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024-09-09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共12篇)

1.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一

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国防动员综合计划、组织协调和文秘服务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国防动员理论研究;

2、组织拟制地方性国防动员法规建设规划,牵头草拟地方性国防动员综合性法规和措施;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国防动员工作经验,督促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4、根据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本单位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承办区国防动员工作方面军地有关部门之间、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之间需要进行综合协调的工作;

6、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文秘工作,监用、保管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印章;

7、指导全区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的调查和核对,负责全区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防交通工作的具体规定;

2、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地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交通、民航部门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负责部队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

4、负责拟制全县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

5、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组织指导战备演练和专业队伍建设;

6、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7、战时组织领导本县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

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

经济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经济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制定全区经济动员具体规定;

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提出国防建设要求;

3、根据上级赋予的动员任务,组织拟定地方经济和军工转产方案;

4、负责全区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资源储备,负责制定全区经济动员计划、方案等;

5、战时组织领导本区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

科技动员办公室职责

科技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科技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科技动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定;

2、组织对本地县科技资源的种类、数质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研究落实地方技术资源储备工作;

3、根据上级要求和战时装备保障可能担负的任务,提出装备科技动员的报告和建议,制定科技动员规划及实施预案;

4、协助交通战备办公室搞好民用船舶的改装和重装备装(卸)载技术攻关;

5、指导、检查本地区科技动员准备工作,做好装备、科技潜力的动员与征用;

6、协调解决装备科技动员的有关问题;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和技术规范;

2、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

3、负责全区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业务建设和人防科研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课题论证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运用新技术;

4、统一组织实施全区单独修建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规划,监督检查城区建设、基本建设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大、中型人防工程有关文件的审查、审核和竣工初验,小型、零星人防工程的审批、竣工验收。负责已修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等有关事宜;

5、开展人防宣传和“三防”知识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练;

6、组织筹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并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管理;

7、战时组织指挥本区人民防空斗争。

人民武装办公室职责

人民武装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民兵后备力量建设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制定全区后备力量建设的规定和措施;

2、组织拟制全县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人民武装力量动员计划;

3、指导全县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执勤;

4、负责全县民兵武器装备的计划、申请、分配、调拨与管理;

5、指导全县预备役技术兵储备区建设,开展预备役登记统计和兵员动员潜力调查,负责制定全县兵员动员计划、方案;

6、组织、指导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

7、战时组织领导本县后备力量动员的实施工作和支前工作。

信息动员办公室职责

信息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信息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信息动员工作的规定、措施;

2、组织拟制本级信息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划、计划,对本级信息工程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信息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掌握本地区信息资源潜力,拟制战时信息动员计划,组织信息力量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有关保障;

4、制定地方信息系统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制定和实施本地区信息装备、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资的动员征用;

6、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信息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7、组织本地区国防信息动员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8、战时组织领导本地区信息动员、信息力量征用和有关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政治动员办公室职责

政治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主管政治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的协调办事机构,平时主要任务是:贯彻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指导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爱国热情;搞好政治动员潜力调查,加强政治动员力量建设;拟制政治动员有关政策规定,抓好政治动员计划和规划落实。战时主要任务是:做好政治体制和宣传、舆论、文化部门向适应战争需要转变准备,以适应战争需要;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广泛进行政治宣传和精神灌注,调动全社会支持战争的积极性;发挥政治动员的强大威力,为人民武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和信息动员提供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争取国际上的同情和支持。其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协调拟订有关政治动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措施;

3、组织编制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规划、计划;

4、检查监督政治动员法规的实施和政治动员计划的执行;

5、指导本地全民国防教育和国防宣传;

6、组织协调本地区政治动员潜力调查,负责制定全区政治动员计划、方案;

7、行使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二

近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调研员赫迎秋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 详细介绍了北京市“十一五”期间供热行业发展以及“十二五”供热节能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

供热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五”时期, 北京市供热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以20 0 8年北京奥运会保障为契机, 北京城市供热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在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源结构调整、供热资源整合、供热节能减排、供热体制改革、供热行业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据统计, 截止2009年底, 北京市总供热面积已经达到6.3亿平方米, 增长了2 0 7 0 0万平方米, 增长率达48.3%, 供热管网长度近2万公里。其中, 热电联产以及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的供热面积比例已达到69%, 优化了北京市供热用能结构, 促进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赫迎秋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市市政市容委的带领下下, “十一五”期间, 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扎实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从基础工作做起, 以“拆小并大”方式进行资源整合, 拆除小型燃煤锅炉200余座, 建设完成25座大型集中供热热源进行了72 8个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6870万平方米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在供热节能减排改造工作中, 社会尤为关心的燃煤锅炉改燃气, 即“煤改气”工程取得快速发展, 城六区基本取消了小型燃煤锅炉供热, 占行业节能的20%。实现了北京供热行业“十一五”制定的10%节能目标

北京“十一五”期间供热节能虽然取得突出的成绩,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 城市热源建设发展滞后, 虽然供热面积增加了52%, 但热源供应能力仅增加了3 0%, 供需矛盾日益突显。此外, 北京市供热系统能耗仍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清洁能源的广泛使用使供热成本增加, 供热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据了解, 供热用能结构的调整使北京供热用燃气需求加大, 同时居民对供热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十一五”期间, 北京燃气供热面积从1.5亿平方米发展到2.8亿平方米, 供热面积增加了93%;供热燃气用量从21亿立方米发展到33亿立方米, 约占全市燃气用量的一半。尽管:“十一五”期间供热整体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供热节能工作取得进展, 可是, 由于供热单位依然分散,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仍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热需求, 尤其是有些供热系统还存在热耗高现象, 造成了热能损失。因此, 加快城区四大热点中心建设, 发展远郊区县城镇集中供热, 改造供热系统调控系统、提高热网输送效率, 以及供热计量改造等项工作, 将成为今后北京市供热行业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供暖节能重拳出击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北京节能减排的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建筑节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节能减排的重点, 而建筑节能最终是要把热源供热能耗降下来。

据了解, “十二五”期间, 北京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提高到75%, 规划完成3 0 0 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其中2011年要完成800万平方米。

为更好地降低能源消耗, 住建部门将组织开展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北京的部分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外围护结构将通过改造提高房屋整体保温性能, 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 并满足楼栋和分户热计量要求, 改造完成后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按照北京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北京各区县2011年城镇集中供暖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要降低0.4千克标准煤, 城镇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要降低1.7千瓦时。

赫迎秋表示, “十二五”北京供热行业将遵循坚持清洁能源供热为主导, 多种方式、多种能源相结合的发展方针, 以满足供热需求、保障供热安全为核心, 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供热结构、加快科技进步为手段, 建立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城镇供热体系。满足北京市8.5亿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建筑发展需求, 提高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供热面积的比例, 由“十一五”的69%提升到80%, 单位面积供热能耗比2009年下降12%。

此外, 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在加快北京供热改革, 培育供热市场的同时, 还将加强供热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促进供热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转变。

供热计量改革势在必行

为完成“十二五”全国供热节能的目标, 2011年初, 财政部、住建部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市政府同意申报了“国家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在全国发挥示范城市的作用。

据悉, 在北京供热节能减排工作中, 把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作为抓手, 推动北京市建筑与供热节能, 承担了建筑节能的重要角色, 这在2 010年10月实施的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中可见端倪。

赫迎秋表示, 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将按照住建部“重点城市”的要求, 重新调整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任务目标,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 对于既有居住建筑, 2013年基本完成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系统改造1.5亿平米, 同步实行计量收费;其二, 对于既有公共建筑, 2011年基本完成既有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系统改造,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2013年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系统改造, 同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应该看到,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不能回避:一是供热计量对供热系统的调控水平要求高, 对供热运行管理水平要求高, 需要系统改造与技术培训;二是供热计量装置的监管、检测、维护等工作需要加强;三是热分摊技术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热分摊装置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四是供热企业有畏难情绪, 需要进一步研究积极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五是需要落实计量改造资金;六是热的传导性, 给计量收费带来复杂性, 居民及社会的认知程度不高, 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

赫迎秋最后表示, “十二五”节能减排大幕已经拉开, 与有关部门一道肩负着北京市节能减排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供热节能与建筑节能密不可分, 供热能耗的高低取决于建筑保温水平和供热运行调控水平, 建筑的节能成果最终要体现在供热能耗的下降上;供热领域需要打破传统运行调控模式, 由粗放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今年, 我们将全力以赴打好“十二五”开局, 为全市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3.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三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各校自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省级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组成督导组交叉互查的方式,做好春季开学督查工作。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和所属高校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开展网络测评工作,了解群众满意度。根据各地自查情况,教育部党组成员带队组成8个重点督导组分赴16个省份开展督导,其他省份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组织16个督导组开展交叉互查。

《通知》强调,督导组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等,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实际困难。督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

此次督查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和督导组督查情况,形成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时整改。

4.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四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街道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监察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筹备安委会会议及安排重大活动,与各社区、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规模企业之间建立安管员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安管员会议。

二、组织对安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检查考核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和辖区企业安全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三、组织安全宣传、培训教育、经验交流、安全检查、先进表彰和安全技术专家组咨询等活动。

四、综合协调管理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五项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各企业单位应承担的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五、综合管理街道辖区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监督辖区建筑业等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建立各类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掌握各类事故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为辖区安全生产实行宏观控制提供决策依据。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九、根据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适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防范措施,提出贯彻意见。

5.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五

(甘综治办[2005]39号)

各市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甘肃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认定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认定办法(暂行)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积极创办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实体(以下简称实体),解决了一大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并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进一步鼓励实体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帮教工作,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八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4‟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实行税收扶持政策。为了规范实体行为,鼓励实体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实体的建立与发展,现就实体的认定审核程序、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实体的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体的认定审核

(一)实体标准

本办法所称实体是指根据中发„1992‟7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的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和中办发„1999‟17号《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文件要求,由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创建的以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为主的企业和接受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企业。具体包括接受刑释解教人员占到职工总数40%的为A

级实体(完全享受《意见》规定优惠税收政策),占30%的为级实体(享受《意见》规定优惠税收政策的75%),占20%的为C级实体(享受《意见》规定优惠税收政策的50%)。

实体除具备《公司法》和相关《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安置帮教工作;

2、依法经营,无违规违法行为,且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具备一定规模,能够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就业岗位;

4、建立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的志愿者队伍,能够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经常性帮助、教育活动。

(二)实体认定

实体认定由市(州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企业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副本;

3、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解教证明》;

4、企业职工名册(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与刑释解教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办理的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险费记录;

7、企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30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颁发实体认定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出具不符合条件意见书并说明理由。

(三)实体申请减免税程序

实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认定证明》(以下简称《认定证明》),见附件;

2、减免税申请表;

3、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解教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应在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解教证明》上注明已享受税收政策。

二、实体享受的税收政策

《意见》第二条第八项第一款“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人数的40%以上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安置的刑释解教人员主要指刑满释放5年和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实体的经营范围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后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只能享受一次税收优惠政策。

三、实体的监督管理

(一)实体的日常管理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部门通报情况,检查由市(州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部门负责)。

年检的重点:

1、实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防止和杜绝骗税、逃税;

2、实体生产经营、遵纪守法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接受年检的实体应当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认定证明》;

2、实体自检报告;

3、新招用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解教证明》,与实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企业职工名册;

5、工资报表;

6、上和本上半年财务报表。

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对实体的年检材料要及时审查。凡年检合格的,由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在《认定证明》上加盖“年检合格”印戳),税务部门据此继续给与相关减免税待遇。年检不合格的,通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实体资格,不再享受减免税待遇。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认定证明》管理,实体关闭或改

变性质时,发证机关要及时收回《认定证明》。任何组织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税费优惠政策的,应注销《认定证明》,追缴所骗税款,触犯法律的,移交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惩处。

(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创办的实体,要严格按照中办发„1999‟17号文要求,与所创建的实体在经济上彻底脱钩,不得参与实体的经营管理,不得干涉实体经营自主权,不得抽调、占用实体财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实体报销或提取费用。司法行政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实体兼职,确需兼职的,不得从实体领取工资、报酬,享受实体福利待遇。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实体建立联系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体的困难,采取多种形式协助实体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实体统一冠名为:甘肃省XX市(州××县(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企业对外)名称不变)。

6.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六

2.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

3.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乡镇企业等发展规划和政策。

4.编制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5.审批和上报农、林、水、小水电、小城镇建设及乡镇企业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安排有关建设资金。

7.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七

2009年2月份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处、王府井地区建管办、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园林局、区环卫中心:

为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依据《东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2月份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结合“两会”代表驻地及行车路线的环境保障工作,于2月11日-12日进行了明查;2月26日组织区整治办、区爱卫会、监督中心等有关单位对专业部门进行了检查;2月25日区城管监督中心组织城管监督员进行了全区范围的暗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本月的检查中共发现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357个,按检查方式划分。

(一).明查情况

共涉及40条大街、24条胡同、6个居住小区。

检查中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184处。其中:商业门店 “四乱”现象的有41处,店外堆物堆料现象的有44处;店外经营现

象的有12处;乱设广告牌匾14处;垃圾暴露的32处;道路保洁不到位的19处;绿地内保洁不到位15处;垃圾容器周边脏乱现象的4处;责任区管理不到位各3处,同时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的垃圾楼和二类标准以上的公厕周边环境进行随机检查。

(二).暗查情况

共涉及大街36条、胡同72条、6个小区。

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152 处,其中:道路保洁的有 9 处,绿地内保洁不到位 33 处;商业门店店外经营27 处;堆放物品31处;垃圾容器周边18处;垃圾暴露的 34 处。

(三).专业部门的检查情况

主要对我区部分主要大街、地区、旅游景点周边及“两会”代表驻地及路线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5条大街、2个地区、2条胡同、1个旅游景点。

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21处。

以上检查情况见附表

(一)二、评分结果

本月总计扣785分,其中街道、地区扣712分,专业部门扣73分。

街道、地区组得分平均线为940分,高于平均分数线的6个,低于分数线的有6个,其中最高分的985分,最低分的866分。

专业部门其中最高分的984分,最低分的967分。见附表

(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日常管理水平,本月的检查我们不仅采取了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利用城管新模式加大了检查的覆盖面。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胡同(小区)的路面保洁仍有不到位,个别胡同仍有脏乱现象(如东四七、八条),需引起街道的重视。

(二).垃圾暴露仍是影响城市环境的主要问题(如钟鼓楼地区绿地内垃圾杂物较多、胡同路面多处垃圾暴露)。

(三).大街商业门店的窗内仍有乱贴、乱挂、乱摆、乱放的现象,影响街道的景观。

(四).大街、胡同的路面的保洁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

(五).店外经营的现象比较多。

四、总体评价

自一月份开展了环境卫生检查后,得到了普遍重视,各街道、单位的领导纷纷到区城管委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力量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月份的环境卫生检查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朝阳门范围的胡同、东四南大街、北大街(东四段)、北京站广场、王府井地区等环境卫生状况及秩序较好。

根据检查情况,整治办于2月24日召开了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气会,向各被查单位通报了本月明查情况并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对检查的反馈意见。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占路停车场的管理,我们与辖区范围内的停车管理企业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告

知书,要求做好停车场卫生责任区的保洁工作。

下一步结合“两会”的召开,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组织相关街道和单位开展一次集中性的整治活动,清理堆物堆料及大件废弃物,以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

本月无超时限未处理的案件。

本月没有出现重大环境卫生责任追究事件。

附件.2009年2月份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汇总表(表

一、表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Δ通报

抄报:杨柳荫书记、杨艺文区长、岳鹏常务副区长、毛炯副区长

区委办、区政府办、东城区环境卫生考核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处、王府井地区建管办、区城

管监察大队、区园林局、区环卫中心

8.综合办公室职责 篇八

1、负责行政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上级文件收、传及归档工作;收集项目建设进度,汇总各局办工作情况,编发《信息快报》;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的撰写等文秘工作和管委会印章管理工作。

2、负责全体干部职工会、主任办公会、书记、主任安排工作会、联席会、晚例会或专题会等会务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行政事务的协调,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重要会议、领导批示、指示等领导决策的检查、落实工作。

4、负责管委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统筹及管委会行政类规章制度的拟定与实施。

5、负责上级领导及客商的接待工作;做好展厅的更新和正常运转。

6、负责管委会的人事劳动工作,人员摸底调查、职工工资福利、公益岗管理监督;企业用工情况、企业员工权益保障等。

7、负责领导办公室卫生打扫、物品领取、报纸分发等服务工作;

8、负责管委会车辆及车辆信息管理。

9、负责组织党支部、工青妇的各项活动开展。

10、负责对管委会各局办卫生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11、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九

2.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经常研究解决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问题,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稳定。

4.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村创建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行政管理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依法办事。

10.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篇十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中心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值班制度、门卫制度。

3、安排管理调度好中心的机动车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带病上路。

4、综合办公室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定期对办公室的门窗、电器、用电线路进行维护、检查,做到常抓不懈。

5、综合办公室每天上下班,注意电源的开关,下班以后,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6、值日人员下班时,检查领导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是否锁上。

7、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自己所分管工作的资料、文件的保密、完好。

8、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及每月安全工作督查、考核。

9、严格实行精细化管理,爱护办公用品,降低办公耗材。

10、经常检查灭火器,保证各自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

11.物业综合办公室职责 篇十一

2、负责监督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协调,寻求改善之方法;

3、对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以及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5、部门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估及培训和考核;

6、负责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定期学习、掌握并合理运用;

7、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并配合公司总目标,制定本部门的目标与工作计划;

8、运用有效的教导方法,激励下属人员的士气,提高工作效率,并督导下属人员依照工作标准或要求,有效的执行其工作,确保本部门目标的达成;

9、依照员工考核奖惩办法,审慎办理下属人员的考核、奖励、升降等事项,并力求处理事情的公平合理;

12.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篇十二

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岐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根据2010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内在机制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由公安部门牵头,司法、计生、工商、劳动、民政、卫生、城建等部门积极配合,重点加强县城、蔡家坡、五丈原、曹家以及其它乡镇镇区流动人口的综合服务管理。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安置、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劳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外来人员权益,推动流动人口全面融入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发展事业,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由司法、公安、团委等部门

牵头,检察、教育、民政、妇联、劳动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行动,巩固帮教效果。要加强对失学、无业、特殊家庭的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与帮教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就学、就业等问题。要加强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监外服刑的人员、“法轮功”人员及扬言报复社会的重点人等高危人群的管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三)加强严打和治安乱点整治。由公安部门牵头,文化、教育、工商、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通力配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及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并对网上诈骗、电话诈骗、传销等新型犯罪,要敏锐反应、依法惩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集中整治,着力整治群众高度关注的车站、市场、校园周边、医院等治安“盲点”,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和发廊等重点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改变面貌,务必做到有乱必治、凡治必安。

(四)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由公安部门牵头,检察、宣传、文化、网络中心、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及单位通力配合,重点要建立网情研判处置工作机构和网评队伍,健全网情研判处

置机制、舆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协调机制,积极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正面舆情引导,掌握信息条件下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导权,最大限度扩大正面舆论影响力,最大限度遏制负面舆论的传播扩散,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由民政等部门牵头,公安、司法、工商、招商、工会、统战、监察等部门通力配合,重点要完善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境内外非政府组织以各种名义进行的投资、捐助等活动,防止发生渗透、破坏、煽动等现实危害,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坚决抵制破坏活动。

(六)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由公安、安监部门牵头,交通、消防、司法、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通力配合,重点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消防、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恶性事故。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各项任务(见附表)认真分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有人

抓、有人管、有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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