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补偿协议(共11篇)
1.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篇一
引导语: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离职补偿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离职补偿协议书篇1甲方:(XX单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二、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等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元
(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及在本协议签字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已根本解决,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员工离职补偿协议书篇2甲方:中山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 年 月 日离职于甲方
2)甲方于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RMB:_________ 该款包括奖金、加班工资、津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福利等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3)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到任何部门、机关向甲方主张基于劳动关系的任何权利;
4)本协议为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无欺诈、胁迫的情形,并不得向无关的第三者透露;
5)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上述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山市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员工离职补偿协议书篇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的月薪为人民币自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二、因劳动合同解除,元(大写: 捌万 元)整。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法律规定乙方可主张各种损失的综合补偿,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与甲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上述手续完成后,由甲方一次性将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签具收条。
四、乙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或工作交接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偿数额,系乙方在充分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所有补偿待遇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的最终结果,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甲方欺诈、胁迫及乙方误解的情况。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产生的结果及风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甲方1、2保留存档,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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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篇二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见, 因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但对劳动者离职形式的判断 (自行辞职还是单位过错解除) , 主要通过证据加以确认。你在离职申请单上填写“公司没有达到当初承诺”, 缺乏具体内容, 仲裁机构可能做出对你不利的认定。
3.员工自动离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篇三
起诉状
原告:西安某某公司
住所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产业园内 法人代表:XX,公司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告:司某,男,汉族,1989年X月X日出生,住陕西省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案由:劳动纠纷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纠纷一案,不服高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劳人仲案字【2013】01号《裁决书》,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对高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劳人仲案字【2013】01号《裁决书》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高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认定事实错误,裁决结果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明显不当。理由如下:
一、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前提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原告公司已经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安全监督员已经将安全设施发放到操作人员被告手中,由于被告司某本人无视安全操作规范,没有戴安全带、没有铺木板、严重违反公司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不慎导致坠落受伤。而后在被告病情康复之后,公司对其给予尽可能的照顾,将其工作岗位从机修工调换为工种较轻的门卫工作,而且其仅仅上半个班不到四个小时,但在2012年6月份之后,申请人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自动离职,之后单位再也无法联系的上。被告因上述原因于停工留薪期满后2012年6月份自动离职,因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3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入职以来,单位一直将其工资发放到2012年7月,而按照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停工留薪期9个月,自2011年6月3日至2012年3月3日。因此工资发放已经超过了9个月的停工留薪期。由此可知,被告要求原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事实基础根本不存在,而且仲裁委在庭审过程过已经查明原告多支付给被告3个月的工资事实,但在裁决书中却半字不提。
三、在被告第二次入院治疗时,单位已经将生活费和护理费合计每天100元的标准支付给被告。因此不存在再次支付其生活费的事实。
四、《仲裁裁决书》中记录,原告已经于2011年9月28日向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递交材料,为被告办理工伤保险,11月1日生效并开始缴费。但该《裁决书》第四项却裁决为“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而且于2012年6月份原告向被告开始缴纳了失业保险,但裁决书也是并未提及。
五、仲裁庭裁决违反法律程序。
该案中高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认字(2012)第009号《工伤认定书》,并未依法向原告进行送达,完全剥夺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在庭审过程中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委当庭向社保部门相关人员核实,但其后并无下文。而原告确实没有收到该《工伤认定书》,因此原告当庭向仲裁庭说明该份程序严重错误的证据不应当作为该案裁决的依据,但裁决书中对此却避而不谈,有意掩盖。因此该裁决程序明显违法。
综上所述,高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本案事实,裁决显失公正。原告作为依法注册的企业,始终遵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对于被告的处理并未超出法律法规规范尺度。原告认为,公司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享受在劳动仲裁中不被区别对待的权利。为此向贵院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4.员工离职协议 篇四
一、员工离职劳动关系情况
兹有本公司部门员工,性别,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因等原因该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于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甲方同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截止于年月,住房公积金截止于 年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如下:
1.甲方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含税薪资:
2.甲方支付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综上1-3条,费用金额(RMB)元,大写(人民币):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
为了维护本公司(即下文所指的甲方)与该员工(即下文所指的乙方)的合法权益,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职协议书》的如下协议(包含甲方的《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书》),在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均需严格执行:
(一)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商业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甲方的市场规划和营销策略;
2.甲方的服务项目价格等服务资料;
3.甲方的技术操作流程和服务流程;
4.甲方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
5.甲方的合作伙伴资料,包括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
1.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开发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图纸等一律交给甲方归档
2.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和牟取私利。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有违反协议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应立刻停止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消除影响;
2.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牟取的全部经济收入无条件的归甲方所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除按国家规定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全部盈利归甲方所有;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日期
5.员工离职协议书 篇五
甲方(公司): 上海金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下述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年月日起协商解除。甲方给乙方支付工资至7月为止。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
三、经双方核对结算确认: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大写)(¥)。(甲方于下月发薪日向乙方支付该笔补偿金,具体日期以财务打款为准)该费用已包含了替代期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乙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甲乙双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的次月发薪日向乙方支付该笔费用。
四、乙方确认:甲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劳动合同之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加班费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乙方对上述款项无任何异议。乙方自愿放弃其它要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及其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
五、双方确认无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但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乙方同意若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以甲方名义所作的各项事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八、因本协履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甲方:上海金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6.员工离职协议书(完成) 篇六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乙方自年 月日起正式离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自动离职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资至年月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至年月停止。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公积金费用至年月停止。
3、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甲方将在月工资发放日(日)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
(¥)元。此金额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补偿。经济补偿金将在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时一起发放。
5、其他款项说明(如竞业禁止补偿金)
6、乙方离职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关系终止手续。
7、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不以任何方式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及行为。
8、本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9、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1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月 日
7.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篇七
长沙朱丹律师网的朱律师说首先,发放年终奖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只要同样付出劳动,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对年终奖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些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年终奖,那么,离职员工追索年终奖获得胜诉的希望就较小了。
8.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篇八
甲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是甜菊糖生产、销售企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处从事销售 的工作。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客户名册,这一过程甲方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护甲方的信息,遵守保密与竞业限制 的规定。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
2、甲方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4、甲方的技术信息;
5、甲方的其它信息。
二、乙方承诺: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 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也不将甲方
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20年整。乙方的
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关的企业、不得到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四、因乙方已通过工资及其他分配方式获得了应得的奖励,不享有对甲方商业秘密工作或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即乙方离职后应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
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应无条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2、若因乙方前面条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4、若乙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
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提出诉讼的法院为: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
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
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9.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篇九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中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单独列示,不作为工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对此均未做出明确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参照《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苏州地税规[2010]5号)第二条关于企业扣除管理的若干问题中第2个问题如下:
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答: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税收上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10.2018最新离职补偿金标准 篇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员工的离职补偿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汇总如下表:
【备注】“N+1”可以采取提前30天或支付1个月工资方式处理其中的1个月。
经济补偿标准
1、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N”以每满6个月补偿0.5个月为单位来计算。
2、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郑北京劳动局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11.员工离职保密协议书 篇十一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