚决制止和取缔。

6、邪教和宗教

邪教不是宗教,在我国特指冒充宗教的一种邪恶势力。邪教往往冒用宗教的名义或打着宗教的旗帜,歪曲宗教经典、,掺杂大量迷信内容,拼凑所谓教义,神化首要分子,以传教方式发展成员,常常以犯罪群众的形式出现,非法建立相对固定、十分诡秘的组织体系、诈骗钱财、盘剥群众、致人伤残或死亡、破坏家庭、制造和传播谣言。邪教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传统的教义、教程,是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邪恶势力,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我们必须把宗教和邪教组织严格区别开来,认识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性。

关于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教学设计示例

复习提问

(投影)

资料一:1992年12月6日,狂热的印度教徒捣毁了印度北方邦的一座具有460多年历史的古清真寺,引发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一场严重的教派冲突,导致了持续5天的教派骚乱,造成1100多人丧生,4000多人受伤。这场骚乱波及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等穆斯林国家。

资料二:在我国各民族中,都有宗教流传,有10多个民族基本全民信教。

问:以上材料说明什么问题?

教师归纳:民族和宗教的联系非常密切。印度教徒的骚乱事件充分说明,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导入新课

在人类的历史当中,许多国家和民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保“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宗教信仰支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可见,宗教和民族的联系非常密切,那么什么是宗教?宗教是怎样产生的?宗教有哪些社会作用?现在我们开始学习宗教的本质及其社会作用。

(一)、宗教及其社会作用(板书)

讲授新课

尽管很多人信奉各种各样的宗教,人类思想的众多杰出代表都研究过宗教,为了更好地掌握和理解什么是宗教,我们先来看看宗教是怎么出现的。

一、宗教的本质(板书)

1、宗教的起源(板书)

最初的宗教是怎样出现的?宗教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学生阅读、讨论)

宗教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学生阅读课本,自学宗教产身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

教师: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原始人为了生存,必须同大自然打交道,在与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中,风雨严寒、干旱酷热、地震火灾、海啸水淹、山崩石裂,以及毒蛇猛兽的袭击,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甚至危及人的生命,使人感到沉重的压抑。而自然神奇莫测,千变万化,又叫人迷惑不解。太阳升起又落下;天空既可以晴空万里,又可以雷鸣闪电;山川大地,当它高兴的时候,草丰林茂,赐给人们丰盛的食物,当它发怒的时候,或寸草不生,或山崩地陷,容颜巨变。它们隐伏凶险,变化无常,我行我素,全不受人支配,仿佛背后有一只神秘的大手在左右着。面对深奥莫测,变化万千,危机四伏的大自然,人们感到恐惧、压迫、疑惑、迷茫、诚惶……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无法解释这些自然现象的原因,就以当时人们自己的心理去度测、设想、幻想自然界。他们把能给人带来好处的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当作善意物,能保护他们的神,而把给人类带来危害的自然现象或自然物视为恶魔。人们采取各种方式,向种种自然现象或自然物膜拜、祈祷。对善神,祈祷它赐福;对恶魔,祈求它不要降祸。原始的自然宗教观念就这样在自然界对人的压迫和原始人对自然的迷茫崇拜中悄悄地产生了。

同学们思考一下,这说明原始宗教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学生答略)

师:是自然压迫的结果,这是原始宗教得以产生的最直接、最基本的根源--认识根源。

1)自然压迫一认识根源(板书)

师:人们不知道事物运动变化的真正动因,用幻想的方式寻求变化的动因,把世界的变化,归为外在的、超自然虚幻的神秘物,人们对这种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就是最初的宗教观念。由此可见,宗教并非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原始社会本期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生的。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板书)

进入阶级社会后,除了自然压迫的原因以外,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深刻和社会根源是阶级的压迫和剥削。

第二,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一一社会根源(板书)

为什么说阶级压迫和剥削是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呢?请同学们打开教材121页阅读第5自然段后回答老师提出的这一问题。

学生议论后教师归纳:一方面人们无法摆脱剥削阶级所造成的贫困与苦难,对于人们来讲,这沉重的社会压迫和剥削较之原始时代的洪水、地震、猛兽吞噬等自然压迫更重,只好把命运寄托在来世、天国,寄希望得到神灵的保佑。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也需要宗教,作为麻醉人们的精神手段,使人们相信一切皆命中注定,不可抗拒。

不管是认识根源,还是社会根源,那个超乎自然的力量一旦被创造出来,它的地位和作用就逐渐无遏制地扩大了,力大无比,不可阻挡,仿佛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它创造的、指挥的,它是自然社会变化的根本动因。

(媒体显示)

材料一:基督教宣称,上帝创造了人类始祖,亚当、夏娃被蛇诱惑,吃了能分辨善恶的禁果犯了罪,于是整个人类便都有了原?quot。人类对原罪无法自救,只有自甘屈辱,驯服顺从,遵守所谓的十字诫,才能赎罪被上帝拯救。

材料二:《古兰经》上说,真主两天之内创造了大地,他在地上造出了山岳,并在那里降了幸福和吉利。接着又在4天内为需求者规定了生活必需品,他遂往满是烟雾的苍天,对天地说:你们俩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都前来听令,天地说:我们自愿前来。真主登上宝座,他役使日月按一定的时辰运行,造了众天使、子孙们……

材料三:佛教宣扬人生苦海无边,提出生死轮回,善人转生人神,恶人堕入地狱。只有信仰佛教,去追求不生不灭的涅槃世界,才能摆脱苦难,求得解脱。

同学们,想想看,这三组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道理?

学生:这三组材料共同说明了一切宗教部宣称世界是由神创造的,并且主宰着人类的命运。

教师:科学的发展已经揭示,茫茫宇宙,无边无际,宇宙间的一切物质,无论是太阳、地球,还是生命,都不是神造的,而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结果。人和人类社会也是自然界长期发展变化的结果,一切关于神创造和主宰世界的说教都是极其荒谬的。从世界观来讲宗教所宣称的神创论是一种什么样的世界观?

2、宗教的本质(板书)

学生答、教师板书:

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板书)

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板书)

教师:所有的宗教都盲目地信仰和崇拜鬼神。其实,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鬼神,宗教的神鬼观念只不过是人们自己编造想象出来的东西。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宗 教的神鬼观念是无中生有呢?

(媒体显示)议一议:

如果鸟有上帝的话,鸟的上帝一定是有羽毛的--恩格斯

(学生议论)

教师:公元2至3世纪之间,在x疆的拜城修建的克孜尔千佛洞,当时沸的形象是雅利安人的特征:高鼻、细眼、薄唇。传入内地后,佛的形象渐渐淡化了:梁低了,耳轮越来越大,完全是汉人心目中“福相”。唐代洛阳龙门石窟的奉先寺卢舍那大佛是以武则天为原型的,青海的塔尔寺中的释迦牟尼像,又完全是藏族人的脸型。说明宗教的神鬼观念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是教徒和民间的雕塑家、画家们完全按照人间的模型经过想像描绘和塑造出来的,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所谓神灵、天堂、地狱都是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歪曲反映。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板书)

3、当代世界主要宗教(板书)

(媒体显示)世界三大宗教的内容

这段内容只要求学生了解当代世界上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宗教有哪些、它们产生的时间以及当前在世界流行的情况。

教师补充讲解:宗教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但由于社会条件、政治条件、经济、地理和民族特点以至历史传统的不同,各种宗教的形成和特点也不相同。在当代世界上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宗教主要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称为世界三大宗教。

通过图表我们可以看到,宗教在原始社会产生后,在阶级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拥有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当代世界中,约有60%的人口信仰宗教;宗教有自己信奉的神,有基本的教义、教规和组织形式,国际间的交往非常密切,宗教已经成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媒体显示)议一议:

宗教是自然压迫、社会压迫的产物,现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为什么信教的人还有那么多?甚至一些专家、学者也信仰宗教?

(学生讨论)

二、宗教的社会作用(板书)

宗教是一种神化的社会意识,它有其独特的社会作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它同其他的社会意识一样,从它产生起,就以一定的方式对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了深远和复杂的影响。只要宗教存在,它的社会作用就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宗教对社会的作用程度不同。那么它有哪些消极作用呢?请同学们来说一说。

学生议论后

(媒体显示)伊朗宗教与国家权力的冲突

这段视频说明了什么问题?

教师进一步分析:

历史上一切统治阶级都利用宗教麻痹、削弱人民群众的斗争意识。古代东方和中世纪的欧洲,许多奴隶制封建国家都强制人们信仰宗教。国王常称自己是神的儿子和后裔,贵族也被认为有神的血统,是按神的意志和命令行事。古埃及的法老自称为王国的保护神--太阳神之子,统治权来自太阳神,巴比伦乌鲁克国王吉尔迦美什宣称是女神宁桑所生。日本神道教自称日本民族是天皇民族,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并且是它在人间的代表,皇统即神统。中世纪的欧洲,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天主教会和封建国家相互勾结,以维护其封建统治,教会在国家支持下成为欧洲最大的封建主。马丁·路德称它为“巨大的吸血鬼”、“无底的罪恶深渊”。中国没有国教,但佛教和道教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在长达XX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宗教对劳苦大众宣传“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人们只能逆来顺受,不要反抗斗争,等待来生才能解脱苦难。在帝国主义时代,垄断资产阶级利用宗教发动战争,宗教成为帝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一个传教士抵得上一个营的军队”,就是这种“工具”作用的生动写照。请问这时宗教对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了什么作用?

1)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板书)

宗教还宣扬自然界和人的命运由神来主宰,人在自然界面前无能为力,只能祈求神的保佑与恩赐。天旱、洪水、飓风、地震向人们袭来时,只好听天由命。这又说明了宗教的什么作用?

2)对认识和改造自然有着阻碍作用(板书)

自古以来,宗教与科学是根本对立的,在历史上,特别是在中世纪的欧洲,科学被宗教视为异端邪说,许多科学家遭迫害,妄图用神学堵住科学前进的道路。这说明宗教对科学的发展起什么作用?

3)对科学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板书)

以上讲的是宗教所起的消极作用,宗教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呢?

2.宗教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板书)

讲这个问题之前,要求学生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举一个事例说明宗教曾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学生发言)

中世纪欧洲一切社会意识形态都囊括在神学之中,所以,欧洲中世纪所有农民运动都以宗教作为联系的纽带和反抗的旗帜,这是因为在对天国的憧憬中,寄托着群众的社会理想。16世纪德国农民闵采尔利用宗教来作为反对诸侯、贵族和僧侣的旗帜。我国东汉黄巾起义造反,根本原因是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已达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农民起义利用宗教,正说明他们不是新的生产关系的代表者,提不出超越其时代和阶级局限性的思想理论和革命纲领,建立起自己独立的政治组织,只得利用宗教教义和宗教组织形式。这正是农民阶级局限性的表现,这本身就包含着消极作用,到后来还成为农民起义失败的重要思想根源。如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吸取了早期基督教的平等思想,创立了拜上帝会,宣传天父上帝人人共,普天之下皆兄弟,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是起了好的作用。可是后来封建迷信成分越来越浓,洪秀全天父的代表自居,脱离群众。到后期,丧失了求这和进取的精神,心中只依赖茫茫太空的那位上帝,困坐天京,无所作为。在各民族的历史中,宗教曾对民族的精神、文化、科学、道德、风俗以及生活方式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可见,宗教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范围内,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1)对社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媒体展示图片)

2)对文化艺术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媒体展示)

佛教教义之十戒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淫欲④不妄语⑤不饮酒⑥不涂香鬟⑦不听视歌舞⑧不坐高广大床⑨不食非时食(过午不事)⑩不蓄金银财宝

3)一些教义、教规、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起着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

师:宗教既具有积极作用,又具有消极作用,这两个方面哪个是最主要的呢?为什么呢?

请同学们思考回答。

学生回答略

师:它的消极作用是主要的,是主流。这是由宗教的本质所决定的。宗教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用这种世界观指导人们的行动,决定了它主要起消极作用,而不是积极作用。

小结:

学生归纳:这堂课我们学习了宗教的一些基本知识。首先分析了宗教产生的认识根源和社会根源,宗教的本质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在介绍了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三大宗教基础上,对宗教的社会作用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宗教在历史上主要起着消极的作用,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掌握这些基本知识,有利于我们正确观察和分析宗教现象。

复习巩固

一、选择题

.宗教是一种()

A.唯物主义世界观B.唯心主义世界观c.社会意识形态D.社会力量

2.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是()

A.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欺骗

B.被统治阶级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

c.阶级和阶级斗争

D.人们对剥削制度的恐惧

3.当代世界上流行最广、影响最深的宗教主要是()

A.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

B.伊斯兰教、大乘佛教、小乘佛教

c.东正教、佛教、基督教

D.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

选择题

1.BcD2.A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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