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考核细则

2024-07-01

物业考核细则(精选12篇)

1.物业考核细则 篇一

工程维修部考核细则

根据工程维修部的职责制定以下细则:

一:査接验收

1.1接受新盘时主动介入,提前将査接验收所需资料清单提交项目部。要有书面回单,没有书面回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1.2进入新楼盘后积极向项目部索要相关资料,如果2个月内项目部还没交齐相关资料,必须有书面催要记录。2个月资料没有收齐的,又无书面催要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第3个月上报经管部由协调解决。没上报经管部的考核部门100元。

1.3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在项目部资料移交齐全后3个月内建立设备设施档案。没按时建立设备设施档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1.4尽快熟悉新楼盘的设备设施,在图纸交接后3个月必须掌握水电暖的主要阀门开关所在位置。如达不到要求每月考核责任人50元。直到掌握为止。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2.1按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周期进行保养维护。没按期保养维护的考核责任人50元。

三:点巡检及维修

3.1每星期检查巡查岗的巡查记录,每月对所负责楼盘的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汇总制表。没有按期检查、汇总的考核责任人50元。每月不定期抽查2次发现没有巡检或虚假记录的考核责任人20元。

3.2接到报修后按照物业服务标准保证小修12小时,没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3接到报修后中修、大修4小时电话通知维修单位。24小时下达书面维修单。没按时通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4对不具备维修条件,暂时不影响使用的。必须记录,并安排计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维修。无记录、无计划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5每月对设备设施专项检查,并记录。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2.物业考核细则 篇二

[话题简介]

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是校长感到较为头痛的一件大事,教师与校长、教师与教师之间往往因为考核细则发生矛盾,对一部分教师是产生了激励作用,但也给一部分教师带来了消极影响。有一位教师,教学工作认真、教学效果也比较好,学校一有临时性工作就请他去做;而另一位教师教学工作一般,很少为学校做临时性的工作,但非常注重个人素质的提升,在各种教学竞赛中获奖,论文发表、搞课题研究。在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时,前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比后者少。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考核发放细则非常重要,你认为怎样考核发放最为合理呢?请看下面各位老师的高见。

3.国资委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 篇三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十(利息支出十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十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二、会计调整项目说明

(一)利息支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对于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企业,经国资委认定后,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予以加回。

(三)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包括:

1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减持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收益(不包括A-=级市场增持后又减持取得的收益);企业集团(不合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所属主业范围内且资产、收入或者利润占集团总体10%以上的非上市公司资产取得的收益。

2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股权(产权)收益,资产(含土地)转让收益。

3其他非经常性收益: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

(四)无息流动负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对于因承担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专项应付款”、“特种储备基金”余额较大的,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

(五)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

三、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一)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二)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定为4.1%。

(三)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

(四)资本成本率确定后,三年保持不变。

四、其他重大调整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对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产生重大影响的,国资委酌情予以调整:

(一)重大政策变化:

(二)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企业重组、上市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

4.物业管理工作量化细则 篇四

一、巡逻保安工作量化细则

早班7:30接班与夜班巡逻保安两人同时巡逻整个小区做好交接班记录,8:00前完毕。

8:00进行第一班巡逻,范围为整个小区(一、二期)庭院,关闭所有单元门,9:30巡逻完毕。

9:50进行第二班巡逻,范围为整个小区,对未关单元门的单元,要巡查地下室并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11:50完毕。

12:00进行第三班巡逻,范围为整个小区,对于下班住户车辆乱停乱放予以劝告;孩子放午学后在庭院摘花折树、攀爬假山等行为予以制止;检查装修是否停工,扰民则要求立即停止。12:10至14:00期间重点为二期地下室巡查,做好巡更记录,14:00完毕。

14:20进行第四班巡逻,范围为整个小区,关闭所有单元门,15:00完毕。15:30接班时,早、中班巡逻保安同时巡逻整个小区,16:00完毕做好交接班记录。

16:10进行第五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重点巡视二期地下室并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17:50完毕。

18:10为第六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对于下班住户车辆乱停乱放放予以劝告;孩子放午学后在庭院摘花折树、攀爬假山等行为予以制止,做好巡更记录,19:40巡查完毕。

20:00为第七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巡查地下室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24:40巡查完毕。

22:00为第八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注意小区活动人员,进行询问,关好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23:10巡查完毕。

23:30中班、夜班巡逻保安同时巡逻整个小区,0:00完毕并做好交接班记录。0:10为第九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首先从二期开始巡逻,注意小区活动人员,进行询问,巡查地下室,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然后巡逻到一期院内,关闭所有单元门,在巡逻期间,要求巡逻保安用探照灯扫视小区楼体,黑暗角落等。1:10到前门卫换前门卫值班岗人员进行下班巡逻。

1:20前门卫值岗人员进行第十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首先从一期开始巡逻,注意小区活动人员,进行询问,用探照灯扫视小区楼体,黑暗角落等。然后到二期巡查地下室,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2:20到后门卫室换后门卫值岗人员进行下班巡逻。

2:30后门卫值岗人员进行第十一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首先从二期开始巡逻,注意小区活动人员,进行询问,巡查地下室,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用探照灯扫视小区楼体,黑暗角落等。然后巡逻到一期院内,关好所有单元门,用探照灯扫视小区楼体,黑暗角落等。3:30到前门卫换前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下班巡逻。3:40前门卫室值岗人员进行第十二班巡逻,范围整个小区,首先从一期庭院开始巡逻,注意小区活动人员,进行询问,关闭单元门,用探照灯扫视楼体及黑暗角落等,然后巡逻至二期院内,巡查地下室,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4:40到二期门卫室换值班人员巡逻。

4:50二期门卫室值班员进行第十三班巡逻,从二期开始巡查地下室,关闭单元门至一期院内巡查,做好巡更记录,5:50到一期门卫室换值班人员巡逻。5:00一期门卫室值班员进行第十四班巡逻,从一期开始巡查,关闭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6:00到二期门卫室换值班员巡逻。

6:10二期门卫室值班员进行第十五班巡逻,从二期开始巡查地下室,关闭单元门,注意小区活动人员并询问,巡逻至一期院内关闭所有单元门,做好巡更记录,7:30巡逻完毕。

5.物业公司保安部奖惩细则 篇五

为了使物业的保安队伍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即止、责任分明、奖惩适度”,充分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素质,维护物业的声誉,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一、奖励制度(每分5元)

1、因工作出色受到业主和上级表扬者,一次加2分;

2、在当班期间发现或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者,一次加20分;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一次加20分;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者,一次加20分;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者,一次加20分;

6、拾金不昧者,一次加2分,数额巨大者,一次加10分;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收效明显者,一次加10分;

8、积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并勇于和不良倾向行为作斗争者,一次加5分;

9、在当班期间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一次加20分;

10、工作勤奋认真,自觉奉献,绩效显着者,加10分;

11、当班期间,抓到损坏公物者,并进行赔偿者,加10分;

12、当班期间及时发现制止乱张贴、散发广告传单,每次奖励4分;

13、大门口如有违反物业车辆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立即报警的一次加20分。

二、惩罚制度(每分5元)

(一)管理制度及纪律考核

1、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私会客人或经常用手机玩游戏、发短消息、看报纸者,每次扣4分;

2、损害物业利益或财产受损而不制止者,每次扣5分;

3、对上级任务不积极主动完成或不圆满完成者,每次扣5分;

4、当班期间衣着不整洁,不按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扣2分;

5、私自换班或换岗、不按规定交班者,一次扣5分;

6、上班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1分,每超过10分钟加扣一分,每发现一次脱岗扣2分。

7、不按规定做好岗位记录或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不实者,发现一次扣2分;

8、当班期间睡觉一次扣4分;

9、当班时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10分;

10、隐瞒、虑报、做假者,发现一次扣20分;

11、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者一次扣4分;

12、巡逻岗不按规定巡逻检查,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解决问题或未能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13、当班期间对于不明底细人员或可疑人员不闻不问者,一次扣4分;

14、对进出车辆未按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分;

15、对违章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在大门口寻衅滋事影响车辆通行未能及时报警的,每次扣20分;

16、巡逻时间过长,并无正常理由、没有在值班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或无领班签字确认者,超过规定时间,每发现一次扣2分;

17、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时间较长者按旷工处理;

18、脱岗: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

19、吃饭时间规定为30分钟,领班应妥善安排,确保小区内有足够人员值班;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每次扣1分,超过10分钟按擅自离岗规定处理扣10分;

20、凡通讯不通畅者每次扣2分。

21、每天不能按规定时间在门口立岗者每次扣2分。

22、当班期间若创城被上级检查出属自己工作范围内有问题的,每次扣4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开除。

23、凡在小区监守自盗者,每次扣40分。

24、上班时间无故饮酒者,每次扣40分。

25、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职者,扣发所有应发款项。

26、工作期间造谣生事、挑拨是非、拉帮结派和斗殴者,每次扣5分。

27、因工作粗心、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和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扣发当月工资开除,并负法律责任。

6.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篇六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使用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三、物业公司电梯管理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四、电梯日常检查内容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周工作开始前,应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二)使用电梯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电梯进行逐层停靠运行,在运行中观察电梯是否有异常现象。如以下情况:

1、电梯的照明及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2、电梯的启动:停车和平层情况;

3、听有无异声和异常震动;

4、闻有无异常气味出现。

(三)检查制动器、继电器、接触器等动作是否正常;各级电压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四)机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温升是否正常;

(五)操纵箱的按纽、开关工作是否正常;指层及方向指示是否正常;

(六)做好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

(七)不要让水流入电梯井道,不要让水淋湿电梯部件;

(八)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作好记录电梯操作人员或电梯日常运行安全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五、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六、电梯维护保养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对电梯进行维保。

物业公司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维保单位变更时,物业公司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物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物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七、电梯技术档案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物业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八、电梯定期检验

物业公司管理的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九、电梯正确使用要求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显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十、电梯使用与管理记录表

物业公司电梯使用与管理的记录表主要包括:

(一)电梯日常检查记录表;

(二)电梯安全每周检查记录表;

(三)电梯运行记录表;

(四)电梯故障修理登记表;

(五)电梯维护检查记录表;

(六)电梯值班记录表;

(七)电梯应急演练记录表;

(八)电梯检查记录表。

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每日工作:

一、进行电梯安全日常巡查;

二、进行电梯试运行;

三、检查电梯清洁卫生;

四、维护电梯清洁卫生;

五、安排电梯安全人员岗位值班;

六、协助电梯维护保养;

七、发现、协调、配合电梯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八、做好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记录。每周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周会;

二、对机房内电梯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三、检查电梯救援设备;

四、检查电梯机房温控设备;

五、做好电梯机房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每月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月度会;

二、协调、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三、收集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记录; 每季度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季度会;

二、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会;

二、制定、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三、组织电梯自检、年检的申报以及协助年检;

四、制定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计划;

五、做好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证复审工作;

六、与维护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七、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

八、对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等记录进行分类、归档、保存。

7.万嘉物业美景天城保安员奖惩细则 篇七

一 目的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开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二 考核方法

1公司组织、部门考核

2现场考核

3奖励与处罚将于当月工资挂钩

三 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与现场操作

2仪容仪表

3内务考核

四 奖励标准

1连续三个月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奖励。(50元)

2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视情况而定)

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50元)

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或奖励。(100元)保安员分别在队列或内务会操评比中突出者(20元)

7保安员在工作或生活中因表现突出而受到业主书面表扬或锦旗。(50—100元)8举报同事利用职权不正当获利或利用公司资源占位已有。(视情况而定)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20)10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五 处罚标准

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20元)

5.1.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经教育无效者。

5.1.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未请假者。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5.1.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5.1.4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看书报(杂志)、相互嬉闹、抽烟、吃零食、吹口哨、乱丢杂物等,在岗位上接待亲朋好友的。

5.1.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5.1.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1.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5.1.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5.1.9当班记录不完整、记录潦草。

5.1.10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的。

5.1.11保安员经公司同意方可在外租房。保安员外出时,不得穿着保安服装和配带保安器械。

5.1.12保安员宿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如检查发现被子、蚊帐、衣物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连续五次发现或屡教不改者。

5.1.13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

5.1.14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手续或交接物品不清。

5.1.15应急报到要求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不到者。

5.1.16保安员集体宿舍当天值日人员未做好值日的。

5.1.17巡逻岗未按规定路线、时间、巡逻签到。

5.1.18佩戴工号牌、对讲机及通讯工具不按要求的。

5.1.19上岗执勤时,坐姿、站姿等队列动作不按规范要求的,不符合标准的。

5.1.20保安员留长头发、留胡须、留长指甲或染异色头发,不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的。

5.1.21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站岗的。巡逻时必须两人成排、三人成行。

5.1.22对业主或来访人员置之不理,不主动示好问候的;对老、弱、病、残、幼,者不主动提供帮助的。

5.1.23各保安员在履行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未能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1.24不履行门岗职责,随意放任各类人员、车辆物质及小区禁止物品进入小区不礼貌询问、不核对确认、不登记上报或不阻止谢绝的,经查实属门岗责任的。

5.1.25遇到各级领导检查、参观或视察人员不主动敬礼问好的。

5.1.26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或使用通讯工具不规范。

5.1.27当班期间岗亭卫生及责任区域卫生较差,无人打扫的。

5.1.28未经当值班长允许擅自换岗的,未经队长同意私自换班、调休的。

5.2 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严重者处予最后警告(50元)

5.2.1违反1.41.3 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5.2.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5.2.3擅自离岗、脱岗情节严重。

5.2.4新进保安员上岗二周后,还未熟识公司领导及车辆、甲方领导及车辆,一问三不知的。

5.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5.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5.2.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5.2.9 当值睡觉者。

5.2.10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5.2.11未经本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电脑、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

5.2.12车岗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器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

5.2.13当班前饮酒或当班期间喝酒影响上班执勤的。

5.2.14监控值班员违反操作造成监控器材损坏或录像丢失。

5.2.15对公司配备的保安器材、装备或物品保管不爱护保养或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因责任人不清或找不到责任人,由在岗人员承担。)

5.2.16当班期间长时间在宿舍逗留、聊天、看电视等。

5.2.17当班期间遇到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上报或相互推诿或处理失误的。造成失误或影响的。遇到突发事件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诿,未能及时处理,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5.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并处

罚(100元)。

5.3.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5.3.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5.3.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造成损

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3.4不请假、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

5.3.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主、公司员工打架者。

5.3.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5.3.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5.3.8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开除处理。

5.3.9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队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并罚50元;请假不按时归队则按本人月工资的平均收入扣除,超过5天以上者作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3.10隐瞒或虚报情况(知情不报)。情节严重辞退。

5.3.11保安员不服从检查人员检查,辱骂、威胁、事后报复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处理。

5.3.12未经允许私自调动、删除、剪辑录像。

5.3.13当班期间发生偷、盗、抢等案件时,经查实当班人员负有责任时。

5.3.14在保安员内部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的。

5.3.15随意向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员索要财物,挪用、私吞赔偿金的,处罚后作辞退处理

六班长守则

保安班长应恪尽职守、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如下处罚:

1、自身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作加倍处罚。

2、因管理不严、洞察未及,不制止纠正队员违规行为的,与队员同等处罚。

3、不以身作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或因公报私仇、分工不均及管理不当引起队员一致反对的,按情节作严罚、撤职和辞退处理。

附则保安员违反上述规定,所罚款项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专款专用,奖励有功人员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保安员。本条例将随着保安工作的实际情况而逐步补充和完善。并由美景天城项目部负责解释

3对于队员违反规定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但态度较差拒不认错,甚至强词夺理的,不适用于本条例,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一种行为造成多种后果的,合并一起处理。

备注:本条例如于公司制定的有关条例或规定发生冲突时,按公司条例、规定执行。

2011-2-1

8.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篇八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当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认证的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住宅以及非住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生活工作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性质、质量、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或称经营者定价)。

物业管理单位为普通住宅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管交通工具、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物业管理单位为非住宅房屋以及高级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服务以及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管理单位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物价部门有统一收费标准者外,其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称经营者定价)。

外销商品房屋的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协商议定。

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的和自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深度,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确定。鼓励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行为。

第五条 各级政府的物价部门是本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核定执行。

中央在汉、军队驻汉和省直各部门所属在汉及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其它性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收费标准,向省物价部门申报审批。

第七条 物价部门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充分听取物业管理单位和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既要有利于物业管理服务的价值补偿,也要考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为基础,结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核定。

物价部门对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如因物业管理费用构成的变化可据实适时调整。

第八条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本条第2项至第6项费用支出是指除工资及福利费以外的物资损耗补偿和其它费用开支。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利润率以费用构成的1—7项之和为基数,按照普通住宅从紧,其它用房不超过10%的原则,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

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的,根据委托项目可适当收取代办服务费,不委托不得收费。

第十条 物业管理的公共服务收费应按物业管理范围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所占房屋建筑面积合理分摊。物业管理的`公众代办服务费按提供代办服务的每个项目进行核定。

第十一条 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或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代表协商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并实行亮证收费。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执行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第十四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按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照所签服务合同要求追偿。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不得违背房屋所有人的意愿提前收费,预期收费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单位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之间发生的收费纠纷,由物价部门进行调处。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相应收取公共性服务费的,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费。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违反本办法行为之一者,由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三)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四)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五)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六)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9.宿管员考核细则 篇九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学校宿管员

二、组织实施:实行量化积分制,由分管领导执行考核工作,实行周通报、月汇总、学期末总评。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积分与工资挂钩。不合格发放工资80%,基本合格发放工资90%,合格发放工资100%,优秀发放工资120%。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由学校提名结合县局督查汇总确定。

2、作为下一次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实绩。

1、政治思想(5分):服从学校安排和要求,发布传播有损教育系统和学校形象言论的扣3分;学习培训不准时不认真扣3分;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3分,造成严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2、职业道德(5分):不说、不做有损宿管员形象的话和事,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和钱财,不包庇纵容学生的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2分;联系家长要热情大方,做到有问必答,发生家长因生活教师的工作不到位而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的扣1—2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扣每次3—5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者按师德一票否决处理。

3、敬业(10分):热爱生活岗位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观念转变滞后,工作态度消极的扣3分;工作推诿扯皮,带情绪工作的扣3分;没有大局意识,工作拖拖拉拉扣3—5分;责任心差,工作失误的扣3—10,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4、工作纪律(30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按时到岗交接班,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按岗位事故处理;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会和其他生活教师交接学生交接班不及时手续不健全的一次扣2分;上岗时抽查不在岗视为脱岗,一次扣2分;

不能私自代班,发现一次扣被代班人和代班人各3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陌生人进入宿舍一次扣2分;由于不遵守工作纪律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5、岗位职责(30分):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分管宿舍学生出现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视严重性扣10—3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指导学生的整理内务不力,分管宿舍内务差,每项每次扣1分,不能及时改进每次扣2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工作不力,学生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差,扣1—10分;由于岗位职责履行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6、工作实绩(20分):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加5—10分;工作认真负责,完成所有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权重值;工作滞后,失误多,成绩不佳,扣5—10分;所管宿舍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称号加5分;在上级检查中获好评的每次加2—5分;在学校举行的内务竞赛中所管宿舍或学生获奖每次每人加2—5分;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创建工作达标每个生活指导教师加5—10分。

五、几点说明:

1、本细则中的岗位事故指岗位人员因故未履行职责和未照章办事,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在师生中和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其处理视情节如下:学校通报批评、解聘、学校训诫谈话追究责任、报上级处理。

3、每月最少每楼层评选文明宿舍一次,每学期至少4次。

4、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委会。

篇二

宿管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宿舍楼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保持洁净的卫生状况,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

二、热爱学生,服从领导,尽职尽责,具有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意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关心学生生活,每天深入宿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对突发事件采取相应措施

五、每天定时检查内务卫生,合理打分,按时核算周、月平均成绩,组织优秀宿舍评比活动。

六、对住宿区内的好人好事、违纪行为进行表扬或批评。

七、检查、督促保洁员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跑水等日常防范工作。

九、完成新生入住和毕业生离校的退宿工作。

十、经常检查楼内公共设施,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十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完成交接班。

篇三

生活老师及宿管员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生活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生活老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良好的住宿秩序,达到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学校满意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

1、内务管理:

(1)室内外卫生:要求室内外地面干净(走廊、过道、楼梯等两天拖地一次)、整洁,无垃圾,室内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墙角、门角无蜘蛛网,所有垃圾即时清理,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2)物品摆放及保管:室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鞋子、毛巾、洗漱用品等摆放成线,衣物、箱包摆放有序;被褥、枕头、床单、衣物等床上用品叠放成形、统一整齐,小学生衣物、鞋子等物品做好标记,定人定点储放,不出现丢失、拿错、乱放等混乱现象,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3)财产管理:室内外水、电设施、门窗、床铺、防盗网、空调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即时报告督促维修,发现人为破坏要及时报告,追究责任,要及时关水、关电、关扇、关空调,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2、就寝秩序: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按时起床、离寝,按时就寝、熄灯;做到起床迅速、离寝及时,静寝快速。对滞留寝室学生进行登记并报告政教处,达不到要求每次扣1分。

(2)非就寝时间要及时锁好寝室门及宿舍大门,学生有特殊情况在非就寝时间进入寝室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方可进入。滞留寝室的学生要分班登记并报告政教部门处理,未按时开门、锁门每次扣1分,没有请假条让学生进入寝室每人次扣1分。

(3)学生晚寝后加强巡视,配合政教、班主任查寝,清点人数,防止学生就寝后离寝外出,未达到要求每次扣1分。

3、就餐管理:

(1)小学生活老师按照作息时间和分班安排,在开餐前30分钟到达食堂签到并为学生打好饭菜,不得迟到,缺席,迟到一次扣1分,缺签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2)就餐期间,指导、督促学生排队打饭等,保持良好秩序,达不到要求扣1分。

(3)监督学生遵守就餐纪律、注意就餐卫生,不乱倒饭菜,不浪费粮食,不大声喧哗等,监管不到位每次扣1分。

(4)就餐结束后,须等学生全部离开餐厅后方可离开,不得提早离开餐厅,否则,每次扣1分。

4、安全管理:

(1)要及时制止学生在室内抽烟、喝酒、打闹、喧哗、打牌、串寝室等不良行为,没及时制止或不报告每次扣2分。

(2)要关注和及时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品进入寝室,一有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未及时报告,关注不力每次扣1分。

(3)不得擅自留宿他人。不允许学生教师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或留宿,擅自留宿他人扣5分,没有制止师生留宿他人或没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寝室每次扣2分。

(4)做好防盗、防火、防外逃等安全监督工作。监督不到位每次扣2分。

5、考勤管理:

(1)生活老师、宿管员均要参加考勤,每日考勤签到二次,上午9:00,下午2:30,签到地点由值日生活老师指定,缺签1次扣3分。旷工1天扣10分。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须经校长批准,请假半天或临时请假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须写请假条,写明请假时间、事由以及返岗时间,(未写请假条离岗或未按时返岗视为旷工),请假期间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并保持通讯畅通。每月请假—天内为满勤,—天以上每超假1天,病假扣5分,事假扣10分,工作时间或请假时间不接电话(包括学校领导、总务处领导),每次扣1分。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迟到、早退、请假扣1分/次,缺席扣5分/次。(公、婚、丧、住院假除外)

(4)放假返校日生活老师和宿管员、洗衣工、清洁工于下午14:00前到校,并实行签到,迟到1次扣1分,缺签一次扣5分。

(5)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岗位,每日上午9:30生活老师、宿管员在本岗位侯检,接受值日检查,没有侯检1次扣1分。工作期间没在岗的,每次扣5分。值日生活老师9:30在总务处协同领导一起检查,周六、周日由值日老师自行检查。没有按时参与值日检查的,每次扣1分,没有例行检查的,每次扣5分。

6、服务态度

(1)生活老师、宿管员之间要互相团结、理解配合,不得发生争吵、打闹等现象,发生争吵每人次扣5分,互相打架每人次扣10分。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因服务态度差、工作失职、在师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被举报投诉经查实,视情节每次扣5分以上,严重者予以解聘。

(3)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拖延、不推诿、不敷衍、不顶撞,更不准暗中对抗,如发现,视情节每次扣5分以上。

二、考核办法:

1、每日由总务处与值日生活老师、宿管员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处理。

2、每日的行政、政教检查情况作为依据,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处理,每月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调查问卷评分,其分数作为生活老师、宿管人员当月的考核评比依据。

3、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月参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聘处理。

4、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根据每人得分按一元1分发给考核奖金。

10.日常考核细则 篇十

维修班组(生产线维修)日常考核细则

1.目的为充分调动广大生产线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维修人员的潜力,保证维修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公司、部门的考核管理标准及维修班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细则。

2.考核程序

2.1各分片段长根据考核细则,对本片的维修人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月底汇总排名。

2.2各分片段长根据部门对班组各片的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分配各档名额,依据排名情况,得出相应得分,再减去通用考核分数为最后分数,由维修班长审核后报主管批准。

3.考核方式

3.1 生产线维修人员由倒班维修和白班维修人员组成,其考核全部实行日考核,由段长依据维修日常考核细则每天进行考核,月底汇总,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同时由于倒班维修人员在设备故障处理与维修费用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月底将维修费用和故障台次考核作为辅助考核条件,即:维修费用、故障台次排名,损失最少不减分,依次减3、6、9分两者平均得分,从日考核总分中扣除。

3.1.1倒班和白班维修人员的日考核:由分管段长依据维修日考核细则及维修人员的工作技能、责任、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每天对当日白班和上一个夜班及中班进行统一考核。月底汇总,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

4.日常考核细则

4.1 日考核运作要求

4.1.1日考核原则上各岗位基础分90分,未正式顶岗的为88分。

4.1.2各种扣分原因在考核日记中记录。

4.1.3 休班时间加班的,工作情况记入日考核。

4.2 劳动纪律、工作态度

4.2.1 按规定时间接班(上班),到规定时间交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窜岗者,按公司通用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执行。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报部门处理。

4.2.2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聊天、大声喧哗按公司通

用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执行。

4.2.3正常情况请假时,应提前一天请假,否则月度最终考核每次加扣1分。

4.2.4违反公司通用考核项目以及公司、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在最后月度考核中按照规定给予体现。全天请假的,当天日考核不打分,月底按出勤天数正常考核排名、打分,在最终月度考核分数中,按公司通用考核标准规定予以体现。

4.2.5最终考核得分扣除病事假后低于80分的情况,当月考核后到80分,剩余的扣分累计到下个月考核。

4.2.6当班没有处理或没处理完的故障(工作)要在交接班记录上写清楚原因和进展情况,当班生产线领班认可签字后方可交班,对于影响生产的故障要协同下一班一起处理,或请示班长后下班,否则每次扣2分。

当班维修人员从:50交班起到接班 :10时间内,主动找当班生产领班签字,其间若发生紧急故障延误交班,必须向当班领班说明情况,(生产线领班同接班领班交接清楚后可委托接班领班签字,接班领班签字时注意书写(代)字;)并在故障处理完后及时找接班领班签字后方可交班。否则每次扣5分。

4.2.7 交接班清楚(记录写清楚、话说清楚、现场确认清楚),否则扣3分。交接班记录代签按假记录处理;交接班记录有漏交项,每项扣3分,对设备或生产造成影响的每项扣10分。

4.2.8对于本班次的故障台次和维修费用要同设备计划员确认清楚,对于无记录或记录不清楚的每处扣2分。

4.2.9原始记录错误每次扣2分,各种记录书写不规范,每处扣1分。由于漏记错记而对后续工作造成影响的或有潜在隐患的扣5分,假记录者一经发现报部门处理。

4.2.11酒后上岗、睡岗、旷工、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的报部门处理。

4.2.13拉帮结伙,发表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言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报部门处理。

4.2.14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过分计较个人得失或团体协作精神差,有问题时推诿扯皮,经相关人员劝说无效的,每次扣5分,被指出后如仍无改变的,报部门处理。

4.2.15部门领导、主管及班长、段长询问工作情况或设备问题时,有隐瞒行为的,每次扣10分,两次报部门处理。

4.2.16当班期间工作作风不严谨,主观不努力,不能及时完成段长分配的各项工作,每次扣5分。

4.2.17跟班维修不服从生产线领班的领导,不积极处理设备(生产)问题,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0分。

4.2.18与岗位人员发生冲突,属于服务意识差,推诿扯皮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报部门处理。

4.2.19不熟知各种管理规定,违反各种管理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2-10分。

4.3 检修、故障处理及点检工作

4.3.1临时停车检修,检修前准备不充分(材料、备件、方案等),每次扣2分,造成检修项目被迫中止的,每次扣5分;因主观原因而超计划工时一小时或延误开车时间半小时扣5分,延误开车一小时扣10分。每出一次检修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的,本月执行下限,情节严重的报部门处理。没及时到检修现场(包括休息时间没按要求时间返回的)每次扣2分。

4.3.2月度检修计划项目和临时停车检修项目,每一项因个人原因没按计划工时完成的扣2分;未按检修标准严格执行的或不熟知检修标准的,每次扣5分。

4.3.3在检修或改造工作之前应通知生产线领班,反之扣2分。

4.3.4从事设备检修和改造,完成后立即详细填写相关记录,特别是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以及技术改造的记录,凡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4.3.5检修过程中操作要规范、现场整洁有序,反之扣2分。

4.3.6 对设备出现的突发性故障(包括设备本身缺陷及设计缺陷),没有发生维修费用的日考核不扣分,有维修费用的对当班维修人员整个处理过程进行考核,每一不符合项扣5分,情节严重的由部门处理。

4.3.7区分故障的紧急情况、难易程度决定是否通知班长或主管,原则上已经影响正常生产的故障15分钟没排除,立即通知班长或主管,否则扣5分。

4.3.8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包括其他部门)要主动完成或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员,并将有关信息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否则扣3分。如果因主观原因贻误战机,或存在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的情况,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扣10分。

4.3.9每出现一次因检修不到位而返修现象的扣5分,出现两次的本月考核执行下限。

4.3.10因巡检不及时或不认真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未影响生产的每次扣5分,影响生产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报部门处理。

4.4设备分区考核

4.4.1 掌握负责分区所有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对分区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证本分

区内设备稳定运行,正常可靠。润滑时注意适量,并清理溢脂、漏液,有不符的每项扣2分。

4.4.2按要求对负责分区设备的现场备件、图纸进行核实、整理,有问题及时反馈,否则每项扣2分。

4.4.3对负责分区设备出现的各种渐发性故障,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而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故障设备提出合理的维护整改意见或检修要求的,没有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日考核扣5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日考核扣10分,情节严重的由部门处理。

4.4.4对负责分区同一设备频繁出现的故障,不论是责任者还是当班人员均应作为重点关注,没有造成损失的二者日考核不扣分,造成损失的经分析属有关人员关注不够或处理不到位的日考核扣5分,情节严重的由部门处理。

4.4.5 对于分区内发生的设备故障,相关分区责任人负责跟踪,并对更换下的器件进行 维修或确认处理,要求在3工作日内处理完成(报废、修理、拆件等),否则每延误一天日考核扣1分。

4.5节能降耗和综合管理

4.5.1对换下来的备件(设备)要及时标识,登记;做到物资、备件帐物相符、摆放整齐,否则扣2分;违反库存管理规定的,每项扣2分。

4.5.2维修仓库负责人员按要求对分管仓库的备件、材料进行检查、补充、及时更新,有问题及时反馈,否则每项扣2分。

4.5.3维修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器件损坏扣5分。

4.5.4发扬修旧利废、节能降耗的传统,对不按规定执行,节能降耗意识差的每次扣2分。

4.5.5浪费各种记录纸每次扣2分。

4.5.6严禁将私人书籍、报刊、宣传广告等带到岗位(含工具柜),否则每次扣2分。违反规定使用办公电脑每次扣2分。

4.5.7最后一个离开维修屋时必须将门锁好,否则每次扣2分。

4.5.8爱护工作环境,工作现场整洁,遵守综合管理规定和定置管理要求,严禁将食品带到岗位(含工具柜),有不符项的每次扣3分。

4.5.9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考试,不及格月度考核扣5分。

4.6奖励项

4.6.1根据维修人员发现问题、故障处理等情况,各段长可以向班长或主管提出对日考

核进行奖励的建议,同意后班长负责实施。

4.7.1.1对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重大损失的加5分;若发现其他设备问题,即使不是立即影响生产的大问题,只要可能影响生产,加2分。

4.7.1.2解决重大故障或在突发性故障处理中表现出色的,加5分。其它故障处理表现出色的加2分。

4.7.1.3 成本意识强,节能降耗、修旧利废表现突出的加2分。

4.7.1.4 主动协助处理其他生产线故障,表现出色的加5分。

4.7.2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经相关领导讨论后加2分,并细化方案牵头实施的加5分。

5.其它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以相关规定或部门考核小组决定为准。

11.学校保安考核细则 篇十一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校园保安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类:

1、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有效制止对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各奖励100元。

2、有效制止校园内外突发事件的,各奖励50元。

3、协助扑灭火警火灾,各奖励100元。

4、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损失的,奖励50元。

5、学校每年六月评选两名优秀保安员(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人员),各奖励200元。

6、其它行为酌情奖励。处罚类:

(一)考勤及请销假

1、迟到十五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20元。

2、脱岗一次(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扣3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

3、旷工一天者扣50元并以天数累计,两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10元。雇佣校外人员值班的,视为旷工;请本校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值班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5、巡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巡查部位的,一次扣2元。

6、鉴于学校保安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允许每人每月累计请假5小时。提前请假,返回销假。

7、病假、事假经管理人员同意,可与同事调班;无法调班的,病假、事假每天扣25元。

8、单独值班期间,因巡查或其他事项离开值班地点的,要将告知板摆放于明显位臵,写明值班人员姓名、去向、联系电话,且电话保持畅通。电话不通的,15分钟内不能返回值班地点的,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脱岗,扣30元;无告知板,扣2元。

(二)日常工作

1、上岗后,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5元。

2、上岗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玩弄手机每次扣5元。

3、工作中应讲文明,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20元。

4、在工作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两侧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

5、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10元。

6、责任人做好“门前三包”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未落实者每次扣3元。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扣10元。

8、当班人交接班记录应认真填写,简明扼要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扣5元。

9、当班人员在非上放学高峰时段,应该随时关闭通道门。未及时关闭的,发现一次扣2元。

(三)仪容仪表

1、无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着制服,整齐、干净,违反者每次扣5元。制服便裤不能混穿,违反者每次扣2元。

2、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罚。3、10月至次年5月上放学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装备整齐,戴帽子、扎腰带,携带警棍。经提醒不改,扣5元。

(四)其他

1、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保卫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10元。

2、办公区域不得摆放个人生活用品,不得乱堆乱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每次扣2元。

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执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者扣30元。

4、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保安岗位培训;接受学校指派,参加学校及教育系统应急情况处臵。不能较好完成培训、处突任务的,视情况不再续签合同。

5、不得消极怠工,努力完成学校交办事项,与同事互相帮助,不得有影响同事团结及损害学校形象的言论。如有违反,辞退或不再续签合同。上述条款中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者,罚款将相应加重。责任追究类:

(一)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盘问、检查责任,致使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出入学校,在岗人员每人至少扣罚5元。

(二)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认真彻底履行职责,致使责任区内发生被盗,长期发生公物损坏或其他显而易见的责任事故的,扣罚50元以上。

(三)执勤中不认真盘问查证,私放不明物资出校的,扣罚100以上。有其他情节,后果严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事故的情形。视事件损害程度给予处罚。

12.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篇十二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有扶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6分)

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2、有独立的扶贫工作室,相关设施配备齐全,扶贫档案柜不少于2个。(4分)

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3、每月定期召开扶贫专题工作会议,有专门的扶贫会议记录。每周召开一次扶贫工作队长碰头会。(10分)

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20分)

(一)扶贫手册填写(30分)

1、基础信息正确填写,不得漏填,同时填写要具体。(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2、帮扶措施要按照要求填写,帮扶单位填写准确。(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3、帮扶成效按要求填写,不能错填漏填。(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4、帮扶人和贫困户签字不得漏签,非本人签字需按手

印。(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5、扶贫手册填写整洁,切勿严重涂改,逻辑错误。(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二)信息系统(10分)

1、基础信息与扶贫手册、信息采集表、实际情况保持一致。(5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更新完成后不应继续出现客观性错误。(5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三)政策宣传(10分)

1、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入户等方式进行扶贫惠民政策宣传,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100%。(5分)发现一例政策不知晓情况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2、通过扶贫宣传栏,宣传页,宣传横幅或标语进行宣传。(5分)至少2种宣传方式,否则不得分。

(四)扶贫工作队管理(10分)

驻村工作队管理规范,工作踏实,每月在岗不少于20天,履职情况好,扶贫工作队长要做到“十个一”。(10分)“十个一”有一个完成不了,扣10分。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20分)

1、按要求申报光伏电站项目,材料齐全,选址切实可行。(4分)发现一例错误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2、产业扶贫、就业脱贫、智力扶贫、健康脱贫、社保兜底脱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落实到位。(4分)发现一例错误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3、按要求及时通知本村学生申报雨露计划,不得出现漏报情况。(4分)发现一例错误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4、帮扶责任人和扶贫工作队队长要按要求的次数入户。(4分)次数不达标不得分。

5、贫困户对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和扶贫工作队长满意度。(4分)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不得分。

(六)村出列(贫困村),户脱贫。(40分)

顺利完成当年的贫困村出列(贫困村)和户脱贫任务。村不得出列扣20分,一户不得脱贫扣10分。

三、日常工作(60分)

(一)基础台账(20分)

1、有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作战图。(6分)没有不得分。

2、有一户一档材料,脱贫工作台账、帮扶联系卡、扶贫工作队工作记录、民情日记,开展扶贫工作的照片。(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3、有贫困户进入和退出相关资料,如申请表,评议表,两公示一公告等资料。(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二)材料上报(25分)

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报送扶贫相关业务材料,上报之前各村扶贫专职副书记需先进行审核,不得延报错报。延报错报一次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三)信息管理(5分)

对工作群中发的信息要及时回复,群中布置的工作要认真对待,积极安排处理。不注意群消息导致工作出现严重后果扣5分。

(四)扶贫会议(5分)

准时参加各级政府部门召开的扶贫工作会议,如不能到会必须请假。发现一次无故缺席扣5分。

(五)贫困户管理(5分)

扶贫工作方面有群众上访、投诉的应及时回应,妥善处

理,不得发生越级去省市县上访的现象。发现一例上访现象扣5分。

四、其他奖惩办法(±10分)

1、扶贫工作中先进做法被广泛宣传,被媒体报道,国检、省检、第三方评估排名靠前的加5分,市、县督查考评排名靠前的分别加4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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