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2024-06-13

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精选8篇)

1.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一

自从今年年初,中央、国务院2008年选择云南省、黑龙江省和河北三个省,在全国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政府为确保我县试点积极有序的开展,县政府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溪洛渡镇在接到上级文件以后,积极组织成立镇村级公益事业单位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试点领导小组,财务管理组、监督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我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职工学习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在会上作出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等重要工作,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二要明确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及与之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以村民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奖补,优先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建成后受益面广的项目,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要把握原则。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注重实效、连片推进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四要加强组织。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由县新农办具体负责。各村要搞好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摸清家底,将基本情况上报到县新农村办。由县财政、农业和新农办等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上级要求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成果,促进我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后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并积极成立村级领导组,坚持以试点工作的重点在县、基础在乡村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各步工作。首先严格按照我县试点工作的步骤实施:5月中旬为部署动员阶段,由镇新农村办组织各包村工作组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再由各包村工作组向各村组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精神,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议事的积极性。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乡镇项目申报审批阶段,由各包村工作组深入到各村组实际调查取得基础数据,再将数据上报镇新农村办,由新农村办将数据整理编制实施方案,上报县新农村办,由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接下来,7月初至12月上旬为项目实施阶段,主要是落实项目资金,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包村工作组及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和监管制度,制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各项硬件措施,镇政府对村两委加大建设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主要的是要严明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管理和及时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在实际工作的操作中,坚持从本村社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观测执行各项政策措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尊重基层的创造和实践,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积极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地进行,让广大农民满意,让基层干部满意,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在过去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走了不少弯路,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刚刚起步,在政策方面有许多不太符合实际的地方,但这是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矛盾和困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那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让农民朋友真正得到实惠,那也是我们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共同努力的目标!

2.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二

农村税费改革后, 为解决农村集体公益事业没有固定资金来源这一现象,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原本落后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所陷入的举步维艰的处境, 党中央于2008年推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此项工作延川县于2010年展开, 经过这几年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成果来看, 尽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面貌总体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但是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并不平衡, 整体覆盖面以及建设项目的多样性有限, 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阻碍。更多有效措施亟待提出, 以解决农村建设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范围

(一)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背景。

为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公益事业的维持, 为统筹城乡发展,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 跟进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 党中央决定开展村级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它是税费改革后解决农村出资出劳问题的一个规范性程序, 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设施之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2000年安徽省巢湖地区搞农村税费改革时最先创造的, 此后党中央将此制度作为农村改革典型在全国推广。它不仅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方式的创新, 而且是有效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平台。

(二)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概述。

所谓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 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 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 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 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 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奖补范围包括村级范围内的道路、村容村貌、村民饮用水、小型水利、村民公共文化健身场所、村级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三) 延川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效。

1. 建成一批村内民生项目, 加快村容村貌改观。

三年来, 我县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56个, 涉及全县15个乡镇 (街道) 353个行政村, 项目受益人口达14.2万人, 建成一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村中道路、农民休闲场所、村级污水设施等村内民生项目, 有效改善村内脏乱差现象, 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娱乐功能, 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 进行一次村民自治新实践, 提升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水平。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最大的特色在于体现民意, 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 以惠及广大村民群众为目标, 村民对所有一事一议项目行使建议权、表决权、监督权, 充分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理念, 展现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激发村民群众共同建设的热情, 真正把一事一议项目变成村民自己要做的项目, 而不是要我做的项目, 推动了村级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

3. 初步探索形成一套有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机制。

我县通过这几年的努力, 已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初步形成一套有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机构, 在县级和乡镇街道层面, 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建立一事一议联络员制度。健全的工作机构, 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二是整合资源, 充分利用会议、支农政策培训、村务公开栏等平台, 做好宣传培训。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整合省市县各级各类资金, 形成资金合力。资源的有效整合, 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要求, 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办法和程序, 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项目管理、项目验收上, 程序明确, 要求严格, 运作规范, 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施村级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虽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方案本身具有重要意义, 其开展也取得了极大成果, 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及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遇到了不少困难。

(一) 基层理解与执行程度不够。

由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过于繁琐, 导致某些村干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由于村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高, 集体意识不强等原因, 造成某些偏远山区村民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并不是很高, 筹资筹劳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再加上偏远山区出现群众投劳折资偏低现象, 进一步降低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 相关流程与制度还不完善。

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多, 程序繁杂, 致使很多项目很难验收。虽然一直强调民主, 但难免某些偏远乡村干部, 为减少麻烦, 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缺少民主议事、招投标程序等现象。山区贫困县新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 其难度往往更大, 成本相对也较高。

(三) 资金缺口仍然存在。

虽然国家不断提高奖补资金, 但相对农村基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而言, 国家奖补资金仍偏少, 与项目建设支出资金多的矛盾仍比较突出。

(四) 缺少必要的监督。

在很多地区农村由于缺乏专业会计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 项目实施的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入账, 出现管理混乱甚至无人管理等现象。

概括而言, 在一事一议制度推行中出现了“事难议, 议难决, 决难行”的三难困境。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是造成“一事一议”制度实施困难原因之一, 而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和文化教育水平偏低、基层政府财力有限也是造成实施困难的重要原因。

四、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出现的问题与碰到的困难, 对其可能原因进行分析, 提出以下对策与办法:

(一) 广泛宣传, 营造一事一议人人参与的氛围。

可以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各种传媒, 向民众积极宣传这一政策。积极开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等活动, 同时通过发布电视讲话、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展板、进村入户宣传等不同形式, 展示工作成果, 加大高频宣传, 营造群众广泛参与, 政府鼎力支持。

(二) 建立和完善制度本身。

严格的工作程序是保证财政奖补资金规范使用的前提。要按照“先批后建、建补同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开展筹资筹劳的村提出项目建设申请, 县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村民筹资交存乡财政所财务管理专户、乡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备案后, 即可申请财政奖补。县财政和农业部门负责汇总项目, 按期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审定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县级集中支付和报账制, 项目完工验收后, 县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筹资主体或项目垫资人。奖补资金要做到专户管理、单独核算、预算到项目、使用到项目, 不得返还给出资人, 也不得用于一事一议项目以外的其它事项。

(三) 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培育多元投入主体。

建立和完善财政奖补制度,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培育多元投入主体, 以改善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状况。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可以增强村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信任, 改善村政府的财政窘境, 从而提高村民和村级干部参与的积极性。

(四) 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制度运行。

不仅要有政府监督部门, 还要鼓励社会监督, 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 才能防止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 可以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府采购公示等, 将“一事一议”奖补进行公示, 取得人民的参与与监督。

(五) 创新建设方式, 引人市场竞争。

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制度运行过程中, 促使基层政府间开展竞争, 能有效地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果。同时, 政府还可以降低私人部门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门槛, 鼓励私人参与投资建设, 从而花更少的钱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五、结语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已经成为破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的一把钥匙, 是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机制平台。当然, 村级“一事一议”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 都或多或少的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碰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有制度本身的原因, 也有在实施过程中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偏差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原因。这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完善, 使“一事一议”制度更好的为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颖举, 常玉红.村级公共产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构建[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09, (04) .

[2]刘鸿渊, 闫泓.农村村级公共产品“一事一议”难题与破解[J].求实, 2008, (08) .

3.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三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成效显著

自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来,咸宁市近六年来累计投资128759万元,共在640个行政村实施奖补项目6818个,其中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3214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8137万元,带动民间投资661989万元,重点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饮水难,村容差”的突出问题,受益农业人口116.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3.5%。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咸宁市“一事一议”项目村的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根本改变。有的村组水利设施得到了改善,有的地方农民增产增收得到了保障,有的农村吃上了安全干净的自来水,初步实现了道路水泥化、饮水自来化、村庄整洁化的新型农村标准。

(二)创新投入机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了资金保障。咸宁市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思路,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整合其他财政资金,集中投入,捆绑使用,并将乡镇“普惠制”与对村组“重点制”结合起来,实行竞争性立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覆盖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涉及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公共环卫、人畜饮水等公益事业项目,填补了政府对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的空白。

(三)发挥项目主体作用,群众参与意识大为增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什么、怎样建,均由村民民主决策,按民主程序办事,实现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既激发了群众谋划公益事业项目、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使村民逐步养成了主动参与、民主议事的习惯,从而把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服务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广大群众在“一事一议”中看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的关注,感受到了党的惠农政策的温暖。

(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政治生态显著改观。咸宁市坚持“议”字当先,按照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原则,做农民愿做之事,干群众想干之事。通过“一事一议”架起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桥梁,搭建了基层民主议事办事的平台。特别是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凡有项目的村,乡村干部经常与大家一起定规划、议项目、谋发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拥戴,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五)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三农”水平有效提升。咸宁市各级综改部门不断强化财政公共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开通了财政服务“三农”的“直通车”,搭建了公共服务新平台,极大促进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面貌改观,为综改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纵深发展面临的难题

旨在探索建立“政府奖励、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顶层设计的初衷。而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让惠民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老百姓,则使这项政策带有鲜明的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至今,较好地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空档期”,但随之而来的是,公益事业建设的“疲劳期”初显,机制运行的“深水区”难涉,筹资筹劳的“埋怨声”渐起,奖补资金的“特惠制”收效甚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纵深发展面临新课题。

一是撒“糊椒面”,“一事一议”奖补陷入“疲劳期”。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求的是全覆盖,要求惠及万户千家,投入少、项目小、见效快成为常态,但真正有成效的政德工程没有留下多少。新修的路又坏了,疏竣的沟渠又淤塞了,改变的村容又是恢复如旧了。同时,由于项目门槛过低,导致许多镇村认为这项财政奖补政策是派发制,村村有份,年年有着。这导致一部分村项目规划不严谨,村民参与不积极,筹资筹劳不真实。这种状况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行之初非常鲜见,到近年来却成为了一种现象,“七年之痒”下的“疲劳期”显现。

二是先易后难,“一事一议”奖补进入“深水区”。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近几年咸宁市优先支持解决群众最急需、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村内公益事业,让群众看见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投入少、见效快、容易办的事越来越少,而涉及群众长远利益的公益项目依然没有减少,而且都是一些“硬骨头”。虽然目前正在探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但“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与实际工作如何对接则成为基层困惑的“盲区”。例如,有一个县拿出了10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村容村貌等,投资最少的一个村都达到3000万元以上,单靠现有的“一事一议”奖补额度和运行机制,至少需要50年。

三是村民“自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怨声载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核心是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使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实上,许多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单靠留守人员筹劳难;有些村民认为村里的事也应由政府包办,农民筹资难;年年筹资筹劳,群众有埋怨,干部有想法。调研中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受筹资筹劳限制办不了什么事,小村大项目无法做,大项目小投入做不成,只能做些小项目,遇到乡村道路硬化、兴修水利等稍微大一点的项目,或者一年有几项公益开支,就只能望事兴叹。同样,现行的财政奖补标准虽然已提高了比例,但还是明显偏低。按目前的政策标准,单靠“一事一议”村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是很难解决农村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尤其是投资需求较大的一些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突出重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推行难。咸宁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之初,基本上是几百个村齐头并进,村村冒烟,户户点火。为了集中有限资金,压缩奖补面,坚持效益优先,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两委班子强、产业基础好的村,实行重点规划、重点投入。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特别是在征求基层干部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时,一些没有奖补项目的村反映强烈,过去没有积极性的村也“积极”起来了,过去筹资筹劳难的村也“没问题”了。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亟待转型升级

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抓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功在当代、福泽万民的民生工程。但要解决新形势下“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问题,破解“疲劳期”,勇闯“深水区”,推行“特惠制”,则需要加快“一事一议”转型升级、打造综改品牌工程。

(一)建立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竞争淘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规定,对违反政策、截留挪用村民“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除追责外,还将停止筹资筹劳项目。但有些村因村级经济状况好转,加上“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因“事小量少筹难”等因素,对此并不是太在意。建议新一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以“不以人口数量为依据,不与筹资筹劳数量挂钩,大幅提高单个项目奖补额度”为突破口,全面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竞争淘汰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凡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完整、不科学、不切实际的不予奖补;坚持民主议事先行,凡是村民议事不充分、村民热情不高、群众参与度低的村不予奖补;坚持效益优先,凡是不讲实际,搞形象工程,项目投入留有缺口,形成新的村级债务的,坚决退出财政奖补范畴。

(二)更加明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对象。以乡镇为主,做好项目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首要的基础性工作。奖补项目怎么定,资金怎么投,瓶颈怎么破,方法怎么变,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在项目选择上要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为重点,坚持“农民自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克服小而全、满天星的做法,力求大而精、效益好。按照县上有重点、乡镇有亮点、村里有看点和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的实施要求,重点把小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水利道路、生态环保、文化卫生设施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尽可能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机配合起来,相互补充,拾遗补缺,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品牌。一是严格按照“四个条件”选择美丽乡村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四个条件”是湖北省综改办率先提出的,带有鲜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特有属性,必须一以贯之。对于单纯的行政命令、盲目的贪大求洋、变相的政绩工程、虚假的面子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都应拒之门外,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担当责任。二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按照“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的设计初衷,美丽乡村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要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以及独特地域风光,让村庄融入大自然,让农民望山见水;要融入适宜的现代元素,继承传统文脉,让群众记住乡愁;要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使旧貌变新颜。三是整合资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综改部门着力打造的美丽乡村建设,要率先加大投入强度,增加建设资金占比,体现主导作用。同时,要以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为平台,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为牵引,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各级综改办与财政部门融为一体的优势,把综改办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旗帜举起来,把品牌竖起来,把阵地巩固起来。

(四)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政策。要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目标,在操作和实施层面的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完善操作程序,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和有关基础工作。一是跨越筹资筹劳“硬杠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突出村级公益事业必须实行村民自议,而项目筹资筹劳这个硬杠杆可以弱化,不与奖补比例挂钩,不与项目验收挂钩。二是简化项目操作流程。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有规划、申报、初审、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建档等八个工作流程,程序多、耗时长、要求严、操作难。如何简化操作流程,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设计。三是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制度。县级政府对镇政府、镇政府对村委会,都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绩、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彰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时代特征,放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惠民效应。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

4.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四

2017年埇桥区综改办批复了符离镇项目13个,涉及13个村(居)。其中水泥路项目9个,太阳能路灯项目2个,用电类项目1个,村民文体活动场所项目1个。批复总投资281.4万元,其中上级给予财政奖补241.2万元。

符离镇全部采用规范招标方式,水泥路与太阳能路灯项目全部打捆由“区综改办”经过“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平台公开招标;村民文体活动场所项目与用电类路灯项目,也由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专业代理公司,抽取专家库评委进行规范招标。

工程实施完成后,为符离镇农村增加了水泥路面积2112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26盏,用电类路灯400盏,文体活动场所余平方米。

5.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篇五

各位领导:

2011年我镇在市农业局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全面推进以村级道路为主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镇辖16个村委会,121个自然村,有农户11500户,人口3.87万人,农村劳动力1.8万人,耕地面积2.8万亩。2011年全镇16个村委会全部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

一年来,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累计投资250万余元,其中村民筹资1.176万元、村民捐资40.075万元、投工投劳3140个、村集体投入203万元,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12.5万元。

二、主要做法

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农经、财政等部门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㈡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奖实政策,进行层层动员,对干部进行培训,做到干部清楚,群众明白。镇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让

群众主动了解政策,自己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做到干部清楚如何操作,群众知晓奖补政策。

㈢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为规范操作,我镇制定《保安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并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资金管理等制度。从项目申报与审批、实施与监督、资金管理、项目验收与管护、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级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村民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

㈣依照规定筹资,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管理资金。村级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局下发的《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坚持项目资金统一管理,筹资、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资金由村核算,专账管理。

三、主要成绩

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一年来,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都是为解决群众最关心,生产生活最迫切解决的基础设施问题。特别是村内道路硬化,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村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村内道路行路难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㈡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热情高涨,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推进了农村民主进程。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参与了议事、筹资、筹劳的整个过程,从干什么,到怎么干,都由群众说了算,从筹资投劳到施工和管护均由村民全程参与,“项目决策、监督、管理民主化,增强了群众

民主管理村内公益事业的责任感,为以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㈢项目的实施,基本达到了群众满意、干部满意、上级满意。项目的实施,办了一些群众盼望已久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群众满意;项目的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发挥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农民群众真正当了家,作了主,群众满意;项目的实施,从始至终公开透明,大家心理清楚,群众明明白白,不同于以往的工作,瞒瞒哄哄,群众满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从政策宣传发动、项目实施、质量监管到建成管护,都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干部满意、领导满意;保安镇的“群众筹一点、大户捐一点、财政补一点”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6.一事一议工作经验及建议 篇六

一、主要做法(经验)

(一)成立组织,完善机构。为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为副组长,财政、农业、水利、交通等站办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村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一事一议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营造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通过受益群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最终完成。

(三)强化质量监督、严格公示制度。凡是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筹资筹劳建设的农村公益项目,由3—5名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工程进展、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公示、筹资花名册公示、会议记录公示等。

(四)规范资料管理。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将村民一事一议的议事记录、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所有公示记录、项目开工和竣工前后对比照片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立册备查,便于监督查询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难度大。即使村民大会通过的工程建设项目,但遇到与个别农户意见不统一,影响筹资款落实,甚至影响一些项目的上报及实施。

(二)、开会议事难。按照规定,开展“一事一议”,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但是,目前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多,有议事能力的和经济能力的人往往不在家,留在家中务农的往往是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人,开会议事人数难以达到规定要求。

(三)、筹资执行难。村干部力量强的村,“一事一议”资金筹的多,村干部力量弱的村,“一事一议”资金筹的少。少数人不交钱给已经交款的村民造成消极影响,但乡村对此办法不多,也没有别的强制措施。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加大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奖补力度。当前,农民收入普遍不高,且收入不稳定,建议加大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奖补力度,让农民以较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实惠。

(二)制定 “一事一议” 相关条例制度。由于“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属村民自治性质,村委会对拒绝履行承诺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建议制定和完善有关条例和制度,纳入“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以条例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让公益事业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三)、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多方筹资并进。引导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当家作主,踊跃参与,筹资筹劳,同时,整合其他专项资金,社会捐赠、部门帮扶,走多元化筹资之路。

财政一卡通存在问题

(一)、农牧民缺乏金融方面知识,认为银行卡使用上不如存折,每笔有记载,随时查看。

(二)、信息沟通不畅,财政补助资金已经到卡上好长时间,农户还不知道。

7.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七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 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 以政府奖补资金为指导, 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 进一步完善政策, 健全制度, 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 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二是民主决策, 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陕政发[2007]35号) , 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 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政府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相结合, 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组织的承受能力, 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 力求取得实效。四是先行试点, 逐步推开。2009年全省选择铜川市、其他设区市各选择2到3个县进行试点, 在此基础上用1-2年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开。五是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透明、公开, 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 奖补范围:

主要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具体包括: (1) 村内街道硬化, 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 村内小型水利, 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3) 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 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 (4) 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 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5) 村内公共环卫设施, 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6) 村内公共绿化, 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7) 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 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村民自己负责。超过省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及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不列入财政奖补范围。

县级政府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可在村内及要求农民筹资筹劳的环节,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 将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 分别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二) 奖补标准:

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农民年人均筹资筹劳限额内, 由中、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 具体奖补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综改办另行制定。财政奖补资金与村民筹资筹劳一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各试点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专项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并列入年初预算。有条件的市、县、乡政府要加大对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 倡导社会捐资、赞助, 鼓励集体经济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 奖补兑现方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可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兑现, 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以实物方式兑现, 要由县或乡镇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 统一采购, 按标准补助到实施项目的村, 招标费用和运费不得用奖补资金列支。

三、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先批后建、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 项目建设申请。

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 县级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复审。对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 要充分发挥县乡贴近农村、熟悉基层的优势, 由县级审批, 省级备案。对一些重点议事建设项目由县级上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审核, 确定奖补金额。

(二) 奖补资金申请。

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 由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 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乡镇向县级财政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提出财政奖补申请。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农民筹资筹劳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后, 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审定。省直管县直接将奖补申请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 并抄报所在设区市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

(三) 奖补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按省级审定的已经完工的一事一议项目, 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逐级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奖补资金统一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在县级财政部门设立专户, 专账管理, 列入各级财政“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决算科目, 确保专款专用。要坚持实行财政奖补资金报账制。原则上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 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 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 由县级或乡镇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具体奖补资金拨付程序由县级财政部门制定。

四、相关配套措施

(一) 搞好规划, 建立县级项目库。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情况, 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五年规划, 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在奖补项目的选择上, 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 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 让农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在试点面上, 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 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 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 让惠民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的老百姓。

(二) 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

各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要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 规范议事程序, 坚持民主表决, 正确引导村民按程序、合理筹资筹劳, 防止不顾农民承受能力, 加重农民负担。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 可以一次议事, 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 但需经全体村民同意, 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且第二年不准再筹。对筹资确有困难的, 允许以工折资, 或以物料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 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 允许以资代劳。

(三)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实行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村级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 (实物) 的安排使用等情况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一式四份, 交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乡镇政府和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一份, 建档立册, 实行档案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 不准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开展村民筹资筹劳;不准举债建设议事项目;不准向农民下达筹资筹劳指标;不准强迫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政府“形象工程”, 加重农民负担。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要对筹资筹劳、项目建设、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 要责令纠正, 追回资金, 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 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 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 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 由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财政、农业等部门参加, 层层落实责任, 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全面负责, 并搞好对县一级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坚持以县为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 要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协调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 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一事一议。各级综改办、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政策宣传, 搞好组织协调, 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 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 不断完善政策, 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 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8.乡镇一事一议工作简报 篇八

省委财经办、省财政厅、省农委、水利厅、林业厅、住建厅、环保厅、交通厅、国土厅、农业综合开发办、省综改办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长春市政府主管领导、长春市所辖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委(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所辖乡镇(含国有农林牧渔场)主要领导,财政所长、农经站长。

会上,通化县政府、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分别就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介绍了经验。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了一个良好的投入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身公益事业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激活了全民之财,凝聚了全民之智,撬动了全民之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据省综改办调度,2010年先行试点的乡镇,议成办成的村1681个,带动其他乡镇议成办成的村2119个,共3800个村,占全省村总数的40.8%。全省议成办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7649个,总投资25.8亿元。其中:农民筹资1.3亿元,筹劳折资7亿元,村集体投入12亿元,部门投入1.2亿元,社会捐助0.5亿元,财政奖补3.8亿元。二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效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通过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能够按照农民意愿,加快农田水利、村屯道路、环境绿化、环卫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上山下乡”。试点以来,共铺设自来水管线1252万米,受益农户34万户;绿化村屯植树3352万株,建垃圾收集点12808个,建环保厕所1283个;修建水渠96.2万米,打机电井3115眼,新修建桥涵1334座,复垦水毁农田100多万亩。三是充分发挥了农民主体作用,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作用突出表现为“三个提高、一个改善”。“三个提高”,首先,提高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其次,提高了村级决策水平。第三,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一个改善”,就是改善了干群关系。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发展意识,抢抓机遇,乘势快上,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坚持“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切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建立“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资助、社会赞助为支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首先,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入村屯农户宣传有关政策。认清村民在本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村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其次,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议事。注重抓好三个主要环节。一要做好议案,二要做好酝酿工作,三要实行民主决策。第三,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政策。向群众讲明白,坚持筹资不超过规定的限额,防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向村民集资或摊派。项目的收支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及时向村民公开,消除群众的担心和顾虑。二是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首先,严格执行奖补范围和奖补比例。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小型水利设施、村级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一律实行特惠制,今年各级财政对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比例要不低于50%。在筹资上限内,农民筹资额度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也相应增多;农民自愿多筹一部分工的,也会相应多获得一部分奖补资金;县级财政自筹奖补资金多的,相应也会多获得中央和省财政的奖补资金。其次,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一要实行奖补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后,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使用。二要实行一事一议财务公示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筹资筹劳的数量、招投标情况、奖补金额及其使用情况等,要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实行奖补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度。省财政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先预拨少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清算,做到先干后补,据实补贴。四要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村民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第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省综改办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对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奖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县(市、区),在奖补资金清算环节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要及时进行督导警示。三是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工作。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管理,关系到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效率,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进一步调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注意防止和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动,狠抓落实,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要搞好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乡镇和村屯,指导基层开展好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把项目议定好、实施好、落实好。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各级综改办、财政、农业部门要与水利、交通、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分工负责制,形成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统筹规划设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制定体现本地特色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集中连片”的要求,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施规划。根据规划方案和群众意愿建立项目库,避免公益事业建设造成新的浪费。实施方案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集中资金等方方面面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三是强化督查指导。省综改办、财政厅、农委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州)也要组织力量,按照省里确定的督查内容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组,进驻乡镇、村屯,协助基层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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