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2024-08-17

大学综合测评办法(共11篇)

1.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一

吉首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一、总则

1、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优、评奖学金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2、综合测评成绩基分为100分,德育占30分,智育占60分,体育占10分。在此基础上,德、智、体三方面分别设加分项和减分项,综合测评总分:基分+加分-减分。

3、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进行综合测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两个学期的算术平均值,毕业时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各学年的算术平均值。各专业(班级)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并装入学生档案。

二、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基础分

1、德育占3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0分计:

〖JP4〗①言论或行动上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②违犯政治纪律,参与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罢课、静坐等活动的;

③被公、检、法机关拘留收审、起诉、判刑的;

④受到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

2、智育分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30分计:

①考试舞弊者;

②留(降)级者。

3、体育分1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5分计:

①未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

②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精神方面疾病)者;

③吸烟者。

(二)加分

1、德育

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的加1分;

②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加6、8分;

③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④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

⑤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加4分;

⑥校级优秀团员加3分;

⑦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学校表彰的加3分;

⑧受学校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院(系)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

⑨“文明寝室”成员加1分。

2、智育

①凡获国家级科研论文奖、文学艺术创作奖、编译成果奖、社会实践奖或专利者,加24分,省级的加12分,校级的加6分;

②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作品加20分,每增加1万字加2分;

③参加国家级有关竞赛获前8名者,第1名加24分,依次递减2分;参加省级有关竞赛获前三名者,第1名加12分,依次递减2分;

④参加国家级文艺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一等加

24分,依次递减3分;参加省级获一、二、三等奖者,一等加12分,依次递减3分;

⑤获师范专业一、二等奖学金者,分别加8分和6分,获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一、二、三等奖学金者,分别加8分、6分、4分;获学习标兵和文娱积极分子者,分别加4分;

⑥在校级各类知识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一等加5分,依次递减2分;⑦优秀学生记者、优秀通讯员加2分;

⑧外语过级(本科四级、专科三级、外专专业四级)加5分,过6级者加10分;计算机过级(文科1级,理科2级)加5分;普通话过级(师范生及中文二甲、其它二乙)加5分。

3、体育

①在国家级运动会上破纪录者加26分,在省级运动会上破纪录者加14分,在校运动会上破纪录者加8分;

②在国家级运动会上获前8名者,第1名加24分,依次递减2分;在省级运动会上获前3名者,第1名加12分,依次递减2分;在校运会上获前三名者,第1名加6分,依次递减1分;

③长年坚持体育锻炼,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加2-4分;

④获体育积极分子者加4分。

同一学期内,多次获同一类型不同级别奖励的,只加一次分,就高不就低。如同一学期既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又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项加分。合创、合著、合编及集体竞赛获项,按合作人数的百分比加分。

(三)减分

1、德育

①受学校通报批评一次减2分,受院(系)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

②受警告处分者减5分,严重警告处分减10分,记过处分减15分,留校察看处分减20分;

③无故不参加校、院(系)、班党团活动、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每次减1分;

④“不合格寝室”成员减1分。

2、智育

①每旷课一节减1分;

②不按时完成作业、实验报告者,每次减1分;

③补考一门课程者减10分。

3、体育

①旷早操一次减1分;

②长期不参加体育锻炼和班级体育活动的减2-4分。同一学期内,多次受同一类型处分的,只减一次分,就高不就低。如同一学期受“警告处分”,又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计“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减分。

三、综合测评的程序

1、各班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下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负责人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测评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9名,必须是单数。

2、学生平时德、智、体表现情况,各班委会、团支部要在班主任指导下分工负责登记(要求设立专用分类记录本),情况记载要真实、详细。

3、每学期末,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测评,实事求是地填写《德、智、体综合测评计分表》。

4、第二学期开学后,学生个人将自我测评情况在小组会上交流,小组根据班委会、团支部的原始记录,参考个人测评,对本小组成员逐个进行测评、计分。

5、班综合测评小组在小组测评和计分基础上,对本班每个同学得分进行集体审查,综合平衡确定分值,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查并张榜公布,听取意见,作出修订后,由院(系)审查,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2.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二

学校方面固然重视综合测评, 而许多大学生也现实地面对综合测评, 将其视为学习和在校活动的指南针, 凡事在综合测评上有加分的就干, 无加分的则免谈。因此, 综合测评的作用及具体操作过程就显得举足轻重。笔者认为应从程序到细节进行控制, 才能较好地完成一次综合测评。

1 明确综合测评的意义

首先综合测评的主要主持者——政治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学生手册》的文件精神, 力求掌握综合测评的精神实质, 就综合测评的意义和作用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和总动员。主要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学生通过自评与对比, 可以找出差距、问题与不足, 对上一学年进行深刻的总结, 并对下一年进行调整改进。而班集体也可查找出班际的区别, 在营造良好班风的时候进行特色化的建设。而整个年级也可以洞察每个学生的表现, 年级干部选拔及合作是否恰当, 年级学生干部体系运行是否和谐, 找出不足之处, 以便对症下药, 进一步调整与加强治理。因此, 同学应该重视综合测评。

(2) 学生应对取得的成绩作合理的总结, 不应夸大, 也不能缩小;对所犯的错误不能隐瞒也不能缩小;对加分不能斤斤计较, 也不能不理不睬;应该做到该加的要加, 该减的要减;该得的要得, 不该得的不要。绝对不能弄虚作假。

(3) 综合测评中的竞争应是良性的, 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不能因为别人优秀就妒忌他们, 而是要以他们为榜样, 而成绩好的同学也应帮助成绩不够好的同学, 共同进步。

2 综合测评的过程

(1) 成立年级综合测评办公室, 由年级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及班长参加。人数不应过多, 以十来人为好, 如太多, 则在讨论加分细则时时间会拖得太长, 如太少人则可能会出现加分的较大偏倚。

(2) 加分细则的讨论制定, 由年级综合测评办公室就具体执行方案进行讨论。此项工作琐碎、较难均衡, 协调是最关键的要点。

(3) 同学自评, 对照加分细则填写加分项目。

(4) 年级评, 由各部门将平时的加分记录参与名单与个人自评项目对照, 进行审核, 计算。部分级干再次审核个人的加分情况及结果。

(5) 将各位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文体分进行计算和综合测评分的汇总、排序。

(6) 公布初评结果, 留三天时间让学生质疑, 处理出现的反馈, 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7) 召开年级会议, 公布测评结果, 并对综合测评中有争议的事项做出解释, 消除争议。

(8) 将综合测评成绩整理上报学校。

3 在综合测评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 年级综合测评办公室参加的人数很关键, 人太多, 讨论时间会拖得太长, 人太少, 则权力会过分集中, 导致结果出现较大偏倚。

(2) 一些学生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的情形, 如特别要求为本部门多加分或对某项工作多加分, 或平时特别关照某些同学或自己的同乡, 将加分的工作全交给他们做, 这样就使一些加分项上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3) 个别学生干部可能会因加分不满而对本部门或关系亲密的同学进行鼓噪及挑拨, 引致一些不和谐的局面产生。

(4) 不同年级的学生会对同一事项的分数进行比较, 例如参加一个大型舞蹈的学生可能来自不同年级, 但各年级的加分不一定相同, 引致意见产生。

(5) 同一活动的加分如放在品德分和操行分的结果会很不一样。

(6) 一级学院与二级学院的学生干部加分难以均衡。有的时候二级学院很难了解到一级学院的学生干部的表现及工作量。

4 对以上问题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1) 年级综合测评办公室参加的人数应以十来人为好, 既方便议事的广度又方便议事的深度。

(2) 对以权谋私或加分不满的学生干部, 应加强思想工作, 强调以大局为上, 以和为贵, 强调过程的公正公平。如个别素质太差的学生干部, 则要及时进行撤换。为保证公平可对单项分进行封顶处理。

(3) 不同年级可以进行商讨, 对同一事项加一样的分。

(4) 认真理解综合测评手册的精神, 将不同的活动按品德分和操行分分别对待。

(5) 与一级学院多加沟通, 了解本级学生在一级学院的表现及工作量。

5 在综合测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强调综合测评的目的是评出先进, 评出榜样, 评出团结。

(2) 学生干部的保密原则。在评议加分项及具体的操作过程中, 可能会涉及一些学生的具体情况, 所以应对学生干部强调保密原则, 议论的过程和具体的细节不应公开与扩散。这与公开的原则并不矛盾, 加分细则商讨好后的结果是要公开的, 最终的测评结果也是要公开的, 但公开应由年级综合测评办公室来完成, 不是由某个学生干部来完成。

(3) 注意一些细节的技巧, 如三天时间质疑期前的公布的综合测评应以学号为序, 因为可能存在有不当的地方, 还需改动, 此时不应让学生看到按分排序的成绩, 否则变动后会对学生造成较大的情绪影响。

(4) 事后疏导工作。对个别学生不能理解综合测评所得的结果的情形, 应作好解释与疏导工作。将《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 解释时才有理有据, 学生才会心服口服。必要时还应在年级大会上进行解释。

6 综合测评中的误区

(1) 轻学习, 重活动。部分学生有着某项专长或担任学生干部, 平时活动多, 生活忙碌, 但最后啥奖也评不上, 原因是学业达不到评奖的要求, 很受打击。应及时对他们进行专业教育, 学业在大学生活中是主题, 将来工作是靠专业来支撑的, 特长或社会工作只能起锦上添花的作用, 学业的比重应比特长和社会活动的大。

(2) 一些学生重学习, 不参加社会活动, 也导致总分居后。这类学生如进入社会, 会因为社会活动能力偏低而遭受挫折, 也应对他们进行帮、拉、扶工作。

(3) 个别学生竞争心理过强, 妒忌心重, 会影响他们在集体中的形象和位置, 应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

(4) 个别突出的学生, 有着突出的问题, 还应单独就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5) 学生干部, 他们构成集体的核心, 有着凝聚团结的标杆作用, 对这个队伍, 一定要严格要求, 加以培育, 强调协调配合, 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摘要:大学以综合测评为手段, 对大学生的品德、学业、文娱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 综合评价学生的表现。本文对大学生综合测评的意义及开展过程、进程中的问题、应对措施及注意事项及可能的误区进行了探讨。

3.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三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测评;量化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正确引导学生,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大学生培养教育过程当中,这种测评体系可以使大学生了解自己素质的结构及构成素质的各要素状况,并由此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据了解,最早的测评完全是按学习成绩来排队。后来,随着社会对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视和呼吁,测评内容中加入了思想品德、文体活动、社会活动能力等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部分,这些能力仍然用完全量化的方式来进行考核。

虽然现在大学生就业早已不再是排队等分配,但综合素质测评仍然被很多学校作为评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重要指标。在就业推荐中,也往往以此作为标准。在综合测评中,由课堂考试得到的学习成绩一般占70%左右;此外,有包括发表论文、参加某项竞赛获奖等的科研能力得分;还有反映学生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遵守公寓文明规范等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得分等等,大约占30%左右。相对而言,后一部分的内容在综合测评的量化评估当中是一个难点。

下面就作者本人前几年在一个教学系试行的《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办法》进行说明并探讨其优缺点及在执行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在制定综合测评办法的时候,我们也秉承了一个基本宗旨,即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办法的目的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及对国家有用的复合型人才。

在具体制定细则的过程当中,我们考虑最多的除公平公正公开以外,就是便于操作。因此,我们的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和品行、纪律、社会活动表现两个方面。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成绩是英语系评估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成绩每学年测评一次,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分满分为100分,两个项目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0%、30%。各年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学生在大学前三年的综合测评总分。用公式表示则为:

学生年综合测评总分(100分)=学业表现分(70%)+品德行为表现分(30%)

学业表现分由学习成绩总分、加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必修课考试成绩的原始分值分别为:优+为10分,优为9分,优-为8分,以此类推,不及格为0分。测算公式为:

学业表现得分=(个人学习成绩总分+加分-扣分)÷(课程总数×10)×70

加分部分包括发表论文、学术文章、参加学术活动或竞赛所获奖项、英语专四或专八优秀等等内容,分别加一定的分值。这一部分的单项最高分值为15分①,其次为12分;单项最低分值为1分。扣分在学业加分中扣除,包括考试作弊、旷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在上课期间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等等内容,分别扣一定的分值。该项单项最高扣分为5分;最低扣分为1分。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表现评定由加分和扣分两部分组成,其测算公式为: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分=(加分-扣分)÷(该项目最高分)×30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最高分=该年级学生当年所得最高分

该项目的加分包括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学生所获评优奖项、已发表的非学术文章、参加义务献血、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得的好成绩,以及相对的机动加分②。这部分单项最高加分为16分;最低加分为1分。扣分部分主要包括违反校纪校规、无故缺席集体活动等等内容。其最高扣分分值为20—70分③;最低扣分分值为0.5分。

为了让更多的教职员工都能参与到学生的综合评估中,我们还规定任何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可随时根据学生的表现和综合测评办法,实事求是地提供书面材料,递交学生所在系,提出加分或扣分的建议,系综合测评小组可酌情处理。

每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测算阶段、发布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个人资料的收集阶段,用于学业表现和品行纪律活动两方面的加分和扣分。在这一阶段我们本着信任每个学生的态度出发,让学生本人填写有关信息,由其所在团支部统一汇总上报,内容主要涉及到七个方面:①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过的学术/非学术性论文;②该学年获得的所有评优奖励;③该学年担任过的社会工作,包括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及各类干事;④该学年校外各类比赛前6名及校内各类比赛前3名(包括运动会);⑤英语专四或专八优秀者;⑥该学年参加无偿献血的次数;⑦该学年得过的处分。当然,系综合测评小组会对某些可疑的信息进行核实。但按照近几年的实行情况来看,还未曾出现学生谎报有关信息的情况。第二个阶段对测评小组来说是最艰难的一个阶段,因为在这一阶段必须要对每一项进行具体测算。其涉及到的内容之多使得该项工作要求非常细致,不能出错。首先由系学生会学习部对学习成绩部分进行测算,然后由测评小组按照本办法对每个人每一项的内容进行讨论,加分或扣分,并进行最后汇总。第三阶段主要是最后测评结果的发布阶段。发布工作主要是通过系网页进行。测评结果发布的头几天测评小组还要随时做好准备向同学们解释具体的测评办法,并回答部分学生的疑问,甚至有时还要对有关分数进行重新测算。

我们都知道要继续推行比较客观全面合理的综合测评制度将继续面临各种困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测评体系也时刻面临着种种挑战。例如,评估各项指标分值的合理性及其各个项目之间关系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商榷。另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实施也要求综合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得到不断地完善。其中,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高校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因为一个转专业的学生是在不同的专业,与不同的同学进行学习,所以该同学的排名办法和名次就成为了综合测评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除此之外,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怎样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各个因素进一步有效地挂钩也是我们要在工作当中要不断探索的一个难题。我们认为,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背景下,要想更好的影响并引导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必须得到坚持。大学生综合测评必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要更好地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注释:

①如三年级学生考专八并获得优秀,则加15分。因为大部分学生都在四年级下学期考专八,所以基本上没有15分的加分出现。

②该项视具体情况由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③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70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文献:

[1]周瑛,金瑞欣:《教育学》,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李伯黍,燕国材:《教育心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黄崴:《教育管理学:概念与原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四

(试行)

一、总则

为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手册规定,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机构

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分别带领研究生教务秘书、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一起组成研究生日常管理机构。

三、职责

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是学生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指导学生选课、学习、开展科学研究的同时,要注重学生思想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指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实践训练和学生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研究生教学秘书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培养规定和计划的要求,负责学生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各环节的服务和管理。

研究生辅导员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得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对研究生参与实践工作、学生活动的要求,负责研究生参与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服务与管理。

研究生按年级和专业设置党、团和自治组织,学院鼓励研究生加强自律,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鼓励和推荐教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指导研究生党团活动的开展。

四、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完成开学报到注册,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中期考试、毕业论文的各项安排。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党团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党团活动。

2.严谨参与学术活动。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个人兴趣广泛阅读、听取学术讲座和报告,独立思考;积极申请校内外各类课题,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和会议,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

3.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院鼓励研究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学科竞赛,对于学院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获奖者,学院给予适当的参赛资助。

4.适度参加实践活动。研究生在保证完成课程学习、投入足够精力开展学术研究的同时,踊跃担任大学英语代课教师和学院“三助”工作;也可以在导师和学院批准同意下适度承担校内外其他实践、实习工作。

5.全面拓展综合素质。研究生应该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才艺和科技创新等有利于拓展综合素质的非专业类活动和竞赛。

6.重视学院集体荣誉。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院的集体活动,在学校各类团体竞赛和其他代表学院的团体活动中努力为学院贡献力量。

五、测评

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重庆大学各类奖学金及争先创优评比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共计15分,第一学年根据课程考试计智育成绩85分。

(一)参与学科竞赛、学术活动按以下规定加分, 满分为5分,加满为止;1.阅读学术论文、著作,听取学术讲座或报告,形成500字以上心得体会,经导师或其他教授推荐发表在学院网站专区的(推荐导师或教授需要给予点评),加0.2分/篇;

2.成功申请学校和学院研究课题的(需提供正式立项通知),加2分/项;

3.参加国内相关学术会议加1分/次,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国际会议的2分/次;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累加1分/次;参加学科相关讲习班、研修班(如重大实证研究方法)1分/次;参加会议需要提供邀请函和导师签字的证明;宣读论文的需要有导师意见的证明材料或共同与会者的证明;研修班需要结业证书或导师签字的证明。

4.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学生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加0.5分/篇;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加3分/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加5分/篇,需要提供已经出版的刊物作为证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加分,第三作者及其他均不加分。

5.参加学院认可的学科竞赛(含外研社杯演讲比赛,希望之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重庆市英语研究生口译大赛,重庆市英语研究生教师技能大赛等)获得学校或学院一等奖的,加1分/项,重庆市或各类市级以上赛区一等奖的加2分/项,国家级比赛获一等奖的加3分/项;不同活动累加,同一活动只加最高的一项分数。(学生报名参加未在学院列表中的各类学科竞赛前向学院学办备案竞赛信息并提请认证赛事级别,学院对各项竞赛的奖项认定是否等同一等奖)。其中希望之星演讲比赛复赛奖加0.25分,半决赛加0.5分,决赛加1分;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同一奖项不累加。(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践实习按以下规定加分, 满分为5分,加满为止;1.成功遴选为大学英语代课教师,完整完成一学期课程,考核合格的加2分,考核为优秀的加3分;完整完成一学年课程的,考核合格的加3分,考核优秀的加5分;成功选拔到“三助”岗位,助管完整完成一学期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加2分,完整完成一年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校内其他助教或助管(非外国语学院的)1分/学期,2分/学年。若一学期学院“三助”岗位、一学期学校“三助”岗位任职,算作一学年,加2.5分。(在学院担任三助的由自己写说明,学院统一进行核实,在学校其他部门任职的需有鲜章的证明)同时担任助管、助教的不累加。

2.经导师同意,学院推荐到校内外参加实践活动且未在学院或学校担任“三助”的,由学院评审组根据实践单位的正式鉴定意见,对不少于一个月实习期的,给予1分的加分;(需要在参加实践活动前填写《校外实践实习申请表》并得到批准,结束后交回单位出具的《校外实践实习鉴定表》,提供具有法人认可机构的盖章证明),已担任助教助管的不能加分。

3.学生干部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年级、全院、全校大型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各加1分/人次(负责人不超过三人)。研究生会,研团委、研究生自律委主要负责人组织的大型活动同上,但需要有相应机构盖章的任职及组织活动证明。

4.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协助组织学院各类活动,比如外语文化节工作人员、演讲比赛工作人员、辩论赛评委、组织讲座等为学院提供服务的人员及学院的志愿者;学校选拔的志愿者,比如国际文化节、重庆市科技馆志愿者,需要提供招募证明、证书等,0.1分/次,累加不超过0.5分,其他校外志愿者不予以加分。

(三)综合素质拓展按以下规定加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

个人在院级、校级文体、才艺、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加0.25分、项,二等奖的,加0.5分/项,一等奖的加1分/项;在重庆市及市级以上区域性文体、才艺、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加0.5分/项,二等奖的加1分/项,获得一等奖的加2分/项;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加3分/项。不同活动累加,同一活动只加最高的一项分数,参与但为获奖不加分。获奖级别根据证书盖章的单位认定。

(四)集体荣誉加分,满分2分,加满为止;

参与以学院为单位的全校性活动,表现积极的,加0.5分/次,获得学校奖励(二等奖以上)的加1分/次;不同活动累加,同一活动只加最高的一项分数。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不累加,需要提供证明。

(五)违纪扣分,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扣分;1.学期开学未按时报到的扣2分/次;

2.未得任课教师允假,逃课扣1分/次;迟到、早退的扣0.5分/次;3.未得允假缺席年级大会或其他学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含党团员应该参加的党团活动)的扣1分/次;迟到早退的扣0.5分/次;4.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3分;

(六)研究生在当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的,测评为不合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考试作弊、违纪,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在科研工作或试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5.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七)在当学年度有以下表现的,学院特别综合测评 1.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2.获得国家级重要竞赛重要奖励;

3.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事迹,并经学院认定。

5.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五

(2012年9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医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二条《办法》以学生全面素质考核为目标,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素质进行测评。《办法》按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层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第二章测评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第四条测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得分×85%+发展性素质得分×15%

第五条基础性素质按德、智、体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德育素质由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四个二级指标构成,通过平时记实得出;智育素质依据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计算得出;体育素质依据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晨练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得分得出。

基础性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1、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计算:

总分=德育分×10%+智育分×83%+体育分×7%

2、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由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实践四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

(1)政治思想素质20分,主要包括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及表现和政治学习的态度及表现。

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和表现,如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无重大过错的统一加10分

政治学习的态度及表现,其中

预备党员和党员根据实际表现依次加分:

合格的:加8分; 优秀的:加10分;不合格的:扣10分。

团员根据团员评议情况依次加分:

合格的:加6分; 优秀的:加8分;不合格的:扣10分。

注:团员、预备党员、党员按考核情况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道德素质30分,主要包括集体观念、团结礼貌、讲究卫生(包括宿舍卫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本项基础分20分,学生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保持宿舍及公共卫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按不同成绩相应加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0分。

(3)遵纪守法30分。主要包括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纪守法的表现。

本项为扣分,满分30分,扣完为止。

警告:-4分; 严重警告:-6分; 记过:-8分; 跟班试读:-10分;2次违纪者:-10分;

(4)社会实践和劳动态度20分。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及义务劳动等情况的表现。

奔向基础分为10分,各班按照实际情况加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社会实践活动:参加者:+1分;组织者:+4分;取得好成绩的追加2分;获实践调查报告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以医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测评结果为准)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劳动(根据医学系特殊性分一般劳动和特殊劳动):

一般劳动(打扫卫生):+2;特殊劳动(打扫解剖室、搬贵重仪器)+4;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考查课成绩计分标准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智育成绩=(学年内每门必修课成绩之和÷科目数)×80%+(学年内每门选修课成绩之和÷科目数)×20%(不包括体育课成绩)

4、体育素质测评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开设体育课的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可以从体育课成绩、晨练情况;两个方面进行测评。

其中晨练情况满分为50分。旷操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未开设体育课的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可从晨练情况进行测评。

晨练情况满分100分。旷操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

实习生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以满分100分计。

第六条发展性素质测评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测评的指标,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0)

本项统一加10分。

获荣誉称号的,按不同级别给予相应加分,最高可加10分;同类荣誉取最高级。

2、创新创造能力(25)

本项基础分为15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总分累计不得超过25分。

(1)科技奖、科技成果、在公开报刊发表文章等:最高可加10分;校报校刊发表的通讯稿累加最多不超过3分(同一作品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竞赛奖,参加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省部级10分、校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院系级分别加6、5、4分)

(3)辅修专业证书,获辅修专业证书的,加5分。

3、组织管理能力(20)

学生干部指学校、院系、班三级团委、学生会、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干事、各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等。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干部加分等级:校学生会主席最高可加20分;各院系学生会对应校学生会分数低一个等级加分;班干部对应院系学生会低一个等级加分。兼任多个职务者,只加最高等级分值。

考核可分三等:优,考核等级系数1;良,考核等级系数0.8;合格,考核等级系数0.6。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考核分值=考核等级系数×相应干部分值

(1)、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19分;学生会副主席:+16分; 各部部长、各班班长:+13分;系学生会成员、各班班委:+10分(按工作成绩依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宿舍舍长、小组组长(与班干部不重复的组长):+5分。

(2)、在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5分;部长:+13分;副主席:+16分;主席:+20分 注:所有兼职干部加所得最高干部分值,不累计加分。

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5)

本项基础分为5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总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各项活动以医疗保健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为准。

(1)社会实践:小型活动:+2分;大型活动:+4分;取得好成绩者:小型活动追加2分,大型活动追加4分。

(2)志愿服务队成员+2分,队长+6分,副队长+4分,凡参加活动每次加2分。

注: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5、文体特长(15)

本项基础分为5分,凡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方阵训练的各加3分,运动员获得名次的按照以下标准追加分数。

校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2)参加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不再包含校运会,包括科技社团文化艺术节、元旦文艺会演、系级篮球赛、十大歌手比赛等)获奖励或表彰者,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取最高级。

校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者+1分

二级院、系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参加者+0.5分。(以上均已所获荣誉证书为准。)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6、操作技能(15)

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1)过英语三级的:+3分;四级的:+5分;六级的:+8分;八级的:+10分;

(2)过计算机一级的:+2分;二级的:+3分;

(3)普通话合格的:+2分;优秀的:+3分;

(4)职业技能等方面合格的:+2分;优秀的:+3分

第七条等级评定与登记

6.政法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篇六

一、总则

1.综合测评成绩是作为评优、评先、评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及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条件。

2.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进行综合测评,年度总评成绩为两个学期的算术平均值。毕业时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各学年的算术平均值。系学工办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毕业时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3.本条例适用于我系各专业各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综合测评总分包括文化成绩分(70%)、平时表现分(25%)、综合考评(5%)。

二、文化成绩(70%)

以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为当年综合测评中文化成绩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文化成绩,以70%的比例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三、平时表现(25%)

加 分 部 分

(一)各类活动(文体类,注:系列活动取最高分)

1.校级活动加分:

参加校级各类活动加1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依次加4、3、2、1.5分。

2.系级活动加分:

参加系级各类活动加0.5,获一、二、三等奖,依次加2、1.5、1分。

(二)科研、宣传

1.科研类加分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奖,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4分。

(2)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课题研究,分别加15分、10分、5 分、2分。

(3)学术论文获奖分别获得

国家级特等奖 20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5分;

省级特等奖15分,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

市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校级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4)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科研文章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8分、2分。(如:在《怀化日报》发表文章加10分;在《怀化学院学报》发表文章加8分;在系刊上发表文章加2分)

(5)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网络媒体上发表科研论文,分别加6、4、2分。

2.宣传类加分

(1)在院网站上发表宣传政法系或怀化学院的文章加2分,投新闻稿件的加0.5分/篇,一年最多加2分;系部网站上发表文章的加2分/篇,投稿加0.25分/篇,一年投稿最多加1分。【记者站的除外】

(2)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政法系或怀化学院的文章分别加3、2、1分。

(3)向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报刊杂志类投新闻稿件并有证明材料的,分别加3分/篇、2分/篇、1分/篇、0.5分/篇、0.25分/篇。一学期最多加分分别为6分、4分、2分、1分、0.5分。(如:投稿校刊加0.5分(一学期投稿最多加2分);投稿系刊加0.25分;一学期投稿最多加1分)。

(三)评优、评先加分:

1.被评为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

2.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8分。

3.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加5分。

4.文明宿舍评比中,获甲等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次加1分,获乙等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次加0.5分,每学期每人最高得4分

5.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其成员每人加9、6、4、2分。

(四)其它:

1.我系团总支、学生分会获优,系干每人加4分。

2.受学院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系(部)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

3.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主动揭发、及时报告者,加1-2分。

4.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经系部会议讨论通过后,一次加1分。

减 分 部 分

(一)处分减分:

1.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减8分,受系(部)通报批评一次减4分。

2.受校级警告处分者,减15分;受校级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0分。

3.受系级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系级严重警告处分者,减15分;受系级记过处分者减20分。

(二)各类活动减分:

1.无故不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团活动、各种会议、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每次减1分。

2.文明寝室评比中,获差等寝室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

(三)日常管理违纪减分

1.夜间晚归、外宿、擅自离校、留宿异性、晚归、男女交往不文明,情节较轻者每人次减2分,情节严重者减4分。

2.私接电源、违章用电、使用禁止的用电器、在宿舍生火做饭等,每人次减5分。

3.学习、就寝时间,在宿舍进行娱乐活动或妨碍他人学习、休息,不听劝阻者,每人次减1分。

4.不讲究公共卫生、破坏环境卫生、乱扔垃圾者,每人次减2分。不遵守社会公德的其他行为、视情况酌减1-2分。

5.无故旷课每节每人次减2分,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减1分;无故不出席早操、早晚自习,每人次减2分,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减1分。

6.无故不参加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每人次减2分,无故早退、迟到减1分

四、综合测评(5%):

(一)学生干部

1.学生干部基础加分

(1)院干、系干、记者站成员、班干分别加3、3、3、2分(年)。

(2)寝室长、心理专干、英语志愿者、辩论队、礼仪队、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成员加1分/年(以上各项每人最多加2分,不累计加分)。

2.团总支学生分会成员

(1)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组织活动,根据活动质量给出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等,其部门成员分别加6、4、2、1分。

(2)团总支学生分会成员在学生干部基础加分的基础上,根据年终学生干部考核的A、B、C、D四个等级,分别加10、6、4、2分

(二)学生

1.考勤:以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登记的团日活动、主题班会、上课、升旗、早晚自习、早操的考核登记结果作为依据,累计得分。

2.活动:以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活动的各部门记录的参加人员、获奖情况登记为依据,累计得分。

3.平时表现:以政法系学工办、各班主任、各班班委会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评定得分。

五、取消评优资格情况:

1.受校级处分者取消任何评奖、评先、评优资格。

2.有偷盗行为者取消任何评奖资格。

3.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重扰乱秩序、故意损坏公物、起哄、砸酒瓶者,取消任何评奖、评先、评优资格。

4.无故不参加早操、早晚自习、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旷课被系部一学期通报批评达3次者,取消本学期任何评优、评先资格;一学年被通报批评达5次者取消本学年任何评奖、评先、评优资格。

5.寝室卫生检查评比一学期有两次获差的寝室,所有成员取消任何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6.一学期有一科不及格者,取消任何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六、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政法系学工办。

2.本办法具体从2010年3月生效。

怀化学院政法系

7.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七

这学期我没参加什么社会实践活动, 也没为班级和学校做什么贡献, 更没有评上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之类的, 这次测评肯定又要垫底了。最伤心的一件事是, 校自律会查宿舍发现她用违章用电器, 还被通报批评过, 从而令她面临着被取消所有评优资格的危险:“不能拿奖学金就算了, 如果影响到毕业, 可就惨了。”

【案例二】大学生小张哭诉道:“我在班里是班长, 平时工作勤勤恳、任劳任怨, 可是在学期初的综合测评中, 全班同学却给她打了最低分, 心里觉得特别的委屈。我觉得我应该是最高分, 现在我特别没面子。”让小张很意外的是, 现在他变成了全班的最讨厌、最排斥的人, 作为一班之长, 她现在正面临着人生中的一次不小的挫折。

新的学期, 高校按照往年的经验展开各个层面的综合测评工作。这项工作虽然对高校来说, 是对在校学生的评奖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是对一个学生的思想、道德、技能等进行人为量化, 已经变成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如何走出目前的阴霾?这些问题值得高校教育工作者以及大学生的思考。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的德、智、体全面测评, 其内容由品行成绩 (包括品行评分、奖惩分) 、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同学们意见最大的就是品行成绩, 品行评分的参照标准很难定量, 于是各高校都想尽办法出细则, 让其尽量的公平公正, 做到让大家都信服。不过, 要想做到100%没意见也是不太现实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对自己、对他人有客观的认识。追根究底, 不是不能, 而是在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私心。况且品行成绩的高低也不是说你个人品行好不好, 只是对大学生除了专业成绩以外的各项情况的一个体现, 硬要说别人给你打分低是因为觉得你品行有问题, 这样的高帽子太压人, 谁也戴不起。

过去各高校综合测评主要参照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守纪律、社会公德、劳动卫生和身心健康等几个方面,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的形式进行主观打分及评议,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强化了学生之间的对比性, 不容易让个别同学造假;但缺点是太依赖于参评人的主观评价, 缺乏事实依据, 在很多方面没有说服力。

当下高校给每位学生入学时下发该校的《学生手册》, 手册里有一章一般命名为《XX高校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文件, 不同的学院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测评办法。德育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学习态度、校园文化活动、行为规范、集体观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测评, 并且设有加、减分项,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这是一种能较为客观的反应学生各方面的品行表现, 且有据可依, 说服力较强, 同学们较认可, 进行评议时程序比较明了。

无论在任何角度综合测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才能使其走出阴霾, 为此我们必须在理念上明确此项工作应当遵循的各项标准原则。

1.主体性

大学生是测评的对象, 更是综合测评评价的重要主体。一方面大学生最注重自身的发展和利益的取得与否, 且综合测评直接与大学生的各类评优、就业的好坏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因此备受师生关注;另一方面是在校大学生都是群体生活, 在其内部通过共同的学习和生活来了解彼此的优缺点, 有了参照对象才能发现自身的问题, 从而具备了获取评价信息的客观条件。

2.民主性

我们所指的民主性是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平性是指在综合评定中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待评价者。因为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 评价过程中有人如有不公平的现象, 都可能会让学生对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甚至其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疑。公正性是对每一个参与评价者的具体要求。要求参与者应当坚持公正原则, 对每一位待评价者做到不偏不倚, 一视同仁, 严格遵守评价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性是指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需做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对于评价的过程及结果都能及时了解, 有一定的透明度。公开性也是对此次评价过程的公平性和权威性的认同, 保证每次测评的顺利进行, 且能达到评价的目的, 能激发同学们的主动参与性。

3.动态性

大学生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要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遵循动态性原则。学生入校时, 90后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我们应当建立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 随时记录该生的动态综合素质表现, 记录学生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每学期结束, 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以该档案记录为主要参照依据, 从而也可有效避免学生通过功利性行为获得加分, 以此来增加赢得获得奖学金的条件, 使综合测评能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有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

综合测评工作性质的确立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目标和理论依据, 我们应当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 切实把综合测评工作做到实处, 我们坚信, 拨开云雾见青天, 大学生综合测评一定会走出阴霾。

摘要:高校综合测评是高校对在校大学生的德、智、体、美的全面测评, 涉及在校大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等的各个方面。它既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检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主要方式。但是, 由于存在主客观因素的局限, 致使大学生综合测评陷入阴霾之中。因此, 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 提高评价实效性, 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 是大学生综合测评走出阴霾至关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测评,阴霾

参考文献

[1]陈国忠.赵金秀.浅论大学生素质测评体系的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 2002, (04) .

[2]张琼.试述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J].惠州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01) .

[3]熊懿.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作用[J].考试周刊, 2009 (29) .

[4]曹砚辉, 邓树勇, 熊刚强.对大学生综合测评的反思.井冈山学院学报, 2006 (02) .

8.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八

【关键词】学分制 学年制 综合测评 测评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3-0304-02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计量单位、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尺度衡来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质量制度。学分制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不受学习年限的限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总量即可毕业,是一种适应学生个体差异的弹性教学计划。

综合测评是对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素养的全面考察和评价,在学生评优评先、党员发展以及就业等工作中提供了评价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信息,是学生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毫无疑问,综合测评对促进高校学生评价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引导和规范学生的行为,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时期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传统综合测评体系的弊端

通常所说的传统综合测评体系主要是指选拔性学生评价,它最直接的评价方式就是考试,用外在的统一标准给学生进行鉴别和分级划等,分出高低优劣,而且往往带有一定的功利和目的。这种评价方式注重的是学生知识与技能的获得,而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以及学生个体间的差异比较忽略,对评价的结果比较重视,而对学生在各个阶段所取得的进步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却被忽略,抑制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极易导致学生片面发展。

传统测评中,教师并不是为了关注学生的进步与优点,而是为了控制学生的行为。教师习惯于对学生拟定一个评价的统一的标准,并用这一标准严格要求学生,学生的诸多品质、真实性水平难以如实地反映出来。对学生采取单纯的考试评价方法是导致评价只侧重学习结果,忽视学习过程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学生的政治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内容缺乏有效的评价,这样必然会导致学生的高分低能,专注对知识的识记与背诵,综合素质的培养成为空谈。

二、学分制的实施给综合测评带来的新问题

学分制条件下,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展开,多数高校的综合测评办法在指标体系上都把德育、智育、体育作为三个基本指标,并对应成相应的分数。即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只是不同的是各高校对于不同指标规定了不同的比例。虽然这种测评方式也从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全面考察,但是学生的思想素质、人文素质、艺术素质、心理素质、创新与创业能力等内容,在评价体系中未予足够的重视,或是评价指标内容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素质。大多数高校对大学生的评估尚未形成一个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全面统一的学生综合测评方法,现以郑州某高校(以下简称HK学院)的综合测评体系为例,分析如下。

(一)测评指标不合理

传统综合测评中,缺乏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察。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在素质教育中,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并明确提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思想政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摆在重要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削弱”。但是,在一般院校的综合测评指标中,都缺乏关于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考察的指标。在大学校园对社会精神文明有贡献的学生个人应该设置相应的考核标准,让精神文明从校园传播入社会的每一个岗位和角落。

(二)测评方法纯粹化

各高校完全数字化评估实质上难以体现学生实际素质结构,最为突出的是对思想品德的评价和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绝大部分高校在这方面的测评过程中采用8—10个二级指标,用语言直接描述,描述的语言都比较空泛,在测评的过程中,测评人员很难对每个同学的思想品德的情况进行区分,结果造成大部分同学的思想品德的分数基本相同,或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学生在同一条件下共同完成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专题报告,导致考核结果没有差异,没有起到测评的效果。

(三)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成绩考核采取学分绩点制就应该充分体现学分制的特点。而在HK学院的智育方面中的绩效考核这一项仅仅包括对固有的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考核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对智育获奖加分的评定;另一方面在体育考核中单单包括课外体育锻炼这一项,忽视了体育课程和竞赛的获奖加分这一指标。此外,还存在考核指标内容设置单一化和课程总评成绩考核指标不合理等问题。HK学院的学习成绩占总测评成绩的80%,德育成绩占总测评的10%,体育成绩占总测评的10%,各项指标所占比例差额悬殊、分配不合理,不能体现学生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的合理性。这种不合理不能引起学生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重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理、自主、社交和创新能力。

三、学分制条件下综合测评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

在学分制条件下,综合测评带来了新的问题,而许多高校对大学生的评价基本上还是沿袭学年制的综合测评评价机制,这样给原有的大学生综合测评机制带来了极大冲击,进而向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研究并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科学的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一)高校学生综合测评组织的重构

高校学生综合测评进行改革最首要的环节在于综合测评组织的重构,综合测评的有序及高效进行受综合测评组织的领导能力影响,综合测评组织的重构有助于提高其领导能力。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可以引进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模式,改变以往的部门管理模式,使得与综合测评相关的各个部门,如教学部门、就业部门、学工部门等都参与到综合测评流程中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测评的作用及效率。

(二)基于学生行为特点的激励机制的建立

激励在心理学上是指发动和维持动机达到目的心理过程,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的素质教育过程中,其激发起点是不断提高单素质内涵的需要。这种精神需求,对青年大学生说要比其他年龄阶段的人来得更为强烈。尽管大学生行为是随其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但如果我们这样做,仍然有利于把握大学生的行为倾向,以便据此来预测、控制和引导他们的行为,使其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激励作用。

(三)设计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

由于大多数高校没有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一般主要由各个院系的辅导员主持工作,不同院系辅导员的态度和能力实际情况有差异,必然会采用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采取不同的绩效考核的方法。在考核指标方面,要转变单一的绩效考核指标,可以合理的增设考核的内容。在具体编制绩效考核标准时,要尽可能做到:标准要明确、定量要准确;手段要有效、内容要全面。此外,考核必须具有即时纠正的手段。考核不仅仅是确定绩效状态,更重要的是进行及时纠正。因为没有及时纠正偏差的手段,考核就失去了根本的意义。

(四)构建系统的综合测评体系

从学分制条件下大学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入手进行分析,构建完整无漏洞的测评体系是衡量综合测评准确化最为有效的基本方法。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涉及基本素质和特殊素质两部分。

第一,完善基本素质评价指标。设一级指标4项: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二级指标可设置思想修养、社会公德水平、社会实践能力、文化艺术活动、学科基础与专业知识、技术创新能力、身体健康水平和社会心理适应等指标。扩展综合测评体系,增设多个基本素质指标,有利于测评的科学化、准确化。

第二,增设特殊素质评价指标。在特殊素质评价指标中要特别要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指标加分比重,积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的、综合的素质培养,促进综合测评体系完整化、科学化。

第三,强化第二课堂活动的考核指标。鼓励学生每学年参加适量的学生团体活动、勤工俭学、学术报告及文体活动,鼓励学生有组织的参加省、市及国家举办的各类比赛与活动。但要注意所有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并按照学校的各种规章有序进行,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四,在测评环节的具体操作中,可以把基本素质指标、特殊素质指标划分到综合测评的德育考核部分,尝试采用新方式进行评价,比如可以采用由辅导员和同学互评两种方式相结合,各占德育考核的50%,以使测评结果更加准确化。

改进后的综合测评指标分配体系在记分的处理和核算上更为复杂,也许需开引用新的计算软件或者开发新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但只要增强综合测评系统的科学化,增加测评程序的透明度和测评过程的公平性,新的综合测评评价体系就一定会受到同学们的欢迎,并在素质教育的大潮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阿男.关于建立和完善学分制的若干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1年第3期.

[2]李彬.学分制下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探讨.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

[3]吴燕鹏.关于高校学生综合测评流程再造的思考.科教文汇.2011.06(下旬刊).

9.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九

(2011年9月教管小组会议通过)

一、参加测评学生:2008、2009、2010级本科在校学生

二、测评实施细则:

A.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 满分20分 1.基础分:10分

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后,根据学生对《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遵守情况,由班主任和班干部一起审核打分,并在全班公布评分标准和评分结果。2.附加分:10分

(A1)政治理论学习:1分。

考察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

a.政治理论课成绩及格以上者加0.5分,不及格者不加分; b.参加党团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相关活动,全勤者加0.5分。(A2)校纪校规学习:1.5分。

a.二年级根据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测评,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b.三、四年级根据学生参加班会等学习活动情况给予评定分数。班会缺席或者无故请假,每次扣0.5分。由班主任、辅导员评定后给分。(A3)思想道德表现:2.5分。

考察学生能够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出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精神风貌。此项由班主任根据情况评分。

a.测评年度内,积极参加班团支部活动,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学习态度端正,可加基础分1分;

b.旷课三次以上,扣0.5分;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1分,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A3项不得计分。c.测评年度内,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三次以上的,加1分;参加1-2次的加0.5分。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有受到表彰获奖励的直接加1分。

d.受学院表彰加0.5分,受校级表彰奖励加1分,受省级表彰奖励加1.5分,国家级表彰奖励加2.5分。此条以高分计不得累加。(A4)园区表现:1分。

a.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通报批评的,计基础分0.5分; b.测评年度内,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加0.3分,评为优秀社长加0.5分;所在寝室检查合格及走读学生不加分。卫生检查10次不合格寝室的成员此项计0分。(A5)社会工作:2分。

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结果加分。校、院干部由院团委考核,班干部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考核。校、院级学生干部根据工作情况计1.5-2分;班干部根据工作情况计1-1.5分。获院级表彰奖励的学生干事加1分。此条以高分计算,不得累计。

工作缺乏积极性,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学生,此项不得加分。(A6)其它突出事迹:2分。

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行为,且表现较为突出的由辅导员、班主任评分;有扶残助弱、献血等行为,根据相关证明每项加0.5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活动的,每次加0.3分。无故欠费学生此项不加分。

(B)学科专业素质的测评 满分60分

1.计算方法:课程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必须由班主任和班干部一起核算。课程为学年所选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若有补考课程,补考合格,成绩按60分计; 2 补考不合格,成绩按补考分数计。考试作弊按0分计,课程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的,分别按95、85、75、65、50分计。

2.测评年度内,学生必须按《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对不能按要求修满相应学分的,应当扣减学科专业素质分。计算方法:扣减分=N-N×(实修学分数/应修学分数),其中N为课程加权平均分×60%。

(C)身心素质测评 满分10分 1.身体素质分 :3分

有体育课的学生:身体素质分=(((∑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0.03;

无体育课或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身体素质分计2.5分。2.心理素质分:2分(此项由班主任、辅导员评价给分)(1)学生对学校环境的适应程度;0.5分

(2)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心理承受能力与应变能力;0.5分

(3)在学习、生活中的吃苦精神以及学生在情感、人格、个性等方面的健康;0.5-1分 3.附加分 :5分

(C1)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情况: 3.5分

测评年度内,参加班级以上课外体育活动或文艺活动者,每项活动加0.3分,累计不超过2分;参加院级文体活动,获得奖励者,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参加校级文体艺术类比赛,获校级前8名,加2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前6名者,加3分;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前8名者,加3.5分;以上三项可以累计加分,总分不得超过3.5分,且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学术报告、文化艺术类汇演(含参加学院以上艺术团活动)和人文艺术类培训等,每项加0.5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

(C2)交往和协调能力(此项由班主任、辅导员给分):协调各方面关系如人际关系、学习与生活关系等,表现好者(即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没有吵嘴,打架等行为),加1.5分,否则,不加分。

(D)实践能力与技术水平满分10分 1.基础分:2分

由学生对一学年实践能力和掌握技能水平自我总结后,根据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由班主任和班干部制定评分标准,给予审核打分,并在全班公布评分标准和结果。2.附加分:8分

(D1)科研能力与参加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4分

掌握、应用学科知识,积极参加课外科研实验活动、科技竞赛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四年级基础分2分,二、三年级基础分1分。测评年度内,参与课外创新实验、科研立项活动,主要负责人加2分,其他成员加1.5分。公开发表了学术论文,或者科研课题、科技竞赛等获校级以上奖励者,每项加3分。各项可以累加,但不得超过4分。(D2)掌握技能情况: 2分

基础分0.5分,测评年度内,在科学、文化、艺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具有技术能力,并获相关证书证明的,每项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测评年度内,在院刊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5分。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加1分,不重复加分。(D3)专业知识拓展情况: 2分

进校后从二级开始修读《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生,每学期考核通过,每项加0.5分;二年级期间(或之前)通过CET4,加1 分,三年级期间(或之前)通过CET6,加1分,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测评年度内,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按等级给予1.5-2分加分;获省级或国家级专业资格证书,加1-2分;参加辅修并通过所选课程,加1分。

10.大学综合测评办法 篇十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现状

现有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用来对大学生各项素质的发展水平作出等级评定及量化的鉴定。其内容包括各项评定的指标、综合测评工作程序、测评结果的使用这几个方面。其中指标是由德智体成绩和附加附减分构成。测评工作主要由辅导员、学生导师、班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测评小组来执行, 每学期累计一次成绩, 每学年总评一次。测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各类奖学金、评选先进个人的定量依据, 也作为用人单位的参考依据。

当前的测评体系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大学生素质培养的导向作用, 但是这样的体系显得孤立、静态, 难以构成循环。大多数高校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的反馈机制[2]是缺失的, 即使有也大都不够全面完整。

二、构建带有反馈机制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必要性

以往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往往体现的是专家组、教育工作者等测评体系设计者的理念, 这种状况, 不利于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了解。

1. 不利于体系的完备化、合理化。

目前的测评体系往往仅仅是先对学生进行各项考核, 然后定性定量的给个评价, 一测一评就结束, 系统本身的一些诸如指标的设计是否合理, 哪些需要改进等问题却不得而知。这样的测评方法导致体系没有自愈能力, 难以纠正偏向与失误, 一些新的方法、理念也难以注入体系中, 导致体系难以优化、合理化。

2. 不利于对学生作出公正的评价。

测评体系由于没有及时得到反馈信息, 体系中的问题依旧留存着, 这就会导致在给学生进行下一轮测评的时候依旧沿用带有“缺陷”的测评体系, 难以给学生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

三、构建带有反馈机制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主要环节

建立一个带有反馈机制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主要方法是在原有的体系中增设一个反馈单元, 这样测评体系就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态体, 而是一个“测评→反馈→修正完善→执行→测评”这样一个动态的循环体[3], 如此既使体系更加完整又有了自愈能力。

1. 反馈的主体

反馈的主体应当是多样化的, 应当包含与测评体系有关的各类人, 如学生、老师、专家、用人单位, 等等, 覆盖面广, 所汇集的反馈信息才更加具体。

学生是受测评者, 是与测评体系关系最紧密的群体, 他们对测评体系有着最直接的体会。因此他们应为反馈主体的主力军, 其中学生也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校受评的大学生, 一类是已经毕业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4], 在校学生对于测评有着最直观的感受, 他们熟知体系的优缺点, 而毕业的学生有过受测评的经历, 加之其走上工作岗位后对测评体系中的各个项目等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能结合工作经历给出独到的反馈意见。

老师是测评的实施者, 在其多年的测评经历后往往能发现体系的不足, 能提供操作性较强的改进建议。

专家是测评体系的制定者, 他们能宏观地把握整个体系, 从大局大方向着眼, 提出“革命性”的反馈。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招收来的学生的素质情况, 结合测评体系指出体系中所缺失或不合理的地方, 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反馈。

2. 反馈的内容

反馈是经过测评后各方面的人对测评体系所给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意见应当是对测评体系的评价, 切实中肯地对体系做出客观的评价, 明确其优缺点, 指出哪些为优势应保持, 哪些存在不足需要改进, 哪些有弊端要舍去, 不光对测评中的内容提出意见, 还有测评的方法、操作程序等一系列的项目。只提出意见是不够的, 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与之相关的建议。用人单位可以把其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要求提出来, 写到测评体系中作为测评指标项目进行考核。大家各抒己见, 集思广益, 聚沙成塔, 综合起来就能对体系产生莫大的影响。

3. 反馈的形式与操作

首先反馈的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 其主流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建议书

学生在受测评和老师在实施测评的时候一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 学生或老师将遇到的问题收集、整理起来, 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形成建议书等书面材料交与测评中心审核。用人单位根据招收的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情况结合其平时的工作表现提出他们对测评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把这些整合成建议书交给测评专家组。这种方式是最常见也是最行之有效的。

(2) 即时反馈

有时反馈的方面和内容不多, 没有必要形成书面材料的时候, 可以采取即时反馈的方式。学生一旦有了想法或建议就可以立即找到相关老师, 当面向老师反馈, 老师有了想法和意见时也可以及时当面反馈给测评小组。这种反馈方式比较直接, 也比较快捷。

(3) 间接反馈

有时候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当某个或某些同学有了好的想法却难以继续走下去的时候, 可以召集一些同学和老师召开头脑风暴会议, 大家共同讨论研究, 进言献策, 最终形成方案。这种方式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和时间, 却比较容易形成有价值的反馈。

4. 测评组的工作

一方面测评专家组会收到大量的反馈信息, 另一方面测评小组本身也要展开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召开师生座谈会等相应的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来获取反馈信息。得到反馈信息后测评小组要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汇总, 然后对汇总的反馈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和研究, 将其中的反馈信息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选择其中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可操作性强的反馈信息, 交付给专家组, 由专家组专门开展研讨论证会议, 把这些反馈信息整合成正式的书面材料写入现有的测评体系中, 将不合理的内容合理化, 不公正的操作方法公正化, 并在下一轮的运作中投入实施。

四、反馈机制为现有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带来勃勃生机

加入了一个反馈机制, 就像给一湖水引入了一个泉眼, 从此不断有新鲜的泉水注入湖中, 使得体系处于不断自我更新中, 充满勃勃生机。

1. 有利于体系日臻完备。

引入了反馈, 使得体系能不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并且及时得到解决, 使它处于常换常新、不断升级的状态, 这样的体系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个良性循环, 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2. 有利于监督测评的运作。

引入反馈机制, 让各方面的人都介入进来, 使得测评工作处于公众监督的状态下, 这样的测评体系会更加公平公正地对学生作出正确的评价。

3. 有利于提高师生群体对待测评的积极性。

有了反馈, 师生与测评体系贴得更近了。以往, 老师和学生都是被动的实施测评和接受测评, 体系一成不变, 老师和学生都很少了积极性。现在加入了反馈, 师生都成为测评体系的主人翁, 积极性会大大的提高, 有利于推动测评体系的发展。

“要看明天的社会, 先看今天的校园”, 蔡元培先生的这句名言, 揭示了学生的素质对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 同时也表明, 高校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中心。带有反馈机制的测评体系是一个健全的测评体系, 它是对原有体系的改进和升华。当前世界竞争日趋激烈, 社会对大学生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大学生所要学的知识和技能越来越多, 此时各种各样的信息通过反馈机制不断地注入到测评体系中, 使得体系能不断更新自我, 有了自愈能力, 自始至终处在前沿, 站在高处, 从而系统、合理、全面地对每一位学生作出公正的评价, 为培养更合格出色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服务。

综上所述, 构建带有反馈机制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确实起到了优化体系和完善体系的作用, 它始终发挥了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更加与时俱进, 更出色地执行其测评使命, 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 推进素质教育在高校的改革进度。

参考文献

[1]喻华杰, 颜冠群.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弊端与对策研究[J].文教资料, 2006.12, (中旬刊) , (28) .

[2]廖善才.建设灵敏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理论界, 2005, (12) :49-50.

[3]周姗姗.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构建与实施[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09, (十二) , (115) .

11.什么是大学生综合测评 篇十一

综合测评是指对大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量化指标与实施细则,平时考核积累,每学期评定一次,是大学生奖学金、三好生评比和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和参照,是一项与每一个大学生都密切相关的工作。但是,由于存在人为的完全量化等方面的缺陷,综合测评已走入一种“学生排斥,老师头疼”的尴尬境地。

1. 测评体系系统不够完善,指标设定不合理

多数高校的“综合测评办法”在指标体系上都把德育、智育、体育作为三个基本指标,并对应成相应的分数。如果用当前倡导的素质教育思想与观念来分析这种框架体系,就会发现这种框架体系的局限性:

首先,德育标准概念化。高校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但作为评价机制,它排斥概念化的口号。各高校在制订学生道德教育的客观标准上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大多停留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原则口号上,大概念清楚,具体标准模糊,因而造成了在这一项的评分上人人都得满分的结果,否定了主体道德水平的个性差异。

其次,智育标准考分化。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实施的综合测评,评测重点仅仅局限在“智”的方面,以考分作为衡量学生“智育”水平的评判标准,抹杀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得学生与社会脱节,缺少社会实践能力。测评比例中比重较大的智育引导学生过于追求各门功课的均衡发展,不少学生为取得各门功课的高分忽视了全面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与大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存在偏差,这是对全面发展的误解。这种评价尽管肯定了学生知识积累上的差异,但智育指的应该是学生的学习能力而不仅仅只是学习成绩。

再次,体育标准模式化。目前很多高校采取体制测试作为大学生综合测评的体育得分,无法体现一个大学生身心发展是否健康。未来社会对大学生的身心素质有极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激烈竞争和紧张的生活,可以这样说,健康的身体是将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才能的前提与基础。以开放性、合作性、竞争性为特点的21世纪,对人才提出的重要素质中,还包涵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健康的心理素质,这是使人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获得完美结合的前提。而仅仅以体制测试成绩作为体育得分是以偏盖全的一种做法。第四,奖罚标准制度化。奖罚分是在上述成绩的基础上直接加分,在综合测评成绩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学生为了这些加分,可能会积极地去争取担任学生干部,而且希望“学生干部级别”越高越好,因为“级别”越高加分就越高;为了加分,有些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也勉强自己去做,如身体不好,但因无偿献血的加分比较高,就“积极”参加献血。这样培养出来的不是一个真正全面发展的大学生,而是一个“功利”、“虚伪”的大学生。这种加分制度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学生地素质,对于学生素质地提高并不具有全部地真正意义。

2. 测评体系系统与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素质要求偏差较大

如今,用人单位在选拔大学毕业生时,除看学习成绩外,更是有选择地对政治素质、创新意识、进取心、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外语、计算机水平,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动手能力、交际能力等多方面地素质提出了要求。现行的综合测评体系无法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提供比较具体的依据,容易造成社会需要与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位。这种评定很难在评价中突显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能科学地反映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每个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发展,也不利于学生的就业。在做人方面,以前用人单位希望分来的大学生是党员和学生干部,强调得更多的是学生“政治素质”;而现在用人单位虽然提出了“党员优先”,强调得更多的则是“团结协作”、“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做事方面,用人单位一般追求的是“忠于职守”、“老实厚道”,而现在用人单位更加看重的是“独立创新”、“灵活应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备复合型、创造型、协作型素质的人才已成为“抢手货”。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采用“招考”的方式而不再依赖学校的评价和鉴定为主要依据录用人才,这就是重要的原因[3]。

3. 测评体系系统操作有漏洞,不利于素质教育

在大部分高校,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奖惩分。德育分是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评议出来的。有些学生为了得到较高的德育分,在同学中拉帮结派,做表面文章,力图给老师留下好印象,这也给一些参与测评的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以很大的发言权,也就催生了一些学生以各种方式孝敬老师的不良行为。如果说学习成绩是考出来的还值得大家信服,德育都是根据感觉打出来的,平时表现又缺少诚信的记载,这容易使学生在勾心斗角的功力追求中迷失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如《中国青年报》2005年11月10日就报道了一篇《部分大学生争夺奖学金不择手段》的文章,这一现象并不罕见,也已引起了高校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二. 重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指标的客观根据

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的目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目标,通过理性的思考,制定出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具体的客观评价标准,既要兼顾学生的道德修养,又考虑学生的意志品质;既考虑学生的人文知识的积累,又考虑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既考虑学生对新事物的感知能力,更考虑学生的发展潜能等。要从心理学、生理学、能力学人文精神的诸多因素来考察,重点要注重学生的构建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其原则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拘泥于对德智体总体原则的僵化理解。更不能把“德育”与概念划等号,把“智育”与考分划等号,将“体育”仅与达标联系。为改变这种片面的、落后的考核评价方法,我们必须建

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素质综合测评,使素质教育内容具体化、目标量化。根据各高校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内容为:

1. 评分方法

N=A×20%+B×60%+C×10%+D×10%,N为综合测评成绩,A、B、C、D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发展性素质。该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不同的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2、0.6、0.1、0.1。每一个一级指标又包含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个评价要素,指标和评价要素的权重系数一般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置。

2.测评内容及各项分值的计算

(1)思想道德素质(20%)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操行测评成绩和班主任给予的考评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20分,其中理论课成绩6分,操行测评10分,班主任考评成绩4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为各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的6%,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有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等。

操行测评内容共分十项,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学习态度、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已、团结友爱,每项各一分,由本班级学生共同打分取平均值。

(2)科学文化素质(60%)由基础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文化修养素质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基础知识能力素质为30分,专业技能素质为20分,文化修养素质为10分。

基础知识能力素质成绩为各专业基础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的30%。平均学分成绩为学分成绩(每门课的实际得分乘以该门课的学分数)之和除以总学分数。专业技能素质成绩为各专业选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的20%。

文化修养素质内容共三项,即对文化知识的认识和掌握程度(4分)、对美与丑的鉴别能力(3分)、注意表现美(3分),其操作可由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两部分组成。

(3)身心健康素质(10%)由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分,其中身体素质成绩为5分,心理素质成绩为5分。

身体素质成绩由体育课成绩、体质测试成绩、课外群体活动三部分,每部分的成绩依次为2分、2分、1分。

心理素质内容包括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进取的精神、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群众关系良好,每项各为一分,由本班级学生共同打分取平均值。

(4)发展性素质[4](10%)由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艺体育竞技特长,其他能力等四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依次为3分、2分、2分、3分。

创造能力包括科技竞赛及科技成果,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成果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出版的作品、获得的专利需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校科技部或人文社科部审定。

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对各级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供职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由学院统一加权处理。

文艺体育竞技特长主要是指按校级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等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进行加分,但一次活动获得多奖励时,不累计加分。其他能力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操作技能,学校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嘉奖的特殊表彰,以获得的选修、辅修和第二专业、第二学位为依据进行的加分等。

三. 完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的思考

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摇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应该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价依据,是学生学业评价的补充和完善。要建立科学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我们应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 定量评价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是多元的,评价手段和评价主体是多样的,既要关心过程,也要关心结果。因此,不可能采用整体划一的评价指标来对待千变万化的评价对象,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定量评价手段。对此,可以借鉴《高等工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的做法,在测评的表述上采取“多因素状态方程”加“测评建议”的方式,如测评结

论:XN=x1n1+x2n2+x3n3+x4n4(x,n分别为相应指标你的权重和系数)。测评建议:对学生优点的肯定、不足的评价、改进的建议。

2. 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素质发展的有力保障机制。作为大学生素质评价的有力保障,最为重要的是学校应成立“人才培养委员会”和“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加强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协调,解决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两张皮”的问题。在人才培养上,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社会欢迎的人才,注重核心知识、核心能力、核心素质的培养。“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应以学工处和团委等部门为主牵头,具体负责对大学生平时的素质评价和评先评优工作。“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修订大学生综合测评标准,从而形成人才培养和素质评价协调有力的保障机制。

3. 测评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做到“三个公开”。一测评人员要公开,由各班民主推荐产生。二测评过程要公开,要不断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及时纠正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三测评结果要公开,要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尤其要对每位学生加减分要说明具体原因。

4. 加大方案宣传力度。从测评工作来看,许多问题是由测评组和学生对方案理解上的偏差所造成的,这固然有方案表达不准确、不严密的地方;甚至一些很明确的规定,由于学生理解的角度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因此,有必要通过宣传统一学生对方案的认识,避免产生误解。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应将测评方案发到每个寝室,并组织班主任专门学习方案,再由班主任召开班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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