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精选11篇)
1.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一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及绩效评估情况反馈整改方案》的情况报告
市委宣传部: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及绩效评估情况反馈整改方案>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对照省委指出的4个方面6个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研究相应的整改措施,制定并下发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领问题,在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功夫
《通知》下发后,局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4个方面6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对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实在,体现担当精神,做到了正视问题不怕丑、触及灵魂不怕疼。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制度常态化坚持。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喻伟民指示严格按要求将通知精神分解到分管领导及科室,按时落实完成。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全面整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举措,逐条“销号”,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并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根治我局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压力传导,确保整改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我局整改工作实行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办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制定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我局结合**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和研究,将整改任务细化量化,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主持编制整改方案,形成《**局关于对照〈巡视组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材料》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跟”的要求,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支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眼,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二、紧盯问题,在加强整改落实上下功夫
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根据整改落实工作需要,我们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倒排时间进度抓落实,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同时,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求责任单位提供台帐依据,确保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
(一)意识形态工作看齐意识有待加强方面存在问题:
1.在落实中央、省、*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方面担当不够。
2.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不足,缺乏深层次的研判。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本部门、本系统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而舆论宣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及意业知识一整建分享识形态主管部门汇报1次工作,每年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够方而
(二)意识形态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不存在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具体行动不足,只满足于开会和发文件,工作不具体、不接地气,深入实际不够。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觉组会、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缺失。
3.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有差距,工作责任制虽然已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但占比不高,监督检查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形成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制度。即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
责任制考核体系、日常工作巡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同时做到“三报告”,即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对新媒体作用发挥认识不足,政治欹锐性不强方面存在问题:
1.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能力不强,运用新媒体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法不多。
2.对包括自媒体在内的新媒体管控力度不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对于网络、社会舆论的不当言论回应和引导上不够坚决。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互联网+**”工作开展,每年认真组织**水**专线培训,着力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新媒体的能力素质培训,做到会用新媒体、善用新媒体,提高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运行管理,做好****。建立好网络宣传队伍,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网络宣传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基础上,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常态化,及时回应网民关切,线上线下互动,不断提升网络舆论论引导能力。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平台和各级网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善用网、善管网,发挥网络正能量。三是结合新形势下人们工作生活的变化特征,围绕新媒体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要求,打造新形势下新媒体党建工作乃至党的工作新架构。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各级党委政府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创建机关党建及业务工作新平台,做到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传谣,以积极、正面的姿态去适应时代及技术的发展变化。
(四)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不够到位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材料准备不充分,工作的深入、细致程度不够,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决策应对、责任制考核、会议记录等方而的痕迹管理有缺失,缺少相应的流程、记录、台账等。
部分工作敷衍应付。部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相关内容抄袭、雷同整改措施:坚持把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巡查、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意识形态的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把分析研判、自检自查、理论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做到平时,不搞敷衍、不搞突击补资料,做到基础工作做得实管理工作规范化,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痕迹管理,遵循“一事一档”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专人认真填写,及时形成相应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的连续、完整与准确性,做到一日了然。
三、积极探索,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已经确定的整改方案,坚持日标不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树立“整改工作水远在路上”的意识,常抓不懈,巩固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营造良好氛围。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步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在理论学习中注重实效,舆情引导讲究方法,文化活动形成品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形式,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阵地。(二)继续抓妤整改,确保措施落实。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局党组将认真反思总结提炼,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及时分析成因,健全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坚持抓住源头,坚持抓早抓小,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考评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二
一、基本情况
(一)检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设逐步走向完备
建立和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是检委会建设规范化的前提。2003年市院结合高检院,自治区院议事规则等制度和自身工作实际,在市院原有检委会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修订和完善,重新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实行检委会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制度,制作印发检委会会议纪要制度、检委会会议决定督办制度等。在9个基层院中,共有7个院制定了本院的检委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较为突出的如新城区检察院细化制订了《案件督查办公室工作规则》、《差错案件评定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二)机构、人员设置基本到位
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委会人员构成基本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中规定的职数要求。9个基层院中有6个院设立了检委会专门办事机构,除新城区检察院名称为案件督查办公室外,其他院的称呼均为检委会办公室。这些检委会专门办事机构都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并配有兼职秘书一人,承担检委会日常工作。在9个基层院中,市区4院配备了专职委员。5个旗县院由于人员编制较少,还没有专职委员。
两级院共有检委会委员90人,年龄在50岁以上的26人,占28.9%;40岁以上不满50岁的47人,占52.2%;39岁以下的17人,占18.9%。男委员74人,占82.2%;女委员16人,占17.8%。从职务上看,检察长和副检察长40人,占44.4%;反贪局长8人,占8.9%;纪检组长4人,政工科长1人二者合计占5.6%;公诉处(科)长7人,渎检科长3人,侦监处(科)长6人,控申科长2人,四者合计占21%;研究室主任4人,占5%;专职委员9人,占10%;无行政级别的检察员3人,占3%。从文化程度上看,现有委员中,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46人,大专学历35人,法律专业证书4人;另外属于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7人,占委员总数的8%。
在9名专职委员中,50岁以上的6人,40岁以上不满50岁的3人。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8人,全部为非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学专业。从职级上看,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7人。
(三)会前审查、会务安排、编写纪要和决议督办工作基本到位
全市两级院凡设立了检委会办事机构的,对承办部门提请上会的案件和事项,都能依照检委会议事范围、议事标准进行筛选过滤和程序性审查,凡内容不全或不属于检委会议事范围的案件和事项,必须报请检察长决定,退回议案,交承办部门予以修改、补充或自行处理。凡是符合检委会议事范围的案件和事项报检察长批准,及时安排会议召开的时间,向各位委员发送讨论议案的相关材料,为检委会委员事前熟悉和了解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有利于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两级院对检委会研究决定的案件和事项,都要由检委会秘书编写会议纪要或起草会议决定,并印发各检委会委员和承办部门,以便遵照执行,并通过督办表的形式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其他
目前两级院检委会都是临时召开,由于案件多,办案时限紧,例会制度很难实行。在研究案件时,遇到检察长不同意多数委员意见时,或者不作决定下次再议,或者请示上级检察院,没有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先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检委会人员结构尚不合理
在检委会人员组成方面,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检委会委员的选任,除正、副检察长外,从有利于议事出发,要体现检委会组成人员业务水平的全面性,“有关负责人”应当从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中确定,研究室主任应当是检委会委员,使检委会形成知识结构全面、决策能力强的整体。而我市两级检察院检委会人员组成尚未完全达到上述要求,基本按照其在院里以及部门担任的领导职务配备,“通才”较多而专家较少。有3个基层院的公诉科长不是检委会委员,4个基层院的侦监科长不是检委会委员,两级院10名研究室主任中只有4名是检委会委员。还有4个院因本人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宜再担任检委会委员,但是又没有及时增补新委员,出现了检委会人数为偶数的情况。检委会委员必备的业务素质错位为“政治待遇”,缺乏任期换届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委员自身没有压力、业务素质要求不高、易上难下,造成客观上的终身制,成分老化,思想僵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委会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表现为议事时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二)检委会的议事决策功能发挥不到位
一是讨论具体案件多,重大业务事项少。据统计,检委会研究案件比例占到98%左右,而研究其他事项仅占2%。二是重视个案研究,忽视案件整体质量的宏观业务指导。即就个案讨论研究个案,缺乏对某类案件的宏观认识,缺乏对检察业务的经验以及存在问题的查找和思考,鲜有对检察业务实践的宏观指导。三是只重视单一承办部门的意见和信息,忽视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信息。检委会研究案件时,仅吸纳案件当前所处环节的承办人参会,以往其他环节承办人列席检委会的情况较少。存在承办人为支持自己的观点,片面汇报相关证据的情况,这样,不仅缺少相关监督制约环节,而且不利于检委会委员客观全面地了解案件证据情况及各方面意见,势必影响检委会议事水平和议事质量。
(三)检委会工作程序不规范
1.检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出席人员名单没有详细写明出席委员,请假委员、承办人员、列席人员,对出席人员仅写姓不写名。个别基层院检委会记录字迹潦草,记载内容过于简单。
2.检委会档案资料不全。个别基层检察院除检委会记录外,提请检委会研究事项审批表、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报告、检委会决定督办表、检委会会议纪要等其他资料不完整,资料归档工作不规范。
3.检委会会议纪要制作不规范。检委会会议纪要应当是一案一纪
要。检查中发现一份检委会会议纪要记录多个案件的情况,纪要发送到相关部门后,将无关案件的研究内容和信息存人卷内,不符合检委会记录内容严格保密的工作要求。
三、当前改进措施和今后改革方向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提高检委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必须加强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检委会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应有计划地安排检委会委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法律政策,以前瞻的理论为指导,研究检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有选择地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使检委会委员有了解和学习相关专业问题的条件,还应特别加强对专职委员的培训,以提高检委会的整体决策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检委会人员构成,提高检委会成员的素质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业务决策和指导的重要机构,应当通过其议事水平和决策的正确性表现出它在业务上的最高权威,这就要求检委会委员是检察业务的专家。因此在检委会人员选任方面,应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按行政职务确定检委会委员的不科学做法,除本院业务领导、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外,可以将某些具有丰富办案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的普通检察官吸纳到检委会中。
应适当扩大检委会委员的名额。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实际工作需要,我们认为在考虑辖区人口密度和单位干警人数的基础上,市院检委会人员名额以13人为宜,市辖区级院以7-9人为宜,县级院以5-7人为宜。
(三)在议事范围上,要限制案件讨论范围,增加业务指导分量
1.对检委会议事范围建议作适当限制。要尊重司法规律,同时顺应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的实行,对案件事实问题一般不作讨论,而由承办的检察官以及分管领导通过直接审查证据材料建立内心确信来把握案件事实,避免相关人员通过“上检委会”推卸办案责任。
2.要适当限制案件办理前期对案件的研究处理。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案件在侦查或逮捕不能提请检委会研究,但是,如果在侦查或逮捕时,检委会经常对案件性质、适用法律等提前讨论并作出决定,容易导致“先入为主”及“提前定案”,使检察机关侦、捕、诉分开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难以发挥效用。一旦起诉时根据新的情况改变了原来研究的结论,又容易产生检委会决议的不严肃问题,从而给检委会权威带来负面影响。
应定期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检委会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检察工作。同时,检察机关每年工作报告也要在检委会上研究,所以应适当扩大列席会议人员,以便调动干警关心整体检察工作的积极性,集思广益。
(四)在议事程序上,应当使检委会讨论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
应健全检委会成员的回避制度。检委会成员本来属于法律规定的回避对象,但因检委会制度运作本身的特点,当事人难以行使对检委会委员的申请回避权利,从而使检委会成员的回避基本上依赖于自行回避。“任何人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制度不健全,势必由程序不公正导致实体不公正。因为有的检委会成员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容易导致某种偏向;原来处理该案的检委会委员,也容易为维护自己的威信而坚持原处理决定。健全回避制度,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必须回避的范围。每次研究案件时,首先由检委会秘书提出回避要求,给予有关人员一个申请自行回避的机会;同时可以探索告知当事人对检委会成员申请回避权并使其能够有效行使此种权利的方式。
应加强检委会讨论案件和其他业务问题的准备工作,注意发挥研究室和检委会办公室办事机构的作用。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除业务部门的意见外,研究室或检委会工作机构应对提交的案件进行预研,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这两种意见同时提供给检委会,供检委会成员参考。
应当建立和坚持例会制度。例会制度是自治区院考核的指标之一,是使检委会工作规范有序和制度化的要求,对于检委会的有效运作和促使办案部门提高办案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为灵活起见,可以规定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或延期召开。
(五)在议事方式上,应考虑检委会工作的外部监督问题
目前检委会实行的是相对封闭的议事方式,多数检察干警对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不知情,检察机关内部对检委会工作难以实施有效监督,而且外部监督也不充分。在调研中,有的同志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一是对基层院请示的案件,可安排该院分管检察长和办案人员列席旁听上级院检委会,既可起到监督作用,又可提供具体信息协助决策,有利于检委会委员“兼听则明”。二是对一些疑难案件,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要求助检员以上干警列席旁听,这样能够对干警起到以会代训的业务培训作用。三是对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院交办或需上级机关帮助协调的案件,邀请党委、人大和上级机关领导列席检委会,有利于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对提请上级检察院复议、复核的案件,邀请有关政法机关的领导和相关同志列席检委会,既有利于相互制约,又便于沟通情况,达成共识。
(六)在责任落实问题上,要强化责任机制
权力与责任应当是并存的,要避免出现“人人负责却无人负责”的情况,必须强化检委会研究重大案件的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应明确承办人、部门领导、分管检察长、检察长这一基本责任链,在集体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个人负责制,出现问题后,首先循这一责任链追寻各自的责任。
其次,对每位委员发表的意见都逐一详细记录在案,如非因客观性原因导致检委会决策错误,既要追究集体责任,又要追究影响正确决策的委员的个人责任。
最后,必须规定检委会委员的任免期限,废除终身制。检委会委员可与检察长的任期相同,同年考核,同年换届。检委会委员应向全院干警述职,实行优胜劣汰。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落选,使其有竞争、有压力,以增强检委会委员的责任感,也有利于责任机制的贯彻。
3.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三
一、基本情况
××位于滇东,地处滇桂黔三省区五地州结合部,境域纵距约90千米,横距56千米,国土面积2783平方千米,总耕地面积6.5万公顷,林地16万公顷。最高海拔2409米,最低海拔737米。年平均气温14.3℃,年平均降水量1219.7毫米,年平均日照1626.4小时,年无霜期244~344天。辖8个乡镇109个村社。共10.37万户39.4万人(农业人口32万,占90%;少数民族人口6.75万人,占17%)。粮食年产1.5亿公斤。
二、抽样调查的乡镇及户数情况
为全面提高粮食储藏安全知识,减少粮食损耗,查找粮食储藏中施用农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粮食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于2009年10月至12月进行调查。分别对高良、五龙、龙庆、竹基、丹凤、葵山、彩云等7个乡镇13个村民委员会,24个村民小组,62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落实。共出动车辆18车次,人员90余人次。共计调查家庭人口286人,土地面积701.4亩,年产粮食254100公斤,平均亩产粮食362公斤,人均产粮888公斤。其中自用粮食(口粮、养殖用粮)137000公斤,占53.9%,卖出粮食117100公斤,占46.1%,大部分是本地销售。
三、粮食储藏方法
1.存放的方法:在调查中有70%的农户储粮都是采用袋装,少部分为铁皮仓、木桶、木柜或零散堆放。
2.杀虫方法和用药情况:农户收起后的粮食有33户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占总调查户数的53.2%;有19户在粮食生虫时用纱布或棉布包扎“磷化铝”埋入粮袋(仓、桶柜)中杀虫的,占30.6%;粮食数量少,储藏条件好当年用完不留余粮的,不施任何农药的仅有10户,占16.1%。
四、农民储粮存在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储粮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没有适用的设施。目前,农户储粮既无适合的农家仓房,又无适用的储粮器具,少部分农户将粮食堆放在没有防潮的地板上,由于达不到防潮要求、又缺乏储粮技术,虫蛀、霉变屡见不鲜;大部分农户将粮食堆码在厨屋或住室边角部位,由于达不到有效防护,雀食、鼠盗极为普遍;还有少数农户由于居住面积较小,将粮食堆放在简易棚中,更免不了家禽家畜的随意糟蹋,在家庭储粮施药治虫过程中,因密封不善会造成的毒气外泄,直接危害着农户的居住安全。
2.粮食损耗量较大。由于近年来,农村强劳动力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农户家中缺乏劳动力,所储的粮食没有能力管理和晾晒,除正常的虫蛀、鼠盗之外,还有部分粮食因入储时没时间整晒水分较高或在储存期间返潮、结露等原因造成霉烂变质,调查结果表明,损失损耗粮食为2万余公斤,损失率8%—12%左右。按照农户留下的自用粮食比例计算,全县每年将损失粮食达1000万公斤左右。
3.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杀虫。大部分农户将粮食与人居共处,粮食储藏中存在随意性或不科学性地使用高残留农药杀虫、灭虫。调查结果表明: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33户,占调查户数的53.2%;使用“磷化铝”杀虫的19户,占调查户数的30.6%。
这样以来,粮食中会有很高的农药残留。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的粮食或粮食转化的其他食物(如:酿出的酒、大米、面粉等)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或群体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也会导致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目前储粮杀虫剂中最有效、最方便、最实用的也就是“磷化铝”药剂。“磷化铝”药剂杀虫主要是靠“磷化铝”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反映后产生的磷化氢剧毒气体杀虫,在施药过程中一定要使粮食装具充分密闭、远离人、畜住地,如果粮人共处一室会带来直接的生命危险。
4.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四
***人民检察院: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建字(2010)9号检察建议书的建议,我公司对检察建议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从中看出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现对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析了问题,查找了根源
在****公司刚刚成立,各项工程建设期间,我公司从管理上,安全防范上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各层人员治安防范意识也比较淡薄,造成了这次机电科库房被盗一案。治安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保卫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基本没有参加过保卫专业知识培训,造成整体队伍素质较差,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2、各个要害部位、交通要道无电视监控,依靠人防无法做到全方位防控;全矿的路灯损坏较多,无法照明,矿区内到处存在暗角;
3、矿区治安环境比较复杂,多条路可以随意进出矿,保卫防范战线长,即使加大巡逻的密度,也难以全部辐射,要实现封闭式管理的难度较大;
4、要害部位脱岗个别存在,个别单位有不愿意接受保
卫科监督、检查,有抵触情绪。(如:夜间护矿队员查岗叫门不开,敲门不理等);
5、发生“5.25”机电科机电库电缆线被盗一案,主要原因一是机电科接到保卫科下发的隐患通知书,限期未能及时整改;二是机电科机电库当班值班人员脱离岗位;三是保卫科巡逻护矿队员巡逻不到位,造成了此案的发生。
二、进行了法制教育,增强了责任、安全防范意识
1、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治安防范意识;由我公司安通科牵头,在早上大班前会对管理岗进行每天一题学习,有效的提高了管理岗责任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
2、利用劳资培训科对在岗、拟定上岗人员的学习培训,针对性的学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保卫科在每周1、周4组织全体护矿队员进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采取了措施,进行了整改
1、加强要害部位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并对现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共登记备案62人;
2、全矿路灯照明设施共有79盏,其中22盏不能使用,机电科以对损坏不能使用的路灯进行修缮,并在机电设备库
大院增加了照明射灯2盏,供应库增加射灯1盏,木料库增加射灯1盏;有效的减低了夜间照明暗角;
3、增加了每天对要害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强了检查力度,特制定了《要害部位检查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在7月份、8月份对要害部位值班脱岗、睡岗、无人值班共3个单位进行了考核,对当班值班人员进行了考核,并联责单位负责人;
4、加强保卫巡逻的密度,制作《要害部位查岗记录》《巡逻记录》《保卫人员值班、巡逻信息表》等台帐,按照科内分工,每天由当班班长报科领导;
5、办公楼后窗,属于治安防范的盲区,对后勤服务区建议安装安全防护网,现已经落实到位,共安装防盗窗18个。
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想到前、做到前、整改到位,将各种治安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责任,及时报告
针对此次发生的案件,相关单位责任人在我公司大会上做出了书面检查,同时,公司党政领导要求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文明履行职责,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追查侦破刑事案件,并提出查处治安案件的处理意
见,及时上报。对违反矿规、矿纪者,要按规定予以处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监督各单位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物、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加大自我治安防范检查力度,强化职工法制教育,完善材料管理及值班制度,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保卫部门要加强日常的治安信息的收集,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矿区巡逻的密度及要害部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做到防范措施能落实,监督管理能到位,有效的消除各种治安隐患。
感谢****人民检察院监督指导我公司工作。
*******************公司
5.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五
http://weinan.hsw.cn/ 13-03-05 12:27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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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渭南讯(通讯员 李王宁)自2013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将全面实施,公诉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工作之一,如何应对、贯彻和落实这一新法规定,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俗话说:“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建设是事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对华阴检察院公诉人队伍情况的汇总,归纳出我院公诉人队伍的特点,引申出我院公诉人队伍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保障华阴检察院公诉事业健康发展。
华阴检察院公诉队伍的基本情况
2010年,华阴检察院公诉科共有干警3人,均为女性,均为本科学历,其中40-50岁1人,30-40岁1人,30岁以下1人,检察官2人,助理检察员1人,主诉检察官1人,副科级1人,科员2人,通过司法考试1人,公诉科长担任检委会委员;2011年,我院公诉科共有干警4人,其中3名女性,1名男性,其中40-50岁1人,30-40岁1人,30岁以下2人,其中本科学历2人,1人进修研究生学历,1人为硕士毕业生,检察官2人,助理检察员2人,主诉检察官1人,副科级1人,科员3人,通过司法考试2人,公诉科长担任检委会委员;2012年,我院公诉科共有干警4人,其中3名女性,1名男性,其中40-50岁1人,30-40岁1人,30岁以下2人,其中本科学历2人,研究生学历2人,其中检察官1人,助理检察员2人,主诉检察官1人,副科级1人,科员3人,通过司法考试2人,公诉科长担任检委会委员。
华阴检察院公诉队伍呈现的特点
人员年龄跨度大。2010年、2011年,公诉科60年代1人,70年代1人,80年代1人或2人,干警的年龄相差近十岁左右,几乎近一个时代。2012年,公诉科60年代1人,80年代3人,年龄跨度近二个时代。公诉队伍断档问题突出。
女公诉干警人数居高。2010年,公诉科女干警3人;2011年公诉科女干警3人,男干警1人;2012年,公诉科女干警3人,男干警1人。女干警占公诉队伍的比例居高不下,体现公诉业务对女干警的内在需求。
队伍整体素质较高。2010年,2名检察官,1名助理检察员;2011年,2名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员;2013年,1名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员,1名书记员。具有检察业务资格比例驱高,且1人具有主诉检察官资格。并且,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11年、2012年研究生学历2人。均体现出我院公诉队伍的整体素质较高。
公诉队伍相对稳定。虽然有人员调动影响,但整体而言,我院公诉部门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的人员配备,对于那些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有事业心和上进心的骨干力量,并未轻易调动,确保了队伍的整体稳定。
华阴检察院公诉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员相对不足。我院公诉部门面临着案件多人员少、新手多骨干少的状况。近三年来,我院公诉科受理案件在110-130件,然实际办案人数一直只有3人,由于案件多人员少,平均每名办案干警都必须同时办理多件案件,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干警的身心健康,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影响案件质量。
职级待遇落实滞后。我院公诉干警3-4名中,其中副科级检察员1名,其余均为科员。对公诉干警在解决职级的进度上,落后于其他部门的同志,没能更好的调动公诉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院主诉检察官年办理案件均达到科室办案数量的近一半,然并未对其落实出庭补贴,办案和不办案实际区别不大。
专业化、综合性公诉人才缺乏。公诉工作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要求公诉人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掌握自然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然我院公诉干警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虽然我院干警大都具有本科学历,且大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大都只是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经常用到的刑事法律、民事法律比较熟悉,对经济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信息化等领域比较陌生,办案实践中缺乏综合运用多学科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同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还有距离。
出庭支持公诉水平良莠不齐。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指控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必然要求,一个优秀的公诉人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应当具有良好的出庭抗辩和应变能力。自2010年以来,我院将新招录人员充配到公诉一线,虽然增强了公诉队伍的力量,提升了整体素质,然由于年轻干警工作时间短,缺少实战经验,出庭公诉时少了与辩护人的激烈对抗,应对答辩水平还有待提高。
加强华阴检察院公诉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规范人员配置。伴随新刑诉法实施后,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面出庭,公诉部门人手不足的问题更显突出。上级院应监督基层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调配工作人员数量,按照“公诉部门的人数应当是全院人数的15%以上”这个标准为公诉部门调配、充实人员,确保公诉部门办案所需的基本人员数量。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1)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优秀公诉人评选、理论研讨、公诉论坛、庭审观摩、案例评析和业务竞赛等活动,切实加强公诉人证据审查判断能力、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能力,全面提高公诉人办理疑难案件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并将其纳入考评体系。(2)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加强队伍素质化建设。定期集中开展专题电视网络培训、优秀公诉人研修班等培训活动,提高公诉人的理论水平,着力培养专业化、专家型的公诉人才。
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干警待遇。(1)适当增加公诉人员相应的经济待遇。如给予公诉人员适当的办案津贴和出庭补助,主诉检察官适当的津贴等。(2)给予公诉人员相应的政治待遇。在评先、评优以及职务晋升等方面,应适当向公诉部门倾斜,切实解决公诉部门落实职级滞后的问题。(3)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针对办案成本逐渐增高的实际,应酌情提高公诉部门办案经费,确保有充足的办案经费。同时要适时更新办案装备,确保办公车辆、笔记本等必备的硬件满足公诉工作需要。
如何破解公诉办案力量与任务的矛盾
时间:20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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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如何破解公诉办案力量与任务的矛盾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的专题调查报告
为理性地认识、剖析和破解公诉工作中办案力量与办案任务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常州市检察院组织了专项课题调查组,到全市各基层院,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等形式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
一、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公诉队伍情况。
1.基层公诉办案力量配比情况。常州市七个基层检察院共有公诉办案人员78名,其中除金坛、溧阳、武进三院公诉科单列外,其余四个区院捕诉合署办公(即批捕、公诉案件在同一科室办理),该数据还包含这四个区院的侦监、监所检察人员,实际办案人员58名。各院办案人数占该院在编人数的比例从8.3%至18%不等,反映出全市在公诉办案人员的配比上有欠均衡。
2.公诉办案人员综合结构情况。在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的26人,占33.3%,40岁以下的62人,占79.5%,是一支年轻的生力军;在学历结构上,本科以上学历73人,占93.6%,硕士研究生20人,占25.6%,呈现出队伍整体的精英化;在从事公诉工作的时间上,5年以下的占51.3%,有待逐步走向成熟,10年以上的占28.2%,5年至10年的相对较少,断层现象突出。
3.公诉人员流动情况。三年来公诉部门人员流动频繁,经统计共流入48人,流出44人,相当一部分因职务晋升、挂职锻炼等原因被调离公诉岗位。常州市院公诉处极为典型,三年来人员流动幅度达21人次。
(二)三年来全市办案情况。
1.办案任务情况。2005年到2007年,全市共办理公诉案件10940件17754人,捕诉合署办公的四个区院还办理批捕案件4243件6738人,三年人均办案量分别为70.9件116.8人、81件129.2人、84.5件135.4人。剔除批捕案件,三年人均办理公诉案件数量均在50件以上。有的基层院办案量相当可观,2007年天宁区院人均办案数达125.5件205.8人。
2.工作状态。全市公诉部门普遍反映公诉任务重,人手不足,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为应付繁重的工作任务,加班加点是常态。有的提前上班、推迟下班,有的把工作带回家,有的组织集体加班,有的同志双休日从未休息过,如为准备流程执行全面检查,全市公诉部门不得不集中加班半个月至一个月,甚至通宵加班,以完成数千册案卷的装订工作,次日还得照常开展办案工作等任务。可以说,全市公诉人员正处于体力和精力极度疲劳的状态。
(三)对正常办案负荷的理性剖析。
为了对目前的超负荷工作状态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同时为该困境的有效破解作好铺垫,有必要对正常的办案负荷(年人均办案量)进行理性剖析。
1.成熟公诉人的界定。一名成熟的公诉人,集技术性、综合性和经验性要求于一体,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广博的社会阅历知识、娴熟的公诉业务技能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对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把握能够做到精准得当,实现办案综合效果的最大化。一般而言,成为一名成熟的公诉人至少需要经过5年时间的历练。
2.一般公诉案件的工作内容分解。按照公诉办案流程的要求,公诉人平均办理一个公诉案件起码要经历以下程序:开具相关告知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等)、阅卷、制作阅卷笔录、提押讯问(有时需询问有关证人或补证)、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集体讨论、制作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示证提纲(运用多媒体示证的还需另行制作)、辩论提纲、出庭前阅卷工作、出席法庭(非简易程序)、案结梳理装订卷宗等工作。在办案中,有的还需必要的时间提前介入、查阅资料、协调、汇报等。即便是简易程序或简化审案件,在公诉办案流程的要求下,对工作量的削减作用不大,简化审案件有时甚至更为繁琐。在此,可以合理地确定一名成熟公诉人完成一件“一般公诉案件”(指单人单一性简易案件)的各项工作累计至少3个工作日。
3.年人均办案量的核定。案件性质(是否共同犯罪、是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直接决定案件的办理周期,而办案周期与年均办案量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根据近年来发案规律,有近1/3的案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近1/4的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余为单人单一性较简单的不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保守估算出的各类案件办案周期如右表所示。由此,可作相应的数学计算,即设定A为年人均办案量,则(5/12)×A×3+?穴1/3?雪×A×6+?穴1/4?雪×A×12=250(一年工作日以250日计),得出年人均办案量A=40件。即一名成熟公诉人的年均合理办案量为40件,而常州市公诉人队伍的实际情况是成熟公诉人仅占50%左右,且批捕案件及办案之余的其他工作、学习、会议等也要占用相当一部分时间,因此,年人均办案量40件仅是理想状态下的一种测算,实际上还应低于这个测算结果。这显然与前述2005年至2007年实际办案任务情况形成极大反差。
(四)易引发的不利后果。
1.不利于案件质量的保障。在当前“诉讼爆炸”的年代,承办人手中待结案件常常在七八个以上,做到主罪主证复核已属不易,而如此办案与我们一贯强调的“铁案”意识是有差距的,存在出现案件质量瑕疵的隐患。
2.不利于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承办人的精力过分集中于是否构罪、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等较低层次的分析判断,办案中即便发现了监督线索,也会碍于紧张的办案节奏而延误良好的监督时机,或者延误跟踪监督动态而丧失监督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常州市追诉数据占案件总数的比重远低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水平。
3.不利于办案综合效果的体现。如何顺利地审结案件成为首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刑事政策得不到有效贯彻。比如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但相对不起诉程序相当繁琐,导致许多承办人宁可移送法院判处缓刑、单处罚金或免刑,也不愿意提出相对不起诉。
4.不利于公诉干警的身心健康。长期高强度的工作普遍造成了各种身体疾患,而且基于个人独立承办的特点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公诉人员内心也承担着沉重的心理压力,长期处于焦虑、烦躁状态,职业倦怠现象突出。
5.不利于公诉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繁重的办案工作任务占用了公诉干警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无法保障学习、总结回顾、撰写理论调研文章等自我提升方式的实现,无法达到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工作的理想状态,势必造成业务能力建设的滞后,这与保持公诉队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背离。
常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员从事公诉工作年限比例图
5年以下占51.3% 5年至10年占20.5%
10年以上占28.2%
二、原因剖析
1.客观上案件数量暴增,而公诉干警规模未有改观。自2003年以来,常州市刑事案件进入高发期,且公安机关以起诉案件人数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该指标每年都在增长(设定的增长幅度不尽合理),直接导致受案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2005年至2007年三年的办案总数是1983年至1985年三年“严打”期间办案数量的4.16倍,是1994年至1996年三年办案数量的2.15倍。反观常州市公诉干警规模,却未有相应的扩充。
2.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犯罪比率高,增加了办案工作量。目前,常州市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犯罪的比例达70%以上,增加很多司法成本,特别是司法人力成本。办理这样的公诉案件,告知繁琐、取证困难,如常常要为核实是否未成年人而跋涉千里,涉及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的,还须联系聘请翻译人员等等。
3.公安移送案件质量下滑明显。公安警力相当吃紧,办案力量和办案机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特别是公安撤销预审机构之后,导致多头移送起诉案件。基层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质量粗糙,退查案件大幅增长,牵扯了公诉人员大量的精力。
4.公诉队伍流动性较强。如前所述,公诉部门基于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等因素,容易使一些优秀的公诉人员脱颖而出,进而因提拔、晋升、轮岗交流等因素脱离公诉队伍,造成队伍整体出现断层,不利于年轻公诉人员的成长、成熟,削弱了整体办案力量。
5.书记员配备达不到要求。常州市检察机关书记员的配备远达不到公诉办案的要求,形成不了有效的支持和辅助作用,检察员既要办案又要承担书记员工作,而有的院不得不让书记员代行检察员职责以解决办案力量不足之矛盾。
6.其他原因。(1)其他工作任务繁重。公诉部门除了办案,还有大量的行政、案外延伸工作(社会综治、帮教)、宣传、调研等工作以及各种形式的会议、活动等。(2)存在抽调公诉人员的现象。规模不大的院基于“全院一盘棋”的整体作战思路,其他工作往往还要抽调本不宽裕的公诉人员。(3)普遍存在工学矛盾。虽然在课时上对求学公诉人员有所限制,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其他人员的办案压力。
三、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
(一)价值引导上的误区。将办案数量多寡作为评价标准之一,过多地对办案数量多的公诉办案人员作正面评价,这种引导方式易引发前述诸多问题,在牺牲办案人员身心健康的同时,埋下了案件质量隐患,弱化了法律监督职能。
(二)“存在即合理”的思维误区。公诉办案人员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常年处于超负荷状态,有时却被习惯性地认为属正常现象。这种看法对客观事实是尊重的,但对理性认识毫无疑问是肤浅的,也是这种现象得以长期存在、无有效改观的重要原因。
(三)体制、制度考虑上的误区。在人力资源的分配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浪费,部门间忙闲不均;在经济待遇上,“同酬不同工”,干多干少得不到区别体现;在“评先评优”特别是年终优秀人员的评选上,给各部门的名额几乎是按人数比例分配。
(四)公诉职能认识上的误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公诉办案属走走程序”、“公诉案件谁都能办”等等说法,否定了公诉职能于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挫伤了公诉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公诉办案力量与工作任务平衡发展的思考和对策
公诉办案力量和工作任务的极端不平衡是困扰基层公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症结,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从宏观和微观、整体和局部多层次思考两者的平衡发展。
(一)长远、宏观上的考虑。
1.加强对检察专项编制的宏观调控。当前,公诉工作任务的增加是普遍现象,但与之对应的编制却相对稳定,特定时期甚至减少政法干警的配置,已完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所以应当针对人口增长速度和区域性经济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以及社会治安状况、法治环境等进行全面分析,着力增加政法警力的投入,同时增强编制分配和使用的科学性。在常州检察专项配置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全市大概有400个编制,现在全市一年的办案量数倍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市检察编制数却仅增加50%左右,公诉部门编制的增幅还不到50%,为此若能相应地将目前全市600余个编制增加到800个,将大大缓解目前面临的办案压力。
2.恢复公安机关预审机制。刑事案件侦查完毕后,通过预审部门的审查进一步保障了移送案件的质量,有效缓解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的压力。因此恢复预审机制极为必要。
3.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恢复壮大传统优势。随着检察理念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多的案外工作充斥了本就满负荷的日常办案工作之内,如刑事和解、案后帮教等工作。这些工作完全依靠司法部门来完成是不现实的,应当纳入整个社会的工作框架内,当务之急是必须建设和壮大基层调解组织、社区矫治中心等配套机构,切实合理地配置机构职能。
4.正确把握刑事打击的范围。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应当契合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司法资源充盈度、社会治安态势等多重因素。当前,现有司法资源已是疲于应付,而有些案件的立案标准却未作相应调整,十余年未变。如约占全市刑事案件47%左右的盗窃案件,犯罪数额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就占了相当比例,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将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盗窃案件纳入治安处罚调整范畴,作非犯罪化处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5.改革用人机制。可以借鉴法院的做法,实行检察官与书记员序列分开,对书记员单独招录,专门从事辅助性的工作,从而保证办理公诉案件的质量。
(二)近期检察机关内部可操作层面上的探索。
1.整合内部资源。用好现有检察专项编制,杜绝吃编制空额的现象,同时要根据编制空额,及时招录充实到公诉办案一线;科学合理地测算不同部门、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避免出现忙闲不均的现象;要求每年新进人员先到公诉部门锻炼一至两年,然后根据其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确定岗位,确保公诉队伍的精英化。
2.配置辅助人员。可尝试在招考检察系统的公务员过程中,对进入面试而未获录用的人员,聘任为合同制辅助人员。一是这类人员一般具有良好的法律、道德等综合素养,就当前所面临的就业形势看,这些人员会对这个岗位予以考虑;二是可切实帮助承担公诉部门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文书填写、复印盖章、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三是不用列入单位编制,对单位而言无后顾之忧。
3.确立并贯彻应有的激励机制。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待遇上,名额的分配应当考虑向办案一线倾斜;经济待遇上,也应力所能及地有所照顾。
4.关注和改善公诉人员的身心健康。应当努力提高公诉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积极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其履行职责解除后顾之忧;应当注意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将人文关怀、心理调节等融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办案人员双休日和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对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和身体有疾患的办案人员实行强制性休假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节假日加班和工作日加班的审批制度;妥善处理检务公共关系,正确引导舆论,及时疏导、缓解办案人员履行职责时遇到的社会压力。
(课题组成员:李乐平蒋益 杨长青 刘敬兵)
浅谈县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
浅谈县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
浅谈县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
白云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可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相应的业务机构。按照此规定,我国县级检察机关自1979年以来内设机构的设置,除了不设行政装备、研究、监察等部门以外,其它主要业务科(处)室与市级、省级甚至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几乎都层层对应,上下一致。尽管其间对机构设置进行过一些调整,如县级检察机关不设技术科,增设政治协理员或政工科等,但主要业务科室仍然是对口管理。实践中,这种机构设置的模式虽然具有上下级便于业务管理,科与科之间案件管辖划分明确等优点,但是,由于县级检察院属于基层检察院,存在有人员编制少,管辖权限小,年受理案件数量相差幅度较大等许多自身的特点,其主要业务科室的机构设置和上级检察机关对口设置,就存在有很多不适应。
一、科室设置多和人员编制少的不适应。检察机关的人员指数是按照地区人口比例数确定的,由于县级检察机关所在地区的人口相对较少,所以,县级检察机关人员编制一般都并不多,加之,近几年来,检察机关跟随地方党政机构的人事改革,检察人员又几次受到大幅度的裁减,年龄稍大一点的检察人员都被减了下来,使本来就并不算多的检察人员剩余的更少。而进人渠道,由于《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标准提高,程序繁多,首先必须是法律本科,其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司法考试,再次必须通过省级检察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还要通过市级检察院组织的面试,而所有的这些参试人员至今为至,还都限制为行政事业单位且享受财政负担工资的人员。如此重重的难关不说,检察机关招考的时间又一推再推,所以造成了几乎所有的县级检察机关都存在有人员编制少且又严重缺编,而又及时得不到补充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要求县级检察机关对口设置和上级机关业务处室同样多的科室,对县级检察机关来说确是一件很难办的事。目前分、市级检察院设置的处室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局、渎职侵权、控告申诉、民行检察、监所检察、法警、技术、行政装备等13个处室,除去研究、行政装备、技术3个处室,要求县级检察院和分、市院对口设置的还有10个科室,虽然规定人员较少的县级检察院可以免设政工科,但必须设立政治协理员,实际上和只配备一人的政工科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在这种人员少、又必设科室多的情况下,县级检察院为了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只能近乎平均地分配科室人员,一年内只办一两个案件的科室也要配备两个以上人员,否则办案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一年内要办理上百起案件的科室也只能配备三、四个干警,县级检察机关的办公室与上级对口的有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等多个处室,但大多数县级检察院办公室配备人员也只有两个人,笔者了解到,能如上述人数安排科室人员的都为人员编制较多的县级检察院,事实上只配备一人的科室在县级检察院并不是少数,显然在这种设置下,客观上势必造成某些案件多,工作量大的科室人员紧张,效率低下,而另一些一年中只办几起案件的科室,干警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人力、资源方面都存在有很大的浪费。
二、有些科室的设立与县级检察院现有的管辖权限不适应。县级检察院的机构设置目前一般设有政工(政治协理员)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渎职侵权科、控告申诉科、民行科、监所科、法警大队等9至10个检察科室,笔者认为,根据县级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有些机构并不适应县级检察机关单独设立。如县级检察院的民行部门只承担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初查,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可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种规定,其本意可能是为了防止县级检察院滥用抗诉权利,而只授予县级检察院有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的权利,而没有直接抗诉的权利,但也正因为有如此规定,本来已由县级民行检察部门查明弄清的案件,提请到上级检察院后,上级民行检察部门为了保险起见,还需要对案件进行重复的审查和调查,结果导致大量的案件积存在上级检察院而久久不能够抗诉,案件申诉人出于心情焦虑又到上级检察院催办案件,久之,使案件申诉人逐渐对县级检察院失去信心,出现了县级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无案可以受理的尴尬局面。
三、修订、修改《刑法》和《刑诉法》后,特别是检察机关的侦查管辖权发生改变后,有些检察科室的职能已由全力办案转变为着力寻找案件线索,也无必要再单独设立。如渎职侵权检察科,虽然说刑法在修订时将渎职罪单列一章表明对惩治渎职罪的重视,但在免去重大责任事故的侦查管辖权后,近几年的办案数字表明,县级检察院年办理渎职侵权案件最多也就是一至两件,且真正被起诉、被判刑的更是微乎其微,渎职侵权部门办案人员的大部分时间几
乎都放在了寻找案件线索方面。而一但受理了案件,由于多数案件并不只是单一性质的犯罪而表现为多种犯罪相互交叉,如渎职犯罪往往伴有受贿、挪用等行为,结果又形成了由渎职侵权检察科和反贪局两个业务部门进行侦查的情况。这不仅在侦查的指挥上容易造成不协调,且容易遗罪漏罪,造成打击不力。
三、关于县级检察院机构设置的建议:笔者认为:鉴于县级检察机关人员编制少,管辖权限小,业务科室之间受理案件数量又相差较大的情况,为了充分利用县级检察院的人力、物力,使每一个人、每一个科室都能够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县级检察院一般设置五至六个科室为好,其机构设置可作如下改革:
(一)将民事行政检察科与控告申诉检察科合并设为控告申诉检察科。其民行检察职能由控告申诉检察科履行。根据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民事行政检察科是受理和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控告申诉检察科是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虽然两个科室受理的案件有民事、刑事之分,但其在受理后审查、初查、案件分流等程序上却有很大的一致性,所以将民事行政科与控告申诉科合并为一个科后,不仅可以符合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而且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二)将渎职侵权检察科与反贪污贿赂局合并设为职务犯罪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作为检察院的最大的科室,按照规定应配备检察院编制的18以上人员,但长期以来,因检察院设置机构过多,在职干警几乎平均分配在各个科室,所以反贪污贿赂局的配置人员一直都很难达到这个标准,而渎职侵权检察科由于检察机关不再管辖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后,年均受理案件很少,办案人员一年处于闲置状态较多,将渎职侵权检察科与反贪污贿赂局合并设为职务犯罪检察科,在一个统一科室领导的指挥下,既可以在人员上弥补反贪污贿赂局人员的不足,又可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寻求渎职侵权犯罪的事实,达到扩大查找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范围的目的,起到一个互补作用。
(三)将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合并设为检察监督科。1978年检察院重新建立时,现今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的职能均为刑事检察科办理,此后为了加强内部制约,将刑事检察科分设为审查侦查监督检察科与审判监督检察科(今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但当时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还属于一种承办人阅卷、科室研究、领导签字人人负责又人人不负责的办案模式,是行政干预办案的形式,但从我国检察系统实行主诉检察官后,办案的决定权在于主诉检察官而不在于科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行政干预办案的现象已成为历史,将刑事案件分为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两个科室审查已成为一种旧的产物,在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合并设为检察监督科后,将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分别由两个以上主诉检察官去办理,不仅完全可以起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作用,还可以起到弥补人员不足的作用。
(四)将法警人员归口于办公室统一管理。目前县级检察院专门设立法警大队,但法警部门的职责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中查找,除了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拘传这一强制措施外,其它强制措施均为人民检察院决定后由公安局执行,而县级检察院在实践办案中运用拘传的方式进行侦查事实上很少,有的甚至几年内没有出现过一件,所以各个县级检察机关中的法警履行职责的情况也很不统一。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多数县级检察机关的法警大队都是将法警人员化整为零,分插到其它业务科室办理所在科室的案件,法警队实际上有名无实,失去了设立法警队的意义。将法警人员归口于办公室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办公室信息灵敏和人员机动管理的性能,统筹全院工作安排,及时服务于最需要法警人员的科室,既发挥了法警人员的职责,又缩减了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减少了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
6.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篇六
根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主动认领问题。
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全盘接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对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梳理和剖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二)聚焦反馈问题,着力落实整改。
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三)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整改长效化。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着手解决,形成长效机制。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专题学习相关制度。二是加强理论学习。
2.落实上级关于加快园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意识不强、站位不高,统筹谋划相对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二是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深化贯彻落实省、州、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人员队伍整合,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力度。
(二)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1.业务工作没有齐抓共管、统筹兼顾,仍存在“两张皮”现象。
(1)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经开区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认真抓好制度执行。
(2)集体生活不严肃,班子自身建设与经开区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经开区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组织生活。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经济开发区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发言严格按照“末位制”来开展。
(4)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二是认真执行学习制度。
(5)非公有制企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计划。二是加大企业督导服务,跟踪培养积极分子。
2.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廉政责任制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xx次,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已经重新行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负责廉政建设的分管同志,具体抓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1年x月xx日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经开区廉政建设事宜。四是印发了《关于印发《经济开发区2021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按工作计划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五是按要求对2021年被处分的一名同志开展“一案一整改”。
(2)“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力度不够,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履职纪实台账。二是常态化开展约谈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提醒。
(3)产业扶贫不够有力,就业渠道相对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经济开发区劳动力资源库。
(三)紧盯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落实情况方面
1.经开区(园区)规划布局与功能定位不符,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与省州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州汇报经开区区位调整事宜。二是经济开发区根据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确定首位产业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三是结合调整优化后的功能定位,坚持招大引强和龙头企业带动,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2.土地规划布局缺乏前瞻性,少批多供、未批先征较为突出。
(1)规划和布局不尽合理、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经开区受我省土地政策限制的实际情况,启动了经开区调区申报程序。二是经开区结合用地情况对经开区的功能布局重新优化。
(2)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已制定经开区项目准入制度。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并跟踪做好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四)紧盯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对省级综合考评通报情况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了企业服务工作方案。二是编制了《经济开发区储备项目表》,加快完善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手续,积极对外融资。三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努力在产值上培养新增量。
2.对上级环保督察、经开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开区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经开区污水管网铺设长度xx.x千米,经开区污水实现全面收集。三是污水处理厂整改材料于20xx年xx月xx日将纸质及电子档材料上报州级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级销号。四是已完成《经开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三、巡察整改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端正态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自觉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扛起巡察整改的责任。二是聚焦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将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7.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七
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对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发生提出对策建议。
一、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网吧作为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为人们提供上网服务,而网络的巨大魅力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到网吧上网,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也聚集、混迹于网吧之中,网吧及其周边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近年来,该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相关刑事案件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提起公诉12件17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2011年1至5月提起公诉3件3人。
(二)涉案人员以青少年为主,而且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的相关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共42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有22人,18岁至28岁有16人,28岁以上的仅有2人。而且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几乎全为初中及以下。其中小学文化程度有9人,初中文化程度有32人,高中文化程度仅1人。如该院8月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三人胁迫在中江县凯江镇小西街飞宇网吧上网的赖某某、丰某某到网吧外面偏僻处实施抢劫的案件中,作案人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15岁,文化程度仅为小学或初中。
(三)犯罪类型侵财性案件为主,侵害对象多为青少年。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相关刑事案件中罪名分布为:抢劫22件,盗窃3件,故意伤害3件,非法拘禁1件,以抢劫、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居多。这些案件被侵害对象多为在网吧上网的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如该院9月提起公诉的刘某等人抢劫一案中,刘某伙同黄某、钟某于3月26日晚在中江县龙台镇风雨战线网吧将正在上网的龙台中学学生胡某某带至龙台镇三元井处,对被害人拳打脚踢抢得现金800元。再如该院办理的顾某某等人抢劫案中,12月14日15时左右,顾某某伙同王某在中江县广福镇平安网吧持刀将广福中学学生高某挟持到广福场镇一小巷子里,用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抢得现金20元。
(四)发案时间多为夜晚时段,多为共同犯罪。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时间多在夜晚,特别是22时至次日凌晨。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的相关案件共29件,发生在这一时段的案件就有13件。而且在网吧内直接实施抢劫或从网吧胁持被害人到偏僻处后再实施抢劫等侵财案件多为几人共同实施犯罪。涉案的42人中,参与共同犯罪的就达30人。如该院1月提起公诉的黄某等人抢劫一案中,黄某、陈某、李某某三人于9月28日凌晨对在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联邦网吧内采取胁迫手段分别抢走阳某价值902元的康佳手机及现金51.5元,抢走杨某价值780元的长虹手机,抢走刘某某价值280元的lg手机。
(五)犯罪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类型也由过去以盗窃、抢劫上网者财物为主发展到盗窃网吧内电脑设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上网者等多种类型。如该院3月提起公诉的向某某盗窃一案中,向某某在5月31日至10月11日期间先后在中江县城的继光实验小学的电脑教学楼、星空奇缘网吧、紫荆在线网吧、联邦在线网吧、青春网吧、活力无限网吧、缘泉网吧、升华盛大网吧等处,趁网吧管理人员疏忽之机,窃取gpu,内存条、硬盘、显示器等物品,价值达12579元。再如该院办理的丁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丁某等四人认为在中江县大北街联邦在线网吧上网的余某儒、陈某、余某龙在偷电脑配件,就将余某儒三人限制人身自由达12小时之久。
二、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
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是深层次的,涉及家庭、学校、网吧、社会等诸多方面。
(一)网吧违规经营现象严重。网吧作为营利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虽然国家对其营业时间和营业对象有着严格规定,但是为数不少的网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延长营业时间,使得许多网吧24小时都对外营业。加之存在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违法违规现象就更为突出。同时,网吧不按规定查明上网者身份,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实名制形同虚设,导致网吧内实际出入人员除部分学生外,大多是社会闲散青少年。而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社会闲散人员,利用其熟悉网吧及其周边环境和出入人员情况,常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
(二)职能管理存在“盲区”。目前对网吧的监管是“九龙治水”,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无疑为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无证经
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如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有合法手续的正规网吧及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没有任何手续或手续不齐的“黑网吧”;而网吧的安全问题则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但就是没有一个专门对网吧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综合执法部门,从而出现了管理脱节现象,客观上滋生了网吧违规空间,进而导致网吧及其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增多。
(三)网络的不良诱惑太多。据有关资料显示,90%的青少年进入网吧是为了玩网络游戏,其余的是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站。如今多数网络游戏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易使青少年沉迷而不能自拔,染上网瘾。而且一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自制能力差,抵挡不住游戏诱惑,通宵达旦在网吧上网、玩游戏。一旦没有经济来源,极易铤而走险,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该院5月提起公诉的叶某抢劫案中,叶某等人在一起上网时就共谋行劫,将在中江县凯江镇三力网吧上网的被害人带至朝阳中路采血站的一间空屋内实施抢劫。
(四)教育环节存在缺失。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员身份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并且辍学在家,学校教育无从谈起。而且许多涉案人员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与子女缺少交流沟通,更谈不上教育,家庭教育也存在缺失。这些人在家庭、学校等重要教育环节都存在缺失的情况下,文化程度偏低,法治观念淡薄、是非鉴别能力差。加之这些人没有正当职业,平时无事可做,只有混迹网吧中通过上网、玩游戏来打发时间,极易受到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好逸恶劳、不劳而获思想由然而生,在没有正常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往往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付出难以挽回的沉重代价。
(五)被害人安全意识不强。在这些案件中,许多被害人的安全意识不强,常常单独在网吧上网至深夜,而且有些被害人还总是喜欢在网吧偏僻角落处上网,一旦发生不法侵害,被害人就只能忍气吞声,不能反抗。如该院10月提起公诉的叶某某抢劫一案中,叶某某在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联邦在线网吧内玩耍时,见被害人谢某单独一人在网吧角落的109号机上网,遂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抢走谢某现金100元。另外上网者上网过程中精力高度集中,根本无暇顾及随身物品的安全,玩到深夜时常因困乏而导致财物被盗,如该院9月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盗窃一案中,杨某某在中江县凯江镇缘泉网吧就趁被害人熟睡之机,将其手机盗走。并且网吧内一些体积小而比较值钱的电脑配件也易被盗取,如该院6月提起公诉的胡某盗窃一案中,胡某伙他人于10月24日晚到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五显庙温馨网吧,趁网吧管理人员不备之机,将网吧内一台电脑显示器盗走。
三、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发生的对策建议
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发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多方面协作,加强社会管理新力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一)加强对网吧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等违法行为。建议将其他部门所负有的对网吧的日常监管职能转移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发挥其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优势,从而避免“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弊端。
(二)加强对网吧及其周边的治安巡查力度。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现有联防巡逻机制的优势,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和周边地区的治安巡查力度,特别是晚上及周末期间应着重加强一些地处偏僻的网吧的巡视,通过巡查检查网吧是否超时营业、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减少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同时也可以震慑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对发案较多的网吧建议配备专职保安,加强网吧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家庭、学校、社区应加强互动联系,充分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监管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使他们了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其思想上架起预防犯罪的“警戒线”。在农村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健康上网。比如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他们树立正确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
(四)加强对网络成瘾青少年的挽救帮教力度。痴迷网络游戏,上网成瘾等现象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1月,由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我国已经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的诊断范畴。对于痴迷上网而导致犯罪的青少年,建议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心理辅导和救治,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健康,戒除网瘾,使他们恢复对生活的信心,重新投入正常生活。
四、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
就如何更好打击和预防涉及网吧的刑事犯罪而言,目前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为对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意识不够、能力不强,因此必须以强化法律业务能力建设为要求来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使检察机关在打击网吧及其周边的犯罪活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犯罪活动的同时,更要关注该类犯罪的特殊性,特别是犯罪主体的特殊心理及其犯罪背景,尤其是这些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人,对一些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于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我们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过上正常生活。
(二)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社会闲散的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一直是法治教育的“盲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消除普法“盲区”,使他们充分认识法治的力量,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犯罪。
8.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八
县投资发展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投资发展环境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内在要求,投资环境的优劣本质上就是有没有责任心和荣誉感,它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会直接影响全局工作的发展。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活动,势必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势必会改善县域投资发展的软环境。我局结合陇县税收实际,以转变作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将查处失职渎职、防范税收行政执法风险作为着力点,树立“严爱宽害”的指导思想,以打造战斗力强、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为根本保证,促进各项中心工作和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现将我局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
我局成立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秋成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针对我局实际,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清整治投资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将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考核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指定内容和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不漏项、不误时。
(二)及时整改,确保落实。此项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回复,并回访满意度,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纳税人不满意不放过。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公开承诺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以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投资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安排,健全机制。一方面要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局内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广泛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易发和多发问题的部位进行再梳理,制定工作预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认真履职,严肃责任。各级负责人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查处,绝不能姑息、袒护。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征纳双方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不足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和征管干部,通过纳税人座谈会及定期走访深入纳税户,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税源结构情况、纳税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此外还向纳税人询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纳税人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加强彼此间的信任,我们尤其注重加强思想交流,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多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其中对优惠政策、减免税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得到实惠,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照顾和关心。
(二)在税收政策方面向纳税人辅导不足
整改情况:我局会积极搞好每年的税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税收管理员和办税服务窗口,定期不定期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工作。另外,县局的业务股室以会议、座谈的形式对纳税人开展培训,对我部门内新上线的业务系统开展好辅导工作。
(三)纳税评估不够细致,税源监控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重点企业领导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深入重点企业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防止虚假申报和欠税发生。二是修订完善税收预测工作办法。按期召开税收分析专题会议,对全县税源税收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和不
间断地跟踪分析,随时为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定期对月度、季度收入总量、结构和税收增减因素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特点、反映问题、预测趋势、提出建议,更好地指导税收征管工作,提高了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了税款均衡、及时、足额入库。
除了以上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外,我局还继续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开展爱岗敬业教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将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化、细化,每个人都能对应一个具体的责任,每个岗位要有明确的履职要求,以及权责对应的后果。
3、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全局行政效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意识,要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在日常工作中要从细节做起:微笑服务,态度温和,环境优美、工作舒心、纪律严明,效率更高等。
三、总结:
自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已取得一定成效,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向上、文明和
9.关于生产安全整改情况报告 篇九
关于安全生产整改情况报告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于2011年8月22日发出的(霞)质监特令(2011)第47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我司接到通知后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积极研究整改方案并针对贵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2台蒸发式冷凝器进口未安装安全阀的问题。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在宁德购买了安全阀,并在宁德市送检,检验合格后于2011年6月28日将安全阀安装在工业管道的2台蒸发式冷凝器上,确保生产安全。(附有照片)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011年8月23日公司组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生重新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今后我公司将认真严肃对待安全生产问题,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事件来抓,加强员工培训,整体增加安全问题,为今后生产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
特此报告
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十
旗委巡察办:
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20**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旗委机动巡察二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巡察,反馈了四个方面16项问题,目前我局已完成13项,其余3项已基本完成整改,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1:排污费收缴不力(完成时限:2018年3月10日)。
主要表现为: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企业欠缴排污费金额共计180多万元,由于排污费收缴不及时,部分企业已经倒闭,给地方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进展情况:经梳理,依法追缴20**年-2016年欠费企业共有8家,现已追回欠缴企业6家,共计331968元,剩余宏鹏公司和通九公司(20**年和2016年)2家公司共计欠缴排污费576043元,我局已协调旗煤炭局进行停票处理,并积极进行追缴。如上述企业一直拒不缴纳,我局将书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完成时限:2018年3月1日)。
主要表现:往来款项账龄长达3年,未及时清理。购买环保大楼其他应收款挂账7000万元,其他应付款挂账5000万元。
进展情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通过旗人民政府尽快组织旗财政局债务中心,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尚岛国际开发商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环保大楼挂账问题。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目前我局已将《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报解决购置办公大
楼长期挂往来账目问题建议的报告》上报旗人民政府进行协调解决。
问题3:对上级环保督查整改不到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主要表现为:对市环保局下达的我旗环境问题中,仍有部分问题年内无法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针对市环保局下达我旗“7类12项重点环保问题”中未完成的4个问题(2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问题、世纪银河垃圾厂验收和渗滤问题、九泰热力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神华煤制油油渣问题),现已完成2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问题、神华煤制油油渣问题和九泰热力公司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3项问题。其中,世纪银河垃圾厂验收问题。因康巴什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建设的填埋场及渗滤液污水处理厂无环保相关手续,世纪银河公司也未建成日处理250吨,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压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导致世纪银河垃圾处理厂无法完成整体环保竣工验收。目前,一是由企业建设日处理能力为**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现已完成方案设计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现已开工建设,预计12月初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二是由康巴什区公用事业局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现使用2台临时处理设施(1台60吨,1台80吨)进行存量渗滤液处理,已累计处理渗滤液4000余吨,剩余存量渗滤液约6000吨。同时由康巴什区公用事业局委托市环投公司对原有8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现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环保有关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
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旗环境保护局
11.关于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十一
中共依安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住建局党委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共制定整改任务29项,制度建设11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一项一项抓紧落实,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28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规定内容,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整改落实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严格按照县委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安排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九项和县委十项规定,纠正执行不到位、坚决防止“反弹”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引导党员干部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鼓舞大家的工作干劲,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坚定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住建局领导班子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学习调研中查找到的问题、分析评议中征求到的 1 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对制约机关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具体整改事项,并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了整改重点。为使整改落实方案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反复修改,一把手亲自指导整改落实方案的起草工作,还将讨论稿印发到各科室征求意见,保证了整改落实方案的质量。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按要求及时公布印发给了全体干部职工,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为了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按照“三明确”的要求,建立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确定了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整改问题40条,对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习调研是基础、分析检查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在整改落实阶段,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了监督检查措施,加强 2 了理论武装工作;二是针对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了干部职工培训制度;三是针对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制定了机关事务体制改革创新的意见和方案;四是针对服务意识、服务标准的问题,明确了“四个面向”、“四个满意”的服务宗旨、服务标准,强化了“统一体标准、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理念。
(五)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从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群众诉求机制、民主评价机制、监督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专项整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整改。根据第三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紧扣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的表现,反复研究,制定《住建局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办理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3
(二)明确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反映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整治会议、发文过多过滥。局党委在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上,始终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要开的会议短开、能合并的会议集中开”的原则。采取以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的方式传递、传达会议信息,以节约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大大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在减少发文频次上,严把发文质量关,尽量减少发文次数,规范发文程序,对可当面通知或通过电话解决的问题,或已通过会议形式布置的工作,一般不发文。
二是整治班子思想不够解放,创新能力差的问题。整治有些领导干部固守传统观念、循规蹈矩、习惯于常规打法,缺少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
三是整治班子精神不振奋、缺少精气神的问题。整治班子及个别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缺少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工作魄力和劲头明显不足的问题。
四是整治“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针对群众办事找不准部门,摸不透流程,有问题不知道哪里管的问题,尤其是物业、供排水等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公共服务不到位,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排查老旧小区、单体楼、弃管楼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整治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无人管理、地面破损没人维修、设施破损等问题。4 五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查找工作态度生硬,重管理轻服务、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整治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行政审批繁琐等问题。整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4起,物业小区2起,房产1起,例如施工许可手续已简化,证件已经由13件,简化成12件。
六是整治群众有事反映难,排查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群众办事部门找不准,流程摸不透,有问题不知道哪里管,尤其是物业、供排水等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有的群众发现问题摸不着头绪,不知道该找哪里解决。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办、供排水公司设立24小时专门电话,在电视台进行公示,并设有专人进行值班,对群众来电来访的问题进行据实记载,规定办结时间,追踪问效。
七是整治了解真实情况难,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各物业小区醒目处设立征求群众意见箱,让老百姓有理有地方说,有不敢反映的意见换一种渠道反映,使群众不出门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的真诚沟通,促进和谐稳定,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办理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如下: 5篇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临沧市临翔区档案局关于整改落实
“四群”教育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报告
区委“四群”办:
根据3月2日区委督查组对我单位的“四群”教育督查情况以及区委“四群”教育办公室的整改通知要求,区档案局的“四群”教育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需要整改完善,3月2日至28日,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联户面过窄的问题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我单位挂钩联系圈内乡宁安村委会,共有25个村民小组,987户农户,我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3名,单位经济薄弱,人员结构老化,如果继续扩大挂钩联户的人数,工作难度增加,效果不明显,加之我单位所挂钩的村委会不在公路沿线,也不在乡政府所在地,所以经请示区委“四群”办,我局将原先挂钩联系的10个村民小组扩大到16个,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组包干,村民小组联系面已扩大到60%以上,暂时不扩大联户人数。
二、观看专题片《巨变》情况
3月23日下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观看之后,局长字元清就孟连事件的情况进行介绍,并对事件发生、发展、转变过程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借鉴孟连经验扎实开展好“四群”工作,真正做到干 1 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三、“两卡”联户情况
截止3月28日,我单位干部职工共联系农户41户,每个干部职工都到挂钩联系农户家深入了解情况,填写了41份《民情登记卡》、《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基本情况登记表》,发放了41份《民情联系卡》,并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单位整体台帐。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篇三: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下真功、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从严从紧、从细从实,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意见,xx乡党委按照整改任务的轻重缓急和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一件一件梳理,一项一项分解,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力推动了xx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聚焦“四风”,抓好问题整改。
1、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章党纪等内容的学习,开展了重温党章、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活动,经常性开展对标先进、对照“三严三实”反省自查活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领头羊”作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开展金线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活动,抽派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周龙同志担任该村支部书记,年底完成转化升级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不搞个人说了算,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4、规范干部言行。研究制订了乡村干部文明执行公务的比赛方案,提升干部文明素质;巩固整治乡镇“走读”成果,率先垂范,实现24小时无间断办公。
5、认真开展代表视察。重点是对卫生、学校、信用社等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盯死看牢,认真督办。
6、建立督察机制。充分发挥乡人大、纪委的监督职能,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督导组,每月对乡党委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办,与干部考评挂钩;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久拖不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乡通报;同时,将干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按等次评定奖励标准;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述职报告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7、分批整改与立行立改有机结合。针对党委班子的37项“四风”个性问题集体研究、分批整改;首批“面子工程”、好人主义等10个立行立改事项,马上就改。针对班子成员的83项“四风”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认领归账,具体到事、责任到人,限时整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城乡低保、五保认定不公、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分批开展专项整治,(二)开展“9+x”专项整治。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每月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筑牢班子成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每季度开展一次“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的交心谈心活动,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强化群众监督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查办处理。
2、严守各项规定。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县党政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和党委相关规定,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不缩水,坚决清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进一步落实 “八项规定”。坚持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真正做到不摆阔气、不讲排场,进一步完善“廉政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推广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等好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继续落实严控公务用车、严控办公用房标准、严控办公经费等节约措施,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4、谢绝人情消费。坚决刹住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不良社会风气。三名村干部婚庆宴请履行了申报手续,纪委进行了全程监督。
(三)关注关心民生问题。
1、下基层“接地气”。结合“走基层”、“三同四百”活动,要求机关干部每月到联系村指导工作不少于15天,采取村干部和农户签字、乡党政办回访等形式督查落实情况,真正让干部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心声、解决难题。坚持党政班子成员每年确定1-2个调研选题,形成1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2、关注民生问题。大力解决群众行路、看病、上学、安全饮水等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用好政策,把金线村至百花村“断送路”建设、学校食堂建设、新街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作为今年下半年为民办事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做好任务分配、对上争取、矛盾化解、时间安排等工作。
3、落实救助和惠农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评定五保、低保对象,并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管,及时兑付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公益林补助金等涉农惠农资金。
(四)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1、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班子成员的公仆情怀、实干精神、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经常对照《党章》进行检查和反思,反省班子是否切实履行职务,是否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真正拧紧班子成员的“总开关”。
2、开好周一例会。制定详细的周前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紧密结合,每月布置自学课题,采取宣讲形式进行学习,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宣讲;开展干部人人都是“学习辅导员”活动,定期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检查学习成效,注意融会贯通,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
3、做实村干部集中培训。搞好为期5天的村干部集中培训,邀请纪检、财务、审计、计生、社保、民政等方面专家为干部分别上一堂课,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
4、搞好依法治乡和村民自治工作。以“依法治县”为契机,完善村规民约的修定和完善;第二届“最美xx人”评选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
5、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加强党委班子自身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上报、分析、反馈等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季度上报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报告,党委及时研究、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解决困难。
6、强化服务制度。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细化实化服务制度,发放便民服务卡,详细告知群众办事项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坚持村(社区)干部逢场天集中办公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代办制度,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党政班子成员实行逢天轮流到百姓说事点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群众诉求。
(五)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建立了乡级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在全乡窗口部门和社区实施延时服务、假日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理服务、微笑服务等“便民六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乡党委深入开展“三同四百”活动。乡干部深入农户十余户,帮助老百姓抗旱救灾、抢种抢收27多亩,做好事实事40多件,解决发展问题3个。
3、群教工作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砍伐低效林、残次林300余亩,扩大“xx蜜柚”种植园规模,提升档次;向16户贫苦户发放3200元春耕农资产品,向8户残疾人发放鸭苗640只;在截流村新建第二自来水水源地,在**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新建自来水站一处,服务**300余人;在全乡改建卫生厕所200户;动用挖掘机3台疏通排洪渠系5公里;7处乡村“断头路”15公里、6处山坪塘改造、规划建设蓄水池10口已完成立项审批;
流转土地200亩栽植灌木金银花;流转稻田300亩,蓄水池100余口实施稻田养鱼;向各村(居)聚居点发放健身器材、音响设备、文娱用品、体育设备等78台套,价值3万余元。
二、整改阶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充分肯定整改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整改阶段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经过这次活动,全乡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基础还不稳固,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暂时效果,有些还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解决问题的合力,有些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贯彻群众路线到不了末端还未改变。比如,在干部上班纪律方面,个别同志上下班迟到早退;在干部“走读”方面,有的同志觉得活动快要结束了,风声不那么紧了,在乡上就扎不住根了,一吹就走,有些同志纪律意识不够强,对制度的刚性约束认识不够到位,执行力、落实力不够,“推一推、动一动,拨一拨、转一转”的现象依然存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上下联动、共谋发展的力度还需要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3、继续抓好整改阶段工作的的意见和建议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坚决按照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以推进“依法治县”为契机,努力培育“谋事、盯事、成事”的工作作风,积极营造“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门搞活动,群众提意见。围绕“四风”突出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身上明显存在的、必须解决也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效果由群众来评判,如群众不满意,就继续整治,直至群众满意为止,只有这样才会取得实实在在让人民满意的效果。
(二)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抓住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来衡量工作成效。
(三)加强常态化制度建设。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而改进作风,根本还要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紧制定具体规则。同时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制度建设来保障作风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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