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流程(精选14篇)
1.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一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联卡片,第二联承兑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第四联存根由签发人存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程序如下:(1)银行承兑汇票具体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由承兑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字承兑,保证此票到期无条件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信用票据,银行承兑实质是银行对外信用担保的一种形式。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千分之一的承兑手续费,承兑手续费每笔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计收。
(2)收款单位或被背书人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3)承兑申请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款项付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果承兑申请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支付外,应根据承兑协议规定,将尚未折回的承兑金额转入付款人(承兑申请人)的贷款户,作逾期贷款处理,对承兑申请人执行扣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为了加强商业汇票的管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商业汇票,并设?“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簿”,对每一笔应收、应付票据进行详细登记,到期结清票据,在“备查簿”中逐笔予以注销
2.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二
(1) 由于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 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缺乏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权威评价机构, 不能为企业与企业达成商业承兑汇票协议提供可靠的信用中介,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开展, 造成大多数公司目前也只是收受银行承兑汇票。
建议:各方协调, 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发挥商业承兑汇票应有的作用。
(2) 在票据受理和处理过程中, 由于制度规定不详细或理解不一致, 易出现退票或拒付的情形。业务办理当中经常因不同承兑行受理瑕疵票据的差异, 导致一些无碍瑕疵票据遭随意退票, 非常影响业务办理的效率, 也使票据的流通性打了折扣。
建议:法律和银行方面应当对承兑汇票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防止操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制度纪律产生理解分歧和误差, 操作随意性大, 避免恶意退票。
(3) 签发环节有瑕疵。目前大多数行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使用了双面复写纸, 这样一来使得票据背面不整洁, 给客户背书转让票据在填写被背书人时带来不便, 误填到被背书人格式上方的、被背书人名称填写不清的情况时常出现, 造成退票。
建议:签发环节强调汇票签发时必须使用单面复写纸, 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4) 规范化简称标准不详尽。通常在票据受理使用过程中, 由于规范化简称的理解程度或规范化简称的概念标准不详尽, 导致票据不能正常解付, 引起退票现象。
建议:公司名称简化标准, 采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规范化简称的标准, 或者干脆规定不予简化。
(5) 票据签章要求不统一。《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三条对银行、单位和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作了更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印章采用什么字体、形状无统一的规定;二是对“财务专用章”理解不同, 比如在银行备案的印章一般用“财务专用章”, 但也有用“财务专章”的;三是票据背面签章栏偏小, 财务章加个人章 (有的个人章为两枚) , 签章栏放不下;四是将粘单贴在指定栏中, 加盖骑缝章时, 容易占用被背书人栏。以上情形, 易形成签章不规范导致退票。
建议:明确规范票据签章, 如票据签章可以使用正楷、行书、隶书等字体, 个人和单位在票据上的盖章形状, 票据上的签名必须使用正规的汉语文字记载;银行备案时也应对企业财务专用章模式予以明确, 印章规范的才予以备案;优化票据格式设计, 适当扩大票据背面“被背书人”栏, 使票据格式更加人性化;规范票据粘单, 建议使用统一格式, 骑缝处留出足够的距离空间。
(6) 背书转让书写不规范。在背书转让过程中, 一是单位财务人员填写被背书人时不工整, 多一划或少一划的情况很多, 导致汇票到期不能即时获得付款;二是由于个别单位的财务人员不熟悉规定, 经常在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时填错地方或不填, 多数由最后的收款人集中填写, 或者由银行的工作人员代填, 导致经常出现背书不连续或背书错误因而承兑行退票或拒付的情况。
建议:对于手工填写的票据被背书人名称字样, 应结合我国的多种文字字体, 进一步明确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规定, 有利于汇票的即时使用;签章后背书人应书写被背书人的名称以防止实际业务上的背书不连续, 发生追索行为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也防止在丢失票据挂失止付等环节产生麻烦。
(7) 票据转让背书过程中, 如被背书人填写错误, 如何更正不明确。《票据法》中虽有相关规定, 但实务中, 各银行认为划线更正随意性较大, 因此操作方法不尽相同, 有的银行要求进行划线更正并加盖印章, 有的行仅要求背书人出具证明, 有的行还要求被背书人也出具证明。票据解付时, 按《票据法》规定, 票据持票人如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 在做出说明后,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在目前的实务中, 往往出现承兑人以“说明”不合要求为名, 拖延付款。
建议:统一规定各银行有关背书填写错误时具体的更正方法, 有关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时的规范性说明等。
(8) 个体经营者与单位之间转账理解不一致。在现实中, 个体经营者可能没有开立对公账户, 这样当个体经营者与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时无法进行汇票的结算。
建议:对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问题重新进行统一规范, 规范个体经营者与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而使用的票据如何流通, 避免因银行做法不一致引起退票, 影响票据正常使用。
(9) 在办理票据挂失时, 持票人只能在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场所进行办理。目前对口头挂失的情形, 各行执行标准不一, 持票人在往返付款人场所过程中的时间, 容易形成真空, 成为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
建议:对挂失业务, 统一规定银行挂失格式, 通过传真或电子报文形式进行紧急处理, 不应局限于仅在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场所。
(10) 电查回复缓慢。目前受理票据后, 同一银行系统内票据通过网络发出查询当天就可查复, 如果是通过跨系统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有的拖甚至10天左右, 严重影响票据的使用。
建议:明文规定电查回复的最长期限。
(11) 善意持票人的利益保证不利。例如对于到期票据, 如果出现出票人方面发生法律纠纷, 法院通常会通知其开户行暂行停止该单位对外付款, 这样就损害了最后持票人的利益。
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 应加大对善意持票人的利益保护。票据本身具有无因性, 并且票据法是强行法, 到期见票付款是法律强制要求, 法院限制银行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与票据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应当保护善意持票人的利益。
摘要:近年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商业汇票作为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总结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3.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三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工作指导意见;目标市场定位;风险控制措施
一、总体思路
积极推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银行承兑汇票客户结构。行业层面主动实施市场总量控制,防范业务集中风险;客户层面强调自身抗风险能力及其与上下游客户业务联系的稳定程度,并为之选择与经营特点相匹配的银行承兑汇票产品。以强化风险控制和提高收益水平为手段,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质量,推进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市场定位
研究与细分辖内短期融资市场,找准银行承兑汇票客户定位。通过宣传票据业务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积极营销重大装备制造、重点医院、文化传媒、煤炭等领域客户,大力拓展行业集中度高、采购量大且支付有保障的石油石化、铁路、电信、电网、重点医院等优质客户的上游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延伸加工制造和流通领域中龙头企业的融资服务链条,深度挖掘覆盖上游的客户群体,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汽车整车等企业的信用支持,积极开展品牌汽车经销商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
第一,对于重大装备制造、重点医院、文化传媒、煤炭等领域的省内龙头客户,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采取适度下调保证金比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给予定期存款利率等优惠方式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进而营销优质目标客户。
第二,深入分析客户交易结算实际,对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供应链的客户,积极主动找准突破口。充分利用票据质押贷款等形式,积极营销医院等客户的上游供应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加大对品牌汽车经销商的营销力度,采用汽车质押等担保方式,并辅以汽车合格证保管的控制措施,为一汽集团、上汽集团、东风集团、长安集团、北汽集团、广汽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的品牌汽车经销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提高该行业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占比。
第四,各分支机构要做好存量公司客户资源的挖掘和转化,利用票据+贷款=再贷组合融资等方式,逐步增加票据融资比例,在盘活存量贷款规模的同时,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五,加大票据业务品种的联动营销,各分支机构在为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积极扩展票据贴现、票据拆分、票据质押等,进一步提高票据业务的综合贡献度。
三、支持各级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创新
第一,进一步加强联动,通过业务创新满足重点客户融资需求,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业务,将在全行予以推广。
第二,通过调查了解客户交易过程各环节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品种创新,加大产品组合的营销和应用力度,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加强银行承兑汇票客户结构调整和风险管理
(一)全面排查钢铁行业客户风险
鉴于我国实体经济增速放缓、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控,谨慎进入钢铁行业票据等融资业务,特别是以建筑钢材为主要产品的钢铁行业客户。各分支机构要对存量钢铁行业客户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经营、关联、担保、或有负债等风险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收回融资或追加物权担保等措施,确保融资安全。
(二)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审核
各分支机构要对贸易双方的物流、资金流与所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用途的一致性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核。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时,要对业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调查,重点调审贸易合同与银行承兑汇票中记载的金额、期限、收付款人等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一致,贸易合同与税务发票是否作废停用、假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用途、金额与申请人实际经营状况是否相符等。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要对贸易合同的履行情况及银行承兑汇票的实际用途做后续的跟踪审核。对审核发现贸易背景不实的银票承兑业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風险。对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骤增、签发频率骤高的客户要做专项调查并重点关注,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对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贷款的客户,各分支机构要建立不良客户黑名单,不得与黑名单内的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并将黑名单内的客户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贷后“实管”
业务经办行要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鉴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客户的现实及未来的经营收入,因此要重点监测客户持续经营能力、采购项下的货物交付与物权控制等风险要点,同时加大客户现场检查的频次,确保票据业务质量良好。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要强化辖内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导相关分支机构限期整改并落实责任人,确保逐户逐笔将问题整改到位。
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发展的支持保障
(一)加强人员配备和组织培训
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专业队伍,确保从业人员与管理客户数量相匹配。同时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票据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客户经营风险和市场机遇的辨识水平和控制能力,为有效拓展银行承兑汇票信贷市场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深入客户和业务一线,加强对辖属分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与基层行共同研究设计个性化融资解决方案。对重点支行、重点客户要现场督导,及时解决基层行办理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对业务尚未启动和发展缓慢的分支机构,要通过建立重点联系行制度,牵头对潜在客户进行业务推介和方案设计。
(三)搭建信息沟通平台
为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发展情况,建立沟通平台,交流在营销及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产品创新、同业竞争、业务流程、产品使用条件、风险防控等问题,为客户经理产品业务营销提供经验支持。
(四)建立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负责人制度
各分支机构要指定票据业务专门负责人,全面掌握本行及其下级行层面票据业务开展、任务计划完成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票据业务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侯景新,尹卫红.区域经济分析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李厚豪.银行客户经理营销方法与话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4.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流程(营业部) 篇四
如上,发送,打印业务处理单,生成账号; 2.根据开户申请正式开户;
打印业务处理单,填印鉴卡,预留印鉴章;
第二步:客户填写转账支票(用途写转6个月定期保证金户),填写进账单,进核心1260做;
提交发送
提交发送,打印贷方记账凭证、借方记账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借贷方凭证盖清讫章和私章,证实书三联盖业务公章),证实书第一联随传票,第二联用来与存单互换,第三联银行留底交库管员;
第三步:单位定期证实书换单位定期存单 进流程银行
扫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二联、空白单位定期存单第一联和质押担保书,凭证种类选0012-质押通知书,交易代码3704-存款证实书与存单互换,录入存单号,选择存款证实书换存单,提交发送。
回执打印单位定期存单(中间要用复写纸),盖业务公章回扫。存单第一联及单位定期开户证实书第二联随传票;
第四步:银承签发
收集资料:1.银承存入(控制)保证金通知书(签字后返还市场部原件)
2.协助冻结(控制)通知书(回执签字返还市场部)
3.银行承兑协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审批意见表复印件(敞口的还要提供授信意见书)
5.银承签发单4联(签字后返还市场部第三四联)
6.抵(质)押物担保书复印件
7.抵(质)押物权利清单复印件
8.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保证书复印件(敞口才需要,全额不需要)
9.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敞口才需要,全额不需要)进流程银行
扫银行承兑汇票审批意见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单(一式四联)、银行承兑协议和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凭证种类选0022-承兑协议,交易代码选2801-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提交发送
注:若同一合同签发多笔票,则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单上的合同序号不同;
打印回执:业务处理单打印村镇银行汇票签发处理单,打印银行承兑汇票,回扫
同上签发第二张票据;
打印好的票据(共三联),第一二联盖单位印鉴章;第一二联银行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字,第一联正面客户经办人签字,第一联背面盖村镇银行“业务公章”;第二联农商行盖承兑汇票章;
第五步:收费
进核心1230收费(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0.5收取)
提交打印收费凭证,客户签字,盖清讫章和私章;
第六步:质押 进流程
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摘要写***公司签发银承质押存单;
扫表外收入凭证、抵质押凭证送达通知书(存单)及存单复印件,凭证种类选0009-表外收入凭证,交易代码选1330-内部单边记账,提交发送;
回执打印贷方记账凭证,盖业务清讫章和私章回扫;
第七步:冻结 进流程银行
扫单位定期存单原件和协助冻结通知书(注:要注明冻结方式、期限及到期是否自动解冻),凭证种类选0014-冻结通知书,交易代码选3952-账户冻结/解冻,提交发送;
回执打印业务处理单,盖业务公章和私章回扫;
5.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五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应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影行汇票还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一般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应当在票据权利时效内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十日内.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商业汇票依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购货企业不能足额支付票款,承兑银行按承兑协议,按逾期借款处理.并计收罚息.可以按期收回货款.银行会把钱打到你们的帐户上.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帐户没有那么多钱?银行不负责付款.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这就是它们的区别所在。首先,承兑对象不同,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其次,签发对象不同,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第三,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人银行存款不足时,银行可拒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者银行存款不足时,银行见票无条件支付。
第四,银行承兑汇票较商业承兑汇票安全系数高。
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签发人不同,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二、有无担保的不同,银行汇票到期时承兑银行无条件支付,商业汇票无银行承兑。
6.银行承兑汇票 篇六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
二、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迹不得缺损。
三、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
四、银行承兑汇票印鉴章不得盖在“被背书人”一栏,印鉴章不得超出上框线。
五、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连续性,即被背书人的抬头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六、如银行承兑汇票后附证明的,一般情况下不收取。
七、如特殊情况收取的,则收取时需核对证明信的内容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出票人资料,收款人资料,金额,日期,事由,出证明人的印鉴章,公章。)
八、农村信用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尽量不收取。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与财务确认是否收取。
7.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七
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结合起来的信用支付工具, 是银行对外信用担保的一种形式, 是一种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 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是有价凭证、无因凭证, 可以基于给付对价原则进行背书转让, 从而实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功能和结算功能。同时, 若收款人或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之前想提前使用汇票上记载金额, 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在支付一定贴息后, 即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金额。银行承兑汇票贴息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的调整而变化。
基于银行承兑汇票上述的特点, 它可以作为支付结算的工具, 同时它比普通的商业信用多了银行信用的保障, 容易被其他企业接受。如果企业在购销中有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在, 利用好银行承兑汇票, 将会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 同时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但企业在实际交易结算中不一定将收到的票据直接背书转让, 因为有时可能会遇到收到票据金额与需要支付结算金额不对应的情况, 还有可能收到的票据期限和需要支付的票据期限不一样的情况, 这时就需要银行协助企业进行“改装”, 即进行票据的拆分, 大票拆小票, 长票拆短票等, 在拆分的过程中, 企业可以不使用现金, 或者使用少量的现金, 利用票据就可以完成整个业务流程收入和采购的需要。因此利用好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可以盘活资金, 降低资金使用的成本, 同时在票据转换过程中也可以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的时间差, 借助银行的短期理财工具,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1.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降低企业资金成本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要考虑企业的特点。该企业所在的行业是何种类型, 是大型的加工制造行业, 还是销售终端的零售企业。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业务特点, 资金周转的时间也不一样, 因此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融通资金时采用的具体方法也不一样。
(2) 考虑该企业在整个供销的链条中处于什么地位, 是强势地位, 还是弱势地位。对于处于强势地位的企业, 利用好银行承兑汇票主要考虑到的是短期资金的使用;相反, 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时主要考虑的是不直接贴现, 采用票据期限转换的办法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
(3) 考虑银行本身的特点。随着银行业的发展, 在以往大型银行的基础上, 很多股份制银行和区域性的银行都具有不同的特点, 即使是大型银行, 他们服务的领域也有些差异。例如四大商业银行, 他们的门槛较高, 融资条件比较苛刻, 一般的中小企业就不要考虑, 但这些银行也具有一些特点, 如工商银行网点多, 结算方面方便快捷。还有些中等规模的银行, 他们提供的服务也具有一定的特色, 例如招商银行具有资金平台管理的优势;还有些地区性的银行, 例如齐鲁银行、杭州银行, 他们提供的金融服务具有地区性的特点;此外, 有些银行是针对特定行业的, 例如昆仑银行主要面向钢铁企业, 兴业银行主要面对房地产企业等。企业应分析公司规模的大小、业务量的分布和所在行业的特点, 合理选择合适的银行和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
(4) 利用组合技术。企业应根据各种商业机会, 研究各种金融工具的组合, 有时单一地利用某种金融工具可能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综合利用银行资源, 运用组合技术,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锁定风险, 获得综合收益。
2.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的基本做法。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做法是:以企业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 在银行重新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 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适当的拆分和转换, 以保证企业结算的需要。该做法的优点:
(1) 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这种做法可以绕过金融管制的壁垒, 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是一种在日常的购销中就可以使用的融资方式, 使用起来方便, 容易获得。
(2) 便于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结算。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合理安排票据的拆分与组合, 以大票换小票或以小票换大票, 满足采购或者支付的需要。
(3) 手续简便, 便于企业操作。只要企业有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 无论收到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时间长短, 都可以进行组合。
(4) 节约企业资金成本。这种做法可以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方式下企业需要支出的贴现利息, 降低其财务费用。一般情况下, 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贴现的利率比较高, 但若采用票据拆分, 则可以避免直接贴现带来的高额成本。
(5) 企业可以获得保证金存款利息, 实现票据的理财收益。在具体的实务操作过程中, 尽量避免活期存款, 在票据的转换过程中, 最大化利用滞留的资金, 获得短期理财收益。
但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 还要考虑在票据转换过程中企业的商业地位, 商业地位决定结算地位, 因此要详细分析企业在购销过程中的地位, 确定自己的结算地位之后, 恰当地运用银行的资源和工具, 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也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 公司必须存在大量的票据业务, 否则就失去了票据转换的基础。也就是说, 利用票据业务必须是票据对票据。其次, 公司上下游企业都用票据进行结算, 这样才可以运用票据的改装技术, 若上下游企业的业务不对等, 如企业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但支付的是现金, 同时企业又缺乏现金, 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一般只能选择票据贴现, 而不能采用票据质押的方式完成采购的支付, 这就是上下游企业的业务为不对等。再次, 与银行之间存在批量业务, 企业需要把基本账户设在该银行, 例如工资的发放等日常业务捆绑在该银行, 这样银行就可能为企业积极地设计银票业务, 帮助企业节约资金成本。
3. 银行承兑汇票“改装”的主要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的“改装”方法有很多, 基本的改装方法有四种:短票变长票、长票变短票、整票变零票、零票变整票。前两种是期限的改变, 后两种是金额的改变。但在实际的票据改装过程中不仅仅是这四种, 可能是这四种基本改装方式的组合, 下面我们就基本的两种和两种以上银行承兑汇票的组合, 分析每一种方法下, 银行承兑汇票转换的适用范围及其特点。
(1) 短票变长票:将期限短的银行承兑汇票改装成期限长的银行承兑汇票, 我们分析一下该公司的商业地位: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处在相对强势的地位, 收到的可能是短票, 但支付的时候可以是长票。在这种情况下, 才有可能将持有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采用质押的方式置换成长期银行承兑汇票, 再进行采购时的支付。
对于这种票据的转换, 企业要充分利用时间差, 每笔票据到期后, 托收回来的资金全部存入保证金账户, 存为多笔定期存款。例如:第一种情况2个月银票换成6个月银票, 其间有4个月的时间差, 可以存为3个月的定期存款, 剩余时间为7天的通知存款;第二种情况3个月银票换成4个月银票, 中间有1个月的时间差, 可以存为7天的通知存款。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企业应最大限度利用剩余的转换期限, 根据期限设计存款结构, 获得超过活期存款的理财收益。这种做法相对于企业直接进行票据转让, 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活期存款, 在票据的转换中还可以达到延期付款的商业目的, 使理财收益最大化, 日积月累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2) 长票变短票:若该公司的上游客户比较强势, 该公司的下游客户也比较强势, 该公司从下游客户收取的多为期限较长的银行承兑汇票, 但上游客户要求现金付款或者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时公司可以将收到的单笔期限较长的银行承兑汇票采取质押方式换成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但考虑到银行的敞口风险和对方可能提前贴现, 这时公司可以缴纳保证金和买方付息贴现、代理贴现等金融工具。
这种做法适用于上游客户视现金交易和短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差不多的供应商, 而且卖家结算所提供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和现款折扣基本一致的付款条件。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对于公司而言, 可以避免将票据直接贴现带来的高额贴现成本, 将票据期限改短之后, 采取买方付息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避免卖方承担过多的贴现利息。
(3) 整票变零票 (单笔长票变多笔短票) 。整票变零票实际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分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拆分是指以承兑申请人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并以其面额为限办理多笔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这种票据分拆要求分析该公司在商业中的地位:若该公司的下游企业 (销售商) 较为强势, 该公司从下游企业那里收取的多为期限较长的银行承兑汇票, 而该公司的上游企业也较为强势且上游企业比较分散, 要求现金付款或者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按照传统的做法, 该公司拿到下游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 因为急需资金, 于是到银行办理贴现, 得到现金之后支付给自己的供应商。这种做法会使企业承担比较高的贴现息, 导致企业使用资金的成本很高, 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大票拆小票的方法, 避免高额贴现的财务成本。
例如, 某公司收到一张金额为1 000万元, 期限是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但购料时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 要求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直接支付现金, 但供应商比较分散。于是该公司可以将该金额为1 000万元, 期限是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拆分成期限1个月、2个月金额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转换之后, 可以用于多笔支付的需要, 但要考虑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晚于新的银行承兑汇票, 需要企业补足将长票变成短票的价差, 一般是以银行定期存款方式补足, 然后办理票据质押, 同时要考虑卖家较为强势, 需要现金, 或者卖家可能将收到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视为现金, 可能会贴现或者直接支付结算, 因此还需要采用买方贴现及代理贴现这两种配套工具。由买方承担利息、代理贴现, 保证票据转换的正常进行。
(4) 零票变整票 (多笔票据短变长) :在业务链中, 若该公司处在相对强势的地位, 会收到下游企业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 而且下游企业比较分散, 但在支付的时候付给供应商是期限比较长的银行承兑汇票, 同时供应商比较集中, 在这种情况下, 若该公司将收到的银票适当的转换就可以节约资金成本。具体做法是某公司收到3笔银票, 期限和金额分别如下表所示:
在此业务中, 企业应要求银行根据买方的需要, 协助买方变换银行承兑汇票的结构, 将短票采取质押方式置换成长票, 满足企业支付结算的需要, 在票据的转换过程中, 该企业支付给上游企业的票据是长票、整票, 收到下游企业的是短票、零票, 这样收回下游企业的短票之后可以将其存入银行, 根据期限设计存款结构, 得到超出活期存款的利息, 可以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在这种票据转换的过程中, 企业可以最大化利用上游销售政策, 充分滞留现金, 利用票据金额和期限的转换带来超过活期存款的现金收益, 同时又避免了其他投资工具的风险, 从而起到节约资金的目的。
三、结束语
利用好银行承兑汇票不限于本文介绍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可以有多种组合, 或者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其他的银行产品进行组合, 都会为企业降低资金成本。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切忌直接贴现, 最好是“以票易票”, 沿着产业链向上游或者向下游延伸, 在整个购销的链条中, 尽量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现金, 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满足交易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戴璐.银行承兑汇票风险与金融创新的调查研究.生产力研究, 2010;2
8.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八
关键词: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成因;防范
在利率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时期,商业银行传统营收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了商业银行应对传统营收萎缩的重要手段以及路径。在这一发展主导思想之下,各个银行都在大力发展承兑汇票业务,由此带来了承兑汇票业务的长足发展。目前承兑汇票业务收入在银行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此项业务对于银行的重要性不断彰显,众多商业银行也纷纷在这一业务领域加大拓展力度,然而对于银行来说,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高利润背后也伴随着高风险,很多商业银行在这一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由此使得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方面有心无力。面对未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银行在承兑汇票防范方面进一步努力,力争将此项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而有力推动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一、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1.业务风险
业务风险是银行承兑汇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这种风险是指银行为了寻求业绩的增长,只是注重承兑汇票业务的增加,但是却不注意客户资质的审查以及风险的控制,从而导致了业务规模虽然是越来越大的,但是所承受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这给此项业务的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冲击[1]。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开展中没有做到规范科学,对于相关规定以及要求没有做到合规操作,这些也导致了风险隐患的产生。毕竟目前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还处于一个粗放管理阶段,银行在此项工作开展方面没有完善的制度规定以及科学流程,从而影响到了这一业务的安全性。
3.信用风险
所谓的信用风险是指一些企业虽然现金充足,但是为了节约自己成本,过度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企业利用这种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的情况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银行来说,往往为了规避风险出现无理拒付或者随意押票的行为,对于承兑汇票业务来说也产生了很大的风险。
4.假票风险
假票风险是指承兑汇票本身为假,由此给银行的所带来的风险,一些犯罪分子伪造承兑汇票,这些假票往往非常逼真,银行一旦在查询、审核环节出现疏忽,就会导致巨大的风险。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成因分析
1.风险意识比较落后
风险意识落后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成因,目前商业银行在开展承兑汇票业务时,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对于承兑汇票业务本身的风险认识不足,忽视对于承兑汇票背后交易真实性的审查,银行因为风险意识不足,因此对于承兑汇票设涉及到的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经营情况没有做到一个全面而深入的风险分析,结果放大了承兑汇票风险[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意识的落后还表现在没有树立全面风险意识,风险防范没有贯穿整个承兑汇票业务全程,从而放大了这一业务的风险。
2.内部控制不够完善
内部控制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银行普遍没有根据承兑汇票业务开展的需要建立起来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结果导致很多可以通过内部控制杜绝的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难以被消除。举例而言,目前各种承兑汇票诈骗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的票据诈骗越来越隐蔽,各种票据伪造更是越来越逼真,银行内部没有针对这问题进行专门的内部控制设置,从而为这一业务风险的发生埋下了很多隐患。
3.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也是的银行承兑汇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原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如果专业素质不够的话,必然会成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诱因。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加上银行在此方面的专业培训严重不足,结果导致了人员素质偏低,并因此放大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举例而言,在承兑汇票的真假鉴别方面,在承兑汇票的循环签发方面,不能够做到及时察觉,从而导致了这一业务风险的加剧。
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具体策略
1.树立风险意识
树立起来良好的风险意识是做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基础,银行上下要充分认识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風险防范的重要性,对于风险种类、风险大小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根据风险来系统的组织风险防范工作[3]。风险意识层面要求银行必须要加强出票前的必要调查以及承兑汇票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注意对承兑汇票企业资信情况进行一个全面分析,银行要委派专业的人员对于企业账表、经营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关键是要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承兑汇票签发决定,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效果。
2.完善内部控制
银行需要注意内部控制的完善,银行内部根据承兑汇票业务开展的需要,建立起来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识别以及控制,这样就能够将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各种典型承兑汇票诈骗,循环签发等问题设置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制度,内部控制方面,一方面是制度与流程的完善,另外一方面要引入一些高科技手段,对于承兑汇票进行真伪鉴别,重点把握汇票规格、暗记、颜色和用纸四个方面的内容。还有就是对于大额度的贴现业务,要注意系统查询,以较好的排除承兑汇票业务潜在风险。
3.提升员工素质
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方面,需要银行一方面加强的员工专业素质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来弥补员工的能力素质方面的不足。员工素质培训方面,需要坚持按需培训的基本原则,注重员工素质能力不足的深度分析,针对这些不足来制定员工培训内容,从而提升员工培训效果。另外一方面是就是要注意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根据岗位胜任力模型来进行相关员工的一个引进,从源头上来提升员工素质,从而为这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员工基础。人员素质提升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循环签发的处理具有很好的作用,循环签发使得企业借新还旧、长期占用银行资金由短期融资行为演变为长期占用银行资金,循环签发涉及到多方主体之间交易,这就要求专业人员能够对于承兑汇票的复杂交易进行专业层面的一个合理审查,从而及时发现暴露风险苗头的承兑汇票,并及时有效措施,避免银行出现垫资行为,形成不良资产。(作者单位:国家开发银行)
参考文献:
[1] 米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与防范[J].经济视野,2014年24期.
[2] 吴小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的风险研究与防范措施[J].低碳世界,2014年3期.
9.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篇九
我公司收到由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信息如下: 票号:313000**/233134**
出票人全称:******公司
收款人全称:******公司
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出票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到期日期:2013年04月26日
由于我公司业务经办人员疏忽,造成辽宁*****有限公司被背书人条形章不清。此背书真实有效,特此证明,请贵行予以解付,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
银行预留印鉴
辽宁******有限公司
(公章)
10.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篇十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发出托收的处理
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2、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1、正常收回
收到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系统及同城划来的款项,根据款项内容,核销托收卡片。填制表内外凭证并记账。
2、拒付、退票
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经审核为无理退票(拒付)或合理退票但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及时与承兑行联系后重新托收,并在票据台帐中,做相应的表外账户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
1、对合理退票、拒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与承兑行、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协商不成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向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出票金额和银行承兑汇票从到期日到实际付款日止时间的延付利息加上所有相关的催收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1、逾期银行承兑汇票经催收后,10天以上仍未收到款项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向承兑行发出《银行承兑汇票赔付通知书》,加紧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直至收回款项。
11.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十一
一、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现状
总体来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使用率偏低,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融资功能未得到充分体现。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数量较少
在中央银行及各银行机构的推动下,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量呈上升趋势,但占比较小。商业汇票中,企业更愿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量和资金量不到商业汇票总量的10%,银行承兑汇票占比过高、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过低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目前经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极少,许多银行机构两至三年未办理一笔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领域较窄
目前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领域主要集中在石油、电力、钢铁等国家重点发展的交通、能源等垄断性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信誉度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大型跨国公司。其次是在一些关联企业或者产业链中上下游关系紧密的企业如棉麻公司与棉纺织厂之间,织布厂与服装厂之间使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客户的共同特点是企业规模较大、信用等级较高,企业财务管理力量较强、买卖双方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商业承兑汇票收付款双方相互信任。
(三)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性较弱
受票人一般只接受关系密切、且规模较大的合作伙伴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接到票据后多是到银行申请贴现或到期收款,背书转让的较少,且主要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为避免票据风险,企业一般不愿接受异地企业承兑或转让的商業承兑汇票。
(四)银行对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持“谨慎”态度
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办谨慎,目前开办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银行机构较少,其中绝大部分是经营较为灵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准入谨慎,办理此项业务的银行一般只向规模较大、信用等级符合一定标准、且拥有相当数量存款的优质客户开办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并纳入授信额度;三是出售凭证谨慎,几乎所有允许客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银行都将一次出售的空白商业承兑汇票数量严格控制在一本(25份)范围内;四是办理贴现谨慎,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相比,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需要对承兑人、贴现申请人有更严格的要求(如要求各方当事人必须在本行开户、信用等级必须在AA级以上、近三年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无其他对银行的违约行为、为本行授信企业等)和对相关资料更为严格的审查。
二、当前阻碍商业承兑汇票推广的难点
(一)客户认知度低
通过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财务会计,银行会计、银行信贷人员的调查发现,企业、银行有关人员对商业承兑汇票的功能及使用知之甚少,制约了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与使用。同时,目前的结算工具、结算渠道较多,客户可选择的余地较大,客户在办理资金结算时,必然选择其相对熟悉、信誉度高、更安全、可靠的结算方式,往往把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最后的选择。多数银行表示,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仅仅作为其向优质客户提供的一种个性化服务,更多只起到丰富其信用产品的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基础薄弱
一是目前社会信用环境总体状况不佳,面对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商业承兑汇票,对方单位只有在能够充分确认承兑方信用状况、或得到银行贴现承诺的前提下才予以接受,同样基于以上原因,商业承兑汇票向第三方进行背书转让就更加困难。二是由于缺少统一、规范的信用评估机构,不能为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提供可靠的信用保障,造成贸易双方因无法获知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而不敢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三是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影响兑付因素多,企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资金流动性都决定着商业承兑汇票能否到期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而企业经营的稳定性难以有效控制,很可能出现承兑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付款时企业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异地企业由于不能确切了解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企业的真实情况,因而不愿意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即使接受了,也因不易背书转让出去,一般都要求在签发地银行办理贴现以取得现金。据调查,目前商业承兑汇票背书两手或两手以上的极少,票据的支付结算、流通转让及加速资金周转的功能自然不能得到充分实现。
(三)受利益驱动,企业和银行均缺乏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动力
企业在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贴现利率往往高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造成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必须付出较高的资金成本,才能获得相同的资金量,使得企业不愿意接受商业承兑汇票。而商业银行认为,在目前所谓“优秀”企业较少的情况下,给那些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做主办行,贴现利率仍只能低于直接贷款利率,“优秀”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在本行贴现,等于减少自己即期收入,再加上对企业监测的成本大致相当,所以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四)贴现手续较繁琐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信誉度普遍不高,贴现银行因担心到期后资金不能兑付而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因而在办理贴现时,不但提出交纳全额保证金、资产抵押等条件,而且对企业信用级别、规模、经营状况等有硬性条款规定并通过层层审批来规避风险,使得持票人在办理票据贴现时普遍感到手续繁琐,时间长,使用不便。
(五)对商业承兑汇票违约的惩诫机制不健全
目前,《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承兑汇票违约、无理拒付等行为处罚力度显得偏低、手段落后,持票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被拒绝承兑的,可以行使追索权,要求被追索人支付汇票金额、到期日或提示付款人至清偿日止的利息等,而未提及因未获得资金给持票人造成的损失弥补和相应的处罚条款。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持票人为收回帐款,往往可能付出比同期银行利息高得多的收款成本,如:车旅费、诉讼费、住宿费、活动费等等;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往往利用法律漏洞,以破产清算、业务终止为名,逃逸债务,转移资产,往往造成持票人“官司嬴了却拿不到钱”的结局,使持票人对商业承兑汇票信心不足,往往采取私了或自甘利益受损的办法来收取款项。
三、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建议
商业承兑汇票与其他支付工具相比,具有集融资功能和结算功能为一体的优越性:首先,商业承兑汇票完善了票据市场结构,打破了银行承兑汇票独占票据市场的局面,改善了商业票据业务发展过多地依赖于银行信用、票据风险过分集中于商业银行的现象。其次,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方便,由企业签发、企业承兑,无须到银行网点和柜台办理,节省了手续,灵活性高,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第三,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无须缴纳承兑手续费,还可以通过支付信用票据化遏制货款拖欠。持票企业既享有付款请求权,又享有追索权,企业收回货款更有保证,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
(一)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的准入机制
商业承兑汇票得以推广的核心在于增强商业承兑汇票的流动性,使得持票人可便捷办理转让或贴现。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起权威性的资信评估机构或制定信用评级的通用办法,以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信誉度,正是增强商业承兑汇票流动性的关键。在业务拓展初期,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的准入机制,明确必须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才能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或由各商业银行明确予以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企业的具体范围,以此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社会认可程度。此外,可考虑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环节制定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切实疏通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渠道。
(二)强化市场与法律的双重惩罚机制,健全商业承兑票据市场退出机制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商业承兑汇票持有人的合法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的现象,可考虑建立市场与法律的双重惩罚机制,通过采取银行体系内部的联合制裁以及外部的法律惩罚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增加出票企业的违约成本,使其自觉维护商业承兑汇票的信誉。对于屡次签发到期不能及时兑付或超期限、超限额签票的企业,可由有关部门给予取消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资格的处罚,确保商业承兑汇票的公信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法规。鉴于目前法律法规对票据违约、无理拒付等行为处罚力度显得偏低的现状,建议及早完成《票据法》的修订工作,加大处罚力度,保障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完善对违规行为的惩戒机制。建立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增强违约支付的社会关注程度,加大对违约企业的惩戒力度;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对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故意拖延支付无理拒付的,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要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以每日票据金额0.07%的罚款。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创建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
要逐步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信息档案,做好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发布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信息,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指导企业正确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作为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步骤,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信息查询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企业信用服务平台,解决区域之间、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缺乏交流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交易成本。。
(四)完善货币市场交易机制,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的再贴现
为鼓励商业银行开办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应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并制定对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对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优先给予再贴现;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可适时由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切实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地位,促进社会信用建设的良性循环。通过贴现、再贴现政策倾斜,积极引导企业签发和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的广泛使用。
(五)提高各方的认识,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创造良好的环境
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最直接的信用工具,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联系,在促进资本的横向融通,加快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和发展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票据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企业及整个社会都充分认识到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优越性,积极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商业承兑业务的市场营销,确立信誉等级高、发展业绩好的大中型企业为重点推广对象,可以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業在商品交易中签发、承兑、转让商业承兑汇票,以推动企业间正常的信用发展,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同时银行应适当提高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规模,并对资信状况不同的企业实行有差别的贴现率,降低企业向银行融资的依赖,以此鼓励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达到培植商业信用、均衡发展商业汇票的目的。
12.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篇十二
目前正是铁路大规模建设时期, 大规模建设需要大规模资金的支持, 铁路建设和发展中的长期资金需求问题正日益凸现, 铁路投融资体制上需要形成铁路建设多元化投资、多渠道融资的新格局。而商业汇票以“门槛低、安全、灵活”的特点已成为铁路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成本的一种融资选择。
一、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优点
(一)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较高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 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 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是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一种信用票据, 其实质是银行对外信用担保的一种形式。汇票经银行承兑, 信用大大提高, 具有安全、可靠的特性。
(二) 银行承兑汇票门槛较低、方便灵活、高效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是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及债务关系为基础, 是交易双方自愿采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只要承兑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 即具有法人资格、在出票行开立存款账户、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 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信用状况良好, 就可以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相对于贷款严格的信用审查, 限制较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从债务人角度看, 可以利用银行信用远期付款, 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物资,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 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从债权人角度看, 可以按期收回货款, 防止拖欠, 另外在急需资金时, 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融通资金, 比较灵活。
(三)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银行承兑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 只要存在贸易行为, 就必然产生支付行为。在任何的商品供应链活动中, 无论处于“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厂商———经销商———终端消费”的哪一个环节, 都必然存在下游因购买而要向上游支付的必然。因此, 企业在商品贸易中, 无论购货或销货产生的应付、应收款项支付需求, 都可运用票据进行款项的支付或结算, 并通过票据的背书转让实现其在企业间的流转, 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四) 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是缓解资金紧张的一种有效融资方式
对铁路企业来说, 首先, 在临时需要资金周转时, 可以充分利用比贷款方式支付财务费用更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方式融资, 达到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当前票据贴现是少数可以自由浮动的金融业务品种, 贴现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 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浮动。从目前实际情况看, 市场贴现利率一般在2.34%左右, 远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5.31%。其次,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具有延期支付功能, 票据期限最长可达到六个月。采用票据支付的企业可获得延期支付的信用, 从而获得该期限内的资金融通, 有效缓解资金紧张的压力。第三,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良好的流通性, 通过对已收取的票据及时背书转让支付应付账款的方式, 可以有效解决单位资金周转紧张的矛盾, 对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企业信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面临的问题
(一)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具有一定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无论哪种票据, 都具有一定风险。
1. 应付票据的风险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经单位承兑后, 其实质可看做短期贷款, 作为借款则应关注以下主要风险:
借款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可能遭受损失、遭到处罚;借款未经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 从而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导致损失;借款决策失误, 可能造成企业资金不足、冗余或债务结构不合理;债务过高和资金调度不当, 可能导致企业不能按期偿付债务;借款过程中会计处理不正确, 可能造成债务和借款成本不真实;以及到期必须归还, 如若延期要交付罚金的风险。
2. 应收票据的风险一是诈骗风险。
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经营过程中, 不重合同, 不守信用, 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付款, 甚至给收款人开“空头”票据, 导致持票人到期无法收回款项;出票人、持票人与银行相互勾结, 通过各种方法, 伪造、变造银行票据, 欺诈收款人资金;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法伪造、变造、克隆汇票, 影响收款人对到期资金的正常收回, 造成资金损失。二是银行违约风险。由于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的现象日益增多, 以及各银行之间结算标准的执行不一致, 导致银行可能发生承诺违背。三是票据安全风险。收到票据以后, 就会存在保管风险, 以防止丢失造成的损失。
(二) 供应方接受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意愿较弱
对于那些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资金来源稳定的企业, 接受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意愿较弱。因为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就意味着自有资金的冻结, 或者需要通过贴现来换取资金的流动性, 等同于承担了其他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也加大了自身的资金成本, 导致供应方不愿接受这种结算方式。以机车牵引电费为例, 我局与供电局进行了多次协调。在充分认识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工作所面临的困难的情况下, 我局非常重视, 专门组成了由主管处长亲自带队, 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组, 先后多次与甘肃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各供电局进行了商谈。但因上述原因, 甘肃省电力公司要求各供电局只能收取路局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拒收路局签发的汇票, 而未能施行。
(三) 银行手续较为繁琐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的一种票据, 对于银行来讲风险较大, 因此银行对于承兑申请人的要求较高: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 无贷款逾期记录;能提供相应的担保, 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相应的为了达到银行的资信标准, 就要求承兑申请人准备大量资料以进行信用评级授信及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三、顺利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需采取的措施
(一) 针对风险点, 制定相关办法从制度上加以防范
1. 规避应付票据的风险
(1) 建立准入机制, 防范信用风险。应付票据的实质可看做向银行的一种短期贷款, 需要对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限制, 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才能办理, 企业内部单位和部门不得开展此项业务。同时还需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以避免到期无力支付产生罚息, 影响企业信用。我局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仅限于路局本级及辅业管理中心下属二级独立法人企业。辅业管理中心下属二级独立法人企业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需报辅业管理中心和局财务处审批, 从源头加强了风险防范。
(2) 纳入预算管理, 统筹各项资源。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预算管理, 将票据结算、到期解付资金及企业承担的贴现利息等纳入相关预算, 报经预算审批程序批准。要在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结构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 统筹安排单位各项资金, 并且及时筹措足额资金保证支付。同时, 还要考虑银行授信额度, 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结算。
(3) 加强应付票据日常管理, 避免延期交付罚息。基于对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充分认识, 我局及时制定了《兰州铁路局商业汇票管理办法》, 要求建立基础台帐, 详细记录结算内容、结算金额、出票银行、出票时间、到期时间、收票单位等票据内容及批准、办理、使用和到期支付的情况。指定专人及时维护《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借款担保子系统》信息, 实时与账面核对相符, 保证系统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于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避免银行计收逾期罚息。
2. 规避应收票据的风险
(1) 明确应收票据结算范围, 减少票据变现风险。由于收取汇票的风险大量增加, 我局要求只有债务人因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 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时, 才能接受对方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有支付能力、现金流状况较好的债务人, 不得收取其银行承兑汇票。同时, 收取银行的承兑汇票也应仅限于结算外委其他业务所取得的经营收入, 以减少到期资金的回收风险。
(2) 明确应收票据的承兑银行, 避免银行违约风险。应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加以限制, 比如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签发承兑的汇票才能收取。
(3) 加强应收票据的管理, 保证票据真实、安全。收取汇票时, 要认真鉴定汇票的真实性。对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能辨别真伪, 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汇票一律不得收取。在通过背书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 还要认真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背书不连续或背书无效及被拒绝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收到汇票后, 要及时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应付款项, 以减少单位的资金支付。在办理票据背书转让时, 要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中详细记录背书时间、被背书人的有关信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 要及时行使追索权。
对收到的汇票要加强保管。单位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由专人管理, 并指定保管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建立“应收票据登记簿”, 逐项登记收取时间、出票单位、票据金额、到期时间、上手背书单位、贴现、承兑、退回等情况, 以实现岗位互控。单位还要加强银行汇票的盘点核对工作, 财务负责人必须于每月月初、月中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盘点稽核形成书面记录, 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 要查明情况, 及时处理。
(二) 加强与供应商的协调沟通, 争取达成共识
1. 高度重视, 积极筹备。
在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中,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工作面临的困难, 要由专人负责, 准备多种方案。在与供应商沟通的过程中, 要着重将本企业资金周转所面临的困难向供应商说明, 取得支持及谅解。
2. 大力宣传, 达成共识。
要向供应商大力宣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好处, 比如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 收取承兑汇票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缓解客户资金周转的困难和促进销售额的增长及款项回收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银行承兑信用较高, 风险较低, 对买卖双方都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争取达成共识, 顺利开展工作。
3. 采取灵活的贴现方式。
针对供应商有关资金成本的顾虑, 还可采取灵活的贴现方式, 买方部分或全部承担贴现息。由于供应方应收资金不受影响,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工作就会顺利开展, 结算范围也会相应扩大, 而上述结算方式对于买方而言, 仍较贷款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因而也具有一定可行性。我局辅业下属公司在采用汇票结算方式时就采取了较为灵活的方式, 因此也取得了一些进展。该单位负责供应全局生产生活用煤, 为降低采购成本, 决定利用煤炭使用淡季、价格相对较低时提前进行储备。通过与多家煤炭企业进行商谈, 在我方承担贴现息的前提下, 供应商同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经测算, 在我方承担票据贴现利息的情况下, 按照储备煤炭资金约需1.17亿元, 金融机构半年期4.05‰的月贷款利率, 1.95‰月贴现利率, 六个月期限测算, 预计全年可节约财务费用147.42万元, 此项业务目前已顺利开展。
(三) 多方询价, 选择最低贴现利率银行作为合作银行
为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在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 要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向多家商业银行发函询价, 邀请多家银行参与竞标, 按照规定程序选择提供最惠服务、最低贴现率的银行, 来降低资金成本。然后根据银行要求, 办理信用评级授信, 开立商业汇票结算账户等工作, 为开展商业汇票结算业务做准备。
四、结语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信用较高、门槛较低”的优点, 因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是缓解资金紧张的一种方便、有效的融资方式, 我局对机车牵引电费、生产生活用煤等项目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进行了一些探索,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加快了资金周转、提高了企业信用,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局面。但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具有一定风险,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如何加强与供货方的沟通, 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范围, 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最大限度的降低资金成本, 规避资金风险, 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 还需要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积极思考, 提高管理水平, 最终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
摘要:目前正是我国铁路大规模建设时期, 资金流相对紧张, 为保证铁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 铁路企业必须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 创新融资模式, 银行承兑汇票就是其中一种。本文围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优点, 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面临的问题, 需要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优点,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立金银行培训中心教材编写组.银行票据承兑与贴现实务培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0.
13.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篇十三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范本
证明
广发郑州经三支: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汇票号码为:GA/0100677534,票面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出票日期为2008年07月24日,到期日为2009年01月24日,出票人名称:郑州11科贸有限公司黄河路专卖店,收款人名称:郑州22科贸有限公司。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盖我公司背书章银行预留印签章时盖模糊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我公司全部承担。
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章:
公章:
14.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 篇十四
第一章 概 述
一、定义
我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下称承兑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作为承兑人,根据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的申请,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二、对象
出票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三、条件
出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属于农业银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品种的承兑业务(简称“低风险承兑业务”,下同),出票人也可只开立临时账户。
(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
(三)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申请办理低风险承兑业务的出票人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四)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办理属于农业银行认定的低风险承兑业务。
四、种类
(一)非低风险承兑业务
非低风险承兑业务是指提供的保证金及其他符合我行低风险信用品种的担保品价值未完全覆盖我行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承兑业务。
(二)低风险承兑业务
低风险承兑业务是指总行授权书中所称低风险业务品种项下的承兑业务。具体包括:
1.提供100%保证金、全额存单或国债(暂不包括记账式国债)或我行已核定授信额度的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100%外汇质押项下的承兑业务。2.符合贴现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额质押项下的承兑业务。
3.总行授权书中确定的我行已核定授信额度的银行或我行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全额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或提供担保项下的承兑业务。
低风险业务品种由总行在授权书中作出明确规定。
(三)代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代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农业银行有权经办行接受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的委托,为在其开户的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五、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本手册中各种期限的计算,适用于民法通则和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为到期日)
六、金额
(一)每张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对于农业银行评定的AAA级以上(含)客户,确有业务需求的,承兑行可在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单张汇票承兑最高限额范围内办理单张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承兑汇票。
七、费用和逾期利息
(一)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0.5‰
(二)承诺费。对在农业银行办理未提供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可以按照承兑金额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收取承诺费用。
收费计算公式:收费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金额-保证金)×收费费率×承兑期限。其中:收费费率为2%(月费率),上下浮幅度均为100%。承兑期限以月为单位计算。
对收费费率要下浮100%的,须报经总行批准。
(三)逾期利息。出票人如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在扣划该汇票项下的保证金后,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收逾期利息。
八、授权管理
(一)各分支机构办理承兑业务资格: 1.必须经上级行授权或转授权。
2.承兑业务审批权限原则上集中在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含二级分行),因业务需要确需对支行转授权的,须报经一级分行审批。
3.办理低风险承兑业务,不受单笔权限限制,原则上可转授经营行办理,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信贷管理部门审查(未设置信贷管理部门的按岗位分离审查)、经营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审批。但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额度(具体额度由一级分行在转授权书中确定)的低风险承兑业务,应向上一级行报备。
九、评级、授信管理
(一)办理承兑业务需先对出票人进行信用评级,按照农业银行信用评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对仅申请办理低风险承兑业务的客户,可以不受客户信用评级的限制。
(二)所有承兑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实行先授信后用信原则,严禁无授信、超授信办理承兑业务。
办理低风险承兑业务的,授信额度的核定可与相关业务一并报批(可不必单独上报授信相关资料)、审批,业务审批后纳入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管理,业务结束后自动取消该授信额度。
十、额度控制
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上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业务品种系数和区域评价结果等因素测算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限额理论值,再结合业务余额、增长速度、市场份额等因素拟定辖内各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限额。
各分支机构依据上级行的授权,在核定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限额内办理承兑业务,凡突破授信限额的,需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十一、部门职责
(一)客户部门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并进行调查;根据审批意见签订承兑合同及办理担保手续;承兑后的跟踪检查;督促客户及时筹集兑付资金;清收汇票垫付款项;将汇票承兑、兑付、垫款等事项及时登记信贷管理系统,并与会计结算部门定期进行数据核对。
(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审查,负责核定、控制和调整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区域授信限额,对区域授信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考核,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整体风险的控制。
(三)会计结算部门负责保管银行承兑汇票空白凭证和汇票专用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管理承兑保证金;及时扣划到期汇票款项、将垫款情况和根据合同扣收情况及时通知客户部门;与客户部门定期进行承兑数据核对。
十二、环节控制
严禁逆程序、缺程序办理承兑业务,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会计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尽职调查、审查、会计核算,按环节操作,对于前一环节手续不齐全、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经办部门不得向下一环节移交,下一环节经办部门也不得受理。
要严格票据传递手续,内、外部传递要分开进行,经由银行内部传递的,一律不得由客户经手,要进一步严密交接手续,建立相应的交接登记簿,交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签字确认。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客户部门(调查岗)负责承兑业务的受理。出票人向农业银行客户部门提出承兑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客户部门对出票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进入调查环节。对不同意受理的承兑业务,客户部门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一、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票人严禁办理承兑业务:
(一)逃废银行债务的。
(二)有承兑垫款余额的。
(三)曾以非法手段骗取金融机构承兑的。
二、客户须提交的材料
(一)基础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留存原件);
3.有权部门批准的公司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4.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的有效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5.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留存原件)。
6.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7.有行业资质分类的企业需提供资质等级证书。
8.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财务报表须经审计的,应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国家法律法规虽无明确规定,但农业银行认为申请人的财务报告有必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也可以要求客户聘请具有相应资格且农业银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9.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样本(留存原件)。
(二)客户除了提供上述基础资料之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承兑申请书(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制式合同文本)(留存原件)。
2.交易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3.承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未经总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需提供的相关担保资料执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1.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特殊行业须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签字样本留存原件。
③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鉴卡,企业章程。
④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依照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有效决议或授权文书证明;保证人依照企业章程或法律规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有效决议或证明;法人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的,应提供法人书面授权。
⑤近两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保证人,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
⑥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
⑦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境外法人、境外组织、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行已授信商业银行为保证人的,在确认担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减免提供上述资料。
2.抵押担保。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比照上款第①至④项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②记载抵押物的名称、类型、数量、质量、性状、所在地以及是否已设定抵押等内容的抵押物书面说明。
③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质押担保。比照抵押担保所需提供的资料。
(四)上述客户资料如已具备并仍然有效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第二节 业务调查
客户部门(调查岗)负责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经营状况、担保情况、交易情况等进行调查,填制《客户基本情况表》(办理其他信贷业务已填制该表的可省略)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调查表》,形成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调查
对出票人提供的主体资格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应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出资应到位,应通过查验营业执照上的年检记录、工商管理部门公共信息系统或其他途径确定营业执照无被吊销、注销等情况。
2.税务登记证应由税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相符。4.公司章程应真实、有效。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签字,同时决议应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并注明召开日期,加盖公章。
5.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签字应真实、有效。
6.从事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且有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7.贷款卡(证)。调查贷款卡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审合格。8.账户开立。出票人应在承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9.评级授信情况。出票人应经我行信用评级并在规定的信用等级范围和有效期内,应经我行统一授信且发生本次信用后仍在授信额度内。
二、信用状况调查
1.调查出票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记录情况,应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其资信情况。
2.调查出票人的银行信用状况。客户部门应当查询我行信贷管理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了解出票人开户、销户、在各金融机构授信和用信情况、还本付息情况、存款及结算往来情况、对外担保、诉讼情况,判断出票人整体银行信用状况。
3.调查出票人的商业信用状况。
(1)调查出票人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作状况及稳定性,着重调查其履约情况以及商业诉讼情况。
(2)调查出票人《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记录,确认其是否按章纳税,及有无偷漏税记录。
三、经营和财务状况调查
(一)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1.出票人到期交付汇票资金的来源应明确、可靠。具体调查中,调查人员应调查出票人既往出票情况,是否存在滚动申请承兑商业汇票的情况。
是否界定为滚动承兑应结合客户资金流向、流量进行具体分析,如客户没有兑付到期票款的能力,在到期前通过申请办理新的承兑,然后用新的承兑贴现,再用贴现资金兑付即将到期的承兑汇票,则视为滚动承兑;利用拆借资金兑付到期票款后,再办理新的承兑,然后用新的承兑贴现,贴现资金用来偿还拆借资金的,也视同滚动承兑。
2.出票人与交易对象之间交易的商品应适销对路。3.出票人的货款回笼周期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应匹配。4.出票人生产经营应当正常,销售货款回笼应顺畅。
5.出票人为物资贸易或批发企业的,其所购货物应已落实销售对象或客户群体,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未出现毁损。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调查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各期报表之间应有效衔接,报表数据不存在大起大落,发现问题应进行仔细分析并说明原因。
2.通过趋势分析、横向分析、总量分析和比率分析等方法认真分析出票人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状况。重点分析出票人的短期偿债能力,特别是出票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等主要流动性指标的变化及原因;分析出票人现金流量及其主要变化原因,预测全现金流趋势,分析客户按期兑付汇票的合理性、可行性。
四、真实交易关系调查
客户部门应对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进行调查。调查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应重点调查汇票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是否给付对价,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杜绝只重形式审查,无视其实质贸易背景的现象。主要调查要点包括:
(一)从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1.商品、劳务交易内容应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应与其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规模相匹配。客户报表反映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情况、盈利情况应与承兑金额、合同中商品交易数量相适应,无明显的金额夸大、数量失真的情况;对所申请汇票金额较大的,该笔交易应与该客户以往的大宗交易记录相称。原则上,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年签发量应控制在其年营业收入或年经营性现金流入量的60%以内。
3.对出票人多次申请办理承兑的,应调查出票人以往办理承兑业务所对应交易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从交易合同分析
1.商品、劳务交易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符合经济运行规律。
2.交易合同的供需双方的名称应与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款人的名称一致。
3.交易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标的,即商品名称。4.交易合同供需双方签章、签字应清晰。
5.如交易合同已记载履约的有效期限,则应在其有效期内办理承兑业务。6.交易合同无重复使用现象,即交易合同项下已承兑额度加上本次申请承兑额度应小于或等于合同金额。对申请承兑次数频繁,金额较大的,应将交易合同原件(或已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与该客户以前办理承兑时的留档复印件进行核对,防止其用一笔交易,重复申请承兑。
7.交易合同中应明确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汇票用途应为该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
8.从交易商品的产地或供货地与合同交货地的关系,分析商品运输方式是否合理。
9.交易合同主要记载要素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应合理,如商品定价和商品物流的方向应符合客观实际。
10.交易合同若为分期执行(付款)合同,本次承兑业务应在合同规定的分期执行阶段。
对于确无交易合同的客户,以下能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
1.对于商业订单、商业计划书或商品调拨单,经调查后确有真实商品交易的,并加盖交易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可视为交易合同。
2.对于优良大型集团性客户对其关联企业或商业伙伴之间采取计划调拨单、发货通知等方式确定交易关系,根据以往一贯的交易履约情况等途径能够反映真实交易状况的,该计划调拨单、发货通知等经加盖供货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销售主管部门业务章的可视同交易合同。
3.对于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作为收款人,如出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与其相关的商业交易合同,上述公用企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供应计划(如供电计划)或其他能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
五、保证金的调查
(一)办理承兑业务应按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我行已核定授信额度的银行开立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也可视同保证金)。
1.办理承兑业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不低于承兑金额20%的保证金; 2.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总行批准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的客户,经一级分行批准,可视情况减收或免收保证金。
(二)保证金来源调查
1.保证金来源必须合规合法,原则上应为客户正常的经营收入或货款回笼。对保证金来源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办理承兑。
2.向出票人发放的贷款不能作为承兑保证金。
六、担保情况调查
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总行批准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的客户,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视情况以信用方式办理承兑。
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出票人,根据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对出票人提供的担保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对保证金与承兑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
(一)担保合法性调查。认真调查保证人、抵(质)押物的条件是否具备。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具备保证担保的主体资格,提供担保的合法性手续(如董事会决议)应齐全、有效,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应真实、有效;抵(质)押担保的,抵(质)押人主体资格应合法、有效,抵(质)押物应属可抵(质)押财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证明材料应当齐全、有效。
(二)担保可靠性调查。
1.保证担保的。应测算保证人理论最大的保证担保能力,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保证人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可用于代偿债务的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在该理论值内合理核定保证人的担保额度。
2.抵(质)押担保的。应根据评估情况客观判断抵(质)押物价值,结合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抵(质)押率,确定抵(质)押物最大担保能力,抵(质)押物担保余额应不超过其最大担保能力。同时抵(质)押率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抵押物所处位置、使用年限、新旧程度、功能状况、经济效益、估价可信度、抵(质)押期长短、变现难易程度、变现贬值可能、变现费税等因素,在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抵(质)押率范围内合理确定实际抵(质)押率。
(三)确定担保最佳方案。客户经理在客户能够且愿意提供的多种担保中,应当争取代偿能力最充足、最易实现的担保方式,形成最佳担保方案。同时,单个(种)担保不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可以同时采用符合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多个(种)担保方式的组合担保。
七、对于集团性客户关联企业之间承兑业务的调查还应注意:
(一)注重集团客户基本情况的调查。集团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完善、财务制度应健全,高管人员的信用和资信状况应当良好。分析集团客户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利用我行信贷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查询客户信用状况,通过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以及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公开信息,全面掌握集团客户基本面情况。对于公司治理混乱、财务不透明、资本运作频繁的家族式的集团性客户,应审慎介入。
(二)注重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合理性的调查。关联企业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应必要、真实、合理,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允价格原则,所交易的标的对于供需双方应存在供应链或上下游关系,特别是对于两个贸易型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应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注重担保落实。对于集团性客户,要优先选择变现能力和保值增值能力强的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集团性客户采用关联企业保证担保的,应由集团本部(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对集团本部(母公司)为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应严格审查集团本部实际担保能力,核算保证能力时,应使用集团公司本部(母公司)未经合并的财务报表,不能接受以空壳的集团本部为所属企业提供的保证担保(对家族式的民营企业尤其如此);从严控制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之间的保证担保额比重,对民营企业可增加股东的连带保证担保和还款责任。
八、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调查人员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所采取的调查方法、调查程序,可以认定真实的相关资料及认定的依据、无法认定是否真实的相关资料及无法认定的原因。
(二)出票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分析。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金额、比率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主要关联企业情况等。
(三)出票人信用状况。包括出票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在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在农业银行用信情况及合作情况、商誉情况等。
(四)出票人承付能力状况。包括客户市场、竞争力分析,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现金流量等情况分析。
(五)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调查。
(六)保证金和担保情况调查。
(七)信贷风险评价。
(八)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九)结论。包括是否同意承兑及承兑的金额、期限、保证金比例、收费、担保和限制性条件或合同加列条款以及监管要求等。
(十)调查经办人与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第五节 贷后管理
客户部门负责承兑后的跟踪检查和管理,贷后检查的方式和频率按照农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贷后首次跟踪检查
经营行客户部门必须在承兑后15天内,按规定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低风险承兑业务除外),并填制《信贷业务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汇票交付情况、限制条款落实情况、担保落实情况(包括保证金入账、封存等情况)。
二、定期检查
承兑业务发生后(低风险承兑业务除外),客户部门应按规定对客户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定期填制《信贷业务发生后定期检查表》,并撰写检查报告。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是否已履行,有无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对于非低风险的承兑业务,承兑行客户部门应在汇票承兑后三个月内取得该笔汇票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或其他能表明交易履行的证明材料。
2.出票人的资信状况。复测客户信用等级,检查出票人在各行信用履约情况,在农业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兑付情况,是否及时兑付。
3.出票人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是否正常。对工业企业要重点了解掌握其产品销售情况,销售货款回笼情况,销售货款是否通过农业银行结算;对商业零售企业要了解分析其在农业银行结算资金流量及存款有无大起大落;对物资贸易批发企业要跟踪所购货物销售情况,货款回笼有无问题,监控货款回笼存入农业银行;对施工企业主要检查工程款拨付是否及时,是否通过农业银行结算。
4.出票人在承兑银行、其他银行贷款和为他人担保的变化情况,抵押物、质物的价值是否发生变化,保证金账户金额是否足额,是否存在被挪用行为。
三、做好承兑业务的监测。信贷管理部门要对辖内承兑业务的兑付、垫款和清收情况,保证金收取和使用情况等按月监测。对承兑业务垫款的,要落实有关部门组织清收。
第三节 单笔承兑业务流程
一、提交资料。信用社指定的客户需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应与信用社同时向农行经营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盖章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留存原件)
(二)信用社的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留存原件)
(三)客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复印件。
(四)真实、有效、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五)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承诺函。(留存原件)
二、业务调查
经办行客户部门(调查岗)负责对信用社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出票人主体资格、交易情况等进行调查,填制《代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调查、审查、审(报)批表》(附件4),撰写调查报告,调查人和调查主责任人签字。连同有关材料移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岗)审查。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信用社主体资格情况和资信状况。1.信用社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信用社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我行规定的有关条件; 3.发生本次信用后,对信用社的信用额度是否控制在我行对信用社核定的授信额度内;
4.信用社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我行代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出现未及时兑付而导致垫款的情况等。
5.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二)出票人情况调查
1.出票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有效。
2.具备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贷款卡应已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章程对出票人办理承兑业务无限制,如有限制应经有权部门书面同意;出票人应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三)真实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调查。出票人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商品、劳务交易内容应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的交易合同应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我行与信用社的委托代理手续是否齐备。委托贷款业务协议书是否签订并真实有效,信用社是否出具《委托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通知书》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承诺函》,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五)调查结论。包括是否同意承兑及承兑的金额、期限、保证金比例、收费以及监管要求等。
三、业务审查
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岗)收到客户部门(调查岗)移交的《代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调查、审查、审(报)批表》及相关调查资料,负责对提交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料完整性审查。审查信用社及出票人应提交的资料、客户部门调查材料是否完整。
(二)信用社资格审查。审查信用社主体资格是否具备,资信状况是否良好,与我行委托代理手续是否齐备、有效。
(三)出票人情况审查。审查出票人主体资格是否具备。
(四)真实交易关系审查。审查承兑业务对应的交易关系是否真实。
四、业务审批
若属本级行权限内的,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岗)将签署意见的《代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调查、审查、审(报)批表》及相关调查资料报有权审批人,有权审批人在《代信用社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调查、审查、审(报)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如超本级行审批权限,则按有关业务流程逐级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按照授权管理规定需履行报备手续的,向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报备。
经审查、审批认为所申请承兑业务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填写书面通知,及时通知信用社,说明原因,并退回信用社提交的原始资料。
五、办理承兑手续
(一)签订合同。经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的,经办行与企业签订承兑合同。
(二)存入保证金。对提供保证金的信用社,农业银行经办行要求其在同业存款账户B户中存入不低于所签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入帐证明复印件交经营行客户部门入信贷档案管理。
(三)出票。
1.经营行客户部门客户经理根据信用社委托的金额、期限及要求的时间等条件,将承兑审批表(复印件)、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复印件)等资料交会计部门;
2.会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出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承诺费。
3.会计部门将汇票交信用社经办人员,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客户部门保存汇票复印件。
(四)兑付。
1.信用社应在汇票到期前5日将足额资金转至其在农行B账户,农行经办行客户经理应及时督促。
2.农行经办行客户经理应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及时通知会计人员将信用社同业存款B账户中同等额度资金转入企业在农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以便按规定见票付款。
3.如汇票到期日信用社B账户无足额资金,农行经办行可直接从信用社任何账户上划转等额资金用于支付代其承兑的汇票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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