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2024-09-04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共8篇)

1.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篇一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矿长---------------安全矿长)

责 任 状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矿 长签字: 安全矿长签字:

2011年1月1日起止2011年12月31日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安全矿长------------安监科长)

责 任 状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安全矿长签字: 安检科长签字:

2011年1月1日起止2011年12月31日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安监科长---------------安监员)

责 任 状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安监科长签字: 安 检 员签字:

2011年1月1日起止2011年12月31日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安监科长---------------安监员)

责 任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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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安监科长签字: 安 检 员签字:

2011年1月1日起止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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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安监科长----------------安监员)

责 任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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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安监科长签字: 安 检 员签字:

2011年1月1日起止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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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安监科长---------------安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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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 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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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篇二

关键词:工作面,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技术

1、引言

煤炭企业系高危行业, 技术相对落后, 安全是煤矿生产的重中之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现代化监测监控技术逐渐成为矿井安全生产的标志和有力保障, 提高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水平, 对矿井的安全生产、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立工作面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 对工作面安全生产全面了解, 及时准确的信息指挥生产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已成为煤矿设计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2、漳村矿工作面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设计

2.1 工作面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介绍

漳村矿工作面采用的监测监控设备包括:KJF86N分站一台, KDW55B电源1台, KJG28A瓦斯传感器8台, 开停传感器3个, 信号电缆, CO传感器3台, 风速传感器2台 (表1) 。

2.2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的主要功能

(1) 监测工作面通风状况

工作面的通风状况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作面的通风不仅能为工作面提供新鲜的氧气, 保证工作面工人的用氧量, 还能够稀释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 避免窒息事故、中毒事故以及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 需要对工作面的通风状况通过风速传感器进行实时监测, 保障工作面正常风流。

(2) 监测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的主要功能是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避免窒息中毒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当工作面、工作面风巷、辅助回风巷中瓦斯的浓度超过0.8%时, 瓦斯传感器就会报警, 并自动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此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采取相应措施。另外, 可以通过CO传感器监测工作面及巷道中CO的浓度, 当CO的浓度达到危险点时, 报警装置立即报警, 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2.3 工作面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布置情况

2.3.1 瓦斯监控设备布置

(1) KJF86N分站、KDW55B电源及综保布置在2203工具房内。

(2) T0瓦斯传感器:安设在工作面端尾上隅角处, 具体位置为距顶板不大于300mm, 距巷帮不小于200mm, 与后溜机尾减速机对齐, 瓦斯报警点:≥0.8%CH4, 瓦斯断电点:≥1.2%CH4, 复电点:<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 T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风巷距工作面切眼小于10m处, 瓦斯报警点:≥0.8%CH4, 瓦斯断电点:≥1.2%CH4, 复电点:<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 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风巷内距风巷口10~15m处, 瓦斯报警点:≥0.8%CH4, 瓦斯断电点:≥0.8%CH4, 复电点<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辅助回风巷内距辅助回风巷口10~15m处, 瓦斯报警点:≥0.8%CH4, 瓦斯断电点:≥0.8%CH4, 复电点:<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 T7瓦斯传感器:安设在2203瓦排尾巷, 距22排水回风延伸巷与2203瓦排尾巷交汇点10~15m处, 瓦斯报警点:≥2.0%CH4, 瓦斯断电点:≥2.0%CH4, 复电点:<2.0%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7) T8瓦斯传感器:安设在22排水回风延伸巷内, 2203瓦排尾巷与22排水回风延伸巷交汇处下风口10~15m处, 瓦斯报警点0.8%CH4, 瓦斯断电点:0.8%CH4, 复电点<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3.2 CO监控设备布置

(1) 一部皮带机头CO传感器:安设在2203工作面运巷一部皮带主滚筒下风侧15m处, CO报警点为24ppm。

(2) 二部皮带机头CO传感器:安设在2203工作面运巷二部皮带主滚筒下风侧15m处, CO报警点为24ppm。

(3) 风巷CO传感器:安设在2203工作面风巷口10~15m处, CO报警点24ppm。

(4) 在风运巷及辅助回风巷测风站位置安置风速传感器。

2.3.3 监测监控设备工作过程

当工作面瓦斯浓度≥0.8%时, T1、T2、T8发出报警, 必须停止作业及时处理;当工作面瓦斯浓度≥2.0%时, T7能切断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工作人员立即撤出, 并汇报调度室, 等候处理。当回风巷瓦斯浓度≥0.8%时, T2能切断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回风巷瓦斯浓度<0.8%时, 方可人工复电。

3、工作面通风安全监测关键技术

(1) 监测监控队应在工作面移交前安装完毕, 移交综采队负责整个系统的管理使用。

(2) 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 距顶板不大于300mm, 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等物, 必须本工段工长负责按规定移动, 严禁擅自停用。

(3) 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而自动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后, 严禁自动复电, 只有当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下时, 方可人工复电。

(4) 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当班电工负责, 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 必须及时联系监控监测队进行处理。

(5) 当班电工必须每班检查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6) 工作面及风运两巷牌板按规定悬挂, 确保牌板清洁。

(7) 传输电缆使用盘线架悬挂要符合标准, 电缆需要回收时及时通知监测队进行回收处理。

4、结语

(1) 现代监测监控技术已成为矿井工作面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文章介绍了漳村矿工作面监测监控设备布置情况及工作过程, 通过监测监控技术的使用, 对工作面安全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保障安全生产。

3.黄陵南川二矿地面生产系统改造 篇三

关键词:底卸式矿车;斜井提升;地面生产系统;中小型矿井

中图分类号:TD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3-0021-02

1概述

黄陵县南川二矿是一座县办中型矿井,由西安煤矿设计院设计,设计年产量21万吨。井上下运输用1吨矿车,副井为风井,主斜井担负全井提升任务,设2JK×2×1.25-20绞车,绞车功率155kW,主井底设煤仓,装车后串车(6辆)提升上井,在地面车场解体,人力推车至翻罐笼,翻卸车后,由SGB620/40型刮板输送机提运至储煤场上方,经筛分分级,下落装车外运。

主井筒长500多m,高3.9m,宽3.6m,坡度20°,井筒内设600mm轨距双车道,一侧为人行道。井口至天轮距离60m,天轮至地面高8m,地面车场复杂,岔线交错,从井口车场至翻罐笼,推车运距有百米之遥,因此每班地面人员达20多人,是矿上生产的关键环节。

为增加产量减少人员,减轻体力劳动,2003年秋,矿方到铜川局各矿参观后到我公司提出,希望公司为他们矿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要求采用自卸的办法来简化地面生产系统,达到增产提效。

2方案确定

斜井双车道提升,采用自卸车方法多用斜井箕斗,

6吨斜井箕斗外形:长×宽×高:8735mm×1170mm

×1840mm,自重45kN,基本轨距为1400mm,卸载轨距1600mm,轴距3000mm。由于车身宽,其两车道中心距必须取2lOOmm,所以井筒宽度应达5200mm(含700mm人行道),而且轨道应使用重型轨。此外,南川矿主井还担负矿井辅助运输,出矸、上下设备、材料等。如果满足斜井箕斗运行要求,将无法通行600mm轨距的各类矿车;而采用小型斜井箕斗,又无法满足增产要求,故此方案不能采用。

采用底卸式矿车作为南川矿主斜井提升容器,它的外形尺寸小,重量轻。MDC3.3-6型底卸式矿车外形尺寸是:长×宽×高:3450mm×1100mm×1400mm,自重16.5kN,轨距600mm,轴距llOOmm,所以现有主井筒宽度可满足需要,而且轨距与原轨距相同,原运输车辆照旧使用,井上下运输道畅通。同时可采用串车提升,以满足矿井增产要求。

问题是用底卸式矿车作为主斜井提升容器,并无先侧,也未见文献记载,《煤矿安全规程》亦未见规定,是否可行?我们认为底卸式矿车作为提升容器,与一般矿车作为提升容器一样,所以可以比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5条至348条串车提升的安全措施执行;而进入卸载站后,坡度缓,且卸载曲轨是一凹状,无跑车可能,所以是安全的。

所以从安全、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底卸式矿车作为黄陵县南川二矿主斜井的提升容器。根据提升绞车技术数据,用MDC3.3-6型矿车2辆串车提升。此方案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作为设计变更列入预算。

3地面生产系统

地面生产布置:井口车场共三条轨线,坡度3.5°,中间轨线为进入卸载站轨线,两侧轨线为空车绕道。三轨线间和三轨线与井筒两轨线间用2付DCZH624-4-1515对称组合道岔连接。卸载站安设MDC3.3-6型底卸式矿车卸载设备一套。一侧空车轨线铺设DK624-5-15单开道岔一付,与地面材料辅道相通,此轨线上端头安设一台22kW单滚筒绞车,专作辅助提升

使用。

井下煤车上提出井口,减速经下部对称组合道岔进入卸载站,自卸后空车再上提经上部对称组合道岔进入空车绕道下放回至原道下井。

卸载站下部建储煤仓,煤由储煤仓下口放入刮板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长50m,13°坡度,煤由刮板运输机上运至原筛分架上,经筛分分级落地装车外运。

当需要出矸、上下设备和材料时,将该侧空车停放于另一侧轨线上部,空出此侧轨线,即可利用22kW单滚筒绞车作单轨道提升,进行辅助运输。辅助提升完毕,将空车经单开道岔甩至材料道,即可恢复原煤提升。

4要点分析

第一,MDC3.3-6型底卸式矿车底板上的卸载滚轮距轨面高度为52mm,为避免与井筒轨道间的钢丝绳托滚轮相撞,应将卸载滚轮升高至距轨面84mm。

第二,由于卸载滚轮升高,滚轮与矿车轮轴间的距离从83mm减少为5lmm,所以卸载曲轨恢复段原轨线的曲率半径应加大,从R5m增大至R7m为宜。

5生产系统改造所需设备及工程量

(1)DC624-4-15道岔,2付,2.5万元。

(2)井筒轨线更换(含井底车场轨线岔道铺设),550m双线,38万元。

(3)MDC3.3-6型底卸式矿车,8辆,10.5万元。

(4)MD2.9-6型底卸式矿车卸载设备,1套,11万元。

(5)DCZH624-4-1515对称组合道岔2套,DK624-5-15单开道岔一副,9.5万元。

(6)24M3钢筋混凝土煤仓、卸载设备混凝土基座,1座,4.53万元。

(7)刮板运输机硐室180m3,地面车场护坡585m3,4.75万元。

(8)地面卸载站安装,刮板运输机及桁架搬迁安装,0.9万元。

总计:81.68万元。

6运行情况及效益

南川矿于2004年9月停产改造建设,不到一个月改造完成,10月1日正式通车试运,运行良好,从实测数据显示效益颇佳。

第一,安全效益:运行十年来未发生任何事故,是安全的,而且比原6辆一吨矿车的串车提升不脱钩的安全几率更高。

第二,增产效益:从实测每4分钟即提煤6吨,因此年设计产量可提高至:

Q年=(60/t)×h×d×q=(60/5)×14×300×6=302400吨/年

式中:

t——提卸煤一次时间,考虑影响因素,按5分钟

计算

H——每日提煤时间,取14小时

D——年生产时日,取300天

Q——每次提煤吨数,两车共6吨

即达到增产效益。如按当地2004年煤价200元/吨计算,则年设计增产部分的经济效益是1848万元/年。

第三,减人提效效益:井上每班推车工,开翻罐笼工等可省去,每班至少可减15人,仅工资一项每年可

减省:

C年=15×3×12×800=432000元/年

式中:

15——每班减人数

3——每日班数

12——年月数

800——当地2004年人均月工资(元)

第四,节省电费:自卸煤,无需电动翻车机节省了这部分电费。减少矿车购置费:由于地面无矿车运行,则从井底车场至地面可减少7列1吨矿车量,即可减少42辆1吨矿车的购置费。目前每辆1吨矿车价格是4700~4800元,即可省约20万元购置费,再加上维修运转费,效益也很可观。

综上所述,投资不到百万元,一年即可回收,并每年为矿方得到约2000万元的收益。

7结语

采用底卸式矿车作为斜井提升容器,对中小型矿井技术改造是一个较好的方案,它是達到增产、提效、简化地面生产系统,简化生产管理的一个好措施,而且改造费用低。

作者简介:邹连义,男,西安重装铜川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供应科科长,分析化学工程师,研究方向:材料、矿石、有色金属等成分分析。

4.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篇四

关于实行机关安全生产业务部室人员

安全责任包矿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充分发挥公司机关人员的业务技术优势,有效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的难题和机关与基层管理两张皮现象,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特针对公司各矿井的灾害特点和安全管理弱项,结合机关部室人员的业务技术专长,实行机关安全生产业务部室人员安全责任包矿制度(具体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安全包保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包保本部矿井(公司)的人员,每月至少到包保矿井(公司)检查指

导2次;包保洛阳公司的人员,每月至少到公司检查指导1次,每季度对洛阳公司复工复产的兼并重组矿检查指导1遍。

二、参加安全包矿的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井下,全面了解包保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本专业或业务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问题在积极进行指导解决和跟踪落实的同时,要及时向安康部和总调度室报告,并认真填写包矿工作记录。

三、参加安全责任包矿的机关业务部室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对基层单位反映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审批的设计、方案等事项,要积极主动帮助协调解决。

四、被包保单位要建立包保专项记录本,对安全责任包保人员提出本单位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双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包保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研究,细致安排,严格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五、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将对安全责任包保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各安全责任包保人员每月要将到矿检查指导次数、解决问题情况等认真进行总结。每月以处室为单位将个人工作总结统一收齐后,次月5号前报安全健康环保部、信息中心。

六、实行责任追究。凡不认真履行安全包矿工作职责,工作不主动、不认真或所包保单位出现安全问题的,对照专业责任一并给予处理。

七、各基层矿井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机关业务部 — 2 —

室人员安全责任包保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5.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教育,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建设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行风、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

(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役和变相使役学生。

(二)劳动纪律

(1)自觉遵守教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2)不私自调课,上课要按时进教室,不得接、打电话,对学生课堂上的一切活动负全责。

(3)不闲聊,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更不在电脑上(网上)聊天、玩游戏。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备课、作业批改、进行学生情况分析等工作。

(4)重视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排查、报告。

(5)开会、活动准时参加,不迟到,有事请假;在开会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随意走动,手机设置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影响会场秩序。

(三)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

(2)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强行学生购买学习和复习资料;

(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

(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学校工作安排;

(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

(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

(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伤害他人;

(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10)严禁有偿家教和有偿辅导以及在校外办补习班。

(四)责任追究

以上各条要求各位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对于在师德主题教育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聘职、评先,并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校长签字(盖章)冯银香学校教师(签字)

6.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会议时间为每个月底15:00点,由矿长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参加对象带班矿长以上管理人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⒈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指令、法律法规,制定适应本矿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⒉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吸取经验教训,部署安全工作。⒊研究处理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落实责任,消除重大事故危险源。⒋及时处理严重“三违”人员、追查各类事故的责任者。⒌及时奖励在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的好人好事。

四、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缺席一次罚款20元。

五、会议奖罚由行政秘书记录,记录完整,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都必须详细载明,记录由行政秘书纳入档案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⒈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本井的实际,制定年度、月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到和各队、班组及个人。

⒉各队、班组及个人应根据分解指标明确责任,保证措施,制订考核及奖惩办法。

⒊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工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⒋做好防治矿井“五大”灾害,确保安全生产。

⒌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努力实现企业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目标的组织体系

各队设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队主要负责人作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安全检查员,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管线,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反馈网络。

三、实现目标制度

⒈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员工技术培训。

⒉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形成人人“反三违”的良好气氛。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成立安全投入费用监督小组,组长由安全矿长担任,带班矿长为副组长,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二、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从安全投入角度减少事故发生。

三、根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结合本矿实际,必须每月按吨煤/10元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费用必须由财务科把关,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

五、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⒈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及通风系统改造支出。⒉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⒊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⒋完善和改造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⒌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⒍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⒎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费用支出。

六、安全投入费用单独提取,煤矿维简费用不包括安全费用。

七、安全投入监督小组每月月底会同财务科进行审查,发现安全投入费用不够或不到位及时向矿长汇报。

八、矿长本着“安全第一”的责任感,及时督助财务科做好本项工作。

九、矿部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年度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安全投入项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并落实资金到位。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依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分管矿长、矿部工程师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⒈安排工作时,忽视安全技术措施。

⒉未对本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即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⒊“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及时制订或传达、贯彻,各系统无长远规划无应急安全措施。

⒋购臵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侧仪器的。

⒌拒绝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⒍不及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危害的。造成安全未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罚款5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的罚款1000元,直接经挤损失达10万元的予罚款2000元。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死亡1人的罚5000元,死亡2人的罚款10000元。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 人以上(含3人)的予罚款30000 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降职处分。

造成特大安全事故,死亡10 人以上(含10人)的予以撤职处分。直接责任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采掘区区长、班组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若出现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应追究现场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⒈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按“三违”等级处理。⒉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⒊无安全规程措施或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⒋现场无跟班主要管理人员,盲目安排工人突击生产的。

⒌不按期组织安全活动,抵制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意见。⒍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的。出现“三违”现象按等级罚款100-1000元处理。

造成安全未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的予以罚款5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的罚款1000 元,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的罚款2000 元。

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死亡1 人的予罚款2000 元。死亡2 人的予罚款5000元。造成重大事故,死亡3 人(含3 人)以上的,子以开除处分,直接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追究安监人员责任,并按“三违”等级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⒈对现场的重大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或下达整改通知的。⒉遇到重大险情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停止作业,排除险情,默认工人盲目蛮干的。

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指挥或刑事责任。出现“三违”现象按等级罚款50-500元处理。

造成重大未逐事故或安全事故死亡1-2人的予以开除处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予以开除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按“三违”等级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⒈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⒉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⒊发现险情和事故预兆,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⒋对制止“三违”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⒌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出现“三违”现象按等级罚款50-500 元处理。

造成重大未遂事故或安全事故死亡1 一2 人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各作业点都必须制定施工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的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中要包括编制安全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三、各类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审批程序:生产队长—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安全科—矿总工程师。

四、审批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编、审人员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政策,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煤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五、编制人员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负技术责任;审批人员对审批提出的意见负分管业务技术责任,矿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质量负总责。

六、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必须及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限为七日,至少在施工前三日审批完并移交施工单位;作业规程审批时限为十日(每个部门限二日),至少在施工前审批完并移交施工单位。

七、矿制订审批的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生产技术科、安监部门必须备案存档,并以此进行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八、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经学习考试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和防范事故能力的有效手段,是企业的潜在的经济效益。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来保证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从而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 ⒈岗前培训

新工人上岗前,由四级培训机构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工人下井须知》等,培训后进行书面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

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 ⑴现场岗位教育

由各部门和班组长在星期四安全学习或其它工余时间对职工进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状况、职责范围、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等教育。

⑵班组长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一到两条安全知识教育。⑶由矿长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⑷生产或检修作业前由生产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安全教育部门利用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展览、放映安全生产录像等。

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按照《江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三级培训机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以下工种:瓦检员、放炮员、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安检员、信号把钩工等。

每年的培训计划中必须确保所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有特殊工种资格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

⒋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职责,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对工作不负责的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⒌在每年年底制订出下年度的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确定教育与培训任务,在“安全投入专项资金”落实费用。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关系到一个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安全的重要保证。我矿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凡发现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运输、放炮、水害等方面的隐患,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和现场领导进行汇报,发现隐患不汇报处理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追加相应的处罚。

二、区队、班组长发现隐患及接到隐患报告后,如能直接组织处理的,除报告值班矿长外,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则听从调度室命令。不汇报不处理的视情节从重处罚。

三、安全员现场发现隐患,应立即向调度室的值班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直至隐患排除。下班后还必须做好隐患情况的记录。若发现隐患不汇报不进行现场处理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追加处罚。

四、矿部调度室接到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长报告,否则罚调度员50元,造成后果的追加处罚。

五、坚持事故隐患汇报制度,A、B级隐患每月2日前上报我矿安全矿长。并定期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告我矿安全矿长。

六、在早班会上布臵隐患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处罚意见。未按时整改的,每超一天罚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20元。

七、上级安全部门检查的安全隐患,矿部及时转达隐患整改通知指令书,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每超一天罚责任人20元。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建立由安全矿长领导的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并配备安全员若干名。

二、安全员必须经过三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获得安全员资格证方可上岗。

三、安全员必须是三年工龄以上熟悉井下五大灾害知识及其避灾路线的人员担任。

四、安全员平时要努力学习安全知识,认真抓好井下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制订消除隐患措施,坚持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五、安全员下井时要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等执行情况,坚决消灭“三违”现象。

六、由于“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安全员下井要重点检查“一通三防”的装备及管理情况。

七、安全员必须每天下井检查安全,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进行现场检查,不徇私隐瞒事故隐患。

八、安全员直接归安全矿长管理,由安全矿长负责监督其工作。

九、安全员必须把每天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矿长汇报。

十、安全矿长对查出的隐患按“五落实”的原则(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对隐患整改每天进行跟踪检查,并把整改结果向安全矿长汇报,发现未及时整改的视情进行处罚。

十二、隐患整改结果必须记入《隐患整改台帐》存档备案。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禁止携带香烟、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下井。

二、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矿帽、矿灯、自救器、穿胶鞋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酒后下井,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准下井。

三、下井检身工作由运输区信号工负责,安全员监督。

四、不接受检身的职工不准下井。

五、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进班会。

六、所有下井人员必须到考勤室交考勤卡记考勤备案,否则不得下井。考勤员必须核对和清点下井人员人数和姓名。

七、到工作地点后,带班矿长还要重新核实人员。

八、出班时,带班矿长走在最后清点出班人员,所有人员到考勤室取回考勤卡,考勤员及时记录下井出班人员,发现未正常升井人员及时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

九、上井后,所有员工及时交还矿灯。

十、矿灯房发现当班未及时交还矿灯的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并查明原因。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及其举报制度

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以下重大安全生产和行为时,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现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的,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16、举报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矿每月坚持两次安全与质量大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定为每月中、每月底。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召集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及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经营矿长等领导参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三、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评比。

四、各检查组严格按检查表考核评分办法进行打分评级,共分一级、二级、三级,严禁徇私情打分评级。

五、定期召开安全大检查会议,每次检查之前召开预备会,检查后召开检查通报会,由安全部门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凡不参加会议的由安全部门罚款,每次20元。

六、检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汇总,实行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处罚金额,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部门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一个星期内组织复查。未复查罚安全部门50元,隐患未整改对责任人按所定的金额进行罚款。

七、采掘工程质量检查表由安全矿长汇总,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罚款,并下达返工通知书。

顶板预防管理制度

一、大工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二、掘进当头放炮后及时扶起倒棚,加固支护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巷道掘进时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

三、巷道空帮空顶时必须使用板皮、柳头、小枝、木垛等材料结顶背帮。

四、过老空或修理垮挡时,先做好临时支护,再做好正规支护,只准拆一架修一架,不准连拆两架棚子。维修时必须由外向内进行。

五、冒顶打木垛前,先站在支架良好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撬下松动岩块,处理妥善后,沿巷道一边爬上打棚架,打好临时戴帽顶子及护顶杠子,然后站在支架中心打木垛。

六、砌碹巷道支护时拱胎要装平整,落地顶子要稳固可靠。大跨度砌拱时,中央要补落地顶柱加固。

七、锚喷巷道出现裂缝脱皮脱壳时,必须用长把工具撬下再补锚补喷。

八、加强采面两道及两安全出口修理维护工作,防止垮冒关门事故发生。

九、采回区、巷道式或壁式采煤都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为了减少井下涌水量,在采煤工作面的地面加强检查,发现塌陷裂缝时应及时填补。

二、地面的排水沟要全部疏通修好。

三、在水文情况不清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其余巷道均按“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作业。探水钻孔的布臵应在探水

设计和注浆堵水设计中明文规定,并严格按施工。探水后的超前距要严格执行探放水有关规定。

四、主要运输巷道进底板穿越较大断层时要先进行地质预报,并制订探水措施和探穿水后的封孔措施。

五、井下所有水仓雨季前应彻底清理一次。

六、井下水泵加强检修检查工作,除运转水泵外,必须有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七、所有掘进工作面发现水情异常变化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发现透水预兆时,当班人员在班长指挥下,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及时报告调度室及矿长。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杜绝水害事故,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矿井必须作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报,生产科每月召开1 次以上水情水害分析专题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三、水情水害分析预报资料,必须经地质技术员、矿技术负责人审签,发送到矿分管领导、安全、调度、生产部门。

四、各类地质说明书均须有较详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防探水要求,并地质专业人员会签字后报批。

五、依据水情水害预报,水文地质人员必须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各类地质图上标明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六、对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由测量人员掌探水警戒线和探水线的具体位臵,在离警戒线IOm前由地质人员及时下达探水通知单,到达警戒线位臵时,测量人员必须到现场标注警戒线至探水线位臵的距离。

七、探水通知单由地质人员按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并生产科长会签,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发至技术负责人、分管矿长、安全、调度、生产部门和施工单位,并履行签发手续,地质人员必须存档。

八、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设计报县安监局备案方进行。

九、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好安全措施。

十、探放水工作面有疑或到达探水线位臵时,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臵、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量。

十一、探放水施工单位在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前必须编制好探放水措施,并组织探放水人员学习,严格做到有疑必探;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质先探后掘,有掘必探。

十二、探放水工作面,必须悬挂好探放水工作牌板,明确探放水要求和避灾路线。

十三、探放水时,矿须派专人现场安全监察,探水工具、钻孔数量、方位、超前距等不合符要求不准进尺。

十四、矿井必须具有满足探放水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电煤钻探放水。

十五、放水时,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应及时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十六、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由矿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等进行验收,生产部门3 日之内编制好验收总结报告,确定探放水效果。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在矿部工程师指导下,制定本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和水灾进行重点考虑。

二、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抢救指挥部,并设立地面基地,救护队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发生火、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时,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侦察,探明灾区情况。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物力,制定抢救方案。

三、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查清事故类别、性质、地点、原因等相关情况,立即通知矿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井口组织抢救,同时直接通知矿救护队前往抢救。

四、发生事故的班组长,当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派专人用电话把事故地点、类别、性质、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清楚地报告调度室及矿长,并立即组织人员做好自救和按避灾路线撤退工作。

五、在抢救事故期间各有关地点电话安排专人把守负责联络通知。靠近事故点安装专门事故电话,便于井上、下联络。

六、抢救指挥部成员须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积极组织灾区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工作。

七、发生穿水事故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避开水流冲击,不要在独头停留以防堵塞巷道,指挥部查明人员后,迅速撤至安全地点。

八、发生冒顶事故抢救时,必须迅速查明冒顶范围,被埋、堵塞的人数、位臵,并迅速通风或压风。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必须加强支护,做好安全退路工作,采取冒顶区清矸修理措施或开掘抢救专用巷道。使人员尽快脱离灾区。

九、井下全体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路线,要建立井下各巷道多岔道点路标。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工作。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矿用设备、器材检验及检收员,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证书。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矿用设备、器材的验收和检验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矿用设备、器材符合有关标准,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矿用设备的检验及验收标准的制订应以《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及国家对煤矿防爆设备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符合规定、操作性强的检验及验收办法。

四、矿用设备必须建立详细的台帐,台帐中必须说明设备、器材的使用地点,是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百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五、对新购进的矿用设备、器材,设备管理员及检验员应仔细解读其说明书,熟知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范围等内容,并对照以上内容进行人库验收。

六、矿用设备在人井使用前,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员对照产品提供的技术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下井使用,并通知有关厂家协商解决,属产品质量问题,坚决退货。

七、对正在使用的矿用设备的维修及更新,位由使用单位首先提出维修更新计划,说明维修更新的必要性及维修更新后要达到的标准,经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后方能进行维修更新。维修更新后的矿用设备也必须经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使用。

八、对矿用设备、器材的调拨,调出单位应同时提供使用说明书(或复印件)、设备使用年限、设备现状、大修更新情况及使用中应注意事项,以便调入单位能正常、正确使用。

九、对矿用设备、器材的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强令报废),说明设备报废的原因,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现场审查,提出批复意见。一经报废的矿用设备就不能再继续投人使用。

主要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2005年第446号)第二十条“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范围

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生产、通风、安全、机电等部门负责人,矿长、副矿长、安全检查工。

二、下班带班的一般规定

1、建立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登记档案,由组织部负责。

2、管理人员下井实行跟班作业制,做到上班在前下班在后。

3、每天中晚班不少于1个副总师以上矿领导和2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下井带班,调度室作好安排,领导外出必须向调度室请假,临时调配,由组织部负责考核。矿长不少于12次;矿工程师不于12次,副矿长级不少15次;安全检查工不少于18次。

4、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必须做好入井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结果报矿部统一备案。

5、每月开展三次以上安全隐患排查,凡井下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列入年终安全目标奖中。

6、严格履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职责,要以“三铁”精神狠反“三违”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下井带班人员职责

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在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探放水、工作面过断层等关键阶段,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确保安全生产。

3、矿长、矿长、安全检查工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矿长、安全检查工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臵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

四、下井带班的管理和考核

1、下井带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2、下井带班的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的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3、加强下井带班考核。要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与经济收入挂钩,严格考核。下井带班实行津贴制,矿长120元,副矿长80,安全检查工50元。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还要给予重奖。每少一天下井带班按对等比例实行减罚,对不够罚的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主要管理人员上岗检查制度

一、主要管理人员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二、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和汇报。

四、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五、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六、主要管理人员上岗对岗位工人进行理论及现场操作方法检查培训,规范操作演示,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交接班制度

一、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班人必须将当班发生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

三、接班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工具、备品、备件等当面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五、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醉洒或精神不正常,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

七、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未按要求交待清楚,有权拒绝接班向领导汇报请示。

主要场所管理制度

一、主要场所要挂“闲人免入”牌,领导或参观检查必须出示证件方可进入,并在本部门管理人员陪同下,按巡回检查图进行检查。

二、配备2—4只灭火器,0.2m3以上的砂箱及铁锹,不少于五个砂袋,绝缘用具齐全。

三、要求有各种仪表和常用工具。

四、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特别是故障记录。

五、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严格检查管理,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监督。

六、要害场所照明度要充足,保持卫生清洁,无杂物、无灰尘、无油垢。

设备包机制度

一、机组式重要设备均实行专业组或专人负责使用维护。

二、各班的维修工必须分工负责,包机、包片或包段,做到责任明确,维护及时。

三、每个包机人必须明确自己所包设备的台帐、名称、性能质量及使用地点,并挂牌留言。

四、包机人要做到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设备卫生清洁。

五、包机人要学习有关技术,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懂原理、性能、结构。

六、做到设备检修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协助本队安排定期检修,提出检修建议。

七、对达到安全完好指标的给予鼓励,对达不到的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调度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以人为本,每天早上六点半,晚上六点在矿部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一、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在每天早上六点、下午六点准时到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讲,不得闲谈、嬉笑讲话。

四、积极发言,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及时汇报。

五、如有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缺席一次罚款20元。以上制度希望各位自觉遵守执行。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职业病(尘肺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粉尘岗位的职工,上岗前、离岗时必须拍摄胸大片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摄片检查。

三、建立接尘职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职工史、接尘史,定期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它诊疗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

四、积极采取防治措施预防尘肺危害,粉尘作业地点必须安装洒水喷雾装臵,采用湿式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五、接尘职工尘肺病检查间隔时间要求:

1、在岗接触粉尘作业职工,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第4—5年拍片检查一次。

2、在岗疑似尘肺患者(O+),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复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一次。

3、已诊断为1期及1期以上的尘肺病患者,每年拍片复查一次。

六、接尘岗位职工上岗前发现以下病症,不得安排从事接尘工种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病或肺外结核病;

2、严重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其它不宜从事接尘作业的疾病。

七、尘肺病定期检查由矿医院具体负责,医院必须按要求对接尘职工进行定期检查,并提供检查有关设施、器材,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对诊断为尘肺病疑似患者O+及以上的,或者在原诊断结果上升级的,必须报矿劳动工资科和地方劳动行政管理及职工病防治部门。诊断为1期及以上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接尘岗位,按规定及时予以治疗、疗养。

八、进行接尘作业健康检查时,职工从事接触粉尘时间由劳动工资科审批。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巷道贯通地点,要在工作计划或作业计划中明确规定。

⒈掘进巷道距贯通巷道20m(煤巷工作面相距3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地测人员填写好巷道贯通通知单分送矿技术负责人、主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机电、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

⒉贯通通知单送达的当日或次日,由施工单位与通风队分别制订巷道贯通专门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分送施工单位、通风、生产、安全、调度、机电部门。其主要内容是防治瓦斯熏人和爆炸、放炮伤人、防治冒顶、透水和调整通风系统以及风量分配等,并视贯通地点的具体条件而有所侧重。

⒊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和系统调整设计,有关部门要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贯彻。

二、巷道贯通距离进入20m 后,各单位要积极作好安全贯通的各项工作。

⒈地测人员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建立明显的标志,写上“由此点起至贯通点相距又X 米”的醒目字样,并悬挂记录牌。

⒉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⒊生产班长或验收员,要在记录牌上填写当日当班的掘进进度后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通风调度站要及时联系或通过瓦检员汇报掌握。

⒋矿调度室通过累计进尺而获得贯通距离为3 一5m 时,要向矿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副矿长汇报,并确定贯通的班次;有必要时,矿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副矿长要布臵生产施工单位打超前钻孔探通对方。

⒌通风班要安装好通风设施,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的前一班要将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向调度室和技术负责人汇报。未装设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设施,不得贯通。

⒍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如瓦斯达到或超过1.0%时,要立即停止贯通。

⒎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要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每次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有详细记录。贯通双方或一方瓦斯达到1.0 %,要禁止放炮。贯通的对方,由施工单位设岗警戒或设坚固栏杆,与贯通点的距离:直巷不小于100m,转弯巷道不小于50m,栏杆处要悬挂写有“内面放炮,禁止入内”醒目字样的警标。

三、巷道贯通全过程,由矿技术负责人或主管副矿长统一组织指挥,并根据贯通的性质和规模,落实贯通的职责。

⒈凡是水平巷道、盘区巷道、阶段(大层)巷道以及可能引起通风网路中各条支路上风量变化有超过±15 %的贯通,由矿技术负责人或主管副矿长组织指挥,通风队和施工单位队长要亲临现场指挥,通风技术人员、测风员和当班班长要按要求完成通风设施的装、拆、开、关及测定调节分配风量任务。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及顶板管理情况,分别由通风、施工单位队长向技术负责人、主管副矿长先行口头汇报,有必要时要进行书面汇报。每次贯通,安全部门要派人在现场监督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⒉凡相近平行巷道的联络巷(眼)、上山组的上山与分层顺槽贯通,对通风网路中各条支路上风量无超过±15 %的变化时,由调度室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并由这

两个队的队长布臵当班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到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通风班长和瓦斯检查员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作业。

⒊属采区内工作面与顺槽,上山和补巷间贯通且对通风系统没有多大影响时,由施工单位和瓦检员分别向矿调度室汇报后,在现场监护贯通,并处理贯通后相应出现的通风、瓦斯、顶板管理问题。.巷道贯通地点有应力叠加显现,必须加强支护,防止垮冒事故尤其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四、凡因巷道贯通而需改变供电系统时,由机电矿长、机电部门或采掘队指派专业人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运输大巷机车运输、行人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为确保大巷机车运输、行人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一、运输大巷使用机车运输兼做行人,其断面的净高、宽度及架线的悬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356、357条之规定。

二、运行的机车和矿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的相关要求。机车的闸、警铃(喇叭)、照明、撒砂装臵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必须禁止运行,严禁“三无”机车上路。

三、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四、严禁人员搭乘电机车头和矿车,严禁利用同一列车同时运送雷管和炸药。

五、列车运行时不得大于5m/s。列车在行人巷道运行或转弯时应提前示警并减速,提醒行人进入躲避硐,严禁开“英雄”车。

六、人员在大巷行走时,要走行人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行走。不要随意横穿机车轨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用架空线。行人在接到机车示警后应主动进入躲避硐或到他处躲避,严禁与机车并行。在横穿弯道、交叉口过桶子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身体和所携带工具不要碰到架空线,有人触电时严禁用手去拉,要用长件木把工具挑开架空线并采取相应措施施救。

斜井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主暗斜井和

暗斜井人车运输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一、作用斜井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斜井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臵上;

2、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臵、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3、斜井人车设臵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能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臵;

4、斜井挡车装臵和防跑车装臵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5、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和腐蚀性物品;

6、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

二、乘坐斜井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听从跟车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防护链挂好;

2、人峰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人车上和两车厢之间搭乘人员;

5、严禁扒车、跳车;

6、严禁超员超坐;

7、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跟车人发出停车信号。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我矿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工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三、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四、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一、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工,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出处理意见。

二、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三、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反风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工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同时还应张贴反风操作示意图。

四、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五、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作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作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六、主扇一但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七、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

八、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九、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十、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m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方向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风量的40%。

十一、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若改变通风机转速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十二、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臵、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的上、中、下旬进行一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二、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工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 进行分析研究, 制定通风管理方案, 科学管理。

三、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四、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五、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

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工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2、改变矿内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即可。

六、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当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七、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若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的有关记录、报告、措施必须保留一年以上。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一、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二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二、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检员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带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4、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5、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6、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三、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1、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2、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4、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凡通风系统主要管理人员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工后,才准离开现场。

10、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检员,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总工程师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11、瓦检员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12、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13、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1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二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5、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

16、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7、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安全检查工、机电矿长、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扇的使用,由所在检查区(段、头)的瓦斯检查员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停、开局扇,不得用竹、木棍等物将局扇开关按钮顶撑。

二、局扇安装前,由施工单位根据采掘方案、一次性贯通工程量、施工程序、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与安装位臵、风量与局扇安装位臵、局扇型号与供电系统图等内容进行局部通风设计并填写局扇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审核与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通风队执行。使用局扇前,要按设计调整通风系统,其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要大于风机吸风量,杜绝循环风。

三、局扇和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距回风眼(巷)不小于10m 的进风巷道中,局扇要稳妥吊挂或垫高高度不小于0.3m,开关要上架。风筒吊挂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其风筒出口到当头的距离:煤巷、半煤岩巷不大于5m ;上山(天眼)不大于1.5m ;岩巷不大于10m。凡存在瓦斯排放巷道距离盲巷口2 米的全风压巷道中的风筒上,必须串接‘丁型风筒。启动局扇时,其局扇和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

超过0.5%。四、一台局扇只准给一个掘进头送风,严禁一机送两头,属于巷道贯通时,被贯通头的局扇安装有客观困难时,其分风后风量均不少于40m3 / min , 且不会引起瓦斯超限,可以向两个头送风,但只能一个头工作,另一个头保持送风,严禁两个头同时作业。

五、严禁使用3 台以上(含3 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当增大局扇功率后,使用一台局扇仍不能满足掘进头风量要求时,可以使用2 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头送风,但2 台局扇必须同时与掘进头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掘进头电源,且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六、局扇使用期间,无论是工作、交接班,或是临时停工时,都不准人为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设臵栏杆、揭示警标、改变“T ”型风筒的开闭位臵。在未恢复通风前,要按规定设点进行瓦斯检查,当瓦斯达到3.0%或C02 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 小时内封闭。

七、恢复局部通风时,按《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执行。

八、要按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加强对局扇、开关及供电系统的检测、维护,不得超期使用、倒装和失爆。

九、使用风动风机与压风送风时,其送风范围内不得安装机电设备,送、停风制度与局扇相同。

十、凡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要记入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在当班发出分析单,并组织在24 小时内进行分析、处理。有计划停电停风时,要下达停电停风通知单,并同时制订停电停风、恢复送电与通风的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十一、局扇的管理规定

1、局扇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

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每班指定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管理人员姓名、周围瓦斯情况。

3、局扇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

4、掘进工作面开工或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实行验收制度,凡发生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5、局部通风机由矿机电部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管,安设高度大于0.3米,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

十二、风筒的管理规定:

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

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

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十三、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

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臵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十四、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

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

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

十五、瓦斯检查的规定:

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

十六、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十七、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矿安监站部门组织追查,对构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者及责任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十八、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CO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照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盲巷管理制度

一、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尽量避免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盲巷的,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事故,采取处理措施。

二、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量,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臵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

1、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等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2、由于临时停电造成的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提前制订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排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

三、采区报废的尾巷,要及时组织回撤,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

四、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对少检查一次封闭附近的瓦斯。

五、盲巷管理要实行登记制度,表格内容包括:封闭时间、长度、巷内支护形式、断电、封闭前瓦斯涌出量等有关内容。盲巷内的支架和其它设备已回撤,且该盲巷永不复用的,可进行注销。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停风、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操作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繁体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安监部门、机电部门、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的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措施中要根据瓦斯涌出量、供风量、计算排放量和排放时间,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排放时,要在全风压混合处设臵声光报警断电仪或甲烷报警仪。

3、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臵、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臵等,并绘制示意图。

4、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臵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臵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而且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

6、明确责任范围,排放瓦斯工作要统一指挥,人员要明确分工。即受影响地点的单位负责撤人站岗工作,通风人员负责排放和控制浓度,机电部门负责停、送电和处理开关内的瓦斯,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救护人员负责值班或延接风筒等。

二、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需采取措施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其浓渡均不超0.5%,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瓦斯排放。

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在恢复通风前,经检查或计算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不大于3%,且排放瓦斯回风路线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地点时,在请求矿调度室后,可以由瓦检员在现场生产单位班队长和安全员的配合下,按本矿制定的常规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将排放情况报局通风处。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经矿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将措施报公司通风工备案,处理情况及时报矿部。

4、巷道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后,报矿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将排放情况及时报矿部通风工。

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其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三、排放瓦斯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

2、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安全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

3、启封密闭的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通风部门负责排放瓦斯的浓度控制。

4、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气设备,排放瓦斯结束后,要把电气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

5、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确无危险后,方可通知矿调度室和生产单位恢复工作。

6、所有措施,须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等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报矿部审批。

7、为了加强排放瓦斯管理,各单位每次排放都要建册登记,以便备查。

8、排放措施要报总矿部备案。

四、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五、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用控制三通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进行排放。

六、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里向外,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进行排放。

六、全风压通风系统积聚瓦斯的排放

(一)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

⒈主扇司机应及时敝开防爆门或边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

⒉立即撤出所辖范围中的人员,切断所辖范围中的电源,对进人所辖范围中的巷道和掘进头设好栏杆及警标,掘进头还要改变“T ”型风筒开闭位臵或拆断风筒;

⒊在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执行; ⒋若因停风时间较长,启动主扇恢复通风有可能使总回风道瓦斯浓度达到0.75%以上时,通风部门则应采取利用主要风门或防爆门短路调节风量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

⒌待正常通风半小时或瓦斯浓度降至正常值后,通风人员方可进入采掘区进行通风瓦斯情况检查;

⒍在通风系统正常、风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再按规定措施和程序恢复局部通风,排放盲巷积聚瓦斯;

⒎经全面检查并认定安全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二)通风网路中某翼某支路通风设施遭受破坏使风流短路,或已形成全风压通风条件但因未及时安装通风设施而造成瓦斯积聚时,要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利用并联风路中风门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三)如遇因煤与瓦斯突出或老塘冒落压出瓦斯而造成风流中瓦斯浓度骤高时,应该采取短路并联风路通风设施逐步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七、盲巷积聚瓦斯排放

⒈凡需启动局扇(包括风动风机、考克)排放瓦斯,一律采用“T ”型风筒实行风流短路限量调节方法排放,以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量混合后的沼气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

⒉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l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函瓦斯检查员启动局扇或打开压风考克恢复通风排放瓦斯。

⒊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风班长或瓦斯检查员与保安工利用“ T ”型风筒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其流经的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设臵栏杆。

⒋当停风区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或启封密闭,由通风队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矿长织通风、安全、救护、机电部门和所在单位人员按其所司之责进行瓦斯安全排放。

⒌凡属临时安装局扇与加接风筒进行盲巷瓦斯排放时,要由外(下或上)向内(上或下)逐节加风筒(最前面的风筒必须使用5m 以下的短风筒)进行限量瓦斯安全排放。

⒍排放串联通风区(段)瓦斯时,应遵守首先沿进风方向开始排放的顺序的原则,只有在前方局扇送风巷道结束瓦斯排放并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进行后方局扇送风巷道的瓦斯排放工作。

⒎ 排放瓦斯时,凡具备条件的地点,要利用瓦斯监测仪进行监控。⒏严禁局扇吸循环风状态下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一风吹”或断续开、停局扇的办法排放瓦斯。

⒐凡属规定编制专门安全措施而进行的瓦斯排放,均要明确撤人和设臵栏杆的

地点以及停电范围。属于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除有排出密闭前和密闭内瓦斯的措施外,还应有打开密闭的安全措施,防止打开密闭过程中出现瓦斯事故。

⒑凡是瓦斯排放工作进行前、后,均要向安全措施终审权限人员汇报与按“一通三防”安全调度日报规定内容进行填报。

矿井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一、主要抽风机房、抽风机及其附属装臵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⒈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 分钟内开动。主通风机必须保证经常运转。严禁来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

⒉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防爆门,每年检查维修一次。

⒊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装臵应灵活可靠。

⒋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且各轴承座要有轴承超温报警声光信号,每月应试验1 次。另外,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⒌主通风机必须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

二、抽风机房必须24 小时有人值班,抽风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熟悉掌握主扇开车和反风操作方法以及停送电要求。每小时应将主扇运转情况(包括负压、电流、电压、功率、轴承温度)记人运行记录簿内,每班要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进行处理。抽风机司机不得脱岗、离岗,交班时必须填写好交接班簿,上下班必须交接清楚,并相互签字。

三、主要通风机、开关柜、分风门、防爆门至少每月由矿机电矿长负责检查1 次,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1 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机叶片角度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四、运行中主扇若需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必须启动备用主扇,确保井下正常排风,机电部门必须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五、抽风机房遇突然停电,二台主扇都不能运转时,抽风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

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矿值班人员及其它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立即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停风区域的所有电源、设臵拦杆、挂好禁牌,撤人、设臵拦杆工作由现场的瓦捡员和安检员担任,停电工作由机电人员担任。对由一台主扇抽风的矿并,抽风司机应及时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扇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的指示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六、每年必须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工作必须事先按要求编制反风演习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反风时由抽风司机单独操作,以检验抽风司机的反风操作能力。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①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工长现场组织排放。②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③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带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④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工组织瓦检员、掘进队长、带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⑤ 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工长、瓦检员、掘进队长、带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科科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

(6)安监站站长: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瓦检员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在队长、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区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

(8)通风队队长: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9)机电队队长:执行调度室机电科科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10)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命令,切实掌握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11)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命令,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

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的安全措施:

1、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命令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立即打开风道侧门,防爆门。

2、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

3、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机电队长协助由通风工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4、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须有专人看管。

5、排放时,由瓦斯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节关闭风门,其次序为:风道侧门→风硐内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决定。

6、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迅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须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

7、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

斯员和各变电所值班电工,采掘电工跟班队长相跟入井,其他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中央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央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值班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30KW变电站向中央变电所送电,其他工人入井,但必须在-280大巷待命,不得进入采区。

8、各采掘跟班队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检查采区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准时,由通风工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变电所可以送电,然后在变电所等待送电。

9、采区变电所送电后,掘进队队长、电工和瓦斯员配合,检查风机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工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风机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回风下山内所有电器设备不得送电。

10、采区变电所送电后,回采队长、电工和瓦斯员相跟,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电工检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上下顺槽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方可由通风工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

三、局扇排放瓦斯措施:

1、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附近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

2、排放瓦斯采用风筒分支法,严格控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

3、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须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

4、当瓦斯逍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掘进队长、电工相跟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情况正常时,由通风工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瓦斯抽放完毕,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

四、排放顺序:

1、排放全风压通风处的瓦斯。

2、排放2801溜子巷。

3、排放2801设备巷、回风巷。

五、送电程序: 1、35KV变电站来电后向副井变电所供电,恢复井上下通讯系统;

2、向风机房送电,准备起动主扇;

3、恢复地面及其它用电点供电;

4、根据井下瓦斯排放情况,逐节恢复井下各用电地点供电。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

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

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

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三、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

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

2、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3、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4、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

四、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

1、装配引药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

2、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接成短路。

五、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六、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1、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处理。

2、放炮后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由放炮员统一回收,锁进炸药箱。

七、放炮后洒水降尘制度

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

八、爆破物品清退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

2、在现场使用时,该班、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

3、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要认真清点,民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

4、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5、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九、电雷管编号制度

1、根据电雷管脚线色别实行编号管理。

2、对编号后的电雷管分开存放。

3、领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领取,依据编号做好记录。

4、在使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顺序进行,以便清退后管理。

十、民爆物品领用制度

1、领用爆炸物品的五大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质和爆炸规程,必须持五大员上岗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采煤队使用民爆物品,领用时必须有采煤队开出的领用单,加盖公章、经理章,队长提供实量。

3、领用单必须有队长和领用人的签字,领用人必须是放炮员,外人不得代替领用。

4、领用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安全员的护送下,安全带入。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循环图表、牌板、记录手册上。

二、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发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二、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四、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五、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

洁,通风良好。

六、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3)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5)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6)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7)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

(1)运送时,到达二采下山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2)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4)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管装在衣袋内。(5)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6)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

(7)运送炸药和雷管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5米。

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井下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

二、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三、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

四、井上下所设臵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负责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五、通风部门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

六、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

七、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八、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九、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根据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县、市局,同时通知救护队,以便及时控制灾情,进行救灾。

十、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十一、井下机电硐室和电溜子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明确防尘机构的设臵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负责,通风工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工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建立防尘洒水系统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2、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电溜子巷每50米设臵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臵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3、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臵喷雾、水幕。

4、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5、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臵,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6、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设臵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2、电溜子顺槽每50米设臵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米设臵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3、采煤工作面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4、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臵,应实现自动控制。

5、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臵,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

6、必须采取净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2道,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

7、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总工程师确定。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9、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注水效果的检验。生产时必须为煤层注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留有充足的注水时间。

四、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两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两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处设臵放炮喷雾装臵,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

2、必须实行湿式钻眼,或采用捕尘器捕尘。

3、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原来无内喷雾的除外)并确保完好有效,实行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掘进机喷雾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且机掘面使用湿式除尘风机。

4、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岩)帮,必须采用放炮喷雾措施,放炮不得少于2道,喷雾装臵安装的地点和喷雾的质量要符合规定,喷雾时能够有效地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岩)时必须洒水灭尘。

5、各装煤点和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臵,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

6、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每日冲刷一次,外围所属巷道要定期冲刷,冲刷的间隔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并要保证巷道内没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五、运输巷道及转载点的防尘措施

1、运输大巷中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后5一10m范围内设臵喷雾设施。

2、装煤仓、转载点设臵喷雾,实现放煤喷雾,并在放煤口下风侧20m范围内设水幕,实现与放卸工序联动。

3、主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决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

4、运输大巷中应安装自控式净化风流的常开水幕。

5、装煤矿车向煤仓卸煤时,应采用自动喷雾装臵。

六、所有装载点,翻笼、电溜子机头都要安设喷雾装臵,控制煤尘飞扬。

七、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喷浆。

八、所有接尘人员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接尘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矿必须按照矿井综合防尘规范的要求建立测尘制度,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测尘工具,定期测量粉尘浓度。粉尘测定的内容和测定时间要符合《规程》的规定,测定结果要按时报矿总工程师和局通风处。

十、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技术资料档案。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资料要齐全,记录要准确。

十一、通风区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范围的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一、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

二、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

三、矿井每年八月份对主立井、斜风井、-220西回风暗斜井、-280运输大巷、-220东下山、2801工作面、溜子道进行一次刷白,要求各队队长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否则追究责任。

四、通风队防尘组每两天负责对所辖-220西回风暗斜井、-280运输大巷、-220东下山、冲洗一次,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

五、电溜子工对工作面、溜子道冲洗,每四天循环冲洗一次,要求巷道保持湿润,无积水,无煤尘堆积。

六、掘进队距工作面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20米至巷道口每周冲扫一次。

七、采煤队上下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每班冲扫一次,5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洗清扫各一次。

八、各硐室由机电队每班清扫一次,每半年刷白一次。

九、斜风井、-280水平大巷由运输队每两天循环冲洗一次,不得有积尘,保持巷道湿润。

十、各队月底前必须将防尘报表报通风工,以备后查。

十一、由通风工、安监站现场检查和查记录,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严格处理。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一、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

二、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

三、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工、调度室相跟验收。

四、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

五、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帐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

六、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一、每月由通风工、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

二、通风工、安监站每周以牌板的形式宣传教育防尘内容一次。

三、每天班前会,由队长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一次。

四、每月必须于25日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必须部署安排防尘任务和总结上月的宣传教育情况。

五、对新工人必须具备防尘知识方可下井作业。

六、此项制度各队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

煤体注水管理制度

一、煤体注水钻孔要由专人设计,综采工作面没有煤体注水的严禁开采,并由通风工组织验收。

二、工作面短孔注水,钻孔和注水深度必须超过1天的割煤进度,严禁割干煤。

三、工作面短孔注水钻孔布臵在煤层的中部,机头机尾10米不施工钻孔,剩下的每3米打一个钻孔,注水量达到煤壁挂汗、邻孔出水时方可停止注水。

四、工作面顺槽深孔静压注水,在供水管路上接好控制阀门、流量表、压力表、打开阀门开始注水,并记录好流量、压力读数,注水量达到煤壁挂汗,邻孔出水时方可停止注水。

五、动压注水,先将手动阀定在卸载位臵,待泵升压后再关闭手动卸载阀,同时打开高压阀门向注水枪送水,注水时禁止割煤和行车。

六、在地面将所有的打钻和注水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输入井,不经检查的电气设备不得入井。

七、要时刻检查作业地点顶帮是否完好,支架是否完好,支护是否可靠,不安全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

八、在工作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瓦斯涌出异常情况,必须将人撤到安全地带,汇报请示调度值班员。

九、要设臵钻孔和注水记录和台帐,在井下将钻孔进尺、注水量作业状况认真记录,上井后填好台帐。

十、注水泵出现无压力或压力很小而提不起压力时要停止注水,进行检修和换泵。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工,办公室主任:龙军文,电话:8003。

二、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

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臵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四、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工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五、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六、安全检查工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七、通风工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科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八、采煤工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绞车以及溜子机头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工作面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工作面”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机头、机身。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臵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工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臵,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九、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臵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十、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3、巷道中的风流、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臵合理。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

十一、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臵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7.百善矿生产格局调整的效果及体会 篇七

百善矿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t/a, 后经两期技术改造, 矿井产量逐年上升, 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t/a。近几年来该矿生产格局多是一综两炮, 2007年集团公司实行“三减”工作, 为达到分流减员、合理集中生产, 提高采煤单产和工效, 提升矿井经济效益的目的, 按集团公司安排, 2007年该矿生产格局调整为:一综采、一炮采、一准备的生产格局, 比2006年减少了一个炮采区, 即减少一炮采工作面6537及其采区系统。

1 调整前生产格局的特点

生产格局调整前, 该矿生产格局为一综两炮采, 六支掘进队伍, 全年计划产量150万t, 其中计划回采产量144万t, 掘进煤6万t, 综采一区人数166人, 计划月产量8.5万t, 采煤一区215人, 计划月产量2.5万t, 采煤二区137人, 计划月产量1.5万t。

优点:生产接替正常, 能保持均衡生产, 矿井保持稳产高产。

缺点: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综采及炮采效能。不利提高采煤工效和工作面单产。

2 调整后生产格局的特点

生产格局调整后, 该矿生产格局为一综一炮, 六支掘进队伍, 全年计划产量145万t, 其中计划回采产量139万t, 掘进煤6万t, 综采一区156人, 计划月产量9.0万t, 采煤一区人数243人, 计划月产量3.2万t。

优点: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综采及炮采效能, 有利于提高采煤工效;减少了一炮采面及系统, 生产准备工作较简单, 同时减少了该系统的服务人员。

缺点:为完成矿井全年产量, 综采工作面不得不加大推进度, 综采接替显得较为紧张, 产量的均衡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3 生产格局调整效果分析

该矿生产格局2007年4月份开始调整为一综一炮, 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 全年产量为150万t。同2006年相比, 具体效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量。2007年一综一炮生产格局1~12月份产量150万t, 2006年一综两炮生产格局1~12月份实际产量为150万t。1~12月份2007年产量比2006年产量基本持平。

(2) 效率。2007年4月份该矿生产格局开始改变为一综一炮, 全矿原煤生产人数为2 295人, 其中回采单位人员425人, 全员工效2.788 t/工, 回采工效14.072 t/工。2006年全矿原煤生产人数2 514人, 其中回采单位人员529人, 全员工效2.433 t/工, 回采工效11.216 t/工。与2006年相比较全员工效增加0.355 t/工, 回采工效增加2.856 t/工。

(3) 减系统及减员。该矿生产格局调整为一综一炮的生产格局, 比2006年减少了6537炮采面及其采区系统。保运区减少了维持该系统正常运转的60人, 减少了一采煤区队137人, 安监员减少4人, 放炮员减少4人, 合计减少人员205人。

(4) 安全生产情况。生产格局调整后, 该矿减少了一炮采工作面及其采区系统, 减少了一隐患事故点, 更有利于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顶板事故、机电事故、斜巷运输事故同比2006年都得到明显的降低, 2006年4~12月份采煤方面共发生重伤事故1起。2007年4~12月份采煤方面没有发生事故。

(5) 直接经济效益。 (1) 减少炮采面支护材料投入及消耗。6537工作面初期面长150~200 m, 平均面长180 m, 工作面采用单体、铰接顶梁支护顶板, 三、四峒管理方式, 棚距0.5 m, 两巷超前支护20 m, 工作面初期需投入单体2 067根, 需铰接顶梁1 600根, 单体租赁费用45元/根·月, 生产格局未调整前, 6537工作面计划4月初开始回采, 4~12月份共9个月时间。单体租赁费83.7万元;单体维修费6.2万元 (维修率按50%计算) ;铰接顶梁损坏费用21.6万元 (铰接顶梁单价300元/根, 铰接顶梁损坏率为5%) 。支护材料共计节省费用111.5万元。 (2) 节省运输设备投入及租赁费。生产格局未调整前6537工作面2007年计划回采9个月, 6537工作面内设备:需投入SGW40T型链板机6台, 2部80P皮带机, 皮带机总长1 000 m, 系统内运输设备:东六五系统150P和1部DTL800皮带, 1部SGW40T型链板机, 654系统2部80P皮带, 1台链板机, 系统皮带总长2 000 m, 其中链板机月租赁费为5 500元/月, 80P皮带租赁费13 000/月, 150P皮带皮带租赁费22 500元/月, DTL800皮带为30 000元/月, 总租赁费为148.5万元。炮采工作面月推进50 m, 9个月回采期间共剪切破坏皮带450 m, 800皮带单价174元/m, 破坏皮带费用7.8万元。共计节省156.3万元。 (3) 减员增效。生产格局调整为一综一炮的生产格局, 减少了一炮采工作面及其采区系统, 共计减少人员205人, 其中一线人员137人, 二线人员68人。这些人员通过调离 (外矿) 或换岗的方式, 达到减员增效的效果。按一线人均年工资3.5万元计算, 二线人均年工资2.5万元计算, 减员节省工资487.1万元。 (4) 节能降耗。若6537工作面正常回采, 该系统正常运转时, 机电设备功率:7台SGW-620/40T功率385 k W, 东六五二台150皮带功率为300 k W, 4部SSJ-80P功率为220 k W, 65眼下口喂煤机K3功率为78.5k W, 总计运输设备功率为912.5 k W, 炮采工作面三八制作业, 两采一准, 平均一天运输设备开启8.5 h, 一度电按0.5元计算, 9个月共节省电费104.7万元, 乳化液泵站MRD125/31.5A型, 功率75 k W, 平均每天开启20 h, 节省电费20.3万元, 合计节省电费125万元。 (5) 增加巷道维修费用。该矿生产格局调整以来, 备用工作面6537停放时间4~12月份, 共计9个月时间, 6537工作面巷道总长约3 000 m, 修护区自2007年3月底接收以来, 成立了专人维修组 (共计7人) , 对系统巷道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维修情况如下:按每天出工5人, 合计出工数为1 350工, 按人均年工资2.5万元计算, 维修工资为12.8万元。每月维修工程量60 m, 共计维修工程量540 m。消耗材料为:半圆木70根, 板皮1 500根, 笆片18 000片, 塘材15 000根, 木楔4 500个, 共计消耗材料费用为5.2万元。合计增加巷道维修费用18万元。2007年4~12月生产格局调整期间, 直接经济效益总计861.9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 该矿的生产格局调整在经济效益方面:减少一采煤及其采区系统节省各类费用近861.9万元。

4 几点体会

(1) 一综一炮的生产格局回采工效得到明显的提高。

(2) 生产格局的调整, 有利于我矿安全生产, 减少了安全隐患。

(3) 加强调度及机电维修, 减少系统对工作面的影响, 减少地质构造对工作面的影响, 有利于提高单产。

(4) 一综一炮的生产格局, 综采工作面接替较紧张, 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 提高单进是确保正常接替的关键。

8.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八

制定和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和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直至岗位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以便各负其责,从而保证在搞好生产的同时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一致性。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在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必须体现安全与全生产的统一性,彻底解决安全与生产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就是人人管生产、人人管安全。

企业制定岗位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列为重要内容,明确每一个职工要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同时要保证生产安全。由于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从而避免了安全工作无人管、出了事故相互推诿等现状,调动和激发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具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级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这种要求的具体化,是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贯彻实施的保证。没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必然在一些地方出现安全“死角”和漏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

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管理上得到加强,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后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切实有效的,但其原则应是“奖惩分明”。要做到奖惩分明,就不能没有依据。经过充分酝酿制定的安全和产责任制人公正的,也是大家尽职尽责能够办到的,是各个岗位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的标准。是非分明,赏罚分明,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安全无事故。这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职工最大的福利。

三、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重视激励作有用、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新生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推行科学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人是最根本的,需要重视人、激励人,就要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民主化。虽然一般的管理侧重点不同,但在管理中必须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一项决策做出之前,应把方案拿出来,由企业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一线施工人员逐层进行讨论,做出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跨级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正确和实施的顺利。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要求管理者深入理解职工的内在需求,并予以满足,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文化现代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厣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用,但不免单一,且容易使人感觉安全生产很“冷”,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在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数额必须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

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精神力量起着极大的作用,其中,人的感情因素深深化地渗透到行为中,影响着行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内部,每一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安全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军很注重,常常采取“感情投资”的方法,解决职工的住房、子女入托以及汽车问题。我们也可以在节日和员工的生日时致以祝贺,亲自送礼品等,要“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心,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企业搞安全管理,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必须从根本出发,根据单位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管理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凝聚力,使其劲往一处使,在和睦的氛围中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现代安全管理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应当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安全宣传教育,使组织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四、企业安技干部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者、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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