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2024-07-21

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8篇)

1.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篇一

2014石洋小学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小结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我校于6月初对全体学生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对本次活动做简要小结: 本次活动分为五项来开展:

1、对学生进行了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演练活动全校师生554人全体参加,听到哨声后,师生们第一次用了1分零3秒,第二次用了58秒就已经全部安全有序地撤离到了操场上。通过此次活动,使师生们进一步增强了遇到火灾时如何疏散逃生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开设了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在班会课上,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同学们交流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到的消防知识和成功逃生自救的经验体会,增强了学生的“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

3、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学校组成专人小组,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4、各班出了一期以消防安全为题材的黑板报。各班级的黑板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内容遍及消防常识、防灭火技能等。

5、开展了一次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学校组成了消防安全志愿服务小队,在学校大门口向前来接学生的家长以及过往行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同时发放了宣传材料200余份。此次活动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同时提出以后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

2014年7月

2.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篇二

1 基础模块

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包括: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2) 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是否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消防工作职责。

3) 单位是否按照“61号令”的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2 检除隐患模块

博物馆消除火灾隐患工作包括:单位应落实每月、每周的防火检查;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相关职责人每日班前、班后开展本岗位防火检查;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限定整改期限, 整改完毕组织验收。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组织以周或以月为周期的防火检查。

2) 行政区内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开馆期间, 展厅内是否进行每2 h一次防火巡查。

3) 是否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当场能够改正的是否当场改正;限期改正的是否落实整改, 或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验收。

3 扑初火模块

博物馆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工作包括: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演练;职工职责明确, 处置程序清晰, 灭火力量及时到位;职工应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职工是否熟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位置是否备有灭火器、消防卷盘以及消火栓。

3) 职工消防职责是否清晰;消防监控员报告火警等处置程序是否清晰;灭火力量是否及时到位。

4 疏散模块

博物馆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工作内容: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正确引导人员疏散;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 职工是否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 掌握疏散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 现场职工应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2) 疏散示意图是否标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人员所处位置, 是否能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3) 职工是否掌握疏散逃生技能;能否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5 宣教模块

博物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确定专 (兼) 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应采取张贴消防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内部和对外消防宣传;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是否确定专 (兼) 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3) 是否开展岗前培训;在岗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 是否开展多种形式对外消防宣传。

5) 是否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6 结语

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 依照此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认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中各个方面, 全方位展开博物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构筑博物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确保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晓刚.运用物联网技术, 创新消防管理模式[G].北京:2012年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 (下) , 2012.

[2]熊伟.谈泸县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2 (1) :62-64.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篇三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第一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要求,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酒店每一位员工认真学识和落实。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1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a)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b)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d)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1.2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习情况; h)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i)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l)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为情况; e)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4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e)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5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工程部和安全部指定专人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a)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b)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d)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e)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1.6酒店总经理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安全部具体负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安全部报告,安全部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

1.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安全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总经理。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1 酒店危机管理小组已经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经理每四个月必须从读一遍,要求所有员工熟悉在疏散中各自职责,并组织每年四次演练。

2.2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酒店报警电话“1870”,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应立即按下按钮并拨电话通知消防安全控制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2.3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命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组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3.1 员工应熟悉酒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3.2员工应熟悉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和使用方法。

3.3在发生火灾时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现场人员正确逃生。

3.5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时,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3.6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员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1 危机管理小组成员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犯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2 酒店所有新员工在上岗以前必须接受经过酒店培训师培训“新员工防火安全”,并经进行考试,未通过考试者严禁上岗。

4.3 酒店通过安全专栏定期每月更换内容教育员工和海报形式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疏散能力;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重要部位张贴消防宣传标志进行提醒;通过在大堂设置电子显示屏、酒店电视频道宣传自救呼吸器、应急手电和疏散路线,安放“请勿卧床吸烟”等提醒客人做好防火工作。每个员工必须将“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牢记。

4.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5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章

一、酒店内部报警程序

所有员工在酒店范围内的任何地点发生火情(包括烟、光、味、声音极不寻常的热度引起的感觉)都有责任报警及立即灭火,报警程序如下: 就近使用电话向消防中心报警,报警电“-----”,如遇占线可马上拨打总机“--”,请总机强行插入。总机负责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监控中心(EOD 值班工程师 安全部值班主管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应启动手动报警器(如火情比较严重,自己不能控制时,即可击碎本区域的玻璃报警器,强制报警)。报警后应马上进行扑救工作并尽可能的控制火势等待其他人员的到来。(如火势太大对自己的生命有威胁可离开,但要马上联系指挥员)。报警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A 火情发生的具体地点 B 火势大小及范围 C 何种物质燃烧

D 报警人的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E 请问接警人的姓名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

1.左手提灭火器,右手将保险环拔掉,右手压下柄

2.瓶内的干粉会在高压氮气的作用下而喷射出来,左手握住皮管。

3.喷嘴对准火源根部,距火源1.5—2米远的距离,左右摆动并根据火源的退后而前进,进行灭火。

4.在室内使用时要站在上风头使用。检查方法:

查看压力表,指针在红区表示压力不足,需重新灌装;若在绿区或黄区,表示正常。

三、火灾中的逃生常识

<一>假如你不能离开你的房间 如果通道着火烟雾迷浸,你判断不可能通过着火通道到达最近的出口,你应按以下要求去做: 回到你的房间里把门关好。把房间里的澡盆、脸盆,把床单、毛巾、毛毯、地毯都弄湿; 3 把弄湿的床单、毛巾、毛毯塞在门缝处,以防烟从门缝进入房间; 4 一定使床单、毛巾、毛毯都处于湿的状态; 5一定是房间内的一切都处于关闭状态;如果需要新鲜空气可以打开窗户,否则把窗户关紧; 向外界求救(在窗户外挂白色床单或拨打总机电话“----”求救); 7 等待灭火队赶来救援。<二>如何从火灾中逃生

火灾中所发生的多数死亡是由于烟雾窒息所致而不是直接被火烧死,下面说介绍的是火灾中如何逃生的一些方法和常识。如果有可能的话不要进入充满烟雾的房间; 如果进入充满厌恶的房间,要弯腰而进或爬行而进入; 3 把一块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可以对烟有滤清作用; 如果你能见到火情,一定朝离火最远的防火出口走,以便远离火情; 5 为了尽快到达防火出口,你需穿过正在着火的楼道时,应用湿毯子、湿毛巾或湿床单把头和肩盖住(当然要留出能看到路的空隙),因为这种湿毯只能起到保护作用,所以要以最快的速度穿过火区,因有浓烟所以穿过时应尽量把身子放低; 除非遇特殊紧急情况,否则不要赤脚逃离楼房,一定要穿好鞋,尽量不穿拖鞋; 儿童疏散时,用手领着或背着,抱着小婴儿不可放在小推车里,因为这种小推车放在疏散路上只会成为通往防火出口或楼道里的障碍; 在疏散时避免大声喊叫,因为大声喊叫只会制造恐慌,使他人混乱; 9 开门之前首先用手摸一摸门是否热,如果门热开门时要小心,因为很可能门外面有火; 逃生时要关闭你身后的防火门; <三>人身上着火怎么办

4.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篇四

床位数50张以上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具体内容

1.1.1.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1.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1.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i)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j)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k)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l)集体宿舍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m)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1.1.1.3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及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1.1.1.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1.1.1.1.5 教职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1.1.1.1.6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有无遗留火种。

1.1.1.1.7 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有无破损、泄漏; 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1.1.1.1.8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并落实管理责任;

3)学生公寓疏散门提倡使用推闩式疏散门。b)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面检测;

4)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c)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1.1.1.9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1.1.1.10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1.1.1.1.11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1.1.1.1.12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1.1.1.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1.1.1.1.14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1.1.1.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1.1.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1.1.1.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1.1.1.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特别是要掌握实验室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火灾应对措施。

1.1.1.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人员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1.1.1.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对实验室火灾要分清着火物质种类采取相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1.1.1.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1.1.1.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1.1.1.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1.1.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全体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1.1.1.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1.1.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学生要预先确定专人进行照看;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1.1.1.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1.1.1.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1.1.1.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1.1.1.3.7 疏散引导组应及时清点疏散到安全地带的人数,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安抚,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1.1.1.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1.1.1.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1.1.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火警处置程序;

f)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1.1.4.3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或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1.1.1.4.4 学校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1.1.4.5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c)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1.1.1.4.6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延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1.1.1.4.7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并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1.1.1.4.8 教职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1.1.1.4.9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教职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1.1.1.4.10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附件2:

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床位数50张以上的各类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1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按照以下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具体内容

1.1.1.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1.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1.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易燃制剂库房、高压氧舱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i)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j)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1.1.1.3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1.1.1.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1.1.1.5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1.1.1.1.5.1 员工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废弃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d)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1.1.1.1.5.2 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有无破损、泄漏; 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1.1.1.1.6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保持完好,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b)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面检测;

4)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c)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1.1.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1.1.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1.1.1.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1.1.1.1.10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1.1.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1.1.1.1.1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1.1.1.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1.1.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1.1.1.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1.1.1.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1.1.1.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1.1.1.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1.1.1.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1.1.1.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1.1.1.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1.1.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1.1.1.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1.1.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人员要确定专人进行照看。1.1.1.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1.1.1.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1.1.1.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1.1.1.3.7 疏散引导组应及时清点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数,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1.1.1.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1.1.1.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1.1.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火警处置程序;

f)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1.1.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1.1.1.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1.1.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1.1.1.4.6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1.1.1.4.7 幼儿园应利用儿歌、游戏、绘画、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养老院服务人员应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电。

1.1.1.4.8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幼儿园设置《消防安全承诺书》。

1.1.1.4.9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附件3: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

“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a)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b)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c)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d)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e)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f)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g)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h)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i)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具体内容

1.1.1.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1.1.1.1 九小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随时进行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d)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e)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f)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g)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扩大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1.1.1.1.2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1.1.1.3 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1.1.1.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1.1.2.1 场所员工应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易发部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

1.1.1.2.2 现场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组织单位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119”电话报警。1.1.1.2.3 设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当工作人员听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施救。

1.1.1.2.4 连片设置的场所实行“多户联防”,每5-10个商户组成一个联防小组,按照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相关单位统一行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1.1.1.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1.1.3.1 应按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指示标志。1.1.1.3.2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1.1.1.3.3 发生火灾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疏散路线、有序逃生。

1.1.1.3.4 疏散引导人员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1.1.1.3.5 火灾无法控制时,参加救援人员要迅速撤离。1.1.1.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1.1.4.1 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安全职责;

b)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1.1.1.4.2 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1.1.1.4.3 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登记卡(参见附录B)等内容的提示牌。

1.1.1.4.4 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附件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标

1.1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仓储物流单位,学校,易燃易爆场所。

1.1.1 单位应按照全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组织自评;单位自评合格的,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组织验收。1.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a)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b)按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的要求随机提问5至15名员工(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

c)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 d)检查台帐及档案资料、记录; e)检查单位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a)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b)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c)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 d)现场演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不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的; e)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数量未达到本规定的90%;

f)提问员工回答准确的人数低于被提问员工总数80%的。

1.1.4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达标的单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

1.1.5 检查发现验收达标的单位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发证单位应收回达标证书。1.2 九小场所

1.2.1 单位应按照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组织自评;单位自评合格的,向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公安派出所应组织验收。

1.2.2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a)组织验收人员对场所进行检查;

b)检查“一懂三会”掌握情况,提问员工5至15人(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 c)检查防火检查、演练情况;

d)检查消防安全登记卡、“一懂三会”提示牌。

1.2.3 九小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a)员工“一懂三会”知识回答正确人数低于被提问总人数80%的; b)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篇五

1.1 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社会单位)。

1.3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

1.5 “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

1.6 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设要求

2.1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1.1 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1.2 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1.4 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2.1.6 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2.1.7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2.1.8 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2.1.9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1.10 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2.1.11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1.12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2.1.1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4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2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2.2.1 社会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2.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当掌握本标准3.2.1内容外,还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2.2.3 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分钟内自发形成灭火救援力量(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应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2.2.4 火灾确认后,社会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于3分钟内组织员工形成灭火救援力量(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2.2.5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2.2.6 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2.2.7 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高级旅馆、22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m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水雾灭火装置、逃生面罩等灭火、逃生器材。

2.3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2.3.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3.2 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2.3.3 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2.3.4 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2.3.5 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疏散走道每20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f)消防车通道每50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g)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2.3.6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4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4.1 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4.2 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2.4.3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4.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验 收

3.1 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3.2.1 组织验收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3.2.2 对社会单位员工进行提问;

3.2.3 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期火灾的情况; 3.2.4 检查“四个能力”建设档案资料; 3.2.5 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3.3.1 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3.2 社会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3.3 社会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 3.3.4 社会单位发现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3.3.5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宽度不够、数量不足,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 3.3.6 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3.3.7 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3.3.8 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符合要求的; 3.3.9 没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

3.3.10 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员工提问,不会使用常用消防器材、不知道本人在预案中的职责任务、不知道如何扑救初期火灾、不懂如何组织火场逃生多于被提问人数20%的。

3.4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验收达标的单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附 则

4.1 本标准自2009年9月15日施行。各地可依据本标准制定分行业、分类型具体标准。

6.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篇六

我们举行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海南省第四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 其目的在于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培养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增强应急避险技能,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好这项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是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此, 我提三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范围广、规模大、时间长, 对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开展活动,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明确专人负责, 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 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要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确开展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 并把活动的主要精神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 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不搞形式, 不走过场,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重点强化应急演练, 着力提高学生防范风险能力。各地各校要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明确责任, 做到有章可循,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安全事故, 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同时要开展部署周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自救应急演练活动, 着力培养师生面对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特别是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上, 要组织进行多次演练;在低年级的学生中, 要针对其年龄特点, 多安排演练次数, 直到学生熟练掌握为止。

7.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篇七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知识明白卡 正面: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拥用 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三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 掌握逃生技能

4、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 有消防宣传标志 有全员培训机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背面(四类)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明白卡:

1.全面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4. 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6.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8.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安保人员明白卡: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8。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

3.消防控制室人员明白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工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拨打“119”电话报警。

(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4.普通员工消防知识明白卡:

8.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篇八

附件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附件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一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

二 建设要求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a)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b)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c)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d)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2、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h)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i)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l)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e)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a)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b)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d)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e)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6、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3、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3、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5、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明白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单位应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5、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6、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b)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单位总平面图,楼层、房间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c)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标志。标志的图例和设置位置见附录A。

7、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 验收

1、单位应按照本文件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组织验收。

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a)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b)按第二条第(四)款第5项b)c)d)e)的要求随机提问5至15名员工(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

c)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

d)检查档案资料、记录;

e)检查单位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合格:

a)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b)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c)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

d)现场演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不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的;

e)未按本文件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

f)提问员工回答准确的人数低于被提问员工总数80%的。

4、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合格凭证”。

附件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一、软件建设要求

(一)制度类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6.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9.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0.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2.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记录类

1.单位防火检查记录(单位负责人每月、部门负责人每周)

2.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

3.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负监管职责的部门向隐患部门下发)

4.火灾隐患报告书(发现人向归口管理部门或管理人报告)

5.火灾隐患登记本(火灾隐患的历史记录)

6.重点部位、危险场所临时用火记录

7.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审批表

8.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书 9.建筑电气、防雷检测报告书

10.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普通员工培训使用,上岗、转岗前必训,在岗的每半年一次)

11.专业人员培训记录(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使用)

1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填写)

1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重点单位每半年、一般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三)职责类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3.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5.疏散引导员工作职责

二、硬件标识要求

(一)主出入口、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

1.主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2.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设置图示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疏散逃生路线和消防器材位置

3.每个消火栓箱、灭火器箱及附近张贴使用方法

4.在每层的疏散楼梯口固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引导员,为其配备火场引导疏散逃生装备、器材(手电筒、荧光棒、手持扩音器、简易防毒面具)

5.在电梯口或电梯内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

1.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逻辑关系》、《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2.在消控室内放置“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悬挂拨打“119”火警电话应讲清楚的主要事项

(三)消防水泵房

1.消防水泵房内悬挂《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消防水泵房启泵流程》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客房50间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床位100

2个以上的宾馆(旅馆)和建筑面积1 000 m以上或座位数100个以上的餐饮场所。

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宾馆饭店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d)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 e)重点工种以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h)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i)餐厅、厨房、客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及灶间烟道每季清洗情况; j)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l)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m)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宾馆饭店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 h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宾馆饭店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4、宾馆饭店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 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h)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6、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有无遗留火种,是否切断电源;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d)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7、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8、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应填写记录,相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不能当场处置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9、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10、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抓好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建设,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电话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设施器材灭火;

c)引导人员疏散。

3、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4、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于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消防控制中心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消防控制中心报告火灾情况,并将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通知、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作统一记号;

d)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宾馆饭店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逃生设备等。

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宾馆饭店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敲门、广播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疏散、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顾客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3、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火灾无法控制时,宾馆饭店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五、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宾馆饭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宾馆饭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宾馆饭店应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节目中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5、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f)会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7、宾馆饭店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客房内配置宾馆客人须知、消防安全指南和应急疏散指示图,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提示“请不要乱扔烟头”,在房卡取电插口处提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8、在宾馆饭店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提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六、验收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验收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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