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2024-12-12

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14篇)

1.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一

滕州市农机合作组织调研报告

农机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机经营体制的创新,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可有效破解农民购不起农机、农机利用率低、使用不经济、作业耗能高等问题。为更好发展农机专业组织,全面掌握滕州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状况,更好地促进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就目前滕州合作组织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发展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滕州市农机合作组织发展迅速,仅上半年就新增了14家。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各种类型农机合作社22家,共有社员618人,总注册资金3040万元,拥有各类农机具1390多台(套),农机资产达7000多万元。合作社主要围绕农业生产,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服务领域涉及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的机械化作业,既体现了专业化,又体现多样性和综合性。合作社服务领域包括机械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植保、机械播种、机械排灌、机械挖土、机具维修、粮食加工和农产品运输、农机配件供应等。服务范围已打破区域限制,实现了跨镇、跨市、跨省作业。目前,服务范围已辐射到安徽、河南、江苏、河北等省市。今年上半年,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达46.58万亩,作业收入达到1388万元。

这些农机合作组织均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全部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他们都有明确的章程,较为齐全的财务制度,维修保养、作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也一应俱全,并且都建立了社员大会决策、理事会日常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的运行机制。在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松散联合模式,大约占60%。由农机专业大户牵头,农机大户带机入社,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入社机械大部分由社员自己存放。合作社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按机械或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另一种是股份合作模式,大约占40%。这种合作社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利益联结比较紧密,是滕州重点引导的运作模式。合作社成员带机作价或带资入股,财产共同拥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累积,自我发展。机械由合作社统一调配、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统一维修保养。合作社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核算,统一提取管理费和公积金,社员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从滕州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农机大户、经纪人、能人带动型农机户之间的联合。即农机大户、农机经营能人等利用生产、经营服务等优势,根据农机户的需要而进行自愿联合合作。如滕州金牛、庆丰、惠泉等农机合作社;二是由村集体牵头,村委会主办。这些合作社以本村机械为主,主要服务于本村农业生产。如洪绪镇龙庄村、轴村、西候庄村以及张汪镇周楼村农机服务合作社。三是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基层农机部门组织牵头,利用技术、服务、信息等优势把农机户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如界河镇为民马铃薯机械化合作社、官桥镇奚仲农机合作社、东郭镇惠民农机服务合作社等。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农机大户带动型”合作社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经营活力,因为他们的领头人本身从事农机作业多年,精通农机使用和维修技术,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并且有较为固定的作业市场,可保证合作社的正常持续发展。

滕州现有农机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有效地解决了机手分散经营,信息不灵,机械闲置时间长和机具维修保养困难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了机械的利用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农户与机手之间的双丰收。例如:滕州市金牛农机合作社成立后,筹集60多万元,购置各种播种、施肥、收获、耕翻等农业机械9套,在保证本村作业任务的同时,积极开拓邻村及周边区市农机作

业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滕州市洪绪龙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依托本地资源,实行土地集约化规模经营,即把村里一家一户的土地,重新集中起来集体经营。在农业机械配置上,实行自己购置与改造相结合,既实用又节约了大量资金,还培养了自己的农机技术人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该社现有专业人员3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各类农机人员30人,种植面积1423亩,配套农业机械28台(套),拥有固定资产600余万元,其规模和效益均十分可观。

二、主要做法

1、重视合作社的发展。滕州市农机局把合作组织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在年初提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中,专门把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还把农机合作社建设纳入对镇街的考核内容,从而在全市形成了各级齐抓共管的局面。

2、积极宣传引导。紧紧抓住当前各级高度重视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机遇,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极力推介各地典型和成功经验,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较好氛围。同时对一些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全市农机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发放了奖励资金,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机户组建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

3、加强指导和服务。对组建成功的合作社,滕州市农机局全力做好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使合作社感觉有“家”可依。帮助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在农机补贴政策上对合作社予以倾斜,邀请省市农机专家为合作社带头人讲课,传授致富经验,使合作组织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农机装备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机合作社存在农机装备类型单一,新型农机数量较少等问题,服务领域还局限于机耕、机收、农用运输等方面,还不能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农机专业化服务,没有彻底解决农户由于大批劳动力外出打工而产生的农作物耕、种、收后顾之忧。

二是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由于土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一家一户小块经营,严重制约了大型机械效能的发挥,导致拥有大型机械的机手收益不高。

三是贷款、融资较为困难。社员购买农机需要资金较多,除少部分政府补贴外,绝大部分还需要自筹,资金的短缺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另外,因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而农田作业价格同比并未增加,从而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经济收益,不利于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四是人才、知识匮乏。当前,农机作业合作社多数以村级为单位,以村干部为核心组建而成。由于条件所限,村干部中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较少,从而影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目前,合作社社员大多政策法规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组织管理能力,在开拓市场、驾驭市场和抗御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市场调研水平和信息捕捉能力较低。部分社员对农机化新技术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在高性能农机具的维修技能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新技术和新机具的推广应用。

五是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大多数农机合作社由社员分散经营,单独核算为主,社员只交少量管理费,部分合作社甚至不交,导致合作社自身无资本积累,从而影响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发展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农业、财政、工商、国土、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和农机库房和场地建设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及时帮助社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合作组织章程、运转规则、作业质量标准、价格承诺等规章制度,注重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场地、库棚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农机合作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和农机合作社与入社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摊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快土地重组,积极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行土地“全程托管”、“承包经营”、“预约经营”,以利于农机服务的产业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四是强化服务,拓宽市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合作社作业能力和专项作业能力建设,通过强化作业服务,延长作业时间,提高经营效益,努力实现农机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加工产运销“一条龙”作业服务。

五是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借鉴吸收其它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挖掘本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亮点,大力宣传农机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

2.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二

1 南京市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09年底, 南京市共有农机合作社55家, 基本实现了主要涉农镇街“一镇一社”的发展目标。合作社成员数达到2 078个;拥有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主要农机具1 945台 (套) , 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6 929万元, 其中农机资产原值6 474万元;合作社作业面积5.47万hm2;实现利润1 523万元, 平均每个合作社实现利润27.7万元。

1.1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特点

1.1.1 合作社发展加速

该市55家合作社中, 2007年成立的有5家, 2008年成立的有15家, 其余35家都是在2009年注册成立的, 合作社呈现明显的加速发展态势 (见图1) 。

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总量2007年为1 133万元, 2008年为4 073万元, 2009年为6 929万元, 平均每个合作社固定资产1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29家, 2007年有4家, 2008年新增12家, 2009年新增13家。

1.1.2 机具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55家农机合作社拥有主要农业机械1 945台 (不含配套机械) , 占全市保有量的9.3%。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有340台, 占全市保有量的14.7%;联合收割机232台, 占全市保有量的18.5%;插秧机310台, 占全市保有量的17.7%;植保机械471台, 占全市保有量的6.5%。农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同时, 使用效率也在不断增加。据调查, 成立合作社、机具实行集中管理和作业后, 机具使用率提高了30%以上。

1.1.3 作业规模不断扩大

2009年55家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共计5.47万hm2, 按水稻、小麦 (油菜) 共两熟计算, 约占全市总作业量的12.8%, 平均每个合作社作业面积993.33 hm2,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 作业面积在333.33 hm2以上的有2家, 1333.33~3 333.33 hm2的有12家, 666.67~1 333.33hm2的有13家, 333.33~666.67 hm2有16家, 333.33 hm2以下的有12家。六合隆兴和普东农机合作社年作业面积都达到4 333.33 hm2, 前者主要从事机耕和机收服务, 业务量各占一半, 后者全部从事机收服务。

1.1.4 作业环节更加全面

2007年、2008年成立的合作社服务项目大都局限于单纯的耕、种、收等作业服务, 同时组织机手外出跨区作业。2009年, 合作社服务领域有了拓展, 在耕、种、收等服务基础上, 机插秧、机植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开始有了较大程度的增长。据调查, 2009年合作社机耕面积1.47万hm2, 占合作社总作业面积的27%;从事机插秧作业服务的合作社20家, 机插秧面积4 093 hm2, 占合作社总作业面积的7.5%, 占全市机插秧总面积的19.2%;机收面积1.61万hm2, 占合作社总作业面积的30%, 占全市总作业面积的10.3%;机植保面积5 200 hm2, 占合作社总作业面积的9.5%, 其中2010年成立的6家植保专业合作社, 全年开展统防统治作业面积1 800 hm2;2010年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合作社共28家, 作业面积7 200 hm2, 占全市机械化还田总面积的14.5%。

1.1.5 社会化服务程度不断提高

农机合作社除了成员自身作业需要外, 积极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据统计, 55个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村, 涉及6.1万个农户 (承包户) , 占农户总数的9.3%。除了服务本地农民, 合作社还积极开展跨区作业服务, 2009年跨区作业面积达到2.27万hm2, 占合作社作业面积的45.1%。

1.2 农机合作社在南京市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突出作用

1.2.1 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

农机合作社具备比较完善的服务功能, 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 利用机具集中、品种全面的优势, 可以提供有计划的、系统的、及时的机械作业服务, 农机合作社在提供高效、规模化作业服务的同时, 还在推动土地经营方式创新,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等方面, 起着重要的作用。

1.2.2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机合作社通过高效率的机械服务, 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许多生产经营问题。通过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 将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从而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在该市少数地区, 农机合作社已经可以开展“保姆式”作业服务, 将农村劳动力完全解放出来。

1.2.3 促进了农民增收

一方面, 农机合作社社员通过农机作业服务, 获得了高于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报酬;另一方面, 因为提供的标准化农机作业服务, 能节约种子、水、肥料、人工等生产要素投入, 提高作物产量, 降低种田风险, 提高种田收益。同时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村劳动力, 也能从二、三产业中获得大量的非农收入。

1.2.4 增强了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目前该市农机户很多, 分布零散, 以前主要由乡镇农机站管理。但目前该市基层农机管理人员普遍不足, 很难及时有效地为农机户、为农民提供服务。通过农机合作社这个平台, 可以将农机户组织起来, 开展技术培训、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推广等公益性服务, 从而弥补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 为基层农机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1.3 南京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得益的几个方面

该市农机合作社良好的发展势头, 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3.1 国家对农机化事业的重视

近几年, 国家十分重视农机化发展, 农机化发展资金不断增加。仅农机购置补贴一项, 2007、2008、2009年, 中央及省级财政用于该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别为1 223万元、2 230万元、4 272万元, 连续2年翻番;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别为189万元、372万元、435万元, 年增长超过50%。2009年, 四级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高达4 792万元, 是2008年的1.77倍。大量的财政补贴, 刺激了合作社购置农机的热情, 促进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做大做强。

1.3.2 土地规模化经营趋势

一方面土地经营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负担”, 将自己的少量土地承包出去, 成为相当一部分的外出务工农民的现实要求;另一方面政府十分重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结合农村改革, 土地逐步集中, 为农机合作社发展、开展规模化作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1.3.3 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策

一是购机补贴政策。农机合作社及成员享有优先购买权利, 购置部分大型农机在普惠制基础上享受特殊优惠。二是库房建设用地政策。对符合“五有”标准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农业生产用地管理。三是金融支持政策。对符合“五有”标准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场库、维修网点以及购置运输工具等必要的资金贷款, 给予80%的贴息和担保额4%的补贴。四是项目支持政策。对符合“五有”标准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优先向省、市有关部门推荐, 申请项目和资金。2009年该市共有5家合作社享受到了省农机局23万元的机库建设补助资金, 共建设机库1 471 m2。五是确保用油政策。在中石化、中石油、市发改委和市农林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确保2009年农业机械作业用油供应的通知》中明确, 农忙时节, 农机合作社农机用油可以得到优先和优惠供应。

2 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2.1 目前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1 发展不平衡

(1) 区域发展不平衡。目前六合、栖霞区的农机合作社分别为19个和10个, 已经实现了“一镇两社”;江宁区有农机合作社10个, 达到了“一镇一社”的阶段性目标;浦口、溧水、高淳区 (县) 农机合作社分别为4个、6个、6个, 与阶段性目标相比差距还较大。总体上, 与农机作业服务的全覆盖 (每个镇街4~6个农机合作社) 相比, 该市农机合作社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2) 发展规模不平衡。一些较大的合作社, 如六合区普东合作社, 拥有高性能联合机31台, 固定资产778万元, 社员38户, 2009年作业面积4 333.33 hm2, 居全市首位。南京侯冲农机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13万元, 拥有2台大中型拖拉机和5台插秧机, 2009年作业面积200 hm2, 规模就相对较小。

2.1.2 服务内容单一

目前合作社基本上都是服务于大宗作物, 如水稻、小麦的耕、种、收、植保等环节, 服务于经济作物、高效农业特别是设施农业的合作社目前还是空白。

2.1.3 收益差异较大

从2009年合作社实现纯利润的分布来看, 50万元以上的有5家, 30万元~50万元的有8家, 20万元~30万元的有13家, 10万元~20万元的有20家, 10万元以下的有9家。从平均每个社员获得利润的分布来看, 3万元以上的有4家, 2万元~3万元的有9家, 1万元~2万元的有26家, 1万元以下的有16家。2009年六合区普东合作社实现纯利润165万元, 平均每个社员4.34万元;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2009年纯利润仅2万元, 平均每个社员仅有利润0.25万元。

2.1.4 运转不规范

从调研情况来看, 目前该市合作社中按“五有”标准 (有较完善的组织制度、有适量的作业机具、有一定的服务规模、有配套的服务保障设施、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设立的合作社有34家, 占总数的61.8%。这其中仅有24家完全按“五有”的标准规范运作, 占总数的43.6%。与“五有”标准有差距的主要是在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收益分配方面不够规范, 其中“官办” (农机站成立的合作社) 的占15家。“官办”的合作社, 组织大都松散, 制度流于形式, 合作社的运作很不规范, 如江宁湖熟的长荣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只是按照规定组建了合作社, “三会”基本没有定期召开, 社员还是各自为阵, 合作社只是个“空壳”。

2.2 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

2.2.1 重视程度不够

农机合作社是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一类合作组织, 在促进农村制度改革、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方面, 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且在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基本缺失的现状下, 合作社是基层农机服务网络的重要一环。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只片面强调发展生产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 并不重视发展提供作业服务性质的农机合作组织。

2.2.2 机库用地难以解决

该市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95台, 联合收割机225台, 插秧机320台, 运输车250辆, 这四种机具按平均每台需机库10 m2计算, 需机库面积13 900 m2, 再加上其他机具, 合作社约需机库面积2万m2以上。目前, 全市合作社仅有机库面积6 000 m2, 机库建设缺口高达1.4万m2。机械无处存放, 影响了机械保养, 增加了机械损耗和维修使用成本。关键问题是库房建设用地难以解决。虽然市农林局会同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中明确了库房建设用地支持政策, 但在国家土地政策的大环境下, 该政策在多数区县难以实施, 这是影响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的制约因素。

2.2.3 机具陈旧

目前该市合作社拥有的机具中, 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大都是2005年前后购置的, 比例高达60%以上, 90年代购置的悬挂式收割机也还有一定的数量;使用5年以上的手扶拖拉机所占比例更是占到70%以上。在这些旧机具的处理上, 目前缺乏固定有效的流动渠道, 报废更新政策尚不完善。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如手扶拖拉机, 闲置不用;而对价值较高的高性能收割机, 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作社作二手机贱卖, 经济实力较差的合作社, 则继续勉强使用, 这部分机具往往作业质量较差, 经济效益不好。

2.2.4 贷款难

《意见》中明确了合作社可享受信贷支持, 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 一些地方金融机构为规避金融风险, 要求合作社提供非机具担保, 比如房产等;同时贷款金额也很少, 给合作社融资带来了困难。一些地方, 农村小额信贷政策不到位或不公开, 购机农民难以享受。

2.2.5 利润下降

受零散机具和跨区作业机具的低价竞争, 以及受高油价的影响, 合作社的利润空间被压缩, 单纯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合作社更为明显。利润下降, 降低了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愿望。

3 几点建议

鉴于农机合作社在农村改革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中的突出作用, 结合该市实际, 到2015年要实现主要大宗作物机具基本向合作社集中, 合作社作业区域实现农村全覆盖, 作业面积占总面积的80%以上。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农机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部门协调, 落实扶持政策。将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纳入政府对区县的考核。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在购机补贴、农机报废更新、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合作社机库建设的土地审批、合作社注册、合作社作业收入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以支持。

3.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市级购置补贴政策向合作社进一步倾斜, 在继续保证合作社优先购置的基础上, 给予合作社更为优惠的购置补贴标准。要确保农机合作社金融扶持政策的实施, 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机库、开设维修网点。重点扶持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试验、示范、培训等, 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3.3 鼓励合作社发展土地承包

合作社通过承包土地, 实现规模化经营, 一方面可以发挥机械集中的优势, 提升机具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 向生产领域拓展后, 也可以平衡农机作业的淡旺季, 实现进一步增效。

3.4 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开展“五有”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 通过星级评定, 培育一批先进合作社典型, 创建一批服务好、叫得响、标准高、影响广、经营活、效益好的农机服务品牌。建议政府在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中, 专门切出一块用于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

3.5 加大服务力度

3.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动了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化的发展质量。同时,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示范带动能力强、效果好。

二是完善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充实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间环节,有效承载了基层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等农机管理工作,为基层农机服务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作为农机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把广大机手组织起来,联合起来闯市场,提高了农机的规模化作业程度。

三是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标准化。农机规模化作业和示范区发展,提高了农机作业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起了3处农机化示范区,为农机作业标准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四是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统一经营向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农田弃耕、撂荒问题,支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五是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培训平台,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惠,信息上实现共享,增强了标准化生产和协作意识,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农机户以资金入股合作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减少了一次性投入,降低了农民的投资风险,使农机作业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已经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中来,农机作业市场的扩张,技术装备更新,作业模式的创新都将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农机专业合社将不断为农民搭建更加广阔的增收舞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按照“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要求,该社实行股份制管理,开展集约化经营和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子,并面向全市及相邻县市,为农民提供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农机专业服务。其经营涉及机耕、机播、机收、运输作业、农机修理、信息技术咨询、小型农机具销售等。其利润分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股金比例(包括入社股金和拖拉机折价股金)进行分配;二是按出勤作业率和工作效益进行分配,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和作业金提成,实行单人单机核算,作业收入按10%上交为集体积金,扣除平常正常开支外,其余部分年终按股份进行分红。在管理上,先后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服务纲要》《合作社纲要》《合作社社员管理办法》《合作社机具维修维护细则》《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农机服务助民富,互帮互助促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结对共建”活动。一是推行价格公开制,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耕地100元/亩,收割100-120元/亩,价格低于市场价,使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二是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党员社员主动与家庭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户结对子,通过“一对一”和“多对一”的方式为困难农户免费提供农机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到目前还只有2家,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二是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青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机插、机耕、机烘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三是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厂库棚建设用地短缺,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设施建设,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各级财政的扶持与投入。

三是依法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

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规范的高级阶段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市级财政将培训经费纳入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4.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四

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关键阶段,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农业机械化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引领作用越来越突出。以跨区作业为代表的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对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城镇化建设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现状

在2007年7月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感召和指引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效用逐步显现。

(一)提高了农民整体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机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创新。我区现有农机大户156户,农机协会4个,农机合作社20个,入社农民178户,从业人员576人,入社农机具578台。从组织形式上看,合作社内部有三种形式的合作。一是农机具合作。农机户成员之间可以互相配套、借用。二是作业合作。农机户相互帮助寻找作业项目,或独户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开展共同作业。三是社内服务业,包括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作业项目、作业结算、合同等项活动,同时组织农机修理、农机供油、配件供应等实业。

(二)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成为促进农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农机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农田作业机械有机整合,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标准化及订单式、保姆式服务,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连片作业,提高了作业效益和作业收益。机械保护性耕作可在保证稳产增产的前提下,比传统耕作减少4道以上工序,实现了“少一份耕耘,多一份收获”。例如,2009年度,大王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了省农机办《小麦玉米免耕直播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共完成百亩示范方面积250亩、核心区面积1440亩,每亩至少节约机械成本80元,增产增收75元,带动示范面积1.56万亩。若全区粮食种植面积以20万亩计算,如果实现规模生产,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1600余万元,增加直接收入1500万元,减少农业从业人员15万余人,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非常可观的。并且机收、机种同时进行,可使两作接茬的收、种环节的时间缩短10-15天,将三夏变为两夏,减少套种,实现平作,既简化农艺又节本增效。通过免耕播种、秸秆还田等措施,在不降低产量的前提下,可增加土壤蓄水量16-19%,增加土壤有机质0.03-0.06%,可节约肥料20%,每公顷可节约用水600m ³,减少风蚀60%,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三)推动了农村人才资源有效整合,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发展现代农业,必然要求高素质的农村劳动者。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的过程很大程度上也是造就高素质职业农民的过程。合作组织把分散在各个农业产业链条上的农村人才较好的加以集聚、整合,在闯市场、搞经营的实践中开拓视野,提升了经济管理能力。可以说,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以农机手为代表的职业农民。随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将涌现出更多的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催生更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造就更多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可以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从事非农产业,增长技能本领,拓展增收空间,缩小城乡工农差距。

二、我区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迅猛,规模有所壮大,功能有所强化,但由于这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立时间短,缺乏生产经营经验,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还不够鲜明突出。在总体上仍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氛围不浓厚。对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普遍不够,在如何规划、发展、规范等具体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明晰;有不少人对合作社的理解往往等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在合作组织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搞不清其与合作社的关系。

(二)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不少合作组织缺少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形成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有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公开透明,容易造成社员间的相互不信任,影响团结,甚至可能造成解体;有的重盈利、轻服务,负责人把有利的信息资源优先占有、独自享用;多数合作社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具备农机库棚,不少农机具在农闲季节上了农民房顶。

(三)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农机利用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农机装备结构不够合理,小麦免耕播种机、田园管理机等新型、特色农业机械少,尤其是适应我区大棚瓜果、葡萄、蔬菜类经济作物的机械几乎空白。农民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得许多农业机械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深耕犁和免耕播种机在绝大数地块根本不能使用。

三、加快发展我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建议

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是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部开展的“发展现代农业十大行动”中,把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提升列为重点,明确提出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建议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认真贯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为目标,以创新完善农机合作社管理运行机制,科学配置农机资源,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为出发点,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策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培育亮点”的总体思路,规范提高已有农机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创办新的农机合作组织,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为我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体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宣传农机合作组织的成效和作用,使更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规则和职能,营造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的良好舆论氛围。首先应明确农机合作社是农机私有制的联合,不应该在财产上“归大堆”,搞那种含糊的财产集体所有制,更不宜搞资金入股,这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还有民间集资之嫌。没有强有力的、有经济头脑的、道德水准高的经营管理者,不宜轻易涉足土地入股。农机合作社主要职能就是为成员“开好自己的机器,耕好他人的田地”的作业运作。其次,办协会式的农机合作社并无不妥。2009年末,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指出,支持鼓励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创办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很清楚,农机合作社只是农机化合作组织的一个类型,不是唯一的。并不是有了合作社,就不要农机协会了。而且在目前,应该倡导首先办好协会式的农机合作社,没有必要盲目的升格、升级。第三,农机大户仍然是农机化的组织基础。农机大户是在改革开放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自然发展起来的。合作社是农机大户在新时期向高一级经营发展的联合,是农民自主经营农机的选择过程,应该是一种自然的归宿,不应作为行政业绩,人为的拔苗助长。《农民专业合社法》中强调,合作社是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互助性”应该体现在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农民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财产。因此,合作社的发展并不是消灭农机大户,不是农机私有制的消失,而只是农机户在工作和关系上的合作。农机合作社应该支持农机大户在社内的独立性,而不是均贫富来削弱农机大户。农机大户的发展,也就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两者是互相依存,互为表里的关系。

(二)完善政策,创造环境。合作组织在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的推动扶持引导。要树立支持和促进农机合作组织就是支持和服务农民的观念,把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摆上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抓规划。要在深入调查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现状、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情况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划。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快土地重组,积极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行土地“全程托管”、“承包经营”、“预约经营”,以利于农机服务的产业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把政府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意图通过合作组织网络加以贯彻,使我区各产业发展更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有序发展。二是抓扶持。通过区财政扶持、协调金融信贷部门支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奖励资金。农机化建设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尽量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办公场所等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三是抓示范。对现有部分运作较好的合作组织,如廿里铺阳光农机合作社、南张大王农机合作社等,要重点扶持,规范运作,发挥其引导带动作用。

(三)科学管理,规范运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引进现代企业制度理念,推行作业合同规范化文本,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营。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发展机制。通过完善《章程》,建立健全管理结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二是规范服务内容,实行产业化经营。通过规范,使农机合作社为家庭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合同订单作业、代耕代种作业,达到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的目的,促进土地有偿流转,实现规模作业效益。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明晰社员与社员、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利益分配,建立健全合作社账簿。建立财务定期公开制度,接受社员的监督,确保社员对合作社的控制权。四是规范盈余分配,密切经济利益联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盈余分配制度,逐步实行盈余返还,从经济上兑现合作社的办社原则和目的。

5.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五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形式,为此,我们始终把农机合作社建设作为一项突出工作来抓,积极鼓励、引导、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鄄城县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

鄄城县农机合作社经过近两年的建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覆盖面越来越广,经济效益越来越好。到目前,全县注册农机合作社56家,达到“五化”标准的示范性合作社10家,提前实现了每个乡镇拥有农机合作社3家的目标;合作社社员达到1686户,拥有各类农业机械3583台(套),农机资产总额近二亿元。

二、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具有的几个特点

1、建设起点高。鄄城县农机合作社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山东省农机局和菏泽市农机局关于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按照“五化”标准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本着发展一家,稳定一家,培育一家,壮大一家的原则。如鄄城县的枣寨、存占、惠农、中峰等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高、规章制度齐全、运行机制好,为全县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2、发展速度快。自2009年鄄城县第一家农机合作社—枣寨合作社成立至今,大体三年的时间,全县共发展农机合作社55家,平均每年增加15家,农机合作社的数量和发展速度均居菏泽市前列。

3、组建方式多。目前鄄城县农机合作社组建方式有五种类型:村委主导型、“能人”领办型、农机大户控股型、合资创办型、农机协会型。体现了“不拘一格,多元创办”的发展思路,满足了农业产业和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4、经营方式广。鄄城县农机合作社100%开展了农机跨区作业,50%以上开展了农机维修、油料供应、配件供应、水利施工等多种经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政策,确定发展目标。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2009年,鄄城县农机局为加快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出台了《鄄城县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意见》,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通过详细摸底调查,制定了全县农机合作社发展规划,计划2012年全县每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达到5-6家。二是及时出台扶持政策。山东省和菏泽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同时鄄城县财政也加大了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三是狠抓扶持工作落实。鄄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多次到农机局、农机合作社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分析形势、现场解决问题。鄄城县农机局把农机合作社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标准,抓好落实。

2、抓示范,引导广泛参与。一是确定典型。鄄城县确定了枣寨、存占、惠农、中峰等农机合作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定时不定时地指导帮助工作。目前,这几个农机合作社已成为鄄城县农机合作社的领头羊,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力扶持典型。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合作社倾斜。

3、抓服务,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全程服务。鄄城县农机局对农机合作社建设进行了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鄄城县农机局主动帮助农机合作社注册,解决用地问题,联系银信部门帮助贷款。三是强化作业服务。鄄城县农机局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积极为农机合作社联系作业市场,考察作业行情,签订作业合同。

4、抓规范,确保健康发展。一是规范规章制度。二是规范运作机制。全县的农机合作社都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集体决定。

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全县农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五化”标准合作社数量少、影响带动小。截止到目前,我县“五化”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仅11个,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2、主体结构单

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合作社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农闲时期车辆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

3、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还没有放宽,合作社征地困难,金融部门贷款难并且利息高。

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1、坚持多元合作、效率优先的方向。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引导和推动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共同发展。以效率优先、兼顾效益为中心,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和灵活的服务发展模式。积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机服务业,建立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农机使用率和经营收益。

2、坚持规范建设、优化发展的方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切实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打破地域和行政界限,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开放和有序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田的机耕道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加入村农机大院的规划,解决大型农机停放的场库棚用地问题。进一步争取和落实工商登记、财政补贴等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

3、坚持拓展领域、增强能力的方向。要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把培育服务品牌作为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基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组织经营能力,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6.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六

1 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64家, 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55家。从经营类型上分, 个体农机服务组织有59个, 占总数的93%;集体农机服务组织有5个, 占总数的7%。从服务类型上分, 提供大田耕整、水稻机插等一条龙农机作业的服务组织有60家, 占总数的94%;为林果业、花卉苗木业等高效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作业的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有4家, 占总数的6%。

2 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

2.1 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机装备结构, 优化农机资源配置

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解决了如农机购置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带动了集体、个人资金投向高性能农机, 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调整, 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 有利于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据统计, 全区64家农机服务组织已拥有乘坐式插秧机226台 (占全区乘坐式插秧机总量的91.5%) , 高性能联合收割机82台, 大中型拖拉机232台。

2.2 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综合利用率, 减轻农民劳动强度

由于武进区人口多、耕地少,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 土地面积平均到每户只有0.1 hm2, 而且被分割成几块, 不是集中在一起, 从而导致高性能农机具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一家一户采用小型农机耕作, 机具转移次数增多, 使得农机具的综合利用率大幅下降。近两年, 武进区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较快, 从育秧、大田耕整、上水到栽插全部由服务组织负责。村委会与服务组织统一协调, 落实作业面积, 确保农机作业成片、有序进行, 各种大、中、小型农机具可以根据田块需要有机地组合在一起, 提高了农机具的综合利用率, 减少了机具转移次数, 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

2.3 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服务省工、节本, 实现了机手和农户的双赢

目前农机服务组织普遍实行了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一方面, 吸纳了一些农村闲余劳动力从事农机作业服务, 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另一方面, 由于服务组织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生产方式, 人员分工明确, 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节约生产成本。以机插秧为例, 拥有5台以上插秧机的服务组织与只有1台插秧机的农户相比, 作业时每亩合计可节约成本4.3元。服务组织带秧为农户栽插, 每亩收取130~160元费用, 扣除成本, 有50元左右的净收入。同时, 机插水稻与手工栽插相比可增产50 kg/亩左右, 真正实现了机手和农户的双赢。

2.4 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搭建了全新的支撑平台

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要求现代农机的发展必须和现代农艺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农机服务组织作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 在市场导向和经济效益的驱动下, 自然成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的载体。他们最敢于接受新技术、新机具, 也最希望新技术、新机具能为他们创造好的效益。武进区64家农机服务组织遍及各镇村, 他们有联系农民广泛、服务质量好、诚信度高的优势, 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显著。以服务组织机插秧作业为例, 2011年64家农机服务组织拥有插秧机625台, 实现机插面积8 286 hm2, 占全区机插总面积的65%, 有效带动了全区机插秧的发展。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宏观指导力度不够

该区大部分农机服务组织在初始阶段都是自发组建的, 政府仅仅在农机具购置上补贴了部分资金, 在其后期发展、管理、运作等方面缺乏系统的政策指导。当前, 服务组织发展迅猛, 数量多但规模不大, 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指导和调控, 促进其健康发展。

3.2 土地分散和作业季节短降低了农机具的综合利用率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 土地被划整为零, 分割到每家每户, 农户享有自主种植权和经营权, 不利于水稻机插规模化作业。小田块上的作业机械空运转时间多, 既增加了作业成本, 又影响了机械效率的发挥。武进区水稻为单季稻, 插秧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6月5-25日, 一台插秧机一年最多作业20天, 其他时间只能闲置在家, 机具的综合利用率不高, 延长了服务组织的投资回收期。

3.3 管理不规范

部分农机服务组织制度不够健全, 没有长远发展规划, 服务功能不完善, 作业质量和标准参差不齐。一些服务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全面综合发展、规模化经营的意识不强, 只注重眼前经济利益, 小富即安的思想比较突出。

3.4 组织化程度不高

农机服务组织实行分散经营的还比较多, 管理也比较松散, 合作层次较低, 利益联结不紧密, 经营规模普遍较小, 发展后劲不足。

4 加快发展农机服务组织的思考

4.1 营造发展氛围

建议把发展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列入政府农业发展规划, 并纳入乡镇领导绩效指标考核范围。农机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典型宣传, 扩大农机服务组织的影响力。

4.2 加强宏观指导

要制订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规划, 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地搞好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 为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平台, 让他们在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中“唱主角”, 发挥其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切实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调控, 做到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 推动农机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4.3 优化发展环境

要加大扶持力度, 为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建章立制, 逐步发展成为管理规范有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产权关系清晰、运行机制合理、独立财务核算、经营服务合法的农机服务实体。政府各部门对农机服务组织的合理要求, 要在政策上倾斜, 资金上扶持, 技术上支持, 积极引导他们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如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 要把农机服务组织作为重点补贴对象, 实行优先报名、优先安排, 促进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同时, 在农机科技入户、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重大农机成果推广等项目的实施上, 也要优先考虑农机服务组织。

4.4 加强体系建设

要完善技术和服务保障体系。一方面, 要完善农机信息服务体系, 将农机具的性能、价格、市场的拥有量, 农作物生产布局、生产收获的时间差及变化等情况加以分析后提供给农机服务组织, 指导他们有序作业;另一方面, 农机部门在插秧机配件、维修等机具技术方面应给服务组织以支持, 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水稻规模化育秧及栽后大田管理技术, 增强对水稻机插专业化服务的保障能力, 为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另外, 要继续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综合技术培训, 提高服务组织内育秧工、插秧机操作工的技术水平;要定期开展服务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培训班, 转变他们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观念, 使服务组织的发展走上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

4.5 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7.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七

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发展情况

调查表指标解释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

1.合作社总数:指各地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

2.合作社成员: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成员和虽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已履行入社手续的成员。

3.服务农户的数量:指接受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户数,包括本合作社成员的农户数。

4.从业人员:指合作社常年工作的成员和常年聘用的工作人员之和。

5.常年聘用人员:指合作社聘用非本组织人员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固定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6.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生已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7.作业服务面积:指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田间作业实际完成的作业数量。请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8.服务总收入:指当年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服务收入。

9.作业服务收入: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田间作业、运输、加工等作业服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10.修理服务收入:指合作社对除本社成员外的其它农业机械开展修理服务的收入。

11.其它收入:指除作业服务、修理服务收入以外的各项经营收入,如销售农机零配件等多种经营收入。

12.机具数量:2008年底实际机具保有数量。13.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按《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14.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

15.资产总额: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年末资产总额。16.固定资产净值: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

17.配套设施面积: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办公、商业用房、库棚等建筑物面积。

18.财政扶持资金总额:指合作社当年获得中央、省、地市、县等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二、其它农机服务组织

1、服务组织数量:指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具有一定机具和资金规模,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农机服务组织,包括农机作业公司、农机服务队(联合体)、农机专业协会和未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等。其服务内容主要是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农业工程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及运输等服务。

2、服务组织成员:指已履行入社手续的成员。

3、其它指标参照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农机大户

1、农机大户:指拥有大型<50马力以上(含)>农业机械2台以上;或中型<20-50马力>农业机械3台以上;或拥有、租赁承包经营小型行走式农业机械5台套以上;或农机固定资产达20万元、农机总动力80马力以上的农机户。以上4个条件任意达到其中一个就可称为农机大户。

8.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八

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组织引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

经营及助农增收上成效显著,形成了以蔬菜、水果、生猪、兔业、水产、制种、蚕桑等为主的农村专合经济组织产业化体系,为下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运作的思路和效果对我县转型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有着较大的启迪作用。

一、**县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现状

**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抓发展、重管理、强服务,着力于专合组织的规范、提高和壮大,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6年6月底,全县已发展以各类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合经济组织63个,入社(入会)农户达15213户、5万余人。2005年入社(入会)农户人均增收830元,带动农户19000多户,带动农户人均增收420元;2006年上半年,入社入会农户实现人均收入600元以上。全县形成了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以行业协会为辅并驾齐驱的良好发展局面。

(一)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成效显著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县供销社于2003年3月开始引导组建的,历经几年来的发动、试点、推广和扶持,到2006年上半年,已建成各类专业合作社37个,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2个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及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业范围延伸到水果、蔬菜的种植,生猪、肉牛、兔、鸡的养殖,农副产品的营销,农业观光旅游等多种产业。培植了**镇**、**镇**、、**等13个组织化程度较高,经营模式较为完善,人均增收达1500元以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专业合作社。其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水产专业合作社争创省级龙头专业合作社。**县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断扩大,示范作用明显增强,极大的促进了全县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服务作用明显增强

专业技术服务协会是众多独立的生产经营者,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合理合法的利益,联合起来成立的具有专业合作性质的、松散的、技术服务中介组织。相关部门坚持“重视、指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户创办了一些规模不一的专业技术服务协会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有效地推动了一些弱势群体的增收。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24个。**县专业技术服务协会的发展主要是由政府牵头,通过派出科技人员下乡,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为会员进行技术辅导;另一方面举办各类培训班,向农民传递政策信息、农技知识、农资市场动态和农资信息等,也收到了一定地效果。

(三)培育了一支活跃农村经济的农民经纪人队伍

**县农民经纪人队伍兴起时间虽然不长,数量和运行质量还有待发展和提高,但这只队伍正在发挥重要作用,焕发着生机和活力,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呼吸、共命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贡献。2005年11月,**县组建了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会员包括农产品营销专业户、种养大户等,他们主要从事粮油、畜禽、果菜、中药材等农副产品贩运活动。近年来,农民经纪人队伍的营销业务不断扩展,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在发展中逐步得到了提高和完善。尤其在传递市场信息、促进农产品购销等方面十分活跃,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和主动性,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的重要力量。为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农村专合经济组织所起的效果及主要做法

(一)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农村专合组织按合作制原则把分散弱小农户联合起来组建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统一新品种购进,统一技术指导和管理,对外统一销售,生产车间在每个农户家里。一家一户的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找到了应对大市场的载体,逐步实现了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户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蔬菜专业社之所以农民增收效果明显,是因为专业社引进推广了新品种、新技术,秋海椒亩产从300斤达到2000斤左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省农科院引进“杂交一代”四季豆,专业社社员仅此一项增收1700余元,带动农户人平增收830元。**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新品种引进、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联系销路,仅辣椒新品种---长香辣妹子4号亩产达到5000多斤,增产3000多斤,亩增收1600多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优质的蔬菜新品种,平均亩收入达7500多元,最高的亩收入达到11000多元。专业社社员仅此一项人平增收2000多元。

9.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九

1 基本情况

2011年7~8月, 赣榆县创新土地经营模式调研小组, 数次对村经济较好的青口镇大盘村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状况, 二是土地及作物种植布局, 三是农机装备情况, 四是田间道路状况, 五是劳动力状况。

通过走访青口镇大盘村村干部, 基本上掌握了大盘村农业基本情况。

(1) 人口状况:大盘村现有农户486户, 共1 924人。

(2) 土地及作物种植布局:土地面积72 hm2, 种植小麦66.67 hm2, 水稻72 hm2, 其他作物6.67 hm2。

(3) 农机装备情况:拥有农机总动力408 kW, 小型拖拉机16台, 电动机16台, 配套机具22台套, 各种水泵9台, 喷雾器460台。

(4) 田间沟渠道路状况:田间道路已硬化1 520 m, 计划硬化2 600 m, 铺垫风化石路5 300 m。沟渠配套情况:已建硬渠1 720 m, 计划建硬渠2 450 m。现有电灌站2座, 计划新建2座, 闸涵全部改建和新建60个。

(5) 劳动力状况:出国劳务10人, 常年外出150人, 本地务工300人。

2 调研过程及民意

从调研的结果看, 青口镇大盘村具备了实行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将村民土地使用权委托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条件。于是, 经大盘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党员会议商议, 由大盘村委会将《征求意见书》发放给每一个农户, 然后根据农户的意愿, 确定土地流转方式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共发放《征求意见书》464张, 同意委托土地使用权的439户, 占总数的94.6%;不同意的22户, 占4.7%;弃权的3户, 占0.7%。同意的1 841人, 占总人数的95.7%;不同意的65人, 占3.4%;弃权的18人, 占0.9%。村党支部一班人认为:村农户的土地, 流转给村合作社统一种管收即“全托”是可行的, 农民是支持的。2011年10月29日上午, 赣榆县犇牛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式挂牌运营, 全村486户农户, 有484户接受犇牛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 仅2户10人土地未接受托管, 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66.67 hm2以上, 是全市首个以村级整体土地流转, 实现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3 农民的利益保障

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后, 委托费用采用如下两种方式: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每亩每年按时给稻谷275 kg, 小麦150 kg。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每亩每年按时给现金1 000元。农户可根据自身意愿,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结算。另外, 农户土地使用权委托后, 继续享受稻麦两熟田政策性补助 (水稻20元/亩, 综合补贴69元/亩, 小麦种子10元/亩, 水稻种子10元/亩, 总计109元/亩) 。

4 合作社的内部构成

从青口镇大盘村经济状况、农业生产基本情况以及广大农户的意愿综合考虑, 青口镇大盘村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接受村民委托土地使用权, 采取紧密型股份合作, 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制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工作责任制和议事规则以及财务管理、服务协作、利益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 并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逐步建立起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比较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组织结构见图1:

5 合作社的种植优势

(1) 增加种植面积。农户种植水稻, 一般采用抛秧, 秧板田与大田比例为1:30;合作社种植水稻, 采用机插秧, 秧板田与大田的比例为1:100, 可节省土地, 增加小麦种植面积。另外, 合作社统一种植后, 田块扩大, 田间田埂减少, 也可增加种植面积。

(2) 省种。农户种植小麦一般采用撒播, 用种量大;合作社种植采用小麦机播, 可省种60%以上。

(3) 提高肥效。农户种植作物水平参差不齐, 肥效差;合作社种植, 由专业农业技术人员指导, 科学施肥, 肥效高。

(4) 省药, 减轻环境污染。农户防治病虫害随意性大, 比较盲目, 用药量大, 防治效果差, 防治效果在60%以下;合作社用药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针对性强, 防治统一, 用药量少, 效果好, 可降低成本40%以上, 防治效果达95%以上。

农户、合作社种植效益对比见表1。以大盘村66.67 hm2耕地计算, 合作社年经济收入为49.8万元, 若合作社人员为10名, 人均工资为4万元/年, 则合作社年纯利润为9.8万元。

6 存在问题与建议

10.民政局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调研思考 篇十

一、主要作法

(一)注重宣传,努力为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我们充分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举办“发展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组织知识竞赛和“学习十七大精神,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征文等活动,免费发放宣传书籍260本,广泛宣传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让社会各界了解社会组织的政策及有关规定。积极向每个社会组织推荐订阅《中国社会报社会组织周刊》,利用这一宣传阵地,挖掘、总结、推广、宣传管理规范、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今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社会组织紧急行动,发起了“情系灾区、讲真情、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捐款活动,短短半个月就筹集善款537万多元送到灾区,展示了新时期社会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也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加强服务,努力为社会组织营造宽松和谐的管理工作环境。

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社团组织登记前的指导服务;编印了《**市社会组织行为指南》,对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和日常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免收登记费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为社会组织登记尽可能提供方便。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为社会组织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加强了社会组织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适当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登记门槛(如对乡镇区域内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办资金放宽至2000元);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基层社会组织采用备案管理的办法,纳入民政部门的管理,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上的全面支持,使他们在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中共同发展。

(三)注重规范,努力为社会组织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按照“分类指导、因会制宜、齐抓共管、稳妥推进”的原则,2005年8月提前完成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能分开的政会脱钩任务,通过政会分开、政策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协会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自律能力,推进行业协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业务培训为抓手,通过规范章程、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促使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建设,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达到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目的。积极探索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使广大社会组织不断走上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轨道,为社会组织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二、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我市社会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组织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现象较为普遍。

一些社会组织,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擅自开展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规定的活动,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还没有专门的、全面的、严谨的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社会组织法》,使得社会组织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完全明确、规范,缺乏行业自律环境。同时在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税收减免等方面也没有相配套的法规与政策,使多数社会组织的队伍不稳定,人员和知识结构老化,缺少应有的活力与作用。

别外,社会组织参加检查的意识差。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行使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条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发参加检查是每个社会组织必须遵守的。有的单位消极对待检查,屡次通知不到,甚至变相对抗年检;有的单位填写《检查报告书》时持应付态度,有关数字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有的单位对变更的法人代表、办公地址等事项不能在《检查报告书》上体现,没有按规定依法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二)内部制度不完善,尚未实现自我治理。有些社会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或虽有制度,比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等,但由于专职人员过少、财力不足等原因,都不能有效落实;有些社会组织缺少主动性、创造性的工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往往行政依附性强,等、靠、要思想严重,致使没有成文章程,只有不规范的口头规定;有些虽有章程,但不能独立实施,组织功能、协调功能都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自我治理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同时,有些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的广告宣传、招生简章、服务项目等内容不真实,甚至有欺诈倾向。

(三)官办色彩过浓的“准政府”性社会组织依然存在,社会组织缺乏独立发展的条件。有些社会组织无论是从章程的制定、高层人事权、日常决策权,还是内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方

面,都缺乏相应的独立性。许多社会组织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负责人一般由本系统主要领导人担任,工作人员也是所属机关的干部,行政干扰较大,在人、财、物上都没有自主权,在工作和开展活动中也没有自主权,这种过分的依赖性,限制了社会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失去了社会组织作为非政府社会进步力量的民间代表性,脱离社会土壤,延缓了自律机制的形成,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大打折扣。

(四)缺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公开、透明度不够。大多数社会组织的社会事务不公开,无法衡量其社会效益;社会组织的章程中明确规定必须开展各项服务,但不少社会组织工作不到位,且缺乏监督约束;有些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不公开,财务制度不完善,不做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虽然做审计财务报告,但无严格审计,透明度不高。原因在于:一是缺乏道德和制度上的约束;二是有些为本单位“小金库”创收而设立的社会组织,行政干扰较大,甚至没有独立的财务帐户,单位与社会组织有的经费收支合二为一,财务管理不独立、不透明。

三、社会组织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社会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以保证社会组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组织章程和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制度。

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形成自律机制,用严格、规范的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健康运行。

首先,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必须完善组织章程和机构。以章程为依据,健全组织机构:如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等。同时,还要在理事会或董事会之外设立监事会,对组织的计划、财务审计报告和平时的经济活动进行批准、监督。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等活动。其次,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必须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

一是要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克服行政化倾向,举办民主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作用,以民主协商、协调、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内部事务。在行业组织工作带头人的选举上,要严格执行民主办会的原则,让会员自己选举本行业有威信、有知识、善管理、又热心组织工作的同志担任领导职务,从而带出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强化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秘书处的参谋作用,形成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鼓励成员参与决策并对组织的各项活动监督,重大决策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理事会中要扩大执业人员的比重,完善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发挥理事会对组织重大问题的决策功能。

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行规行约,加强同业约束。以维护行业的竞争秩序、确保公平竞争为出发点,加强自律,特别是要建立会议、管理、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自律制度,做到以制度规章管人管事管行业。从本行业的发展大计出发,制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一些具体的规定,这是保证社会组织依法运作的必要条件。

三是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各行各业都应有与本行业的社会地位、功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每个从业者必须遵守、奉行。特别要制定主要负责人行为规范,对相关人员加以约束,使其自觉遵纪守法,自觉代表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向法制化迈进。

四是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的透明度是树立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度的基础,如果没有严格、透明的财务制度,社会组织的廉洁性就无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做到收支规范、帐目清楚。收取会费和各项服务性费用要坚持标准合理、公开的原则,并如实开具票据。社会组织的经费及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应主要用于其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接受的捐赠、资助要严格按照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应有专人负责财务,制定财务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会员、社会公布有关情况,保证公民及政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三)把奖惩、考核、竞争和诚信有机结合起来,构筑系统科学的运行机制。

首先,把奖惩、考核机制作为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有效手段。建立组织内部通报批评制度和年末评比制度,促进人员自律。根据章程、自律公约等,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把检查与奖惩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提高公众关于该行业对社会贡献的认识;另一方面鼓励更多的业内人士取得相似的业绩。与此同时,对违规会员进行处罚,以鼓励和鞭策会员之间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维护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其次,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诚信记录和评估制度。诚信建设的好坏是社会组织遵纪守法的必要反映,也是自律工作的自然延伸。加强组织的诚信建设,促使会员普遍树立“诚信、守法、敬业、自律”和“承诺是金”的理念,营造诚信守约的氛围。

1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思考 篇十一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提升,城乡群众收入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以下简称专合)组织作为农村经济助力的这一新生组织已逐步发挥出其强劲的生命力,示范带动群众增收、推进区域经济跨越发展的作用凸显,得到了中央、各地的认可和鼓励,逐年在加大扶持力度。但总体来看,专合组织发展速度较慢、发展不均衡、运行机制不规范、经济实力不强、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还普遍存在。

作为青藏高原民族地区,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看到地区条块狭窄、现代农牧业规模滞后、产业发展还处于培育雏形阶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有限的现状,专合组织如何加快规范发展、引导产业实现科学持续发展,从而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地区(域)经济强劲增长,这是一个现实而迫切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立足市场需求,准确定位

作为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现代农牧业从传统的耕作中解放出来,定位于集产、供、销一体的产业体系,解决的是生产资料和生存所需。随着物质生活的提升,各类市场需求也随之波动。作为现代农牧业的有效促进组成之一,专合组织在指导现代农牧业生产、配套技术服务、引导市场流通等

环节发挥出其独具魅力的积极作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以引导、支持、服务为手段,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专合组织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扶持专合组织就是扶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观念,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扶持专合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立足地域实际,积极扶持

各地产业发展不拘一格,自有特色,而专合组织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有的叫“协会”,有的叫“合作社”、也有的叫“合作组织”……不一而足。但不论叫什么名称,其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带动群众增收。国家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专合组织进行了详细规范和扶持,优惠政策持续跟进。笔者认为结合现实需要,就藏区如何规范、扶持和引导专合组织浅谈几点看法:

(一)政府科学引导

专合组织的建立是根据“四民”(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四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方针成立,不是政府下个行政命令或分派指标之类就可以成立的,应该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政府的角色应该就是在指导上下功夫,即在机构成立、内部规范管理等环节给予技术指导,促使专合组织依法规范运转,而不是行政干预。

(二)政策扶持发展

制定配套优惠政策:一是适当考虑地方财政配套扶持基金,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二是深化完善融资平台,帮助州内专合组织及农户提供信贷担保服务,破解发展资金瓶颈;三是在注册、年检、税收等监管环节中考虑减免优惠政策;四是建立资讯网络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五是健全农牧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配套水、电、路、通讯、能源等建设;六是加大外宣力度,树立特色品牌,打响产品市场知名度,增强产业竞争活力。

(三)强化监管职责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行使行政扶持、监督管理职责,主动为专合组织服务,谋划在前。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互惠互信,谋求农村专合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少数人控制和垄断、成为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也需要防止政府过多干预专合组织,阻碍其健康发展。

三、立足特色优势,深挖潜力

专合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通过市场合作、独(合)资等方式做大做强附加值附着产业,在深加工、销售等下游环节突出特色产品的市场价值,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流通模式,弥补当前藏区农产物销售市场严重溃乏的现状。

1、增强农牧产品科技含量

在自我破解技术难题的基础上,寻求科技院校、科研机构的深层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共赢机制,逐步创建自我核心技术,打响藏区特色产品的独特招牌,提升市场需求和竞争力。

2、着力提升深加工附加值

在推进协会和产业发展的同时,着眼于深加工产业发展。通过主动关注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动态,加快“高科技、生态化”精品打造,推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深加工特色农牧产品。

3、加快基地化建设

12.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探讨 篇十二

1 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目前, 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为促进农业发展不断努力。规范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并逐步向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1.1 服务模式逐渐市场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来安排服务, 紧密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 力求因地制宜配置农机资源, 拓展服务领域, 对传统的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了农机服务同土地分散经营户之间的对接, 推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同时, 农机合作社为了充分发挥其农机具较多、配套设施齐全、生产规模较大的优势, 在附近的村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积极接受订单, 这种运营方式不仅提高了农机具的使用效率, 而且还对降低作业成本有所帮助。

1.2 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化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原则基本上是“自愿联合、共同拥有、经济参与、民主管理”, 即保证整个合作社的工作都是自愿入社、退社自由。社员只需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就能够享受规定的权利。在运行方式上也相当规范化, 实现了统一的业务联系方式、统一的作业调度流程、统一的服务质量、统一的农机具维护办法、统一收费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 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向着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1]。

1.3 国家的扶持力度逐步增大

在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 农机专业合作社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近年来, 国家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社, 提供了大量的补贴资金, 发布了众多相关的补贴政策,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也利用这些资金购入了大量的农机具, 有效地推动了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装备水平, 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向着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不断发展[2,3]。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也在国家的大力扶持和自身努力下得以迅速发展, 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助力,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农机合作社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和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也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 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在整合农业资源的基础上, 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土地流转, 使整个农业朝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在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同时, 对于解放农村劳动力, 促进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着第二、三产生的转移提供了基础, 加快了农村的城镇化的进程。同时, 农机合作组织能够增加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克服了农机具使用技术参差不齐、经营效率差异巨大的问题, 对于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有着不可取代的价值。

3 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营规模小, 实力较弱, 服务项目较为单一,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二是管理并没有紧密连接农机户, 运行机制也比较松散。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从而导致发展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盲目性, 并且服务结构也不合理。三是农机具合作社没有明确的法人, 注册登记工作做得不严明、不规范, 贷款相当困难, 组织的独立性较差。四是政府的扶持政策有待落实, 在财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 组织作业的实现所需的流程和手续繁琐, 导致了作业组织的启动相当困难。五是乡镇农机合作组织的管理职能较弱, 对农民的引导和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 这导致了农村服务体制的发展受到农民知识技能的影响。六是部分农机经营者和农机大户的素质不高, 接受新制度、新知识的能力不足, 导致其一直在小农经济的影响下不愿入社, 使得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受到规模的限制。七是服务功能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不能根据农机市场的需求拓展相关服务。进而导致了服务项目极其单一, 农机空闲时间较长, 影响到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

4 结语

农机合作组织对于农业机械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帮助,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4]。但是由于这种生产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 还存在众多的问题, 因此要不断实践, 总结经验, 尽早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

摘要:阐述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分析农机合作组织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以为促进我国农机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机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现状,问题

参考文献

[1]金福俊, 邸晨霞, 刘力.沧州市农机合作社运营模式及成果的调研报告[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1 (2) :64-65, 128.

[2]范桂林, 傅蕾.从兖州市农机化发展现状看农机合作社发展趋势[J].农业机械, 2011 (21) :42.

[3]王凌华, 李瑶, 卢明, 等.中国农业机械化的现状及发展[J].江西农业学报, 2009 (7) :204-206.

13.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十三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于2003年4月,几年来,县级“两协”负担起了全县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的职能。目前,我县已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223个,其中:各类专业协会59个;专业合作社164个,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010年我县农村专合组织经营额达4亿多元,带动农户13000多户,为农民实现收入3.2亿多元,为农民增加收入1000多万元。经营的产业涉及到粮食、果品、苏产品、肉葫芦、食用菌、苗木、中药材、鹿产品、黄牛、生猪、家禽和农机服务等十几个产业。从组织方式看,我县农村专合组织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大户领办型。由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比较典型的有□□□□。二是支部领办型。利用农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把大家组织起来,共同致力于一个产业的发展。如□□□□□等。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如□□□□协会。四是职能部门领办型。由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多年来形成的生产、销售网络体系优势而领办。如□□供销社领办的□□□□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领办的养鹿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股份合作型。由经纪强人

1兴办企业,经营农副产品,带动农户。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等。

以上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在我县还处于起步阶段,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在运作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内部机制不完善、外部环境不宽松、缺乏市场竞争实力等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亟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完善组织、创新机制、自主管理、共同受益”的目标,积极引导农民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上档次、上水平。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进一步做好积极引导、热情服务的工作。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要活,渠道要宽。只要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带动农户,促进生产,扩大农产品销路,不管是什么形式出现、采用何种方式联合,都应予以鼓励,积极引导。鼓励专业科技人员、农民经纪人、专业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托村级组织的组织优势、农技部门的技术优势、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优势加快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适应新阶段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由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着力提高合作组织的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同一产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加工企业、商贸企业进行联合,组成经济实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迅速把产业规模做大。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做到组建自由,进退自由。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而不强制推广,热情服务而不包办代替;既要加快发展,又不能搞成“一阵风”。要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看到专业合作的好处,激发更多的农民组建或者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教育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遵守章程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尽到义务;引导他们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按标准生产,按合同履约,使已经建立的合作组织得到巩固、提高,健康发展。要通过自学和培训使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和全体社员真正明确办社宗旨,要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发展和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千万不可只有组织形式,坐等国家扶持资金。

(二)要完善运行机制。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下几种机制。一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除了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外,还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农民返还一部分流通或加工环节的增值利润,实行二次分配。有条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实行股金分红,坚持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镇□□村的股田制绿色水稻协会的利益联结,就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不管哪种利益联结方式,前提条件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受法律保护。二是民主的管理机制。合作经济组织要制定章程、制度,规定合作组织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避免农民受到损失。三是积累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组织要设立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具体提留比例和社员分配方案,要通过社员大会决定。四是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监事会,作为内部的监察和监督机关。要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严防共有财产流失或浪费。

(三)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领导人的培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不能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合作组织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素质的高低。所以,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事长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使他们懂得正确处理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的关系、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既有发展的问题,也有巩固提高的问题,但主要是发展问题。社会各方面都要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完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新事物,正处在发展之中,是一种特殊的合作经济组织。对合作经济组织在税收、工商登记、土地占用等方面,应象发展民营企业一样给予支持。金融部门要采取扶持政策,优先为合作经济组织贷款。对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经营活动,应按农民自产自销、自买自用对待,不收税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也适用于合作经济组织。政府要在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安排上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二)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关系,保证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一是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与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必须坚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侵害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定经济实力,为农民服务和统的功能发挥得比较好;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不发挥作用。要继续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为全村农户服务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专业化生产的农户服务。三是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先要鼓励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抓典型,进行规范。

(三)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邓小平同志讲过农村体制改革的两个飞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表明第二次飞跃已经开始。党委管农村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生产关系范畴。

当前,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着很好的机遇。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放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务必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认识到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这条路非走不可。早走比晚走更有利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农民增收。要运用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观摩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把县、乡和一些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带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好的地方和办得好的合作经济组织去参观学习。各级农业、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经贸、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从而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4.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调研思考 篇十四

随着农村经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服务、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其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将被分开,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改革。现对南京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现状作一次调查,并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作如下思考:

一、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现状分析

我市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辖区内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和服务、抗旱排涝及部分骨干固定排灌站的使用和维护。1997年后,经过乡镇区划调整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从当初的119个,减少到79个,存在形式变为农机站、水利农机站、农综站等多种形式。独立建制后的农机站大多定为自收自支或以自收自支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事业单位。农机站的管理服务人员由改革前的1543人减少到229人,其中原“两长三员”80人,农机站固定资产总值为1.7亿元左右。

全市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能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立足自身实际,在改革中寻对策,在服务中找出路,涌现了高淳阳江、江宁铜山、淳化等一批经营项目多,服务领域宽,经济效益好的典型。同时,农机服务组织的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机服务的产业化步伐加快。全市初步建立了50个以机手协会、农机站办服务队等为骨干、中介组织为补充、农机户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引导和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提供服务、技术推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有三分之二的农机服务组织面临着若干问题,严重影响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组织的稳定和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突出表现在:

一是农机服务组织工作手段不理想。从已改革调整农机站的运作情况看,不少乡镇农机管理站的工作力量和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削弱,农机管理工作松懈,少数地方存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对农机投入落不到实处,在一些地方,农机站就连每年1000-3000元的地方财政补助款都难以保证。

二是农机服务组织人员结构不理想。从97年开始到目前已进行了几轮的改革,管理人员一减再减,一变再变,尤其是农机站长的频繁变动,给基层农机工作开展带来了影响,同时人员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学历低、岁数大、层次不合理的现象。由于农机站的撤并,分流人员的出口成为一个较突出的问题,许多从事农机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离岗分流,甚至下岗,且不能落实相应的待遇。

三是农机服务组织经济效益不理想。农机站原有的经营性站办实体的固定资产在改革过程中或被出售,或被挤占、平调。目前,全市农机工作能正常开展、勉强维持和运转不正常的农机站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少农机站经济相当困难,甚至难以为继。“网破、线断、站关门”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已成为现实,已严重影响到基层农机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农机站则是负担过重,一名现职人员负担3-4名的退休人员的工资,有的农机站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实际已名存实亡。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体制不顺。乡镇农机管理站在行政上隶属乡镇政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出发点是条块结合,但实际形成了管理站要同时对两个上级机关负责的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加上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乡镇企业滑坡以及权力寻租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农机站的发展环境很差

二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职能不清。为了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为了满足农民对农机服务的需求,对农机站曾提出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的要求,这在改革过程中确有积极的一面,但组织运行体制不科学规范,模糊了农机管理与公益性服务职能,而且在较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人们对农机体制改革目标和体制、功能的认识误区,把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当作农机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这两个方面对农机体制的改革与农机化的发展都十分不利。三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改革不到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机服务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屡屡首当其冲,一方面运行体制和运作方式的改革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改革又带来一些新问题:首先是部门改动频繁,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要的行政管理职能得不到应有的强化;其次是政事不分,行政单位事业化;再有是公益性服务事业与非公益性服务不分,公益性事业发展缓慢,功能不足,地位不明确,队伍不稳定,非公益性服务事业也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二、乡镇农机服务组织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

改革与发展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和《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提高县(区)一级、巩固强化乡村一级,大力发展农机专业户(服务组织)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理顺乡镇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明确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限,依法稳定和加强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和队伍,采取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办法,转变机制、激发活力、提高效益,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

公益性的农机服务组织是地方农机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工作手段主要是政策指导、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公益性农机服务组织人员要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站定编,新录用人员原则上从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录用,以保证农机化公益性职能的发挥。经营性农机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组织的运作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充分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服务性公司、农机手协会等形式整合现有的农机化资源,发挥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对经营性农机服务组织改革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机化发展投融资渠道上取得新的突破。国家在加快建立、健全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工商资本投入到农机化发展中来,农机服务组织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如2002六合区富晒米公司和六合区机插秧服务队共同出资购置了30台步进式插秧机,为富晒米生产基地服务,降低了富晒米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机插秧服务队也有不错的经济效益,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南京地区的龙头企业较多,像从事茶叶生产、销售的雨花茶集团,从事肉制品加工的雨润集团,从事奶制品生产的卫岗奶业和从事种子生产的红太阳集团,农机服务组织应主动与他们联系,利用企业的资金、技术优势,共同引进、开发、研制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为企业提供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保鲜方面的服务。

(二)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在提升农机服务增收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服务旅游农业。开展收割机等农机具发展轨迹的展示、机收机插现场观摩等活动,为城市居民了解农业机械化做好服务。二是服务城市流通。组织好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运输,为农副产品进入城市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服务。三是服务“农改超”工作。紧紧围绕目前南京城市中农贸市场改超市的发展方向,加快农产品的清洗、分级、包装、贮藏、初加工、豆荚类剥壳等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不断满足市民菜篮子的需要。同时,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运用农业设施机械,建立起供应超市型农贸市场需要的生产基地。

(三)加快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在提高农机化水平上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农业功能性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促进农机服务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主要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由单项作业机具向多功能复合型机具发展,如大力发展粮食烘干、精米加工和分级包装机械,加快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绿色南京建设,大力推广打洞机、起树机、苗木植保机、园林修剪机和林木加工机械,提高林业机械化水平。使用田园管理机械、移动喷灌和微喷(滴)灌机械和清选包装机械等,努力提高设施农业和无公害生产基地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发展牛、羊等食草畜养殖机械,使用秸秆收获青贮和秸秆氨化处理机械化技术,稳步提高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在可持续性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通过加大农机装备更新换代的力度,逐步提高农机具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解决农机具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需要的矛盾。为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提供全过程的农业机械化服务。

关于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问题的思考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 吕永 杨培成 面对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加入WTO,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任务显得日益紧迫。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经验看,农业现代化与市场竞争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服务组织体系的发达水平。因此,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农业服务业的主导部分其组织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体制创新势在必行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结构参与经济全球化,也意味着平均不足0.4公顷耕地的小农户与几百、几千公顷规模的现代化大农场竞争,其劣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这也是我国农业比较优势低的关键所在。在现行农业经营体制下,要确保农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对农业的社会化服务。1991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也陆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然而,由于理论和实践上的原因,乡镇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致使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是观念落后。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都将乡镇农机站定格为“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但事实上,乡镇农机站却很难得到人头经费和事业费投入。乡镇农机站长期以来都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机制运行,实行自收自支、自找饭吃。由于思路本身的限制,乡镇站的职能发挥不充分,农机服务工作开展不力,发展很艰难。二是体制不顺。90年代中期,各地在县乡机构改革中,将乡镇农机站人、财、物“三权”下放到当地政府管理,县级农机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由于受农机服务直接经济效益不显著等客观事实的影响,乡镇政府并未将农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而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由于缺少了必要的管理手段,出现了县级农机部门对乡镇站工作想管而管不了的局面。导致了乡镇农机站的发展环境很差。三是改革误区。按理说,长期以来都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机制运行的乡镇农机站,本不应属于机构改革的对象。但各地都对其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被削弱,资产被平调,使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所承担的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农机安全工作得不到保证。总之,由于历史与国情等种种原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机服务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屡屡首当其冲。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人们观念上的种种误区,导致传统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运行体制和运作方式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国家投入不足,以及思想观念落后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乡镇农机化服务体系和运行制度距离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难于履行职能、缺乏发展后劲。因此,加大乡镇农机服务体系体制改革与创新力度势在必行。

二、要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职能合理定位

入世对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出了必然要求,无论从保护农民利益还是从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看,都是十分重要的。作为农业服务业的主导部分,作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和载体的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要做和可做的文章很多,必须自成体系,实行“集团式”服务,才能真正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

(一)不能取代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法规,承担本乡镇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人员培训、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及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

(二)亟待强化的服务职能。一是要健全完善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兴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服务组织,积极为农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通过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来促进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二是增强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解决农民群众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的事,增强农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三是通过加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一方面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促进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另一方面增大农业二、三产业的发展空间,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

三、关于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制度创新以及创新所能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效益,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稳定、持续发展战略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但创新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农机系统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必要的政策和国家财政的支持。

(一)与时俱进,更新观念 在国家加快发展市场经济、加大对事业单位改革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更新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的认识,对确保乡镇农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必须提高认识,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否则,如果我们一直拘泥于计划经济的观念不转变,只能坐失大好的发展机遇。对于历次改革都首当其冲的农机人来说,这更是至关重要。同时,一支不懂或不善于驾驭市场经济的队伍,不可能很好地完成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历史使命。

(二)认清发展形势,确定发展思路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的科技水平较低,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弱,入世后对国内农产品形成较大的压力,农产品价格将受到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农产品经营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和冲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空间受到限制和约束。因此,要改变我国农业的弱势地位,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必将转移到充分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农业科研开发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上来。由此,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在确保完成管理职能的同时,工作重心要重点转移到组织开展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上来,通过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开展服务来寻求发展的空间,来寻求国家政策的支持。

(三)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机服务前景广阔 一方面当前我国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极低,抗灾救灾能力十分脆弱,急需发展农业服务业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农业的比较优势差,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多地少,合理转移农业劳动力,提高集约化经营和城镇化水平的关键必须有较为发达的农业生产力作保障。重庆市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十分低下,农业各生产环节基本上都处于原始的“刀耕火种”,不但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农业抗风险的能力也十分脆弱。加强机械化耕地、提灌、植保、收获、节水灌溉、加工及其运输等社会化服务,减轻农业的生产成本,是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因此,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大有可为。同时,加快城市化进程,大量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我国农业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虽然城乡壁垒已经消除,但是由于城市(城镇)的容纳能力、就业岗位的限制,要妥善解决4亿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十分困难。因此,利用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点多面广的优势,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大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必将受到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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