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2024-06-12

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精选11篇)

1.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篇一

检验科检验报告审核、发放、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一、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编号、日期、检测

项目、方法及其结果、参考值、实验室声明(例如:本报告单仅对该送检标本负责),定性检验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势报告,不得以符号报告,检测者和审核者签全名或盖章。

二、报告单格式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已建立计算机

中文报告系统的,可将申请单和报告单分开,格式及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格的异常结

果要查找原因,重新复检,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四、报告时查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检验结果须逐

项审核后方能发出。

五、所有检验报告在室内质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在控时才能发

出,检验报告单发出前,除主要人员签字外,应有另一高年资有经验的检验人员核查签字后方可发出。但在危机情况下或单独一人值班时(如中夜班)除外。异常结果及室内质控失控时,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后由专业主管审核后发出。

六、实习生、进修人员、见习期的工作人员无报告权,须由带教老

师签发,检验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专业主管考核合格,由科主任批准可获得相应的报告权。

七、诊断性的检验报告单必须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检验医师签

发。

八、检验报告单签发后,住院病人由专人送至各病区,门诊病人在指定地点由专人集中发放。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的管理、保存及发放工作,不得将患者的相关信息泄露,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九、严格按检验报告时限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延迟发放的要做

好实验室日志记录,必要时要与临床医师或患者说明情况。

十、检验报告单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如发生报告单遗失的,要立

即采取补救措施。

十一、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两年以上。

十二、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篇二

1 什么是危急值

所谓危急值, 也称为紧急或警告值, 即当这种试验结果出现时, 说明患者可能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 此时如能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 患者生命可能得到挽救;否则, 将可能危及患者的安全和生命, 我们将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和生命的检验数据称为危急值。例如血钾, 当小于2.5 mmol/L时, 为严重低钾血症, 会出现虚弱, 心律不齐;当大于6.5 mmol/L时, 为严重高钾血症, 有微循环障碍表现, 甚至出现心搏骤停。因此, 这两个数据可以看作血钾的低、高危急界限值。

2 危急值的确定

2.1 危急值项目的确定

中国医院协会《2007年患者安全目标》中, 关于“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的报告制度”明确指出:“危急值项目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至少应包括血钙、血钾、血糖、血气、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 (PT)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等”。除上述项目外, 一些异常的检验结果虽不至于立即危及患者生命, 但有可能对生命带来威胁的, 也应该考虑列入危急值范围, 如淀粉酶测定等。所以, 我们要根据临床科室的要求, 制定出能反映患者危急值的相关项目。

2.2 危急值的确定

危急值的制定必须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共同商定, 绝不能单凭检验科确定。例如新生儿血糖许多低于2.5 mmol/L, 我们如果按成人危急值标准报告, 那是不现实的;还有透析室的患者, 尿素和肌酐检测几乎都是危急值。所以, 对于特殊科室, 我们要特殊对待, 这样才能体现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真正意义。

3 危急值报告流程

3.1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 检验员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是否正常和检验过程是否规范 (若有疑问立即复做) , 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 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必须立即电话通知病区护士, 再由护士立即通知主管医师, 同时报告检验科相关人员, 并在专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工作, 记录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科别、日期、危急项目、初始数值和复查数值、是否通知临床科室、值班者签名等。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 (接收) , 谁记录”原则, 责任到人。如果是门诊患者, 应及时电话通知门诊接诊医师, 如果是体检中心体检者, 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者体检中心主任。

3.2主管医师有必要重新留取标本再次复查。曾有一病例, 第二天准备手术, 因标本错误, 得到危急值报告是心肌酶异常, 立即会诊, 与症状又不相符, 经重新抽血检验, 结果正常, 原因是标本混淆。还有一病例, 危急值报血钾8.2 mmol/L, 重新抽血检验, 结果正常, 原因是患者正在补钾, 护士在同侧肘静脉抽的血而引起。所以再次抽血复检很有必要。

3.3病区主管医师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 不仅是只采取相应措施, 而应在病历上有所体现。既是危急值, 就不能只停留在检验科和护理站的登记本上面, 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病历上要有所体现。

3.健全工资发放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篇三

工资是什么?传统的经济学教科书上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市场价格表现,是对劳动力再生产的补偿。在市场经济下,我们不妨把工资定义为劳动者的货币收入。工资只和就业相联系,和劳动力的市场化相联系。农民种庄稼的收入,小生产者和个体户的收入,显然都不称之为工资。过去计划经济下的工资概念已经不适应需要。例如津贴、奖金等收入形式都应该视为工资,都应受到保护。而我们现行的有关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政策和法律,在一些方面对津贴、奖金是不予保护的。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切可以货币化的福利(并不是所有的福利都可以市场化),特别是和计划经济、短缺经济相联系的所有福利都应该折算为工资收入,以货币形式发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工资应该包含什么呢?其一,工资必须满足劳动者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而不仅仅是满足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其二,一些必要的社会扣除如社会保障基金、个人所得税等也应该包含在工资中,因为劳动者有义务交纳个人所得税,需要自己养老。其三,工资应该包含私人财富的积累部分,以获取资产收益;否则,大多数人就永远只能是无产者。大家请注意,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没提“无产阶级”这一概念。全面实现小康,就是要让大多数人有产。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的初期,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就够维持工人劳动力的再生产,资本主义分配的结果是一头是资本的不断累积,一头是永远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的工资中也包含了可以累积起来获取资产收益的部分。

十六大报告和以往一样强调按劳分配,但其含义与我们以往的理解不同。报告提出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是要按其贡献参与分配,即劳动所得只与其对财富的贡献相联系,而不是按劳动的付出,或按承担某种工作岗位而支付的成本,或按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分配。实际上这也反映了工资作为一次分配,固然要注意公平,但更要注重效率。

十六大报告提出“一切创造财富的劳动都要得到尊重”,尊重劳动,就要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实际上我们现在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亟待加强,在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最弱的。拖欠工资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比如你违反合同要收违约金赔偿损失,拖欠了银行利息要加收罚息,但拖欠工资怎么样呢?实际上劳动者工资被拖欠了,最后政府干预,足额发放,劳动者还感谢政府,个别部门甚至视之为给劳动者送温暖,有的地方还实行工资打折发放,迫使劳动者接受这种打折的政策。在工资拖欠上,被拖欠者还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主要是因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收益权优先”,对劳动者利益的法律保护还很弱。健全工资发放的法律和制度已是迫在眉睫。

首先,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劳动者收益权优先”。一方面,一旦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不必上法院告你,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立即强制执行。至于举证,那是老板的事,劳动者不必举证。老板要证明延迟发送工资的合法、合理性。否则不容商议立即发放。拖欠工资是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最大的风险累积。另一方面,劳动收益权在一切收益权中优先。无论企业的经营有多大的风险,包括企业破产,劳动者的工资都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现在一些企业把工资拖欠和其他债权关系混在一起,这是绝对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的。劳动者的利益是有限的,与企业相比劳动者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他们理应得到优先的保护。

4.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篇四

一、报告单书写要字迹工整、二、按照《全国检验操作规程》中的规范格式书写。

三、应当遵照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告。

四、报告者必须书写全名以示负责。

五、报告单发出前应详细核对检查结果。

检验科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一、差错事故处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建立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及时处理和整改。

(二)事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程,造成检验失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并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事件。

(三)差错: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但对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

(四)登记报告。

1、凡发生差错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质控组长报告,尽快进行补救并填写差错事故记录本,严重者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报告院医务科、院领导。

2、一般差错,应填写差错登记本,并注明差错性质及补救办法。

3、月末由组长将当月发生差错情况填表报给科主任。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样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五)凡出现医疗差错或严重工作差错,科室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讨论,吸取教训,提高认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六)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预防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明确检验目的,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完成,发现差错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仪器专人保管并实行三级保养,使仪器在最佳状态下进行检验工作。

4、每天由实验室审核人员检查检验报告单,保证检验质量。

5、定期检查,校正仪器,不使用过期、霉变试剂,并在“审核者”栏签名,保证检验质量。

6、坚持做室内质控,作好原始记录、质控图、失控报告及评价。积极参加市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达到优良成绩。

7、严格执行样本收集和送检制度,做到“三查八对”(姓名、科室、床位),不符合的样本认真登记退回病房,重新留取。

二、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为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强化实验室应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能力,形成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卫生部)。

(三)按照《医疗纠纷登记手册》的填写内容和要求,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同步记录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具体要求包括:

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作好笔录;

2、根据调查笔录、当事人陈述报告和科室处理意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3、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通报和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

(四)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已归档的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应有专人保管,防止遗失;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医疗纠纷登记专册》所列的处理项目应按时完成,不得缺项;

2、处理结果向患者(或家属)通报和解释时,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存档;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五)实验室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当事人报告和患方投诉后,应由科室负责人及时调查、核实纠纷经过;

2、应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科室意见,书面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3、对科室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和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专职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并接受医疗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的督查。

(六)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纠纷发生后,应如实陈述事件的经过,并认真填写《医疗纠纷当事人陈述报告书》,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陈述报告书递交至处理办;

5.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1 篇五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开立电子申请检验项目,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 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送检医生需据全名。

2、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左上角标明“急”字(并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 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 集和接受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审核者的双签名(夜班除外)。报告单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4、定量检测结果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采用“阳 性”、“阴性”表示,特殊项目用符号“+”、“-”、“+/-” 等表示。

5、检验者及审核应签全名,重要异常的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检并签名;实习、进修人员操作检验的报告 由带教者签名。电脑打印的各种报告单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应签 全名。

6.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篇六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实验报告的管理,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确保实验报告的安全与保密。

二、适用范围:

临床实验室实验报告。

三、职责:

由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程序文件,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科室主任批准实施。

四、要求 :

1、检验报告的签发按实验数据审核及报告程序进行。

2、当发现检验报告中有缺陷而对其准确性及有效性产生怀疑时,应以通知实验室负责人、或科主任处理。

3、若某些原因应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做重大修改,应立即通知样品检验的申请人或检验报告的使用者,能收回的应立即收回,不能收回的应采用另外一个文件方式或作出补充声明。

4、检验报告申请人或使用者因特殊原因造成检验报告损坏或遗失时,凭据有效材料可向检验室申请补发,补发报告必须在备注栏说明补发报告。

5、样品检验的申请人或检验报告的使用者对检验报告的内容有异议时,可向实验室提出抱怨,也可向有关部门提

出申诉,按医疗纠纷申诉规定执行。

6、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报告发送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检验结果、数据和技术资料,不得公开透露检验结果及相关信息,不得遗失检验报告。

7.工资发放制度流程 篇七

一、目的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副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b)公司考勤专员在每月4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底薪工资+岗位工资+全勤+补助)*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总经理审核。

3.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8.工资发放制度 篇八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也就是在产假中,能够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缴纳生育保险的,又社保发生育津贴,单位不用再另行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务必给假的状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9.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篇九

根据《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参加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依法给予劳动保护的待遇。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使职工在生产中得到安全保障,制定本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帽和防护用品。

2、对高空危险作业人员应发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带及防滑鞋。

3、生产过程中在四口、临边及危险区域发放并设置安全网及密目安全网封闭管理。

4、特种作业人员发放高温防护手套、防护眼睛、绝缘胶鞋等防护用品。

5、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10.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十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1

一、仓库严格按照合格领料单发放物料,合格料单必须符合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无涂改现象等要求。

二、发放时必须把发放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事宜给领料人员当面交待,不得由领料人员自行清点数量、自行取料。

三、仓库坚持“先进先出、按期发放”,对生产日期早的物资要优先发放,以防超过保质期,造成物资浪费。

四、每日要对发出物料的进行总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保证帐、物相符。

五、仓库严禁私自外借物料,特殊情况须有用料单位出示借条、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并于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六、每次发料完毕后,要对物料码放情况进行整理,保证整齐有序。

七、对户外材料,要做到随发随记、随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有丢失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反应.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2

一、入库和验收

(一)供货商所送货物入库时,库管人员需仔细核对物品种类、质量、数量、单价是否符合本公司订货要求,按有效送货单验收,核对完全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将物品入库存放。

(二)工程维修部所用的光源电器、维修材料送货时,库管人员可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物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是否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品,可采取直接退货并安排补货。

(三)对于采购人员零星购回后直接交付使用的物品,库管人员也需核对实物数量、种类、金额,验收实物。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再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

(四)直接送货到各项目上的各类物料,由项目小区主任开具验收单,其中“品名”、“规格”、“送缴”、“实收”、“单价”、“金额”、“项目名称/领用部门”、“填单人”、“验收人”、“领用人”、“小区主任签名”各项内容应填具完备。

二、领用

(一)物品的领用严格按已核有效申购计划数量领用。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例外。

(二)物品领用一律须填制规范《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主管或领班必须清楚、准确填写物品名称、单位、请领数量、工作辖区、领用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生效。如出现手续不完全、项目不清楚,库管人员有权拒发。库管人员核对后,填写实发数量,予以发放。

三、库存物资的管理:

(一)根据物料的用途分为:办公用品、清洁用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服装、光源电器、维修材料、印刷品、闲置物品、已报损回收物品等类别。物资管理人员应按类别,分门别类码放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确保各类物料不得误发或混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库容,保证出入方便、整齐有序。物品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二)库房应保持清洁,确保库房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库容整洁,注意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配备消防设施,要做到“八防四检”。

四、物资管理人员岗位纪律

(一)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二)四检: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3.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物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工作纪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库房。

3.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骂。

7.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五、物资的盘点及报表的编制

(一)每月15日,由财务主管对库房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目与实物数量相符。盘点当日,库房一律不进出物品。每月20日库房管理员完成当月《盘点表》。

(二)库房依据《领料单》完成当月《物料月度消耗表》,与财务部进行当月用于支付购置物料的资金消耗量对帐,完成《物料出-入库统计表》,做到库存物资的数量、金额与财务资金帐目帐实相符。

(三)统计当月公司新增资产,于每月25日完成《新增资产月报表》。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3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定额储备制度,既要保证生产用料,又不造成积压浪费,对库存物资合理储备加强管理。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4

一、物资管理必须做到科学化.

1.物品分文具、刻写、纸张(各种报表)五金、文艺体育等各种类别。

2.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层次清楚,做到易找、易拿,所有物资都要建卡,卡片上的数字与实物要相符合。

3.帐目、序号要和实物、类别卡片的序号统一,有序号便知库存物品的类别、名称、数量。

二、采购员购回物品要经保管员验收、复核、入库、建帐方可发放、领用,缺一不可。

1.消耗品建领用手续,集体用品须经年级组长或备课组长登记注册领用。个人领用物品按学校规定的制度发放,做到领得所用,无用不领的原则(个人领用物品制度见附表)。

2.半固定物品,例如水桶、铝壶、窗帘、簸箕由班主任在高一年级开始时领用并建卡片,一般使用三年以上、办公室所配的公共物品,如脸盆、暖瓶、衣架、盆架等在各办公室人员调动时原则上不准拿走(即以上物品固在各办公室内)。如有丢失,损失要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并做赔偿手续入账。

3.对于固定资产由保管员建总帐,然后由各部门建分帐、年终复检一次,以检查分帐的帐、物、序号是否与总帐相符。

4.文体服装:平时训练、练功由文体老师领出,用后洗净归还,参如大型汇演时,可借用新的服装,用完随时还清。在借用期间如有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给予赔偿或折价赔偿。

5.乐器类:乐器不得发给学生带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各类乐器一律不借于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损坏,要根据情况办理赔偿手续。

6.清扫工具;由卫生老师根据情况随时发放,以保证楼内外,校园的干净、清洁。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5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11.检验科报告发放制度 篇十一

1.1.1检验人员部分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危急值的含义,不重视危急值的检验意义,没有在第一时间联系并告知医生,认为只要签发具有准确检验结果的报告单就可以,延迟报告时间,漏报或漏记或记录不全危急值,甚或出现没有复检记录危急值结果,报告时间不同于记录时间等情况的发生。1.1.2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医生不甚重视,没有完全记录甚至不记录危急值结果。还有的医生混淆正常值范围与危急值的概念,没有及时采取干预治疗措施,有时虽有医嘱但与护士沟通不够未及时执行,贻误最佳的抢救时机。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未紧急处理,或对检验结果不能准确判断是否与临床表现相符,是否需要复检而采取盲目的措施开展救治。1.1.3护士护士尤其是年轻者不了解和重视危急值的概念、意义及其检验报告,不将检验结果联系患者的实际病情,甚或接到危急值没有立即报告医生,贻误最佳救治时机。

1.2不能准确判定是否为假阳性危急值

所谓假阳性结果是指检验结果与病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应尽量避免。其产生因素主要包括:1.2.1护士因素护士采集血液标本时不畅通,未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输液侧采集标本,标本稀释,标本溶血,脂血,应空腹而未空腹采血,采集标本不符合要求,混用采血容器,标本与其他人混淆等情形均可出现假阳性危急值结果。1.2.2检验人员因素检验人员没有强的责任心,收集标本时未认真核对,未及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并重新采集等,均可出现假阳性危急值。如果将此结果报告医生,会误导医生判断患者病情并采取不必要的救治措施。1.2.3被检验者因素有的被检验者不配合医护人员采集标本过程,造成采集的血液标本不能真实反映其生理生化功能变化的实际情况,出现假阳性危急值。

2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范围管理缺失之处

2.1危急值项目不全

危急值项目是由检验科与相关科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将血常规、血凝、电解质、肝肾功能、心肌酶谱等作为危急值报告项目,但孕妇的尿蛋白、Rh阴性血型等项目未列入,易为检验人员所忽视,医生不能及时得到信息,难以及早处理孕妇分娩过程中出现的意外。

2.2危急值往往缺乏小儿和成人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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