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的经营方案

2024-07-07

客运站的经营方案(12篇)

1.客运站的经营方案 篇一

公交化公交车经营管理方案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按照城市公交客运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我公司城市公交客运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我市城市公交化改造,确保我市城市公交客运行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公交客运市场实际和发展预测,结合多年来的经营实践基础,我公司将辅以北斗卫星3G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实现管理队伍精干化,管理技术专业化,企业内部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对本次公交化改造新上线公交车辆实施公司化管理,实行公车公营,发挥公司化经营管理优势。

1、劳动用工关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除为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驾驶员享有公司员工的一切权利,实行统一用工管理。

2、生产组织:公司已设置营运生产部,配备了充足管理人员,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3、车辆保养、维护、维修措施:公司与清镇市洪国修理厂(一级维修企业)签订了维修、保养合同,并制定了《公交车年审、定级、二级维护管理规定》,能确保对公交车进行有效的维修、维护、保养。

4、卫星动态监管:对新上线车辆将参照原1-8路公交车安装3G视频终端,接入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进行联网联控,制定了《公交车北斗卫星监控制度》,由公司北斗卫星监控中心负责车辆动态监控管理。

5、档案建立及管理措施:按照城市公交客运有关政策法规,对新上线车辆分别建立原始档案及车辆技术档案,由营运生产部及安运部进行分工管理。

6、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制定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驾驶员实行岗前7天的教育培训及实习,并于每月10日、25日对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确保驾驶员的素质过硬。

7、投诉处理:公司除设置了乘客咨询投诉电话外,还设置了网站投诉功能,方便乘客咨询投诉,制定了《投诉处理流程》,能够有效的响应和解决顾客咨询投诉。

8、办公及停车保养场所:公司办公场所设在前进路275号,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具,能满足日常经营管理所需,与铁合金厂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租赁铁合金厂位于北门桥附近闲置空地,用于公交车停车、保养等场地,场地空间充裕,并配备了充足维护保养及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能满足公交车停车、保养所需。

我公司将在交通局、运管局的带领和指导下,积极实施公交化改造,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我市公交客运能力,服务乘客,服务市民百姓,贡献清镇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2.挂靠经营牵绊旅游客运发展 篇二

“目前的挂靠经营方式也决定了我们运管部门的管理水平,这种管理是低层次的,只能是跟在后面查、后面逮、后面罚,那怎么可以呢?安徽‘飞雁快客’品牌已经做起来了,人家靠的是公车公营。”赵猛摇着头,眉头紧皱。

挂靠经营模式的话题由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引起。其中,《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第九条规定,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该《规定》已于2005年8月1日正式实施。安徽省交通厅结合本省客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规定》的贯彻意见。

贯彻意见确定从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为《规定》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先配发的合法有效的旧式客运班线标志牌和客运线路附卡继续有效。同时对超类别班线的调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最后期限。鼓励客运经营者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并提供了清理挂靠经营的思路。

赵猛表示,旅游客运作为客运班线的补充,也可以提供包车服务。10号令下发后引起我们的一些困惑,操作起来有困难。交通部的指导思想是要从管理上淡化旅游客运,但是旅游客运车辆运行和包车车辆有所区别。按照《规定》,取消旅游客运线路标识牌,而全部采用包车牌;旅游客运要参照省际客运来管,也就是要求至少有20台车才能行……目前贯彻这一规定仍然处于过渡期,如果管理不力,将会造成市场无序。

记者:安徽曾经为发展旅游客运制定规划吗?

赵猛:老实说,安徽现在还没有专门发展起旅游客运。安徽的运输企业大部分都是班线承包运营,车辆并不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一一我们不说是“挂户”或者“挂靠”,因为线路经营权是企业的。但车辆按月向企业缴纳管理费,所以虽然属于非法经营,但在目前形势下又成为合法收入。这种模式在全国很普遍,是由历史演变过来的。

安徽省内有几个国家级的旅游城市、旅游景点,我们对旅游客运的审批曾有过一个规划。但是现在大部分运输企业对旅游客运不感兴趣,虽然我们要求省内的一些旅游客运企业做大做强,但他们又缺少投资成本。

在大家并非都共同遵守相同的市场法则、市场法则本身也并不严谨的情况下,旅游客运就很难按照预定规划来发展。但我们希望企业必须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在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的情况下,实现利益最大化。否则一切规划都将变成鬼话。

记者:原有的国有大型汽车运输企业现在的生存状态怎样?

赵猛:他们有些还没有完成改制。改制涉及的不仅仅是企业一方的利益,仅仅职工的身份置换就需要很大的解决力度。如果改制成本比较高,改制后产生的相关问题消化起来就很难。

目前安徽的旅游运输车辆基本上能够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如果有一个大的财团来投资旅游企业的话,我们是要慎重考虑的。

当然,要规范市场、建立品牌,还有一殴路要走。因为运输业尤其是客运的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道路运输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资金周转很快,不像其它行业要考虑销售环节,只要是跑起来,每天都能看到钱,所以谁都不愿退。这也使运输企业在公司化改造时,加大了改革成本。按理说,车辆残值企业可以买过来,班线经营权不给原有经营主,但实际上总要给“补偿”,本来车辆残值5万的,要是不给10万他就不退,我们碰到过很多情况。比如,合肥—滁州线公司化改革中,合肥公司和滁州公司对原有的车辆进行了残值评估,但是原有的经营业户屡次上访,甚至几十台车子开到省交通厅。到头来,我们还要给合肥公司做工作,“你们多拿几个钱吧,给点补偿!”这是长期延续下来的问题,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纯粹的公司化改造,所以要充分考虑原有的经营权的消化问题,才能够管理好。

记者:那么,企业就这样被经营方式卡死了喉咙,动弹不得了么?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有没有谋求发展的突破口?

赵猛:我现在苦苦探索啊,确实很难。很多根本性的问题解决不好,又会引来很多其它的问题……按照目前的承包经营模式,最大的受益者是承包车主,他不顾你什么企业形象,什么企业品牌。我们当然希望企业加大自有车辆的比例,可是他哪有那么多资金呢?现在承包车占了大头,公车公营的部分只能满足整个企业的管理支出,一些老企业都只能维持现状。

应该说,企业经营主体经过交通部几次调整、评审已经确立,但目前企业的内部管理却存在很大问题。当初入行的时候,并不是通过资产评估公司来评审资产,而是由企业自行统计。好几家企业可能是用一根绳子捆在一起进入行业,但是进入以后实际上又各搞各的。

按照现在的管理模式,企业可以组织一部分车辆搞旅游客运,我们希望这些旅游车辆在同一运输公司的管辖下,进行内部统一调配,用这种方式来抵御单纯旅游客运企业的淡季收入难题。

从管理角度来说,我们不能采取强制性规定。目前,加强市场监管、纠正违规,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游客利益这几个方面是我们要对社会承担的责任。按照《行政许可法》,我不可以乱设置,只希望按照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来调整从业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记者:这种情况下,运管部门怎么办?打算无为而治吗?

赵猛:首先从市场管理的角度来考虑,目前旅游企业的大幅度发展将直接冲击我们的普通班线客运。班线客运有站务服务,营运收入是可以保证的,而旅游客运无法保证营运收入,因为旅游淡旺季非常明显。在目前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承包车主就会在外面擅自组客。同时,我们的管理手段很薄弱,很多管理规章难以落实到每一个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身上以及企业经营者的脑海里。

行业管理者不可能管到每一辆车,而是要管到“户”,也就是一个企业。可是,企业的实力决定了它不能够对所有的挂靠车辆实行有效管理。在承包制下,原本应该由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现在完全转到了承包者身上,他愿意么?他当然不愿意。所以才有服务质量不能保证,品牌无从建立的问题……

这几年我们大量工作是进行结构调整,以及部分班线的改造。班线改造、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管

理在某些程度上也扶持了一些客运企业,比如安庆飞雁快客公司、蚌埠飞雁、滁州飞雁经营都不错。这些车辆不会超载、也不会沿途载客,因为他们是公司化经营。合肥—蚌埠线现在基本上能保证半小时一班,这条线开通后,蚌埠铁路合肥线甚至停开两班,公路客运密度高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改革也带来一些副产品。原来放得太开,政府要想重新洗牌,根本没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大干快上确实促进了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这是肯定的,但这也带来了行业管理配套措施的缺漏等一系列问题。

改革必定要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害者的利益谁来承担?政府是不可能承担的,而只能采取安抚的方式。安徽的旅游客运离理想的距离还相当远……

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看得见、行业管理摸不着确实不假,可是公路再好,而运输秩序不好,显然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要有这个眼光。

记者:从您最新的考虑出发,您怎样化解这些忧虑?

赵猛:安徽现有高速公路通车1294公里(2005年数据),在全国至多处于中等水平,最多的是山东,3000多公里。从公司角度考虑,如果是班线承包,反正是收承包费,就不需要利益核算。而从公车公营看,高速公路客运效益肯定高于普通公路客运,因为里程减少、车辆损耗减少,车辆周转率提高,驾乘人员成本降低,运输效率就会提高。可是高速公路经营承包就会有问题,承包者从自身考虑,上了高速就带不到客,所以往往选择走等级路,这就是目前承包经营模式存在的弊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改革来保证乘客利益,就很难改观。

还有一些企业连基本的生产工具都没有,你凭什么经营、怎么能做好?无非是凭借原有的站场资源。这些低层次的经营方式最终会导致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下降,要想在很短时间内扭转这种经营状况确实很难。比如铜陵只有一家旅游客运企业,你不让他搞,让谁来搞?所以,我在和各市运管处的处长谈话时就提到,虽然企业经理是由市交通局来认命的,运管处处长也是由市交通局认命的,但我希望你们运管处首先要把企业作为一个道路运输业经营者来看,你要为企业服务,但是也不能“服务”到“当了企业的运务”。

我现在担忧的就是,发生其它一些事情,包括安全事故的发生,大面积的市场无序竞争……现阶段,按照我们的真实思路,只要能保证老百姓能走得掉、基本上走得好、基本上满意,我们也就能满意。

记者:有没有考虑借鉴其它地方的做法呢?

赵猛:江西清理挂靠力度比较大,某些方面现有经营者可以把班线经营权带走一年半载,然后按照交通部现行的客运管理规定,成立新企业。社会的公共资源都是通过政府政策倾斜、审批给予的。如果完全放开,如果企业自有车辆很少,可能要破产。其实我们存在的问题是共性的,它不单单在安徽存在,在其它一些省市也同样存在。

由于行业门槛低,安徽运力过剩仍是老大难问题。目前运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但是,在旅游方面考虑,安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带来本地人的旅游热,旅游能力和愿望还都不够强。所以目前基本上是外地人通过旅行社过来的,安徽只是做些地接运输。还有些散客可以通过旅行社组团,也可能是自助游、自驾游,就不需要你的旅游车。比如,到九华山的客运班车也远远超过旅游车,在班线车密度能做到每半小时一班车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再发展旅游客运了。

3.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 篇三

旅客服务

1咨询

1.1客运站应设有咨询台,为旅客提供车站运营信息、乘车须知、站内服务导向、站外换乘、汽车客运法规等咨询服务,并及时做好与各岗位的信息沟通,为旅客解决疑难问题,提供简易救急药品、针线、宣传资料等。

1.2 客运站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咨询电话,设置旅客意见簿,并设专人受理旅客投诉和咨询。

2售票

2.1售票处应设有计算机售票系统和订票服务系统。

2.2售票处应在适当位置公示旅客须知、发车时刻表、售票信息配套显示、里程价格表、营运线路图、儿童身高标识等,提示购票人员主动申报是否带有符合规定的免票儿童。

2.3售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售票的公平性,充分尊重旅客选择班车、班次的权利,严禁出 售超员票。

2.4客流高峰时,客运站应采取多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团体票预订业务、上门售票、计算机联网售票、网上订票等措施,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

2.5客运站应根据自身运力情况,合理安排售票。

3改乘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

4退票

4.1旅客因故退票,应在当次班车规定时间开车前办理退票手续。

4.2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

4.3非旅客自身责任造成的退票,不收退票费。

5行包托运√

5.1客运站应做好当日车站班次变更及售票工作,合理调配托运行包。

5.2托运行包必须包装完整、捆扎牢固、便于装卸和运输。

5.3客运站应熟练掌握行包运费的计算方法,对行包认真过磅或丈量,做到合理计量,严格按标准收费。

5.4对旅客同行免费行包需放置车辆下置行李仓的,应采取张贴标签等措施,防止错装、错发、漏发

5.5旅客同行行包超过免费携带行包额的部分,称为超重行包,应该支付超重行包费。

5.6客运站应建立行包监控、交接制度。对已办理托运、到站以及中转的货物应交接清楚,避免错装、漏装、错发、漏发。

5.7行包无法交付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8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客运站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服务。

4.客运站的经营方案 篇四

一、许可事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二、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6条、27条)。

三、条件:

第二十六条 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 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规定条 件的驾驶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四、程序:窗口递交办理。

五、期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办结。

六、递交的材料目录: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报《道路客运经营业户开业申请表》;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明确提出拟申请从事的客运经营业务;

4.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经营方案、效益分析、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等;

5.股东的股东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

6.股东自有的出租汽车中标凭证证明;

7.拟投入营运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或拟投入营运车辆方案、能够实施车辆方案的资金证明;

8.从业人员的有关材料,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员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5.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经营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体现客运班车经营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目的,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乙方已阅知、理解并自愿承诺遵守甲方的《全州县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广西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誉考核办法》等各项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经营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确保上交核定客运班车经济管理费,成本自理、自负盈亏”单车考核的一种责任明确的管理方式。在合同期内,乙方承担该车生产经营的全部责任。

第二条乙方自有客车以甲方名称登记挂告经营。车牌号为(),客车挂靠经营不是产权转移,客车产权仍属乙方。

第三条甲方将客运班线至的线路(线路牌号码:),交给乙方从事经济责任经营。

第四条经营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如因市场需要更新车辆的,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新车辆,更新车辆手续按甲方的购车办法办理。

第六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的上缴费用包括代收代缴税费和核定的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管理费。

1、代收代缴税费,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车船使用税等(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增减)。

2、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营”的原则,每月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济责任管理费,每月的经济责任管理费(在每个月15日前交清)。经济责任管理费为:XX东班线车辆每月2800元;XX班线车辆每月1300元;其它邻省、县际、乡镇班线车辆每月700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经济责任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经营合同,该班线经营权另行招标。(凡各班线车辆临时停运的,经济责任管理费一律按月足额交纳给甲方)

第七条在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经营合同内,客车保险业务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统一投保。客车投保额按线路共分二类:第一类:跨省长途班线、跨市线路投保为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交强险12万元,承运人险50万元/座;第二类:邻省线路、县际线路、乡镇线路投保为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交强险12万元,承运人险30万元/座。凡不参加甲方统一保险业务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经营合同。

第八条为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风险押金:

交纳安全风险押金分为:跨省班车为陆千元/年,跨市班车为肆仟元/年,市内班车为贰仟

元/年。

安全风险押金由甲方作为专款储备,主要用于乙方合同期间的行车事故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处理、商务事故损失的开支,开支完后须一个月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过失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有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则以该保证金用以充抵甲方的损失,多退少补,不计息。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在交还甲方的线路牌证和交清甲方的各项费用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在甲方内部竞标原线路或其它线路,也可经营甲方提供的勿需竞标的线路。

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按《广西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誉考核办法》考核,平均分每年达到80分以上,并接受甲方提供的调整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管理费,甲方可不经招投标再与乙方续签经营原线路贰年以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可以单方选择终止合同,另一方应无条件予以同意。

第十条合同期未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原经营的线路牌证,原合同自行终止,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如协商不成,原合同也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交还甲方的线路牌证和交清甲方的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管理费及代收代缴税费,并须在一个月内将车辆转出甲方的户籍。

第十二条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按照上级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经营车辆的统一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按照合同确定的经营线路提供合法的营运牌证。

3、对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有偿的业务知识培训、安全检查和管理,及进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各种纠纷。

4、统一办理各种税费及车辆运行的有关牌证。

(二)乙方:

1、必须承担所有的经营成本并按时向甲方交清上缴客运班车经济责任管理费及代收代缴税费。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交通运政法规、运价政策,文明经营,维护企业的利益和信誉。如必须遵守的安全送达、及时救助、妥善保管行包及快件、不超载、不拒载的承运人义务等等。

3、严格遵守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全州县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4、乙方负有妥善维护、保管线路牌和客运班车的义务,同时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抵押甲方的线路牌和车辆户籍或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定。必须按甲方的风险统筹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押金。

6、必须遵守甲方的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加强爱车例保,定期到甲方指定的厂家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保养,不得对车辆进行技术改造,按规定进行车辆例检年检季检,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

7、乙方不得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串联罢运、堵塞交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战备、防汛、抢险、救灾或政府提出的紧急任务等特殊运输任务。

9、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现代化而必须配置的车辆技术设备(GPS车载终端、行车记录仪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其他:

1、客运线路牌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后,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经济完毕的,乙方不准将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和处理

1、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行业和甲方的管理规定,则必须接受行业和甲方的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交清各项费用,如逾期不交,逾期每天按所欠费用的5‰收取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凡有擅自出租、转让班车使用权或班车经营权,欠费总额超过二个月未缴经济责任管理费的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客运线路牌。

4、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因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变动造成的除外。

5、乙方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期内交纳的全部费用余额,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另行赔偿。但因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变动造成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予以补充,但须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

身份证:

地址:XX

6.铁路客运专线开行方案理论研究 篇六

摘 要:随着人们对出行各方面因素要求的越来越高,人们出行不仅仅考虑价格的因素,越来越重视舒适度、旅行时间等因素。好的旅客列车开行方案能够提高铁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效果和效益,有效地利用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能,吸引更多的客流,而且能为旅客提供更加快捷、舒适、方便的乘车环境。因此,寻找和探索一个系统的有效的解决客运专线网络旅客列车开行方案优化设计与调整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对于我国客运专线网络的不断建设和完善、理论的不断发展、客运专线网络旅客运输组织的协调与优化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铁路;客运专线;高铁;开行方案

1 开行方案的定义及构成

列车开行方案是以客运量为基础,以客流性质、特点和规律为依据,科学合理地安排包括列车开行等级、种类、起讫点、数量、经由线路、编组内容、停站方案、客座能力利用率、车底运用等内容,体现从客流到列车流的组织方案。其中,开行方案由开行线路组成,又称为服务线路,而每条开行线路主要对应以下三种属性:

1.1 列车运行要素,包括旅客列车的始发、终到车站及经由的路线和停站。由于安全运行要求,高速列车办理始发终到车站一般都要求配备有相应的动车段(所)。而目前我国规划的高速铁路动车段(所)数量有限,列车的始发、终到车站相对较少,导致起讫点方案相对较少。列车开行经由的线路主要就是高速铁路线路。可见,高速铁路运行要素中,最为重要的是确定列车停站方案。

1.2 旅客列车种类要素,包括列车不同的等级或性质。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根据停站方案,将京沪高速铁路的列车区分为以下几类:一站直达高速列车、省城之间直达的高速列车和沿线车站交错停车的高速列车。

1.3 开行量要素,主要是确定列车在单位时间内开行对数,一般也称为列车开行频率。开行频率是列车开行方案确定的重要内容,是运力资源配置关键指标。

2 开行方案影响因素分析

列车开行方案的编制是个复杂的过程,要考虑到宏观经济因素对旅客出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旅客出行选择行为的影响,在高铁运营中更加需要考虑。

2.1 客流需求。客流需求约束是其最为基本的约束。当运能有限,客流需求非常大时,无法完全满足所设定的旅客需求,该约束往往被转化为列车开行方案的优化目标,相当于前文所提及的运输需求满足量最大化。

2.2 列车运输能力。也称为列车定员,其一般计算方法是通过该开行线路列车的编组数量乘以该车辆定员人数得到,该因素主要影响列车开行对数。

2.3 除以上因素外,开行方案的编制还应该考虑运力资源条件,具体包括如车站能力、区间通过能力、动车段(所)检修能力和存车数量等。

3 列车开行方案优化目标

确定完列车开行方案优化对象后,需要详细分析高速铁路开行方案制定的优化目标。通过总结国内外文献资料,发现列车开行方案的优化目标主要包括旅客服务效率最大化和运营成本的最小化两方面内容,具体内容为:

3.1 旅客服务效率最大化。①直达客流数量最大化。该目标主要是减少旅客换乘,提升旅客出行便捷度,该目标在既有线列车开行方案编制中使用较多。②运输需求满足量最大化。该目标一般对应运能较为紧张、无法完全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的情况。在节假日旅客出行量较大或者运输能力因为不可控原因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该目标也常被使用。③旅客总出行费用最小化。该目标一般指的是旅客出行的车票费用等消耗的最小化,不同类型的旅客对其的敏感度不一样。④旅客总出行时间最小化。旅客位移中,追求最多的就是旅客总出行时间最小,因此,该目标是最常使用的。⑤旅客出行便捷度最大化。该目標与直达客流数量最大化可达到同样的结果,但是实现的角度不一样,该目标主要是尽量减少使旅客出行不方便的环节。⑥列车停站次数最少。该目标与旅客总出行时间是对应的,因为沿途停站的减少往往会带来旅客出行时间的减少。

3.2 运营成本最小化。①列车开行成本最小化。开行成本一般为列车开行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其中固定成本表示列车被使用后,需要付出的成本,而可变成本与列车被使用的里程数或者时间有关。②列车能力虚靡最小。该目标主要是保证运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减少列车运输能力的浪费。③铁路运输能力的合理利用。该目标主要是强调合理利用铁路运能,避免出现有些区段或者车站运能利用率非常高,而另外一些车站或区段的利用率却相对较低。当然,还有的目标函数可以同时考虑旅客出行和运营成本,如铁路效益最大化,该目标与企业运营成本有着明显效益背反的关系,即虽然开行列车数量越多,成本越大,但是相对的收益也会越多,综合考虑两方面的因素。它也一般是旅客开行方案决策中的重要内容。

4 列车开行方案的编制和设计流程

制定列车开行方案是一个复杂庞大的过程,需要根据旅客的需求和出行规律,合理安排调度。对高速铁路而言,满足旅客的需求,根据旅客出行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合理安排方案更为重要,如何方便旅客、吸引更多客流,同时又能够节约不必要的成本是高速线运营需要考虑的重点。因此,本文认为高速铁路开行方案的制定的一般过程为研究特定消费群体的敏感因素(在可控范围内吸引更多客流)、对客流量进行预测(以免运能浪费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提高或者运能不足造成的旅客满意度减低)、确定开行区间(符合技术装备条件和国家标准)、开行方案制定(包括停站、服务频次、列车种类等以满足客运需求、提高运营收益)、根据弹性需求进行调整、运营、信息反馈调整模型等步骤。

对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旅客列车开行方案的设计工作十分复杂,需要结合实际客运需求数据和路网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方案优化方法,最终设计出的列车开行方案。完善的列车开行方案对于提升旅客服务水平和列车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聂磊.高速铁路列车开行方案的优化编制[D].北京交通大学,2011(7).

[2]陶思宇.客运专线网络旅客列车开行方案优化设计与调整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6).

7.合伙经营客运线路协议书 篇七

甲方:__,身份证号:

乙方:__,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共同出资购买拥有的车牌号_ _;发动机号:;车架号:;客运

车辆整车及 营运线路牌照共计人民币:元整(车辆整车及营运线路牌照元整;营运线路牌照上户费元整,上户费多退少补。),车辆及营运线路牌照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由甲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出资计人民币:元整,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百份之伍拾),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乙方出资计人民币:元整,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百份之伍拾),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计人民币:元整(各出资元整)成立共同帐户用于支付日常运营燃料费用;

4、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牌照及营运线路牌照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5、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 百份之伍拾 所有权;

6、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7、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车辆运营驾驶员与售票员工资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8、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

出示每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联营车队总结算日后进行结算,盈余按各 百分之五十 的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自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一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五、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六、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于联营车队总结算日后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

七、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前期由甲方驾驶,驾驶员及售票员工资根据市场调节;每年大年三十停营一天)。

八、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九、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

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俩份,合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

年月日

8.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使用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乙方经营客运班线的基本情况(其他具体许可内容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班线起讫点

至 车辆牌照号 班线牌编号 核定经营期限年月起至年 月止年月起至年 月止年月起至年 月止年月起至年 月止异动情况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共2页,当前第1页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营权的处理;

2.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8、9、10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1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十条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如何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 篇九

作规范化法制化?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应对出租车企业要求:

1、按规定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

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人员和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出租车驾驶员要求: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在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持外地驾驶证的,应将驾驶证转入本市);

4、经市、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对出租汽车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技术标准;

2、具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

3、车身应当喷印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标志色、车顶喷涂车牌放大号;

4、安装顶灯和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5、安装GPS安保、调度、管理系统;

6、设置、张贴明码标价表、企业名称、监督电话和其他服务标志,不得擅自在出租汽车内外张贴或者喷印广告、宣传标语等;

7、使用统一规定的出租汽车座套;

8、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经营权人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3、执行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战备、抢险救灾、春运和外事等各项应急任务;

4、按要求及时上报行业报表和有关信息;

5、按规定及时缴纳税费;

6、每辆出租汽车配备的驾驶员不得超过4名;

7、执行出租汽车错时交接班制度;

8、保持出租汽车技术状况良好,营运标志清晰、齐全、有效,车容车貌整洁;

9、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10、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做好出租汽车的交通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11、投保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保险;

12、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行车安全档案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报告道路运输安全情况,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少报或者迟报;

13、不得聘用无《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

10.客运站的经营方案 篇十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决定书

陕交运许字[

]第()号

: 你于 年 月 日 提出 申请。经审查,你的 申请符合(不符合)的规定,决定准(不)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 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 日发班次: 班车类别:

车辆数量及要求: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请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印章)

11.客运站的经营方案 篇十一

安全生产经营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眼长远。精明管理,以多元经营发展为主题方针,大胆探索,科学决策,务实突破。内部管理实现权责统一,继续推行风险经营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外部的一切有利因素,实现企业经营质的飞跃。安全生产经营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做好“服务千万家,满意在麒麟”为服务宗旨,以“安全、方便、及时、快捷”为经营目标。

文明经营、服务质量、经营策略: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科学管理,以人为本。积极培育爱岗敬业精神,建立奖励机制,形成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体系,大力弘扬想积极向上的主旋律,凝聚力量,增强信心,营造健康进取的思想舆论氛围和和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企业社会风尚。努力做好“服务千万家,满意在麒麟”的服务宗旨。服务及时,服务到位,保证客服满意。

积极化解矛盾。稳定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工作重心前移。对排查梳理的不稳定因素,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化解矛盾方案和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全力以赴抓落实,见成效,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以理服人,强化跟踪回访,及时解决好有关具体问题,二要稳妥处理好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有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上报,让上级领导第一时间知晓,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有效控制处置不稳定事件赢得时间保证。

12.客运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十二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蒙,车型,颜色,车架号号 年月日至年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交纳方式采用以下方式: 承包方式为承包,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承包费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运营车辆。

2、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壹佰元交给甲方。

3、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用甲方垫付有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维修费用,承包期内维修费用如在100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100元以下由乙方担付修理车到指定地点修理(天津一汽售后服务)。

5、本合同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

偿。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是押金不予以退还。

7、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8、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9、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1、乙方逾期

2、乙方严重违反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从业资格”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承包费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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